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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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1

关键词:固体废物;现状;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048-02

1引言

锦州市位于辽宁省的西南部、“辽西走廊”东部,是连接华北和东北两大区域的交通枢纽。锦州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均衡与协调发展。多年来,锦州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锦州市固体废物排放现状

锦州市主要生产、运输、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具有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措施。其主要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工业固体废物

锦州市2015年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323.25万t(其中工业危险废物8.45万t),综合利用280.85万t,处置38.24万t,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8.47%;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产生量居前5位的依次为:炉渣、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磷石膏,合计产生量272.69ft,占锦州市固体废物总量的84.36%;利用量246.85万t,占总利用量87.89%。

2.2工业危险废物

工业危险废物2015年产生量8.45万t。锦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种类按产生量前5位统计,基本集中于HW08类、HW21类、HW34类和HW11类。HW08类3.34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39.53%;HW21类1.87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22.13%;HW34类0.29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3.43%;HW11类0.12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1.42%。锦州市2015年共有48544.21t危险废物发生转移,全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3医疗废物

锦州市2015共产生医疗废物808.15t,由持证单位锦州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处置率为92.17%,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目前运转正常。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3.1固体废物范围广,总类多,危害大

随着我国经济和工业的迅猛发展,产生的尾矿、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资源也越来越多,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健康安全[1],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使我国的资源供应局面越来越紧张。

3.2固体废物规章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法律解释。急需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长期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和建议

4.1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固废处置能力

没有绝对的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只要充分开启智慧,认真研究,借助科技的力量,就可以变废为宝,对固体废物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中含有很多资源,如用破碎机、磨粉机设备对固体废物进行破碎、粉磨、筛分后,就可以继续用于工业或建材生产中。比如,尾矿经破碎、筛分中可以提取出多种金属资源;煤矸石磨成粉状后,可以作为水泥、混凝土、耐火砖等建材原料,也可以再回收煤炭用于火力发电中[2];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后,可以用作建筑材料进入城市化进程后阶段。针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不同的回收处理方式。资源回收循环再使用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4.2固废处理产业化

我国固废处理产业发展明显迟于污水和大气污染治理,未来5年我国将进入固废处理设施建设高峰期。城市化进程进入后阶段、经济增速开始放缓时,高速发展时期累计的固废行业发展潜能将开始显现。目前,部分企业已经意识到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这些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不同的回收处理方式。

4.3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

从政府角度解决固废的再利用是不够的,它需要全民的参与,包括广大市民、政府机构和相关企业。对于广大市民,主要实施的就是垃圾的分类措施,目前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列的人却是寥寥无几,一方面是不知道如何分类,另一方面是国民将固体废物变废为宝的意识较低,再则是政府措施实施不到位,人们便泰然处之。因此,加大宣传力度,使固废再利用全民参与,是一件尤为迫切的任务。

4.4固体废物收费处理

在我国,固废处理属于公用事业,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并以补贴等方式来承担运行费用。在发达国家垃圾处理通常是收费的,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垃圾收费方式。人们在制造垃圾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到这些垃圾的去处,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并且参与到其中。垃圾处理服务费包括基本经营成本、三废(废渣、废水、废气)处理费用、折旧费、合理利润及税费。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垃圾收费方式。固废处理,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并且参与到其中。

2017年1月绿色科技第2期

高姝:锦州市固体废物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环境与安全

5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应当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只有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局面,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能取得良好成效[4]。

参考文献:

[1]戈晓宇.节约型园林背景下废弃物和再生建材的应用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4.

[2]韩仲琦.水泥工业处置废弃物及对通用设备的要求[J].天津建材,2012(5).

[3]王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研究――以德州市为例[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5.

[4]陈维春.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5.

[5]郑力,文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能源与节能,2012(10):73~75.

[6]范广鹏.鞍山市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及污染防治对策[J].北方环境,2011(5):111~112.

[7]兴林.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2):59~61.

[8]江东鹏,张宝春,吴海寿.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8(5):19~21.

[9]赵福祥,陆继根,蒋云平.江苏省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对策[J].中国辐射卫生,2006(4):486~487.

[10]李颖青.江苏省乡镇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及防治对策[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1998(3):16~18.

[11]朱忠,赵一先,黄雪娟.浦东新区固体废物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上海环境科学,1997(2):7~9.

[12]臧文超.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问题与对策[J].环境保护科学,1995(2):57~60,79.

ThePresentSituationandCountermeasuresofNoisePollutioninJinzhouCity

GaoShu

(EnvironmentalProtectionMonitoringStationofJinzhouBinhaiNewDistrict

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Jinzhou,Liaoning121001,China)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生态环境东中西部实地调查

引言:应十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为了解我国东中西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的情况,笔者组建实践考察团队,针对我国东中西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河南、河北、安徽、重庆、辽宁、贵州等地。在成员的走访过程中,发现调研地区存在的环保问题,查阅相关资料,访问当地居民,探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通过思考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目前国内外大都集中于对某一地区的生态环境或采用某一方法对生态环境进行微观探究,本文以社会实践团队成果为依据,涉及多个地区并以其为代表,将调研成果分为城市、乡村、海洋等三类,从宏观上探究我国生态环境状况。

1、东中西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1.1城市的环境污染

在城市地区,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例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以及景区的破环等。成员在重庆、河南、安徽这些地方,发现城市大气污染源大多来自工厂排放的CO2、SO2等废气和粉尘,汽车尾气,家庭对能源的消耗,加油站的汽油泄露后蒸发形成的致癌物碳氢化合物,各种喷雾剂,对垃圾的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城市水污染大多来自工厂排放的污水,生活污水,农业化肥剂污水顺河流到城市,以及酸雨导致的水污染。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大多由废电池(含有汞、镉、铅等有毒物质)、油漆、过期药物、生活杂物等构成,垃圾掩埋和垃圾分类一直做的不完善,成员通过走访城市郊区,发现城市正被无数的垃圾所包围。

1.2乡村的生态破坏

在广大乡村地区,因利用资源的方式不当或强度过大,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生态破坏。成员主要针对河北、河南、辽宁阜新的一些乡村进行考察,发现地下水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塑料薄膜污染、空气污染以及城镇化下的工厂排放物污染。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多处乡村因当地玛瑙染色加工业发展,导致地下水受污染二十多年成“绿茶”。玛瑙加工企业主要进行玛瑙原石打磨、染色等加工,生产污水大都倾倒河沟里。在河南的母亲河---沙颖河附近,河流两岸都被开垦成了农田,附近的居民将生活废水都倒进河里。到了夏季河面上浮生很多的水草,整个河面都被覆盖住,并散发出一股腥臭味。在河北石家庄的一处乡村,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加之雨水的冲刷,不仅污染了水体,还造成了水体富养化,生态平衡失调、物种的多样性减少。

1.3海滨城市的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物绝大部分来源于陆地上的生产过程、海岸活动,例如倾倒废物和港口工程建设等,也向沿岸海域排入污染物。成员以辽宁省大连市为例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大连的海洋污染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海洋倾倒工业废料,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是海洋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油船泄漏,由意外事故造成的石油泄漏,污染迹象明显,污染物集中,危害严重;生活垃圾丢弃海滩造成海滩垃圾;生活污水直接排进海洋;核电站和工厂排出的冷却水,水温较高,流入河口或海水中,给海洋生物带来影响;施入农田的杀虫剂、化肥农药随雨水流进河流,或者随土壤颗粒在河口附近淤积,最终进入海洋,造成污染。

2、东中西部分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2.1工厂三废的排放

工厂不计代价的生产使得其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物排放到环境当中,超过了环境自净能力,导致环境污染。工厂排出的未经处理的废气飘散到空气当中,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会造成大气污染,废气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又可能导致酸雨,粉尘还会对人体呼吸道造成感染。另外,工厂排出的未经处理的废水可能流入河流进而汇集到海洋当中造成海洋污染,还有的流入居民区河流或地下水危机居民生活。此外,工厂排出的未经处理的废物,一些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丢弃到道路两旁或是河道两边,长时间无人处理都会形成垃圾污染,既影响美观又污染环境,还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2.2居民缺乏自律与环保意识

一方面,一旦某个地方堆满了固体废弃物,居民则会下意识的把其作为垃圾堆,而不会思考此处存放垃圾是否合理,是否应当制止乱扔垃圾的不合理行为,而是缺乏自律地也将垃圾丢入到其中。另一方面,居民日常生活中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尤其是乡村地区,由于居民缺乏环保意识,所以经常发生农药化肥剂管理不当而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中,还有居民将生活废水倒如河流当中,进而流入海洋,造成水污染和海洋污染。

2.3政府监管漏洞

在对工厂的监管上,虽然政府出台了多套法律法规及规定来约束工厂破坏环境的行为,并采取罚款或停业整顿等强制力措施,但现实生活中,工厂经常采取迂回战术来应对政府的环境质量检查,在政府来检查时才做面子工程,导致政府在检查时得到虚假信息。

3、保护生态环境的办法

3.1工厂自律

一方面,工厂应当加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追求利益增长的同时,也要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工厂要进一步改进,实行清洁生产,即从原料开采-生产制造-消费使用-废弃物处理的全过程着手,使得原料清洁、生产清洁、产品清洁,从而大大减少工厂排放的三废―废气、废水、废物,缓解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的严重情况。

3.2居民自律

居民要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自身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与行为督促,自觉投入到环境保护的行列当中,以身作则――将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内,不要乱扔垃圾,减少垃圾污染;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城市居民要减少开车,多采用公交出行,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乡村居民要掌握并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化肥药剂在雨水天的流出,避免杀虫剂、化肥随河流直接流入海洋,不要将生活垃圾或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海洋或者丢弃在海滩,同时知道农作物秸秆焚烧的危害并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3政府加强监管与教育

