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节能技术(6篇)

来源:收集

低碳节能技术篇1

关键词:低碳经济煤炭企业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065-02

一、低碳经济概念的提出及现实背景

1.低碳经济概念的提出。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模式具有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特点。

2.低碳经济提出的现实背景。随着全球工业化的进程,人类生存的环境受到温室气体的威胁日益严峻。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排放占80%,可见二氧化碳对于地球气候的影响巨大。根据2008年斯特恩的《气候变化全球协定的关键要素》提出大气温室气体稳定浓度的长期目标是450-500ppm,而相关研究表明目前二氧化碳浓度为389ppm(见表1),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本世纪内二氧化碳浓度可能达到550ppm,将大大超过长期目标的稳定值,这将可能导致严重的环境和气候灾难。从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来看,近20年呈逐步上升趋势,到2030年将达到碳排放高峰,预计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从1990年的210亿吨增至420亿吨,增幅达到50%。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处于工业化阶段或者正进入工业化阶段,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激增。由此可见,为了应对危及世界人民福祉的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已刻不容缓。

二、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

减少和控制碳排放,涉及广阔的产业领域,包括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体系。低碳能源是指通过发展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低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低碳技术包括清洁煤技术和二氧化碳捕捉及储存技术等。在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化的过程中,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低碳经济”。可以说,低碳技术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所有支柱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节能、降耗、减排,还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都必须以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普及和推广为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增长方式依然粗放,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较低,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巨大压力和特殊困难。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统计,中国2007年与能源相关的碳排放量是60.2785亿吨,占全球20%多。这些说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任务紧迫。所以,煤炭企业必须依靠低碳技术的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能源技术,发展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先进核能技术,以及高效、洁净、低碳排放的煤炭利用技术和氢能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能源消耗,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经济发展,走低碳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低碳经济下煤炭企业面临的技术创新挑战与瓶颈

近年来煤炭企业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础,创新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技术,大力推进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应用。煤炭企业在不断进行努力和尝试,力争使围绕节能减排展开的技术创新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新增长点。低碳经济重在碳减排,而碳减排的路径有两条:一是减排,主要是减少含碳能源消费(包括减少能源消耗总量和增加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增加碳汇,主要是利用森林来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也包括碳捕获和碳存储等技术的使用。这两途径都需要技术尤其是低碳技术(包括减碳技术、无碳技术和去碳技术)作支撑,但我国目前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方面存在瓶颈,成为制约低碳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1.现有低碳技术水平落后,核心技术缺乏。在低碳经济的技术方面,欧盟国家约在20年前就开始研究,而我国研究才不过5年。我国低碳领域的总体技术水平离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低碳技术至少跟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差20~30年,先进技术、先进装备都是向国外购买的。我国现有低碳技术仍以中低端为主,核心技术缺乏。目前我们还主要是引进,自主研发还不够。

2.缺乏激励低碳技术创新的长效动力机制。技术创新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力不足很难催生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一方面,煤炭企业的盈利目标可能是短期而不是长期,煤炭企业的短期盈利目标很难促使其放弃当前的利益而投资长远的发展。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尤其对于一个尚未成熟的新兴产业来说。未来低碳产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单个企业进行投资将面临巨大的风险,未来收益能否弥补成本并获取可观收益以及创新项目能否成功都很难预测等不确定性因素将迫使企业放弃技术创新。

3.煤炭企业低碳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是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技术创新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发能力的强弱。目前煤炭企业大多数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缺乏自主科学技术。我国煤炭企业目前在低碳技术上主要是引进型技术创新和模仿型技术创新,简单消化吸收,只能简单重复现有技术。煤炭企业在低碳经济领域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相应的技术支撑、产业支撑体系,迫切需要整合资源,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管理创新,系统研究低碳技术与经济发展理论,实现低碳技术的原始创新与推广应用。

四、煤炭企业突破低碳技术创新的对策与建议

1.低碳生产层面。我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70%的碳是企业排放的,30%的碳是居民排放的。因此,我国减少碳排放的主要压力在生产领域。也就是说,生产领域的低碳生产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所在。(1)以技术引进促进低碳技术创新。跟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的低碳技术,技术起点过低大量投入得不偿失,因此可适当地依赖技术引进。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了发达国家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的义务,但在实施中技术引进仍然面临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对先进低碳技术进行封锁;另一方面是技术转让方要求过高的技术使用费。(2)合作开发或自主研发促进低碳技术创新。对于相对具有优势的核心低碳技术,企业或者研发单位可以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合作开发,不但能够降低研发成本、节约资源,还可以相互学习,实现资源共享。美国政府1986年开始实施洁净煤技术示范计划,2002年开始实施洁净煤发电计划(CCPI),并在这一领域取得较大成就。我国应该在该领域加强技术研发的合作与交流。对于遭到国外封锁的技术,我们国家和企业必须大力投入人、财、物自主研发,攻破重点、难点的核心技术,并力求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以保障低碳技术创新有序发展。

2.低碳消费层面。市场消费模式决定着市场的价值取向,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必须以市场消费模式为基础。低碳消费需求可以引导低碳生产的方向,从而有助于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反过来低碳技术创新又可以进一步推动良性的低碳消费。从低碳消费层面入手,可细分为个人消费层面和国家消费层面。(1)个人消费层面。个人的消费意识必须转变。提倡新型的低碳消费理念,推崇积极、绿色的消费意识,改变不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面子消费、奢侈消费等消费方式。为迎合消费需求,企业根据消费者选择的改变而作出调整,从而促使企业为产品升级换代而进行技术创新。(2)国家消费层面。首先,政府部门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减排设备和办公用品,租用节能型建筑的办公场所,制定实施公务人员能耗标准等。其次,积极参与推动低碳技术国际标准的制定,国家应该限制高碳排放产品的进口,对于高碳排放进口产品进行征税或者实行配额制度。对于外商的投资项目也实行碳排放标准,过高的碳排放产业限制其投资,各个地区的招商引资要严格把关,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建立国内低碳技术标准,将碳排放标准作为重要的经济衡量指标,贯彻落实绿色GDP、低碳GDP。

