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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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1

保护长城的措施目前,涉及长城保护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地方性法规有《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有些地方不能涵盖长城的特殊性,但其对长城保护工作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城保护条例(草案)》,这对长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长城的保护要依据《长城保护条例》,使长城保护有法可依。《长城保护条例》总结了近年来长城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针对长城的特点和长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充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明确长城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责任;三、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的积极性,明确长城利用单位的责任,设立长城保护员制度;四、对长城的利用行为加以规范,明确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旅游区的应当坚持的原则和具备的条件。除此之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长城的保护:一、大力加强长城保护宣传工作。要利用广播、报纸、图片、幻灯、电影、电视等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宣传保护长城的意义,宣传国家保护文物的政策法令,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保护长城的重视。要动员长城沿线全社会都来保护长城、爱护长城。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长城沿线广大群众成为长城的保护者。二、其次,搞好长城保护工作要加强长城实地调查。只有真正对本省本市境内长城有了较详细的了解,在制定保护管理措施上才能有的放矢,对破坏严重地段才能找到根源,对症下药,使长城保护的法规法令落到实处.。三、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规划实践证明,制定保护规划是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将从保护长城本体及其环境的完整性、真实性出发,在对长城进行全面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就规划的原则、性质、目标,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相关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以及展示开放、管理等方面做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原则性规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主题是长城保护,涉及土地使用、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和旅游设施的控制管理等。因此,规划的编制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文物部门具体组织,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落实规划和各项管理措施,依法保护长城的基本条件。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基础上,针对不同地段的具体情况,以长城本体、相关遗存和周边环境不受破坏、损害为标准划定。同时,在游人集中区域、交通要道、省市县界等长城重要地段和其它必要位置树立保护标志,提示人们自觉保护长城。

保护长城的建议书尊敬的旅游局局长:您好1长城是我国著名的景点,它那雄伟的气势和历史情怀,每年都吸引着大量国内外游客去参观旅游。但是开放旅游参观后也发生了一些不良现象,如:乱扔垃圾,在墙上乱涂乱画等。为了保护美丽雄伟的长城,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环保宣传,如在适当的位置张贴一些制作精美的宣传语。2、增加一些便民设备。如在适当的位置放置垃圾桶等。‘3、增加一些惩罚措施。先是去游客来到长城参观,先提前告诉他们如果在长城乱扔垃圾或者乱涂乱画等会有什么的惩罚措施,然后增强工作人员巡逻,对违反者进行处罚。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家努力,我们的长城会变得更加美好。我国的长城,由于游人大量涌入,长城的城墙被乱涂乱画,果皮、塑料袋等垃圾随处可见,有些村民在垛口处私自搭梯子,收点小费等等。看见这些令人担忧的情景,我们也许十几年后地就看不见长城了,我们能不遗憾吗?作为中国人,作为一名小学生,为了保护好我国的历史遗产,我特提出如下的建议:一、建议游客们不要乱扔果皮,饮料、矿泉水瓶,废纸什么的,也不要在条石上乱刻乱画,不然长城会变得很难看。加强卫生管理,让一些民警去巡视,如果有人乱在城墙上画,乱扔垃圾罚款。二、建一个保护长城”的网站,我希望长城的管理员应该让电视台做一些保护长城的广告或者是新闻,呼吁去长城旅行的人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长城。三、写一封信给管理长城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游览长城的门票上的游览须知”上面写上关于保护长城要注意的事项……四、规范游览长城收费制度,接受游客投诉,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违规收费问题。五、呼吁住在长城附近的农民,应该用实际行动去爱护长城,不应该用长城的条石垒自己家的墙,大家都该爱护我们的文化遗产。5同学们,做为中国的小公民,保护长城,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要想尽办法去让长城恢复原来的样子,使它永久地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让我们行动起来吧!长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伟大的奇迹,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保护长城是每个中国人的义务和责任,长城是我国著名的景点,它那雄伟的气势和历史情怀,每年都吸引着大量

国内外游客去参观旅游。但是开放旅游参观后也发生了一些不良现象,如:乱扔垃圾,在墙上乱涂乱画等。为此,我特提出如下的建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我要建议游客们不要乱扔果皮,水瓶,废纸什么的,也不要在条石上乱刻乱画,不然长城会变得很难看。二我希望长城的管理员应该让电视台做一些保护长城的广告或者是新闻,这样游客就会爱护长城了。三建议想修复长城的人,请你们不要用现代的发明来修理长城,你们可以请专家来,让他们一点一点的把长城修好。四我要对农民提出建议,你们应该去爱护长城,不应该去伤害它,你们也不应该用长城的条石垒自己家的墙,大家都该爱护我们的长城。如果能做到这几点,长城一定会因为我们的爱国之心一代代地传下去的。

建议人:xx

年月日

保护长城的标语除了照片,你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你什么都不要留下。

保护长城,造福子孙

保护长城人人有责!

爱我中华护我长城!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2

会议传达了全省城乡建设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加强城乡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既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围绕在全省争当“三个第一”的总体要求,以“共建美好新、共享幸福新生活”千日行动为主要抓手,紧紧抓住承办青奥会的历史机遇,高标准开展新一轮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会议明确,我市将分阶段作出贯彻部署,出台系列政策意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坚持规划为先,全面提升城乡发展引领水平;坚持建管并举,全力提升城市化现代化水平;坚持生态为基,全力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坚持统筹为要,全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要实施好城乡规划战略和总体布局,有序推进镇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规、新社区规划的全覆盖工作,重视和加强老城风貌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要全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帮促经济薄弱地区发展。

会议强调,要执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考核倒逼,努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要进一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及国家生态市、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坚持生态为基,化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意见》,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紧制定《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关停整治工程、蓝天清水工程、绿色工程、农村环保工程、环境安全工程等“六大工程”。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3

一、突出监督重点,精心确定监督议题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思路,坚持议大事、促发展的原则,突出监督重点,精心确定监督议题,使监督工作体现了时代性、广泛性、针对性和民主性。

一是紧扣时政明确监督工作思路。今年中央确立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题,市人大常委会紧扣这一主题,将全年监督工作思路确定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与中央提出的“三保”主题一脉相承,在思路上充分体现时代性,为全年开展有效监督确立了正确方向。

二是广纳民意征集监督议题。在征集监督议题时,注意吸收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采用函件和在人大网、网、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向“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市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在议题来源上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和民主性。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征集到监督建议议题125个,归纳整理为26条,将其中14条纳入了监督工作计划。

三是突出重点确定监督议题。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和贯彻落实市委全年工作部署来确定监督议题,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使监督议题既把握时代脉搏,找准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结合点,保障人大监督与中心工作合拍同步,又努力体现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在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加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监督议题的数量;通过审议政府议案和报告,批准政府贷款2.2亿元,对沿江大道、五柳公园、污水处理场、垃圾处理场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进行了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加强城市绿地保护的决定,对10处700公顷的规划绿地实施了永久性保护;要求政府关闭了绿源造纸厂等10家污染企业,为建设滨江宜居城市奠定了基础。通过落实内保条例、禁毒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政府投资300万元,建成了控制主要街面的“天眼工程”,督促65%的单位安装了监控设备,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在今年的监督计划中,常委会把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通村公路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决定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作为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纳入了审议议题;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殡葬改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了执法检查范围;把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等13个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了主任会议视察内容;同时还将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教育工作、医疗卫生等工作情况列入了专题调研课题。

