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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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参与;新农村;住宅;模式

新农村住宅建设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住宅发展现状

我国共有320.7万个自然村,63.4万个行政村,2.2万个集镇,近2万个建制镇,总建设用地接近17万平方公里,有10亿人口在这里居住、生活、工作,可见农村房地产需求潜力的巨大。自1980年起,农村新建住宅总面积一般在6亿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为28.6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68平方米,比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26.1平方米多3.58平方米。虽然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较高,造价高,但住房质量不高: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占比例仅为37.63%,砖木结构比重为47.57%,还有14.80%的房屋为非砖木、非钢筋混凝土结构[4]。布局不合理,没有配套的厨卫设施,居住条件并未得到真正改善。土地浪费严重,缺乏统一规划与布置。住房建设模式落后,建筑形式单一,丧失乡土特色。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底,缺乏节能理念和措施。资金来源单一。

二、房地产企业参与农村住宅建设的必然性

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政策使房地产企业参与新农村住宅建设获得了可能。农村住宅建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开新的市场,农村住宅产业化进程中有效引入房地产企业进行住宅建设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验,进行农村住宅项目合理规划,提供资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加速农村住宅建设速度,提高住宅质量,形成配套完善的住宅社区,有利于农民转变观念和农民生活水平,有利于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创造整体和谐的城乡发展格局的提高。

三、房地产企业参与的制约因素

1.土地流转的局限性

房地产企业参与新农村住宅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农村土地制度区别于城市土地制度,农村房地产项目在市场流通受到限制,房地产企业追求的高额投资回报较难实现。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住宅产业化水平低

涵盖农村住宅建设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体系没有建立,使得住宅建设从规划设计到施工无法可依。农村住宅基本处于无设计,自建为主,采用高耗能的建筑材料,缺少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通用化配套、可再生能源利用成套技术和节能省地型住宅配套技术的研究。农村住宅金融体制滞后性,农村住房建设资金筹集难。这些问题导致农村住宅产业化水平较低,制约农村住宅建设。

3.农村居民思想落后和经济生活水平不高

农民的思想观念未能得到转变,导致农村住宅规划与设计系统性较差,整个农村住宅建筑市场很难有长足的发展。与城市居民收入相比,农村年居民收入偏低,农民在满足衣食温饱之后没有更多的钱用在房地产的消费上,对农村房地产失去购买力,导致农村房地产发展的缓慢和农村房地产建设的质量偏低。

4.房地产企业参与态度谨慎

大多房地产企业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任务,房地产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不能像在城市中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投资回收期长,两者很难把利益统一。因此很多业内人士不熟悉新农村住宅相关政策,房地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四、房地产企业参与途径

房地产企业通过集体―开发商合作途径参与新农村住宅建设。利用宅基地作价入股的模式,在保持集体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变的条件下,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在成都鹤林村采用重点突破性新农村建设方式,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为市场主体,与房地产公司及建筑商合作,实施“三个集中”,壮大“新集体经济”,创新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模式,成为城市周边农村(城郊)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农民只要用不到5%的土地与土地开发商合作,即可得到整个自然村全部村民的小区楼房安置,房地产商也获得了满意的投资效益。

开发商接受村委会或众多农民的委托,定向进行农村住宅开发途。根据农民的要求,为其建设房屋,房子建好后卖给农民的行为。这种模式最主要的优点是可以按照农民的要求量身打造。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对开发企业而言,这一途径虽然盈利不太大,但基本没有风险,而对农民而言,专业化的施工与管理可以降低成本。

五、房地产企业参与模式创新

1.创新理念

房地产企业为新农村住宅建设提供项目策划咨询服务,开发管理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提高新农村住宅开发服务水平。通过农业与其他产业立体化建设拉动农村房地产需求,提高房地产企业参与积极性,塑造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形象。随着我国农村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通过与政府合作,借鉴城市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培育品牌农村房地产企业,进行连锁开发,形成规模优势,实现集约化发展,进行企业产品品牌的打造,促进农村房地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第三产业的服务水平,也使房地产企业综合效益得到提高,实现双赢。

