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碳减排的措施范例(12篇)

来源:其他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1

摘要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下,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推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主要表现为:改造传统高碳产业,加强低碳技术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新型清洁能源;应用市场机制与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减碳;加强国际范围内的减碳协作等。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启示:①节能优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②化石能源低碳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③设立碳基金,激励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④确立国家碳交易机制。

关键词低碳经济对应措施中国经济

一、前言

2003年英国最早提出“低碳经济”这一概念以来,它迅速为世界许多国家采纳,成为一种新型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究其提出的背景来看,在于三个方面:全球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向空气中排放了大量废气,烟雾,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迅速上升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2)过多过滥、粗放式地使用资源,单位能耗与单位资源耗量过高,资源枯竭进一步加深;(3)企业生产排放出的未经过处理的废水、废气、废渣等高污染物威胁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破坏生物多样性,这些对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自英国提出低碳经济之后,德国、意大利、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纷纷提出了低碳发展政策,本文从政策的角度分析各国的低碳措施及其差异,并提出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启示。

二、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措施

发达国家在面对温室气体压力下担负起国际责任,提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或者保护气候变化的方案。英国、德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国家均出台了多项政策发展低碳经济。

纵观各发达国家的低碳政策,他们大多把重点放在改造传统高碳产业,加强低碳技术创新上,但又各具有侧重点。低碳技术的研发中,欧盟的目标是追求国际领先地位,开发出廉价、清洁、高效和低排放的世界级能源技术。英、德两国将发展低碳发电站技术作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他们认为,煤在中期和长期内仍将继续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发展效率更高、能应用清洁煤技术的发电站。为此,英、德国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加大资助发展清洁煤技术、收集并存储碳分子技术等研究项目,以找到大幅度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方法。德国还制定了二氧化碳分离、运输和埋藏的法律框架。

日本政府为了达到低碳社会目标,采取了综合性的措施与长远计划,改革工业结构,资助基础设施以鼓励节能技术与低碳能源技术创新的私人投资。对可以大规模削减温室气体的捕捉及封存技术予以大力支持,提出从2009年开始进行大规模试验,并在2022年前投入实用。此外,日本还持续投资化石能源的减排技术装备,如投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装备,形成了国际领先的烟气脱硫环保产业。

美国政府发展清洁煤更是不遗余力,在《清洁空气法》、《能源政策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清洁煤计划”。其目标是充分利用技术进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排放。美国电力目前电力生产的50%来自煤炭,预计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到57%。为了能更加环保,更加高效地利用储量丰富的煤炭资源,自2001年以来,布什政府已投入22亿美元,用于将先进清洁煤技术从研发阶段向示范阶段和市场化阶段推进。政府通过“煤研究计划”支持能源部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进行清洁煤技术研发。

另外,降碳的重要措施是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新型清洁能源,应用市场机制与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减碳,加强国际范围内的减碳协作等都是主要措施。

三、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启示

(一)节能优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高是以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生态的巨大破坏为代价的。研究表明,我国的能源系统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种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这说明我国能源利用比较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潜力是巨大的。因此,提高经济活动过程中能源利用效率是控制碳排放量的重要战略措施。

(二)化石能源低碳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我国化石能源的“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结构特征决定了煤炭是能源消费的主体。当前,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接近70%,比国际平均水平高41个百分点。虽然石油的比重有所上升,但只能以满足国内基本需求为目标,不可能用来替代煤炭。因此,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难以在近10年得到根本改变。这就需要碳中和技术,在消费前对煤炭进行低碳化和无碳化处理,减少燃烧过程中碳的排放。

(三)设立碳基金,激励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碳基金主要有政府基金和民间基金两种形式,前者主要依靠政府出资,后者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形式筹集资金。目前中国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但是,现有的这两个基金主要资助碳汇的项目,还未将基金用于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和激励上。碳基金的目标应该除了关注碳汇的增加外,还需要更加关注通过帮助商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并从中寻求低碳技术的商业机会,从而帮助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社会。

(四)确立国家碳交易机制

在我国的不同功能区,一些区域是生态屏障区,一些地区是生态受益区,依照国际通用的“碳源——碳汇”平衡规则,生态受益区应当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拿出享用“外部效益”溢出的合理份额,对于生态保护区实施补偿。补偿原则是碳源大于碳汇的省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双方协商或国家定价)向碳源小于碳汇的省份购买碳排放额,以此保证各省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总和的相对平衡。

参考文献:

[1]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08):14~15.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2

关键词碳关税;WTO规则;冲突;建议

一、碳关税的由来

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包括欧盟在内的附录Ⅰ国家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须在第一个承诺期2008年至2012年内,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削减5%。其他国家不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其中包括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以中国和印度等国家没有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为由,坚持不批准《京都议定书》,从而也不承担减排义务。作为执行气候政策的先行国家,欧盟各界纷纷呼吁政府对美国和中国等没有减排义务的国家的进口产品采取边境税收调节(BorderTaxAdjustment),来避免竞争力损失,防止碳泄漏发生。其后有好多文件、草案、报告表示要对未采取减排行动国家的能源密集型进口产品征税。美国也出现类似倡议。2007年12月美国参议院气候和公共委员会通过的《气候安全法案》提出边界碳调整(BorderCarbonAdjustment)的补救性贸易保护措施,主要针对中国和印度的出口产品设计。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与安全议案》,该议案宣称,将从2022年起对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具体的措施将表现为对未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碳关税”的说法由此而来[1]。

美国,欧盟成员国大部分国家以及中国都是WTO成员,有关的贸易措施都应该遵循WTO的贸易规制,那么征收“碳关税”是否符合WTO有关规则呢?

二、碳关税和WTO的适应性分析

关于征收“碳关税”是否符合WTO规则的问题,需要结合WTO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

(一)碳关税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GATT第1条第1款2规定了最惠国待遇原则。按照该原则规定,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缔约另一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都不应低于其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在国际贸易方面,最惠国待遇一旦载入双边或多边条约,则规定缔约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地位和投资等领域给予任何另一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必须无条件地给予缔约另一方。然而,征收碳关税的呼声虽然很高,但是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征收多少并成员方并没有达成一致,而且也很难再短期内达成一致。因为,人们并没有讨论其他国家到底应该允许排放多少碳的问题。环境方家认为地球仅能承受有限的碳排放量,但是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分配碳排放量。而碳排放量的分配恰恰是界定什么是公正的国际贸易以及在全球范围内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如果不先解决碳排放量的分配问题,碳关税的征收很难符合WTO最惠国待遇要求。由于每个国家到底应该分配多少碳排放量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分标准,在此基础上的碳关税在额度上必然差异很大,这将直接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破坏国际贸易秩序[2]。

(二)碳关税和WTO国民待遇原则

WTO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GATT第3条,该基本原则要求WTO的成员给予进口产品不低于国内产品给的待遇。如果征收碳关税,就需要为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制订排放标准并排放成本,而进口产品的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成本不能高于本国成本,这是基本的要求。在实践中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不同产品,即使是同类产品它的碳排放量也是千差万别的,现在所谓的碳追踪技术还远远不能达到要求。因此,为某一个产品制订专门的碳排放标准和成本是不现实的,结果只能是制订一个平均的标准,比如说对某一个地区、某一个国家征收碳关税,这样的结果就必然使进口国的产品受到歧视,从而违背WTO国民待遇原则原则[3]。(三)碳关税和GATT20条的例外规定

GATT20条规定了一系列例外规定,其中(b)款是“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例外。(g)款,是“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资源的有关措施”例外。但是,若想成功适用该例外,采取措施的成员方必须证明除了“碳关税”以外,没有其他“可合理获得”的措施来达到减排的目的,而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而在第20条一般例外中,无论是(b)款还是(g)款,在实施中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如前所述,对于“碳关税”征收,目前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成员国一旦实施,其措施很容易被判定具有“武断性”和“不合理性”[4]。

美国曾多次试图借助以上例外,在贸易上遏制其他国家,但很少得手,比如在小虾-海龟Shrimp-Turtle案,为了保护海龟,美国禁止进口未采用海龟隔离器捕捞的虾或虾制品。后来Brazil-Tires案也采用这些例外作为抗辩理由。巴西认为禁止进口翻新轮胎是为了预防蚊子传播疾病。以上两个案例最终都被判定与WTO规定不符[5]。

(四)碳关税和WTO的边境调节税制度

在WTO中,削减关税是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各届回合谈判的努力方向,额外增加关税很难有合法性支持。事实上,“碳关税”并不会是一种关税,而只是一种类似的边界调节措施。其之所以得到如此多的支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GATT中有一个“边境调节税制度”。GATT规定,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考虑到各国的国内税存在差别,允许对进口的“相似产品”征收一个国内税,而在出口相关产品时,也进行国内税的退税。

边境调节税制度的制定避免了由于各国税制差别对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在20世纪60年代欧洲进行增值税制改革时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具体到当前讨论的“碳关税”问题,边境调节税制度是否依然适用?从国际学术界的讨论来看,答案是否定的。

不同国家,由于生产过程和方法不同,产品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或者温室气体的排放也不同,而这一差别不影响产品使用的性能。能否基于这一差别而进行贸易政策的区别对待,目前家和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争议,WTO也尚无定论。而碳税或能源税的征收,正是基于生产过程和方法。GATT唯一的关于边境调节税制度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于类似能源税的边境调节还存在分歧。不能适用[6]。

三、碳关税之争对我国的启示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征收碳关税很难在WTO多边贸易框架下找到合法依据。从理论上讲,作为WTO成员我国可以借助WTO相关规制,向试图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国家提出抗辩,甚至诉诸于WTO争端解决机制。但是由于WTO多边贸易机制对有关环境问题处理上显得极为乏力,况且,WTO争端解决机构还没有审理过类似案件,没有先例可循。而且耗时通常很长。所以,从长远看,作为碳排放量较高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该认真分析碳关税背后的原因,不仅重视推动出口贸易,还应该把贸易和环保统筹考虑。通过采取节能减排等措施。确实在减排方面发挥一个负责任大国应有作用。

[1]/blog/static/117765692009615101951859/?hasChannelAdminPriv=true访问日期:2009-10-7.

