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总结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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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总结范文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杭州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度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表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动员部署2007年度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工作。刚才,会议表彰了2006年度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保持荣誉,在推进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两项制度”实施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同时也希望新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向先进学习,认真履行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职责,在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富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两项制度”是省委、省政府为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杭州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回顾总结了我市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进一步完善这“两项制度”、充分发挥“两支队伍”作用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

根据省、杭州市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5年下派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和2006年7月下派第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以来,全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为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据统计,省、杭州市及富阳市、乡镇(街道)四级农村工作指导员共走访农户87682户,召开各种座谈会3114次,撰写调研报告689篇,集中宣讲政策法规1527次,落实经济发展项目577个,落实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637个,争取落实扶持资金2620万元,争取捐赠物资价值219万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13起,避免集体上访或204起,制订规章制度880个,协助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17人,协助发展党员711人,协助培养村级后备干部975人,主讲党课1082次,新建或改建党员活动室310个,联系组织“三下乡”等大型活动302次。杭州市和我市两级科技特派员立足资源优势,引技术、建基地、树典型,为我市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科技特派员共推广农业新技术9项,帮助建立农业、林业示范基地7个,帮助培育名、特、优农产品13只,培训农民1550人次。总结回顾第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各级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队伍的领导,把它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不断加强指导员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各派出单位和派驻乡镇(街道)也都明确了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同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别建立了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联络小组,定期交流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从而强化了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适时对乡镇(街道)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强化对农村指导员阶段性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各部门把指导员派驻村作为本单位了解农村的调研点、关心基层的帮扶点、联系群众的反馈点,单位领导经常到村蹲点调研,协助发展村级经济。全市上下形成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乡镇(街道)和派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精心挑选和选派。在总结前两批指导员选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农指办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与派出单位协商,适当调整部分第三批市级农村工作指导员,确保下派人员的基本素质,使指导员选派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市级机关选派的98名农村工作指导员中,副局级以上干部23人,占23.5%;市管后备干部3名,占选派总数的3.1%;机关中层干部41人,占41.8%。大学以上学历30人,占30.6%;大专学历43人,占43.9%。在市级机关选派的14名科技特派员中,有市管后备干部1名,占7.1%;机关中层干部8人,占57.1%。大学学历8人,占57.1%;大专学历4人,占28.6%。各乡镇(街道)也按照双向选择的方法来下派指导员,让乡镇干部挑合适的村,让村干部相中意的人,把个人志向与用人导向结合起来,使驻村干部能够更自觉更主动地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三是实施专职制度。根据省、杭州市委对建立乡镇(街道)专职指导员队伍提出的要求,我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建立专职指导员队伍和专职指导员制度。目前,我市已有1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专职指导员队伍和专职指导员制度。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要求,从调整乡镇内设机构和整合现有干部队伍资源上做文章,实现指导员由“兼职”、“联村”向“专职”、“驻村”转变,确保专职指导员做到人员、精力、工作“三到位”。四是健全管理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市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把督查考核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结合起来,与评先创优结合起来,与每月500元奖金的发放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任期考核结合起来,在考核工作中采取村两委评议、乡镇评议和农村指导员相互评议三结合的方式,通过三评三考,层层考勤考核,促进农村工作指导员争先创优,推进了工作。各乡镇(街道)根据《富阳市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农村工作指导员考核细则》,逐步建立了驻村夜访制度、请假销假制度、脱岗专任制度、联络组长例会制度、告诫制度、召回重派制度、月考勤制度、季通报制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完善了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对第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我们仍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由派出单位协助。在派驻期间,不转行政关系,编制保留在原单位,现任职务、职级保持不变,并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职称调整。大源镇党委把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学习制度、工作交流汇报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细则》,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实行每季一督查,半年一回访,年度一考核。五是抓好日常管理。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农指办,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加强督查,及时掌握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动态、驻村情况和维护自身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农指办通过听取日常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指导员等途径,随时掌握了解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并布置阶段性工作。派出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走访指导员派驻村,帮助解决农村指导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督查、巡查、访查、抽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指导员工作的扎实开展。六是注重关爱和激励。为更好地激发指导员的工作热情,我市各级重视加强对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促进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各派驻村党员群众评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农指办两级考核,经市领导小组讨论,有49名指导员被评为富阳市级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20名指导员被评为杭州市级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周其苗同志还被授予为杭州市模范农村工作指导员,3名指导员被推荐为省级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鹿山街道、大源镇和胥口镇被评为杭州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市农业局被评为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有2名科技特派员被评为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有2个项目被评为杭州市科技特派员优秀项目。