2.创新模式

(1)农业综合体开发模式

房地产企业利用自身开发优势参与农村商业项目的开发形成现代农业综合体,完善农村社区各项配套设施。通过以农村为基地,生产优质农产品,优先向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的业主直供,并逐渐辐射至社会消费市场。打造涵盖农业观光旅游、乡村休闲度假的创新型、高技术引领的农业综合体,统一标准、品牌、生产技术,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发展成集农业、科技、贸易、会展、休闲和文化为一体的农业综合体。

(2)连锁开发模式

对于专业住宅房地产企业而言,可以发挥其住宅房地产开发的优势进行农村住宅连锁开发,改善农村住宅条件,形成完整的配套。像奥林匹克花园,有保利花园,阳光100等房地产项目利用其品牌效应,在全国村庄进行农村住宅项目开发,使得农村住宅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房地产企业实现预期的综合效益。

总结:在新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应树立农民主人翁意识,树立自力更生为主,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帮扶为辅的运行机制,把住宅建设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环节有机结合,实现统筹协调、互相促进。房地产企业利用自身开发优势,加强与政府合作,实现以农为特色,形成城乡一体相互促进新农村住宅开发可操作模式,实现农村住宅专业化规模化开发。

参考文献:

[1]余霜.房地产开发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利弊研究[J].现代商业.2009,(12):164.

[2]鲁圣鹏,李雪芹,贾燕翔.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住房建设模式探讨[J].乡镇经济.2009,(8):11-13.

[3]范冬英,陈燕明,陈生香.新农村住宅设计策略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10,(18):9838-9839,9853.

[4]石可,朱玉娜.浅谈开发企业参与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优势与途径[J].金卡工程,2008,(6):143.

[5]曾鹏.对规范我国农村房地产市场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4,(12):24-25.

作者简介:

王文萱,女,1979年生,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工程管理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房地产经营管理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2

小产权房的兴起是近年来在全国各大城市周边越来越引人注目的一个社会现象,价格低廉、广阔的市场需求、持续上涨的商品房价格与收入比以及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与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的矛盾是小产权房普遍出现的现实必然原因。本文对牵涉小产权房的各方利益集团进行分析,通过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博弈和购房者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博弈分析,得出政府将继续反对开发小产权房但集体经济组织和购房者都将支持小产权房的开发与买卖。因此,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应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通过立法、改革土地制度及住房保障等措施,以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二、小产权房问题的现实分析

(一)小产权房的界定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将小产权房存在的时间阶段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上世纪90年代―2003年,小产权房的价格比较低,但由于国家政策明令禁止小产权,且此时大部分的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小产权房交易仅存在于少量有特殊需求的购房者与农户之间,当时购买的人比较少,而且不是作为第一居所使用,所以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注意。矛盾并不突出。

2.2003年―2007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及人口的增加造成城市房价飞涨。强大的住宅需求及利益驱动使得基层政府,一部分开发商以及在土地征用制度下没有分享到土地增值收益的农民甘愿冒着违法的危险开发小产权房。加上此时中央出台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给集体建设用地提供了资金,为小产权房入市打下了基础。

3.2007年―至今,随着越来越多的购房者购买小产权房,使得其价格节节升高。在拆除了一部分小产权房后,小产权房问题并未得到真正的解决,国家政策也由以前的明令禁止转为风险提示,加上国家出台允许农村宅基地有条件转让,为了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可以预见,小产权房将由隐形入市到直接入市。

(二)小产权房存在的现实必然性

1.价格低廉

集体土地上市的途径有以下两种类型:1国家征用途径: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必须通过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才可以上市进行开发建设。2直接上市途径:集体土地不通过征用直接上市(图1)。小产权房正是绕开了国家征收这一环节,与开发商及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没有各种房产税费,而且它们省却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制造成的巨额腐败成本。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40%~60%。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2.广阔的市场需求

