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的作用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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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的作用范文1篇1

关键词:法医学专业;医学课程;法学课程;公检法系统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7-0140-02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及司法鉴定改革的逐渐深入,在司法实践中,法医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除了公检法系统的案件侦查和审判等需要法医学提供支持之外,社会鉴定、医疗纠纷、重大自然灾害等也需要法医学提供相关帮助。

一、我国高校法医学本科课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设置过多

在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法医学培养方案里,一般是大学一年级接受通识课程的教育,大学二到四年级,需要完成的医学课程几乎包含了所有临床医学专业的课程。虽然在部分医学课程上,法医专业的培养方案做出了一些课时和难度上的调整,但是涉及到相关专业的众多领域,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法医学专业学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时隐藏了法医学的专业特点,导致所培养的人才难以达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可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法学课程设置不足

法医学鉴定是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生物物证等进行检验鉴定工作,其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特殊证据。因此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具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熟悉必要的法律程序,是一个法医本科毕业生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社会和我国的法制建设对法医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應该将法学课程在法医学大学五年的本科教育中进行延续甚至贯穿,并体现在大学五年级的实习安排中。自2018年起,非法律学专业的学生无法参加司法考试。这意味着,从2014级法医本科生起,已经失去了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那么法医专业的学生在需要兼顾医学、法学和本专业课程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会不会降低对法学课程的重视,减少对法学课程投入的精力,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难以聘请公检法系统人员为法医学本科生授课

法医学本科生会在本科培养期间逐渐接触法医学的相关课程,比如《法医现场学》、《刑事技术》等,顾名思义,这些课程与公检法领域的工作关系十分密切。此类课程设立的初衷,是为学生建立向实习过渡的桥梁,并积极联系有丰富法医学实践经验的公安系统人员为学生授课。然而,因为教学、考试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通过课程所获得知识的系统性,所以授课人员的职称、授课时间、授课课时以及课程学分都需要详细规划和严格管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公检法系统人员的职称与高校教师的职称不同,较难对应。于是聘请公检法系统人员为法医学本科生授课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高校法医学专业教育引入公检法专家授课的必要性

(一)我国法医学教育情况的要求

法医学要求学生具备运用医学、法学知识的综合素质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践能力,只学习理论是达不到这一标准的。我国的法医学人才培养现在还以本科教育为主,大部分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工作岗位,所以法医学本科教育的质量应得到足够的重视。本科法医学生尽早向公检法系统的法医专家学习,益于建立起对专业较为全面的认识,更好地将理论学习与未来的实习、工作相融合。

(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

公检法专家授课,可以适度提供最鲜明的案例,拉近法医本科生与未来工作的距离,发掘学生的兴趣、求知欲与自学能力。以《法医物证学》这门课为例,院校老师更多的实践经验源于民事案件,而引入公检法系统的专业人士授课,能够进一步渗透学生对刑事案件的认识,从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刑事案件思维方式。

三、关于高校法医学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适当减少临床医学专业必修课程设置

临床医学等重视的是活体医学,而法医教学则更注重对死亡医学与活体医学两类知识的同时掌握,相对更加复杂[3],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该注重法医学的特点和法医工作的要求。在医学课程发面,应重点设置与法医学专业关联更加密切的课程。

(二)增加法学专业必修课课程设置

应该将法学课程在大学五年的本科教育中进行延续甚至贯穿,并体现在大学五年级的实习安排中。教、考、学三者同时抓。

(三)将公检法系统人员引入高校法医学教学活动

1.以转换职称解决难以聘请校外法医学专家教学的问题。将公检法系统老师的职称与高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转换,以受聘的兼职教授或副教授的身份为法医专业学生进行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完成诸如损伤致伤工具推断、死亡时间推断、命案现场分析、枪弹爆炸案的法医学鉴定等内容的讲授。

2.以丰富授课形式来调节课时和学分。以《医疗纠纷的处理与防范》为例,大学三年级下学期共16个课时,1个学分。那么可以将其中一部分课时内容以“讲座”的课程形式体现。比如,前8个课时内容由我校法医学专业老师讲授,帮助学生构建基本思维、引导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后8个课时内容由公安系统的法医以“讲座”、“案例讨论”的形式展示,或者两种授课形式穿插进行,通过多种多样的授课形式解决课时和学分的问题。

3.引入公安高等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有专家认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公安高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目标。公安高等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分为教师队伍和专任教师队伍两个部分,“双师型”专任教师是指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政治立场坚定,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功底,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拥有培养合格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够从事理论课程讲授和公安应用理论研究,同时取得人民警察基本级及以上执法资格证书,拥有服务公安一线的实践能力,能够对公安实战及实践教学予以指导的专职教师。所以,高校法医学专业教育引入公安高等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对学生有着积极的职业启发作用。

四、结语

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司法改革的逐渐深入,对法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结合具体情况,加强与教务处和法医学专家的合作,制定出更加成熟、高效的法医学培养方案,聘请公检法系统人员为法医学本科生授课等方法才能够为我国法医事业培养出高素质、创新型、适用型的人才,为我国的法治化建设奠定基础,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木尔扯尔,张丽华,章丽霞.论医学院校法医学新专业的建设与思考[J].医学信息,2008,21(9):1555-1557.

[2]任立品,郭亚东,蔡继峰,等.国际化视野下我国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培养模式初探[J].高教学刊,2016,(10):29-30.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2

学生对医药数理统计重要性认识不足。许多学生认为医药数理统计是基础学科,不是专业课,片面的以为医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忽视了医学的研究性,他们没有认识到医药数理统计在现代医学中的重要作用,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对教师的讲解不重视,无法学到必要的统计知识。学生缺乏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医药数理统计是一门较难掌握的学科,许多学生在学习中对医药数理统计的兴趣不高,主动性也较差,这就反映出医学生学习信心的不足,势必造成学生对医学的抵触,无法较高效率地掌握医学技能。在学习过程中,部分学生学习数理统计只是单纯的为了应付考试,忽视了医药数理统计解决医学实际问题的作用。

加强医药数理统计教学的对策

引导医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态度,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态度决定一切”,良好的学习态度是学好医药数理统计的前提,它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因此教师在教授医药数理统计知识之前,要先对学生讲解医药数理统计的重要性,让学生从本质上明白医药数理统计是实际工作的需要,是做好医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工具,对以后的学习、工作及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态度,让学生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投入到医药数理统计的学习中,激发学生学习统计的兴趣和信心,然后再去给学生讲解医药数理统计的具体知识和方法,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数学思想目前医学论文中70%~80%都是使用的最基本的医药数理统计方法[5],包括t检验、方差分析、卡方检验等。在教师的教学中,要减少对这些方法和公式推导过程的讲解,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采用案例分析进行教学,通过、自学、启发、讨论、谈话等教学方法,注重对统计原理、概念及其应用的讲解,帮助学生培养医学统计思维,使学生正确运用统计方法解决实际医学问题,从而提高医学生灵活运用和综合运用医药数理统计的能力。

加强医学生对医学统计软件的学习和使用计算机和专业医学统计软件的熟练使用是新时期提高医学学生素质的要求,也是医学生学习医学的基本要求。在医药数理统计教学中要增加学生使用计算机进行计算的时间,培养学生运用计算机进行数理统计的技能,这不仅能够把学生从繁琐的数学计算中解放出来,还能够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小结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3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我院核医学科轮转的50名规培学员,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5人。观察组男性13名,女性12名,年龄22~26岁,平均(24.42±10.5)岁;对照组男性12名,女性13名,年龄22~26岁,平均(24.08±0.63)岁。纳入标准:学生对研究知情,签署知情同意书;为同一学习阶段的学生;能熟练使用微信平台。排除中途退出研究的学生。两组学生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在传统“以教师为中心”教学方法基础上,采用PBL教学模式。教师根据小讲课内容和临床实际设计4~6个题目,由学生自主讨论完成,之后教师对讨论结果进行点评。观察组在对照组教学方法基础上,以微信平台为依托进行PBL教学。教师在微信平台上题目,全部学生参与讨论,给出答案。在此期问,教师可适时提出自己的见解。同时,在微信平台上为每个讨论题目设置对应的小栏目,记录讨论期问学生的信息。

1.3观测指标

教师制作两套难度水平相当的理论考试试卷和实践操作考试试卷,分别于培训前后由学生在规定时问内独立完成,每套试卷满分100分。

培训后向观察组学生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学生对微信平台辅助PBL教学方法的认可度。调查问卷选项分不认可、认可度一般、高度认可3项,认可度=高度认可/总例数,平均认可度=每项认可度/调查项目数。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2结果

2.1两组培训前后理论课考试成绩和操作课考试成绩比较

培训前,两组理论课考试成绩和操作课考试成绩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培训后,对照组理论课考试成绩和操作课考试成绩无明显变化,差异无显著性((P>0.05);而观察组理论课考试成绩和操作课考试成绩明显升高,且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

2.2观察组学生对教学方法的认可度

研究显示,观察组学生对教学方法的认可度较高,平均认可度为81.60%。

3讨论

教学模式是影响学生学习质量和激发教师教学兴趣的重要因素。但国内外最新研究均提示,无论是传统课堂提问或新型PBL等教学模式,均受到学生学习兴趣的限制。当教学模式无法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时,容易导致学生学习热情与积极性不高,师生问交流不畅0。本研究显示,采用微信平台辅助PBL教学方法能有效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和对教学的认可度。

研究显示,培训后观察组学生理论课考试成绩和操作课考试成绩明显升高,且高于对照组((P<0.05),表明微信平台辅助PBL教学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微信是当前人们应用最广泛的交流沟通工具之一,将其应用于医学教育效果显著。在教学方法上,微信公众号能通过群发推送、参与共同讨论等方式,促进师生之问的交流沟通;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方面,由于微信平台应用于医学教育尚属于创新举措,学生对其感兴趣和接受程度较高,能显著提高学习参与度.微信平台能记录每位学生的学习参与情况,能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存在的学习或心理问题,并及时解决。另外,将微信应用于教学,能加强学生对碎片化时问的利用,进而提高知识掌握程度。相关研究中,郭彩虹等叫守微信平台与PBL教学模式联合应用于肿瘤内科临床教学,结果显示出科时试验组理论考试和病例分析成绩均明显提高,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有显著性(P<0.05)。

此外,微信平台联合PBL教学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对教学的认可度。本研究显示,观察组学生认可度最高的项目为微信平台联合PBL教学方法“应积极推广应用”,达92.00%,表明该教学方法受到学生的广泛认可。对此,本研究考虑可能是其更贴近学生日常生活,且为学生之问的交流沟通创造了更好的环境,突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限制,提高了教学质量。

但是,采用微信平台辅助教学可能会对某些自制力不强的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带教教师需要提供有效的监督和引导。综上所述,微信平台辅助PBL教学方法应用于核医学规范化培训,能显著提升学生专业成绩,并获得其高度认可。

4小结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4

一、指导思想

“三基三严”培训要求全员参与,人人达标。要把“三严”的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按照“三基”训练与专科训练相结合,一般训练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业务学习、操作训练、派出进修、专科培养、自学函授等途径,对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培训,从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确保我院医疗质量的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制定全院“三基三严”培训计划,组织落实考核工作。

各科室要充分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三基”训练。

三、培训考核目标

全院“三基”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考核合格率≥90%。

四、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及护理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医院感染、基础护理、输血、水电解质平衡、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药学、临床营养、核医学、超声诊断学等部分的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护理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诊疗规范、临床常用护理技术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急救技术,以及中医适宜技术。

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射法、各种穿刺技术,鼻饲及胃肠减压;清创缝合的基本操作方法,中医适宜技术等。

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技术、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简易呼吸气囊的使用。

临床思维能力: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与护理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护理文件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医疗文件书写的有关管理规定等。

以上内容均为考试和考核内容。

五、培训方式与安排

采用医务人员自学与科室讲座、医院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基础医学理论、专业和急救知识及技术。医务科、护理部定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做好记录。

(1)开展自学自练:医务人员按照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要求进行自主学习和训练,进一步强化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集中培训演练:以院、科为单位,采取专题讲座、集体讨论、集中训练等方式,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科目的学习训练。各科室在科主任、护士长的主持下,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一次、充分利用晨间交班时间提问;医务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观摩技能操作录像,并组织院内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专家授课,护理部每月负责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理论与技能培训。

六、考核的人员范围及要求

1、培训考核对象:全体卫技人员

2、每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及本专业常规诊疗操作技术,医务科、护理部将统一组织培训、考核;

3、医务科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知识考核,每年组织两次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内容为“三基”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考核为:医疗文件书写、体格检查、各种穿刺、给药技术、中医适宜技术等;护理部每年组织两次护理“三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

