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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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完善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196-02

2010年7月福建紫金矿业(铜矿)发生严重污染事故,影响极其恶劣。而紫金矿业的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对自己严重违规排污的事实却只字未提。该事件的发生,使我们更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一个与管理道德密切相关的概念。近30年来,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商业伦理、相关利益者理论等概念和理论的日趋丰富和完善,一些跨国公司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公共政策中,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定期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对外报告。欧美国家的社会责任标准已通过跨国公司的供应链直接影响到中国加工贸易企业和出口企业。

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通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或者规范,但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已被广泛接受。履行社会责任,不是企业额外的负担,而是力所能及的担当,是企业对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最后底线,需要逐渐由企业面对社会环境的变化而被迫采取的被动行为发展成为企业追求长远利益的内在要求。上市公司要对股东负责,同时也要对相关利益者负责,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和其他自愿责任。这需要完善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借助社会舆论的监督,促使企业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一、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

国资委2007年12月《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我国目前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以两种方式出现,一种方式是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进行披露;另一种方式是单独对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0年我国出现了第一份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即中石油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报告》。2006年9月深交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后,先后有39家企业了200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其中20家是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2007年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2008年有132家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达到364家。2010年社会责任审计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达到531家,其中,上交所323份,占60%,深交所208家,占40%。从已的报告看,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行业、区域、企业规模、盈利状况的不同而有较明显差异,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二、相关前期成果回顾

在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认识日益清晰,对信息披露要求日益具体的情况下,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实践需求、审计主体、审计标准和审计内容界定,以及社会责任审计与企业的绩效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得出了以下一些成果体系:

1.社会责任审计全面化。所有类型单位都应接受社会责任审计。从社会责任审计角度而言,应当把企业、事业和机关三类单位统统纳入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因为它们都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应当包括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2.对象区分论。对不同被审单位,社会责任审计的重点有所不同。在不同所有制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承担更多、更大或更为特别的社会责任。这些责任主要体现在,应当更加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宏观调控措施,以及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方式灵活论。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社会责任审计。在明确审计主体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社会责任审计至少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附带审计。在进行财务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类型审计的同时,附带对社会责任进行审计。二是专项审计。在不对财务、绩效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下,审计机关自主决定对管辖范围内被审计单位的社会责任开展专门的审计。三是并重审计。审计机关决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进行审计。四是综合审计。综合审计介于附带审计和并重审计之间,不明确区分财务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也不一定是平均安排审计力量,但几个侧面都要兼顾到,使几个层面都得到审计。

4.效果公示论。加强社会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和利用。对单位社会责任审计的结果,最终通过审计报告加以体现。出具审计报告,是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或受托社会审计组织的责任。更应当直接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使社会能够全面完整地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三、对加强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思考

1.科学确定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框架,制定逐步完善的法制体系。根据现有的认识和具体的实践来看,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包括: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企业经营管理层对股东本来是信托责任,但是目前对上市公司来讲,加大对中小股民的社会责任,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企业对商业伙伴(供应商、经销商等)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基于上述分析,参考国内外有关规则和研究成果,我们可以设计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由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员工责任、社区责任、消费者责任等五个大类指标以及其他的指标构成。

审计理论框架的建立包括审计目标、审计标准、审计依据、审计模式等内容。在审计目标方面,除了合法性、公允性之外应更加侧重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描述。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是影响该项审计活动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目前,由超过300家全球性组织一起创立的全球报告行动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团体已建立并了相关审计标准。

2.逐步确立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实务的方法和策略。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信息的披露成本和审计风险、审计成本等因素的客观存在,无论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还是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活动,总体来看,其动机并不明朗,审计需求较弱,特别是民营企业自愿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并接受审计的动机更不明确。因此,我国若要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活动,政府部门、大型企业、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民间团体等各个主体如何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并有重点地将此项工作从关系国计民生的、占用社会资源相对较多的垄断性行业开始,逐步推进到上市公司、其他非上市大型企业等组织,其推行的方法和策略需进行科学论证。

3.增强企业公共政策的制定意识,强化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在需求。社会问题可以对一家企业的产品市场供求产生直接的影响,不断变化的利益相关者需要企业高层管理者出台并按照一定的政策着手处理一些企业的公共事务问题,企业的公共政策问题由此浮出水面。为了保证企业的公共政策能够顺利执行,基于对战略控制所实施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就凸显出其重要性。因此,认清企业公共政策、企业战略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三者的内在联系,构建战略控制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体系才会有相应的环境和基础,才会产生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活动的自主性需求并保持其持久性。

4.可由不同审计主体对单位社会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必须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相对独立的主体承担。相对独立的审计主体不外乎有三种,即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三者之中,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从事审计的机构,可以承担对内的、局部的社会责任审计和检查。在国家没有明确要求,或国家审计机关没有进行审计的情况下,单位也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自身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为取信于外界,取信于社会,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社会责任审计与普通财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相比,更具有社会性和广泛的影响。

5.被审计单位要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作出报告和承诺。对被审计单位社会责任进行审计,可以是出于国家的有关规定,或者是社会的压力,但更应该是被审计单位的内在需求。被审计单位承担了社会责任,就应当向社会作出报告,向社会公开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为取信于外界、取信于社会,被审计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的同时,还必须同时出具一份书面承诺,对该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合法性等承担直接责任。

参考文献:

1.吴晓求.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报告.2011

2.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2008

3.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7

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评价――2007・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G].2007

5.阳秋林,王娜.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价值工程,2010(5)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2

关键词:农业;企业;社会责任

农业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农业企业提出的在经济、法律、道德以及慈善等方面的期望。所以,可以将农业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及慈善责任等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是企业以生产或提供社会所需商品与服务为主要目标,注重用公平价格实施交易,不仅能体现出农产品的具体价值,而且也考虑到了企业的实际利润。法律责任是农业企业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实施活动。伦理责任需要农业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伦理要求,有责任做正确与正义、公平之事,伦理责任发展至一定阶段就会升华为法律责任。慈善责任主要是自愿的,并没有道德上或者伦理上的要求。笔者认为,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是合理地让农业企业承担起执行公共政策的成本。

1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基于传统理论的企业唯一目标是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且实现企业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鉴于上个世纪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出现,这一观点渐渐出现了变化,企业不但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还要切实维护社会公益,即企业目标从一元化往多元化发展。自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出现以来,对其界定始终存在争议。一些研究者高度关注企业在实现自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的经济增长和效率之整体要求;还有一些研究者从对各类企业责任的相互比较,来把握农业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笔者认同美国佐治亚大学卡罗尔教授对企业社会责任所作出的界定,即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企业对于包括股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具体包括了经济、法律、伦理以及慈善等方面的责任。

2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农业企业社会责任是其作为企业公民一定要承担的对利益相关方的经济、法律、慈善以及伦理道德等多个方面的义务,并非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其唯一目标,也不是以股东为其唯一服务对象的,而是将利益相关方利益作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任务。一是经济责任。这是农业企业首先应履行的责任。利润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缺少了利润,企业就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因而农业企业要持续不断地改良自身产品,提高自身的利润空间,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加多的效益,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这样一来企业才能将更多价值反馈给广大消费者。二是法律责任。农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相当一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所以更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确保所提品的质量。三是道德伦理责任。农业企业并只是遵守法律即可,还应承担超出法律责任以外的道德伦理上的责任。目前的法律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些不道德行为尚未被写入法律法规条文中。同时,法律还具有相当大的滞后性,法律上会有一些漏洞甚至尚未涉及的真空地带。四是慈善责任。这纯属企业自愿行为,其生存无法离开社会这一大环境。企业在自身取得发展后可以适当地拿出部分利润用在社会慈善上,这对企业来说是有利而无害的。

3农业企业社会责任对于其自身竞争力的影响

3.1农业企业的行业示范性与先导性是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无形资产

鉴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实施,资源环境问题越来越凸显。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已经发展为一种潮流。承担起社会责任能够让企业能够得到独特的无形资源以及可持续竞争力之根源。农业企业和农业联系最为紧密,农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农业发展、农民收入、农村建设状况等。农业企业所具有的基础性以及行业引发性,就能决定本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业示范性以及先导性,从而让农业企业能够具有很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对提高自身竞争力产生巨大的作用。如今,有研究证明农业企业积极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能够实现企业回报社会之目的,而且还符合农业企业发展的长期利益,从而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3.2农业企业的脆弱性与非人为性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

企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以及消耗起主要作用,而农业企业也是如此。所以,企业成为了社会公众一致批评的对象,并逐步开始抵制消费一些非环保性产品。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运用立法手段来制约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就农业企业而言,农业企业在生产中所用原材料质量之优劣会影响到产品质量之高低,而作为原材料的农产品质量高低往往取决于其成长的环境。农业企业所具有的这一自然依赖性造成了农业企业在社会责任上具有脆弱性以及非人为性。农业企业一旦置身于度外,不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农业企业在生产中对于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就肯定会影响到原材料质量,进而影响到所生产产品之质量,而产品质量一旦降低,还会导致消费者对于企业产品产生不信任感,所以农业企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定要全面承担起社会责任。

3.3农业企业的物质薄弱性决定其提高竞争力具有困难性

和别的行业比较起来,农业企业所具有的盈利状况受到环境等外在因素影响更加大,造成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具备物质薄弱性之特点,这就需要农业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要从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着手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加大了提高竞争力的难度。一家富有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必然会在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具备强大的竞争力。通过了SA8000的农业企业通常就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能够更好地提升职工满意度。通过进行SA8000认证,能够推动农业企业建立新型企业文化,让企业管理者持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让企业文化蕴藏着的深刻内涵更加具体化与形象化,促进本企业的健康发展。

3.4农业企业的相似性与易评价性、可比较性能间接提升其竞争力

农业产业和其他行业比较起来,产品同质性更为显著,这就让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具备了相似性与易评价性、可比较性。恰好是该特性让企业是不是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承担多少社会责任更易为广大消费者们所察觉。对承担社会责任的那部分农业企业,在消费者们的心目中就能树立起积极向上的形象,让企业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当中处于优势地位,产生更强的竞争力。

4落实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措施

4.1切实提升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我国农业企业大多为农民企业家,其职工也绝大多数是农村闲散劳动力,总体文化素质不高,也就更难接受社会责任观念。一些农业企业负责人对法律的认识浅薄,以至于在无知状况下违反了法律。在其看来,只要能遵法守法就已不错。一旦超出了法律要求之外再要求其捐助社会,他们就无法接受。虽然我们无法刻意去指责,但可通过社会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逐渐使其理解与接受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

