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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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夏季火灾形势高度稳定,按照《__市2015年度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青花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形势及夏季火灾多发、易发实际,通过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及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全镇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镇不发生

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成立青花镇2015年度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__组长,纪委书记__、党委委员__、派出所所长__任副组长,安全维稳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维稳办,__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整体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一)加强政府统筹夯实消防建设基础。结合“十二五”消防规划及2015年消防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做好统筹组织及保障支持,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动消防规划制(修)订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对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消除消防规划空白,确保消防规划与场镇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填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摸清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形成清单,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并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加强消防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应急队伍训练和排演,严格落实经费、人员、装备。

(二)落实职责措施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加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工作制度,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保持高度稳定。

1.提升消防监管能力。组织开展消防监管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增强开展消防工作、检查发现及督促整改消防隐患能力。

2.加强消防安全治理。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拉出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宣传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逃生自救纳入岗前、日常培训内容,增强行业体系消防安全综合水平。

(三)紧盯重点领域全力整治火灾隐患。要结合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工作统筹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存量,抑制增量,不断净化全是消防安全环境。

1.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对我镇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推进进度表,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统筹协调,破解难题,落实整改资金,确保及时销案。

2.扎实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要组织安办、派出所、社区等力量,6月__日前全面完成高层地下建筑排查,并对发现隐患逐一登记。6月底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及整治,要将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情况作为整治重点,督促落实持证上岗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对制度未落实的依法查处。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对危险部位要实施关停等强制措施。

3.推动石油化工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整治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求,对全镇内石油化工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再次进行摸排,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加快劳动密集型企业摸排,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摸排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违规住人的一律督促搬离、对使用彩钢板等材料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的一律予以拆除,并指导企业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

易喷淋设施,增强抵御火灾能力。4.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力度,全面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用火用电制度,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强化媒体引导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文广站要结合夏季火灾多发易发实际及规律,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微信、微博、电影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等平台形式,深入宣传夏季火灾预防知识。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努力推动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通过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五)强化执勤备战做好救援准备。安全维稳办、消防安全应急队伍要结合夏季火灾救援及石油化工、高速路段交通事故、洪涝灾害等抢险救援任务繁重等实际,加强业务训练及熟悉演练。要督促指导石油化工企业加强灭火救援药剂储备、车辆装备配备和企业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应对初起火灾事故能力,做到“打早,打小”,避免形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减小火灾造成损失及影响。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__日前)。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__日至9月__日)。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照工作内容,全面推动落实,全力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清楚、整治成效明显。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组织对全镇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工作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行业系统、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专项治理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根本,以确保奥运会安全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组织发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普查火灾隐患,分类建立档案,严格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通过集中整治,确保“一畅两会”(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落实到位;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合格,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面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场,下同)也要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工作落实。要组建技术整改服务队、安全巡查队和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

三、整治重点

(一)继续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各镇要认真总结2007年我市开展“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以“三小”场所和既有建筑为对象,立即开展一次“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整治场所内住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场所内的吊顶、墙面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未签订防火自律公约,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三小”场所的长效管理机制未建立等问题。

(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以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为对象,重点整治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筑消防设施被擅自关停,不能正常运行;未制定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三)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城市社区中的“村庄”为对象,重点整治“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基础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下称“四个基础建设”)。

(四)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过滤式空气呼吸器及其它重要消防产品;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产品配备、维护、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本地重大在建工程和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工程消防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购置使用情况。

四、工作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7月上旬)。由各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营造整治活动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镇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摸清“三小”场所、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使用销售领域和“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分类建档。

(三)统一整治阶段(2008年8月上旬至11月30日)。通过以点带面等形式,开展示范街、示范片和示范单位试点活动,指导督促“三小”场所和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自查自改,大力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多用途救生梯、新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安全技术,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确保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合格,全面落实城中村的“四个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对火灾风险的平抑作用。

(四)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市政府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有关部门参与,对所有列入整治场所逐级开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镇,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市政府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各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还将列入年终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镇要站在坚持安全发展、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把整治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认真落实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监管的消防工作责任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始终,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镇、村有关人员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3

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全区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消防法》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目标,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大力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火灾亡人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19内。控制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基础台帐健全,基层消防机构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镇街)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达到100%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1至2人。全区完成5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任务。基层消防机构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工作措施到位。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基础消防工作示范单位建设。

完成年度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完成杨家坪消防站迁改投入和白市驿消防站主体工程。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意见》渝府发〔〕5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消防装备建设的意见》渝办发〔〕300号)要求。

