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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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1

关键词:办公室工作;重要作用;科学管理;对策

办公室管理一直被视为管理科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实践课题。这是因为办公室是所有公共和私人组织中的中枢神经系统。企业办公室管理既有一般办公室管理的共同点,也有其自身独特的规律。在石油企业所属单位内部,办公室工作就是通过“办文、办会、办事”体现联系沟通、协调服务、监督指导等职能作用,从而达到服务领导,服务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服务员工群众的目的。所以,石油企业办公室工作的管理是否科学以及科学化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所在单位的形象和管理效能的高低。

1石油企业办公室的管理职能及重要作用

1.1石油企业办公室的管理职能

石油企业办公室是企业的主要职能部分之一,职责在于“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是企业赋予办公室行使企业行政工作的指挥中心,具有桥梁作用。而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主要职能有:人事管理、文件收发、印信管理、文电保密、宣传报道、督查督办、会议安排、车辆管理、工程与物资采购、信息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基于上述原因,石油企业办公室犹如“决策参谋部”、“工作执行军事部”和“后勤服务部”,其职能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企业工作的落实和开展,科学管理能否直接影响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1.2石油企业办公室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重要作用

石油企业办公室承担着参政议政、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重要职责,其作用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参谋助手作用。当前石油企业发展新形势下敢于和善于给领导当参谋,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基础。而参谋就应当以“服务全局”为基础,以“辅助决策”为目的,以“提醒警策”为手段,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反映内部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了解员工群众的心声和需求。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提出决策性的意见,协助企业领导处理、督查政务,组织安排单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2)协调服务作用。作为石油企业办公室,基于企业属性所致,在实际工作中,协调服务是办公室的一种工作方法、一种管理方式,通过协助领导,在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内或在领导授权下,借助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力的措施,依靠“办文、办会、办事”来衔接沟通,调整和改善人际之间、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工作之间的关系,缩小或消除各种矛盾,促使各项活动趋向同步化与和谐化,使管理行为在不同级别的管理层次中发挥充分效能,使管理过程更加流畅,以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

(3)督查督办作用。作为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督查督办任务就是依据本企业(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定的事项、确定的重要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分解事项,明确完成进度、负责领导和落实部门,开展重点督查督办,促进贯彻和落实。对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例会议定事项及领导现场办公(调研)批示和交办的事项,专项按月督办、按月通报,使之落实。针对员工反映较多、反映强烈的问题或职代会建议提案主动查办。

2石油企业办公室工作实施科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传统模式下的办公室管理相比,现代石油企业办公室尽管在作用发挥、协调运转、服务保障等方面已具备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但因受机制体制、内外部关系、工作属性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管理理念不强

石油企业快速发展背景下,对整个管理工作的开展都提出较高的要求,需在管理内容、管理形式上进一步创新。特别其中的办公室管理工作,应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动态变化,在管理理念上不断完善。然而现行办公室管理活动中,仍未表现出全方位、高层次特征,且不具备一定的预见性,在管理理念上仍局限在简单的控制、监督与指挥层面,忽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变化情况,如职工思想变化等。这种管理理念,直接导致办公室工作止步不前。

2.2管理效率不高

目前石油企业在办公室工作方面,部分人员完全将自身工作界定在事务性工作层面,实际开展工作中更倾向于机械地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很少对办公室涉及的工作主动思考。如在进行文案起草或相关措施规定制定中,往往难以得到上级领导认可,而基层员工对于这些措施也会产生明显的反感心理。事实上,办公室工作除表现在事务处理方面,也需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与处理等方面,能够将有效的信息提供给企业决策过程中。

2.3管理制度不全

制度是办公室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石油企业在办公室工作方面,并未在制度上进行具体明确,管理工作无思路、管理工作目标不明确以及职责模糊等问题极为突出,这样管理人员在工作负荷上极高,且最终获得的管理效果也不明显,整个管理过程中人力、物力等资源都将耗费许多。一旦办公室管理面临复杂多样的工作问题,将表现出无所适从的局面,究其原因在于管理制度的缺失。因此,制度建设应成为当前办公室管理需考虑的重要问题。

2.4管理创新不够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全球化、网络化,新生事物令人应接不暇地扑面而来的今天,石油企业在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由于对自己定位不准,导致工作目标不明确,总是墨守成规、循规蹈矩,未能培养出自己用开放的观念、开放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和处理每一项工作。

(1)人员素养不能满足需要。办公室工作覆盖面广而宽,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工作繁多,且工作要求非常高,因此办公室人员需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专业技能基础,比如:文秘、保密、舆情处置、接待等工作,都需要相当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技巧,而目前石油企业办公室系统的工作人员并非全为“一铆一楔”的专业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所欠缺。

(2)管理程序尚未达到简约。办公室在公文处理、会议安排、印信使用管理等方面,尽管每一项工作都力求“简约化”,但实际操作起来,仍会不可避免地按照一定的秩序有准备、有步骤、循序渐进的进行,耗时耗力。

3石油企业办公室工作推进科学管理的对策

办公室作为石油企业的综合管理机构,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知识经济的今天,办公室管理以其独特的活力引导着管理改革的实施。办公管理创新,不仅影响着企业管理的质量,还制约着石油企业创新工程的实现。下面结合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科学管理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明确职责,强化使命,使办公室的职能得到全面有效的发挥。

3.1办公室人员管理的细化

(1)切实抓好员工培训管理。根据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目前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公司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建设一支思想、作风、技术全面素质过硬的职工队伍,提高团队的整体合力。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以及总部相关处室的具体要求,及时安排公司员工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需要,邀请专职讲师,自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学习。与此同时,根据公司各岗位的不同,组织公司不同岗位员工参加与之相应的专业技术学习,参加职称评选,提高全体员工素质。

(2)切实抓好岗位聘任管理。今年至此,在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综合办公室认真落实了《公司两级机关一般管理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了江西经营部、海南经营部两部门副经理的竞聘工作。在竞聘过程中,对干部竞聘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竞聘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竞聘、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3)切实抓好劳动合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做好公司员工已到期劳动合同的续聘工作。按照新员工招聘流程,通过笔试、面试等层层选拔的方式,新招聘了3名现场服务工程师。二是加强薪酬管理,每月按照公司核定工资额进行工资测算,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发放,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统筹保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做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4)切实抓好人事档案管理。做好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登记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登记,要求员工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存档。做好人事档案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公司人事档案只能由公司人事管理岗专人保管,任何人借阅员工人事档案,均需层层审批,且只能在专人监看下查阅,不能拍照、抄写、复印等,更不能带出档案室。

3.2办公室日常管理的序化

(1)做好行政公文收发工作。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每日做好所有来文查收办理工作,根据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及轻重缓急程度分类办理,做好各类来文的登记、审核、拟办、呈阅批示、发送阅知、阅办及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年度来文和发文及重要资料的移交台账,按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2)做好日常印信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严格按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信件管理标准办理介绍信和证明信等各类信件,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明确印鉴管理程序,严格印章的使用审批,坚持用印必须经过批准的原则。制发文件、函件上报各种表格、单位或个人奖惩材料、联系业务、物资采购供应、提供情况证明等,一律先由分管领导审批,造册登记后才能用印。完善使用登记制度,做好用印记录,年终立卷存档备查,确保做到规范化、合法化。