[2]/world/2009-07/08/content_11672554.htm:2009-9-6日.

[3]《WTO快讯》第181期(2009-11-17至2009-12-4日).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低碳酒店;SWOT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470[文献标识码]B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迅速膨胀,当代人类发展要求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节能降耗无疑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选择,酒店也不例外。低碳经济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立即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低碳旅游”概念的正式提出,最早见于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飞速发展,酒店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拥有星级酒店13911家。由于酒店业的蓬勃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的能源消耗和巨大的污染物排放,使得酒店业在节能减排上面临空前压力。因此,我国发展低碳酒店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低碳酒店的内涵没有形成共识,也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定义。本文认为,低碳酒店是以低碳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运营特点,以实现酒店经济增长与酒店碳排放脱钩为目标的酒店。

二、我国低碳酒店发展环境分析

(一)优势分析

1.低碳酒店发展潜力巨大。低碳酒店发展的巨大潜力首先体现在酒店建筑节能的巨大潜力上。据统计从2008年到2022年,全国房屋建筑面积将新增300亿平方米,如果能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那么到2022年底,则可形成每年节省约1.6亿吨标准煤的能力。一般而言,酒店这样的公共建筑的能耗费用为70~200元/平米·年,如果按节能50%的标准进行改造,总的节能潜力约为1.35亿吨标准煤。因此,无论是新建酒店,还是原有酒店建筑的更新改造,其建筑节能潜力都是非常巨大的。如图1、图2所示: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酒店业的能源消耗水平明显偏高,节能减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同时也意味着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如果我们能够坚持发展低碳酒店,将有效减少酒店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如少换洗一次床单被罩等可省电0.03度、省13升水和22.5克洗衣粉,相应减排二氧化碳50克。因此,在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方面,酒店业是大有可为的。

2.酒店业节能减排可操作性强。在酒店的日常工作中,往往很多小小的简单易行的举动都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比如减少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办公室的所有电器设备,不让办公室电器设备处于待机状态;餐厅服务员在收台时只开启工作灯,关闭装饰灯,改进以往日常操作中浪费能源的操作习惯;减少电梯的使用,要求员工徒手时上两层下三层不得乘坐电梯;驾驶员夏天出门等人时下车到附近避热,坚持不在车上开空调以节约汽油,等等。

这些举措看似微不足道,但细水长流,积累起来将是非常可观的。况且低碳理念提倡的是一种崭新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它将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因此,酒店应该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员工为节能降耗集思广益,提出更多节能的“金点子”,并将这些措施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每个细节,势必会为酒店的节能降耗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二)劣势分析

1.酒店业是高耗能产业。尽管旅游业是一种资源节约型产业,也是节能减排的优势产业。但作为旅游业重要分支的酒店业却恰恰相反。众所周知,酒店作为一种大型公共建筑,每年的碳排放十分严重。而且中国建筑的每平方米能耗标准是发到国家的3倍,这无疑使酒店的碳排放雪上加霜,加大了酒店节能减排的难度。同时,酒店大量消耗水、电、油等资源,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气候的变化和环境的污染。如一家三星级酒店,一年大约要消耗1400吨煤的能量,向空中至少排放4200吨二氧化碳、70吨烟尘和28吨二氧化硫。一家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左右的大型酒店,全年消耗大约13万至18万吨标准煤。

中国酒店业的高耗能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酒店业在全部产业中的能耗处于较高的水平;二是中国酒店业的能耗水平与发达国家比明显处于高位,还有很大的差距;三是酒店宾客的日常能耗几乎是城市居民日常能耗的11倍。

上述内容都充分说明了中国酒店业是一个高耗能的产业,这也决定了酒店业节能减排工作将面临很大挑战。

2.能源管理水平低。目前,中国酒店在水、电、油等主要能源上的耗费占营业收入的8%至15%,远高于国际水平。能源管理水平低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而专业技术人员的匮乏,设备设施配置的科学性、规划性的欠缺,资金的缺乏,节能减排措施、手段和开展节能降耗力度的不足等因素,是导致酒店能源管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些酒店不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设备,导致设备容量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造成浪费;有些酒店采用了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导致高能耗的产生;有些酒店能源管理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到位,影响了节能的效果。

3.低碳意识不强。虽然许多酒店热衷于建设低碳酒店,但低碳意识不强是阻碍低碳酒店发展的障碍。有些酒店没有真正了解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质,不注重对员工进行低碳价值观的灌输,而仅仅是赶时髦,做一些表面文章,只具备低碳酒店的形而不具备低碳酒店的神。有些管理者把低碳简单等同于节俭,采取了一些不恰当的限制能源消耗的措施,降低了酒店服务的品质。员工因为并不理解低碳理念的实质,只是怕被领导批评而遵循酒店关于节能降耗的一些规定,却并不会自发地将低碳理念带到自己的工作、生活当中去。由此,低碳成为了纸上谈兵。

(三)机遇分析

1.低碳酒店是时展的潮流。酒店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再考虑因部分宾客不成熟的消费行为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结果非常触目惊心。而我们居住的地球已经屡屡向我们发出资源匮乏的严重警告。因此,作为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的企业,酒店应该担负起节能减排的重任,走低碳经营之路。

如今,低碳酒店绝不是酒店的一块标牌、一个称谓,而是时展的潮流。它对酒店而言更多的是一种职业精神及社会责任感的高度体现。它以一种理念深刻影响着酒店的品格,以一种品格坚定引导着酒店的行为方式。未来几年,将会有很多酒店从追“星”转向追“绿”,创建低碳酒店必将成为当今酒店业的流行趋势。

2.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在2009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国家旅游局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对酒店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在2011年8月30日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指出,对“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这些都为低碳酒店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3.科学技术和资金的支持。酒店业是率先与国际接轨的行业,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都被引入到酒店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低碳技术也不例外。其中,建筑装修技术和能源消耗技术是运用最多的。比如通过客房风机盘管冷凝水回收、洗衣机房废水回收、安装智能员工洗澡“一卡通”系统、屋面、室外景观灯采用发光二极管LED灯、采用电脑时钟控制、玻璃幕墙采用太阳隔热膜、生活泵采用节能变频系统、热水循环泵采用节能变频系统等一系列举措,可有效实现酒店的节能减排。

国家每年安排都有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节能项目的贴息、补助和对开展节能工作好的单位、企业进行奖励。为鼓励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开展建筑节能,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为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浙江省就制定了《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酒店业可以积极申请节能专项资金,加速酒店的低碳化进程。

(四)挑战分析

1.酒店业节能减排任务重大。如前所述,酒店业每年不仅消耗大量的能源,而且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对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威胁。据了解,全国1.4万家星级酒店全年大约用电174亿度,全年大约用水9.2亿吨。三星级以上高星级酒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平均值为49.61千克标准煤。一般来说,酒店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由电、水、油等组成的。其中,电耗所占的比重最大,达70%,水耗占10%,油耗占20%(图3)。

而在所有电能消耗中,空调占50%,照明占20%,动力设备占30%(图4)。

在国务院2009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国家旅游局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要争取在五年内将星级酒店用水用电量降低20%。这在当前我国酒店业能源消耗水平还比较高,节能减排基础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酒店管理者的经营理念有待转变。我国酒店管理者盲目最求高大的建筑、奢华的装修和富丽堂皇的氛围,造成了我国酒店存在建筑能耗高、能源管理水平较低、客用品消耗高等一系列问题。有些酒店管理者以为酒店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是要追逐经济利益的,而低碳会降低酒店的服务品质,进而影响酒店的经济效益。有的酒店管理者已经习惯了酒店应该每天给消费者更换床单,提供拖鞋、洗漱用品和其它易耗品,觉得要是没有了这些,消费者一定会投诉。所以说,低碳理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被所有人接受,酒店管理者经营理念的转变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3.消费者响应不积极。酒店的低碳化经营不是酒店的单方面行动,而是需要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然而,有些消费者文明消费意识淡薄,认为住酒店是花了钱的,就要吃好、玩好、享受好。所以,很多消费者到了酒店不仅不配合酒店的低碳化措施,反而变本加厉地浪费能源。比如出门的时候不关灯、不关电视机、不关空调,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不关。无节制地使用水、电,导致酒店消费者每天的用水量大约是普通城市居民的6倍,而酒店每平米的用电量甚至是普通城市居民楼的10多倍。酒店的一些节能降耗举措会被认为是小气被嗤之以鼻。由此可见,消费者的低碳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积极响应酒店的低碳化经营理念,共同推进中国酒店业的低碳化进程。

三、建议与对策

就目前我国低碳酒店发展的实践来看,低碳酒店的流行固然值得欣喜,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低碳酒店的发展目前还存在许多局限,究竟前景如何都需要我们拭目以待。发展低碳酒店要想取得成功,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府主管部门要对低碳酒店的实施加以法律的约束