所有新农村建设村全部完成消防建设任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扎实推进。建立31支村志愿消防队;招募消防志愿者1万人;配备合同制消防员55名。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推动各镇街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要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及时解决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力量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区教委负责抓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区经信委负责抓好各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安监局要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卫生局负责抓好医院、卫生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区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及景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抓好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的消防安全工作;区文广新局负责抓好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抓好福利院、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部署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本质安全入手。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单位员工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基本要求,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水平。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工作,区级部门要定期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年底前,全区6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0年,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各镇街要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2011年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区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每半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检查。各镇街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城市市政消防水源,由区公安消防部门牵头检查,供水部门负责维护;镇政府兼职消防队、村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由公安消防部门、所在镇负责检查,所在镇村负责管理维护。镇村消防水源(含市政水源和天然水源)由各镇村自行负责检查、管理和维护。

二)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所有镇街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1至2名消防专管人员,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依托镇街“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同时,建立完善31个村领导消防工作小组,年底前,实现消防监管网络的全覆盖。贯彻实施镇街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按照市里标准,完成消防基层基础示范单位建设。

各镇街完成配备5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的任务,加强社会消防力量基础建设。全年发展招募消防志愿者1万人。实现所有镇街全部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的基础上。6月份前完成31个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镇级消防应急救援队和村级志愿消防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镇、村和社区加强专兼职消防队管理,落实“建、管、训、用、养”措施,健全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灭火救援战斗队、抢险救灾突击队、消防安全检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为民服务志愿队的作用。

将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全面贯彻《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结合“五在五心”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实施。深入推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一对一”帮扶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全区范围内深入贯彻落实《市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依托部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区级安全社区。组织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打造1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社区。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继续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以落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契机。积极督促高层建筑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实现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监管。

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行“4+X模式。4就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高层建筑、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宣传《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彻底整治高层建筑中遗留的火灾隐患。X就是针对我区消防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舍、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10年完成90%的隐患整改任务。全力保证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召开期间全区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继续通过政府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销案及基础档案建设工作。全面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率、整改率达到100%

加强消防产品身份证信息管理。加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力度。组织质监、工商等部门大力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曝光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不合格消防产品。

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履行消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检查职责。积极推动保险与消防的良性互动机制。根据《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导高层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参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初步建立消防与保险互动机制。

加大对社会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部门要结合新《消防法》宣传贯彻。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

落实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培训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消防责任;充分发挥九龙新闻、消防志愿者、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传车等阵地作用,1扩展消防宣传广度。贯彻新《消防法》要求。抢占宣传制高点,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消防知识的普及手段和内容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在村组、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固定专栏不能少于1个。全区各级学校师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要明确2名消防专管人员,其它单位要明确1名消防专管人员。

突出抓好“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活动、消防宣传教育“走进农民工”活动,全面推进消防知识大培训。进一步深化“五进”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市里下达的3万农民工培训任务,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完成市里规定的消防志愿者注册、招募任务。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全社会营造“关心消防、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浓厚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的良性机制。

以便能及时的扑救初期火灾,开展消防器材进家庭活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家庭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反映有关消防信息,建立消防信息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消防工作新闻制度。对消防安全状况、重大火灾隐患、重大消防事件和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及查处情况进行准确、及时地公布,提示居民有针对性地采取火灾防范措施。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监管,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全面消除、火灾事故全面压降、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公安、文化、卫生、安监、住建等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和情况收集工作。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重点

(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包括在建施工工地)

重点检查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办公楼、高层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性大楼、高层商业性大楼、高层教学楼、高层病房楼以及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营业性场所,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多产权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多产权建筑中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

2.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道是否满足要求;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各项消防标志是否到位、准确;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临时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到位;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娱乐场所(KTV、桑拿、舞厅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疏散道、安全出口是否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顾客超员、人员违规留宿等情况。

(三)危化品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设施

重点检查供油供气单位、重要信枢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是否安全可靠;

2.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易燃易爆单位电气线路、生产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

四、职责分工

各镇乡、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负责人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

1.各镇乡(园区)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督促、监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2.安监部门负责供油供气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排查整治。

3.住建部门负责高层住宅小区、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4.消防部门负责全市重要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场所、大型施工工地的排查整治,并对各镇乡(园区)政府、各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文化部门负责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6.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排查整治,督促学校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7.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8.民政部门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排查整治。

9.旅游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的排查整治。

10.人防办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排查整治。

11.交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大型停车(库)的排查整治。

12.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基层派出(边防)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涉及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必须逐一过堂。

五、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乡(园区)政府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全面发动,全员参加,全力排查,不留死角。

(二)检查整治阶段。要结合辖区、行业部门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逐家检查、逐家登记,统一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附件一),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检查人,检查单位领导,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各镇乡、园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督促隐患整改。

(三)总结报告阶段。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向社会、整治办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或达不到整治工作标准的地区或部门,市政府将责令其重新整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其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需求,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形成排查整治的合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全面整改隐患。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辖职权,迅速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要用好用足处罚、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已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此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政府报告,实施挂牌督办。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6

