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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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1篇1

【关键词】持续性枕后位;徒手旋转;阴道分娩

【中图分类号】R41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7-0210-01

持续性枕后位是头位难产中最常见的一种胎方位,降低持续性枕后位的发生率是降低头位难产的关键[1]。笔者选择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待产的产妇,进入活跃后期及二产程阻滞的持续性枕后位,施行了经阴道徒手旋转的方法矫正枕后位,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方法

1.1一般资料2008年1月~2010年12月,选择上述时期在我院住院待产的产妇,进入活跃后期及二产程仍阻滞在骨盆不同平面的持续性枕后位240例为研究对象。其中初产妇184例,经产妇56例,孕周为37-42周,平均39.5周,年龄22-36岁,平均27岁。全部为单胎、头位,骨盆外测量正常,无明显的头盆不称,无妊娠合并症,胎心电子监护正常。

1.2方法枕后位近开全或宫口开全后,胎头下降缓慢。对初产妇宫口开全1h,经产妇宫口开全半小时无进展者,阴道检查为枕后位可徒手旋转。旋转方法:常规消毒外阴、阴道,导尿,用右手食指与中指,以胎头小囱为支点,对LOP逆时针方向旋转至LOA,ROP顺时针方向旋转至ROA,待2~3次宫缩,胎头下降胎方位固定不再回转时将手退出[2]。旋转胎头同时,可在孕妇腹部推动胎背,与旋转胎头方向一致并严密监测胎心。徒手旋转胎位至枕前位,宫缩不好加强之,使其自然分娩。如转胎头后下降至S+3以后无进展,再行产钳助产,

2结果

240例经上述积极处理后,阴道自然分娩224例(93.33%),阴道助产6例(2.5%),剖宫产10例(4.16%)。新生儿2例轻度窒息,其余均正常,无二产程延长发生。阴道分娩产后出血2例,1例因宫缩乏力所致,1例因阴道壁裂伤所致,分别给予促宫缩、缝合裂伤后出血控制,均未达1000ml。

3讨论

3.1持续性枕后位发生的原因由于胎头俯屈不良,通过骨盆的各径线增大。本案主要因胎头俯屈不良、子宫收缩乏力、膀胱充盈妨碍胎头内旋转,处理用导尿、加强子宫收缩、徒手旋转胎位的综合处理方法。笔者旋转胎位喜欢二指法:占据空间小,损伤小,同时可促使胎头俯屈,旋转更轻松!

3.2持续性枕后位常见的母儿并发症胎头下降受阻,胎头在盆底受压时间过长,可增加胎儿缺氧的机会,又因产程延长增加助产机率,使母儿并发症增加。笔者选择活跃后期及二产程早期旋转,太早旋转成功率不高。本文统计在积极旋转胎方位后,产程进展良好,并发症少。

3.3旋转胎头时注意事项旋转胎头时觉紧,不易转动时可上推胎头再转动,稍稍松动即可,警惕脐带脱垂!可以局部用石蜡油。如仍不能成功者或有逆转者以助产或剖宫产为宜;旋转胎头时严密监测胎心,有如出现胎心过快、过慢或节律不齐,多与脐带因素有关,应立即停止操作恢复原来胎方位,观察5min若胎心仍不能恢复正常,积极剖宫产或枕后位助产。[3]有脐带绕颈者,谨慎行胎头旋转。笔者曾见有脐带绕颈二周枕后位旋转后新生儿胎心减慢,助产后重度窒息的,检查见脐带绕颈极紧,旋转胎方位后加重胎儿缺氧。

3.4持续性枕后位难产,要达到早诊断、早处理,以免造成产妇衰竭、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死亡、围产儿病率及围产儿死亡率增加的不良结局。处理持续性枕后位分娩方式关键是要正确判断导致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的原因,如骨盆狭窄、头盆不称,则应及早采用剖宫产术结束分娩,以确保母儿平安[4]。对于第一产程因精神因素导致的原发性宫缩乏力而致的持续性枕后位,经排除产道及胎儿因素异常后,可进行心理疏导,使用镇静剂,待产妇体力恢复,宫缩乏力得以纠正后,产程则能顺利进展,经产道分娩。对于第二产程延长、停滞的持续性枕后位,如无骨盆狭窄、胎儿异常,则可进行徒手旋转的方法矫正枕后位。对骨盆狭窄者最好的办法还是及早实施剖宫产术。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83

[2]赵萍.产程中实施特殊矫正胎方位的研究观察.中华护理杂志,2000,35(9):527

[3]韩爱卿,张志伟,侯艳梅.及时处理持续性枕横位枕后位可降低头位难产.中国妇幼保健2005,20:30-37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2

关键词:新生儿;观察;护理

如何观察和护理新生儿,表面上看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与一般的观察与护理并无不同。其实不然,护理人员认真做好新生儿的观察和护理,不仅能及时发现病情并给予及时的处理,而且是捕捉病因、争取时间,求得高疗效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减少新生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掌握好这项护理技术。

一、新生儿的观察,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1.观察新生儿面部及全身皮肤的颜色。如观察新生儿黄疽出现的时间、发展快慢。生理性黄疽一般在出生后的3至4天出现,7至10天后消退。如黄疽出现过早(24小时内),发展过快,应注意发现并及时报告。如新生儿有病理信号,即出现面色苍白、皮肤湿冷、有花纹等症状,说明其微循环灌注量不足,如病情进一步发展,以致出现面部及四肢发维,体温不升,对刺激反应消失,则表明病情正在恶化。

2.观察新生儿有无面色苍白,阵发性青紫,拒乳、呕吐、嗜睡、烦燥,重至昏迷、呼吸不整或暂停,出现抽搐等脑症状,如出现新生儿尖叫、眼球震颤、四戚肌张力亢进等,即提示有无新生儿颅内出血发生。这种情况在临床上多见于早产儿、胎头吸引儿,急产婴儿中也偶有发现。

3.观察新生儿的呼吸、心率。注意呼吸节律、频率及心律的改变。一般新生儿每分钟呼吸40至45次,呼吸均匀,心率每分钟120至140次,如出现病理信号时,即出现呼吸、心率增快,面色发灰,烦燥不安、紫绀,呼吸浅促,这表明患儿肺的有效通气不足,肺泡气体交换有障碍,应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给氧并增加氧气的吸入量。如出现双吸气,抽泣样呼吸,吵吸不整或暂停等,则为中枢性呼吸衰竭的表现。这种情况在临床观察中多见于早产儿,吸入性肺炎的婴儿,且病情变化快,发展也快。

4.观察新生儿是否呕吐。重点关注呕吐物的颜色、次数、量、气味。一般情况下,新生儿一次进食量过多,牛奶温度不适,或进食后过早搬动,均可出现溢奶,或呕吐少量残奶。若呕吐物带有咖啡色样物,淡红色带泡沫状,且呕吐频繁、量多,呕吐呈喷射状,均应注意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5.观察新生儿的睡眠。一般新生儿睡眠时安静舒坦,呼吸均匀,有时面部会呈现出各种表情,这些均属正常现象。如果他们在睡眠时烦燥不安,入睡后又全身干涩,面红、呼吸声粗,应引起警惕,这可能是发热的预兆。如出现腹痛、腹胀等现象,新生儿会在睡眠时表现出烦燥不安,额部微冷湿润,手足心湿润的现象,应注意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6.观察新生儿的大小便。注意大便性状、气味、次数、颜色及时间。新生儿胎粪呈墨绿色,粘稠,3至4天后大便呈金黄色软膏样,稍带酸味,亦可呈淡黄色,便稍干。新生儿多数在24小时内排出胎粪,极少到48小时。

若第一次排便延误,可能是某些疾病最初表现的一个征象,如胎粪性肠梗阻,胎粪梗阻综合症,肠闭锁和肠梗阻。这些疾病的成功治疗依赖于早期诊断,因此,注意观察新生儿首次排便时间是很重要的。小便一般在24小时内出现,如超时应注意。另外,还应注意尿液气味。据有关文献报道,如新生儿尿有一种枫糖样气味,类似糖烧焦的臭味,同时婴儿表现无力,昏睡或惊厥,即为“枫糖尿症”,是亮氨酸、异亮氨酸代谢异常所致。这类婴儿如不及时察觉,得不到及时治疗,多数会在出生后几周内死亡。

7.注意观察新生儿的哭闹。因为新生儿大脑皮层的兴奋性较低,中枢神经活动的过程较弱,所以除了吃奶以外,几乎所有的时间,他们都处在睡眠中。在他们哭闹的时候,要注意观察是生理性哭闹,还是病理性哭闹。生理性哭闹的原因,最常见的是饥饿。此外,口渴、睡眠不足、衣着不

[1][2]

适、尿布湿等,这类哭闹的特点是哭声响亮,哭闹间歇时,精神状态和面色正常。病理性哭闹大多数是由于婴儿身体某部有不同程度的痛苦和不适所致。其特点是突然剧哭,哭声尖锐,呈惊恐状,四肢屈曲,两手握拳,额部皮肤皱起,虽经喂奶或将其抱起,婴儿仍哭闹不止,哭闹间歇时,精神萎靡,面色苍白,或哭声低微、尖叫,若出现上述情况,均应引起注意。

二、护理方面应注意做到:

.注意新生儿的体温调节。新生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发育未完善,体温调节机能弱,体温随室温而波动,故易发生高热或体温不升。因此,婴儿室应做到通风良好,阳光充足。室温应保持在摄氏至度,相对湿度在~%间为宜。冬天预防婴儿体温不升,可加用热水袋保温,用时要注意经常检查观察,以防烫伤。有条件的家庭可放置保温箱,箱温的高低随小儿体重决定,体重愈轻,箱温宜稍高。保温箱的温度一般在摄氏至度范围内,同时也要注意湿度的调节。

.注意新生儿的脐部护理。要注意观察新生儿有无脐渗血,脐周有无红肿或感染迹象。要及时处理并更换消毒棉垫,保持脐部的干燥、清洁,避免污染。同时要注意脐带脱落的时间。

.注意对新生儿皮肤的呵护及清洁。大小便后要清洗臀部,洗后用软布轻揩,臀位涂%靴酸软膏,勤换尿布,以防尿布疹的发生。浴后可在皮肤皱折处涂上少量花生油,以防皮肤擦伤。

.注意新生儿的喂养。喂食应定时、定量,同时注意糖水的补充。在喂养时要注意观察其吸吮力及进食量的多少,食后有无呕吐。重视母乳喂养,按时抱送喂乳,注意巡视母乳的喂养情况,排除由于母亲乳头过大、过短,造成吸乳困难的现象。

.注意新生儿的口腔护理、保持口腔清洁。新生儿进食后喜入睡,一些残奶易留在口腔内,如时间过长,易产酸,有利于细菌的生长。因此,在进食后给新生儿喂食少量白开水,可去除口腔内的残奶,以防口腔炎的发生。如发现有口腔炎,即给予%碳酸氢钠液清洗口腔。洗口腔时,动作宜轻柔,以防损婴儿的口腔黏膜。

.注意新生儿的卧位。一般情况下,婴儿宜取平枕卧位,头侧一边,以防婴儿呕吐时,有利于呕吐物的排出,但要注意定时更换体位。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3

作者单位:110001沈阳市急救中心

急产虽不是严重的急性疾病,却事关母子两条生命,自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开始,就启动了院前医疗急救的第一环,本文对126例急产的院前急救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沈阳市急救中心院前收治的126例急产产妇,追踪患者出院前有无产科并发症,如产后出血、产褥感染,新生儿窒息等。