3.低碳制度保障层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制度条件作为保障。如英国的气候变化税制度、规范排放贸易机制。意大利的“绿色证书”制度、“白色证书”制度等都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鉴于我国的国情,在建立低碳法律保障体系、调整产业结构、金融创新与财税制度、低碳外交和建立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等制度建设方面政府必须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1)制定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框架,如《低碳经济法》,对已有的不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能源、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为促进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节能减排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2)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渐以低碳产业取代高碳产业,增加低碳产业比重。(3)金融创新与财税制度及时跟进。国家必须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碳金融市场规则,并发展和完善国内的碳金融市场,为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在财政税收制度方面,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减免税收等手段,有效地促进低碳技术创新。(4)建设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立部级低碳技术研发中心。

参考文献:

1.冯之浚,周荣,张倩.低碳经济的若干思考[J].中国软科学,2009(2)

2.陈晓进.国外二氧化碳减排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6(3)

3.丁玉梅,廖良美.基于低碳经济的技术创新思考.[J].生产力研究,2010(11)

4.庄贵阳.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困难与障碍分析[J].江西社会科学,2009(7)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7)

低碳节能技术篇2

关键词:井工煤矿;特点;开采技术

我国的煤矿资源丰富,煤矿能源也推动着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目前,从煤矿数量和规模来说,中国以井工煤矿居多。与露天煤矿相比,井工煤矿的开采难度大,作业环境恶劣,在矿藏的开采中,对开采设备、作业人员素质和开采工艺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对井工煤矿的开采技术进行研究和提高,不仅可以提高煤矿产量和安全作业系数,而且能够更好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1.井工煤矿开采的特点

井工煤矿的开采是在地下进行作业,地下环境通风不畅而且井下作业劳动强度大,作业人员需要大量新鲜空气,但是在自然状态下,地面空气在进^井下并流经各作业场所的过程中,将掺入有害气体和矿尘,成分逐渐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地热作用,人体和机械散热,水分的蒸发等,井下空气的温度和湿度都会显著增高,井下质量变坏。因此,要对矿井进行通风,保证正常的生产。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会产生瓦斯和矿尘。瓦斯和煤尘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特别是在井下这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地下采掘过程中,由于矿山压力的作用,顶板会垮落。如果顶板管理工作出现漏洞,则会发生顶板事故。所以要积极地采取措施进行预防。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会通过各种通道涌人矿井。为保证矿井正常建设与生产,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水进人矿井或者将进入矿井的水排至地面,但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或在采掘工作时挖透老塘积水或岩溶水等地下水体时,就会造成水害。

2.创新实施节能低碳技术

2.1矿井整体优化节能技术

针对供电、用电系统线路长、变压器损耗大、设备负载率低、电网污染等问题,运用系统学原理,成功研发一套“工业动力系统整体节电改造技术”,对矿井供电、用电系统进行整体优化、系统改造,全面解决现有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实现整体优化节能。经测算,协庄煤矿可实现节电率8.6%以上,节电量l290×104kW・h,是煤炭企业节能途径的创新。以矿井乏风作为热源,利用喷淋换热技术将乏风气体中热能吸收,将升温后的矿井水通过水源热泵提取热量。喷淋换热设备还具有降尘作用,每年可节约2357t标准煤,减少C02排放5892.5t、S02排放42.4t。

2.2煤矿污水处理技术

采煤污水分类排放。岩溶水是矿井排水中的1个组分,多是未被污染的地下水,若与其它矿井水分开排放,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进行再利用。经过处理后的岩溶水,基本上符合生活用水标准,同时水中含有大量微量元素,可被开发加工成具有经济效益的矿泉水。此外,利用松散地层的过滤作用处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较高污染物水,使之达到井下工业生产用水标准,采用浮选尾煤处理工艺流程,实现“煤泥回收,洗水闭路循环”,进而显著地提高经济效益。

2.3粉尘污染处理技术

煤矿在开采中,产生瓦斯是不可避免的。煤矿生产过程中预先抽放煤层中的瓦斯,可以有效地减少生产中的瓦斯涌出量,不仅确保了安全生产,同时也减轻了矿井排放废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粉尘处理方面,主要采用高压喷雾或者高压水辅助切割降尘技术,有效控制采煤机切割时产生的粉尘,同时也减少煤尘爆炸的危险;在掘进工作面,采用内外喷雾相结合的方法降低悬浮粉尘。此外,还通过通风除尘、泡沫除尘、声波雾化除尘等措施,进行综合处理。

2.4深井开采技术

深矿井由于矿井结构的特点,在开采中要从矿压控制、冲击地压防治、瓦斯和热害治理及深井通风、井巷布置等技术方面综合考虑,重点要从以下3个环节入手进行研究:深井围岩状态和应力场及分布状态要准确勘察,并详细记录,避免煤巷和岩巷在开拓和使用中出现安全事故;深井作业场所工作环境的变化要监控到位,比如作业环境中瓦斯含量,空气中有害成分的检测等;深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与监测监控技术;通过计算机模拟研究冲击性矿压显现发生的机理,进一步完善冲击性矿压显现监测系统,完善冲击性矿压综合防治措施。