(3)做好文电保密工作。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在传递、管理秘密公文中,均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及时清理和保管密级文件资料,重要内部秘密文件的保密保管做到及时、安全,按规定范围传阅和使用。坚持“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的原则,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4)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综合办公室紧紧围绕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业务运行的中心工作,调动和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抓主题、抓队伍、抓阵地”,努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每月关注总部信息上报重点的要求,了解公司动态和业务运行中的亮点工作,积极邀稿,挖掘新闻价值,突出新闻时效性,及时上报投稿。

(5)做好定期督查督办工作。综合办公室根据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每周以及每月督查督办事项,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及首办责任人,确定工作进度及反馈上报时限要求,并按时开展每周定期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得到落实。

(6)做好会场组织安排工作。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大小会议及培训都由综合办公室组织。每次会议或培训,办公室在会标设计、照相、新闻报道等方面,都做到科学安排、细致落实,保证每次会议或培训的顺利召开。

3.3办公室规章制度的优化

(1)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化。首先,建立完善综合办公室规章制度要先从完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入手,明确分配每位员工的职责,做到每位员工都有各自的工作,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有员工进行工作,除此之外,还要求员工之间进行一定的协作,让他们知道,综合办公室是一个团队,要学会合作、互相帮助,才能共同进步、提高业绩。其次,完善日常工作管理流程,让不同岗位上的员工按照章程办事,免得遇到问题时手忙脚乱。如果缺少了工作流程,那么面对繁琐的工作,员工们很难提高工作,反而会弄到事倍功半的结果,因此要继续认真完善目前各项工作流程,做到面对困难时不自乱阵脚。

(2)奖惩制度标准化。为了提高各岗位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力推奖惩制度标准化:一是让部门每位员工养成自我监督的习惯,虽然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但是如果缺少员工的自我监督,那就毫无意义,因此可以把员工的日常表现与奖金、惩罚等结合在一起,实行奖惩机制,这样与员工自身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员工就自然养成自我监督的意识,使规章制度的实施起到效果。二是充分调动综合办公室员工的积极性,像上面提到的奖惩制度,员工由于自己的疏忽犯了错,就要进行相应的惩罚,让他们吸取教训。

(3)信息管理系统化。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紧跟信息管理步伐,遵循“统一、成熟、实用、兼容、高效”的指导方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网络畅通、安全可靠、统一集成、先进实用的信息平台,支持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在信息项目的建设实施方面,公司业务部与经营部相关人员正配合总部相关处室完成物流系统、CRM管理系统上线的前期准备工作。运行维护管理方面,遵从“主动预防、积极响应、快速处理”的理念,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4办公室管理创新的强化

随着改革的深入、办公自动化的普及,办公室面临着新的挑战。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创新方面主要体现以下两点:

3.4.1车辆管理创新措施。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也是公司的安全隐患与要害部位,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是关系到整个公司年度安全事故考核的重要因素。为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主要创新措施有:

(1)继续完善《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着重规范车辆管理,针对目前的不足,及时解决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始终在制度的控制之下。

(2)加强专职司机、内部准驾人员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高度重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把驾驶员素质提升作为公司学习培训的重要部分认真对待,严格管理。认真组织学习车辆管理制度,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组织开展交通法规、现代汽车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引导驾驶员自觉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严格落实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严格执行《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严禁无准驾证人员驾驶车辆,如发现无准驾证人员驾驶车辆,将对驾驶人员、所属部门负责人以及车辆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处罚并通报处理。

3.4.2采购管理创新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以及《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为降低采购成本,节省开支,主要通过以下几个创新措施严格控制、管理:

(1)严格供应商管理。严格执行《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树立“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的观念,积极落实采供工作要点,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在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的原则基础上推进采购。对于办公设备设施、大劳保用品等物资,由总部统一招标采购,对于日常办公耗材,采用经总部备案的供应商。

(2)严格采购计划管理。对于公司的物资需求由各部门及驻外机构提出,综合办公室做好做细采购前的统计工作,对各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审核,统一制定采购计划,凡属无需求的物资一律不列入物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的审核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各级领导审核后方可下达计划进行采购。

(3)严格物资出库手续。物资出库、发放是确保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企业控制成本,获得利润的源泉。我们的基本要求是:按质按量迅速及时、严格检查领货手续,防止不合理的领用。物资领用由使用人员提出需求,填写物资领用申请表,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交由仓库管理员进行统一发放。

4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大中型企业日趋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办公室作为现代石油企业经营运作中枢以及信息反馈纽带,在现代石油企业管理运行中,是沟通联系石油企业内外,保障石油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渠道。实际强化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应正确认识办公室管理的重要性,立足于当前办公室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完善相关制度,并在服务创新功能上进行强化,这样才可推动石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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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烈.办公业务风险点管理方式初探[J].经营管理者,2010,19.

[3]张浩.新编办公室工作分析与标准化管理手册[M].蓝天出版社.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2

200x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在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加强定岗定员、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开拓人力资源视野,把握人力资源动态,吸收国内外最新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和理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与创新。

二、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200x年12月31日南粤物流(含合资、控股公司)员工人数1880人,其中公司本部67人,通驿1288人,广东新粤300人,实业93人,威盛17人,东方思维115人。

南粤物流学历情况:截至200x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82人,其士1人,硕士37人,本科242人,大专202人。

三、通过岗位分析与设置,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为配合做好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人工成本控制,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各属公司结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进行定岗定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驿分两类进行定岗定员:1、各管理中心按里程、服务区对数以及业务范围等关键指标进行分类;2、服务区按车流量、营业额等指标分类。

确定各类管理中心和服务区的岗位和人员配备,力争为新的服务区建设提供标准化模块。

(二)广东新粤应按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通信、供电、监控、收费等不同业务量以及合同工程总额、里程和工期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岗位和人员进行适当合理优化,控制好人员数量和人工成本。

(三)实业根据高速公路建设材料供应量、供货总额和里程、工期、工程规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不同业务情况来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四)威盛根据海运以及新拓展的业务特点,在现有定编的基础上分块做好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说明书和岗位说明书。

同时我们通过走访广珠北、大学城、曲江和后门服务区、广梧等项目,对各项目定岗定员工作进行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定岗定员资料。

四、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基本确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

公司本部根据公司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已经完成员工培训办法、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细则等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的初稿汇编工作。其中员工薪酬福利试行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并在施行中。

广东新粤除了完善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外,完成ISO质量认证。通驿公司编制了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和服务区人事管理制度,让日常管理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东方思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晰了奖惩、考核、异动与选拔、休假、劳动关系等内容,逐步完善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五、为适应公司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各属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工作大大加强。

为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公司本部起草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办法,在培训规划与协调方面做了相应的工作,但公司整体层面上的专题(知识普及性)培训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培训需要加强。

通驿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类培训工作。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共举办三期服务区新员工培训,每期20天共203人参加。举办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39人参加培训。进行服务区区长应知应会培训,历时近4个月,21人参加,培训共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脱产培训4天,主要进行服务区管理素质、业务流程、经营策略、财务管理、公文写作等培训;第二阶段:业余自学法律法规及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近4个月,并进行了卷面考试。举办或送培308人次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险、计划生育、ISO9001:XX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注册安全员、固定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基础及档案管理、税务税法、公文写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便利店信息系统管理、文书科技档案管理、保安骨干、厨师、烧卤、中餐服务技巧等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广东新粤培训工作效果显著。一方面,新粤重点抓好技术人员培训,通过赛宝认证中心参加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培训班;另一方面,认真抓好如下日常性的岗位业务学习: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学习,积极配合开发部、技术服务部进行内部技术管理培训,新员工上岗培训,户外拓展能力培训。全年参加培训的员工共81人次(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3人次)。

