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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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篇1

一、“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总结

“动员部署”阶段是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阶段,也是搞好专项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全州建设系统对这一阶段的工作高度重视,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破坏党群关系,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商业贿赂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时有发生,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管理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一些市场主体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非法取得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权,销售权,工程承包权,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都做了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已做了全面部署。

全州建设系统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及红河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习,按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统一部署,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廉政文化建设的学习,使全州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召开后,州建设局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有关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出了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并就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政策规定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斌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建平同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钟岚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并设有专门的值班电话:3730779。

3月29日组织全州建设系统500余人参加了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及云南省建设厅召开的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紧接着州建设局又召开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程同志代表局党组作动员讲话,要求全州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部署上来,积极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会后,全州各级建设部门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时分级作了动员部署。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小组,以组为单位集中学习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就全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并结合实际,采取宣讲、专题讨论等方式,推进学习的深入,在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坚持从我做起,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模范。

(三)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积极行动,要求各级部门:一是开展督查督导。对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加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从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等方面入手,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必要时要派人现场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二是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三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州局确定2个行政主管部门(蒙自县建设局、开远市建设局)和2个企业单位(红河州建安有限公司、开远市强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系点,一方面是通过对联系点深入调查,了解和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行业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了解和掌握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认真研究提出应对的办法措施;另一方面是通过对联系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同时,指导和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共3页,当前第1页1

充分运用报刊、建设信息网、宣传橱窗、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营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设置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举报材料箱为下一阶段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企业经营行为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围绕上述目标,全州建设系统明确了自查自纠的责任,涉及建筑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的,由建筑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工程招标投标的,由招投标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勘察设计的,由勘察设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房地产企业(含房屋拆迁,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市政公用事业的,由城建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造价咨询的,由标准定额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规划审批的,由规划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追加投资和资产评估的,由计划财务部门

牵头负责;涉及相关学习教育宣传的,由组织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涉及信访和有关工作协调的,由行政综合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投诉举报信件的核查和查办案件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对所属单位、社团和行业组织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领导的业务工作分工,由领导分管部门按职能对口牵头负责指导。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重视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五)及时总结,及时部署

为认真总结好第一阶段的工作,动员部署第二阶段的工作,州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10日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对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分析总结,对第二阶段的工作做了研究,并决定召开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阶段总结暨第二阶段工作动员部署会议。5月17日,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阶段总结会议暨第二阶段动员部署会议在蒙自召开,会上,各县市建设局和州局属各部门分别汇报了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全系统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州建设局苏建平副局长代表州局领导小组对第一阶段的工作作了总结,对第二阶段的工作作动员部署,州局领导小组副组长、纪检组组长钟岚作了工作要求。目前全州建设系统正根据会议的安排部署,全面转入第二阶段的工作当中。

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安排

(一)主要内容

“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阶段,既是对前一段学习成效的实际检验,又是开展自查、搞好整改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要求,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上一阶段思想发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在统一规定的时限内,相对集中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XX年以来的监管、经营观念和行为。时间安排70天左右。

1、广泛深入征求意见。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形式和方法另行通知)。

2、深刻剖析,对照检查。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在统一规定的时限内,相对集中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XX年以来监管、经营观念和行为,主要查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查思想认识情况。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危害性是否认识到位,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二查监管工作情况。即全面总结回顾与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交往的全过程中,是否有不正当交易问题,以及针对调查摸底和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情况,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三查交往行为情况。即在商业交往过程中,监管者是否有利用权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行贿受贿的的行为;经营者是否有与监管者内外勾结,行贿受贿的行为;在经营活动和公务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四查法规遵守情况。即在经营活动和公务活动中是否带头自觉遵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是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是否坚持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五查制度落实情况。即在经营、财务、购销等管理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共3页,当前第2页2

3、严肃查办,依法处理(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

对查找出的职能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和行为,要坚持有关办案原则,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依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和对不正治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一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要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要充分利用公安、检察、工商、审计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要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二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三要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等,坚持宽严相济,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四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4、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二)几点要求

鉴于“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比较大,全州各级建设系统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保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州各级领导班子将继续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州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设部、省建设厅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真正从事关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根据确定的检查内容和目标任务,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规定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开展。

2、坚持开门搞整改的重要

原则。在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时,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程度,创造浓厚的民主氛围,把广大干部群众动员起来,诚心诚意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接受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以便真正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3、建立联系点制度。州建设局也确定2个行政主管部门和2个企业作为联系点,一方面是通过对联系点深入调查、了解和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行业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了解和掌握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认真研究提出应对的办法措施;另一方面是通过对联系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同时,指导和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全州各县市建设部门也相继在建立联系点制度。

