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审计范例(3篇)

来源:整理

上市公司审计范文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在此背景下本文从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充分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和鼓励资金来增强企业竞争力等角度论述了上市公司加强环境审计内部审计力度的必要性。本文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对环境审计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应该重点关注的环节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环境审计;内部审计;风险控制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变化,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这是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的必然选择,也是惠及千秋万代的伟业。因此,重视和加强环境审计,监督国家环境政策是否有效落实、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是否切实履行、环境治理活动是否有效开展,对促进我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环境审计的宏观层面以国家审计为主导,由国家审计机关对环境管理者的责任和绩效进行审查和评价。在环境审计的微观层面上,需由社会审计组织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和完成。本文拟从上市公司角度来分析加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中的环境审计力度,防范环境风险的意义和措施。

一、上市公司加强环境审计内部审计力度的必要性

1.上市公司加强环境审计内部审计力度对于上市公司风险控制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当前因为环境污染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和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都造成了一定的风险,例如2012年四川宏达集团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项目和镇海PX项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福建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等,不仅会对环境造成重大的破坏,也令上市公司本身遭受到了重大的投资损失。摘要随着环境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中国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和关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在环境污染和破坏等方面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上市公司应该认清这一形势,以加强环境审计内部审计力度,从而适应该趋势的发展。

2.上市公司加强环境审计内部审计力度是企业提高社会责任、发表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内容

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2)》中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各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日益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责任实践,并及时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在经济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与各利益相关方最直接、最有效的沟通工具之一。中国证监会及沪深证券交易所高度重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近年来陆续出台系列规定,加强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成立更是有助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管理和推进。而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内容,公众关注度越来越高的环境影响力,企业有必要做好环境审计的相关事项。2012年586家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共592份,其中有6家公司在了社会责任报告的同时,又了环境报告,这一方面使上市公司更有针对性地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其在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更显示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当前最受社会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

3.上市公司加强环境审计内部审计力度对于产业转型、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具有引导和存进的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将继续加强节能、减排等环境友好型的产业政策和技术的鼓励和引导,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这些对于企业的未来投资方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并且充分利用国家有利政策和资金发展企业。

二、上市公司加强环境审计的内部审计的建议

(一)上市公司在相关报告中加入环境审计相关事项

第一,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关注环境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环境事项的考虑。而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要有意识地增加对环境事项的关注,及时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变化,提高对被审计单位环境事项的谨慎性,增强自身对环境事项的职业判断能力。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还处于自愿性披露阶段,2007年公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2008年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上市公司,特别是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在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数量的增加,这为上市公司在进行环境审计时具有指导意义。2007年出台的“绿色信贷”政策使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环境风险增大,上市公司对高耗能高污染等行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需特别注意环境事项可能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合理保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第二,将环境审计嵌入内部控制审计和社会责任报告鉴证。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经常化为会计师事务所开拓环境审计提供了新的切入点。企业需要对其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应对、控制和监督,确保企业在环境法律法规方面的遵循性、环境管理的有效性以及多重受托环保责任的履行。

另外,1999年壳牌(中国)我国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呈增长趋势,特别是从2009年起增长迅速。虽然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还没有强制性规定,但随着社会责任报告数量的增长,为提高报告的可信度,我国开始有企业对其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自愿性鉴证。企业在环境方面的相关战略、政策、管理和绩效是社会责任报告的主要内容。我国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大多根据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编制,而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推荐有9大方面30项环境绩效指标供企业参考选择以披露其环境绩效信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主动披露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能够为企业经营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内部审计系统中环境审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内部审计机构应从监督企业环境管理和内部控制与协助企业污染自治两方面开展工作,构建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制度。

设置有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如企业已经通过ISO14000等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直接依据ISO14000等系列标准对其建立的环境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和监督,评价企业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未建立环境管理系统的企业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在环境方面实施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协助企业识别和评估各业务流程的环境风险,监督环境方面控制措施的执行。

