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爱好作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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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爱好作文篇1

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爬山、打篮球、打乒乓球等。然而,我的兴趣爱好是读书。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一天,爸爸下班时给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盼望已久的一本书。拿到书,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光辉成就。正当我看得入神时,我隐隐约约地听见妈妈在叫我吃饭,我便拿着书边看边吃,但是眼睛还是总是盯在书上,还是舍不得离开书本。妈妈这时提醒:“吃饭不要看书。”我只好暂时恋恋不舍同我的好朋友书本分别。

还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人民公园爬山,我还顺便带了一本书看。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啪”的一声,我碰到了一棵树上。我脸都是树皮,额头还长了一个小包包,痛得我眼冒金花。这就是我看书走火入魔结果。

读书带给我许多乐趣,就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本上,就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慢慢地喜欢读书了。

兴趣爱好作文篇2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书法,有人喜欢滑冰,有人喜欢阅读……而我喜欢打乒乓球,它是我业余一大爱好,能让我放松紧绷的神经,轻松自在!

在那个绿树成荫,骄阳似火的夏天,我第一次接触乒乓球,此后便“恋”上了它,一发不可收拾。整整一个暑假,我都沉浸在乒乓球的世界里。每天早晨,我都与乒乓球的“粉丝”——我的同学,一起打到太阳爬上枝头,有时甚至忘记了“饥饿”,忘记了吃饭。

我有一位朋友,是因为她我才接触乒乓球,也是她教会我乒乓的入门基础,同学们都喜欢把我们称为“师徒”。她乒乓球打得很棒,每当我与她对战,我多么希望我可以KO她,可是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我把她立为我的目标,希望有一天可以超越她,我每天晚上与同学一起练习,上天没有辜负我,很快我就在同学中成为了佼佼者,我心中向往的是打败我的朋友。

那天星期六晚上,我们又相约在活动中心见面,准备“一绝死战”,很快便轮到我们了,同学们都说师徒之战马上就开始了,其实我的神经是紧绷的,因为我害怕我会输。但是经过一番“厮杀”,我最终迎来了胜利。我终于赢了,终于战胜“师傅”了,我的心是雀跃的。

这时天空燃起了火花,我永远没有忘记那个夜晚,那个我心雀跃的夜晚。从此我更加热爱乒乓球,它成了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兴趣爱好作文篇3

我的爱好很广泛:游泳、滑旱冰、打羽毛球、下象棋,其中我最喜欢下象棋。

我喜欢下象棋是受我爸的影响,他只要下班没事,就在电脑上下象棋。我两岁多时还没认字就认得每个棋子,明白它们摆在哪,之后爸爸教我每个棋子的走法,我开始对象棋感兴趣了。我上学以后认了好多字,课余时间就把爸爸的象棋书拿出来认真地看,看不懂的地方就问爸爸。爸爸下棋时,我也喜欢在旁边看,还不时问爸爸,这么走行不行,那么走行,我慢慢积累了点经验,没事时就拽着妈妈下棋。有时我在今晚报上看见一些残局,我就把棋盘、棋子拿出来,按照所给布局摆好,仔细思考。下象棋不能只想一步,还要想下一步怎样走,对方可能怎样走,我再怎样应对,要看最终目的。下象棋不是为了多吃子。吃子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将对方将死。下棋能够培养我认真思考的好习惯。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认真仔细地想,得出答案。

下象棋能够让我尝到失败的滋味,也能够让我感受到成功的喜悦,下棋得经过仔细思考下好每一步。

下象棋有这么多好处,我怎样能不喜欢它呢?

兴趣爱好作文篇4

生活就像一个万花筒,里面有着无尽的乐趣,这些东西需要我们自己的智慧造出来。我有许多兴趣,如:养狗、养猫、读书、踢球……,但令我觉得学得的,就是我学的素描了。

学素描这件事起先并不是我先提的,虽然我画画挺好的,但是我并不是这么喜欢画画,我妹妹要学,我也要跟着学,在刚开始学的时候,我很反感,因为我觉得周末不应该学什么辅导班和兴趣班,只要在周末把老师留的作业写完就行了,周末就是让玩的,让放松的。所以,我报着无可奈何的心情走进了素描教室,我看到许多人在认认真真的画着。老师第一课教我们的就是怎么画直线,怎么打阴影。教完这些,我们就要画了第一个要画的就是一个正方体,我虽然不想学,但一看有些意思,我就开始按照书上的画,刚开始画时并不觉得难,可越往后画就越画不好,老是那条线画错了,这地方阴影打深了,要么就是画好这点,别的地方一看不太配,就把画的擦掉,到最后终于忍无可忍了,干脆不画了,我坐在位置上,看着别人画,他们画得很好看,很快,而且还不说一句话,我忽然明白了,就请老师帮我改一下我画的不对的地方,老师不但又教了我一遍,而且还在我的纸上画了一个小形正方体,让我照着画。

就这样,我学素描的兴趣就培养了起来,但是我现在还是不学习了,因为一上六年级作业就多了,也就没时间了,我觉得我以后还可以学的。

兴趣爱好作文篇5

爱好,或许,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从记事起,总是脱离不了一个问题:你的爱好是什么?

我想,我回答不了。因为从小的爱好是千变万化的。但是,唯有爱读书,是一直不变的。

儿时,母亲总在我的面前摆上一个个方块字,手把手的教我认字。那些文字是夜空中的繁星,照耀着大地,却又千奇百变,各不相同。从此我对文字产生了莫大的兴趣,由也与读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记忆中,我总是拿着一个个方块字,拼接成诗词,摇头晃脑的读着,好不快活。读书,对于我来说,像是一罐裹了蜜的糖,化在舌尖,口留余香。

母亲说,我初识字的时候,简直对读书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虽然有些许不认的字,但根本不影响我囫囵吞枣的读个大概。按父亲的话来说,我掀起的狂澜读书“热”,简直到了废寝忘食、走火入魔的程度。

为了读书,我和书成了“患难之交”。我常常背着母亲打“游击战”。每次去厕所前,我必须精挑细选一本书,在“艰苦”的环境下,看个把儿小时的书,直到母亲权威地敲敲门,我才把心爱的书藏在衣下,小心翼翼地出门。

可是好景不长,我的如意算盘打不下去了。只好在夏日鸣蝉声中,偷拿出来家中的手电筒,裹在大棉被里,汗流浃背地读着书。这法子都是好使,我听见声响就立刻装睡,梦呓呼噜一起齐往外流,倒也忙瞒过了母亲的“火眼金睛”。

她时常自言自语:“为什么电池刚买就用完了,不对劲啊……”这时,我便憋红了脸,飞奔到房间里,搂着亲爱的手电筒大声狂笑。唉,天才我也!

这种偷偷读书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母亲发觉我早上无精打采,哈欠连天,看远方的事物也要缝着眼睛着眼看半天……。她精明的脑瓜里便顺出了一些所以然来。

终于,母亲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褥子下面的书和手电筒,及从床下扫出来的废电池。她恍然大悟,“游击战”也就不攻自破。我写书,这才是真正的“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啊!

现在我仍然热爱读书。只不过没儿时那份痴狂了。细想是童年的趣事,笑容会在不经意间,爬上了嘴角。

书,是我终身的良师益友。他它教我悲欢离合,教我阴晴多变变,教我古仁人的品格。或许,读书这个爱好,也是我终生难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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