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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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1篇1

关键词:新农保;PADIS-INT;ELES模型;养老金可持续性;保障水平预测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4-0001-10

引言

1992年民政部出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俗称“老农保”。老农保主要通过农民自身缴费和集体补贴的方式筹资。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衰败,再加上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没有给予支持,老农保实际上是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对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要求很高,然而老农保基金不能够用于直接投资,只能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债券。由于保障效果不佳,1999年国务院下令停办老农保。

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保障社会公平,应对老龄化高峰,在吸取老农保教训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9年9月4日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中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进行了部署,并做出更为全面的解释,标志着“新农保”试点正式进入操作层面。

新农保设立以来,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截至2012年12月实现了新农保的全覆盖,提前8年达到了十七大提出的愿景目标,同时也推动了“城居保”制度的建立。2014年2月,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2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1亿人,其中享受待遇的60岁以上居民达到1.43亿人。虽然新农保政策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能否满足“保基本”和“可持续”的要求?基于城市化和老龄化的背景,本文运用PADIS-INT软件,从2015年起对未来70年人口进行预测,结合统计数据,利用ELES方法估计了满足老人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年支出,并构建了新农保精算模型,对2015-2085年的新农保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了仿真。通过调整参数,对新农保可持续性和保障性进行了探索,并据此提出了提升新农保制度稳定性和保障功能的可行政策建议。

一、研究背景及文献回顾

(一)新农保保障水平的研究

新农保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怎样的保障水平?大多数学者运用替代率来衡量新农保的保障水平。养老金替代率是指退休后拿到养老金与在职时工资之比,研究中多用某一年度新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与同一年度在职人员的平均工资之比,也就是交叉替代率。

张海川[1]通过国际比较认为,替代率在45%左右较为合适。杨翠迎[2]提出了替代率的合意区间,替代率的下限为当地农村低保水平和平均收入水平之比,综合各地情况,她认为替代率最低标准为20%。李俊[3]、张海川[1]、丁煜[4]都发现新农保能够提供的替代率偏低。薛惠元[5]指出在现行制度无法满足大部分“中人”和“新人”的要求。总体说来,新农保提供的替代率无法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需求。

现有文献中主要有两种测算维持基本生活替代率的方法:(1)采取国际公认的最低替代率,如国际劳工组织估计的警戒线50%。(2)从需求的角度,运用ELES模型,测算未来每年能够满足需求的资金,通过趋势外推等方法求得未来纯收入,二者之比为需求替代率。

(二)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可持续性的研究

新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政府补贴力度、人口老龄化、覆盖率和投资收益率等因素。邓大松[6]运用精算模型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敏感性进行了分析,发现影响统筹账户缺口和个人账户平均工资替代率的分别是退休年龄、基金投资收益率、个人缴费率和退休年龄,企业缴费率和统筹账户目标替代率。周慧文[7]提出了运用精算技术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路,并提出建立基于人口数据的精算模型。封等[8]和吴永兴[9]分别对陕西省和云南省的新农保运行情况进行了测算,他们的研究都发现提高参保率,个人缴费率会增加后期支付压力,而提升养老金计发系数可以缩小基金缺口。张思锋等[10]]运用队列要素预测法测算了考虑人口迁移情况下的陕西省城镇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发现由于年轻人口的迁入,陕西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明显减小。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可能因年轻人口迁往城市而扩大。

钱振伟[11]在预测我国农村人口结构的基础上,建立养老金精算模型,发现在未来30年内,养老金将会收不抵支。研究发现简单依靠改变变量指标没有办法达到兼顾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的目的,建议提高新农保基金运营能力,形成“小政府,大社保”的运营模式才能保证新农保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方面,李俊[3]、邓大松[6]发现政府有能力承担新农保补贴支出,仅有部分中西部地区贫困县筹资有困难。易锐[12]对湖北省进行研究,发现县级补贴较低,建议建立“省级+县级”的补贴模式。可见国家财政有能力支持新农保的发展,但是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地区差异,合理分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薛惠元[5]发现在个人财力的可持续上,短期有大约5.6%的村民不能缴费,而运用ARMA模型分析,只要未来农民收入能够持续增长,完全有能力承担保费。

(三)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的研究

RonaldLee[13]对美国社会保障部常用的AB75(accuracybalancefor75years)方法提出质疑,创造了无限期精算平衡预测方法和FlatFundRatio的方法。FlatFundRatio指基金积累值额度与基金支出额度的比值保持稳定,那么基金就可以被看作是稳定的。Jessica[14]通过国际对比和定性分析,认为政府提供的普惠型养老金比基于收入水平的养老金更能解决老年贫困问题。MiroslavVerbi[15]运用动态世代交叠一般均衡模型(dynamicoverlapping-generationgeneralequilibriummodel)结合人口、家庭结构、家庭消费情况等数据对斯洛文尼亚社会保障系统进行了研究,发现延长退休年龄和减小养老保险承诺利率会对当代人的福利造成损害,但是对后辈更加有利,并且能够延缓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Kotlikoff[16]运用交叠市代动态模型研究了在当前制度和私有积累制度下的福利效应,发现从长期看来,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在私有的社会保险中获得更大福利。

国外研究社会保障系统最重要的方式是动态世代交叠一般均衡模型。这种模型既有微观理论基础,又与宏观经济理论相联系,与国内常用方法相比,该方法的模型考虑因素更周全,不仅能够测算出各时间的养老保险基金余额,还可以测算出同时期的GDP和就业情况等。还能够将养老保险与经济环境、人口等联系起来,避免孤立地看待问题。然而这种模型非常复杂,模型的求解更要进行编程,国内运用该模型做研究的较少,仅柏杰、席酉民[17,18]、王燕等[19]、李时宇[20]运用该模型对我国社保转轨的效应做了研究。

国内文献中尚无将可持续性和保障功能结合,从全国水平出发以及考虑城乡人口迁移的情况和70年内长期平衡的研究。因此,本文将综合社会保险精算方法、趋势外推法、ELES模型和全国新农保数据,在城市化和老龄化的背景下,对未来70年的全国和各地区新农保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测算,并对制度参数和投资收益率等进行分析,探索实现“全覆盖、保基本、有差异”的新农保制度的路径。

二、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政策仿真,即通过数理模型模仿政策运行法。主要包含三个部分:(1)人口预测;(2)满足基本需要的支出预测;(3)个人账户基金的收支预测。

人口预测采取PADIS-INT软件预测法,而满足基本需要的支出借鉴了孙博、雍岚[21]测算陕西省养老保险替代率警戒线的方法和ELES(扩展线性支出)模型。个人账户基金收支模型在吸收封、董璇[22]、李俊[3]、吴永兴[9]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合并,加入了农村居民迁入城市的因素,使得研究更加完善,更加切合实际。本研究采取美国AB75的衡量基金的可持续性。

(一)人口预测

PADIS-INT是由国家计生委支持,联合国人口司主导,神州数码公司研发的一套已经在国际上运用的人口预测软件。在进行人口预测前需要输入一些参数值,如基础人口、生育率、出生性别比、迁移模式等。

(二)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预测

ELES(extendlinearexpendituresystem)模型是Lluch[23]在LES(linearexpendituresystem)上进行的改进,其表达式为:

基本生活费用是衡量保障效果的重要参数。估计步骤为:

1.运用ELES模型估计过去的乡村基本生活费用。

2.根据十报告“2022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运用logistic增长曲线对2015-2022年生活费用进行估计。

3.分别运用线性模型和指数增长模型及根据通货膨胀率估计的模型对2022-2085年基本生活费用进行调整。4.由于基本生活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不会超过30%(根据历史数据得出),在第三步的估计中选择较为合理基本生活费用。

根据李建民的研究[24],老人的消费模式与年轻人的消费模式不同,如果将总体的人均基本支出作为老人的人均基本支出就难免会高估,因此我们添加一个参数O。

(三)2015-2085年新农保收支预测精算模型

1.模型基本假设

假设1:目标期间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保持不变。

假设2:选择各缴费档次的人数保持不变。

假设3:所有农村居民具有相同的参保概率。

假设4:同性别农民预期寿命相同。

假设5:参保居民选取档次不变,并且缴费不间断,直至领取年龄。

假设6:政府对参保的补贴随经济增长而变化,两者正相关。

假设7:无退保现象(死亡退保除外)。

假设8:居民在年初缴费,年初领取养老金,死亡都发生在年初。

2.建立模型。模型包括基金收入模型和基金支出模型两个部分。基金收入包括政府财政负责的基础养老金和政府对个人账户的补贴,以及村民缴费。根据《指导意见》建立如下模型(见图1):

新农保支出模型分为基金收入模型和基金支出模型。基金收入与参保人口、参保率、缴费率和基础养老金及个人账户补贴相关。而基金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支出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两个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给60岁以上老人发放的养老金,领取年龄间死亡人口的返还性支出,以及20~59岁间将保险转入城市的居民的养老金转移的支出。

根据以上模型,即可测算出每年新农保基金的收支。通过对每年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与满足老人基本需要的养老金的总数比较,了解新农保所能提供的保障程度。通过观察短期和长期账户出现亏空的时间,研究不同政策方法下的新农保的可持续性。通过对比新农保支出额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得出政府的财政负担能力。

(四)参数估计

根据现行政策和估算结果(见表1)可知,基准情况下养老金计发系数为139,参保年龄为20岁,每年基础养老金达660元,通货膨胀率为3.5%,养老金领取年龄为60岁,当前基金收益率假设为3.5%,个人账户记账利息为3.5%。当前情况下,个人年均缴费为5%,政府补贴率为0.875%。据此,我们可以估计现行政策下的新农保制度运行情况。

三、研究结论

(一)2015-2085年农村人口情况

根据PADIS-INT软件预测的结果,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农村人口在2015-2085年之间持续减少。2014年农村总人口为6.19亿,而到了2085年,人口降低至1.536亿。与此同时,农村60岁以上人口不断上升,并在2035年达到顶峰1.88亿,随后逐渐减少,2085年农村60岁以上人口为8063.5万。与此同时,8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到2053年达到最高值5920.9万,随后不断下降,直至2085年,80岁以上老人为2872.7万。

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城和快速的老龄化进程,导致农村的老年人口比例不断上升。2015年60岁以上人口为18.81%,2035年后稳定在50%左右。高龄老人占比也不断上升,在2015年80岁以上人口为2.41%,2050年80岁以上人口达17.88%,随后保持在20%左右。老年负担系数不断上升,在2015年农村老年负担系数仅为0.15,而2085年则为1.02。2015-2035年间,我国人口将在快速老龄化过程,因此建立满足农民基本需求的、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2015-2050年基本生活支出

利用ELES模型对2003-2015年农村收入5等分的家庭户的各项支出进行回归,从而求得每样上平的边际消费倾向bi和ai。可以得出2003-2015年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然后利用Logistic曲线拟合等方法,估计出2015-2085的基本生活支出。

(三)2015-2085年新农保收支

首先对基金收支进行分析。2015年个人账户基金收入为1904.8亿元,基金支出为9498万元。然而,由于老龄化及后期支付额越来越高,基金支出急剧上升。2033年基金支出达3108亿元,首次超过基金收入(见图2左)。与此同时,当前基金的保障水平一直较低,个人账户支出与基础养老金账户之和长期小于满足老人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直到2055年,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水平才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需要(见图2右)。

由于参保年龄不同,同一年份不同年龄的老人的待遇会有差别。因为养老金随着领取年龄递减,越年轻时参保越有利。也就是说,即使在2022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的情况下,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仍然不能够满足农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在2050年,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年支出是7031元,可以看到60~70岁的养老金都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见表2)。然而70岁以上的老人的养老金就不足以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2010年新农保制度启动时,一些距离退休年龄较近的老人没有补缴。不补缴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1)对新农保制度不信任;(2)经济能力有限。高龄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总是比较低年龄老人低,而高龄老人在保健、医疗上的支出比低龄老人更多。因此,建议给75岁以上的老人提供高龄补贴,弥补其养老金的不足。

在基准情况下,养老金在2033年出现短期基金缺口,随后缺口不断扩大(见图3)。短期差额占GDP比例首先不断上升,在2069年左右达到2%,此后保持不变。长期个人账户基金在2010年的余额为1401.9亿元,而在2033年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达到顶峰8353.9亿元。随后,随着个人账户资金支出的增加,个人账户出现赤字,直到2085年各账户赤字为12823亿元。长期账户余额与财政支出之比逐渐上升,到2085年已达到34%,意味着要用2085年34%的财政支出才能弥补新农保的亏空。

目前基金的可持续性虽然能够满足在2022-2049年不出现亏损,但是不能通过美国社会保障署采用的AB75方法的检验。此外,基金的保障功能也值得商议。在2055年后,新农保基金才勉强能满足老人的需求。政策仿真的结果表明,在当前情况下,新农保的制度稳定性和保障性都不够高,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对制度进行调整。

(四)各参数对新农保制度的持续性和保障功能的影响

调整的基本方法有两种:(1)对养老金计发系数、养老金领取年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进行调整。(2)通过改变管理模式、提高投资收益率等外部手段进行调整。不同的调整方法会给基金的可持续性和保障水平带来不同的影响,可以调整部分参数,了解其对基金的影响。方案二和方案三分别通过提高缴费水平和补贴率、领取年龄和计发系数、投资收益率等方式对基金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和分析(见表3)。

据此可总结出在养老金管理中常用的几种手段及其给人民福利和基金稳定性带来的影响(见表4)。

(五)政策模拟

本文中实现的政策目标有两个:(1)在2022年后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能够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2)个人账户长期余额在2085元为正。方案二和方案三表明,依靠调整单一参数难以满足提升保障水平和保持稳定性的功能,因此,根据上一节中调整各参数的效果,可以设计出综合使用各种手段的政策方案,以达到可持续性和保障性的目标。

在方案四下,2015年起,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就能够满足乡村居民的基本需要,但在2030年后提供的养老金比基准情况下高。而且在2063年以前,新农保的个人账户的基金不会亏空。

在增加缴费率的方式下,后期养老金水平增加较快,2050年方案五下提供的养老金为14829亿元,比基准情况下的10469亿元增加了4360亿元。但是在2015-2038年,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低于满足基本需求的养老金。在2015-2022年方案五提供的养老金与基准情况相差不大,但是基金在2051年就出现了亏空。