2.5煤炭地下气化技术

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属于一种特殊的开采方法,是将处于地下的煤炭进行有控制的燃烧,通过对煤的热化学作用而产生可燃气体的过程。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具有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等优点,尤其适合中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劣质煤比例高的情况,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煤炭地下气化技术的研究和完善要与“长通道、大断面”的矿井相结合,进行较大规模的地下气化试验,转化成连续、稳定的生产力。

2.6减少矸石排放的开采技术

对于井工煤矿的开采而言,优化矿井开拓和巷道布置的方式,要从“多做煤巷,少做岩巷”的原则人手,从总体上消除或者减少矿井矸石的排放量。全煤巷开拓开采方式是指除了个别井底车场峒室开挖在稳定的岩层中外,所有的开拓巷道全部布置在煤层中。这种开拓方式,不仅有利于煤炭的清洁生产,而且建设投资少,矿井投产陕,但是对煤巷的支护技术要求高。在多煤层、多煤种的条件下,开拓部署要考虑煤层的开采程序和开采煤层的搭配关系,控制高灰高硫煤层的开采比例,以减少全矿井生产原煤的总灰分和总排矸量。

3.结束语

低碳经济是人类基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而探索出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作为煤炭能源消耗大国,煤炭行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运行发展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低碳经济三大显著特征来看,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应用新型、高效节能技术可有效减少生产能耗,是低碳发展的关键点所在。

参考文献:

低碳节能技术篇3

【关键词】低碳经济概念制约因素发展对策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和内涵

所谓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和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制度创新、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以便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它也是近年来人类社会应对气候、能源和环境变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经济,是一场依靠技术创新与政策措施来实施的新能源革命,其基础是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要求建立同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鼓励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与市场机制,其实质是提高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的比例,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1]

低碳经济的概念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是在2003年2月24日由英国时任首相布莱尔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书中指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通过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2008年7月,G8峰会上八国表示将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其他签约方一道共同达成到2050年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长期目标。当时的低碳经济是一种后工业化社会出现的经济形态。

在我国学术界,对低碳经济概念和内涵的理解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第一种,经济模式说。如我国学者庄贵阳认为,低碳经济是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实施的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2]第二种,经济形态说。如李建建等认为低碳经济是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经济形态。是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发展模式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适应和减缓地球气候变暖。[3]第三种,低碳经济既是一种经济形态,也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如冯之浚、牛文元认为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4]龚建文主要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指出低碳经济是一种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同时,低碳经济也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5]

我认为,低碳经济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经济。无论是第一种经济模式说,还是第二种经济形态说,都没能全面的论述低碳经济的内涵,他们分别是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低碳经济内涵的。第三种的既是经济形态,也是经济发展模式说,它只是把前面的两种说法机械的加起来论述,并没有强调低碳经济是通过技术创新等经济发展的模式而达到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等经济形态。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约因素

(一)能源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呈现出煤炭比重过高的特点。与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相比,单位热量燃煤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比使用石油、天然气分别高出约36%和61%,煤炭消费比重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高,致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高碳”特征非常明显,而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比例过高的这一特点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到2022年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比重仍将维持在60%以上,这将严重影响我国低碳经济的向前发展。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目前中国三大产业之间的比重仍然停留在“1∶5∶4”的状态,中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决定了能源消费的主要部门是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比重偏高,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比重偏低,发展滞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仍然偏快,不少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还没有退出市场,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传统消费观念不合理

受传统能源消费观念影响,很少有人真正关心自己消费的能源是不是达到一定的节能效果,是不是科学消费。人们只是关心能源具有的效用满足,当能源具有的效用失去后又变成不具备效用的废弃物回到自然环境中。这样人们不仅没有充分的科学的利用能源,浪费了能源,达不到节能的效果,而且产生的废弃物影响生态环境,不利于环保,这种传统的能源消费观念长期影响着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四)法制保障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制保障方面面临着一些问题,低碳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为保障。我国虽然非常重视相关政策法律的供给,但仍然很薄弱。目前,我国在有关低碳经济的开发利用领域的法律主要有《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除此以外,我国还积极制定并实施了减缓气候变化的一系列规划与政策,虽然这些政策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但是,因为低碳经济的专业性要求有更为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所以我国有关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低碳技术滞后

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低碳技术涉及面广,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领域,涉及到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发展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由于我国长期处于高增长、高排放的发展模式,粗放型的工业化进程,使得我国对低碳技术的掌握和开发程度明显不足。特别是处于经济转型期,低碳技术的相对滞后,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难题。

三、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一)优化能源结构

1.通过节能和煤炭的清洁利用途径来实现。通过节能和煤炭的清洁利用,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这样可以优化能源结构。通过加强低碳和固碳技术的研发,推进氢燃料电池等新节能技术的发展以及碳收集与埋存技术的应用,我们可以建立洁净煤、先进节能技术等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

2.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我国地大物博,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资源,新能源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一,我国河流湖泊众多,水能资源丰富,占全世界开开采水能资源的16.7%。第二,风能发电也在我国有着很好的发展条件。第三,我国在太阳能利用和氢能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果,像燃料电池、燃料汽车技术也比较成熟。低碳经济的理想状态是充分发展“阳光经济”、“风能经济”、“氢能经济”和“生物质能经济”。[6]由此可见,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很多天然的有利条件。拥有了这些条件之后,如果政府加大投资和扶持力度,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使之成为满足未来新能源的重要补充,就能更好的实现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

(二)升级产业结构

如果产业结构不同,那么碳排放量可能相去甚远。[2]目前我国的三大产业结构不合理,我们需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首先,要促进三大产业内部优化升级,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提高第二产业素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工业去碳,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其次,要调整三大产业内部的结构比例和比重,降低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环保产业的比重,使三大产业之间形成物质、能量的梯级循环利用,建立产业结构的“食物链”;再次,提高高碳产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对高能耗的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企业生产规模、技术装备水平方面设置较高的门槛,抑制高耗能产业低水平的盲目扩张,从而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三)加强科教工作