4.2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可运用立法的形式把企业社会责任列入到法律法规范围之中。如此一来,农业企业在法律的制约下不得不履行。比如,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国家必须健全与经济水平相互适应的社保制度。同时,还有大量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相对应规定。比如,在劳动标准上有《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环境保护上有《环境保护法》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在职业安全卫生上有《安全生产法》与《矿山安全法》等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上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企业所得税法》等。

4.3开展农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

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可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农业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评价活动。可以邀请相关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专家学者去设计农业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调查问卷,并由相关部门开展问卷调查,其后再依据问卷调查数据加以整理与分析,并提出评估分析报告。通过农业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调查,可以为农业企业提供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帮助农业企业进行对照检查,发现本企业在实施社会责任中的优势和劣势,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本企业的社会责任。

4.4注重社会舆论监督

要运用企业职工、消费者、农户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农业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对农业企业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应当进行言论上的谴责。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农业企业进行高度的赞扬,同时对违伦理道德的企业也应当告知公众。对那些违法经营的农业企业,应当做到发现一家就查处一家,绝不能手软,以防止其死灰复燃。对虽然违反伦理道德但又缺乏法律依据的农业企业,要进行耐心教育,促使其主动地放弃这种行为。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业企业积极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但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为此,帮助农业企业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通过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社会责任评价,注重舆论监督,让农业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并积极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岳颂.农业产业化与企业的社会责任[J].北方经贸2007(3).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

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分别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股东的诉求。股东对企业拥有所有权,换句话说,股东是企业的主人。股东最关心的就是企业的利润以及持续的发展能力,一个企业能够获利,而且发展潜力比较大,才算得上是个好企业。管理层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最关注的就是企业的获利能力,表现形式就是净利润数额。股东通过企业利润的多少,来判断管理层管理的水平。员工的诉求。员工是上市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群体成员之一。员工通过契约和企业建立经济关系。作为企业员工,他们通常希望企业可以提供很好的经济保障、相对健全的劳资关系、条件好的工作环境等,与此同时,他们也希望企业盈利状况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消费者的诉求。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就是购买和销售的关系,因此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好坏以及价格的高低比较关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企业商品时,比较容易受企业社会公益方面表现的影响。政府的诉求。政府为企业的正常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既包括政治环境,又包括经济环境。因此,企业也要按时纳税,不偷税、漏税,做个好企业公民。此外,还要求企业遵纪守法,时刻捍卫我国法律的尊严,不然就会受到惩罚。社区和团体要求企业在慈善方面以及企业参与社会活动比较积极,从而促进社会公益等事业的发展。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是界定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社会绩效的重要依据。由此可以看出,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本身比较复杂,具有多种多样和竞争性的特点。企业要努力兼顾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绩效较高的评价。

二、社会责任及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社会责任及社会绩效内涵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经济学教授多德认为企业不仅要为股东负责,而且还要履行社会责任。这一观点不再认为企业的所有权力都是受股东委托,并且主导着学术界。目前,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对比界定和内涵界定。从整体上说,这两种界定方式无论是在观察角度上还是在争论点方面均是不同的,从而使企业的社会责任仍然没有确切的定义。笔者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结合对企业各个利益主体诉求的分析,进而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归结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遵纪守法、遵循一般的社会和商业规范、有效地对整个组织进行运营时,应当承担的经济、员工权益、社会公益和商业道德等方面的责任,从而维护多方的利益,实现财富的合理分配以及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具体包括:经济责任、员工权益、社会公益和商业道德。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均可以体现在这四个方面。

社会绩效主要是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具体表现,侧重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评价,主要用来评估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是企业参与社会责任的结果。本文社会绩效是指对企业经济责任、员工权益、社会公益和商业道德四个方面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

(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现状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比较低,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少之又少。2011年,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统计的300家企业中,处于卓越者位置,即社会责任得分在80分以上的企业只有中国远洋集团。该公司的社会责任指数从2009年至2011年期间连续3年排名第一。其在社会责任方面管理比较完善,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较为完整。从整体来看,不同行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是不平衡的。相对来说,电力供应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比较好;电力生产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处在迅速发展的阶段;其他行业不容乐观,多数行业只是处在旁观的位置。

尽管我国披露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但与国外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是远远落后的。自2009年以来,我国社会科学院经济部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连续3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对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现状深入评价,目的在于不断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据统计,2011年11月底为止,中国企业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已经有771份,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方面的提升并没有直接带动报告质量的相应提高。通过对我国国内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调查,可以看出90%的上市公司仅仅披露对本企业有利的信息,而对自身不利的信息却只字不提。同时,我国国内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格式不统一,信息披露要求不够规范,结构混乱,信息数量和质量不佳,且缺乏第三方认证审查,导致信息的可信度和实用性不高。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重市场、轻环境以及重实践、轻管理等问题,因此,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规范,整顿社会责任市场成为当务之急。

三、上市公司社会绩效影响因素

(一)高管的社会责任态度上市公司的高管是负责和实施公司战略的关键管理人员,因此,高管在公司整个战略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高管在对整个公司进行运营时,有很大的自主决策权。而在做出自主决策时,主要是依据自己的经验和专业技能等。在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也是如此,从深层次的角度来说,最终决定企业对社会责任持何种态度的是管理者个人的价值观。另外,由认知理论可以得出,高管可以看到的只是非常有限的外部世界,他们通过选择性的感知来面对外界的各种现象,对种种现象的解释主要是依靠其价值观以及信仰。因此,管理者代表企业做出的抉择往往也反映了管理者在社会责任方面持有的态度。

(二)财务绩效企业业绩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没有良好的业绩支撑企业便无暇顾及到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资金提供假说的观点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能力,即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才能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负担理论考虑到社会绩效的成本,认为参与社会行为成本是昂贵的,只有财务绩效良好的企业才有能力提高企业社会绩效,即良好的财务绩效是企业实现社会绩效的前提。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如果没有良好的企业业绩支持是无法实现其社会责任的,同样,即使拥有雄厚的资产,企业也未必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短期来看,良好的企业绩效能够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物质基础。目前在大多数企业的目标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排位都较为靠后。承担社会责任需要付出一定的资源,如果企业绩效不佳,企业只能把有限的资源优先用于实现排位靠前的目标,社会责任目标的实现也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基础。缺乏必要的资源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大的障碍之一。

(三)法律威慑力法律威慑力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好坏密切相关。2011年,在中国投资的19家外资企业中,只有3家能找到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究其原因,这与我国的法律体系密切相关,法律的不健全致使法律对这些企业的威慑力不够、制约效果差,使这些企业的违法成本低,有些企业虽然是违反法律,但也能够赚取利润。因此,在考虑是违法还是合法操作时,便会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违法操作。

(四)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适合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有区别。在创业时期,企业生存比较艰难,因此,在这个时期,企业要以履行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为主。在成长阶段,企业的获利能力明显提高,相对而言,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这个阶段,企业要开始注重社会责任的履行。成熟时期,企业逐步强大,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广泛和完善。在衰退时期,正常的企业通常会自觉缩小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渡过难关。因此,企业的发展阶段也是影响上市公司社会绩效的一个因素,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其社会责任也会随之变化。

四、上市公司社会绩效指标体系设计

(一)上市公司社会绩效选择指标体系的原则为了客观和公正地对上市公司的社会绩效进行评价,在选取指标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在对上市公司社会绩效进行评价时,必须以统计和管理科学决策等公认的科学理论知识为依据。另外,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要做出准确的分析和评价。这就要求选取的评价指标具有独立性,尽量避免指标之间存在重叠现象。(2)系统性原则。在进行具体指标设置时,要考虑各类指标在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以及指标间的关联度。这样选取的指标不仅重点突出,而且可以保持相对的均衡和统一,最终实现整个评价模型的最优。(3)可操作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的设置具有可操作性。首先,计量和评价的数据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其次,用于评价企业社会绩效的各项指标数据是可以取得的。否则,它会使整个社会绩效指标体系失去其实用价值。(4)重要性原则。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要把握重点,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在对企业社会绩效进行评价时,不必涵盖企业各方面的问题,抓住关键性的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就可以完成任务。

(二)上市公司社会绩效指标体系设计笔者对上市公司的社会绩效指标进行设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的经济责任、员工权益、社会公益以及商业道德等四个方面(见表1)。

(1)经济责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履行经济责任,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是上市公司最本质、最重要的一项社会责任。参照1971年Davis提出的同心圆理论,经济绩效位于企业社会绩效的内圈。企业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企业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企业的经济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盈利水平以及增长的潜力。因此,笔者将总资产报酬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销售利润率作为评价上市公司的关键指标。其中,总资产报酬率,是表示企业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主要是评价上市公司资产运营效益。营业收入增长率是用来评价上市公司的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销售利润率和总资产报酬率都属于盈利能力指标,主要是衡量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员工权益。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资源,维护员工权益,注重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作为企业,要尊重员工,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员工最关心和最现实的问题,从而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上市公司员工权益进行评价时选取的定量指标有:员工人均工资及福利水平、员工培训支出年增长率、职业健康体检率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率;选取的定性指标有员工工作环境和员工心理健康援助。其中,员工工资及福利水平主要是用来评价上市公司的员工工资及福利水平基本情况。员工培训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是比物质资本投资更为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而员工培训支出年增长率,是用来评价上市公司对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视程度。职业健康体检率可以很好地反映上市公司对员工健康的关心,这也是公司维护员工权益的一种体现。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能够很好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签订率可以反映企业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此外,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心理健康援助也是体现员工权益的重要方面。

(3)社会公益。公司财富来源于社会,理应回报社会。企业从事社会公益,说明企业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从事社会公益,能够增加该企业的美誉度,提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虽然从短期来看,企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可能会减少了企业的资金,但从长期来看,这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对社会公益进行评价时选取的定量指标有慈善捐赠率和社会活动参与次数;选取的定性指标是企业支持自愿者活动的政策和措施。慈善捐赠率可以从一个方面反映上市公司的社会公益情况,同时,社会活动参与次数能够反映企业对社会公益活动的支持力度和参加社会公益的积极性。此外,企业支持员工参加自愿者活动制定的政策以及采取的措施也是企业社会公益方面的表现之一。

