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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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1

关键词宅基地集约利用问题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

宅基地粗放利用在我国各地普遍存在,尤以中部地区为最,为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充分挖掘农村宅基地利用潜力,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必须建立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合理的引导农民退出闲置、多余宅基地。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集约利用方式,本文以湖北省的实地调研为基础,分析了宅基地退出实践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可以为国家制定合理的宅基退出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宅基地置换后产权难落实

近郊农村,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民以“宅基地置换”的方式获得安置房,原则上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新建房屋前期一般要占用一部分农用地或者其他涉及到农转用指标的土地,常常因村镇农转用指标有限,导致新区宅基地使用权难以落实,迁村腾地后农民集中新建的房屋大部分都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影响农村居民参与宅基地整治的积极性。

二、宅基地腾退指标收益分配不均

指标收益如何在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政府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目前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和规范。主要包括:第一、补偿标准存在地区差异。经济条件较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补偿较高的地区为3万元/亩,经济落后的地区不足1万元/亩。第二,难以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村居民之间收益分配比例。虽然,目前重庆市明确规定“地票”交易的净收益的85%直接补贴农民,剩余15%归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却并未其分配标准确定的原则、方法等理论依据。第三,结余指标收益分配方式不同。返还农村居民主要通过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退出补偿、宅基地复垦费用、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福利完善等方式;返还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但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补偿费用不到城镇建设用地出让费的5%;对于村集体通过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就地转移也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调研中也存在成功的案例,以湖北省钟祥市彭墩村为例,该村实施三批迁村腾地工程,腾退建设用地指标约18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补偿标准为28000元/亩,获得约5000万元的补偿,补偿由村集体统一管理,进一步引导农民开展乡村建设。村集体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运营的能力,使收益的分配方式在多方协商之下能够达成一致。

三、宅基地退出机制缺失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限额、严格审批、限制流转的基本特征。对于农村宅基地退出,仅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以收回。实际管理过程中缺乏宅基地收回程序、宅基地价值测度标准和退出补偿标准等。一方面,从管理者角度出发,宅基地退出管理工作无据可依;另一方面,宅基地退出政策不明朗,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偏低,同时土地的保值和增值性,使得部分村民认为持有宅基地优于退出宅基地。

四、政策建议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紧密结合;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服务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相互协调建设用地指标。保证落实农户安置区宅基地及房屋的相关的权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2、宅基地腾退指标收益分配以农民为主、村集体和政府为辅;农村居民作为宅基地直接使用者得到较多的收益分配,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村集体和政府引导农民使用指标收益,反哺村庄建设、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和完善村集体成员社会福利保障。村集体经济在指标收益的推动下,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及配套制度;宅基地退出机制应当建立在完备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例如,农村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城镇社保体系、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就业培训体系等,使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后,生活就有一定的保障。

(作者: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

参考文献:

[1]薛哲.85%“地票”净收益直补农民――建成2500个农民新村,利用“地票”交易制度等办法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重庆日报.2011-7-26(A05).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2

土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节约土地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文章结合工程实例,对火力发电厂厂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对火力发电厂总平面设计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火力发电厂;总平面设计;节地措施

土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节约土地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也是节约资源的重要一环。火力发电厂工艺流程复杂,厂区设施繁多,是工业用地大户,在火力发电厂总平面设计中节约集约用地”带来的不仅仅是投资方的经济效益,更有深远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如何在满足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工艺流程合理顺畅的前提下,合理用地,节约用地是在总平面设计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重要研究课题。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对火力发电厂厂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进行了总结,以期对今后的火力发电厂总平面设计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1从源头入手,减少厂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1.1采用模块化设计,优化主要工艺系统,合理压缩各车间占地面积

电厂是综合性很强的工程,各车间、各模块是组构电厂的基石,因而,优化主要工艺系统,合理压缩各车间、各模块占地面积是减少厂区用地的源头工作。如某2×660MW燃煤电厂,在设计中采用集约化布置压缩主厂房纵横向尺寸,优化后的汽机房长度为127.2m,A列柱至烟囱中心线的距离为184.00m,较常规方案减少约28.8%。

1.2采用占地省的新工艺,减少厂区用地

在总平面布置中,本着优化原则,采用占地省的工艺和方案,从而达到减少厂区用地的目的。如某2×660MW燃煤电厂设计中,全厂集中配置空压机房,将各专业空气供应系统的各行其道,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与锅炉房联合布置;采用多水合一的方案,将化学的锅炉补给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水工的公用水泵房及水池等水处理设施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些新方案和工艺都具备用地省、安全可靠的特点,不仅大大节约了厂区用地,同时也较小了厂区管线长度,有利于电厂运行。

1.3建筑物联合布置

在生产允许、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可尽量减少建、构筑物数量并将性质和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建、构筑物进行合并联合,以减少厂区用地面积。在工程实践中,功能相近的建筑如材料库及检修间、循环浆液泵房及氧化风机房、消防车库与汽车库等往往联合布置,节约了厂区用地。

2合理确定建构筑物间距,提高厂区建筑系数

厂区建筑系数和利用系数是衡量总平面设计合理性和紧凑性的重要指标。在满足生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合理确定建构筑物间距,提高厂区建筑系数是厂区节约用地的一个重要方面。厂区建构筑物间距的确定受许多使用要求和规范的影响。

2.1防火间距的要求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厂区建构筑物由于其耐火等级、火灾危险等级的不同具有不同的防火间距要求。厂区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一般为10~18m,随着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降低和火灾危险性等级的提高,防火间距不断增加。厂区危险性较高的建构筑物如氢站、油区、危险品库等,与其它厂区建构筑物的间距也较大,最大可达到50m。为节约厂区用地和厂区安全性考虑,一般这些区域布置在厂区边缘,人流较少的区域。

2.2日照间距的要求

日照间距要求一般体现在厂前区建筑物等生活性建筑上。尤其应注意避免将厂前区布置与冷却塔等高大建筑物的背阴面,防止出现厂前区办公楼、生活楼日照不足的情况。

2.3通风间距的要求

火力发电厂一些特殊建构筑物之间的通风间距尤为重要,如机械通风冷却塔,其间距之间影响其冷却效率,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时应注意保证其通风间距,其间距根据工艺专业要求确定。