1.2方法经急救中心受理呼救后,迅速按就近就急的原则派车缩短急救半径和反应时间,同时给予电话指导宣教,完善院前急救措施,并与院内急救紧密衔接,保证救治的连续性。

82例院外临产安全转送至院内入产房接生为临产组,44例院外分娩为分娩组就地接产之后,作简单处理至医院。

2结果

2.1两组产妇一般情况比较两组产妇在年龄、孕龄、胎儿出生体质量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产妇一般情况比较(x±s)

组别例数年龄(岁)出生体质量(kg)孕周(周)

临产组8227.32±2.523.364±0.16839.22±1.13

分娩组4426.83±2.793.462±0.26238.14±1.32

2.2两组产妇发生产后出血比较胎儿娩出后24h内失血量超过500ml为产后出血[1],临产组产后出血率少于分娩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2

产后出血情况比较(例,%)

组别产后出血例数(例)产后出血发生率(%)

临产组33.6

分娩组49.0

2.3两组产褥感染发生率比较产褥感染指分娩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侵袭,引起局部或全身感染,产褥病率指分娩24h以后的10d内,每日用口表测体温4次,间隔4h,2次体温≥38℃[2]。临产组产褥感染发生率低于分娩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2

两组产褥感染发生率比较(例,%)

组别产褥感染(例)产褥感染发生率

临产组33.6%

分娩组511.3%

Ⅰ°会阴裂伤48例,Ⅱ°会阴裂伤18例,因脐带因素胎死宫内2例,因胎儿先天畸形死产1例,其他无新生儿重度窒息和坠地外伤。

3讨论

急产院前救护是一个特殊领域,它关系到母儿生命,时间紧迫。急产对于产妇及胎儿,新生儿有严重影响,如产后出血、产褥感染,软产道裂伤,败血症,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死亡等。故应认真对待,保证母儿安全,降低母儿死亡率,减少并发症,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有限的条件下,就需要我们熟练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并在实践中逐渐完善技术。[3]

3.1如院前接诊的产妇处于临产阶段,迅速估计产妇能否在就近转运至医院前分娩,如不能分娩,需监测血压、脉搏,同时观察宫缩间隔及持续时间、测胎心,嘱产妇张口哈气,避免加腹压,安慰产妇,减少紧张感,如遇胎膜破裂、羊水流出,抬高产妇臀部,吸氧,同时电话联系就近医院做好接产准备,将产妇送入产室待产。

3.2如产妇即将分娩,宫缩时会阴体菲薄,可见胎头的,需就地接产。正产分娩一般分第一、二、三产程,当产妇处于第二产程期间时,子宫口已完全开大,胎膜破裂,羊水流出。由于胎头下降,压迫直肠,产妇有排便感,婴儿分娩在即。经产妇往往数分钟完成,初产妇约1~2h完成。急产者往往由于分娩急,时间紧迫,接生者未来得及准备及消毒等而引起会阴撕裂。产后出血、产后感染,新生儿窒息及新生儿坠地外伤,故需尽快做好准备,保证母婴健康。由于院前急救条件有限,故需根据当时情况迅速准备接生用具,如白酒或酒精、剪子、碘酒、干净的布、肥皂、塑料布、线等,接生者洗净双手,然后用酒精或白酒擦手及剪子、钳子,用干净的布盖住,用右手拇指与其他四指分开抵住会阴,宫缩时,左手按胎头使其俯屈,令产妇加腹压、屏气。当胎儿枕骨露于耻骨联合下时,使胎头仰伸,嘱产妇张口哈气,减少会阴裂伤,右手保护会阴,左手下压胎头,助胎儿前肩娩出,再上提,使后肩娩出,清洁新生儿口鼻,或拍打足底及后背使新生儿啼哭,用钳子夹住脐带、剪断。

如接诊时胎儿已娩出,胎盘尚未娩出,立即处理脐带,在距肚脐1~2cm处用线结扎脐带(或用宽0.5cm消毒胶皮止血带连线结扎)[4],碘酒消毒断端,用消毒纱布包裹。胎儿娩出(注意保暖)约10~15min,如子宫底上升,脐带自动下降,阴道有少许流血,则轻压宫底,轻轻牵引脐带,娩出胎盘,检查是否胎盘完整,软产道有无裂伤。产后按摩子宫,将容器置于阴道口,收集血液,估计血量,便于医院接诊后对病情的评估。

以上如条件不允许,可改用线结扎脐带,剪刀可在火上烧以防破伤风及细菌感染。产后给母婴抗感染治疗,新生儿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假如已知可能发生急产的产妇,最好事前与医院联系,准备好产包,将所需物品放入其中,为院前接产做准备。

4转送注意事项

4.1接生后一定要送产妇、新生儿及胎盘去医院,务必向产妇家属说清楚胎儿的脐带需要在医院内2次处理,院前不能开具出生证明,若不去医院,医院不补出生证明。

4.2保证产妇、新生儿生命体征平稳急产的恰当处理固然重要,但它的预防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回顾急产病例,往往都是产前检查不够导致的,急产中的流产人口无证,多胎,经济拮据为多,农民工产妇是急产主体。[5]故要做好产前的健康教育,定期产检,根据产妇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住院时间,保证分娩安全,并加强孕产期保健,减少人流次数,防止多胎多产,注意产后康复,从各方面预防急产及急产并发症。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205.

[2]乐杰.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215.

[3]卢琼芳.急产对母儿防晒的探讨.广西医学,2003:25(4):639.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4

关键词:剖宫产护理;临床护理路径;常规护理;满意度;健康知识掌握率

随着现代人认知观念的改变,使得临床分娩过程中选择剖宫产术进行分娩的产妇比例不断增加,而剖宫产术本身具有着一定的风险性,在术后可能会给产妇带来一系列并发症。因此,采用合理、科学的护理方法能够有效降低并发症的发生,在保证患者分娩成功的同时,保证新生儿和产妇身体的健康。而临床护理路径就是针对于患者病情特点,采用标准化护理流程,对患者进行高质量的护理干预,最大程度保证患者的健康,降低并发症的发生[1]。

1、资料及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文分析的对象是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来我院进行分娩并选择剖宫产的产妇中选出的120例,将其分为两个小组,每组60例。其中对比组产妇的年龄从23岁至37岁不等,平均年龄为(31.27±4.73)岁,产妇的怀孕时间从36周至41周不等,平均怀孕时间为(38.16±7.22)周,其中经产妇共有12例,初产妇共有48例。研究组产妇的年龄从24岁至36岁不等,平均年龄为(31.16±4.71)岁,产妇的怀孕时间从36周至40周不等,平均怀孕时间为(38.02±7.19)周,其中经产妇共有15例,初产妇共有45例。产妇的一般资料没有较大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在本次分析的120例产妇当中,其均采用剖宫产术的方式进行分娩,在分娩的过程中先进行硬膜外麻醉处理,采用子宫下段剖宫产方法为患者进行分娩,在手术的过程中为患者注射缩宫素,剂量大约在10-20即可。

1.2.1对比组护理方法

对比组产妇采用的是常规护理方法,在产妇入院待产期间,护理人员应该为产妇提供科学化的护理服务,同时对产妇的各项生理指标进行了解。在遵照医嘱的情况教导产妇饮食、休息以及转换等知识,并对产妇的阴道流血情况进行定时测量,同时鼓励产妇自行下床进行排尿,提前教导产妇关于产后的相关方面知识[2]。

1.2.2研究组护理方法

研究组采用的是临床护理路径。首先,在产妇入住医院待产时,应该为产妇选择比较干净、整洁的病房进行入住。在护理人员的全程陪同下对产妇进行全身体检,主要包括血常规、肝功能常规、凝血功能以及肾功能等多项指标,并对产妇的心率进行测量,利用B超检查产妇子宫内胎儿的发育情况。并借由这一时期于产妇建立初步的护患关系。其次,与产妇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产妇自身的心理特点、生活习惯等,并针对于产妇不同的心理特点予以正确的疏导,使其能够降低对剖宫产术的恐惧心理[3]。第三,在剖宫产手术过程中,护理人员应该依据标准的产中护理方法,对产妇进行护理,多与产妇进行交谈,转移其注意力,并配合医生对各类器械进行操作。待胎儿分娩出之后,利用两把弯钳夹住脐带,并将其剪断,并为产妇注射缩宫素,以便于产妇子宫收缩并止血。第四,在胎儿分娩出之后要对其进行及时的处理,第一步是对胎儿进行清理,利用适温清水对胎儿全身进行清洗,清除胎儿身上的血污;第二步是利用消毒纱布对胎儿的脐带剪断出进行包裹,防止其出现感染的情况[4]。第五,在分娩结束之后,护理人员要与产妇进行及时的沟通,并及时将胎儿报到产妇身边,利用母婴的皮肤接触来刺激产妇乳汁的分泌。待产妇恢复之后,要教导产妇必要的产后健康知识,包括其自身的护理常识、新生儿的护理常识、新生儿清洗的注意事项、新生儿抚触的注意事项以及新生儿肚脐处的护理保护。第六,在产妇分娩之后,麻药药效消失会导致产妇出现剧烈的疼痛症状,此时应该帮助产妇缓解其心理压力,尽量控制镇痛类药物的使用,避免对乳汁造成污染,进而对新生儿的健康造成影响。在产妇恢复阶段,应定期为其进行观察和记录,了解其生理和心理状态的变化,并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5]。

1.3满意度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将满意度设置3类,分别是非常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问卷的总分为10分,其中90-100分为非常满意、60-89分为比较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6]。

2、结果

经过对两组产妇相关数据的分析,将其整理为具体如下:

从上述两表中可以看出,研究组产妇对于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比组,同时研究组产妇对于相关健康知识的掌握率同样高于对比组。

另外在对两组产妇术后并发症情况进行分析时可以看出,研究组产妇产后出现焦虑情绪的共有5例(8.33%)、产后出血有3例(6.00%)、刀口不愈合的有2例(3.33%);而对比组产妇产后出现焦虑情绪的共有11例(18.33%)、产后出血有6例(10.00%)、刀口不愈合的有4例(6.67%)。

3、讨论

在现代医疗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对于规范化护理行为、降低患者住院时间、降低患者经济负担等就成为了发展的重心。临床护理路径是将现代化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制融入到护理工作中,利用标准化的护理模式,让患者能够接受更加整体化的护理服务,从而提高护理效果,缩短住院时间、降低经济费用。剖宫产术是一种临床应用较为广泛的人工分娩方式,其虽然可以减少患者分娩时的痛苦,但也会引发各类并发症的出现。从本次研究可以看出,选择剖宫产术进行分娩的产妇中,利用临床护理路径进行护理的产妇其护理满意度和相关健康知识掌握率要明显高于对比组,同时研究组的产妇在术后发生并发症的几率要远低于对比组。因此,利用临床护理路径能够有效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缩短产妇的住院时间,提高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参考文献:

[1]黄玲炜,万锦.临床护理路径在降低剖宫产产妇产后抑郁发生中的效果研究[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3,17(12):107-109.

[2]李明霞,杨安平.临床护理路径在136例剖宫产中的应用[J].吉林医学,2012,33(32):7110-7111.

[3]磨琨,黄茜.临床护理路径管理模式的应用及效果评价[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2,18(03):170-172.

