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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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1

安置房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专门组织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分别在涉及安置房建设的四个街道和慈城镇以及区住建局、农水局、公建中心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等形式,对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召开了由区发改、规划、国土、审计等十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了人大代表、安置群众对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区安置房建设的管理情况。从2011年开始,区政府明确了区住建局为区级层面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统计、督查以及提供行业指导,并协调各方的关系。街道层面的安置房由各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各自负责,主要采取二次代建的形式,第一次是出资人(拆迁人)委托属地街道(镇)代建,街道(镇)再招标确定代建单位(房产商)或bt融资投资人。2013年,区政府又明确了区国土储备中心储备地块的安置房由区公建中心统一承建。

(二)我区安置房建设的建设类型。我区安置房项目大致可分为三类,即:拆迁安置房项目、农村住房制度改革项目、村民联建房项目。其中,拆迁安置房项目又可分为五种类型: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收储项目、大型线型工程拆迁项目、区域开发项目以及街道(镇)旧村改造和零星线型拆迁项目。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方式一般分为三种:代建制、bt融资模式和自建模式。

(三)我区安置房建设总体情况。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完善配套政策,全区安置房建设工作推进较快。截止到2012年底,全区共竣工交付安置房项目20个,总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套数12708套,总投资约40亿元。

**年,全区共有安置房续建项目20个,建筑面积286.6万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21.98亿元,其中竣工交付项目7个,完成综合验收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4个,建筑面积57.74万平方米;前期项目10个,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齐全。区政府始终把安置房建设及安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实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安置(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在区住建局设立区安置房管理中心作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各涉农街道(镇)设立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并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形成了较完善的三级管理体系。同时,把安置房建设任务作为各街道(镇)、部门的个性化考核指标,为更好地开展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块抓条保,合力推进。为使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区政府落实块抓条保的工作机制,以各安置房属地街道(镇)负责建设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征地、拆迁、审批、配套等各个环节,以及各类要素的保障上,给予全力配合和支持,确保安置房每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政府还多次专门召开相关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具体难题,为安置房建设的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区住建局能充分发挥其在安置房建设与管理中的牵头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以及行业规范、项目监管等方面的力度,为我区安置房建设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精心设计,以人为本。区政府及安置房的相关建设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把拆迁安置群众的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引领作用,使安置房的项目选址更加科学、合理。并充分考虑安置群众的现实需求,科学设计安置房户型结构,完善功能配套,优化建设标准,提升了安置房的整体品质。如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采用人性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一系列节能、低碳、环保措施,并因此成为国内保障房类首个获得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

(四)加强监管,保证质量。为规范全区安置房的建设,区政府及时出台了《安置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实施了安置房阳光建设工程,推出项目建设公示制度,邀请安置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的招标、建设、管理等。同时,通过每月通报、每季检查、重大项目巡查、列入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全区安置房项目的监查力度,实现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管,确保了工程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五)周密布置,确保安置。安置好群众、让群众有一个安心、舒适的家,是安置房建设的最终目的。为了做好这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街道(镇)精心策划安置方案,积极做好有关预案,认真周密布置,公开公正操作,使拆迁群众得到了较好的安置,没有产生大的矛盾。如白沙街道在安置大庆新村群众时,动员了全街道的力量,精心安排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在抽签环节,邀请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公正员现场公正,全程进行摄像,使整个安置工作紧张有序,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问题

就目前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看,由于受到土地资源匮乏、出资主体多、审批验收环节多、建设管理人才少且经验不足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全区安置房建设及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拆迁安置供需不平衡,部分资产闲置。据了解,我区现行法规和政策允许调产安置与货币安置可以任由安置户选择,实际上选择调产安置的比例一般在70%以上。而从全区现状来看,一方面,安置房建设的整体速度在部分地区还相对比较滞后,拆和建在总量和速度上不相匹配,导致部分拆迁户不能得到及时安置;而另一方面,部分安置房产处于长期闲置的状态,包括部分安置小区的店面房、车库、管理用房等,导致国有资产闲置。如慈湖人家等安置小区有闲置的大套型房产600余套。

二是现行建设体制与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区安置房建设出资主体多、实施主体多,且多数是二次代建制,由属地街道和代建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完成后交由建设施工单位实施。这种建设体制,一方面由于街道(镇)人才少且精力不足,代建管理单位责任性不够强,容易造成审批周期长且与建设两者相互脱节,造成了个别项目审批承诺的内容与实际建设的情况不相符合,给后期验收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每个涉及安置房建设的街道(镇)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与精力在项目的审批上,不但造成人力的浪费,而且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也不利于保护干部、不利于处理好基层干群关系,且增加了建设的成本。此外,调研中还反映,个别安置房项目未能较好地执行《**区安置房建设标准指南》,在绿化、装修等标准上存在不一致,导致若统一建造后,难以把握标准,群众会有异议;项目由区评审中心评审,虽有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工期难以保证、评审与审计分离等问题;部分安置房地块确定后,周边道路尤其是电和排污管道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实施主体不明确,建设滞后,造成个别安置房项目竣工后可能难以及时用于安置。

三是资金、土地以及人才等要素缺乏保障。我区在建安置房项目较多,需投入的资金总量较大,加上近年来建设标准的提高和原材料的上涨,以及因拆迁安置过渡期所定时间短,后期过渡费双倍发放等因素,建设资金压力非常大,融资较难。由于涉及一个街道的出资人主体多,且一些项目出资人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导致各个街道往往疲于讨债与融资。土地方面,部分街道(镇)拆迁后安置房难落地,如慈城安置房缺口15~20万------平方米,现批而未用可供地1200亩,但多数为工业用地,安置房用地难落实,即使落实资金也不能平衡。此外,由于我区安置房建设主体过多,项目管理较为分散,专业技术力量难以有效整合,且部分街道(镇)并未将区编办新批的三名编制用于新招专业人才,因此造成现有的专业技术力量与所承担的建设任务量不相匹配,工作缺少人才的支撑。

四是农村住房改革项目推进举步维艰。我区共有四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住房改革项目,从目前推进总体情况看,慈城镇国庆村较为顺利,庄桥街道的灵山、西卫桥、东邵三个村,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进一步推进存在较大难度。特别是按照目前的推进形式,资金势必难以平衡,如果不及时调整建设思路,甚至可能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少建设单位还反映,市政府出台的农房两改(包括拆迁安置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由于部分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导致部分优惠条款难以落实。此外,安置政策上还存在不一致,拆迁政策群众普遍欢迎,而宅基地政策较难落实。

四、几点建议

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涉及到群众切身重大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部门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针对调研中掌握的相关情况,提出以下几方面工作建议。

(一)充分提高安置房建设的认识,加强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区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长远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安置房建设,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品质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有力举措,上下左右团结一心,全力推进我区安置房建设取得稳步进展。不断加强拆迁及安置房建设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拆迁及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农房两改政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取得安置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全区安置房建设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好区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加大对全区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及时协调处理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力度,及时通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建筑领域有关建筑要求、收费标准等方面调整的文件和信息。在具体事情处理上既要指出问题,更要注重如何帮助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好条保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加强与市级规划、住建、国土、供电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寻求配合,争取支持,及时研究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促进全区安置房建设进度不断加快。

(三)探索有效安置方式,努力破解安置房建设各种制约因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安置方式,以利加速农民真正转变为居民,减少今后同村同地居住可能带来的不稳定隐患。在确定拆迁任务的同时,要足额落实好安置用地,尽可能减少过渡费的支出。积极拓宽安置房建设的各种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解决安置房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难题,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切实落实有关税费补助政策,对于市级事业单位税费减免不到位的情况,区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实行先按规定交费,后按政策予以补助的办法。要高度重视慈城地区安置房建设落地难的问题,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做好与慈开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把因慈开公司开发建设而带来的被拆农户安置在新城内,或采取市场价补地价的办法,以解决当前安置房缺口大和资金平衡难的问题,也有利于慈城新城的早日开发和人气集聚。

(四)积极探索安置房建设的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进一步改革当前的安置房项目建设模式,逐步由分散建设转为集中代建,相关街道、镇应由现在的直接参与逐步转为间接参与市场化运作。适当集中全区的建设人才,加强区安置房管理单位和统一建设单位的力量,明确区级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街道(镇)的各自职责,切实发挥专业部门的专业化优势。具体建设模式上,可探索限地价、定标准、定工期、竞房价,按建设进度预拨款,通过公开招拍、择优选择信誉好的房产公司或公建中心建设的市场化模式。对代建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做到人员到位,并加大对其考核奖惩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区安置房竣工验收综合服务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各专业验收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加快安置房竣工验收协调推进的速度,进一步提高建设的效率。

(五)统一有关建设标准,严格把好安置房建设质量关。针对当前安置房建设主体多、建设标准不尽统一的情况,区政府要完善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全区范围内的安置房,要相对统一绿化、装修等建设标准,并强化标准执行落实的力度。要抓好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使安置小区及住房符合城市化发展要求,与现代化新城区的格局相协调。同时,应做到安置房建设与周边市政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责任主体和资金同步落实,确保与安置房建设同步竣工。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工程的跟踪审计,评审中心在履行现行职责的同时,应履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责,做到评审、审计两者基本合一,并确定操作规程、规范其行为。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2

一、围绕打造最清洁城区工作,完善长效管控机制。

1、完善巡查机制,加强街面管控。*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网格三岗巡查机制。96310机动分队对辖区19条主要道路和4个窗口地段实行16小时管控;对全区40多个早、中、晚易发生违章地段实行错时、督岗管理,做到定人、定时、定责;26个网格分队加强路面的巡查,提高对违章的发现率、查处率。实行背街小巷街长联勤制,形成城市管理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使沈塘桥路等一批街巷市容环境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2、深化IC卡向背街小巷的延伸。在*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对主要道路的IC卡管理,以此来带动背街小巷IC卡管理的正常和规范,充分发挥其在管理力量薄弱地方的监督作用。我区共有门前三包IC卡1749张,截至20*年底,共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552家,扣点582点,处罚44990元

3、做好数字城管的接处工作,努力降低派遣率。按照"平台互动,反应快速"的原则,深入推进“数字执法”与“数字城管”对接,有机整合市区两级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和热线投诉系统,完善"接、转、处、反、督"的直线运作体系,及时快速处理街面突发性、动态性的违法违章问题,减少重复派遣率,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据7月-12月数据统计,我局共解决数字城管抄报案卷21726件,占全区的41.75%,及时解决率为97.98%,比全区高出0.81个百分点。

