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论文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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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论文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土地在学术界被认为是最佳的信贷抵押物之一,它具有保值、不易灭失的特征[1],可有效传递借款人的资信利于银行的放贷甄别[2]。基于此,2008年中央银行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土地抵押贷款)”,2014年一号文件也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该政策的目的是拓宽信贷可抵押品,以此缓解农业信贷约束,刺激农业投资,增加农民收入。那么,政策提出后,农业主体是如何看待该政策的呢?又是如何响应的呢?该问题的回答对全国下一步实施土地抵押贷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态度是心理学的核心概念,被共识为主体对“刺激先例”(antecedentstimulus)或者“态度客体”(attitudeobject)的反映(response)和评估(evaluation)。在外界刺激下,态度会被激发形成行为,由内隐的“态度”转变为外在的“行为”结果。因此,态度在对解释人的行为逻辑,政策的实施效果上是具有说服力的。基于此,本文关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态度,从态度角度分析土地贷款政。

具体而言,本研究包括两方面:第一,探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态度的内容,并量化分析其具体态度。国内态度的研究大多是单一维度的衡量,如选择支持、中立、反对来衡量农户对土地调整制度的态度[4];选择非常积极、积极、非常不积极衡量农户对生态保护的态度[5]。国外研究已表明,态度是具有静态性和动态性共存的特征,因此单维度衡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国外学者已将态度扩展到二维态度(twodimensionalmodel)和三维态度(tripartitemodel)阶段。据此,本研究应用多维度态度理论,全面探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第二,从态度角度解释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现象。已有研究发现土地抵押贷款出现了农户获贷率低而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获贷率高的现象[6],学者多从供给角度进行解释或者提出政策建议[7,8]。少量文献从农户需求层面分析,认为信息不均衡分布是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获贷不均衡的主要原因[9]。态度是行为前“评估”的过程,直接对主体行为以及政策效果产生直接影响,而从态度层面解释土地抵押贷款受益不均衡现象的研究还很缺乏。因此本研究进一步探讨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是否存在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是否影响了受贷不均衡的现象。

二、理论与研究框架

(一)态度结构理论

态度结构研究发展了单维学说,二维模型与三维模型。单维态度采用好与坏,喜欢与不喜欢等直接衡量。随着“态度改变”(attitudechange)主题的关注,学者们认识到态度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新态度会重叠在旧态度上,而不是替代旧态度[10]。因此单一维度的态度模型逐渐发展为二维与三维态度模型。二维模型将态度分成“情感-认知”两维度,情感是态度客体作用于人的情绪反应,认知是基于主体所拥有的知识、信念、观点等对态度客体的好与坏的评估[11,12]。以二维态度模型为基础,学者们还研究了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形成了理性行为模型(TRA)与计划行为(TPB)模型成为研究行为的重要模型[13,14]。三维态度模型认为行为意图属于一种“内隐”性的态度客体评估,是二维态度中情感、认知的一种推进,因此可将态度扩展为认知-情感-行为意图三维度模型[15]。三维模型中认知态度是主体信仰、知识结构、知觉在态度客体上的表现。态度的情感要素是指对态度对象的情感反应,可通过情绪调查,如悲喜、好恶,或者生理现象如心跳率,皮肤抽搐等指标反应。态度的行为要素是态度认知与情感形成后的行为意图,即使是无意识的,我们更倾向于和态度一致的方法去行动[16]。1960年后,三维度模型成为态度理论以及态度改变的重要分析模型,被理论界所认可,编入教材书。学者指出,三维度模型所代表的态度束(thebulkofattitude)研究能更全面理解态度以及态度的变迁过程。

土地抵押贷款现阶段在全国仍然处于“试点”期,各地方政策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有条件的选择制度供给。如在宁夏土地抵押贷款中贷款对象必须是村土地合作社成员,在嘉兴南湖区土地抵押贷款对象必须是土地面积在2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在贵州凤冈贷款对象必须符合土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条件。因此在农业主体“贷款意图”和“实际贷款行动”之间现阶段存在着“制度供给障碍”。在二维态度模型中,“行为意图”与“实际行为”之间是假定不存在外界制度限制,仅受主体的主观因素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态度三维度模型更适合本文的研究主题。