[4]李莉.手术室临床护理路径对剖宫产产妇并发症与满意度的影响研究[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29):49-52.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

社区家庭医疗服务有利于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能够早期发现疾病,进行针对性的护理指导,有利于预防疾病,便于用药。社区人群中最先关注的是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使他们在社区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家庭医疗服务是社区服务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医学模式转变和护理职能扩大,走出医院大门,开展社区家庭医疗服务,深受群众的欢迎。现将我们开展社区家庭医疗服务情况介绍如下。

基本情况

我院家庭服务站有医生1人,护士2人,自2009年5月~2010年5月立诊服务105次,服务对象为新生儿,婴幼儿。

家庭医疗服务情况体会

儿科存在着特殊性,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宝贝,当其生病住院时,父母格外紧张焦虑,往往会对医护人员提出较高的要求,护士既要配合医生医治小儿机体上的疾病,考虑小儿心理需求,又要顾及多个家属的情感需求,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小儿心理特点和患病小儿不同的心理反应,给予恰当的护理。因此,儿科护理工作较成人护理更复杂,医疗纠纷也相对较多,这就需要儿科护士更要注重人文学知识的学习,在关注疾病的同时,关注患儿及家属的心理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呵护健康、奉献社会”的服务观念,这不仅能促进患儿早日康复、恢复健康,家庭医疗服务能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化解相关矛盾。

家庭医疗服务有利于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出诊病人以新生儿为多,分析发病原因,由于年轻父母缺乏科学育儿知识,常常因喂养和护理不当而出现问题,酿成新生儿患病潜在危险。如过分强调保暖,捂得太严,不开窗通风,使居室空气不畅,有的患儿保暖不够,室温偏低,穿着单薄,经常打开包被换尿布使婴儿受凉,导致上呼吸道感染、脐炎、硬肿症,有的脐部感染发展为新生儿败血症,有的新生儿不吃奶,经检查发现,口腔内有鹅口疤等,针对上述情况,出诊护士向患儿父母指出喂养和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详细介绍科学育儿知识,由于上门服务就诊时间不受限制,家属有充分时间进行咨询,这种方式是社会发展医学模式的转变[1]。

家庭医疗服务能够早期发现疾病,进行针对性护理指导,新生儿疾病的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早期无明显异常变化,新生儿肺炎是新生儿期常见的疾病,占新生儿死亡原因的10%~20%。与其他年龄的小儿肺炎相比有其特点,新生儿是刚离开母体的幼小生命,它的呼吸中枢及呼吸系统发育都不完善,咽淋巴组织发育不全,气管支气管狭窄,黏液分泌少,纤毛运动差,肺部血液丰富,其次,新生儿机体的防御功能较差,新生儿肺炎可分为吸入性和感染性两类:前者包括产时吸入羊水、胎粪、血液,产时阴道黏液、乳汁,新生儿口腔分泌物及胃内容物,后者包括在宫内或产时,母体有传染性疾病时由血行或淋巴系统感染,以及出生后的感染所致,新生儿肺炎的主要临床表现为不咳嗽、不发热、阵发性青紫或苍白、呼吸困难、拒乳易呛咳,死亡率高,所以,在合理的治疗基础上临床护理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新生儿肺炎的预后,出诊护士可针对性指正疾病的症状与护理。

家庭服务有利于预防疾病,由于北方温差大,室温不恒定患儿易患呼吸道疾病,出诊护士就在预防感冒、保暖、增加患儿抵抗力、喂养方面进行指导。由于新生儿热量储备低,在病理情况下,反射及反应低下,食欲及胃纳功能低下,进乳少,同时,病理情况下的机体热量很快消耗,易造成患者低血糖及低蛋白血症。为了供给足量营养和水分,增强机体抵抗力,应尽可能的给予母乳喂养,每2小时1次,注意发生呛咳和溢奶,如病情严重,吞咽反射差,拒乳或食时呛咳严重,应给予鼻饲,每次10~30ml,每2小时1次,到恢复期,每次喂奶可30~50ml,每3小时1次,喂奶后轻轻叩背,使胃中空气排出,以免发生溢奶。是年轻父母了解常见疾病的预防。

家庭医疗服务便于做好各项护理,如脐护,臀护,口腔护理,皮肤护理,并特别注意预防并发症的护理。肺炎患儿反应低下,应经常给患儿更换,以免长期睡一侧易致肺不张。常用温水洗臀部及受压部位,保持皮肤清洁。每日洗澡后,用酒精棉球擦洗脐部,预防感染,长期输抗生素,患者易出现鹅口疮,需用制霉菌素液擦口腔,每日4~6次,直至愈合。

家庭服务便于及时用药,由于出诊护士带有出诊器,备有常用药,当医生检查患儿作出诊断后,护士可以立即给药,需要注射每天两次上门注射,有的需要每天更换药,有的遇到脐炎症患儿,护士带有脐部换药包,可以立即给予脐部换药,同时指导患儿母亲给患儿勤换尿布,保持脐部清洁干燥,并且给予外用药,教会如何进行脐部护理,出诊服务把方便带给群众,患儿不用出家门,疾病便可得到治疗[2]。

社区家庭医疗是护理人员立足于社区,面向家庭,以社区内居民的健康为中心,以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提供集预防、医疗护理、康复护理、保健、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和连续性的健康护理。社区护理是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人们在追求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对预防保健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加。社区护理作为21世纪护理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新的热点,正越来越受到重视。发展社区卫生护理是顺应国际卫生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途径。它有利于改进卫生护理服务方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护理需求,它正在改变生病了只有上医院、等病人上门护理的传统护理模式,真正实现向现代整体护理模式的转换总之,医护人员上门服务,能满足患者的需要也扩大了医院声誉,因此,护士在社区家庭医疗服务中是有所为的以医院为中心,扩展到社区家庭,这是医学发展的需要,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护理学由医院扩展到社区的良好开端。

参考文献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6

关键词:母婴床旁护理;产科护理;应用研究

母婴床旁护理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关怀护理模式,全部护理流程均在产妇产后床旁对新生儿进行护理,提高产妇及其家属对新生儿认知知识,母婴床旁护理为产妇、婴儿及其家庭提供人性化护理。在护理中让产妇监督学习[1]。为探讨母婴床旁护理在产科护理中的应用研究,选取我院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共收治的90例分娩产妇作为此次的实验研究对象,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共收治的90例分娩产妇作为此次的实验研究对象,将90例产妇随机平均分为两组,对照组与实验组,对照组45例;实验组45例,此次所收入的产妇均为初产、单胎,产妇均无精神疾病或身体残疾,产妇年龄21~40岁,平均年龄26.13±2.3岁,孕周37~43周,平均为(40.5±1.6)周;42例剖宫产;58例阴道分娩;住院时间3~8天,平均(5.2±2.8)天,两组产妇孕周、分娩方式、认知方面、家庭背景、年龄及文化程度等一般资料进行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1.2方法。对照组:

选用传统的护理模式,其包括完成新生儿预防接种、脐带消毒、抚触沐浴。护理人员向产妇及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有关资料,组织产妇自愿参见产后育儿知识培训[2]。实验组:实验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入母婴床旁护理,护理人员在产妇床旁进行传统护理模式,母婴床旁护理包括:护理人员对产妇进行一对一的护理,对产妇详细的讲解的护理技巧、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喂养方式、其他注意事项,新生儿常见的生理现象和处理方法、抚触、脐带消毒、预防接种、产后营养补给[3,4]。

1.3观察指标

向两组产妇发放本院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包括护理水平、健康宣教、服务态度等,可分为基本满意、满意、不满意。护理技能包括臀部护理、沐浴、抚触、脐部护理,由产妇亲自操作,可分为掌握、未掌握。母乳喂养率通过观察新生儿是否能够吮吸母乳进行评价。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对各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行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经此次实验研究两组产妇对此次护理工作满意度比较,实验组总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总满意度,实验组总满意度95.5%,对照组总满意度77.8%,组间总满意度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经此次实验研究实验组新生儿沐浴、臀部护理、脐部护理、新生儿抚触均高于对照组。实验组新生儿沐浴93.3%、臀部护理91.1%、脐部护理95.5%、新生儿抚触97.8%。对照组新生儿沐浴17.8%、臀部忽略75.5%、脐部护理68.9%、新生儿抚触55.6%,两组护理主要技能掌握情况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

3讨论

经过此次实验研究两组产妇对此次护理工作满意度比较,实验组总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总满意度,实验组总满意度95.5%,对照组总满意度77.8%,P<0.05。实验研究实验组新生儿沐浴、臀部护理、脐部护理、新生儿抚触均高于对照组。综上所述母婴床旁护理在产科护理中效果明显,有效的提高了护理满意度、母乳喂养率和产妇对新生儿护理技能的掌握率,可在在产科进行推广运用。

参考文献

[1]王婷婷,薛飞扬,万玉梅.产科护理中母婴床旁护理模式的应用体会[J].中国医药指南,2013,1(35):267-268.

[2]黄小春,黄慧英,钟晓琴.浅谈母婴床旁护理模式在60例产科护理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3,22(20):107-108.

[3]李云芳,冯瑜.产妇母乳喂养的现状及因素分析[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2,9(12):152-153.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7

