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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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1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生,我们要传承美德,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学生勤俭节约倡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19学生勤俭节约倡议书(一)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多同学不顾家里的经济实力盲目互相攀比:穿名牌服装,手机、电脑、MP3等已成为学生必备品。校园里浪费资源的现象也非常严重:人走灯不灭,人离水不停,食堂里到处可见剩饭剩菜。看到很多人在买东西时,因为好面子”而拒绝店家找给的零钱。殊不知,日积月累,会成为一笔可观的数目。看到很多同学,几乎把满满的一盒饭倒掉,殊不知,中国还有那么多人处在饥饿中。看到很多同学,为了追求名牌,花掉大笔的金钱,殊不知,中国尚有很多人处于物质严重匮乏的状态。生活在父母羽避下的我们,已变得愈发奢侈,生活能力也在渐渐减退。有时候,我常常会想,这是不是古人所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呢?虽然我自己有时做得也不够好,但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中国的经济尚未发达到可以保证共同富裕的程度,还需要发扬勤俭节约精神。

作为我们邻国的日本,因为节约了每一种资源,而把一片资源严重匮乏的土地变成了世界经济强国。而在我国,9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生活着有一半以上的穷苦人民,共同富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如果有钱的人不断地奢侈浪费,那么,中国的共同富裕的目标将是遥不可及的梦。而对于我们中学生,正是人格成型即将走进社会的群体,现在养成了良好习惯,将有利于未来国家的建设。在此,向同学发出几条倡议:

1、节约每一度电。电脑电视使用时开启,用后及时关机;不要让热水器及饮水机反复烧水,用后及时关闭;人走灯灭,人离扇停,光线充足时不要开灯,充分利用自然光,彻底杜绝长明灯现象;不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2、节约每一滴水。合理使用水资源,严防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提倡废水利用及一水多用。提醒大家在用热水器时注意节约,心中时刻牢记节约二字,用水后拧紧水龙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

3、节约每一粒粮。合理饮食,做到每顿不浪费,饭菜不随意倒掉,树立勤俭节约的美德。

4、减少一次性物品(如纸杯、筷子、塑料袋等)的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5、生活节俭。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消费、适度消费。

6、废品利用。回收电池等高污染物,充分做到资源的可再生性。

7、爱护图书,加快图书周期循环。充分利用图书馆、教室等学习资源,杜绝占座及课桌文化现象。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成为节俭先行的榜样,建设节约型的班级。让我们从点滴资源做起,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粒米,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张纸;合理消费,量力而行;循环利用,共享资源。把节俭作为一种作风,一种磨炼意志,锻炼吃苦耐劳、坚韧顽强的精神,培养适应艰苦环境的能力,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勇气,在学习上保持旺盛的精力,俭以养德,俭以励志。

只有心系点滴细节的人,才有大胸怀去开拓大事业。现在,我们在这里向全体同学提出倡议:让我们都来为建立节约型校园而严格要求自己,养成正确健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让我们节俭为人,为建立节约型班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20年月日

2019学生勤俭节约倡议书(二)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的小主人,我们要增强时代的责任感,厉行勤俭节约,争做文明少年。勤俭节约,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张纸开始,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为此向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1、要节约用水,用水时,水龙头不要开的太大,要缩短用水时间,养成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确保节约每一滴水。

2、少开一盏灯,节约一度电”,努力做到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少用电器,光线充足时,不要开灯,外出时关闭室内的电脑、电灯、电视机等用电设备。

3、节约粮食,不挑食,不随便丢弃饭菜。

4、生活俭朴,不攀比,不挑吃穿,穿着朴素大方。

5、不带零花钱,不随便花钱,不购买零食,不吃零食。

6、节约用纸,爱护课本和作业本,不浪费每一张纸,不随手丢弃纸张。

7、爱护学校的公物和花草树木,不损坏门窗、桌凳,不践踏草坪。8、为贫困的小伙伴捐出自己闲置的学习用品和书籍,做传播文明的小使者。

9、节约时间,合理安排和利用时间,争取最大的学习效率,从小讲文明,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10、不仅身体力行,而且要带动身边的邻居、小朋友和家人,共同参与节能活动,制止各种浪费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节约用水、用电、用纸、节约粮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厉行勤俭节约,做一个节约型的文明好少年!

倡议人:

20年月日

2019学生勤俭节约倡议书(三)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小学生,我们要传承美德,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今天,海豚小博士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做到:

1、珍惜粮食。用餐时吃多少取多少,不剩饭菜,不浪费每一粒粮食。并督促家人将光盘行动坚持到底。

2、节约用水。自觉做到爱水、惜水、节水,严格做到人走水流断,提倡废水利用,爱护节水设施,随手关紧水龙头。

3、节省用电。离开教室要关灯,避免长明灯”;光线充足时,不开灯;合理使用电器,用后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4、爱惜物品。珍爱文具和书本,合理使用纸张,爱护课桌椅和公物。

5、低碳环保。少使用一次性物品,废旧物品分类回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6、合理消费。不乱花零钱,不向家长提不合理要求。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节约习惯,传承勤俭美德!

倡议人:

2019学生勤俭节约倡议书(四)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作为新时期的小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节约观,争做勤俭节约的模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崇尚节俭,以建设节约型校园”为目标,增强节约意识,改掉不良陋习,做到以勤养志、以俭养德”,做到互相提醒,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身体力行,营造人人把节约当成举手之劳”的校园氛围。为响应学校节约型、关爱型、文化型校园”的号召,增强广大师生勤俭意识,把勤俭节约”美德发扬光大,为此,老师向小朋友们发出如下节约”的倡议:

1、节约用电。

人走灯熄,提倡能用一盏不开多盏”;杜绝长明灯,提倡在光线充足时不开灯。

2、节约用水。

避免大开水龙头,用完水后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提倡一水多用;看到水龙头不用时流水主动关闭,发现跑水”及时报修;在参加集会、活动后,提倡带走喝剩下的一次性瓶装水。

3、节约用纸。

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注意打印格式尽量少用纸,提倡打印纸双面用;在进行普通复印时,复印机调到省墨状态,提倡双面复印;作业本、笔记本、教案本、粉笔等坚持用完;提倡无纸化办公。

4、节约粮食。

不大吃大喝”;杜绝浪费食物,提倡能吃多少买多少。

5、少用一次性”用品。

尽量少用一次性纸杯、筷子等;用过的塑料袋尽可能多次使用,提倡使用购物袋;用完的中性笔”换芯后再次使用,提倡用钢笔;减少餐巾纸的使用,提倡用手帕和毛巾;能再生利用的物品一定回收。

6、厉行节俭资源共享。

使用教学用具注意节俭,尽可能延长其使用寿命和减少耗品使用量;教学、实验、科研等设备,提倡资源共享;提倡使用公用设备、公共交通等。

勤俭节约”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态度,大家只要在举手投足间稍稍留意一下节俭”,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就是为社会做贡献。我们要转变观念,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把厉行节约”的传统纳入我们基本办学制度,打造节约型校园”。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都加入到勤俭”的行列吧!

倡议人:

20年月日

2019学生勤俭节约倡议书(五)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每一位南师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我们身边,浪费水、电、粮食、纸张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久前,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学校党委也向全校党员师生提出了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的具体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离不开节约型校园建设。为响应号召,结合我校实际,现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节约用水。做到人走水停,杜绝长流水;合理使用水资源,循环使用自来水,实现水资源的二次利用;看到跑、冒、滴、漏现象,要随手拧紧龙头;如有损坏及时向管理部门联系报修,减少水资源流失;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用脸盆洗脸洗手。

二、节约用电。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室内照明灯,门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地方尽量减少能耗;电脑主机、显示器、饮水机等办公及生活用电设备在长时间离开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降低电耗和防止火灾隐患。正确使用空调,合理设置温度调控,杜绝无人房间或下班以后空调仍在运转的现象。

三、节约用纸。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倡双面用纸,大力开展电子办公、减少纸张消耗;充分利用各类设备和办公资源,尽可能实现无纸化办公,尽量减少办公用品消耗,对使用过的复印纸和信封等,能重新利用的应重新利用。

四、节约用餐。珍惜劳动果实,积极倡导餐桌文明之风,食堂买饭买菜要适量,做到节约食物,不超量点餐,提倡剩餐打包,不浪费粮食,科学饮食,注重膳食均衡,提倡绿色消费,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形式的浪费现象。杜绝攀比浪费,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理念,努力做到按需选餐,不剩菜,不剩饭,做光盘一族”,珍惜粮食,拒绝浪费。

五、生活节俭。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提倡合理消费,适度消费,文明理性消费,不超前消费,不攀比吃穿,减少一次性物品,如纸杯、纸碗、一次性筷子、塑料袋等的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节约电话费用,长话短说,不用办公电话闲聊、办私事。

六、积极广泛宣传节约。节约是一门课程,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学习;节约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每个人去传承。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2

随着大陆学生数量的增加,大陆学生在台学习、生活、旅游等问题也逐步成为各大学院校关注的课题。本研究对赴台的大陆学生及在大陆有意向赴台的部份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并依据调查结果分析大陆学生饮食消费习惯,藉此为台湾招收或者预备招收大陆学生的大学院校在日常管理及学生餐饮消费方面提供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大陆学生;台湾大学;饮食;消费习惯;调查分析

1.绪论

1.1研究动机与背景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2012年秋季开始派遣交流生赴彰化建国科技大学研修,至今共计达40余人次。2014年九月,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九位不同专业的老师受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派前来彰化建国科技大学交流访学,同时学校还派遣了13位学生前来交流研修。笔者在与参加访学的老师交流过程中受到启发,思考着对赴台参加研修的学生做一些调查与研究。根据对参加交流的学生的调查,交流生在在学习方式、学习内容、专业实践、旅游及生活起居五个方面感受到很多与之前在大陆学校中的不同之处。媒体及学者大多关注大陆学生赴台的学习、专业修养及游览等几个方面,也发表了很多相关文章,只有大陆学生的饮食习惯方面鲜有研究之结论。而随着两岸交换生、学籍生和研修交流生人数的逐年增多,大陆学生的饮食消费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对赴台大陆学生饮食消费习惯之问题进行了小范围的调研,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出大陆学生饮食消费习惯,希望能够为接待大陆学生的台湾各高校以及关注大陆学生问题的机构和有识之士提供一些管理参考。

1.2研究目的与问题

本调查的研究目的主要是,调查赴台大陆学生以及有意向或者计划赴台研修、升学的大陆学生之饮食消费习惯,并针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一些规律。为后续之研究以及接待大陆学生之台湾高校、关注大陆学生问题的机构和有识之士的学生管理提供参考。

本调查在设定调查问题时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2.1大陆学生的一日三次主餐的消费习惯

1.2.2大陆学生的零食消费习惯

1.2.3大陆学生的饮料消费习惯

本调查之后,后续之研究希望能够调查大陆学生赴台后对于学校提供的餐饮服务及管理是否满意,大陆学生是否能够适应台高校提供的饮食餐饮、大陆学生对于台湾高校餐饮的建议等诸多问题。

2.研究方法与策略

2.1研究目标取向

由于本研究主要是调查大陆学生饮食消费习惯,因此,本调查的内容设定是大陆学生的主餐、零食。调查数据分析的取向是大陆学生的消费习惯及规律。

2.2调查研究对象选取

依据本调查研究的主要目标,本着就近选取研究对象和样本尽可能广泛而具有代表性三个原则,选取两个方面的样本:

A、在台建国科技大学就读的大陆学生样本,包括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大陆学校来建国交流研修的学生样本。

B、还没有赴台,但是依据大陆学校与台高校合作的协议即将赴台或者有意向将来到台就读的学生样本。

2.3研究方法及数据采集

本调查研究原始数据的采集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调查问卷法,小范围采取座谈及个别访谈法。

2.4调研过程

本研究为了获取调查样本的普遍性、实效性及代表性,在发放问卷之前首先确定问卷的发放对象的第一个条件为已经在台的大陆学生、即将赴台研修但人现在依然在大陆的在校大学生和部份有意向赴台但还没有确认报名及办理手续的在校大学生。第二个条件是样本对象尽可能覆盖大陆多个省份。为实现这两条件,调研中专门邀请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师范大学的学生会的组织干事和建国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的老师协助对符合条件的大二、大三及少数大四的学生进行区分,然后才随机发放问卷。基本确保了本调查样本的特性,同时也节省了后期大量的样本区分时间。

