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_初一作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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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见_初一作文篇1

“阅读也是一种艺术,同音乐,绘画一样,他带给人的不只是艺术上的享受,还有精神上的愉悦”

这是我极其喜欢的一句话,破除了我对阅读无用论的偏见,让我正视他,拾起对他的喜爱。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便喜欢看故事书看字典、看三字经、那时还没有过“阅读对我是否有用”这种想法。每天一奔回家就是抱着字典啃。最爱的是探索的感觉。似乎还记得那被夸奖认字多时扬起的骄傲的小脸。

我一直相信,家庭的熏陶对一个人的阅读习惯养成也是十分重要的,妈妈常给我买书,与我一起看书。督促我、纠正我,我那时候所认识的阅读是一种“必要的”,“人必须要多的”事情,也便是一个好学生应该做的事。我喜欢的是看故事情节的一波三折与我从未见过世界的震撼感觉。

自从那时我开始思考什么于我有用,什么无用,以做取舍。我不敢相信,我认为阅读是无用的,它不能带来经济效益,没有炫耀价值,不能用分数衡量。它与我接触的不一样,它更深邃也令人不为所知,我以功利去衡量了它,它是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我读书的数量不能换成人民币,我读书的时间还不如用来写试卷。

但人的见识与思想还是会受时间影响的,放长假的时间又是无所事事,我又随意捧起了那一本本书,我坠进去了,那个名为深邃的世界,这次,终于不再只是功利了,我发觉了自己的无知与无所见对那些“无用书”的渴求达到顶峰。我一直相信人生来就是喜爱阅读的,因为我们太无知,也因为我们是追求美的动物。世界太大而人又太小,知识广博而我们又太狭隘,我的傲慢来源于年轻气盛,我的偏见最终泯灭于无穷的欢喜。我确实也获得了美的享受和熏陶,这真是一种可爱的艺术。我有一个小目标,就是可以看所有的书遇见所有了不起的人知道所有有痕迹的事。

——喜欢东九十五大街14号的海莲·汉芙

他是我的知音

——喜欢苜蓿巷的苏菲和艾伯特

他们是我的老师

——喜欢追逐月亮的斯特里克兰

他是我的火炬

偏见_初一作文篇2

今年夏天,一部《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电影风靡全国。当大家都在感慨“我命由我不由天”时,我却因为哪吒被误解后插兜离开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小区不知何时来了个流浪汉,脏脏的,整日坐在小区书店的门口。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更没有人愿意接近和了解他,只有楼下的陈婆偶尔会给他送些饼干和牛奶。“你在这儿很影响我做生意啊,赶快离开!”书店老板吼道。因为流浪汉总是赖着不走,一向温和的书店老板忍不住破口大骂。老板把流浪汉的包裹狠狠地一拽,扔到了别处。他并不作声,只是慢慢地把包裹捡回来,又坐回了原处。书店老板狠狠瞪他一眼,愤然进店。张大妈带着小孙女出来散步,小姑娘手中的球刚好滚到了流浪汉的脚边。他笑着把球捡了起来,起身想把球还给小姑娘,但张大妈对他撇撇嘴,抱起小孙女就百米冲刺往家跑。他又默默坐回了原处。

有一天早上,我出来散步时,看到书店门口聚满了人。我挤进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只看到地上一大片血迹和默默抽闷烟的书店老板。“昨晚……有贼……那个流浪汉冲上去阻止,可贼手中有利器,他受伤了,已经送医院了,我……”书店老板缓缓开口。“你看……你看看你们这些人。我早就说过他是好人,他找到了我的阿猫,他不过是来找他失散多年的亲人,费用耗尽,腿旧疾复发,所以暂且休息一下罢了。”陈婆大声地说。张大妈撇撇嘴:“你咋不早说呢?马后炮!”“说了你们也得听啊!你们固执地认为他是坏人,是流氓!”陈婆提声喊道。张大妈翻了个白眼,悄悄地离开了。我站在人群中,想想自己除了开始给他买过几个包子,后来就听信传言,对他避而远之,不禁羞愧地低下了头。