2.4防震、防躁间距的要求

火力发电厂的冷却塔、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噪声振动较大,其与厂区生活性设施如办公楼、生活楼和厂外建筑物的间距应满足防震、防躁间距的要求,在无法满足时可采用防躁墙等防护措施,以消除影响。在进行厂区总平面设计时应对准确了解各种规范的间距要求,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厂区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以达到节约厂区用地的目的。

3合理规划厂区布置,严格控制道路、广场及管线占地面积

因地制宜,根据场地及工艺流程和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边角地带,并尽量压缩各种管线、道路、栈桥、走廊的长度和宽度。严格控制道路、广场面积,尽量采用综合管架及综合管沟,并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管线及管沟相邻布置,以节约用地。厂区管线采用共架、共沟方式,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综合管架和综合管沟将同类型的管线敷设在一起;合理压缩管沟间距,管线走向短捷,管网分层和集中布置;利用炉后的设备支架以及建筑物的外墙来架设部分管径较小的管线,减少管架占地。

4合理规划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占用场地

按照先土建、后安装的原则,采用时间差,调整土建与安装的用地矛盾,加强土建与安装的良好合作,做到一地多用。如某2×660MW燃煤电厂,在设计中施工生产区仅用地16.00hm2;施工生活区用地4.00hm2,远远低于《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规定的2×600MW级机组施工生产区24.00hm2,施工生活区9.00hm2的限额指标,大大节省了土地资源。

5结语

综上所述,在满足规范规定和工艺需要的前提下,火力发电厂总平面设计中,只要设计人员坚持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理念,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合理布局,就能够通过多种措施节约厂区用地,建设更加科学化集约化的电厂。

作者:姜媛媛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孙思岗.总图运输设计与设计与节约用地[J].湖南造纸,2000(03):26-30.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1篇3

2009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促转型、打基础、求突破”的工作主线和“四个年活动”的要求,全面落实“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践节约资源创新发展之路。

2009年主要目标和任务:(一)加强用地规划计划调控,用足用好现行政策,确保重大内需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二)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落实保护责任,确保全县39万亩耕地保有量、3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三)加快推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度,抓好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四)千方百计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深入调研、制定规划、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五)全面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加大存量和低效土地挖潜力度,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应速度,提高项目开工率和峻工率,争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全市的位置有所前移;(六)完善土地执法网络和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违法用地案件发现率和制止率达到95%以上,查处率达到95%以上,确保违法用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总量的15%;(七)高度重视维权维稳,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全系统的按时报结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件报结率达到100%;(八)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拓展安置渠道,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九)加强矿政管理和地质环境监测,进一步搞好矿山环境治理,做好县域地面沉降动态监测工作;(十)严格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从七方面入手:

一、以服务“扩需保增”为重点,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今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约束和用地空间渐趋缩小的情况下,保障用地需要,必须要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配置城乡土地资源,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具体要着力做好三项工作:

1.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要加强与各镇(区)及发改、经贸、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全面排查20*年用地项目的报批、供地实施情况和2009年项目的用地需求情况,为制订实施年度用地计划提供依据;二是要积极保障县内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的立项、预审、报批要提前介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用地的及时供应。

2.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按照省厅部署,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布局:一是对我县各镇上轮规划(1997-2010年)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科学分析总结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积累好经验,同时做好规划修编前的基数转换工作。二是做好新一轮规划与其他规划(城市规划,工业功能区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的衔接,分析现有各类规划用地情况,根据县各类规划预测我县2010-2022年建设用地需求量,并完成《海盐县2010-2022年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分析报告》。对于我县的重点项目用地,要及时掌握,全面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确保项目能及时落地。三是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现状分布(特别是农村居民点总量和布局),按“双挂钩”要求,做好到2022年全县建设用地复垦专项规划。

3.大力拓展用地空间。一是要用足用好现行政策,通过报批省以上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里的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做好“四类项目”涉及基本农田调整项目的报省确认、规划局部修改和指标追加工作;二是通过推进建设用地复垦来争取复垦周转指标,以弥补年度用地指标的不足;三是要创新退地机制,抓紧清理处置转而未供、闲置未用、低效利用的土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

二、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重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两个最严格”的具体要求,也是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进一步抓好六大环节: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严把农转用审批关,切实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二是要按县政府要求抓好对各镇(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三是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协同各镇(区)结合“两分两换”工作和新一轮村庄规划,深入调查土地开发复垦潜力,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探索与其相对应的考核机制;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能力;五是稳步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基本农田管护体系;六是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和乱占滥用耕地行为。

三、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1.加强地籍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为此要做好三项工作:(1)保质保量完成武原镇1:500数字地籍调查,并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2)完成1:10000农村土地调查后续工作,并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统一时点和新老地类转换;(3)开展小集镇和农村集中居民点1:500数字地籍调查工作。二是按照抓好成果应用。要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做好二次调查成果与规划修编的衔接。三是认真完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权属各类争议,逐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加快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一是按照省厅部署,加快业务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的宣传,及时调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送各类信息,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做好测量、评估、统计、财务、档案、门户网站维护和后勤保障等基础工作。

四、以“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为重点,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全面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一是完善制定“36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立足本县实际,科学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节地示范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严格依据规定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三是及时完成我县省级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全面掌握开发区建设用地供应和利用状况,动态监测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测算土地利用潜力,为加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及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2.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所有供地项目,严格实施土地投资强度、行业绿地率、建筑容积率等控制指标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选商引资”工作。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用地面积少的项目入户海盐。二是加强批后监管。要充分利用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分析报告,一旦发现有延期开工、竣工、土地闲置、空闲现象,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合同。要通过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实施项目动态跟踪汇报制度和启动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机制,对不达标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追缴违约金和其他违约责任,在未达标前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要通过全面摸清各镇(区)转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土地情况,提出各镇(区)盘活存量任务,确保全县前三年供地率达到70%以上,并在年底进行考核,对转而未供数量较多、供地率、开工率和峻工率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镇(区),要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对因调整城市规划等政府原因不能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或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的土地,通过洽谈签订退地协议书,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后,由企业主动退地,政府重新安排使用。要深入调查我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的分布和数量,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口,大力盘活城市存量资源,为推进城市建设节约耕地,为工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实现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双赢。