目前低碳酒店的发展都是酒店企业的自发行为,或者是一些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的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此外,在低碳酒店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空白,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管,低碳酒店的实施将会步履维艰。

(二)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对低碳酒店的实施加强日常的监督

目前,低碳酒店还没有较为完善的评价体系,低碳酒店的实施目前也还是一种企业自发行为,没有上升为政府行动,这使得酒店的低碳行动只能靠自律,而缺少日常的监督。这可能会导致酒店在政府发文号召实施低碳酒店的时候大张旗鼓,而一旦热情过去以后就会将这些通知文件抛之脑后,完全无视所谓的低碳二字。就激励而言,无非就是奖和罚。但现在,你即使在低碳酒店方面做的很糟糕,政府主管部门也不能采取有力的处罚措施;反过来,即使你在低碳酒店方面做得很出色,政府主管部门也不会给你更多的支持和奖励。这样,酒店内部没有了动力,酒店外部没有了压力,低碳酒店就变成了纸上谈兵。

(三)低碳酒店的实施一定要落到实处

有些酒店把实施低碳酒店当成是一项面子工程,认为别的酒店有的自己也要有。结果酒店就派人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看到其他酒店的形式化的布置觉得很有意义,比如在房间里放置棉织品更换提示卡、在自助餐台上放置提示打菜适量的宣传牌等等,回来以后就大张旗鼓的开大会、做宣传、搞动员,结果只是形似而非神似。殊不知低碳是一种理念,它也不仅仅是酒店管理者单方面的行动,更是需要酒店全员参与甚至全社会来参与。只有落到实处,而不仅仅停留在表面,低碳酒店才会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陈静.低碳经济下低碳酒店的发展途径浅析[J].中国商贸,2011(9):112-113

[2]庞卫东.低碳经济对星级酒店业的影响——以郑州未来康年大酒店为例[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5):28-30.

[3]孙艳.我国高星级饭店低碳化的路径分析[J].企业经济,2011(5):98-100

[4]刘益.中国酒店业能源消耗水平与低碳化经营路径分析[J].旅游学刊,2012(1):83-90

[5]李萍.低碳经济模式下我国饭店业的发展策略[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10):14-17

[6]张灿,赵昕.低碳酒店发展对策探讨——以河北省为例[J].人民论坛,2011(12):140-141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4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建筑;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4-0143-03

当前,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实现绿色GDP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政府也适时提出了要实施节能减排、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建材生产到建筑施工,再到建筑产品的使用全过程,涉及多个行业及生产工艺,整个过程都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有资料表明,中国每建成1平方米的房屋,就约释放出0.8吨二氧化碳,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8%。因此,建筑业必须加快低碳模式的发展,欧盟、美国和日本等都已将建筑业列入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低碳建筑已逐渐成为国际建筑界的主流趋势。2011年,国家科技部的《“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也提出要发展低碳城镇规划、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等技术。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城镇对建筑产品的需求量在不断扩大。目前,我国既有建筑已超过400亿平方米,且单位面积建筑能耗相对较高。另外,城乡每年还要新增建筑面积约16亿-20亿平方米,在新增大量建筑产品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到能耗、污染及排放问题。因此,打造低碳建筑已是房地产业大势所趋。同时,发展低碳建筑既可拉动上游企业绿色生产又可促进下游用户节能减排,对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低碳建筑内涵及相关主体

(一)低碳建筑内涵

关于低碳建筑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低碳建筑就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通过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不断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低碳建筑可以被认为是实现尽可能少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建筑。依据低碳经济的概念,可将低碳建筑定义为,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人们提供具有合理舒适度的使用空间的建筑模式(李启明,2010)。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以及拆除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等(张仕廉,2010)。

综上,低碳建筑是在发展低碳经济背景下提出的建筑新理念,在内涵上与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基本一致,同属于可持续建筑,但其更强调建筑产品全寿命周期的低碳、节能与环保,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因此,与以往绿色建筑的“绿色”相比,低碳建筑的“低碳”强调要追踪碳足迹并能定量化,进而确定出不同建筑物的碳排放值,最终实现建筑领域的碳税和碳交易。

(二)低碳建筑相关主体

低碳建筑中的相关主体是指与低碳建筑的决策与设计、建设与使用有关的部门或组织。一般应包括政府及行业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单位、项目施工企业、项目总承包商(或有)、建筑材料设备研制机构及供应商、建筑产品用户、有关咨询及测评机构等。

在低碳建筑产品的形成及使用中,政府及行业有关部门主要是负责低碳建筑有关政策文件的制订与组织实施,并做好行政监督及指导工作;项目建设单位重点做好投资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特别是项目能源消耗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等;同时运用低碳理念指导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筑产品用户是低碳建筑产品的使用者和受益者,有时可能就是项目的建设单位;由于低碳建筑材料设备是形成低碳建筑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材料设备研制机构及供应商通过做好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及销售工作参与其中;项目设计单位重点是运用低碳理念做好各项设计工作,强调技术与经济相结合;项目施工企业主要是做好施工过程“低碳”,做好低碳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建筑垃圾等;若建设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则会有项目总承包商参与进来,同时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在低碳建筑的决策、设计、施工、使用等环节中有时还需聘请一些工程咨询公司及低碳检测评价机构等。低碳建筑相关主体关系如图-1所示。

二、发展低碳建筑存在的问题

(一)低碳建筑的理念认识不够

当前,尽管社会公众对低碳经济已有一定的初步认识,但对低碳建筑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内涵理解还不够准确和全面。作为低碳建筑的倡导者和推行者,政府及行业有关部门对发展低碳建筑的意义、对现代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宣传渠道不畅、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未形成广泛共识,已成为推行低碳建筑的阻力。同时,低碳建筑往往仅重视“使用”阶段的低碳,而被忽略的是要从规划设计阶段到报废拆除阶段全寿命周期的系统低碳。

(二)相关政策需要完善

一些发达国家为实现低碳经济战略目标,设计了碳排放税、碳基金和碳排放交易等的低碳激励政策,2007年美国参议院还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我国有关发展低碳经济、低碳建筑的政策与措施尚不健全,尽管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j但专门针对低碳建筑的法规和标准几乎没有,也缺少对低碳建筑的经济性激励政策和约束措施,导致建筑高能耗用户缺乏主动降低碳排放量的积极性。因此,国家政策措施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低碳建筑的发展。

(三)技术规范与标准亟待制订

英国政府在2007年颁布了《可持续住宅标准》,对住宅建设和设计提出了可持续的节能环保新规范。另外,美国推出了LEED建筑评价体系,德国有DGNB可持续建筑评估技术体系(申玲,2010)。德国的MichaelHiete等运用DEMATEL方法分析了可持续建筑体系评估准则的关联性(MichaelHiete,2011)。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6年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8年出台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但尚缺乏标准的低碳建筑评估体系及完善的建筑物碳排放计算系统,对建筑材料和设备能耗的碳排放量也没有相应的强制性控制标准,导致低碳建筑的评价无法实施。

(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尚待提高

低碳建筑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方案要创新、建筑材料设备研制要创新、施工技术要创新等。目前,由于低碳建筑材料产品研制成本高,低碳建筑的全过程投资大,国家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消费者的接受能力有限。致使项目业主与有关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不高;同时,研制低碳建筑材料设备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建设

单位的设计创新能力还需提高,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低碳建筑市场需求。

(五)低碳建筑示范性产品缺乏

示范是实现研究与推广低碳建筑产品的重要手段,也有助于公众接受新的建筑设计理念。在英国,大量以低碳建筑为主题的示范项目被建立起来。如牛津生态住宅、贝丁顿零耗能、零碳排放住宅等,其中贝丁顿住宅在使用过程中的整体二氧化碳排放较周边普通社区减少了90%以上(陈冰,2010)。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次提出了“低碳世博”的理念,世博中心成为大型绿色低碳公共建筑的典范。目前,国内低碳建筑示范性产品数量非常少,尤其是民用建筑中的低碳住宅、低碳小区等亟待建立,否则将影响低碳建筑在国内的普遍推行。

三、发展低碳建筑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低碳建筑理念

各级政府及行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低碳建筑推行工作,并将其作为实施公共服务、加强资源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能来对待;要在全社会深入普及低碳建筑理念,通过平面与数字等公共媒体对公众进行低碳建筑知识的宣传展示,让公众了解到推行低碳建筑的意义,了解到低碳建筑与自身的利益关系,使低碳建筑的被动推行变为公众的主动接受。

作为企业层面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材料设备研制机构及供应商等是实施低碳建筑的主力军,应作为低碳建筑的主要宣传对象,使其理解低碳建筑技术对企业开拓建筑市场、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者,也可能是建筑产品的使用者应加强以低碳建筑理念为指导,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

(二)出台政策及激励措施

我国需要建立一套低碳建筑法规体系,从源头上规范低碳建筑项目规划审批、土地节约使用等法律责任,从过程上明确低碳建筑质量的责任主体,从而为低碳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研究出台推动低碳建筑产业发展的经济优惠政策,建立低碳房地产相关主体的参与合作机制。对低碳房地产开发企业、低碳建筑材料及设备研制企业实行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和优先信贷等激励措施;对低碳房地产购买者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减税或补贴等。对大型公共建筑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并配套实施超额使用能源提价的政策;在既有建筑低碳改造中,可实行政府、企业或个人成本分摊制度。同时,鼓励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参与低碳建筑管理,学习国际先进经验,规范合同能源管理(EPC)服务模式,通过业主和能源服务公司的良好合作,共担建筑节能风险和效益。鼓励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向低碳建筑市场流动,为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等。