在收集完问卷后,又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李明宝等十余位学生干事进行初步的汇总统计,交由笔者进行数据的初步分析,然后由本文第一作者结合大陆江苏建院和江苏师大的数据进行综合,得出本次调研问卷的完整数据。

3.数据结果与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仅有12.4%的学生没有任何赴台意向,其他样本均为已经在台湾大学就读或有意向报名台湾交换生和已经参加过交换生项目的学生,相加后占样本总数87.6%,说明本调查数据采样的准确度是比较高的。因此调查结果可以作为一般结论,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赴台大陆学生或有意向赴台的学生之饮食消费习惯。

调查数据显示,没有吃早餐习惯的样本只有8.1%,但是时常忘记的比例却高达49.1%。这说明大部份样本对于早餐的重视程度不高。若是对比中餐、晚餐的使用数据更加明显地显示出超过一半的人对于早餐不重视。检验结果表明,不同性别、年级和年龄的同学的早餐用餐时间有些差异,比如:有5.2%的男生和2.9%的女生不吃早餐,可以看出女生的生活习惯较男生要好些。

从食品的种类来看,数据明显地表明大多数样本的早餐食品都选择传统的面包馒头牛奶豆浆,即使是较弱的选项也还带有传统粥、粉、面之类的食品。

3.1大陆学生午餐饮食习惯和食物的选择倾向:

样本及小范围的座谈、访谈都显示午餐是样本最重要的切必不可少的主餐。所有样本都每天的午餐必食。由午餐的食品选择来看,主食受欢迎的程度依次为:炒菜加米饭、面食(煮或者炒)、盒饭(便当)、少数不挑食填饱肚子即可。极少数的会吃方便面。通过赴台交流学者本文作者之一刘胜勇教授在建国科技大学这边的亲自体验,学校食堂没有提供炒菜等大陆学生喜欢的烹饪方式。甚至是学校周边、彰化市区都鲜有采用这种烹饪方式的小吃店、饭店。由此可见,在这个选项上台湾的高校是否要改进学生食堂的烹饪方式或者提供专供大陆学生的小炒专柜。

3.2大陆学生晚餐饮食习惯和食物的选择倾向:

所有样本中选择晚餐不吃的只有两个人,只占有效样本的0.3%。随后的访谈中询问这两个学生原因是为了减肥。这说明与午餐一样,样本几乎都很重视晚餐的食用。

在晚餐吃什么的问题上,食品的选择依次为盒饭(便当)、炒菜加米饭、面食(煮或炒)、烧烤。也有少数的人选择不挑能够吃饱即可。数据分析能够看出,晚餐的便利性方面占主要选项(选择盒饭便当的占49.3%)传统的炒菜、煮或炒面食为核心选择。而烧烤出现在晚餐的选项中主要是因为样本在紧张的学习一天后选择放松及交际的需要。

3.3大陆学生的饮食消费习惯调查数据的综合分析

大陆学生的饮食消费主要还是继承了传统的饮食消费方式,以一日三餐为主餐,偶尔辅以零食。主食喜欢程度排序为:米饭加炒菜(选择这种食物的为317人占有效样本的82.1%)、面食(有170人占有效样本的44.2%)、盒饭(便当)(尤其是晚餐有297人,占有效样本的76.9%),检验结果表明,性别、年级、在主食选择方面没有显著差异,但是不同籍贯和年龄的学生其喜欢的主食存在显著差异。来自华北和西北的同学对面餐具有较高的喜好(分别达到43.8%和53.7%),而华东、华南、西南和东北的学生主要喜欢的主食是大米。

调查数据显示,大陆学生对于早餐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中、晚餐,由检验结果表明,不同性别的学生对三餐的重视程度有显著差异,男女生最重视午餐的比例都在98%左右,男生对早餐和晚餐的重视比例都在60%左右,而女生重视午餐的有92%,晚餐只有67.7%。从地域来看,来自东北的同学重视早餐的比例在48.5%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3.4大陆学生对于台湾大学生餐厅的建议

本调查问卷的最后一题为大陆学生对于台湾大学学生餐厅的建议,经过收集整理数据显示如下:

来自于大陆江苏建院和江苏师大的问卷里所提的建议一共有161份占有效样本的56.7%,但是因为他们都是没有来过台湾的大陆学生,他们只是从媒体、网络、好友方面获得台湾饮食消费方面的习惯及知识。因此他们的建议只是一种希望。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希望式的建议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这些问卷中,大陆学生大多数都认为台湾饮食所含糖分较多,属于甜食类食品,因此希望能够增加辣一些的口味食品种类。

4.结论与建议

4.1大陆学生消费行为特征

综合以上的调查数据及分析情况,可以明显的显示出大陆学生饮食消费行为的特征:

4.1.1大陆学生群体与社会其他消费群体有着不同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一方面,他们的身体处在发育期,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家庭,因此不具备足够的消费实力,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形成了独特的消费行为。

4.1.2大陆学生追求新潮、追求时尚、追求个性的特点在饮食上表现为对饮料的消费上求新求变的需求,比如,体现在奶茶的消费问题上的开放态度以及对于优雅时尚的就餐环境和现代、活泼的就餐氛围的需求。

4.1.3大陆学生的就餐口味带有很大的地域特性,但随着环境及就读学校地域的变化,口味也会逐步发生变化,多数趋于学校所在地区的口味特点。

4.2总结与建议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结合大陆学生饮食消费的特征与大陆学生的建议,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是:

4.1.1大陆学生作为交流研修生及在籍生赴台就读,其饮食消费习惯在台湾高校里具有明显的不适应性。若是适应能力差或者不能够即使得到调整的大陆学生一定会受到这个因素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大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习效果。

4.1.2虽然大陆学生目前在台湾高校的学生中所占的比例较小,但是从教育国际化的角度来看,大陆学生以及海外学生的数量必定会逐步增加,台湾的高校若是无法在饮食服务方面给予一定的调整,难免影响到高校的海外招生计划。

4.1.3建议台湾已经招收大陆学生的高校或者计划要招收大陆学生的学校,若是没有条件新建专供大陆学生的餐厅,也要尽可能地提供针对大陆学生的饮食消费习惯及口味的饮食特色区域,建设符合大陆学生习惯的小型现炒现吃的大陆学生餐饮食堂。(作者单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梁坚、李铭义、颜志荣、赵文彬: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学之面对问题及学生感受之研究,教育行政论坛,第五卷第二期,2013年12月页,47-78

[2]周忠民:浅谈饮食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扬州大学烹饪学报,2002年第1期,总第65期:pp.56-58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3

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乐土农业生态园位于XX市西南郊,西依国家4A级风景区马陵山风景区和骆马湖,东临沭河。占地近1000亩,总投资9000万,包括生态餐厅、采摘园、生态观光大棚和温室大棚4个部分。乐土生态园的项目建设较齐全、配套设施较完备,给前来就餐、观光的游客提供了一个多功能的餐饮、采摘、休闲的场所。

本文将通过对乐土生态园的竞争环境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战略和实施建议。

2.PEST分析

PEST是分析宏观环境的有效工具,其每一个字母代表一个因素,可以分为4因素:政治因素(Political)、经济因素(Economic)、社会因素(Social)和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1]

2.1政治因素分析

XX市政府于去年提出,坚持“无中带来生有、策划带来惊喜、创意带来产业、游客带来繁荣”的创新创意理念,以建设“苏北最佳旅游城市”为目标,意欲把XX市建设成“白天人头攒动、人声鼎沸,夜晚精彩纷呈、魅力无穷”国内有影响的生态休闲度假胜地。[2]

2.2经济因素分析

近年来,XX市取得的经济成就斐然: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83亿元,同比增长19.4%。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被评为“第六批中国金融生态城市”。此外,城乡农民收入的增加,使得消费潜在空间进一步加大。

2.3社会因素分析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工资水平的提高及家庭中可供支出的收入增加,人们的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崇尚绿色消费、热衷文化消费,同时生态消费观深入人心。这种消费观的改变,是21世纪人类消费理念上的必然走向。[3]

2.4科技因素分析

近年来,餐饮业中主要使用的科技手段有:收银机、移动POS机、触摸屏点菜软件、无线点菜系统(PDA)、餐车和机器人等。[4]科技的进步改变着行业的发展。餐饮行业对新产品的应用,大大提高了行业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3.SWOT分析

SWOT分析代表分析企业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从整体上看,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W,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第二部分为OT,主要用来分析外部条件。SWOT分析的结果可以为关键战略举措提供分析依据,帮助企业确定具体实施战略的举措,对企业战略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5]

3.1内在优势分析

1、拥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2、“生态”与“文化”理念与现代人的消费观念相符;

3、功能齐全,满足多种需求;

4、中高层忠诚度较高;

5、口碑良好。

3.2内在劣势分析

1、建造上存在安全隐患;

2、前期建造及投入成本高;

3、菜品特色不够显着;

4、上菜速度较慢;

5、管理型和技术性人才缺乏。

3.3外部机会分析

1、服务业和旅游业的政策利好;

2、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形成可观的潜在消费空间;

3、便捷的交通环境;

4、XX市大力发展旅游业;

5、生态园发展前景广阔。

4.实施建议

生态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满足了人们“生态”、“绿色”、“文化”的消费需要。因此,乐土生态餐厅在市场定位上也是讲目光锁住在这一部分消费者的身上。针对差异化竞争战略,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表4-1乐土生态园差异化营销战略

在产品方面,主要还是生态园内部的绿色产品,生态园的优势也在于它的“生态”、“绿色”和“无公害”,这也是近年最受人们推崇的食物标准。另外,乐土可以此着手,在餐桌上多推出自己的绿色蔬菜,重点突出“绿色”与“生态”。[6]同时普及食疗的观念,推出“药膳”,满足现代人追求“生态”和“健康”的需要。

在价格方面,由于“绿色产品”的成本要高于普通产品,消费人群主要:公务接待人员、协议单位人员和寻找生态与享受自然的散客,这一部分人群追求的是产品的品质,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低,因此定价略高于市场价。

在渠道方面,对于生态园内的产品,一部分包装送入超市,提高生态园的知名度,一部分留在院内供采摘和做餐厅食材。游客在品尝美食之后,去采摘水果和蔬菜,一方面增加乐趣,另一当面消费者也更放心。

市场促销这方面,可以利用美食节等这样的活动,紧密结合自己的优势,打开市场知名度。

参考文献:

[1]王建民.战略管理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刘珀莉.绿色餐饮的行业发展战略[D].重庆交通大学2010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1篇4

从1600到2000

12月23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将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个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究竟应提高多少,再次成为委员们争论的焦点。

近日来,此间税法专家对于调高个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已多有议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官员向《财经》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透露在即将审议的个税修正草案中,个税所得费用减除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将从目前的1600元提至2000元。

这意味着,在新的修正法案实施后,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将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个税费用减除标准的第二次提高。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曾对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进行调整,将这一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

个税费用减除标准第一次提高的间隔是20多年,再次调整间隔不到三年。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降低贸易顺差的同时,政府已开始未雨绸缪,加大财政政策刺激消费的力度,以防调整过程中出现经济衰退。

在12月初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在具体政策上,货币政策从“稳中适度从紧”转向“从紧”,财政政策则继续“稳健”,但调控方向更加注重“促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支出结构也将向民生领域倾斜。更重要的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改善经济结构已被视为治本之策。

在央行12月8日、20日先后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前后,财政政策也陆续酝酿出台。

首先,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水平将高于2007年的调整水平。

紧接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以增加国内粮食供应,减缓粮食价格上涨对居民消费的侵蚀,同时减少贸易顺差。

与此同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呼声日益高涨。花旗集团中国经济学家沈明高提出,财政支出结构的转变可以从财政收入的增量入手,加大对公共品和消费服务领域的投入,也可以考虑从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将更多的收入留给消费者。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一江也认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收入公平分配,可以考虑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有鉴于此,个税的此次调整已是众望所归。