二、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一是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市人大常委会在作出各项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前,都事先制订详细的调查、检查、视察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向社会进行公布。在调查、检查、视察活动中,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实地查实情,广泛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还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代表挂牌履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活动、走访代表月活动、在人大网上开辟社情民意信箱、组织代表与相关部门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如在“三农”视察中,了解到村级在职干部待遇偏低,部分退职干部生活困难的情况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村级干部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市委责成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后认真采纳,每年由市政府拿出100万元解决退职干部的生活补贴和在职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解除了村级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是完善民主审议机制,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为了使会议审议发言有充分准备,由常委会办公室将会议议程预先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议程先行调查研究,提前一周将会议材料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阅,同时还建立了专项调查、检查前的学法制度,邀请有关专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行集中辅导培训,使其在审议发言时能抓住要害,依法有据。会议期间,安排充足的时间分组进行审议,要求常委会各位领导带头发言,常委会每位组成人员必须发言,参加调查人员重点发言,每组确定一名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上集中发言,力求做到指出问题客观公正、所提建议切实可行。

三是完善监督情况公开机制,延伸监督工作链条。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常委会监督议题、实施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将监督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监督工作情况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开,使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及时将“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情况以寄送资料方式向人大代表进行通报、在人大网上向社会进行公布,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落实。通过召开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将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和“一府两院”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促使“一府两院”更加自觉地履行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定义务,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今年6月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通报了上半年的监督工作情况,交办了常委会在开展监督、调查研究、走访代表、接待来信来访中收集整理的18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分解到各位副市长和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是完善民主测评机制,综合运用测评结果。从去年开始,正式开展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评议工作。常委会在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进行审议,提出评议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今年共对“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市政府认真落实评议意见,推进了专项工作的开展。去年下半年,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评议结果及评议意见印发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后,引起了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了备用水源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了“城市备用水源”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实施了取水口和城区部分管网铺设工程。同时,常委会把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进行评议,作为加强对政府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来抓。每年人代会期间都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双管部门和垂管部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方面工作进行测评,有力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今年人代会上,常委会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对市政府22个组成部门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全体人大代表进行了通报。对测评满意度靠后的3个部门,常委会认真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不足,明确整改措施,促进其更好地科学履职、依法行政。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测评结果运用于评先表优、干部管理使用等方面,支持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

五是完善制度建设机制,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先后修改和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等10多项工作制度和办法,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先后两次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在今年4月常委会召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对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时间、材料、程序以及登记、分送、初审及审查意见的交办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市政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

三、加强跟踪督办,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在强化人大监督意识的同时,加强了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促进了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在强化人大监督意识上下功夫。一方面注重通过报纸、电视台、网、人大网站以及专刊专栏、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展现人大工作成效,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和开展监督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人大意识,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地配合人大的各项监督。人大监督的意识在社会各界得到进一步增强,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建立了分管市长直接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市直14个部门聘请人大代表为行风监督员。在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的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中,各位副市长都主动参加了人大代表建议专题督办会。今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数比去年增加50%,代表建议落实率达到了60.1%。人民群众向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反映问题逐渐增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大大提高。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4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办理议提案工作认识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是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一级目标管理的第三年,确保“三率”(既走访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达标,是我局*年的工作目标之一。为保证任务完成,我局仍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环保系统目标管理。

我局领导一向十分重视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做到了:

(一)思想上重视。每年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后,局领导立即针对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按局长分工和市区环保局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分类,明确每件议提案的分管局长、主办部门及责任人、协办部门及责任人。每年在议提案办理前,分管局长都专门召开一次办理工作会,把提案办理的任务及局里的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处(区局)和各责任人。

(二)组织上重视。在每一件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都是局领导挂帅,处长负责。在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中还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市局承办的议提案中,区局主动做好配合工作,若区局承办提案有困难,市局有关部门又主动指导、协调。全系统上上下下形成了议提案办理的工作网络,真正做到了议提案办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挂帅,互相合作。

(三)行动上重视。年初接到议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了办理每件建议、提案的分管局长和责任人,并提出了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随后,主管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谢昉副局长专门主持召开了各区环保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和议、提案专办员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市政协及市政府有关办案文件精神,强调办好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对办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分别明确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对于市人大关于加强管理,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建设填湖的3号议案及市政协1号建议案和3号建议案,局长张培增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办理方案,并成立了工作专班。

会上要求办案人员以学习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办理议提案工作重要性,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安排工作。副局级巡视员王相勋同志提出了办理工作具体要求。会上还印发了办理工作文件,确定了办案程序。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责任部门按市局要求,定期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确保办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局的办案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理顺关系,加强管理,程序到位

我局制定的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程序是:

(一)各部门接案后指定专人负责并有分管领导亲自督办。

(二)办案人员必须走访代表、委员,到现场调查,将处理意见与代表委员见面,当面解释清楚,并取得理解。

(三)办案人员写出答复文字材料,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交局专办人员统一格式并分类,经局办核稿后,由分管局长签发。

(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建议、提案,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建议、提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办理。主办单位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协办单位也密切配合,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开门办案,真情为民,确保办理工作效果

我局始终坚持开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使办案工作增强透明度。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或上门走访等各种形式,深入了解提案意见及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给予解决;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认真、详细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委员的谅解,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工作的深化,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关于城市环境管理方面的建议、意见越来越多,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环保工作很有启示。我局本着虚心听取意见、尽量吸纳建议的精神,不是为办案而办案,而是从如何提高城市环境保护的高度来办案,与代表、委员们共同探讨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受到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环保工作涉及面很广,只要与环保有关系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赶紧办,并做到工作到位。

(一)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政协第273号提案是由罗高林委员提出的“天门墩中学5年噪声扰民,急盼解决”。今年初,市环保局接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此进行重点督办。经调查,天门墩中学于*年将空置房出租给南京雨润公司作为冷库,由于冷库空压机启动时噪声较大,且未安装隔音设施,对紧邻其边的长江日报宿舍居民影响较大。*年,居民曾经投诉,但该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今年,市、区环保局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上门与天门墩中学和承租单位宣讲环境法规,要求其整改。经反复工作,克服困难,在今年5月,该单位将制噪的空压机移至不影响周边居民处,并建设了隔音设施,彻底解决了这一困扰居民达5年的污染问题,受到长江日报罗高林委员的好评。

市政协第368号提案“关于加大噪声处罚力度的提案”。今年,市政府将噪声整治工作列为为市民办理10件实事之一,我局成立了噪声整治工作专班。对31个重点区域898个重点噪声源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在部分已整治完成的区域噪声投诉大幅下降。自7月开始禁鸣以来,我市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下降了1.5分贝,最高峰值下降1.7分贝。今年以来,环保部门严格夜间施工审批程序,并将所有审批工地名单在网上公布,便于有关部门执法和市民监督。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噪声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市环保局投入100万元,在中心城区和主要路段设立了10块电子噪声显示牌,提醒市民关注环保。此项办理工作也受到罗贤玉委员的好评。

(二)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防止了新的环境问题产生

我局今年在办理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99号《关于确保环保部门理所当然的成为开发、新建、改、扩建项目方面的第一审批权的实施》的建议中,我们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55个大中型新建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国营桐湖农场表面工艺园等7个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满足环境要求的项目被否决。严管新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督促黄家湖地区的*科技大学、湖北中医学院、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在招生之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中石化800万吨扩建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初步通过专家评审;80万吨乙烯项目经论证,及时变更了建设地点,杜绝了规划布局不合理,把握了选址第一道关,得到吴九菊代表的赞扬。

(三)积极宣传,严格环保审批,加大水质监控力度。

我局在办理今年47件人大政协议提案中,涉及水的建议占15件,我们的做法:一是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和世界水日等环保节日开展主题宣传。二是环保宣传的重点由城市扩大到乡村。三是充分利用我市各大新闻媒体力量,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工作。

全面掌握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密切监测水质变化趋势。克服资金、人力等困难,进一步扩大监测面,加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力度,把全市主要水域水质监测工作纳入到《*市*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工作计划》,组织市、区两级14个环境监测站对地表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对长江、汉江等饮用水源地进行逐月监测,对远城区主要饮用水源进行了两次监测,汉江还建设了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宗关站。对62个重要水体174个点位分别按丰、平、枯水期进行了定期监测。