引论与科技发展中的其它法律部门相比,我国现代物权理论似乎仍躺在社会中一个静静的角落,缅怀着那带着浓重古典气息的财产法原理,理论界也仍然热衷于讨论那些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古老话题。的确,与那些和现代传媒和先进科技密不可分的法律部门相比,物权法中所遗留的19世纪的气息似乎更为浓厚和顽固,这是因为,以有形财产为客体的财产类型的变革,比起受现代科技影响很大的合同法、侵权法的变化,速度要慢的多,就象网络世界可以崛起一个电子商务,却不能产生一个新的不动产类型一样。具体到某些制度,如埋藏物、地上竹木种植等,也更容易让人体验到对农业经济时代的怀旧情结,与合同交易中时尚流行的网络交易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物权法领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作为调整财产归属关系的基本法律,物权法在科技革命的大潮之中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更新,并开始了潜移默化的变革,正如日本学者北川善太郎所指出的,近年来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变化已经使“历史的同时又是现代的这套法律框架显现出相当程度的欠缺”,而在以电子、数据发展为主的新经济时代,权利的数据化、无体化、物之证券化以及行为的电子化对于资源的归属和利用,也必定带来新的启示和发展。这些挑战在今天看来也许还不明显,但它却极具震撼力,甚至对作为整个物权法基石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也都提出了重新分析检讨的必要,其中主要是物权法定原则。在这个新的权利客体和物权类型的不断涌现的时代,物权法定原则在今日的社会中还能否坚持?是否有必要对物权法定主义进行重新解释和界定?这些问题都很值得研究。值民法典编纂之机,本文提出物权法在当代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并阐述自己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一、物的扩展物权法的客体问题是研究物权法制度的起点,只有明确界定了什么是物,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周延地建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关于物的定义,各国民法典一般将其规定为有体物,如德国民法第90条规定:“本法所称物为有体物”。日本民法第55条也规定:“本法所称物,为有体物”。意大利民法典第810条规定:“所有能成为权利客体的物品都是财产”,可以认为其所指的物也是有体物。根据我国学界通说,一般认为所谓物,是指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具有独立性,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的有体物。如有学者指出:“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或者自然力,”在这个意义上,财产权利不能认为是物。还有学者认为,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并能为权利主体所支配和利用的物质实体。”可以认为物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外在性,即物是主体之外的存在,从而排除人体可以成为物的可能;第二,独立性,即在观念上或者形体上能够独立存在;第三,有用性,凡为物者,均可满足人类的需要;对人体没有任何用处的,不能称之为物;第四,物原则上为有体。传统大陆法系理论将物权法的客体界定为有体物,如我国现行民法虽然没有对物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理论上和实务上均采物的狭义概念,即物为有体物。可以说在近代的法典化运动中,“物即有体”的思想在各国民法学界沿袭已久,影响至深。但随着科学的进步,电、气等无体有形物由于其具有可以被控制等特点也开始被认定为民法上的物。物的概念从古至今的私法的发展中表现出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古罗马,物的外延较现在要广泛的多,包括了除自由人以外的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不管是对人有用还是无用,有形体还是没有形体,均属于广义上的物,因此,奴隶也是物的一种。后来通过罗马法学家的整理,罗马法逐渐将物限定为一切人力可以支配、对人有用,并能构成人们财产组成部分的事物,它包括有体物、权利和诉权,合称为“财物”(bona)。事实上,罗马法上的物的概念是泛指财物,它包括现代民法意义上的物权、继承权和债权等,含义十分广泛。“物权”一词的出现,其实是对罗马法中的“对物之诉”加以概括和引申的结果。中世纪注释法学派正式提出了“物权”一词,1811年奥地利民法典中则第一次出现了物权的定义,1896年德国民法典将物的概念发展到了极致,严格将物债进行二分,这一做法开辟了潘德克吞法典编纂的模式,从此以后,物债严格二分的做法开始通过法典的形式向世界进行传播,影响可谓巨大。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的渗透,民法上的物的范围呈现出了扩张的趋势,各种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原来不能为人所认识和控制的事物变成了人类能力可以控制的对象,与此相呼应,物的概念也达到了进一步的扩张。(一)有体物的扩张1、空间成为不动产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其内涵存在着一个演化的过程。在19世纪,土地所有权的作用范围“上达天宇,下至地心”,体现着绝对所有权的观念。自本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土地的利用立体化,地上之高层建筑物和地下建筑物的数量得到了极大的膨胀,人们开始将眼光转移到空中或者地下,空间被特定化为具有三维尺度的不动产。因空间的拓展而产生的新的物权种类-“空间权”(airspaceright)。空间权产生于20世纪的美国,在城市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地上空间开始与地表以及地下空间相脱离,并被独立的让渡。一块土地分割为三个部分,并成立三个所有权,一定的空间成为具有特定三维的不动产。由此产生调整土地横切水平型的土地所有权的空间法,与古典的调整垂直型的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法形成对照。据此有观点认为,目前土地法正在由传统地盘性的土地法演进为空间法。这样,作为无形、无体,仅可以在三维上进行量化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物权客体之一种。因此可以说,空间,无论在土地之空中或地中,如果具备独立之经济价值及有排他得支配可能性两项要件,即可为物。空间之所以能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中得以独立,其理由在于:第一,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内涵是近现代所有权观念中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关于这一点,德国学者耶林早就指出:“并没有什么绝对的财产,特别是独立于社会利益之外的财产。历史已经反复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所有权人都更愿意认为自己对土地有绝对的所有权,例如在英国就有“拥有土地的人即拥有通向天空的所有道路的法谚”,土地所有人对于土地的绝对所有的观念相当浓厚。但时至现代,这种观点开始受到相当的限制。如在1978年发生在英国的Bernstein诉SkyviewsandGeneralLtd.一案中,原告以“被告的轻型飞机在数百英里的高度飞越其所在的土地并拍摄空中照片从而构成”侵入土地“为由要求赔偿。但GriffithsJ.法官在判决中否定了原告的请求,他认为,由于科技的发展使土地利用性的扩大成为可能,”上达天宇,下至地心“的观念已经不能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此案中飞机进行的为合理飞行,不应构成侵权。这即是通过判例限制土地所有者的空间权。第二,最大可能利用空间的必要。承认空间可以成为不动产,使同一块土地之上下可以成立三个或更多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空中、地下与地表之间又可以互相设定役权,这样就能够最大可能地实现土地的使用。因此,在今日倘若还仅将物权客体局限于有体物,已难免失于片面。依照如今理论界的通说,物之客体已经不限于有体、有形,凡具有法律上排他的支配可能性者,均可以成为物。在立法例中,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对这一趋势作出回应,如法国民法典第552条虽然强调绝对所有权的绝对性和无限性,但通过航空法、矿山法以及治安法等对之进行限制,[11]通过特别法使空间从不动产中独立出来。1900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第905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人的权利扩及于地面上的空间和地面下的地层,但也作出“所有权人不得禁止他人载排除干涉与所有权人无厉害关系的高空和地层中所进行的干涉”,在肯定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包括地表、空中及地下的同时,赋予他人无害使用的权利,肯定土地使用权人的空间权。该法典第1012条规定:“土地可依此种方式设定其他权利,使因设定权利而享有利益的人,享有在土地的地上或地下设置建筑物的可转让或可继承的权利。”同时,德国还通过制定特别法实现对空间权的调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773条也规定:“土地所有权除法令有限制外,于其行使有利益之范围内,及于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无碍其所有权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在美国,早已实现了对空间的大规模的立体化利用,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地表上、下一定范围的空间为客体而成立的不动产权利,被称为空间权。在法律制度上,美国早在19世纪中叶就通过判例确立了空间权,而成文法则以伊利诺斯州制定的《关于铁道上空空间让与与租赁的法律》为先导,随后大量州法都对这一权利进行规定,使“空间权”这一概念得以广泛传播。[12]在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增长导致了严重地交通拥挤、能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台湾发展了大众捷运系统,在其1988年7月1日颁布的“大众捷运法”中规定了空间权。在其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物权编修订之中,也有学者提出建立空间权立法,或者在土地法的修正中,增订立体空间地权的相关立法。[13]空间权的形成无疑极大地影响了物权法体系,例如,传统物权法体系中的相邻权、地役权、占有权、抵押权等概念,都面临着进行扩张解释或者重新规制的必要。随着建筑技术和科技水平的发展,可以认为,我国在实践中空间所有权或者空间使用权的概念在观念上已经形成,它应当在物权立法上得到确立。在物权立法将空间权确立为物权之一种之前,这种权利可以准用有关所有权或者地上权的相关规定。2、自然人的物化与自然的物化相比较,人的物化是一个让各个领域都措手不及而又不得不直面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民法学在观念上都体现出了人类优位主义的思想,而分子生物学的发展无疑打破了人们这一想法。分子生物学证明,人的生命是DNA(去氧核糖核酸)的一种,也就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人和动物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因而这个世界并不仅仅属于人类,它实际上为所有生物提供了物质基础。这一认识打破了现代法上主客体之间划分的生物基础,使人们认识到作为近现代法典化运动结果,将人和物进行严格区分的做法在生物学上并不具有必然性。民法总则是以人、物、法律行为等制度作为基本框架,使作为权利主体的人与作为权利客体的人以外的动物、植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现代生物技术的新理论逐渐使人和物之间的区别模糊化。如有学者提出,“仅仅证明作为法律意义上之人格重要组成部分的人的生命与法律意义上作为物的动植物生命具有同一物质基础,就足以使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的区别不能成立。”[14]由此可知,由人的物化在民法上直接引起的一个最突出问题就是“主客体差序格局的改变”,[15]因此,从罗马法以降的主体平等性与主客体对立性格局在生命科学引导的新世纪必须作出重新调整。人的物化现象的出现,其导火索在于生物科技、生殖医学在当代的突破性进展,如器官移植、母亲、精子的买卖等的大量发生。当人体器官的一部分已经能够成为合同的标的进入交易时,也必须重新对现代物权法中“物”的内涵进行定义,这就提出了人体器官能否成为物这样一个问题。然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当1997年2月23日英国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的科学家们宣布克隆羊“多莉”的出世时,也就同时提出了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我”的克隆是我、是另一个人,还是我的财产?当人或人的一部成为人的客体时,就形成了人的“物化”现象。总而言之,器官移植技术和临床医学的飞速发展,对于物权法带来的是崭新的话题。1)人体的一部成为物(1)器官移植的法律思考按照人体解剖学的定义,器官是几种不同的组织结合成具有一定形态和功能的结构,如心脏、肾、肺等。器官具有人身性、有形性、非独立性、珍贵性等特征,这就说明人体器官与传统的物之间有根本的不同。但是随着现代医学的飞速发展,器官移植在上个世纪初成为可能,而在其后的近百年中,医学界关于器官移植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取得了惊人的进步。例如,在1963年斯塔茨尔作了第一例常位肝移植,1965年南非医生巴纳德则成功地进行了心脏的移植,而在我国医学界也已有了肝肾移植的先例。在人类未尝试器官移植之前,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人体器官能否可以成为成为民法上的物。移植的成功无疑造就了一场医学的革命,同时也在法律上提出了新的问题:它使人类从自然资源的利用转移到对人体本身的利用,同时也使法律从规制客体转向规制人自身。意味着从此人类可以利用的资源从不仅仅只是外在世界,还包括了人类的身体本身。人体器官从活体上脱离下来之前,属于人体之一部,可以视为身体权的一部分,脱离之后,器官获得了独立存在的性质。那么如何看待从人体上脱离下来的尚未移植到病人体中的器官呢?由于只有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通的财产才能称为民法上的物,从人体上脱离的器官能否成为一般意义上的物,恐怕已经超越了法学特别是私法规制的范围。我们认为,人体器官能够成为物的最大障碍其实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伦理问题。关于此问题,目前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学者建议法律给人体器官提供合法的地位,并进而提出“器官权”的概念,将器官权视为身体权的类权利,跨越人身权与物权两大领域,从而兼具物权与人格权双重属性。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又提出,已与躯体分离的器官权,无论其脱离前附着于活体还是尸体,均可以视为物权。