2、“两员”尽心尽责,发挥作用明显。广大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安心农村工作,努力适应新的岗位,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出主意想办法,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农村工作指导员进村驻点后,深入到农民群众之中,通过到田间地头开展调查研究,走村串户访贫问苦,察民情、访民意,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主动帮助所在村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协调各方力量,千方百计增强村级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和提高农民收入,使不少贫困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使村干部看到了发展前景,也使老百姓树立了发展的信心。派驻渔山乡曙星村的杭州市城建投资集团城市“四自”工程道路收费管理处助理调研员周其苗同志,多次走访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竭力推介曙星村发展乡村游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邀请浙江林学院专家到村里进行实地考察,撰写《对曙星村发展定位的思考》调研报告,提出了曙星村应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自然与人文景观为连线,走“集游、食、住、行、购为一体”的休闲生态观光农业发展之路。现在曙星村已被列为三国文化旅游线景点和乡村旅游点。二是办实事解难题,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一年来,广大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不仅摸清了村情,制定了工作计划,还发挥自身优势,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的帮助理清思路,修订工作计划目标;有的为村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村级规范管理;有的积极协调村两委之间关系,增进村干部的团结;有的提供致富信息,开展技术培训;有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派出单位、有关部门在技术、信息、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为村里各项事业建设解决各方面的困难。杭州市发改委派驻绿渚镇叶家村指导员毛建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虚实结合、注重实效,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的原则,明确了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落实并实施完成了四个帮扶项目,并在前任指导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投资2500万元、占地200亩的叶家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今年正式启动。三是化矛盾解纠纷,着力维护农村稳定。省、杭州市和我市机关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多是派驻在村级班子薄弱或村级经济薄弱的村,不稳定因素较多,各种矛盾集中显现。针对村里的存在的实际问题,广大农村工作指导员能够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发现主要问题,分析主要矛盾,帮助化解矛盾和纠纷,成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春江街道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各类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一些老的矛盾尚未解决,不少新矛盾又出现了。许多农村工作指导员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直面矛盾,公正、公平地处理各类矛盾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如该街道春联村,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干群关系一度比较紧张,村镇建设停滞不前。自从市公安局下派的汪风平、张明忠两轮指导员进驻该村后,与街道驻村指导员走村串户,了解村情民意,并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积极为村两委出谋划策,化解矛盾纠纷,在他们的带领下,春联村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春联村还被评为富阳市文明村、富阳市“双建设、双整治”先进村二等奖、富阳市爱国卫生先进村等荣誉称号。四是积极参与协调,推进村级组织建设。广大农村指导员积极履行组织建设督导员的工作职责,在驻村工作中,积极指导、督促村党组织扎实推进“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建设,积极为村级组织建设出谋划策,对促进所驻村的组织建设发挥很大的作用。广大农村工作指导员发挥自身文化程度较高、工作思路开阔的优势,协助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在当地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针对少数村级班子不团结、战斗力不强、组织建设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团结。有的主动帮助建立健全各类村级管理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有的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认真抓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对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整体工作推进,群众得到实惠。一是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工作的浓厚氛围。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以来,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推动了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下移,体现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各级各部门主动把服务延伸到农村,在政策宣传、帮困解难、维护稳定、推进民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派出单位的领导通过走访看望农村指导员了解民情、体察村情,与农民群众增进了感情,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二是推动了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通过广大指导员和特派员的积极工作,帮助化解矛盾,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三是缓解了农村缺人才、缺技术、缺信息的难题,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百姓工程,已经成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农村指导员制度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认为,指导员下派后,派出单位给点资金就够了,存在重捐赠轻指导,重选拔轻管理的现象;少数指导员也片面地认为只要帮助村里办几件实事,争取一些资金就好交帐了,“六项”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也有少数指导员工作主动性不够,责任心不强,存在应付思想。二是按照因村派人、因人定村的选派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三年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素质总体上逐年有所改善,但由于市级机关各单位的职能不同,加上被选派的指导员受年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及身份角色所限,尽管其本人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然而面对一个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的行政村的社会性工作,不少同志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地加以解决。对此,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总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得到深入实施。