传统的能源消费观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说是根深蒂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从加强科普教育工作做起,大力宣传相关的能源知识,通过典型示范,国家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来引导人们,从而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四)完善法律制度

我们应该制定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经济法案、法规、法律,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制定《低碳经济法》,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法》与《节约能源法》(已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要适时开展一些环境和资源领域法律的修改工作,比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抓紧制定和修订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强化清洁能源、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并通过采取行动落实这些法律。

(五)发展低碳技术

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别强调,“要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我们要通过自主创新积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碳捕获和碳封存技术、能源利用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绿色消费技术等,有效发挥先进技术在节能中的特殊作用,促进清洁生产和清洁循环利用,提高能源附加值和使用效率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推广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源、核能技术在内的低碳能源技术,广泛应用于清洁燃料交通工具、节能型建筑、环保型农业等领域。

参考文献

[1]崔大鹏.中国梦、低碳经济与国际合作[A].张坤民,潘家华,崔大鹏主编.低碳发展论[C].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09.

[2]庄贵阳.低碳经济: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的发展之路[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7,(11).

[3]李建建,马晓飞.中国步入低碳经济时代[J].广东社会科学,2009,(6).

[4]冯之浚,牛文元.低碳经济与科学发展[J].中国软科学,2009,(8).

[5]龚建文.低碳经济:中国的现实选择[J].江西社会科学,2009,(7).

低碳节能技术篇4

低碳建筑的内涵归纳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节约资源与能源,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创造舒适的宜居空间,与周围环境和谐共生。通过低能耗、低排放及低污染的低碳设计策略建造的建筑无疑也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从产业上看,我国碳排量存在三大主要来源,即交通交通、工业、建筑。其中,建筑又是仅次于工业的第二大碳排放来源。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用能源越来越多,所产生的碳排量占全社会总碳排量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成为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一大障碍。从建筑总量上来看,既有建筑的95%以上都是高能耗建筑。从整个建筑物的全寿命周期来看,建筑领域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成本是很低的,在IPCC的报告中,指出2030年可以降低50亿t二氧化碳而所负担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在此基础上降低5~6亿t二氧化碳所负担的成本在20~100美元/t。同时,我国建筑业是能耗及污染大户,消耗钢材、水泥约占全球总量50%,所以积极探索低碳建筑及低碳建筑技术的应用是减少碳排放的正确途径。我国建筑能耗的目前的情况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建筑结构上,呈现出“两高一低”的发展局面,第二、能源结构上,呈现出“两增一减”的特征。建筑结构上,呈现“两高一低”的发展局面是指公共建筑能耗和北方城镇采暖能耗占比提高,住宅建筑能耗占比降低。公共建筑在建筑总面积中占比在20%以下,但其能耗从1985年占建筑总能耗的23.4%提高到2009年的27.2%,提高3.8个百分点,公共建筑能耗展现出过分低效率。而北方城镇采暖能耗更加明显,由1985年的7.2%提高到2009年的29.9%,甚至高峰值为2006年的33.7%。究其原因是北方能耗按面积计量的制度和居民的节约意识的淡化。与此相反,住宅建筑能耗呈现相对降低的发展局面,由69.4%降低到42.9%。能源结构上,呈现“两增一减”的演变特征即气体和电力能源绝对增加,煤炭相对减少,两者结合导致我国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的比例小幅下降。

二、我国发展低碳建筑的障碍:发展障碍

(一)政策与机制问题

目前,我国低碳建筑相关政策还不完善,低碳建筑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规制性政策和建筑节能政策方面。我国的建筑节能标准不健全,体系不完善的主要表现为行业标准中缺乏监管和监督环节。我国现行的节能标准只涉及到设计阶段,并没有制定检验建筑是否达到低碳建筑标准。所以,我国有效的低碳建筑政策体系缺乏不利于低碳建筑在我国的长久发展。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低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首先,法律方面只有能源和环境两大类。其次,行政法规方面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主要是为建筑设计和施工节能方面做出了较明确的规定,部门规章方面主要包含行政处罚民用建筑节能、环境影响评价和建筑垃圾等的相关规章。最后,国家标准方面只有目前正在执行的针对绿色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最高标准》,没有针对低碳建筑和节能建筑的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由此可见,低碳节能建筑的审批、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报废等环节的规定不明,这直接造成了我国低碳建筑市场运行模式的没有统一的规范,阻碍了低碳建筑的长久发展。

(二)低碳资金问题

无论是从国外引进低碳技术,还是我国进行自主研发,低碳技术的研究,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当前,国内低碳技术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需要消耗大量的研发成本,同时,在实施低碳建筑过程中,由于运用新型低碳技术、采用新型的低碳材料及采取环保节能措施会使建造成本增加,而低碳建筑是否经济合理,能否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到底能给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并不能给消费者带来直观的感受,而且一般低碳建筑由于造价较高,必然导致售价比同类非低碳建筑高,可能导致社会公众不愿主动接受低碳建筑。所以,我国政府如果资金匮乏或没有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企业或民间资金又不愿投入到低碳建筑领域,那么低碳建筑在我国的发展将会遇到巨大的障碍。