4、强化监控手段,提高工地管理水平。*年我局开展了工地监控二期的拓展准备工作,二期试点共安装了三家单位,还有一家准备年底前安装完毕。加强“五局一队”的联勤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夜间施工噪音的管理,严查噪音。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坚持每晚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二是开展迎“五一”、“十一”的工程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局领导带队在莫干山路登云路口、石祥路口,上塘路湖州街路口等设卡守候,发现抛洒滴漏等违章现象立即予以暂扣,杜绝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废土等违章行为的发生。截至11月底,共查处建筑施工噪声65件,罚款302240元;查处抛洒滴漏案件249起,罚款116274元;查处工地出入口污染案件16件,罚款11690元。

二、坚持疏堵结合,做好迎检保障。

1、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落实长效机制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专项性整治。一是对无证大排档、早菜摊、夜间大排档的专项整治。全局共出动人员近2000余人次,车辆400余辆次,收缴大排档车、自制车、三轮车等各种车辆1280辆。二是开展“五乱”专项整治。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顽疾开展整治19次,查处“五乱”现象180余处,查处无证废品收购站3家,取缔乱设摊130余处,暂扣农用车4辆,查扣摩的40辆,冷柜、广告灯箱等物品200余件,罚款9000元。在石祥路汽车城等设点检查,查到覆盖不严、抛洒滴漏黄沙车9辆。三是开展犬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配合市、区城管办,发放犬类整改通知单;会同市局直属大队开展犬类执法14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39份,捕捉无证犬101条,处罚有证犬违章43起,罚款8618元。拆除各类非法、过期户外广告牌、灯箱320块。另外,我们还开展了亮化专项整治;配合市政道路“两口两线”整治、半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了汽车城涉黑贩车黄牛、北站周边无证摩的、三污系统纳管企业超标排污等专项性整治活动。

2、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疏导工作。我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围绕“疏”字做文章,执法前置,对屡禁不止人行道违停等问题进行疏导开展调查摸底,为有关部门解决停车难提供参考。如米市地区的违停现象十分突出,我们就联合各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制作了警示牌进行温馨提示。对社区早点摊、便民服务点进行规范管理。如哑巴弄人行道占道设摊的老大难问题,出资出力帮助摊主胡美弟解决生计问题。

3、全力以赴做好迎检保障工作。一是做好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的创建、迎检工作。我们成立迎检指挥部,调整管控时间。在确保正常街面管控的基础上,从5月10日起,全局实行单休制,从6月4日起全局停休,各中队管控时间延伸至7:00-22:00,加强力量投入,集中精力,全面投入迎检工作。仅4月26日-6月25日期间,教育各类违章7*4处,查处各类违章1266处,其中涉及出店经营80处,罚款7650元;涉及倚门设摊74处,罚款4300元,涉及违章停车657处,罚款1*0*元;二是做好执法保障工作。20*年,全局共出动3500余人次参与了动漫节、运河健身走、国土宣传日、省党代会、五一黄金周、国庆节、西博车展、烟花大会,以及中央、省、市、区领导的视察、调研等大型活动的保障。

三、严格履行承诺,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1、做好工作。一是坚持接处承诺制,加大考核力度。按照白天15分钟,晚上30分钟赶到事发现场的要求,对群众投诉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二是对各中队接处情况进行检查和基数考核,规范接处程序,提高受理工作效率。如,对所有件实行统一交办渠道和网上交办;每月实施同比考核。到年底,我局共处理市、区交办和区局自行受理的各类投诉共计2868件,其中,市转12345103件,区转12345388件,市局570件,区长120件,区局直接受理1658件,市来信10件,区来信22件,来访5件,电子邮件2件。案件处理率、反馈率均为100%,满意率为99%。三是按时完成人大、政协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20*年我局共接到人大意见和建议6条,政协提案1条。其中,人代会代表意见3条,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走访代表意见3条,主要涉及乱摆摊点、乱倒废土等问题,我局及时与代表进行了沟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其中不是我局工作职能,我们进行了解释,得到了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人大、政协意见和提案满意率100%。

2、落实“三进共建”的各项制度。执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是我局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宣传城市管理法规,争创满意单位的重要载体。局党委坚定不移地抓落实。20*年,我们不断完善进社区的制度,制作了500块进社区联系牌,挂到68个社区。对进社区的人员、时间、任务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加强了督促检查。中队队员定人定时进社区、企业和学校,了解社情民情,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时为社区、企业和学校解决职责范围内的事。中秋与社区干部共同联欢,进一步密切了与社区的联系,受到了社区的欢迎。同时,我局还组织了170名城管执法志愿者,每逢“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都组织上街或深入社区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七项法律法规,对擅自占道设摊、乱吐乱扔等违章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从而不断提升群众的文明和法制意识,为促进我区和谐执法、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完善机制,努力推进拆违和行政拆迁工作。

1、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年初,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区二OO七年度拆违工作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督促各镇街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防违控违工作纳入到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来。*年,拆违办制定出台了《*区拆违考核操作细则(试行)》、《*区拆违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专职巡查员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在全区开展集中拆违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拆违工作联席制的意见》、《关于处置突发性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事件的预案》等文件制度,使我区拆违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拆违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如在今年的“两违”集中整治中,通过发放万封致党员干部的公开信,张贴千份清理“两违”公告,开辟百个社区(村)宣传窗口,组织十个镇、街道宣传活动,办好一个拆违集中整治简报等形式,做到横幅上街、标语上墙、公开信入户,使全区“两违”集中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此同时,为畅通“两违”投诉渠道,在各村设立“两违”举报箱,拆违办开通88902233、88259861两条举报热线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为第一时间发现和查处“两违”现象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3、多措并举,管理源头。一是打击违建工匠。通过建设局加大对违建工匠的监管,发现违法施工,立即责令停工,封存或暂扣其施工设备并进行经济处罚。今年以来,共暂扣了电切割机、铁锹等施工工具20余件。二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通过各村订立“村规民约”的办法,将违法建设行为与年终集体经济分配挂钩,用经济手段来遏制违法建设,成效明显。三是跟踪监管。加强对农村建房户和修缮户的跟踪监督,从审批开始,就建档、进行跟踪监管,严格防范建房和危房修缮过程中发生违法建设行为。

4、推陈出新,完善机制。一是三级巡查机制。建立了一支16人的专职巡查员队伍,实行统一职责、统一考核、统一保障的“三统一”制度。各镇、街道配备了专门人员对违建现象进行巡查。特别是三镇一街均建立了20人以上的即查即拆队伍,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提供力量保障。各行政村(包括撤村建居社区)确定1-2人的巡查员,每天至少对辖区巡查2次,每次巡查不留死角,一旦发现违建动态,立即劝导,并将情况上报。二是开发电子巡查、系统,该系统有利于第一时间了解新违建的发生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也使我局与各镇、街道互相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加顺畅,优势明显。三是完善督办机制。启动三级抄告,每周对掌握的未拆除的新违建下达任务单,对任务单中仍未拆除且未作强拆安排的,启动一级抄告;对抄告单中未拆、已作强拆安排、但未在限期内拆除的,启动二级抄告;对二级抄告单中仍未拆除的违建启动三级抄告。对仍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拆除的,在党政网上公布,上网曝光。另外,我们还采取工作组驻点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督导,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两违”整治期间,对蒋家浜村13户村民占用耕地建农居等十宗“两违”重点案件首次实行挂牌督办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5、制定预案,集中拆违。一是根据“两违”危害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别启动一、二或三级预案。二是开展集中拆违日行动。7月20日,在区领导统一指挥下,三镇一街同时行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出动拆违人员480余人,一天之内拆除康桥杨家门、半山村张家园、祥符总管塘新村、上塘皋亭新苑违法建筑66处、建筑面积11787.62平方米、圈地面积19828.83平方米。从而打响了全市“百日拆违行动”第一枪,并将全区“两违”集中整治行动推向一个新高潮。三是首次导入司法程序。对半山沈家桥村违法占地案中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的4名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此后涉案人员及家属积极配合拆除工作。在7月27日瓜山北苑违法加层强拆行动中,公安分局依法对10名阻碍执法的当事人进行传唤,对其中5人及时采取了强制措施,使得后面强拆得以顺利实施。

6、配合重点,带动拆迁。为配合富义仓、小河直街等重点工程建设,我们以拆违促拆迁,以行政强迁带动拆迁,完成了一批重点项目拆迁工作,确保了工程建设不受影响。对不配合拆迁、漫天要价的拆迁户,先行启动拆违,用拆违推动拆迁。如小河直街搬迁过程中,我们就是通过拆违打头阵,共拆除违法建筑17处、1000余平方米,制止突击装修16户,加快推进了搬迁工作。

五、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党委在迎检保障、拆违拆迁、执法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始终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城管执法行业精神大讨论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班子和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和谐执法队伍。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决策水平。今年,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党委十分重视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坚持一周一碰头、一月一学习、一季组织中心组学习交流的工作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制度,认真走访了解一线队员的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和对照检查中纪委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制定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车辆管理和公务招待费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严格公务车辆日常使用、停放、管理制度,班子成员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战斗力和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2、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我局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从4月开始至11月结束,这次活动时间长、要求高、内容多,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詹建敏为组长的局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制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局系统共300余人参加活动,接受教育。活动期间,党委先后召开六次会议,三次支部书记会议,十余次座谈交流会,实施有效领导,保证了活动的正确方向。局机关、中队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共举行交流会70余场次,撰写体会文章300余篇,出黑板报65期。我们还通过座谈、走访社区、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形式,征求到对我局意见建议40条,并对这些意见建议逐条分析,查找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到年底,通过对整改情况复查,40条意见中的98%以上问题得到整改,受到社区干部、群众和广大队员、协管员认可。近一年的作风建设活动,使我局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有效促进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赢得了群众好评。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技能。一是每季度组织全局干部、队员、协管员进行法规理论测试,通过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的法律法规理论水平。二是开展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组织干部、队员参加新办案系统的使用培训,摸拟执法现场会,进一步提高队员的执法技能。三是开展计算机运用培训。包括网上办案、电子台帐和IC卡操作技能等业务知识的业务培训和考试。通过法规和业务培训,队员的综合执法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4、开展谈心谈话,宣传先进典型。围绕“构建和谐执法,打造和谐队伍”主题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十二问,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和细致的思想工作。我们还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树立先进典型。今年,区委在全区区管干部中开展了寻找我身边的激情创业者活动,我们抓住这一契机,宣传卢伟副局长的先进事迹。我们还积极开展“寻找我身边可爱的队友”、“走进可爱职工家庭”等活动。在全市的十佳执法队员评比中,我局有一名队员被评为“十佳城管执法队员”,一名被评为优秀队员。通过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了先进,激发起队员工作的干劲。据我们初步统计,全局队员加班加点,平均每人每月在30个小时左右。最多的时候,队员夜班做完再参加拆违拆迁等,最多时达到16小时。