按照方案六,2015年起,新农保支出就可以基本满足个人需求,并且在2050年后新农保提高的保障水平大幅上升。而从长期看来,70年内新农保个人账户的积累值不会变为负值,可持续性较好。从保障水平来说,方案六是所有方案中最好的(见图4、图5)。方案六包含的政策有:(1)大幅度提升基础养老金;(2)提高个人账户利息至4%;(3)提高养老金系数至209;(4)长期保持6%的投资收益率,可使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在70年内保持平衡(见表5)。

四、政策建议

当前的新农保的保障功能较差,2015年满足基本生活的替代率为30%,而新农保仅能够提供12%的保障水平。研究显示到2047年,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和政府出资的基础养老金才能够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支出。因此提高新农保待遇水平势在必行。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

本研究显示,在2015-2035年间,将基础养老金提升至150元/月,并且按照通货膨胀率增长,才能使基础养老金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需要。提升基础养老金是提高新农保保障水平的重要方法,而且该方法不会影响新农保资金的长期稳定性。而这种方案也是政府可以承担的,即使将基础账户养老金提升至1800元,每年的支出也仅仅占财政支出的2%左右。但是由于养老福利具有刚性,不能肆意提高基础养老金,可行的办法是在新农保实施初期,也就是支出水平较低的时候,提供较高的基础养老金,并且可以为高龄老人提供老年津贴。当新农保整体水平较高时,则不再提升基础养老金。

(二)改善补贴方式和缴费方式

目前政府的补贴方式不利于提高新农保的保障水平,因此建议按照缴费的比例为农民提供补贴,以免抑制农民参加更高档次保险的积极性。当前新农保缴费方式是按档缴费,虽然方便,但是缺乏灵活性,每档之间未来的待遇水平相差很大。如果能够按照收入的百分比缴费,对农民来说可能更加方便灵活。

(三)提高养老金系数

本研究发现,只有在提升养老金计发系数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新农保基金在70年内不出现亏空。目前的养老金系数为139,这个系数是建立在60岁的人平均余命为139个月基础上的,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提高退休年龄和养老金计发系数势在必行,然而这两项政策必然会降低保障水平,可以配套地使用一些提高养老金保障水平的方法,如提高缴费率、投资收益率、允许补缴等。从政策实施的角度来说,提高养老金计发系数和退休年龄等应该较早颁布,如果到2050年后才开始颁布,可能会引发民众的不满。

(四)发放高龄津贴并鼓励老人补缴养老金

研究发现同一年份,年龄越高的人领取的养老金越低,这可能与2015年接近退休年龄的人没有补缴有关。这一现象可能是由于老人不知道补缴政策,或者是没有经济能力导致的。因此,可以采取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老人补缴养老金。为高龄老人提供高龄津贴,以弥补他们养老金的不足。

(五)提高统筹层次

研究显示,只有在提高新农保投资管理水平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新农保的可持续性和保障功能。目前新农保的管理层次仍然在县级,造成新农保基金管理复杂,不利于基金的统筹管理。建议成立省级管理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私营投资机构对每年的新农保余额进行投资,然后按照约定利率向县里返还报酬。

(六)创新投资管理思路

提高投资收益率有利于维持基金的稳定。研究显示,只要能够维持6%的收益率,新农保基金就能在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保证新农保基金长期稳定。目前新农保只能用于存银行,收益率仅仅保持在3%左右。

该投资方式远远不能够满足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比较可靠的投资方法有:(1)产业投资,如页岩气投资;(2)养老证质押贷款;(3)投资国债、股市等。

页岩气是一种储存于泥页岩及其夹层中的特殊天然气,储量丰富,开采较少,是未来能源开采的亮点。美国已经成功地实现了页岩气的商业化,中国也在筹备开发页岩气。如果能够将部分新农保资金投入页岩气开采,一方面可以实现社会保障资金增值,另一方面可以缓解我国的能源缺口,实现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双赢。

养老证质押贷款是新疆呼图壁市的一种尝试。即农民用自己的养老证向农村社会保障机构以现银行贷款率贷款用于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7年间1260万元保险金增加至2100万元,农保基金收益759.41万元,年平均利息收入突破100万元,年均收益率为7.5%。这种模式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另一方面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他较为常见的投资方式是将新农保资金投入国债,这种方式收益稳定而且可预见,也是适合新农保投资的方式。将社会保险基金投入股市风险较大,短期内不适合采用。

五、发展愿景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进一步推动了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优化。这一政策的实施意味着我国朝着“到2022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人口全覆盖”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以来,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制定了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基本实现了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以往存在的农村与城镇政策不尽一致、管理资源分散等问题被有效解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试点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到2014年7月提高到70元。各级政府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在最低标准之上增加了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国城乡居保养老金平均水平已超过100元。

在经济新常态、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度整合消除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分割的局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推进城乡制度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城乡居保制度整合打破了城乡二元化的界限,使得社会养老保险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朝着社会公平迈出了重要一步。从消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的全局思路出发,结合城镇化相关制度的改革,突破土地、户籍等制度的限制,使得城乡居保制度成为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和公共服务权利的有效举措。

两项制度整合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成熟定型,下一步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首先,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一体化的制度衔接;其次做到制度覆盖对象、缴费档次、统筹层次三个统一,并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城乡统一,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最后,需要在制度统一的基础上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落实参保缴费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城乡居民早缴、多缴。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低收入城乡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发挥制度的托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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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

学院现代设计艺术学院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班级视觉17-1

学号201705002368

姓名杨腾渊

指导教师范颖

职称讲师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姓名

杨腾渊

学号

201705002368

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拟定论文

(设计)题目

智慧养老型APP服务结构与界面设计

论文(设计)来源

自选

论文(设计)类型

B-应用研究

指导

教师

范颖

1.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1-1选题背景:

截止到2019年1月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总数调查数据显示,超过65岁的人口已经突破一千六百万,意味着我们身边每一百个人里面就有大概11位老年人。其中2019年65周岁及以上人口比2018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为最大增长额。来自云南省人口老龄办的数据显示:我省于2005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2016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570.1万,占总人口的11.59%;预计到2022年,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607万,占总人口的12.4%;其中约有3.6%的老年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2%的老年人需要适度照护。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居住在昆明市的老年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昆明市人口老龄化十分突出,老龄化现象已经十分严峻。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将成为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它们的健康和生活问题将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近年来很多地区已经开展老年人的死因监测工作,分析结果显示,老年人死亡率为2567/10万,占全人群死亡比例为82.07%。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一直都是导致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的重要原因,身理和心理伤害也是老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老年人死亡比例较大,其死亡谱决定了全人群的死亡谱,老年人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的干预工作是非常迫切的。

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同时推动了老龄产业的发展,从而也带动了老龄产业信息数字化的发展。而要怎么做来充分满足国内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交互设计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同时这也直接影响到我国交互设计领域未来能否得到良好发展。当今市场下的智慧养老型APP仍存在较多问题。目前市场主要服务与老人的APP主要有交友类、健康科普类、医疗类三种类型。交友类如“养老平台”“幸福行”,依托于强大的社交网络媒体,使老年人群体能够进行线上交友并发表动态,分享生活。健康科普类如“养老管家”“老年云课堂”,搜集各方健康相关信息置于平台供老人浏览,为老人提供外界信息,并力求做到信息准确。医疗类APP如“黄金急救”“天使救援”,整合当地医院信息,使大众能够就近急救,不过要老年人和年轻人使用一样的功能软件,困难度会大大提高。使以上几类APP都有服务于老人,却都是带着设计师的主观色彩来进行设计的。首先是色彩方面,老年人的视觉感官已经衰弱,需要强烈而具有刺激性的颜色才能使老年人看清APP界面,当下养老型APP基本都采用弱色来颜色填充,虽然做到了颜色和谐,却让使用APP的老年人看不清楚。其次是字体大小,老年人的视力是不如中青年人的,进行APP设计时需要用大号甚至特大号字体来进行填充,可当下的养老型APP与常规APP字体大小相同,降低了老年人的使用满足感。接着是图形,养老型APP在进行界面设计时,考虑到老年人思维缓慢,应当还原图形本真,使图形一目了然,而当下养老型APP的图形结合当下时尚元素,使老年人不能理解,必须进行文字辅助才能明白其意。最后是版式方面,当下养老型APP版式设计与常规APP无异,其连接点和换页功能不能很好地服务与老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群体而言对信息产品几乎处于创新扩散理论的最末端,只有极少的设计者们会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需求来进行产品设计。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将老年人群体作为产品受众群体之一,充分考虑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帮助老年人享受信息时代带来的便利,这也是设计师在当前时代下的重要责任。

1-2研究意义:

本文是基于老年人群体而研究的移动应用程序,本程序的主要对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基于老年用户的信息需求摸索出有效解决老年人使用APP的各种问题,然后结合界面交互,设计出一款服务于老年人的老龄产业的智慧养老型APP,做到:

(1)安全化:能让老人进行线上问诊,能使老人在危难之际使用智能设备进行呼救,使老人就近治疗。

(2)智能化:提高老年人APP使用率,使老年人们享受科技生活中的乐趣;完善智慧养老型APP功能,革新传统养老模式,更好地将老年人与信息社会结合起来,更好地掌握信息,使老年人能够独立自主运用智能设备进行自救,赋予智慧养老型APP新的价值使其更加具有较强的的冲击性与吸引力,为老年人量身打造高适用性的智能产品。

(3)全面化:提供社交、科普、急救等功能,更好的让老年人在生活中通过智能手机来满足自身各类需要,从而丰富老年生活,改善老年生活状态,培养老年生活情趣,提高生活幸福指数。

2.文献综述

2-1国内智慧养老型APP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国内智慧养老型APP的相关应用型研究不足国内关于智慧养老型APP的界面和功能研究主要集中于健康科普和社交等方面。对这些方面的研究主要对老年人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信息欲望两个方向为主要研究方向,其中对于老年人的急救需求没有涉及和说明。朱媛、段慧敏(2019)提出老年人在智能时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三层次需求模型,并在现有智能手机上与老年人强相关的应用APP研究分析基础上,提出设计策略;经研究得出基于“老有所养”需求的智能手机应用APP应凸显专业性、基于“老有所乐”需求的智能手机应用APP应更多元化、基于“老有所为”需求的智能手机应用APP应深挖价值的与老年人智能时代三层次需求模型相对应设计策略;根据老年人三层次需求模型深入分析老年人需求,能够为开发与设计出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的智能手机应用APP提供建议。李邵静(2018)指出,中国老龄化人口趋势日益明显,老年人看病就医拿药比例普遍高于年轻人群,由于医院路途遥远,老年人看病问题成了社会急需解决与关注的首要任务。在互联网模式下医疗类APP的设计与开发为老年人看病难找到了良好的解决方案。针对老年人自身特点,老年类就医APP在界面设计上应做到简单明了,方便老年人理解记忆。在功能设计上尽量做到从老人需求出发,操作简单,一键解决就医过程。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研究方案设计调研调研分析概念设计设计应用技术路线文献查阅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SWOT分析法设计定位概念提出概念确立设计流程图设计图效果图

4.研究内容与论文提纲

4-1研究内容:

(1)设计调研

①通过文献调查法查阅相关期刊论文,归纳总结出本文所需的理论支撑(2008年,原卫生部启动了“健康中国2022”战略研究;2012年,《“健康中国2022”战略研究报告》;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7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7〕12号),表明我国健康老龄化规划正式实施);

②通过问卷调查法获得老年人群体的需求,有效提取老年人的想法,并通过问卷数据的总结分析,可以更好地针对老年人需求进行研究;

③通过案例分析法对国内外优秀的老年APP界面和功能进行分析比较,了解当下老年APP设计的主要趋势以及发展前景,结合自身使用体验以及了解本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同行水准,总结出可行性强的设计方案。

(2)设计分析

S(优势):国家鼓励银发产业发展,拥有市场前景;APP界面结构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专门设计。

W(劣势):知名度难以打响,研发的产品及服务同市场上其他智慧养老型APP同质化严重,需寻求突破口。

O(机会):产品使用者对其他智慧养老型APP已经使用疲劳,需要新的产品刺激活力;大多数养老型APP的设计都没有从老年群体的立场出发,是以设计师主观情感为主的产品设计。

T(威胁):替代品多,市场竞争大。

(3)概念设计

设计定位

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昆明市区、智慧养老

概念提出与确立

地区性智慧养老型APP

地区性意义指的是局限性的在某个特定范围中某种事物的存在对这个范围的意义。智慧养老是面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基于研究内容,为了使老年群体的老年生活更加地安全化、智能化、全面化,根据老年人群体的娱乐社交需求与当地医院的协同性、急救的便捷性选择了“地区性智慧养老型APP”这个概念。

(4)设计应用

主要通过电脑辅助如“AI、PS”等设计工具和“墨刀”等交互设计工具来完成整个设计。过程主要为:首先查找相关的素材及资料并提取有用的材料进行考察并对比现有的智慧养老型APP进行方案草图的绘制,完成草图并征询老师意见,进行方案草图的确定与修改;收集市场信息,分类整理完善,再进行设计方案的深入与修改,完善APP产品功能,最终完成APP设计制作,完成毕业设计报告、毕业答辩。

4-2论文提纲:

一、绪论

(一)设计背景

(二)设计目的

(三)设计思路

二、调研与分析

(一)发现问题

(二)调研分析

(三)分析结果

三、概念设计

(一)设计定位

(二)概念提出

(三)概念确立

四、设计应用

(一)设计流程

(二)设计图

(三)效果图

五、结语

5.论文进度安排

(1)设计调研阶段(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

(2)设计分析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3)概念设计阶段(2022年1月1日-1月15日)

(4)设计应用阶段(2022年1月16日-4月15日)

(5)答辩准备阶段(2022年4月16日-5月10日)

6.参考文献

[1]关爽,刘会衡.基于Android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设计[J].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2022(01):52-54.

[2]张玲.基于老年人使用的手机创新性研究[J].设计,2018(14):128-129.