4、各科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科基本技能操作,由科主任、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考核,医务科、护理部每季度组织抽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建立“三基”培训考核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培训、考核的内容,并保存考核的原始资料。

七、奖惩措施

1、每项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医院统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纳入医务人员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执业周期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及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2、医院将“三基三严”训练工作纳入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与科室质控挂钩;对“三基三严”培训工作做得好的科室给予表彰,对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三基三严”训练工作,教育培训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的原始记录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凡经补考“三基”考试考核仍不合格者,当事人予以下岗处理。

三基三严培训计划(二)

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三严: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

“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是提高医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提高医院医疗水平的重要保证,反映了为医之道的根本,也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内涵。根据《医务人员分级培训计划》,以医学临床“三基三严”培训为中心内容,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分级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住院医师的在职培训,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全院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2012年产科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计划。

一、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强化培训的认识。

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梁晓红副主任医师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长,由刘玉嵚主治医师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

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营养、热量供应以及护理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

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

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管理规定》、《母婴保健法》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胎心监护仪使用技术、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骨盆测量、产科四步检查法、正常分娩产程观察及处理;电除颤仪器使用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

记录在案。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月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利用手术培训考核无菌术、消毒、铺巾、穿脱手术衣、切皮、结扎、缝合等技术。

安排全科医护人员积极参加医院医疗文书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本科特点及医院要求,对各种申请单、知情同意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记录等医疗文书规范书写进行强化学习。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举办讲座一次,并定期由科室质控小组对本季度医疗文书进行检查,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在案。

四、具体培训考核计划:

1、科室每月对本专业知识组织考试1次。参加全院三基培训,包括以下内容:人体解剖、生理、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免疫、病理生理、药理、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除参加全院考试外,科室还要对住院医师进行定期培训、考试。

2以下产科常见病及急危重症循环学习:正常产程观察及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胎膜早破、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妊娠时限异常、正常产褥、异常产褥、异常分娩。

3、重点加强产科相关技能培训:骨盆测量、产科四步检查法、会阴侧切及缝合技术、手术基本操作、心肺复苏术、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胎心监护仪使用技术等。

4、利用晨会对十五种核心制度学习、提问,人人过关,每月抽考。

三基三严培训计划(三)

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基础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操作程序,加大临床、医技、护理人员“三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理论和操作考核力度,把“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特制定**年三级医院“三基三严”培训计划及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基三严”培训要求全员参与,人人达标。要把“三严”的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按照“三基”训练与专科训练相结合,一般训练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业务学习、操作训练、派出进修、专科培养、自学函授等途径,对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培训,从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确保我院医疗质量的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宝医发【**】54号)的有关规定,医院“三基三严”培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院“三基三严”培训计划,组织落实考核工作,科技教育处、护理部负责安排“三基”知识培训讲座,确定参加考试的各级人员等。

各学科“三基三严”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要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三基”训练。

三、培训考核目标

全院“三基”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考核合格率≥90%。

四、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及护理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医院感染、基础护理、输血、水电解质平衡、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药学、临床营养、核医学、超声诊断学等部分的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护理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诊疗规范、临床常用护理技术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急救技术。

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射法、各种穿刺技术,穿脱隔离衣、鼻饲及胃肠减压;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

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临床思维能力: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与护理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护理文件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医疗文件书写的有关管理规定等。

以上内容均为考试和考核内容。培训教材主要参考《天津市卫生技术人员三基培训教材临床分册》、《天津市卫生技术人员三基培训教材医技分册》、《天津市卫生技术人员三基培训教材护理分册》等。

五、培训方式与安排

采用医务人员自学与科室讲座、医院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基础医学理论、专业和急救知识及技术。科技教育处定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做好记录。

1、学习训练阶段(1月1日至10月31日)

安排10个月的时间采取自主学习、岗位训练、专题讲座、示范教学的方法,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医务人员的学习训练,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1)开展自学自练:医务人员按照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要求进行自主学习和训练,进一步强化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集中培训演练:以院、科为单位,采取专题讲座、集体讨论、集中训练等方式,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科目的学习训练。各学科在科主任、护士长的主持下,每周业务学习一次、充分利用晨间交班时间提问;科技教育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观摩技能操作录像,并组织院内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专家授课,护理部每月负责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理论与技能培训。

采取闭卷考试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形式,深化训练效果。

六、考核的人员范围及要求

1、培训考核对象:全体卫技人员

2、每名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及本专业常规诊疗操作技术,科技教育处、护理部将统一组织培训、考核;

3、科技教育处每季度组织一次规范化培训医师理论知识考核,每年组织两次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内容为“三基”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考核为:医疗文件书写、体格检查、各种穿刺、给药技术等;护理部每年组织两次护理“三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

4、各科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科基本技能操作,由科主任、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科技教育处、护理部每季度组织抽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建立“三基”培训考核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培训、考核的内容,并保存考核的原始资料。

七、奖惩措施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5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疗纠纷案件;审判指导思想;审判原则;法律适用“二元化”;鉴定“二元化”

一、处理医患纠纷司法不可缺位

当下,医患纠纷频发,医患关系恶化。一些患者是“病好了,万事大吉;病没好,立刻翻脸”;而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则是把自我免责作为诊疗的首要出发点,偏离了治病救人的首要目标和价值导向。〔1〕出现了患者医闹、暴力伤医等恶性事件与医院过度检查、过分依赖患者知情同意签字等异化现象并存的局面。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2〕大幅增长。数据显示,北京市法院2013年一审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为1152件,一审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件共1044件(包括896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和148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07年北京市法院一审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仅有468件,2008年为715件,2009年为885件,2010年为1004件,2011年为1040件,2012年为1097件,2013年这一数量增长到1152件,7年间增长了近2.4倍。〔3〕这些数据反映出司法成为人们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选择,司法不能无所作为和失声缺位。首先,司法应当善于把医患矛盾转化为诉讼案件,畅通医患矛盾进入司法的渠道,把医疗纠纷转化为法律纠纷。第二,法院应当在诉讼过程中让当事人合法而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第三,法官应当居于中立地位,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作出裁判,对争议的医疗服务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诊疗规范、医疗伦理、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患者应否获得赔偿等问题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第四,即使是当事人因其主张没有得到支持而“不满意”对自己不利的裁判结果,司法也应设法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服气”,由司法为医患矛盾画上句号。第五,在个案公正裁判的基础上,司法应通过正向肯定和激励与反向否定和抑制的方法,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慎积极救治、审慎诊疗、认真护理,防止医疗行为的保守化、免责化,也促进患者、家属积极配合、客观理性地预见和接受医疗风险、理性维权,防止出现非理性的意见和举动。〔4〕这就是和谐医患关系的内涵。

二、医疗纠纷案件的独特审判指导思想

健康和生命是所有权利行使的客观物质基础,健康权和生命权是公民权利中最核心的部分,医患纠纷就涉及几乎每一个人都最为关注的健康和生命问题。由于医药服务的高度技术化和专业化,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医疗费用攀高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以及医患矛盾的社会关注度高等因素,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往往成为司法工作的难点之一,案件裁判结果相较其他案件往往更为敏感。医疗纠纷案件的这些特点就要求不同于其他案件的较为独特的审判指导思想,包括审判目的和审判基本原则两个方面。就审判目的而言,医疗纠纷审理的目的包括个案正义和超越个案的更高层次的正义。首先,法院要追求的目的当然是根据事实和依据法律定纷止争,使当事人从案件审理和结果中明辨是非,明确责任,从而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如果仅仅考虑到个案中这一直接目的,法院在审理中难免会受到各种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保护弱者”(一般被简单地理解为“患者即弱者”)观念和“死人为大”等传统理念的影响、社会舆论和媒体的压力、“息事宁人”的和稀泥做法、“用钱消灾”等“维稳”因素的影响,从而在这些因素影响下追求最“稳妥”的“案结事了”,甚至是简单地让医院(一般都会有钱)“花钱买平安”的结果。这样虽然往往能够得到个案的“稳妥”了解,但是实际上并非真正公平正义结果,而是“是非并未明辨”的金钱妥协结果。似乎个案是“案结事了”了,但是从长远看,埋下了社会公众对法律和司法的不信任,因为事情并未查清,事理也并未辩明。因此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第二个目的是超越个案的更大或更高的公平正义秩序的目的追求。这种超越个案的更高审判目的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尤为重要。它对于建立长治久安的和谐医患关系,对于确立法律与司法权威更为关键。惟有如此,才能够使审判人员自觉避免受到或在法律基础上衡量前述个案中各种非法律因素的影响,从而“发挥法治和司法审判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规则引领作用,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中的维权与维稳的关系”〔5〕;才能够使社会公众相信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不是简单地让医院出钱了事,更不是“大闹大解决”,而是有严格司法程序,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明辨是非,依法担责的公平擂台。审判的个案直接目的和超越个案或着眼于秩序建设的更高目的是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目的。它们具有同一性,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个案的“案结事了”会迷失宏观目的,从而误入个案平息而秩序恶化的结果。从在社会上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总体目标看,司法更要注重宏观目的,即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就审判的基本原则而言,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当然要遵循一般的审判基本原则,即依法、独立、公正、公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原则,但是因为其具有高度专业性的特点,还要注重科学性和司法在促进医药科学创新中的推动作用。这可能是其他案件所不具有的特殊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在收集、质辨、确认证据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医药科学理论来分析并论证证据所说明的事实真相或规律;而不应简单地把证据证明的现象作为裁判的根据。例如一个患者在手术治疗过程中死亡,手术或药物使用是事实(证据),死亡也是事实(证据),但是手术或药物是否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即从医学角度上手术或药物与死亡之间是否有科学基础上的因果关系则是裁判的根据。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手术等治疗也必然要侵入人的身体。这表明治疗肯定要“伤及身体”。如果简单地用一般侵权法来解释医疗纠纷,就很容易忽略医药科学的规律,忽略从医药科学基础上找出因果关系,裁判就会出现失误。第二个特殊原则是要考虑司法对于医药科学创新的推动作用。医药科学的飞速发展不过是最近一百多年的事情,而医药科学的发展必然需要有社会各方面的推动。如果司法不给医生和医疗服务机构一定的保障和鼓励,而是严格按照现有的“诊疗规范”甚至按照“无过错原则”来判定责任,那就只能导致医生采取“保守疗法”,采用无害也无用的方法进行治疗。积极的医疗服务变成了消极的医生自保行为。这样,医生就不会有责任,但是也不会真正对患者有利,更不会促进医药科学的发展。例如中医开药方是因人而异,哪一味占多少分量才是对患者最有利,这里的标准不可能是固化的“诊疗规程”。真正好的大夫反而是哪些敢于突破常规有创新性的大夫。当代医学提倡“精准医疗”,这与中医的因人而异的开方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如果医生在每一个诊疗过程中都要提心吊胆担心自己的法律责任,他的科学进取精神则就会消磨殆尽。从新药研发看,一种新药成功注册上市要经过成百上千患者的临床实验。如果司法没有一定的“宽容度”,新药和新的治疗方法就不会出现。当然,患者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保护也必须给予充分保障。面对促进医药科学发展和保障患者健康权的冲突,司法必须要进行衡量,并在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作出裁决。医疗纠纷涉及比其他案件更为直接的利益和权利冲突,而促进医药科学发展与个案权益的保障也是冲突之一。这就意味着,司法不仅要权衡所处理的个案中医患双方的权益冲突,也应当权衡个案中局部利益与医学和社会发展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促进医药科学发展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削减或否定个案中患者健康权。这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医药科学的发展会在更大程度上保障患者的根本利益。但现实情况是,医药科学的发展远远无法满足大众的健康需求,现有医疗服务水平不可能包治百病,更不可能让每个患者都起死回生。〔6〕因此需要社会对医药科学的发展给予鼓励和宽容。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应当成为司法在医疗纠纷案件处理中的特殊指引。而当前司法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所缺乏的恰恰是依照此类案件的特点,寻找上述符合其内在规律的特殊指导思想和原则。本文作者也希望上述思考能够推动医疗纠纷司法的独特规律的探讨。