[16]也就是说,人们对未与人体脱离的器官所享有的权利为器官权,对脱离后的器官则享有物权。另外有观点认为,器官移植使身体部分地变成了物权的客体,法律必须承认献出的血以及取出的、可用于移植的器官为物,它们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属于提供它们的自然人的所有,其所有权移转,根据德国民法典第929条以下条款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有关动产所有权移转的规则。[17]根据该法,人体器官同动产一样,具有物的可流通性,即器官可以进行买卖。上述两种观点可谓殊途同归,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直接妥当,将器官规定为物权客体之一种,并不是将人体器官视为一般的交易物,必须承认器官是一种特殊的物,对器官的采摘、流通以及使用必须符合人权保护和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允许对法律的任意买卖。因此,即使是器官的所有权人,也不得任意处置器官。这也是现代法律尊重人格、保护人的尊严的体现。在立法例中,对此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我国澳门地区严格禁止器官交易活动,并以特别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无偿捐献,并明文规定反对因捐赠器官或组织而收取或支付报酬及偿还和接受偿还有关摘取的开支和负担的行为,违反者要科处徒刑。而法国民法典则严格禁止人体的物化,1994年修订的法民第16条规定,对人之尊严的所有侵害一律禁止,人自生命之始即应得到尊重。因此人体具有不受侵害性,该条还明文规定了人体及其构成要素、产物均非财产的对象;第16-5条否定对人体等赋予财产价值的契约;第16-6条规定人体之提供仅限于无偿之情形,不允许人体器官的有偿转让。[18]我国医学界也有强烈观点反对活体器官的“商业化收集”。所谓活体器官的“商业化收集”,一般是指肾这种人体的双器官的有偿收集。为此1989年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器官移植学术会还展开了一场广泛的讨论和辩论,最后得出“不能接受活体器官的商业化”的结论。[19]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属于立法上的空白地带。笔者认为,绝对地禁止有偿取得器官,并不符合医学实践的需要。因为随着器官移植需求的不断增多,供体器官短缺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如1996年在美国共进行了11,390例肾移植手术,还有27,298名患者因为没有肾脏而处于等待之中。所以说,禁止人体器官交易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使人体器官的供需矛盾无法解决,从而可能会导致器官黑市交易的增长。例如巴西Bahia的许多儿童被卖到欧洲,名为被人收养,实则惨遭杀害。他们的角膜和肾脏等器官被摘取后用于同种移植,每只可卖40000~100000美元。墨西哥、泰国等国家也都有类似的地下器官交易场所,跨国人体器官交易活动变得日益猖獗。其次,绝对地禁止人体器官有偿交易,也与实践有所脱离。[20]传统观点认为,人体器官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基于道德观念进行捐献。在医学实践中,器官的来源一般来源于无偿捐献,以允许自然人通过赠与或遗赠的方式将自己的器官转让给他人。而一般人基于对身体完整性和死者的尊重,很少做到主动捐献器官,这就造成我国器官移植中源器官的短缺状况。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器官移植的创始人之一裘法祖教授曾指出,中国自70年代末开始进行器官移植至今,技术及抗排斥的研究已经达到世界水平,但是因为器官来源的缺乏阻碍了移植技术的发展。[21]根据调查资料,目前我国每年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约2000例,而实际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患者多达30多万;全国有400多万盲人可以通过移植角膜重见光明,而实际上每年只有700多人有此机会。因此可以说,法律首先要解决的应该是如何赋予人体器官以地位,这种地位又能在维持人类尊严和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提高活体器官的供应量。我们认为,可以考虑适用动产的规定,原则上将从人体上脱离的器官视为动产物,使之接受物权法的保护,但由于人体器官不同于一般动产,它具有一定的人格性,因此这种物不能与一般的自然物相提并论,而且其只能通过有偿捐献来获取,私人之间不能任意进行器官买卖。对于解决人体器官的法律规制,可以从多个角度着手进行,首先应当倡导人体器官的有偿捐献,这是因为,第一,有偿捐献符合公平原则,从而可能增大器官的供应量,符合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和医疗事业的实际需要。器官短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难题,目前各国都在想方设法增加器官的供应量,如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特设委员会一反传统上使用的心肺死亡的做法,特别推出了“脑死亡”的定义,提出了关于认定“脑死亡”的四条标准,希望得到更多的器官供应。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以及新加坡等国家则在器官捐献上想办法,它们采用了“推定统一”或者“选择退出”的策略,即除非自然人事先声明不同意捐献器官,则推定其同意在死亡时捐献器官。此外美国的哥伦比亚州则允许医生在没有得到当事人和家属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器官移植的初步决定,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也都独辟蹊径,希望能够增加活体器官的供应量。这些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器官的供应量,但还都是依靠人们无偿的道德行为,尚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保障器官数量增加的机制。其原因在于这些措施都忽略了捐献中的公平价值的考量。试想在一个器官移植手术中,接受手术者与医疗机构都是实际上的受益者,据了解,肾移植手术的费用可高达几十万人民币,这其中有医疗成本过高的因素,也有肾脏资源供应严重不足的市场效应。无偿捐献使捐献者在遭受身体上的巨大痛苦之后,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这并不符合公平价值的要求。我们认为,应当建立器官的有偿捐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供求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公平原则。当然,提倡有偿捐献的本意并非在认为这种制度对于捐献者而言更符合交易上的公平,而是因为,如果捐献行为可以为捐献者及其亲属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国目前器官捐献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器官供需不足的矛盾。第二,器官的有偿捐献与器官的买卖之间有本质的不同。世界卫生组织明确宣布,人体器官交易不符合人类的基本价值观,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和该组织的最高准则。笔者认为,这里所指的人体器官交易是指将人体器官等同于一般的动产物进行买卖,从属牟利活动,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危害到社会弱者作为人而存在的起码尊严和身体、健康权利,同时也已经背离了器官移植的宗旨和医学伦理;而有偿捐献在本质上只不过是附条件的赠与,仍然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即采用有偿捐献的方式让渡器官。第三,强制性的规定器官的取得只能通过有偿捐献获取,实际上确认接受捐献者的一方只能是医疗机构和需求器官的患者,可以禁止其他任何人从事接受器官捐赠的活动。这有利于对捐赠器官进行统一的管理。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主体需求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是财产法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当人体器官成为一种医学上的资源也具有独立性和稀缺性时,法律应当允许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进行规制。另外,绝大多数国家在制定法律时均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交易。因此,我国也应该在立法明文禁止人体器官的买卖的同时,鼓励有偿捐献。另外一个不能不关注的问题就是脑移植问题。现代医学上的器官移植,尚主要限于人体的功能性器官和感觉器的移植,前者主要包括人体的内脏器官,如肾、肺等,其主要功能在于执行有机体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以保证肌体的新陈代谢以及繁衍后代;后者则主要包括皮肤、角膜等,主要功能是接受机体内、外环境各种特定的刺激,把刺激能量转化为神经冲动传送到大脑皮质的感觉中枢,从而产生感觉。这两类器官从一个有机体转移到另一个有机体身上,一般仅会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改变,而不会引起人类思想的变化,即一个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为此人而非彼人的理性界限。与此不同的便是目前医学界正在讨论的“脑移植”。与上述器官不同,作为脑移植的结果首先带来的是自然人的情感、伦理以及文化上冲突,换句话说,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主体对自身地位甚至于自身存在的根本怀疑,由此又会对亲属关系和伦理关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法律上,脑移植也会对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认定问题造成巨大的困难。基于这些考虑,笔者认为,鉴于大脑的特殊性,对于脑移植问题的伦理上和社会上的认同要比法律上的认同更为突出,应当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反对脑移植的临床研究。因而大脑不能被纳入民法物的调整范围之列。特殊的人体脱离物的法律地位:脐带血特殊的人体脱离物,一般是指如脐带血、胎盘、血液这些从人体上脱离下来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体器官的脱离物。下文主要介绍脐带血的的法律地位问题。近来脐带血的法律地位问题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所谓脐带血,是指从脐带之静脉或胎盘上所采取收集的血液。医学上采取收集脐带血的目的在于保存其中的造血干细胞,以备未来医疗之利用。脐带血本身仅是产妇身体中血液的一种,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是因为其中含有造血干细胞。这种造血干细胞对于移植手术的进行,在医学上具有明显的优点,它比一般的成人血液要更为洁净,其中的传染病毒比起成人血液中的传染病毒要少的多,而造血干细胞的比例与特性又优于骨髓细胞,加之其采取的费用又远远低于骨髓干细胞的采集,因此脐带血的医疗作用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法国于1988年首次进行脐带血移植以后,其他国家如日本等也开始注重对脐带血的采集,从1997年到2000年止,也已经有336个脐带血移植的手术实施。[22]脐带血的医学作用主要集中在与血液相关的疾病的治疗上,如先天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的医疗。随着临床的广泛应用,脐带血的法律地位问题,也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脐带血到底归谁所有,谁有权决定脐带血的采集与否等,这在法律上都有早日确定的必要。首先,脐带血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脐带血虽然为人体的脱离物,但比起人体器官来说,它的地位要更加独立。如何认定脐带血的所有权,是对脐带血进行管制的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说,与脐带血密切相关的主体包括产妇以及产妇之夫、胎儿;另外由于脐带血的采集须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具有较高的难度,因此相关医疗机构对脐带血的成功采集也起着决定性作用。脐带血涉及的范围如此之广,那么脐带血是为产妇单独所有、产妇夫妇共有、胎儿所有还是胎儿与产妇共有?对脐带血进行采集的医疗机构能否主张脐带血的所有权?这些问题并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对其解决必须结合医学中的相关知识进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脐带血中的造血干细胞并非母体的造血干细胞,而是胎儿的造血干细胞,因此在在法律上可以将干细胞认定为胎儿衍生出的特定“物”。因此有台湾学者认为,依照台湾民法第7条之规定,胎儿以将来非死产者为限,关于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脐带血也可以视为胎儿个人利益之一种,从而归属于出生后的婴儿所有。但如果胎儿出生后为死产的,胎儿不能成为所有人,由于脐带血为产妇身体组织的一部分,因此产妇在此时可以称为脐带血的所有人。[23]我们认为,此种观点应属正确,与胎儿享有继承权一样,也应当保护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体脱离物。其次,脐带血的采集决定权和处分权。民法上对于胎儿享有特定权利的规定实际上是人格权的延伸规定,胎儿因为没有独立的生命存在形式和意思表示能力,并不属于民法上的权利主体。虽然我们认为在胎儿在出生后可以享有脐带血的所有权,但由于采集工作发生在胎儿出生之前或同时,显然不可能以征求所有人意思的方式对脐带血进行收集保存。那么应当如何认定脐带血的采集决定权的主体呢?我们认为,依照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保护、抚养义务,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可以对此处的“权利”进行扩大解释,将脐带血也纳入权利的范畴。由于脐带血存在于产妇身体之中,与产妇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可以认为产妇具有对脐带血是否进行采集的决定权。(3)尸体尸体能否成为民法上的物,往往与公序良俗相联系,因而在学说上认识不一。肯定说认为,人死亡后的尸体可以成为物。[24]台湾也有学者认为,尸体可以为物,构成遗产之一部,属于继承人的共同共有(台湾民法第1151条之规定),但尸体作为物具有其特殊性,其只能以尸体之埋葬、管理、祭祀以及供养为目的,不得自由使用、收益以及处分。[25]否定说则认为,尸体不适用物权法,故在尸体之上不能产生所有权,因为尸体是作为“人格者之残余”[26]或者“人格的延伸部分”[27]而存在,尸体之上仍然体现死者的人格,因此,不能认定为物。德国有学者认为,“有关物的一般规则不适用于尸,除非尸体已经变成‘人格化’了的木乃伊或人骨标本”,因此死者家属对尸体不享有所有权,而只具有一项不同于所有权的死者照管权利(及义务),这一法律地位涉及死者安葬为限。[28]我们认为,尸体虽然不是活人的身体,但毕竟是后者的转化形式,它与主体的人格不可割舍,我们认为上述两说中,以否定说较为可采。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1篇8