(三)制订低碳建筑技术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一套低碳建筑有关的技术标准体系。如低碳建筑设计规范、低碳建筑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低碳建筑评估标准及低碳建筑标识制度等,使低碳建筑产品从设计、施工、竣工到最终建筑产品评估都有据可依。

加强低碳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信息技术管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碳排放量及能耗值数据库,对不同厂家生产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单位能耗进行标识和追踪,实施低碳建筑材料和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责任制。

(四)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政府部门应积极倡导建设领域的低碳技术研发,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通过制订激励和优惠措施加快低碳建筑技术的研发进程,同时尽快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建筑设计单位要提高建筑科技创新能力,以低碳建筑理念为指导,设计出能适应国内建筑市场需求,且技术经济可行的低碳建筑结构体系。这种建筑结构体系,追求的不仅是外形美观、结构安全、更强调的是节能环保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施工企业要在施工过程中研究低碳施工工艺和方法,并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研究低碳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机械利用率,尽力减少机械作业的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量;合理利用建筑材料,减少施工废料,节约钢材和混凝土用量;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尽可能避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返工维修造成资源浪费等。

建筑材料和设备研制企业要加强技术创新,尽快开发一批低碳建筑所需的核心技术产品,如已研制出的零排放会呼吸自动遮阳幕墙等,重点在保温建筑外墙、零排放节能屋顶、低碳采暖制冷设备等方面下功夫。

(五)开展低碳建筑示范工程

在国内选择不同区域,优先建设一批低碳建筑示范工程,从低碳建筑规划与设计、低碳建筑施工、低碳建筑材料和设备使用、低碳建筑与传统建筑的比较优势等方面进行展示,以使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低碳建筑有更加明确的认识,进而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企业的创新力。通过开展低碳建筑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推行范围,由低碳住宅发展到低碳小区、低碳园区,再到低碳城市,进而实现建设低碳社会的最终目标。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5

【关键词】军队工程投资低碳措施

加强军队工程投资低碳管理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真正地实行低碳管理,就要将低碳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从决策阶段到施工阶段再到后评价阶段都需要严格把关,实行精细化管理,将低碳管理应用到军队的工程建设上来。

一、重视决策阶段低碳控制

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之前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正确性是工程投资合理性的前提,能否合理选择关系着项目的成败,决定着工程投资合理与否。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主要因素有: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要加强军队工程项目投资的低碳管理,必须重视项目决策阶段的低碳控制,具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1、建立减少碳排放费用指标体系

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费用包括项目决策、实施、运营和报废处置阶段等的全部费用。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该考虑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用低碳技术所减少的碳排放费用。建筑全寿命周期减少的碳排放包括实施阶段的低碳材料、低碳机械、区内交通、绿化等降低的碳排放量;使用阶段节能、节水等降低的碳排放量;报废处置阶段采用低碳施工方法拆除、回收低碳材料和设备等降低的碳排放量。在评估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过程中确立减少碳排放费用主要考虑到多方面的效益,一是促使建设单位从长远角度来考虑运营成本,应用低碳技术来减少资源和能源的使用,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增加了生态效益;三是通过建立减少碳排放费用指标体系,是对国家节能减排措施的贯彻落实,也为军队建设在低碳领域树立了良好形象,为国家低碳经济发展做了进一步的推广,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2、量化工程投资生态效益评价

生态效益是投资效益中关乎到人类生存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这个角度反映投资的宏观效益,比用单纯的经济效益指标更为全面和客观,但生态效益评价的指标难以量化,这制约着投资效益评价方法的发展与完善。为了能量化生态效益评价,我们可以引入模糊数学和不定性方法,即不确定性数学方法处理,将成本的定性估算结果表述为可以直观判断的数据结果。

3、进行科学论证,设定低碳目标

前期决策阶段是首要环节,建设单位与相关咨询单位对低碳项目开发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和社会环境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设定项目的低碳目标,最后做出投资决策。比如可以根据项目所在的环境条件,选择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式,确定建筑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绿化方式等主要措施和控制指标等。低碳项目的开发要求开发商从全寿命周期角度来设定低碳建筑目标,按此目标分阶段实施低碳控制。

二、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低碳技术应用

1、实行低碳设计

由于设计费用占工程投资份额小,但对工程今后建设产生的影响巨大,在工程设计中必须处理好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之间的关系,设计方案必须兼顾建设与使用、近期与远期的要求,还要考虑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费用,更要注重环境、生态、建筑、能源、材料和设备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如可持续的场地规划与设计,整体区域多绿地少硬化、铺装的规划,节能墙体、低耗门窗、保温屋面的节能设计,雨水收集系统和地热供暖系统等在建筑中的利用,节水设计等,都可以大量地减少因为加热和冷却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如果在规划设计阶段不注意建筑能耗的影响,在运营维护阶段就会出现能耗大、室内通风采光不好及在拆除报废阶段部分建筑材料不能回收利用等不良现象。规划设计阶段是低碳建筑总目标实现的主要阶段,使其具有可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后续工作的进行做准备。其次,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经费概算控制设计。建设单位要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合同,防止超限额、超标准设计,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控制在批准的项目经费概算之内。凡超过设计限额的,设计方案不予采用,设计费用不予支付。

2、实行低碳施工

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低碳建筑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军队有些项目也陆续开始建设低碳建筑,而施工阶段是对设计的实施,是形成低碳建筑的实体阶段,也是最终形成低碳建筑产品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质量控制及减少施工能耗(如建筑垃圾、噪音、粉尘、材料及劳动资源浪费等)来实现,根据绿色施工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我们可以通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安排,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是否合理,能否达到预期的质量及建筑物的低碳节能要求,能否做到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材料、机械的合理安排。比如施工中我们可以采用钢模钢管架取代木模板木支撑,减少木材的使用量;采用滑模施工取代传统的定型模板,减少模板的使用量和人员的劳动量;进行材料、设备选型时,优先采用技术成熟、能源消耗低的材料和设备及当地可利用的材料,尽量使所有的建筑材料就地取材,减少外地采购材料的运输耗能。同时在施工中要严格加强低碳建材的质量控制,目前低碳建材虽然有一定的发展和应用,但是很多低碳建材市场还不规范,用非低碳建材冒充低碳建材,从而给低碳建筑的施工及使用留下隐患。

3、建立低碳施工评价体系

为了推行低碳施工,积极引导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建立低碳施工评价体系,对低碳施工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进行综合评判。低碳施工评价体系的建立同绿色建筑、生态建筑评价一样涉及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实施低碳施工评价,需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因此,首先需要回答诸如哪些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因素需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予以监督和评价?哪些应在招投标文件及工程合同中予以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低碳施工发展现状,需要明确选择哪些评价指标,各指标需要利用何种模型进行评价以及现阶段可接受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从而最终建立低碳施工的决策支持系统。其次,以低碳施工应用示范工程为切入点,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推行低碳施工应用示范工程能够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低碳施工的健康发展,制定引导企业实施低碳施工的激励机制。还要对低碳施工应用示范工程的技术内容和推广重点做进一步研究,实施激励政策,以示范工程为平台,促进低碳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更多更快地应用于工程建设。此外,要在相关的工程评优中,加入低碳施工的内容要求,强化激励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三、工程运营融入低碳理念

在运营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单位的节能意识、对日常的维护管理以及低碳建筑拆除后的回收和循环使用技术的发展。例如定期对低碳建筑主体及设备的合理使用进行维修和养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低碳维护和管理对低碳建筑的运行有着很大的影响,传统的维护主要是针对故障处理,是一种被动式的管理,仅考虑经济效益,很少注意到设施设备的碳排放。低碳建筑的维护要求低碳管理,需要管理工作参与到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建设当中,进行主动管理。维护管理人员应参与到节能设计和决策阶段或将信息及时地反馈其中,因为他们对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能耗问题十分清楚,可以弥补决策和设计人员的不足,为运营阶段的低碳排放打下基础,将设计方案精品化。如营区的绿化建设以低碳排放为指导,优先选择吸附二氧化碳能力较强的乔木、灌木和自然生态绿化,尽量减少使用人工草坪等吸附能力基本为零的绿化方式。在旧营区维护管理中可以通过一些低碳改造,实现绿色节能,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此外,在运营管理的过程中一些低碳建筑的拆除报废,尽量做到废旧建材的回收循环利用,减少生产材料时的碳排放。

低碳经济是继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之后的一次绿色产业革命,这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我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出“高碳”时代,真正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取决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对于低碳经济政策的落实。建立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创建基于低碳的工程投资管理方法,推广低碳技术,定能实现军队的低碳后勤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先君、罗远洲:工程项目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2]陈军:低碳管理[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0.

[3]解生涛: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应该注意的几个环节[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4(4).