4.科学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往年未实施完毕地块继续实行土地收储拆迁。同时,根据县国有土地集中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年度收储计划,合理推进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努力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培育好土地市场,确保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5.努力完善激励考核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3号、浙政发[20*]3号、嘉政发[20*]70号和县政府相关文件中制定的激励政策,通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措施,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城镇工业功能区集聚;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空间立体开发;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进行技术改造,增资扩股,增加投入,提高产出。要把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要求纳入到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之中,对开发区和各镇工业功能区的土地利用,要专门制订投入、产出与土地资源消耗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没有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要求的,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

五、以完善执法长效机制为重点,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土地执法形势,首先要认真抓好部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其次,要在积极做好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的同时,防止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和违法用地行为反弹。在具体工作中要强化七条管理措施:

一是要强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县、镇(区)、村三级监察网络,加快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制止速度;三是要完善动态巡查网络责任制,对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严格征地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扩大建设项目“挂牌施工”范围,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五是要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例必须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进行公开查处,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六是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破解执法难题,确保处理到位;七是强化土地征收管理,从严格征地程序、严格补偿标准、严格安置政策三个方面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高度重视和加强土地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

六、以强化矿山治理为重点,促进资源环境的和谐

一是进一步落实《海盐县矿山资源规划》,合理调整矿山布局,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提高矿山开采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二是因地制宜开展现有矿山和废弃矿山的治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或整治性方案开采,进一步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山生态环境,力争做到关停一个治理一个,争取建成几个示范矿山,逐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三是是协同有矿镇(区),深入调查废弃矿山的分布和复垦潜力,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的复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用地空间;四是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和地面沉降GPS监测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来科学防治地面沉降,要特别加强汛期特别是台风季节的地质灾害防治,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地面沉降等重大隐患点的勘查报告,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确把握国土资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学习实践中要做到“四个勇于”:勇于革思想的命,确立科学发展的新观念;勇于削手中的权,确立服务全局的新氛围;勇于去部门的利,确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格局;勇于破陈旧的规范,探索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同时,积极参与省厅“服务重点建设、服务基层”活动,谋划科学发展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以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细则》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及时制止;二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土资源系统的规章制度和禁令,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活动,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来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勤俭办事、干净办事、高效办事”的氛围,着力提升国土部门形象。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1篇4

一、领导重视,上下联动

接到《××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组织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传达并成立了宣传工作专项领导机构,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及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屏国土资〔20xx〕33号)文件下发组织实施。临近宣传活动日之际,以“6·25土地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把“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和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二、抓住契机,强化宣传

今年的“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我局始终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这一宣传主题,在宣传日到来之际,为巩固我县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局政策法规股、矿政股紧密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自制编印了《××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工作宣传册》。玉屏分局与局机关有机地利用6月27日县城赶集街天,摆摊设点进行宣传;白河分局认真组织,充分利用用6月28日赶集日,进行广泛宣传,为不留死角和盲区,报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还组织了各村委会干部参与,并邀请了县局执法监察大队、地质环境股、政策法规股等股室负责人参加,采取以“宣传带训”的形式,进行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讲解;和平分局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定制了职责明确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法条例》、《滑坡泥石流的预防与避灾常识》等法律法规,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深入宣传:一是在六乡一镇集镇分设咨询点,多点、多场开展街天宣传活动;二是在显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并在全县六乡一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知识送到田间地角。为推进和建立国土资源依法管地、集约节约用地的长效机制,切实构建全县和谐国土,依法管理,积极搭建一个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理解平台。全系统形成了整体互动的良好局面,在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宣传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5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压力,产业升级和产业地区间转移的急切脚步,让有限的土地上聚集了种种改革的热点和矛盾。各地违法违规用地事件频发,2005年10月到2006年10月,国土资源部在卫星遥感监测90个城市的重点项目中,查出违规违法用地约为1.8万宗,涉及土地面积24万亩,占同期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1%和22%。

同时,围绕“以租”,“小产权房”等话题众说纷纭。“以租”是近年来土地违法的新症状,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在农民集体土地上搞非农建设,从而规避审批。农村集体组织卖到城里人手里的,实质上是“无产权房”。“小产权房”和“以租”威胁到18亿亩红线,不能不引起有识之士的警觉。

针对几年来土地违法高发的形势,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国土资源部集中开展了以查处“以租”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历时120天,合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17万件,涉及土地336.4万亩,其中“以租”1.87万件,圈占土地0.15万件,“未批先用”1.15万件,没收地面建筑和拆除非法建筑物2000多万平方米,罚款罚没所得接近20亿元,遵循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给予2300多人党纪和政纪处分,2700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百日行动”的成果打消了行动伊始社会上担心其“雷声大、雨点小”的疑虑,以实打实的作为震慑了对土地动了歪心思的各路人马,显示出国家倚重土地杠杆来调整经济增长蛄构的决心和意志。

“百日行动”不单单是内部“整肃风暴”,同时还是一次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劝,媒体对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对执法行动成果。案例和典型的跟踪报道,营造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给了公众一次了解国家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和土地相关的政策法规的机会。

“百日行动”一时间声势浩大,而此番行动的眼界和意图绝不只局限于一时之势。长期以来,现有的政绩考核制度和财税体制影响下,地方政府用地往往自说自话,“土地围绕目转”的用地模式大行其道,对土地违法的查处也普遍偏轻。轻飘飘一句执法力度不够不能算作解释,土地执法监察的积弱状况背后是复杂纠结的责任和利益关系在作用。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6

我们今天召开这个紧急会议,就是传达国土资源部大连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行,做好土地供应合同备案和07、08年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管理,提高土地供应、利用的监测、监管和分析能力。

徐绍史部长最近明确批示:“加快推进系统运行,争取上半年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最迟在三季度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国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我省这项工作开展的不是太理想,在全国处于落后位次,必须痛下决心迎头赶上,否则“冻结”建设用地审批将直接影响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刚才大家的发言,不同程度提到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不好的客观原因,但我觉得更重要的应找一找主观原因,我们究竟重视程度怎么样?我们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是一个技术性强、协调面广、关联度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是领导的重视程度,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地区,工作推进就比较快,比如黄山、合肥等。