[关键词]母婴同室;婴儿处置室;感染;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R714.6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11-0281-01

近来市场上的母乳代用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最安全的婴儿喂养方式仍是纯母乳喂养。国际卫生组织向全球提出:提倡纯母乳喂养,确保母婴的健康,实行母婴同室,让婴儿和母亲24h呆在一起。如何确保纯母乳喂养,如何对母婴同室的病室和婴儿室实行消毒隔离,防止母婴疾病的传播,是医院防止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之一,对确保母婴的身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

新生儿是人类最易受感染的时期,由于新生儿的防御机制尚未健全,反映能力差,抵抗力差,因而受到病菌侵袭时,新生儿有易受感染的高度危险。母婴同室时,由母体、陪属、探视人员为感染源传染给婴儿的可能性最大,婴儿室内如果我们操作不当、消毒不严、婴儿与婴儿之间发生交叉感染也是疾病传播的重要一面。因此我们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定期消毒是控制院内感染的措施之一。

1新生儿所受感染的常见致病菌

1.1金黄色葡萄球菌:主要由产妇带入,也可通过新生儿皮肤感染而引起,常引起脐带感染,严重可引起败血症。其特点是脐带不干、伴有渗血,有时可出现金黄色脓性分泌物,可伴有发热,皮肤感染者也较多见。

1.2大肠杆菌:可引起新生儿腹泻。

1.3乙型肝炎病毒:可由乙肝患儿、乙肝母亲或由乙肝陪护人员引起。

1.4沙门氏菌:一般较少见,但一旦出现,会迅速扩散,后果非常严重。

1.5轮状病毒:经粪-口传播,接触也可传播。

还有结膜炎、鹅口疮、红臀等,早产儿、低体重儿易发生。

2婴儿室感染的控制与预防

2.1控制感染源:①医护人员有呼吸道疾病、咽部带菌者、皮肤化脓性感染、乙肝带菌者应避免接触婴儿。②对患感染的婴儿在处置时应与其它婴儿隔离,所用物品及婴儿室进行消毒。③对发烧、乳腺炎、呼吸道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停止哺乳,陪护有以上疾病也应避免接触婴儿。

2.2切断感染与传播途径:①空气净化措施:空气是细菌传播的媒介,从空气中的细菌菌种往往与病人局部创面感染的细菌相一致,所以要定时打开母婴同室病房的门窗通风换气,降低室内含菌量。②每天用紫外线照射处置室和病室1~2次,每次1~2h,婴儿室可在处置前、后进行,处置可在气味消失后进行。③病室要湿扫,用消毒液拖地面,擦墙壁门窗,定期用乳酸熏蒸。④手的消毒,手是交叉感染的媒介,手上常带有大量微生物,医护人员和乳母不注意手的清洁卫生,就会把细菌带到婴儿皮肤上发生感染,因此我们护理时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后才能进行,在护理下一个婴儿时也必须洗净双手,母亲可在喂奶前用温水洗净再哺乳。

2.3护理婴儿中的注意事项:①动作轻柔,衣服、被褥要软,不用纽扣,防止压伤。②每天给婴儿洗澡,保持皮肤清洁,婴儿的肘窝、腋窝、腿窝都一定要擦洗干净。③大便后用温水洗净臀部,防止酸性物质刺激皮肤,及时更换尿布。④注意观查婴儿的眼部有无分泌物,及时搞好清洁,若分泌物过多时应用药物治疗。患鹅口疮的婴儿用紫药水或制霉菌素膏涂抹,决不允许挤压婴儿和涂擦所谓的“马牙”。⑤婴儿用具定期消毒,婴儿室内物品要定期消毒,做到一人一巾,衣服定期更换,洗净后在太阳光下曝晒。

3建立严格的婴儿室管理制度

3.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人,不定期检查,真正做到规章制度与执行的统一,实施与效果的统一。

3.2加强物品和室内消毒,定期给病室和婴儿处置室做细菌培养,力求达到指定指标。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9

【摘要】通过对母婴同室新生儿安全问题归纳总结,探讨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方法,制订并完善各项措施,增强对护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树立安全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关键词】新生儿安全隐患应对措施

医学上把出生28天内的婴儿称为新生儿。新生儿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生理解剖和免疫特点,使得新生儿对病原体普遍易感。此外新生儿无自卫意识,不具备安全防范能力,导致母婴同室中的新生儿存在一些医疗安全隐患。因此,新生儿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下面对母婴同室新生儿住院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护理安全措施。

一新生儿喂养的安全问题

吐奶是新生儿常见的现象且多为生理性的。这与新生儿消化道解剖、生理特点有很大关系。新生儿胃容量小,呈水平位,而且胃的入口贲门括约肌发育差、较松弛,而出口的幽门括约肌发育良好,较紧张,形成出口紧入口松,奶水容易返流引起呕吐。一旦遇到喂养和护理不当,如喂奶次数过多,喂奶量过大,乳母过大、凹陷,或用奶瓶喂奶时橡胶孔眼过大,致使婴儿吸奶过急;或喂奶后让婴儿平卧,或者过多、过早的翻动婴儿,都容易引起婴儿吐奶。

新生儿溢奶或吐奶有赖于家长的正确喂养,护士应进常巡视病房,适时给予产妇及家属正常的指导,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就可以防止宝宝吐奶。

①采用合适的喂奶姿势:尽量抱起宝宝喂奶,让宝宝的身体处于45度左右的倾斜状态,胃李的奶液自然流入小肠,这样会比躺着喂奶减少发生吐奶的机会。

②用奶瓶喂奶,孔要大小适当,奶不可太烫或太冷,更忌吸入空气;

③喂奶之后不要翻动,应将新生儿抱直,轻拍背部,让吞入胃内的空气排出;

④卧位时,应将新生儿的头部抬高,呈斜坡式或侧卧位

⑤喂奶量不宜过多,间隔不宜过密。一旦发生吐奶、呛奶,应及时指导产妇或家属将新生儿抱起翻身扣背,以防新生儿呛奶发生窒息。

二新生儿鼻塞

我们都知道人要维持生命,需要不断从外界吸取新鲜空气,排出二氧化碳,进行气体交换。当鼻子被堵塞时就会影响人们的正常呼吸。新生儿鼻腔小、鼻道短、鼻粘膜柔软、毛细血管分布丰富,因此与成人相比更容易发生充血和水肿,即引起鼻塞。再由于新生儿经常闭口状态,不会用口呼吸,一旦出现鼻塞后对新生儿影响就更大,一般表现为烦躁、哭闹、吃奶时由于鼻子和口腔同时堵住,导致吃奶差或无法吸吮,严重者可发生青紫呼吸困难,因此新生儿鼻塞是一个不小的安全隐患。

有报导如果母亲在孕期服用了降压药利血平后,新生儿在出生后也可立即出现鼻塞。应对措施:

①注意保暖,调节室温在25--28℃。

②用湿热毛巾敷于鼻子根部,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③热水泡澡,水温稍偏热,39℃---41℃。

④如果是由于分泌物堵塞所引起,可滴一滴母乳到婴儿鼻腔内,待分泌物软化后可自己排出。亦可用一根细棉签沾一点水探入鼻子内轻轻旋转,将鼻腔内分泌物卷住,随着棉签拖出来。

三新生儿沐浴

新生儿沐浴不但能清洁皮肤,还可以加速血液循环,促进生长发育。是母婴同室新生儿护理的一项基本操作。为了确保新生儿沐浴的安全,下面对沐浴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潜在的安全隐患

1水温过高或过低,导致新生儿烫伤或着凉。

2新生儿窒息

2.1新生儿呛水,操作不规范,水流进了眼、口、鼻、耳。

2.2吐奶,吃奶后一小时沐浴或不当,导致呕吐,易误吸。

3新生儿摔伤,易发生在新生儿转运过程及沐浴过程中。

3.1未抱牢新生儿,沐浴露未冲净,沐浴后皮肤打滑。

3.2浴室地面潮湿,地面滑。

4增加医疗纠纷的风险。

4.1查对不认真,抱错新生儿,尤其是实习护士及新上岗的人员。

4.2不了解病情给有禁忌症的新生儿沐浴,导致护患纠纷。

4.3操作不规范使新生儿受惊或哭闹,引起家长不满。

4.4封闭式操作易造成家属的误解。

5增加脐部感染的机会

5.1工作责任心不强,沐浴后忘记脐部消毒

5.2操作不规范,脐部消毒不符合要求

护理对策

护士具有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是保证护理质量、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1]。

1加强护士的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文,增强责任心,制定严格的新生儿沐浴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护理操作常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培训,规范沐浴流程,尤其是新上岗护士,洗头时,用手遮挡面部,切忌流水,不能直接冲洗面部,防止呛水。注意清洁皮肤皱褶处,前囟门勿按压。

3加强责任心,做好沐浴的基础护理工作。

4了解新生儿出生情况,注意有无沐浴禁忌症。

5保持室温在26--28℃,水温在37--40℃,沐浴前常规用手感觉水温,沐浴过程中水应先淋到工作人员手再到新生儿皮肤。

6沐浴前后仔细查对新生儿手圈、胸牌、床号、姓名、性别、

7沐浴中严密观察新生儿面色和呼吸等情况,有无皮肤破损感染,脐部有无分泌物、红肿、异味、臀红等。严格脐部消毒。

8注意掌握沐浴的时间和,吃奶1h后沐浴,动作轻柔,防止溢奶或吐奶。

9保持浴池地面清洁干燥,垫防滑垫。

10新生儿转运过程中,使用婴儿床,避免未经带教的实习生独自抱新生儿。

1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衣帽整齐,洗手,操作者勿带手表和戒指,剪指甲,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浴室每天严密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巾一盆、

12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加强新护士,实习护士培训。

四新生儿游泳

新生儿游泳是一项全新的新生儿保健活动,能使他们得到最自然的运动,并促进其生长及智力发育,游泳能使新生儿肠蠕动增加,有助于肝肠循环,降低新生儿核黄疸的发生。

新生儿游泳潜在安全隐患

1新生儿受溺:游泳圈偏大或充气不足、漏气。

2新生儿烫伤或着凉:①水温过高或过低,新生儿下水前未测水温;②室温偏低。

3增加脐部感染机会:防水护脐贴使用不当。

4增加院内感染机会:观看家属太多,以造成感染。

防范措施

1制定严格的新生儿游泳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责任心,树立护理安全意识。

2了解新生儿出生情况,注意有无禁忌证。

3认真检查游泳圈,有无破损、漏气。

4调节好室温,保持在26--28℃。新生儿下水前一定要先测试水温,一般在38--40℃之间

5认真查对新生儿手圈、胸牌、床号、姓名、性别,有专人全程监护。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正确使用护脐贴,控制围观家属在1--2人。

7注意掌握游泳时间,每次10分钟。

8游泳期间注意观察新生儿的面色和呼吸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游泳。

五新生儿挤压

民间有一种说法,新生儿要挤压,尤其是女婴更要挤压,挤出了奶水将来生孩子喂奶时才有奶吃。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也是非常有害的。

新生宝宝不论男女,在出生后的3~5天内都可出现胀大,并可有黄色乳汁流出,这是一种常见的生理状况。是由于胎儿通过胎盘接民间有一种说法,新生儿要挤压,尤其是女婴更要挤压,挤出了奶水将来生孩子喂奶时才有奶吃。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也是非常有害的。

新生宝宝不论男女,在出生后的3~5天内都可出现胀大,并可有黄色乳汁流出,这是一种常见的生理状况。是由于胎儿通过胎盘接受两种内分泌激素的影响突然中断造成的。一种是母亲卵巢分泌的孕酮,与的胀大有关;另一种为垂体催乳素,与分泌乳汁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分泌的乳量数滴至20毫升不等,增大在出生后8~10天最明显。一般2~3周后自然消失。但个别的时间要长一些,可达3个月之久。

作为母婴同室的护士应该掌握和了解以上医学常识,这样才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中用科学知识给予家长正确指导:

切记家长千万不要挤压新生儿的,因为挤压后,能引起皮肤破损,皮肤上的细菌便可乘机侵入乳腺,引起乳腺发炎化脓,严重时可导致败血症,其结果非常严重。即使不发生细菌感染,用力挤压,也有可能损害的生理结构和功能,这会贻误孩子的一生。

总之,新生儿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产妇及家属对护理的期望值较高,在护理过程中稍有不满就要投诉,甚至引起医疗纠纷[2]。通过分析新生儿安全隐患及原因,实施可预见性的新生儿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新生儿质量的管理与完善,对护理人员的专科护理技能培训及对医护人员的安全隐患教育,增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护理质量,杜绝发生新生儿护理差错及意外。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田丹生.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中国护理管理,2005,5(1):1416.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10

冬天给宝宝洗澡,一旦方法不当,宝宝很容易受凉感冒。

洗澡前做足准备

?温暖房间,保持室温在27℃~30℃。

?准备两个大小合适的防滑浴盆(一个洗澡放香波用,另一个只放温水清洁用);一块洗澡巾(潮湿并洗过两遍但无香皂残留);一块干燥的大毛巾。

?婴儿沐浴香波、浴巾、内衣和睡衣(温暖且干燥)、干净的尿布等用品。

?洗澡前半小时喝50毫升左右的白开水,补充全身血液容量,避免因皮肤血管扩张导致宝宝不适。

TIPS:把所有的洗澡用品放在妈妈伸手可及的范围内,这样做是为了在给宝宝洗澡的时候做到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10分钟内洗完澡

用什么水洗澡?