第一,政府要尽职尽责,采取具体措施加大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监测环境和人群健康,干预治理问题,评价效果,形成这样的良性循环。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在发展汽车工业的同时,应该改进汽车工艺,研究开发环保型的汽车,研究发展汽油的代用品。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燃煤,多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多用电等清洁能源。第二,政府要尽快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法律管理机制督促工厂企业改革,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制定并完善打击治理地下水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监督环保部门,打击污染海洋的行为和企业。第三,政府也应加大对工厂和居民以及社会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以加强其自身自律。向其宣传环境、资源的可贵性与稀缺性,要其认识到保护环境的必要性。此外,以正确的环保行为或实践引导公民和企业向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从而激发其自律愿望。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3

关键词:环境监理;生态城市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环境监理合同,对项目施工建设实行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生态文明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环境监理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环保部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行动和抓手之一。

一、环境监理

(一)确定环境监理工作目标

环境监理的目的是力求实现建设项目的环保目标,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满足工程环境验收要求,同时宣传环保知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是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技术性依据。保证其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中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是环境监理的具体目标。环境监理的目标是环境监理工作生命线,环境监理工作要围绕着目标开展。

(二)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主要是工程建设、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种规范、标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经批准的建设文件、环境监理委托、合同文件。

(三)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即审核工程相关设计文件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即建设符合性监理、施工行为环境达标监理及环保措施监理;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即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理、环境管理体系及应急体系建立监理及查缺补漏,最终提交环境监理总报告。

二、生态城市建设

(一)生态城市的内涵

从地域空间角度,生态城市是城乡复合体,城与乡融合、互为一体,与传统城市和乡村对立的二元经济模式有本质区别。生态城市是一种“区域市',城市与周边区域之间是协调、互养和协同发展的关系。

从城市规划学角度看;生态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与生态基础设施普遍广泛运用,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和,城市物理景观成为城市文化的空间构成与表现。

从自然环境角度,生态城市应自然生态系统良性运转、低环境污染、城市绿化良好、自然资源可循环利用体系完善。

(二)生态城市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生态原则

在建设生态城市时,需要做好人类生态系统的调控,使区域内的物质和信息传递能够持续。因此,应该遵循自然生态共生原则、反馈循环原则、结构与功能相互适应原则等达成功能的最佳运转和最佳利用。

2.协调性原则

协调性原则主要指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相协调,使生态城市建设活动更有利于区域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最优。

3.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类本身。一方面,生态城市建设活动要依靠城市或区域中从事各行各业的人的劳动来完成;另一方面,生态城市建设活动的目的又都是要为人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环境监理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案例分析

(一)城市概况

A港位居我国辽东半岛中部、辽东湾西岸,是国家“交通发展规划中层次最高的沿海主要港口之一。A港是其城市经济圈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东北地区战略物资大型深水转运港、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现代物流基地。老港区包括货主码头在内,现有生产性泊位12个码头岸1342.2m,核定年通过能力230万吨,主要服务与市域范围内的成品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镁砂、滑石)、钢铁和矿建材料等物资的沿海转运。老港区规划的港口资源现已全部利用,受陆域条件、通航条件的限制,港口己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二)环境监理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对易起尘物料堆场应搭盖临时仓库或加盖篷布。(2)汽车运输的砂石料、水泥材料进场时,对易起尘物料应加盖蓬布,砂石料运输车辆严禁超载,控制车速。(3)配置洒水车,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2―3次洒水,以保证施工现场不起尘,以减轻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2.固体废物处理措施:(l)施工船舶垃圾要求施工单位每天定时收集施工船舶垃圾,送往某市垃圾处理厂处理。船舶垃圾一接受车一垃圾分选场一某市垃圾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施工船舶垃圾,按上述处理后,可有效防治施工船舶垃圾污染问题。(2)陆域垃圾在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的垃圾送某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可有效防治陆域垃圾污染问题。

3.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补偿措施:(1)本工程实施对斑海豹洞减活动影响较小,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与港口工作人员教育,杜绝伤害、猎杀斑海豹的行为。(2)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工程码头前沿及基槽疏浚造成一定的底栖生物损失,其生物量损失约29.08t(按30年损失计,属永久性损失),另外疏浚作业及悬浮物增量致使鱼卵、仔鱼使渔业产量降低约1.43t。根据《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llO一2007)提供的鱼卵、仔鱼和底栖生物经济价值方法计算,本项目中底栖生物生物量损失约2.908x104kg(按30年损失计,属永久性损失),按4.0元/kg,经济补偿共计11632万元。因此,本项目建设生物经济价值损失总计约120万元。本工程按照等量生态补偿原则,损失多少补偿多少,主要采取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补偿总费用约120万元,连续放流三年,每年一次,每年出资40万元。

(三)结论

A港通过环境监理,使城市逐步由传统的海港城市转变成为一个环境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态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垃圾、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资源有效利用和循环体系;通过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构建城市水资源有效利用体系;通过城区内、海港内资源有效配置,产业和产品链接以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建城市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等,使得生态城市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结束语

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引入环境监理,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同样具有社会化、专业化和独立性,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微观管理的重要措施与手段,同样受业主委托共同对业主负责,是平等、协作的伙伴关系,是工程管理体系的进步与发展。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加大对城市环境的监管,落实植被恢复、生态保护各项措施,从对生态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推行,建设好生态城市。

参考文献:

[1]王海洋.对普光气田开发建设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思考[J].现代企业教育,2013,18:227-228.

[2]李明明.试论环境监理对工程项目的认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9:69.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1篇4

一、什么叫环境、环境的主要组成是什么?

环境:广义的环境一般来说是指除生物圈之外的其他圈层是广大生物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狭义的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人周围的大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环境,是人类的环境。

环境可以由两部分组成: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其主要组成要素如下:

(1)大气环境农作物生长过程中,通过叶片吸收空气中的CO2,借助于叶片中的叶绿素将太阳能转化为碳水化合物中的化学能,从而共给植物生长。而植物在这一过程中产生O2释放到大气层中。

(2)水体环境水是各种生物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可为人类所利用的淡水资源确实很少,今年由于农业的发展,水体污染严重,污染物质主要分为有机污染物合物及污染物两大类。

(3)土壤资源环境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减少,质量也不断下降,主要有:a、土地沙漠化。b、水土流失问题。c、土地盐碱化。d、土壤污染问题。

(4)聚落环境聚落环境是人类聚居的场所,活动的中心。聚落环境根据其性质、功能和规模可分为院落环境、村落环境和城镇环境。

二、、什么是环境标准?分为几类?

环境标准:

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依照环境基准、环境保护法律和有关政策,对环境中有害成分、排放源的污染物的限量阀值和配套措施所作的技术规定。

(一)环境标准按用途分类: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和环境设备、仪器标准。

(二)按环境要素分类的环境标准

水质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生物环境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三)环境标准分级

(1)按环境管理分级为:部级、地方级

(2)按标准适用范围分级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三、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垃圾亟待管理

农村垃圾包括村民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工程垃圾、工厂垃圾、道路清扫的垃圾等,所含成份复杂,数量巨大。这些垃圾是农村的主要污染源,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长久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于将垃圾随意地丢弃于宅前屋后以及“五边”:路边、河边、村边、田边、沟边。尤其是近十年农村集镇商品房建设,所形成的下水道问题。我们只要到农村去走走,就不难发现一堆又一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长期堆积在上述地带,严重污染人们的生存环境,大片的生活垃圾暴露堆放,既严重污染环境,又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形象。

(二)、农村河道污染日趋严重

河水青青,天空蓝蓝,曾经是昔日农村田园风光的真实写照,然而农村河道的污染日趋严重使得农村风光不再,主要表现在:

1、企业的污谁排放:

城市的高标准环境建设,把一些排污企业挤向了农村。造成了农村各种排污的严重超标,水污染和大气污染较严重。再加上集镇住宅区、禽畜饲养污水向河道排放问题十分突出,引起水质污染严重,水质恶化。导致农村各级河道水质令人堪忧。

2、百姓的陈旧陋习:

由于人们对水环境的观念淡薄,陈旧的陋习导致农村生活环境的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农村住房都临河而建,尤其在城乡结合部、集镇地区,人口密度较高,河道就成了人们心目中天然的垃圾箱了。加上农村使用石油液化气逐渐普及,原本作为燃料的稻草、麦草等被大量扔入河中,导致河道淤塞,河水污染。

3、河道疏浚滞后:

在土地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的不断深入,农村大量的有机肥料被化学肥料取代,原来河道淤泥还田、积肥等农作方式已一去不复返。河道内日益积累的淤泥得不到及时疏浚,河道槽蓄容量不断减少,使水体产生“富营养化”,“水葫芦”大量肆虐生长、繁殖,严重影响了水中动物的繁殖、生长,原来河中的鱼、虾等已不断的减少,甚至销声匿迹,生态失去了平衡。

从以上各种污染源可以得知,我们农村周围的河道水质、水环境正遭受着巨大的污染源的威胁,河道

综合功能日益退化,并且被污染的情况日趋严重,如何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水环境应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三)、缺少一支健全的保洁队伍和规范的垃圾处理场所

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保洁队伍。近几年的新农村建设,各乡镇就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农村的环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成效不大,持久性不强。虽说成立了一支队伍,但保洁员缺乏正规的培训,思想意识还不能真正放开,认为保洁工作是一项不够体面的工作,所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农村住宅分散,面广量大,也给硬件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农村环境恶化会带来那些危害?