偏见多可怕!它使纯真善良的小孩变成了魔童,使见义勇为的好人变为坏人。而那些自以为是、言之凿凿的人,还得意扬扬。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们对于一件事情知道得越少,就越容易误判。尊重事实,扫除偏见,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我人格的完善。

偏见_初一作文篇3

久闻民国时期四大才女,坎坷的吕碧城,凄婉的萧红,聪颖的石评梅,细腻的张爱玲……她们是我望尘莫及的,也是我无比崇拜的。今日有幸得到萧红的《呼兰河传》,尽管很简朴,但是她的韵味吸引了我。

很喜欢《呼兰河传》的故事,让人展开思绪却不失趣味,就像一件耐看的衣服。故事讲述了萧红的童年,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河的祖父家。细分下来,分为4部分,第一章,简单介绍呼兰河。第二章,讲述呼兰河的“盛况”。第三、四章,描写祖父和我的院子。第五、六、七章,刻画呼兰河里被迷信、偏见迫害的人们。

《呼兰河传》用纯真的语句反应出了一个真实的旧社会,庸俗的人们愚昧无知,十分迷信,并且人云亦云。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部分中的小团圆媳妇。她是旧社会中童养媳的代表。家人在她很小时就卖给胡家,12岁第一次来都婆家,苦日子就开始了。每天要服侍婆婆,人们还因她爱笑而嘲讽她“大大咧咧”。婆婆脾气很差,心里闷得慌就把小团圆媳妇拉过来揍一顿。后来,小团圆媳妇被打得神志不清,却被认为“鬼附身”,婆家请“云游真人”抽贴、请人来跳大神、甚至把她放在开水中煮……最终,她被折磨而死。

这是一个迷信造就的惨剧,当然,社会一天天在进步,国家一天天在发展,这种现象越来越少。但是还会出现,比如说左眼皮跳右眼皮跳的“征兆”,比如说结婚需要看属相,比如算命,比如星座,比如手相……

在我们的家乡,也有一种迷信的现象。在那里,有的小孩子被吓着了,就会专门花10块钱请人“叫魂”意思是吓着的时候魂掉了,要让人捡起来。如果不叫,孩子就会生病,发烧,呕吐不止。我表弟就经常叫魂。

后来,我了解到,突然受惊吓,的确会损伤人的部分内脏,有可能会发生身体不适,但是调理调理就肯定会好的,“叫魂”一说完全是无稽之谈。但是那里的人宁肯相信村里的迷信者,都不愿意相信这一科学事实,依然愚蠢的每次交10块钱给骗子。这,就是迷信所致。

很多人都被迷信所害,然而他们不愿相信。当然,《呼兰河传》里的世俗与偏见也能带给别人很多启发,比如没人愿意填的大泥坑,因家境败落而心理扭曲的有二伯,被村里人嘲笑的冯歪嘴子和两个儿子……

一起翻开这本书,你也可以有不同的感受!

偏见_初一作文篇4

偏见,可以说是社会的一部分。

你不可否认你的身边寻找不到偏见。

我在马路上,路过的农民工,乞丐,正常人都会绕道而行,谁也不会上去给他一个红包,哪怕一句问候,这就是偏见。当一个小孩独自去买东西,售货员会反复叮嘱她把钱收好,这就是关心,这就是偏见;再或者就比如在正常的班级学习生活中,你抱着疑问耐心恭敬地走到J学霸面前请教题目,却被打发到Z学霸处,Z学霸又把你这个学渣扔给J学霸,这下你尴尬了,明明两个学霸在面前却谁也不肯教你题目,这就是偏见!