[3]何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视角下的老年广播——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声为例[J].西部学刊(新闻与传播),2016(07):40-42.

[4]JHONYCHOONYEONGNG,陈思璇,谭清美.信息化对老年人生活影响研究——基于智能手机使用情况与感受[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02):58-64.

[5]张阁,于琦,贺培风.我国移动医疗App核心功能分析及发展建议[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7,4(26):21-25,3.

[6]陈赛权.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0,121(3):30-37.

[7]邓诺,卢建华,周业勤.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索[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7,37(4):1805-1807.

[8]张琼,韦焘,刘敏,等.昆明市城区居民对养老模式和服务认知及需求调查分析[J].民康医学,2017,14:76-79.

[9]刘小路,丁虹月,韦鑫珠.基于老年人认知需求模型的资讯APP界面设计研究[J].设计,2018(01):26-27.

[10]张玲.基于老年人使用的手机创新性研究[J].设计,2018(14):128-129.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日期:

学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名:日期:

学院盖章

论文(设计)来源:教师课题、社会实践、自选、其他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3

【关键词】保险资金养老社区问题研究策略选择

一、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背景与意义

就目前我国的形势来看,我国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还是有一定的背景的。首先,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直接促进了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在计划生育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子女和国家去赡养,但是由于年轻人数量较少,无法顾及双方父母以此来满足更多老人需要赡养的这种需求。也就是说这种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人们的养老需求。基于以上这些情况,为了达到供需平衡,许多企业和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例如建立一些养老社区来满足广大老龄化人口的需求不失为一种好的政策。

养老社区是一种集体化管理的不动产模式,不动产因其自身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保险资金投入养老社区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投资模式,降低投资风险。而且不动产具有稳定的收益性,保险公司将资金投资养老社区可以稳定自己的资金链,在风险较低的情况下稳定收入,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双赢的。

二、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投Y养老社区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支持盈利性养老地产的政策上不明确

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这必定会给传统的养老模式带来负面影响,而且在监管政策上也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监管是不具体的。而且在投资的同时要考虑成本问题,这也制约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方向,这也就给保险公司带来开发上的困难。在开发的同时还需要政府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来支持开发,但很多政策只停留在原则层面,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开发养老地产的困难问题。

(二)接受养老社区这种养老意识需要较长时间

众所周知,国外的这种养老社区养老模式还是比较流行的,而这种养老模式在我国是筹建阶段,想让中国老人的社区养老的意识快速转变过来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许多老年人还是愿意和自己的子女呆在一起,想让老人们接受这种养老模式需要从意识上进行渗透,并且得到老人们的认可,最终要让老人们感觉到这种模式是让他们能够幸福的。同时,在土地管理、税收上与一些养老院还是有一些差距的,这种养老社区在建设和服务上是优于普通的养老院的,进而带来的消费收入也是高于普通养老院的,很多老人碍于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养老模式,所以要想让众多老人接受这样养老意识还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三)制定的相关政策约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

按照规定,保监会是不允许保险公司使用“建房卖房”的模式,所以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只能使用“租赁”的方式经营养老社区,这大大延长了资金回笼的时间,时间的延长带来的风险是无限的,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会出现大量的资金积压,对于保险公司自身的财务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前提是要拥有雄厚的闲置资金才可以,本来是一个朝阳产业却受到风险的制约。

(四)保险公司在管理上存在难题

我国目前养老社区这种养老模式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管理上缺少专业的从业人员。况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情况越来越严重,年轻人更多的是从事自己的专业工作,毕竟会在养老护理上缺乏更多的人才,在我国开设养老护理专业的高校并不多,教学上是存在漏洞的。人才奇缺与日益壮大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是保险公司不得不面临并且解决的巨大困难。

三、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策略选择

(一)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来支持养老产业的发展

国家的政策支持是所有行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养老社区这种新型行业也不例外,需要国家的土地政策的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支持。在土地支持方面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尤其是保险公司来进行投资,在土地使用和建设方面给予财政补贴政策、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养老社区这种服务产业本身是为了服务日益增加的人口老龄化人群,在税收上应该采取税收优惠,这样也能直接的加大针对养老社区及相关服务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优惠税收力度。

(二)借鉴西方国家的高端需求模式,提高服务创新

在我国可以采取阶梯式的服务创新模式,在一些经济水平发展较高的地区,实行最高的优质服务模式,因为这些地区高端养老需求比较旺盛,这样可以避免高端需求不足的情况。在一些经济水平发展较低的地区采取适应当地发展养老服务模式,这样能促进当地的供需平衡。保险公司可从中高端需求入手,待其盈利模式明朗时再逐步拓展客户人群。在高端服务上要注重配套建设,以老年人为本,可以提供一些个性化服务。

(三)创新保险产品,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保险公司将资金投资养老社区不一定要等到房屋建设成功,所有相关配套设施都齐全时再开始运营,可以在建设前期就开始产品创造,通过保险产品来吸引更多的客户,这样还能间接说服老人接受养老社区这种模式。保险公司可以雇佣专业的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养老社区,减少社区管理上的风险。制定详细的养老社区服务规范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向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玉韶.老年产业发展需求与高素质人才培养[J].观察与思考,2010,(8).

[2]赵婧.浅析保险公司投资养老实体的可行性[J].上海保险,2014,(2).

[3]杨福彬.“居家养老”模式升华“六化”战略清除发展障碍[J].银发世界,2008,(6).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4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就业政策;劳动培训;立法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086-03

人口老龄化带来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促进及保护中老年人就业对缓解养老金支付财政压力、解决某些行业年轻劳动力人口不足问题、满足中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一直以来没有制定专门的中老年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中老年人就业难问题未能获得有效解决。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实施,必将给河北省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也对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提出更高要求。河北省应进一步重视中老年人就业保护问题,出台专门的中老年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鼓励企业积极雇用中老年劳动者,完善劳动技能培训制度。

一、促进及保护中老年人就业的必要性

(一)消除中老年人经济贫困的需要

在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我国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生活水平的富裕度并不高,因此人们称我国为“未富先老”的国家。对于我国老年贫困人口数量,统计数据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最低的统计数据也在900万以上,而较高的统计数据为2274.8万[1]。从研究者对河北省老年人生活状况实证研究来看,城乡居家老年人月收入1000元以下收入者高达48.2%,无收入者为9.33%,高收入者较少。总体来看,河北省城乡居家老年人收入水平不均衡,差别较大,与调查人群既有经济发达地区又有经济欠发达地区有关,同时又存在城乡之差异。城市离退休人员收入相对较高,而农村老年人收入较低,总之,大多数老年人收入偏低[2]。河北省老年生活质量整体不高,在影响生活质量的因素中,收入较低是最主要因素[3]。

我国尽管存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救助制度,但适用对象毕竟有限,补助的标准较低,难以令经济贫困者改善生活质量。因此,有必要让有就业意愿且生活较为拘谨者走向就业岗位,通过自己的劳动提高生活水平。

(二)满足中老年人个人追求的需要

我国老年人中大约有六分之一有就业意愿,就业意愿与就业行为显著相关,但并不是所有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都有实际的就业行为,只有约26%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实现了就业。性别、年龄、文化程度、退休前的单位性质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老年人的就业意愿和就业行为,男性的就业意愿明显高于女性,低龄和中龄老人的就业意愿明显高于高龄老人,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就业意愿越强烈,退休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老年人最倾向于采取实际的就业行为[4]。老年人口的再就业,实际上就是“老年价值”的再发现和老年人口红利的延续,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对于低龄老人发挥余热的问题,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让退休的低龄老年人再就业,不仅可以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更重要的是让高层次的人才继续发挥他们的巨大价值。河北省人才结构性短缺严重,越来越多的企业急需技术人才,让身体还健康的低龄老年人继续发挥余热,既能满足社会需要,又能减少人才资源浪费[5]。

(三)解决部分领域和行业用工荒的需要

河北省近几年来在某些行业中已经出现用工荒现象,一些待遇较低、稳定性差、环境艰苦、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岗位难以受到年轻人的青睐,用人单位较难招聘到劳动者,即使能够招到工人也存在大量流失现象。据调查显示,河北省劳动力缺口最大的职业主要包括服装缝纫、餐厅服务、家政服务、纺织操作、保险业务、电子元件器件操作、推销展销、商业营业、机械热加工和机械冷加工等。造成用工荒的原因一是年轻人权益诉求由以工资为主的经济权益向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权益转变。二是年轻人就业岗位从建筑、加工、制造等体力型向服务业、技术工种等舒适型、技术型转变。三是生活追求从到城镇打工挣钱向融入城市和公平享受城市公共服务转变。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对全市的240多家企业用工情况和求职需求开展过调查研究。据报告显示,只有约17%的企业表示能招满员工,而29.5%的企业招工人数则不足需工量的50%。河北省总工会的一项调查也显示,河北省技术工人需求量在350万人左右,但目前仅有100万人,缺口较大。

可以预见,受年轻人就业观念、家庭生活状况、大中城市经济活力、吸引力等因素的影响,河北省中小城市用工荒现象将持续存在。在这一背景下,促进中老年人就业,让更多的中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缓解个别行业用工荒的压力,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四)提高劳动参与率的需要

人口老龄化不仅仅意味着老年人口的比重和规模不断增大,同时也意味着劳动年龄人口中高年龄组劳动力人口比重和规模不断上升。我国老龄化的加速趋势,不仅意味着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在增加,而且反映出劳动力队伍中的高龄劳动者比例也在增加,又因为不同年龄段的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率(LPR)不同,年龄大的劳动参与率低,所以未来我国老龄化加速的趋势还将会引起整体劳动参与率的降低,并进而可能引起劳动力供给的不足。

根据联合国2012年全球人口预测,我国未来劳动年龄人口中,15~24岁组和25~44岁中青年组人口的规模和比重在2035年之前将呈快速下降趋势,而45~64岁组年龄的劳动力人口比重将明显上升,到2040年达到46%的高峰,此后略微有所下降,说明我国未来劳动力将进入老龄化状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面对老龄化加速,未来劳动力供给可能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制定有效的中老年人就业保护政策,不但要延长退休年龄,还要确保中老年人在招聘、录用、工作环境、劳动待遇、教育培训等方面不受歧视。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提高劳动参与率的有效方法就是促进和保护中老年人就业,否则,将会因劳动力人口不足影响经济的发展。

二、河北省中老年人就业政策考察

河北省未出台专门的中老年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一些就业法规中具有保护中老年人就业的相关内容。但由于这些规定很少是专门性的规定,因此对推进中老年人就业作用有限。目前,河北省直接或间接涉及中老年人就业保护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加大援助工作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该实施意见不是专门针对中老年就业群体制定的,政策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群的工作问题。在就业年龄歧视较为严重的当今社会,即使中老年人特别是低龄老年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能难以实现就业。因此,该实施意见对促进和保护中老年人就业的效果不很明显。

第二,“4050”人员就业推进计划。从2003年开始,河北省政府针对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实施“4050”就业推进计划,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省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规定,经本人申请,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由政府投资开发的社区治安巡防、城管交通协理、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以及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所设立的就业岗位,优先安排“4050”人员。同时,对原属于国有企业的“4050”人员,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财政将“4050”人员的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建立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制度。“4050”人员就业推进计划,尽管帮助部分中老年人实现了再就业,但这一推进计划主要适用于公益性岗位,因此,实施效果有限,毕竟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多。

第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1月,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中要求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年龄未到“4050”但就业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作为就业困难对象,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该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部分就业困难的中老年人就业,并在社会保险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由于该实施意见并未注重发挥全部企业推进中老年人就业的作用,实施效果仍然有限。

第四,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失业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对企业新招用河北省实施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涉及的企业失业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招用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再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的岗位补贴。河北省在实施“6643工程”计划过程中,耗能高、污染严重的企业被关闭后将造成一部分中老年劳动者失业,而这些中老年劳动者存在再次就业的困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企业规定了一些雇用优惠政策,但由于政府对企业的补贴力度不足,很难刺激企业雇用失业人员特别是中老年失业人员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河北省中老年人就业对策的建议

(一)明确规定禁止就业年龄歧视

修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禁止就业年龄歧视。不过,考虑到我国以及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可在立法中设置禁止就业年龄歧视适用企业的范围、就业歧视的例外规则等。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规定可适用于20人以上的企业,这是为了保护小微企业的发展,也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确保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政策不影响企业发展,应当规定一些例外规则,符合这些例外规则的,不属于歧视行为。设置例外规则可考虑如下因素,一是招聘岗位的特点。一些就业岗位可能属于繁重体力或有特别要求的岗位,而年纪较大者确实不适合这些岗位,因此,对于这些岗位设定招聘年龄上限应当不属于就业年龄歧视。二是健康因素。劳动者若因身体健康方面存在不适合就业状况时,招聘单位可以拒绝录用。

(二)在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下制定中老年人就业保护政策

京津冀一体化已经成为重大国家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不仅对河北省经济格局带来变化,还会对劳动力市场产生深远影响。随着就业岗位的增加,需要更多中老年人走向就业岗位,解决一些领域年轻劳动力人口不足的问题。河北省应当在充分认识到促进和保护中老人就业必要性的基础上,制定中老年人就业保护政策。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首先要明确京津冀一体化会给河北省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重要变化,包括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劳动者技能的要求、中老年人参与劳动市场的可能度。其次,应当明确推进中老年人就业的重点领域,通过调研,了解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劳动力市场中,哪些领域和行业能够吸收更多中老年人就业,哪些领域在未来具有良好的就业吸收潜力。再者,中老年人就业保护政策应具有阶段性,每次制定的政策可实行五年,五年后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修订。

(三)制定专门的中老年人就业培训制度

河北省在就业培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缺乏专门针对中老年人的就业培训计划。随着社会上就业岗位需求的变化,需要中老年人不断提升职业能力才能符合时展。由于对中老年人缺乏职业培训,一些中老年人即使有就业意愿,也难以寻找到较为安定的工作岗位,因为其职业技能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出于这些原因,河北省确有必要重视中老年人就业培训工作,出台相应的法规或政策,不断提升中老年人就业能力。中老年人就业培训应当在把握就业意愿以及劳动力市场用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培训的盲目性。政府应当对培训机构给予更大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培训机构实施中老年人就业培训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中老年人提供更为优惠的补贴政策。政府应当推进中老年人就业培训方法的改革,鼓励社区、企业、中高等职业院校参与劳动者培训,结合各地区不同特点,通过不同的培训路径提高中老年人就业培训效果。