(一)、直接导致农村环境质量恶化,严重阻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由于人们随意地乱扔垃圾而导致农村环境普遍恶化的现状,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及生活质量。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对“吃、穿、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环境问题则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存环境质量。成堆的垃圾堵塞的河道不仅有损美观,而且一到夏天,蚊蝇孳生、细菌繁殖,导致疾病的传播,直接危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另外,长期闻着伴有臭气的空气,接触并使用受到污染的水,时间长了,也会诱发慢性病的发生。而上述情况,与村里每年提出并实施的卫生村、文明村的创建工作相违背,阻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不利于水资源的保护

成堆的垃圾不仅堵塞了河道,一些物质在水中腐烂、变质、分解,再加上工厂排放的污水,禽畜养殖场排放的粪便以及田中的剩余农药、化肥的渗入,各种有毒物质汇合在一起。这种水源再灌溉农田,污染了农作物,人们食用粮食,常年累月造成间接中毒,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更为严重的是污水一旦进入水产养殖场,将会造成大量鱼虾死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环境问题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强劲的经济支柱为后盾,而环境整治工作同样需要资金投入,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也会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随着许多外商,大小老板将目光投向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环境面貌已成为吸引投资者的第一印象,并直接影响到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展。

由于农村环境的受到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同时也影响各类养殖业的发展。

(四)、不利于各种疫情的预防和控制

农村医疗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技术力量不足,疫病监测体系不够健全,农民普遍缺乏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防范疫病的意识差。农村存在着“口、足、手”、“禽流感”、“腮腺炎”、“流行性感冒”等疫情扩散的渠道和隐患。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五)、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如果今天我们不注意环境问题,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子孙后代将会生活在被污染的环境里,生存将受到严重威胁,这是环境问题带给人们最为严重的后果。

五、什么是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生态系统的概念是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的,到了五十年代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承认,到了六十年代已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研究领域。

生态系统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任何生物群体与其所处的环境组成的统一体都是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的范围可大可小,小至一滴水,一把土,一片草地,一个湖泊,一片森林,大至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流域,一个国家乃至生物圈。

仅以鱼塘为例:鱼塘中有许多水生植物、浮游动物、微生物、还有许多食性不同的鱼类等。浮游动物以浮游植物为食,鱼类以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为食,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死亡后,在微生物参与下被分为解成二氧化碳(CO2)、氮、磷等基本物质,而这些物质又是水中浮游植物的基本营养物,微生物在分解过程中要消耗水中的氧,被浮游植物通过光合作用所产生的氧来补充。水中各种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池塘生态系统。

六、生态系统有那几类?

地球表面的生态系统多种多样,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把生态系统分成若干类型。

按生态系统形成的原动力和影响力,可分为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三类。

凡是未受人类干预和扶持,在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依靠生物和环境本身的自我调节能力来维持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均属自然生态系统。如原始森林、冻原、海洋等生态系统;按人类的需求建立起来,受人类活动强烈干预的生态系统为人工生态系统,如城市、农田、人工林、人工气候室等;经过了人为干预,但仍保持了一定自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为半自然生态系统,如天然放牧的草原、人类经营和管理的天然林等。

根据生态系统的环境性质和形态特征来划分,把生态系统分为水生生态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又根据水体的理化性质不同分为淡水生态系统(包括:流水水生生态系统、静水水生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包括:海岸生态系统、浅海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远洋生态系统);陆地生态系统根据纬度地带和光照、水分、热量等环境因素,分为森林生态系统(包括:温带针叶林生态系统、温带落叶林生态系统、热带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包括:干草原生态系统、湿草原生态系统、稀树干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冻原生态系统(包括:极地冻原生态系统、高山冻原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

七、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哪几种?

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水灾、旱灾、地震、台风、山崩、海啸等。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一环境问题。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二环境问题。人为因素是造成生态平衡失调的主要原因。

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使环境因素发生改变。如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垃圾等,不断排放到环境中;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或掠夺性利用,例如盲目开荒、滥砍森林、水面过围、草原超载等,都会使环境质量恶化,产生近期或远期效应,使生态平衡失调。

(2)使生物种类发生改变。在生态系统中,盲目增加一个物种,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例如美国于1929年开凿的韦兰运河,把内陆水系与海洋沟通,导致八目鳗进入内陆水系,使鳟鱼年产量由2000万公斤减至5000公斤,严重破坏了内陆水产资源。在一个生态系统减少一个物种也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曾大量捕杀过麻雀,致使一些地区虫害严重。究其原因,就在于害虫天敌麻雀被捕杀,害虫失去了自然抑制因素所致。

(3)对生物信息系统的破坏。生物与生物之间彼此靠信息联系才能保持其集群性和正常的繁衍。人为地向环境中施放某种物质,干扰或破坏了生物间的信息联系,有可能使生态平衡失调或遭到破坏。例如自然界中有许多昆虫靠分泌释放性外激素引诱同种雄性成虫交尾,如果人们向大气中排放的污染物能与之发生化学反应,则雌虫的性外激素就失去了引诱雄虫的生理活性,结果势必影响昆虫交尾和繁殖,最后导致种群数量下降甚至消失。

八、塑料薄膜

对土壤的危害特点和防治措施?塑料薄膜对土壤的危害:

塑料薄膜大多是烯烃类的高分子聚合物,其中烷基链含碳数不同的各类酞酸(PAES)约占2/3。据研究,高浓度二正丁酯(DNBP)对土壤脲酶有一定的激活效果,但对蔗糖酶有较强抑制效果。胡萝卜块根、白菜茎叶、大豆及水稻籽实中均可自土壤中富集DNBP。人食用PAES超标的食物后,PAES转化为酞酸酯后易引起肝肿大,致畸、致突变倾向。

防治措施:

(1)从价格和经营体制上优化和改善对对废塑料制品的回收和管理,并建立生产粒状再生塑料的加工厂,有利于废塑料的循环利用。

(2)研制可控光解和热分解等农膜新产品,以代替现用高压农膜,减轻农田残留负担。

(3)尽量使用分子最小,生物毒性低相对易降解是塑料增塑膜,并加强其生化降解性能和农业环境影响的研究。

九、化肥对土壤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化肥对土壤的危害:化肥对土壤和环境的影/:请记住我站域名/响,除了化肥中所含的重金属元素、放射性元素的影响外,化肥施用通过反馈过程对土壤环境以及对水、气环境也发生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是土壤的性质的变化,水环境的富营养化,以及土壤气体对大气圈的影响。

a)化肥对土壤重金属污染

b)施用化肥对土壤性质的影响

c)长期施用化肥对土壤的酸度的影响。

减少化肥对土壤环境污染的控制对策:

1.调整化学肥料结构

2.普及平衡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料

3.有机无机肥混合施用

4.科学施肥,减少化肥的损失

5.合理灌溉,减少化肥流失

6.适当调整种植业结构,充分利用豆科作物的固氮肥源,减少化肥使用量

十、农药对土壤的危害特点和防治措施?

喷洒在农作物上的农药,约有一半散落在农田上。农药被土壤吸附后,表现为失活或解毒。但是,更多吸附状态农药在一定条件下可恢复其原有的生物毒性,这是土壤中农药残留的一种形式。

防治措施:

1.利用综合害虫防治系统以减少农药的施入量

2.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

3.制定农产品的允许残留量标准

4.采用合理耕作制度,消除农药污染

5.发展开发新农药

十一、垃圾填埋有哪几种方法?各有什么特点?

卫生填埋主要有三种方法:平面作业法、斜坡作业法、沟填作业法。

6.平面作业法

在平地或坡度平缓的土地上,做好基础防渗、引流和导气工程后,将垃圾平铺后压实,再用薄层土壤覆盖再压实,作为初始填埋单元的屏蔽,开始建设一个人工土坝。

7.斜坡作业法

利用场地的自然斜坡地形进行填埋作业。先在最低部位开平场地,做好防渗、导流、导气的工程后,将垃圾直接铺在斜坡上,压实后用工作面前直接得到的土壤加以覆盖,然后再压实。该法不需要从场外运进覆盖材料,因此斜坡法比平面作业法更能有效地利用处置场地。

8.沟填作业法

根据填埋场的水文地质条件及其填埋压实机械的大小,预先挖开填埋沟槽,一般沟宽5~10m,沟长3~120m,沟深1~2m。沟槽开挖出的土作为垃圾填埋层上的覆盖土使用,此法一般用于天然土防渗的地区。

十二、香烟烟气的危害有多大?