二、明确要求,完善机制

当前,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富裕阳光之城”、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1、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培养干部的双重需要,完善派驻机制。按照省、杭州市的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将农村指导员工作纳入每年正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富裕阳光之城”的目标,按照村村都有指导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干部派驻机制,努力使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成为着力加强党委政府的基层工作力量、夯实农村基层基础、使农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要坚持选派对象和条件。市级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对象主要是未经基层锻炼的后备干部和机关年轻中层干部以及新录用的在机关工作2年以上的公务员和军队转业干部。乡镇(街道)要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职指导员,其原有的编制和身份不作变动。要重视把党性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政策水平、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派下去,保证农村指导员的整体素质。市级机关下派的2007年度农村工作指导员已经确定,总人数为100人。二是要调整派驻方式。市级机关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一般为1年,也可以连选连任,但任期最多不超过2年;市级农村指导员派驻村原则上要与各部门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保持一致;市级机关各派出单位要与指导员派驻村建立挂钩指导帮扶关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当好指导员的坚强后盾。三是要合理安排驻村。按照“因人定村、因村选人”的原则,各级选派的指导员重点派驻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民主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社会矛盾较多的村和“联乡结村”、村庄整治的重点村。

2、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乡镇(街道)选派的指导员是整个指导员的主体,要通过建立乡镇(街道)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队伍,尽快实现从“兼职”、“联村”向“专职”、“驻村”转变,确保乡镇(街道)选派的指导员全面到位。2007年,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继续把建立乡镇(街道)专职指导员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要求建立专职指导员制度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乡镇(街道)总数的60%以上。因此,我市被列为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试点的15个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里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专职指导员队伍的意见,着力在进一步明确选派条件、明确乡镇专职指导员派驻方式、明确职责定位及加强管理和激励等方面,切实抓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其他乡镇(街道)也要及早准备,组织实施。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两员”管理制度,是加强“两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在认真总结前三批农村指导员和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两员”的例会交流制度、考勤考核制度、脱岗专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住村巡查制度、召回重派制度等,努力改善“两员”的工作环境。重点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阶段性工作的布置机制。对“两员”任期的不同阶段提出具体要求,并设计有利于“两员”发挥优势的工作载体,明确任务。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承担日常管理主体的职责,对各级选派的“两员”实行属地管理,听取意见,布置任务,督促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参与和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指导员列席乡、村有关会议的规定,促进乡村工作的衔接和全局工作的落实。市和乡镇(街道)安排村级有关建设项目及资金补助、发展党员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等,要认真征询驻村指导员的意见。四是完善反映问题与难事交办督办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及时收集、梳理“两员”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市级要建立“两员”反映问题的收集梳理、集中交办、检查督办制度,通过领导现场办公等形式,帮助“两员”解决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难以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全面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关键在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两员”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施,按照市委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选派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省、杭州市和富阳市委贯彻落实总书记“把‘三农’工作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重要措施,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是体现全党、全社会都来重视、支持、关心“三农”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实践。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富裕阳光之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

二是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去年以来,市、乡镇(街道)两级领导班子先后进行了调整,市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牵头抓总,并负责指导员的选派工作,市农办和市科技局各司其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做好工作计划制定、人员选派培训、阶段工作布置、检查指导督促、信息沟通、舆论宣传、经验总结、考核评优等工作,关心和了解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安心工作。