5、开展队伍文化建设年活动。区委俞东来书记在我们一期拆违简报上,专门做出了“一定要关心照顾队员的身体和生活”的批示。我们及时将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个队员和协管员,组织职工疗养、体检,并提高了体检标准,邀请区卫生局局长为干部队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区文广局也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给我们送来了篮球架、乒乓球台。根据队员自身特点和爱好,我们成立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组织队员参加建局六周年和区第五届运动会等活动,积极组织队员开展行业精神大讨论。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在各项工作压力都比较大的情况下,全局干部队员无论是精神状态还是工作积极性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3

[关键词]旧城改造历史文化保护改造方法

目前,我国处在城市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现象,伴随着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规模加速发展,城市化发展呼吁旧城(城中村)改造。无论是为了满足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不断扩大的城市空间发展的需要,或是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的需要,还是为了改善旧城功能结构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旧城改造都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1旧城改造的现状

旧城改造必然涉及“拆迁”和“建设”两个方面,随着城市房地产业的兴盛,导致用地需求增加。地方各级政府为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供不应求的矛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以及城市房地产业用地的需求,依据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国有土地利用率最大化。而重新分配土地使用权往往需要对特定区域内的房屋或地上构筑物实施拆除,并迁走原土地使用者。被拆除的房屋和附屑物往往凝结了被拆迁人多年的心血和投入的财富,它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或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此,在拆迁中存在着两个突出问题:

1.1拆迁中拆迁人(政府)和被拆迁人(居民或村民)之间的矛盾问题,房价过高或政府干预过多都会直接导致矛盾激化(各地出现的一些案例,百姓过激行为,例如: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北京海淀区玉泉山南侧的北坞村拆迁自焚事件等);其根源是:政府与民争利,不能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甚至丝毫不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也不考虑失地农民的起码公平。

1.2建设中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问题,现状:大拆大建,推倒重来,古建筑严重破坏;其根源是:在资源开发中期,其矛盾主要是资源开发的分散性与城市建设的集中性。在古建筑保护上,一般采用简单方法,受经济利益驱使,对历史文化认知的不足等问题。

2解决矛盾问题的对策

2.1解决拆迁中的矛盾问题

当前房地产市场火爆,中央政府相继出台调控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除了实行严格信贷政策外,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地方政府为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举措之一就提速旧城改造。改造过程就绕不开“拆”,解决“拆”的问题实质在于利益博弈,只有使原住民权益得到合理补偿,满意搬迁,提升他们生活质量和水平,才能和谐拆迁实现旧城改造又好又快。

2.1.1旧城改造的收益应先满足市(村)民的合理要求,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旧城改造是政府的利民举措,需要积极落实,更需要广大村民积极配合。让这些积极配合的村民第一时间受益,既可以彰显政府的温情和关怀。又是侧面上对旧城改造政策的有力宣传。尤其搬迁法规正在调整敏感时期,更应让老百姓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只有把老百姓的疾苦、呼声放在首位,拆迁方案广泛征求被拆迁入的意见和要求,用真心真情赢得民心,真正让老百姓尝到旧城改造的甜头,才能调动旧城改造积极性,赢得广大村居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把旧城改造的政策逐步的推向纵深。

2.1.2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一是基础设施配套;二是环境优美;三是功能齐全配套;四是建设标准高。安置房选址本就近原则,基本不打破动迁产生活圈,只有让动迁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又能很快适应,老百姓才会积极响应旧城改造。

2.1.3旧城改造拆迁不能成为老百姓的灾难,而是提供发财致富,改变生活的发展契机。拆迁过程中多套方案供老百姓选择,如选择货币补偿按市场价补偿,选择产权调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价格区别对待,实现居者满意其屋。

2.1.4坚持阳光拆迁,接受公众舆论监督。政府在拆迁中应该是一把尺子,公平就是力量,让老百姓对拆迁过程心知肚明,理解旧城改造。

2.1.5坚持以人为本,。尽快出台旧城改造相关的配套政策,提高宣传力度,完善证件手续办理机制。现行《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城市拆迁,国家正广泛征求意见酝酿出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配套法规和各地搬迁实施细则应及时跟进。杜绝野蛮拆迁所造成的悲剧再次出现。尤其,安置房给了拆迁户以后,拆迁户即已经享受拆迁政策,相关各单位要上下一盘棋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应该及时办理完毕相关证件,给拆迁户最大的自,使他们能够自由处理自己的安置房,政府不再进行干涉或者人为设置障碍。

2.2解决建设中保护与开发的矛盾问题

在旧城改造中,大多采取推倒重来的大拆大建模式。许多本应得到挽救与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却在城市建设的浪潮中遭到破坏。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这就涉及“建”问题,如何保护性开发问题。

2.2.1保护点与改造面协调的原则

历史保护与旧城改造两者从范围来讲是点与面的关系,保护区域往往只是城市中的某一块或某几块地域,而旧城改造则发生在全城范围内,在旧城改造中要注重保护点与整个改造面的关系。人所共知,任何建筑都无法独立于其环境之外,环境对于建筑的影响举足轻重。同样,如果古建筑离开了特定的环境,它的历史内涵也将难以得到较好的体现,如果去除了故宫的整体构架,单幢的太和殿又能展现多少皇家威严,四合院离开胡同又怎么能够表现北京人居文化,所以,中国古建筑靠群体取胜,靠无限的视觉空间来体现传统的美,仅仅保留单幢建筑是不够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在保护点周围的建筑必须与被保护建筑相协调,才能真正体现被保护建筑的历史含义。因此,对于有历史人文价值的原古建筑应尽量整体性保护,对周围的临时建筑必须拆除,以保持古建筑的原貌和特色。

2.2.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进行旧城改造,这是由旧城改造的目标和内容决定的。首先,旧城改造的根本目标是解决城市老化问题,改善城市物质、结构与功能,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环境保护的共同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三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旧城改造所追求的正是社会一经济一环境整体效益的最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旧城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旧城区人口疏散、经济社会结构调整、设施更新、环境改善、建筑形体空间的再创造等内容,由于旧城改造内容的复杂性,在旧城改造中必须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三者综合考虑,力求综合效益实现的最大化,片面强调其中之一,势必会对改造效果造成危害。

在旧城改造规划中,要重要考虑以下两方

面内容:一是旧城改造中要正确认识本区域的现状与潜力,区分保护与发展对象,通盘考虑各片区建设开发力度与保护措施,依据经济实力。科学合理地安排旧城改造的工程规模,统筹安排时间、资金与资源,避免超越本地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场吸纳能力的大拆大建现象,力争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二是旧城改造的一个重要目的即是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三是旧城改造应以非古建筑群区为重点,切实安排好旧城改造规划,满足古建筑保护的真正需求,提高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2.3新旧协调发展的原则

旧城改造中涉及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由于其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就不可能复得,因此,在旧城改造中必须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以保护指导开发,以开发提升保护内涵,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城改造的规模与幅度。而为了保护我国稀缺的土地资源,无节制的新区开发也不可行。因此,城市发展的重点不应仅仅是对城区的改造,或是新区的无限制的开发,而应是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的协调发展。旧城改造规划应充分考虑新区开发的影响,动态把握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之间的联系,适时调整两者的组合配置关系,新旧结合,协调发展,实现新区与旧城资源的良性循环。

2.2.4保护与再利用原则

旧城改造中古建筑虽然够不上文物进行保护,但还有一些具有一定古文化价值的“建筑遗产”或“文化遗产”,对于这些古建筑一般应采用保护为主,改造为辅躲护再利。对古建筑的外立面风格和周围环境风貌进行原封不动保护。改造的中心放在建筑内部,根据新的使用要求和建筑现有条件,对功能和形式加以调整和更新。保护再利用需将古建筑内的平面布局、装饰按再利用要求作相应的修缮和改动,水、电、暖通等设备进行安装更新,既达到保护性再利用目的,又满足新功能的使用要求。上海新天地和鼓浪屿老别墅改造给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4

1989年前,这里却与诗意无关:残破斑驳的院墙、混乱拥挤的大杂院和胡同口火柴盒一样的老式居民楼,毫无美感可言。这里的生活远没有文人雅士笔下缅怀的那样诗情画意。

两院院士、著名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家吴良镛先生受邀对菊儿胡同进行改造。他和学生出了上百张施工图,经过长时间的摸索,遵循着“有机更新”的原理,成功地将菊儿胡同改造成了新式四合院。

没有了随处可见的肮脏和拥堵,取而代之的是黑瓦白墙的民居,高低错落的楼群,温馨安静的环境,传统的邻里温情与现代的快捷方便。在这里,传统与现代和谐并存。

菊儿胡同的改造无疑是成功的,然而,面对一个又一个古老民居上鲜红的“拆”字,传统与现代如何共存,中国的城市又将何去何从?

千年村落面临百日拆迁

清水砖,空斗墙,黑色的砖瓦已经有些破败,老宅的墙根长上了草。走在江苏镇江以东的丁岗镇葛村,恍惚间,仿如梦回大清。

沿着小巷蜿蜒而入,就能看见低矮的楼房错综而落。走几步,与晚清的老宅不期而遇。原汁原味的“大宅门”,门板正中还有蝙蝠和“寿”字;再走几步,“麒麟送子”的砖雕又映入眼帘,线条勾勒简洁,刚劲有力。据统计,葛村现存宋代至民国期间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60余处,11330平方米。它保留着镇江地区历史最久远、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住宅群,还有堪称镇江地区最古老的祠堂——懈氏宗祠。

就是这样一座“镇江最美的古村落”,如今却难逃拆迁的悲惨命运。

2011年11月,当地政府公示了“葛村提前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的信息,提出要在100天内完成对这片区域的拆迁工程。拆迁工作共分6个标段,工程总规模达11.97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81万元,拆迁规模是548户,而葛村总共有570多户人家,也就是说,葛村基本要被拆空。

固守了几百年的老宅子,多少风风雨雨都无惧地经历过,面对轰鸣的推土机,却只能低头轻叹一声,化为尘土。

“上头说了,解氏宗祠可能不会拆,可是我们也不愿意看到其他的老宅被拆。这房子都是祖祖辈辈的根,怎么能说拆就拆?!”村民们无奈地抱怨着。村中的古建筑和数百年来的风俗文化的命运,牵动着所有村民的心。村落被拆,文化蒙尘,最后只剩孤零零的宗祠尴尬地立于废墟之中,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结局。

生态建设区

京西古村的新命运?