4、认真落实几项工作。具体来讲就是要落实好“三个一”、“两个环节”、“一个结合”,“三个一”即在第二阶段工作中要认真作一次动员,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认真明确一个部门来组织落实;“两个环节”即第一个环节是要重点抓好自查自纠,第二个环节是要重点抓好长效机制的建立;“一个结合”就是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行业评议结合起来。另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自查自纠的责任,牵头负责本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近期将组织开好建筑业、房地产业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州、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总结经验,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总结材料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篇2

根据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推动我市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海南省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市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为了解决我司业务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司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一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前一阶段,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司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抓好各项落实,根据省公司“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我司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公司总经理颜振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本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商业贿赂治理的日常工作。在总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司也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现阶段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时机,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业绩观和以效益为中心、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倡导诚实守信,反对弄虚作假,提高了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对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手续费的问题,既各保险公司可以向保险中介支付最高不超过保费8%的手续费,但为了拉拢中介机构为自己服务,多数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超过该比例。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我司各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深入到各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一是认真分析各经营单位商业贿赂的各种表现形式,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办法;二是认真组织查找问题,尤其是查找破坏保险市场秩序的问题。加强承保、理赔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三是针对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对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没有发现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

三、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教育、

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紧密

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二是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制度是保证,我们除了要依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依据保监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法检查,依法纠正,依法惩处。

三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坚持依法经营,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四、下一阶段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

(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

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积极构建保险系统预防治理商业贿赂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抓好教育预防工作,引导员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清理规范保险中介组织工作结合起来。

认真贯彻保险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规范其服务行为,促进保险中介机构业内相互约束、共同遵守规则。引导保险中介机构上规模、上水平、讲诚信、守规则。加强对行业内中介机构的监管,健全制度,对中介机构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执业人员素质、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保险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三)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制度健全,商业贿赂行为就难以发生,制度不健全、有漏洞,商业贿赂行为就易发多发。治理商业贿赂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措施,贯穿于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之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不断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五、对人保系统开展商业贿赂的意见和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篇3

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治理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工作。市系统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及早成立由市局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系统治理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市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组、整规监督组、案件组,具体负责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治理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市局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的意见》部《实施意见》及厅《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市局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2.动员教育。营造氛围。

召开市系统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市、县(区局、机构以及业务科室对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层层广泛动员。月下旬。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市长代表医疗机构分别就如何抓好治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随后,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迅速召开动员会,并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动员教育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部关于行业纪律规定等,开展以“为什么要开展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岗位,远离红包回扣”等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悬挂横额、制作版报、印发简报、举办服务承诺签字仪式和优质服务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人员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此外,日报》公布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10个市直单位分别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箱。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发动面不留死角,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皆知,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调查摸底。确保实效。

亲自率队,市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于月底开始深入基层单位,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此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实施过程中,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开展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缓解人民群众问题。尤其重点规范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继续完善住清单制度,落实大型必须征求意见的规定,严肃查处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

4.建立制度。通力合作。

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分别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专项治理工作中。定期向市局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级行政部门严肃工作纪律,对所辖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搞部门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存在问题

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市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情。别人能过关,也不会有事。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四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反之不能增加收入。

2个别机构存在畏难情绪。有些机构担心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会损害形象。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专项治理工作的条块结合方面不够严密。地方党委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某些工作时间安排上存在不一致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行业特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领域专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重新认识“权”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机构防控中商业贿赂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生存的条件;这一关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三是要认识到对收受回扣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回扣,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篇4

按照我局党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以来,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认清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商业贿赂在我国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它几乎存在于每个行业、泛滥于市场的各个角落,甚至成了很多领域做生意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而派生出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所以,不论是从经济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考虑,都必须对商业贿赂进行严厉打击。我想,这是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原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转有重大的意义。为此,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惩治腐败的工作中,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铲除这一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应是我们现阶段的首要任务,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在工作中找到问题,结合我们自己的工作,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措施。

我们局作为一个教育事业管理单位,因此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敢于查处和揭露问题,实施有效管理,另一方面,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紧紧围绕教育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注意从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健全法律等方面入手,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切实注意研究解决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宏观分析,提出合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塑造清廉、诚信的企业文化。清廉、诚信的企业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将塑造清廉、诚信的企业文化纳入到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教育对象和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廉洁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真正树立起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理念。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整治工作的联动、协作机制。要明确职能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与监察、工商、检察、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及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突出重点,着力遏制其不断蔓延的势头。治理商业贿赂,关键要逐步完善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重塑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要以涉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重大商业贿赂为重点,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从解决公益性行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集中力量整治医药购销、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篇5

要严格把握政策,依照《刑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分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政策界限;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区别对待。对集体决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责成有关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本人能够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且改正效果明显的员工,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于那些有不正当交易行为、情节较重、构成违规违纪的员工,要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对于那些在治理专项工作中顶风违纪,继续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员工,要按管理权限,分别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