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主动听取工作汇报;要经常深入农村看望指导员和特派员,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要保证市农指办的工作力量,按照杭州市委的要求,我市农指办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农村指导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乡镇(街道)要设立指导员工作站,指导员工作站设在乡镇(街道)党政办,并落实专人负责“两员”的日常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两员”管理的主体,也是实施“两员”制度最关键、最直接的环节,要强化日常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汇报交流、考核考勤、督查指导、廉政建设和保障激励等制度,加强对“两员”的管理和指导,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四是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市级各派出单位党组织,要把选派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的有效抓手,大力支持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要把选派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与“联乡结对”等共建活动结合起来,加强与派驻村、派驻乡镇的联系,建立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派驻村、派驻乡镇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真正成为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坚强后盾。要关心被选派的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的主要领导每年到派驻村看望指导员不少于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安心在农村工作,切实发挥好作用。

五是要努力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市农指办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要引导媒体深入农村采访,大力宣传优秀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忘我奉献的精神。要积极营造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版面、电台上有声音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深入实际、服务“三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最后,我对广大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提几点要求。“两员”下派以后,一定要牢记组织嘱托,珍惜机遇,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广大指导员和特派员一定要深入农民群众之中,加强调查研究,要通过与农民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零距离的接触,了解掌握农村真实情况,积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了解农村实情、掌握政策效应、做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要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在驻村期间,广大指导员和特派员要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利用上党课、召开村民座谈会、走村入户等各种机会,积极宣传贯彻好中央和省、市有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法规,尽力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三是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和各种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广大指导员和特派员驻村后,要广交朋友,要以与农民群众谈心交心为切入点,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妥善调处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四是充分发挥富民强村服务员的作用。广大指导员和特派员要根据群众的愿望,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努力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参加“百千”工程、“下山移民”、“联乡结村”、“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拆除违章建筑等活动,重点解决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要通过上牵下联、穿针引线,争取派出单位、有关部门在技术、信息、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要从驻村实际出发,帮助村级组织找准发展路子,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切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五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员的作用。广大指导员和特派员下去以后,要按照健全制度、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要求,以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为着力点,根据村情,主动帮助村两委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制度,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班子成员严格程序,按章办事,指导、督促村级组织扎实推进“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建设,努力促进村班子的团结协作。

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总结范文

当前,随着农民增收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农村即将迎来新一轮建房高潮。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农村新一轮建房做到科学规划和建设。现就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集约建设”的思路,大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与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建设和发展,促进村镇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使全市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的文明生活。

二、基本原则

2、本着先规划、后建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在村庄规划与建设上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1)科学布点、一体规划。结合我市农民居住村落现状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按照减少自然村落、整合土地资源、统一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科学安排村庄布点,编制村庄规划。原则上以现有的行政村为单位,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安排1个村庄规划点,1000人以上的安排2个规划点,全市规划点总数控制在600个左右。村庄布点和规划既要符合我市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又要服从全省、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体系相衔接。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考虑到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新一轮建房用地需求不同,可在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和农民建房较为迫切的乡镇村先行试点,试点村可优先选择城郊村、中心村、区位优势较好的村。沿天汊、天扬、天冶、天铜、2*国道两侧的村庄规划率先启动。试点工作中,规划模式坚持“拆、改、留、移”并举,以“改、留”为主,尽可能避免大范围的整体拆迁。建设类型可采取公寓式、联体建筑式和单体式,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公寓式建筑,确需建单体建筑的,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3)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村庄规划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和有关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将结合天长实际,制定并落实村庄规划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减免农民新建住房相关规费等方面给予扶持。规划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照市场化运作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服务单位负责筹资建设。

(4)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村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主动参与村庄规划建设。要正确处理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早日让他们享受城市文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3、从今年9月份起,正式启动村庄规划建设,争取年底前完成1-2个试点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20*年完成50%,2007年底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通过1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把天长农村建设成为住房实用美观、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安定的全面小康新农村。

四、方法步骤

4、此次新一轮村庄规划建设,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进:

(1)调查研究阶段(20*年4月至5月底)。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摸清全市农村农民居住点现有状况,并借鉴外地经验,提出我市新一轮村庄规划建设的总体意见。

(2)宣传发动阶段(20*年6月至8月31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总体意见》的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完善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村庄规划建设动员大会。

(3)试点工作阶段(20*年9月至20*年12月)。由规划局牵头,会同各乡镇(街道)确定试点村,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1个(其中天长街道、城南街道、秦栏镇所辖行政村20*年内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程序由乡镇(街道)申请,市规划局确认。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庄规划点选址和规划编制工作。

(4)组织实施阶段(20*年开始)。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结合村庄规划建设的总体目标,扩大试点面,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争取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所有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规划编制

5、村庄规划由村民委员会申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批准,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村庄规划的调查、资料收集、组织村民会议讨论等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6、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市规划局组织审查。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乡镇(街道)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或由市政府授权市规划局审批。

7、村庄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要合理节约用地,做到相对集中和改善村庄环境。

8、村庄规划应有: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建设总体规划图、村庄工程管线图、村庄道路绿地系统图、村庄规划说明书等“四图一书”。

9、村庄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所在乡镇(街道)和对口扶持的市直单位共同解决,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个规划点1万元。

六、村庄建设

10、村庄建设必须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规划未批准前,暂停办理农民新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一律停止在原址整体性翻建(房屋破漏适当维修除外),从规划批准之日起,需要建设的必须到村庄规划点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尚未完成村庄规划的,由乡镇村安排到拟确定的规划点内按要求建设。

11、村庄住宅建设由规划编制单位免费提供标准图纸、户型和式样,由建房户按规划要求选择,自行建设,但规划区内的建筑式样、色彩、高度和平面布置必须统一。

12、村庄规划区内的道路、绿化区布置、公用环卫建设资金由所在乡镇(街道)和村负责筹集,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其中道路建设资金结合“村村通”工程由交通局予以适当支持。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相关服务单位负责筹资建设。

13、农民在村庄规划点建房(城市和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村庄按法定程序办理),必须办理“一书一证”。具体程序为:个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选址申请,按全程受理制的程序,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后集中报市规划局审批,并领取规划部门发给的选址意见书(10日内办结),凭选址意见书集中向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手续(10日内办结),在取得土地批准手续后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集中报市规划局领取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10日内办结),农民建房取得以上相关手续方可建设,开工前由建房业主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同意后,派人到实地勘察,并按规划图纸确定房屋标高、朝向以及房屋相邻间距,放线后由建设业主按图纸施工。房屋施工过程中,由乡镇(街道)派专人到实地进行阶段性验收,对不按照规定建设的,责令予以纠正。

14、为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鼓励以乡镇为单位,采取统一建设或委托建设的办法,参与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并与农民签订安全质量协议书。

15、农民在规划点建房所有相关的建设、土地、规划等规费一律予以免收。

16、今后各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投入,将优先配置给村庄规划点。今年对列入村庄规划与建设试点的村庄,市政府在“村村通”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等方面优先安排。

七、建设用地

17、村庄规划建设用地采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调田和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相结合的办法。允许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调田和征地过程中,可在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土地的统一调剂和占补平衡。具体由乡镇(街道)和市国土局共同负责落实。

18、农民到新的村庄规划点建房后,原房屋必须拆除复垦,对拒不拆除复垦者,除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复垦外,并由土地部门依法处罚。

八、保障措施

19、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村庄统一规划与建设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塑造村庄空间布局形态、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统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龙头工程。要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村镇规划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并从相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工程。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专抓专问,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整体互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20、健全机构、明确职责。鉴于目前全市村庄数量较多,且布局分散,村庄规划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为强化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日常管理,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乡镇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业务上接受市规划局的指导。原则上人口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2-3人,3万人以上的配备3-5人;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财政供给人员中择优选调,具体由乡镇提出意见,由编办、人事局、规划局确定。