(四)对企业实行雇用奖励政策

从国际上看,在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对雇用中老年劳动者的企业提供奖励政策是通行做法。河北省也应当出台相应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雇用奖励制度。企业每雇用一名中老年劳动者,或者中老年劳动者占员工的比例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时,对企业给予雇用奖励。奖励范围不但包括金钱奖励,还应当在税收、企业贷款、社会保险金交纳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比如,减免税费、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对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等。此外,对于积极雇用中老年人就业的企业,还可以考虑在其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新产品推广等方面给予更大资金支持。还可以改革政府采购制度,优先购买积极雇用中老年劳动者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总之,政府必须通过一系列鼓励措施激发企业雇用中老年劳动者的积极性,消解雇用中老年劳动者的顾虑。中老年劳动者可能具有经验丰富、企业忠诚度较高等优点,但也可能因身体健康、家庭环境、社会关系等因素给企业的人事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政府必须加大雇用中老年劳动者的奖励力度,让企业因雇用中老年劳动者而受益。

(五)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中老年人就业岗位,采取灵活的雇用方法

河北省虽然较为注重社会公益岗位向中老年人开放,但社会公益岗位毕竟有限,工资水平也难以满足一些中老年人的需要。今后,应当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中老年人岗位开发活动,力争更多有就业意愿的中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首先,可以考虑设立中老年就业岗位开发基金,在企业中开展岗位开发活动。有意愿参与开发项目的企业向政府提交岗位开发项目计划,政府选择一批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开发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于项目实施效果好,雇用中老年人达到一定比例、就业岗位较为稳定的企业进行奖励,并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在中老年人就业岗位开发方面,鼓励企业根据中老年人身体、家庭、社会活动等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雇用。比如,在劳动时间、劳动方式、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形成有利于中老年人就业的工作环境,确保中老年人安全、健康、愉快、高效率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杨立雄.中国老年贫困人口规模研究[J].人口学刊,2011(4).

[2]刘惠茹,陈长香,等.河北省城乡老年人月收入状况对家庭功能的影响[J].护理研究,2015(2).

[3]文萃,李淑杏,等.河北省老年人生存质量现状及影响因素[J].现代预防医学,2013(17).

[4]廖煜娟.老年人就业意愿与就业行为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5]刘岚.低龄退休老人不能无事可做[N].燕赵都市报,2012-

01-08.

StudyontheEmploymenStrategyoftheAgedPeopleinthePromotionand

ProtectionofHebeiProvince

TAOJianguo,LIUShubin

(Collegeofpoliticsandlaw,HebeiUniversity,Baoding071002,China)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布七社会,人口老龄化发展千民决,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中医药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中医药教育中应重视的一些问题。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人口生育率在下降,而人的寿命在延长,世界人口正在加速老化,这其中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老龄化己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老年人是疾病的高发人群,现有的临床流行病学资料己证明,在相同基础疾病的情况下,高龄是一个独立的危险因素。高龄人群具有“三最”特点:即最高患病率、最高伤残率和最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实现“老有所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理应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鉴于此,笔者从老龄化社会背景下谈谈中医药教育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老龄化社会背景下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保障老年人健康

祖国医学历史悠久,几千年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和重大疫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日益强盛作出了卓越贡献。老龄化社会下我国人口老龄化在医疗保障方面面临如下挑战:慢性病患病率高、老年人残疾率高、老年人医疗费用消耗大、病残弱老人的基本护理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我国卫生资源与卫生需求不成比例、资源分配不合理等,相对而言,中医药“简、便、效、廉”的特点,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卫生保健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尤其表现在:一是中医药学在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的指导下,对老年人慢性病具有个体针对性极强的治疗,同时注重整体调护,有利于老年人慢性病的防治;二是应用中医药养生保健和中医药预防医学知识,中医“治未病”是祖国医学在为全人类保障健康方面始终重视的研究领域,从《黄帝内经》中就有关于中医治未病的记载,加之目前我国大力鼓励开展中医治未病工程,这必将为提高老年人预防保健、自身养生水平和能力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三是中医药资源较为丰富,同时药材价格和诊疗费用相对较低,可以极大地缓解老年人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同时还为老年人的卫生保健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全国各省几乎都有中医药高等院校,每年培养大批的中医药人才,这些中医药学子能够普及到医院、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于平衡我国卫生资源与卫生需求比例、合理分配资源具有积极的意义。

2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中医药教育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2.1在中医药教育中重视的养生保健教育

中医学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所作的重大贡献之一。在中医药这座宝库中,与当前老龄化社会和大众日常保健关系密切的内容,是养生方面的知识。养生是健康之本,是幸福之源,更是快乐之门,懂得养生才是懂得人生。老龄化社会对整个国家的全面及深层次影响是相当大的,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特别是要满足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卫生保健的需求,面对老年人最高患病率、最高伤残率和最高医疗资源利用率的“三最”特点,目前培养的中医药学子即是2015年以后的中医师,他们毕业后走上医疗卫生岗位,要面对更大基数和更复杂的老年人“三最”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九五”攻关项目的资料表明,达到同样的健康标准所需保健投入与治疗费、抢救费用的比例为1:8.3:100,即如果在预防保健上多投入1元钱,将来就可以在治疗上少支出8.3元和可以节约开支100元钱的抢救费用[2],故而需要重视预防工作,将预防工作做到位,即做好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将极大地减少老年人医疗费用的支出。因此,在中医药教育中要高度重视养生保健,尤其是老年人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和培训。

2.2在中医药教育中重视对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教育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公共卫生问题。老龄人口增多带来了许多相应的社区保健需求,而健康老龄化观点的提出,使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需求更需加强,如何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世界各国都在积极进行探索。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做好老年医疗保健,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减缓老年人的痛苦、延长健康寿命、改善生命质量。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疾病谱和临床症状也在改变,要不断发现、总结和完善老年病的防治规律,研究和认识高龄老人临床中出现的特殊症状。对于中医药教育而言,为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必须重视在中医药教育中的老年医疗保健的学习,如前文所述,目前老年人健康中影响较大的主要还是慢性病发病率较高的问题,故而要重视由于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引发的老年人健康问题,掌握老年人的生理、病理和心理特点,运用中医理论,熟练处理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问题。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6

阐述了墓园发展的背景,分析了墓园景观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

墓园;景观设计;设计方法

1墓园发展的背景

通俗讲,墓园是为逝者公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的公共场所,是公墓的现代化演变。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年死亡人数正在迅速增长。据统计,近年来每年的死亡人数在800万以上。由于中国人一直有“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并且国家政策已限制各地胡乱下葬,因此,使得一些城市大量新建墓园。我国已经拥有2000多个殡葬园区,它们已经成为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墓的景观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用地资源紧张和墓地需求量大两者间的矛盾。现在墓园仅仅是人们为了纪念己故亲人才会进入的场所,而其它时间却少有人进入。

2墓园景观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城市的扩张和公墓需求增加当今社会,人口过度膨胀,特别是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导致人口老龄化严重,公墓建设也随着巨大需求迅速增加,使得一些城市墓葬用地扩展过快,导致大部分墓园缺少设计,建设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2.2中国的殡葬文化中国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平民百姓的坟冢毫无美观可言,气氛阴森,让人毛骨悚然、避之不及。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园林艺术的复兴和人们思想上的解放,人们的观念才有所转变,但是我国现代公共墓园的建设起步较晚,人们对于墓园的普遍认识还停留在祭祀烧纸传统观念中,加之中国人对鬼神由来已久的敬畏心理及落后的殡葬观念影响,滋长了不良殡葬观念的畸形生长。

2.3墓园景观缺失情感设计中国墓园的景观设计仅能满足最简单的功能耍求,设计师通常只是参考公园的设计方法,简单地将公园和墓地结合。墓地是人们祭奠亲人的地方,是人类情感和精神的载体,公墓的情感寄托是公墓的灵魂所在,但是,我国墓园对精神空间和情感的设计思考不够,缺少情感氛围的营造。

3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3.1目的研究墓园景观设计,除了使墓园满足基本使用功能需求外,还要充分满足在墓园活动者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性,以及风俗文化、生活环境、历史背景等方面的需求。要求墓园的设计能满足人在墓园中对尺度、功能等的生理需求,同时满足人在公园中能够实现交往,获得美的享受,精神上的放松或共鸣等心理需求,让使用者与景观保持一种融洽和谐的关系,并提炼出能让人们解读、传达感情的元素。

3.2意义墓园作为城市的产物,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墓园景观的改善可以提升公墓用地的利用价值,缓解墓园对城市发展、城市风貌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用人性化的景观设计思想来改造、建立公墓,消除了人们对墓地的畏惧感和对城市风貌和城市生活空间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一方式能有效提升公墓用地的利用价值,缓解生活空间与殡葬用地之间的矛盾,使墓园不仅是城市的殡葬用地,还是具有浓郁人文气息的公共绿地,并且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4解决的方法

4.1相关理论研究和文献收集通过研究风水理论、中国造园学理论、人性化设计、环境行为学理论、城市生态学理论、地域文脉理论、中国殡葬文化、景观设计学理论等相关理论研究及应用,为课题的研究提供理论背景,在相关理论的支撑下,确定研究的目标、理念、原则及方法,并最终建立人性化墓园设计理论体系。

4.2实地调研和文献收集对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墓园进行走访调查,并从墓园传统殡葬观的应用、传统风格的塑造、墓园景观环境的营造、墓园人文环境的氛围烘托等几个层面入手。根据论文的研究角度,调研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墓园,重点调研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兼顾经济水平低地区的墓园。重点调查具有传统风格、韵味,以人文理念建立优秀墓园,有侧重点地调查一些国内传统公墓的建设情况。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注意图像和文字资料的收集。

4.3实践案例分析通过对实际项目的工程实践,在功能性、景观打造特点、传统文化的运用等方面进行划分,详细解读墓园的总图布局、水景设计、植物设计、景观空间、建筑小品、墓碑设计,并从景观塑造的细节方面加以分析和总结,最后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为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和技术,以理论联系实际。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1篇7

(一)、研究目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提高,人们的寿命逐渐增长,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增多,让养老成为了一个问题。相比城市,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渐瓦解,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等问题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更为严重。要保障农村老龄人安度晚年,就必须有一个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解决好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不仅是保障农民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农村政治、经济、社会能否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老人应对农村新形势的必要条件。

(二)、研究意义

解决好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矛盾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更是整个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同时,解决好农村养老保险也对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亿万农民发出国家将为他们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这一信号,使他们老有所养。农民无后顾之忧,就会敢于消费,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就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随着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就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这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统筹。从农村当前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首先,它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心;其次,它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从而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再次,它将有效化解一些农村集体组织无钱办事的困境,使它们能够集中有限财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睦的邻里、干群关系,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随着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重要,探讨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学术界如何应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措施进行了很多探讨,同时也给出了很多有益的见解。以此为背景,对学术领域内主要贡献者的观点进行归纳、梳理,来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的理论研究,大多专家和行业内人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内研究综述

1.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

刘昌平(2009),认为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发展路径来说,第一步是实现城乡两类制度之间有效衔接,第二步是通过城乡两类制度合作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在实现城乡两类制度有效衔接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创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城乡两类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

刘生龙(2009)认为,能否在2022年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和全面覆盖任务十分艰巨。中央财政只需拿出财政收的1。8%左右就可以实现全国农民的养老保险。但这还不仅限于财政问题,还有如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配套,基层社保人员的缺乏等问题。现在对有关养老保险费用的预算只是粗略估算,经济增长速度,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补贴标准等任何一方面变动都可能对测算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老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比较

闵小宝(2009),认为“老农保”制度是以自我储蓄为模式,而“新农保”以“人缴费为主,集体补贴为辅,国家给予补贴政策扶持”的一种新型制度。老制度中政府缺位,而集体经济由于它的脆弱性导致形同虚设。最终使老政策破产。而新制度由于引入政府,实行普惠制的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如果农民不参保,连基础都拿不到,这就促使农民有动力参保。

朱俊生(2009),认为新农保最大特点在于筹资与制度模式的积极变化。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并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最大亮点在于:强调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重要责任,明确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和最大区别。

3、社会养老保险终究会取代家庭养老,这是社会发展的方向

徐勤(2008),从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出发,指出从长远的观点看,应该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她认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养老制度的两个方面,一方的消弱应以另一方的增强为前提,在家庭养老资源减少,供养力下降,传统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的形式下,只有发展社会才是解决家庭养老保险的途径。

樊梅林(2000),中国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终究要适应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模式取代。他从农村社会养老现实需求及供给条件出发指出,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进步,养老方式必然由家庭向社会过渡,其中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花是养老模式变迁的内生动力,政府则为强有力的外生动力。

<!--[if!supportLists]-->(二)<!--[endif]-->国外研究综述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大多走的是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很小,所以西方国家面临的农村问题很小,因而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往往是被纳入到整个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研究的也必要性的分析。

戴维斯.费里德曼表示关注面对市场导向的增长而减弱家庭联系,伴随着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降低,将使老年人处于生活的边缘。美国学者马克.赛尔登(2007),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向其他地区一样向核心家庭过度,将附加给老年人以沉重的成本。阿历克斯.英克尔斯(2000),老年人和其他年龄组对照起来,其社会地位随着农业经济向工业化经济的转变,或者说传统的社会制度向现代化社会制度的转变二下降,在现在社会,老年人已经成为弱势群体,一方面,他们处于收入下降的人生阶段,在家庭经济活动或者资源交换过程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家庭的逐渐小型化,家庭养老不堪重负。这就迫切需要引入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保障老年人无忧无虑的生活,缓解农村养老压力。

国际助老会政策发展与宣传部主任史迪文基德(2009)认为,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农民和其它正规行业的工人一样可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原因在于农民也是正规行业的劳动者,针对农民群体的税收征缴制度很完善。因此,农民和其它行业的人员一样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绝大部分农村人口,享受养老金的办法是通过全民的,或接近全民的非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中国只有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如非缴费型)为农民提供养老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成功。

3、本选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写作提纲

(一)主要内容

对新农保制度的最新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农保建立的背景,目的,意义,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其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等方面。新农保制度是对以前农村保险制度的一个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在总体上有很好的前景,在各方努力下,会有越来越好的发展,但同时也可以看出,新农保制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及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宣传,资金筹集以及资金增值的问题上,怎么在今后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去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去探索的。

(二)写作提纲

一、文献综述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特征及意义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

(二)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一)全国各地发展速度不一,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迅速

(二)村民初步具备了社保养老意识但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村民加深了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责任的认识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筹集难度大,财务可持续性低

(二)制度衔接存在问题

(三)保障水平低、参保率不高

(四)缺乏健全的法律规范,制度不稳定

五、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及借鉴

(一)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

(二)对国外农村养老保险的启示

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合理提高农保水平,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二)明确农保法律地位,保证农保工作有法可依

(三)做好转移衔接工作,满足城市化进程需要

(四)拓宽养老基金来源渠道,确保保险基金增值

七、参考文献

八、结束语

4、主要参考文献

[1]李明,李丞北.试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2011,(06).