实业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了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从公司发展历史和现状、业务流程、企业文化等角度对新员工进行了入职培训。组织员工到各钢厂、水泥厂、沥青厂参观学习。对员工进行公司物流管理平台的应用培训。

六、着手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估,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业绩,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

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开发及休假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企业自我约束的用人机制,以实现人才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共3页,当前第1页1

特别是实业根据用人机制和有关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浮动工资、年终奖金挂钩,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员工中形成了争先创优的局面。

七、以信息化建设为动力,积极配合集团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创新。

根据集团总体信息化建设部署,为充分发挥集团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优势和信息化技术优势,提升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关键管理手段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贡献率。我们要求各属公司借助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总体规划,完成公司决策报告控制系统、人力资源统计信息系统以及员工信息数据的电子信息化建设。

同时,为配合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司从9月起,历时4个月,完成了广东交通集团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南粤物流)资料的录入工作,该系统分为人事管理、薪酬福利、绩效培训、组织信息、报表系统、

系统管理六大模块,包括人力资源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种、继续教育、社会保险、离退人员管理、工资签定、信息查询等强大的功能,该系统的有效应用,能极大地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效率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

八、做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适应南粤物流战略发展需要。

为配合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根据南粤物流战略规划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我们对南粤物流人力资源战略进行了初步的设想。

我们认为南粤物流XX年—2010年人力资源战略的总体设想是人才为本、激励创新,努力培养、吸纳、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物流人才队伍(重点是物流和信息化管理专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提高人才资源的管理水平,为实现南粤物流发展战略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持。

南粤物流人力资源战略SWOT分析:(一)优势:交通物流资源的内部垄断;员工的专业素质较高;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二)劣势:高端物流人才的缺乏;市场竞争意识不强;人工成本相对较高。(三)机会: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加入WTO带来的推动;劳动力市场专业人才供给充足。(四)威胁:人才争夺激烈;人才流动频繁;物流和信息人才缺乏。南粤物流人才观设想:做德才兼备的南粤物流人。有才无德是歪才;有德无才乃庸才;无才无德即冗才;有德有才方人才。

南粤物流人力资源战略实施设想:做到“五才”,即求才、识才、用才、奖才、育才。(一)求才:1、外部引才,根据人力资源规划,通过岗位说明书和任职资格条件,选择适用的人员招募方法渠道和人员甄选工具,从名牌高校毕业生和社会精英中挑选优秀分子加入南粤物流。2、内部选才,通过工作轮换、竞聘上岗、职位升降和干部交流,建立有效的内部人才流动机制。(二)识才:通过人才测评、绩效评估、动态激励等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建立,真正地发现人才,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三)用才: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1、80/20原则,企业中20%的员工创造企业80%的价值,应管好这20%的核心骨干员工。2、授权管理,为适应当今新的管理思维强调组织扁平化的要求,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培养员工的献身精神,可适当将一定的权力下放给员工,让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3、团队建设与合作,在公司上市和重大事项的运作中,可以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培养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和归属感。(四)奖才:建立一整套适合培养南粤物流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竞争力的激励体系。1、建立多种价值分配形式机会、职权、资格认可、荣誉、休假、教育与发展、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股权等。2、员工持股结合公司上市,进行员工持股。股权分配的依据是:可持续贡献、突出才能、品德和所承担的风险。保持核心层对公司的有效控制。3、奖金,主要是对超额绩效和创新成果的奖励(包括年终专项奖等)。4、晋升,主要依据员工的突出绩效,同时参考任职资格水平。5、荣誉,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和工作态度优秀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设立创新荣誉奖。(五)育才:建立基于人力资源战略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培训开发体系。1、两大核心:(1)考虑企业战略与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的要求;(2)考虑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要求。2、三个层面:(1)制度层面:涉及企业培训开发活动中各种制度;(2)资源层面:构成企业培训开发系统的各种关键要素;(3)运营层面:企业培训与开发机构的工作内容与流程。3、四大环节: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活动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

九、努力做好职改工作,负责完成公司出国手续的办理。

(一)职改工作: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完成9个专业科目79人次的考试报名工作。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初次认定10人,申报中级资格2人,申报高级资格6人。

广东新粤还办理詹润取等18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手续(其中13人成功申报项目经理,6人申报高级项目经理);同时协助做好公司各类资质证件的年审工作。共3页,当前第2页2

(二)出国办理:1、负责办理公司9人6个月多次因公往返港澳通行证;9人办理3个月2次因公往返港澳通行证。2、协助办理多个出国考察培训团。

广东新粤为部分管理人员办理往返香港通行证申报手续4人次,办理组团出国考察2个团21人次。

十、根据公司业务和架构整合安排,做好广东新粤移交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为加快公司上市工作的步伐,优化集团内部资源组合,理顺我司对广东新粤管理关系的归属问题,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我部主要负责了广东新粤移交人员的人事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工作鉴定及劳动手册、劳动用工手续、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工作的及时办理。

十一、配合完成威盛公司的人员分流工作。

为了实现威盛公司的顺利发展,扭转其快递业务管理监控不到位和无法控制成本的局面,我们积极配合威盛公司,从人事管理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威盛公司人力资源部通过制订严密的分流方案,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依法办事,合理把握政策,严格控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尺度,出色地完成人员分流工作。先后精简分流310人,补偿仅花费10万余元,大大降低人工成本费用支出,真正做到了妥善分流和平稳过渡。

十二、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劳动年审、工资总额申报工作;建立员工工资台帐,按要求及时填报人事工资、用工等各类年报、季报和月报。

2、为公司新调进及招聘的员工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负责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

3、按劳动社保部门的规定,依法办理社保、失业保、医保的缴费基数申报手续,调整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标准。

4、及时计发员工工资及各项费用。

5、配合集团完成公司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全年接收人事档案25份,移出人事档案2份。

6、与乐万企公司合作完成公司人事。

7、完成集团和公司领导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3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xx年12月23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与政府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的选举,监督业主组织的日常活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受理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第七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业主委员会协会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协助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组织

第八条本条例所称的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房屋征收补偿、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第九条业主人数按照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是,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按一人计算;同一业主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专有部分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记载的面积计算。

第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其他形式。

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通过的议事规则规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并明确授权事项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

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推选的业主代表和未推选业主代表的业主组成。业主代表根据业主的授权事项行使业主权利。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数按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投票权数计算。

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撤销对所推选的业主代表授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十二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居民(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将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列入议程。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成立筹备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办法。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分幢分层平面图和套型图,物业区域内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业主名册;

(六)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已经注销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筹备经费存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筹备经费应当专款专用。

筹备组应当制定筹备经费开支预算方案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向全体业主公布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

第十五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自动解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延期届满仍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解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履行法定职责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五)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

备案资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报送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文本上加盖备案印章并出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书面备案证明。

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持备案证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账户。属于业主共有的资金和经营性收益,不得以任何个人的名义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下列事项: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七)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事项。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内容,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侵占、挪用业主共有财物;

(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索取或者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财物、报酬,或者谋取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

(三)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

(四)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阻挠、抗拒业主组织行使职权;

(六)审计期间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七)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八)业主组织改选后或者业主组织成员职务终止后拒不移交其所保管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印章以及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