站在北京石景山区的小青山向西俯瞰,整个五里坨古村落上方弥漫着灰黑色的尘烟。这里正在实施大规模的重建,不久后,这里将成为北京市最大的生态居住区。

五里坨,这个曾经京西古道上的古村落,已经在拆迁中灰飞烟灭。

王家大院,五里坨现存规模最大的四合院群,从第一任主人王肇睿开始,王家人在此已繁衍超过七代。

“以前的时候,逢年过节别提有多热闹了,”王家第六代后人王贺兰老人回忆说,“从腊月二十三就开始忙活,张灯结彩,就连准备饭莱,都是一盆一盆的。”想到过去一家人在一起的热闹,老人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现在,过年可没有这么热闹了,这房子都要被拆了,大家也很难聚起来了。”老人不无遗憾地说,“一辈辈传下的老院子,谁能舍得就这么没了呀。”

太阳西斜,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院子中,眼中满是不舍。

村中的一座座老宅,是历史生态的根基。历史与时间赋予了它们特殊的生命,它们承载着文化形态,见证着历史兴衰。一户户村民居住其中,本身就是现实生活与历史传统的交融,是人文生态的生动体现。古村落的拆除,让村民们失去了世代承袭的生命和人文家园。人居分离,生态建设区何以谈生态?

将旧城打造成新的生活功能区,出发点并没有错。然而,实施过程中一片又一片的老屋变成废墟着实让人心寒。传承了百年的历史可以忽略不计,沿袭了几代的传统文化可以抛诸脑后,虚幻的经济前景让人们迫不及待地将一座座古宅夷为平地,炫耀般地盖起生态建设区,自以为跟上了时代的脚步,殊不知,正是他们,愚蠢地切断了人文传承的链条,让现代的我们两手空空地面对未来。

五里坨,一切被推倒了重建,不知道建成后的生态居住区对于自己的“五里坨”这个名字,会不会感到陌生而茫然?

保护性拆建新生抑或湮灭?

广州有句俗语“未有河南,先有沥滘。”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沥村,是一个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古村,早在清代,便是“五百年祖德,十三代书香”的名村。村内现存明清宗祠13座,此外还有大量古民居。

在沥滘村靠近珠江的码头边上有着一棵参天古树,枝叶茂密。大树的旁边有一块立于民国十九年的广州市界碑。偶尔出现一两个村民牵着小狗散步,或坐在树阴下聊天。“这棵大叶榕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是沥滘村现在最古老的树。再往里面走,就是卫氏大公祠了。不知道这些还能保存多久。”作为村里辈分最高的老人,卫浩然黯然地叹了口气。

一纸拆迁令,让这个在珠江边繁衍生息了数百年的古村落,面临着被淹没在城中村的灰霾中去的命运。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1篇5

关键词:无为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抱团现象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069(2016)34-77-2

1无为县及经济开发区基本情况

无为县,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地处安徽省中南部,长江北岸,北依巢湖,南与芜湖市、铜陵市隔江相望。始建制于隋朝,县名取“思天下安于无事,无为而治”之意,宋代曾与临安、扬州、寿春并称“全国四大名城”。总面积2433平方千米,辖20个乡镇、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15年常住人口103.3万。

近几年,无为县牢牢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主动适应发展大势,把城市建设作为拉动投资的主攻方向,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城镇化率提高到51%,被列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开,推进了无为城南新城起步区、核心区,城东新区高铁站起步区和高沟滨江新城起步区建设,特别是城南新城建设日新月异,展示了良好形象,主城区建成区面积2015年扩大到25.5平方千米,城区人口增加到24.3万,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7.5平方千米和7.3万人。

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位于无为城东,2006年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2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结合京福高铁无为站的建设,成立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规划建设城东新区。2013年9月,省政府批准同意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以“一区一园”方式扩区,总体规划面积由2.88平方千米扩大至14.38平方千米,主区2.88平方千米、城东园区11.5平方千米。

2当前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难题

由于本人近五年一直在城东园区一线开展征拆工作,现结合实际,就当前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一些思考:

2.1园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近两年,开发区城东园区按照“边规划、边建设、边招商”思路,认真谋划,加速推进。在规划方面,请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2),10个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建设。同时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新材料三个主导产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工业物流三个辅助产业。在招商引资方面,指挥部和管委会始终视招商引资为开发区的生命线,两年来已签约项目9个。目前城东园区已征地4300亩,拆迁房屋近400户,拆除房屋面积约8万平方米。

2.2园区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难题

2.2.1群众的“抱团现象”

一是群众中有一小部分人抱着通过征拆而“一夜暴富”的梦想。他们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均期望“多多益善”,采取抢种抢建等非法手段,当其不合法要求未得到实现时,就抵制工作,并抱着“越顶越得利、越闹越得钱”的思想,煽动其他人一起来阻碍征地拆迁工作进程。在偏远农村的被征收户尤其如此。村民平时收入较少,一旦面临政府拆迁,往往坐地起价,无视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单方面设定他们所谓的期望值,如果政府工作人员不及时加以引导,说服利害关系,往往发生群体抗拆等严重后果。

二是群众中有一部分精明的“高明人士”漫天要价。这部分人或许根本就不是在本地常年生活的人,他们只是在农村有房子、有耕地,由于常年在外务工,自认为有“见识”,遇到征拆,开始组织全村,或在公开场合宣扬“发财理论”,给政府征拆设置障碍。各村尽管征拆情况不尽一致,但是几乎每个村在征拆伊始,都有这样的“高明人士”,他们是“领头雁”,带来的负面宣传效应同样不可小视,因为这一小部分人的唆使,使得其他征拆对象尽享模仿,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抢建抢栽等。

2.2.2失地农民的后续生活保障

一是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土地被征用前,种田虽然收益不是很好,但是收入稳定,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那些以种养业为主、年龄偏大,又没有进厂的经验和技能的农民影响最大,成为失地农民中的弱势群体。

二是再就业困难重重。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而无地可耕,特别是一些中年农民,适应不了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重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沦为无业人员。

2.2.3工作中缺乏过硬的措施

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过程中,一些重点项目往往有非常明确的开工期限,时间紧、任务重,当遇到少数拆迁户以缠访、闹访为要挟,以对抗手段达到个人获取高额补偿的目的,虽然地方政府可向法院提出司法强拆,但因为司法程序周期较长,短时期内难以执行,助长了一些不良风气,损害了政府威信。

2.2.4政府部门征收人员业务素质低

政府在开展征收工作时,基础工作都是由政府派出的工作小组进行宣讲,一旦征收工作开展不利,后期更是触动警察、城管等武装力量,更有甚者将社会人员掺杂其中一些征收单位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对征收政策认识不彻底,在老百姓心目当中形象不佳。

3当前园区内征地拆迁工作的建议

3.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

征地拆迁工作需要征拆对象户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更是触及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之所以会采取各种方法来抵制征拆工作,就是因为对征拆政策缺乏了解,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是不可缺少的。一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园区建设的宣传,向征拆对象户宣传相关土地、拆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服从政府建设需要,配合征地拆迁。二是政府要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规划区范围内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3.2创新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生活

失地农民的后续生活保障问题如果能切实得到解决,将大大提高村级集体和广大村民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性,所以探索创新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显得尤为重要。

3.2.1优先解决基本生活保障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所得的补偿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可指导和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对集体资产管理,实行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办理村民的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同时政府可以考虑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将城镇医疗、低保扩大覆盖面,覆盖失地农民。

3.2.2建立机制鼓励就业创业

一是在县级可以建立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县乡村三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二是无为县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失地农民创业政策,实现失地农民创业。

3.3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

规范征地拆迁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征拆工作的透明度,是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准则,同时更要加大对征拆对象户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

一是对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要依照《城乡规划法》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行为,要依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对个别无理取闹的缠访、闹访者,要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起到警示作用。

3.4定期开展征收行业内部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

对直接从事征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可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巩固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征收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的稳步提高,努力打造高素质、高技能、高效率、高水平的征收执法团队;对全体征收参与人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法规政策教育,增强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制度意识,知晓国家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共同努力创造健康良好的执法环境。

征收是一项依法行政的工作,以事实为依托,以法律为准绳,学法要形成制度,并严格开展定期学法活动,切实保障学法时间、内容、对象、考核和效果跟踪分析评价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1篇6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中低收入百姓的民生福祉,近期,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开展全市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走访调研,调查结果显示:阜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并超额完成下达任务,但仍然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亟需解决。

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近年来,阜阳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民生”的原则,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全市共新增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含货币化安置)44594套,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105.5%,其中货币化安置占开工量的55%;新增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含货币化安置)40426套,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192.2%。

2、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在资金投入方面,我市共收到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434万元,地方配套筹集资金35377万元。在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方面,全市共发放租赁补贴4913户,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83%,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84%。2017年,全市将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9228套,基本建成20915套。一季度,全市棚改新开工住房1.77万余套,开工率达30.02%。

二、主要做法

1、突出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棚户区项目建设领导包干责任制,对任务进展、存在问题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开展城市规划区(200平方公里)范围内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现状调查,梳理核实项目资料,建立完善棚户区数据库,为棚户区改造实施提供准确的资料。三是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部署。先后编制完成《阜阳市城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阜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2017-2017年三年规划》、《阜阳市2017年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等,同时组织编制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三年滚动计划,各县(市)按照总体规划部署,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方案,确保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按计划、按步骤整体推进。

2、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保障方式。一是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对于加快推进棚改、更好满足群众居住需求及化解商品住房库存具有重要意义,全市2017年货币化安置24527套,占全市开工量的55%,调研走访中,颍泉区颍河综合治理新兴、三皇、北京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安置率达到80%,由于货币安置率较高,该项目拆迁进展顺利,群众满意度也较高。二是充分发挥开发行金融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支持;积极争取棚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及安置房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提高续建项目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效率,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工程进度。三是确保用地供应。根据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棚户区改造用地优先供应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独列出,实行应保尽保。保证棚户区改造用地足量供应。

3、强化棚户区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优选施工队伍,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监督责任,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坚决问责,同时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建设,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合理周期。