百天内的宝宝,皮肤表面有一层保护作用的皮脂膜,洗澡只用清水就好,洗澡后也不要过度涂抹润肤露。只有当出现难清洗的油脂油垢时,才用一些沐浴液,或者一周使用一次就行,而且洗澡的速度要快,这样才能很好地保护宝宝皮肤表面的皮脂膜。

3个月以内的宝宝活动量较小,身上比较干净,洗澡时尽量不要接触化学合成的清洁用品,更不提倡使用含有皂基的香皂或沐浴液。如果宝宝患婴儿湿疹,那只能用清水洗澡、洗头。

新生儿脐带未脱离前的洗澡方法

宜采取喷水淋浴,将小宝宝包裹在大毛巾中,仅露出身体需要清洗的部位,洗澡水的最高温度不超过50℃。一旦脐带残端愈合,可以将宝宝直接放入婴儿澡盆中洗澡。

脐带脱离后洗澡方法

1.洗澡盆放在桌上或者高度合适的操作台上,这样妈妈就不必太过弯腰。

2.妈妈戴上防水围裙,一脱掉宝宝的衣服就立即把他放入水中。给婴儿洗澡前最好澡盆里只放5~6厘米深的热水,如有必要则在水里加入适量婴儿浴液。

3.妈妈用一只手托起宝宝的头部,另一只手引导他的脚首先进入,不断鼓励他,并逐渐降低他身体的其他部位,直至完全进入浴盆。

4.首先用洗澡巾清洗宝宝的面部,别让香皂进入他的眼睛和口腔,然后清洗身体的其他部位,最后清洗尿布区域,以及腋下、耳后和颈部四周。在清洁女宝宝婴时应特别注意。

5.半岁后宝宝长出头发时还需要洗头发,每周洗1~2次。

注意事项

·关好门窗,两人配合,动作轻快,不要用力搓澡。用力搓容易搓掉大量有保护作用的角质细胞,而且容易引发多种皮肤病或使皮肤变干。

·为安全起见,宝宝身体的大部分和面部应该露在水面上。特别小的婴儿不能很好地自己调节体温,应尽量减少他光着身子的时间。

·水温始终保持在45℃左右,同时不断地将温水撩到宝宝的身上以保持身体温暖。

·用软毛巾轻轻按摩宝宝全身皮肤,重点擦拭大血管所经处(如颈部、腋下、腹股沟和大腿根部)。

洗澡后的护理措施

?洗完后用干毛巾将全身擦干并按摩皮肤至发红为止。

?当宝宝从浴盆中出来时,带绒的婴儿毛巾是保持婴儿头部温度的最有效帮手。

?宝宝洗完澡还没擦干前,身体会湿湿滑滑的,所以在抱出浴盆前要先以大浴巾裹住他,借以增加抱起时的摩擦力,防止宝宝从大人手里滑落。

?注意护理好新生儿脐部,脐带未脱离前需保持干燥,防范新生儿脐炎的发生。

安全注意事项

防烫伤

·在洗澡盆内放入约5厘米的温水——妈妈手腕或肘部内侧感到不热为适宜。

·先放冷水,后放热水,避免烫伤宝宝。

·洗澡水要确保相对恒温。

防溺水

如要开门或接听电话,妈妈必须把宝宝带在身边,因此要保证手边有一条干毛巾。千万不要将宝宝一个人留在浴盆里!即使浴盆里只有少许的水,即使只是一会儿,都有可能造成溺水危险。

防浴霸伤宝宝眼睛

·尽可能避免让宝宝在装有浴霸的浴室中洗澡,因为强光对视力有伤害。

·如果一定要使用浴霸,可以先将浴霸打开,提前为浴室加热,待温度适宜时再将浴霸关闭,然后给宝宝洗澡。

·如果开着浴霸给宝宝洗澡,要避免宝宝的目光直接与浴霸强光接触。妈妈一边给宝宝洗澡,一边和他说话,不断分散他的视觉注意力。

温馨提示

洗澡次数

在周岁内,婴儿每周洗澡三次就足够,频繁洗澡会使皮肤变得干燥。

洗澡地点

通常选择在婴儿的卧室或者温暖的房间,这个房间有足够的空间摆放一切宝宝洗澡所必需的用品。宝宝的浴盆可以在浴室里装好水,然后再端到房间去。

洗澡时间

每次洗澡时间以5~8分钟为宜。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篇11

关键词:小儿;阑尾炎;腹腔镜;阑尾切除术;适应证

LaparoscopicTreatmentofPediatricAppendicitis156CasesofClinicalExperience

YANGWei,JINDan

(FushunCityMiningBureauGeneralHospital,Fushun113008,Liaoning,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explorepediatricappendicitislaparoscopicsurgery[1],theselectionofoperative.MethodsPediatriclaparoscopicmethodapplicationin156casesofpediatricappendicitiswereseparatelydoubleholemethod,threeholemethodandusedforchanneloperationlaparoscopicsurgerythebellybuttonpuckeringmethod[2].Allcaseswereperformedtrachealintubationanesthesia,artificialpneumoperitoneum,usingtelevisionlaparoscopiccoagulationorwithinelectriccoagulationandcompleteappendectomyTaoZamethod.ResultsNotransferlaparotomywerecompletedinlaparoscopicsurgery[3],intraoperativebleedingaverage3ml,andnavelincisionbleeding.Operationtimeof20~60minutes,30minutesonaverage.Includingabdominalpackageeffusion,navelincisioninfectionin2cases,hospitalizationtime3~7days,5daysonaverage.Werefollowedupfor1~24months,theremainingcaseswererecoveredwell.ConclusionPediatriclaparoscopictreatmentofpediatricappendicitishasshortertime,lessbleeding,smalltrauma,fewercomplications,fasterpostoperativerecovery,etc,suitableforpromotion.Chooseappropriatemethodstolaparoscopicsurgerycanexertitsadvantages,achievebetterclinicaleffect.

Keywords:Children;Appendicitis;Laparoscope;Appendectomy;Indications

2011年1月~2012年12月,我院选择性地对156例小儿阑尾炎行腹腔镜阑尾切除术,效果满意,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156例中男88例,女68例,年龄3~14岁,平均10岁。急性单纯性阑尾炎60例,早期急性化脓性阑尾炎48例,坏疽穿孔性阑尾炎并发泛发腹膜炎31例,慢性阑尾炎17例。术中发现3例并存右鞘状突未闭,1例右侧卵巢处有一囊肿。均采用气管插管全麻。

1.2应用设备德国STORZ10mm腹腔镜及全套设备和器械。

1.3方法术前常规应用抗生素,排空膀胱,不留置胃管及尿管,选择气管插管全麻。沿脐内下方纵行切开皮肤及皮下约0.5CM,正中腹白线入腹腔。取头低左侧位各10°~15°,置入10mmTrocar,建立CO2气腹,压力维持在10~12mmHg,单孔腹腔镜进入腹腔,进行探查,沿结肠带找到阑尾,如为单纯阑尾炎,则抓钳抓住阑尾尖端,拔出腹腔镜,缓慢退出抓钳,以系膜为中心,弧形将阑尾提出,同时向回盲部方向牵拉脐部切口,纱布包裹阑尾,逐段提出分束缝扎、切断系膜,逐渐将阑尾提出腹腔外,体外切除阑尾,将残端还纳入右下腹腔,再次置入腹腔镜和无损伤抓钳,在无张力状态下检查阑尾残端和系膜有无出血,整形缝合脐部切口。如为化脓性阑尾炎或者阑尾系膜较短,则于左髂前上棘与脐连线中外1/3处置入5mmTrocar,再行置入一把抓钳,辅助单孔镜抓钳行"阑尾系膜凝切撕脱法"处理阑尾系膜,双重套扎阑尾系膜,切除阑尾,将阑尾用标本袋盛装后于脐部切口取出。如为坏疽穿孔性阑尾炎,需要分离阑尾于周边粘连或冲洗腹腔留置引流,则在2孔法的基础上于耻骨联合上2cnm处再置入5mmTrocar,置入第三把抓钳,完全于腹腔镜下结扎或者电凝阑尾系膜,双重套扎阑尾根部,切除阑尾,将阑尾用标本袋盛装后自脐部切口取出。同时0.9%生理盐水冲洗腹腔,探查肝下、盆腔、左侧腹腔,彻底清理炎症积液及阑尾腔外漏内容物,并于耻骨联合上Trocar留置18号引流管。所有切口消毒后用"康哌特生物胶"予以粘合。

2结果

本组156例,手术时间35~90min,平均50min。1例右侧卵巢囊肿同时行腔镜下囊肿切除术,3例右鞘状突未闭患儿家属不同意手术处理,故未作处置,术后排气时间5~32h,平均16h。术后未使用镇痛剂。住院时间4~6d,平均5d,腹腔感染包裹积液1例,经过二次抗炎理疗保守治疗好转。脐部切口2例液化,经长期换药自行愈合。其余患儿切口Ⅰ期愈合。其中120例随访1~24个月,无粘连性腹痛及脐疝,腹部切口瘢痕不明显,满意度高。

3讨论

阑尾切除术是小儿腹部外科最常见的手术之一,严格意义上讲,也是剖腹探查术,一方面探查腹腔明确诊断,另一方面完成病变阑尾的切除。传统的剖腹阑尾切除术为右下腹5~7cm手术切口,手术效果确切,但无法回避小操作而大切口带来的腹壁损伤相对大,切口并发症多,肠功能恢复慢,肠粘连梗阻比例高的缺陷。随着外科微创理念的兴起,小切口阑尾切除术开始受到青睐,切口的减小使阑尾的寻找及提出成为难点,更无法对腹腔进行全面探查。相比而言腹腔镜阑尾切除术,除具有腹壁损伤小外,主要具有视野开阔、寻找阑尾相对容易、适应证广,同时诊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可同时处理并存外科疾病的特点,达到开腹阑尾切除术相同的治疗目的而较少并发症,但因手术费用增加,腔内操作耗时长,同时小儿顺应性低,麻醉风险高,腹腔镜阑尾切除术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何简洁有效的处理阑尾系膜及根部,发挥腹腔镜具有探查效果及对肠管的优势,两者长处良好地整合于一种术式中而避其短,近年来不少外科医师在这方面作了大胆尝试。现将我们工作所得总结。