你会带着偏见的眼光看别人,别人亦会带有偏见的目光看你,当我们没有偏见的时候……

这个社会“是谓大同”走在马路上,乞丐昂首挺胸地坐下和你要钱,小孩子仍拿着钱去买东西,没有了售货员的叮嘱下一秒就将钱丢了,在班级里你这个学渣理所当然地得到学霸的指导……

你习惯吗?不!因为偏见是社会的一部分。

我们不可能不接触偏见,但我们可以让偏见成为动力。

美国的白宫向来不允许黑人进入,多少年前就有个男孩千里迢迢来到白宫却被拒之门外,这样的偏见让他的梦想从未动摇,堂堂正正走进白宫。后来他成了美国著名的政府高级官员,上任第一件事就废除这个制度。史铁生自20年残废了双腿过后,又怎不曾受到别人偏见?他也曾在反抗与接收中作出选择,用写作狠狠地打击了曾受过的偏见,海伦·凯勒,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从小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又怎么可能没有受过偏见?她暴躁而易怒,最后是安妮与她并肩与偏见对立,走出了阴影。

每个人都会受偏见,每个人也有与偏见斗争的能力。

你是学渣,你饱受学霸的偏见,你又曾否想过自己可将满腔被玩弄的努力化为不断激励你学习的动力?我可以是学霸!我有天要让他们看得起我!你离学霸进了一步。

祝当你受到偏见的时候,很快就是你没有偏见的时候,尚且不说改变这个有偏见的社会,改变自己最好。

偏见_初一作文篇5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情故事,男主角傲慢,女主角偏见,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弟达西所热.。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偏见_初一作文篇6

暑假学习之余,我看了一本《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回忆。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其实很多书都是来自于身边的生活,所以我们看到别人不好,也要自我反省下。

偏见_初一作文篇7

这种急促的爱,让我时时感动好久;没一会儿,我身边就堆起一大堆从报纸上剪下的有价值的东西,记录本上也写了许多从书和杂志上摘抄下来的好的写作材料。看着看着,我忽然被眼前的景色所震撼了,远处的灯光像一颗颗黄宝石在黑夜中闪烁。成功了要对继续保持稳定有长远的打算,失败了也要明白考上清华的难度就不一样?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

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做人。社会是需要宽容,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偏见_初一作文篇8

我,一个平凡的女孩子,有着同龄女孩一样的梦想即使我与她们有一点点的偏差,世俗的眼光使我不舒服。他们总是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

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生下来就受着病痛的折磨。有一个小女孩她先天性过敏体质对很多东西都过敏(过敏的时候起一个个的大疙瘩有时连成片看起来很吓人,尤其是在脸上时。在嘴上时有时都吃不了饭。)六岁时她的过敏反应越来越厉害,成了季节性过敏。小女孩很乐观她认为总有办法的。十岁时他夏天的时候就一直起疙瘩,父母和他去了好一点的医院,医生给她打了针,拿了药,过了一段时间差了不少但小女孩越来越胖,后来才知道医生开的药都是激素!知道后女孩的母亲不再让他吃,当严重时才吃一粒。

女孩过敏的时间越来越长,知道的人越来越多的人们总是用一种看怪物眼神看他,女孩开始不以为然,后来因为这种眼神他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少。

转眼八年过去女孩已经十四岁了,在这八年里女孩哭过,怨过,祈祷过,老天似乎睡着了,女孩的祈祷一点用也没有用,还是受着异样的眼光,还是走着当初的路,还是坚定着自己的梦想,还是那个女孩,他要走的路异常艰辛,他明白,她要成功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更多。

世俗的眼光真可怕,他夺取了女孩的自尊增加了女孩的自卑感,这就是偏见的伤害,他伤害了一个少女的自尊。

看完以后你们可能质疑为什么我会知道女孩的感受,因为那个女孩就是我。八年我忍受着,八年我痛苦着。

记得有一次我把一些疙瘩照在了妈妈的手机上(上医院时要给医生看的),后来这些照片被妈妈的同事看见了,同事问:“这是啥?”妈妈看后说:“没啥!”一把夺过手机。妈妈回家后对我说,让我删了,可能是我太敏感了,妈妈的话深深的刺痛了我。我在卧室把门反锁,把洋娃娃摔了一地,爬到床上啜泣……

我受着偏见,但我深深知道这种感觉,所以我对人不会有偏见,世人们醒醒吧,不要等自己受到偏见时才知道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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