[4]肖俊华、柏红川、唐明雄:军队工程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J].军事经济研究,2011(4).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1篇6

关键字:碳中和理念开发新能源节约能源

中图分类号:P75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猛增,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威胁,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引起了全球重视,低碳经济理念应运而生,低碳社会、低碳城市等新概念如潮而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节约能源不仅涉及工业行业,而且更涉及到建筑行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建成1平方米的房屋,约释放出0.8吨碳。建筑中的能耗主要来自于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等设施,这些设施运转的能量在产生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从而使建筑成为二氧化碳的排放大户。因此,尽快建设绿色低碳建筑项目,实现节能技术创新,建立建筑低碳排放体系,注重建设过程每一个环节,以有效控制和降低建筑的碳排放,并形成可循环持续发展模式,使建筑物有效节能减排并达到相应标准,是中国建筑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碳中和理论及在建筑中的应用

碳中和也叫碳补偿,是现代人为减缓全球变暖所作的努力之一。利用这种环保方式,人们计算自己日常活动直接或间接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计算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所需的经济成本,然后个人付款给专门企业或机构,由他们通过植树或其他环保项目抵消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量。

与传统的建筑设计理念不同,碳中和理念下的建筑设计强调在最初的设计阶段即对包括方案设计、建材选择、建筑施工、建筑使用、建筑维护及维修、建筑解体、废弃物处置的建筑全生命周期进行整体设计,从而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及能源消耗的最小化。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只针对碳中和理念在建筑使用阶段中的应用进行讨论研究。减少建筑使用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对环境的影响,可以从开发利用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能、地热潮汐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1]和减少能源利用,提高建筑舒适度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以下案例分别从“开源”和“节流”[2]这两方面进行讨论。

三、案例分析与比较

碳中和理念在建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国内外建成了许多这方面的优秀的建筑项目,下面介绍两个典型的按照碳中和理念设计的建筑。

1、丹麦碳中和生态住宅——生命之家

生命之家是丹麦第一个按照碳中和理念设计的住宅建筑,见图1。该项目充分考虑自然采光和太阳能的利用,产生的能源不仅可以满足一家四口的使用,还能产生多余的能源提供给公共电网[3]。

图1“生命之家”节能示范住宅

(一)新能源的运用

生命之家使用的新能源有:1)太阳能集热板,在两个屋顶窗之间,安装了6个同样规格的太阳能集热板,这些集热板能够满足建筑整体65%的能源需求,包括取暖和热水供应,并且同时为建筑热力泵提供动力,此6块集热板每年产生的电能约为2000千瓦时,预计该项目投入使用30年以后所生产的剩余能量累计总额,将与生产所使用的所有建材所耗费的能量相等。2)太阳能电池,屋顶窗配备了太阳能电池驱动的电控室外防护遮阳卷帘,它可以降低90%的太阳照射热量,提高窗体的隔热性能。

(二)节约能源的措施

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体型系数,尽量提高外墙、门窗等维护结构的保温系数,设置活动的木质幕墙,来提高大面积玻璃的保温能力。整座建筑使用了极具保温隔热性能的节能窗、智能电控窗、电控遮阳产品,以及太阳能动力系统,使建筑整体热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宁波诺丁汉大学可持续能源技术研究中心

该建筑综合了世界先进的建筑节能设计理念和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成果使得楼宇能耗最小化,基本实现整个大楼能源的自给自足[4]。

(一)新能源的运用

该建筑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及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资源,通过可再生能源的集成实现建筑的能源需求不依赖或基本不依赖于电网,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

(二)节约能源的措施

被动式节能设计通过建筑体型、覆土设计、围护结构设计、热质材料设置、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组织等措施,减少建筑采暖、制冷、通风和照明的电力消耗,达到建筑节能大于65%的设计目标。

四、启示

综上所述,碳中和理念运用于建筑设计后,建筑的节能途径更加广泛,在开源方面,新能源的类型由之前的太阳能扩展到了风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的模式由之前的太阳能集热器扩展到了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沼气技术,风能发电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等。在节流方面,也由之前的节约使用不可再生能源扩展到了节约能源与高效使用能源并重。

碳中和理念在建筑中的应用是缓解能源危机、减轻环境污染、改善生活工作条件、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作为当代建筑师,不应该只追求建筑造型上的新颖独特而忽视了能源的浪费。我们应建立生态建筑思想,尊重自然环境,用科学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方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将碳中和理念贯穿于设计的每一个环节,设计出更多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效低能耗的建筑作品,使建筑设计理念上升到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杨基春,新能源在建筑节能领域中应用的思考[J].应用能源技术,2008(3)

[2]刘加平,武六元.建筑节能与建筑设计中的新能源利用[J].能源工程,2001(1)。

[3]吴韬、郭晓晖等.能源自给自足的绿色办公楼——宁波诺丁汉大学可持续能源技术研究中心[J].建筑学报,2008(10)

[4]郭成林、赵金彦.丹麦的绿色建筑实践[J].建筑学报,2010年(1)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1篇7

【关键词】低碳经济;对外贸易;影响机制

低碳经济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及能源危机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面临经济复苏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低碳经济成了各国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的落脚点。世界各国都先后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来实现经济社会低碳化发展,力图在完成国际条约中所承诺的减排任务的同时,实现本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并带来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低碳经济下的节能减排措施势必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重要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国内外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经过30年的发展对外贸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最为重要的一架,做好各种措施应对低碳经济的冲击,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低碳经济的发展背景

全球气候变化引发人们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发展低碳经济的空前重视。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能源白皮书》,首次提出“低碳经济”(low—carboneconomy)概念。从1976年的《京都议定书》到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各国都在为碳减排的责任和目标寻求发展路径,其中,英、美、日等诸多国家高度重视并已经采取了相应的低碳经济政策。哥本哈根会议于2009年2月召开,各国政府最终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重申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并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

所谓“低碳”(low—carbon)意指较低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低碳的理解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温室气体的增长速度小于GDP增长速度;2、零排放;3、绝对排放量的减少。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二、低碳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

在封闭或自给自足的条件下,一国通过提升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转变生活和消费方式以及增加碳汇等措施,来降低碳排放和提高碳生产率水平。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自由贸易导致会生产和消费环节相分离,国际贸易和FDI会促进国家之间的产业转移,这会给不同国家带来不同的福利效果,影响一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碳排放禀赋和贸易分工

根据俄林—赫克歇尔的要素禀赋理论,一国的比较优势产品是应出口的产品,是它需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充裕而便宜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进口的产品是它需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稀缺而昂贵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如果把环境资源也看做是一种生产要素,那就意味着:如果一国具有丰富的环境资源,它将出口环境密集型商品。应用到碳排放上,那就是,一个碳排放丰裕的国家将是一个内涵碳排放密集型产品的净出口国。贸易导致的专业化分工会强化一些国家的生产和碳排放,从而为不同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带来不同影响。

(二)碳排放规制政策与贸易分工

碳排放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的差异,是决定一个碳排放空间资源的重要因素,进而可以影响一国的贸易分工地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协议中规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根据规定,附件Ⅰ国家率先承担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内以1990年的基年排放量为基础减排5.2%。这里我们假定发达国家能够影响世界价格,而发展中国家是价格接受者;当发达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的气候政策时,如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碳排放配额的价格会更高。根据前面要素禀赋论,发达国家倾向于净进口内涵碳排放密集产品,而发展中国家倾向于净出口内涵碳排放密集型产品。

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本来就是内涵碳排放密集型产品的净出口国,那么在发达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碳排放规制政策后,其贸易条件会得到改善,强化其作为出口国的地位。相反,一个净进口低碳产品的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会恶化。对于一个出口能源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采取碳排放规制后,会导致需求下降和世界能源价格降低,从而导致其贸易条件恶化。

(三)低碳经济与资本流动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大量的投资,比如开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低碳技术等。因为收入低导致资本稀缺,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更需要引进大量资金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往往竞相通过改善各种政策环境吸引外资。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是资本富裕过,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较低,所以资本倾向于流入边际报酬较高的发展中国家。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外资流动具体存在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资本流入可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资金供给的增加,能够提高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带来收入水平的提高,进而提高低碳和环境意识,转变生活和消费方式。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产生溢出效应,提高低碳环保技术应用水平,特别是如果外资直接投资低碳环保行业的开发,会直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资本流入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不必然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具体还取决于所投资的行业及其技术水平。

三、低碳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机制分析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8

关键词:高碳资源低碳化利用环保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b)-0158-01

高碳资源通常所指的是化石能源,在2007年的全球一次能源消费当中,煤炭能源消费占有比例为27.8%,其发达国家中的煤炭消费比例在20%以下,而我国煤炭消费占据到69.5%,每吨煤炭所产生的CO2气体达4.12t,与天然气与石油相比,每吨CO2气体高于70%及30%,多煤、少气、贫油是我国能源结构真实状况,高碳也成为我国持续发展制约因素之一,从环保角度出发,采取一定低碳化利用策略,可有效确保我国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

1.中国高碳资源利用现状

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主体经济为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部门主要为工业,尤其是重化工业,而第一与低能耗第三产业的比重低。我国已经建成的年产量在120万t之上的煤矿有434处,其核定力为12.6亿t以上,占据总核定力50.6%以上,大中型煤矿的产量在70%之上,煤炭消费量不断增加,对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经济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挑战,实施持续发展已迫在眉睫。尽管我国对能源结构进行了一些调整,煤炭比重逐渐在下降,不过相当长时间里,仍是主要能源,其消费绝对量依然会增长,预测2015年煤炭的需求量约为39亿t左右,占据能源总需求量65%左右。我国科技水平相对滞后,而技术研发力弱,是中国经济从高碳转变为低碳的主要制约因素,要实现资源的低碳化利用,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支持,像CO2收集存储技术、甲烷回收利用等。技术研发力不高,使得我国需要通过商业渠道进行引进,以实现高碳资源转向低碳化,而技术引进年资在250亿美元以上,高成本高投入是经济不算发达的我国无法承受的。我国在低碳消费方面的意识还较为薄弱,未养成良好环保节能减排生活方式与消费习惯,塑料袋应用无节制性,塑料袋应用减少10%,节省能耗为1.2万t标煤,降低31万tCO2气体排放,加强高碳资源的低碳化利用,可有效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