(四)大力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把*的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城市竞争力和个性魅力,是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根据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加大治理水污染的议案》,市政府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沙湖(二期)、二郎庙、龙王嘴等3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新增处理能力38万吨/日;企业投资建成了日处理能力5万吨/日的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完善配套管网;汉阳南太子湖10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今年以来,汉西40万吨/日、汉口三金潭30万吨/日、武昌黄家湖10万吨/日等二级污水处理厂先后开工;青山落步嘴12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筹备;沙湖15万吨/日二级处理扩建、龙王嘴15万吨/日一级升二级等工程也已于近日开工。*开发区采取BOT方式建设5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远城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开始起步,江夏区、蔡甸区制定了污水治理规划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加大湖泊保护力度,东湖截污工程实现截流20个排污口,另外7个截污工程正在抓紧筹备;庙湖清淤工程完工,水果湖清淤工程完工;查处违法填占沙湖、南湖等湖泊事件120多起,责令从沙湖、南湖、汤逊湖、墨水湖、马沧湖中回挖土方7600立方米,基本遏止了大规模违法填湖现象;中心城区41个湖泊全部勘界立桩。水环境监控水平显著提高,120个重点污染源实现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联网,62个重要水体纳入监测范围,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远城区饮用水源地。启动了国家863重大科技专项“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项目,*、*示范工程、“四湖连通水体修复”工程和系列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保护与建设并举,汉口江滩、武昌临江大道改造二期工程先后建成开放,启动了内沙湖、后襄河等湖泊综合整治。

对已建、在建和拟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从规划到运行进行跟踪,加强监管,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5

我代表惠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的工作部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的实施,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有效地促进了惠民之州的建设。

一、注重发挥法治主导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实施《规划纲要》、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和督促指导。组织研究和拟订全市依法治市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协助市委部署和督促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根据省的部署,积极主动地推进我市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组织起草实施方案,理顺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创建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部署和推进全市第二次依法治镇考核验收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协调发展。开展了“为实施《规划纲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法治环境建设”专题调研,积极发挥调研成果对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常委会党组还专题听取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工作要求,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稳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8件,对我市清理与《规划纲要》精神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督促市政府推进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总结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四项工作试点经验,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跟踪检查市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审判工作内部监督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督促司法机关持续改进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开展对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研,要求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案件。督办关于解决我市公安监管羁押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议案,要求市政府督促各县(区)确保资金投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和执法检查前学法的制度,一年来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6部法律法规,提升了会议审议和执法检查的质量,较好地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对全社会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根据省关于构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大格局、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等部署,研究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较大声势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围绕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组织开展了以“文明惠州?法治同行”为主题,以“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青少年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打造良好平台。

二、注重发挥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在市政府编制计划时提前介入,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在年初计划审查中,就全面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提高全市人民收入、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在年中计划执行情况调研中,就抓投资、扩内需、促消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均得到了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二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注重加强沟通,提前对预算草案进行预审,并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不断拓宽预算监督的视野,加大了对专项资金和基金管理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与审计部门商定工作计划、交办重点审计项目、督促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等多种途径,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三是督促市政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帮扶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

办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代表建议,督促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引导、扶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台资企业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

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开展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督促政府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整改,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检查了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要求政府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禁毒实效。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推动政府全面开展科普进学校

、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开展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要求政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加大计生优惠力度,增加基层计生经费投入,进一步开展好人口计生工作。督办关于解决预防接种工作配套经费的代表建议,推动政府加大预防接种投入,确保免疫预防接种工作正常运转。开展人防设施建设及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调研,要求政府科学谋划人防事业发展大局,继续完善人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人防设施建设水平和质量。对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善始善终抓好体育场馆建设工作,确保第13届省运会如期举行。调研市直新医院建设、民办教育和中职教育情况,推动政府加快市直新医院和“中职教育新城”建设。对我市华侨农场改制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向市政府指出了制约侨镇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了积极回应。开展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视察活动,推动宗教事务条例更好地贯彻实施。

推动全国生态市建设。开展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等意见。开展“两江一湾环保行”视察活动,推动了淡水河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和惠城区、惠阳区及大亚湾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工作。督办西枝江水源林整治议案,督促政府建立生态异地补偿机制、联治联防机制,切实保护好西枝江水源水质。督办整治淡水河议案,要求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并采取建设污水处理厂与河流生态修复相结合等办法,加快东江支流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的步伐。督办城镇垃圾处理议案和启动刘屋山垃圾中转站、加快推进小金口截污管网建设建议,推动政府解决城镇垃圾处理的突出问题,加快小金口的截污管网系统建设。调研潼湖湿地保护情况,要求政府高度重视潼湖湿地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调节功能和社会效益。对产业转移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要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园区的环境和生态保护,实现园区的生态化建设及可持续发展。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调研,促进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推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开展水法执法检查,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水资源和水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应急备用水源的规划和建设等意见交政府落实。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政府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办强化市场农副产品残留农药检测议案,要求政府完善检测设备,扩大检测范围,加快检测速度,提高检测效力,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菜”。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进展情况及分配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政府抓紧、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工作情况调研,提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层面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等意见建议。督办加快完善江南片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尽快修通广惠高速东江大桥辅桥匝道等建议,推动了相关工程的建设。开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情况、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研活动,督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等议案,以及要求继续解决东江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倒灌造成小金口街道办部分农田受淹问题、整治惠阳区平潭镇水利工程解决省级优质粮示范基地保障灌溉及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问题等建议,有效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常委会领导还加强对挂钩镇、村的帮扶指导,参加“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积极推动村集体和村民脱贫致富。

三、注重发挥依法决策、组织保障作用,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较好地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同时,不断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注重搞好调查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一年来,共作出了同意市政府向金融机构融资100亿元用于扶持国企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授予禹南均等36人“惠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同意设立“惠州市十八岁成人宣誓日”、同意惠州市与加拿大卑诗省北温哥华市正式结为友好城市、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十一五”期末户籍人口和人口自然增长率规划指标调整方案等决议决定14项,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做到既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又尊重和维护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充分运用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形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公仆意识。一年来共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5人次,市人民政府11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35人次,市人民检察院9人次,为我市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注重发挥利益平衡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常委会重视发挥自身在协调、平衡各种利益诉求中的优势和作用,凝聚和调动各种推进科学发展的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工作。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和交流。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规划纲要》、撰写议案建议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组织召开代表小组长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闭会期间活动进行了交流。为代表寄送各种学习资料,为代表日常学习提供保障。二是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检查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积极推荐和组织代表参加“万众评公务”、行风评议、听证、列席法院庭审、述廉座谈会、五大基地及重点建设项目视察等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交办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的两件议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议案的办理方案,明确从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业标准化水平;督促办结了关于要求惠州电视台开播客家方言节目的议案,从去年12月份起,在惠州电视台增设用客家话现场采访加配规范汉字字幕形式的《农村天地》现场版节目,为传承本土语言及民俗文化、宣传科技致富信息、创新农村推普工作提供了新渠道和新平台。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工作,并按照分类归口的原则,由各工委分工负责跟踪督办;创新督办形式,确定8件建议(议案转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跟踪督办的建议,在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督办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出台了《关于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处理办法》,促进代表建议重点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扎实抓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作为常委会联系群众最直接的形式、民意机关通达民意的重要渠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加强信访综合分析,把握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社会问题,提出监督工作意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约访人民群众、聘请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与各县(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增强信访督办的整体合力,提高信访工作实效。一年来,共处理信访件2052件,其中受理群众来信350件,网络来信602件,来人来访402批671人次,电话访698人次,基本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理重点案件共97宗,办结83宗,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得到群众的好评。组织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人员到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省人大办公厅信访办学习考察,并对全市各级人大机关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充分履行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年”、“万众评公务”、“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大会暨文艺演出,进一步培育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爱党、爱国、爱民的高尚情感,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规划纲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提升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和关心干部的成长,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和机关工作的活力。去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了两名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抓好《惠州人大》刊物、《惠州人大信息网》等宣传阵地建设,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认真做好对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视察、调研、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以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人大工作巡礼、历届常委会领导访谈、人大代表访谈等系列宣传报道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此外,积极向省人大、人民之声报送人大工作信息,一年来我市向省人大报送信息量及被采用的稿件数量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去年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常委会办公室被评为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综合协调、参谋服务、促进发展的能力。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协调机制等形式,营造良性互动、和谐畅通的工作氛围,增进共识与协作,寓支持于监督,以监督体现支持。建立健全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制度,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沟通和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强大合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运用人大特有的工作方式,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持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关注和解决好国计民生的基本问题,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务实创新,探索新途径,推出新举措,适应新要求,取得新成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才能真正肩负起历史的重任,不负人民的重托,把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