三、医疗纠纷案件法律适用及处理制度的“二元化”问题

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有行政和司法两种途径。这源自国务院分别在1987年制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02年制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的《条例》对1987年的《办法》进行了修订,虽然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但仍将医疗事故作为患者获得赔偿的前提,且条例中“医疗事故”概念并不能涵盖所有民法上的侵权行为。〔7〕由于《条例》在程序上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也可以向法院,所以很多当事人直接以一般侵权为由将医疗机构诉至法院。问题随之而来:法院如何判断医疗事故与非医疗事故的区别?是适用《办法》还是《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1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在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中也指出,医疗纠纷应区分不同类型分别使用法律〔8〕。这就是所谓的医疗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二元化”现象。《通知》中体现的态度,可以认为是法院的面对现实问题的一种权衡。一方面,《条例》是专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法院应当尊重,并以此为处理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依据;另一方面,必须对非医疗事故受害者给予救济,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或不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来定性的医疗侵权行为,患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尽管法律适用“二元化”有合理之处,但引出的新问题也十分明显。在赔偿责任承担方面,由于《条例》的赔偿标准低于《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标准,因此严重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事故只承担相对轻的赔偿责任;而较轻过失、造成较轻后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行为却要承担相对较重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显然有悖于法律和司法追求的公平性,无法对受害者进行公平的救济。现实中出现了作为原告的患者,不希望将其遭受的损害确定为医疗事故,以侵权为由直接向法院,并要求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而作为被告的医疗机构,不愿意承担更高的赔偿,反而答辩称属于医疗事故,并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现象。〔9〕在审理程序方面,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成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第一个焦点,也成为法院审理程序如何进行的先决条件。有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之后,了一些关于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文件。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的《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7]29号)指出,患者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而医疗机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院应先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者可以再申请进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患者不能再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10〕法律适用的“二元化”实际也在程序上限制了患者的选择权。这种局面使法律的激励引导作用发生混乱,患者、医疗机构对立严重,法院则处在左右为难之中,导致彼此之间的猜忌和不信任日益严重。〔11〕随着2009年《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医疗损害”概念代替了“医疗事故”概念,医疗纠纷案件统一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虽然法律适用的“二元化”已经解决,但“以人民调解为主,医患和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等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即医疗纠纷处理渠道的多元化,以及“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二元概念仍然存在。〔12〕尤其是随着这种二元化出现的医疗鉴定“二元化”仍然广为存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之间仍有间隙,成为当前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又一制度障碍。

四、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的“二元化”问题

由于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疗行为的专业性问题,如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医学上的因果关系等专业问题,仅凭法官的知识、良知及社会经验往往难以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中通常需要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鉴定,并以此作为法官认定事实、作出法律判断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鉴定结论可以说是医疗纠纷案件的核心证据,“医疗鉴定问题是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的关键”〔13〕,是案件审理的重中之重,鉴定因此成为左右司法发挥作用的重大因素。但有关鉴定的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仍有缺陷,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鉴定“二元化”的问题。2002年的《条例》实施后,随着法律适用“二元化”出现了鉴定“二元化”问题。即以医疗事故的案件采用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而以一般侵权的案件采用“司法鉴定”。《侵权责任法》解决了法律适用的“二元化”问题,但如何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进行鉴定并不是《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对于如何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进行鉴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该规定没有提及“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也没有排除医学会鉴定,因而也没有明确司法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关系。虽然网络上流传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5月25日下发《关于统一医疗损害案件适用法律的通知》对统一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了要求,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栏目在2015年年初的一则回复中明确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正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疗损害案件适用法律的通知》这一司法文件。”〔14〕在缺乏全国统一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不同的要求,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中仍然存在着医学会的“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15〕(以下简称医学会鉴定)与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过错鉴定”(以下简称司法鉴定)并存的鉴定“二元化”现象。〔16〕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11月18日的《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10]第400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9月8日的《关于规范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通知》(浙高法〔2010〕264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11月17日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粤高法发〔2O11〕56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20日的《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可以进行医学会鉴定或司法鉴定。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1月1日的《关于委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沪高法[2010]364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7月9日的《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通知》(苏高法〔2010〕341号)又明确医疗损害鉴定应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除非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协商一致或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时,法院才准许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二元化”在不同省份的情况略有不同。从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说,鉴定“二元化”和法律适用“二元化”一样,也是医疗纠纷处理渠道多元化的结果。行政制度(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学会鉴定制度、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鉴定制度)与司法制度(司法解释规定、地方法院文件)之间存在空隙,不同的鉴定制度还没有统一到为司法提供权威高效的专业参考这一点上来。这直接引出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多次鉴定的问题。一些案件中,当事人会要求先后进行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对鉴定程序、诉讼程序的效率、权威都有影响。根据学者的数据统计〔17〕,在2013年北京市法院一审以判决方式审结的390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有359件实施了医疗鉴定,占92.3%,仅有31件(占7.7%)未实施医疗鉴定,鉴定比例较高。其中,271个案件进行了1次鉴定,占69.5%;有72件案件作了2次鉴定,占18.5%;另有16个案件进行了3次鉴定,占4.1%。359个案件共实施了463次医疗鉴定,平均达1.3次,多次鉴定的比例达22.6%。《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限制当事人重新申请鉴定的,但医疗纠纷案件中多次鉴定的现象却非常明显,这会影响案件审理的效率,不同鉴定结论相左时,也会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二是鉴定的专业性问题。在上述359个鉴定案件所实施的463次鉴定中,360次为司法鉴定,占77.8%,103次为医学会鉴定,占22.2%。其中,仅实施了1次鉴定的271个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253件,占93.4%)是进行的司法鉴定,仅有18件案件(占6.6%)实施了医学会鉴定。显然,当事人、法官更倾向于选择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由法医进行的,法医“不拥有鉴定所涉临床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从争议医疗临床专业学科来看,法医鉴定人员就是外行了”。而医学专家由于是“临时抽签决定让他从事医疗过错鉴定”,“对于医疗过错评价的基本依据、方法、标准等,毫不知情”,也会出现错误。〔18〕尽管如此,由于鉴定“二元化”的存在,在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鉴定人出庭可行性等方面比医学会鉴定更符合诉讼需要的司法鉴定占据主导地位〔19〕。而且,司法鉴定不仅在1次鉴定案件中占据了多数。在多次鉴定案件中,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也更多地选择司法鉴定。在实施了2次鉴定的72个案件中,大部分案件(61件,占84.3%)的第2次鉴定选择了司法鉴定。在实施了3次鉴定的16个案件中,仅有1件选|择了医学会鉴定,绝大部分案件(15件,占93.7%)的第3次鉴定都是司法鉴定。而申请重新鉴定为司法鉴定的,法院批准了所有申请。申请重新鉴定为医学会鉴定的,法院仅批准了32.2%的申请。虽然医学会鉴定的中立和公正受到怀疑,但司法鉴定的专业性显然也无法令人充分信服。由医学专家而不是法医进行的医学会鉴定显然更能运用医药科学理论来对双方争议的诊疗行为进行分析和说明,而且由于医学专家也对医药科学的发展情况,当下的医疗水平有比法医更为深刻的理解,对一些涉及专业问题的争议诊疗行为,医学会鉴定可能更能说明是否应对诊疗行为有一定容忍度的问题。所以,“同行鉴定同行”的医学会鉴定能够为法官裁判提供更为专业的参考,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性问题。这也是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普遍采用的“同行鉴定”的原则。〔20〕但当前实践中医学会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实施次数差距悬殊,当事人“医学鉴定行不通,就走司法鉴定”。这些怪相不能不使人担心二元化带来的问题,尤其是司法鉴定是否偏向患者的问题。这种现象只能导致在个案中“抹平”,甚至有可能异化为另一种让医院“花钱买平安”的结果,而无法超越个案思维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如果说法律适用“二元化”从赔偿责任和程序上限制了患者的权利,对患者不公平的话,那么原告患者更多地依赖司法鉴定而获得赔偿就可能是对医疗机构的另一种不公平。三是鉴定“二元化”与审判对鉴定的过分依赖纠葛在一起而影响审判质效的问题。尽管医疗纠纷案件需要鉴定来解决专业医学问题,但鉴定结论也只应是法官认定事实的证据,并不能当然成为认定的据以判案的事实。法官应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尤其要考虑基于医学鉴定基础上的法律因果关系,通过庭审程序,把医学因果关系转化成法律因果关系,独立作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判断,进而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但实践中,法院会要求鉴定机构就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三项内容进行鉴定,很多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了这些鉴定内容的要求。而鉴定结论作出后,法官裁判往往就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判断,鉴定认为有过错,就认定有过错,鉴定结论确定的过错参与度就是最终的责任承担比例。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几乎成为法官在认定医疗损害责任时的唯一依据,这导致了鉴定对司法审判权的僭越,鉴定专家代替法官进行事实和法律判断,鉴定人成了“实质上的裁判者”,篡夺了法官的职权,学者将其称之为“鉴定意见依赖症”。〔21〕而“鉴定依赖症”与鉴定“二元化”纠葛在一起令问题更加严重。一方面由于法官对鉴定结论有很强的依赖,故一些法官准予当事人进行多次鉴定,从而导致鉴定周期长,医疗纠纷久拖不决;另一方面,一些法官单纯依据司法鉴定结论作出判决,鉴定结论并没有在诉讼中得到充分质证,法官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不充分,司法鉴定可能存在的片面性和单向性并没有通过诉讼程序被发现。在专业性方面存疑的司法鉴定机构反而成为掌握医疗纠纷案件裁判权的实际裁判者,这显然也是有悖前述医疗纠纷案件审判指导思想的,对医患双方的行为都会有误导,不利于在医患之间构建公平的和谐关系。鉴定“二元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鉴定制度和诉讼程序规定不合理而出现的,所以司法应当对自身的制度进行改革。法官应该抑制多次鉴定,在保证鉴定机构、人员中立、公正和专业的基础上尽量通过一次鉴定来解答专业问题。法院应收回由鉴定机构实际行使的过错判断权,不能过分等待和依赖鉴定结论,将鉴定结论回归到证据的合理位置上来。鉴定结论中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的意见不能具有决定裁判结果的最终效力,法官应以鉴定结论为参考,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和因果关系,确定医疗机构赔偿责任的承担。当然,将医疗过错判断权回归至法院,并不是对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存在价值的否定,而是期望在该制度的设计上,“既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又能加强法院对医疗过错独立判断的地位和能力”。〔22〕

五、一些改革建议

法律适用“二元化”和鉴定“二元化”的出现都是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畅造成的,这从反面说明了具体制度对于司法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作用的影响,所以在充分认识司法重要作用,厘清审判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应该把目光集中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运行上来,防止细节上的魔鬼拖累司法,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司法解释对现存的问题有改进余地,司法在个案中阐释法律的功能也有一定的发挥空间,所以我们在总结已有研究提出的各种建议后,提出以下改革建议作为参考。

(一)探寻解决医疗纠纷

(尤其是通过司法解决)的规律,根据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确立司法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可以尝试深化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判程度,从审判人员挑选和培养、典型案件提炼和指导、诉讼程序和司法制度改革等各个方面来总结、贯彻医疗纠纷案件独特的审判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制定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应该对鉴定的各个环节作出程序性规定,而且必须明确法官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义务,杜绝“以鉴代审”。〔23〕而在鉴定模式的选择上,最理想的当然是取消鉴定“二元化”,全国统一实行鉴定的“一元化”。但由于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是由不同部门管理,根据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由不同的机构、人员来开展的,法院难以通过司法解释来统一不同的鉴定制度,还需要立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同心协力,对鉴定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但基于鉴定专业性的要求,目前至少可以探索对现有医学会鉴定和司法鉴定进行制度改革,例如建立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制度、鉴定人回避制度、鉴定工作程序、鉴定人保护制度等。作为过渡,可以先尝试两个鉴定机构相互沟通,把医学会专家库中的专家正式引入司法鉴定过程中。在此基础上,待条件进一步成熟时,尝试统一各个高级人民法院对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的不同规定,以“同行鉴定”为原则,即以医学会鉴定为优先选择,确保鉴定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学医学专家来进行;同时又要防止“亲亲相隐”,从制度上确保参加鉴定的专家客观中立。逐步将司法鉴定融合到医学专家为主的职业化鉴定机制中,限制多次鉴定、重复鉴定,消除二元化。

(三)制定专门针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目前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文件是各地审判经验总结,可以考虑整合这些文件,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外,也可以考虑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制度的作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11批5个指导性案例中,还没有医疗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案例,所以也可以在充分帅选后将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来进一步明确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审判指导思想,尝试解决包括鉴定“二元化”在内的,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四)提高法官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能力

对此已有法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将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相对固定化,以便积累审理此类案件的丰富经验。而更有学者提出了更为详细的建议,包括建立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法庭或者设立专任法官、吸引医学与法学的复合型人才负责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健全医疗纠纷案件专家型陪审员制度、健全医疗纠纷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等。〔24〕这些建议对改进目前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程序方面的不足还是有很大空间的。

(五)适当延伸司法职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6

什么是另类医学?