(二)研究2: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态度差异分析

选择态度强度以及态度中心性两种方法对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态度差异性分析。

1.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强度差异性分析。利用SPSS22软件,选择独立样本t检验,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态度强度差异性分析。结果见表4。

第一,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认知态度上存在部分差异性。土地抵押贷款认知态度中,政策认知态度在1%水平上显著有差异(p=0.000),且显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认知态度更加积极(t=21.581)。

认知态度是将外在信息录入大脑,通过编码形成自身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这与认知主体的信息获取能力,信息编码能力以及认知主体所处的信息环境相关。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受教育以及社会资本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农户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7年,新型经营主体是12年;农户最低受教育程度有0年,新型经营主体是9年;最高受教育程度中农户有13年,新型经营主体有19年及硕士毕业。在社会资本调研中,有19.9%的农户家里曾经或者现在有村干部,27.25%的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组织里面有村干部参与。15.04%的农民熟悉银行里面的人,而36.36%的企业在银行里面有熟人。可见,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差异可能影响农户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知态度上的差异。

第二,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情感态度上无差异性。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情感态度中,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情感(p=0.257)、缓解功效(p=0.221)、收入功效(p=0.087)上均未在5%置信区间内显著差异。

土地抵押贷款从本质上来说是土地产权的扩展,首先不会对原有产权产生损害,其次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本质上是为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而扩展信贷抵押品的制度,在政策上是不具有群体歧视性的。因此,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对产权政策的情感都是积极而不具有差异性的。

第三,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行为态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性。行为态度上,两者的行为意愿在1%置信区间内有显著差异,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行动更积极(p=0.000,t=70.343)。进一步分析行为态度差异的动因,对不愿意土地抵押贷款的被试者继续提问“您为什么不愿意用土地抵押贷款?”对回答愿意的主体继续回答“土地抵押后贷款用在哪些地方?”结果见表5。从表5看影响意愿差异的因素。首先,贷款资金用途差异。85%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表示土地抵押贷款用于农业生产,而仅有4%的农户表示用在农业生产上,18%的农户表示会用在应急性生活消费领域。其次,资金需求与融资渠道差异。99%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0%的农户具有资金需求,可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度远高于农户。此外,21%的农户表示缺钱可以向亲戚朋友借,而农业新型主体该选项空白。可见资金需求度高,融资途径窄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意愿显著高于农户的主要原因。

2.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抵押贷款态度中心性差异分析。利用SPSS22软件,选择双变量相关性分析,选用Pearson相关系数以及双尾检验,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抵押贷款的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以及行动态度作态度中心性差异分析。其分析结果见表6。

中心态度,即态度束中与其他态度高度关联的主态度。从表6的相关显著性来看来,政策认知(Ac2)是农户的中心态度,与其他态度变量均显著相关。收入功效(Ae2-2)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中心态度,均在不同置信区间内显著与其他态度变量相关。这表明,农户是以认知为态度基础,拓展其他态度;而新型经营主体更加看重政策的功效态度,以此为态度中心。可见,从态度的中心性来判断,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存在态度差异。

此外,从土地抵押贷款行为意愿与其他态度的相关性来看:农户的贷款意愿Ac2与政策认知(r=-0.09,p<0.05)与Ae1政策情感(r=0.12,p<0.05)显著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意愿与Ae2-1缓解功效(r=0.48,p

四、研究结论及启示

(一)主要研究结论

1.三维度态度法能很好反映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包括对土地抵押贷款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与行为态度。认知态度中,主体对土地产权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对贷款政策认知程度不高;情感态度中,主体对政策的满意度高;行为态度中,主体利用土地抵押贷款的意图并不强烈。

2.选用态度强度以及中心性两种方法衡量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差异性,结果显示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中心性以及强度中的行为态度上具有显著差异。