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谨代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监督方式的运用还不够灵活,监督工作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不够重视,办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重大事项范围的界定还不够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是更高标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最近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广东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市第九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惠民之州的建设。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要坚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推动政府加快五大基地建设、扩大内外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结构、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建设惠民之州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加强对计划和预算、财政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有公共资金等的监督,对经济运行情况、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情况、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运会筹备情况、巩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完成情况、“十二五”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及“3510”工程建设、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采石场关闭复绿情况、涉农气象科普宣传工作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文物保护法情况、学前教育情况等进行调研、视察。以推动节能减排为主题,继续开展“两江一湾环保行”活动。跟踪督办淡水河污染整治、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加快绿色通道建设等议案。进一步明确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加强对相关决议决定的跟踪督办,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法治惠州建设

要进一步发挥法治主导作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对我市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大力推进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起草法治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协助市委开好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促进我市创建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依法治市工作测评办法和测评标准的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测评工作。开展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以“文明惠州?法治同行”主题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对贯彻实施禁毒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解决我市公安监管羁押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议案进行跟踪督办。

三、构筑平台,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要继续进行探索和实践,通过构筑好“四个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构筑培训平台,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不断加大培训力度,突出培训重点,丰富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二是构筑活动平台,扎实推进代表工作。要认真开展好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统一活动日”等活动,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三是构筑服务平台,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有关活动等制度,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渠道。修订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办理规定,为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保障。四是构筑激励平台,切实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代表活动登记和通报制度、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开展“代表积极分子”、优秀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代表的积极性。

四、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注网络民意,通过网络征集监督工作议题。督办强化市场农副产品残留农药检测等议案,开展民政救灾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休渔期渔民生产生活情况、农村住房宅基地土地证登记办理情况、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专题调研、视察,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民生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不断加大帮扶力度,帮助扶贫对象尽快脱贫。继续抓好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信访通达民意、化解民忧、促进和谐的作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约访人民群众、聘请法律顾问等制度,增强人大信访工作实效;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力促人大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注重学习,改进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要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年”、“党建工作提升年”等活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抓学习培训,促素质提升。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1篇6

关键词: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覆盖率逐年提高,目前,有线电视覆盖全县19个镇的278个村,随着新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各类大型基建工程的频繁开工,我县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广播电视设施屡遭施工单位施工损坏和人为盗割破坏,有线电视网络遭到随意截传、搭挂、私接、私分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用户私接有线电视进行非法收费以及不缴或拒缴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9年到2011年,三年共发生破(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意外事故56起,处理14起,未处理42起(其中发生车挂事故33起,处理到位11起;发生人为盗割事故9起,处理到位0起;其他事故14起,处理到位3起)。

多年来,我县广电系统积极参与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活动,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协调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执法和协调工作,加强内部保卫工作,2009年,县上成立了“三电”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文广局及时成立了系统内广播电视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广电股、网络公司、广播台、电视台、转播台和镇广电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广电股办理,负责安排、收集、联系广电设施保护和安全保护方面的工作,保证了全县广电安全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二是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沟通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与派出所、社区等基层组织初步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巡查协作机制,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加大对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开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法规和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现就我县目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关系国安民生。各单位要从建设“平安洛南”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要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支持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加强物防、技防投入,探索建立干群结合的广电设施巡护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3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通告,张贴挂图,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法律法规,强化保护工作的决心以及安全保护工作的成果,不断掀起宣传高潮,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4切实加强案件侦破工作

要积极与公安派出所联系,认真梳理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盗窃广播电视设施案件,分析掌握发案规律,特点,抓现行,破积案,重拳出击营造声势。在案件多发的区域沿线地段,严密布控,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努力形成严打氛围,推动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5切实加强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切实加强安全保护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充分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防范、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完善值班制度和处置盗窃,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夜间值班、守卫等力量。

6切实加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

要切实加强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力度,积极整改安全防范上的隐患和漏洞,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针对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多发于夜间的情况,合理调配单位的夜间值班、守卫力量,确定易发案时段和重点区域,全面部署开展设卡、巡逻和蹲点守候工作。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

现在,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把地方立法作为工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需要和可能结合、充分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3件,通过初审待进一步审议的法规2件;审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规4件;审查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报备的规章7件。

注重统筹兼顾,保障协调发展。常委会根据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正了《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条例针对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多种复杂矛盾,以突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为着眼点,以解决城乡规划管理割裂、乡村规划管理薄弱和规划执行不力等问题为重点,明确和细化了有关规定,强化了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针对我省草原退化和荒漠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实际,常委会及时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以有效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草原保护和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草原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生建设。就业是民生之本,针对我省就业难问题,常委会制定了《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从统筹协调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重视技能培训、扶持创业、援助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明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立项要把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作为重要评估内容,条例还规范了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保障。计划生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为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常委会修订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合法生育二胎的间隔规定,就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孕期免费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重要修改完善,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更加具体可行。

重视防灾避险,维护公共安全。这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难点问题。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了《陕西省消防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监督检查、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事项予以科学规范,以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总结我省抗震减灾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强化了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救援措施,提高了学校、医院和公共场所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明确了城乡建筑抗震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支持灾后重建的工作要求。

扩大社会参与,完善立法程序。为了保证法规的前瞻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常委会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一年来,先后10次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开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征集到修改意见和建议1430条;全年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42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06场,深入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对修改完善法规起到了重要作用。凡涉及调整利益关系的立法,常委会都组织召开有关协调会和论证会,科学设定权利义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较大的个别法规案,不急于交付表决,认真进行协调和修改完善。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法规起草中的主导作用,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规起草工作外,去年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有4件是由有关委员会组织起草的。

(二)认真审议决定重要事项,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常委会把推动中央和省委应对金融危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抓大事,先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

审议决定计划财政保增长的重点投向。先后听取审议了2009年全省及省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报告、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报告,批准了2008年省本级决算,作出了关于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3亿元的决定和关于批准追加2009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15.12亿元的决定。这对保增长、调结构、保民生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债券资金和追加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中央投资需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灾后重建和民生工程起到了促进和监督作用。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常委会把“三农”工作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重点,听取审议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相对滞后,集约化、产业化水平较低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创新农业发展思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健全农业投入机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等具体意见。常委会充分肯定了政府把农村饮水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经过上下共同努力,2009年全省解决了258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国家批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赴省内外进行调研考察,就完善我省实施意见提出有关建议。在此基础上,又专门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一体化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就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划,统筹“一区四基地”产业布局,制定区域特殊政策等问题提出建议,以加快西咸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快速起动,扎实推进。

高度重视就业和廉租房建设工作。常委会针对就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了当前全省就业工作情况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重视支持就业和再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搞好职业教育,要通过大力培育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为推动安居工程建设,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廉租房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和监察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住上廉租房,使安居工程真正惠及民生。

积极促进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为了推动解决法院民事案件判决执行难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决议对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对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法大力协助和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决议将对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关于节能减排情况等报告。