2.高碳资源实施低碳化利用的环保思索方法

2.1紧抓节能减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要实现中国高碳资源的节能减排举措,需要确立节能低耗与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思路,将铁合金、钢铁、电力与水泥等高能耗业中的低生产力进行淘汰,加强高碳资源工程、结构与管理的减排,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给地区经济低碳发展与产业优化升级提供相应空间,切实推进高碳资源的节能减排,需要加强资源能耗指标监测控制,对于现存与潜在高能耗因素要及时发现,并采取一定措施进行处理,还应实施考核排名机制,对能源消耗进行跟踪监督,加强高碳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对小火电、水泥、造纸与炼钢铁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进行关停,加强有关环保的执法力度,并形成减排监管的网络,对于清洁生产工作加大审核,树立不同行业的清洁生产典型,积极引导企业向清洁生产与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加强第三产业与服务业的发展,对第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例进行调整,促进我国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进行转变,实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2.2转变经济方式,完善低碳经济政策体系

在高碳资源低碳化发展中,需要国家良好政策给予导向,依据分步走发展的思索道路,实施低碳经济短期与中长期计划,对常规化石能源方面的节能政策继续给予完善,对环境效益显著、煤炭等高能源消耗降低的企业与行业,应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使用节能技术,减少工业能耗,对煤炭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增强煤炭整体的开采率,着重构建循环经济,让煤电一体化,矸石与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实施煤炭、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的战略合作,实现煤炭从输煤、电与气的并举。在新能源的利用政策方面,应突出综合的环境政策,结合新能源发展中的自然条件同时,还应考虑当地发展规划,对功能、适度与禁止开发区进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先要对规划及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让项目建设更有前瞻性,给第五发展留出环境容量。对于现代物流与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应加强发展,构建现代化的商贸物流政策体系,以提高第三产业的GDP比例,同时,构建低碳平台,促进企业在碳汇造林与排污权交易等方面的合作,让碳减排和国际相接轨,有效完成高碳资源向低碳化转变。

2.3加强高碳资源低碳化技术创新

要实现高碳资源的低碳化利用,加强技术创新是关键,面对石油能源的匮乏,煤炭能源的应用势必会继续加大,为降低能耗,增强煤炭的质量与运用效率,对煤炭烯烃过程当中产生的CO2气体进行控制,可实施绿化操作,运用新技术与新工艺,以实现节能减排功能。在节能技术中,要注意C分子有效利用,烯烃产生时,与C4-6产品相比,更愿意选择C2与C3产品,这是由于C4-6产品更易消耗与燃烧,所排放的C比较多,通过环保节能角度来看,选择C2、C3更好一些,节能技术能有效减少C排放量,而CO2的捕获与封存技术,能有效将C扼杀于摇篮中,CO2捕获封存技术所指的是经过捕集与输送,把已运用煤化工装置所排放高浓度CO2进行收集,同时,运用各类方法进行储存,防止进入大气当中的技术,技术包含CO2捕集、运输与封存等环节,通过此技术可将C排放降低85%以上。为加强高碳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还应注意水资源的可获得性,我国在煤制烯烃相关节水技术上,获得了较大突破,我国在节水方面的措施主要是定额耗水与污水工业的回用这两方面,降低新鲜水消耗,已成节水关键,在煤制烯烃当中,MTO技术具有很强的节水效率,可在此技术上进行创新突破,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2.4转变消费意识,提倡绿色消费观念

为有效实现我国经济的低碳环保发展,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进行转变改善是有必要的,可通过宣传活动与补贴消费等措施,对消费者的科学消费观进行引导,构建环保的再生资源市场,在宣传时,可借助电视、广播与报纸等媒介,并通过网络平坦或培训等形式,进行有效舆论打造与引导,再结合补贴消费等政策,对再生环保资源进行选择时,要比高污染化石能源付出成本要低,从而体现低耗高效的特点。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9

【关键词】低碳物流;物流企业;措施

一、引言

在2010年12月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政府承诺,到2022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目前,我国还没有与碳排放相关的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预计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出台有关减少碳排放的具体政策,比如考虑增收碳排放税等。一旦相关法规和政策出台,届时将直接左右制造业和物流业的发展。“低碳”在给物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为物流企业创造了新的机遇,低碳技术、能效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为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商机,新的发展空间,如何在技术更新中占用一席之地,低碳物流就将成为物流企业的战略选择。

二、中国物流企业低碳物流现状及必要性

我国低碳物流与发达国家在低碳物流的理念、政策以及技术上均存在较大的差距。很多企业只注意自身的成本,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往往忽视。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还只是一些规模较小、缺乏先进管理理念的企业。物流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产生大量废气,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迂回运输、重复运输等都导致大量废气排出。而诸如能源和资源消耗过高,在物流的包装、转运中多会产生大量的多余碳排放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曾说到:“从企业角度来说,追逐利益是其天然的动机,多数企业将受政策法规及市场供求关系的驱使,被动接受减排任务。毕竟,企业为公益事业投入巨大成本是不现实的,需要机制的杠杆作用,包括相应的价格、税收和法规、政策等几方面措施出台后,企业就可以在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实现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因此,我们需要等待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出台,以及由市场供需形成的价格机制。然而,对于一些龙头企业来说,应该尽早参与减排的探索和实践。一方面,龙头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在行业内的引领作用;第三,有机会参与国家宏观政策的制订,未来相关政策的制订和出台要从企业实践中提取有价值的经验,单从政府官员或学者中产生是不够成熟的”。

三、物流企业如何应对低碳经济

(1)加强低碳物流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大型物流企业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低碳物流技术基础上,注重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与推广,加强物流技术装备开发,解决物流运输中的保温、制冷和货运车辆、船舶的节能等一系列的技术或装备问题,为物流业向低碳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于物流装备类企业来说,应该更加关注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目前在这方面已经有所突破,比如采用新材料减轻车体自重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科技成果。但不同运输模式的技术门槛是不一样的,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来看,航空和海运业的技术门槛相对地面运输更高一些。(2)实现物流运作的信息化建设。物流企业应大力发展信息化技术。物流企业应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有效应用,企业内部如条形码技术、全球定位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物流管理技术在物流领域中应用水平较低,物流装备和设备、物流设施方面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也不高。企业应加强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没有公共信息平台,信息化水平偏低就会制约物流系统的效率和规模化运作,造成机动车空载率高,增加了道路上车辆数量,也增加了无效碳排放。物流信息化建设的滞后影响了物流企业低碳发展水平,使物流企业根本无力顾及碳污染、碳处理等问题,增大了物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3)建立低碳物流管理机制。把低碳企业、低碳管理、低碳运营等融入物流产业的各个环节。在低碳运输管理手段选择上主要包括运输优化线路设计、路线要进行合理规划,优先选择高效能的运输方式,运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减少运输工具的空驶率、空转率,提高运行效率,采用集中运输。同时,还要采用提高包装的重复使用率、优化仓储设施布局、增加单位运量、采用电动环保车辆、采用环保冷藏运输方式等手段。根据货物运输的特点,选择节约、低能耗铁路货物运输。政府部门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物流业发展,实施促进低碳物流发展的机制、政策和激励措施,促进物流业向低碳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文丽.“低碳经济”影响物流业――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0(1)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10

从世界贸易发展角度方面来看,“减排”和“低碳”也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制约手段。如《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就已规定,到2022年,将对“减排”和“低碳”未达他们所设限额指标国家的产品实施征收“碳”关税。

我国政府已带头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专项行动”措施。同时承诺今后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包括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2022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推行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充分体现了作为一个大国在低碳经济时代的责任和表率作用。

发展低碳经济,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应用手段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从传统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桥梁。其核心在于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社会转型。低碳经济与已推行实施的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核心理念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要求尽可能地节能降耗、提高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奢侈和浪费所增加“碳”的排放。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变革的潮流,更是我国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纺织印染行业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正轰轰烈烈展开“节能减排”的大行动。主要采取的措施为两个方面:一是染整设备的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低产出、染化料助剂耗用量大的旧设备,发展新型的小浴比染色机,减少染色废水的排放量;二是重视开发新型染料、助剂,进行工艺革新,采用对环境友好、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的绿色环保型染料、助剂产品,以减轻传统印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耗能多、污染严重的突出问题,使之符合清洁、环保、低“碳”标准。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碳关税问题的缘起出发,在深入分析支撑碳关税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对碳关税的性质进行了厘定,认为“碳关税”属于WTO规则中的边境调节税,是一种区别于关税而被定性为税收调整的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国内被征收“碳税”产品与相同进口产品之间的税收负担,但由于WTO规则的模糊性,“碳关税”措施尚有待于进一步澄清。

