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定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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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定价的目标

保险产品定价的目标

1.生存导向型目标

如果遇上生产力过剩或激烈的竞争,或者要改变消费者的需求时,保险公司要把维持生存作为其主要目标。为了能够继续经营,继续销售险种,保险公司必须定一个比较低的价格。此时,利润比起生存而言要次要很多。

2.利润导向型目标

利润导向型目标分为3类:获得最高当期利润目标、获得适量利润目标和获得预期收益定价目标。获得最高当期利润目标通常以一年为准;获得适量利润是指与保险人的投资额及风险程度相适应的平均利润;获得预期收益为预期的总销售额减去总成本。

3.销售导向型目标

采用销售导向型目标的保险人认为最高收人将会导致利润的最大化和市场份额的成长。收入最大化只需要估计需求函数即可。销售导向型目标又可细分为达到预定销售额目标、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目标、促进销售增长目标。

4.竞争导向型目标

竞争导向型目标可分为市场撇脂策略和稳定价格目标。一些经营规模大、经营效率高、资金雄厚、竞争力强的保险人,有时喜欢制定高价来“撇脂”市场,而后通过逐步降低价格,将竞争者挤出市场或防止竞争者进入市场,即采用市场撇脂策略。一些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保险人,常以稳定价格作为定价目标,以避免激烈的价格竞争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可通过稳定本身产品价格来稳定行业竞争态势,保持其优势地位,获得稳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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