下一步,各地应加强“两个结合”,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用工作。

一是把系统的运行与整个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首先是要实现土地出让的电子合同取代纸制合同,接着是计划指标分配、用地预审、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工作要同系统运行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成果,增强开展工作主动性,如果没进行土地供应信息的录入就视为批而未用,它将会影响到计划的分配。下一步,省厅还要通过各地供地和用地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计划管理,通过掌握监测监管中批而未供情况,来把握土地审批的节奏;通过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推进节地考核;通过将电子合同号列为登记的必备要件等,从根本上解决系统运行和日常工作流程两张皮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把系统运行与严惩约束机制结合起来。对于系统运行不理想、数据质量较差的市,我们将比照国土资源部的做法,约谈政府和市局相关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还不能整改的,暂停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大家回去以后要转达省厅意思,切实重视这项工作。将系统运行由外在的要求变为市、县国土管理部门的内在需求,变“要我用”为“我要用”,确保三季度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确保三季度土地供应情况数据全覆盖,系统赋予的电子合同(包括划拔决定书和出让合同)全部取代纸制合同。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省厅提出以下时间要求:对于09年土地出让合同、划拔决定书网上填报以及07、08年历史数据补录没有开展或没有做完的市、县,必须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从9月份起,暂停受理所在市、县的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在此,我要特别提醒未备案的滁州市、南陵县、铜陵县、全椒县、天长市、明光市、泗县、霍山、裕安区、蒙城县、贵池区、石台县、旌德县、毛集区、颍东、颍泉区、界首市、无为县等,要扎扎实实地采取措施迎头赶上,不要拖全省的后腿。9月15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省辖市,全面停止受理全市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7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273-01

0.引言

土地供需的矛盾一直是我国的一项重要问题。2007年,我国的耕地面积为17亿亩,根据2022年18亿亩的耕地要求,每年可以征战作为耕地用地的面积大约为200万亩,这还无法达到建设用地需求面积的五分之一。除此之外,土地的使用方面仍然存在土地低效率使用、生态环境恶意破坏以及土地资源欠缺等现象。对此,研究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之下的土地管理机制对于我国土地应用发展有着显著的显示意义。

1.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现状

近些年,我国各个地方政府针对国家的政策发展需求,在推行土地资源的市场配比、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途径等方面有了初步的成就[1]。

1.1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更深层次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基本完善

随着国家政府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之后,各个地方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视度也在不断提升[2]。在发展模式以及发展思路的抉择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影响因素。与此同时,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也在不断建立。在国家的相关建设用地标准的基础上,许多地方等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上提出了全新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构建了既有城镇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标准,还有涵盖工业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种行业建设项目指标。

1.2突出重点,提升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质量

各个等级政府都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系统性的工作来对待,严格按照土地的使用整体规划以及年度土地使用计划进行整体性控制,在整体上,严格控制用地规模[3]。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显性方式真正落实到管理的实践当中,并且严格执行;推动省级、市级项目建设的控制标准,强化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微观层次的管理;推行工业用地制度的落实,提升土地资源的市场分配效果。例如,甘肃省自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出台之后,在整个省范围内大规模实施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落实、清查摸底准确等工作要求。

1.3节约集约用地获得了明显的收益

就目前的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收益情况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例如,全国新增建设的用地计划指标在2007年时,已经投入使用25万公顷,占全国的计划65%。在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减低新增建设用地总共5600公顷,降低占用的耕地约3600公顷。这一数据也显著说明用地制度的管理有明显的成就;2、合理应用闲置土地。按照国家闲置土地的处理策略,各个地方政府强化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以及清理及时性。例如,在山东省中,2012年以来,先后总共清理闲置土地1000余宗,面积达4000公顷。整个省连续三年盘活库存建设土地占据整个建设用地供应量的一半以上;3、招拍挂出让土地力度。经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政策全面实施,我国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显示,一年内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总共1.5万公顷,同比增长7倍左右,占工业用地供应的15%。

2.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创新对策

2.1强化土地使用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各个等级政府应当实施最为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并将其纳入到各个等级政府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编制以及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审批的项目之中,合理调和年度用地的计划调配模式,深切落实保障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并鼓励各个地方落实最为节约集约的用地制度[5]。及时完善各个等级土地的使用规划编制,将城乡建设的用地体系、增加的建设耕地规模以及人均城镇工业用地作为管理性的新指标,并合理制定农村居民用电以及工业用电的边界,从而构建一个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反向约束机制”。

2.2建立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制度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体系

各个等级的政府应当将节约集约化的土地使用情况归纳用地普查评价体系当中,对各个建设用地的状况、强度以及综合承载能力进行全面性、详细的分析与调查。在我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根本上,以地籍调查为根本,掌握城乡建设用地的基础,并按照此基础,制定相应的区域挖潜盘活存量以及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实现相应的用地建设政策。合理规划用地的审批、城市规划以及用电供应等工作的关系,明确权力义务以及规章流程,从而实现相应的信息资源科学性共享与分配。与此同时,构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评价结果归纳到政府的职能部分管理责任项目中,并将其作为建设用地粘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依据。针对整个区域内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进行单位性建设用地,对地方的GDP产出、固定资源投资规模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消耗作为考核评价体系的主要指标,并构建相应的末位限制新增规模以及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的相应规章制度,实现相应的奖惩激励惩罚制度。

3.总结

综上所述,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中,应当积极分析生态保护控制方式,提升土地的利用同时维护生态的保护质量。土地的利用必须坚持生态平衡原则以及整体性保护原则,着重体现土地开发利用是否对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环境资源以及生物生存环境是否受到保护等等,只有在这样的土地管理制度下,节约集约用地才能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学明,石磊.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模式研究――以合肥为例[J].预测,2011,30(5):64-69.

[2]丁新务.土地管理要由“平方”向“立方”转变--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探索与思考[J].资源导刊,2014(7):14-16.

[3]吕晓,牛善栋,黄贤金,等.基于内容分析法的中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演进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5,29(9):11-18.

[4]瞿理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湖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探讨[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5):41-45.

