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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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1

为深入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进一步规范全县校车的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措施有效落实,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部署,成立由耿马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毕文庆任组长,副大队长及各交警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耿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为此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工作行动方案,一是派出交通安全宣传小组进入校园,在校园内粘贴和摆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图片和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光碟、公益广告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并为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积极联系学校负责人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要求教师要在日常授课过程中注意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不乘坐超员、超速客运车辆;二是向广大师生公布校车及三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师生群体自觉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各中队召集辖区内的重点驾驶人召开会议,通过案例重点讲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学生的安全隐患及交通违法行为应受的惩罚,使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多措并举,严惩违法。一是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于9月15日、9月30日、10月15日、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各中队积极组织警力参与集中统一行动,严查校车及其它车辆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奥运安保工作及百日行动,开展公路沿线中小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校车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三是认真查验客运车辆,严防客运车辆超载学生,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要求其出行前检查好车辆,并且严禁超员行驶。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1753人,查验车辆2685辆,查获校车超员及三车载人违法行为24起,安全转载182人,教育驾驶人200余人,确保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2

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我县《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实施意见》和相关校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保证了我校学生上、下学的乘车安全,现对本学期校车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

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会好我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校安办

主管校车管理工作

(三)建立相应的的学生管理组织任命小车长各小组长.

(四)组建乘车学生家长代表委员会

(五)具体安排

1、成立了学校校车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校安办定期对学生乘车变化情况及车辆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便于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2、负责提供准确的学生乘车数量、乘车线路、学生分布情况(家庭住址),落实好学生乘车实名制工作。

3、学校为校车提供停车场地,指派专指教师对校车进行协管和监督,组织学生在校内上车,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了查验,做到超员校车不出校门,执行签单制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六)学校校车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学校是校内学生乘车和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成立校安办,在负责校园安全管理的同时,具体负责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负责校车日常运营工作中校内的协管和监督;建立校车校内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健全校车管理档案,做好车辆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记录,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教育。

2、有专指教师负责管理学生上下学乘车时的秩序,组织学生在校内上车,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了查验,做到超员校车不出校门,执行签单制;根据本地区气候变化,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配合乡镇校车管理办公室做好学校调峰串课工作。

3、全面落实和严格执行实名制工作,做好乘车学生的分配,做到定车、定人、定时、定位、定线路。

三、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乘车管理细则》,全面贯彻落实校车管理细则。

开学初,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乘车管理细则》要求老师严格执行如下制度:

1、坚持乘车安全警示制度:学校和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班主任坚持每日放学了前1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2、坚持交接单制度。每天早晨,学校安排一人或几人,逐个班次的乘车情况进行验收,并与司乘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交接单上。交接单保存一个学年度,存档备查。

3、实行学生乘车自治管理。班级里每个班次的学生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本班级这一班次学生的管理。每个候车点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行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管理者会议,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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