[2]张蓉蓉,苏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政府责任的探讨——以江苏省仪征市为例[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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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建伟.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型与发展[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05)

[5]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市情研究所.关于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对策的思考[J].沈阳干部学刊,2010.2

[6]吴冰.政策主体视角下我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选择研究.2010.15

[7]杨敏,张河川.对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保险的思考[J],社会学研究.2010

[8]孟娇.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10,(02).

[9]赵玉芬.完善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D].2010年河北农业大学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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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梓西,杨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障碍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0(16).

[13]李文政.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探究[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4).

[14]高爱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其出路[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9,(02).

[15]李智,黄飞.浅谈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9,(05).

[16]张敏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研究[M].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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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李逸波,胡灵红,李一鸣.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J].安徽农业科学,2007,(36).

[20]徐祖荣,人口老龄化与城市社区照顾模式探析[J].长江论坛,2007(4)

[21]许文兴.农村社会保障[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2]L.RANDALLWRAY:ReviewofPoliticalEconomy,Volume18,Number3391—411,July2006.

[23]戚晓明.“家庭养老”概念的重申与我国农村养老[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5、完成措施及进度安排

2011.11.02.~11.11.10学生选题

2011.11.11.~11.11.13.根据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学

2011.11.14.~11.11.18学生与指导教师首次见面,确定最终论文选题,指导教师提出论文写作要求

2011.11.18.~11.12.16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学生

2011.12.17.~11.12.18.组织进行首次开题答辩

2011.12.20.~12.03.28完成论文初稿学生

2012.05.01.~12.05.08学生论文正式定稿、打印进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

2012.05.09.~12.05.11.指导老师、论文评阅人进行答辩准备

2012.05.12~12.05.13.学生分小组进行论文答辩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院(系)审核意见

1、通过;2、完善后通过;3、不通过

院(系)公章

年月日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8

日本国内围绕高龄者雇用问题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如清家笃·山田笃裕等考察了今后日本高龄者就业的必要性,认为高龄者是具备潜在能力的人力资源,政府应有效利用高龄者劳动力[1];樋口美雄等分析了团块世代”(即1947-1949年间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的退休对日本经济及高龄者雇用的影响[2];松浦民惠等对200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颁布后企业的应对举措进行了考察,明确了今后高龄者雇用存在的课题[3];萱沼美香则对二战后的高龄者雇用政策进行了综合的考察和分析,指出为使老龄化社会维持经济活力,应该改变过去过分强调年龄要素的雇用体系[4];等等。从整体来看,这些研究大多持由于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不足、高龄者雇用必不可少且应积极推进的观点。

相比较而言,我国国内的研究多偏重于日本老龄化的现状研究以及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尤其对年金(即养老金)等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例如王晓璐、傅苏等考察了日本老龄化的现状,认为老龄化对日本的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等社会经济产生了很大影响[5];田香兰等则侧重于有关老龄化社会中的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日本的经验对同样面临老龄化困扰的中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6],等。而涉及到日本的高龄者雇用问题,虽然有学者认为日本的劳动市场存在实现高龄者就业的基础条件[7],也有学者提出日本需向高龄者和女性以及外国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8],但从整体来看,老龄化背景下的高龄者雇用政策的研究在国内尚处于摸索阶段。

本文将吸取国内外研究成果,考察和分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尤其是以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目标的高龄者雇用维持政策的实施背景及政策演变,并对其进行综合性评述,以便为今后我国在科学决策老龄化问题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依据。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老龄化虽然起始晚,但其速度之快却为世界罕见。如图1所示,1950年日本的老龄化率为4.9%,而当时的发达国家大多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法国、英国的老龄化率均已超过10%。但当日本的老龄化率在1970年首次突破7%之后,其老龄化进程突然加快,仅用了24年(1994年)就递增到了14%,而同样的进程,英国经过了47年,法国则经过了115年[5]66。之后,日本的老龄化率持续上升,2002年已达到18.5%,超过欧美诸国,成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日本2013年版《高龄社会白皮书》显示,截止到2012年10月1日,日本总人口为1亿2752万人,其中65岁以上高龄人口创历史最高,为3079万人,老龄化率高达24.1%,也就是说每4.2人中就有1位65岁以上高龄者,尤其在65岁以上高龄人口中,75岁以上高龄者占了近一半[10]。日本成为名副其实

的超老龄社会”。

注:①2022年以后数据为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问题研究所推算数据。

②本表是笔者根据该研究所《人口統計資料集》(2013年版)表2-17的数据制作而成。

图1日本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老龄化率的推移(1950-2060年)[9]

今后,人口老龄化进程仍会继续。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推测,日本在战后第一次婴儿潮时期(1971-1974)出生的人口,即团块世代”到65岁后,2015年高龄人口数量将达到3395万人,当他们到75岁时(2025),高龄人口数量将达到3657万人。正是由于团块世代”所代表的高龄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少子化所导致的年少人口的持续减少,日本的老龄化率仍会继续上升,如图1所示,2035年将增至33.4%,即3人中将有1人为65岁以上高龄者,2060年更将发展为每2.5人中就有1人的老龄化程度,其中75岁以上高龄者比例将高达26.9%,即会出现4人中就有1人为75岁以上高龄者的局面[9]。

在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日本政府将促进高龄者再就业确立为最重要的劳动雇用政策之一,尤其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实施以逐步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内容的高龄者雇用政策。而日本政府之所以将延迟退休年龄作为高龄者雇用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必然会逐渐加重老年赡养负担,对日本的年金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等带来巨大压力。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

日本在1961年建立了国民年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实现了国民皆年金”。之后,又建立了以企业薪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年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由国家统一管理,所以又统称为公共年金”。

是国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采取的是后代人扶养前代人”的方式,即由在职的一代缴纳的保险费直接用于支付退休者的退休金,这就意味着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年金缴纳者越来越少而领取年金者却越来越多。据统计,年金支付金额在1973年为1.1万亿日元,在日本老龄化率达到14%的1994年已大幅增加到28.6万亿日元,目前已突破50万亿日元[11],而且随着团块世代”的退休,年金支付金额还在进一步增加。年金支付费用的大幅增加直接导致了高龄者相关支出及社会保障总支出的猛增,如图2所示,高龄者相关支出自70年代开始,一直呈现迅猛增长态势,2010年在社会保障总支出中的比重已高达近七成,而同期社会保障总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也由5%左右上升至近30%。因此,在老龄化背景下,为减少年金支出等高龄者相关支出、缓解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国家财政的巨大压力,政府有必要积极推行年金制度改革来予以应对,同时为了避免退休职员因推迟年金的领取时间而出现收入空白期,在雇用方面逐步延迟退休年龄也被认为是有效的应对措施之一。

注:①高龄者相关支出包括年金保险支出、高龄者医疗支出、高龄者社会福利支出、高龄者继续雇用援助金等费用。

②本图是笔者根据日本内阁府《高齢社会白書》(2013年版)第1章图1-1-11翻译、修改而成。

图2高龄者相关支出与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推移(1970-2010年)[10]

第二,在老龄化背景下,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与退休年龄偏低的矛盾凸显。二战后,在日本以大企业为中心,55岁退休制为主的退休制度被广泛采用。据1973年劳动者《雇用管理调查》显示,企业规模为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几乎全部采用退休制、100-999人规模的企业约有90%采用、30-99人规模的企业有55%采用退休制,且以采用55岁退休制的为最多,平均退休年龄约为57岁[12]362。另一方面,由于二战后生活环境的改善、膳食营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技术的进步等原因,人口死亡率大幅下降,而平均寿命则得到大幅延长。1970年日本男性的平均寿命已从20年前的59.57岁延长至69.31岁,女性则从62.97岁延长至74.66岁[13],55岁时的平均余命则分别为19.76年、21.83年[4]9。之后,由于平均寿命呈继续增加趋势,到了2010年,55岁时的男女平均余命已分别延长至25.48岁、31.40年(见表1)。在此态势下,如果继续维持55岁退休制,那么就意味着将有大量人员在退休后拥有20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非工作时期,这无论对高龄者个人还是社会而言,无疑都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4]9。因此,面对老龄化背景下的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与退休年龄偏低的矛盾,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1]108均认识到,高龄者作为具备潜在能力的人力资源,应被更有效地利用,而延迟退休年龄不外乎是最好的举措。〖FL)〗

第三,在老龄化背景下,以终身雇用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为核心的日本传统的雇用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激变,成为阻碍高龄者再就业的根本原因之一。终身雇用制[14]55是指以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为主要雇用对象,一旦雇用,原则上只要该企业不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或者其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行为,将确保其被雇用到退休,而与之相辅相成的工资管理体制就是以工作年数增加而递增的年功序列工资制。由于二者所具备的雇用保障以及收入保障功能在退休后就会完全结束,在雇用多名退休以后职员的时候,因牵扯到人工费和如何保证高龄者工作等问题,企业们的态度非常消极”[15]12,由此导致高龄者一旦中途离职或退休,就很难被其他企业中途雇用。因此,虽然二者在日本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老龄化导致的高龄人口日益增加的态势下,显然已逐渐成为高龄者再就业的阻碍。而延迟退休年龄、使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员得以继续雇用,则意味着确保了退休职员的雇用和收入稳定,可以说是针对传统雇用制度实施的一项重要变革。

第四,在老龄化背景下,高龄者在外部劳动市场中的再就业状况更加严峻。在日本,高龄者一直具有较强的再就业意愿,但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高龄人口数量的大幅增加,不仅意味着社会保障资金的增加以及诱发的国民负担的加重,同时也意味着高龄者就业机会的丧失”[7]35。从图3中各年龄层完全失业率的推移来看,在70年代以后的30多年间,55-64岁男性人口的完全失业率虽然起伏较大,但一直远高于平均值,说明随着高龄人口的增加,高龄者失业人数也在增加,就业形势远远比不上年轻人。另从有效求人倍率来看,55-59岁、60-64岁以及65岁以上年龄层在1975年,分别为0.15

倍、0.08倍、0.03倍(平均值为0.65倍),1985年为0.26倍、0.16倍、0.06倍(平均值为0.77),到了1995年,其他两个年龄层有好转迹象,但60-64岁年龄层又降为0.08倍(0.63倍)[4]1116。可见,在外部劳动市场中,与年轻人相比,高龄者再就业困难,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因此,随着老龄化导致的高龄人口的增加,仅仅依靠外部劳动市场、对从企业离职或退休后的失业者中高龄者实施再就业援助的方式,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如果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由职员所在企业对其继续雇用,却可在内部劳动市场自行解决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避免产生失业。

由于以上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产生的诸多问题的影响,日本政府在7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尝试将高龄者雇用政策从中高龄者失业政策向雇用维持政策转变,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开始成为高龄者雇用政策中的最重要内容。

注:①本图中的完全失业率是各年度12月份的数值。

②本表是笔者根据总务省统计局《労働力調査長期時系列データ》表a-81的数据制作完成。

图3日本各年龄层完全失业率(男性)的推移(1972-2013年)[16]

所谓的高龄者雇用政策,就是促进中途离职或退休后的高龄者被企业继续雇用或再次雇用的政策,从广义上来说,包括常规雇用(企业通过外部劳动力市场新雇用职员)、维持雇用(企业对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员进行继续雇用)、创业支持等多项内容。但由于日本在7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其高龄者雇用政策主要是以分阶段实现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目标的(见表2),因此,这里将以高龄者雇用政策萌芽期、实现60岁退休制的时期和实现65岁退休制的时期等三个阶段[4]2,来考察和分析步入老龄化社会后的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的演变。

(一)高龄者雇用政策的萌芽期

由于二战后初期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尚处于战后恢复阶段,即使是年轻阶层也处于劳动力过剩状态,因此,政府并没有对高龄者的雇用问题给予太多关注。但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企业的退休年龄虽然一般维持在55岁,但实际上,企业挑选部分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员,以非正式雇用的方式予以再次雇用的惯例早已存在,这为之后高龄者雇用政策的推行奠定了基础。

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前的劳动力过剩状态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与年轻人相比,中高龄者的就业形势却依然很严峻。而另一方面,日本的老龄化却进展迅速,老龄化率已从1950年的4.9%上升到1960年的5.7%[9]。对此,日本政府开始将目光投向中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在1961年经济白皮书中首次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展,处于再就业困难状态的中高龄者的比重也在增加[5]5。政府开始出台一系列促进高龄者再就业的法律法规,如表2所示,1963年公布的《改正职业安定法》中,规定针对就业困难的中高龄者提供就业指导补助金或职业训练补助金,并设立中高龄失业者等的就业促进措施”制度;1966年的《雇用对策法》中设立了积极援助44-65岁中高龄失业者求职活动的职业转换补助金制度,同时确立了中高龄者的雇用率制度,规定企业有努力实现6%以上的高龄者雇用比例的义务;1971年的《关于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的特别措施法》则针对特定地区推行新的举措,并将中高龄者的定义分别改为45岁以上和55岁以上、中高龄失业者的范围定为45至65岁(不包括65岁)。