象征大于实质

尽管个税调整已成共识,但在专家看来,对于此次提高个税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功效,并不可抱过高期待。若按将个税所得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2000元计,如保持税率和级距等不变,个人每月将减少纳税额零至180元。现行规定下全月应纳税额在16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纳税人,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免除的纳税额在零至20元之间。全月应纳税工薪所得超过10.2万元的个人,可以享受到180元的最高减少额;而绝大多数纳税人,每月能享受到的税收减少额在60元以下。

显然,这样的减税额度,更多是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引导居民消费预期,不能期望其对居民消费有实质促进。

那么,费用减除标准究竟多少才合适?这取决于调整费用减除标准需要考虑的因素:一是工资和物价水平的变动;二是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减除标准应该考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不能扣除全部消费支出;三是考虑各项改革带来的居民支出的增加,包括保险、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四是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5

关键词:消费主义“90后”大学生消费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C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3.047

1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消费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人们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消费而获得价值,人们也必须通过消费才能维持生活。大学生作为特殊消费群体,他们介于家庭、校园、社会中,联结着社会纽带。“90后”处于高消费阶段,在消费主义影响下他们消费水平及其消费结构有所改变,过度消费,炫耀消费等不理性消费行为经常出现,现代社会强调理性消费,了解“90后”大学生消费行为对其提出有效理性的消费建议具有重大的意义。

2研究方法

2.1文献回顾法

文献研究法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方法之一。在形成课题、开始研究之前,通过学校图书馆、人文院资料室、各种学术期刊网站、图书馆借阅等渠道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检索、搜集和阅读以积累论文写作所需要的材料。通过广泛的文献研究,明确消费主义,消费观念等相关理论和概念,为本课题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以开展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2.2质性研究方法

研究者参与到研究对象中的活动中去,真真切切的作为“参与者”“当事人”才可以切实有效地了解“90后”大学生的消费状况。而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最为适合的研究方法是质性研究。质性研究是在自然状况下采用多种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使用归纳法分析所获得的资料,从而对社会现象或者社会行为作出解释的一种研究方法。为了能够得到“90后”大学生的信任和其真实想法,采用交流性访谈与参与性观察,为研究提供有效根据。

3研究假设

本课题研究假设为,西方消费主义对“90后”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在消费主义思潮影响下,“90后”大学生存在有高消费,过度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等不理性消费。

4主要观点

4.1研究消费行为的主要工具是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

基本生活消费、发展消费与娱乐消费等要素构成了个人消费体系。消费水平是指在确定了消费结构,几个要素在数量上的变化情况。从消费结构看个人消费一般包含基本生活消费、发展消费和娱乐消费等要素。消费水平是指在确定的消费结构和其间各消费要素数量上的变化情况。从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来看,除去必要的学费和住宿费,“90后”大学生剩余的可自由支配的消费大体分为基本生活消费、人际交往消费、娱乐消费、额外学习消费等。相比于之前的“80后”,“90后”大学生消费结构有所不同,他们的基本生活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重下降,而人际交往与娱乐方面的比重上升,而年均消费总额也比“80后”明显增加。

4.2影响因素

首先是经济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有了这样一个经济条件允许当代“90后”大学生进行消费。如果放在建国初期,当时经济不景气,虽说受到西方消费主义的影响,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了当时大学生要艰苦朴素,吃苦耐劳。而当代经济的发展使得有了这样一个平台让大学生能够自由的消费。

其次是受到消费主义影响。消费主义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存在,但在不发达国家也会出现的一种价值观点、文化态度或是生活方式。消费主义追求日益增长的物品以及高端的服务,并将其认作是自己通往幸福、拥有社会地位的一种价值观。甚至有人认为消费为国家做经济贡献,是对国家的负责,在伪装的外表下使高消费、乱消费成为正当合法的消费行为。

在经济允许的条件,西方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得到了空前的效应。尤其当代“90后”刚入大学就有笔记本、单反相机、苹果手机等等高价位的消费品,同时“90后”大学生应酬消费不再局限于吃一顿饭,而是开始了高档消费,台球、按摩、高级会所等等,这都是受到了西方消费主义的影响,抛弃了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消费伦理观。

再次是价值观的引导不当。人人都在追逐金钱,“90后”也不免受到了这样的影响,在他们的价值观里很早就没有了所谓的艰苦朴素,有的是追求金钱,所以如果想改善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必须对他们进行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从根源上消除隐患。

5提出建议与意见

首先,大学生自身要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找出自身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性,通过自我教育的方法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向良好合理的消费结构转化。其次,家庭对子女消费理财观念进行指导教育。作为对学生影响较大的家庭,这个职责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教育引导实现大学生的合理消费。再次,要加强社会环境的整治,改善大学生的消费环境。通过对社会整体消费环境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整治、营造良好风气可丰富大学生消费内容,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吴茜.大学生消费行为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7.

[2]崔材坤.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消费行为现状调查与分析[D].北京体育大学,2004.

[3]范美霞.现代“消费主义”与经济、政治的同盟[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4.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1篇6

关键词:高职院校;消费现状;消费观念

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不断壮大,高职院校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他们独特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消费心理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为引导高职院校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我们针对湖北省境内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进行这次问卷调查,希望通过了解他们的消费现状,找出高职院校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相应的建议。

1调查情况说明

由于这次调查的对象是湖北省内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调查对象分布的区域比较广,我们采用网络问卷调查法和个别访谈法。本次调查共涉及湖北省内13个城市的高职院校,样本总数为1204份,其中有效问卷1000份。

2高职院校学生的消费现状

2.1消费来源

在被调查的1000名学生中,有89%的学生月可支配的生活费总额在400-1200元之间,平均每月可支配的生活费总额为818.80元。生活费主要来源于家庭、勤工俭学收入及奖、助学金,其中平均每月来源于家庭的生活费有618.80元,占每月可支配的生活费总额的75%。

有34.4%的学生会通过勤工俭学补充生活费,平均每月约200元。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奖、助学金,金额少,所占比例小。在对学生进行个别访谈中了解到,他们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取零花钱、增加社会实践的经验,通常利用周末时间,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属于促销性质,与所学专业基本无关,每次的收入在50元-80元。

2.2消费结构

学生平均每月的各项费用支出额为783.60元,费用开支主要用于衣食等基本生活、学习培训考证、休闲娱乐、人际交往等方面,其中,平均每月用于衣食方面基本生活开支额为456元,占费用支出总额的58%;平均每月用于学习培训考证的费用为142.50元,占费用支出总额的18%;平均每月用于休闲娱乐和人际交往的费用占费用支出总额的三分之一。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是上网、看电影等。

3高职院校学生消费差异分析

3.1城镇与农村差异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来自于城镇和农村的学生,平均每月可支配的生活费总额分别为913.89元、780.33元,是样本平均水平的111%和95%;平均每月来源于家庭的生活费分别为686.11元、577.24元,是样本平均水平的110%和93%。

来自于城镇学生平均每月各项费用支出合计888.88元,高于样本平均水平13%;来自于农村学生平均每月各项费用支出合计741.01元,低于样本平均水平5%。

在勤工俭学的学生中,农村的学生占81%,城镇的学生占19%;在生活费不足时,有36.92%的城镇学生和19.49%的农村学生会选择向父母索要。

3.2武汉与其他地区差异

通过省会城市“武汉”与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高职院校大学生消费来源情况对比结果显示,武汉在校大学生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略高于襄阳在校大学生,主要是由于武汉等大城市勤工俭学机会多,待遇高。

通过两地高职院校大学生消费结构情况对比结果显示,武汉在校大学生平均每月各项费用支出合计859.04元,高于样本平均水平9%;襄阳地区在校大学生平均每月各项费用支出合计703.07元,低于样本平均水平10%,地区消费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在不同城市就读的学生每月的费用支出总额。

4高职院校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1消费存在的问题

4.1.1消费来源中对家庭依赖过重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生活费主要来源于家庭、勤工俭学收入及助学金,其中平均每月来源于家庭的生活费占每月可支配的生活费总额的50%以上。仅有33.4%的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补充生活费。

4.1.2休闲娱乐比重高,方式单一

学生平均每月用于休闲娱乐和人际交往的费用占费用支出总额的三分之一,但其休闲娱乐的方式以静为主,网络休闲已经成为大多数学生的一种生活习惯,网上聊天,网络游戏,网上购物等等,渐渐成为大多数学生不可缺少的一项休闲娱乐方式。有的甚至沉溺于其中。在对男、女生休闲娱乐方式分析时,发现有33.04%的男生选择运动健身,仅有15.12%的女生选择这种休闲方式。

4.1.3理财意识薄弱

从学生记账习惯、是否制定消费计划与生活费结余情况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从不记账与不制定消费计划的学生生活费不够用的比例最高,分别达到49.73%和65.57%,可见,记账习惯与消费计划的制定对学生的生活费结余状况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在每月生活费有结余的36.7%的学生中92.1%的学生选择留存备用,仅有2.45%的学生会用于投资理财。通过个别访谈,我们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由于学生每月结余资金有限,理财知识欠缺等原因。

4.2几点建议

4.2.1增强独立意识,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

现今的大学生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住脚,培养独立意识尤为重要,即要具备独立行动和理性思考的能力。在消费行为中,不要过度依赖家庭,可以通过协助老师做研究、做家教、到一些公司或企业兼职打工等勤工俭学方式减轻家庭负担,做到经济上的独立。

科学的消费观是指在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指引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觉运用科学知识进行合理消费,以实现消费者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一种消费态度和消费观念。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初步形成时期,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教育、名师讲座等形式使学生了解价值规律的作用,消费行为的理论;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电台、校报、宣传栏等传播媒介进行直观的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舆论、普及消费知识,正确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指导学生在消费中做到消费有计划,消费结构合理,消费方式健康。

4.2.2合理规划休闲方式

休闲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学习工作以外参加的一些自己感兴趣且能够放松身心的活动。什么时候应该休闲,怎样休闲,自己应该把握好“度”,参加休闲活动要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休息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因为休闲而“废寝忘食”,更不能因此荒废学业。在休闲方式的选择上,要量力而行,即不脱离家庭收入状况和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可以在不增加开支的情况下,选择多种休闲娱乐方式,如参加社团活动、郊游等,这样既放松了身心又能够增强交际能力。

4.2.3加强理财教育,培养学生的财商

财商,是指一个人在财务方面的智力,即对钱财的理性认识与运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其二: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如英国就将“教孩子学会花钱”的消费教育列为中小学生必修课。

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理财教育理念,在学校开设理财方面的选修课,提高学生理财能力;家长应给学生参与家庭理财的机会,让其感觉到父母挣钱的艰辛和家庭开销的庞杂,培养学生理财意识。作为学生首先要树立财务规划的意识,可以从坚持记账和控制消费支出等入手,学会对钱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其次,通过对理财知识的学习,了解各类理财产品的特点,熟悉各种投资渠道,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模拟操作以积累经验;最后是根据自己特点,适当进行投资,一般选择金额起点低、风险小、变现能力强、收益稳定的的交易品种。■

参考文献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7

2009年消费者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新思维、改善手段、提高能力的思路,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加强消费教育指导与监督,努力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增强维权能力,提高公信力,扩大影响力,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2009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鼓励消费、促进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开展年主题活动,一是要组织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会和研讨会,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动员消费者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树立“消费与发展”的理念,让广大消费者深刻理解党和政府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及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结合“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中消协统一部署,各地消协组织联动,营造气势,壮大声势,引导消费者坚定消费信心。三是要在“3・15”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网上“消费与发展”系列访谈活动,着眼于提升消费者信心,促进发展。主要是针对食品安全、企业社会责任和消费热点问题开展访谈。四是加大消费维权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

(二)提高消费教育和指导的工作水平,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

为扩大内需保增长,各级消协组织要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高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这是今年各级消协工作重心。一是组织编写《消费教育大纲》。二是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消费课堂”、“消费体验”活动,及时真实、客观的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结合消费热点、难点问题,选择重点商品,在全国范围内分工协作,共同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放心、合理选购产品提供权威依据。三是进行消费警示与提示。针对消费热点、易发问题,每月至少一个消费警示或者消费提示,为消费者消费当好“哨兵”,鼓励、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四是《中国消费者》杂志紧密围绕中消协2009年工作安排和“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进一步强化现有优势板块,以全新面貌服务广大消费者。五是进一步丰富、完善中消协网站网上指导中心内容,并再开拓部分专业网站的加盟。