香烟烟气中含有4000多种可以鉴别的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刺激物和致癌物。烟草消费与疾病、伤害、死亡密切相关。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都会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香烟烟气中产生的空气污染物有:可吸入悬浮颗粒物、尼古丁、多环芳香精、砷、甲醛、氢氰酸、甲烷、一氧化碳、丙烯酸和二氧化氮等。这些物质都会对身体的某些部位造成影响。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5

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过程与特征

进入新加坡的城市展览馆首先看到的是概念规划。与城市和土地利用规划不同,概念规划是一个战略性的土地利用和交通规划,用于指导新加坡未来40-50年的发展。受制于国土面积,概念规划主要用于平衡土地用途的需求,并且每隔十年审查一次,确保有足够的土地满足长期人口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为国民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概念规划并非法定规划,主要用于表达城市发展的愿景,是城市发展的长远战略。由于概念规划要考虑所有的土地需求,因此由国家发展部属下的概念规划审查委员会和市区重建局负责,共涉及40多个政府部门。第一个概念规划制定于1971年,为全国的新市镇、交通设施等打下了厚实的基础。此后,概念规划审查委员会于1991年、2001年、2011年对概念规划进行了审查和修订,主要是调整人口增长、人才需求和土地需求等内容。每一次的审查和修订概念规划,概念规划审查委员会都会提出一个战略愿景。比如,1991年概念规划的愿景是“创建一个平衡工作和娱乐,文化和商业的海岛城市”;2001年概念规划的愿景是“在21世纪建立一个蓬勃发展的世界级城市”;2011年概念规划的愿景是“到2030年提供维持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基于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则用于颁布的法定文本,以确保城市发展愿景的实现,这是城市发展的法定依据。1990年以后,发展指导规划通过采取滚动修订总体规划的方式,从而取代了全国性的总体规划修订方式。其具w做法是在概念规划的指导下,分批编制55个分区的发展指导规划和局部替换、滚动修订总体规划。法定规划制定的周期被缩短,以此形成动态更新机制。

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机制保障

新加坡城市建设管理的最大特点是完全法制化,这是治国方略最重要的抓手。

完全法制化主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实现:

第一,全面的城市管理立法体系。新加坡政府对城市的建筑物、广告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硬环境的方方面面都有严格具体的规定,“无事不立法”使执法人员的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

第二,严格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新加坡政府的相关法规对规定的内容、制定的办法以及惩罚都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特点是统一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罚款制度“严”字当头,同时也内化为国民的内在素质。据新加坡学者顾清扬教授介绍,在新加坡的城市管理执法中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将行为改变、强化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比如,第一次交通超速收到的大多是“鉴于以往良好表现的警示而非直接罚款”,目的是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新加坡的执法机构隶属内政部的警察部队,大部分执法权集中在警察部队)。

由于城市建设管理涉及部门众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在一些重要的领域,新加坡形成了由政府部门、委员会和行业组成的协调体系。比如对于公共交通问题,主要由土地交通署统筹规划和运行,维护土地、交通的基础设施和系统。组建独立的公共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监管公交服务和票价。SMRT和SBS两家公司通过行业协会TRANSITLINK,将规划和方案报送委员会和土地交通署审批。而当涉及多部门需要协调解决问题时,新加坡政府还会通过相互兼职、轮岗、建立常设的联席委员会,以及设立统筹部长等措施,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

新加坡的公共管理体系中还有一种独特类型的主体,即法定机构。法定机构具有相应的开发和经营职能,是个自收自支、半官方的法定实体,目前共有64个,由各部委负责管辖,负责履行专门的职能。比如,在城市日常管理的事务中,市政理事会成立之初是作为法定机构的性质出现,与国家发展部下属的公园及康乐局和环境与水资源部下属的国家环境局共同负责,三方同为法定机构。市政理事会是城市管理的主体,负责城市管理中绝大多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市政理事会地位的重要性,已直接划归新加坡国家发展部的一部分而不再是法定机构。市政理事会主要负责公共环境日常清洁、园林保养、日常与周期性维修工程、社区改进计划、中期翻新计划、建筑物日常管理、定期维修服务等等。

市政理事会、社区发展理事会、基层组织(主要包括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从属于人民协会),共同构成了城市社区治理的3P模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实践,社区发展理事会、基层组织已成为政府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合作伙伴。

以上简要介绍了新加坡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下文以新加坡政府部门选择的一处垃圾处理厂为例,简要介绍一下其在规划和管理方面的做法。

新建或改扩建垃圾处理厂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是因为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及其设施可能面临的“邻避”效应。新加坡建设垃圾焚烧厂已有34年的历史,其核心经验是合理规划、整体协作,严格监管、社会互动。

三、空间上提前进行综合规划

在城市规划方面,新加坡政府部门的主导思想是尽可能将工业园区与居民区分离,提前为垃圾处理厂“选址”,即安置在工业园区,减小对公众的影响,保障居民区的安全。新加坡大士南垃圾焚化厂高级经理黄华荣介绍,新加坡对垃圾焚烧厂的规划早,提前好多年告诉公众建焚烧厂的位置,这就给了公众一定的时间去消化预期。同时,注重做好综合利用规划工作,规划时就将垃圾处理、能源利用、开发旅游景观等因素通盘进行考虑。比如,在垃圾填埋场周边种植树木,将垃圾填埋小岛发展成为生态旅游岛等等。新加坡的滨海湾超级树公园,地下焚烧垃圾,利用焚烧产生的生物质能,地上进行景观装饰。新加坡的垃圾焚烧厂还担负发电职能。

新加坡政府直接参与垃圾处理厂的管理。新加坡的国有垃圾焚化厂和垃圾填埋场隶属于国家环境局的政府机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政府公务员,所有投资都来自政府财政,没有税收,所有利润也均上缴财政。政府参与和严格的管理还直接体现在充分的信息公开。新加坡政府为垃圾处理厂制定了处理垃圾的遵循标准,提供先进技术,确保有机物充分燃烧,不会产生异味。在环境监测和监管方面,环保部门和各垃圾处理厂建有联网系统,实时进行监视,水质检测安排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报告对公众开放(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对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环保教育。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公众登记申请参观垃圾填埋场)。

全过程的社会参与机制主要体现在产业链条上的全程参与。新加坡自2001年垃圾收集开始全面私有化后,垃圾分类工作主要由全国近400家持有政府颁发的许可证的垃圾收集商和回收商来完成(预计到2030年,新加坡可实现70%的垃圾回收)。

四、配套建立补偿机制

由于建设垃圾处理厂或多或少地会对生活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新加坡政府会适当调整受到相关项目影响的地区的房价,同时会在风险项目周边建设绿地、儿童乐园、养老公寓、医疗等公共设施以改善周边环境,疏解邻避效应造成的心理影响,甚至制造出新的地产热点。新加坡建设垃圾处理厂的成功经验不仅有效解决了国土面积小、垃圾处理难的困境,而且营造了很多生态景观,吸引了大量外来游客,同时也使得后续项目顺利推进。

综上,笔者认为,新加坡的城市建设管理有很多良好、有益的经验可资借鉴。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注重顶层、整体设计;注重动态调整规划;严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加强政府部门的有效沟通和组织保障;加强政府部门和国民之间的参与沟通。

参考文献

[1]陈启宁.借鉴新加坡的经验,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制度创新[J].城市规划,1998,05:14-17+59.

[2]曲A林,翁桂兰,柴彦威.新加坡城市管理模式及其借鉴意义[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4,06:61-64.

[3]李鑫.新加坡社区管理服务“3P模式”研究及其启示[J].求索,2015,08:19-23.

[4]南方日报记者.“花园城市”新加坡的垃圾是这样烧掉的[N].南方日报,2014-07-16.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6

关键词:广州市;固体废物;二次污染

1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1.1广州市工业废物污染现状

近年来,广州市工业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急剧增加,组成成份日趋复杂。200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达233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就占有1400万吨,该市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总量虽接近1000万吨,但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数量上远远不能满足废物处置需求,设施建设普遍简陋,达不到“无害化”的标准,二次污染严重。

1.2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目前广州市平均日产垃圾6300吨。生活垃圾,主要在位于黄埔区的大田山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又给当地的居民群众造成了较为突出的二次污染。尤为令人吃惊的是,已开场10多年、并计划将于年内关闭的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其污水处理系统至今还处于调试阶段,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里。

1.3广州市有毒化学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目前广州市每年的危险固体废物产量约为2万吨,废旧电子电器12万吨,废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32万吨。其中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置的只有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等3家,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达标率只有40%;大量的危险废物被不规范焚烧或倾入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甚至直接排入环境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4广州市白色污染现状

广州市目前使用的是EPS(俗称白色)泡沫塑料快餐具,其年消耗量在20亿~30亿只,大量弃掷的泡沫塑料快餐具形成“白色污染”。21世纪广州市的白色垃圾有300多万吨。由于EPS泡沫塑料消耗的是无法再生的石油资源,用作发泡剂的氟利昂是对地球大气臭氧层造成不可逆转破坏的“元凶”,它埋在地里会使土壤劣化,焚烧处理又会产生10余种有毒气体污染空气,故而成为灾难性的“白色污染”。它已同汽车尾气、有磷洗涤剂一起被列为我国环保治理的三大重点。因为白色垃圾需要百年以上时间才可以在自然界自然降解,所以解决它的污染问题被称做百年难题。

2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对策

2.1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对策

(1)冶金废渣的治理对策。

①高炉渣:高炉渣的产量随冶炼技术及矿石的品位不同而变化。高炉渣属于硅酸盐材料。它化学性质稳定,并具有抗磨、吸水等特点,可供广泛应有,国内对高炉渣的应用都很重视,美、英、法、日本等国高炉渣的利用率已达100%,甚至出现了很多专营高炉渣商品的公司和工厂。我国高炉渣的利用率已达85%以上。为了适应不同的用途,高炉渣可分别被加工成水渣、矿渣碎石和膨胀矿渣等几类主要产品。

②钢渣:钢渣是炼钢过程中排出的固体废物,包括转炉渣、电炉渣等。炼钢过程中的排渣工艺,不仅影响到炼钢技术的发展,也与钢渣的综合利用密切相关。目前,炼钢过程的排渣处理工艺大体可分为如下四种:冷弃法;热泼碎石工艺;钢渣水淬工艺;风淬法。

(2)化工固体废物的治理对策。

①对硫铁矿烧渣,应根据其含铁量的不同确定其用途,铁含量高的应回炉炼铁;低铁、高硅酸盐的硫铁矿烧渣宜做水泥配料。

②铬渣可代替石灰石作炼铁熔剂。在冶炼过程中铬成为金属进入铁组分中,可彻底消除六价铬浸出的危害;根据铬渣在高温下能还原成低价态无毒铬的原理,可将铬渣掺入煤中用于发电、用铬渣作玻璃着色剂或钙镁磷肥和铸石。还可利用碳对铬渣进行干法还原除毒;用电解法处理铬酸、生产铬盐精、回收原理含铬硫酸氢钠等。

③烧碱盐泥可采用抽滤、沉淀过滤法进行处理,或用于制氧化镁等;含汞盐泥可用次氯酸钠氧化法、氯化-硫化-熔烧法进行处理,并回收金属汞。

④电石渣可制水泥或代替石灰作各种建筑材料、筑路材料等,还可用来生产氯酸钾等化工产品。

⑤其它化工废物,如,磷渣可烧制磷酸;甲醇废触媒可生产锌-铜复合微肥;溶剂厂母液可生产二甲基甲酰胺等;染料废渣制硫酸铜等产品;胶片厂的废胶片和废液可回收银。

2.2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对策

(1)填埋法。

①垃圾填埋场的选址。选址时遵循的原则是:远离生活区和水源地;避开上风口和水源地上游;自然地理条件不适宜飘浮扩散和渗漏。

②对填埋场需要进行严格的防渗漏处理,以免垃圾中的有害物在雨水或地表径流的冲刷下随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和相邻土壤。

③垃圾场表面覆土和排气管网设置。

(2)堆肥法.