(三)低碳技术问题

当前,我国发展低碳建筑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国家科技水平平均较落后,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但缺乏先进、有效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低碳技术,这必然带来更多温室气体的排放。发达国家致力于低碳技术研究开发早已起步,并取得了众多重要成果。《京都议定书》已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减排目标,迫于来自全球和自身的生存压力,发达国家通过技术推动和市场拉动两条途径推动能源技术进步和国际能源技术合作,这是我国能抓住的很好的契机。而目前我国科技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有限,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转让费高昂,相关技术转让政策和法律不完善等,都极大地阻碍了低碳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及推广。

(四)低碳建筑投资回收期不明确

低碳技术研发是一项高投入的活动,面临着回报不明确的风险。尤其是我国的低碳技术的积累程度薄弱,这使得在技术研发上风险巨大。正如前面所说,低碳技术的研发前期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旦研发失败,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从表面上看,这种技术不但可以被本企业所利用,也给整个产业带来技术的升级,还能提升整个国家的低碳竞争力;但从研发企业自身而言,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被他人无偿所使用,会产生一种技术外溢差,会严重打击研发企业的积极性。

(五)社会参与意识问题

低碳建筑要在我国得到较大发展,必须意识先行。现阶段低碳建筑的概念,尚未普及,社会各界对低碳建筑的认识和理解尚不够深入和全面,社会公众的低碳建筑意识淡薄,仍保持旧有高能耗、高排放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尤其是作为购买房屋的社会公众很多人依然觉得低碳只是改变出行方式,多骑自行车就是他们能为环境做的唯一的事,对低碳,碳减排,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的概念处于相当模糊的状态中,严重阻碍了低碳建筑在我国的推行。

三、针对我国发展低碳建筑的建议

(一)进行低碳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我国政府应主动提供国家层面或者行业的低碳技术交流平台,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国际低碳技术的研讨会,为国际低碳技术的引进打通渠道。在发展低碳技术的过程中,企业是技术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低碳技术是企业发展命脉,跟上低碳科技发展形势、提高员工低碳意识、加大人力物力研发的投入、是低碳经济转型的企业应该也必须做到的。首先,发展低碳建筑首先要开发核心技术,如太阳能技术、小型风力发电技术、生物质能系统、高效冷却技术、地热系统、水资源再生利用及水生态修复技术等。其次,选材时选择低碳建材,建筑时采用低碳技术,运输时就地取材均可减排。再次,实施碳捕捉工程,大力发展碳捕获技术,加大森林绿化及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建设规模,增加森林碳汇,最大限度地利用生态系统吸收存储大气中的温室气体,降低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保有量。

(二)建立科学的建筑经济评价体系

完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建立材料及设备的低碳标准要求,同时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建设行业低碳转型。同时地方政府加速健全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建立符合地方特点关于推进绿色建筑的法规体系。应针对气候区和建筑种类的差异来针对性地编制绿色建筑标准和实施规范,并应尊重我国古老的乡土建筑的传统做法,取其精华为今所用。同时关于既有建筑的改造方面,也要出具相应的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体系,指导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施工图集、工法等。

(三)发展低碳建筑须意识先行和全社会参与

培养公民的低碳意识实现低碳建筑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对公民低碳意识的培养,第一,政府榜样作用。政府机关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要建立起公共建筑节能评比制度,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一种浓厚的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要让广大民众了解低碳的意义,并进一步付诸于行动。第二,要广泛发挥社会组织力量。社会组织力量是是对政府的一种有效的补充,互补优势强,政府部门要支持社会力量加入到建筑低碳的行动中来。第三,要重视宣传工作,在宣传上深下功夫。

四、小结

低碳节能技术篇5

[关键词]地产发展绿色低碳道路

一、引言

当今世界,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迈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低碳竞争力”也成为提升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能力的核心要素。我国的碳排放量占到全球总排放量的18%,成为全球第一大的碳排放国家,同时也是受到环境变化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应对全球环境气候等问题,我国政府承诺到2022年单位GDP碳排放要降低40%~45%,发展低碳技术将成为我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对于碳排放量几乎占全国碳排放总量50%的建筑地产业而言,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势在必行。有专家估计我国到2022年的建筑耗能将达到社会总耗能的40%,因此,作为我国典型的高排放行业,地产业是我国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另外,地产业的相关产业甚广,在该领域采取低碳战略,比如,采用大量可再生能源、低碳技术或者绿色建材产品,将拉动上游的产业,带动下游消费,是推动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

有统计显示,截止目前,我国已有建筑面积达430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增建筑面积20亿平方米,到2022年我国建筑面积将达到700亿平方米。在我国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已有规定,要求从2010年开始,新建的各类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直辖市以及一些条件允许的地区实行节能65%标准。也就是说,未来的建筑市场将是绿色低碳节能建筑的天下。对此,早在2009年我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就已经在绿化、节能、节水以及交通等绿色低碳建筑住区示范项目的这四个系统中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技术,平均可以减少碳排放20.1公斤/年/平方米,平均节约约20元的运行费用/年/平方米。如果按照此标准进行推广,到2022年在住宅地产方面全国如果按100亿平方米的绿色低碳型住区计算,总减碳量就达到2亿吨/年,总共可以节约大约1000亿元的运行费用。因此,我国地产走绿色低碳的发展路线是发展的必然,对节能减排有着重要意义。

二、绿色低碳的内涵

低碳,英文为low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随着世界工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剧增、人类欲望的无限上升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无节制,世界气候面临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二氧化碳排放量越来越大,地球臭氧层正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全球灾难性气候变化屡屡出现,已经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即使人类曾经引以为豪的高速增长或膨胀的GDP也因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而大打折扣。因此,世界各国曾呼唤“绿色GDP”的发展模式和统计方式。低碳包含的范围很广,比如:低碳社会、低碳经济、低碳生产、低碳消费、低碳生活、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家庭、低碳旅游、低碳文化、低碳哲学、低碳艺术、低碳音乐、低碳人生、低碳生存主义、低碳生活方式。然而,其核心内容是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