(4)商业道德。商业道德也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商业道德主要包括企业商业活动中的诚实守信状况、纳税过程中依法纳税的情况等。对商业道德进行评价时选取的定量指标主要有罚款(违约款)支出率、税金缴纳率。其中,罚款(违约款)支出率是从企业诚实守信方面对企业商业道德进行评价。税金缴纳率是从政府角度评价企业在商业道德方面的表现。另外,企业采取的用于保证产品安全的措施则可以从另一方面衡量上市公司的商业道德。

五、上市公司社会绩效评价方法

(一)上市公司社会绩效评价指标比重确定方法在上市公司社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既有定量指标,又有定性指标。对于定量指标,主要从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取得数据,将各指标按照公式代入相关数据;对于定性指标就要采用专家打分法,由多位专家对该指标进行打分,来确定该指标的具体比重。

(二)专家评分法原则专家评分法主要是针对定性指标而言的,旨在将定性指标定量化。(1)客观性。专家在对上市公司社会绩效评价指标的比重进行打分时,一定要客观。企业在选取专家时,一定要保证该专家学识渊博,对该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客观地对待该问题。必要时可以对专家进行短时间的培训或者是详细的介绍该评价对象。由于专家评分法是根据各个专家的经验进行的,所以要求选择的专家比较客观和理性。(2)专业性。在运用专家评分法时,专家要具有专业性。他能够对评价对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若邀请打分的专家对该评价对象不甚了解,加上运用专家评分法本来就有主观的因素在里面,势必会影响最终的结果。(3)重要性。评价对象有许多评价项目,有的项目比较重要,而有些项目相对来说不太重要。在运用专家评分法进行评价时,对那些重要的评价项目,专家要在分值上给予重视。而对那些不太重要的评价项目,则可以以小分值来呈现。

参考文献:

[1]党红:《CFO准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未来》,《首席财务官》2011年第6期。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4

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有着其重要性,首先它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以及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利于促进公平价值的形成以及维护社会的秩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对社会的贫富差距进行调解,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的经济正规运转以及快速的发展,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生存目的就是最大的限度的赚取利润,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企业生产安全可靠的产品;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对外贸易。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能够推进制度的建设以及完善法律的体系。

2.“公司法”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建议

2.1“公司法”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缺陷在立法方面整体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债权人在利益方面的保护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广大的消费者不负责任。企业社会责任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企业的社会责任间冲突的表现主要就是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以及员工的责任和企业经济责任间的矛盾,例如一家企业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对环境有着严重的破坏,这就和社会责任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这就会使得企业陷入一个比较为难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就是我国的企业社会制度起步较晚,在经验上不是很充足,在社会责任监督机制方面还不是很完善。

2.2“公司法”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完善建议对于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得到完善,首先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主体地位,我国虽然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但是还没有专项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规范,故要能够对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主体地位进行强化,并要能够在不违背主体法律的基础上把具体的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要在完善的具体化以及可操作性和规范化方面得到重视。另外要健全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执行的重要手段;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把相应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企业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以及企业自身的不断奋进,政府要能够加大监督的力度,通过相关的活动传播社会责任理念,鼓励企业积极的去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惩罚以及约束机制,我国的《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条款当中没有惩罚性的机制作为约束手段,这对社会责任的实施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着很大的难度。故此建立相应的惩罚以及约束机制能够起到一定的管控作用,对其制定约束机制要能够在法律的层面以及道德层面都有着体现,还要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构建CSR价值体系。

3.结语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5

关键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生态系统;价值;实现路径

我国现阶段出现的企业失信、产品劣质、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浪费等系列问题都反映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企业需要在履行社会责任和经济价值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实现企业的经济价值。企业可结合生态理论,从战略的角度来分析、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共享。

一、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Baron(2001),他从行为动机的视角出发,以“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一词指代企业承载社会责任同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战略行为。企业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不仅在于寻找能够创造企业和社会共享价值的机会,在社会问题得以解决的同时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使利益相关者满意,还包括充分发挥企业对社会的影响力,使企业更大程度融入社会,最终把企业发展为社会性企业Porter和Kramer(2006和2011)。

Husted和Allen(2007)将传统企业社会责任、传统企业战略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有以下特点:使消费者与利益相关者对含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的产品建立意识;管理利益相关者关系可以增加企业价值;积极参与法律要求之外的社会活动;与社会问题相关的产品、服务创新可以创造价值;从预期社会问题中寻求当前的市场机会。

关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国内学者杨东宁(2007)认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从战略视角出发,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并影响企业价值的战略行为。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许正良、刘娜(2008)从分析、设计、执行和控制等方面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目标管理相融合的框架。

总之,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完全不同于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的新概念。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主动的战略行为,并且把社会问题在企业中的地位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将其纳入企业的内在核心价值。

二、生态视角下的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任何企业都不是孤立的,它与其所处的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企业的战略行为会影响所处环境,同时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企业生态系统是借鉴自然生态学的理论,来定义企业及解释其与企业生态环境的关系。企业生态系统是指企业与企业生态环境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在一定区域内,和生物一样,没有一个企业个体或单个组织是能够长期单独生存的。在整个企业生态系统当中,企业生态环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员工、政府、社会、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合作伙伴(供应商)、消费者、股东等。企业作为企业生态系统中的成员,需要遵守必要的生存规则,需与其他成员协同发展,共创共享价值。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应自主地将社会责任与企业的战略管理予以融合,将承担社会责任呈现于企业愿景,融于企业的经营理念,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塑造出亲和力高、号召力强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使社会资源得以有效整合,创造利于企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竞争力,奠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本文将生态系统中的成员分为三层:基础层、环境层和市场层。基础层包括员工、政府、社会等;环境层包括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等;市场层包括合作伙伴(供应商)、消费者、股东、同行等。在此基础上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基础责任、环境责任和市场责任。企业对生态系统各成员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企业生态环境反影响于企业,增加企业的经济价值。

三、生态视角的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实现途径

基于生态视角,已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三个维度:基础责任、环境责任与市场责任。关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本文认为包含以下三个过程:(1)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核心价值如何有效融合;(2)基于生态视角下的三个维度,企业如何履行企业战略性社会责任;(3)企业履行战略性社会责任,实现何共享价值。

1.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融合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核心价值密切联系,而企业核心价值与高层管理者的价值观高度相关,同时在企业使命与愿景中体现。(1)与企业家价值观融合,企业家的道德、伦理、态度反映了企业家核心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家价值观融合,从而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与企业使命融合,只有企业使命主张社会利益,社会责任才能成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最大程度地体现出战略意义。(3)与企业愿景融合企业愿景兼顾社会利益,不仅能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行为,而且也能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价值交流。

2.战略性社会责任的履行

(1)战略性基础责任的履行

基础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对员工、政府、社区履行的社会责任。员工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重要对象,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企业应该对员工履行以下责任:①按规定足额发放工资薪金,并根据社会发展及时调薪资水平,保证员工的权益;②企业文化是软实力,能使企业更具凝聚力,将生态理念纳入企业文化中;③建立规范的员工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各种知识技能培训,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④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与安全等等。

企业对政府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包括:①合法经营,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和谐的市场环境;②积极配合政府活动,协助政府完成工作,积极主动提供就业机会;③依法纳税,自身健康发展,绝不生产假冒劣质产品、违章作业等。

企业对社区应积极履行如下社会责任:①支持社区公益事业,企业及企业员工应积极参与,并提供必要的财务资助;②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可优先招聘所在社区成员,增加所在社区的就业机会;③积极维护社区的生态环境,塑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④注重社区居民对企业的满意度,协调好企业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等等。

(2)战略性环境责任的履行

环境责任指企业应对环境及资源履行的社会责任。所谓企业环境责任是指企业作为生态体统中的一员,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为了整个生态环境而自主性、战略性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在企业生态系统中,为了维护系统的平衡以及促进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企业必须自觉地将环境保护作为衡量企业社会价值的首要指标。履行内容主要包括:①参与环境管理;②建立相应的污水处理站;③环保资金的充分投入;④参照国家三废排放标准等等。

所谓企业资源责任是指企业必须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合理节约利用资源;在节约资源的同时,遵循低消耗、高利用的生产原则,根本转变资源的利用方式,要创新、引入资源节约的生产技术,改进现有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大力发展清洁生产,进行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履行对资源的责任,企业应采取绿色战略,对资源的责任主要含:①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②废旧品的循环利用;③使用节能生产设备;④研发环保新技术。

(3)战略性市场责任的履行

企业对市场的责任包含对消费者、同行、股东、供应商的责任,企业应从战略的角度考虑市场责任的履行,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增加自身经济价值。消费者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在企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企业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成员。企业应对消费者战略性地履行相关责任:①提供安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②增加产品的价值;③进行客户关系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等。

供应商作为企业生态系统中价值链上的一环,企业应将对供应商履行的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战略管理中,应:①采取绿色采购方针;②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③提高供应商的社会责任水平;④降低供应商的成本等。

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是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利益群体,投资者投入资本,意味着对企业员工及管理者的信任。企业应维护好股东利益,善用每分资本,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包括:①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②提升企业价值,给予股东满意回报;③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4)履行战略性社会责任,实现共享价值

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自主地将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管理予以融合,使得履行社会责任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使企业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前文将战略性社会责任分为基础责任、环境责任以及市场责任,那么相应的战略性社会责任的履行可以实现怎样的共享价值呢?

基础责任包括对员工、政府、社区的社会责任,员工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政府与社区是企业所依存的外部环境。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在满足员工基本生活所需,提升员工能力,实现员工价值的同时能够赢得员工的忠诚度,维护企业的经营,创造更大的企业价值。企业对政府与社区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社会利益的同时能获得政府公众的帮助和支持,

拥有一个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

环境责任包含对自然环境及资源的社会责任,企业如同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生命体,吸收外部环境中的能源,经过企业的生产经营,输出外界所需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必须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与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谐共存,这样企业才能实现持续发展。

在整个企业生态系统中,企业须提高资源转化效率,以此来创造社会价值,为股东、供应商等带来价值增值,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服务)。企业依法与同行公平竞争,维持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与同行的利益共享。在现时的社会背景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考虑满足消费者的功能需求之外,还应纳入消费者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实现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企业应通过满足消费者的价值追求,实现股东的价值增值,实现的企业价值创造,实现企业与其他生态成员的价值共享。

参考文献:

[1]Bhattacharyya,S.Exploringtheconceptofstrategic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foranintegratedperspective[J].EuropeanBusinessReview,010,22(1):82-101.