从总体来看,60年代至70年代初的高龄者雇用政策大多是中高龄者的再就业促进对策,也就是说,主要是从外部劳动市场促进从企业离职或退休后的中高龄者的再就业而实施的对策,和以往一样,依然属于失业对策的范畴。但是1966年设立的中高龄者雇用率制度说明政府已开始试图以雇用维持的方式、通过内部劳动市场来解决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应该说,这项政策的颁布,意味着高龄者雇用政策已经出现从事后对策向预防性对策转变的萌芽。

表2二战后日本有关高龄者雇用政策的演变[3]45、[17]

年份主要相关法律政策动向及法律改正内容

1963年

改正职业安定法

针对就业困难的中高龄者提供就业指导补助金或职业训练补助金。

设立中高龄失业者等的就业促进措施”制度。

1966年

雇用对策法

设立积极援助44至65岁中高龄失业者求职活动的职业转换补助金制度。

设立中高龄者的雇用率制度(努力义务)。

1971年

关于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的特别措施法

维持以往政策并针对特定地区推行新的举措。

1973年

改正雇用对策法

第2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73年内阁决议)规定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作为目标推进”。

在雇用对策法中规定把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国策施行。

1976年

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

第3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76年内阁决议)规定以退休后的再就业、雇用期限延迟等方式促进60~64岁职员的再就业”。

在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中设立高龄者雇用率制度。

1979年

第4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79年内阁决议)规定努力实现60岁退休制一般化”。

1986年

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

(=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制定)

规定企业有努力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

1990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努力实行职员退休后再就业的义务。

1994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

1999年

第9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99年内阁决议)规定在未来10年间,有必要

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2000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为确保高龄者到65岁的稳定雇用,企业有努力实行退休年龄(未满65岁

的)的提高、继续雇用制度的导入等必要措施的义务。

2001年

改正雇用对策法

规定企业有努力实行招工、录用时禁止限制年龄的义务。

2004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逐步实行高龄者雇用确保措施的义务(2006年4月施行)

规定企业对未满65岁上限年龄的招工、录用时提交理由的义务。

2007年

改正雇用对策法

规定企业有实行招工、录用时禁止限制年龄的义务。

2013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义务将职员的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

注:本表是笔者根据松浦民恵(2012)图表5和郭桂玲(2013)翻译、修改、补充而成。

二)实现60岁退休制的时期

70年代以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55岁以上劳动力人口数量增速加快,1975年已达到797万人[9]。但55以上中高龄者再就业依然困难,在劳动力市场处于严峻的供求失衡状态。为此,日本传统的雇用制度和以55岁退休为主的退休制开始受到质疑,被认为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就应该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18]140。

在此背景下,1973年内阁决议通过了《第2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首次提出在计划期间(即1972-1976年度)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作为目标推进的内容,并在同年通过了《改正雇用对策法》,确定把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国策施行的方针(见表2)。之后,延迟退休年龄屡次成为日本国会讨论的重要议题,1976年《第3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规定以退休后的再就业、雇用期限延迟等方式促进60-64岁职员的再就业,同年在《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中设立了高龄者雇用率制度;1979年内阁决议通过的《第4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中,进一步规定企业应努力实现60岁退休制一般化”(见表2)。同时,为促进其顺利实施,政府开始从对实施企业提供多项资金援助,如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退休延长奖励金”(1973年设立,1976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大企业)、以促进60岁以上职员退休后再雇用或雇用延长继续雇用奖励金”(1973年)等[18]191192。可以看出,尤其是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政府开始将促进高龄者再就业确立为重要的劳动雇用政策。

80年代以后,随着大规模的年金制度改革,政府开始将高龄者雇用政策向60岁退休制的立法化努力,1986年《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制定)》规定企业有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199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中规定到1998年企业有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见表2)。日本在90年代末基本实现了60岁退休义务化的目标。

(三)实现65岁退休制的时期

进入90年代以后,在日本政府的政策诱导下,60岁退休制得到顺利推广。1990年,在实施退休制的企业中,约有6成以上采用了60岁退休制[4]16,而经过1994年有关60岁退休义务化的《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的颁布,到了1998年,日本已基本实现了60岁退休制的延迟退休目标。但另一方面,如前所述,60-64岁年龄层的完全失业率在1995年高达5.7%,超过平均值2.5个百分点,同年有效求人倍率为0.08倍(平均值为0.63倍)[4]16,可见60-64岁高龄者在外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同时,由于老龄化进程继续加快,1994年老龄化率已递增到了14%,55岁以上劳动力人口比例已超过20%,其中60-64岁及65岁以上劳动人口数量增长迅速,已接近900万人,劳动力人口进一步呈现老龄化趋势[9]。同时,团块世代”问题也开始受到重视,因为多达800万人的团块世代”到2007年达到60岁,到2012年达到65岁后,日本将面临更严重的高龄者再就业问题。

对此,政府不得不开始考虑进一步推行65岁退休制,而作为导火索出现的就是80年代中期以后进行的大规模公共年金制度改革。1985年,政府将老龄厚生年金”的支付年龄从现行的60岁被阶段性地提升至65岁,1994年又进一步推出特别支付的老龄厚生年金”制度

在2000年年金制度改革中,该制度中报酬比例部分”的男性支付年龄,在2013~2025年间被分阶段提升至65岁,女性将推迟5年执行。这意味着到2030年老龄厚生年金”的支付年龄将被全部提升至65岁。

,将60-64岁高龄者的老龄厚生年金”分为报酬比例部分”和定额部分”,前者将在高龄者被继续雇用或被再次雇用期间与工资一起支付,后者则将在2001-2013年间逐步将支付年龄提升至65岁[4]1617。如此一来,如果企业职员60岁退休,便不可避免地将出现5年的收入空白期,这意味着很多人将面临退休后暂时无法领取年金的困境。因此,年金制度改革迫使高龄者雇用政策也不得不随之作出相应的改革,即确保职员到65岁后仍被继续雇用。

1999年,日本政府在《第9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中首次提出在未来10年间,有必要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紧接着在2000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中规定为确保高龄者到65岁的稳定雇用,(实行未满65岁退休制的)企业有努力实行退休年龄的提高、继续雇用制度的导入等必要措施的义务(见表2),进而在2001年的《高龄社会对策大纲》中,指出在老龄化迅速进展的过程中,为维持经济社会的活力,使高龄者充分发挥其知识和经验,成为支撑经济社会的重要支柱,政府将完善高龄者雇用环境,通过延迟退休年龄及采用继续雇用制度等措施,确保有意愿的高龄者都能够工作到65岁[4]19。之后的200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基本上秉承了该大纲的高龄者雇用方针,并确定了具体的高龄者雇用确保措施,2013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进一步规定企业有义务将职员的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最终基本实现了65岁退休义务化的目标。

如前所述,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后,为促进高龄者再就业,政府先后出台了10多项以逐步延迟退休为主要内容的法案。其中,对目前企业的高龄者雇用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则是2004年颁布、2006年4月开始实施的《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19]4。该法案仍是以实现高龄者延迟退休为主要目的的,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法案规定了到65岁为止的雇用确保措施的实施义务化等多项条款,并在雇用确保措施中规定自2006年4月开始企业有义务逐步实施以下3项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即①逐步延迟退休年龄至65岁,到2013年必须达到65岁;②废除退休制;③采取继续雇用制度,即可维持现有退休制度,但对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退休职员必须实现再次雇用或延迟劳动合同[3]47。虽然在再就业标准、工资等相关待遇等问题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仍有很大的自由度,但该法案原则上要求企业有义务确保所有希望继续工作的职员可以被再雇用到65岁,可以说,是对至今以60岁退休为前提的人事制度进行的大幅度改革”[19]4。

那么该法案的实施情况如何呢?根据日本厚

生劳动省发表的调查结果

该项调查的对象是全日本约14万家职员在31人以上的企业(其中301人以上为大企业),职员总数为2818万人[21]。

,截至2013年,已实施雇用确保措施的企业约占92.3%,其中,采取继续雇用制度措施的企业占了81.2%,而分别采取逐步提升退休年龄至65岁、废除退休制的只有16.0%、2.8%(见图4),说明虽然绝大多数企业已经认可该措施,但对后两项规定仍有一定的抵触。另外,在这些企业中,对65岁以上希望继续被雇用的职员进行无条件雇用的只有65.5%,采取符合条件方可继续雇用的企业占了1/3以上[20],而过去一年中,在达到60岁退休年龄的职员(36.7万人)中,被继续雇用者占总人数的76.5%,而希望被继续雇用却没被雇用的职员仅占1.2%[20]。这表明目前企业在对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退休职员进行继续雇用时,仍会根据需要有所选择,对不符合再雇用条件的职员不再雇用,但大多数企业都会采取某种形式,尽量让职员继续工作到65岁。如此一来,高龄者的雇用人数也有了大幅增加,2013年60岁以上者为272万人,其中,65~69岁者为61万人,而51人以上规模企业的60岁以上常用劳动者约为246万人,比雇用确保措施义务化之前(2005年)增加了141万人(见图4)。因此,总体来说,在该法案实施后,大多数企业都会尽量实施对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高龄职员的再雇用,日本的高龄者雇用人数也由此处于不断增长态势。

注:本表是笔者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13)表3-1和表8翻译、修改而成。

图4高龄者雇用状况调查结果(2013年)[20]

如果说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的高龄者雇用政策主要是针对从企业离职或退休后的失业中高龄者的再就业而实施的事后弥补措施,那么7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后的政策就可以说主要是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由内部劳动市场自行解决,以避免产生失业的预防性对策[18]2,这不能不说是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的一个巨大进步。且如前所述,日本政府在促进高龄者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扶持、尤其是以延迟退休年龄到65岁、维持继续雇用为主要内容的200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60岁以上高龄者的雇用机会,应该予以积极评价。在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背后有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以下几点不容忽视。

第一,政策具备的渐进性与阶段性的特点为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条件。在老龄化背景下,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十多项有关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法规、以促进高龄者再就业(见表2)。自1973年首次提出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的目标到1998年60岁退休义务化目标的基本实现,时间跨度长达25年,而为实现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至65岁、并最终确立65岁退休制的过程也经历了14年的时间,这说明日本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高龄者雇用政策具备渐进性与阶段性实施的特点。正是这种渐进性与阶段性的实施模式,在政策推行时才没有引起来自企业和社会的强烈反弹,反而逐步得到了绝大多数企业的认可,使政策得到了较为顺利地实施。

第二,大多数政策内容比较宽松,且不是由政府行政命令来强制执行的,而仍是通过向企业大量提供援助金等方式来进行间接的政策诱导的[6]33、[21]45。例如,在促进企业延迟退休年龄等方面,日本自1997的10年间持续实施促进继续雇用援助金”制度,并在该制度实施结束后,紧接着新设了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提高退休年龄奖励金”,以鼓励企业将雇用年龄延迟至70岁,此外还有2009年设立的高龄者雇用模范企业援助金”、2010年设立的确保高龄者雇用奖励金”等[21]912,如果再加上其他有关高龄者雇用的援助金,在2010年日本年度预算中援助金总额已高达近400亿日元[21]。而根据厚生劳动省2009年的调查,在有关60岁以上高龄者雇用援助方面,认为政府的援助很有必要的企业约占55.9%[22]14,这说明一半以上的企业认为政府提供的援助金对高龄者雇用有促进作用。因此,可以说政府向企业大量提供的援助金等的方式调动了企业对高龄者雇用的热情,从侧面推动了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与此同时,高龄者雇用政策虽然扩大了高龄者的雇用机会,但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是高龄者的雇用形态、薪资待遇等并没有因此得到很大改善。劳动政策研究机构2013年对采用继续雇用制度的6487家企业进行调查后的结果也显示,约有近七成企业是作为企业的非正式职员(即合同工、钟点工等方式)进行再雇用的,其中,1000人以上规模企业的比例更是超过了八成[23]4,这说明尽管企业雇用高龄者的人数在增加,但为控制人工成本,多数仍选择了人力成本较低的非正式雇用形态。正因为如此,高龄者被企业再雇用后的薪资水平大多也无法达到退休时的水平,平均仅为退休时的七成左右[23]7。而社会地位以及薪资水平的下降对高龄者的再就业意愿造成了直接影响。据总务省统计局的统计也显示,退休后希望继续工作的高龄者比例正在降低,2012年60-64岁及65岁以上者比例分别为83.1%、79.9%,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1.7和3.3个百分点,女性则分别下降了0.4和2.5个百分点[24]79。在日本,高龄者较高的再就业意愿可以说是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法规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政府今后的目标是继续延迟退休年龄到70岁、并最终建立一个エイジフリー社会”(即与年龄无关的、只要有工作意愿就能够工作的社会)[19]7,但如果不能抑制高龄者再就业意愿的下滑趋势,那么该目标显然很难实现。因此,政府在促使企业扩大对高龄者雇用的同时,也应制定一定的行业标准,对企业的高龄者雇用形态、工资待遇体系等进行指导或援助,以便进一步改善高龄者再就业环境。

其次,高龄者雇用政策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等方式保障了高龄者得以继续雇用的同时,也引发了日本社会关于是否影响年轻人就业的担忧。在2013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中有关65岁退休义务化”的新法规出台后,日本读卖新闻曾对全国约2.3万家企业实施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回答控制中途聘用”职员和控制聘用新毕业生”的企业分别占11.8%、11.0%,也有7.7%的企业回答将削减60岁以下职员的薪酬”[17],说明延迟退休年龄的法规确实抑制了不少企业雇用年轻人的愿望。另据由大型企业组成的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的调查,随着高龄者再雇用人数的增加,以后5年内企业支付的薪资总额将增加2%,为此,1/3的企业认为,如果继续雇用60岁以上的职员成为义务化制度,将减少年轻人的雇用数量[25]。可以看出,至少在一定时期内企业对高龄者的再雇用势必对年轻人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年轻人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让企业无条件的持续延长高龄者雇用显然也不现实,对企业来说,技术革新及生产能力提高所带来的高龄者新职位、新业务的开发、以及相应的人事制度、雇用体系的改革很有必要。而对于政府而言,在继续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的同时,为减轻对年轻人就业的影响,更要对企业改革提供援助,并积极扩大与各类行政机构、经济团体、劳动团体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强化对高龄者提供再就业技能培训、职业设计咨询和支援等措施的实施,从多方面有效推动并改善日本的高龄者再就业环境。