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总结范文篇3

一、审计检查情况

这次审计检查,共审计镇(街道、区)15处,随机抽样就地审计30个行政村,主要审计内容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土地延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负担监管及制度建设等,通过审计检查,总结了工作成绩,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为今后农经管理找准了工作重点。具体情况是:

(一)“三资”管理成效显著

1、清产核资工作进展顺利。今年3月份以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措施,促进了清产核资工作扎实开展。截止到6月底全市共有967个村参与清产核资,现已完成帐务清理、三资清查、帐务核实、公开公示、结果确认等工作,进入汇总报批阶段。

2、数字化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我市开发使用了农村“三资”管理数字化网络管理软件,在市信息产业局网络中心设置专门服务器,各镇(街道、区)通过客户端软件,在线录入会计资料和有关数据,目前全市十五处镇(街道、区)已全部实行了会计网络记帐的联网运行,实现了村级报帐、镇级记帐、市级监控网络化管理,促进了全市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3、“双印鉴”运行更加规范。根据寿政办发[2010]31号文件精神,我市加强农村财务委托制度建设,实行对委托资金的“双印鉴”管理。经审计检查,目前,全市已有15处镇(街道、区)的952个村全面实行了“双印鉴”制度,委托资金达2.2亿元,有效地维护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农经“3+1”服务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区)依托农经服务大厅,将属于集体产权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资源+承包土地流转”通过集中办理,促进了农经服务工作。截止到6月底各镇(街道、区)已组织了114个村参与公开招投标,开展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项目达到138个,招投标金额2.8亿元。通过招投标,村级集体经济比原预期标的增加收入654万元,降低村级工程建设成本2269万元。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推动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逐步深入。

(二)土地流转发展迅速

1、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今年以来,我市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为目标的基础上,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和流转规模呈快速和集中连片的发展趋势。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6.2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3.5%,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1万亩,完成年度新增计划的50%。有110个村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

2、积极调解土地承包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定期组织排查。系统掌握当前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信息,及时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市、镇两级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专门设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室,在民声网上开通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咨询和纠纷投诉窗口,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1、狠抓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我市积极落实《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寿政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在巩固和规范原有842家合作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创建力度,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924家,涵盖农业、畜牧业、养殖业、服务业等各个产业,会员总数达8万人,农民出资总额70608万元,带动周边农户15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82家,完成年度发展任务的102.5%,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2、成立中共市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引领、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市委成立了中共市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委员会,实现和拓展了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四)农民负担政策全面落实

通过严把预算审批关、收支公开关、审计检查关,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全市没有出现涉农违规违纪问题。全市上半年审批“一事一议”筹资的村2个,审批额106.3万元,收取额106.3万元。落实小麦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836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34万元。

(五)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群众贷款难题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大棚所有权证103个,评估值13914万元,其中:为93个农户办理大棚所有权证93个,评估值4060万元,可取得贷款2030万元;为10家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办理大棚所有权证10个,评估值9854万元,可取得贷款5000万元。有力地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破解了农民贷款难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镇(街道、区)农经服务大厅至今未建设,影响农经服务工作的开展。二是个别镇(街道、区)合作社运转欠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金融税收等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镇(街道、区)直部门农民负担政策执行不到位,依然存在“三乱”现象。四是个别村随意调整土地,随意抽取出嫁妇女和在校大学生的承包地,侵犯农民利益。五是金融部门对开展大棚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部分村民反映金融部门手续繁琐,批复时间长。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完善农村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

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在实现“三资”管理信息化基础上,拓展领域,延伸内容,逐步把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建立一个覆盖全市15个镇(街道、区)967个村的农经信息公开与监督网络体系。

(二)结合镇(街道、区)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触角深入到基层

重点利用和使用好“3+1”农经服务大厅,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外出学习其他地市的经验,建立农村经济“三资”管理平台,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继续引导承包土地向合作社、龙头企业、高端农业园区集中。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查处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恶性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规范化

继续按照《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发展和壮大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五)强化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

规范“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继续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的专项治理。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乱摊派和乱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认真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的兑现,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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