[2]Husted,BW,andAllen,DB.Strategic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andvaluecreationamonglargefirms[J].LongRangePlanning,2007,40(7):594-610.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6

一、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在欧美发达国家兴起,并逐渐演变成一股世界性潮流。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需要,我国2005年将“企业社会责任”写入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针对国内频发的严重企业社会责任事件,总书记强调要“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观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特别是2009年以来,总书记和总理多次在国际公开场合论述商业道德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问题,表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研证明,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广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处于不自觉状态,企业领导人履行社会责任意识普遍偏低,漠视企业职工的权益,不讲诚信、虚假宣传、蓄意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逃税款、恶意逃债等现象仍很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企业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缺失。

企业是市场体系和社会体系的重要构成单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有助于奠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有助于提升首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助于首都软环境建设,提升首都精神文明和道德水平;有助于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推进首都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目标一致。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有助于打牢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有助于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带动行业组织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二、加快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企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员工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供应商和零售商负责、对所在社区负责。通过落实企业以人为本的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众多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广大公众,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领导,建立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企业为主

企业是社会责任建设的主体,政府营造企业自律的大环境要通过企业自身的响应才能发挥作用。近年来,企业在经营中体现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逐步成为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企业自觉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战略,树立责任意识,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加强职工教育,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和工作重点,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不断提升社会责任的管理水平和实际成效。

(四)坚持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在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的作用: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发挥媒体、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合力。

三、加快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树立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理念

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北京大力宣传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全面衡量和评价企业的重要标准,制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动指南,使企业有明确的行为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提倡、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二)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将社会责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之中,使广大企业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的归集内容,探索归集方式和途径,并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宣传媒体、企业员工、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以监督,形成有效制约。

(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合法用工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合同,引导企业建立工资协商机制。

(四)强化企业产品质量责任

完善教育和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切实负起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法定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五)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教育、引导、督促企业提高环境意识,认清企业的经营行为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社区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

四、编制《首都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指南》是推进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首都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指南》(下称《指南》)明确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

北京市工商学会借鉴国际及有关省市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果和经验,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将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中企业必须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系统化,编制了《指南》,清晰地告诉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使企业有明确的行为标准。

(二)《指南》为推进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奠定了基础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指南》的编制为进一步制定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制定首都地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奠定了基础,也为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开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比表彰活动提供了参照依据。

(三)《指南》的主要内容

《指南》包括5大项38小项。内容涵盖了保护员工权益的责任、保护利益相关人权益的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保护自然环境及优化社区环境的责任、保护公共利益及社会发展的责任等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方面。

五、加快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放到重要位置

1.参与社会管理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工商部门除市场监管职能之外,对另外三个方面的职能也都有所涉及,特别是社会管理职能占

很大的比重。在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中包含大量的社会管理内容,如整治无照经营、打击传销、企业信用、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等,都已经超出单纯的市场监管范畴,更多呈现社会管理的性质。在对部门职能的认识上,应从工商部门单一职能认识转向全面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推进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不仅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延伸和发展,也是工商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

2.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工作。市场秩序管理大致可以分为硬性管理和软性管理。从硬性管理看,我国的行政成本投入并不比发达国家少,甚至超过他们,但是由于软性管理偏弱,硬性管理的效能也打了折扣。发达国家规范市场秩序的经验显示,仅有政府的强力监管,没有软性管理相配合,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无法建立的。软性管理的重点是企业信用、行业自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中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又具有基础性作用。

3.工商部门应该成为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牵头部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一项跨地域、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涉及比较直接的政府管理部门有:工商、劳动、环保、税务、质检等,相比之下工商部门是综合性管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应该责无旁贷。

4.工商部门有能力承担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牵头部门的任务。政府管理部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其作用是通过制定规划、制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标准、制定鼓励政策、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引导行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等,主要是通过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来实现。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工作是协调各方面力量,具体的管理责任,如制定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标准、规范以及检查评比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建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和协调机构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涉及领域很广,是政府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单靠某一个政府管理部门难以有效推进。应以市政府为主导,以北京市社会工委、相关委办局、相关枢纽型社会组织、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联合会共同成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委员会,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企业信用建设直接相关,建议工商局内部以信用处作为牵头部门。

(三)制定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整体规划

明确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责任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推进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内容、激励措施等基本问题。

(四)制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

在财政鼓励、税收优惠、政府采购、工程承包、资源配置、融资协调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倾斜。有关部门应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依法审批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环境,引导、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五)制定符合首都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地方标准

借鉴国际、国内成功的经验,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指南地方标准,明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及其标准,对所有企业进行规制,使首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六)推动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与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具有高度相关性。一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可使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同时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平台。

(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推进企业达标

开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达标及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评比表彰活动,将评比表彰活动打造成为北京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有影响力的品牌之一。可以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申报,第三方评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把关,结果公示、工作委员会授牌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表彰先进活动,立典型、树正气,营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大环境。

(八)鼓励、引导行业组织在推动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社会责任公约,自主开展各项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政府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应向行业组织放开,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行业企业信用管理以及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定工作。

(九)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借助市场的约束作用,形成真正有效的企业信用激励惩戒机制。鼓励企业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兑现社会责任承诺。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媒体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宣传报道,树立正气,并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舆论监督,努力营造首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

(课题负责人:罗文阁

课题参与部门:北京市工商学会

课题参与部门:丰台工商学会、房山工商学会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7

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推进路径

0引言

国有企业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其发展好坏不仅关乎到国计民生,更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因此,国有企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既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1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国企的社会责任包括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等。国企各项社会责任的履行在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经济成果共享范围与力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保障就业、稳定民生等领域发挥着深远而又重大的作用。因此,在看待国企社会责任履行的事项上,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价,既对其现实履行成果给予肯定,又要从中找出存在问题,以实现国企社会责任履行的良性循环。

1.1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取得的成绩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在诸多领域履行着社会责任,承担着“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

1.1.1在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方面,国企贡献巨大,平均税负远高于外企。据统计,近年国企上缴税收每年增长约20%。从2003年到2011年,国企累计上缴税金17.1万亿元。排除所得税,国企平均每100元收入缴纳税费8.4元,大大高于外资企业的3.5元。2011年,国企上缴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8.4%。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划转到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为2119亿元,占国家社保基金财政收入的43.1%。2006年,中国企业逐步建立上缴红利制度,随着国企上缴红利比例的提高,国企将贡献更多的国家财政收入。

1.1.2国企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成为保障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显示:2011年国企社会责任指数领先于民企和外企,并且国企社会责任指数年度增幅最大。

1.1.3国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主体。截至2011年,仅国资委主管的国企中就有1200多万职工、700多万农民工、600多万的离退休工人。国企不仅自身吸纳了大量的就业,而且还拉动了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企做到了不裁员、不减薪。

1.2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仍然存在部分国企仅以自身利益为中心从事着违背国家、社会利益的企业行为,如可持续发展经营行为履行不到位、经济责任意识欠缺、国企价值观念对社会优良风气的塑造以及国企利用其地位的特殊性冲击着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等问题。

1.2.1部分国企偷排污染物、发生污染事故、废弃物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等行径使其所在地出现严重的污染危机,产生“十面雾霾”的天气、空气污染指数、地下水污染指数严重超标等恶劣现象。此类国企往往把社会公益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

1.2.2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移动等大型国企每年千亿元的利润,但却保持着仅仅10%的上缴比例。此类大型国企赢利巨大,但其巨额的利润国民受用极低,经济责任的履行严重欠缺,经济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的履行率低。

1.2.3多数国企提出的价值观念多是理念性、愿景性的口号式描述,缺乏准确的界定,执行方面也严重欠缺。此外,国企管理层的高薪酬、高福利、管理层腐败,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2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从客观环境角度分析

2.1.1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制建设落后。我国各行业法律,除了水污染防治法外,其余法律十年基本没有任何变动。十年前的违法处罚力度很小,造成了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的局面,实力雄厚的国企可以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向水体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向地表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等。

2.1.2国企具有较为特殊的地位。对当地企业进行处罚的是县级环保部门,级别很低,一些国企的行政级别远高于当地环保局,缺乏执法自信和独立执法的空间;地方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责任部门是当地政府,环保局是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环境执法监督也是当地环保局,这就造成了自己监督自己的局面,根本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环保部门只有对违法企业限期治理的建议权,并没有决定权;环保处罚金额有上限,额度定得很低,对于国企而言属于九牛一毛,没有震慑作用。

2.1.3国企的权力行使存有矛盾。在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主体与行使占有权的国家机构之间,存在一种矛盾。这个矛盾的状况,取决于所有权主体的素质技能,特别是权利意识和掌握权利的能力、机制,以及对占有权行使机构的法律规范,该机构负责人能否代表所有者的利益、是否存在。

2.1.4对国企的社会监督存在欠缺。鉴于国企的巨大影响,要想真正纠正违法行为需要当地政府综合经济发展、就业情况、违法程度等综合评估后才能决定,致使相应部门根本无法行使监督权。国企的影响力非常强,相关的监督报道也时时夭折,整个社会的监督存在欠缺。

2.2从主观环境角度分析

2.2.1国企的自身条件不高。我国经济虽经30多年快速发展,但仍处于工业化中期的经济阶段,国企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都达不到国际先进水平,属于比较粗放的发展。

2.2.2国企的发展观念落后。有些国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然更看重利润增长,看重短期的经济利润,而不是社会责任。

2.2.3国企的责任观念薄弱。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更多的看重了公益捐赠,错误地认为捐的多,就是社会责任履行到位。

2.2.4国企的“优势条件”突出。一旦国企被处以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如责令限期治理等,国企可以通过其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和领导的人脉优势影响上级环保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甚至是法院,将不利的行政处罚予以撤销,或者降低处罚标准。

3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路径

3.1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制度化建设

3.1.1将国有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纳入相关法律,使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西方国家已有先例,例如新西兰1986年《国有企业法》强调国有企业需要实现三方面目标:第一,在利润和效率方面达到私营部门企业的水平;第二,成为一个“好雇主”;第三,应当关注企业所在社区的需求和利益,表现出社会责任感。我国国务院国资委在2007年12月29日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但是文件只对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做了规范,未对其他国有企业提出具体要求,《意见》规定的8个方面责任未能完整囊括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