(九)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举报人;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委员会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逾期未组织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小组,由换届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换届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换届小组要求业主委员会将其保管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印章以及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移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保管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移交。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终止等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等示范文本。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可以决定给予业主委员会成员一定的津贴,也可以决定聘请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专家库,为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活动。

第二十八条在物业销售或者房屋征收认购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附件。

建设单位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向商品房买受人或者认购人予以明示,并有义务作出说明。

商品房买受人或者认购人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依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附件。

第三十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出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二)在举行业主表决的三十日前,将审计报告、拟定的新收费标准和表决方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三)新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同意;

(四)新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不得违反国家和省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可以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解除之日起七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肢解发包。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服务企业将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需要由物业服务企业委托而未经委托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入该区域从事专项服务业务。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合同、维修保养单位的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房屋装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五)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使用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布的信息。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业主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第三十四条提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未依法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中止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九十日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续聘。决定续聘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决定不续聘的,应当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未作出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三十六条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三十七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报送工作。

市、县(市、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供物业服务企业有关的信用信息。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应当协助开展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

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一)骗取、挪用或者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三)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退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和移交资料的;

(五)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

(七)擅自决定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八)擅自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九)被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收费不规范且未改正的;

(十)泄露业主信息的;

(十一)以暴力、胁迫方式阻挠业主组织成立的。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市、县(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费参考价格,并向社会公布。经评估需要调整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四十条业主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前款规定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书面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录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的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听取相关业主的陈述、申辩,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仍拒不交纳的,可以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第五章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合法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应当确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实施。收取费用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分户账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拒不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组织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书面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不交纳的,发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相关业主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责任。业主委员会或者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有关程序录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第四十三条应当按首期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设立应急备用维修资金。

发生下列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的,可以申请应急备用维修资金: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故障;

(三)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水泵设备维修、养护的除外;

(四)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可以提出应急备用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的,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核实;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相关业主核实。

申请人应当提出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和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后,报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应急维修工程由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申请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审核决定和工程结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申请人未按规定及时实施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

第四十五条应急备用维修资金按本条例规定列支后的差额部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予以补足。

第四十六条需要对业主委员会财务活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等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或者对离任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审计报告应当通报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审计,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规定,需要由物业服务企业委托而未经委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从事专项服务业务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公布相关信息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依法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骗取、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追回骗取、侵占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骗取、侵占金额两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07]18号)以及全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体制、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与协管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为构建和谐*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制,形成“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统一高效”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三级联动、部门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市场准入和信用约束的诚信体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量化分级、严格奖惩的考核体系。

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架构完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综合协调配合有力;供应网络主体清晰,城乡监管全面覆盖,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信息网络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快捷;产品质量合格,企业诚实守信,考核奖罚分明,公众饮食用药方便安全。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全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

农业局:指导和组织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负责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及监督管理;强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依法对农业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进行质量监管;负责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负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和外来入侵生物;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水利水产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组织渔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组织水产品产地环境、水产品投入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及监督管理;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工作;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畜牧局:负责动物防疫监管;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兽用药品、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检测信息的。

林业局:负责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产地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无公害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审核申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监管工作;参与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监管工作;查处非法经营利用、运输、驯养繁殖、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粮食局:指导全县粮食购销企业加强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商务局:负责食品药品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食品药品企业扶优扶强工作;负责全县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假劣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对其他畜禽屠宰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负责全县酒类行业管理,对全县酒类批发、零售实行监管;负责食盐生产、储运、批发、零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涉盐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日常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推进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卫生局:依法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与评价;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药械管理,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以及对药房药库硬件改造工作的力度。

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食品药品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药品类商品的商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登记管理,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及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教育;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学校周围饮食摊点的管理;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计生局:对全县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发改局(物价局):依法组织全县食品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食品药品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食品药品价格违法案件。

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对涉及食品药品的纸质广告出版、发行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广电局(台):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曝光制售不合格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不播放虚假食品药品广告。

环保局:负责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单位污染源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种植基地环境质量的监测。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办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公安局: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负责保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人员安全;配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监察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药品领域侵害、损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财政局:依据有关规定,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和备案审查;对部门执法工作中遇到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加强对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管理,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其它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

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食品药品企业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并向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保证书;督促食品药品企业为全县食品药品信息网络系统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和质检科室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各食品药品企业要履行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设立1至2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员,负责本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同时还必须配备足额的质检技术人员,增添必需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食品企业要逐步建立良好的生产规范(GMP)、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乡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乡镇所辖各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工商所所长、卫生院院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强化基础建设。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十有”: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做到“五个一”:每人一本工作手册,每人一张电话联系卡,备有一本监管记录,每季一次突击检查,一年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三)整合监管网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明确重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与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相结合。要通过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进一步规范供应网、强化监督网,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

(四)构建信息网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利用,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交流与共享;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建立基于“因特尔”(Internet)网络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间的横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和县、乡、村三级的纵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相关部门间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以工商的12315、质监的12365等申诉举报电话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举报平台;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预警应急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评价、应急预警和公共服务水平。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5

针对全市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我局整理并制作了《税法宣传公告》第四期并于去年7月份下发各企业,但近期发现部分出口企业在一些优惠政策的使用上仍存在误区,为了继续支持我市外贸经济的发展,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把"应收尽收,应退尽退"的原则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再次予以预警提醒:

一.企业货物出口后应在什么时间做销售收入?使用什么汇率将外币折成人民币金额?

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方式报关出口,均以货物实际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的日期,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记载出口销售账。对征(免)税申报滞后的企业,一律按税法规定予以处罚。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在一个清算期内不得调整。

二.货物出口后,办理退免税申报的时间规定是什么?如何办理延期申请?

答: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以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必须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退税申报。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日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

“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是指: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出口企业可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向税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免、抵、退”税的计算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实行按月为一个计算期间,以当月收齐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的三单(出口发票、报关单、核销单)和当月的纳税数据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对当年出口在次年收齐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的出口收入,统一并入所规定的第13月进行计算,并在次年的3月30日前申报(包括纸质和电子数据)结束。

四.什么时候需要对商品代码库进行升级?

每年年初、国家规定对商品代码库进行调整(如退税率调整、商品代码调整)时,出口企业应及时到“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新的商品代码库,并立即进行商品代码库的更新升级,并对商品代码库进行维护,按新的商品代码进行征(免)、退免申报,以确保征税率、退税率使用的正确性。对国家公布的退税率下调出口日期前后出口的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时要逐条与征(免)申报中相对应的出口记录进行核对,查看其征(免)申报与退免税申报中征、退税率的使用是否一致,如存在不一致要及时进行调整。若因征(免)申报与退免税申报中征、退税率的使用不一致而造成少转出“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的一侓予以补征,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与出口的自产产品在退(免)税申报时有哪些不同的要求?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在按规定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时,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常无误后,报经批准方可办理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在退税申报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明细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ST”字样。生产企业不如实申报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如何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相关手续?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罚后,如果企业确实因无法提供有效单证而提出放弃核销申请的,对未核销手册项下所有的出口货物已计算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通过“进项税额转出”冲回,进成本处理。如果企业既不申请放弃核销又不提供有效核销单证的,则暂停该企业的退税审核,直至企业提供出有效核销单证,完成手册核销,以便于正确计算企业免抵退税。

七.来料加工企业如何办理来料加工相关手续?