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已经达到66亿平方米。相当于2007年地产销售高峰期时的十年销售量。能达到这样一个总量,也充分说明了市场需求的广阔性。据调查,购买“小产权”房的人群中,大部分为城市中心拆迁户和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这部分人的共同的点是经济实力低。而“小产权”房的出现,给广大低收入阶层提供了廉价又舒适的生活空间。

3.持续上涨的商品房价格与收入比

这是资本运作的结果:房屋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中心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必然导致资本向边缘城区游走,催动“小产权”房等经济形式的诞生;同时农地与非农地的巨大价格差距对经营方有极大的诱惑。同时这也体现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自我调适功能:当城市公共住宅无法满足民众需要时,市场自然会流向既无费也无税的集体土地;乡镇基层单位为了创收以补贴财政,也需要城市购买力来填补农村的“消费空当”;农民也需要增加收益。城、乡都是基于各自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而向外求解,这当然就造成了小产权房的市场空间。

4.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与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的矛盾。

把城市与农村分割成两个不同的市场,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全国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使大城市周边的土地价格日益上涨。由于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二元经济的制度安排又将饱尝贫穷和落后的农民,排斥在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有关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70%,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得25%~30%,农民只得5%~10%。因而不安于现状的农民希望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唯一稀缺的资源――土地,来摆脱贫困。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为此提供了契机和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整治、旧城改造等为之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三、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几点建议

小产权房的出路将是购房者、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和开发商四方利益博弈结果,其实质是地增值收益的分配问题。可以预见,将来的解决方案一定是建立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基础上的。“小产权房”的规范和政府的职能创新等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通过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予以规范

小产权房将为许多人民群众住房问题提供解决之道。起征物业税可以从小产权房开始,可通过土地出让金的补缴规范小产权房,而保障为数不少的小产权房业主的利益,房地产企业可以在更大的空间为城乡居民建设房屋和提供服务。

(二)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城乡统筹

全国范围内各大城市周边地区“小产权房”的盛行,伴随着国内部分地区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如广东省的“农宅入市”和重庆的“农地入股”等,对现行土地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我国现行的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制度,征地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及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农用地入市后应加快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使得其健康发展。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3

关键词:城中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征用

中图分类号:F29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256-02

1城市化“城中村”现状及形成原因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失地农民保障措施滞后于时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失地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通常所说的“城中村”,仅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内,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莆田市80年代城市面积为10平方公里。到了90年代中期为20平方公里。随着莆田市行政区域调整,将原先莆田县和两个区重新调整为四个行政区。这一来城市面积扩大到90平方公里。(1)秀屿区:将原先的秀屿镇三分之二的面积规划为城市,约15平方公里;(2)涵江区:将原先的江口镇、三江口镇、梧塘镶、涵东办事处、涵西办事处、白塘镇、国欢镇等部分或全部乡镇规划为城市,将城区面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3)城厢区:龙桥办事处、凤凰山办事处、霞林办事处、华亭镇等部分或全部乡镇规划为城市,将城区面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4)荔城区:镇海办事处、拱辰办事处、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等部分或全部乡镇规划为城市,将城区面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为了弘扬妈祖文化,2007年,莆田市召开“两会”期间,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确定建设妈祖城。妈祖城开发建设按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推进,近期(核心区)5.68平方公里(三年内基础设施建成并初具规模,五年基本建成),中期16平方公里,远期与湄港新城融为一体用地面积达到60平方公里。那么莆田市将越来越多农村没有改造直接成为“城中村”。

究其原因,从客观上来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结果,如莆田市行政区划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划分,撤消莆田县成立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和秀屿区。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土地被征用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一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随即发生了。村庄进入城市,形成了“城中村”。从主观上来说,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所谓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指“城市”和“农村”分属不同的管理模式,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原因。二元所有制结构使得农村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将宅基地按户划拨,由各户村民自行建设后租出获得尽可能的租金,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致使“城中村”形成的进一步加剧。故而我国“城中村”的改造也应从根本的土地制度及权利开始。