另类医学又称补充医学或替代医学,即是对传统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或替代,如印度草药医学和瑜珈术,日本的灵气、顺势疗法等。中医在中国是传统医学,但到了美国,中医药、针灸、气功、推拿等则被认为是另类医学。中医在美国又泛称为“东方医学”和“自然医学”。由于中医药代表了东方文化,中医医学理论强调人体的整体性和辨证施治,因此,中医药已经成为另类医学研究的重点课题,美国大多数的另类医学中心都在进行中医药研究。

另类医学是一类非对抗性的医疗保健方法,具有预防、健身、康复、治疗等多种作用。

放松治疗也属于另类医学范围,是根据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不同文化,产生的具有各自文化特色的松弛训练方法。上世纪20年代,法国一位化学家发明了香味疗法,可以改善情绪,使人精力充沛,香味进入血液后有促进激素等分泌的作用,还能增强记忆,调节脉搏和血压。某些理化疗法如光疗、磁疗、氧疗、微量元素疗法、蜂毒疗法等也属于另类医学范围。

另类医学为何热?

美国出现另类医学热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西方主流医学并不完美

药物治疗对某些疾病虽然有肯定的疗效,但不能治疗所有的疾病,而且有明显的副作用。放疗和化疗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免疫系统。据美国医学协会期刊《美国健康生活》报道;“药物的副作用使得美国每年有近十万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病人死亡。”这份报告还指出:“药物副作用居全美死亡原因的第四位,甚至比糖尿病、肺炎、车祸意外死亡的案例更多。”

2.心身健康的需要

另类医学注重人体的整体性,如环境与人体的密切关联、社会对疾病人群的关注、人体的心理状态,行医者考虑的是人体的整体性,包括躯体、精神、情绪等。所以,也有人把另类医学称为整体医学。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第50届年会正式提出了另类医学的医学模式,并认为这一新医学模式是对社会-心理-生物医疗模式的延续,是21世纪的医学新趋势。

3.需求市场“人气旺”

近年来,美国人对另类医学越来越感兴趣。以人们花在另类医学医疗服务的总费用为例,1993年约为14亿美元,到1997年已高达212亿美元,其中122亿美元是病人自费。一位流行病学家调查了2049人在前一年中应用另类医学的情况,发现有68%曾经应用过某种另类医学疗法,比过去有明显上升趋势。研究人员认为,另类医学治疗需求不断增加,将影响到今后25年医疗服务的各个方面。近年来,某些另类医学已被一些医疗保险公司接受。

4.另类医学研究与教育持续升温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7

关键词:中医教学创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a)-0212-02

中医是一门对人体疾病进行诊断和防治、促进病人康复、对其生理病理进行深入研究的传统学科,发展历史较长,在如今的教学中,中医其实是一门比较难以掌握的学科,生涩难懂,再加上其医学原理信息量比较大,知识跨越度比较大,与现阶段学生已经熟悉的现代教学理念有一定差异,所以制定有效的教学方法非常重要,而时展迅速,中医教学方法也必须随之改变,以适应医学的不断变化,达到最理想的教学效果,创新教学方法,重视实践,促进学生中医理论掌握和实践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出一定的贡献。

1中医概念与教学特点

中医是一门“以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经验为主体,研究人类生命活动中医学中健康与疾病转化规律及其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保健的综合性科学”[1]。主要包含五行学说、阴阳学说、藏象学说、病因学说、精气学说、经络学说、气血津液以及古典基础理论等中医基础理论知识。

而中医教学属于一种专业性教学,具有较多的课程分类设置和各种各样的教学内容,因此,其教学方法也呈现出多样和多向的特点,比较复杂,知识涵盖面也比较广泛,一些着重临床与试验探究,一些则着重理论论证与推论,而由于现代教育体系的发展变化,对中医教学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医作为一门专业性学科逐渐具有了特色鲜明的教学特点,也显现出了一些规律性特征,具体如下。

1.1医德与专业并重

人是中医的主要研究对象和服务对象,所以医德的认识与提高对中医教学影响深远,也是其主要教学目标之一,在中医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在其中渗入医德影响,或者采用情境教学法,让学生受到医德的熏陶,提高其对道德行为和情感的认识,这不仅是一种感情熏陶,也是一种职业技能,而教师作为中医教学的主导,应该以身作则,以自身的形象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使其受到一定启发,将医德放到与专业技能并重的位置[2]。

1.2学习主动性与自觉性同在

由于现代教育方法与理念的不断进步,学生学习的依赖性逐渐降低,而自主性、自觉性不断提高,在中医教学中,学生也应该形成一定的学习主动性,养成“终身学习”的行为习惯,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从医环境的不断改变,不断提高自己,成为专业性较高以及可塑性较强的中医人才。

1.3中医知识与技能同共存

在医学环境不断发展的今天,中医学生不仅要掌握扎实的知识理论,还要具备熟练的技能操作,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以及合作精神,才能应对临床中多变的情况,救死扶伤,成为专业的中医医生,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人们解除病痛,恢复健康。

2中医教学现阶段存在的缺陷

2.1重视理论灌输,忽视实践操作

医学教学普遍都需要实践操作才能提高其理论掌握能力,但是传统的中医教学由于理论知识的生涩,所以仍然把理论知识讲解作为教学侧重点,实践课程比起理论教学来说重视度不够,学生既对中医理论知识得不到真正的理解,也得不到充分的将理论充分付诸实践的机会,这是现阶段中医教学的最大问题,在中医教学中实践操作课时安排较少,学生的中医临床操作技能进步缓慢,阻碍了其教学质量的提高[3]。

2.2中医教学氛围不够,重视度不高

作为我国传承较好的一门历史比较久远的学科,医学工作者虽然对其比较看重,但是学生对其比较生疏,立交程度不够,再加上对现代教学理念和方法比较熟悉,中医教学具有比较生涩难懂的理论概念,导致学生对其产生“惧怕”心理,中医教学教堂上的教学氛围不够,学生对其积极性不高,而且在实践操作中,学生面对的西医现象比较多,这更降低了学生对中医学习的兴趣,掌握充足的中医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时间较长,学生也容易失去耐心,而另一方面,中医教学过程中,教师没有首先对学生进行信心建设,重点介绍中医的优势,和学成的效果,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所以学生对于中医比较难以接受,课堂氛围比较古板,影响学生知识的消化吸收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3教学课时不充足,教学内容较繁琐

由于中医教学的特殊性,其需要的课时较长,但是在现代教育系统中,学生的学习时间和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有限的,如果教师难以在有限的课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就会导致学生对教学内容一知半解,甚至形成歪解,中医是一门比较系统的学科,理论知识之间具有连续性,学生需要接受和消化的信息较多,教学课时的不充足使学生难以充分理解中医教学培养的意义以及中医理论知识的作用,所以教师急需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好中医基础知识。

3中医教学创新方法

3.1基本原则

(1)中医教学和现代科学研究相结合,中医教学主要是学生对医学已知领域的学习,而现代科学研究则是对未知领域的探讨,两者具有共同性又有差异性,在中医教学过程中,学生即将学习到的未知内容已经是教师乃至医学界掌握的已知内容,但科学研究是对完全陌生的领域进行开拓,两者看起来完全没有联系,但是对于学生来说,不管是中医还是未了解的中医知识,在他们的世界中也是一个未知领域,所以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中医相关知识的过程中,应该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至少要以科学研究的谨慎、庄重态度来对待,不能将之看成一个已知的领域,而是要以自己的视角重新认识,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结合科学研究精神和方法,引导学生向未知领域开发和研究,教师的重视和谨慎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和思考,每一次疑难杂症的破解,都是医学工作者在医学知识已知领域通过科学研究获得的启发,中医教学也是如此,教师还要讲自己的科研主体融入教学过程中,引领学生向新的中医领域深入,鼓励他们拓展自己的思维,提高其学习主动性,通过将科学研究结合中医教学,提高课堂的学术氛围和学生的自我突破[4]。

(2)改变灌输式教学,主导自觉性学习,一般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主要包含课堂讲授、临床见习及临床实习三个阶段,借鉴其他学科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中医教学虽然更侧重于教师的主导性作用,但是教学方法也应该发生一定程度上的质的改变,教学方法的创新不再以教师的教学效果为主要研究根据,而是将学生的接受和消化水平作为基本依据,现代社会人的自主意识都不断增强,学生也不再盲目跟随教师的脚步进行被动式和灌输式学习,他们更关注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接受知识的特点来进行选择性学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教学方法也应该随之改变,在教学过程中起到关键性的引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自主性,引导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分析和论证,同时鼓励学生质疑,通过辨证式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自主认识能力,改善传统灌输式教学方法,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共同提高教学效果。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主动接受为主要方面,而教师的讲授、引导则为辅作用,降低学生对教师的依赖性,学生能够自主学习,自觉思考,从而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教师不再只是传授中医知识,而是成为学生学习中医理论中的领路人,领导学生更加有效地学习与思考[5]。

3.2基本方法

对传统中医教学方法进行改革,采用先进中医教学手段,是中医教学中的主要内容,随着多媒体技术在现阶段教学过程中的广泛应用,中医教学虽然作为一门比较传统的学科,但是也应该受到现代教学手段的影响,与时俱进,对教学方法进行改进,激发学生学习中医的主动性,活跃课堂氛围,提高教学质量,基本方法如下。

(1)提高中医教师自身素质,在中医教学过程中,对中医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就是教师,其教学能力和基本素养影响着学生的受教育情况,因此,教师必须制定明确的中医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组织教学、管理学生、调控教学进度的作用,将学生探究、合作、研究、实践的技能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另一方面教师还要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流畅清晰的思维,同时不仅要谈吐幽默还要保持严谨的学术态度,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进行主动交流,促进和谐、生动的课堂氛围的形成[5]。

(2)采用情境教学方法,情景教学方法在多门学科中都已得到充分的应用,教学效果良好,在中医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在教学目标的指导下,设定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情境,教师引导学生深入其中,对应医学现象进行思考和讨论,首先教师需要给学生充分的时间思考,让学生假想自己身临其中会采用何种诊断方法和治疗手段,同时鼓励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锻炼学生的合作精神,互相补充,巩固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最后由教师对其进行一一点评,最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为临床实践奠定一定的基础,推动中医教学阶段性发展[6]。

(3)增加临床实践教学,中医虽然理论知识较多,但是只有将其充分运用到实践当中,才能达到理想的理解效果,所以中医教师应该创新实践内容,不仅要延长临床实践时长,还要将理论与之相结合,实现融会贯通,教师应该主动为学生创造临床见习的机会,在临床带教过程中指导学生相应理论的深入探究和思考,巩固课堂知识,促进学生临床思维的形成和提高,同时以身作则,与病人进行主动沟通,潜移默化地给予学生一些与病人沟通的方法与技巧,提高临床实践的有效性,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到多方面的内容[7]。

(4)提高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创新科研能力的培养对中医教学来说是一种最终目的,对学生在未来临床中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中医教学的基本目的就是引导学生继承中医精髓和文化,更高层次的学习应该对中医进行创新与发展,特别在科技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这种创新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就有一定的必要性,教师在基本授课之外,还要引领学生对中医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利用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对其进行剖析,让学生养成考证查究的学习习惯,在现实案例中巩固自己所学的中医理论知识,同时质疑、探究现实案例,真正做到学习与现实相结合,此外,教师还应该开设一些科研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提高其中医科研水平[8]。

(5)开展循证医学,循证医学即“任何医疗卫生方案和决策的确定都应遵循客观的临床科学研究产生的最佳证据,从而制订出科学的预防对策和措施,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目的”,在一些医学学科已经得到应用,中医教学的引进对其教学方法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教师需要全方面引导学生形成重视科学依据、培养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在中医教学过程中将循证医学充分应用,引领未来的中医工作者不断探索新发现和新可能,用中医解决医学难题,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专业态度,为将来的医学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9]。

(6)运用综合考核方法,在教学某一阶段,教师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验收,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检验自己的教学成绩,综合考核应该不能仅以一次最终成绩断定学生平时表现,应该把学生基本课堂的表现计入考核成绩,同时采用课程论文、课堂发言以及阶段检验的考核方法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比较公平合理的考核,督促学生进行学习,同时也起到巩固教学内容的作用[10]。

4结语

教师在中医教学的过程中起着主导性作用,自身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精神,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以学生为本,充分掌握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采用情境教学方法,增加临床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开展循证医学,运用综合考核方法,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培养较高素质的中医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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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郝微微,刘胜,王倩蕾,等.浅论中医医案案例式教学[J].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2010,24(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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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薛益明.中医教学再思考[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10,26(6):98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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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齐国,徐测梁.中医教学中的实践研究[J].新疆中医药,2010,28(1):46-47.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在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及医疗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维权意识及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导致医疗纠纷事件层出不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患者要求追究责任或(和)给予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而发生的纠纷。医疗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鉴定,来确认医疗单位在进行医治以及护理行为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差错并造成医疗事故,从而为最终的裁判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尽快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鉴定作为法医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要求法医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基础及熟悉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随着医患关系日渐紧张,加强医疗纠纷鉴定能力的培养是当前法医学本科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法医参与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50到60年代,医疗事故由检查机关管辖,鉴定工作由法医负责。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法院开始委托法医鉴定医疗纠纷,法医重新参与医疗纠纷至今。当前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为:医患双方委托―法医审阅文案资料―召开听证会―专科医生会诊―鉴定报告书写等。在该过程中,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主体,法医的鉴定地位指的是:首先,法医是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的核心组成成员,通过使用自身权威的医疗鉴定知识对医疗鉴定做出权威性的指导;其次,法医充分熟悉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并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医疗纠纷中出现的分歧以此做出评判,为医疗责任判定及医疗赔偿提供客观的标准;最后,法医是具备丰富医疗知识和医疗护理经验的专业医师,法医通过突破传统的医疗护理思维,谨慎分析诊疗过程及护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二、当前教育模式下的法医学毕业生应对医疗纠纷案件能力不足