生产企业在取得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后,在发生本手册第一笔出口业务前及时向主管分局提出《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对未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来料加工收入不予以免税。对于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生产企业也因视同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中进行提交。国税局在接收到企业提交的电子信息后,才能办理来料加工手册的核销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来料加工手册》的核销期限内,根据来料加工业务实际进口的料件明细数据和实际出口货物的明细数据,按规定填报《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并附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货物核销申请。

今年,为了更好的为出口企业服务,我局将于每月月底在*国税网站“通知通告”实时上月出口报关信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预警明细、进料手册核销信息等预警信息(因海关信息传输滞后等原因,可能存在信息不全),请各出口企业自行上网查看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以杜绝因超期办理退税而视同内销补税等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6

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体系,强力推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解决好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市、区(县)、业主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项目、明确工程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廉租住房,要提出套型面积等控制要求,明确开工竣工时间,确保在商品房中优先建设廉租住房。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性下房房租金房屋管理的意见》,发挥好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需求。

3、完善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住房保障、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完善动态监管制度,定期检查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确保住房保障制度真正惠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制度。制定《廉租住房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廉租住房合同管理,明确承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积极探索廉租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确保保障家庭住得起、住得好。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旧小区综合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对年以前建成、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未列入旧城改造计划的旧住宅小区,开展调查摸底,逐个制定改善方案。按照接近或达到新建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的标准,新创建6个示范项目。建立推动旧住宅小区改善协调联动机制、考评验收机制,对旧住宅小区改善坚持区级负责、市级督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安排、周密实施、严格考核,确保改善质量和效果。

(三)建立物业管理新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按照四个转变的总体要求,推动物业社区化管理新模式,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1、推动物业管理体制改革。下放物业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基层房管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管理职能,指导规范物业服务工作,推动物业社区化管理,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2、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建立完善住宅小区接收移交制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执行到位。研究制定物业小区电梯维修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小区停车位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减少物业纠纷。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动态考核机制,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考评,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意见大、社会满意度低的企业,一律清出市场。严格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培育企业做强做大。开展示范小区达标创优活动,通过典型带动,促进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3、强化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完善收缴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维修资金足额及时归集。完善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发挥好物业维修资金的作用。

4、加强物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健全物业服务法制体系。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广泛宣传物业方面的政策法规、物业市场主体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使物业市场各主体能够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支持,共同推动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完善商品房预售政策规定,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全过程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1、健全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商品房预售会审制度,严格受理条件,严格进度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支持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尽快办理预售许可。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规范商品房预定行为,制定退房管理办法,严格商品房退房管理。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市场监管制度,通过房地产信息网络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现场巡查等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项目监管档案,提前介入,动态监管,实现对商品房项目从立项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无缝隙监管。强化协调联动,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建立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惩戒机制,加大房产交易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并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整合现有房地产信息系统,完善房地产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居民理性消费。

4、加快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将销售行为、信息公开情况、预售资金使用、前期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建立与建设、规划、国土、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制度,对违规严重的企业,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

(五)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制度,推进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化,提高房产登记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保持“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1、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制度。以房屋所有权登记为基础,切实加强房屋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工作,建立完备的房屋登记体系,提高房屋登记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深化房屋登记及时办结工作。继续深化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活动,实现立体式综合引导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居民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逐步实现城乡房屋登记一体化。完善房屋注销登记,积极与房屋拆迁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已拆除房屋进行注销登记,保持证、档和现状的一致性。

2、进一步加强住房贷款担保工作。发挥市担保置业公司的贷款担保作用,搭建银行、开发企业、购房人信息沟通平台,健全沟通交流机制,完善抵押担保制度,方便开发企业、购房人办理担保贷款手续,促进商品房销售,加快房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开展房产基础测绘,建立房产地理信息系统和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实现以地管房,确保房地产交易数据安全;完善商品房面积测绘制度,推行商品房预测绘,深化房产面积公示制,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公开、公平。

4、进一步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加强房屋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管理规范、查询便捷的住房信息系统。完善房产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制度,做到整理、归档、入库及时、科学、有序。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做好房产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房产档案的安全。完善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档案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发挥好房产档案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功能,提高档案利用水平。

(六)加大房屋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房屋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安全意识。继续健全完善危旧房屋安全档案,进行动态监管,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修缮。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和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

加强对直管公房维修管理,严格审批施工方案,规范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7

11月15日,普驰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InfoPrint)携其全线解决方案亮相2007年国际数码印刷出版设备及图文影像印制技术展览会。展会期间,不仅展出了数码按需打印的系列硬件InfoPrint5000、InfoPrint4100和InfoPrint2210,还带来了IPPD和IPM等输出管理软件,并向与会者系统介绍了其优质的服务和耗材供应等信息,面向中国客户全力推出其整体解决方案。

Unisys与中国航信加强合作

日前,Unisys公司宣布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为中国航信再添加10台企业级ES7000/one服务器及相关服务支持。中国航信是中国旅运业唯一本地信息技术方案供应商。

中航信此次购买的服务器将与现有的ES7000服务器共同使用,并将配备开放消息交换引擎(OMSE)的应用和功能,为机场和航空公司日常通信系统进行扩容。在Windows2000和Windows2003的操作环境下,UnisysES7000服务器将为开放消息交换引擎(OMSE)应用提供一个强大的运行环境。

ES7000/one服务器提供稳定、灵活的架构,使中航信能够平稳有效地管理关键业务数据,为客户提供稳定有效的实时信息交流、配送产品及服务。

博科MyERPERA――新一代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

为了满足中小企业对ERP的需求,主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MyERPERA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律和管理理念,形成了更贴近中小型企业动态发展特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它针对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信息化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不足,以及业务灵活多样、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特点,主要考虑满足成长型企业业务及管理持续发展的要求。

MyERPERA是一种策略驱动的成长型ERP,可以通过系统自身具备的策略驱动性、完整性以及跳跃性来自动调整业务模型,协助中小成长型企业构建成长型组织架构、全生命周期系统框架和动态管理策略链,更好地适应每个企业独特的管理模式和生命周期。

富士通JAIMS奖学金再次面向中国地区招生

口前,由日本富士通株式会社设立的亚太奖学金再次开始面向中国地区全面招生。该奖学金设市于1985年,是富士通最著名的助学项目之一。富士通已连续数年在中国开设此项奖学金。今年的招生对象更加侧重于优秀的中层管理人才,获得奖学金者将在富士通公司设在夏威夷的日美经营科学研究所(JAIMS)进修国际跨文化管理学课程(ICMP)。

基于回馈社会的意愿,富士通创立了旨在培养国际型人才的亚太奖学金,并在公司设立的JAIMS进行进修。这是一个密集式的研修课程,主要探讨全球商业及跨文化议题。学员通过在夏威夷的实体课程并在日本实习一周后可以获得结业证书。与此同时,JAIMS也为学员提供在美国、日本及中国知名企业中的实习资格,目的在于向亚太地区的商业人才提供学习日本、美国及中国的不同文化、价值及管理方式的机会,进而深化亚太区域企业及员工的相互了解。

第六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圆满结束

由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的“第六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暨中国物流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11月11日在深圳结束。来自全国各地的学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特约研究员、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成员单位、部分物流企业及物流研究、教学、咨询机构等方面的代表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审议了《中国物流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增补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的说明》、《关于(中国物流学会会员考核办法)的说明》、《关于组织开展首届“物华图书奖”评选工作的说明》,还颁发了“第六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2007年中国物流学会优秀课题”奖、“2007年中国物流学会优秀特约研究员”奖、第二批“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证书、“第六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组织奖”。