按照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为确保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工作目标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行业职能,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配合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以“四个能力”建设为主线,坚决实现“三个确保”。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在建建筑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以为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此次活动的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四、整治重点

重点抓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着力消除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在建的工程项目、人员稠密区的高层建筑、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储存区附近的建筑工地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工程,要逐一排查登记,并做好检查记录,限期消除隐患。

(一)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情况,工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项目部是否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员是否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是否跟踪消除,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五)检查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管理情况

(二)夏季消防检查未彻底整改的火灾隐患和彩钢板违章建筑

主要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活动板房材质是否达到“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的强制性要求等。凡是未达标的彩板房,必须立即搬出人员,责令2017年11月底前拆除,未按期拆除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施工道路是否符合消防要求,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位体积大于1000m3时应设置室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超过24m或单体体积大于3000m3的在建工程要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材料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火措施,并且与生活区、办公区具有一定安全距离,是否严禁在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等。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五)检查外保温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保温和装饰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

(六)检查消防教育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七)要定期组织对本系统内部办公环境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开展针对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对本系统工作人员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参建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层级落实。要针对当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时,对整改不力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从重从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

一、工作目标

紧紧依靠开发区党委、管委,各网格长、网格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摸排全区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状况,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力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违规使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芯材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责令使用企业限期拆除或改造。

(二)对除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工业建筑使用芯材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的,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责令使用企业限期拆除或改造;同时对其耐火等级、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设置、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使用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

各网格长要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逐级动员,广泛发动,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8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通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29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网格长、网格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彩钢板建筑火灾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辖区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1篇8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重大隐患百分之百挂牌督办,一般火灾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发生,全市各地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力保全市火灾指标"零增长"。

二、战役时间

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成立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以市政府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大队教导员为副指挥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由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四、检查分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按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检查农村、社区,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

(二)住建局: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

(三)建管局: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四)工商局:重点检查集贸市场。

(五)服务业发展局:重点检查大型商场。

(六)教体局: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馆。

(七)文广局:重点检查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八)安监局: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场所。

(九)卫生局:重点检查医院。

(十)旅游局:重点检查星级饭店、旅游景区。

(十一)民政局:重点检查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

(十二)行政执法局:重点检查建筑外墙广告牌。

(十三)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单位。

(十四)公安局消防大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十五)公安局及派出所:小旅馆、家庭作坊、美容店、足浴洗浴场所等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

同时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市政府领导将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2011年10月至12月,以农村、社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建筑消防设施、中小学校舍工程、消防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回头看"、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活动。2012年1月至2月,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

(一)农村、社区。对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达标村、示范村建设情况。要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农村住户改造、电气化改造、水利设施建设、河道整治、清垃圾、清路障等农村清改工作,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整改消防通道,打筑防火墙,增设消防水源,消除火灾隐患。

(二)"三合一"场所。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服装、伞业、小化工等行业聚集型火灾隐患区块以及各类从事可燃易燃物品加工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底数。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是否设置在不应设置的建筑内;二是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三)居住出租房屋。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四)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对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酒吧、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厅、小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五)高层、地下建筑。对本地区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占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未设置为自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七)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章动火的情况,是否设置了消防救援场地等。

(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尤其是乡镇、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检查力度,指导学校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消防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对出具虚假报告、降低检测标准的等13类情况给予其警告并限期整改、暂停、降级或取消资信证书的处理,对消防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予以处罚。

(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回头看"。相关督办部门加大对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到位。对已经整改完毕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效。

(十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网格,消除盲区。以乡镇、街道行政区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每个网格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联络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做好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已排查的社区、行政村、单位场所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消除检查盲区,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名单请于10月底前报"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之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执行存在困难的,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努力消除执行中的各种干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逐一排查,切忌"走过场"。

(四)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工作,把好行政许可关,防止建设工程留下先天隐患;要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实行单位场所"户籍化"管理。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工作台帐,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实施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

(五)明确任务,加强考核。此次"清剿火患"战役作为年度消防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力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特别是要杜绝所属区域、系统发生较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成立原平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冯如平担任。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监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市人民政府将挂牌督办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31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销批准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安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商贸、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文物、消防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各有关单位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10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针对冬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消防形势严峻、消防任务艰巨的特点,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助推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12月底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切实找准本地区“最不放心、最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场所单位,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加强防控工作。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对行业消防工作的监管督查职责,住建部门要对在建建筑工程;民政部门要对社会福利机构;卫计部门要对医疗卫生场所;教育部门要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文化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旅游部门要对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质监、工商部门要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商务部门要对加油站、宾馆饭店;邮政管理部门要对物流仓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对城镇用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其他行业部门要依法抓好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决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职责,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抓好消防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管理及应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的细化和落实,规范“户籍化”管理的检查和考评,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到日常巡查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初起火灾扑救有力。