(三)提高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水平,督促企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按照制度完备、手段有力、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客观公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一是关注热点消费领域,通过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消费体察、消费者评议等,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披露消费侵权行为,对存在的消费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提请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促进问题尽快解决。二是充分运用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体系,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促进行业、企业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总结消协系统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工作经验,组织经验推广和典型示范,带动全系统监督工作上台阶。

(四)提高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能力,提高投诉信息分析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消费者损失,促进和谐发展

继续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为消费者解难,为政府分忧。一是着眼于促进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中消协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投诉和解单位培训交流。二是继续推进全国百城市消协投诉信息直报网络建设。三是推进消费纠纷和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畅通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和解的渠道。四是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救助体系。继续以方便消费者投诉、提高投诉解决率为重点,以加强投诉分析、整合投诉资源为突破口,推进各级消协组织全面完善投诉调解救助体系。五是要侧重研究落实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的作用,妥善解决农村消费市场发生的消费纠纷,为农民生活消费排忧解难。对“家电下乡”开辟售后服务争议解决的绿色通道,解决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问题。

(五)积极开展消费维权重大问题研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消费维权的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要抓住重点,关心热点,解决难点,真正能够起到对消费维权工作的保障和指导作用。一是要积极参与立法立规立标工作。就有关立法机关、部门、标准起草单位提交的征求意见稿、组织的相关会议,通过召开研讨会、组织地方消协提出意见、分析典型案例、推荐消费者代表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提升消费者及其组织的参与力度,推动有利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出台。二是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专题研究。针对在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拟组织由专家、律师和地方消协参加的课题组,组织专题研究。三是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当好消费者与政府之间信息双向沟通的“桥梁”。部署、联合部分省市消协,就消协组织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消费热点问题,分专题开展研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的沟通,推动出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促进消费环境的改善。四是关注社会上突发的消费热点问题,适时消协观点。通过召开专家研讨会、论证会,对社会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发表消协观点和评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作用。

(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国际影响力

一是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新闻宣传工作列入各级消协组织重要日程,建立消协工作新闻制度,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宣传工作。二是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作用,做好消协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扩大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三是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2009年是中消协成立25周年,中消协将编辑出版《中国消费者协会25年》纪念册,制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宣传片,组织25年回顾等方面的系列文章,让消费者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让社会有关方面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消联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周边国家、欧美等发达国家消费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学习借鉴国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要积极宣传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成绩,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

(七)提高消协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制约消协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解决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着力研究解决发现的影响消协事业发展的突出性问题。一是进一步争取支持,推动消协组织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二是在全国消协系统进一步开展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鼓励工作创新,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推进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消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开展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和农村消费维权措施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析问题,提出措施。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消费信息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8-0040-02

高职院校在不断地扩招,学生来自五湖四海,贫困生的数量也随之增加。资助力度不断加大,自然会引起“有心人”的关注。如何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生获得帮助、加强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精准度,是高职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的现状

1.贫困生认定程序

高校贫困生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提供贫困证明并要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然后在班级对贫困生进行调查、测评、摸底;再由辅导员对学生评议、认定贫困情况进行预审;之后由系部或学院对认定工作进行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审核并建立贫困生档案。

2.贫困生各类资助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各种资助力度,资助多以资金的形式进行,国家助学金有4000元、3000元和2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这么多的钱对于学生来说就是“免费的午餐”。这样的“免费午餐”自然会引起不贫困学生的嫉妒和不满。就是由于贫困生建档的比例限制,需要互相竞争,以获得资助。

二贫困生认定过程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不统一

学生来自不同地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对于家庭贫困的认定标准也不同,在一些经济相对好的地区的贫困生,还是比落后、偏远地区的贫困生情况要好很多。由于在认定过程中存在很多主观性因素,所以不同学院认定结果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2.贫困生所给信息不真实

在填写贫困生申请相关资料时,学生往往把家庭收入和个人消费写得很低,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现在物价飞涨,最低生活保障也在逐年上升,但是很多学生填写消费和收入都很少,明显是无法满足生活所需的。辅导员反复讲解要按真实填写,不是写得越低就越能受到较多资助的,但是学生依然故我。在确定学生建档等级时,就会产生问题,有的建高档位的同学反而比低档位的学生消费和家庭收入多。

由于各高校学生来自四面八方,生源地较分散,对每个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很难实现,因此,学校无法真正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现在学校主要还是看学生开具的三级证明,以及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这样证明的功效性有待商榷。现在很多学生、家长都了解国家对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所有流程,别有用心地抓住漏洞,冒充纯农户、重病户、低保户等,并找关系获取各级政府公章。如果地方各级部门监管不力,学生有意将家庭情况困难夸大,那么学校对于学生的情况就很难辨别真伪。

3.班级评议存在主观意志

一些贫困生因为自卑心理或其他原因不能很好地和班里同学相处,到班级评议时很可能就无法通过,而贫困生认定班级评议时是必须通过的。这种全体学生的主观意志就影响到了部分贫困生的认定和受资助,有的家庭条件可能比这部分“不合群”的学生要好的学生反而能获得评议通过。

4.一些学生存在“等、靠、要”思想

很多贫困生觉得自己家庭情况不好,就应该获得资助,等着助学金、等着学校各类补助,靠国家、靠学校、靠社会,从来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别的方式去改善自己和家庭的困难程度。还有很多学生如果在贫困生认定或者争取各类资助中没有成功,会主动去找班主任、辅导员、领导去要各类资助,采取各类方式,软磨硬泡去要、去争。

5.学生消费情况难以把握

一些学校采用校园一卡通,通过掌握和了解学生校内的消费情况,来辨别学生消费支出和贫困的真实性,而校园的消费情况并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学生如果都在校外吃饭、买东西;或者离家近,全从家庭支出消费,一卡通就无法反映学生的真实消费。

三解决的策略

1.对学生加大诚信、感恩教育

通过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使贫困生感受到社会和学校的温暖,消除他们内心的压力和不安,营造出一个有利于贫困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他们对学校、社会产生感恩之心,更加努力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学校、社会。

2.建立动态数据库

给每个贫困生建立动态数据库,包括贫困生的各类信息,可分为定量信息与定性信息两类。定量信息包括:家庭经济资源信息、学生获奖助信息、学生生活消费信息;定性信息包括家庭人力资源信息、家庭自然资源信息、学生社会资源信息、家庭特殊性信息、学生生活物质资源信息、学生文化与道德资源信息。不断增加信息导入系统,建立完善动态数据库,在数据库给每个贫困生打出相应的分数,按照分值高低来确定贫困生认定和获得的相应资助。

3.完善监督机制,构建举报体系

受资助的贫困生应当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贫困生认定小组的成员每一学年对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监督考核,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有消费比较奢侈和有浪费行为的贫困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取消贫困生受助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及时调整。构建全校立体的举报网,学生可以以任何形式向相应老师举报贫困生的各种问题,在一定的工作日内给予调查和反馈结果,做到全校人员皆是监督人、举报人。

4.强化多样化的资助形式

学校现在已经建立了“奖、勤、助、贷、减”等多样化的资助形式,但主要以被动获得资助为主。要强化多样化的资助形式,多主动自助。引导贫困生合理消费,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念,很多学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学校给学生勤工助学、自主创业提高岗位、店铺、资金和政策支持等,帮助学生克服依赖心理,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大胆走向社会、参与实践、自主创业,运用知识和能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5.建立贫困生消费打折制度

建立贫困生数据库的同时,将学生信息加入校园一卡通中,在学校吃饭、消费都可以给贫困生相应较大的折扣,给予他们优惠,鼓励贫困生在校内消费,以便全面真实掌握学生消费情况,为贫困生的后续认定提供可靠材料。当然对贫困生的日常消费和购买要给予一定数量和物品的限制,以免出现贫困生帮别人买东西等情况的发生。

参考文献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9

关键词:网络纠纷;ODR;本土化

本文为华北理工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X2016285)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28日

一、网络消费纠纷

(一)网络消费纠纷的含义。消费,是人类通过商品或服务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种经济行为。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各国都把个体社会成员即自然人作为消费者保护法保护的对象。网络消费纠纷,即消费者在以互联网络为工具手段而实现其自身需要的满足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的矛盾冲突。

(二)网络消费纠纷的特点

1、调查取证困难。网络消费纠纷集中表现之一是商家的商品描述与实物“图文不符”。在利益的驱动下,网络经营者对商品信息进行夸大、虚构的行为经常发生。由于网络的远程性、匿名性,购买过程完全数字化,网络交易相关数据及交易信息更新速度快,很容易被修改或者删除。这些都造成了取证困难。

2、异地管辖受限。网络购物环境完全处于虚拟化状态之中。这使得消费者能够不出家门即可购买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处的心仪商品。网络购物所基于的电子商务平台是面向全国甚至全球的,网络的虚拟性及跨区域购物交流的相对障碍,使得电子商务容易产生传统消费方式中少见的大量的跨区域纠纷。

3、标的数额较小。较于传统购物来说,电子商务购物中消费者购买的主要是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用品,数量少并且价值低。消费者对于大件物品还是会用传统购物渠道购买,即使运用到网络手段也只是处于辅助地位。

4、案件同质化多。网络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外观、赠品、售后等未履行的义务等方面。借助于网络销售渠道,购买同一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数量比较广泛,一旦存在产品缺陷或服务问题,往往形成群体性纠纷,单个案件的处理对于网络消费者的集体维权往往具有示范意义。

5、维权成本过高。电子商务纠纷所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小,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为了如此小额的纠纷,当事人若进行会面解决,需进行远距离的跋涉,路途时间的耗费是纠纷解决的重大成本。消费者与经营者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往往不在同一城市,这些都会造成消费者维权成本、工商部门调解成本偏高,导致消费者容易放弃维权。

二、ODR模式

(一)ODR模式的含义。OnlineDisputeResolution(简称ODR),即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利用互联网络技术进行全部或主要程序的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总称。首先,ODR不是电子商务平台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电子商务平台内部常常通过客户中心、投诉中心、消费者评价体系来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纠纷,但并没有引入中立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纠纷、缓解矛盾的第三方;其次,ODR和ADR不同。ADR又称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对诉讼以外其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程序和制度的总称。ODR不像ADR那样强调线下的谈判磋商,也超越了法院的管辖及法律的条文规定,具有更强的灵活性。

(二)ODR模式的特点

1、ODR启动的便捷性。互联网是一个不分地域和时间的自由国度,决定了整个ODR系统具有无地域和时间限制的优势。当有消费纠纷发生时,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提起在线交涉、在线调解、在线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全部过程可以完全借助或者辅助某种计算机程序全自动地进行。网站实质上起的是一个提供场所、加强沟通、促进交流的作用。在时间方面,交易纠纷的当事人一般只需要遵守ODR的规则按时提交相关诉讼材料即可,在规定之前的具体什么时间提交,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自主性。便捷的启动模式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2、ODR运行的高效性。ODR依托于网络科技,通过编制各种计算机程序以及数据库以接受、存储、管理、处理当事人的案件,借助于各种网络通讯技术,如电子邮件、ICO、网络视频会议等实时解决消费纠纷的机制,具有高效性的优势。

3、ODR结果的可行性。从ODR的特性来看,它被认为是一种可以广泛地适用于解决争议的纯粹自愿的程序。尽管ODR是在网络空间解决争议,ADR是在法院之外解决争议,但是它们的共同特性是都具有自愿性,它们与法院争议解决的强制性不同,避免了传统ADR机制中当事人由于采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引起的冲突。