2007中德RoHS技术论坛在南京举行

由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主办,信息产业部电了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技术促进中心、德国电子电气协会(ZVEI)、德国菲尼克斯电气集团公一J和菲尼克斯电气中国公司共同承办的“2007中德RoHS技术论坛”10月31日在南京召开。此次论坛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

论坛围绕中欧RollS标准的概况、最新发展状态和未来展望、中欧RoHS标准化程序的基本信息、EU-RoHS豁免的原因和分析、RoHS可替代技术,以及RoHS检测技术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信息产业部黄建忠处长介绍了中国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工作进展及管理办法的内容,德国专家介绍了实施欧盟RoHS指令过程中的经验及研究成果。

2007中国现代物流(秀洲)论坛召开

10月27日,中国现代物流(秀洲)论坛在嘉兴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主办,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以及来自普洛斯、盖世理、AMB、仲量联行等外资工业地产企业的代表在会上发表得要演讲,共同探讨长三角物流产业发展态势与嘉兴市秀洲区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机遇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嘉兴现代物流园肩动暨沃尔玛华东地区物流配送中心开工仪式也于同日举行。

海运达沃斯深圳启幕

11月23日,被誉为“海运界达沃斯”的2007第二届全球海运经理人峰会在深圳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海运网主办,吸纳了500余位国内外航贸界高级经理人参与,“联纵赢变”成为本届海峰会的焦点主题。

为期两天的峰会,通过互动论坛、企业推介会、招商对接圆桌会、名片晚宴等新颖的会议模式,通过行业专家对现实问题的深入求解,实现全球资源整合,降低物流成本,并达成了与会者借会议商的夙愿。

2008广州零售展明年6月举办

2008第四届中国(广州)零售业展览会将于2008年6月19~21日在广州举行,届时将为业界提供一个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据介绍,这次展会将展示以“商业自动化”为主导的POS收款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商业安全系统、RFID技术、冷冻冷藏陈列设备、商业仓储物流设备等。此届展会与RFID技术紧密结合,展览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米。

展会期间还将举办多场高峰论坛:中国国际RFID高峰论坛、中国香港RFID应用专场论坛、中国工业打印机应用论坛、生物识别论坛、电子支付NFC(近距离通讯)技术高峰论坛等。

数字

856万吨

自4月18日铁路第六次大提速以来,全国铁路客货运量均实现历史性增长,铁路日均发送货物856万吨,同比增长7.6%。

公路物流港模式是对中国传统物流的一次颠覆性变革。

――何黎明

在苏州传化物流基地奠基仪式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何黎明指出,公路运输是中国物流最重要的方式,然而公路运输一直以来都没有像“航空港”、“海港”等实现整合管理和运作。传化物流确立的公路物流港模式宣告了一个新的物流时代的来临。

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物流管理信息化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1篇8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自2019年12月起至2022年12月,由环保办牵头组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各方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二、整治范围

这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包含以下产生、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一)全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的单位。

(安监办牵头确定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名单;运管站牵头确定运输单位排查整治名单)

(二)全镇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环保办牵头确定排查整治名单)

(三)全镇报废汽车拆解单位、加油站、加气站。

(工服中心牵头确定排查整治名单)

(四)全镇电动车维修单位。

(运管站牵头确定排查整治名单)

(五)全镇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院牵头确定排查整治名单)

(八)全镇具有实验室的教育机构。

(镇教办室牵头确定实验室排查整治名单)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源头风险

1、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手续,是否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切实从源头上管控风险。镇各相关部门

2022年1月20日前分别对整治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手续履行情况完成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于9月底前督促整改到位。对限期无法整改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责任单位:企管站、土管所、环保办、村建站、集镇办。)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推进前期已排查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新发现的固体废物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科学规范迅速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环保办,企管站、村建站、集镇办、运管站、卫生院、安监办分工负责)

3、核实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与环评文件的相符性,是否履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环评文件是否存在错评、漏评、错误定性为副产品逃避监管等情况,是否如实申报,是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整治范围内产生和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于2022年9月底前全部纳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对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属性、种类、产生量、贮存设施等与环评不一致的,督促企业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X环办〔20XX〕X号)要求,于2022年9月底前按不同类型重新报批环评、编制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或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责任单位:环保办负责)

4、核实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责任单位:企管站、派出所、环保办、安监办分工负责)

5、核实废汽车拆解、电动车修理和加油站在日常经营、地下储罐改造、废气治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排查汽车、电动车维修、零部件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责任单位:运管站、企管站)

6、核实医疗机构危险废物和教育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责任单位:教管办、卫生院等分工负责)

(二)严格贮存管理

7、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相关要求,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企业中控室联网。(责任单位:环保办)

8、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建立规范的贮存台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贮存设施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责任单位:环保办)。

(三)强化转运监管

9、转移危险废物的,应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告知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责任单位:环保办牵头,村建站、集镇办、教管办、卫生院、运管站、分工负责)

10、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核实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道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规定。(责任单位:运管站负责)

(四)规范利用处置

11、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做好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办负责)

(五)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

12、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舱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环保办、企管站、派出所、村建站、集镇办、安监办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严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13、严格环评和安评等中介机构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中介机构评价成果进行抽查评估,对发现中介机构评价存在重大问题的,由政府对权威机构及专家给予奖励;提请有关部门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并纳入诚信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安监办、环保办分工负责)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8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重点内容,确定检查范围,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月9日至2022年9月底)

一是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月至9月按照整治计划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督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实施跟踪督办,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及时梳理出在政策、制度方面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以便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督查,督促完成整改工作,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镇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各有关部门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生态环境局及XX市各相关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级领导为副组长,分管领导牵头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派出所、国土所、环保办、安监办、村建站、农路办、运管站、集镇办、卫生院、教管办单位负责人,村(居)党支部书记。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全周期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

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产废和经营单位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对发现存在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相关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要求,对限期无法整改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三)强化问责问效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对本次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顶格处罚。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和危险废物管控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整治行动中属地责任不落实、问题查处不严、整改进度缓慢的,将视情适时采取警示约谈、书面通报、专项督察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环境安全。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档案;法律;政府

一、前言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无论是征地、开发、拆迁、补偿,还是建设、安置、交易、管理等项工作日益频繁,交易手续日渐周密,交易管理日渐规范,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操作,这种很强的政策性发映在房地产档案管理上,档案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房地产的健康快步发离不开房地产档案的支持,房产档案是政府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形成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房地产档案是房地产产权界定的有利存证,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开展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组织房地产交易活动的重要载体。房地产档案的形成,有其特殊的专业要求和独立的对象,为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房地产档案管理中,工作的对象是房地产行业的全部档案,这些档案材料是证明权利人与房屋土地之间权利关系的原始凭证,具有法律凭证价值,是房地产纠纷中形成的产权证、契约、文件,图纸、表册、照片、电子计算机软盘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无论是租赁房屋、购买房产、抵押房地产借款等,因此,作为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的质量负责,要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二、房地产档案的法律作用具体体现

1、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

通过查阅房产档案确定谁是真正的业主和该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等情况,对于购房者而言,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根据,而不动产物权证书只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内容的外在表现。限购令出台以来,房产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购房条件,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手续。如果房屋有被法院查封、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等问题,一般不会在房产证上反映出来,只有查询房屋登记簿才能准确反映房屋所有相关信息。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才能代表国家管理房地产在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进行交易、登记、确权等管理活动中进行有效管理。