堆肥生产的主要工艺过程是:生活垃圾-分类-破碎-发酵-烘干-磨粉-配料-造粒-干燥-包装-出厂。如果是生产一般堆肥,则在发酵工艺完成后,即可直接使用;如果生产有机复合肥,则在配料工艺需要添加一定配比的化肥。有机复合肥的有效肥力是一般堆肥的4~5倍。目前广州市的固体污染只有少量是用的堆肥法处理。

(3)焚烧法。

广州市现在有1座大型垃圾焚烧厂——李坑垃圾焚烧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是广州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7.25亿元。投入运行的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垃圾1040吨,占目前广州市日产生活垃圾量的约1/7;该厂年发电1.3亿度,能满足10万户家庭生活所需,是符合广州特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利用垃圾发电、“变废为宝”是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别于垃圾填埋场的一大亮点。该项目还是国内第一个采用中温次高压参数的焚烧发电厂,通过提高蒸汽温度和压力有效提高蒸汽回收效率,使发电量增加20%以上。此外,与垃圾填埋场需大量占用土地不同,该厂在设计原则上尽可能节约用地,目前一期用地仅为3.2万平方米,是兴丰垃圾填埋场的1/10。

3.3白色污染处理方法

①实行垃圾分类,以利回收利用。清洁的废塑料制品可重复使用、造粒、炼油、制漆、作建材等。而从垃圾场重新分拣废塑料制品,则费时费力,且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所以一定要在废塑料制品进入垃圾流之前将其分类回收上来。目前,发达国家大都走回收利用的路子。我国城镇尽快推行垃圾分类弃置已势在必行。

②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可降解塑料。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研制成功以植物淀粉为主要原料的可降解塑料,大大缩短了其可降解周期。广州市新型塑料的研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已经和正在开发出以淀粉、秸秆纤维、天然草浆等材料制成的“绿色”替代品。

③加强立法,强化管理,尽量减少或控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的生活用品。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生产者、各级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的义务。目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快餐餐具。广州市也为此专门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扼制“白色污染”的污染源。

2.4广州市垃圾二次污染的防治措施

(1)填埋场场底防渗。

为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必须在填埋场底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以前垃圾填埋场底部都铺放一层防渗材料,主要有黏土、沥青、塑料膜等合成橡胶等。近几年国外开始采用人工合成防渗层,有的采用双防渗层,效果明显好于前者。垂直防渗可采用帷幕灌浆、不透水布等。各填埋场可根据具体工程和水文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2)渗滤液的收集处理。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法包括生物、物化及土地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厌氧-好氧处理。物化法主要有化学混凝沉淀、电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密度分离、化学氧化、化学还原、膜渗析、汽提、湿式氧化等多种方法。和生物法相比,物化法受水质水量影响小,出水水质稳定,尤其对BOD/COD较低而难以生物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有较好的处理效果。由于物化法处理费用较高,一般用于渗滤液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渗滤液的土地处理包括慢速渗滤系统(SR)、快速渗滤系统(RI)、表面漫流快速渗滤处理系统(ARI)等多种土地处理系统。土地处理主要通过土壤颗粒的过滤,离子交换吸附和沉淀等作用去除渗滤液中悬浮颗粒和溶解成分。通过土壤中微生物作用使渗滤液中有机物和氮发生转化,通过蒸发作用减少渗滤液量。

(3)填埋气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①填埋气的收集。由于大部分沼气在填埋场填埋过程中就已形成,所以沼气采集应在填埋过程中就开始实施。在荷兰,对正在使用的垃圾场,主要采用立式或水平式收集技术。立式采气系统是在垃圾场的填埋过程逐步建造成的,其方法是在填埋场内均匀分布竖立大口径钢管,在每个钢管外砌筑竖井,当填埋厚度达到2~5米时,将钢管向上抽一部分,并继续砌筑,直到填埋场达到设计高度,然后将钢管移走。

②填埋气的净化。溶剂吸收法是目前较为成熟的沼气净化方法,如采用双塔式溶剂吸收法提纯垃圾沼气,设备简单、成本低、操作简便,净化效果好。

2.5广州市固体废物优化方法

1)用作生产建筑材料。许多工业废渣的成分,性质类似于天然建筑材料或人工制成的建筑材料,如含有钙、硅、铝等氧化物并具有(或潜在有)水硬胶凝性的废渣,可作水泥、砖瓦等墙体材料;具有一定强度、体积稳定的废渣和废石,可作混凝土骨料。目前,利用热电厂的粉煤灰筑路,利用燃煤的灰渣做钢厂铸锭保护渣、岩棉制品、水泥原料等,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也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回收资源和能源。许多废石、尾矿、废渣等都含有一定量的金属元素或含有提炼金属元素所需的辅助成分。若是用于冶金、化工生产,可收到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每年从废物中回收利用的金属在各种金属产量中所占的比例为:铝18%,铜50%,铅50%,钢铁31%。回收垃圾中的废纸可节约大量的造纸木材,还可以减少由木材造纸工艺中的一系列污染

参考文献

[1]米歇尔.E.亨斯脱壳.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置与回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2]赫英臣,孟伟,郑丙辉.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选址与勘察技术[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8.

[3]刘均科.塑料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技术[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0.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7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实施“生态建市”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布局、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断面水质得到改善,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农村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始终保持良好;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执法、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环保投资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2万吨、5.43万吨以下;单位GDP能耗比20*年下降2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一批生态循环型企业和园区,实现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经济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2.环保优先。在作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在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环保产业;在利用有限资源时,优先节约环境资源;在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境评估;将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在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在进行技术改造时,优先采用环保型技术;在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

3.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一)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实施《*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立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加大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企业治理力度,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制度,构建饮用水源安全预警体系。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沭河、潍河、傅疃河、绣针河等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建设岚山区、五莲县、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扩建莒县污水处理厂。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污泥处置和脱磷除氮等设施,加快中水回用、在线监测等工程建设。

(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洁净煤,加快脱硫工程建设,新上燃煤电厂必须安装运行脱硫设施,现有发电机组要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限期安装运行脱硫设施。水泥、钢铁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有效控制粉尘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石化、焦化企业要完善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浆纸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和收集处理系统,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切实解决好废气污染问题。严格烟尘控制区管理,减少港口作业、散货堆场、施工工地的粉尘污染。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普及清洁能源,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

(三)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体系。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站,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运营监管。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设岚山区、五莲县、莒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提高石材加工废物、粉煤灰、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

(四)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完善和落实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全市放射源进行清查,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做好废放射源收贮监管工作。优化电磁布局,控制和降低人群密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开展建筑材料和室内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和监管工作。按照《山东省辐射环境网络建设方案》的标准要求,构建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搞好省“百乡(镇)千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一批生态文明村。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防止农村面源污染。有条件的区县要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改厨、改圈、沼气工程建设相结合,推行人畜粪便和秸秆的综合利用。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实施节水农业,建设一批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确保农业食品安全。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循环经济市发展规划》,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做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扩大示范试点范围。推广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示范社区,进行餐厨垃圾、农业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七)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山体、沿海岸线的环境保护,搞好重点生态景观区建设、矿区生态恢复、环市区山体绿化、城区生态廊道建设。坚持精心保护、精心规划、精心建设、精心管理,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沿海岸线生态资源。新建奎山森林公园、傅疃河入海口省级湿地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生态示范项目,巩固扩大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生态居住小区、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成果。抓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荒山绿化、水土保持、残次林改造和封山育林等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八)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加强对直排海点源的监管,确保入海污染负荷达到总量控制要求,近岸海域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强化对海洋滩涂开发、海岸工程、海水养殖、海上运输、海洋旅游的环境监管。完善港口废水、废油和垃圾回收处理装置,加强港口和海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建设。加强海洋渔业开发管理,认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发展生态养殖。加强海岛生态功能的保护。

(九)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在大力引进环保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对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联合,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及废旧电器、电池处理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使企业成为环保研发投入、成果应用和自主创新的主体。制定和完善促进环保产业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秩序,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建立具有良性发展的环保产业推进机制。

三、强化环境保护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级政府对重大决策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对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各类开发建设等专项规划(包括各类园区建设规划),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国家和省核准的园区要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逾期未完成的,环保部门停止审批该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和“一票否决”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提供土地和信贷支持。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项目,必须依法责令停建、停产。