上市公司审计范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审计的难点之一,是计提的恰当性,特别是鲜有市场参考价值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挤干“水分”,避免公司一方面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甚至潜亏,另一方面报表上又体现可观的利润。但除了坏账准备计提外,其余七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并无明确标准,大部分看起来似乎比较“灵活”,所以审计既要关注计提的充分性,又要关注是否存在计提秘密准备,通过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现象。审计时比较理想的方法是进行资产评估,其结果作为判断资产质量的重要依据;其次是分析公司计提的方法、程序,取得公司相关的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质量状况的说明,对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可向被投资单位函证。同时,对于有形资产,审计人员应亲临资产存放现场观察、判断其价值。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计时应到生产车间现场观察设备的使用情况,如果存在封存、停用1年以上、经常出废品等情况,就可以考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难点之二,是原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处理的合理性。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老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已步入第三个年头了,如果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无可厚非;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第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就不应该了。但目前已经有上市公司利用今年新增的四项资产减值准备来增加本年度的利润,有的公司在中期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随着该批固定资产在下半年的处置,原计提并进行追溯调整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应作了转回,计入了当年损益,结果是利用追溯调整将以前年度的利润转入了今年反映。虽然根据制度规定,公司的这种处理并无错误,但就合理性而言,笔者认为审计时应站在年度终了看问题,采用“老准备转回可以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备转回更正原追溯调整金额”的方法。对首次采用追溯调整法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若在当年相应的资产处置时应更正原追溯调整金额,以防止公司通过追溯调整调节利润。

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计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一般会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规定委托理财的时间、金额、收益的分成或亏损的承担方法。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难点首先是委托理财的合法性,特别是非券商的其它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将委托资金交给对方后更难知道实际运用情况。有的券商违规操作,往往将委托理财的公司也牵连进去。所以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委托资金在受托方特别是券商实际使用的账户账号。如果规定了账号,一般券商不会利用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进行协议规定以外的操作;如果未规定账号,券商就有了灵活性,很有可能进行协议规定以外的操作。在明确协议有关内容的规定后,应取得受托方资金使用的全部对账单,同时向受托方函证,主要请对方证明是否按协议规定使用资金,这对于非券商的其它投资公司是非常重要的外部证据。其次,由于受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并不一定全部能如期回归,判断其可收回性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另一个难点。此时利用常规的审计方法,诸如函证等并不能起到好的效果,因为有的受托方每次函证都如期回函确认,但就是无力归还,所以专业判断就显得相当重要。判断前应先查阅董事会决议等有关资料,查清楚该项委托理财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对方有无财产抵押。一般而言,如果未经授权批准,仅是某些甚至某个人的决定,对方又无财产抵押的话,其可收回性就会大打折扣。

三、特殊存货的存在性和价值审计

有的上市公司存货由于性质特殊,在确定其存在性和价值时相当困难,无法通过监盘、观察等常规的审计方法来实现审计目标。比如“蓝田股份”的水下养殖业,注册会计师无法到湖里面去实地蓝盘;医药企业的产品由于其技术含量比较高,有些开发的新产品刚面市时毛利高得令人无法想象。注册会计师在不具备这种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难以判断其价值。

对于无法实地监盘的存货,要确定其存在性有两种方法,一是进行分析性复核。如有的公司存货主要是存放于水下的木材,可以分析河面的面积、水的深度,从而计算出存放木材的河段的容积,最后考虑账面木材的体积是否和河段的容积及其存放量相匹配。在进行静态分析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对公司期后的生产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以期后的一定生产量证实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存在性,方法是取得车间甚至班组的生产记录,追查到仓库的入库记录和销售的出库记录。另一种方法是审计时先对无法实地监盘的存货予以保留,待证实原账面记录无误后再消除该保留意见。如新太科技(原远洋渔业)原来的主业是远洋捕捞,因为报告期末船只在外海作业,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监盘,被连续五年出具保留意见。但公司报告期末组织所有船只自己进行盘点,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待次年船只回港期间组织全面检查,并委托注册会计师共同复验上年末船存存货盘点的正确性,注册会计师复验无误后消除原保留意见,该处理方法得到证监会的认可。

对存货价值的判断,常规的方法是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价格,从而对结余的存货价值作出判断。但对停留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特别是某些科技含量较高的半成品,由于不直接对外销售,即使知道了数量也难以判断其价值。方法之一是进行期后测试,从期后生产的产品价值来证明资产负债表日在产品的价值;方法之二是对在产品余额分类作分析性复核,看是否有异常波动。

四、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我认为,关联方往来不能不提也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该区别对待。正常经营形成的往来应该计提;而对募集资金投入形成的应收项日子公司的往来可以不计提。理由之一,后者实际性质不是往来款,正常情况是有往无来的,因为募集资金投入最终形成的是资产;理由之二,随着募集资金的不断投入,往来金额越来越大,账龄也会越宋越长,如果计提坏账准备,特别是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会严重歪曲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可以在审计报告中以解释性说明段的形式说明其合理性。