三、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研走访了市房产局、市土地征迁办公室等机关单位和东关棚户区、南苑安置区等小区居民。调研结果显示:部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拆迁难度大、资金压力大、审批程序复杂,部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居民生活不方便。

1、地方财政投入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需地方配套资金大,扣除中央和省每套1.7万元补助资金,每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地方配套资金平均达18万余元。加之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成本不断提高等因素,棚户区改造后续资金供应紧缺,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我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瓶颈。

2、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难度大。大部分棚户区住户中,困难户、低保户、下岗户多,拆迁安置成本较高,甚至项目开工建设后,仍存在部分拆迁问题,间接制约了工程的建设速度。阜阳市东关棚户区建成时间较早,连片平房较多,居住环境较差,居住条件一般,由于该区域居住困难户、低保户较多,拆迁困难大,该区域仍然是老城区内开展棚户区改造的盲点地区。

3、审批程序有待简化。项目征迁、报批、审批程序、运作周期长,影响工程进度。阜阳市临泉路资福寺棚户区改造,由于涉及拆迁地块调整及规划方案调整,该项目从2011年开始拆迁,原规划此项目地块以商住地块进行出让,由于要求较高,项目地块未能出让,后调整为资福寺棚户安置区,由于调整需要通过立项、报审、审批等一系列环节,目前该项目仍未完成,耗时较长,已经影响到了后期的开工建设。

4、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阜阳市南苑廉租房小区建成时,道路不通,小区内及周边没有大型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有个别小卖部等,生活设施不健全。

5、后期管理有待完善。安置小区建成后,安置点周边道路交通、就医、购物、供气等公共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配套滞后,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同时,安置户对于物业费缴纳后,小区维护不到位,后期管理跟不上等问题也颇为诟病。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和谐安置区物业管理较为松散,公共绿地破坏严重,被业主私自占用较多。

四、相关建议

1、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加补助资金,属地政府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行项目收益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建设需求。

2、完善征迁补偿政策,重点解决征迁难问题,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3、加强科学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区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7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

红山乡拆迁工作启动以来,坚持依法理性拆迁,把服务工作贯穿于城市拆迁全过程,既体现了当地政府的科学管理行为,也践行了中央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

新旧交替中的“守候与向往”

红山乡位于洛阳市西北部,辖19个行政村、43个自然村,总人口33万。乡政府所在地距城区中心8公里,机场、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环绕其中,乡村公路四通八达。

红山乡相对廉价的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为城区工业退城进郊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近年来,随着城市框架的快速拉伸,尤其是城乡接合部与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的加大,拆、迁、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

“不想过城市生活是假,怕自己利益受损是真”,针对“拆迁难”问题和个别拆迁户的忧虑,红山乡蒋沟村拆迁户王素玲(音)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多数拆迁居民的心结。

现年47岁的王素玲嫁到蒋沟村20多年了。谈起正在推进的各村拆迁工程,王素玲心情复杂,喜忧参半。“看那儿,房前屋后,一棵树一片瓦,都是孩子们曾经嬉戏的乐园。”

在农村,“家”的概念不单单是居所,对外象征着某个时期的成就与骄傲,对内托付着更多的爱与温馨!眼看着见证了几辈人用心血铸就的农家院落就要大变模样,王素玲心中不免惆怅:想当年,自己刚嫁过来时,与丈夫共同勾画过多少梦想与蓝图啊!

王素玲家在村里算不上富裕人家,平时丈夫外出打工赚些钱贴补家用,很少回家,她自然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里忙外的家庭主妇。村里耕地并不多,分到各家各户后,也仅够一家人的口粮。每年的收成还算不错,但除下肥料、种子、农药和耕作费用,折算一下,其实也剩不了几个钱。“这种日子虽然不能发家致富,但还能养家糊口,自己并没太多顾虑。”

王素玲育有三个子女,都很孝顺。大孩子已在洛阳某单位上班,每月工资一千多元,仅够自己的开销。最近,大儿子告诉她,自己开始谈女朋友了。两个人感情很好,可女方对儿子郊区农村的身份不很满意,还说什么“晴天黄土飞,下雨一身泥,喂猪养鸡不吃肉,只等换钱买大米”。

“唉!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多现实啊!”听完孩子的话,王素玲久久不能释怀。

红山乡虽然是洛阳市区的一个乡镇,霓虹的诱惑举目可见,但村民依然过着“似商非农”的日子。王素玲无奈地说:“说是农民,自家却没什么耕地;说是市民,却没有城市奢华的生活条件。难怪人家城市姑娘有想法!”

“守住家业”是现实中大多数村民固有的观念,可跳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梦想也无时不在。当王素玲那种典型的守旧思想被新一代年轻思维碰撞的那一刻,她只觉得眼前“忽明忽暗”!

“和谐拆迁”,政府和百姓共同的意愿

9月的红山乡,空气中弥漫着城市的激情和田园的清香。久雨后的村落看不到繁华,零星的路人正踏着泥泞,顺着那条适合自己但并不宽敞的小路慢慢前行。

走进乡政府办公楼,在乡长杜征的办公室,我们听到最多的是“坚决不让拆迁户在经济上‘吃亏’,依法规范拆迁行为、阳光操作”。“城市拆迁工作是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是拆迁户最为关注、最为敏感的话题!依法、理性面对拆迁工作是具有战略眼光和大局意识的城市管理者的共识,也是畅通利益诉求的途径。它不仅能提高、扩大社会对利益冲突的容纳能力和空间,更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一剂良药。

在杜征的办公室,不时会有来自各村的群众造访。上寨村拆迁户李某,已是第3次到杜乡长办公室,但每次来都是为了同一件事,此次还带着媳妇一起,为他助阵。

夫妻俩说话声音很轻,时不时还带着一点儿“恳求”和认错的意思,不像是来闹事的。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这对夫妇接二连三到乡政府“理论”?是乡政府办事效率不够高,还是遇到了什么棘手的事?

原来,自今年初春洛阳市确定对红山乡蒋沟、上寨、后李三个村实施拆迁以来,为避免个别拆迁户突击“私搭乱建”,该乡规定在拆迁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新建、扩建现有建筑,对临时加盖房屋,造成拆迁补偿面积无序增加,索取不正当政府赔偿等行为,乡政府将暂扣建筑设备以示惩戒。

李某夫妇数月内连续三次私自扩建房屋,被乡政府三次暂扣建筑设备。前两次考虑到当事人态度诚恳,也保证决不再私自开工建设,而且还留下了“保证书”,所以就归还了设备。此次,还是乡长办公室,面对如此尴尬的场面,李某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再表决心,请乡政府网开一面!

此情此景,杜征满脸笑容:“谁愿意扣你的东西?只是你真的不能这样反复干了,大家都在看着呢!先回去吧,东西会不少一件给你的,但要等到房屋面积丈量完之后。”一番话,让在场的记者感受到,做一乡之长并非易事,而要搞好拆迁工作就更需要耐心!

“像这样的事,不是有主管部门吗?怎么大小事都找您呢?”不知谁问了一句。其实,在座的几位都想弄个明白。

“群众愿意到办公室找我说事儿,挺高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帮助我工作,不然,就是把我累死,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杜征的一句仿佛自言自语的话,让记者明白了许多。

窗外,秋雨绵绵,丝丝银线挂于天地之间。整个下午,记者发现杜乡长几乎没有坐过椅子,不大的办公室地面上尽是他的脚印。几拨办事的村民来去匆匆,听不到大嗓门的争论,只看到各自不尽相同的眼神……

“阳光拆迁”,冷暖忧乐尽是情

时下,红山乡政府工作人员走街串户,宜传大都市框架的延伸给红山乡带来的契机与构想,从先前的“东工西农”到现在的“东商西游”,红山乡誓把数十年乃至几辈人的梦想变成现实。

有“立”必先有“破”。村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新城镇的建设都要求对原有村落进行拆迁。“拆迁工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使拆迁居民‘稳步过渡’。”红山乡在安置过渡期内实行全面监控服务,为失地农民及时提供必需的帮助,在做好后续工作的同时,尽力减轻因拆迁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为了解决好拆迁村民的后顾之忧,让每家每户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今后一段时间,红山乡将下大力气,着重筹划辖区搬迁居民就业安置工作。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9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案由类型呈现多样化。

这类案件中,案由直接涉及拆迁纠纷的占约30%,另外占到约70%的案件,我们称其为拆迁间接引发的纠纷,案由类型涉及较多,主要包括财产权属纠纷、所有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继承等,仅从案由来看,似乎和拆迁并无关系,实则不然。如王某财产权属纠纷案中,王某于九十年代末时将其所有的某村房屋出售给非本村的李某,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该村面临拆迁,为获得高额拆迁补偿金,追求利益最大化,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称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相互返还房屋及购房款,从而引发纠纷。

(二)纠纷多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

综合分析这类案件,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拆迁安置补偿金问题上,包括当事人直接对补偿金异议引发的纠纷,也包括因诉争房屋即将面临拆迁,促使当事人对高额补偿金产生一种预期占有,从而引发的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案件纠纷。可见,无论属于对既得补偿款的不满,还是对预期补偿款的占有,都与经济利益密不可分。

(三)农村拆迁矛盾相对突出。WWW..cOM

案件中绝大多数是涉及农村房屋或宅基地拆迁和征收的,当事人亦多为村民与村委会,也有少部分当事人之间为家庭成员关系。相比较来看,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案件较少。这主要是由通州区地处农业区,农村占地面积较大,以及近年来政府实施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等工程项目等特点所决定的。

(四)案件审查结果多为不立案。

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基本均为不立案,同时由于这类案件的案件事实一般相对清楚,故从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再到检察院申诉历时较短,一般为两年。而对于个别案件的裁判稍有瑕疵,又不足以引起抗诉或再审的,一般可以通过给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矛盾产生原因分析

(一)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后补偿标准不一。

拆迁中大量房屋土地性质的变化导致拆迁适用法律、政策的争议,造成由拆迁补偿标准、程序、安置模式的不同引发的拆迁补偿矛盾。一方面,转化性质的土地上的拆迁除要对房屋进行补偿外,还涉及征地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助、地上附属物补偿、家禽果树补偿等,往往情况较为复杂,但补偿安置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补偿标准也不尽统一;另一方面,如果同一块地、同一拆迁项目涉及集体和国有两种性质的土地时,因拆迁应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势必会造成补偿标准、程序、安置模式的不同,易引发拆迁矛盾的产生。