现阶段法医学五年制本科生的培养方案多为:一、二、三年级学习基础医学课程,四年级学习临床医学课程,并进行3个月的临床实习;五年级开始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然后进入公安机关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6个月,在校学习理论课程期间,学生课业繁多,平时较少时间进行实践活动。法医学专业课程包括了法医学的主要分支学科,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鉴定仅在《临床法医学》和《法医学》教材中有一节或一章的课程教授,并且内容设置简单,未详细解说医疗纠纷鉴定内容、要求等,使得学生较难学习到正确、全面、系统的医疗纠纷鉴定基本知识,同时大多数专业实习并没有涉及医疗纠纷鉴定实习内容,以致学生对医疗纠纷知之甚少,难以在毕业后较快地熟悉并处理医疗纠纷鉴定工作。

同时作为一门为法律服务的学科,法医学专业学生应该对法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当前多数学校法医学课程设置仅仅将法律概论作为一门选修课,仅部分高校注重法学与法医学的结合教学,然而这并不能满足法制建设的需求,以至于培养出的学生在解决需要法律知识的专业难题时显得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特别是对于与卫生法律法规息息相关的医疗纠纷鉴定工作而言,法律知识的缺乏将导致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出现偏差。法医在履行出席庭审现场、解说鉴定报告细节等义务时,法医法学知识的支撑有利于其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证词,发表个人意见,行使表决权。

当前具备医疗纠纷法医鉴定资质的高素质法医人才缺口仍然较大,必须对当前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模式从教学管理、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实习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创建创新型专业人才教育模式,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高技能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三、较强法医学本科教育模式改革,培养具备医疗纠纷鉴定能力法医学毕业生

(一)改革现行课程设置,增加法学教育及医疗纠纷鉴定内容

开设《法医法学》、《法学理论》必修课,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特别是卫生法规等。同时学生可选修法学专业课程,参与考试,取得法医学与法学双学位。开设《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选修课,教学内容包含: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和医疗损害的发生现状、发生的原因、法律处理途径、鉴定原理等较为全面的内容。

(二)改革培养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

1.法医学本科生双向导师制模式。学生分别由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理论导师为法医学系专业教授或副教授,主要负责理论专业知识、学术理论的培养;专业导师为鉴定中心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法医工作者,负责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等相关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学习临床基础课程时利用课余时间进入鉴定中心见习、实习,初步了解医疗纠纷鉴定工作;之后在理论导师的指导下,在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时开始参与案件鉴定工作,着重培养法医实践工作能力。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1)实行PBL教学方法。基于问题的学习(problem-basedlearning,PBL)作为一种在国内外受到广泛重视并广为流行的教学模式,它以问题为基础、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中心。老师可在备课中设置问题,并在授课时让学生互动讨论,利用学生的发散思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例如,在医疗纠纷原因分析教学中,可以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参与听证会前,让学生了解案件过程,思考患方将提出哪些诉求、诉求理由和合理性,以及医方将如何回答患者所提问题等;在学生参与听证会、听取医患双方意见并记录后要求学生讨论医患双方陈述词并进行合理性与真实性分析。在文案资料审阅过程中,学生带着问题去查阅资料,如病历的真实性,诊疗措施的合理性等。PBL教学能充分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利用这种问题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可以提高学生思考、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促进教师不断学习专业新知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2)增加实践及实习机会。医疗鉴定是指法医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和鉴定,从而为医疗责任判定和医疗赔偿提供公正而科学的参考。这就决定了法医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未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时即进入鉴定中心见习,熟悉鉴定工作流程及内容;学习了专业课程后,在老师协助下全程参与鉴定,如案件审核、参加听证会、报告书书写等。例如涉及到死亡、需要进行尸体检验的医疗纠纷,组织学生参与尸体解剖、病理切片观察等,了解死亡原因,在后续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工作时,参加医患双方听证会,听取双方意见;并尝试审阅文案资料,书写鉴定报告。这样既能让理论指导实践,又能逆向利用实际案例巩固课本知识。因此,仅增加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法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其重点教学还是在于实践应用。实践教学是法医学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学生掌握基本技能、锻炼动手能力、培养创新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法医系本科生实习基地大多数为公安局,学生接触到的刑事案件较多,要熟悉掌握医疗纠纷鉴定工作还是要进入司法鉴定中心实习。因此学生在学习医疗纠纷理论课程时利用课余时间在鉴定中心见习,理论课程结束之后开始实习,全程参与鉴定,巩固已学知识,培养独立思考、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每个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结果因死因争议需完成法医学尸检与鉴定的案件也逐年增多。法医工作实践表明,法医病理学技术在死因争议的法医学鉴定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经验,对特殊法医病理学技术在死因争议法医学鉴定中所起的作用展开论述。

1特殊尸体解剖方法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尸体解剖对于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必须明确的问题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它对查明死因、查明有无潜在性疾病、确定或排除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或毒(药)中毒等暴力性因素所致死亡有积极的作用。在目前多见的医疗纠纷案件中,证明或排除医方有无诊治失误等问题也是作用重大。特殊尸体检验方法有肺动脉栓塞检验、空气栓塞检验、气胸检验、小脑扁桃体疝检验、肺及胃肠浮扬试验等,每一种方法都具有其特殊的证明作用。

1.1空气栓塞检验常用于怀疑有空气栓塞因素的致死者。在某些诊疗过程中,常可因操作不慎而引起静脉性或动脉性空气栓塞而危及生命。其中以静脉性空气栓塞多见,常见于颈胸部外伤、手术误伤颈胸部静脉、人工气胸或气腹,肾血管空气造影、输卵管通气术、吸引器人工流产、鼻窦穿刺术等。一般进入血管的空气量达到60~100ml以上时即可引起死亡。怀疑静脉性空气栓塞死亡的案例,应尽量争取及早进行尸体检验,以免尸体腐败所产生的腐败气体与空气栓塞相混淆。脑顶部血管内空气泡绝大多数是因开颅去除颅盖骨时从矢状线撕去硬脑膜后致空气进入脑血管,不应该为空气栓塞。

1.2气胸检验当怀疑死者有肋骨骨折的断端刺破肺膜和肺组织、或有大泡性肺气肿及肺脓肿破裂者,或者在颈胸部及上腹部进行过穿刺治疗者,需检查有无气胸的存在,为判断是否气胸所致死亡提供证据。检查方法是在开颅、开胸及解剖颈项部之前,先在胸部正中做一纵形切口,将皮下组织剥离至两侧腋中线处,提起使其形成袋状,盛水后用力在水面之下刺破肋间隙。若有水泡冒出水面,即可证实气胸的存在。应该注意的是,剥离胸壁软组织时不可将肋间隙剥破,以免空气经破裂处进入胸腔造成假阳性结果。

1.3小脑扁桃体疝检验对死于颅脑损伤以及怀疑各种脑病的死者,有必要做小脑扁桃体疝检验,因为当存在颅脑损伤或病理性出血如肿瘤、脑及脑膜炎症等情况下,都会引起颅内压增高,严重者便可导致小脑扁桃体疝的形成。检查有无小脑扁桃体疝的存在,可以供死因分析时参考。检查方法是取尸体仰卧位并垫高颈部,从枕骨粗隆下开始沿颈后部正中线切开枕颈部头皮,深达骨膜。自切口两侧分离软组织,用咬骨钳咬断寰椎弓并剪开硬脑膜,暴露枕骨大孔内的延脑和颈髓,观察有无小脑扁桃体疝及其程度。可自疝下方切断颈髓及两侧神经,待开颅后将上段颈髓连同脑组织一并取出。虽然开颅取出脑后也可以观察有无小脑扁桃体疝的形成,但本方法更有助于原位观察。

1.4肺及胃肠浮扬试验多用于产科医疗纠纷之中,因为此时常有新生儿是活产还是死产之争。该方法系判断新生儿是活产还是死产的重要标志,主要根据新生儿出生后是否进行过呼吸,最常用的方法是肺及胃肠浮扬试验。未经过呼吸的肺,因肺内不含空气而呈实体状,比重为1.045~1.056,投入冷水中即下沉,而出生后随着呼吸运动的建立,全部肺泡被空气胀满,肺的体积膨胀,比重<1,投入冷水中不下沉而是浮于水面。胃肠浮扬试验是肺浮扬试验的辅助试验,由于新生儿呼吸运动时,也将部分气体咽入胃内,并随时间推移而逐渐进入十二指肠及小肠。依次结扎贲门、幽门、十二指肠上下端、空肠、回肠及结肠,将胃肠全部取出投入冷水中,观察浮沉情况。如果尸体已经腐败,肺及胃肠浮扬试验则无意义。

2病理组织学特殊染色方法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有死因争议的尸体经过尸体解剖检验后,只有部分案例通过肉眼检查即可作出初步诊断,而大多数案件必须经过病理组织学检验,才能进一步查明死因,确定或排除某些病变的存在,并明确病变与死亡的因果关系或死亡与治疗的因果关系等。

常用的病理组织学方法包括常规组织学染色方法(H-E法)、脂肪染色法、羊水角化鳞状上皮细胞染色及纤维组织染色法等。各方法具有其特殊的诊断目的,现举例如下。

2.1常规组织学染色法(H-E法)常规组织学染色法是尸体解剖后将各内脏器组织取材、固定、包埋、切片、染色、封片等处理后,再观察组织的细微病理变化,以进一步诊断疾病,明确死因。

2.2常用的特殊染色方法

2.2.1脂肪染色法一般情况下,不必特别证明脂肪细胞或脂质的存在,但对疑为脂肪栓塞而死亡者,如烧死尸体、全身软组织大面积挫伤、长骨骨折或做过骨科手术、乳腺切除、油剂注射者、部分交通事故意外损伤死亡案例,都有必要做脂肪染色,以证明脂肪栓子的存在。此外,常规H-E染色镜检见组织内有较多空泡而怀疑有空气栓塞时,也必须做脂肪染色,以鉴别诊断。某些毒物中毒如砷化物、磷化锌中毒时,往往导致心肌细胞浊肿及脂肪变性,心肌细胞胞浆内出现多数细小的脂肪滴,也需要做脂肪染色来证明。常用的染色方法有:苏丹Ⅲ(Ⅳ)法、苏丹黑法等。由于脂肪易溶于酒精等有机溶剂,常常在取出组织后,先用10%的福尔马林固定,然后冰冻切片。

2.2.2羊水角化鳞状上皮染色法产妇分娩过程中若有子宫肌壁的破裂,子宫收缩时可将羊水压入破裂的子宫壁静脉窦内,羊水成分可以由子宫静脉进入肺循环,在肺动脉小分支或毛细血管内引起羊水栓塞。少量羊水成分还可以通过肺毛细血管进入大循环而引起多数器官小血管栓塞。羊膜产生的羊水中含有脱落的角化鳞状上皮。在H-E染色中呈淡红色,对比不清晰。特别是当上皮较少时必须通过特殊染色,才利于证明它的存在。常用的方法有:角蛋白染色、黏多糖染色、弹性蛋白染色;酸性复红-马修黄对比染色;阿尔卑蓝-荧光桃红染色法等。

2.2.3纤维染色法有胶原纤维、弹力纤维和网状纤维染色法,各用于不同的情况下。

胶原纤维在H-E染色中不易与其他纤维相区别,必须用特殊的染色方法来加以区分。该方法可用于检查心肌瘢痕组织灶、早期肝硬化等。弹力纤维染色用于支气管扩张、老年性肺气肿、高血压细动脉壁纤维增厚,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弹力纤维的崩解、断裂与消失等。常用的方法有Oreein地衣红法、Verhoff弹性纤维染色法等。网状纤维染色法主要用于区别脑膜瘤与星形细胞瘤,以及用于判断肝组织网状支架塌陷破坏或增生等情况。常用的染色方法有:Gomori银染色法、Masson三色法及Mallory三色法等。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10

【关键词】疗养康复医学;疗养医学;康复医学

【Abstract】ObjectiveTostudythemovementoftherecuperationrehabilitationmedicineandperformscientificproof.MethodsTheevidenceswereprovidedinaspectofcombinationoftherecuperationmedicineandtherehabilitationmedicine.ResultsTherecuperationrehabilitationmedicinehadbroadmarketanddevelopmentprospective.ConclusionThegrowthanddevelopmentoftherecuperationandrehabilitationmedicineneedsaverylongtime.