2、维护房地产市场诚信经营

在城镇住房体制改革及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中国住宅和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如房地产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面积“短斤缺两”、合同欺骗、中介市场鱼龙混杂、物业管理不规范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社会诚实信用观念淡漠、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我们通过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以及经营中的不良行为记录都将通过建设部的一个网上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房地产信用档案是覆盖房地产行业所有企业和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专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凡是可以判断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房地产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公众投诉及处理等,在档案中都有记录。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可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经营的水平,使失信者为其失信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得不偿失,并且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要买房,可先上网了解企业信誉度和项目情况,做个基本判断,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社会公众也可以在网上直接对房地产市场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投诉。

三、保障房地产档案法律作用的措施

1、贯穿依法治档的理念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地产档案管理过程中,应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其中,《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根本大法,连同地方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档案法规,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各地方为贯彻本法所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实施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严格执行部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和部门制度的制约之下。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法律责任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档案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要接受法律和法规的约束,损毁、丢失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涂改、伪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不按照规定归档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造成房地产权属档案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从本岗位必须履行好的责任做起,夯实管理基础,做实档案管理工作,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绝不发生违法行政问题。

总之,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做好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是我国依法管档的重要体现。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法制观点,依照法律规范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肖爱娥.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探析[J].档案时空,2007.

2、曾旺辉,黎永索.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4.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委发〔2013〕x号)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为重点,以创新创优为牵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一是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国家、省制定的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即将下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构建多层次、多等级、多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和分等级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二是支持智慧物业建设。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各县(市)区都要树立1-2个特色鲜明的智慧物业典型,试点、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拓展物业企业经营区域与范围;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成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抓好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x号)精神,各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整治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安、基本养护”的“四个基本”要求,对成片小区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专业化物业(准物业)管理覆盖率,对个别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实施社区、市场化保洁等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做好整治后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关于调整xx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徐城管委发〔2017〕1号)规定和要求,把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列入对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年度专项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列入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讲评通报,直接与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奖惩挂钩。我局将牵头组织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或暗访等方式,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评价,确保2017年、2017年主城区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竣工验收合格一个、列入考核一个。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做好铁路宿舍“三供一业”的物业移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营造老旧小区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指数和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

(三)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工作和中标企业的备案工作,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xx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前期物业管理共用一个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共享评标专家库资源。要积极研究探索优化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改革物业项目招标中评标分值构成权重比例,加大投标物业企业业绩、诚信度、服务质量、品牌、企业及项目奖惩等在投标中的比重,优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入物业市场,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源头上优胜劣汰;鼓励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入物业招投标市场,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xx市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细则》(徐政办发﹝2013﹞224号附件2),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新建物业项目交付一个管好一个。

(四)做好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科学规范搞好保值增值。按照市政府140号令的要求,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快建立维修资金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开设维修资金专题网页。健全完善使用维修资金工程企业备案库,解决申请人选择施工企业难、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多层面开展维修资金业务法规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施工企业等规范使用维修资金。

(五)继续抓好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徐综治〔2017〕3号)《关于印发xx市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物创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要在全市继续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各物业管理项目要以构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住宅物业小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通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物业小区内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逐年下降,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2017-2018年三年创建方案要求,2017年,各县(市)区物业小区创建覆盖率要达到90%、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并涌现出一批平安建设的示范单位。

(六)继续做好省“931”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省“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两年计划和市2017年“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工作考核细则(暂行),各县(市)区要按照与省、市签订的目标书任务,科学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住整治关键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质量。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局物业管理处要对各县(市)区2017年省“931”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部分)加强指导、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七)开展市区创建文明城市优秀物业小区评选活动,提高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2017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创建成败最关键的一年。为深入推进物业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创建工作以《xx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委市政府与房管局签订的责任状为依据,通过推动物业小区物业创优,促进小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进一步提升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通过创建,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浓厚,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小区环境整洁优美,业主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带动全市小区创建的示范小区,并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检查评分标准》,达到8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占80%以上,物业费的收缴率80%以上,业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80%以上。对创建获奖物业企业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参加招投标时分别给予一定加分,对创建不积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处罚,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通过创优评选活动的开展,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组织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厅公告〔2017〕45号)等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2017年在全市组织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围绕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这一目标,突出“规范行为、诚信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项目评价核心环节,自下而上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先行开展,评选出各县市区示范物业项目,参加xx市年度示范物业项目评选;评选出的市级示范物业项目,再择优申报江苏省年度示范物业项目。通过选树一批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并充分发挥示范物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跨越式提升。

(九)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研究探索。物业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关注度比较高。二级及以下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物业服务行业如何健康规范良性发展,是个新课题,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探索二级及以下物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在国家、省有关监管的意见出台前,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路子,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和物业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三、要求及措施

(一)优化服务措施。今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化解矛盾,要深入一线做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新办法,为物业服务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为业主服务工作,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以服务赢得业主,以服务拓展市场。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创新中推动发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物业属地管理是《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委2013年42号文件及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级指导、县(市)区级主抓、办事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各级物业管理责任,坚持社区日查、办事处周查、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月查并通报,把物业管理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突出问题导向,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抓好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和承接查验工作,杜绝“带病”交付;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指导、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企业与业主合法权益。

(三)加强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约束是物业行业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按照省、市有关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各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研发建设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完善物业行业信用基本信息,研究制订《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和项目经理等信用档案,达到集信息录入(采集)、查询、汇总、通报(惩处)为一体的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要主动与市经信委(市信用办)、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纳入全社会信用建设、监管体系,使物业行业信息建立、奖惩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各县(市)区可将所有物业项目及项目经理(含联系电话)的信息公开,实现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互联互通,将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纳入行业信用体系。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1篇11

一、依法行政,加强物业管理,构建科学、民主、和谐的社会环境。

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居住区的物业管理是创造科学、民主、稳定社会的前提,作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牢牢抓住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这两个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房地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1、加强党的领导,依法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管理,是维护社区稳定、建立规范物业市场的基础。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首先,在业主大会组建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中,要把握好程序关、人选关。在业主委员会的人选上,要紧紧依靠社区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推荐一些守法、尽责、热心的业主,通过房地局指导程序,组织业主选举,依法规范组建业主委员会,使业主委员会正确行使职权,真正发挥作用;其次,加大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知识培训。要结合当前出台的一系列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1-2次集中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条例》、《规定》以及配套文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依法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第三,探索建立业主自律、业主委员会监督体系。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置于业主大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之下,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引导业主间的自律机制。要在商品房小区内,试点开展业主公约和业主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公示,采取楼道内张贴,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上墙;建立业主委员会定期接待制度,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周设立固定时间接待业主;帮助、指导业主委员会做好投诉、咨询、会议记录等台帐。

2、加强行业监管,努力提升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水平。

房地办事处要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学习《条例》和《规定》,使之尽快掌握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科学规范地进行物业管理。要继续以小区经理为抓手,会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小区经理的日常考核,从小区的房屋维修、绿化养护、保洁保安、装修管理等方面,综合评定小区经理的管理水平,并在充分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小区经理年检制度,对一些不合格的小区经理,坚决不予通过年检。同时,将小区经理的日常考核和年检,与企业资质评定挂钩,促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做到管理责任落在小区。在物业行风建设中,仍要以“维修、服务、收费”为重点,继续与区纠风部门联合,聘请物业行风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征询业主、舆论报道等外部门监督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物业行风检查,宣传和发扬行风建设中物业管理企业的先进事迹和规范做法,批评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从而促进物业行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实施行政管理。

