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篇)

来源:网络

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通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通化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通化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发〔20xx〕10号)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校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平

副组长:王德艳

组员:王晓宁郭永李环徐芳各班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五个不能”和市委书记高志国在市委常委会上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省内“11·10”道路运输、“1·30”燃气爆炸以及通化县安岭石灰石矿“11·27”一般事故等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燃气等领域安全为重点,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

学校建立危险化学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品作经常性检查,规范存放,科学存储,双人双锁。

2.消防安全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针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坚决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按期彻底整改完毕。定期开展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完备的教职工消防培训档案,组织一次全员灭火疏散演练,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电气线路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3.交通(校车)安全

以典型事故为案例,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与学校共同教育和引导学生不乘坐拼装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学校开设安全课程,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校车安全监管,完善校车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驾驶员和随车监管人员的安全责任,遇雨雪天气,提前踏查线路,出发前,对校车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2月20日)

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2月底)

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班班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承担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及时掌握本班学生数。

(三)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要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和利用板报、图片展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五)抓好制度建设,安全工作要天天想,天天讲,天天抓,要有高度的敏感性。

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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