五、高毛利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审计

财务虚假的上市公司往往离不开收入造假,有的公司部分业务交易次数很少,甚至是全年只有一次交易,或者交易对象很少,高度集中于某些客户。如果该项业务毛利特别高,尽管有现金流、公司也计缴了相关税金,我认为只要公司不将毛利高的原因解释清楚就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审计时要取得公司销售合同、产品出库记录、销售记录;条件允许的还应取得购买单位的入库记录、销售记录或销售合同。尽管公司的处理具有完备的手续,但如果业务本身并没有多少科技含量,公司又是生产性企业的话,我认为,超过30%的毛利就应该合理怀疑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处理的方法,因为公司不愿意在审计报告中披露此类问题,而注册会计师坚持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协商的结果往往是公司同意调整账务。

六、关联方的审计

上市公司审计范文篇3

在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由于上市公司在粉饰会计报表方面的手段日趋多样化,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注册会计师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往往难以发现公司可能存在的财务欺诈行为。因此要有效识别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注册会计师应对下列问题重点关注并加以适当评估:

1.持续经营的能力。经济不景气可能导致有些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产流动性产生恶化。某些个别公司如果对经济情况的负面变化特别敏感,则可能迅速演变成财务危机而产生能否继续经营的疑虑。这些负面的趋势包括持续性亏损、营运资金短缺、借款到期无法偿还、供应商拒绝赊销或主要顾客流失等。面对这些可能的风险因素,注册会计师应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1)目前的情况及事件是否能藉由管理层妥善计划及有效实施而缓和;(2)公司对解决财务困难计划的执行是否能够掌握而不依赖他人的行动;(3)公司对继续经营的假设是否是基于对所需资金或资产变卖所作的切实可行(而非过度乐观)的评价;(4)公司对流动性的挑战是否已适当地应付及披露。

2.关联交易。公司管理层当面临实现财务目标的压力时,常利用关联交易加以应付。关联交易常只有交易形式而欠缺经济实质,交易的价格及付款条件有时也很特殊。在经营困难之际,不难发现有些交易的对方实质上根本没有能力或动机完成该笔交易。安然公司虚列盈余,有很大部分就是通过关联交易达成的。针对可能的关联交易,注册会计师应考察的重要内容包括:(1)管理层是否有一既定过程以辨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是否有足够的信息用以彻底了解及评估交易双方的关系;(3)交易的双方是否有动机及能力执行此项交易;(4)是否按照交易的实质(包括任何不寻常的情况)决定此项交易的会计处理;(5)有关交易的性质、内容及关系的披露是否充分。

3.非常交易。上市公司定期对外公告经营业绩,万一业绩未达到预期,公司常在季末或年底当日或前数日作重大调整分录或完成非常交易。非常交易包括出售非经常性营业的资产、重大或不寻常的期末收益、推出新的期末促销计划或处置公司的某一部门。由于这些类型的交易或调整,超出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因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易发挥制衡作用。面对非常交易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重点考察的内容包括:(1)注意非常交易达成的目的,及其产生的效益或义务是否必要及合理;(2)非常交易(尤其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前数日完成)是否受到有效的控制;(3)这些类型的交易对年度或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是否特殊,以及在财务报告中对这些非常交易是否作了适当披露;(4)在决定适当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时,对交易的任何“特殊”或“附加协约”的可能安排,是否曾加以考虑;(5)对期末或季末当天或数天前的非正常的调整分录是否加以适当复核。

4.资产负债表外交易。为显示较好的财务实力,许多企业利用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的安排以规避资产及负债的入账。安然会计丑闻曝光后,特殊目的的实体(SPE)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针对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重点考察的内容包括:(1)了解设立SPE的性质、目的及运作,以了解其是否为合乎条件的特殊目的实体(OualifyingSPE);(2)了解谁控制SPE及其相关风险与报酬由谁承担,以确定不予合并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3)注意衍生金融商品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是否适当。

5.重大性的应用。会计实务的处理常涉及估计判断,例如银行业对不良放款的呆账准备,保险公司对保险的理赔准备,公司对存货的跌价损失准备及购并商誉无形资产的评价。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常以不具重大性为由,要求不予调整财务报表。由于重大与否,颇具主观性,一般人常试图以经验的量化标准来衡量,例如以税前收益的5%或总资产的10%作为门槛。笔者认为,评判不实表达的重大性,注册会计师应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1)决定不实表达的个别及合计金额是否对财务报表上主要项目金额或比率造成重大影响;(2)决定不实表达的机构是否增加管理层的薪酬与奖金;(3)不实表达金额是否影响公司履行债务合约的财务比率要求;(4)不实表达是否改变盈余或其他指标的趋势,或者隐藏以至未达到证券分析师的预期目的;(5)不实表达如未调整是否会误导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理解。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