(三)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

常委会把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督办和视察等活动,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到位、更具实效。

视察重大项目建设。为发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去年4月,常委会组织对全省4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12户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视察。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项目运作,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保持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强劲增势,充分发挥大企业在保增长中的骨干作用。

检查“民生工程”。实施“民生工程”是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就“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再次进行了跟踪督查。并把项目监督与预算支出监督相结合,督促有关方面加大民生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度,使人民群众尽早受益,让广大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和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了促进《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去年常委会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针对条例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建议抓紧做好秦岭地区开发和保护各项规划的编制,尽快完善实施条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秦岭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整顿和管理,进一步加快陕南地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常委会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法律学习宣传不到位、监管体制改革步伐缓慢、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工作保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要求,促进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切实做好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252件(次),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110件(次),重点督办38件(次)。工作中,我们注意把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将群众反映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通过处理案件和重点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执法调研、立法评估和专题调研,对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行跟踪落实,为常委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认真做好代表和任免工作,积极开展内外交流

一是突出重点,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常委会把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作为代表活动的主要形式,先后两次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视察和调研报告。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制度,全年共有5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在陕全国人大代表90多人(次)、省人大代表800多人(次)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二是拓宽渠道,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坚持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分工联系走访了230多名基层省人大代表,了解代表的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坚持情况通报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结束之后,都及时将情况向代表进行书面通报。建立了代表电子邮箱和短信平台,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常委会的工作信息。三是加强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推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推进办理工作公开化。加强对重点建议的会办督办,促进所提问题的解决。截止本次会议之前,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54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会议已印发各位代表。四是创新思路,提高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继续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圆满完成了本届新任省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计划。为487名省人大代表选配律师,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认真办理代表来信,热情接待代表来访,帮助代表解决实际困难。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认真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

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全年接待外国国会、议会议长和部长级代表团15批150人次,组织了4批代表团出访交流。同时,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交往交流,增进了解,相互学习,不断改进工作。

常委会重视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重新确定了渭南市、榆林市和咸阳市杨陵区人大代表名额,组织召开了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研究乡镇人大换届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五)强化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一年来,常委会以代表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努力搞好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常委会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坚持常委会专题学习讲座制度和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在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前,先组织学习中央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摘要在报纸上刊登并上网公布,增强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常委会审议意见在转送“一府两院”前,先经主任会议讨论,“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由委员会审查后向主任会议报告,提高了审议意见的质量和办理实效。通过这些措施,调动了组成人员履职的积极性,提高了常委会工作质量,增强了办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完善了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出席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改进了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方式,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文件认真把关,并提前印送组成人员审阅,便于组成人员准备审议意见。制定和修订了精简文件等20多项制度,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开展了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为主题内容的“四型”机关建设活动。在加强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同时,组织机关厅处级干部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了专题培训。加强了机构建设,成立了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法工委备案审查处。按照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精减文件和会议,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整合常委会机关宣传力量,加强了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机关在干部队伍建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立法还比较薄弱;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需加大;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效率还须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去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总结纪念活动。3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个主题,把我省地方人大工作融入到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具体实践中来。3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地方立法一定要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协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统一;监督工作一定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30年的实践也昭示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处在不断发展完善的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应当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措施,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和期望!30年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中共陕西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社会各界人士和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也饱含着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的智慧、辛劳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2010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抓住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重点,加强立法和监督,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一五”规划任务、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坚持立改废并重,集中清理我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和听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二)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主线,强化监督职能。在推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听取和审议2010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09年度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方面,重点组织开展对节约能源法和我省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力量就编制全省“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交通事业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扶贫开发工作、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我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做出决议、决定。

(三)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做好人事代表工作。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和监督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完善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和答复问效机制。搞好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的组织服务,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鼓励支持代表通过接待群众、参加等途径,了解并传递社情民意,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常委会的工作中得到及时反映。依法履行任免职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8

一、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意义

耕地资源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只有保证足够数量和相当质量的耕地,才能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发展。[1]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需求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造成了耕地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降低。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必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政策。[2]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后备资源开发等手段实现“占一补一”。在耕地数量上能基本上保持动态平衡,然而在耕地质量保护上却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造成耕地质量的总体水平下降。因此,通过各种形式保护耕地具有不断提高的生产能力,保证现存和新开发耕地的产出性(即产出率和效率的高低)能够满足人类日益增加的生产需要,并要特殊保护一级基本农田具有重要意义。[3]

二、宿迁耕地质量保护的有力措施

宿迁市有人口约546万,全市土地总面积85.24万hm2,人均0.16hm2其中,农用地59.96万hm2,农用地中,耕地45.2万hm2,占全部土地的53.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耕地比重高,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37.5万亩。[4]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处理保护土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耕地质量保护机制逐步健全

完善市、县、乡(镇)、村、组、户六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网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层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对台帐、图、表、册进行更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审批和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等“五项制度”,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通过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全市设立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单位10325个、三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5993块,有效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违法案件周报告、零报告制度以及纪检监察、国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办案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耕地质量保护技术支持逐步加强

成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由县(区)土肥、作栽、植保等技术骨干任专家组成员,扩大了测土配方施肥在县(区)的影响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技术支撑。专家组成员包片到乡镇到村到田头,利用试验示范对比田,结合生产实际,了解农户施肥情况,进行田间诊断,与农民座谈,指导农民施肥,推广配方施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宿迁耕地保护存在问题

我市在耕地质量保护上尽管采取了很多相关的积极措施,但问题依然存在。集中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部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但详细描述耕地质量保护的并不多,大多数只是把耕地总量中的数量和质量统一起来,在耕地减少的过程中数量的减少是显性的,质量的减少是隐性的,在强调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时往往会忽视耕地质量的动态平衡,使得耕地质量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或者说硬性度不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主要针对的是耕地的数量管理而对耕地的质量管理相对不够明确,至今尚无可操作的耕地质量管理法规,对提高耕地的质量,改土培肥的经费投入少,导致各地在耕地的保护管理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土地法律、法规、制度等缺乏可操作性的技术规范造成耕地隐性流失。在耕地质量保护相关法律上国家机关没有相应的管理和保护依据,使土地利用者在耕地质量保护方面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保护耕地问题调研组建议:尽快制定《耕地管理法》,通过立法确立耕地管制、利用、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等法律制度。

(二)农民的耕地质量保护意识比较淡薄

农民是进行耕地质量保护最坚实的力量,最好的保护措施和政策都要通过农民实现。然而在农民对耕地质量保护的研究中得知:“越是年轻的农民,对耕地保护的责任心越不强。原因有几个:一是农民的意见得不到重视;二是种地不合算,希望被征地,如‘城中村’;三是耕地不是个人财产,保护不保护无所谓;四是没精力耕种”。这4个方面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当前农村中农民对耕地的保护问题,造成耕地质量不断下降,随着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许多优良耕地变成了荒地,尽管短期和局部对粮食安全构不成威胁,但对国家整体粮食生产能力产生一定的冲击。此外,城市郊区的高产良田一旦划入城市建设用地,极易被征用占用,而农民则认为这些土地将来终为城市建设所用,且随时有被征用的可能,因而降低了对土地的投入和经营的积极性,掠夺式经营使这部分耕地在数量减少之前先出现质量下降。在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下,由于“条条管理”和“块块管理”不协调统一,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耕地质量保护的认识不够。为搞开发区建设,大量占用城郊附近的良田,忽视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同时,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由于受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往往忽视其自身的长远利益,使大量优质耕地被征用如何通过村集体这一经济主体进行耕地质量保护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相关技术还不够成熟

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后备资源的开发,可以增加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通过建立耕地质量评估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农用地分等定级制度,可以对存量或增量耕地进行检测和质量评价,从而建立保护机制。然而国内耕地质量保护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强的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评价标准。耕地占补平衡的验收,尤其是质量平衡的验收,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切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是“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从开始到完成,再到应用,过程比较复杂漫长,而耕地质量变化较快,在某些时候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同当前的耕地质量变化不协调,产生错误的评价。因此,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应尽可能同当前的土地利用环境相适应。

