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笔记好作文推荐,围城读书笔记600字左右(整理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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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围城读书笔记通用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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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最新围城读书笔记通用篇2

是曾经的俗人俗世纷纷扰扰为他设了一座悲哀的城,抑是不愿踏破围城的自己不做挣扎?只听得最后鸿渐与柔嘉永远不断地争吵,诉说着内心的烦恼,不息于耳……

钟书先生写的《围城》一书,展示了方鸿渐这个小人物一生的故事,只觉得既可笑又可悲。和苏文纨的爱情,原本便是一场闹剧,文纨的自视清高,使得方鸿渐只得敬着她。文纨以为走进了他的围城,不过一直在城外打转罢了。唐晓芙的温婉,也许才是他想要的。但晓芙不是优柔寡断的方鸿渐,告别了他便在泪花中目送他远去。夜阑尽处,闪烁的心火,映出决绝的容颜。孙柔嘉的精明,让方鸿渐竟一步步走进她的城。但这并非他本意。于是最终只换来无休止的争吵。在三闾大学的知识分子中,方鸿渐看到了圆滑,迂腐,一切让他不适,这再也不是当初他梦想的大学了,但他依然未作挣扎。一切的一切,如书中所言,如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方鸿渐注定是一个悲哀的角色。悲其不争,哀其不幸。当在文纨,柔嘉的咄咄逼人中,他只得屈服。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吧。可当他遇到晓芙,他愿意与骄傲的文纨做一个了结,只想倾诉内心的想法。可当说了之后,明明被他感动的晓芙却说不愿看到他,他本愿为她付出一切却再未回头。爱,是沧海遗珠。

有时,爱是坚韧的东西,可有时,它只是一池碧水,一榭春花,一陌杨柳,一窗月光,天明之后,就要干涸,萎谢,褪色,消失,短暂到,不能用手指写完——等待。

可即使方鸿渐与唐晓芙走在一起,或许结尾也不是那么美满。就如他心心念念的三闾大学,曾以为会干出一番事业,最终却也无法结尾。正应了小说题目——围城。人们总有想得到的东西,爱情,事业,梦想…可当你真真切切的得到了之后,你却觉得想逃脱一切,忘了最初的目的。

一个人最困难的不是追求,因为你会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最难的是坚守,坚守最初的信仰。

这让我想起一位先贤,庄子。飘摇不羁,轻轻拂过尘世万千。他冷眼看尽世间不平却牵肠挂肚,到底是无法看穿。面对张口即得的楚国相位,他心中又何尝不是思绪万千。先秦诸子,谁不想实现自己的乌托邦之梦?但他最终选择了朝敦夕月,落崖惊风。“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他明白那是自己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他的一生只属于明月清风。面对名利,他一直淡然以对,心中清泉不卷起一丝尘泥,心中明月朗照乾坤。

如今,我们不会选择像庄子那样成为一名隐士,但依然要坚守住那份清风明月自在怀的心境。

也许人多是这样,你不舍,他舍,你舍得,或者他就舍不得,如果离开是必然,不如留一个空白,即使不回头,日后想起也不会觉得那么逼仄。那么看来,唐晓芙当初的离开,在看似遗憾的背后,却是最好的决定。

在生活的座座围城中,我们拼命的到城里去,最终却倒想出来了。也许一开始就不要进去便没这烦恼了。可我们的一生总该有些追求啊,最重要的是,在得到后的淡然。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否则,就像方鸿渐一样,生活在永远的痛苦中。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可即使时光千回百转,当我们回归心海深处,那片幽蓝深静中,我是鲛人,依然会为你落泪成珠。

最新围城读书笔记通用篇3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最新围城读书笔记通用篇4

经过了两个月的《围城》阅读,终于能够合上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却不断重演着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争吵。

我从8月份起便开始读《围城》,倒不是我读书的速度慢,只是钱老先生笔下的这几个风格迥异的女子和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方先生让我伤脑筋。我不禁想,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让方鸿渐舒心,到最后便成了“最理想的女子是什么样的”。为此,我就带着这个疑惑,慢慢地分析。

首先,是对于理想的定义。对谁来说理想呢?不外乎是对方鸿渐,对方家老夫妇,对赵辛楣等等。笼统地说便是传统的理想女子和新式的理想女子。这就有些头绪了。

首先,传统型的理想女子,不外乎就是《诗经》中的“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或者“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种种,不外乎是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为女性塑造的“附庸”形象。这就是明显的封建思想,难怪孙家厌方家陈腐。

再者,新式的理想女子,书中便有,就是方鸿渐苦苦追求、望眼欲穿的唐晓芙。唐晓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子,她敢爱敢恨、厌恶世俗名利、有自己的追求。我至今记得她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好一个痴情的可爱的女子啊!但是读过杨绛先生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便知道,钱老先生偏爱她,不愿让她被方鸿渐这个花心大萝卜祸害,洁身自好,成为了《围城》中完美女性的化身。

但是,我却很喜欢孙柔嘉,她虽然没有鲍小姐的风流倜傥,没有苏小姐的博学多才,也没有唐小姐的清纯可爱,却有一种顽强不屈的劲儿。她在方鸿渐对她无感时想方设法地引起注意,在方鸿渐被三闾大学辞退时毅然与丈夫同行,在方遯翁极力劝阻之下坚持出去工作,追求独立,而非一味地对丈夫阿谀奉承,一味地对婆家唯命是从。我认为这才是新时代理想女子所要具备的品质。

《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还有一句很有趣同时发人深思的话:“她(孙柔嘉)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这句话看似自相矛盾,却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我认为对孙柔嘉更多的应该是佩服和惋惜,而非讽刺。毕竟她也差一点就成为了既传承又创新的理想女子。

婚姻的围城其实内外都大同小异,自己心中的围城才会让自己不断逃避。正如钱老先生所说,只有战胜自己,才能真正脱离围城。我们又何苦去做别人眼中的理想女子,为何不去追求真正的自己呢?做自己的理想女子,便足够了。

最新围城读书笔记通用篇5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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