【Keywords】Recuperationrehabilitationmedicine;Recuperationmedicine;Rehabilitationmedicine

疗养康复医学是由疗养医学、康复医学相互交叉渗透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型综合性医学分支学科[1]。起步于20世纪40年代,兴旺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逐渐沉寂。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类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随之而来的医学理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疗养康复医学有了重新振兴的势头。

从多种数据库中对“疗养康复医学”的动态和进展进行检索都难有所获。但实际上,与疗养康复相关的医学活动十分丰富多彩,疗养康复医学的动态与进展散见于疗养医学或康复医学的许多文献报告当中,之所以难以检索到,是由于疗养康复医学学科新,且目前还没有进入主流学科,没有被医学权威机构和数据库确认为专有名词。因此,只能就有限的文献资料和有限的阅读能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归纳和展开对疗养康复医学动态和进展的认识和理解。

1疗养康复医学的新理念

一门新学科的诞生必然伴随着一种新的理念出现,疗养康复医学也是如此。疗养康复医学的新理念应当从三方面探索:一是探寻疗养与康复医学的概念与区别,二是探查疗养与康复医学的交叉与渗透,三是探索疗养与康复医学的结合与发展。

1.1疗养与康复医学的概念与区别

1.1.1疗养医学与康复医学的概念疗养医学:疗养医学是一门为人们增强体质、防治疾病、促进康复,从而研究自然疗养因子的性质、作用机理、作用效果、应用方法,并科学地利用各种疗养措施的专门科学[2]。康复医学:康复医学是一门为伤病残者恢复功能、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从而应用医学技术以诊断和处理任何原因造成的、影响身体的任何系统的能力障碍或能力丧失的疾病的专门科学[3]。

1.1.2疗养医学与康复医学的区别二者在医疗对象、方法、目的三方面都有所不同。在医疗对象上:疗养医学主要针对的是健康、亚健康及疾病恢复期群体(以治未病为主);康复医学主要针对的是因损伤、疾病而导致残疾和障碍的群体(以治末病为主);在医疗方法上:疗养医学的核心技术是自然因子疗法、体疗和理疗;康复医学的主要手段是物理疗法、作业疗法以及工程技术和工艺疗法;在医疗目的上:疗养医学的目的是增进人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恢复体力精力,焕发工作能力;康复医学的目的是改善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能力,最终使患者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1.2疗养与康复的交叉与渗透疗养康复医学交叉与渗透应当从三方面理解:一是疗养医学的战略扩展与康复医学的战略前移,使二者在服务群体上相互交叉;二是疗养医学的学科优势与康复医学的技术特长,使二者在治疗方法上相互渗透;三是疗养医学的终极目的与康复医学的长远目标,使二者在医疗方向上相互趋同。

1.2.1疗养医学的战略扩展与康复医学的战略前移,使二者在服务群体上相互交叉疗养医学的治疗方法由于简单天然,由于分科不细,由于高科技的技术含量不高,曾经主要是以针对健康与亚健康人群的、以治“未病”为主的预防医学与保健医学分支学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学的发展,疗养医学的整体医疗理念和非药物治疗手段因其科学、合理、绿色、环保而出现了螺旋式上升的局面,其治疗疾病的范畴,不仅仅局限于“未病”,而且向治“已病”、“末病”实施了战略扩展;相反,康复医学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理念及物理疗法、作业疗法、工程技术等工程化治疗手段,越来越早地进入疾病的早期干预,有效地促进了人体机能恢复,使康复医学出现了战略前移,进入治“未病”和治“已病”的一、二级预防医学领域。疗养医学的战略扩展与康复医学的战略前移,使二者在服务群体上相互交叉,共同覆盖了预防、保健、临床、康复四大领域[4],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演化成疗养康复医学新学科。

1.2.2疗养医学的学科优势与康复医学的技术特长,使二者在治疗方法上相互渗透疗养医学的学科优势,在于它的自然、天然、欣然、畅然。疗养医学运用空气、气候、阳光、海水、森林、洞穴、温泉、泥沙等纯天然疗法,以及运动、物理、心理等非药物疗法,解决了许多现代西医学甚至高科技医学解决不了的问题,具有更深厚的底蕴[5];康复医学的技术特长在于其更多地借鉴了工程、物理、工艺、计算机等医学领域之外的科学技术,具有更广泛的发展空间。疗养医学的纯天然优势和康复医学的高科技特长相互渗透,避免了化学、生物、基因等治疗方法的弊端和不足,共同在治疗医学领域中占据了半壁山河,合练成疗养康复医学新学科。

1.2.3疗养医学的终极目的与康复医学的长远目标,使二者在医疗方向上相互趋同疗养医学的目的是增进人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恢复体力精力,焕发工作能力;康复医学的目的是改善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能力,最终使患者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小目标看似不同,实则终极目的和长远目标都是“人人享有健康”,“人人都有高生存质量”。疗养医学使健康者更健康,使亚健康者恢复健康的目的和康复医学使残疾者回归社会,使残障者回归家庭的目标,共同面向人类的医学科学宗旨,凝聚成疗养康复医学新学科。

疗养医学与康复医学的交叉与渗透使疗养与康复医学逐渐融为一体,成为受益人群最多、适应范围最广、治疗方法最灵活、社会效应最好、最有潜力、最具希望、最有魅力、最具活力的医学边缘学科之一。

1.3疗养医学与康复医学的结合与发展疗养医学与康复医学的结合与发展应当从三方面感悟:一是在疗养院引进康复技术,疗养技术与康复技术结合发展;二是在疗养院建立康复科室,疗养科室与康复科室结合发展;三是在疗养院建立康复医院,疗养院与康复医院结合发展。

1.3.1在疗养院引进康复技术,疗养技术与康复技术结合发展临潼疗养院徐莉等[6]指出:“要改变疗养院在医院―宾馆模式中徘徊的态势,改善疗养院业务建设现状,加快疗养院发展前景,就应在疗养院中引进康复理念和技术和方法。”临潼疗养院与四医大康复医学系紧密联系,在疗养院引进了康复技术,这是一种对疗养医学发展的“醒悟”层次,产生了1+1=2的效应。

1.3.2在疗养院建立康复科室,疗养科室与康复科室结合发展武汉疗养院刘朝华等[7]提出:“要以疗养康复为龙头,实现疗养院的跨越式发展;康复医学可以在疗养院成为重点科室。”武汉疗养院在疗养院建立了康复科室,这是一种对疗养医学发展的“觉悟”层次,产生了1+1≥2的效应。

1.3.3在疗养院建立康复医院,疗养院与康复医院结合发展大连疗养院尹宝玉等[8]指出:“由于疗养院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在业务发展上不能与综合性医院争锋,而要发挥优势,以康复科室为龙头,以理、体疗和中医、心理科室为两翼,全院共同参与,在疗养院建立大康复医学。”大连疗养院不但建立了全军康复中心,还建立了康复医院,形成了疗养康复医学临床和研究实验基地。这是一种对疗养医学发展的“彻悟”层次,产生了1+1>2的效应。

2疗养康复医学的新视野

一门新学科的诞生必然带来一种新的视野,疗养康复医学也是如此。疗养康复医学的新视野应当从三方面开阔:一是用温故知新的眼光看疗养医学的动态与进展,二是用器旧图新的眼光看康复医学的动态与进展,三是用博采创新的眼光看疗养康复医学动态与进展。在疗养康复众多的动态与进展中,应着重于其重点、亮点与热点。

2.1用温故知新的眼光看疗养医学的动态与进展故中有新,温故而知新,知故能创新,疗养医学动态与进展的重点、亮点、热点如下。

2.1.1疗养医学的重点――环境养生医学广州中医药大学陈等[9]在《中国环境养生学在康复医学中的应用》中指出:环境养生在康复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疗养上,并重点从“自然环境与健康”、“居住环境与健康”、“室内环境与健康”三方面探讨宏观环境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从新兴的地球生物学研究微观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土地中不同比例的微量元素及某些放射性元素对人体的病理生理作用,地磁场对人脑电磁场及细胞有序化作用等,揭示了疗养医学中环境养生学的新进展。

2.1.2疗养医学的亮点――医疗气象医学烟台疗养院刘世宝[10]在《浅谈医疗气象信息分析在疗养康复工作中的作用》中指出:医疗气象学就是顺应现代医学涵盖与人类疾病健康相关的全部因素的要求,寻找和消除破坏人体与环境之间平衡状态的各种因素,维护和修复被破坏的健康平衡,增加健康潜能,预防疾病发生。阐述了医疗气象学的意义、程序、内容、特征、与三大疗养因子(自然、人工、社会心理)的关系及对人体机能的影响,展示了疗养医学中医疗气象学的新动态。

2.1.3疗养医学的热点――社会心理医学这是疗养医学领域最热的动态,不但包括心理行为的保健治疗,还包括健康有益的外环境影响,大家都很熟悉,而且全军疗养医学专业委员会也设立了疗养心理分会,在此就不详叙了。

2.2用器旧图新的眼光看康复医学的动态与进展旧中有新,既要器重旧的,又要开创新的,是为器旧图新。康复医学动态与进展的重点、亮点、热点如下。

2.2.1康复医学的重点――物理疗法物理疗法(包括自然的和人工的)在康复医学中占重要地位。它能同时作用于机体多个系统,对其最重要的被加重负荷的系统产生定向作用,改善许多调节系统,动员储备能力达到抗应激效应。大连疗养院康复科张福金等[11]在《物理疗法在国外的临床应用》中,介绍了电、磁、超声波、光、冷五大类20种物理疗法新技术、新进展,令人耳目一新。如电疗法中的深部脑刺激(DBS)将电极置入丘脑不同神经核,采用频率为60Hz,脉宽ms,脉冲高度2.05~0.45mV的电流,进行双侧丘脑神经核点刺激,治疗晚期帕金森病,患者运动功能明显改善。磁疗法中的经颅磁刺激(TMS)将不同形状的磁盘放于头部不同部位,将磁场作用于不同部位脑组织,治疗脑血栓、脑栓塞、癫痫等疾病,取得显著效果。还有磁处理自体血液回输疗法,治疗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硬化、脑卒中等,取得显著疗效。揭示了康复医学中物理疗法的进展。

2.2.2康复医学的亮点――康复工程康复工程是研究运用工程技术提高残障人士生存质量的生物医学工程分支科学,是现代科技与人体康复需求相结合的产物。国家医疗保健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林光平等[12]在《现代康复工程的发展概述》中,介绍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新进展,包括假肢技术、康复机器人、功能电刺激与神经康复、虚拟现实技术(VR)。其中虚拟现实互动技术是康复医学崭新的技术动态方向。VR的人机界面可以高度逼真地模拟人在自然环境中视、听、动等行为。将VR技术引入到康复治疗中来,可以实现三个结合的显著疗效:一是游戏和治疗结合,二是心理引导和生理治疗结合,三是使康复器材产生被动牵引和主动训练相结合所产生的显著疗效。VR的出现,促进了计算机和认知科学更高层次的结合,在认知障碍康复评定和训练方面,表现出了传统方法无法比拟的优势。提示了康复医学中康复工程的新动向。

2.2.3康复医学的热点――运动创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康复医学科俞晓杰等[13]在《运动创伤的康复治疗进展中》指出运动医学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运动创伤的治疗康复。它不只是为运动员服务,而是逐渐扩大到正常人群。俞晓杰从运动伤康复程序、RICE常规(局部休息rest,冰敷ice,加压包扎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rion)、膝关节开链和闭链训练、支具和支持带的应用等方面介绍了运动创伤康复治疗的进展。显示了康复医学中运动创伤的新视角。

2.3用博采创新的眼光看疗养康复医学的动态与进展博采众长,方能迸发创新理念,疗养康复医学动态与进展的重点、亮点、热点如下。

2.3.1疗养康复医学的重点――综合运动疗法运动疗法是疗养医学与康复医学在治疗手段方面共同的方法。疗养医学偏重于接近自然的太极、气功、拳剑等传统的运动疗法,康复医学偏重于使用评估、检测、处方等手段的现代运动疗法。疗养康复医学兼蓄并用,综合了这两种方法的优势,成为综合运动疗法。这是其一大进展。