2“城中村”土地权利现状

“城中村”现状的土地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状态和土地使用权状态两者情形。

2.1“城中村”土地所有权状态失地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所谓的“土地的二元所有耐结构”。土地所有权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具体划分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由于“城中村”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而被划人城区,成为城市的一部分,既有城市的一些习性,又摆脱不了农村固有的特质,是二者的混合体。“城中村”土地的所有权状态大体可分为三类:(1)已“撤村建居”,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农民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已经被城市完全包围,原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只是保留着农村传统的生活习惯。这是通常所说的广义上的“城中村”,它经过改造已融人城市之中,不再是“城中村”改造的对象。(2)正在“撤村建居”。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土地所有权部分属于国家所有,部分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未转为居民。(3)尚未“撤村建居”,但已列入城市框架范围,土地全部仍属于集体所有。后两种村的情形是狭义上的“城中村”,是通常所说的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中村”中存在的土地所有权状态即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类,两种土地所有权从表象看,仅是所有权主体不同而已,但其实质是不平等的,“城中村”土地所有权往往表现国家所有权借助“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断地扩大,“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逐渐缩小的趋势;同时也表现集体土地所有者已经看清国家征用土地不完全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征用后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商业上的利益,因此,农村集体在土地所有权交易中开始尝试用市场价格讨价还价,甚至漫天要价,凭此来保留其土地所有权,村落在城市中得以延续。

2.2“城中村”土地使用权状态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即依法取得利用土地的权限。由于两种土地所有权存在本质的差异,相应其土地使用权也不完全一样,国有土地使用权仅有一种形式,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又可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与非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虽在性质上都有物权性质,属于他物权的范畴,但集体土地使用权比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更多的限制:(1)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转让、抵押;(2)只有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于租赁;(4)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价出资或入股。这些限制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实质上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平等,使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功能上仅限于住宅、农业用地。而在“城中村”区域里,这两种土地使用权并存但在效能上差距很大,突出表现为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上,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所获得的利益远大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利益。利益上的刺激与诱惑,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不再安分于土地使用的各种规范之中,突破了原规则,寻找与国有土地使

用权对等的利益。这就必然出现了“城中村”现实存在的情形:(1)大量的违章违规建筑存在,而没有任何规划与建设部门的批准;(2)存在大量乱占、乱圈地现象;(3)非法租赁土地;(4)以土地入股开办各种实业;(5)用集体土地抵押贷款;(6)用集体土地进行非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由于“城中村”集体土地的边缘性、稀缺性、区位性、固定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相比较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低廉性,是它拥有旺盛的需求市场,土地使用权的差别使“城中村”得以客观存在。

3现阶段“城中村”改造实践中土地权利的处理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知,“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而它在现实中已发展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障碍。目前各地城市都在对其进行着相应的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形成“城中村”的根本原因,解决土地二元所有制问题,根除二者之间的差距,才能从根本上完成“城中村”的改造。在实践中,针对土地权利这一根本问题,通过“土地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的做法。“土地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所有者的主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土地所有权主体由原来的农村集体,包括乡集体、村集体、村民小组,全部变为国家;(2)土地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原来的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3)土地的权能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的抵押、租赁问题在土地的所有权转变后得以解决。伴随这一根本转变的同时是农民身份的改变,全部脱农民户籍而成为城市居民,一切纳入城市化的管理,建筑要进行规划,医疗、保险均按城市居民对待。

“土地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的做法似乎从根本上已改造了“城中村”,解决了土地二元所有制的问题,成为一种可行的方案。透过实践的背后,我们隐隐感到一种疑虑,这一合法行为的公平性明显存在着质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后,所有权人以其永久所有权换取了有期限的使用权,对于原集体土地所有人权而言,在与国家就土地所有权的交易中,付出的代价太大,交易成本过高,存在明显的不公平,具有不可交易性。

4“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解决的途径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4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政策。做好协调工作,继续为各部门开展“三农”服务。