四、关于宿迁耕地保护几点建议

(一)健全耕地质量保护的制度体系

1、完善耕地质量监管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耕地质量等级折算制度。建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质量进行等级鉴定,并出具耕地质量等级鉴定报告,耕地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耕地质量鉴定等级,补充与其质量相当的耕地。二是建立和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对耕地地力、墒情和环境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价,经监测确认土壤和环境质量已经遭受污染、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耕地,建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将其划为禁止该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提出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对污染源进行治理。

2、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投入机制。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所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的支撑作用。各级政府要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如有机肥肥效慢,使用成本高,老百姓很难接受,各级政府应加强投入,加强宣传,扩大商品有机肥应用补贴规模,通过政策手段,促进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减少化肥使用量。目前,全市近660万亩耕地仅有标准化监测点27个,监测点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在扎实开展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上,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推进市、县(区)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综合管理水平和预测预警能力。

3、建立耕地质量护养机制。一是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建议各级政府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切实重视实施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土壤改良、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灾毁耕地恢复、退化和污染耕地修复、沃土工程等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立项前,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可行性论证。二是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种植绿肥、生产和施用有机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通过相关政策、培训、宣传,引导耕地使用者合理利用耕地,采用有利于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的耕作技术,科学合理施肥、使用农药,增施有机肥料,发展绿肥生产。

(二)建立经济激励机制,统筹耕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保护,使经济发展为耕地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既不能不顾当前经济建设的合理需求,单纯地为了保护耕地而保护耕地;也不能只考虑经济一时的增长,而忽视保护耕地,以牺牲耕地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的暂时增长。在满足各类建设用地的同时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在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约新增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的同时,逐步建立起耕地保护与本市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机制,逐步加大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力度,引导和利用建设用地收益补偿耕地,发展农业生产。

同时建立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对各乡镇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利用经济激励机制调动各乡镇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在农民群体中建立起奖励制度,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耕作粮食的积极性,发挥其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主体地位。

(三)鼓励农地整理,不断提高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

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持区域耕地及基本农田的生产力。随着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中质量低下问题的日益凸显以及社会生产力和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工作重心将由数量保护转向质量保护。农地整理是农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是有效增加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提高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促进农业增长增收,高效利用农地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条件的基础性战略工程。可持续土地利用和管理要求将土地质量提高视为农地整理的重要内容。而目前开展的农地整理无论是规划方案的编制,还是整理过程的推进抑或整理项目的验收等均偏重于耕地及基本农田数量,在土地质量上考虑不足。为此,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1)通过土地置换、重划、征收等方式,确保质量较好的土地用于耕作,质量较差的土地用于建设。

(2)在土地整理过程中,通过沟、路、林、渠的重建和调整,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培肥地力,确保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

(3)将土地整理与土地整治和土地保护结合在一起,把整理区域内的闲散地的开发、污染土地的治理、退化土地的整理和优质土地的保护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进行。同时还可以把地块整理和小区域土地整理和流域政治或区域开发建设相协调,实现土地整理、土地质量提高和开发建设的一体化。

(四)提高耕地质量保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1、建立一支高素质综合性执法队伍。建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由农业、国土、财政、发改、环保、水利等部门参与,选调业务骨干,共同组建耕地质量监管执法队伍。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1篇9

关键词:打工权益大学生保护劳动法视野

在当今的大学校园,众多的大学生倾向于独立和自立,其中就体现在经济来源的独立,而不是依赖于家长的提供;另外这些学生希望能够通过打工来提早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为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打下基础,因此都纷纷投入到校外打工的潮流之中。但是根据当今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学生在法律领域当中还没有得到明确的身份界定,主流观点倾向于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属于非劳动者,然而大学生打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且权益屡遭侵犯的现象不断发生,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能够使大学生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权益得到保护,本文对劳动法当中的打工权益问题进行了论述,以供参考。

1大学生打工权益保护现状

众所周知,制定及完善劳动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一系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进而起到完善劳动制度、加快市场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不断进步的作用。劳动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大学生打工权益的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劳动法的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主要的原因如下:多数大学生不了解劳动法,草率签订合同;工作时间并不规律,时段性较强,属于非全日制打工形式,因此用人单位多以计时工资作为计酬方式[1]。如此一来,大学生就很容易成为被压榨的对象,打工时被分配高强度的工作,但报酬却极低,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劳动法视野下的大学生打工权益保护

2.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权益保护

劳动合同是有效避免劳动争议以及保护大学生打工权益的依据,也是运用好法律武器的必备条件。为了能够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则应了解劳动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劳动合同当中是否已经明确了用人单位、劳动者拥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劳动法规定一份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要素:第一,劳动合同必须具有完备的形式。签订合同的基础应为自愿平等,如合同当中有不平等的条款,则签订的合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发生雇佣关系时必须签订的文件,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毁约。另外,在打工时大学生要争取签订合同,明白借故拖延签订或没有签订合同的用工行为都是不合法的。第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合同双方应尽的义务以及应得的权利,避免因合同内容不完善而造成打工权益遭到侵犯。第三,在签订合同时留意试用期条款部分是否存在“陷阱”。试用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打工时期,在试用期当中合同双方可以进行相互选择以及相互了解,劳动合同中应规定在试用期阶段的社保待遇;在试用期,合同双方只需提前告知便可以将合同解除,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不得多于六个月。

2.2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打工权益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大学生打工权益方面,劳动法所能够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使大学生获得基本劳动权利,保障在打工期间拥有作为一名劳动者应享有的利益,避免用工方做出损害大学生利益的行为。第二,劳动法当中所规定的工作时限以及最低工资标准同样适用于大学生,确保大学生能够通过打工获得同等报酬。第三,如用工方出现了侵犯大学生打工权益的非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形势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大学生、用工方都应清楚劳动法的约束力,做到试用期明确,劳动合同内容清晰,违约金赔偿问题清楚等,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利用劳动法保护双方的利益[2]。

2.3大学生打工权益保护的相关建议

多数大学生终将走出校园,并成为一名劳动者,所以笔者建议大学生应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劳动法以及民事法等,以便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及时运用法律进行维护。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强化与大学生打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体系研究,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以便让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在打工时能够有效捍卫劳动权益[3]。此外,笔者还建议大学生在选择用人单位时应谨慎考虑,在不明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时,尽量避免签订违约金较高的劳动合同,以免因违约产生劳动争议以及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则应积极向用工单位争取。

3结束语

为了避免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到非法的侵犯,大学生的打工权益应当得到国家劳动法的有效保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则应当重视和完善相关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并强化执法的力度,从而规范用工方的相关行为,为大学生的打工权益提供相应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尹素清,刘里卿,伍永亮.劳动法视野下的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J].河北学刊,2013(05):55-57.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10

1.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会要贯彻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对劳动者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为确保这些权利得到贯彻落实,企业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规范制度。广播电视企业工会需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为争取职工合法权利实现而积极创造有利的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从而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会需贯彻落实其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责。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工会应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使得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由企业和工会双方签订,主要目的是对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定期的平等协商,以便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平衡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3.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会需要认真履行调解劳动争议的职责。

劳动争议反映出劳动关系双方出现矛盾冲突,若处理的不够及时,可能会损害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会令企业的和谐建设受到影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合同的现象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加以改正,同时,工会还能对劳动者提讼或申请仲裁给予相应的帮助,从而解决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争议问题,以便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其中,作为广播电视企业工会,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仲裁、调解以及支持职工依法诉讼等方面来解决劳动争议的问题,从而为广播电视企业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此外,为了尽量降低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广播电视企业工会还可创建相关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事前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