(二)基层组织作为力度不适当。

尽管基层组织不是拆迁过程中的责任主体,但拆迁过程中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都是由基层组织来承担的,在面对上级组织和群众这一“上下矛盾”时,基层组织应当充当切实履行职责、协调上下关系、积极化解矛盾的中间人角色,但实践中有的基层组织工作尽头不足、缺乏责任意识,只是在中间“和稀泥”;而有的基层组织作为力度又“过大”,形成“越权”,导致矛盾的产生。

(三)拆迁补偿金数额急剧增高。

近年来,由于拆迁补偿金数额的急剧增高,导致被拆迁房屋所有权归属争议问题日益突出。当事人为了追求高额的补偿金,使其利益可以最大化,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如赵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赵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房屋过户手续,究其真正原因正是由于诉争的房屋即将面临拆迁,而拆迁补偿金的数额明显高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金额,为此钱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履行相应过户手续,而田某反诉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田某不服申诉至笔者所在检察院。

(四)同村房屋因拆迁时间不同补偿金数额不同。

由于政府的相关拆迁规划政策不同,存在同一村的房屋有的先拆迁,有的后拆迁的情形,随着拆迁时间的拉长,拆迁补偿金的数额标准也在逐年增长,这样由于被拆迁的时间点不同,造成了同一村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不同,先拆迁户所得的补偿金明显少于后拆迁户所得,因此造成先拆迁户心理严重失衡,从而引发矛盾。如周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因为周某所在村的房屋存在先后拆迁的情形,而周某的房屋先被拆迁,因此周某认为跟本村后拆迁户相比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以此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补偿。

(五)违章建筑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拆迁过程涌现出大量违章建筑,包括土地违法,规划违法,如耕地变工地,道路上建厕所等,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这些无产权房屋也提出补偿要求,但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中“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这些房屋均不在补偿范围之内,这势必造成被拆迁人心里不易接受,成为拆迁的一个顽疾。如程某不服土地管理拆除建筑物处罚案中,程某曾与某村签订租赁协议,租用该村土地建厂,但双方均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村被征地拆迁,而程某所建厂房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故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最终被城管强行拆除,且未获得补偿,程某不服诉至法院。

三、化解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

拆迁杂糅了多方的利益纠葛,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其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不断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结合办案实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和研讨,如进一步系统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一系列政策、指导意见等规范文件,学习可以采用邀请专家讲座、与有关部门开展座谈、及针对典型案例集体研讨等形式,从基础抓起,提高干警对拆迁类案件的办案能力。

(二)加强拆迁补偿安置的规范性建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求。

不断推进有关城乡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管理、监督各个环节制定公平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加强拆迁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封闭性。同时注重相关补偿规范及操作流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使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与市场对接,严格控制补偿标准明显不适当的情况发生,此外评估公司要依法依规评估,体现公平性、合理性。拆迁工作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依法保障被拆迁人利益。

(三)切实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检察机关可以就拆迁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深入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社区、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一些在拆迁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基层组织,使其更加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准确定位,同时在被拆迁人群体中树立依法、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

过去的三年,未来的三年,城中村改造带来了什么,又会抽离什么?

三年未达成

2009年,武汉市全面启动对全市城中村的改造建设。武汉市政府在当年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文件》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二环线内56个城中村综合改造任务。

当初的三年限期已逾,时至今日,二环内城中村的改造目标仍然没有彻底完成,相关部门领导再次表示:“2015年,武汉将彻底告别城中村”。

原二环内56个城中村现已改造48个,眼看就快拆完了。

但自去年下半年起,二环内城中村改造工作却突然进入缓滞阶段。“2009年、2010年,开发商拿地都恨不得抢,现在却有流拍的。”但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叶齐伟对《新楚商》记者说,“受政策调控的影响,开发商拿地的热情跟往年相比有了消减。目前的城中村改造进度也受到影响,可以说是‘在艰难中推进’吧。”

今年年初,原本要拿硚口区建荣村的万科地产因为资金问题放弃了这块好地,最终,由政府出面牵头,该地块被广州电子集团接下。

由于政策、资金等问题调整战略的房企并非万科一家,在市场遇冷的情况下,开发商拓展领地的欲望暂时有所消减。

尽管如此,武汉城中村改造的规模和速度仍然在全国位居前列。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武汉市计划改造村共156个,与同样面临城中村改造现状的广州、郑州、太原等城市相比,改造总量居首,成为全国城中村改造的一个典型样本城市。

“这可没什么好骄傲的。”某业内人士对记者说,“这只能说明,武汉的城市化进程太慢了,这是我们落后于别人的表现。”

自从2009年武汉确定了二环内56个城中村的改造目标之后,此后三年的改造之路并不是一马平川。除了楼市连遭调控打击,或多或少影响了开发商的参与热情之外,拆迁过程中的阻力也令城中村改造之路维艰。

但三年改造也算是有了可以拿出来交代的成绩,改造方方面面的影响也在缓慢凸显。有业内人士说,这还只是开始,在未来的几年内,城中村改造对武汉这座城市的影响将会显著并集中呈现。而今,城中村改造已经成为全民话题。

被拆的村民有一个疑问:拆迁补偿能令我满意吗?

开发商有一个疑问,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到底能给我带来多少盈利?

买房人有一个疑问,城中村的全面开发会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

事实上,像城市化进程中的任何一次改革或变动一样,城中村改造圆过“一夜致富”的拆迁梦,也会让得不到满足的村民闹情绪;城中村改造能树立起开发商的知名度,也可能给房企带来难以预知的风险。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区研究副总监李国政说:“别的城市想要继续发展已经很难找到空间,只能在旧建筑老厂房的基础上拆除重建,而武汉城中村却给房地产发展提供了大量质优价低的土地,从这一层面来说,武汉城中村改造给房地产发展带来了更多机会。”

武汉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叶齐伟告诉记者,从现在已经挂牌的城中村面积来算,不久的将来这些村的开发将会给武汉提供4000万方的商品房。依照现在的消化速度,短期内武汉楼市都将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这对于平抑商品房的价格会起到有效的影响。

谈起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叶齐伟说:“今年的目标,二环内全部要启动拆迁,已经挂牌的,要打破僵局。与此同时,外环的开发改造也开始逐步推进了。”

开发商“进村”

2012年上半年,武汉共出让24宗城中村土地,除一宗流拍,另23宗土地成交金额达179.7205亿元,占上半年总成交金额的65.83%。武汉城中村土地出让在房地产市场下行的情势下仍未冷场。

6月27日,名流置业公告称,为保障公司在武汉地区的中长期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参与武汉长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其中2012年计划投入约20亿元。

消息一出,业界哗然,业内将名流这一堪比豪赌的行动形容为“蛇吞象”。毕竟,一个总资产108亿的地产企业要用超过半壁江山的老本玩转一个大项目,如不成功,代价巨大。

有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名流置业的营业收入仅为3.21亿元,而2011年全年,名流置业总营收额为18.13亿。而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计则达10.17亿。事实上,从2008年开始,名流置业的净利润水平便出现逐年下滑态势,从3.14亿元跌至1.67亿元。

与介入武汉城中村改造的另外几家房地产大户相比,名流置业的资本实力并不令人普遍看好。那么,名流此举意欲何为?有分析师认为,城中村土地低成本的诱惑和近期竞争对手们懒于拿地的审慎态度,是造成名流“不管不顾”出手的主要原因。

“目前武汉三环线以内可供成片开发的土地已经寥寥无几,城中村的地块相对完整,面积大,而且大多数地处闹市,开发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从去年到现在,受房地产调控的影响,整个土地交易市场都很冷清,这造成了即便一些黄金地带的城中村地块也身价不高,因此有部分开发商选择此时抄底也是解释得通的。”某业内人士如此分析,“在目前市场下行的情况下,名流这样大的手笔实属特例。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房企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景的信心。”

不过,从某些方面来看,这种所谓的“信心”似乎也是无奈之举。数据显示,目前武汉土地供应的主要来源即是从城中村改造中产生的,且城中村土地比例占到土地总供应量的一半以上。对开发商来说,城中村改造不仅意味着可以拿到地,而且可以拿到含金量很高的土地。由于历史原因,武汉的城中村不少都集中在繁华地段。因此,城中村拿地,似乎成了那些致力于在武汉占据一席之地的房企绕不开、躲不掉的必由之路。

“前几年,武汉供地的主要来源还集中在一些老企业、旧厂房方面,该拆的拆,该建的建。这几年这种土地已经极其稀少了,开发商拿地没有什么选择,要么选择郊区的净地,要么就是城中村。郊区的净地地理位置普遍比较偏僻,房企竞争也很激烈,成本又高。在这种情况下,包括万科在内的开发商越来越多地介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这也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武汉万科地产战略部总监文汗青对记者说。

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在土地成本方面优势较大。此前福星惠誉股份取得城中村改造,所获取红霞村地块和贺家墩地块的楼面地价分别只有1014元/平方米、2381元/平方米,位于武汉洪山区的三角路村城中村,楼面地价也仅2858元/平方米,低于同期同区位其他项目的地价。而当时武汉中心城区土地招拍挂价格则几乎不会低于4000元/平方米。城中村土地以其地块完整、面积大,且质优价廉等优势成为开发商趋之若鹜的香饽饽。

2009年以后城中村改土地现已经投入供应。2010年,万科正式涉足武汉城中村改造并很快尝到甜头,以万科“金色城市”项目为例,去年仅此一个项目开盘即售出3000套,一时间创造了武汉同类商品房的销售记录。该项目更是极大影响了南湖片区的房价。据了解,该楼盘为装修房,均价约在6500——6700左右,与同期推盘的商品房相比,价格优势极为显著。

“城中村项目一般靠规模取胜。”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区研究副总监李国政认为,“所谓薄利多销,打个比方,以前开发商卖一套房子赚30万,现在可能赚15万。城中村土地的出让方式决定了开发商拿地成本不会很高,卖的房子也都不会贵,开发商要回笼资金,追求的是销售速度。”

目前,万科在武汉已经接连拿下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万科地产战略部总监文汗青说,万科将会持续跟进武汉城中村改造项目,但跟进的速度、方式与节奏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战略调整。

机遇风险并存

对于武汉本地房企福星惠誉来说,通过参与城中村改造以获取土地储备,是其一直以来的发展模式。2010年7月2日,福星惠誉以9.77亿元的价格拿下江汉区贺家墩城中村改造地块,同年12月,福星再次斥资近60亿元,拿下4宗城中村地块。

2010年12月,福星以29亿元拿下姑嫂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虽然楼面地价较市价较为便宜,但根据估算拆迁及安置费用逾40多亿元,即姑嫂树城中村改造福星惠誉将出资70多亿元。这笔庞大的开支使公司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据了解,目前该项目拆迁因资金问题仍处于半停滞状态。

城中村改造在带给开发商们无限机遇的同时,也带来风险。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区副总监李国政说,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运作经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过去小企业拍的地一般是‘净地’,不像城中村往往存在复杂背景、地下管网什么的,城中村改造的内容还包括设计、拆迁、还建等长期细致工作,不是有钱就搞得好的。而现在又是市场下行时期,整个武汉的房地产市场都比较低迷,房子卖得慢。没有经验的小企业搞城中村的话,一个项目就能把自己搞死。”曾参与过城中村开发项目竞地的一家地产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开发商在城中村拿地方面应该量力而行。要看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看经验。还需要大笔资金周转。

一名正在参与武汉城中村改造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城中村改造涉及各方利益,看似利好诱人,实则情况复杂,没有资质和能力的开发商很难处理好随时可能面临的个中问题。“虽然不少城中村已经完成拆迁挂牌,但从长远来看,武汉城中村改造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能涉及许多遗留问题。因为利益分配的复杂性,大量城中村项目一会儿是诱人的大餐、一会儿又变烫手山芋。”他说。

那么,在如此风险之下,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到底赚钱吗?能赚多少?