(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继续推进“221行动计划”,重点发展精品农业、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加快安全食品和奥运食品基地建设;采取措施,推进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基础设施现代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经营方式产业化、产品质量品牌化,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继续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小煤窑关闭后的替代产业发展。

以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加工、都市工业、现代制造业配套产业等发展。合理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在乡镇和一些中心村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引导企业聚集。重视和积极支持民俗旅游、休闲度假、会议会展、商贸服务等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服务,引导促进农民非农就业。继续扶持农民自主创业。

(三)推进村庄整治,改善农村面貌。

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全市村庄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存量土地整理和集约使用的规划措施。加强村内道路硬化、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新能源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加快农村垃圾管理、污水处理、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以规划中心村为重点,继续抓好13个旧村改造试点,启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

(四)深化农村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发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改革;研究制定农村土地征占留地安置办法。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5

关键词: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培训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拥有最多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大国,“人多地少”的现状导致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非常庞大。据相关部门统计,农村劳动力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加速转移到城市非农产业中。2000~2006年,每年新增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力超过890万人,每年平均增长率为9.1%。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约为6.7亿,占总人口的50.32%,截止2010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到1.9亿左右。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很多因素制约,其中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一个根本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及城镇转移,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因此,重视和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提高转移就业率就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重中之重的基础工作。劳动力转移培训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一种人力资源,通过劳务输出转移,得到了有效利用和开发,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也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城市与乡村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选题背景

1.产业集聚区

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上的优化,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大量集聚和有效集中。产业集聚区是以区域的形式实现产业集聚,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约集约发展的基础工程。产业集聚区是联系的、融合的,这是一个核心的问题。产业集聚区不是简单的集中,而是产业的链接、产城的融合、城乡的统筹。通过产业集聚区建设,来实现生产力的集中布局,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污染物和废弃物的集中治理和综合利用,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竞争力,真正体现“节约、循环、复合、紧凑”理念,实现集约化发展。

1.1产业集聚区的集聚影响

产业集聚区内产业的高度集聚一方面可以提高协作效率,对产业生产链分工细化,有助于推动企业群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特别是先进技术和机械的运用,会造成更多的较低操作水平的工人失业;另一方面,产业集聚区的就业承载能力增强。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发现,相关产业的企业在地理上的集中可以促进行业在区域内的分工与合作,分工精细会带来更充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以河南省为例,5月7日省统计局的分析报告显示,随着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产业集聚区内许多建设项目的投产,创造出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强了吸纳就业的内生能力。数据显示,2013年第一季度,全省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280.7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8.2%,增速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

2.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镇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伴随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以及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逐渐转移这一结构性变动。

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2013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的核心是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转变。

2.1新型城镇化提供优质的就业机会

城镇化利用自身的优势带动郊区、农村一起发展,是扩大内需的主力,从产业层面看,城镇化本身的产业转型需要聚集更高层次的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在这种状况下,会创造更多优质的就业。同时,现在的物流、互联网等行业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影响着就业结构的改变。

因此,在城镇化解决就业问题上,一方面需要挖掘劳动力的潜力,通过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配置;另一方面需要改变就业观念,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观,就业层次的增多必然不同层次的剩余劳动力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概念理解

农民:农村人口中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为主的全部劳动者,泛指农村劳动力。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村劳动力:指农村人口中年龄在16岁以上、经常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副业劳务的全部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特定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的生产力水平而言,即农村劳动力的供给超过需求的多余。具体是指边际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数的那部分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即使不增减投入也不至于影响到哪个农业产品的总量。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以增加收入、获得更好的职业和文明生活环境为目的,以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为杠杆,随着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变迁而向非农部门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过程。既包括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又包括跨行业、跨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首要目的和主要动因就是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本文研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以他们所在职业上的发生变化为标志。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制约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瓶颈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世界各国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个历史阶段,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半生的现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目前全国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据统计,2010年我国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成为制约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瓶颈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意义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善了劳动力的利用状况,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对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首先,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农村经济总量的扩张,增加了农民收入。第二,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最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存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减缓劳动力剩余对社会的压力,减少不安定因素,促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更重要的是,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学到了技术、管理知识、开阔了事业,提高了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增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自我创业、就业能力,造就了新的产业劳动者,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2.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推动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存在一些的问题。在政府层面上,存在政府相关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到位、权益保障缺失、转移的政策体制不够宽松等;在企业层面上,企业用工不规范、缺乏用工制度等;面对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年年不断增加的数字,作为农村劳动力层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内在因素