3.1.2将国家的责任与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清晰的分化。对于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公益事业,政府属于责任主体,应以制度为依据进行规范治理,形成有效约束。一方面,避免国有企业借社会责任为职工及其家属谋取不合理的收入、福利甚至特权,出现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另一方向,清晰界定双方责任后,即使国有企业要参与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必须在制度的规范下进行,以避免竞争性国有企业借此推卸自身经济责任,垄断性国有企业出于逐利目的从事该类活动,或做面子工程沽名钓誉。

3.2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监管机制

3.2.1建立政府、社会多方监督机制。首先,政府要在制度保障上做出相应的安排,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针对国有企业的社会监督和评价报告制度,更好的监督和控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其次,在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应建立起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公民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以及维权意识等方面不断加强,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力

量监督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3.2.2加强对垄断国有企业的管制。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性管制,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来对垄断国有企业外部性问题和内部性问题进行约束,另一方面要加强经济性管制,通过价格政策、行业进出管制、投资管制等途径对垄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调整,保障垄断国有企业有效地履行其社会责任。要做到有效管制,必须清晰界定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严格区分对待。垄断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国有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有很大差异,即便清晰地界定了两类企业不同的社会责任,若想让它们切实担负起各自的社会责任,还必须严格区分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否则,该类企业可能凭借垄断业务的资源从事竞争性业务牟利,降低社会整体福利,还可能打着竞争性业务的幌子,推卸垄断性业务所应当担负的政治责任。

3.3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社会责任履行体制

3.3.1国有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注重细节,控制成本,努力实现投入与产出相协调、资源占用与能源消耗相协调的经营目标。加快先进节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推广综合节能、绿色设计、清洁生产等先进实用技术;改造高耗能的关键环节和设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3.3.2积极捐助公益事业。要从点滴做起,量力而行,这样才能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不能为了取得企业或个人的一时轰动效应,把支持捐助公益事业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更不能追求一“捐”遮百丑。

3.3.3建立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使得提高利润、依法经营、环境保护、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公益事业、商业道德等责任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并且形成相应的价值判断。

参考文献:

[1]乔明哲,刘福成.基于性质与功能的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03).

[2]徐新明.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究竟够不够?[EB/OL]..

[3]杨思远.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短板[EB/OL]..

[4]Alchian,A.andDemsetz,H.1972,”production,Information

Cost,andEconomicOrganization,”[J].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62(50).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8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思考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使得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和责任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已经成为全球企业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日益成为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而作为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及时、公允的对利益相关者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规的演进历程

纵观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是1993年至2001年

这一期间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在相关法律中涉及到了一些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例如,1993年我国首部《公司法》总则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15条和第16条规定了公司对职工的责任。可见,旧《公司法》在强调公司的营利目的同时,又通过列举性的条款具体规定了公司对职工这一利益团体的责任。

(二)第二阶段是2002年至2006年

2002年1月由证监会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为我国企业推进公司治理实践的纲领性文件,其在第86条指出,“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2006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也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与旧《公司法》相比,《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新《公司法》明确地提出了重视公司社会责任的要求,并且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指向也有清晰的界定。

(三)第三阶段是2006年至今

这一时期一系列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规和指引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开始进入规范化的轨道。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并自愿披露相关信息提出了规范和指导,而此前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散布在年报中且内容非常单薄。《指引》之后,2007年1月18日,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2006年社会责任报告》,翻开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新篇章;2007年4月环境总局出台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鼓励企业自愿披露企业环境信息。2007年深交所共有2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成为当年企业信息披露的一大亮点。2008年1月,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定期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又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截止2008年4月底,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或其它同类报告的企业已达80多个。

可以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及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亟需国家有关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主体的迅速增加和披露内容的丰富虽然令人欣喜,但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企业社会责任范围的界定不一致

虽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已做了一个界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然而目前,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尚处于引入、探索阶段,因此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也不免出现认识偏差或误区,最为突出的是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涵盖范围认识不足。例如,从2008年已向社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来看,这些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名称就有八种之多,分别为: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公民报告、企业公民体系发展报告、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环境与社会管理计划监测报告及HSE(健康、安全与环境)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种类的繁多以及格式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将使得各企业之间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过于形式化,不注重实质

社会责任报告要传递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及其效果,而一个颇为突出的问题是个别报告缺乏实质性的内容,表现在报告仅仅是描述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但没有实际行动,大讲“应该如何”而没有披露公司“实际如何做”。有的公司洋洋洒洒的篇幅中充斥着原则和口号,没有披露公司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定量描述,内容空洞。深交所《指引》本是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进行指导,使公司可以联系自身特定的情况,理解、定义企业社会责任并披露相关信息。但是也出现个别公司缺乏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和有针对性的披露,报告内容是依照《指引》原文照搬。这样的社会责任报告恐怕不但不能起到传递信息的作用,甚至还会给今后的披露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报喜不报忧、言行不一致

具体来讲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有亮点的部分浓墨重彩,作为披露的重点,而存在不足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部分,则一笔带过甚至只字不提。报喜不报忧的选择性披露,容易误导投资者、顾客等利益相关群体对公司社会责任实况的判断。二是企业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其最需要的信息是产品安全责任信息,其次为环境保护责任信息以及公众安全责任信息;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最需要的信息是企业医疗保障体系、员工培训机会以及职业发展前景等信息。而从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来说,大多数企业将大量篇幅花在了披露企业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公益事业上,这与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显然相去甚远。

(四)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OlleLarsson认为,“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目前我国既没有强制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也没有要求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而是采取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当前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这些未审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便使得公司有机会夸大事实情况,这将限制报告的有用性,使得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三、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

(一)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及相关信息披露中所暴露出的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当前应该继续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力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及外延、社会责任报告的主体和时间范围、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机制以及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关系等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以帮助企业能正确地厘清社会责任相关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同时,通过理论研究为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技术规范和支持,如研究报告的格式标准、报告的质量特征及具体内容,从而为上市公司履行并报告社会责任提供理念引导。

(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成功经验,增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都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谐,因而其有更多的义务向公众公开披露公司的各种重要信息。增加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强制性披露的要求,有利于充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维护公平竞争。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采取自愿披露方式,而欧美政府一直都在积极干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例如,法国政府在2001年颁布的诺威尔经济管制条例中,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必须披露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社会、社区参与等信息;在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强制披露的范围包括:慈善捐赠、雇员持股、养老金问题等。自愿披露范围包括:环境披露(环境、能源、健康与安全)、社区披露(社区、慈善问题)、顾客披露等。因此,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增加强制披露的内容,确立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制度。对于某些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实施强制性披露,其他信息则通过相关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自愿披露。

(三)明确界定不同类型企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

由于企业所在行业不同,其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及所受到的社会关注重点也有所不同。例如对于采矿、石油开采行业、化工企业而言,由于其再生产过程中不但要消耗大量的矿产资源,也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应该强制性要求披露有关企业对环境影响的信息。因此,可以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不同特点,将企业划分为“权益敏感型”、“环境敏感型”、“诚信敏感型”、“和谐敏感型”等四类企业。对于“权益敏感型”企业,要求其重点披露有关员工工资与福利、工作安全与员工健康、培训与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对于“环境敏感型”企业,着重要求其披露有关环境保护、环境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对于“诚信敏感型”企业,着重要求其提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公平竞争等方面的信息;对于“和谐敏感型”企业,着重要求其提供有关依法纳税、促进就业、弱势群体关怀、慈善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四)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督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活动

首先,在对地方行政领导和企业领导进行考核的指标中引入社会责任履行指标。我国以往的地方官员和企业领导的绩效评价体系以财务指标为主,而没有考虑达到这样的经济成果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程度、对社区的贡献大小、吸收残疾人或者下岗人员就业、慈善捐助等指标。以单一的经济指标作为评价体系会误导地方行政领导和企业领导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社区等的建设。因此,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地方行政领导和企业领导的一项考核指标将大大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次,鼓励更多的地方政府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给予贷款、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例如,常州市政府已经设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奖”,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将给予众多优待政策;深圳市政府也将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该类奖项的设立将极大地促进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并将起到良好的引导和示范效应。

(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当市场面临“诚信”、“社会责任”危机时,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企业自愿披露那些可靠的、能增加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前景信心的信息,能保持企业在投资者和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度,企业的价值会得到提升。Buzby和Falk(1978)通过向250名基金经理发放问卷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基金经理更加偏好经过审计的社会责任信息。因此,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公允性进行严格的评价,既能免除企业自我吹嘘的嫌疑,增进公众信任,也能促进企业改进社会责任信息采集、处理和披露质量(罗金明,2007)。由于目前我国的审计主要侧重于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还没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审计,这不利于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因此,鉴于目前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实践刚刚起步,而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有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及实践基础的现状,可以先将社会责任审计融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来,以加强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建红,杨亚娥.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1):65-67.

[2]罗金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经济纵横,2007(4):72-73.