“不能说没赚钱,但是赚得不多,城中村项目利润很薄。”万科战略部总监文汗青告诉记者,“现在武汉城中村拆迁的模式等于是企业承担了一部分政府改造的功能,除了拆迁成本,企业还要负担引入配套,修建道路等责任,这些都是需要开发商垫钱来做的。”文汗青认为,赚钱并不是大型房企涉足城中村改造的首要目的。“参与城市化进程、做大规模、形成品牌效应……这些都是我们考虑的因素。”

走出城中村

武汉过去曾“中国最大县城”之称。从卫星图上“俯瞰”全城,密密麻麻的城中村落如星罗棋布占据三镇。据目前相关调查,武汉城中村的数量和规模现已居全国之最。而与此同时,由城中村引发的环境、治安、社会保障等问题,也无时不刻不在对本地政府进行着执政能力考查。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纷纷着手治理城中村问题,武汉作为城中村问题大户,首当其冲地走在了前面。

武汉的城中村和其他城市并无二致:村道里挤满了无照经营的小吃摊,路两边高竖起排排电线杆,各种线缆盘根错节。楼房间距逼仄,相邻两楼的住户之间低声可以互闻,仰头便是“一线天”……这些也是武汉大大小小城中村给人的直接观感。

城市化必将遣散城中村。作为村民,有的人守着老家不愿离去,有的人怀揣着一个叫做“拆迁致富”的梦,高高地标出心理期待,等待挖掘机开进村庄,成为“失地农民”。而层出不穷的关于城中村村民与开发商斗智斗勇的故事,也是城市化的一大特色。

提起拆迁,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叶齐伟对记者说出了当下存在的最大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很多村民的违建房都要求按照合法国有土地的市场标准来补偿,也不管你什么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坐地要价。我们不能强拆,造成现在的改造进度放缓。但虽然进展缓慢,毕竟还是没有停,事情在往良好的方向发展。”

早在2004年9月,武汉市就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具体包括:“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充分考虑村企业的发展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永久性地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

2009年,武汉市全面启动“城中村综合试点改造”。与许多地方“城中村”改造征地补偿拆迁的思路不同。虽然也是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但武汉市“城中村综合试点改造”将定位提升到了“偿还历史旧账”和“建立责任政府”的高度:“将村集体组织的改制、村民身份转换与村湾改造同时进行,改造要体现‘依法行政,有情操作’,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政策框架内,改造要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利益。”

综合对比全国其他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和办法,武汉“城中村”改造最大特点在于土地出让实行彻底的市场化道路,全部土地以项目捆绑、挂牌底价方式出让。按“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规定,开发用地与还建用地捆绑成项目后,采取公开供地,并规定其挂牌底价为安置房建设成本和本宗地价之和的1.15倍。这多出的15%一方面用于保护村民利益:即让有开发资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争取自行改造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效保护村集体经济的利益和落实改造资金;另一方面是给前期进入但最终未能获地的开发商以适当补偿:即先期进入的开发商即便在土地挂牌后没能拍到该地块,也可以获得15%的补偿,同时村集体仍可获得还建安置房的建设资金以及村集体土地的补偿金。

在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方面,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的60%划转给“城中村”所在的区财政专户储存,专用于“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燃气、供电、电信、邮政等;40%由市政府统筹用于“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真正实现“专款专用”。按照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村民身份变为市民之后,将全部进入社保范畴。政策规定,允许村民上溯10年补缴养老金。按以村民平均年龄55岁,武汉市民平均寿命76岁计算,村民只需再交5年保费,政府就将承担他今后20年的生活保障。此外,武汉市还规定,“城中村”村民转居民后,在两年内还享受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在这种改造模式下,武汉诞生了类似于铁桥村这样的“标本村”。汉阳区永丰街铁桥村改造后,该村首创“出租公寓”,将村民自住的“铁桥新家园”与“出租公寓”同步规划,两个项目分块开发。股民用超过自住的还建面积入股,参与集中建设“股民公寓”,公寓房产权仍归股民所有,集体管理,集体对外租赁,增加了股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铁桥村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叶齐伟说,“这种方式已经开始被推广,其他村也在纷纷效仿,可以作为武汉未来城中村改造的一个良好借鉴。”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11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是一个地方形象和发展水平的标志,也是提升一个地方发展实力和水平的重要引擎。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各地党委、政府无法绕开并且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开展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摆在城镇化和我县城市建设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任务。

一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已经把城镇化摆上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位置,并强调要大力推进城镇化战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城镇化战略部署,作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和城镇化建设相关调度会,强调部署推进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省委常委、市委文清书记到赣州工作以后,特别重视城镇化建设,每次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都要强调部署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同时决定今年10月份召开全市城镇化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现场大会,到全市18个县(市、区)现场看城市建设变化、看重点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近几年来,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县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随着绕城公路、县城至龙勾公路、城北大道改造、西大街和东大街改造等重大项目的全面竣工,城市功能品位得到大提升。自己跟自己比,感觉到城市建设有了变化、有了发展。但是与周边兄弟县市相比,我们的城市建设、圩镇建设差距比较大,城镇化建设相对滞后,我县仍然是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特别是我感到,县城规模很小,就像有些地方一个圩镇一样,并且县城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城北农贸市场的“脏乱差”问题严重。因此,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已势在必行。我们要按照科学的理念、新的理念,科学布局好城市,优化城市生产力,要打造好县城,建好建美县城,做好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首要前提和先决条件。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前段时间全市新闻媒体也都在报道各地抓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典型报道。县乡换届后各县(市、区)新一任班子第一项工作就是抓项目推进和城市建设,就是抓征地拆迁、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面对兄弟县市区在推进项目和城市建设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我们必须加快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步伐,这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县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是建设欧洲型城镇,推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发展要求。征地拆迁不仅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县党代会、人代会都已确定,未来五年县城规模要达到“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要初步建成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健身养生的欧洲型城镇。建设欧洲型城镇我们有很多与欧洲城镇相适应的优势条件,我县人口少、生态环境好、空气质量好,有山有水。只要我们科学规划、精心打造,县城完成可以做精做美做优,完全可以建成生态宜居的欧洲型城镇。为此,要将欧洲型城镇蓝图变为现实,我们必须立足山多、地少的实际现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力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县城非常小,是一个四周环山的峡谷地带,要突破县城发展这一瓶颈,就要科学规划建设县城,把县城延伸到铅厂镇关刀坪、长龙镇西湖(包括整个阳岭),县城四周山上要规划建设错落有致的别墅区,着力把打造成赣州市仍至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的绿色后花园,从而吸引更多外来人员到健身养生、宜居宜业。与此同时,今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40个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从目前调度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就是征地拆迁的阻力大,直接影响了城市建设进程、县域经济发展。为此,面对征地拆迁,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要清醒地认识到,惟有加快征地拆迁,的城镇化建设,才能大大加快;惟有加快征地拆迁,的经济发展,才能驶入一条快车道,在“十二五”新一轮发展格局中,才不至于被落后、被边缘化。

三是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这次全县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工作,实质是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健身养生的欧洲型城镇,为老百姓创造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宜居宜业环境,实实在在实施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县即将实施的多功能文化艺术中心、新人民医院、新中学等许多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民生工程项目都要靠征地拆迁来提供土地来保障。这次出台的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本着最大让利于民的原则,是政府拿出钱来最大利益让给被征地拆迁户,在充分吸纳借鉴四川成都、赣州章贡区等地成功经验,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多次征求县城规划区农户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并经过了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通过,是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利益最大化。按照新的补偿办法,县城居民拆迁住宅房选择套房安置补偿拆合成现金,每人补偿达到25万元,如一家4口人可补偿到100万元,这远比宅基地安置得到的实惠更多,在套房安置上还将选择县城最好的地块为被征地拆迁农户建设功能齐全的高档公寓小区,同时还为被征地农民落实了社保、医保、低保、就业等配套政策,以解决被征地拆迁农户的后顾之忧,通过以最优、最实惠的政策让农户自觉拆迁、自愿征地。这次出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是目前全市仍至全省最优惠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四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这次开展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目的为了整顿和规范城镇建设、土地管理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有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受利益驱使,我县的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比较严重,已经严重扰乱了城镇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秩序,也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甚至有的违章建筑由于存在质量等问题,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去年发生的横水镇萝卜巷违章建筑民房整体倒塌事故,就导致了人员伤亡,并引发了一连串的纠纷问题,这与农户没有经过有关程序审批有很大关联,但也与有些部门单位不作为有很大关联。为此,如果任由违法违章建设的行为发展下去,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就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甚至滋生腐败。维护好公平正义涉及部分利益,但维护了大多数人利益。我们必须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得到惩治,使遵纪守法的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开展这次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工作,事关我县未来的城镇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决定着我县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从全县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拆迁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讲任何困难、不讲任何条件,努力做出表率,以积极的实际行动参与、关心、支持征地拆迁清理整治工作。

二、科学有序,依法依规,举全县之力打一场城镇化建设及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攻坚战

这次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我县城市建设史上从未有过的,是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决定的,也是人民群众最敏感、社会各界最关注、各种情况最复杂、实施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重点和难点。