一引言

在钢铁般的国家利益、锱铢必较的权利分割和无休止的争吵面前,人类的前途何其渺小,经过十二天的漫长会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哥本哈根协议》并没有就2012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在全球失意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有专家便指出,可以预料的是,全球气候政治的激烈博弈不会随着哥本哈根大会的结束而停止,而是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作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被探讨、谈判乃至争执。碳关税作为一种国际气候政治博弈的手段,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越来越受到以欧美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的重视。欧洲政策研究中心能源气候项目负责人伊恩霍夫表示:“如果启动碳关税,那么可以帮助欧盟在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中获得主导地位。”法国总统萨科奇也多次在各个场合不遗余力地“推销”碳关税,表示将继续推动欧盟设立碳税边界机制,以加强针对“环境倾销”行为的斗争。2009年12月22日,欧盟各国环境部长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很多欧盟国家部长均认为碳关税将是一种最终的选择。事实上,这是碳关税引起的第二轮冲击波了。2009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第一次提出了“碳关税”相关条款,虽然没有马上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但仍然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可见,在征收碳关税的问题上,欧洲和美国正遭受着巨大的压力,以至于碳关税被热炒成箭在弦上、伺机而发的问题。面对严峻的形式,亟需国内学者在对碳关税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的合理应对策略。本文拟从碳关税问题的缘起出发,在深入分析支撑碳关税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力求对碳关税的性质进行厘定,为其后对碳关税规则的全面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二碳关税问题的缘起

碳关税(carbontariff),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目前尚无权威定义,一个普遍的看法是: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早在2006年11月6日至17日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第1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法国前总理多米尼克.德维尔潘就提议:“应对没有签署后2012气候变化国际公约(即所谓的“后《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的工业产品出口征收额外关税(extratariff)”。[1]由于欧盟委员会认为该提议与WTO规则存有潜在的冲突而提出反对,因此,这一所谓的“额外关税”尚未在普遍范围内引起人们的关注。一般认为,碳关税这一提法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2007年1月,法国前总统希拉克要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议定书》时,警告美国如果不签署该协议,则会对进口自那些不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的产品征收碳关税。[2]其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由此,“碳关税”作为一种新形势下政治经济手段日益受到有关国家的重视。法国现任总统萨科奇在2007年11月,再次重申了碳关税的提议,旨在保护在欧盟排放交易体制下(EUETS)面临沉重执行成本的欧盟企业。[3]2009年6月,萨科奇再次将碳关税的讨论升级,建议若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没有达成一致,则可考虑将碳关税作为一种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欧洲公司与来自尚未进行二氧化碳减排的国家的产品间的竞争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面对法国在碳关税问题上的狂飙突进,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不甘示弱,美国国会众议院于2009年6月26日投票通过了由议员韦克斯曼和马基共同提出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这部法案中虽然没有carbontariff的直接表述,但规定了InternationalReserveAllowanceProgram(国际储备配额,笔者译注),指从2025年1月1日起,在与美国参加的国际协定一致的基础上,对于未采取相应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国家,凡进口自这些国家所涉产品的进口商必须购买国际储备配额,来抵消与他们进口有关的排放,否则不能进入美国市场,配额的购买价格将等于美国国内最近一次碳排放配额拍卖的交易价格;占世界温室气体排放比例不到0.5%的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产品无需购买特殊配额。[4]

三碳关税的基础理论解析

二氧化碳排放导致的气候变化,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一种负外部性。为了纠正这种负外部性,需要内化这些环境成本,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采取一些措施,促使环境破坏者为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将环境成本内化到其经济活动中去。目前,被广泛讨论,并被一些发达国家青睐的内化二氧化碳排放的环境成本的国内措施主要包括两种机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国内税收机制和排放交易机制。这些机制的运用固然会起到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作用,但同时也会在实践中产生不公平竞争和碳泄漏的问题。

首先,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非附录1缔约方暂无硬性减排任务,所以,对那些履行《京都议定书》协议的附录1国家(主要是欧盟)而言,实施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必然会增加其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带来所谓的“竞争力损失”问题。以欧盟为例,为了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欧盟各国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气候保护政策,并通过征收环境税、排放交易措施等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耗。由于欧洲大面积地开征能源税,已形成了能源价格相对(美国)不断上升的局面,这种局面正使欧洲各国政府面临着能源密集型行业或出口导向型行业越来越多的抱怨与政治压力,这些行业认为他们受到了来自美国或其他国家同类行业的不公平竞争。可以预见,随着各种更为严格的环保措施的出台与实施,欧洲各国的传统能源价格还会进一步上升。由此可见,一个国家无论是通过开征碳税,还是利用减排交易手段对环境实施保护,都会增加该国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引发相关企业或行业竞争力的损失问题。而对于那些没有采取相应环保措施或环境保护力度小的国家,其产品或企业就可能获得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从而带来国际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其次,在减排义务上,由于存在着附录1缔约方与非附录1缔约方的区别;同时,在附录1缔约方之间,还存在着减排标准高低不一的问题,所以,在履行《京都议定书》协议的过程中,高能耗、高排放的产业很可能会由附录1缔约方转移到非附录1缔约方,或由减排标准高的国家转移到减排标准低的国家,这就是所谓的“碳泄漏”问题。具体而言,如果一国通过开征碳税的手段来实施减排,在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同时征收相同的碳税的情况下,企业出于避税的倾向会从征收碳税的国家转移到不征收碳税的国家,或从碳税负担重的国家转移到碳税负担轻的国家。这样一来,某些国家或地区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被其他国家或地区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所抵消,“碳泄漏”问题将使得全球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难以实现,同时还会带来工作机会的转移,即产业(能源密集型)的转移必然带来工作机会的转移与减少,从而影响一国的经济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对“碳关税”在WTO框架下的合理性提出了明确的设想,他认为“碳关税”本质上就是一种增值税,是政府对市场所产生的扭曲一种矫正。克鲁格曼认为,WTO应当将碳排放限量及交易中减少各国扭曲的边境税与增值税一样对待,即碳排放许可价格最终是加在消费者身上的税,并且消费者应该对进口品所发生的碳排放与国内生产品所发生的碳排放支付同样的税负。他进一步指出,如果美国国内减排而没有对外国未减排的产品征收碳关税,会使国内处于不利的不公平地位,使消费者没有动机去避免购买外国没有承担碳减排义务的进口产品,从世界来看这种结果没有效率,与增值税一样,碳关税起到了平整竞技场的效果,不是保护主义。由于各国采取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差异会导致能源成本差别,会涉及竞争优势。假如仅仅美国采取气候管制,并且没有采取投资先进的低碳和无碳技术行动,那么,未来20年里给碳排放定价的气候政策可能对美国能源密集制造业竞争力具有实质影响,因此,碳排放成本高的国家会有对来自没有或较小碳限排政策和低能源成本国家的进口商品加征边境调节税的政治压力。这种调节税会基于与每种进口商品生产相关的碳排放,并且调节税要使发生的成本增加与出口国比照进口国所采纳的气候政策相匹配。与等同于对碳排放限量及交易的碳税所发挥的作用一样,对尚未内部化二氧化碳排放外部性的任何国家课征碳关税是最优的。相反,如果没有碳关税,却对碳排放进行限量及交易或征收碳税会使市场扭曲。只有各国协调达成最优关税,才会增加全球福利,减少碳排放。因此,边境调节的碳关税能够得到经济学理论的支持。[5]简言之,在克鲁格曼看来,碳关税是为了公平竞争而夷平竞技场,不是为了保护。没有缴纳类似碳关税的进口产品会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承担了强制性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有权选择在边境采取贸易措施,提高国外相似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即所谓的边境调节措施,对进口产品,根据其含有的二氧化碳(或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成比例的征税;同时对其本国出口的含有二氧化碳的产品,进行免税或退税。

四碳关税的性质厘定

出于对新生事物认识的缺乏,“碳关税”的名称本身极易使人认为它是一种关税,那么,碳关税就是一种普通关税吗?众所周知,关税一直被用作管理贸易尤其是限制货物进口的措施,由于世贸组织致力于倡导单一关税保护原则,因此,关税措施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内管理贸易的主要手段。GATT1994在允许成员方使用关税手段的同时,也确立了约束关税和分阶段削减的原则,一国在作出关税减让后不得再进一步提高,成员方有义务不再实施超过减让表所列的关税水平或其他税费。从在HenryWaxman和EdwardMarkey提出的《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钢、铁、铝、水泥、玻璃和纸浆、纸、化学制品、工业陶瓷是碳关税针对的主要产品,而这些产品大多在美国的关税减让表中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因此,如果把碳关税视为一种普通关税,其不具有在WTO多边贸易规则框架下的合法性。如上所述,既然碳关税不应被视为一种普通关税,如何对其性质加以界定呢,这就需要全面辨析碳关税的征收规则。由于欧盟内部对实施碳关税尚存极大争议,也缺乏相关的具体法案,因而下文拟主要围绕《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辨析。