目前,我国也正在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调查显示,2007年我国老龄化率已达到8.1%,到2050年,将进一步上升至23%[6]34,这就意味着我国已未富先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将和日本一样面临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问题。为应对老龄化日益加剧带来的养老金缺口逐步扩大等问题,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尽管中日两国在国情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日本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在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高龄者雇用政策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对我国在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方面可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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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本厚生劳动省.統計情報·白書(生命表·結果の概要)[EB/OL].(2014-02-19).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9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提高的过程或人口平均年龄不断提高的过程。[1]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亿人,占人口总量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亿人,占人口总量的8.87%。在我国从事老年服务的从业人员中,一线人员多数为外来务工的农村人。2004年沿海省份开始出现“用工荒”,吴海民[2]基于“刘易斯-费景汉模型”的边际生产率理论,证实在2005年前后中国已经进入了刘易斯第一拐点。

一方面是高速发展的老龄化,老龄人口不断增加,老龄需求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是人口的老龄化导致的适龄劳动人口数量的下降,如果老年照护行业不改变薪酬低、社会保障不完善、社会地位低的状态,在劳动力总量不足与流动性缺工并存的背景下,老年照护“用工荒”将成为养老服务行业的常态。为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养老照护者队伍,亟待加强对老年照护者的社会支持。

2.国外老年照护者社会支持现状

2.1美国

上世纪40年代美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美国以家居和社区为基础推行长期护理计划,向老年人提供看护、志愿服务等多种援助。并规定在被照顾对象死亡后,其家庭照顾者可以依据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美国康州“长者家庭照顾计划”规定照料者每个月可以领取到882美元的补助[3]。美国社区老年服务大部分是由志愿者提供的。在美国,做义工时数达到1400小时的青少年,每年可领取4725美元的奖学金。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也会注重应聘者的社会志愿服务记录。

2.2日本

日本政府围绕高龄护理进行政策推进,建立了护理保险制度和黄金计划。为应对老年护理工作工资低的问题。2009年日本在各都道府县设置专项基金用于提高从事护理工作者的薪水。并规定从2009年10月份开始,对积极改善照护者工作待遇和努力提升照护者技能的经营者,给予为期两年半,每人每月15000日元的补助。日本的介护专业在培养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要求学生必须实习450学时以上,并且在传授技能的同时重视“以人为本”的信念的塑造,以达到学生和受护老人之间相互沟通、理解的目的。

3.国内老年照护者社会支持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照护与护理混淆,不利于照护者社会地位提升。护理主要用于医疗场所,照护主要用于生活场所。照护者不仅包括了护理,还需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娱乐需求等,照护者工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伺候人的活”。

第二,照护者的心理支持缺失。服务于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工作者们,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产生的心理问题,很少受到关注。根据曹建勋[4]的调查研究,我国老年照护者中多为高龄女性,这些人承受着沉重的身体和心理双重压力,繁重的照护工作,使其参加社会活动时间减少,长期如此,导致照护者出现焦虑、压抑和社会孤独感等情绪。

第三,当前的社会支持以技能支持为主,其他支持不显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对护理员的实习、技能提升支持做了明确规定,但对养老护理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的提升并未做出明确指示。

4.借鉴国外经验优化我国老年照护者社会支持的对策

4.1建立长期护理计划,改善照护者工作环境

照护行业作为养老产业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政策具有较大的依赖性,政府应全方位地细化资金投入、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为照护工作者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立长期护理计划,加大物质支持力度,改善工作环境,防止人才你流失。

4.2重视精神支持,提升照护者社会地位

在世界人口老龄化的总趋势下,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是一种高尚的职业。制定适用于养老服务人才的劳动人事制度,划分职称与工种,明确其专业身份与地位,可以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的安全感、归属感和社会价值感。

4.3以制度支持促进社区养老志愿者队伍建设

目前在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制定《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者在就业时可获得优先录用、录取。加大对养老服务志愿者就业的扶持力度,可以吸引更多的青年、高学历者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活动,可以清晰认识到养老服务不仅是伺候人的工作,而是与老年人心理、精神和情感慰藉相关的一项综合性社会工作,纠正学生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错误认识,有利于避免更多的专业人才的流失。

参考文献:

[1]邬沧萍、姜向群.老年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8)

[2]吴海民.我国刘易斯拐点的新检验——基于1990-2010年农业和工业部门劳动边际生产率的考察[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2(03)

[3]徐正平.美国州及地方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启示借鉴[J].发展研究,2011(11)

[4]曹建勋.高龄老人居家照护者社会支持现状调查与影响因素分析[D].杭州师范大学,2012(5)

作者简介:

马三津(1954—),男,天津市人,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10

需要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顶层战略设计;需要从经济基础支持、保障制度完善、机制科学运行、破解关键制度与政策难题等方面进行战略部署;需要从弘扬优秀中国传统文化、营造尊老敬老文化氛围、培植老年保障教育基础等角度充实更新国民基础教育,扬长避短,发挥民族文化的既有制度资源优势,寻求弯道超越的最佳时机;需要适应新的经济环境植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金融资产配置新知识体系,加快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国民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的创新战略。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制度框架

鉴于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急剧转型的时代背景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无论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进一步调整,还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都必须立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都必须能够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结构急剧转型的现实需要,特别是要能够适应城乡劳动力就业方式的转变以及城乡劳动力频繁跨地区迁移的现实需要。只有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置于统一的分析框架下,方能有助于解决社会经济结构急剧转型中的新生劳动者群体(如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方能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在城乡流动、跨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难题。为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发展、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应着力于:在维护社会公平和制度结构弹性的基础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与平衡发展。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战略目标与制度框架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改革战略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兰德公司、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中心等多家国际著名智库,都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长期的跟踪研究,形成了大量战略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为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由于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广、制度结构复杂,更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高度敏感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任何调整,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阻力很大,甚至容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使得这一改革往往步伐缓慢;因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一条重要国际经验就是:战略先行,周密论证,稳步推进。明确我国养老保险的战略目标,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国家战略的核心及重中之重。近期来说,这一战略目标就是:要在2022年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中国13亿城乡居民建立起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此必须从战略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目标设计,必须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战略目标定位、制度框架设计,运行机制、核心技术、环境支撑等,有一个系统、全面、清晰的认识把握。唯有如此,才可能正确设计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制度蓝图、战略目标、战略框架、战略步骤及战略措施,才有可能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构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这一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科学设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目标模式,必须充分估计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及其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必须充分考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总体要求,必须充分考虑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这一关键问题,必须充分考虑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与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目标模式的对接和有机结合,争取赢得战略主动,切实避免战略失误。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初创时期,制度覆盖范围及人员较少,财务平衡较易实现,制度调整及政策空间较大,操作起来也较为容易;一旦制度实现全覆盖之后,尤其是制度进入成熟期后,不但财务平衡面临风险,调整进程往往异常艰难,而且调控空间也非常狭小。因而,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模式选择、目标定位及可持续发展极为关键。长期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立、完善以国民年金制度为基础,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以经济保障、精神慰藉、服务保障为一体、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第一,在整合现有的针对不同人群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在2022-2030年建立健全国民年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覆盖全民,制度基本统一,待遇水平占社会平均工资的30%-35%,税收征缴,财政补贴,体现政府有限责任;推进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将社会救助养老金、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地方年金、老年帮助、家庭保障计划等整合于一体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集经济保障、精神慰藉、服务保障为一体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在2015-2022年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一是改革完善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择机分离个人账户,社会统筹部分实现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统一的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整合体现企业、单位及个人责任的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形成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体系。将原来统账模式下的个人账户基金并入企业年金,逐步形成以个人缴费为主、市场化运作、强化基金积累与有效增值、体现个人责任和有差异的养老保险重要补充支柱。积极推进和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同时,需要政府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有效监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鼓励发展各种商业人寿保险计划、年金计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多样性、灵活性、补充性保障功能。需要认真研究制度转型的约束条件、推出时机及过渡办法。既要保障原有制度下覆盖人群的实际利益,又要为新制度的推进创造条件,还要充分考虑到制度转型的困难和不利影响。需要考虑对个人账户既得权益的保护,考虑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现实,考虑职工、居民、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发展的诸多问题。审慎决策,周密部署,稳步推进。总体而言,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办法、新人新办法,应该是制度转型过程中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

第三,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结构,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制度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模式运行,制度结构力求简单易行,体现制度的非缴费普惠型与个人缴费责任相结合的特征。基础养老金部分向未来的国民年金过渡;个人账户部分逐步进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政府承担政策优惠和监管责任。在制度设计上与城乡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预留接口,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转移衔接,使养老保险关系易于接转,真正实现城乡养老保险“一卡通”的制度平台、资金平台和技术平台。

第四,积极突破制度和政策障碍,着力发展各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强化监管,积极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家庭年金、个人年金和商业人寿保险计划,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步伐,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责任、市场作用、个人及家庭责任的合理边界,切实转变政府承担养老保险无限责任的既有思路。通过结构调整锁定政府在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有限责任,鼓励公职人员和城乡居民承担养老保险责任,强化政府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以有效避免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政府财政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政府需要在保障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安全运行、风险控制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这一理念,必须体现在养老保险的战略目标、战略框架之中,必须体现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是养老保险长期战略顶层设计务必遵循的一条极为重要的准则。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需要高度关注的约束条件

1.将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之中,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养老保险体系构建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中的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已成为制约一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议题,倍受各国关注。而中国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和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的长期性、复杂性、敏感性,对此更应从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给予高度关注。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任何一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都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国民产出和合理分配问题,无论养老金权益的积累方式是采取现收现付制、基金积累制还是其他机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最终都需要通过变现购买经济活动人口所生产的物品和服务来保证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从宏观层面来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数持续增加,经济活动人口数持续减少,在劳动生产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个社会所能够提供给老年人口的消费品和服务将减少,而这将势必加剧代际矛盾。从微观层面来看,只有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使政府掌握雄厚的财力,并将其用于资助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有能力不断偿还各种历史债务,并保证新债务的发行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使企业和个人有足够的缴费能力。因此,对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只有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才能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提供足够的国民产出,以满足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水平如果超越了经济的发展水平,则可能导致养老保险制度在财务平衡上难以为继。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经济良性互动机制的确立,是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2.在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的制度模式、实施步骤及推进的时序进度等战略问题进行周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决策,稳步推进需要强调的是,与欧美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相比的重大差异在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仍处于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初创时期,调控空间较大,而这恰好也是提升养老保险战略研究重大决策价值的最佳时机。只有抓住目前短暂的机遇,反复论证并明确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战略目标、战略框架、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在避免重大战略失误的前提下,我们才有可能赢得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主动权。如果忽略养老保险的战略目标或不注重在顶层科学系统地设计主体性战略框架;那么,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将面临较大的风险,不但战略调整的空间将变得非常小,而且战略调整进程的推进也将非常困难。对此值得重视的一条重要国际经验是,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特征,其制度演化发展的惯性极大,改革调整极为困难。

3.实现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战略目标,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管理体系的改革与重构现行社会保障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设计,曾经在城镇养老保险改革进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长期未能实现省级统筹,利益机制和管理体制是其重要原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垂直管理体制的构建及其高效运行。如果没有管理体制上的重大调整,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战略目标就可能很难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也将大打折扣。因此,从战略高度重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高度重视基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高度重视对城乡社会保险管理干部的系统培训和能力建设,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保障高层决策的一项重要议题,对此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尽快付诸实施。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发展战略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加快构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实背景下则更具紧迫性。强化制度体系及管理能力建设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管理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养老基金管理、养老保险经办体制建设和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培育等方面,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内容。养老保险经办体制和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际管理操作方面的不同步往往难以避免。只有在养老保险经办体制完善和经办机构准备充分的前提下且关键问题预期可操作时,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才能真正做到可持续。此外,管理能力的提升有赖于对管理人才的培养,养老保险制度的良好运行依赖于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的优秀工作绩效。养老保险服务最终是通过经办人员传递到国民手中,经办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及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养老保险的工作绩效和国民对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度的评价,也直接关系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公众信任基础。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和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探索多元化的基金投资渠道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快速发展以及养老保险收支平衡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基金投资绩效、投资安全及风险管理就成为一个关键性的瓶颈制约,对此需要制度和机制创新,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应当体现政府政策扶植,如投资有一定收益的社会保障特种国债,投资国家长期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在完善市场机制和强化监管的背景下,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和多元投资组合方式,强化综合配套和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控制机制。建议尽快推出社会保障基金长期国债投资项目,发行30年以上的社保基金长期社保国债,国债利率实行指数化浮动,盯住经济增长率、利率、通货膨胀率等多种综合指数,实施动态调控。一方面提高社保长期国债利率,提升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国家可主导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投资,增强国家对宏观经济及长期战略发展的调控能力。即使是资本市场十分完善和发达的欧美国家,目前也正在抓紧研究发行30年以上的社保基金长期指数化国债投资项目,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建议由财政部牵头,组织专门课题组进行集体攻关,近期拿出方案,尽快实施。这是在中国目前的经济、金融条件下,解决社保基金安全营运和保值增值的上策。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责任人是中央政府。社保基金的安全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保制度的信心,影响人们对社会稳定的信心。创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途径,可以更好地体现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体现政府对社保基金机制创新的思路,体现政府对经济社会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体现政府对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维。

(二)我国退休政策的改革调整,需要进一步立足国情,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创新,推行综合性的改革思路