(二)全面推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依法按照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20*年年底前,莒县所有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换证工作。2007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自2008年起,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及超过水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各级财政要将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科目,建立污染治理专户,认真落实“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环保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各级财政要从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建设配套费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水收集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固废处理收费制度,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行优惠扶持,对在线监测开展第三方运营管理。对未建污水处理厂的区县,停止审批新增污水排放项目。大力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对按有关规定应上而未上中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生产建筑以及民用建筑,供水部门原则上不得办理接水手续。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依法、足额、全面、及时征收排污费,完善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对治理污染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政策。出台《*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办法》及配套政策。对符合《*循环经济市发展规划》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开展“三废”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继续实施秸秆养畜示范建设项目,对购买秸秆还田农业机械的农户实行农机购置补贴。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强环保执法监察力量,提高现场执法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采取更加严格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环保部门可采取封堵排污口、封存污染设施、停产整顿等应急措施。各级监察和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环保监察建议书和挂牌督办等执法手段,定期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及时办理各类环境犯罪案件。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数字环保工程”。

四、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把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每年度向同级党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环保工作。

(二)强化环保政绩考核。从20*年开始,市政府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县能耗指标和城市大气质量、跨界断面水质、饮用水源地环保指标,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环保专项奖励资金,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考核成绩突出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予以奖励。加强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任免环保部门领导干部时,要事先征求上一级环保部门的意见。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在评先创优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监察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建立环保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问题。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完成环保任务和环保目标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1篇8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2007年,我国塑料总产量为1219万吨,进口塑料近8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6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700多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估算,全国每天使用的超市塑料购物袋达到10亿个,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则在20亿个以上。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8%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3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9.8%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25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5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4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4.2亿个,废农膜约1374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我们已经陷入“白色污染的海洋”。

国务院下令限制白色污染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一纸“限塑令”,引发了全国的大讨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能否限住“白色污染”?谁为环保新政买单?一时间,小小的塑料袋成为各界热议话题。

按照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将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通知还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定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白色污染的种种危害

所谓“白色污染”,就是大量的废旧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膜、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以下统称为塑料包装物)在使用后被抛弃在环境中,给城乡景观、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破坏性的危害。由于这类废旧塑料包装物大多呈白色,因此造成的环境污染被称为“白色污染”。

关于白色污染的危害,主要是对环境造成的“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两方面的负面效应。

“视觉感应污染”是指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如散落在自然环境、铁道两旁、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感应与情绪带来不良刺激。

“潜在危害”是指塑料废弃物进入自然环境后难以降解而带来的长期的深层次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危害人体健康:遗弃的塑料制品多数粘有污染物,会成为蚊蝇和细菌生存、繁殖的温床,危害人体健康。

2.影响人体健康:我们现在用来装食物的超薄塑料袋一般是聚氯乙烯塑料。早在四十年前,人们就发现聚氯乙烯塑料中残留有氯乙烯单体。当人们接触氯乙烯后,就会出现手腕、手指浮肿,皮肤硬化等症状,还可能出现脾肿大、肝损伤等症。1975年,美国就禁止用聚氯乙烯塑料包装食品和饮料。

3.损害人体健康: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也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2001年第1号消费警示:当温度达到65℃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4.污染城乡空气。白色污染是一种成份复杂的垃圾混合物。在运输和露天堆放过程中,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达100多种,这些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特别是塑料膜与袋、一次性发泡塑料屑和粉尘随风飞扬形成多种致病害的空气污染。另外,如采用焚烧方法,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破坏大气环境;其中有一种叫二恶英的化合物,毒性极大,即使在摄入很小量的情况下,也能使鸟类和鱼类出现畸形和死亡,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同时对人也有很大危害。

5.危及动物安全。散落在江河湖泊及田野的废塑料袋膜与发泡碎片被动物及水生物误食,会导致生病、死亡。

6.污染水体:白色垃圾中的有害成份易经雨水冲入地面水体,在垃圾堆放或填坑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同时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垃圾直接弃入河流、湖泊或海洋,则会引起更严重的污染。另外,填埋作业仍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一个主要方法。由于塑料膜密度小、体积大,它能很快填满场地,降低填埋场地处理垃圾的能力;而白色垃圾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

7.引起酸雨: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但是,塑料包装制品在成型生产中需要消耗大量能源。而我国能源结构是以燃煤为主,这样就会增加空气中SO2的含量,引起酸雨。

8.占地过多: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时间也很长:烟头、羊毛织物1~5年;橘子皮2年;易拉罐80~100年;塑料100~1000年内难以降解,影响土质结构;若被焚烧,则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大气。

9.火灾隐患:白色垃圾中也含有大量可燃物,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遇热能或明火或自燃就容易引起火灾,甚至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10.影响农作物生长。农田使用的塑料薄膜老化后,会破碎遗留在田间,不分解腐烂。破坏土地结构,阻碍植物吸收水分及根系生长,影响农作物收成。据调查每地若含残膜3.9公斤,就可使玉米减产11~23%,小麦减产9~16%,而且这种污染很难消除。

11.使土壤环境恶化:我国目前使用的塑料制品一般是不可降解的,其分子量在2万以上,只有分子量降为2000以下时,才能被自然界中微生物所利用,而这一过程至少需200年以上。农田里的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阻碍水分的流动,不仅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还会造成土质恶化、土壤板结。

治理“白色污染”刻不容缓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9

关键词: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立法

海洋运输承担了90%的国际贸易量,由海洋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主要是船舶污染。为此,国际海事组织先后制定了《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相关各类补充文件。《1973年国际船舶污染预防公约》是为保护海洋环境,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有关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方面的安全规定的国际公约,是旨在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重要国际公约,也是人类保护海洋环境的主要国际公约。它包括6个技术性附则: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基本涵盖了主要类型的船舶污染,包括油污、有毒液体、有害包装物、污水和垃圾等。后来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主要是对1973年公约的《附则Ⅰ防止油污规则》进行实质性修政和补充,其他几个附则没有多大变化。该公约以其详细和全面的船舶污染防治规范,成为各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典范。

法案出台背景

澳大利亚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大陆,其海岸线长达37521公里,其对外贸易运输主要依靠海运,海洋就是澳大利亚的生命线,因此澳大利亚政府非常重视海洋环境保护。澳大利亚制定了大量的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并不断修改完善,仅仅自2010年以来,澳大利亚就在联邦和州的层次上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多次。

2010年11月9日,澳大利亚联邦通过了《2010海洋保护法修正案》,该法修正了《2008海洋保护(船用油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法》和《1983海洋保护(船舶污染预防)法》,给2008海洋保护法增加了一节新的内容---响应者免责,以保护那些在燃油溢出事故中给污染受害者提供了合理帮助,并因此而拥有良好信誉的人员。而对1983海洋保护法则修订了一些条款,如对含硫燃油的使用要比指定限值更高;要求澳大利亚海事部门同意安排一个在船上以外的地方,专门放置船上燃油供应簿。还要制定相关条款,要求保存关于损害臭氧层物质的记录,并在记录本中规定虚假或误导性条目的惩罚。此外,维多利亚州也在2010年9月28日通过了《2010海洋安全法》,该法修订了1988年的《海洋法》,目的是以一种更现代的安全管制方式改善海洋安全状况,其中包括防治海洋污染造成的安全问题。

同时,这也是新南威尔士州(以下简称新州)加强环境保护,严格防治环境污染的一个大趋势所致。2011年11月,新南威尔士州通过了《2011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该法案针对那些有引发污染事件风险的组织应该准备遵守法案所带来的变化,包括增加报告义务,应对增大的处罚,要求制定污染事件应急反应计划和公开环境监测数据等等。

法案主要内容

2012年3月7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议会通过了新的《2011海洋污染法》,这部法律借鉴了《1973年国际船舶污染预防公约》、澳大利亚联邦2010年刚刚修订的《2010海洋保护法修正案》和新州刚刚修订的《2011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法案的主要修订内容是禁止向国家水域排放有害包装物,排放污水和垃圾,如果有这些违法行为,则公司可能面临最高数百万美元的罚款。这部新法律也引入了一种更为全面的紧急计划和海洋污染报告制度,使得海洋污染事故反应和岸上污染事故的反应机制更为一致。

思考和借鉴

对由于海洋运输船舶引起的海洋环境污染,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加入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遣成污染公约》和《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73/8防污公约”,73/78MARPOL)等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国际公约。

目前我国最新的海洋船舶污染防治法是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中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该规定是中国政府履行《73/78防污公约》,确保公约的各项要求得以严格执行,使现行规定与公约最新要求相一致,与公约全面接轨的具体实施,对提高我国的履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船舶污染预防制度体系,包括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及其有关作业、船舶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和违法的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海事机构管理职能和船舶有关作业活动范围。明确了船舶污染防治管理的一般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管理要求。明确了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管理要求。明确了船舶拆解、打捞、修造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尽管该法在2010年颁布并在2011年得以实施,但我国的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事故仍然非常严重,考量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颁布的最新海洋污染法,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和借鉴:

1、程序和实体并重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立法中同样重要

我国船舶污染海洋立法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即轻程序,重实体。《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均设定了防治船舶污染的相关制度,但没有明确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所必须的操作性规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弥补了这些不足,制定和完善了操作性规定,但这些规定多为实体性规定,对程序性规制明显不足。如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该规定只明确“船舶应当将不符合规定排放要求以及禁止向海域排放的污染物排入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港口接收设施或委托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物溢漏。”但审视该条规定,对船舶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之间的污染物交接程序并未规制,从而可能导致交接上的混乱,以致污染物遗漏。而澳大利亚新州《海洋污染法》要求船舶针对造成的石油和有毒液体紧急污染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随船携带。该应急计划的必备条款中就包含报告紧急事件必须遵循的程序、和主管机构合作应对的程序,特别是和船上负责通讯的人。在法定的垃圾处理计划中,也包括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垃圾的程序,包括使用船上设备来执行这些程序。