[3]马连福.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7(3):4-6.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篇9

[关键词]中央企业;社会责任;障碍因素;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09)01-0010-03

[基金项目]国资委课题项目“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研究成果之一,课题负责人:彭华岗

[作者简介]陈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钟宏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经济。(北京100836)

一、中央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

与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相比,中央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更高,但是中央企业普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不到位,对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少数企业甚至对社会责任存在片面看法。有企业在社会责任自检报告中表明,企业承担责任的主要动力在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号召和要求,或者说,企业把很多社会责任内容作为政治任务来承担。此外,有56%的接受调查企业(总样本数为25)认为承担社会责任会增加经营成本,有2家接受调查企业认为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经营效率。

还有部分中央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抱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某企业指出:“强调社会责任,同时要避免将一些本应由全社会承担的责任归到企业身上,重回企业办社会的老路。不过分夸大社会责任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毕竟属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范畴,其作用方式不同于法律,其发挥作用的程度也只能在一定限度之内。过分夸大社会责任对规范约束企业行为方面的作用,甚至希望以推行社会责任解决执法监察无法完全解决的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这种做法不仅容易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偏离正确方向,而且会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一些企业还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际上就是把理应由政府部门负责的事情揽到企业身上,结果“不仅对企业健康成长不利,有时也会培养政府惰性”。

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还不清晰

中央企业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过于模糊,边界不清,企业管理者不清楚哪些工作是企业必须做的,哪些是企业应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受访企业反映,社会责任内容过于宽泛,无论是理论界还是管理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都无准确定义,具体到中央企业这种特殊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就更为宽泛和模糊,出于不同角度和目的,不同的利益相关方都为企业框定了不同社会责任内容,让企业管理部门常常元所适从,无法判断这些观点的是与非。而相关管理部门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缺乏清晰的、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使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方向不明,对错难分,无从下手。从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100%的受访企业所认同的社会责任内容包括:依法纳税、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公益事业、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减少环境污染,这类社会责任可以认为是央企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此外,有些社会责任内容并未得到一致认同,但反对意见不足20%(可称之为普适层),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文化、有效配置资源、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社会捐赠、节能降耗等;最后一类是争议层,反对将此类事务纳入社会责任范畴的企业比重超过30%,具体包括财务状况、企业利润和技术自主创新等。

三、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尚未形成完整的管理框架

企业要将社会责任真正转化为行动,必须要建立一个全面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否则,中央企业就无法规范地、持续地推进社会责任实践。但中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始于近两年,多数企业都没有成型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首先,大部分企业没有在决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机制。1/3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自检报告没有提到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内容,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中,50%以上没有建立“社会责任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在25家受访企业中,半数以上没有在高层决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机制。在建立利益相关方利益保障机制的企业中,选择建立重大决策前专家论证制度的比重最高,达到100%,而直接征求外部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决策方案需经委员会同意再提交董事会的各占50%,使用外部董事代表外部利益相关方利益的占到30%。

其次,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行为缺乏系统性,表现为“就事论事”,即简单地把一些具体的管理体系(例如维护员工管理体系、社会公益事业管理体系等)罗列起来,没有把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整体、建立全面的体系来管理。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中,11家“已建立社会责任相关机构”的企业所具体描述的仅是某一具体社会责任内容领导机构(譬如扶贫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优质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慈善帮扶救助基金、社会事业管理部、扶贫领导小组、工会、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并未建立全面、统筹全局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

再者,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内容不全,多数企业在谈到社会责任管理企业时,都只简单提到几个具体内容的管理体系(譬如生产安全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等),其他的社会责任内容则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譬如企业公益管理机制、社会责任沟通机制等)。中央企业也普遍缺乏社会责任评价系统,难以对社会责任的实施状况进行衡量、评价、反思和改进,很难规范地、持续地推进社会责任实践。

最后,社会责任沟通机制不畅。截至2008年10月,社会责任报告的中央企业仅有18家,占央企总数的12%左右,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中有20%的没有、也不打算社会责任报告。还有17%左右的受访企业表示没有与社会沟通的渠道。这说明部分央企对主动、新型的责任沟通机制还比较陌生,也有所抵触。社会责任报告的比率不高。

四、现行中央企业考核制度没有涵盖社会责任有关内容

现行中央企业管理体制不利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这主要表现在主管机关尚未建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由于国家没有清晰、规范的体系要求和考评约束,导致各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差别很大,一些履行社会责任较多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最终,履行社会责任将会影响到企业经济指标。而目前施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主要考核的是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过度偏重经济指标,没有涵盖社会责任的有关内容,这样就必然出现企业社会责任做得越好,

考核成绩反而较差的现象。

某电力企业就提到,其在2004―2006年任期考核指标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3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3年平均劳动生产率三项考核目标全面完成,但年度考核等级3年均为B。主要原因是企业总投资中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公益性资产投资,其效益主要体现社会效益,而不反映为企业的财务收益,公益设施的折旧和运行维护支出还要分摊到企业成本之中,导致考核指标中权重最大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无法完成,从而直接影响到年度考核结果。

五、外部社会环境存在障碍因素

与国外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仍不完善,使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面临诸多障碍。

1公众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期望过高,给央企造成过大的压力。由于央企多数是公众服务企业、资源垄断企业。公众认为他们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他们的责任要求远高于其他企业,某些要求对中央企业而言可以说是不切实际的,致使无论中央企业如何努力也无法满足这部分人的期望,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难以获取应有的好评和价值回报。因此,社会舆论的过高期望给中央企业施加了过大的压力。使这部分压力非但没有转变为动力,反而构成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障碍,无形中增加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难度。

2央企捐赠合法性受到质疑,多头劝募盛行,企业疲于应付。一部分人认为中央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其所有权归于全民,收益也归全民使用,央企以企业财产做捐赠会面临社会的捐赠财物合法性审查,陷入“央企究竟有无捐赠权”的争论。多数民众认为央企做捐赠相当于拿全民的钱为少部分受益对象服务,还有人质疑这种行为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拿全民的钱为个人博取声誉,实为“贪天之功,据为己有”。这使央企的公益捐赠成了好心难得好报,公益捐赠很难得到应有的价值回报,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捐赠积极性。

此外,我国现行的《公益事业捐赠法》覆盖面较小,可操作性不强,对规范捐赠行为和劝募行为所起的实际作用并不大,比如,谁是社会捐赠的主管部门?什么情况下,谁有资格发起募捐等关键问题都没有明确,这为慈善组织的劝募行为大开绿灯。很多中央企业反映,各种劝募经常登门,手段无所不用,不分时机,不讲条件,不考虑承受能力,企业疲于应付,备感疲惫。而且,我国慈善公益组织普遍透明度不够、公信力不足,专业性较差、服务内容单一、效率低下,企业和员工十分担心善款的使用效果和效率,有的企业反映,“企业不怕捐赠”,但“滥用善款”、“浪费善款”“往往容易影响员工捐赠的积极性”,这反过来降低了企业的捐赠积极性。

3不对称性社会责任实践增加成本,削弱竞争力。一部分中央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相对于那些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产品价格方面处于不利局面。例如,某汽车企业就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一直把发展新型清洁能源汽车作为降低污染物排放、减轻能源消耗、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向,并在混合动力汽车领域保持着国内竞争优势。虽然混合动力汽车的环保效果显著,但是其成本比经济汽车要高出1/3左右,与其他企业相比,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4社会负担过重,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由于历史原因,中央企业承担了很多“企业办社会”的责任,直到现在一部分企业依然没有完全卸下这部分包袱。而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中央企业还“被迫自愿”地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譬如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企业经济压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已无力承担其他责任。一部分企业反映,过多过重的社会负担阻碍了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某钢铁企业历史负担沉重,在主业重组上市及7家辅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居家人员和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每年费用高达5亿元。此外,目前企业尚有离退休人员10.76万人,今后几年离退休人数还将持续增加,每年承担的费用超过3.3亿元,这些历史负担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使企业无力顾及其他责任。也有企业认为“当前履行社会责任遇到的一个最大问题或者说是困难,就是目前企业还承担着医院、生活服务、离退休管理、厂办大集体等社会职能”。为此,企业每年支出的费用达到上千万元,该企业认为虽然企业应该履行社会责任,但不等于企业办社会,承担本应该由政府、社会团体及其他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

六、政策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困难,国资委2008年1月了一号文《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系统阐述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指明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八项主要内容,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除了这些措施,笔者认为还应该通过以下方面的政策措施来推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一,加强社会责任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有关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就社会责任问题达成统一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对中央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形成社会舆论的支持,同时有助于企业内部对社会责任认识的一致,保证社会责任的实施。

第二,改善中央企业的责任管理体制,为中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别是在考核机制上,应该将社会责任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去。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出现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多而考核结果反而越差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能督促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考核的压力驱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制订相关法规,对捐赠市场体系予以规范管理。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央企捐赠法规,明确捐赠管理细则。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央企捐赠法规,明确央企捐赠的合法性,捐赠的自主量裁范畴以及相应的决策管理流程,使央企捐赠管理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规范各类社会公益团体的行为,避免这些团体对企业提出过多或过分的要求,使企业捐赠行为真正做到自愿。同时,要提高各社会公益团体运营的公开度,使企业和员工捐得放心。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1篇10

企业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关系发生的主要集中地和影响资源环境的主要责任单位。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对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强调指出:“必须从全局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个问题,既要继续健全企业激励机制,也要注重强化企业外部约束,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最近,我们对浙江增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除了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外,还应该承担对员工、消费者、客户、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和公益事业等。

企业社会责任一般由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方面构成。经济责任,主要包括生产社会成员所需要的产品,提供就业岗位,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经济发展。法律责任,主要包括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改善工作环境,规范劳动合同,执行工时与工资标准,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道德责任,主要包括不违背商业道德,公平交易,诚实守信,保护生态环境。慈善责任,主要包括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捐助帮助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回报造福于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最基本的是企业的法律责任,高层次上是企业对社区、环境保护、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不再只强调技术性指标,只把赚取利润作为唯一目标,更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健康安全的关注,更强调企业对消费者、对环境的社会价值,注重企业的社会贡献。

二、国外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做法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于20世纪上半叶首先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孕育,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迅速波及全球,并被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经合组织等主要国际机构接受和倡导,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目前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是:

1.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SA8000作为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和一项新的国际贸易标准逐渐被广泛应用,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该标准最终可能发展成为一个覆盖道德、社会和环境等范围很广的标准,并有可能会转化为像ISO标准一样的真正国际性标准。以SA8000标准为代表的社会责任要求,明确了社会责任规范,提出了相应的管理体系要求,同时成为一种重要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

2.立法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美国是较早颁布法律、法令等强制性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规范的国家。目前美国已经有近30个州相继在公司法中加入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内容。法国、英国、德国、荷兰等也在各自立法中确立了倾向于就业、工资、工作条件等问题的企业社会责任。

3.建立政府推动社会责任的协调机制。一些发达国家主动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政府工作有机组成部分并加以推行。如瑞典政府近年来更是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探索和实践。一是制订企业社会责任战略。2002年3月,瑞典首相与外交部长、工业就业和交通部长共同提出“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二是建立推动社会责任的协调机制。瑞典政府在外交部设立了“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办公室,有力推动了政府内部的政策制订和协调。三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指导。严格执法监察,对国有企业提出社会责任方面的规范性要求,通过政策和宣传等对非国有企业加以引导。

4.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审计监督。美国是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发源地,政府机构如联邦贸易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机构均要求企业提供某一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法国的社会责任审计报告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1977年政府就以正式法令规定企业必须编报“社会责任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德国除了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资产负债表”以外,还要说明对社会责任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深圳即将出台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