4.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会要严格监督企业执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其是否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还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尤其是在如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各级工会要想依法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必须严格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状况。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广播电视企业工会需要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劳动法》等赋予的基本权利,对企业用人单位能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加以严格监督,努力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5.为构建社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会还应充分发挥自身关爱职工、替职工解决困难的职能。

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篇11

一、县政协XX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XX年,在县委领导和县政府支持下,按照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要求,县政协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此,县政协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政协工作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工业立县、园区突破”的经济发展战略履行政协职能,作出了积极努力。远安工业园是我县发展工业经济的重要载体,县政协组织委员通过视察调研,提出了园区规划要加大工作力度,引进项目要提高科技含量,资产移交要加快进程,资产管理要增加主动性的建议,以期将工业园打造成为远安的“工业航母”。民营企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深入到东圣公司、广原公司、武星公司等8家骨干企业视察和调研,摸清了企业普遍担心的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弱、环境污染压力大等问题,提出了政府要改进服务、支持技术创新及加强资源控制与管理等建议,并力图以此唤起所有企业对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视。信贷支持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后盾,县政协组织企业界部分委员到金融部门视察和调研,增加了企业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同时建议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争取信贷规模和融资的力度,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及优势产业发展。

2、深入基层,扎实调研,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服务。和谐农村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为此,县政协把履行职能的侧重点放到农村,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看病吃药、农业科技服务等“三农”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构建和谐农村鼓与呼。新农村建设是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县政协适时组织力量到试点村调研,通过与各方面代表座谈和协商,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必须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必须以自力更生为立足点,必须保障农村弱势群体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等建议,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与好评。通村公路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大事,县政协在实地视察和调研后提出,“加强通村公路管护已经迫在眉睫”,建议县政府尽快制订出台通村公路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此建议已被县政府采纳,管护办法已在制订商讨之中。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是和谐农村建设的重点,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推行只有3个月之际,县政协即对此进行了视察调研,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参合面”,努力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及加大农村卫生室整建力度等建议,这些建议均已被采纳实施。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完善社会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如何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问题,县政协先后组织委员深入到农技主管部门、服务组织及农户走访调研,提出政府要积极扶持引导,部门要积极推进并给予指导,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要唱好主角,尽快形成收购加工与科技服务一体化、一体化服务与社会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3、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服务。和谐社会是尊重民意、重视民本的社会,为此县政协始终坚持把反映民情、重视民生、帮扶弱势、主持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政协工作的重点。针对有委员反映技术类公务员积极性不高、新农村建设忽视“生产发展”及通村公路管护等方面的问题,县政协在实地视察调研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发上报了《建议为县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评定技术职称》、《建设新农村应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加强通村公路管护已经迫在眉睫》等信息,为党和政府调整和制订政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食品”及农产品残留超标等问题,县政协及时组织委员对我县食品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视察,提出了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对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等建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落实之中。针对很多人对政法系统工作感到神秘的情况,县政协组织委员对政法系统各单位进行视察,通过听取情况通报,实地了解工作情况,增进了社会和政协委员对政法工作的了解,达到了沟通、理解进而支持政法系统工作的目的。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县政协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还直接做了许多社会性工作。为摸清台属侨眷这个特殊群体的情况,县政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走访全县台属侨眷代表,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为构建和谐远安和促进祖国统一献计出力。积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为朝阳村贫困户送粮食、衣物及生产启动资金,为村民送医送药送戏,帮助筹划通村公路建设并为其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促进了该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筹集资金6000多元为河口中心小学建设长达70余米的文化墙,使该校面貌奂然一新。

4、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坚持用委员提案和政协文史促进和谐。提案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办理提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共收到委员提案83件,比上年增加77%;提交和附议提案的委员128人,占委员总数的75%。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共立案81件,到10月底,全部提案已经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48件,占立案总数的59%;正在解决和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9件,占立案总数的36%。提案的办结率、见面率及回复率均为100%,满意率也在95%以上。在提案工作上,一是把好提案征集关,专门召开提案征集工作会议,提前下发提案征集提纲,主席、副主席亲自深入到委员中征集提案和鼓励委员多写提案,促进了今年提案数量的大幅增涨。二是把好提案交办关,做到承办单位准确,交办事项清楚,办理要求具体。三是把好提案督办关,县政协正副主席先后到交通、财政、环保等20多个政府部门亲自督办提案,主席直接督办率达到30%以上,总督办率达到90%以上。四是把好意见反馈关,对因条件或政策限制暂时难于办理的提案,认真做好解释和说明,力求提案人的理解与支持。通过认真办共2页,当前第1页1

理委员提案,有效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县环保局在接到沈廷荣、曾晓玲委员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周边环境监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提案后,结合煤矿、磷矿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现场28次,调查周边群众116人,现场监测40多次,收集各种数据1万多个,然后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政协文史工作卓有成效,经过近一年多的努力,《三江在远安》文史专辑已顺利出版发行,全书选编各类史料74篇,共21万多字。该书客观真实地记录了三江集团在远安的发展壮大史,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难得教材,必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县政协XX年年工作思路的建议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XX年年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一年。为此,建议县政协在新的一年里,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努力把党的意志和政府决策变为社会共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它的第一职能是政治协商。所谓政治协商,其目的是将党的意志和政府决策变为各界代表人士乃至全社会的共识。要构建和谐社会,这种协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凡属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党委在决策之前、人大在决定之前、政府在执行之前,都应在政协进行协商。政协则应努力提高委员参与协商的能力,为委员提供知情悉政的机会,让委员了解相关的决策背景和依据,在协商过程中进行正确引导,在决策实施过程中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和政府修正决策提供依据,以使决策更为科学和合理。

2、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凝聚力量。政协凝聚力量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政协委员的政治荣誉,知情悉政的政治权益,参政建言的政治权利,可以鼓励委员并激励全社会积极创业;政协也可以组织委员中的科技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到所属重点企业进行会诊,相互交流在生产、管理、营销及技术引进与研发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也可以建立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信息、扩大市场份额;还可以促成企业之间在资金上互助,在技术上互帮,甚至可以促成企业间在品牌和市场上共享,以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市场风险。通过这些引导措施努力把地方企业做大做强,以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3、努力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智力支持。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主要是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及决策的执行,提供民意信息和智力支持。这种支持应该是互动的,党委、政府要主动争取支持,政协、政协委员及参加政协的各单位要主动提供支持。凡制订综合性的及重点行业的发展规划、出台重要的产业引导政策、影响国民收入再分配及居民生产生活的政策、拟建重大工程之前,党委、人大、政府都要主动与政协委员和各阶层代表人士协商;政协召开的涉及协商讨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会议,党委、人大、政府负责同志应到会听取意见;政协也应组织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建议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提案建议、大会发言及会议协商讨论等形式,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民意信息和智力支持。

4、努力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履行监督职责。和谐社会应该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才能心情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政协作为民主监督机构责无旁贷。政协应该组织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党委、政府制订政策的依据和程序进行监督,并通过协商建言使之趋于完备,以保障政策的公平;通过调查、视察、听取情况通报等形式,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日常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以保障执行的公平;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精英和各界代表人士,要带头维护公平、主持正义,通过其行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良好风尚。

5、努力为维护稳定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应该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县政协在维护稳定上应该发挥“蓄水池”作用,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甚至怨言,以消除群众怨气、理顺群众情绪;应该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议政建言和社情民意,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委和政府,以反映民情、畅通民意;应该发挥“缓冲器”作用,通过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以消除群众疑虑、化解社会矛盾;应该发挥“预警器”作用,通过广泛的社会触角,准确及时地掌握潜在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和动态,为党委、政府平息事态、化解矛盾争取时间和主动,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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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的建议方法范文