一是要科学和谐推进征地拆迁。一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致公开信、上门入户宣传、报刊媒体报道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要向群众讲清楚政策,讲清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讲清楚推行套房安置和宅基地安置的利与弊,充分赢得广大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把依法行政贯彻始终。要充分尊重民意,做到征地拆迁透明、公开、公正,合情、合理、合法;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做到拆迁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处处公正;要做到文明执法,绝不允许出现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杜绝“人情标准”、“暗箱操作”。三要注重有情操作。在征地拆迁中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做到以真情打动人。同时要关心帮助被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尤其要妥善解决好部分困难、弱势群众的实际问题,竭尽所能地帮助被拆迁户解决租房、就业创业、生活救助、子女入学、就医等问题。四要抓住典型依法强拆。对于个别不予配合的拆迁户,在教育疏导无效的情况下,要依法依程序,坚决予以拆除。对漫天要价拖延拆迁、设置阻碍破坏拆迁、煽动不满情绪干扰拆迁的,政法部门要提前介入,依法严肃查处,要抓出一两个典型,在依法程序到位的前提下,强制拆迁,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二是要强势推进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行动。这次开展的全县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不仅是县城规划区内的,这里我要强调还包括县城规划区外的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对那些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不管是谁,不管当事人有什么背景,不管涉及到什么级别的干部,都要坚决予以拆除。在整治行动中,我们要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凡是涉及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都要积极主动,带头拆迁,并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对涉及的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必须在自查基础上自纠清理,在规定期限内不予追究,超出规定期限或设置障碍的,一经查处,不仅要依法强拆,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县管科级干部要予以免职,对涉及县级领导和市管领导干部的,县委向市委反映,坚决查处。

三是要加快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在征地拆迁的同时,我们及时跟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要坚持以城市规划为先导,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按照重大工程建设“百日大会战”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东环城路等路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北门河“一江两岸”、中城河改造、新人民医院、农贸市搬迁等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尽快确定县城规划区拆迁农民套房安置工程选址,编制好套房安置平面规划效果图,尽早开工建设,力争让被拆迁农户早日住上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高档住宅小区。

三、强化领导,凝聚合力,确保征地拆迁及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这次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一场硬仗。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协调联动,落实责任,确保打赢这场拆迁整治大会战。

一是要加强领导。在拆迁整治中要坚持“领导分包、属地负责、四级联动、强势推进”的原则,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总指挥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横水镇。整个拆迁整治工作由横水镇牵头,征地拆迁指挥部具体实施,各工作小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目标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这次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要做到没有节假日,充分发扬“你追我赶、争分夺秒、连续作战”、“五加二、白加黑”精神,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这次拆迁整治还抽调了各乡镇、部门单位121名干部,这些同志都是组织部门精心挑选的,报县委同意的,素质能力强的干部,所有抽调人员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要把征地拆迁作为锻炼提升能力的重要平台,所有抽调干部必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凡是不积极、不主动工作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对难以胜任征地拆迁工作的,也要予以辞退。

二是要严格奖惩。县财政要切实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科学安排拆迁安置补偿、奖励资金,对按时完成拆迁任务的农户,要及时兑现奖励政策,确保拆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要将这次拆迁整治工作列入年终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既要重奖重用那些在拆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也要追究那些不配合、不支持、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组织部门要把这次拆迁工作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全程跟进考察,要以实干能力论英雄,在征地拆迁一线考验干部、发现干部,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村(居)干部,可以破格选拔为乡镇事业干部或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

三是要形成合力。这次拆迁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真正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县指挥部要实行每天快报和每天督办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指挥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各一线拆迁工作组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全力推进;专业技术组要围绕一线拆迁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把关;政法部门和涉及拆迁的村组,加强排查调处和稳控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拆迁安置政策,宣传此次拆迁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县电视台、《周报》等媒体要积极宣传拆迁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做法,县电视台每天要开辟专题专栏报道正反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靠前,加强对拆迁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采取非法手段从中谋取私利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确保廉洁拆迁;县工商、税务、就业、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全力支持配合,主动为拆迁工作做好服务,排忧解难。

城中村改造跟拆迁的区别范文篇12

关键词: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对策

一、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罪名较为集中。发生在土地征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贪污案件占了较大比例。我院所立的15件17人案件中:贪污案件8件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3%;行受贿案件4件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0%;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7%。

2、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征地拆迁的职务犯罪,行为人只利用一个人的职务之便往往很难完成贪污、贿赂的全过程,需要借助于其他征地小组成员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或者共同利用职务之便,互相利用,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案后进行分赃。其手段表现为:一是多报征拆迁地面积的补偿款,如我院2011年我院立案查处的灵溪镇张某某等人,通过相互勾结,多报征地面积,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70多万元。二是虚报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对象,冒领征地补偿款,如2012年我院立案查处的水南街道洪某某,通过虚报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对象,套取国家补偿款27万多元。

3、两类主体犯罪突出。一类犯罪主体主要集中于“村官”。“村官”又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他们把项目在其村管辖范围内落地作为发财的千载难逢机会,往往被利益冲昏头脑,盯上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这块“唐僧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想方设法在土地征迁赔偿款中分得“一杯羹”。涉案17人中,“村官”有1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4%,成为了“绝对主力”。另一类犯罪主体主要集中于对农村土地征迁负有审核、审批权的行政管理人员。大型工程项目建设时均成立临时指挥部,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掉人员组成,并履行农村土地征迁赔偿款发放的审核、审批职责,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村官”私分土地征迁赔偿款,或者收受贿赂帮助拆迁户骗取土地赔偿款。涉案17人中,行政管理人员有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7%。\+①

4、普遍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我院立案查办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从犯罪主体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上来看,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面对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利已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恶性膨胀,导致意志薄弱者为追求奢侈糜烂的生活方式而涉入犯罪的深渊。同时,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认识不到位,经不起金钱诱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5、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连案特别突出。由于涉农土地征迁补偿工作比较复杂,涉及的补偿物的种类、性质也各有不同,需要各环节相互配合,在我院办案过程中经常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案件线索,查到一人,带出一片。

6、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拆迁户、违章建房户为谋取非法利益,向拆迁、制违拆违工作人员行贿,甚至与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用共同违法建房、虚增拆迁房屋面积等形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和安置返迁房,村民产生攀比心理,致使违章建房户越来越多,违章建筑面积越建越大,使国家增加巨额拆迁补偿资金,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违法为村民办理建房手续,造成村民多次对抗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阻碍了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

二、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原因

1、主观方面

(1)个人观念强,特权思想严重。村支书、村主任等人员手中握有人、财、物等实权,多以农村“土皇帝”自居,特权思想十分严重,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可供出售的商品,当成谋私致富的工具,想方设法运用权力为个人在土地征迁补偿中捞取好处。\+②在2011年我院查办的一起村主任挪用征地补偿款案回访过程中,该村主任多次对笔者提到自己选举花了钱,自己当村主任一定要挣回来,没想到是犯法之类的话。

(2)法律意思淡薄,存有侥幸心理。第一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对自身定位不准。很多村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年龄偏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抱着不会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触犯法律。第二是主要负责管理拆迁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私欲心强,心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能捞则捞,看到别人靠征地拆迁发了财,自己也就动了心思,通过各种途径,相互勾结,利用临时搭建、虚增加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在一次回访过程中,一名涉案拆迁管理部门干部,对笔者说大家都这样搞,自己也跟着搞了下,没想到出事了。

2、客观方面

(1)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规范。第一是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不健全。从查处案件的情况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十分混乱,有的村会计、出纳名义上分开实际工作中由一人兼任,有的村因人员不够财务人员还兼职保管公章,有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直接经手账目自收自支。村务公务等基本制度在执行中流于形式,给村干部以可乘之机。第二是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不规范。在临时用地的征用过程中,由于临时占地补偿的程序、标准、方式、补偿款管理等方面未作规定,导致村干部随意性大。如施工单位为节省费用,大部分直接找到村委会或者村民个人协商补偿,在给付占地补偿款时,施工单位大量接受村干部开具的白条或不规范收据,为村干部贪污或挪用补偿款提供了便利条件。

(2)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管理机制。征地拆迁部门掌握了征地拆迁工作最直接的权力,同时存在一人多职,内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上级主管部门为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赋予了征地拆迁部门较多的职权,且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间,加上征地拆迁部门内部分工较少,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失控。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一系列程序不够透明。征地拆迁办只向群众公开拆迁的相关政策,而具体的征地拆迁面积、产权人、户籍人口、应拆除面积、附属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都不太公开。这种不透明的程序就给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

(4)刑罚处罚偏轻,惩罚力度不够。总结农村征迁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原因可以归纳出很多,但从司法机关的角度看,也有个打击不力的问题。惩治是一种特殊的预防,惩治力度不大,必然起不到遏制犯罪的应有作用。从我院已查处的案件来看,量刑普遍不重,有的甚至被法院改变定性,如:有的贪污案被改为职务侵占案,大大减轻了刑罚。这样造成的不良后果是:降低了司法机关的威严,影响了群众的举报热情,助长了“村官”的霸道作风和腐败行为。\+③

三、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对策及建议

1、健全征地拆迁规章制度,减少犯罪空间。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对全区拆迁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监督方法等一系列规范制度,制定征地拆迁管理细则,明确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对征迁程序、土地级别、补偿标准、补偿程序等作出全面、详细和操作性强的规定,以便在实际征迁工作中能有归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工作随意性,明确工作阶段划分及具体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明确拆迁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具体操作办法,严格实行责任制度,使拆迁工作真正做到责权分明、程序规范。\+④

2、加强教育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征地拆迁工作不仅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而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关系到被征地拆迁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精通、会做基层群众工作的队伍。一方面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农村基层组织成员依法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补偿费的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检察机关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以案释法。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夯实廉洁自律思想基础,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3、查办和预防房屋土地折迁领域职务犯罪相结合,营造廉洁氛围。对犯罪分子的查处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预防房屋、土地折迁领域职务犯罪发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要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在征迁领域营造一个风正气顺、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首先加强举报宣传,拓展案源渠道。要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进行举报宣传,走进群众,主动出击,走乡访户,拓展案源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其次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涉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判处刑罚来震慑人。再次要坚持预防为主。发现存在行业性犯罪的隐患,应及时总结,通过党委、政府及时发出建议,要求自查整改,尽量减少和避免征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注释]

①正义网,胡建清、陈苍森,《征地拆迁领域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分析》

②正义网,王新华,《办理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

③正义网,吕端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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