三、网络消费纠纷的本土化ODR模式

ODR模式在我国的半官方试点主要有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的首页上设置有“消费投诉”这一链接,点击进去即可进入到“中消协投诉和解平_(试运行)”,该平台旨在搭建一个能够使消费者和企业直接沟通的平台,必要时会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介入促使纠纷的解决,但目前和解联络单位只有几十家,作用十分有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2000年12月成立了下属的域名争议解决中心,2007年8月启用“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处理域名抢注纠纷、通用网址抢注纠纷等争议。该中心在域名争议解决领域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但并不涉及电子商务纠纷,业务范围十分有限。另外,2012年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和委托成立了众信网,作为承担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的第三方公共服务机构,是目前国内少有能够提供ODR服务的网站。众信网旨在“为电子商务市场提供公益性基础服务”,ODR只是其业务领域的一小方面。但是,众信网只有在线投诉与在线调解两种方式,不包括在线仲裁这一更加具有公信力的争议解决方式,且公众知晓程度不高。可见,ODR作为舶来品,其作为一宗新型纠纷解决机制在中国还要有一段适应期,如何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成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在线纠纷解决模式,仍有探讨余地。

(一)加强立法:ODR本土化的根基

1、明确ODR的法律地位。我国ODR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就是缺少法律法规来明确地承认ODR是一种合法、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缺少法律的认可会严重影响当事人对ODR机制的信任。以在线仲裁为例,我国《仲裁法》只规定了机构仲裁,而没有规定临时仲裁。而对于ODR机构来说,很可能不存在现实中的仲裁机构,也就是说如果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我国的ODR机构在线仲裁,其作出的仲裁裁决很有可能得不到承认,更难以执行,这就使得ODR在没有获得国家法律制度认可的前提下,很难进入消费者维权的视角,而只能长期地停留在公共服务的边缘状态下。

2、细化ODR的运行规则

(1)要确定ODR的基本原则。通过确定正当程序、电商企业主导以及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衡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失衡法律关系。

(2)要确定ODR网站的基本条件。目前,国外ODR网站虽然已达到上百个,但一个独立的ODR网站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各个国际组织、各国根据自己情况都设定了不同的条件,我国也应当尽快出台规定。虽然ODR网站的成立、注销、程序原则、程序规范、自律方式等均可以采取自由的方式予以设置,但应当经过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认证才可以运行。对ODR网站认证的目的是保证其准入门槛,这样才能实现ODR网站间的沟通合作,与国际接轨。

(3)要确定ODR的具体程序。如,ODR裁决人员的任命和解任,自动协商程序合意的标准,ODR网站的案件来源方式、案件的受理方式、收费方式、裁决执行方式等程序规则的确立。

(4)要确定ODR的资金来源。以欧盟为例,ODR的资金来源分为完全公共资金和政府、企业、消费者分担两种。政府完全负担ODR资金能够有效消除偏见,保持公正性,但是却不利于有竞争力的ODR产业的发展,增加了财税负担。基于网络消费纠纷的特殊性,应当采用企业方的单边资金模式,这样有利于消除消费者的不信任感,保护其弱者地位。

(二)提升观念:ODR本土化的动力。长期以来,对于纠纷的解决人们一直将诉讼置于顶层终局的位置,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以及诉讼万能的理念,使得人们忽视诉讼以外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目前,我国应当加大宣传教育,让人们理解私法领域意思自治的真正含义,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一个合理的心理定位;让公众转变观念,认识到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对诉讼的过分依赖不仅会造成诉讼资源的巨大浪费,还会影响到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使和保护,从而扭转事无巨细均诉诸传统法院解决的错误观念。同时,要增加ODR机制宣传力度,让绝大部分消费者在面临在线纠纷时更愿意运用ODR来解决争议。

(三)发展技术:ODR本土化的保障

1、要解决ODR的技术鸿沟。数字鸿沟指的是一个在那些拥有信息时代工具的人以及那些未曾拥有者之间存在的鸿沟。以我国网站建设为例,东部地区网站占比69.28%,中部占比18.01%,西部地区占比仅为12.71%,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不同区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的能力存在差距,这也会导致在ODR中双方当事人的对抗能力存在差距。以举证为例,如果一方当事人享有高配置的硬件和软件,更容易呈现令人信服的证据。所以,在ODR建设中要对那些信息技术落后的地区给予特殊的技术支持,使得ODR纠纷当事人能够方便地进入ODR网站并熟练操作ODR程序。

2、要解决ODR的信息加密技术。ODR模式依托于网络运行,各种信息存在着被黑客盗取的风险,所以网站安全防护十分重要。ODR网站应当尽快建立自身的“网络加密系统”,制定自身的安全技术标准,设计一套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保密程序,以保障ODR网站和当事人信息安全,从ODR的内部与外部构建完整的ODR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并及时向消费者传递实时的加密信息情况,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进行选择与判断。

3、要制定ODR的技术标准。本土化的ODR技术标准既要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国家安全需要,也要注意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入某些权威国际组织或国家制定的国际公约中,@样各个国家在制定自身的ODR行业技术标准时就可以有一个明确的参考,以有效地避免因各国技术标准不同而造成互相冲突的情况。

在电子商务交易的集中表现类型中,由于B2C交易的一方是消费者,所以交易的数量是最多的,当然所产生的纠纷也是最多的。与现实交易纠纷相比较,网络消费纠纷具有不一样的特点,所以我们也应当尝试采用不一样的模式去解决它,民事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即是如此。ODR机制的构建具有现实性和广阔前景,我们应当结合我国当前互联网发展的客观实际,构建公正、有效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10

关键词:消费行为;消费结构;消费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生这一群体也逐渐成为了当代社会重要的一部分,当代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股中坚力量,因此,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也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风气的形成。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的是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然而当代大学生尚未踏入社会,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不十分成熟正确。为了解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为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提供科学的消费建议,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本文以湖南工业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为主要调查对象,对当代大学生消费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当代大学生消费情况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生活费用支配

第一,大部分在校大学生的生活费用水平都处于中等水平。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每月生活费用水平都是在500元以上,生活费用在500元到2000元之间的同学有79.53%,基本能满足在校的基本生活需求。第二,来自农村和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每月的生活费用水平都会有差异。总体来说来自城市的大学生的每月生活费用高于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每月生活费用,而越是来自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的大学生的每月生活费用水平又高于来自小城市大学生的每月生活费用水平。第三,来自经济发达城市的大学生的每月的生活费用水平要平均高于来自农村的大学生。越是来自经济发达城市的大学生,其月平均生活费用水平越高。这种现象与经济发达地区每个家庭的收入水平差距有一定关系,而来自农村与小城市大学生的每月生活费用水平分布则主要集中在一个区间。

(二)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情况

第一,食物方面的支出所占比重是最高的。生活费在500元-1000元之间的大学生其食物方面支出比例95.12%为最高,而生活费在3000元以上的食物支出比例仅有65%为最低。这也体现了恩格尔系数的规律,总收入水平越高。食物支出的高比例有在校大学生叫外卖的现象比较普遍和请客吃饭的人际交往需要的两个因素影响。在校大学生校内校外的食物消费选择多样化,除三餐之外的零食水果副食品支出也占了半壁江山。①

第二,人情消费和通讯费用的不合理。在校大学生人情消费超重。在人情消费频率中有60.04%的大学生偶尔参加聚会,次数达到每月2-3次,44.41%的大学生每次消费50―100元,人情消费也就占到了所有生活费的20%―30%,占到了生活费很大的一部分。在该方面,大学生存在过度消费的现象。对电子通讯产品过度依赖。在整个消费结构中,49.26%的大学生每月花费50―100元用于电子通讯产品。随着电子科技的不断发展,在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电子产品的同时,由电子产品衍生出来的附加费也越来越多,当电子通讯产品成为必需品,且花费越来越多时,可能会占据大学生更多原本应该用于学习的时间,造成时间的浪费,也增加了大学生生活的负担。

第三,无计划消费导致生活费无结余甚至超支。大多数大学生在生活费方面能够达到每月略有盈余,其比重占到44.91%。但也有小部分的大学生认为目前的生活费水平不能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月生活费在3000元以上的大学生有45%的同学认为生活费不够花很拮据,而月生活费在500元以下的大学生认为目前生活费拮据的仅有16.67%。生活费每月在2000元以上的大学生,虽然有一

部分存在不计划,随意消费的现象但是能够做到剩余很多。但在不计划随意消

费的大学生中,有21.71%的人感觉自己的生活费不够花,感觉很拮据。对生活费的不合理规划,使得部分大学生在日常消费中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没有余额的消费习惯也难以使大学生应付生活中个别时刻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合理规划生活费,养成适当储蓄的消费模式对大学生来说也十分重要。

二、低消费水平同学的消费问题及引导措施

(一)低消费水平同学的消费问题

第一,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可知,部分贫困生生活费水平极低,基本全部花费在饮食方面,在其他消费方面基本无消费,消费形式呈现单一状态。第二,部分低等消费水平的学生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消费观念,依然存在追求高消费、炫耀消费、享乐主义和超前消费等不合理消费的行为。②第三,调查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已经初步显露出后现代性消费的特征,少部分大学生明显显示出后现代性消费特征,并且这种消费趋势还在不断蔓延。③

(二)针对低消费水平同学消费问题提出的引导措施

1.针对贫困学生,学校可以有计划的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完善学费绿色通道、助学贷款机制,设立奖助学金,甚至为特困学生减免学费。学校完善贫困生补助机制的同时也可以主动联系学校贫困生,让更多的贫困生参与到学校的补助活动中来。例如我校院学工办的相关执勤及资料整理、校档案管理办公室的档案整理及清洁工作、领导办公楼的清洁工作,都是招聘我校贫困生作为兼职人员完成的,这不仅给了贫困生接触领导及老师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生的生活费问题。

2.建构大学生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教育、宣传、法律、政策等手段内化大学生的适度、和谐的可持续消费观念、科学的理财观以及发展消费的理念。通过开设消费教育课程、丰富校园消费生活、开辟自立消费通道等手段引导大学生习得理性、合理的消费行为。

3.充分发挥大学各社团的作用,开展消费问题讨论会、消费知识竞赛或有奖问答、消费品鉴别和鉴赏、消费投诉等实践活动。积极宣传过度消费的弊端和合理消费的消费理念,增强大学生合理消费的意识和正确的理财观念。⑤

三、高消费水平学生的消费问题及引导措施

(一)高消费水平同学的消费问题

大学生群体虽然由于经济来源的限制,在校阶段的现实消费方式是理性的、有计划性的,但在他们心中所期望的仍然是一种消费主义的消费方式,而一旦时机成熟,这种对高消费的诉求就将导致他们理性消费的颠覆。第一,通讯设施的不断完善加强了人与人的联系,社会交际在解决日常问题与生活时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拜金、享乐主义思想也不断感染着当代大学生,部分高消费水平的同学忽视家庭因素,花钱无度、在经济上毫无节制,在消费的过程中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金钱浪费。通过交叉分析表,我们发现高消费群体存在重生活饮食,轻学习的问题,这与他们学生的身份不符。

(二)针对中等消费水平同学消费问题提出的引导措施

1.学校可以通过每个学院设立大学生理财互助中心。首先,该中心可以定期对大学生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对于有过度消费的同学和生活困难的同学分别进行沟通,建立校园小银行。希望自己克制消费的同学可以将自己认为的合理消费留下后,其余资金交由中心管理,中心将资金存于余额宝等理财工具,从而从实际上帮助想改变自己消费习惯但苦于自制力太差的同学。另一方面,该中心还可以通过提供勤工俭学的方式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学院设立大学生理财互助中心的同时,也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保障同学们的投入资金的安全。

2.学校可设立专门的理财教育课堂,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进行辅导和培训,让他们早日树立正确科学的理财观念。以湖南工业大学为例,学校安排了与理财和消费相关的讲座,旨在提倡勤俭节约,减少浪费的优良传统美德,从而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3.对追求时髦和赶潮流的学生,应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在学校给予重视的情况下,可设立班级消费劝导监督小组,根据具体详细情况,因人而异地去帮助同学。另一方面,学校要引导大学生向有利于学习和提高自己身心健康的方面进行投资。例如鼓励和支持学生会相关部门举办一些有利于开拓学生视眼和常识的百科知识竞赛以及模拟炒股知识大赛等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知识,而且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兴趣爱好,从而分散部分大学生追赶潮流和盲目消费的习惯。

四、针对大学生普遍消费问题的建议

(一)家庭应变“无私奉献”为“适度供给”