从国内看,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商务部把推进“公司的社会责任”作为2006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国资委也把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今年的五项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深圳市在深入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课题调研的基础上,即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其主要内容有:

1.明确推进要求和原则。深圳市将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及国际化城市的重要举措和重要着力点;积极借鉴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有益的经验,逐步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构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和谐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共同发展,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并提出了“更新理念、与时俱进;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强法治、创新方法;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四条基本原则。

2.成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成立深圳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市领导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劳动保障局、贸工局、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部分专家组成。委员会统筹规划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相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建立责任制,将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立法。正在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条例》,逐步建立健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地方法规体系。从深圳实际出发,遵循国际惯例,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劳动安全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

4.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建设。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以此作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依托和工具。支持引导企业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鼓励推动企业实施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相关企业社会责任准则。

5.建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一是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市长奖”,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二是制定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惠政策,逐步在政府对企业的各种奖励和资助,及政府采购中实行评价确认制度,在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和代建单位条件中,增加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评级、审核贷款和债券发行时,增加企业社会责任考核指标,鼓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社会组织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指数,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基金。

6.注重发挥不同社会主体的作用。一是发挥大企业的表率作用。建立完善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机制,率先实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带头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有条件的大企业逐步在本企业供应链中实施社会责任审核。二是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作用。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实施本行业、本商会企业社会责任公约、行规。三是发挥工会的作用。支持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员工劳动权益;支持工会依法代表和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完善企业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权益、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但总的来看,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还缺乏系统研究和总体部署,一些企业也存在污染环境、侵害权益、不守信誉等不讲社会责任的突出问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我省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任务显得尤为紧迫,必须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超前谋划,尽早部署,切实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1.抓紧研究部署我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有关工作。深入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对我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作出部署,并成立相关工作协调机构,明确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2.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劳动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法规进行清理,在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活动的地方法规规章中,加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国际惯例、规定不明确和不切实际的,通过地方立法或制订政府规章予以完善,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切合地方实际,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实施细则,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3.建立符合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我省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大省,出口主要集中在执行社会责任标准严格的欧美发达国家。因此,要积极应对SA8000国际标准,根据实际进行研究,出台适合我省企业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制定评估标准,设立评估机构,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

4.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设立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奖励履行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要加大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执法力度,使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

继本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01-2009)》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得到各方积极反馈和支持后,2010年,在总结上年报告研究的经验、结合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实际的基础上,本刊联合北京大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和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2009年报告评估体系做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2010”(简称GBEE-CRAS2010),基于“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2010”,针对中国2010年前十个月的663份社会责任报告,从报告的结构参数、技术参数和主体参数等17个方面对报告进行定位和分类,从内容实质性、结构完整性、绩效可比性、报告可信性、报告可读性和报告创新性等6个维度对报告进行系统评估、核实、统计和研究,不断充实和完善中国社会责任报告数据库,完成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0》(以下简称《2010报告研究》)。

《2010报告研究》着眼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一个了解中国社会责任报告最新发展状况的窗口,着眼于发挥社会责任研究咨询机构的专业优势,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发挥社会责任报告在传播理念、提升管理、树立形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而达到通过报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2010报告研究》揭示了2010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所呈现出来的五大主要特征,并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职责、做好企业社会责任编制和提出了五大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现于此摘录《2010报告研究》精华部分,以飨读者。

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五大特征

《2010报告研究》显示,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呈现出了以下五大特征:

1各地区各行业报告稳步发展,定期机制初步显现

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经过2009年“井喷”发展后,呈现稳步发展态势。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十个月,中国的各类社会责任报告达663份,超过了2009全年数量总额,较去年同期的582份增长14%;预计保持全球报告总量15%左右的份额。

一是首次实现地区全面覆盖。2010年,随着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社会责任报告的地区覆盖了大陆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这成为中国社会责任报告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表明社会责任报告在中国将进入纵深推进的全新发展阶段。

二是金融保险、信息技术等行业异军突起。2010年报告数量较2009年同期增长13.9%,得益于部分行业报告数量的大幅增长。其中,制造业报告319份,较2009年增长17.3%,信息技术业报告28份,较2009年增长64.7%;金融、保险业64份,较2009年增长73.0%,除银行、保险等行业领军企业外,部分基金、证券等金融类企业加入报告的行列,推动了金融、保险业报告数量的快速增长。

三是东、中、西部地区同步增长。东部地区仍是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最为集中的区域,报告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6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地区表现尤为突出,报告企业增加的绝对数量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首;中西部地区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也给予了相当重视,报告企业数量较2009年有所增长,内蒙古地区报告的企业数量由2009年的1家增加至2010年的4家,同比增幅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首。初步形成了“东部与中西部同步发展”的局面。

四是定期机制初步显现。研究显示,2010年,报告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的企业占绝大多数,非年度报告比重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绝大多数企业在2009年报告后,能够在2010年继续,基本按照年度定期报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定期机制初步显现。

五是非企业组织积极社会责任报告。企业是社会责任报告的主体,但随着组织社会责任概念的发展,非企业类组织也积极加入到社会责任报告的行列。例如,贵州航天医院、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2报告整体水平有所提升,高质量报告大幅增加

总体而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与上年相比,2010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形式更加规范、可读性更强,披露的信息量增加、内容更加深入,国际化程度提高,报告整体水平有一定提升。

一是报告信息量有所增加。10页及以下篇幅的报告明显减少,51页及以上篇幅的报告显著增加,报告披露的信息量更大,内容更加充实。

二是信息质量有所提升。2010年报告总体质量较上年有一定程度提升,特别是报告的结构更加完整,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更加丰富、更具深度,同时报告形式更加友好,可读性更强。相对而言报告在可信性、可比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高质量报告大幅增加。本次研究的报告中,涌现出了一批高质量的报告,属于“优秀”及“卓越”行列的报告达50份,较2009年同期增长85%。其中“卓越”行列的报告有16份,是2009年6份的2.67倍,数量显著增加;“优秀”行列的报告为34份,较2009年同期增长62%。处于“起步”与“发展”行列的报告所占比重较2009年同期降低6.4个百分点,其中处于“发展”行列的报告所占比重明显降低。

3报告编制依据选取及信息披露等更加务实

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逐渐深入,在报告编制依据的选择、报告负面信息的披露、报告的外观设计等方面更加务实。

研究显示,在报告编制依据的选择方面,除了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推荐的编制依据以外,企业倾向于立足自身经营实际,以方便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为标准选择编制依据,中资企业选择国际通行的报告编制依据、外资企业选择中国研究机构的编制依据已经成为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个新现象。

在报告信息的平衡性方面,绝大部分报告能够以中立、客观的态度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不再讳言披露负面信息、积极与利益相关方坦诚沟通的报告比2009年明显增加。

在报告的外观设计方面,企业在逐步认识到社会责任报告的价值后,在报告的版式设计、风格、色彩、信息定位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力求使报告与企业文化、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相匹配,以更好地起到应有的作用。

4报告在主体,质量及关注议题等方面存在显著个体差异

研究发现,与去年情况相似,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质量、主体、关注议题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

从报告主体来看,东部地区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制造业企业、上市公司以及成长型企业是报告的主力军。其中,东部地区了432份,占70.7%,是中、西部数量总和的2.65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了448份,比重超过70%;制造业企业了319份,超过了其他所有行业的总和;上市公司了468份,占76.6%;成长型企业了437份,占71.5%。

从报告的质量来看,中央企业报告的质量远超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平均水平。中央企业报告的平均得分为71.2分,比2009年高出儿,4%,是研究对象整体平均得分的1.7倍。在报告的基本结构、基本规范、可读性和实质内容等方面,中央企业报告的得分率都远高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平均水平。

从关注议题来看,一方面,报告普遍以利益相关方为专题进行披露。其中,报告对出资人、员工、客户、环境、社区、政府等6个利益相关方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披露的信息更加丰富,对同行、媒体、社会组织的重视程度较低。另一方面,行业特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不同行业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重视程度差异显著,在披露具体社会责任议题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主要表现为:农林牧渔行业、传播与文化产业报告都识别出了出资人、员工、客户,但普遍没有识别出同行、社会组织和媒体;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等行业对供应商的关注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金融保险行业、农林牧渔业对监管机构的关注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建筑行业的报告对政府最为关注,传播与文化产业仅有25.0%的报告关注政府。

5缺少社会责任系统管理,报告普遍采用“事后总结”方式编制

《2010报告研究》显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普遍采用“事后总结”的方式编制,对上一年度社会责任实践进行总结,事后工作总结成为报告编制的主要模式。这种方式难以充分体现社会责任报告在传播企业理念、提升企业管理、树立企业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价值。

研究还发现,在2010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只有少数报告披露了企业制定有社会责任规划,绝大部分企业缺乏对社会责任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缺少社会责任系统管理,成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普遍采用“事后总结”方式编制的重要原因。

做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和的五大建议

基于本刊多年来对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和探索,结合对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好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深刻认识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价值

企业需要深化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理解,把握社会责任报告的丰富内涵,加深对社会责任报告的认知和认同,深刻认识到社会责任报告在传播理念、提升管理、树立形象方面的重要价值。首先,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实践深入思考和系统分析的成果,也是向利益相关方系统披露履责实践的重要工具。其次,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推进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能够推动企业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及时了解日常管理中的不足,明确改进方向与重点,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企业可通过参与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培训、报告编制经验交流会、社会责任报告集中等活动深化对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学习和借鉴编制报告的先进经验,努力编制和高质量的社会责任报告。

2加强社会责任实践的系统性

企业应将社会责任作为其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运营的各个方面反映社会责任的内涵,加强社会责任实践的系统性。一是将社会责任融入决策之中。企业在制定决策时,要综合考虑自身运营对社会及环境产生的影响,尽量增加正面影响,减少负面影响;二是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全过程。企业应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发展战略,与企业运营全过程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制定明确的社会责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责任实践;三是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德量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及时发现不足,持续改进社会责任绩效。