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要深入进行宣传教育,营造防治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将宣传党和国家防治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员工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商业道德等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落实****三个指引”及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创建依法合规经营文化相结合。第三,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业绩观落实到业务经营中,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和权力的行使,加强监督和制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防治商业贿赂,构筑起坚固有效的防治商业贿赂的闸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中央和****的要求,我行开展治理专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使全行广大员工普遍受到一次公平竞争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法律意识和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遏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形成规范、有序、健康的公平竞争秩序和良好的商业竞争文化,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此,各行要坚定信心,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要落实和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人事处、总务处、财务会计处、公司业务处、机构业务处、****信贷处、房地产信贷处、个人业务处、保险部、信贷管理处、资产风险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治理专项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制定全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落实****及重庆银监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各分****、相关处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落实等。市****各处室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专业不正当交易的自查自纠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重点排查和长效机制的建设。

各分****党委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抓好对全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各行要根据市****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职责,扎实开展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落实方案于4月5日前上报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落实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按规定时间向市****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等各种信息和情况。各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篇6

一、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步骤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步骤从2008年4月起至12月底止,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4—5月)

要求:1.各单位、部门组织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正确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二)问题查找、分类处理阶段(2008年5—10月)

要求:1.在5—7月,各主管(监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本行业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明情况,找出原因。

2.在8—10月,各主管(监管)部门、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查找出来的各种问题做好分类处理,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3.各县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认真查办一批涉及商业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案件。

(三)建章立制、落实整改阶段(2008年10—11月中旬)

要求:各县区、各单位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剖析,研究这些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清理和修订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整改出实效。

(四)评估验收、全面总结阶段(2008年11月下旬—12月)

要求:1.各级领导小组、各主管(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对专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责成其“补课”,限期整改。

2.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5日前书面上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我市前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

(一)工作成效

1、健全组织、工作机制:我市成立了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组、调研指导组、案件协调组,负责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报、协调、举报、核查等工作机制。

市辖各县区、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区的领导小组组长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担任,部门的组长都是由主要负责人担任。

2、积极宣传发动: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性动员大会,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对全市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市治贿办也先后召开了2次有重点单位参加的情况汇报会,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和举办知识竞赛等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一些单位还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

为方便群众监督和举报,我市于4月18日、19日连续两天公布我市各有关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各县区、部门也根据各自的实际分别设立了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

3、问题查找突出重点:6月28日召开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后,我市各县区、部门开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特点为一是突出重点。各县区、部门都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作为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还把本领域本行业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问题的环节和岗位,作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自查自纠形式多样。各县区、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填写表格、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提高了自查自纠的效果。据统计,到目前止,我市开展自查自纠单位累计数821个,参加自查自纠累计人数20828人,召开动员会440场(次)。目前该项工作还在继续进行。

4、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至目前止,我市共立案查处涉及商业贿赂案件23件,已结案2件(详见查处情况一览表)。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部门在自查自纠和查处案件的同时,坚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来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据统计,4月份至今,全市共新建规章制度41个,清理内部规章制度10个。

(二)存在问题

1、查找问题形式多样,但成效不明显。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很多单位都有独到的做法。如市国土局采取“听”(

从上级领导、社会监督员处听取情况)、“问”(走访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情况)、“谈”(党委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从与干部职工的谈话中了解情况)、“纳”(向社会各界发放300多份调查表征求意见)和查思想、查行为、查制度、查作风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各科室填写近年来的国有土地转让项目,逐一排查;市卫生局专门设立了廉政帐户,供自查自纠中干部职工退款。虽然查找问题有一定的力度和方法,但查找的结果还不太理想,没有触及到实质性的问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如医药回扣、教育乱收费等,未得到有效根治。

2、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有较大难度,查处工作有待加强。

3、对一些商业行为的定性还有待探讨。如教育部门下属的勤工俭学公司在征订教辅材料中有收回扣(勤工俭学公司出账为管理费,书店出账为仓储费)现象,但所收回扣如数入了正规单位财务账,这些行为是否商业贿赂,还是正当交易,难以区分。

4、地方政府和主管厅局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时间安排不同,较难统一把握进度。

5.部分单位资料建设不够规范、健全。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加大问题查找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单位、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及单位受贿的问题查找,使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2.以传达贯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现场会”精神为契机,结合当前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呼吁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更多地关注、参与该项工作。

3.加强案件查处力度。在积极拓宽案源的同时,根据已有的线索,认真排查,加强协调,争取破获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4.做好评估的前期准备。督促各县区、单位部门进行查漏补缺,不足的地方必须补课。办公室将在适当的时候对部分单位部门进行抽查。

附:查处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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