(二)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1.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前期排查基础上,春节前,电力、住建、城市管理执法、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电力、新闻出版广电、工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高层建筑电缆井电气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电缆井强(弱)电线路等设施设备无短路、老化、过载、漏电等问题。各区县要积极推动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规划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

2.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旅游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要联合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培训。

3.加强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设置和维护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

4.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区县要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认真落实《铜川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保持市政消火栓高完好率。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各区县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和农村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3.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公安、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要推动“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分组督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督导小组,负责对各区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时间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牵头部门确定,督导用车由各组牵头部门安排。各组督导结束2日内,将督导情况书面反馈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固化夏季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验,坚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步推动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阶段性任务有效落实。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1篇11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逃生自救

一、做好高层建筑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由于高层建筑高度高,规模大,生活设施齐全,可燃物多,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快,扑救、疏散困难,一旦着火,往往造成巨大损失,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危,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减少此类建筑火灾的发生,将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课题。

从以往火灾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初期火灾不容易被人们察觉,因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最终酿成重大火灾的发生。因此,加强高层建筑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加强高层建筑内人员消防知识普及,掌握高层防火灭火的逃生技能,提高自身的消防意识,全面履行各项防火措施,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设施,对于减少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降低火灾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

1、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发商不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的交接,造成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加之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缺乏消防管理经验和维修经费、职责主体不明确等问题,造成使用单位或业主随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拆除、遮挡共用消防设施的现象。甚至有的单位或业主随意改变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质,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设置不完善。一些高层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由于缺乏有效的维修保养,已形同虚设,无法使用。很多老式高层建筑只有一个楼梯,没有按规范设置防火门及防烟楼梯间。

3、没有完善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监控值班人员不遵守劳动纪律,存在脱岗现象,物业管理人员未经过专门的消防培训,不按要求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自动消防系统。

4、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高层建筑内改建公众聚集场所,有关单位或业主认识不够,擅自装修,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大量使用可燃材料,随意铺设电气线路,埋下了火灾隐患。

5、管理、使用单位的员工或业主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对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严,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普遍存在,内部人员不能够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特别是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有的人甚至不会使用灭火器。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1、高层建筑应该明确统一管理人,履行统一管理人职责,对高层建筑消防进行统一管理,负责调度大楼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维护、保养等,全面规范高层建筑内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从制度上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2.规范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施工管理,明确在高层建筑内施工管理程序,凡在高层建筑内的装修、装饰工作要报经高层建筑统一管理人签字确认,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始施工。

3.明确高层建筑消防检查制度。为了更好的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明确相关制度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警处置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按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程序的要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的管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监控,以文件形式明确消防监控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检查部位、检查时间并详细填写检查记录,保证监控值班人员能够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初起火灾、消防设施异常等。

5.建立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员普及高层建筑内人员的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为避免火灾发生,高层建筑统一管理人应该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建立了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行开展“一二二一”的消防知识培训模式。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组织两次消防逃生疏散演练,组织两次消防知识集中培训,通过全员参与消防知识培训、消防知识答题、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疏散演练,动员高层建筑内的全体人员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营造学习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员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与技能,确实做到遇到火灾时能够处惊不变措施得当,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6.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做好火灾安全防范重要性的宣传。在高层建筑内利用滚动屏幕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火灾宣传片,在人员经常出入的地下车库、楼梯张贴消防宣传口号,切实让员工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性能、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即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7.设立单位消防知识专门的培训人员,培训人员通过不断参加公司、社会的消防知识培训,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培训能力,增强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培训各个岗位人员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确保全体人员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建筑火灾隐患。

8.推行以培训促进演练,以演练增强培训的培训、演练新模式。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最持久、最剧烈的灾害。为避免在火灾中受害,每位员工都应该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尽快脱离事故现场、进人安全环境的能力。纵观高层火灾事故案例,不难发现,在相同的处境下,同为火灾所困,有人葬身火海,有人却能死里逃生幸免于难,与平时所掌握的逃生知识的多少具有很大的关系。举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并请消防队消防专家现场点评演练结果,切实做到“能在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确保全体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9.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六个一”。针对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经验少、工作单位多、外来施工人员多等不确定安全隐患,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六个一”,即监控值班人员对大楼内的、装修、改造施工、动火现场等每2小时检查一次,对大楼内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等每天检查一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做试验和检查每季度一次,对灭火器、消防栓等每半年检查一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查试验每年一次。通过强化防火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将社会要求的“四个能力”建设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整治力度,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提高了单位所有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有效促进公司消防安全上了一个新台阶。

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要从设计施工入手,避免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在使用过程中还要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提高高层建筑使用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是做好高层建筑防火工作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范文篇12

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

二、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县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教育局、民政局、经济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文体局、卫生局、粮食局、宗教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广电中心、商业公司、供水公司、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成员:全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及时对监督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经济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全监管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各村屯、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进度报告、年有总结报告。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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