[5]刘建伟,孙连彬,朱孝建.临沂市节约集约用地调查分析及对策[J].山东国土资源,2015(7):80-8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任务。经过四年的努力,要实现三大根本转变:一是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实现从粗放利用型向资源节约型根本转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从土地管理部门单一管理向多部门综合协调管理根本转变,使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组织有序、职责明确、部门协调,建立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三是在实施手段上,实现从事前行政审批向建设用地全程的综合监控转变,充分发挥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促进作用,把节约集约用地融合到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各项宏观经济活动中。按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22年)》相关控制指标的要求,至2012年人均占用建设用地控制在153平方米。

(二)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解决我市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意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按照“守住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原则,认真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落实。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规划在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开发时序上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通过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空间,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科学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上一年度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及本年度需求情况,科学制订并认真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下山搬迁等民生用地。不断完善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出让计划管理办法,未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用地。

三、加大闲置用地清理力度,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一)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应速度。切实有效利用和消化已农转用未供土地,采取调整项目、盘活指标、加快拆迁等多种方法,有效提高供地率。对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后需改变规划用途的,报经市政府批准调整项目后办理供地手续;对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的土地,前期工作未到位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负责完成前期工作,及时供地;对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不能实施供地的,按程序上报盘活用地指标。前三年度的已农转用土地供应率不得低于90%、80%和50%。

(二)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满一年以上未满二年,依法应征收土地闲置费的,一律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使用税;对闲置土地满二年,依法应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责,责令项目土地使用者出具承诺书,督促用地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开工建设或寻找新的投资者,引进新的项目,进行调整使用。

(三)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增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供应中的调控能力。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优先储备现有未利用建设用地,对因规划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的,一律统一收购储备,统一公开出让。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前处理好土地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出让的宗地规模。要严格控制开发周期,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年,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四、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一)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对突破用地规模的,规划部门应会同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整修正。要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降低传统产业用地规模,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用地比例,提高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在住宅用地中的比例,合理配置行政、商服、居住、体育、文化等设施用地,综合发挥社会资源集聚和共享效应。要鼓励建设项目向空中发展,适度提高城市宜建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对建筑高度、容积率没有特别限制的区域,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要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容积率。

(二)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划部门要会同人防、国土等部门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在符合规划、人防、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地下空间用途和面积等指标明确的经营性用地,要与地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纳入公开出让范围。按市场化途径取得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单独办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登记。对行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人防项目和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规划设计条件明确可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可以无偿取得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单独办理登记手续,但不得分割转让。工业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工业用地的地下空间,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管理,控制基础设施建设规模

(一)科学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建设项目用地方案。编制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和整合现有及关联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综合服务容量和能力,合理安排新建项目规模,努力提高整体效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地规模,结合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用地指标,要充分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并严格执行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定额下限标准,尽量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

(二)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公建项目和生态绿化建设。加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其用地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预审时确定的用地规模。

(三)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今后除由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外,其余应实行有偿使用。

六、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

(一)坚持项目决策咨询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目录。合理设置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环保要求、规划条件等内容,强化土地供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把好入园项目的质量关、布局关、经营者素质关,加强项目的协调服务,把工业项目决策咨询与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土地公开出让、备案核准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咨询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新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细化项目入园标准,提高园区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容积率要求达到1.0以上。根据工业用地双控指标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确定项目供地量。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原则上分期供地。加强对企业内部平面图设计的规范管理,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

(三)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各项规定,大力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全国、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四)建立以土地贡献率为主导的工业用地评价机制。完善工业项目决策咨询与用地预审相结合制度,将工业项目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投入产出、科技含量、投资强度、节能减排、财政贡献和社会贡献等要求纳入决策咨询内容,作为工业项目出让和批后监管、复核验收的依据。逐步推行工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实行工业企业土地利用效率与财政、税收政策相挂钩的综合激励措施。

(五)大力开展企业挖潜节地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鼓励工业生产型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符合规划、安全、消防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经批准在企业原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厂房,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减免城市市政基础建设配套费。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七、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

(一)科学编制农村集镇、村庄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快编制和调整农村集镇、村庄规划,加快“中心村”整治和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集镇、村庄建设要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以及低丘缓坡中的非耕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要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探索建立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机制。

(二)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根据“统一规划、适当集中、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配套建设”的原则,结合旧城改造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改造,应当集中建造多层、高层公寓,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大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居则居”的原则,加快制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统一的低丘缓坡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低丘缓坡,拓展土地利用空间。结合下山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安置,加大撤并零星自然村的力度,鼓励搬迁居民点的宅基地复垦。

八、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土地执法监察

(一)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条款,明确项目开工与竣工期限,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条件、投资强度、绿地率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对未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使用证书。强化建设用地项目开发利用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全面推行以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复核验收制度,对违反约定条款内容的,要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同时限制其参加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二)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非法转让、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严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违法用地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发放贷款、工商登记、通电、通水、通气等手续,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制度,积极探索农民建房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乡镇(街道)区域内违法用地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监察的机制。

九、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配合,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转变用地观念,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出成效。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体系。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9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市工业经济大会提出的有关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研究部署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等会郭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简要回顾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在农村宅基地整治、集约利用工业土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拓展农村利用土地空间,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宅基地整治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个重要内容。自20*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到20*年底,全市已有958个村(撤并前的村数)开展了宅基地整治工作,共拆除旧房14500多户,占地面积515万平方米,盘活村庄面积1.4万亩,其中退宅还耕新增耕地9*9亩。通过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减少了11.69平方米。我市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并被编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100例》。

(二)多措并举抓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待置换用地”、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等政策措施,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地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20*-20*年,我市通过土地整理获取土地折抵指标3.65万亩,通过退宅还耕获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9*9亩,获得省政府农转用批准面积4.33万亩。20*年底,全市有规划指标农用地5.58万亩,其中耕地3.95万亩。全市相对集中可利用的待置换用地总量尚有2.1万亩,其中市区成片待置换区有1.5万亩左右(其中耕地为1.2万亩),五大集镇成片待置换区有6000亩左右(其中耕地为5300亩)。20*年,经省政府批准的低丘缓坡规划局部修改的项目达900余亩,为我市发挥土地空间优势打下了基础。