3.影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行为态度的因素具有差异性,农户受政策认知与政策情感影响,农业经营主体受到缓解功能和收入功能影响。所以,现存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现象与主体自身的态度密切相关。

(二)研究意义

1.有助于政策的完善和后期政策的推进。土地抵押贷款在我国仍然处于“试行”期,现阶段全面探析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态度,能真实反映主体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是否满足其情感需求,是否会产生响应行为,对后期试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完善,以及全国层面土地抵押贷款的推广提供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2.对现象的新角度解释。已有文献与实际调研中已发现,多个试点地出现了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现象,以往文献多集中在政策供给的对策建议上。本研究表明,在政策制定与政策效果之间是存在过程环节的,不同主体对待政策差异性的态度也是造成不均衡政策效果的原因之一。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拓展原有文献中的单维度态度,引入三维度态度分析方法,丰富国内的态度研究。

(三)研究启示

1.研究结论显示,农户的政策认知是中心态度,且低于新型经营主体的认知程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农户的政策认知程度。作用有二,一增加农户政策参与感,提高其主体地位。二是提高农户的政策认知程度,可减少其他相关态度的认知偏差。政府应多选择正规途径传递信息,如民间所喜闻乐见的标语、电视媒体、代表示范、发放宣传小册子等方式提高农户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政策认知。

新型农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外融资问题经验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2(c)-0125-03

2015年11月国务院颁布《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壮大现代化农业主体已经成为迫切的任务。然而,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匮乏一直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笔者通过描述中外学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的研究,采用比较分析法,结合典型国家和地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功的经验总结,为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1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研究动态

1.1国外研究犹

从世界范围看,大部分的国外学者主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定义成3个组织:产业化生产为主的农场经营模式、现代化农户与合作社的联营形式。美国和日本的农业理论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居于世界前列。

(1)美国农业主体的融资动态。1992年,以北美的面食食品加工厂为开端并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新的模式――北美新一代合作社[1]。根据美国地区性农业经营的特征,农业经济主要的融资渠道是以权益融资为主,以负债筹资为辅。农业企业成立之初,美国政府会给予各种政策、资金的支持。并且,政府机关督促大多数银行给予农业企业利率扶持,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融资的利息成本。

(2)日本农协的融资动态。众所周知,日本农协的快速发展和有效运作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日本农协在技术支持和销售渠道两个方面对农业企业起到促进作用,一方面加速了农业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融资不足的问题。并且,农协在向社会成员吸收闲散资金的同时,以较低的贷款利率向协会成员提供“政策金融”,大力推动日本农业经济的发展。

鉴于国外学者的研究理论,特别是美日两国在农业经营融资方面的成果经验,对改善中国新型农业组织成立之初资金不足的局面,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外的研究理论已经不足以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融资所面临的困难不同,所以必须提出针对中国国情特征的农业发展融资战略。

1.2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大部分学者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侧重点往往在于理论研究,缺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研究,特别是关于融资领域的拓展。

李晓渝博士后(2006)在《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中,结合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通过调查研究,试图从国家政府、农民本身、金融体系这3个方面提出辅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困境的方法[2-3]。

而对于新型农业组织的资金匮乏问题,国内学者将它归纳为四大因素。包括农业组织融资问题的研究,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研究,金融支持与产业化领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融资模式及产生问题的研究。

(1)关于各地农业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杨厚智、何萍(2007)通过实地调研法,对南充市的农业政策进行研究,发现在农业组织融资过程中,政府存在严重的政策缺失[4]。广东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成员黄修杰、杨景锋(2009)通过对全省中小型农业企业的调查研究,找出其融资困难的原因,试图提出改善这一局面的方法[5]。

(2)关于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陈娟芬(2005)从宏微观两大视角,论述BOT在农业经营中的利用。结合各地区农业融资的规模和特点,做出改善融资困境的可行性方案[6]。