低碳经济在2009年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后,顿时成为全球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它以低能耗和低污染为基础,最早由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它指的是一种以三低(即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以及三高(即高效率、高效能、高效益)为主要特征,通过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式,采用碳中和技术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由于房地产业的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碳含量不容忽视,而且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综合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行业,拉动上下游20多个相关的产业发展,尤其与电力、石化、建材、钢铁、有色以及化工轻工等这些传统的高排放、高能耗的行业关系密切,因此,房地产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是不容忽视的。在大力提倡节能环保、生态减排的当代社会,房地产业顺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顺势掀起绿色地产运动,从设计、用材、构造、能源以及景观等各个方面实现“低碳地产”的发展理念,走绿色低碳道路。

三、地产发展走绿色低碳道路的意义

(一)低碳地产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现有的大约430亿平方米建筑的中,99%以上都是高能耗建筑,只有大约4%左右的建筑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而且我国的建筑每年以16~20亿平方米的速度增加。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倡议以及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低碳地产发展的市场空间具有非常大的潜力。而且,我国对节能建筑会投入相应的资金。到2022年,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至少将高达1.5万亿元,国外对低碳节能建筑产业的投资也同样比较高,美国预测到2013年投放到低碳建筑的资金将达到目前的三倍,也就是906―1400亿美元。

(二)低碳地产关系到低碳经济的成败

预计到2022年,我国地产业的建筑能耗将达到全社会总能耗的40%,所以,我国房地产业既是典型的高排放行业又是潜力最大的节能减排行业。鉴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其与20余个产业相关,处于国民经济产业链的中游。房地产领域如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将会影响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使这些产业都往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比如,在地产建筑中使用大量的可再生能源、绿色建材产品以及采用低碳技术,必然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力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可谓关系到低碳经济的成败。

(三)低碳地产有助于平衡房价

经济性是低碳经济重要特征,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低碳经济会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以及机制来进行,其二是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应使人们生活条件以及福利水平下降。换句话说,就是低碳经济既反对能源浪费型的奢侈消费,又要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由于我国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高科技发展等方面都处于初级阶段,顺应低碳经济推广的低碳地产会在短时期内使房价增加,不过从长远来看,低碳经济则有助于降低房地产成本,进而推动房地产市场趋于平稳发展,成为发展低碳经济强有力的助推器。

(四)低碳地产降低减排量利国利民

地产建筑的碳排放量巨大,是影响人们生活环境的重要因素,是环境恶化的中要原因。地产走绿色低碳道路,不仅自身能降低碳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而且能带动与其相关的上下游二十几个行业都往绿色低碳方向发展,上游产业进行绿色生产,拉动下游实现绿色消费,成为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的中要途经。

三.发展绿色低碳地产业存在的困难

不管是政府的减排低碳政策,还是地产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我国地产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都是必然。但是绿色低碳道路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的地产业在绿色低碳道路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低碳评价标准及技术规范,出现无章可循现象

其实在2004年,我国原建设部就出台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建科函[2004]183号),提出“四节一环保”的绿色建筑理念,即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以及环保。围绕这个理念,在理论界及相关业界等之后也提出了一些生态建筑、低能耗建筑、环保建筑等概念,这些都是与我们所说的低碳地产范畴一致。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低碳地产的发展依然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有一些局部示范低碳建筑,对于具体的低碳评价标准,比如哪些建筑环节需要进行低碳处理、哪些低碳技术是必须采用的、哪些低碳规则又是必须遵循的以及哪些材料必须符合哪种具体的低碳标准等等,这些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相应的技术规范也比较缺失,这种无章可循的状态对低碳地产的发展非常不利。因此,低碳地产的大规模推广还缺乏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技术支持。

(二)绿色低碳道路的普及推广较为困难

由于我国地产业的发展并未成熟,尚处于粗放式开发阶段,行业在整体上仍然存在着急功近利的现实心态,因此,在建筑节能技术方面的自身研发力量非常薄弱,想要走低碳发展道路,目前主要得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节能材料,这肯定会使得低碳节能产品的造价成本增高,故这样的产品只能面向少数的高端消费群体,受众范围较窄,推广普及环保节能建筑的难得就比较大。

(三)绿色低碳道路的成本高、风险大

仅管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重要性,但是就现阶段来说,国家支持低碳地产发展的相关政策却显得比较滞后和缺乏,而且由于低碳节能技术还没有进行标准化和工业化,低碳节能产品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等等,发展低碳地产,企业将会承受较高的成本压力,在开发过程以及后续维护过程中也将承担较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地产企业对绿色低碳道路的理念都比较认同,但在实际行动上持观望态度的较多。也就是说地产企业开发绿色低碳建筑的动力不足。

(四)民众缺乏低碳地产意识

民众对于低碳建筑的缺乏足够的认知,基本上对低碳经济、低碳地产的概念都停留在模糊状态,或者有的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多数民众关心的只是初始的购房价格,而忽视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成本。据测算,开发节能50%的低碳建筑,会使房屋建设成本增加10%,加上低碳新能源,建筑成本可能每平方米会增加1000元。增加的建造成本都会不同程度地通过房价来转嫁给消费者,肯定会使本已较高的房价进一步上扬,这样的低碳建筑会超出大多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四、低碳地产的技术体系构想

低碳技术体系的支撑是低碳地产的核心,是发展低碳地产的重中之重。低碳技术体系主要指的是应用于建造低碳建筑的各种技术,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采暖通风、建材电器、空调照明、能源使用以及智能化等方面的内容,横跨整个房地产产业及相关产业。仅管我国目前的低碳地产技术系统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对于其技术体系的构想却不可少。从低碳技术的运用方向及作用进行具体划分,大致包括着四个部分:

(一)建筑主体的低碳技术,即是在进行建筑物主体的建造过程中应用到的低碳技术体系,又可以细分为规划设计(比如用地控制、朝向控制、日向以及风向利用等等,还有体型系数控制技术和窗墙比控制技术)、主体施工(包括高强度结构体系、混凝土大空间结构体系、工业化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彻筑结构体系;新型节材钢筋应用技术、可循环利用施工材料、高性能施工技术等等)、围护结构等三个方面;(二)建筑配套工程低碳技术体系,这主要指的在建筑主体的配套工程上所用到的低碳技术体系,主要有能源供给系统、建筑设备系统、排放系统以及通风系统等等;(三)建筑环境低碳技术体系,指的是在对建筑环境进行处理、优化等工作时应用到的低碳技术体系,主要有绿化系统、建筑环境控制技术、运行控制系统和再生循环系统等;(四)对已有建筑的低碳改造技术体系。前面我们说到,我国现有建筑面积巨大,而且其中99%以上都属于高能耗高排放的建筑物,对这些建筑进行低碳改造十分有必要,而且还可能带来较大的市场收益。建筑低碳的改造技术体系主要有既有建筑的围护系统、既有建筑设备的更新改造、既有建筑不同生命周期的适应性改造以及供热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技术等等。

五、发展绿色低碳地产道路的对策

我国发展低碳地产的历程较短,对低碳住宅的开发各方面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根据国外低碳经济的发展经验,低碳地产将是未来我国地产发展的趋势。因此,仅管现阶段我们面临着一些困难,仍然要走绿色低碳的道路。

(一)政府出台政策,扶持低碳地产的发展

鉴于地产发展面临的问题,我国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倡导发展绿色低碳地产,并借鉴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成功经验,紧住发展低碳经济的契机。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初期,可以在能源、技术、消费以及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与发展低碳地产利益相关的主体,比如低碳技术企业、消费者、地产企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等参与其中,并建立低碳合作机制。可以出台相应的经济政策,比如设立低碳基金或者对低碳技术企业提供低碳信贷产品等,奖励并扶持低碳技术的创新;又或者是对低碳地产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

在逐步发展和成熟阶段,可借鉴发达国家采用的低碳政策工具,如政府管制、碳排放税、财政补贴、碳基金、碳排放交易、标签计划、自愿协议、能源合同管理、生态工业园规划等,以加大低碳政策力度。

(二)完善低碳地产的技术体系

低碳地产发展的核心是要有低碳技术作为支撑,关键是要通过技术创新以及建立完善的低碳技术体系,进而促进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社会消费方式发生转变。在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技术体系基础上,转化为生产力并进行应用,比如采用低碳技术、零碳技术甚至是负碳技术策略;加速发展核电、风能、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水能以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改变建筑耗能及耗能结构;通过优化设计,在地产建筑周期内实现“3R”――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再节约(Reduce),以及“四节”――节地、节水、节能、节材;转变当前地产的毛坯房销售模式为精装房销售,减少二次污染等等。

(三)注重培养低碳建筑的专业人才

发展低碳地产最主要是建造低碳建筑,而实现低碳技术的关键是人才。地产发展走绿色低碳道路离不开人才。因此,要想真正发展绿色低碳地产,建造低碳建筑,就需要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具体来说,首先政府可以引导各高校在建筑专业中重视对能源、环保等课程的开设和研究,保证专业人才的教育。其次各企业可以加强对现有建筑人才的培训,将其打造成低碳专业人才,或者举办一些低碳环保建筑设计大赛,激励相关人才发散思维,推广低碳建筑理念。另外,还可以在一些相关的资格认证考试中,加入对低碳环保方面的考核内容,引导培养低碳建筑专业人才,促进低碳建筑的发展。

(四)倡导低碳地产生活方式

低碳经济除了低碳生产还包括低碳消费,低碳地产的生产方式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前提,而低碳生活方式则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和目的。因此,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是促进低碳地产发展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低碳生活的社会认同性,充分调动物业管理公司和广大业主们的积极性,形成低碳消费的意识,营造低碳地产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提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鼓励低碳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参考文献:

[1]董哲.房地产业如何应对低碳模式[J].城市开发.2010(01)

[2]冯国亮.绿色地产: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J].住宅产业.2009(01)

[3]任力.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及启示[J].发展研究.2009(02)

低碳节能技术篇6

关键词:低碳城市群;长株潭;问题;对策

0引言

自2003年英国提出发展低碳经济以来,低碳经济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形态受到全世界广泛的关注。随后,世界各地提出了建设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低碳城市。低碳城市是指城市经济以低碳产业为主导模式,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的城市。其目标,一方面是通过自身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社会建设,保持能源的低消耗和二氧化碳的低排放;另一方面是通过大力推进以新能源设备制造为主导的“降碳产业”的发展,为全球二氧化碳的减排作出贡献。[1]

对于低碳城市群,目前尚无明确定义,在思考总结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的内涵及对城市群的理解,本文认为:低碳城市群,就是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政策保障、分工合作等手段,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实现能源低碳、经济低碳、社会低碳、管理低碳的新型城市群。低碳城市群的核心是通过统一的制度创新、政策制定和技术开发与合作,实现整个城市群发展的低碳化。