(三)千方百计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人多地少的现实,决定了土地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尤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人地矛盾更加突出。20*年,利用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的契机,按照“向存量土地要空间、向集约高效要空间”的思路,积极挖掘土地潜力,盘活存量土地,全年共盘活存量土地3792.79亩,其中工业用地2673.32亩,较好地解决了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土地闲置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加大挖潜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集体会审制度的意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意见,切实加强了土地管理,大力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据初步调查统计,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平均投资强度达到了每亩113万元,亩均产值为138.95万元,亩均税收为4.18万元,其中领带园区分别达到180万元、220.88万元和9.35万元。

(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为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市政府于20*年初出台了《*市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制。截至20*年底,全市实有耕地面积63.79万亩,比上年净增3468.3亩,基本农田面积达54.12万亩,超出绍兴市政府下达任务1814.81亩。全市共建成标准农田32.97万亩,新增耕地5.38万亩,为我市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市国土局还围绕市政府全年商业用地出让计划,积极引进了浙江中大、中国轻纺城等公司参与我市城市建设,全年完成土地出让金8.47亿元,比20*年增长96%,同时,催缴历年土地出让金1.33亿元,极大弥补了我市财政和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

应该说,这些年土地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多地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土地调控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土地管理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这确实是很不容易的,应当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已转未供情况依然突出。最近,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经济开发区、有关乡镇街道对*年以来已农转用未供土地情况再次进行了核查。据统计,全市已办理农转用未供地面积还有44*亩。其中*年至20*年已农转用未供土地还有969亩,20*年已办理农转用未供土地面积为3437亩。

二是土地粗放利用、闲置现象依然存在。从整体分析,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虽然有了新提高,但还有几个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值都在100万元以下,有的工业功能区亩均产值仅为60多万元。另外,到20*年底,已供地而未利用的闲置土地面积尚有2000亩左右。

三是土地违法违章和涉土举高不下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好转。20*年国土部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65件,较上年的139件增长18.7%。国土部门接待的涉土达453件,较上年的372件增长21.8%。

总之,我们要全面正确地看待国土资源形势,既要看到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更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有为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二、认清形势,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任务

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形势,概括起来是五个“越来越”: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运用土地闸门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越来越明显,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越来越严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的要求,20*年解决用地矛盾的着力点放在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上。为切实推进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20*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由各市、县党政一把手及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和国土资源部李元副部长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代表省委、省政府就关于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等四个土地管理工作理念。二是进一步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途径。要按照“管住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和要求,在千方百计提高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千方百计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千方百计挖掘企业存量用地的潜力、千方百计利用好低丘缓坡和滩涂后备土地资源等四个方面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抓手。要切实用好规划引导、政策促进、市场配置、项目协调、依法监管、组织保障等六方面的工作抓手,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根据目前形势和我市实际,20*年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是盘活闲置土地1000亩左右,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质量;

二是加快速供地速度,全面完成20*年前已农转用土地的供地任务;20*年已农转用的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80%以上;20*年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50%以上;

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当年投资强度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单位面积GDP、税利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质量

当前,我市土地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宣传,提高土地使用者节地、惜地意识;另一方面在新闻媒体上每月公布企业“亩均投入、亩均产出”前十名和后十名,年底再表彰通报,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意识。通过正反典型宣传,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为荣、闲置浪费土地为耻的氛围,以舆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用地规划的调控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是促进科学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途径。为此,一是要抓住在我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努力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确保发展空间需求。二是各类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是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20*年计划通过农转用新增建设用地2000亩,计划供应各类具体项目用地4900多亩,其中经营性用地1600多亩,工业用地3000多亩。

(三)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从长远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控制。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不符合省级指标要求的项目,要严格核减用地面积。工业项目的建筑密度原则上应控制在40%以上,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二是要加快具体项目的供地速度。20*年以前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3月20日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90%以上;20*年度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6月底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80%以上;20*年新增的建设用地,政策处理必须及时到位,年底供地率要达到50%以上。对供地速度要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供地任务的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向工业区集聚,单个企业投资规模在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小于2500万元,工业功能区内小于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对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市政府对新建标准厂房2000平方米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挖潜节地活动。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上加层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价款,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五是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对20*年底前已缴清全部地价款且已依法办理供地手续的企业,主动退让用地面积在5亩以上的,退地部分的已缴土地款予以全额退还,并对退还土地款给予贴息补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对已用土地未达到批准总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投资规模不足总投资25%,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退出存量土地的企业用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为激励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收回闲置土地的积极性,按收回闲置土地、处置企业自退用地和收取土地闲置费的面积给予奖励。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二是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和户均住宅面积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村庄整治扶持力度,继续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整理。每年复垦任务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20*年计划复垦1000亩。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定资金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平原地区农居点向低丘缓坡迁移的试点,将平原地区农居点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

(五)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空间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市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从我市实际看,解决发展用地需求,今后主要的来源在于低丘缓坡。因此,要着眼于拓展发展空间,开发利用好低丘缓坡。一是规划拓展好低丘缓坡利用空间。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居则居”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引导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构筑新的发展平台。对经济开发区或乡镇(街道),按当年批准使用规划修改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奖励3000元/亩。二是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垦造耕地计划分年度列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20*年计划垦造耕地2000亩。政府对耕地垦造项目进行补助。

(六)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10

浙江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人多地少,历来是制约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08年以来,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从浙江实际出发,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较好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在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上迈出了新的步子。例如,绍兴县率先提出“亩产论英雄”用地理念、海宁市实施“零增地”招商、慈溪市实施“零增地”技改、义乌市工业用地分年期出让等。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用地需求快速上升,这与土地资源的紧缺形成了较大矛盾,尤其是粗放低效用地现象依然普遍。数据显示,2009年我省开发区(园区)土地平均投资强度与产出强度分别为221万元/亩、345万元/亩,比江苏省分别低7.7%、33.5%。另外,未供、闲置的土地大量存在,截至2011年底,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76.5万亩,闲置土地2.2万亩。

专家指出,面对“人地矛盾”的日益凸显,更新发展理念,推动制度创新,将是实现节约集约土地的重要路径。

顽疾背后的困境

变则通,通则久。人多地少的现状迫使我们必须高效使用土地。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现有的用地方式往往存在着低效和粗放的问题。