2.3.2疗养康复医学的亮点――中医养生康复中医养生康复在我国有深厚的底蕴,也是中国特色疗养康复医学的亮点。中医养生康复的优势和亮点是:人体健康与自然环境统一,人体健康与社会环境统一,形体健康与精神健康统一的“整体康复观”和辨证与辩病相结合指导康复的“辨证康复观”。中西医结合的疗养康复,更是亮点中的亮点。上海中医药大学姚成增等[14]在《中医康复》中指出:中西结合心血管诊治研究,是近年医学研究的亮点之一。并提出从改善心血管患者生活质量入手,从中医时辰学入手,从中医防治PCI术后再狭窄入手,从现代医学尚不能解决的高血压靶器官损害入手,从建立中西结合康复医学模式和评估体系入手,把握中医养生康复动态。

2.3.3疗养康复医学的热点――心脑肺疗养康复疗养康复医学和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一样,都以心脑肺等重要脏器为研究热点。

在心脏疾病的疗养康复上,除了心梗康复程序和运动康复的深入研究外,许多学者结合心血管领域的研究新进展,将改善动脉硬度作为心血管疾病防治的一个重要新靶点[15]。在心血管危险和血管弹性评估上即提倡用体重指数、腰身指数、腰臀指数、踝臂指数等简易方法,又建议用超声检测颈动脉IMT和多排螺旋CT一站式完成冠状动脉钙化、狭窄及心功能的评价。指出颈动脉IMT是观察全身动脉粥样硬化的窗口。

在肺部疾病的疗养康复上,国际主题为肺部炎症的“肺水清除”和新药开发,提出血液净化与体外膜氧结合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双肺同期大容量灌洗治疗尘肺病”的新技术挽救了3000多尘肺患者的残肺[16]。

在脑卒中的疗养康复上,“脑卒中的三级康复研究”模式能明显提高卒中康复的治疗效果;强制性运动疗法(CIMT)、丰富环境刺激疗法、减重步行训练、运动再学习方案都是疗养康复的国际前沿课题和最新研究成果[17]。

3疗养康复医学的新尝试

一门新学科的诞生必定伴随着一些新的尝试,疗养康复医学也是如此。疗养康复医学尤其是我军疗养康复医学的新尝试应当从四方面感受:一是联勤疗治、双向转诊;二是专病疗养、专科康复;三是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四是着眼军事、着重软伤。

3.1联勤疗治、双向转诊(大连模式)大连疗养院杨伟光等[18]报告:2003年起接受总部联勤疗治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军队干部在治疗医院急重疾病基本稳定后,即转入疗养院进行康复工作。4年来收治脑血管病恢复期患者200余例,经早期采取综合疗养康复方法有效防止关节脱位、挛缩、肌力低下、骨质疏松等废用综合征,提高患者坐、立、走等行动能力。

3.2专病疗养、专科康复(北戴河模式)北戴河疗养院邓湛芦等[19]总结:该院以总后卫生部“十五”计划中提出的“探索专科化疗养模式,实施按疗养类型、疾病系统分科收容”的任务指导为要求,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患者进行分科专病疗养。利用良好的环境,把疗养与康复结合起来,把健康教育、药物调整、科学运动、合理膳食、学会自测这“五驾马车”运用到每个疗养员中,形成了专病疗养、专科康复特色,大大提高了整体疗养效益。3.3健康管理、健康体检(杭州模式)杭州疗养院空勤疗区利用多年积累和形成的为空勤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的优势,面向长三角地区开展对外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不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打响了具有优美环境和优质服务的疗养院式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品牌。

3.4着眼军事、着重软伤(兴城模式)兴城疗养院着眼军事,探索用中西结合的办法治疗软组织伤,为解决部队训练作战中出现的损伤提供了一系列成功办法。并率先成立了全军软伤治疗中心,成为我军疗养康复医学的一大特色。

4疗养康复医学的新成果

一门新学科的诞生必定带来一批新的成果,疗养康复医学也是如此。疗养康复医学的新成果应当从四方面收获:一是建立新模式,二是创出新学科,三是踏入新领域,四是走出新路子。

4.1建立新模式――中西结合疗养康复模式疗养医学的治疗手段主要是自然疗法的模式,康复医学的治疗手段主要是工程科技疗法的模式,而疗养康复医学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模式――中西结合疗养康复模式,用传统医学的方法康复,用现代医学的方法检测、评估,或用现代高科技的方法深化对传统方法的研究,已经成为所有有作为、有影响、出成果的疗养院中最常采用的模式。

4.2创出新学科――军事题材疗养康复学科多年来,由于总部对军队疗养开发事业的关注与重视,经常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经济上加大投入,军队的疗养康复临床和基础研究比其他地方更活跃,最先叫响了“疗养康复”专业术语,成立了疗养康复学会,规范了疗养康复病例,编写了疗养康复技术常规,并在“把疗养院建成我军战斗力的再生基地”的理念指导下,逐渐改变了疗养康复群体,由以离退休干部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在职指挥员为主,组织了一批又一批戍边指挥员、航天员、抢险救灾英模等进行疗养康复,既保障了部队的战斗力,又为疗养院积累了丰富的疗养康复实践经验,开创了军事题材的疗养康复医学专门学科。

4.3踏入新领域――健康管理生存质量领域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重视健康管理和提高生存质量越来越多的被重新审视的“医学目的”说关注,人们不仅期望“寿”,更加渴望“康”。疗养康复医学比临床医学更快更早地踏入了健康管理和提高生存质量的领域,先尝试了治疗医院想做而有无暇去做的事,并且比治疗医院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4.4走出新路子――军地结合疗治结合路子军队疗养院在总后卫生部战略决策的指导下,结合部队的联勤实际,已先行一步地走出了疗治结合,双向转诊的路子,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部队疗养院还结合工作实际,与驻地的地方医院、院校结合,争取教、科、研的技术支撑,走出了军地结合、疗治结合的路子。

疗养医学学科的建立,经历了几代人的努力,而疗养康复医学这个新生的重要“亚学科”的发展,更是需要几代人的付出,面对充满生机和前景的疗养康复医学事业,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通过不懈的努力推动其发展,为我军的疗养康复医学事业作出自己的

贡献。

参考文献

1赵曦光,杜玉奎,主编.疗养康复护理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9.1-2

2高显恩,主编.现代疗养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88.1-2

3陈景藻,主编.疗养学.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4.1-10

4王强,郭全民.中国康复医学模式的思考.继续医学教育,2003,20(33):21-33

5曹国英,主编.疗养技术操作常规.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9.18-23

6徐莉,杨增惠,等.探讨部队疗养康复的发展.中国疗养医学,2007,16(4):195-197

7刘朝华,张善纲,等,以康复医学为龙头,实现疗养院的跨越.中国疗养医学,2007,16(1):1-3

8尹宝玉,顾春红.军队疗养院重点学科建设的特点与对策.医院管理杂志,2003,10(3):275-277

9陈(吉力),赖新生,等.中国环境养生学在康复医学中的应用.现代康复,2001,5(11):22-23

10刘世宝,张等.浅谈医疗气象信息分析在疗养康复工作中的作用.中国疗养医学,2006,15(5):347-348

11张福金,由广旭.物理疗法在国外的临床应用.中国临床康复,2003,7(2):183-184

12林平光,叶宁国,等.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认知康复领域的国际研究综述.医疗保健器具,2007,14(5):13-14

13喻晓杰,吴毅.运动创伤的康复治疗进展.国外医学・骨科学分册,2004,25(2):71-74

14姚成增,石见喜,等.心血管疾病中西医结合研究切入点初探.中医杂志,2005,46(11):803-805

15马志敏.第一届国际血管健康学会亚太地区会议纪要.中华老年医学杂志,2006,25(9):708-709

16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中国疗养医学,2007,16(10):1

17张琳瑛.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的研究进展与应用.中国临床康复,2004,8(34):7768-7769

18杨伟光,吴奎华,等.综合康复对双向转诊脑卒中患者的疗效观察.临床军医杂志,2007,35(5):740-741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篇11

【关键词】中医教育学;临床医学/教育;模型,教育;教育,医学

临床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中医临床教学更是如此,依靠理论讲授和学习是培养不出一个优秀的中医临床医生,只有在深入学习中医理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临床见实习课的时间,在临床中多诊治病人、技能操作、病例讨论、医疗实践,才能对疾病有感性认识,并将感性认识与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对疾病形成一个整体的正确认识。因此,中医学应加强临床见习课的管理,构筑科学的中医见习课的教学程序,采取集中见习,专人带教的方式,根据不同的见习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辅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中医临床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组织管理,科学设置课程

1.1强化临床教学,创新课程设置

要提高中医临床见习课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加强科学管理和合理设置课程。在临床医学院设立临床见习教研室和临床技能培训教研室,由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担任教研室主任和秘书,从承担临床见习教学任务的科室抽1至2名教学认真严谨和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专门负责承担临床见习教学任务,根据临床见习教学课时发放相应的临床见习课授课金。同时加强临床见习教学质量管理,教研室主任应根据学校每学期下达的临床见习课教学任务分解到每个临床见习教学教师,临床见习教学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在临床医学院的病房或门诊积极准备教学病例(或已收集到的典型教学病例)进行备课,根据不同的临床见习教学病种特点,采用参观法(查体示教)、实践法(技能培训)、病例讨论法(临床病例讨论)和精讲复习法(见习讲座)等不同教学方法,不断改进临床见习教学方法,强化临床技能实践,提高临床见习教学水平。

1.2强化技能培训,完善评价体系

要提高临床见习教学质量就必须科学地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程序。临床见习教学内容要以常见病、多发病和独具中医疗效特色的病种为重点,以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思维能力和临床实践操作技能为目的。进行临床见习前最好能在学校模拟医院接受医疗工作知识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让学生熟悉临床医疗环境、医院工作流程和医疗规章制度,掌握中医临床诊疗思维模式和医患关系沟通技能,了解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为临床见习教学工作打下基础。避免学生刚进行临床见习时的紧张慌乱、茫然无序的现象,纠正教师无备匆忙带教,学生缺乏感觉茫然听讲的低水平不良教学习惯。要加强中医临床见习教学的质量管理,建立和建全中医临床见习教学的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体系,强化集体备课和听课试讲等教学制度,建立和完善临床典型病例和典型体征的临床见习教学资料的收集和编辑工作,强化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临床见习教学的水平和效果。

2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带教水平

临床见习课的内容主要应以临床观察、技能操作和病例讨论为主,基础理论主要在课堂讲授时完成,在见习课中,不能变成大班分小班的理论课,理论讲授的内容应少而精,主要以课堂未讲而与实习内容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及在见习过程中与疾病关系最为紧密的理论为重点,起到对课堂补充作用及重点知识的巩固复习作用。每一单元的见习课应调动学生围绕1至2个疾病为主题对相关的症状与体征进行深入的观察与思考,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讲解,特别要强调要善于应用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方法和辨证论治思维方式进行讲授,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医风医德行为。

2.1参观法

(查体示教)是根据教学目的组织学生在医疗区、实验室等场所直接感知学习对象的方法[1]。参观法多用于对某些基本症状和体征的认识,主要是给予学生以感性认识。由带教教师示教,在示教过程中现场讲授其症状与体征的询问、观察和检查要点及其临床意义等相关知识,特别是中医四诊的望诊和切诊。如舌诊,不但要望舌苔,还要观察舌质和舌体;不但要辨认颜色,还要辨认质地;不但要掌握望舌的方法,还要理解其临床意义和灵活应用等知识。在参观法中要重视教学病例的选择,见习教学病例的选择对临床见习教学是非常重要。只有好的教学病例才会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尽可能多的临床知识。在选择见习教学病例时要注意选择典型病例,能配合的病例,对病情影响小的病例,无医疗纠纷倾向的病例,充分利用现代教学辅助手段。

2.2实践法

(技能培训)要求学生亲自动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给予适当的指导或修正学生的动作,如完整病例书写(门诊和病房)和医疗操作技能等。学生必需亲自进行全面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然后作出临床诊断和提出进一步的处理和治疗意见,并完成完整的病历书写,带教教师主要对学生病史询问的缺陷、查体中的操作手法的正确性等进行点评、修正。医疗技能操作主要由带教教师进行示范、讲解,学生认真观察、领会,并能熟悉地复述医疗操作的方法和要点,在条件成熟时由带教教师指导,学生亲自进行操作,在具体操作实践中领会其要点和掌握其技能。

2.3讨论法

(临床病例讨论)由临床见习教师带领学生对教学病例进行简单的病史询问和查体后,对其病历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讨论,在病例讨论中以学生发言为主体,以诊断与鉴别诊断为讨论重点,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临床思维能力为目的,教师进行提问和引导,学生根据教师的提问和思路展开热烈讨论,最后教师进行简要的小结和点评,在点评中要充分将中医经典著作理论融入到临床实践中,以加深学生对课堂理论讲授的理解和中医经典著作理论的理解,提高临床思维能力和见习教学效果。特别要强调要善于应用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方法和辨证论治思维方式进行讲授,强化中医临床思维方式,提高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