由于过分溺爱,有些大学生从小就养成了“唯我独尊”的自私与任性,自理能力低下,过分依赖他人。因此,家长要变“无私奉献”为“适度供给”,针对那些消费习惯不好、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家长可缩短发放生活费的期限,每个月定期向孩子打固定的生活费(特殊情况除外)。为了更好的培养孩子的消费理念,家长可以对孩子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要求。(1)鼓励孩子在不耽误学习的基础上去寻找一些兼职工作,让孩子亲身体验挣钱的不易。(2)帮助孩子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加强体育锻炼,参加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减少玩网络游戏的行为。(3)加强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关注,减少对孩子物质的帮助,不断提高孩子自立自强的独立意识等都有助于增强孩子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的生存能力,并且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和理财观念。

(二)强化大学生自身的管理和监控

大学生的理财能力普遍较低。合理的消费习惯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形成,大学期间良好的消费习惯能够为将来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未来的生活产生好的影响。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大学生消费有以下问题:首先,作为成年人,虽然大学生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但对于生活费完全依赖父母的大学生,应该树通过自己的能力获得生活费的思想。其次,生活费安排方面,许多大学生无法做到心理预期与实际相结合,导致大学生学习费用支出较少,将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于人际消费和电子产品的支出。这一现象也使得大学生无法将资金合理的用于学习,过多的用于人际消费和电子消费不但分担了大学生学习时间,也给自身生活费的使用带来了许多困扰。

对此,大学生在日常消费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钱要花在刀刃上。作为学生,应该把钱花在必须花的地方,考虑所购物品的性价比和自己的承受能力。第二,学会记账和计划支出。掌握自己的收支情况,对今后的开支做出必要的修改,达到控制的目的。同时,也可以在计划消费的同时与记账相比较,发现自己消费过程中的问题。第三,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积极参加各种兼职。第四,针对部分大学生明知自己存在过度消费行为,却无法克制的行为。可通过学校的组织的财经讲座等培养自己的理财意识。参与讲座后,可以对参与讲座的同学进行后续跟踪,并提出具体的可行性消费建议、把合理消费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三)社会应引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帮助大学生理性消费。

1.联合社会消费权益保障机构、学校、校内商家建立一个与在校大学生消费权益密切相关的消费保障机构。2.社会媒体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负担起正确引导消费的责任。3.社会有关部门和高校要联手下大力气治理校园及周边消费环境,为大学生文明、健康的消费营造良好的氛围。

结论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而又普遍的社会群体,当代大学生是将来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是民族是希望与未来,树立大学生的合理消费观和培养科学的消费意识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个有利于社会与当代大学生发展的消费模式,一个健康的消费模式是正确的消费行为与合理的消费结构必备条件,有利于推动大学生这一消费市场的发展完善,与此同时也影响着社会未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以高校、家长、大学生自身、社会有关部门四位一体的模式来发挥力量与作用,针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消费与金钱之间的关系,树立理性的消费生活观和科学的消费方式。

参考文献:

[1]李慧.大学生消费状况与经济状况调查[J].办公室业务,2015(3):20-26.

[2]辛振,杨峰.我国大学生消费现状调查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1(25).

[3]陈莹.当代大学生消费的后现代视角透析[D].福州大学,2006.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

一、背景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它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制度。其目的是有效化解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矛盾,对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基本救助_n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后,有关专家、委员、律师、消费者纷纷提出意见,社会争议很大。刘家辉等700余位消费者向中消协反映,交强险制度设计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交强险保费高、保障低,无责财产赔付制度不合理,条款制定和费率厘定过程不透明,救助基金等配套规定久未出台等。

二、消协措施

(一)参加研讨,发表意见。2007年5月至6月,中消协先后参加有关研讨会、接受媒体专访。就交强险问题发表意见,希望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听证方式,合理、合法确定交强险费率。

(二)撰写建议函。

1.2007年7月,中消协向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等单位寄发《关于交强险问题的建议函》,同时附上了763位车主的意见综述。建议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召开听证会,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2.2007年8-9月,中消协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七十六条修正案座谈会,并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寄发了有关修改建议。

(三)组织听证预备会。

由于交强险财务报告、费率厘定问题十分专业,为代表消费者更好地参与交强险费率调整工作,2007年12月,中消协组织召开交强险问题专家论证会,听取保险领域和法律界专家、律师、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为在听证会上更好地表达民意做了充分准备。

(四)召开学术研讨会。

2007年12月20日,为进一步表明消协观点,扩大社会影响。中消协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海商保险法研究所共同召开学术研讨会,邀请二十余位专家,共同探讨交强险制度改革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三、消协建议

(一)第一次建议

2007年7月,中消协综合刘家辉等各地消费者意见,提出五方面建议:

1.核清成本、明示价格构成,降低保费,大幅度提高保额,取消有关分项责任限额的规定。

2.修改交强险条款及理赔规定,解决无责财产赔付中的不合理现象。

3.尽快完善交强险救助基金制度。明确基金一次性提取,指定专门机构加强监管,制定抢救费垫付、基金支付等具体规则,保证有关费用及时发放到位。

4.召开听证会。就成本构成、费率厘定、条款内容等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保证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听证会建议由国家发改委主持,听证过程公开、透明。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明确说明采纳与否及其理由。

5.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交强险法律制度。

(二)听证会上建议:

在2007年12月14日举行的听证会上。中消协代表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交强险法律制度,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2.加强对交强险的监管,做到预算管理,财政专账,审计署审计。

3.建立长效机制,规定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公开有关财务信息和统计数据,成立独立的费率、责任限额审定专家委员会,保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4.严格听证程序,改进信息披露、人员产生、时间安排、决策程序等各个环节,让消费者真正参与涉及其切身利益的费率调整工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5.改进交强险运营模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减少交强险经营成本,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进展与成果

(一)召开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下,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7年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在京召开了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中消协代表结合前期论证会专家和消费者意见,从交强险财务审计报告、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交强险法律制度、交强险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深入分析和阐述,提出交强险应进一步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加强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得到与会听证代表和消费者的好评。

(二)政府部门出台了新的法规、政策

1.2008年1月11日,中国保监会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规定自2月起,新版交强险、商业三责险双双降价。以6座以下家用汽车为例,交强险保费降低100元,保额从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全国广大民众从中受益。

2.2008年1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修正案,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3.2008年1月25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总体来看,交强险的成本还是太高。”未来将重点完善交强险制度。“下一步,必须从维护广大投保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保险公司要不断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交强险核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完善信息披露方式。”

专家点评:

“交强险”是强制性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险种,因其制度设计和实施中问题较多,消费者反映强烈。消协组织在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与社会各界一道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呼吁制度的阳光管理,最终促使听证会召开,降低了保费,提高了保额,对于完善交强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期待,交强险制度在倾听民意、关注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更好地惠及全国亿万消费者,

建议二:返券促销渐消失,明码实价来购物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北京各大商场的返券之风愈演愈烈,几乎无店不促销,无时不打折。促销额度也急剧攀升,从“满100返20”发展到“满100返100”,甚至返200、返300,由此也引发了相当数量的消费者投诉,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

二、消协措施

1.2006年底至2007年初,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各大媒体公开呼吁经营者停止“返券”,采用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并对因商场返券行为引发的黄牛倒券问题提出批评。

2.2007年2月初,中消协参加商务部有关消费卡、返券问题研讨会,表明消协观点,与政府部门、有关商业企业进行沟通。

3.为动员全社会共同抵制返券行为,2月中下旬,中消协撰写并与全国45个省市消协联合,连续四次通过媒体对“返券”促销的评论:

(1)返券促销存在七大陷阱;(2)返券促销面临五大法律质疑;(3)返券当终结、促销应有度、明码要实价;(4)终结返券促销的观点交锋。四篇评论分别从现存问题、造成原因、法律分析、有关建议、观点分歧等方面表明了消协意见,引起广泛社会反响。

4.中消协、北京市消协还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寄发了建议函。

三、消协建议

返券促销模糊了商品、服务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限制了其选择权:高额返券促成了“黄牛党”的兴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频繁返券,还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不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为此,消协建议:

1.在全国明令禁止返券促销。现行的返券促销活动违反了诚信原则,不合乎公序良俗,容易形成无限循环的消费圈套,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更是不容忽视。政府监管是有成本的,如果允许商家无休止地演绎不良促销手法,不仅会使政府监管成本大增,对于商业零售业以及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也无益处。目前,一些城市已先行一步,取消了返券促销模式,为规范商业促销行为做出了表率,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有关规定。早日在全国范围内终结返券促销。

2.立法限定商业促销的次数和时限。返券促销仅是商业促销的一种方式,此外,商家还不断推出特价、打折、兑换积分、抽奖、赠品、限时抢购等活动。以吸引消费者,提升营业额。面对频繁的商业促销活动,消费者难以知道商品的稳定价格。长此以往,消费者对商场的价格就会失去信任感,最终导致市场经济的运行不畅。为此,我会建议,借鉴欧盟有关国家的规定,对所有的商业促销活动做出限定,明确规定商家每年的促销次数及每次的促销时限,同时,加大力度打击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促进商业零售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3.改“明码标价”为“明码实价”。《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但是,由于对原价规定的不够科学,商家想方设法地规避责任,并通过频繁、多样的促销方式。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为此,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明确地标明商品的最终成交价,该价格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除一年中有限的促销时段外,应维持价格不变,以便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4.政府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利益。目前,商业零售业几乎无店不促销、无时不打折,已背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总体状况令人忧虑,商品价格混沌不清,虚假宣传盛行,价格欺诈屡现,这种局面,不仅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抑制了其消费欲望,也损害了各方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不良促销行为:政府应充分发挥规制和监管作用,重拳出击,予以整肃。

四、进展与成果

(一)政府部门出台措施

1.2007年3月16日,北京市出台《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提倡零售商开展明折明扣等能够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的促销活动。”“零售商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价格手段,以及利用返券(卡)方式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开展促销活动,以此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2.2008年2月15日,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利用返券(卡)开展促销活动。”利用返券(卡)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并导致消费者聚集造成安全隐患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社会反响

1.2007年1月16日商务部认定的全国35家“金鼎”百货店在京联合签署“诚信促销倡议书”,表示“不提倡返券促销,坚决反对虚构原价后的返券、打折促销,保证促销活动30天前锁定商品价格”等。

2.2007年1月18日,北京市商务局召集北京47家“达标百货店”向消费者发出明折明扣、不返券的承诺。

3.目前,北京各大商场基本取消了返券促销方式,以直接打折、减价代替了计算繁复的返券方式。

专家点评:

近几年,返券促销活动盛行。它以貌似优惠的“返券”为诱饵,令消费者在商家精心设计的“圈套”中反复奔波,循环消费,疲于应付,不仅违反了公平、诚信、自愿、平等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而且引发了“黄牛党”事件,潜伏了消费安全隐患,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在消协组织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各大中心城市的商家逐渐抛弃了返券促销模式,有关政府部门加强了规范和监管力度,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建议三:电信资费要改革,手机漫游费下调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我国电信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电信用户不断增加,电信服务日益普及,并逐渐渗入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角落。但是。与此同时,电信投诉总量也在不断上涨。其中,不少是有关电信资费方面的投诉。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电信资费整体水平过高;2.月租费、停机保号费等收取不合理:3.套餐复杂难懂,宣传不透明:4.高额漫游费引起广泛质疑:5.话费计算方式不合理;6.话费收取经常出现误差,市话不给拷贝、打印清单:7.短信服务收费不透明等。

二、消协措施

1.2007年3.15期间,在前期调研、专家研讨基础上,北京市消协联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公开提出“降低电信资费的六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有利于电信行业发展。有利于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保护和增值,有利于维护通讯市场秩序”)和“电信改革一降四取消”(即“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

2.2007年3月,北京市消协将有关建议递交给国家信息产业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及北京各大通信运营商,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3.2007年4月3日,北京市消协再次召集部分专家研讨电信资费问题,并将相关内容分六次在北京各大媒体。

4.2007年8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在京举办了“推动电信资费改革论坛”。有关专家、学者百余人参加会议。