物业行政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法规、法章、相关业务和社区管理理论,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工作思路,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房地办事处的属地管理工作要落到实处,主任要定期向街道(镇)汇报物业管理工作,沟通辖区的物业管理信息,接受街道(镇)布置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保证每周有一天时间在小区内检查、指导;管理员要带领今年上岗的房屋协管员,开展物业小区的巡查、指导、监督工作,确保每月巡视小区一遍,每周走访居委会、业委会,并做好记录,及时解决物业小区内的各类物业管理矛盾。房地办事处要做好房屋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要发挥协管员在基层管理中的作用,使之成为房屋行政管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房地办事处要继续完善物业基础资料信息,充分利用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物业行政管理,抓好日常来信、来访、来电的处理,力争将各类物业矛盾化解在基层。

4、加强基层管理,切实推进物业管理网格化建设。

物业管理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要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物业行政管理要充分运用社区网格化为载体,加强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在组织管理机制上,街道(镇)物业协调小组统揽全局,具体领导和协调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在各网格管理中,以若干个居委会范围划成网格,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四位一体”为基础,运用快速反应机制、综合协调机制,具体处理居住小区内的物业矛盾。物业管理网格化,房地办事处要在每个网格中按排管理人员,实行划块负责,责任到人。日常管理上,房地办事处要服从街道(镇)的统一指挥,实行12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物业管理网格化建设中“四位一体”的规范运作,是网格化推进的关键,房地办事处要落实“四位一体”的各方职责,明确“四位一体”的操作程序,使物业管理网格化工作规范,有序的推进。

二、抓住难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违法建筑执法体系。

已经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了房地部门是物业小区违法建筑行政执法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进一步维护小区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因此,在违法建筑的处理上,必需依据法规,采用各种措施,力求达到整治拆除的效果。

1、违法建筑整治的措施。

按照《条例》规定,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筑,房地办事处在接到举报或小区巡查中发现后,应立即会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制止,制止无效的,暂扣施工工具、材料,并由房地办事处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代为改正;对老的违法建筑要结合小区综合整治,会同街道、城监、工商、市容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严重影响小区环境、矛盾焦点较突出的违法建筑个案,运用行政处罚程序,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拆除。

2、违法建筑整治的方法。

新建住宅小区,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筑的行为。同时,小区内要加大业主临时公约或业主公约的宣传力度,引导业主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制止违法搭建。在一些高档住宅小区内,例如:新城花园、田园别墅等违法改建、搭建较突出的小区,要会同规划部门开展专题研究,从房地、规划执法的程序上,寻找结合点,采取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的方式,进一步加大高档住宅小区的执法力度。

三、明确目标,开展房屋综合整治,营造整洁安宁的居住环境。

历年来,开展房屋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居民对居住小区环境的改善,表现出了极大的欢迎,为此,2005年房屋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切实实将这件为民办实事的好事做好。

1、认真梳理,制定计划。

要在深入小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对居住物业管理的意见,认真梳理各类历史遗留的险、漏、堵、水、电等“老大难”问题,合理编制整治计划,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急、难、愁”问题。2005年房屋综合整治的重点为:着重开展大楼整修,以电梯改造更新、墙面脱落、消防设施老化、管道堵塞等项目,明年整治58幢,计69万平方米;旧公房小区整修,以屋面墙面渗漏、路面损坏、上下水管道堵塞、绿化缺损、门卫、车棚整修等项目为整治目标,突出小区的单项目整治,明年共整治48个小区,计110万平方米。

2、各方筹措,落实资金。

旧住宅小区的房屋整治资金,以业主维修基金和物业租金筹措为主,市房地局整治资金、街道(镇)社区创建资金、建设单位资金等作相应补贴,原则上区政府净归集款不作补贴;大楼房屋整治资金需求量大,资金筹措推行“六个一点”原则,即在上述五方共同筹集的基础上,区政府净归集款再给予一定的补贴。

3、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房屋综合整治后,小区的各项管理措施要及时跟上。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抓好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要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特别要防止违章搭建的“回潮”。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要携手共建文明小区、创优小区、安全小区,使综合整治成果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和提升。

四、强化机制,突出长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1、运用市场机制,建立舒适型小区的长效管理。

商品住宅小区要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突出保修、保安、保洁、保绿的服务特色,注重管理的效果性,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要以业主的满意度为标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互相监督机制。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建立优胜劣汰,择优选聘的竞争机制。商品住宅小区要在物业管理法规的范围内,通过市场调节,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2、运用指导、协调机制,建立改善型小区的长效管理。

旧售后房小区和动迁房小区要积极推进“一体化”管理,切实做好保修、保安、保洁、保绿等基本服务工作。服务要求上,做到维修及时、保安保洁尽责、绿化养护到位、收费规范。房地办事处要会同街道(镇)积极协调多家管理,引导业主大会在听取业主意见基础上,选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使小区物业管理开展规范有序。在小区管理层面要注重发挥“四位一体”作用,运用“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小区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3、通过宣传、引导,逐步推进保障型小区的规范管理。

无人管理房屋在综合整治以后,落实了物业管理企业托管,但由于业主付费服务的观念尚未转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又无法组建,因此物业管理以维持日常维修为主开展。为此,要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中街道(镇)的综合协调作用,通过居民的自治组织??居委会牵头,会同房地办,组织居民实行自我管理,将小区的维修、清洁、保安、绿化等分项委托专业部门实行有偿代管。同时,社区和房地办积极动员居民,实施有限产权房屋接轨,解缴房屋维修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帮助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然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物业管理,使无人管理房屋物业管理逐步向规范方向发展。

物业信用管理办法范文篇1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为依据,集中清理整顿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存在的物业服务质量差、收费质价不符、强行捆绑收费、不按规定配备和移交物业服务用房、迟交和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方案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顿规范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整顿规范如下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

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技术工种是否齐全;

2、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开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投诉电话,公布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24小时服务电话以及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姓名、相片等信息;

3、是否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与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相符,有无强行捆绑收费等行为;

5、有无擅自处分物业服务用房、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

6、有无重大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协调处理是否及时到位。

(二)开发建设单位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物业服务用房,售房合同中是否对商品房质量性能、会所、车位等设施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及其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2、在销售物业前,是否制定了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临时管理规约是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买受人是否签订了书面承诺;

3、是否依法选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是否有擅自处分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

5、是否按规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按时足额交存到指定专户。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9日)。物业服务企业及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整顿规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整改报告,于6月19日前报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20日—7月19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所报自查整改报告,对辖区内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检查结果和各企业自查整改报告于7月19日前报市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整改提高阶段(7月20日—8月19日)。市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整顿规范情况进行抽查,着重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督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降低资质或注销资质处分;对获得优秀项目称号的,市级及以下的直接摘牌,市级以上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摘牌;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通报,对先进经验做法进行表彰和推广;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建立物业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工作实效,在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的同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举办物业管理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从5月下旬开始,市局陆续开展几次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工作实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二)召开专题座谈会,准确把握物业服务市场存在问题。召开不同层次、针对不同专题内容的座谈会,调查了解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三)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这次整顿规范工作,市局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企业的良好和不良记录在物业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将信用档案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验升级、参与投标和项目创优等工作挂钩,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引导企业诚信自律、依法经营。

(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作用,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使其正确发挥作用,形成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稿件、合办专栏、纪实专访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调动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物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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