产业集聚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需要转移的劳动力数量庞大,但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市场需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据统计,文盲、半文盲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25%,小学文化程度占16%,初中占65%,高中占12%,中专及以上占5%,虽然近年来九年义务教育得到普及,全国人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得到提高,但7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对新技术成果缺乏接纳、消化和吸收能力,难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调查资料表明,大量低素质的劳动者大多集中在餐饮、纺织、建筑等比较辛苦且报酬较低的行业,而这些行业又相对饱和。目前,产业集聚区内注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一些新的行业,如果汁加工、机械电子、物流配送、铝业深加工等产业技术含量和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企业,这些企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也比较高,从而增加了他们求职和可持续就业的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劳动力转移的矛盾。

2.2农村劳动力技能单一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外在因素

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集聚、产业链细化,从体力劳动到技术到技能,需要各种不同层次的劳动力,而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较为单一、就业竞争能力不足;同时,城镇化本身的产业转型也需要聚集更高层次的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在这种状况下,高层次的产业会创造更多优质的就业,需要高层次的技能人才,而产业集聚区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技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建筑业、纺织业、餐饮业等体力劳动上,致使区内许多企业职位出现空缺,不得不在全国范围内招录人才,而产业集聚区内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问题。

2.3就业观念陈旧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思想根源

就业能力就是个体获得工作和保持工作的能力。由于受传统封建文化和市场经济利益法则的双重影响,许多农村劳动力在就业观念上表现出因循守旧、缺乏进取精神,在接受新观念、了解市场信息、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寻找就业机会获得较高收益。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期望值过高,就业要求不切合实际,不习惯企业严格的时间安排和规章制度;二是安于现状,存在陈旧落后思想,满足于“有吃有穿、有房子住、吃菜不用买”的现状;三是就业竞争意识薄弱,缺乏竞争上岗的勇气和耐心。更有部分劳动力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缺乏一定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安于生活现状的小农意识,只顾眼前利益,满足于农闲时打打短工,缺乏长远眼光,习惯与传统农业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与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存在差距。

四、劳动力转移培训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就业层次、就业水平和整体文化素质,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根本保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主要途径。随着产业集聚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对人力资源素质需求的提升,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的再教育与培训问题日渐突出。

1.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现实意义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突出瓶颈就是劳动力素质较低,不能满足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所以在现阶段要大力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使其具备充分就业的职业能力和技能要求,满足劳动力市场需要。劳动力转移的核心问题是农民的素质问题,只有农民的素质提高了,就业能力增强了,才能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但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现阶段,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无疑是改变现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劳动力转移培训意义更为深远,一是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者跨地区转移;二是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三是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四是有助于优化我国就业结构;五是有助于农民工实现现代化,这也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必然趋势。

2.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

培训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信息传递、信念传递、管理训诫行为。通过培训要求达到统一的科学技术规范,通过目标规划设定、知识和信息传递、技能熟练演练、作业达成评测、结果交流公告等现代信息化的流程,让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技术手段,达到预期的水平提高目标,以适应企业的用人要求,直接、迅速、有效地加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

2.1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帮助受训对象掌握一门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获得一次就业机会,并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文明道德规范及城市生活常识,尽快实现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加速脱贫致富进程。

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帮助受训对象掌握一门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获得一次就业机会,并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文明道德规范及城市生活常识,尽快实现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加速脱贫致富进程。

现阶段,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建筑工培训,包括常用建筑材料的砌筑、防水与排水、抹灰施工等;

二是公共区域保洁培训,包括保洁员的礼貌礼节、清洁设备知识、清洁工作的程序与标准、地毯的清洁保养等;