3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

2010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但多数报告仍处在起步阶段,报告质量有待持续改进。在内容实质性方面,结合企业运营实际,明确界定自身的利益相关方,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发现其合理要求和期望,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努力回应利益相关方关注的议题,增加指标披露的广度和深度。要深入剖析对利益相关方的责任理念和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履责措施,持续提升社会责任绩效。在结构完整性方面,增加报告编制规范的内容,增强报告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大社会责任管理、风险机遇分析和企业社会责任规划等内容的披露,增强报告的完整性。在绩效可比性方面,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既要加强纵向可比性,包括跨年度的绩效对比和绩效实现程度的描述;同时也要加强行业内乃至跨行业的可比性。既要重视历史绩效指标,也要加强绩效指标预测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报告可读性方面,继续完善报告设计,合理利用图片、表格等简洁的方式表达更丰富的内容。在报告可信性方面,积极采用利益相关方评论、第三方评价或审验、数据来源声明等方式,增强报告的可信性。在报告创新性方面,从理念、结构、形式三方面进发掘报告创新的潜力,增强报告的创新性。

4创造条件支持利益相关方参与报告编制

企业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措并举,支持利益相关方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到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过程中。

一是建立和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实现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信任和增进了解;二是主动与利益相关方探讨关注的社会责任议题,明确报告的重点内容和核心议题;三是主动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提升报告内容针对性和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四是有条件的企业可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引入利益相关方代表,增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

5创新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范文1篇12

【关键词】高管;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C9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8—0236—05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人们对于企业在社会系统中的性质和作用有了新的认识。企业作为社会系统中的成员之一,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利润而存在的经济组织,还是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公民义务的行为主体。在此时代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CSR)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然而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快与环境保护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运用CSR战略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现实问题。

一、文献回顾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1979年,Carroll提出了著名的企业社会责任四分概念模型。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意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的期望,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行裁量责任。企业的经济责任是指企业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赚取利润;企业的法律责任则是企业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内履行经济责任;企业的伦理责任是指企业从事那些社会成员所期望的但尚未或难以形成法律条文的活动和行为;企业的自行裁量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责任没有明确的信息,取决于管理者的判断和选择,完全取决于自愿,包括慈善捐赠、给吸毒者提供帮助、培训长期失业者、给职业母亲提供小孩看护服务等。之后,Carroll对其四分概念模型进行进一步完善,认为经济法律责任是伦理自行裁量责任的前提,并把自行裁量责任理解为社会性支持责任,为社会提供资金、时间和人才,并重新命名为自愿或慈善责任。

(二)企业高管价值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企业是否履行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与该企业高管价值观——社会责任认知是分不开的,一个具有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领导者也许会对企业本身实行CSR战略起到相当大的作用。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测量、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行为的关系研究得比较多,从企业高管价值观的角度(即企业高管社会责任认知的角度)研究CSR的则比较少。德国学者霍尔斯特等认为,企业领导者所享有的行为空间越大,其对调动资源(调动潜能)就越重要,责任也就越大。波斯特等认为,作为企业主要的决策者,企业领导者有更多的机会为企业确定伦理的基调,企业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所持的价值观,会为企业的其他人员确立榜样。有鉴于此,由于企业领导者拥有较大的自由度,承担着更大的责任,研究企业领导者的社会责任认知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相互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一)问卷的设计

本文以Carroll的四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为理论基础,并运用Aupperle,Carroll和Hattie开发的企业社会责任导向(CSRO)量表作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测量工具。本量表使用了四组问题,分别代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中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每组问题包含四个陈述性语句,共有16条陈述性语句。问卷采用Likert5分量表的形式,要求受访者回答本企业与题项描述内容的符合程度,其中“1”表示“极不赞同”,“2”表示“不赞同”,“3”表示“中立”,“4”表示“赞同”,“s”表示“极力赞同”。

(二)样本数据的收集

本文选取企业的高层领导者(企业高管)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对企业高管层的价值观——社会责任认知进行考察,进而考察企业高管社会责任认知对企业CSR行为的影响。

本文的数据采集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采集地点为江西、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福建等地的企业高层领导者。共发放调查问卷430份,回收问卷421份,其中有效问卷358份,有效回收率为83.2%。

填写问卷的人员男性为273位,占76.3%;女性为85位,占23.7%。样本中民营企业14家,国有企业116家,国有控股企业47家,民营控股国家参股企业113家,该项缺失为29家。样本企业的行业分布比较广,包括制造、金融、医药、房地产、IT、物流、教育培训等行业。

本文的问卷调查采用方便取样的方法,为了使样本数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采取了如下措施:(1)问卷调查的手段和方法多样化。包括现场填写问卷、发放电子稿问卷和邮寄问卷的方式,并且充分利用学生资源,对每一份问卷都采用个人负责制,以提高问卷的回收率。(2)调查样本覆盖全国各地。经济发达地区覆盖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浙江、福建等地;中部西部区域覆盖有江西、山西、广西、四川、重庆、内蒙古等地。

从回收的样本看,样本涉及制造、医药、金融、房地产、IT及电子等各个行业,行业性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企业性质涉及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和民营企业;企业规模从小型到特大规模的都有。因此,该调查样本能够很好地代表本文的研究对象。

(三)统计分析方法

本文运用SPSS11.5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运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测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初始模型,运用结构方程对企业社会责任初始模型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并采用数据浓缩法,以各维度所包含题项评分的均值作为该维度的评分,利用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t检验,分析企业高管社会责任认知的高低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根据统计学中因子分析的要求,探索性因子分析和验证性因子分析应当采用不重叠的样本,考虑到最初的企业社会责任问卷共计16个题项,按照样本大小与题项数的比例不小于5的标准,从回收的358份有效问卷中随机抽出180份用于探索性因子分析,其余的178份用于验证性因子分析。

三、我国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模型的构建

(一)信度分析

在进行因子分析之前,我们对问卷各部分进行了内部一致性Cmnbach’a分析(信度分析)。在对所有的题项进行信度分析时,题项“贵企业的管理者熟知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令”没有通过可靠性检验,剔除该题项之后各维度的可靠性检验如表1,结果都大于或接近于0.6,这表示本量表的信度良好。

(二)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探索性因子分析

在因子分析之前我们对量表进行了KMO测度,根据KAISER的观点,当KMO值大于0.8时,说明数据非常适合做因子分析,本文中KMO值为0.842,表明非常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我们随机抽取了部分有效问卷(180份)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法,选择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处理,以特征值大于等于“1”作为因子提取的原则,并结合碎石图确定共同因子的有效数目。参照以下原则逐个删除题项:(1)在所有的共同因子中负荷量均小于0.45的题项;(2)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因子中负荷量均超过0.5的题项;(3)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因子中负荷量差异过小的题项。

根据以上原则,依次将第5项(贵企业的管理者熟知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令)、第9项(贵企业的高管监控活动可能给周边带来负面影响)、第1l项(贵企业有严密的系统用于员工检举不端行为)和第15项(贵企业有适当的方案来减少能源和原材料的浪费)共四个题项删除,重新对剩余的12个题项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负荷矩阵如表2。

经过探索性的因子分析,得到了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三因子模型,共计12个题项。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的因子与定性研究得到的维度有所差异,伦理责任维度的所有四个题项中有两个题项在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时与其他因子交叉严重被删除,有一个题项被归入到经济责任维度,有一个题项被归入到法律责任维度。探索性因子分析的结果说明我国情境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四维度社会责任理论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也解释了Schwartz和Carroll提出的四维度社会责任模型存在着概念重复的可能。

本文的企业社会责任三维度模型是在我国情境下得到的,三个因子的特征值均大于1,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了57.995%的水平,各个题项在相应的因子上具有较大的负荷,而且没有出现严重的交叉负荷。这表明因子提取的效果较好,足以描述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内容,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最初的四因子模型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着概念重复的可能。

根据各题项的内容,将三因子命名如下:(1)经济责任,包括题项1、2、3、4、5的内容;(2)法律责任,包括题项6、7、8、9的内容。(3)慈善责任,包括题项10、11、12的内容。

三、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验证性因子分析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提出的我国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三维度模型,我们用有效问卷的另外178份进行了验证性的因子分析。我们采用LISREL8.70软件对数据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得到表3。从表3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社会责任三维度模型具有非常好的拟合指数,卡方与自由度的比值为1.30(0.90),CFI=0.98(>0.90),RMSEA=0.041(0.10)。该模型能够较好地拟合样本数据,具有非常好的结构效度,包括3个因子共计12个题项。

四、企业高管价值观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分析

(一)企业高管价值观——企业家社会责任认知的度量

本文参照国内外同类学者的研究,用一维共5个问题对企业家社会责任认知进行测量,仍然采用Likert5分量表的形式,要求受访者回答本企业与题项描述内容的符合程度,其中“1”表示“极不赞同”,5表示“极力赞同”。并用SPSS11.5软件对五个问题进行了内部一致性Cronbach’a分析,其值为0.8409(见表1)远远大于0.7,这表示题项的信度非常好。

(二)企业家社会责任认知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

为了研究企业高管社会责任认知的高低是否会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生影响,本文将数据分为企业高管社会责任认知高(五个题项的平均得分大于等于4)和认知低(五个题项的平均得分小于等于3)两组数据,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表现进行差异分析。我们从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对数据进行独立两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具体如表4。

(三)结果讨论

从T检验的结果来看,企业家社会责任认知高的企业其社会责任行为表现也更好。从社会责任三维度来看,企业家社会责任认知高的企业,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慈善责任的承担情况都要比企业家社会责任认知低的企业高,而且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1.从总体上看,在被调查的358个企业高管中只有约95位左右的企业高管的社会责任认知得分大于等于4分(4到5分表示倾向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有约73%左右的企业高管社会责任认知得分小于等于3,这说明调查样本的企业高管在社会责任认知方面更倾向于不承担社会责任。

2.社会责任认知高的企业各维度均值都要高于认知低的企业,且具有显著的差异。这说明企业高管的价值观影响其对企业的决策,从而总体上影响该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该结论提示如果政府部门希望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可以从改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认知开始。

3.从调查的全部样本来看,法律责任维度的表现最好,其次是经济责任维度,慈善责任的均值得分是最低的。

从经济责任的角度看,高认知的企业经济责任承担情况要好于低认知的企业(高认知企业的经济责任均值为4.166,低认知企业的经济责任均值为4.0267),并且具有显著的差异(Sig=0.046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提出了我国情境下的三维度企业社会责任模型,这三个维度分别是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慈善责任。模型解释了Schwartz和Carroll提出的四维度社会责任模型存在着概念重复的可能,模型的拟合度非常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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