福建格律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后,指派我和黄声春律师担任其人,参与了本案的诉讼活动。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了几点答辩意见:首先,在电视剧制作过程中,被告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进行了许可使用方面的沟通与谈判,但因为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不积极配合、态度消极而没有结果;其次,何为背景音乐、何为插曲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认定标准,尤其在本案中,被原告认定为作为插曲使用的《一无所有》,在剧中仅仅体现为一个剧中人的哼唱,而且只唱了一句,时间仅为7秒钟,不应当认定为插曲。另外,原告所依据的赔偿标准即为原告自身所制定的,而且原告本身为不具有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组织,其没有制定收费标准的职能,更无权对所谓侵权行为进行罚款,等等。

本案于2004年5月20日于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审理引起了广大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以及北京的多个平面媒体的记者前往法庭旁听,5月21日中央二台《第一时间》《经济信息联播》播出了名为“7秒种算不算插曲”的新闻报道,同时,北京及福州的多家平面媒体也进行了相关的报道,网络上也进行了多方的讨论。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也跟进进行了采访。之所以吸引了如此多的媒体目光,原因就在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近期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正如央视节目中所说:如果评选一个最近做原告最多的单位,那么可能就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了。的确,音乐著作权的特点,决定了它可能遭受的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诉讼目标涉及电视台、影视公司、酒吧、商场、网络(音乐下载)等一系列组织、个人。同样,这些也给著作权协会进行维权带来了相当的工作量。

2004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基本采纳了被告的答辩意见,认定使用《青藏高原》《辣妹子》《我热恋的故乡》3首歌作为背景音乐构成侵权,但原告所依据赔偿标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能作为计算损失的标准,而由法院综合被侵权的音乐作品的数量、使用方式、时间等酌情确定;对于《一无所有》的使用,法院认为在涉案电视剧中对该作品的使用仅有7秒钟,被告的使用行为对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不产生任何实质不利影响,也未实质损害该作品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不构成侵权。最后,法院确定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费用,这个费用基本符合被告的心理期待的价位。应该讲,被告从拍剧时协商未果,到事后被告,从其主观来说,均是愿意支付使用费的,但谈判的过程包括诉讼后协商的过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并没有进行相应积极的配合,此份判决对被告来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一、本案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层面的问题。

本案告以段落,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诉讼之路却远未停止,相对而言,本案在中国音乐著作权所提起的诸多侵权诉讼当中,是比较简单的。首先,本案所涉及的音乐曲目少;其次,涉及的音乐曲目包括使用的时间和次数较容易统计,只要观看电视剧进行统计即可得到相对准确的数字;而对于更多的音乐著作权侵权诉讼,权利人则面临着更多的困难,酒吧、商场的背景音乐如何统计,如何计算,总不能天天跟踪吧,而更加难以控制的网络下载则给现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即使本案中,无论是被告答辩意见还是人的意见,可以说还是集中反应了音乐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中著作权人以及使用人共同遇到的法律困境。

第一、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程序不明晰,造成使用人在使用前不知如何对使用某作品提出许可的请求并进行谈判。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影视作品的制作者著作权保护意识已日渐提高,但为什么音乐著作权在保护上还会遇到相当的问题,除前面讲到的音乐著作权使用的特殊性、多样性之外,作为有众多会员并得到各著作权人授权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来讲,除了维权之外,还应该考虑设计一个良性的、畅通的一个提出许可使用的程序。便于使用人提出请求、进行协商。如果进行协商的成本(这里包括人力、时间的付出)高于被确认侵权后支付的成本,所产生的结果显然不是著作权人希望看到的。

第二、对侵权行为的确认标准相对不明确,还以本案以例,何为背景音乐,如果在拍戏时正好有人在放某个音乐,又恰好进入了影视剧中,而本剧并没有使用该音乐作品的意图,那么是不是也构成背景音乐。又如,何为插曲,在本案中,我们就提出,插曲应该是一个影视作品中音乐元素的重要的、集中的体现,它和影视作品之间的应有相当程度的联系,通俗一点讲,听到这个插曲,会使人想到这部影视剧。而对此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判别尺度,从本案有关《一无所有》是否为插曲的判决可以看出法官也运用了一种社会常人通常所运用的判断标准。

第三、对音乐著作权使用及赔偿的标准问题。这里也是许可使用包括侵权赔偿请求时遇到的一个大的障碍。本案的判决基本上否定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所制定的标准。否定的原因是因为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主体身份和职能。但这里,同时提出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有一个音乐著作权使用费的标准,由谁来制定比较恰当,这个标准为多少比较恰当。

二、著作权权利保护与人类文明进步之间的矛盾

另外,音乐著作权权利与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保护一样,也会遇到一个同样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权利保护与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之间的矛盾。我们知道,任何技术进步、智力成果的产生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音乐作为人类精神世界的重要内容,一个优秀作品对人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是无法估量的。作为一个著作权人无论他或她的最现实或最直接的目的是什么,但终极的目的肯定也是用优秀的作品感染人,因此,优秀的作品作为权利来说是由权利人享有,但同时它也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从权利保护来讲,我们必须保护权利人的权利;而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我们保护权利人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它被用在社会需要的地方。不应因权利保护而损害或者无法实现作品的社会功能。在专利法律制度中,存在着“强制许可”制度,而著作权因其包含有人格内容而很难确立这个制度,比如,对于内容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有权拒绝许可使用,但如果一部好的影视作品,或者一个好的热烈的公众场合,需要一个作品作为背景来拱托和展现,却被著作权人或人坚决的拒绝,显然对各方也是一个损失,这也不是法律保护的目的。

三、本案对行业协会在著作权保护中权利行使的几点启示

著作权的保护对我国来讲应该说还是一个新的课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建设的进行,以及适应国际组织、协定等国际通行规则的要求,我国的著作权立法经过几次修订,基本确立了著作权保护制度以及保护细则。但是公众淡薄的著作权意识以及相对落后的保护手段与复杂的著作权使用及侵权形式使得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在实践中遇到较多的障碍。应该讲,通过著作权协会主张权利也是著作权保护过程中著作权人所做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本案也向我们提出的新的问题,如何规范著作权协会的活动,真正发挥著作权协会的作用,笔者认为,只有法治前提下的协会治理才能得到支持,而这个也是著作权权利保障的一个努力方向。

1、协会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法律的支持之下。

本案中,著作权协会自行制定的收费和赔偿标准在法律的审理之下被认定为无效,这就要求无论协会的何种行为必须取得相应的法律支持。协会应在法律的授权之下担当著作权保护的重要角色,并将实践中获得的信息向有权部门提供,积极参与立法,使得法律在制定上依实践情况得以细化,从而使权利保护获得更多的依据。比如,其可以综合作品在各种使用形式下的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侵权认定标准、收费建议,从而使自己在行使权利或要求权利保护时有法可依。协会的社团性质是其行使权利时应牢记的,它的权利来自于法律和著作权人的授权,没有法律支持下的行为必然会遇到本案中音乐著作权协会所处的困境。

2、规范行业协会内部的治理机制。

除依法行使权利之外,行业协会更多的权利来源来自会员的授权。著作权协会作为权利行使和诉讼主体出现,其权利就是来自与各著作权人的协议,并通过协议替代著作权人行使权利。因此,如何更准确、更全面地规范与各会员的协议,是协会完整地行使权利的基础,协会应在完善章程及与会员的协议上做更多的工作。除获得简单的授权表示外,应明确对协会章程的认可,应约定对协会对外谈判的工作程序、谈判结果的认可,通过章程的制定和会员协议的双重形式,使得会员既得到了协会在维权方面的支持,同时,又通过协会的社会职能解决在许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权利保护与推动文明进步之间的矛盾,使得作品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得到平衡的发挥。在获得会员授权同意的前提下,建立完善许可使用的申请与谈判的程序,为使用者提供便利,便利的许可使用程序及合理的条件是使用人主动付费使用操作条件。

3、取得其他市场参与者和行业协会的相互承认和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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