(3)关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产业化的研究。姚增福(2008)从金融体系方面找出了农业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概述为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以国家银行为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性金融,在市场经济中不能充分有效地运转,三者之间难以兼容,迫使中国农业经济一直没有改变融资难的局面。归纳为以中央银行为导向,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手段的农业产业化金融资源不能有效运转,各类金融之间缺乏兼容机制,不能发挥支农助农的积极作用[7]。余章炎(2001)也从侧面论证了金融扶持对农业经济的重要作用[8]。

(4)关于融资结构及问题研究。何苗(2007)在2005年通过对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研究,找到了影响上市农业公司各种可能因素,得出农业企业的外源融资偏好[9]。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还处于萌芽状态,学者对中国农业的不同研究,对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1]。也为该文进一步研究国内外农业主体融资渠道方面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

2典型国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经验借鉴

该文对美国、日本的农业组织融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适合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的方法。

2.1美国农业经济组织融资的实践与经验

2.1.1美国农业经济组织的融资结构

新型农业论文范文篇3

地方农业院校对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为满足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有效的途径。目前,农业推广硕士涉及的培养领域基本囊括了“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2],而且对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与管理,更加注重国家的方针政策、农业操作技能、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培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在新农村建设的不同领域中能够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的专业型人才。地方农业院校的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为农村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应用型人才,尤其是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提供了保障。

二、对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究

(一)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

鼓励教师到实际的农业推广实践中去,接受农村发展的综合实践锻炼,在以下三个方面得到改善和提升:1.增强综合性学科意识。教师在农业推广实践中会发现农民素质、政府导向、相关政策、传播方式、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制约一项技术或理论的应用,任何社会问题都不可能靠单一学科得以解决,必须确立综合性学科的意识。关注农业政策的研究,以及农民的需求和行为特点,使得更多的农业科学应用到解决“三农”问题中,建立更多的交叉学科和综合性学科。2.确立问题导向的思维方式。应用型农业推广研究生教育的问题导向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问题导向不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前者更加关注的是学习者在学习实践中的问题,从而思考问题的解决,确立问题导向的思维方式。所以在开放的实践环境中,教师可以及时发现农业推广过程中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预防一些潜在问题的发生。3.获得实践经历与经验。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的教育应重视实践经验和实践经历,如果教师具有充分的实践经验,理解理论的实践价值,他们就能够形象地教授理论知识,使理论作为抽象的思维在经验的基础上呈现更具操作性的实际意义。

(二)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上的创新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培养农业与农村管理机构、农业服务、农业技术等岗位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和技术人才。这些研究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职业实践经验丰富,但是对于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培养教学中,并没有把这一特点突出体现出来。实际上,很多农业院校的农业推广硕士教育缺少能够适应应用型人才的优秀教材与案例,有的培养单位甚至直接使用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材或将其简化后使用,或者将国外的教材和案例拿来使用。建设适合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的综合性课程,建立符合自己学科特点的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分析问题的方法,这对于农业推广硕士教育内容的创新是十分有益的。

(三)加强教学与论文指导体系的开放性

对于现有的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学科专业划分过细,学术性与实践性相隔离等这些问题,建立开放性的教学与论文指导体系对于突破这一传统学术理念的束缚将是有效的措施。[3]“双导师”制是现在大部分学校都能够采取并且会继续扩大使用的措施,校外导师的参与使得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体系更加具有开放性,除了这些,我们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1.增加外聘教师的比例。为了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更加开放,应用性更强,实现农业推广硕士从学术型到应用型的转型,加大具有实践经验外聘教师的比例是必要的。在论文选题指导的过程中,也要把应用型专家放在突出地位。2.在实践中寻找论文选题。应用型农业推广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最重要是克服论文的学术倾向,要从实践出发,选择直接解决实践问题又适合个人能力与客观条件的课题,这就决定着论文的价值以及其性质和研究方法。研究者应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选择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现实问题,从中凝练出论文题目。这些实践性论文的完成,就需要学生必须深入实践,坚持调查和实证研究,而不是对现有文献进行堆砌、描述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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