1长株潭低碳城市群建设实践

新能源利用方面。2009年,长株潭三市入选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以财政补助方式,鼓励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另外,湘潭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使用风光一体化太阳能路灯,与传统路灯相比,这种新型路灯每盏每年可以节电约1500度,造价和运行费用更为节省。株洲通过开展生物能源新技术,进行酒精秸秆发酵生产技术、酒精连续生产新工艺、生物柴油与烃类的生物转化等节能技术的开发,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清洁生产方面。长株潭地区积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如引进铅冶炼的基夫赛特法、QSL法、AUSME吨法、ISA法、SKS法、KALDO法,锌冶炼的氧压浸出工艺和富氧直接浸出工艺,挥发窑渣综合利用技术,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技术,生物法处理废水技术等。

节能建筑开发方面。2004年11月,湖南省建设厅颁布《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7月,湖南省建设厅发文,要求长沙禁止新建楼盘使用整面玻璃幕墙,并强制新建公共建筑使用相关节能材料。2005年,长沙首批节能生态型楼盘亮相房交会。在湖南省出台的楼市新政中,首次购买节能省地型住宅将免交契税。

节能消费方面。长沙市在2009年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具体包括节能产品推广展示会、节能创意大赛、节能降耗社区行、节能产品导向目录暨高效节能灯推广,通过节能产品评审、推广等活动来引导消费者节能。另外,长沙市还制定了《长沙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全民参与节能。

2长株潭低碳城市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政府管理不到位

到目前为止,湖南省政府和长株潭三市政府尚未编制长株潭低碳城市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没有制定完善的、促进低碳城市群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地实施。覆盖各县市区的节能监察体系至今尚未建立,节能执法主体不明确,节能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滞后。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弱,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

2.2单位GDP能耗、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依然偏高

如图1和图2所示[2],2008年长株潭三市,除长沙外,其余两市的单位GDP能耗、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依然偏高,株洲和湘潭两市的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均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

2.3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主要工业产品综合能耗较高

从主要工业产品综合能耗来看,长株潭城市群与发达国家及国内先进水平也存在明显差距,火电煤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22.5%,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高出21%,水泥综合能耗高出45%。

2.4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目前,长株潭地区鼓励企业生产节能产品的机制尚未建立,只是在消费者中以适当减免税负的方式来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但由于节能产品在设计、造价方面均高于普通产品。因此,在价格上面不具备优势,众多厂商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动力不足,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也存在动力不足的现象。

2.5市民消费观念落后,公众节约意识不强

目前,长株潭地区市民对绿色消费的认识不够,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共同理念和规则。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较为淡薄,在建设和消费中盛行奢侈之风,浪费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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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株潭低碳城市群建设对策

3.1改善能源结构,加快低碳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编制长株潭城市群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加快建设长株潭天然气储配站,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减小煤炭的比重;加快湖南省桃江核电站的建设步伐,为长株潭提供电力保障;重点抓好长沙光伏产业园、株洲和湘潭风电产业园建设,开发太阳能和风能等低碳可再生能源。

3.2用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建立以“两型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

长株潭城市群产业中,第二产业占据主要地位,第二产业中又以钢铁、工程机械、化工、食品、冶金、建材等高耗能产业为主。因此,近期应该引进先进技术,更新和改造这些行业落后的生产工具,降低能源消耗,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避免高碳生产。

长株潭城市群在建设低碳城市群的中高级阶段,应该以第三产业为主,逐步淘汰掉传统的高耗能产业。近期重点发展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新能源设备制造、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战略性产业。远期则重点发展包括高新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以“两型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

3.3建立健全低碳消费的激励机制,倡导低碳消费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是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因此,长株潭地区政府应该建立健全低碳消费的激励机制,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低碳消费。如对购买低碳产品给予一定的补贴,减免消费过程中的部分税费,让消费者感受到使用低碳产品的实惠,从而引导企业生产实现低碳化。另外,通过加强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一方面,宣传使用低碳产品的益处,引导消费者建立低碳消费观;另一方面,通过举办缺电、缺水等具体的体验活动,让群众亲身体验缺少这些资源和能源所带来的不便,从而引起群众重视资源和能源的节约。

3.4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支撑低碳城市群建设的能力

设立长株潭低碳技术研发中心,积极鼓励其与国际国内开展低碳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低碳技术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大在低碳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确保地方财政在低碳技术研究中的投入增长速度不低于地区GDP的增长速度。建立碳基金,激励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的相关机制,促进具有技术转让效果的CDM项目的开发,在这个过程中注重技术的吸收和消化。重点加强电力、钢铁、水泥、冶金等四个领域的低碳技术引进。

3.5积极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发挥碳汇潜力

所谓碳汇就是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能力的发挥可以减少空气中的温室气体。大陆上植被可以通过光合作用每年从大气中净吸收亿吨碳。以森林为例,长株潭城市群森林生态系统在目前经营状况下,每年的碳储量为394万吨,森林生态系统在长株潭城市群的碳平衡中起着巨大的碳汇功能的作用。因此,发挥森林植被的环保减排功能对于长株潭建设低碳城市群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长株潭三市应该强化植树造林的责任,成立长株潭绿化监察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绿化委员会植树造林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山区植被森林的管理,防止乱砍乱伐,严格禁止只伐而不植,充分发挥植被的生态碳汇潜力。最后,加强对长株潭城市群绿心的保护。

3.6政府对低碳城市群建设进行制度和政策保障

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群,应该加快相应的立法工作。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应该加快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性文件的制定,制定包括《可再生能源法》在内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与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地方低碳城市建设标准,明确能源效率标准和标识制度,采取配套的财税激励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政府加强对新能源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加快建立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湖南省及长株潭三市政府应该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科技政策等全方位支持长株潭低碳城市群建设,用立法保障市场机制。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等经济手段对长株潭城市群范围内的市场主体进行调节,建立有利于低碳城市群建设的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走低碳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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