2、信息披露:污染船舶负责报告,全程信息公开

在澳大利亚新州的海洋污染法针对船舶污染的防治规定中,关于信息披露和公开的法律规范非常多,特别是关于污染紧急事件应急反应中的信息公开。如对船舶污染海洋事故的报告义务:不仅要求污染船舶报告涉及石油污染和有毒液体污染事故,还要求船舶必须报告涉及丢弃废弃包装物,或者大船舶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失灵,导致未经处理或者未充分处理的污水排放。污染船舶报告的时间要求从“一旦有条件就报告”转变为“无条件的立即报告”;而且必须把污染事件从始至终的最新信息告知最高可达6个相关的主管当局;同时,设定政府的通告义务。如该法案授权部长发出一系列海洋环境保护通告,包括:海洋污染清除通告、海洋污染预防通告和海洋污染禁止通告。

我国虽然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任何船舶和民用航空器对海上排污或污染事件的报告义务,并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后又专章规定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其中也专门规定了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重复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船舶污染的报告义务,但这种表面上宽泛的报告主体范围,实际上导致报告主体的不明确,同时由于没有明确报告的污染物种类,也造成善良的可能报告人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该报告的污染。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是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的,尤其是在污染的处理阶段,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成为主要的信息公开来源,这也是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中,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立法缺位。

3、法律实施:对污染船舶的处罚力度和对政府的监督

船舶污染海洋防治法的有效实施,主要依靠命令-控制手段,即一方面依靠政府严格公正执法,另一方面依靠强有力的处罚。然而,政府是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人”组成,政府官员也可能权力寻租,或为机构俘获,因此,对监管者必须设立有效的制约,同时要有力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处罚必须充分引起被处罚者的充分重视,这只能依靠加大处罚力度。澳大利亚新州海洋污染法为保证政府的监管效率,在立法中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如通知义务、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再如对环保许可证持有者的监管内容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即环境保护机构必须在其公报上公布与环保许可证持有者相关的数据内容:包括强制性的环境审计内容,污染研究和污染减轻方案,和/或发给环保许可证持有者的处罚通知等。

而我国针对船舶污染海洋监管的立法明显缺乏对监管主体的制约,且对船舶违反污染防治法的处罚较轻,不利于海洋环境的充分保护。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中,都没有对监管主体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的法律规制,《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虽然规定了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明显将监管人员的责任界定为结果犯而非行为犯,即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才追究责任,而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是从事违法行为的则不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在法律中没有对监管机关信息披露义务等义务的更详细的规制,这就使得监管机关有可能行政不当作为而不受法律追究,监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切实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XX市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大清洁

一是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大清洁。为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迎接祖国70周年华诞,继续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各片区管理人员深入一线,强化监督,按照标准全力做好我区73条市政道路、40条背街小巷、双创公园、72个自然村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在做好主次干道、园林绿化带、水域环境、农业公园、海滨休闲区等卫生清扫保洁基础上,重点对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小区等卫生死角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针对卫生死角、易反弹的垃圾点位多加巡查,确保街道干净整洁,沿街绿化带无杂草无垃圾。同时对垃圾桶内的垃圾及时清运,并加强对垃圾桶身、桶脚进行冲洗,切实保障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强水域滩涂卫生管理,确保水域滩涂环境干净整洁。优化景区、水体环境,每日出动水体保洁员19名,拖拉机1辆,对灵桂干渠、一大排等7条干渠、支渠进行全面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清理渠内水草杂草树枝等各类阻水杂物障碍物,确保水流顺畅。修剪沟渠岸堤两侧杂草,修剪横伸出水面的树枝,喷洒农药除草。组织专门人员积极开展汛前自查准备工作,对辖区内防汛设施、干渠、大排、支渠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全力以赴做好今年防汛准备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如遇干旱天气,蒸发量大,农田缺水,积极响应农林水务处要求开闸放水,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内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累计出动人员406次,清运车9车次,拖拉机32车次,加班加点清理沙滩上堆积的水浮莲,共计清理水浮莲和渔业生产垃圾约120余吨,给广大居民和游客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三是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要求。目前公用事业公司拥有道路洗扫车7辆,冲洗水车4辆,我区73条市政路和40条背街小巷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为了提高机械化清扫设备作业效率和道路卫生质量,由洗扫车一天两扫,市政路每天均安排高压水车冲洗及压尘,重点路段一天两次,市政道路机扫率达到95%。所有市政路配备保洁车及保洁员进行不间断保洁,每天保洁时间达到16小时。做好“机扫”和“人扫”的衔接工作,全面提高路面清扫作业效率。

四是集中整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开发区村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累计组织6480人次,大小型车辆及挖机等120余辆次,对开发区72个自然村卫生死角、陈年积存垃圾等进行整治,共计清理垃圾约340余吨。目前清理农村卫生死角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定期组织保洁员分片对自然村进行清理。经过集中整治和加强监督检查,各自然村卫生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五是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为确保辖区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的要求,清运组划定职责区、核定工作量,全面实行定点定时和全封闭清运,严格按照“车走地净、车动盖蓬、垃圾容器内外净、运输途中不超载、无撒漏”的工作标准严把清运质量关,保证辖区整体卫生面貌上档次。同时及时出动拖拉机配合保洁员清理垃圾桶旁垃圾压缩车无法转运的木板、床垫等大件丢弃物。

六是全力做好辖区市政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针对各区域环境卫生的薄弱点位加大巡查力度,对暴露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常态保洁作业精细化,及时清掏果皮箱、清运生活垃圾,对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清洗,减少病媒滋生的可能性,重点加强桂林洋大道、兴洋大道、国家热带农业公园、高山村、万达广场、开维生态城、海滨休闲区等区域整治力度,做到路面可视范围无明显垃圾、道路两侧无积存建筑垃圾、杂草杂物和卫生死角。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累计出动挖掘机、装载机、冲洗水车等机械约261辆次,东风车、垃圾压缩车、拖拉机约86车次,共计清理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杂草杂物约250余吨。

(二)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

一是加强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果皮箱、垃圾桶等设施清洗工作。为营造清洁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每日出动一辆垃圾桶清洗车按规划路线对辖区内的所有垃圾桶、果皮箱及周边地面用高压水枪全面冲刷,除污清洗。通过机械化冲洗和人力清洗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清扫不留死角,营造出更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共计清洗垃圾桶589个,果皮箱327个。

二是定期对环卫作业车辆、公厕等设施进行冲洗和消杀。以“服务优质化,管理科学化,作业规范化”为质量目标,严格要求作业人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将公厕管理工作任务细化,定期组织公厕保洁员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厕卫生无死角,管理人员采取日巡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而使卫生工作的长期开展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及时记录公厕保洁时间、保洁人员、病媒防治、设施设备维修等信息台账,确保公厕保洁流程规范化。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在在公厕内外张贴风景画和文明宣传旅游用语,丰富厕所文化,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三)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大检查

一是开展路灯巡查。配售电运营部路灯组加强对辖区路灯的巡查力度,确保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及时恢复照明。截至10月8日,路灯组工作人员在对市政路灯巡查过程中共发现318盏路灯损坏,均第一时间进行修复,保障群众出行。

二是加强道路雨污水井盖排查。截至10月8日出动排水人员24人对全区14个对外排水口进行了排查清理,排查排水方井2541个,维修57个,排查排水圆井2672个,维修31个;同时维修更换供水井盖30个。排查加固雨污井防坠网327个。清理雨污井内垃圾约6车(拖拉机),疏通雨污井管300米,清理排水沟2500米,清理化粪池1车。排查全区10个涵洞,进行1次清理确保涵洞排水功能畅通。泵房常态清理养护1次。维修市政设施阻车水泥墩5个,路面损坏17处共维修约669.31m2。

(四)开展全民参与大扫除

为迎接“中秋、国庆”双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区组织各处室、各社区居委会在辖区内开展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家积极清理打扫,各司其责,消除卫生死角,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脏乱差现象、生活垃圾治理待加强。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不稳定,乡容村貌脏乱差现象时有反复。各自然村农户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普遍较差,房前屋后卫生情况差、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不入桶、建筑垃圾乱倾倒、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散养家畜家禽粪便污染、乱堆乱放等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道路污染问题屡屡发生。新区的成立,各项目建筑工地增多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限、沿途撒落、扬尘污染等现象严重,致使城区路面重复污染,道路使用寿命减短,给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是乱倒垃圾情况屡禁不止。海涛大道科技园处、开维生态城和林海三路、工业区四百亩等4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偷排乱倒垃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倒等现象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监督考核,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卫意识。积极对接各社区居委会,制作各类环卫宣传单、海报、手册等,免费发放到村民手中,并在宣传栏进行张贴,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意识;积极对接各社区居委会督促村民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对态度恶劣、情况严重者将联合相关执法大队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是督促辖区内各工地要自行采取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开发区执法部门也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进行扣车、罚款处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清理工作。

三是逐步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桂高一横路建筑垃圾堆放点已经xx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审批通过设立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制订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方案,将剩余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形成相对规范的堆放点,大程度的减少开发区垃圾随处倾倒的情况,并通过执法部门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采用居民举报等措施,逐步彻底解决辖区内乱倒垃圾问题。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11

在媒体报道和日常观念中,固体废物与“洋垃圾”往往被混为一谈,使人闻之色变。实际上,“洋垃圾”是指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从发达国家向我国境内转运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人们对中国将变为“世界垃圾场”的担心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