■粗放低效用地现象确实较为普遍。这个顽疾的背后更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建筑存在重复建设、超标建设等现象,一些地方新建的宽马路、大广场、豪华办公楼占用过多土地资源。二是工业用地的效率较低,大量中小微企业布局分散无序,亩均投入产出效率低。三是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量存在。四是农村建设用地存在扩张和浪费现象,农民“建新不拆旧”、进城后“购新不弃旧”导致“一户多宅”和“空心村”。

公众普遍认为地价低廉导致节约集约用地缺乏经济杠杆约束,其中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是一个重要问题。

■这种舆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工业用地在供应及价格形成过程中受到过多行政干预,招拍挂出让方式离市场配置的实质性突破还有距离。近年来,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虽已高出最低限价,但仍远低于二级市场转让交易价。经审计部门检查发现,“十一五”期间全省协议出让项目和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中,低于基准地价出让或以会议纪要、抄告单确定底价的项目占了相当大比例。

你们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首先是发展理念存在偏差,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尚未形成。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可持续发展和节约优先的观念都未真正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不强。

其次是粗放型发展模式未根本改变,经济结构与用地方式互为影响。浙江经济发展以民营经济起步,传统型小微企业占了很大比例,“低小散”的发展模式造成土地无序开发和消耗过快,即使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这样的发展模式也是近几年才有所改变。

最后是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政策制度创新力度还需加大。第一,政策导向不够明确。土地供需管理偏重于解决土地供应,而缺乏对土地需求的约束和引导。第二,监管工作还需加强。全省用地情况的掌握不够细致全面,项目建设全程管理监督还未严格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第三,共同责任机制还不够健全。对职能部门工作有任务要求,但缺乏考核评价。

观念更新与制度创新

当前和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无法忽视供需矛盾突出以及粗放利用未根本改变这两个现实。而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正是保障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依你们看来,各级政府应该如何走好节约集约用地之路?

■各级政府要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宏观控制和引导,争取在“三个量”上下工夫:努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质量,积极盘活城市用地的存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十分突出的土地供需矛盾,并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又放眼长远,提高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具体应该怎么做?

■首先是理念先行。理念和生活方式的深入人心,方能推动实践的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各级政府应当转变以土地换取GDP、依赖土地变现城市建设资本的发展理念,摒弃比拼土地优惠的招商引资办法,改变大手大脚、粗放浪费的用地习惯,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新的发展观和资源观,进一步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省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正确导向和良好社会氛围。

其次是行动更要争先,其中制度的创新是关键和重点。要促进用地效率的提高,亟需更为完善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一是加强调查和监测,真正摸清用地底数。建立用地状况档案,并长期建立对土地利用关键控制指标的联网监测监控。二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准入管理,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资源。三要更加重视建设项目批后监管,防止土地闲置浪费现象的产生。四要制定和完善有关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次开发”挖掘潜力

无论是观念还是行动,都无法逃脱既有的土地资源的束缚。我省该如何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上做好文章?

■要想缓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就需要积极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一是要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坚决处置闲置土地。尤其要规范存量土地储备管理,对政府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现象必须严格加以控制,从源头上防止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产生。二要积极实施“二次开发”,努力挖潜低效利用土地。加快建立淘汰落后企业的土地退出机制,同时研究制定“腾笼”企业的补偿政策。为提高企业集约用地积极性,对企业自行改造厂房,合理提高容积率和建设密度的,政府应加强鼓励和支持力度。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土地开发整理;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5-0037-02

土地利用是在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下进行的,其利用过程体现了土地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过程[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为原则,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这一目标就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出发,搞好土地问题。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也指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充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土地利用之间是相辅相成的[2~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策略能够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土地利用的具体实施,而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能更好的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蓬莱市,在地理位置上地处山东半岛最北端,濒临渤海、黄海,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交通条件优越,拥有栾家口港、蓬莱新港两个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威乌高速公路,国辅烟汕线(S264)。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使蓬莱逐渐形成了以旅游、港口、葡萄酒加工制造和零部件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经济模式[4],经济迅速发展。随着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而这种以外延式为基础的扩张模式势必将导致大量的农用土地被征用。

作为人类生存和生活的重要空间,土地不仅给农业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生产资料,而且能为农业生态系统提供基础的安全保障。但随着蓬莱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合理利用土地,加快新农村的建设就成为了一个焦点问题。为了使土地资源达到最有效的利用,使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理想状态以促进新农村建设,本文结合蓬莱市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深入开展了土地利用状况大排查,按照“用好已用、收回闲置、盘活存量、开发后备”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监督管理为抓手,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外部约束力,调动内在推动力,建立和完善了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用地者积极性。

对所谓的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问题与各乡镇(街道)政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以收回、收购、企业自身盘活等方式对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整合利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对具有发展前途、暂时因为资金短缺而未开工或停建的项目,有关项目责任单位要督促投资方抓紧筹集资金,早日开复工,加快建设,尽快实现投达产。

2.对已经实现投达产的企业,其原规划的厂区内仍有存量可利用土地的,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或进行扩产建设、或转让给有实力的投资者、或自行招商引资,也可与所在镇(区、街道)或有关部门联合共同招商。

3.对至今未开工建设或停止建设,且投资者已无意再投资的搁置项目,国土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4.对符合闲置土地规定的,国土局将通知土地使用者,拟订该宗土地处置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处置方案根据项目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一年。(2)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3)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根据蓬莱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推向市场安排新上项目使用。

5.对未达到现在投资强度和开发强度规定的老企业、老项目,鼓励利用原有厂地进行扩产建设。加大对现在的小项目的整合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投资少、开发利用率低的项目,按照城市规划将其存量用地归整、集中储备起来充分利用,以达到该土地的最佳利用效能。

在城市建设用地上,首先改变了以往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运用国家的土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聚集的原则,不断提高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和效率。

对新增项目用地采取了“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督”的全程监管机制。

对全市的一些重点用地企业,派出专家组进行实地考查,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企业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对城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征收或流转的方式,安排项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截至目前共流转集体建设用地401宗,盘活集体建设用地2802亩,获取的收益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事业建设,大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全力做好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有利于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蓬莱市成功争取到了国土资源部批准的第二批挂钩试点项目,试点总规模102.02公顷,共规划项目区5个,涉及5个镇(街道)9个行政村。根据上级挂钩试点要求,按照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原则,科学确定了各项目区规模和范围,合理分配利用挂钩周转指标。