2.4精讲复习法

(见习讲座)是对课堂授课的难点进行巩固性学习,或对课堂未讲授的内容进行补遗,以教师讲授启发提问为主。如小儿补液疗法见习时,由教师对液体疗法的原则与方法进行精讲,然后再选择一个病案让学生进行实际评价和计算,提出处理意见和处方医嘱,最后由带教教师进行点评和修改,以加深对临床理论课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和应用。因此,中医临床见习课教学必须早临床,勤临床,多实践,突出中医的临床辨证思维能力培训,才能强化中医临床思维方式,提高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1篇12

论文摘要:笔者通过在西班牙讲学期间对西班牙中医医疗和教育现状的调查,认为西班牙的中医医疗和教育目前存在7个方面的状况,文章对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应提出了7方面的对策。

西班牙是欧洲较早开展中医药教育和医疗的国家之一,也是在世界上中医药推广较好的国家之一。随着中医药在欧洲的不断发展,我校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分别与西班牙欧洲中医基金会签订了双方联合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有关协议,由我校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定期派出教师赴西进行短期中医药教学工作。笔者有幸于2005年9月中旬受邀赴西,在西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讲学和考察工作。现将笔者在西期间对西班牙中医药教育和医疗状况的调查情况作简要介绍,并提出个人的意见。由于在西时间较短,调查不细,管窥之处,敬请斧正。

1现状和分析

1.1中医医疗没有法律的保护,政府支持管理无力

中医药在欧洲及澳洲盛行已10多年,但至今,西班牙政府仍然没有承认中医药在西的合法地位。由于政府担心放开了对中医的政策、中医药进人西班牙后,这种传统的自然疗法有可能会影响他们长期使用的西医药疗法的利益,因而,西班牙政府不承认在西中医药教育的学历及学位,不承认中医药的合法地位,不承认中医生的“医师”资格,公费医疗只能享受西医医疗服务。

尽管如此,西班牙政府也了解中医药在欧洲及本国的影响力,故只要没有医疗纠纷,政府对各种机构开设的中医学校及诊所不予以干涉,对市售的各种中成药及单味药颗粒剂不强行制止。

1.2中医药教育规模小,但专业尚全

在90年代中期,我校曾与西班牙塔拉戈纳国家医师联合会合作,在加泰罗尼亚开办了“加泰罗尼亚—云南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也与西班牙律师拉蒙合作在塔拉戈纳省组建了“中国传统医学高等学校”,两校分别开设了针灸、推拿的硕士课程和5年制本科课程教育。上述两校于1996年合并重组为“欧洲中医基金会”,在西班牙多个城市设有教学点和医疗点,开展中医教学和医疗工作。

现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仍有一所中医药高等学校,该校招收全日制学生,专业设置有中医、中药、针灸、自然医学等,学制有4年制及5年制,有学士学位和大专学历。而“欧洲中医基金会”所举办的学校随着学员的减少和教学成本上的上升,教学机构逐渐萎缩,该基金会现已无学历教育课程,仅在马德里、瓦伦西亚和巴塞罗那3个城市开设有3个集教学、医疗一体的小型学校,学校设有4一5年制周末班和函授班,一般有1一2个教室,教室最大者仅有50一60时,仅能容纳60名左右学员,相应的诊所也设在学校内。

此外也还有一些私立机构举办的中医药短期培训班,这些培训班主要从事短期的中医药教育培训工作,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培训班的开班时间不定期,学习时间多少不等。

1.3教师魔乏,没有规范教材,教学时间偏少

目前,在西班牙讲授中医药的教师中,大多数是在本国接受了中医药培训的当地人,也有少部分中国赴西班牙定居的中医药工作者;教师中以兼职者居多。由于中医药学校的教学时间少,故兼职者平时在诊所中进行中医医疗;教师中多数只具有中级职称,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偏少,教学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至今为止,欧洲还没有一套符合当地中医药工作实际的统一的中医药学教材,各个学校使用的教材不一,有的使用自行翻译的中国不同版本的本科或专科教材;有的使用我院于90年代中期为西班牙编写的中医药系列教材。毕竟经历了10余年时间,当时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

从教学时间看,4,5年制的周末班或函授班由于教学周期不短,学习的时间及效果相对有保障;许多短期培训班的学员往往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学习,课堂所学的内容极其有限,学时过少,只能把握中医大致的要领,难得精要。西班牙的学员大多重实用而轻理论,他们一般对中医基础理论的学习不予重视,但对实际治疗方法尤为注重。如笔者在给学员进行的中医神经系统疾病专题讲座时,在讲病因病机、诊断、辨证要点、治疗原则等内容时学员们似懂非懂,不予提问,一旦讲到具体治疗方法时,则学员们集中精力听讲,相应的问题增加,当介绍到针灸疗法时,则问题各种各样,问题要求具体并具可操作性,比如进针的角度、深度等等。这一现象与西班牙中医药教育程度不高、但针灸在西推广较好有关。

1.4缺乏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规模太小,但就诊及治疗环境较佳

在西班牙的公立医院内,一般没有中医药专科。但在部分医院中设有“疼痛门诊”,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本国学习过针灸的医生为诸痛患者进行针灸治疗。

西班牙的中医治疗大多在诊所内进行。中医诊所在西班牙的许多大中城市都有,其规模较小,大的诊所有100多扩(含教室),小的仅有20余m2。诊所内的设施大多简单而实用,除了就诊桌外,有进行针灸治疗所必需的治疗床,有银针、艾条、梅花针等器械和针灸经络挂图,有中医药书籍、经络人等治疗常用的工具,还有部分外用的中成药。

西方很重视保护患者隐私。在诊所内,一位医生一个诊室,治疗室内各个治疗床之间有隔离板和隔离门帘,床单整洁干净,这样,便于患者坦诚向医生诉说病情,有利于治疗的隐蔽;患者使用治疗床时采用一次性床单,一人一换,让患者在诊所内感觉舒心、安全,毫无顾虑,能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

1.5中医治疗以针灸为主,难用汤药

由于西班牙政府不承认中药为“药品”,故不允许中药饮片进人本国,禁止在其国内使用动物药和矿物药。现在西班牙国内仅有由其他国家生产的100余种单味药颗粒剂,50余种中成药,这使得以汤药为主进行治疗的内、儿、妇等科的医师们显得无力施展才华。当然也有少数中国籍或本国精通中医药理论的医生在适当的时候会给患者开具汤药,服用单味药颗粒,或从法国等欧洲国家配方用药。

相较之下,非药物的针灸疗法在西班牙推广较好。在西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医生绝大多数是针灸专业的,针灸治疗的病人主要有中风后遗症、神经衰弱、腰腿痛等慢性病,还有一些疑难疾病患者。

1.6中医师业务知识欠缺,辫证论治水平有待提高

现在西班牙行医的中医师们,少部分是在国内中医药院校取得了学士学位并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公派到西讲学或工作,掌握了一定的西班牙语后,滞留或重返西班牙的中国针灸医生;大部分是在本国经过上述培养方式或其他培训方式培养的医生。

由中国培养的医生赴西后由于从业范围较窄,仅能接触部分轻症患者,进修学习的条件和机会不多,又无适宜的临床基地,故缺乏高水平的中医辨证论治能力,仅能处理简单的病症;而在西班牙本国或其他国家培训出来的中医医生,则因学习时间太短、基础知识薄弱,缺乏实践的空间,对中医辨证论治的精髓难以把握。所以,西班牙的中医生大多只能运用针灸的简单疗法为患者治疗。

西班牙中医药爱好者职业涉及面较广,年龄覆盖面大。比如笔者在西讲学的学员中,有中医(针灸)工作者,也有药师、护士、制药企业员工、医疗设备生产商、教师等;就年龄而言,有二三十岁者,也有六十多岁的人。学员中水平参差不齐,有一名曾到中国学习过中医的学员尽管辨证论治的水平不高,但还会使用“桂枝附子汤”;而有的学员连阴阳五行、脏腑辨证尚不知晓。

1.7缺少宣传报道,民众知之甚少

西班牙的许多民众知道有“中医”这一传统医学疗法,由于政府不倡导,在公众媒体不能对中医药进行宣传,因而中医药知识不普及,不只是一般的民众盲目,就是中医药爱好者,许多人还不知道中医为何物,也不懂得怎样用中医药的知识对自己进行医疗和保健。

至今,西班牙尚无一部中医药专业期刊或报纸。几年前,由西班牙欧洲中医基金会与中国《中医杂志》社合作,在西班牙出版发行了《中医杂志》西文版。该杂志除了全文或摘要翻译《中医杂志》中的部分论文外,还自办栏目,宣传报道中医药在西的医疗、教学情况。这对扩大中医药在西的影响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思考和建议

2.1尽快立法,获得政府支持

法律的保障是事业成功的前提,在西班牙的中医药立法对于西班牙的中医药教育及医疗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根据西班牙欧洲中医基金会拉蒙先生的介绍,由于中医药“回归自然”的优势及其神奇的疗效使得其在欧洲日益盛行,加之在西中医药工作者的努力,目前西班牙政府已有建立中医药法律法规的意向。估计在2一3年内,有望使中医药在西班牙通过立法的形式得到认可。据西班牙欧洲中医基金会发来的最新消息,今年3月18日,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卫生部门负责人正式宣布:该大区官方正式承认中医的合法地位。加泰罗尼亚自治区是西班牙政治经济影响力最大的地区,故中医药在该区的合法化将会推动该国对中医药的立法。

2.2加大全日制小规模中医药院校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中医药学术内涵博大精深,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医生,必须有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以及临床各科的知识,任何断章取义、试图走捷径的做法都会违背学习的自然规律,都会把握不了要领,导致无的放矢。

当前,西班牙应该在原有中医药学校的基础上,在马德里、瓦伦西亚等地建立全日制中医药院校,本科教育专业方面可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针推、骨伤、中医美容、中药、康复医学等,方可使中医药的教学工作做得扎实而有效,不断提高本国中医药专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水平和临床诊治疾病的能力。

2.3注重师资培养引进,编写适宜教材,保证教学时间

教师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一个学校只有具备较强的教师队伍,才能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故西班牙应加大中医药学校师资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增加专职教师的比例。可采取从中国国内引进或在本国选拔后外送到中国培养等方式,使教师的中医药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得到提高。

教材方面,应该重新组织欧洲中医药专家总结多年来使用的教材的优势及不足,同时聘请国内到西班牙讲学或工作过的中医药高级职称教师,共同编写出适合欧洲及西班牙实际的新教材。教材要突出中医针灸、推拿、中药、中医康复、中医内科等科目,并全面兼顾其他学科。

在有较好的教师队伍并有适宜的教材后,适当增加全脱产学习专业学员的招生比例,增加周末班及函授班学员的面授时间,才能保证学习质量及学习效果。

2.4设立正规医疗机构,有规模合法执业

如果西班牙政府正式承认中医药在西的合法地位,则可在西班牙的公立医院设立中医科室,下设中医内科组及针灸推拿组,不仅对疼痛病症,还可对内科疾病及肢体经络的病症实施中医治疗。

散在于各地的各个小诊所,在得到法律认可后,应履行报批手续,获准后由管理机构规范管理;要设立诊所条件标准,如诊室、治疗室,如果有内科诊室的,必须设置中药房;还应有必要的设施、设备要求。

2.5引进中药饮片,发挥中医内服汤药的优势

在上述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可引进中药原生饮片,至少有300一400种饮片供临床使用。中药的矿物药及动物药在许多急重病及疑难病中能发挥奇特的疗效,应解除对动物药和矿物药的禁忌,让中药饮片进药店;同时,放开对单味药颗粒剂的限制,在正规的药店内凭医师处方配方。

中药是中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非药物疗法,只有应用了中药,才能体现中医的精髓,整体发挥中医的优势,让西班牙广大的患者受益。

2.6加强对从业中医师的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诊治水平

要使中医药真正在西班牙有较大的发展,除进行初期专业培训外,对已经在西从事中医治疗的医生,也应进行相应的在职培训,如参加个人爱好的专题讲习班,并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的强化学习等,以提高中医辨证论治水平和针灸诊治疾病能力。我校派往西班牙进行专题讲学的教师,一定要注意学生基础理论欠缺的特点,讲课中有重点地讲解理论,并了解学员对针灸实用技术需求较具体之实际,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针药结合。即使是非针灸专业的教师,也要注意尽可能地介绍针灸知识。

只有将现已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大夫们的临床诊治水平不断提高,才能使西班牙民众切实体会到中医药神奇的疗效。

2.7采用报纸、期刊、电视等媒介形式,加强对中医药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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