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指导,秉承“绿色贸管”的理念,既要看到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国家短缺资源的补充作用,引导企业合法进口,又要采取严密高效的监管措施,坚决抵御“洋垃圾”于国门之外。这可以简单概括为十六个字:“严密制度,联合治理,创新手段,队伍建设。”严密制度

加强环保建章立制

固体废物进口是一把双刃剑,有人将其形容为“城市金矿”,良好的利用比采集原矿冶炼更为环保,对于弥补我国资源不足,减轻环境污染具有重要作用。但进口固体废物如果管理不到位,国内就会成为境外垃圾的倾倒场。因此,对进口固体废物实施严密监管至关重要。构建一套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管理制度,是实施严密监管的基础与前提。为此,海关将制度建设作为治理“洋垃圾”的首要工作加以推进,积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牵头与环保、质检、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联合制订并规范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管理链条严密、分工明确,各部门相互跟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法律体系。

此外,为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海关还牵头制订了《海关贸易管制工作规程》,组织编写了《进出口货物贸易管制海关管理规范》,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团结协作,使海关环保执法工作得以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

联合治理建立环保执法协作机制

治理“洋垃圾”,不能仅凭海关一己之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难度大、风险高、影响范围广,违法分子为了高额利润又不惜铤而走险,狡猾多端。因此,治理“洋垃圾”必须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由全国各级海关、管理各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治理,才能收到最好的成效。

在海关上下,海关总署充分发挥全国海关环境保护指挥中心的作用,就如何确保进口固体废物质量,严防“洋垃圾”入境,保证国民身体健康与环境安全等问题科学决策,要求全国海关规范统一执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国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直属海关积极发挥职能管理作用,加强进出口监测分析,指导基层海关执法。现场海关广大海关关警员按职责分工在各自岗位上依法履行海关环保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进口,形成了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个层面既相互联系、又分工协作的环保执法机制。

针对固体废物问题,海关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质检总局相关部门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协作机制,协调处理固体废物进口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该项机制建立以来,协调解决了从管理制度到具体执行,从境外装运、进口环节的检验鉴定到退运处罚等环节的疑难问题,共同确立了责任主体及管理要求,管理流程得以全面完善。

与国外海关之间,为切实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规定,海关积极参与中日、中美、中荷固体废物管理合作,查证固体废物转移信息,阐明中方固体废物管理立场,吸取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与主要废物出口国海关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为达到有效监管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联系配合机制,共同解决各国关注的问题。创新手段

信息化管理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贸易便利化的大环境下,海关环保管理工作必须紧紧依靠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利用科技手段,在固体废物进口环节实现数字化管理。为了确保监管到位,海关与环保等部门的专家合作,共同确立了79种禁止、51种限制、20种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所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公布了禁止类、限制类和自动许可类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并转化为H2000通关系统电子参数,确保全国海关的规范统一执法,同时防范伪造、变造许可证件的风险。

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平台,积极推动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功能。海关与环境保护部于2005年正式实现固体废物许可证电子数据联网核销,并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交换数据。该系统实现了电子数据对接核销,标志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进入数字化时代。

研究开发了“进出口贸易管制措施海关监测系统”等系统。海关利用有关监测系统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出口数据的监控与风险分析,强化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功能,对环保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堵塞执行存在的执法漏洞,不断规范环保执法工作,防范和纠正执法偏差。

队伍建设打造环保执法队伍

治理“洋垃圾”、环保执法能否取得成效,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海关着力在打造环保执法队伍上想办法,出实招。

切实提高海关人员对新形势下加强环保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海关总署要求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关员,自觉地将环保工作放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考虑,放在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的高度去认识,放在海关事业的大格局中来研究,要在学法、知法、守法及执法实践中培养职业敏锐性和高度责任感,努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

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近年来,海关累计举办了9次环保类执法培训和研讨班,受训人员达1500人次;各直属海关举办的环保执法培训班共计483次,参培人员近50000人次;面向管理相对人的环保执法培训共举办3次,培训人员近1000人次。另外还利用“新法规导读”、“贸管执法指引”、“新法规速递”等形式加强对环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帮助基层海关准确理解新环保管理规定。

加强对外的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针对环保执法涉及面广、政策规定较多的特点,海关积极利用“8·8全国海关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新闻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宣传环保规定。

在海关与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针对“洋垃圾”的战役,战果显著。近年来,积极协调处理跨境转移“经焚烧后所产生的贵重金属灰烬”等危险废物70余吨,退运放射性超标以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固体废物52000吨。2012年上半年,全国海关查获各类废物近50万吨。因为对环保执法的突出贡献,海关贸管系统有4人被世界海关组织授予“环保执法突出贡献奖”。

全面监管保护自然环境

在绿色贸管思想指引下,海关不断加强资源保护、维护生物物种多样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从国内资源保护做起,共同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天空、陆地和海洋。

一是加强资源类产品监管。目前,随着非传统职能的转变,海关在环境保护、贸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资源类产品进出口监管已融入海关的日常工作。通过落实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的长效联动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大资源类产品的保护力度,强化监管,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促进经济平穩、较快发展。

海洋垃圾治理措施范文篇12

第一条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防止污染损害,保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的任何船舶、平台、航空器、潜水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排放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损害的,也适用于本法。

第三条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海洋环境,并有义务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海洋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和海滨风景游览区,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的确定,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国家海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开展科学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负责船舶排污的监督和调查处理,以及港区水域的监视,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业港区水域的监视。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用船舶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必须在编报计划任务书前,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合理选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七条建造港口、油码头,兴建入海河口水利和潮汐发电工程,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产资源。在鱼蟹回游通道筑坝,要建造相应的过鱼设施。

第八条港口和油码头应当设置残油、废油、含油污水和废弃物的接收和处理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污器材和监视、报警装置。

第九条海涂的开发利用应当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对围海造地或其他围海工程,以及采挖砂石,应当严格控制。确需进行的,必须在调查研究和经济效果对比的基础上,提出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大型围海工程并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禁止毁坏海岸防护林、风景林、风景石和红树林、珊瑚礁。

第三章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十条开发海洋石油的企业或其主管单位,在编报计划任务书前,应当提出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防止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效措施,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海洋石油勘探和其他海上活动需要爆破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渔业资源。

第十二条对勘探开发过程中使用的油料,应当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漏油事故。残油、废油应当予以回收,不准排放入海。

第十三条海洋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的含油污水和油性混合物,不得直接排放;经回收处理后排放的,其含油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海洋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不得向海域处置含油的工业垃圾。处置其他工业垃圾不得对渔业水域、航道造成污染损害。

第十五条海上试油时,油和油性混合物不得排放入海,并应当确保油气充分燃烧,防止污染海洋。

第十六条海上输油管线,储油设施,应当符合防渗、防漏、防腐蚀的要求,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防止漏油事故。

第十七条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污设施和器材,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井喷和漏油事故的发生。发生井喷、漏油故事的,应当立即向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油污染,接受国家海洋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十八条沿海单位向海域排放有害物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在海上自然保护区、水生养殖场、海滨风景游览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本法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应当期限治理。

第十九条含强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禁止向海域排放。含弱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确需向海域排放的,必须执行国家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条含传染病原体的医疗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消灭病源体后,方能排入海域。

第二十一条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防止海水富营养化。

第二十二条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邻近的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水质标准,避免热污染对水产资源的危害。

第二十三条沿海农田施用化学农药,应当执行国家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不经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不得在海滩弃置、堆放尾矿、

矿渣、煤灰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依法被批准在岸滩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的,应当建造防护堤,防止废弃物流失入海。

第二十五条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和水系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入海河流的管理,防治污染,使入海河口处的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禁止任何船舶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

第二十七条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应当设有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

不足150总吨的油轮和不足400总吨的非油轮,应当设有专用容器,回收残油、废油。

第二十八条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应当备有油类记录簿。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或提供其他财务信用保证。

第二十九条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排放含油污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船舶污水的排放标准和规定进行,并如实地记入油类记录簿。

第三十条载运有毒、含腐蚀性货物的船舶,排放洗仓水和其他残余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船舶污水排放的规定进行,并如实地记入航海日志。

第三十一条核动力船舶和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船舶,排放放射性物质,必须遵守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船舶进行加油和装卸油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漏油事故。

第三十三条造船、修船、拆船和打捞船单位,均应备有防止污染器材和设备。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废弃物污染海域。

第三十四条船舶非正常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害物质,或有毒、含腐蚀性货物落入造成污染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并向就近的港务监督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船舶发生海损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有权强制采取避免减少这种污染损害的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船舶均有监视海上污染的义务,如发现违章行为和污染情事,应当立即向就近的港务监督报告,渔船也可以向就近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发生污染情事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登轮检查处理。经港务监督授权的政府有关机关的公务人员也可以登轮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港务监督处理。

第六章防止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

需要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海洋管理部门审批,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

第三十九条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按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废弃物装载之后,批准部门应予核实。利用船舶倾倒废弃物的,由驶出港的港务监督核实。

第四十条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当详细记录倾倒的情况,并在倾倒后向批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倾倒废弃物的船舶须向驶出港的港务监督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凡违反本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本法第五条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治理,缴纳排污费,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赔偿国家损失,并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期满不又不履行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因海洋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四十三条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行为;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过失行为。完全是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凡违反本法,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致人伤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坏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

(二)“渔业水域”是指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回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的养殖场。

(三)“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四)“油性混合物”是指任何含有油份的混合物。

(五)“排放”是指把污染物排入海洋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和倒出。

(六)“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文秘站:)废弃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包括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和其他浮动工具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现行的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均以本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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