3.1单孔法治疗阑尾炎我们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小儿腹壁薄,伸展性大,回盲部位置高且较游离,很容易将阑尾提出腹腔外,并且脐部相对较大,又是腹壁最簿弱之处,使传统的右下腹切口转移至脐部成为可能。我们前36例病例均选择单纯性阑尾炎且属于瘦长型体质,腹壁皮下脂肪薄的患儿行"脐部单孔法辅腹腔镜小儿阑尾切除术"。

本术式优点:①用拉钩向病灶阑尾方向提起切口腹壁,利用腹壁的良好伸展性,缩短了阑尾提出脐部切口外的距离,减低了阑尾及系膜的张力,手术难度降低,提高了手术安全性;②没有复杂的腹腔内操作,不需要特殊训练,手术时间明显缩短,胃肠道干扰小,肠功能恢复快,不使用昂贵的一次性耗材,不遗留金属异物,降低了治疗成本;③阑尾切除在腹腔外,减轻了腹腔污染的机会;④集探查与操作于一孔,可一孔多用,同时处理美克尔憩室等并存外科疾病;⑤一旦探查不适宜行本术式,可改行二孔法或三孔法腹腔镜阑尾切除术,不影响手术进程及质量,即可作为二孔法或三孔法腹腔镜阑尾切除术的前期准备步骤,为患儿选择个体化理想手术方案;⑥利用脐部的环形皱襞作切口,术后腹部无可见切口瘢痕,集微创与美观于一体。

本术式适宜证及禁忌证:适宜于慢性阑尾炎、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早期化脓性阑尾炎。凡是影响阑尾完整地从脐部切口提出、腹腔内病灶处理不彻底及存在切口感染高危因素的病例均为禁忌。

手术注意事项:①牵拉阑尾适度,切勿将禁忌病例滥用于本术式;②Ⅱ类切口注意保护,术毕给予碘伏擦拭;③系膜宜分束缝扎,防止牵拉脱落;④阑尾切除后,残端回纳腹腔,常规自然解剖位下确认无出血及副损伤。

3.2双孔法治疗阑尾炎对于患儿比较肥胖,腹壁皮下脂肪比较厚的患儿,或者考虑阑尾已发展至化脓性阑尾炎,阑尾与周围组织有一定的粘连,或者探查时发现阑尾系膜比较短小的患儿,考虑单孔法无法将阑尾提出的情况,我们总结一般采用左下腹另置Trocar的2孔法手术,于腹腔内抓钳帮助下电钩行"阑尾系膜撕脱法"处理阑尾系膜,阑尾自脐部切口提出,其余处理同前。此方法避免了术中开腹的尴尬处境,同时用比较小的代价完整地处理了阑尾。

本术式优点:①避免了术中开腹的尴尬处境;②腹腔内没有特殊炎症及其他疾病,避免了开第三个Trocar的损伤;③阑尾系膜电钩或者超声刀止血效果确切;④阑尾切除在腹腔外,减轻了腹腔污染的机会。

本术式适宜证及禁忌证:适宜于慢性阑尾炎、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本方法因其适应范围比较狭小,目前已经很少采用。

手术注意事项:因为阑尾系膜没有结扎,单纯电凝止血,所以需要严格注意系膜出血的问题。

3.3三孔法治疗阑尾炎如为坏疽穿孔性阑尾炎,或者阑尾与周围组织粘连紧密,或者腹腔内污染比较严重的患儿。单孔法无法操作,,并且阑尾已坏疽穿孔,可能污染腹壁切口的病例,我们都采用三孔法完全于腹腔内进行系膜及阑尾的结扎、切除等操作,同时可以清洗腹腔,置腹腔引流。

本术式优点:①三个操作孔一共不超过2cm,避免了剖腹探查的大切口;②腹腔内探查全面、细致。整个腹腔都可以进行处理,避免减少了术后肠粘连、腹盆腔包裹积液的风险;③阑尾及系膜处理彻底;④刀口污染几率低;⑤任何种类的阑尾都可以于镜下完成操作。

3.4常见并发症小儿阑尾炎腹腔镜手术的并发症[4]主要有5种,各种并发症分别约占其总数的1.0%~2.0%。只要对其处理及时得当,均能使手术顺利进行或痊愈。①出血:一旦发生阑尾动脉出血,首先用干纱条压住出血部位。将血吸干净后,移开纱条,立即夹住出血点,再次内凝止血。如果内凝有损伤肠管的风险,可行套扎止血;②腹腔感染:为避免阑尾内容物溢入腹腔,应在切除阑尾之前距根部6~8mm处内凝,使阑尾腔关闭;结扎阑尾时在根部套扎三圈,在其二三重套扎线之间剪断阑尾;③穿刺孔感染:这种感染多为脐部切口。原因是取出阑尾时病原菌污染穿刺孔所致。为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取出阑尾后,可用硝基咪唑类药物反复冲洗阑尾通过的Trocar内外;④穿刺孔疝:这种疝多发生于脐部,通常为网膜疝。因此,缓缓解除气腹是避免发生网膜疝的关键之一[5]。如发生穿刺孔疝,多能术终发现,经反复提拉腹壁,即能使疝出的网膜还纳;⑤皮下及网膜气肿:小儿腹壁薄,腹肌力弱,所以穿刺后可能发生皮下气肿,此种情况多数即刻发现,所以术后都能自行吸收。

总之,腹腔镜小儿阑尾切除术的并发症有的是各年龄阶段所共有的,有的则明显与小儿解剖生理特点相关,重要的一点是施术者要掌握阑尾各种各样的变化,要有处理腹腔镜手术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只要认真操作,不断总结,就可将手术对患儿造成的创伤减小到最低程度,并使其优越性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曹琳,吴全杰.腹腔镜下小儿阑尾切除术[J].中华小儿外科杂志,1996,4:244.

[2]李功俊,董明武,张晓军,等.脐部单孔法腹腔镜小儿阑尾切除术[J].中华小儿外科杂志,2004,04:22-23.

[3]张强,李波,王建新,等.两孔法、三孔法腹腔镜及开腹阑尾切除术的对比[J].中华消化内镜杂志,2004,04:57-58.

新生儿脐带护理及注意事项范文

【关键词】新生儿窒息产科原因胎儿窘迫

新生儿窒息是产科中最常见的新生儿危象,是新生儿神经发育异常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大量资料发现新生儿窒息发生率与孕期保健、产科及新生儿处理质量密切相关。为了降低新生儿窒息率,本文对162例新生儿窒息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防治措施,以提高产科质量。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科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共住院分娩新生儿2796例,其中发生新生儿窒息162例,对其进行回顾性分析。

1.2方法新生儿窒息诊断标准按照Apgar评分方案。出生后1、5、10min分别评分,≤3分为重度窒息,4~7分为轻度窒息,≥8分为正常。

2结果

2.1新生儿窒息发生率2796例活产新生儿中发生新生儿窒息162例,窒息发生率为5.79%,其中轻度窒息148例,重度窒息14例。新生儿死亡0例,死亡率为0。

2.2新生儿窒息相关因素①脐带因素:脐带过长、过短、缠绕、打结、脱垂或附着异常;②羊水过少:产前B超提示羊水暗区≤3cm,产时或术中羊水量≤300ml;③胎位或产程异常:急产、滞产、胎位异常;④分娩方式:剖宫产、阴道助产。

2.3新生儿窒息与胎儿宫内窘迫的关系新生儿窒息162例中,产前有胎儿宫内窘迫87例。

3讨论

3.1脐带因素主要为脐带绕颈、扭转、脱垂、过长或过短、附着异常。都不同程度上影响胎儿胎盘血液循环导致宫内缺血缺氧,胎儿窘迫,宫缩时胎盘血供减少,致使胎儿缺血缺氧。脐带过短者常出现胎头高浮,随着子宫收缩加强,胎先露越下降,脐带越短,脐绕颈就越紧,直接影响脐带血流,严重者可因脐带过紧致胎盘早剥。胎监图像可出现变异减速,如同时伴有晚期减速,表示胎儿严重缺氧,甚至胎儿死亡或新生儿窒息。脐带先露或脱垂在宫缩时因胎先露下降,脐带一过性受压导致胎心率异常,引起胎儿缺氧,甚至胎心音完全消失。因此,凡是妊娠末期B超提示脐绕颈者,临产后必须严密监测胎心,进行胎心电子监护,产程中胎儿窘迫或先露下降受阻,应警惕脐带绕颈所致。胎儿监护出现变异减速,经吸氧,改变体位不能彻底缓解,应及时终止妊娠,避免加重胎儿宫内窘迫和新生儿窒息。

3.2分娩时注意事项羊水过少时,胎盘功能减低,使胎儿处于缺氧状态,同时羊水过少改变了胎儿生活的内在环境。羊水过少使缓冲作用减弱,宫壁紧贴胎儿,宫腔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尤其在临产时常因脐带受压或产时宫缩过强,直接影响胎盘血液循环而使胎儿严重宫内缺血缺氧。由于羊水过少时羊水粘稠和粪染,在分娩过程中易致胎粪吸入综合征,所以在分娩时,当胎头娩出后要充分吸净口、鼻咽部的污染羊水,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吸净呼吸道深处的羊水,减少胎粪吸入综合征的发生。因此,凡是在孕期B超提示羊水过少时都要严密监测羊水情况,重复B超和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在宫内的状况。

3.3胎位或产程异常①急产:由于宫缩过强、过频影响子宫胎盘血液循环,胎儿在宫内缺氧,致新生儿窒息;②产程异常不仅影响胎盘循环,使胎儿缺血缺氧发生滞产,第二产程延长,宫缩对胎儿的挤压,胎头下降时盆底组织的阻力等多种因素长时间地作用于胎头,可引起机械性颅内出血和新生儿窒息。产程延长,使产妇过度疲劳,引起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血氧饱和度低,使胎儿在宫内缺氧,引起胎儿宫内窘迫。因此,为降低新生儿窒息率,应严密观察产程,避免滞产和第二产程延长,发现胎方位异常及时纠正和处理。

阴道助产和剖宫产是造成新生儿窒息的因素之一。阴道助产常用于第二产程延长或胎儿宫内窘迫,需要尽快结束分娩所采取的一种手术。由于助产时对胎儿的进一步牵拉刺激,极易导致胎儿宫内窘迫的延续和新生儿窒息的发生。剖宫产本身也会增加新生儿窒息的危险。因此,临产后要适当补充能量,注意水电解质的平衡,产程中严密观察胎心和羊水的性状,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儿宫内窘迫,对巨大儿和臀位及时选择剖宫产,减少阴道助产。准确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提高手术技能,以减少低氧对胎儿的影响。

新生儿窒息常是胎儿宫内窘迫的延续。据报道根据胎心率异常及羊水胎粪污染作出诊断者,新生儿窒息率为44%。临床观察从确定诊断到分娩时间在2h以内者,可使84.35%的新生儿为发生新生儿窒息。因此,加强围产期保健,加强孕妇自我监护意识,早期诊断及时处理,防治胎儿宫内窘迫,适时剖宫产,提高产科质量,可降低新生儿窒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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