实施标本兼治的退休政策改革策略,强调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的调整是退休制度改革的根本着眼点。我国现行的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乃是传统现代化模式发展进程中的一种体现,其基本态势表现为资源扩展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如果现行发展模式没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即从以资源扩张向以人为本的战略转移,从以城市为中心向以乡镇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转变;那么,这一发展格局中的退休政策的调整空间则是有限的。同时,必须着眼于中国人口众多、人力资源充裕的现实国情,发展中间技术,大力发展服务业,使我们具备退休政策调整的广阔空间和调整余地,扬长避短地推进中国式发展模式和就业、创业模式。这样一来,按现行思路设计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诸多困境,均可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以下是本研究对退休政策调整的具体思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国2022-2030年综合退休政策调整战略规划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总体规划,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退休政策调整的联动方案,制定退休政策调整与劳动力市场协调发展的政策思路;预先谋划新的退休政策调整的战略规划方案,为政策的实施到位预留充分的社会磨合期,一是择机逐步提高领取全额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二是逐步推行弹性退休政策,三是探索建立退休制度调整与劳动力市场相协调的长期综合性战略思路。

(三)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由于受制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的冲突,我国现行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中的管理和协调难度不断增大。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计划的推进及有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社会保险税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与监管等,都迫切需要尽快理顺管理体系,强化政府集中管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平台建设。同时,需要强化服务意识,堵塞管理漏洞。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新的探索提出了若干新课题,但其管理和服务难度要大大超过以往的城镇社会保障改革。构建集中管理、垂直管理的养老保险管理框架,强化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预见性,加快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保障融合发展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要实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使养老保险、养老服务与我国社会结构、家庭模式相契合,使家庭养老保险资源与社会养老保险资源相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我国的养老保险问题的正确思路,才能实现养老保障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需要在立法上支持、巩固、维系家庭社会制度,支持社会成员对家庭养老的各类行为,在社会上倡导家庭和美理念,巩固、完善我国家庭保障制度的既有优点。国家的老龄事业工作者以及社会的扶老助老力量,都应该特别关注老年群体。同时,需要完善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保障融合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

(五)积极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现阶段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亟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商业保险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重要保障作用。需要完善国家的政策支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计划,不断完善和优化政策环境。发挥保险公司在我国老龄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发挥保险公司专业化的发展优势,鼓励多种形式的保险专业化发展方向,使商业保险在城乡养老保险领域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的战略步伐。

(六)强化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精算技术支撑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11

关键词:韩国;苏州;长期护理模式;城市特色;分析借鉴

中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阶段以来,全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到1.53亿(2008年)[1]。因为各个城市老龄化发展程度不同,本文选取老龄化发展较快,经济发展迅速的江苏省苏州作为研究对象,苏州因为成功地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老龄化浪潮来的较早,程度也较高。并且,苏州地区“四二一”家庭结构十分普及,更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在这样的形势下,建立新型的护理体系已成为完善苏州养老制度的当务之急。

放眼亚洲,韩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研究与建设最为人所瞩目。针对老龄人口的增加、高龄老人生活不便以及老年性疾病发病率增加[2]等社会现状,2007年,韩国通过了《老龄长期护理保险法》,该法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韩国因此成为继日本(2000)和新加坡(2002)后通过立法形式引进长期护理制度的第三个亚洲国家。

1韩国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社会背景

作为第三个将长期护理构想正式加以规范的国家,韩国是处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而作出的改革,主要原因共可分为三点:老龄化程度太高、妇女职能的转变、旧的制度引发社会矛盾。

1.1老龄化程度高和出生率低并存

韩国自21世纪初就开始面临着人口年龄分布严重不均衡的困扰。据韩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韩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量超过了500万人,据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1000万人以上。但同时,韩国人口出生率却很低,近十年的平均出生率仅仅为1.08%,这就导致了人口结构的严重逆差,被联合国列为危机国。

1.2家庭结构中妇女职能的转变[3]

韩国是典型的传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思想根深蒂固。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开放和社会观念的转变,原先只会在家做家务、伺候老人为主的韩国妇女开始逐步走出家门从事劳动工作赚取经济酬劳,这直接导致照顾老年人的工作基本落在了配偶身上,但仅仅依靠老年人之间的相互照顾显然并不现实,护理者本身的老龄化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

1.3传统老人护理制度不能适应社会需求

韩国护理保险法建立之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无法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和护理问题,出现了大量老无所养的案例,这就要求韩国政府针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出台新的护理规定,以立法的形式将护理制度加以社会化。韩国在借鉴日本护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引进了护理保险法,将护理老人的家庭自觉模式通过社会保险这一社会契约形式加以规范化、社会化、制度化。

2韩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2.1韩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内容

韩国护理制度险由隶属于政府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进行管理,该公团在全国各地设立分部,实行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服务费用、统一的保费标准,并为参加国民健康保险的公民统一办理征收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此部门运转于韩国护理流程的始终。

2.1.1制度覆盖对象

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必须是有收入的人群,初步定为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龄人,或者65岁以下的身体机能衰弱的人群提供服务。面对被保险人和家属的大量申请,“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通过专业的44项检测指标判断护理需求者属于五个护理级别中的哪个等级,只有前三等级的患者才有资格申请护理服务,初衷是首先以最重症的老人为对象给予护理援助,其次扩大到患有中轻度老年性疾患的老龄人。这一项项严格的硬性标准使得目前该护理服务覆盖不到3%的韩国老人。

2.1.2护理服务内容

从服务内容上看,韩国的护理保险法能够真正满足老龄人多样性的护理需求:在服务种类周到细致,主要分为日常生活护理和特别护理服务,服务时间合理妥善,基本能保证24小时的全程服务。具体来说,护理服务可分为包括家务、医护、全天看护和暂住照料的家庭服务和包括在家护理、特殊护理和团体家庭组合护理的居家护理服务,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政府还提出了特殊服务[4]这一理念,最主要指被保险者向护理机构提出特殊护理要求,护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老人的现实情况提供相关服务。

2.1.3筹资和运营方式

韩国长期护理保险与传统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相同,采取“三方”付费制,负责健康保险缴费的保险机构缴纳25%-35%,政府财政在预算范围内支持40%―50%,被保险人即福利享受者承担15%-20%的费用。2010年韩国保险福利部的统计发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援助的保险费是整个体系运营的主要资金来源,约占总运营资金的一半以上[5],说明政府在国家的长期护理制度运行过程中起到主心骨的作用。

2.2韩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影响

总的说来,韩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个良性循环的系统,如图1所示,由政府宏观调控,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负责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通过三方筹资获得财政积累,并把相关资金提供给医疗单位或护理机构,由相关人员为受保障者根据其自身需求提供医疗服务。

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以立法的方式将以往的老年护理政策进行整合,基本实现了护理制度规范化和法制化,从家庭养老过渡成社会普遍意识的养老方式[6],减轻了家人的照料负担,越来越多的老人及其家庭希望接受这项服务。同时,护理保险制度弱化了服务界限,允许各种服务主体参与其中,将以往分属于老年福利和老年医疗领域各自独立的护理服务统一起来,老龄人群的晚年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3韩国护理保险制度对苏州建立新型护理体系的借鉴意义

韩国护理制度的成功经验,对处于相同社会背景,有着相似的传统道德文化和生活习惯的中国苏州有着很强的参考价值,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基本思路。

3.1完善地方性老年护理法律体系,提高护理对象覆盖率

随着苏州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苏州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老龄人护理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通过立法将护理保险做出明确的规定,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方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护理保险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改变了以往老年护理保障无章可循局面,选择苏州某个区(县)试点,而后逐渐将各个区(县)的老龄人都纳入护理服务体系中,为苏城的老龄人提供幸福安稳的老年生活。

3.2护理保险制度应由多方参与,完善监督机制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由多方参与:其一,苏州政府部门在护理制度的指导、调控、监督等方面应该发挥政策性主导作用。其二,鼓励具有经办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机制优势的私人保险公司的参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为老龄病患提供快捷便利的专业化护理保险服务。其三,保险受益者在该制度中扮演的角色既是服务享受者,又是制度监督者和意见反馈者。苏州可以开设专门的信息反馈邮箱和网站,每一笔开支必须公开透明,苏州市民对政府的职能是否履行到位、保险公司各项赔付行为正确得当等行为进行监督,减少护理纠纷。

3.3按社区管理护理机构,强化社会工作者的职能

苏州可将城区划分为多个社区,生活在一个社区的老人们互相沟通,社会工作者定期前往指定的社区和老人谈心,帮助他们处理生活上的琐碎事情,丰富了老人们的精神生活,这也是长期护理制度中不可获缺的一项活动。同时,按照社区进行管理便于老人们集体活动或一致行动,保障了苏州受保人享受同等的护理服务,维系了社会公平的纽带。

3.4培训专职护理人员,充实苏城护理行业后备力量

现在许多大中型城市已经开始重视护理人员的职业性,不少高校也专设了相关专业。苏州也应紧随时展的步伐,加快护理行业的培训和进一步发展,经过专门正规化培训的护理工作者在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时会有很强的职业素养。

为了护理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护理工作咨询师,当投身于护理行业一线的工作者遇到较为棘手的问题,护理工作咨询师可以向他们提供无偿的帮助,这对苏州的护理行业走向正规化、体系化有着非常关键的推动作用。

3.5建立护理独立机构,实现特殊性护理工作

在苏州刚刚出现护理模式雏形时,采取的是统一护理,共同参保,也就是说,受保人的服务待遇是相同的,不存在针对个别情况开设的特殊护理治疗。但随着护理制度在苏城逐步发展起来,我们也应该关注参保人之间不同点,参考被保人提出的特殊服务议案,结合护理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整合出符合被保人需求的护理方案,更好地为苏州护理保险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

3.6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老人健康护理方式,做到老有所养

韩国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者是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而日本是地方自治团体,运营管理机构有所不同。因此,选择运营管理方式时有必要根据本地社会保险体系选择[7]。苏州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繁荣的经济发展现状、独特的政治发展格局将城市市民划分为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人群,为了提供更加周全贴心的护理服务,苏州应该实施护理需求人员的等级划分,保证护理保险的服务能够按需满足老龄人的护理需求,同时避免保险金额的超额给付,造成保险公司运营负担过重和保险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1]全国老龄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Z].~006~.

[2]郑载旭,白泽政和.对作为介护保险制度的韩国人疗养保险制度的内容及构造的考察[J].海外社会保健研究,2007(春刊):80.

[3]宇佐美耕一.关于各国老龄人生活保障制度调查研究报告――韩国篇[J].亚洲研究所,2009(春刊):2.

[4]金贞任.韩国护理保险制度[J].海外社会保健研究,2009(夏刊):167.

[5]横山和彦.看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N].日本日经产业晚报,2007―10―23(5).

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及意义范文篇12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在全国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另据预测,到2015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年均净增老年人口800多万,超过新增人口数量,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1.1%,年均净增高龄老人100万,增速超过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在这样的背景下,保定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也不容乐观。根据保定市民政局在2010年所做的社会化养老情况调研报告:截至2009年底,全市人口约1155.2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55.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42%。高于全国老龄人口13.26%的平均水平,老龄化趋势十分明显。如果按照全国老年人口3.25%的递增速度(国家公布的平均数据)和保定市总人口7.8‰的自然增长率测算,我市老年人口比例将持续提高,到2015年预计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87.91万人,占总人口的15.52%。如果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等需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形成社会问题。

与此同时,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却准备不足,远远不能适应老龄化不断发展的形势和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目前全市已营业的养老机构共34家,其中市区24家,但床位数只占老年人总数的1.36%。并且已营业的民办养老机构存在规模小、运营弱、保障差等问题,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只能在低收费标准(平均收费700元/人?月)、低工资标准(平均工资800元/人?月)、低服务条件的“三低”状态下维持度日,靠自身积累无力再改善条件,扩大规模。因此,除机构养老外,探索其他养老模式迫在眉睫。

二、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

根据保定市民政局2010年对4202名城镇老年人进行的问卷调查,对于养老的预期,选择家庭养老(子女养老)的占69.4%、选择养老机构的占10.8%,有66.1%的老年人希望提供社区上门服务、26.4%的人希望提供社区日托服务。由此可见,家庭养老的观念在老年人群中依然根深蒂固,“养儿防老”依旧是老年人持有的主流观念。但是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家庭养老的功能在逐渐弱化。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四二一”的家庭人口模式越来越普遍,使得家庭养老护理功能日益削弱;住房条件的改善,人口流动的加快,使得我国老年人的空巢比例也持续增加。同时,这些因素又进一步引起代际在供养、居住、照料以及交往和沟通等方式发生变化,原来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越来越难以承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因此,需要赋予家庭养老新的含义,探索一种既满足老年人对家庭的依赖感,又缓解子女和社会压力的新型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便应运而生,它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是一种更为理想的养老模式选择。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载体,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将一部分养老功能从家庭向社会转移,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仍以家庭供养和自养为主,在居住方式上仍是居住在自己家里,与家庭养老相似,符合老年人的居家需求;同时又可以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全方位专业服务。可以说,社区居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和可操作性,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和社区环境中安度晚年,迎合了老年人的心理,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养老模式。

三、完善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政策建议

保定市于2008年8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并选择了21个社区进行试点,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但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市刚刚起步,处于试点阶段,普及度还不高,也没有成熟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同时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也相对滞后,未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完善。

首先,政府应继续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设中发挥主导力量,特别是养老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财政资助、协调监管等方面。在规划上,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在财政投入上,要加大力度;再有,要完善并落实适合我市社区居家养老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第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区内蕴藏的大量社会资源如各种志愿团体、专业人才以及丰富的场地和设施资源等,都可以用来使老年人在生活得到照料、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同时形成与外界环境的良性互动,从而降低老年人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使老年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以及心理上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第三,完善老年人救助服务系统功能。近年来,我市建立的老年人救助指挥系统是一个成功案例。它是社区服务中心与中国移动联合打造的为全市老年人及弱势群体提供紧急救援、生活帮助以及主动关怀的社区服务平台。目前,市社区服务中心联合中国移动共签约用户2万余个,发放无线救助电话7000余部。它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其先进性、实效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成为众多老人及家庭的期盼。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包括老年人健康档案、子女联系方式、居家呼叫服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

参考文献:

[1]郑懿.老龄化背景下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思考[J].今日南国,2009,(2).

[2]高红.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体系研究——以青岛市为例[J].南京师大学报,2011,(6).

[3]刘益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2011,(7).

[4]祁峰.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研究与展望[J].经济问题探索,2010,(11).

[5]陈雅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及思考——以广州市为例[J].社科纵横,2011,(6).

项目基金:本文为2011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我市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01102099)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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