为了确保工作万无一失,不出问题,在挂钩试点工作中首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北沟镇和南王街道两个项目区作为试点,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总结试点中的经验教训,扎实推进挂钩试点工作。其中,在街道项目区建设上,我们引入了政府把关、企业参与的市场机制,由街道、公司共同制定搬迁补偿方案,由街道成立搬迁安置工作组全面负责拆迁工作,成立拆迁工作队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拆迁。资金筹集以公司自筹为主、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为辅的方式。这种以企业反哺农业、村企互动、政府推动的形式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符合国家政策,适应了形式的发展,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进一步加强对挂钩试点的宣传力度,为挂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居民点整理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挂钩的资金扶持,在“政府补一点,乡村自筹一点,农民投工投劳”常规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运作等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渠道投资,确保挂钩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旧村改造

制定了《城市规划区内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领导小组,对全市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实施、集中建设管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旧村改造方面,已经于2006年在某些社区进行了初步的试点,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节约土地150亩,节省了资金2000万元。利用收益金硬化和维修道路,新上供水(包括农民食用水)、排水工程,改建小学等公益福利事业,大大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有创新精神。做到既解决农民眼前利益,更着眼农民长远利益,从试点工作开始我市就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愿,由于操作规范,将农民的利益放在了首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得到了农民的拥护又节约了大量的土地。目前,蓬莱市正在因村而宜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行旧村改造,节约集体建设用地,为其他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以达到进一步节约耕地、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居环境的综合土地利用目标。

四、土地开发整理

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将土地开发整理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积极推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储备库建设。同时,加大零星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努力做好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2003年对全市范围内的废弃砖瓦窑厂进行了复垦,新增耕地4838.85亩。2004―2006年,新增耕地2300.3亩。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当地村民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搞好土地利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是一项长期任务。面对日益突出的土地供需矛盾,只有不断加强土地管理,积极探索集约用地和搞好土地经营的新路子、新方法,强化对土地的集约经营管理,才是做好该项工作的最好出路。

参考文献:

[1]蔡佳亮,殷贺,黄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态学意义――以土地利用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8,(31).

[2]黄磊昌,叶淑红,王守平.基于农村土地利用格局变化的生态环境问题初探[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4,(6):39-41.

[3]刘彦随,靳晓燕,胡业翠.黄土丘陵沟壑区农村特色生态经济模式探讨――以陕西绥德县为例[J].自然资源学报,2006,(5).

[4]蔡本玮.城镇土地利用变化及其驱动力分析――以蓬莱市为例[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08.

ImproveLandUtilizaitontoPromoteaNewSocialistCountryConstruction

――TakingPenglai,ShandongasanExample

SUNFu-guo

(Penglaibureauoflandandnaturalresouces,Penglai265600,China)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案例范文篇12

关键词:十二五时期;土地资源;闲置地处理

《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中国国土资源管理的总体目标:中国要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民生用地供将应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同时也提出了,土地供给相对不足与土地利用粗放浪费并存,要大力整治清理闲置土地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闲置地的处理与有效利用成为一个重要而迫切解决的问题。

1.闲置地处理的必要性

1.1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构建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在利用与保护的过程中实践科学发展观,彻底摒弃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走资源节约型和生态环境友好型生态经济发展之路,从而为推动国土资源保开发利用、保护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路径,为人类理性利用资源提供依据。

1.2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现实需要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要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国土资源尤其是土地、矿产等资源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完善国土资源开利用和保护的各项制度,不断促进利用方式的转变,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重用轻养”向“用养结合”转变。

1.3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明智选择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不断加快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各项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对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大国,又是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使之制度化,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通过对各类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发利用,既可以增强地质勘探能力,延长矿业的产业链,也可以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通过市场的手段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水资源在整体上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解决闲置地的有效策略

2.1彻底调查,不留死角

调查摸清土地利用现状是开展闲置地清理处置的前提。只有克服资料查找难、取证配合难、面积确定难、性质认定难等问题,才能全面掌握本县土地利用现状。其中,重要的一点在于加强组织领导,选好配强工作专班。政府高度重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是有效开展彻底调查的前提基础。在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定性依标准,确保不留争议。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准确分类,合理定性,是最终处置到位的依据和保证。科学制定分类标准。根据调查确认的土地利用现状,对清理出的土地,按照相关规定以项目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土地利用程度等作为标准,划分为闲置土地、用而未尽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其他土地四大类。

2.2充分研究,分析原因

土地闲置的原因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针对我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认定了七种主要原因:自身资金不足,盲目扩大规模,圈占土地;囤积土地,待价而沽;被查封冻结,无法使用;产业政策改变,市场行情变化,投资目标难以实现;规划调整,土地用途改变;拆迁困难,交地不及时;基础设施不配套。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

2.3制定方案,科学处置

坚持科学的处置原则,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实施强有力的处置措施,是处置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明确处置原则。一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对闲置地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对用而未尽土地加快利用或用于二次招商,对低效利用从严从紧管理,对其他土地理顺关系,合理救济,方便使用。二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用地单位自身因素造成的土地闲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依法处置。三是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于情况明确、没有争议的案例,迅速处置,限期结案;对于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例,充分调查,慎重处理。规范处置方式。对闲置地采取协议收回、收购储备、调剂使用、限期开工、地块置换、征收闲置费等方式进行处置;对用而未尽的土地,采取限期利用或政府有偿收回的方式处置;对低效利用的土地,采取限期利用、重新出让方式进行处置。

2.4完善机制,动态管理

整合建立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对所有批后土地强化录入,实现时动态和事实录入相一致,随时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完善投资审查机制。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注重考察投资企业的实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解决好项目用地的规模控制和规划布局问题,防止企业“囤、炒、圈、占”土地或盲目超规模占用土地。

3.小结

总之,对闲置地的有效处理,要以“十二五”为指导,切实转变管理理念、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着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土地管理方式转变的良性互动。要挖潜、盘活存量用地,当前特别要重视盘活低效利用、批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严控新增用地。要以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行政区域、产业园区、规划审批、项目审查等多层次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完善并严格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参考文献:

[1]倪绍祥.我国国土资源的利用与保护[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2]陈百明.土地资源学概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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