5.会后,中消协和北京市消协分别向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发出建

议函。有关方面回复将分步推进电信资费改革,逐步降低电信资费水平。

三、消协建议

1.大力降低电信资费水平,实现与消费者利益共享。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业,电信行业占用着社会公共资源,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半垄断状态,其本身应是微利行业。在发展电信业时,世界各国都以保障实现电信普遍服务作为首要原则。近年来。由于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通信成本大大降低,理应降低资费,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为此,建议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实现彻底的零月租和单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明明白白消费:取消移动通讯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

2.电信行业应鼓励竞争,消除地区经济壁垒。漫游费是在电信业发展初期,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设置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西部地区电信市场。近年来,随着电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服务愈来愈普及。再推行国内漫游费已不合时宜。国内漫游费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企业间的结算成本,妨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也是造成我国电信资费水平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3.借鉴国外经验应当客观全面,不能视对象不同厚此薄彼。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用单向收费方式:在漫游费方面,美国多年全国全网同价,没有漫游费和国内长途费:欧洲国家大多也无国内漫游费。我国在引进国外经验的时候,应当注意要对等引入,不能只引进对经营者有利的举措,对消费者有利的却拒之门外。

4.电信价格应清晰、透明。确保消费者知情权。作为公共服务行业,电信价格的构成和资费的确定应该透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将成本信息向社会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5.电信定价应举行听证会,确保资费标准公平、合理。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各有关方面意见。据此,对于基础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应当加强成本审核,引入听证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消费者的意见。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四、进展及成果

1.召开听证会。2008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召开了漫游费调整听证会。中消协及部分省市消协共推荐六位消费者代表参加,对漫游费调整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新方案取消了漫游建立费每分钟0.2元,将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合并,并按主叫、被叫方式,分别降低了其收费上限标准,手机漫游费调整取得了一定进展。

专家点评:

作为重要的公用服务业,电信行业占用着社会公共资源,具有垄断性质,应以合理的资费,为所有公民提供普遍服务。电信资费事关百姓生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消协组织关于降低电信资费水平的建议,抓住了电信领域的核心问题,有助于遏制垄断企业获取不合理垄断利润,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有关政府部门召开了价格听证会,降低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电信资费改革正在逐步展开,我们期待着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使消费者更多分享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

建议四:旅游不收差别费,规范服务待条例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把外出旅游作为休闲度假的首选,带动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但是,与此同时,有关旅游投诉问题也相对集中,旅游广告或合同中使用模糊语言、旅游社擅自变更行程或缩减景点、任意降低食宿交通标准等问题突出。特别是由于旅游市场的低价竞争,不仅催生了“零团费”、“负团费”等种种怪现象,也带来了质量低劣、购物陷阱等一系列消费纠纷。一些地方,老人、小孩、教师等群体如果要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还要加收额外费用。消费者对此十分不满。

二、消协措施

1.根据温州市消协反映当地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浙江省消保委于2005年、2006年两次组织对全省规模大小不一的旅行社进行暗访调查,发现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加价已成为旅行社业内约定俗成的“行规”。2006年7月,浙江省消保委邀请省人大法制委、物价、工商、旅游协会及部分旅行社进行座谈,就此提出批评,并建议旅行社积极整改。

2.2006年10月,中消协和浙江省消协联合消协观点,指出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务,不应因消费者身份、年龄不同而差别对待,实行价格歧视。并向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寄发了建议函。

3.2006年8-10月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宁波、杭州、南京等地消协等9省市消协组织开展旅游服务消费体察活动。2007年3月,根据体察结果以及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反映的内地组团赴港旅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向国家旅游局等单位寄发建议函。

三、消协建议

1.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严格禁止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坚决查处“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明令制止行业内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做法。

2.旅游行业加强自律,放弃低价竞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增强对广大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和维护商业道德:旅游行业协会要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预警机制,扶优限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3.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积极制定和推广采用规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涉嫌不公平竞争和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加价条款”等予以清理,责令整改;

4.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督促旅行社建立完善的导游薪酬制度和约束、激励机制。对于违规操作的导游和无证上岗的“黑导”要坚决将之逐出导游行列:

5.加强对旅游购物点的规范和管理,严禁欺行霸市,确保货真价实。

四、进展与成果

1.2007年3月3日,温州具备“出境游”资质的11家旅行社或分支机构共同向社会做出承诺,签订了承诺书:从2007年3月15日起赴“港澳游”不再收取“年龄差别费”。

2.2007年,国家旅游局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制订了2007年旅游专项市场整顿意见,启动了《旅行社

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对零负团费、旅游收费、合同内容、导游管理、旅游购物等进行了规范。并鼓励消费者与旅行社使用新版的“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专家点评:

现代社会,旅游休闲日益普及。解决旅游服务中存在的消费歧视、强制消费和恶性竞争等普遍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抓住出境游对老人、儿童另行加价的问题。深入调查。发表观点。组织座谈沟通,开展消费体察。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建议,有效破除了“恶劣行规”,对推动旅游市场规范管理,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企业加强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议五:民航体察提建议,就餐、服务有改进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全国消协系统受理航空运输方面的投诉呈较快增长趋势,因民航服务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2006年8月-9月,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河南、贵州、云南、哈尔滨等10省市消协,组织开展了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活动。体察结果反映出民航服务在票务、机场服务、客舱服务、航班延误后服务以及有关补偿赔偿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快速增长的我国民航服务业还存在许多与之发展规模不相适应的地方。

二、消协措施

根据消费体察结果,2007年初中消协就机场商品和服务价格畸高、“拼班”、“超售”损害消费者权益、航班延误信息提供不及时、后续服务跟不上、服务状况欠公平“等八方面的问题向中国民航总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机场协会提出改进建议。

三、消协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机场餐饮价格的规范和管理。使机场体现公用服务设施的公益服务性,在商业区内引进竞争机制,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让餐饮商品的价格合理回归,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2.呼吁各航空公司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航班正点率。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因机票超售、计划调度、飞机故障、机务维护等航空企业自身可控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

3.呼吁提供及时准确的航班延误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建议各航空公司与机场方面密切合作,建立公开的航班延误信息查询系统,让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知晓航班延误信息及延误原因,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4.呼吁改进航班延误服务,公示延误补偿标准。呼吁各航空公司和机场积极配合,制定航班延误后应急处理机制,积极主动提供人性化服务,帮助消费者解决困难,疏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建议民航总局加强管理。督促各航空公司尽快按照《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制定并公示补偿标准。

5.呼吁有关部门参照《蒙特利尔公约》实现国内国际航班赔偿标准的统一。

6.呼吁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相关规定中加重消费者负担的条款。消除类似“72小时座位再证实”及“客票遗失有效期满后30天内退款”等的规定。

7.呼吁民航主管部门和各航空公司尽快出台合理的退票费收取规定。按退票发生的不同时段,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

8.呼吁各航空公司强化管理、严格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呼吁各航空公司除了要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和偿付工作外,还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确保消费者享受到安全、便捷、有序的航空运输服务。

四、进展与成果

1.对中消协的建议,中国民航总局十分重视,修改完善了民航服务标准,明确了航班延误时航空企业应提供的服务,要求对因超售机票造成不能登机给予消费者合理补偿。还采取严厉措施,停飞延误严重的航班。

2.在促进行业自律方面,中消协就民航和机场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航空运输协会和机场协会多次深入沟通,航空运输协会对我会提出的问题制订了相应的自律措施。机场协会十分赞成我会提出的商业服务“同质同价”的意见,多次与我会交流,并积极推动机场商业服务价格下调。2007年10月30日,首都机场1.2号航站楼内的43家餐饮店更新菜单,降低餐饮价格。

专家点评:

民航服务的改进,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国际形象,具有全局意义。消协组织针对我国民航服务的现存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推动了民航服务标准的修改、完善,促进了机场餐饮价格的下调,为改善民航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自律做出了积极努力。

建议六:燃气表费谁来付,消保条例有规定

一、背景情况

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燃气计量表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否则。由于燃气表老化。易发生泄漏,引起燃气爆炸事故,直接威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意味着全国已经使用天燃气的地方,都将面临燃气表更换问题。但是。燃气表更换费用应由谁承担?由于有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燃气费价格构成情况不明朗。相关争论十分激烈。消费者认为应由公司付费更换,有关公司则要求每位用户交纳196元以更换新表,如不交费,发生事故“后果自负”,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据了解,成都市约有28万余支到期需更换的居民用燃气表,并且这一数字以每年8万的速度递增。

二、消协措施

1.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2006年初,四川省消委会委托有关媒体开通热线进行调查,广泛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2.在调查基础上,四川省消委会于2006年2月17日上午,邀请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成都市物价局、市建委等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专家、燃气公司代表和部分律师、消费者代表一起,举行了有关研讨会。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到期燃气计量器具更换费用理应由燃气公司承担,

3.2006年315期间,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联合组织网上辩论、网上调查。中消协与新浪网合作开展的调查显示,参加投票的720人中,90.28%的人认为超期燃气表更换费应由燃气公司支付,40.82%的人认为应该由法律法规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四川省消委会所做网上调查共收到1686票,其中主张燃气公司支付更换费的达91.6%,

4.2006年4月,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公开发表消协观点,并向建设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发函建议。

三、消协建议

1.建议立法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计量表产权归属,明确更换计量表的责任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燃气表是燃气经营者为了履行供气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计量器具,作为合同的附随义务,与供气行为不可分离。消费者仅需付费购气,燃气表问题理应由燃气公司自行解决。

2.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敦促燃气

公司,尽快对超期民用燃气表进行免费更换。确保消费者安全用气。保证安全供气是燃气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燃气公司作为政府授权的社会资源的垄断经营者,其经营活动在保证正当利润的情况下。应体现公益性,并对消费者的用气安全负责,不能以消费者不掏钱换表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的格式条款来推卸责任。已过使用期的燃气表,不仅影响公平结算,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有关单位应尽快予以免费更换。

3.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理清燃气费的成本构成,增强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的透明度,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燃气公司从事的是公用事业,其收费成本核算应该公示。在目前燃气价格构成并不明朗的情况下,燃气公司单方主张现有燃气表未计入成本的说法缺乏依据、没有说服力。

4.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公用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敦促其合法、诚信经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进展与成效

1.2007年10月1日,《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计量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自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保证商品量的计量准确”。

2.目前,政府和燃气公司已为成都市各区享受政府低保待遇的家庭免费更换了超期燃气表。

专家点评:

超期燃气表更换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全,看似小事。实则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消协组织以小见大。从立法、产权和责任的高度,从成本监审、收费透明等方面,提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落实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建议,推动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助于解决燃气行业的服务和收费问题,对于水、电、热等公用服务业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有重要借鉴意义。

建议七:公交票价拟调整,听取民意不涨价

一、背景情况

2007年1月初,媒体相继报道:由于票价过低,油价太高。找零不便,线路过长,导致实际运营成本过高。武汉市公交调价已提上日程,大部分票价可能上调。公交集团已获市物价局正式复函,原则同意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并建议小公共汽车票价也同步调整。票价从1元、1.2元调整为普通公交车1.5元,空调车2元。报道播出后。立即引起了武汉市“两会”代表和广大市民的热议,

二、消协措施

1.2007年2月,湖北省消委会通过走访、咨询有关单位,对四直辖市及六个省会城市的公交车票价格、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调查,与武汉市公交车票价进行比较。

2.2007年2月底至3月15日,湖北省消委会联合湖北四家网站和有关媒体,刊发调查问卷。组织消费者评论,社会强烈反响。活动期间,共有12436名武汉市民参与此次评论及投票活动。统计结果显示:有12195人选择了“不应该上调票价,与武汉市市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不相符”,占参与总人数的98%。另外,还有3441位参与者发表了观点及建议。

3.2007年3月中下旬,省消委会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评论会和新闻会,公开发表消委观点,并向武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消协建议

1.公交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属于社会公益性、福利性行业,公交票价应考虑弱势群体收入和本身消费水平,使每个人都能无差别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在解决公交企业现存的问题时。应通过适当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尽可能降低成本的方式解决。

3.公交涨价属于重大利益调整,在涉及广大民生的价格调整听证时,应更多听取消费者及其组织的意见,听证不应走过场。

四、进展与成果

1.公交调价的消费者评论和建议活动,引起了武汉市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2007年3月,武汉市政府专门召开了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的专题会,会上明确表示“目前不考虑公交提价问题”。