从《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的相关规定来看,碳关税是作为美国在国内开征“碳税”的辅助手段而提出的。碳税从本质上说属于环境税,是一种针对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为改变环境资源无价的状况而提出的全新税种,它是对生态环境的一种补偿,通过税收的形式平衡应由资源开发者或消费者承担的对生态环境污染或破坏后的补偿。环境税既具有保护环境的潜在效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而从世贸组织的宗旨来看,世贸组织强调在扩大贸易的同时保护和维护环境,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实施环境税对实现WTO的宗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征收环境税会增加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影响到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又为各国所不愿。有鉴于此,2009年6月26日,世贸组织(WTO)在与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发表的《贸易与气候变化》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各国政府可以通过诸如“碳税和能源税的边境税调整”来制衡因一国采取碳税或排放贸易而增加的成本所带来的与别国产品的价格差异的可能性,并通过该“边境措施”来解决“碳泄漏问题”。根据上述报告,笔者以为“碳关税”只能定位于WTO规则中的边境调节税(bordertaxadjustment,简称BTA),是一种区别于关税而被定性为税收调整的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国内被征收“碳税”产品与相同进口产品之间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世贸组织的相关文件,1970年GATT边境调节税工作组适用了OECD对边境调节税的定义:指(一国)根据目的地原则,全部或部分,实行的任何财政措施。可将其分为两种类型:(1)出口国家,通过实施一种措施,将出口产品,相对于在其本国市场上销售给消费者的相似国内产品,从其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税收中解放出来,例如采取退税,减免税的措施;(2)进口国家,参照其本国相似的国内产品,对进口产品征收部分或全部税收。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边境调节税既可以适用进口环节也可以适用出口环节,而《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中的“碳关税”显然属于进口环节的税收调整。由于WTO在《贸易与气候变化》报告中强调WTO的多边纪律将调整上述涉及国际贸易的国内措施和边境措施,GATT和WTO规则都将适用于基于含碳产品或具有“可比性”的气候变化减缓措施的边境措施。由于进口环节的BTA是一种调节税,而不是关税,是对进口产品征收的一种费用,等于国内“相似”产品承担的税收。换句话说,“边境税”和“边境调节税”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种施加在进口产品上的税(或关税),而“边境调节税”是当产品进口后,进口国对施加于其上的国内税的一种调整。因此,GATT1994第2.2(a)条应成为界定碳关税的法理基础。第2.2(a)项允许两种类型的进口税费(即边境调节税):(1)对与国内产品相似的进口产品征收的费用;(2)对全部或部分用于制造或生产进口产品的物品征收的费用。对于第一种类型,被征收基于碳的边境调节税的产品即是与国内燃料“相似”的进口燃料。对于第二种类型,则引起广泛争议,用于生产特定产品的能源投入和化石燃料是否可被视为“全部或部分用于制造或生产进口产品的物品”?一些学者建议,第2.2(a)项的措词已经将第2条的适用限制在能(部分)物理包含入最终产品的能源投入上,即该“物品”必须实质存在在最终产品中,这样就排除了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或化石燃料适用边境调节税的可能性(但并没有排除对燃料本身征税进行调节的可能性)。按照这种观点,对那些并没有转化或合并到最终产品的原材料所征收的间接税是不能进行边境税调整的,显然“碳税”即二氧化碳排放税属于此列,而《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是针对美国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进行边境税调整的,因而不能够涵盖在WTO的边境税调整范围之内。但第3.2条的规定给了一些学者提出不同意见的可能。第2.2(a)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与国内税等值的费用必须遵守第3.2条及该条附录注释中的序言。第3.2条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税费仅限于“对国内相似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的税费”。那么“直接或间接”如何界定,这在与二氧化碳排放调节税有关的文献中被广泛讨论。这里问题的焦点在于,根据第2.2(a)和第3.2条,当最终产品被进口时,是否只有针对物理包含在最终产品中的投入所征的环境税才有资格适用边境调解。一些学者认为,第3.2条中的“间接”一词可以解释为:对特定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投入征收的税费,可以视为是对该产品“间接”征收的税费,因此应允许对其使用边境调节税。[6]那么,根据这一论断,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或燃料或排放的二氧化碳(不需要物理包含在最终产品中)征收的税费是可以适用边境调节税的。例如,在GATT超级基金案(theGATTSuperfundcase)中,美国超级基金税并没有针对进口产品本身征税,而是对该进口产品的某种化学组成成分征税。该案专家组报告指出:进口的产品在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属于被征对象的化学原料,所以在国民待遇基础上对这种化学原料征收的税可以在最终产品进口时进行边境税调整。有学者认为这个案件确定了GATT允许将进口产品的边境税调整适用于针对生产过程中对某些化学原料所征收的国内税。然而本案的专家组对被征税的化学原料是否必须包含在进口的最终产品中或最终产品是否含有被征税的化学原料,以及有关化学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已经消耗尽并没有成为最终产品中的物质是否也可以进行边境税调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如果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或燃料或排放的二氧化碳征税也可以视为对最终产品的“间接”征税,那么《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针对美国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是可以对其适用边境调节税的。

综上所述,“碳关税”属于WTO规则中的边境调节税,是一种区别于关税而被定性为税收调整的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国内被征收“碳税”产品与相同进口产品之间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但由于在对排放的二氧化碳征税是否可以视为对最终产品的“间接”征税问题尚还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的“碳关税”措施是否属于WTO规则中的边境调节税尚有待于WTO的进一步澄清。尤其要强调的是,即便是通过WTO嗣后的解释,该措施被证明为属于WTO规则中的边境调节税,仍需依据WTO的多边纪律全面辨析“碳关税”具体规则的合法性。

注释:

[1]“Countriesthatdonotsignuptoapost-2012internationaltreatyonclimatechangecouldpotentiallyfaceextratariffsontheirindustrialexports.”http://euobserver.com/9/23124/,2009-7-8.

[2]http://www.nytimes.com/2007/02/01/world/europe/01climate.html?_r=12009-7-8-11:00.

[3]http://www.euractiv.com/en/trade/carbon-import-duty-proposal-fails-impress/article-1686652009-7-8-11:05.

[4]111thCONGRESS1STSESSIONH.R.2454(June22,2009),SEC.766INTERNATIONALRESERVEALLOWANCEPRO-GRAM,p.945-946.

节碳减排的措施范文篇12

【关键词】台州低碳经济低碳生活

引言

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着三大问题:能源问题、环境问题、粮食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有新的技术和新的革命。而发展低碳经济,对于缓解能源紧张、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将有着重要的作用。

所谓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是国际社会应对人类大量消耗化学能源、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引起全球气候灾害性变化而提出的能源品种转换新概念。实质是解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调研时间

2010年7月8号------7月16号

调研地点

台州市地区抽样调查。包括小区、街道、火车站、汽车站、超市、广场等。

调研方法

1、针对市民设置四个方面的书面调查问卷。每方面调查问卷各准备400份。其中有关“限塑令”对居民影响的有效调查问卷381份;有关台州水资源的有效调查问卷365份;有关居民对于“低碳生活”参与度的有效调查问卷376份;有关群众对于“低碳”认识程度的有效调查问卷377份。

2、网络调查问卷

3、到相关单位咨询,获得第一手节能减排资料。

台州市环境保护、低碳减排相关目标

为了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台州市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低碳节能为核心,以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早在2年前就已经深入开展了“811”环境保护新

三年行动,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目标,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台州市环境保护、低碳减排相关工作任务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四、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六、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七、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八、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台州市环境保护、低碳减排相关保障措施

为保障低碳减排的相关措施得以实施,相关工作任务得以完成,使低碳经济得以发展,低碳生活得以实现。台州市特制定了以下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求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三、继续加强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五、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管网络。六、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七、加强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八、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制造业、环保科技咨询、环保“第三方治理”为重点,加快发展环保产业。九、落实完善环保经济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十一、创新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市民对日常生活中可减少碳排量的措施认知度偏低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听说过“低碳生活”理念的受访者所占比重高达91%。其中,有28%的受访市民表示很了解“低碳生活”理念,19%的市民对“低碳”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而在全部受访人群中,仅有9%的受访人表示对“低碳生活”一无所知。不难看出,大多数人对“低碳生活”还是有所认知的。

但是调查结果还显示普通市民对于日常生活中可减少碳排量的措施认知度偏低。例如了解减少肉制品的摄入量可以减少碳排量的受访者比重只有35%;了解减轻汽车后备箱杂物摆放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的受访者比重只有11%等,对于生活中的另外一些简单减排知识更是知之甚少。

市民对于了解的日常相关减排措施践行度不够

本次调查中85.83%的受访者认为使用一次性筷子会给环境造成影响,但其中只有9.2%的受访者愿意自备餐具。65%的受访者认为过度使用空调会给环境带来影响,但其中仍有35%的受访者表示平时不太注意空调降温。总体上而言台州市民对于践行低碳生活的自觉性不够。

政府应加大宣传,倡导全民运动

发展“低碳经济”需从提倡“低碳生活”开始。“碳”与我们的衣食住行都息息相关,渗透于老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低碳”不应是政府单方面倡导的事,而应该是一种全民运动。所以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辅助政策,加大力度宣传“低碳”的重要性,使“低碳”的概念深入人心,引导“低碳”成为一种时尚,并使之成为一种全民自觉性的生活方式。

“低碳生活”对市民而言更是一种态度

“戒除嗜好!面向低碳经济”环境日主题提示人们,“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其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生活中的举手之劳都可以成为我们低碳节能的措施。只要我们注意,只要我们留心,只要我们愿意。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低碳达人;每一件事,都可以成为值得标榜的低碳举措。只是要看我们有没有这种去做的态度。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低碳经济[EB/OL].baike.省略/view/1551966.htm.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精选3篇)

    - 阅0

    2020年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篇1尊敬的交警同志: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

    晚霞写景作文范例(精选5篇)

    - 阅0

    晚霞写景作文范例篇1云,悠悠地浮在湛蓝的天空上,洁白洁白的。有的像深邃的峡谷,有的像白色的雪莲……散布在天空中,显得非常柔媚。看!这些多姿的云彩,被鲜红的阳光照得一片红润.....

    造成粮食浪费的原因范例(12篇)

    - 阅0

    造成粮食浪费的原因范文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在全校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坚持以生态文明思.....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范例(12篇)

    - 阅0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范文篇11农业机械化概述农业机械化是在利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及农业机械来开展的一系列农业生产活动,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农业生产的客观条件,可.....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计划范文(精选5篇)

    - 阅1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计划篇1一、培训目标和培训重点坚持以师德建设为中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