2.2007年3月20日,武汉双层专线客车票价由2元降为1.5元。

3.2007年4月,公交集团负责人在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上表示,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就此研究决定,暂不调整公交票价。

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武汉市公交票价上调预案从最初的“大部分票价上调”,到后来武汉市公交集团回应“公交调价只是微调”,到最后武汉市决定暂不调整公交票价。

专家点评:

发展城市公交服务,让市民更多乘车出行,对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公交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属于公益行业,其票价或收费的任何调整,都会对公众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必须取得公众的认可。消协组织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从公共产品的高度指出了公交票价调整的性质和政府的责任,剖析了公交作为垄断行业在定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公共产品定价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问题,很好地维护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这一建议的作用不止于湖北一省,对全国都具有普遍意义和借鉴作用。

建议八:公交卡费要透明,少收押金保权益

一、背景情况

公交公共交通卡在为消费者乘车带来便利的同时,其押金收取过高,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6年11月28日,有关报道称,上海市民根据调查,提出上海公共交通卡每张成本仅7元,但每张卡收取押金却达30元,1500万张交通卡沉淀资金3.45亿元。这些沉淀资金都是持卡人的钱,由此产生的利息也应归持卡人。交通卡公司表示,公交卡收取押金是为督促持卡人加强对卡的正常保管使用,近年来,随着发卡量的增多。卡的成本有所降低,但沉淀基金主要用于为代办网点支付手续费、读卡机的购置、维护庞大的中央清算系统等,沉淀基金由政府监管,市民尽可放心。专家认为:交通卡公司手上的沉淀资金究竟有多少,每年投向什么领域,产生多少孳息,用于哪些方面。有没有产生利润,诸如此类的情况作为千百万沉淀资金的主人一持卡人却毫不知情。公共交通卡公司的定位是“公益性垄断企业”,就不存在商业秘密,

二、消协措施

(一)2006年11月29日,上海市消保委第一次发表观点:公共交通卡公司应把“知情权”还给消费者,明确告知消费者收取押金的理由、押金的用途、押金的支出情况等。

(二)2006年12月13日,上海市消保委第二次发表观点:鉴于公共交通卡公司书面回复缺乏对押金成本和用途令人信服的相关内容,希望其向公众作出明确、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且建议调低收取的押金金额。

(三)2006年12月15日,市建

设交通委召开的公共交通卡押金问题新闻通气会,交通卡公司就此作出解释,押金式公交卡已发行1200万张。每张卡平均成本20元,扣除成本后结存资金1.2亿元,每年产生活期利息不到100万元。每年退卡超过300万张,利息主要用于支付退卡手续费及卡片损耗成本和改善服务。市建委表示,已委托审计部门就公共交通卡成本及押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2月18日,上海市消保委第三次公开发表观点:对市政管理部门的上述决定表示赞同,同时希望审计结果能及时公之于众。

(四)2007年3月,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公共交通卡押金问题,引起了上海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重视。根据上海市领导的要求,上海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对公共交通卡押金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上海市消保委还于2007年3月23日向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提交了书面意见与建议。

三、消协建议

1.市消保委认为,公交一卡通的使用既利于提高公交效率,又方便了消费者,应予以大力发展。公交一卡通作为公共交通必不可少的配套项目,具有独占地位。因此,公交一卡通属于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及维护应由政府财政资金保障,其运行也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广大人民了解、监督。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共交通卡公司作为一卡通押金的收取方,有责任告知消费者收取押金的理由以及押金的用途,这是《消法》规定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

3.对市建委在2006年底明确表示将对“一卡通”押金问题进行审计的相关举措市消保委表示赞同。并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公布审计结果。

四、进展与成果

1.在上海市消保委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下,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委托审计部门对公共交通卡成本及押金使用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07年6月20日向社会公布了专项审计结果。

2.根据审计结果,有关部门决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上海公共交通卡押金由每张30元下调至20元。

专家点评:

公交卡押金问题涉及众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协组织抓住这一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表观点,积极提出建议,推动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工作,督促经营者加强成本核算、公示收支情况,促使上海公共交通卡押金下调,减轻了广大消费者的负担,该建议更揭示出公用服务业存在的隐性收费问题,彰显出阳光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出落实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意义。

建议九:行业强收保证金,串通收费被禁止

一、背景情况

2007年8月15日起,安徽省宿州市有20余家酒店,陆续在酒店吧台、大厅等醒目位置放置“温馨提示牌”,称“即日起,消费者自带酒水,我们将按本酒店零售价收取15%的服务费,谢谢合作!”提示牌右下方印有“宿州市酒店餐饮协会”的红色印章。此举立即引起诸多市民争议和消费者投诉,

二、消协措施

1.2007年8月。鉴于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多,宿州市消协与有关媒体合作,共同组织了消费者讨论。

2.9月3日,市消协工作人员及媒体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市酒店餐饮协会竟然要求其会员单位每家交纳3000元保证金,如不加收服务费,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统一制作下发“温馨提示牌”,统一服务费收取标准。

3.9月4日,根据调查结果。市消协就市酒店餐饮协会的做法向某市物价局发出了查询函。

4.9月5日,市物价局召开座谈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市消协就调查情况作了说明,并表明了消协意见。其后,市物价局、市消协约谈市酒店餐饮协会负责人,核实了有关情况。经调查,该市酒店餐饮协会于7月31日召集餐饮企业负责人商议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加收服务费事宜。根据商议意见,从8月15日起,20余家餐饮企业统一加收15%的服务费,为确保此次行动一致,市酒店餐饮协会采取了收取保证金的做法。

三、消协建议

宿州市消协认为,市酒店餐饮协会作为行业组织,应当帮助酒店经营者加强自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从而更好的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但是市酒店餐饮协会以制定行业规定的方式,扩大本行业成员权利,剥夺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并向其会员单位收取保证金。统一制作提示牌和向消费者加收服务费,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予严肃处理。

四、进展与成果

1.2007年9月6日,市物价局认定市酒店餐饮协会的做法属“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并责令其立即纠正错误,收回加收服务费的决定,退回保证金,并通过媒体向消费者公开道歉。

2.2007年9月11日,安徽省物价局通报了三起“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违法案例”。该案件为其中之一。

专家点评:

目前,行业、企业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时有发生。宿州市酒店餐饮协会强收保证金,串通企业统一加收服务费,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当地消协组织以敏锐的视角,及时发现问题,深入调查取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严肃查处行业违法行为,打破企业价格同盟,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警示作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宣传、贯彻《反垄断法》做出了贡献。

建议十:规范房贷律师费,打破八年潜规则

一、背景情况:

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着不成文的“潜规则”,不仅造成了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侵害,而且还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影响消费和谐。过去,在贷款购房签订合同时,开发商要向购房消费者收取8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律师费。且不开正式发票,仅给收据。开发商称,收取律师费是律师帮助消费者整理相关购房资料,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律师为购房消费者服务。当然要收律师费。而开发商则是代收。但经调查,实际上,银行为了防范放贷风险,请律师帮助银行审查购房抵押贷款人的贷款资质和还贷能力,银行请律师为银行服务。应该银行付费,却将律师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为此,社会争议很大。

二、消协措施

1.2005年10月,中消协在京召开“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进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一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有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代表、北京等四省市消协代表、律师及企业代表参加研讨会。会上。北京市消协就房贷律师费问题提出质疑,

2.2006年,北京市消协组织法律、经济、社会等各方面专家学者,在一个时期内,多篇文章、长时间在媒体上对律师费问题进行公开点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2006年12月11日,北京市消协与市律协、有关律师就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律师费等问题举行了专题会谈。市消协和市律协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律师费应谁请谁掏钱。

4.2006年12月底至2007年1月,市消协与市律师协会一起,同市银行业协会进行了多次谈判,并组织北京14家银行召开座谈会,向他们表明了消协的态度。指出“转嫁律师费”是一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经几轮谈判。最终形成统一意见。

三、消协意见

1.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聘用律师时,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银行委托律师,银行付费。购房贷款消费者委托律师。消费者付费。

2.加强律师行业自律,规范律师从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执业行为,律师要遵守《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的规定,不得进行双方。

3.有关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合作,提高行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共铸诚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四、进展与成果

1.2007年1月17日,北京市消协与北京市律协、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联合发表公告,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加强律师行业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不得进行双方。北京市14家银行表示将加强自律,银行自身聘请的律师由银行付费,不再转嫁给贷款购房消费者。

2.2007年3月,中消协和中国律师协会也发表了联合倡议。

3.北京市律协出台了《律师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南》。

至此,在北京盛行长达八年的向消费者转嫁律师费的“霸王潜规则”停止了。

大学生消费观建议范文篇12

一、如何看待消费社会及其文化理论,成为这次会议讨论的重要内容。许多学者对此保持慎重与警惕。钱中文提出,费瑟斯通有关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的种种观点,本身包含着许多的疑问。中国现实社会形态非常复杂,这是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相互交织、互为渗透与共存的社会,这种独特的社会形态与生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会存在下去。他认为,我们应坚决拒绝消费文化的入侵。杜书瀛也对消费社会的存在理由表示了怀疑,他认为波德里亚对于时代特点的感受是敏锐的,但有些夸张、有些浪漫气息,中国尚未进入符号消费的时代,生活与艺术也还没有合二为一。TonySee对消费社会提出了批评,他认为,消费社会虽然使人们在消费中感到了快乐,但劳力滞后的消费实质上给人们戴上了枷锁,使人处于马克思所说的“异化”之中。刘方喜基于消费主义对中国社会的实际影响坦言,他是消费主义的激烈批判者。他认为,消费主义正在日渐成为维持和制造不平等的新模式。

然而,也有一批学者站在一种较为宽容的立场谈了自己对于消费社会及其文化理论的理解。金惠敏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以“物符”为标志的消费社会和以“图像”为特征的媒介扩张的一个后果,一个新的文化事实;如果硬要追问“谁的日常生活审美化”,那只能是“全民的”、“全社会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应该看到一个“美学社会”的诞生,因而一个“社会美学”的研究是必要的。MikeFeatherstone曾是“日常生活审美化”概念最主要的提出者,这次会议他进一步提出了“消费伦理”的问题,认为美学应该在这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DouglasKellner承认波德里亚的“符号”是理解消费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社会”理论也并未过时。他希望将两种理论结合起来,以便全面阐释当代社会的文化变化。黄卓越从利奥塔尔的《后现代状态》说起,认为文学越来越受到消费的影响,学界应该关注这一变化。蒋原伦讲到了媒体文化对于消费的引导问题,他认为自麦克卢汉之后,媒体不仅支配着人的物质需求与方向,还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方式,媒体本身即是一种消费。刘悦笛站在全球化的立场,认为文学已经被纳入到巨大的全球市场里面,“图像转向”必然对文学的命运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文学理论的现实处境与未来发展是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许多学者对此发表了看法。党圣元认为,市场经济的推进,消费社会的转型,导致文学出现了新的特点、新的问题,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学终结、文学与图像、文学边界问题等,都可以纳入到有关消费文化的这场讨论之中。钱中文认为,西方的文化理论,主要是一种后现论,它是一种使多样文化相互融合而又使各种学科不断失去自身界限的文化表述,是一种泛文化表述,以泛文化现象的理论建构要求于文学理论,使文学理论经受了不能承受之重。他指出,文化研究尽管重要,但它代替不了文学理论。杜书瀛也对文学理论不可能被文化研究所取代谈了看法。他认为,文学所创造的“内视世界”和影视所创造的“图像世界”各有优势,不能互相取代。不过,他同时指出,文艺学与美学应该走出以往“学院美学”的狭窄院落,加强美学的“实践”意义和“田野”意义,他倡议建立一种多形态的文艺学。金元浦将“边界作业”看成是当下时代最重要的内容,他认为,美学、文学必须适应“文化政体”运营上的这种转变,成为当下实践的解释学;“文学”的自主性是一种现代性的神话,事实上从来就不存在;“文学”理论将通过“文化研究”而介入现实,获得新生。余悦认为,消费文化在中国自古就有,茶馆文化就是如此,中国有大量的关于茶文化的具有切实审美价值的文学描述,他对今天关于消费的文学描述对丑的追捧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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