三是保安员培训,包括保安员的基本素质、保安防卫技术、消防安全知识、保安防范知识、犯罪现场保护常识等;

四是家政培训,包括家政服务员的日常交际礼仪、家务技艺、家庭护理、家庭安全与防范等;

五是美容美发培训,包括美容美发师的职业修养和服务心理、生理知识、美学知识、美容美发用品和用具知识、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知识等。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研究发现,职业技能培训对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受教育水平与劳动力转移水平、转移人数、转移距离呈正相关。

2.2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有关基本权益维护、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基本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的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通过培训了解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了解就业的途径和条件,学习寻找就业岗位的方式、方法;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自觉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了解必要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学习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了解城市生活基本常识,掌握日常生活事务的处理方法,适应城市生活。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应紧扣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存在的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立足国家政策,结合产业集聚区发展实际情况,帮助受培训者形成正确的认识。同时,培训中应多结合现实问题或培训对象的自身经历,以提高受培训者的学习兴趣,可以采取以例说理等方式,答疑解惑、示范指导加深其对培训内容的理解,以便较快地适应企业生产生活的快速步骤。

3.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途径

目前,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途径存在多种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县级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由培训机构专门负责农村劳动力的知识、专门技能、法律法规、就业观念、就业方式、合同签订等的培训,同时负责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工作宣传和介绍,为农村劳动力推荐合适的工作,以减少农民外出打工对非正规渠道的依赖。这些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和就业去向一般具有针对性,有些是和招工单位联合进行的,培训结束后就可走上工作岗位。这种培训机构作为官方机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及时,所提供信息权威性大,可靠性强,求职者信赖度高,在劳动力求职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职业高中、技校等专门的职业培训学校。诸如烹饪学校、驾驶学校、计算机培训学校、加点修理培训班等。这些学校专门从事各类专业的技能培训活动,具有较完善的办学设施、较强的师资力量,既可以学到较为系统的知识,也可以再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术,是目前转移就业务工农民获得有关专业技能的重要渠道。

三是电视学校或网络学校的培训。我们的时代是信息时代,电视、广播和网络给人们带来了大量的信息,是现代人们获得知识和技能的一种重要途径。目前,国家通过这种远程教育开设了上百个可供选择的专业,越来越成为当代农村青年获得转移就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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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6

关键词: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地区

一、人力资源开发在我国农村发展的重大意义

人力资源是人类赖以发展的资源中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对这一资源的开发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的发展程度。优先开发人力资源是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飞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中国农村的腾飞离开人力资源的开发是不可想像的。因为人力资源不仅能有效地开发自然资源,而且能创造出新的物质资源,以弥补自然资源的不足。

1.有利于推动农村对教育的投入,促进其快速发展。穷国之所以穷,最重要的不仅在于极端缺乏资本,而是在其没有把更多的资本用来增加人力投资,导致人的能力没有与物质资本保持齐头并进,从而造成大量的低素质人口的存在变成经济增长的限制性因素,使政府的物质投入不能发挥其最大、最高效益。目前我国农村大面积的贫困,本质上在于大批的低素质的劳动力富集于农村,他们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低,而知识接受能力低;而改变这种现状的根本途径在于应用前述有关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2.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可以推动其快步进入现代化。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已成为增强一国或一个地区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所以在我国农村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有限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低素质劳动力之间的矛盾,传统的粗放式经营与脆弱的生态之间的矛盾,遏制自然资源的消失不断加速进而使传统经济经营的空间逐步减小的现状,只有这样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劳动者改变其经营就业观念,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使农村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尽快纳人现代化的洪流。

二、农村地区人力资源的现状

实施农村地区的大开发,从根本上来说,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依靠高素质的劳动者,依靠足够数量的人才。农村地区有优良的传统,有吃苦耐劳、朴实善良的人民,但由于农村地区地域辽阔,人居较分散,再加上自然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薄弱、文化教育发展缓慢、人才比较缺乏等原因,使得农村地区人力资源的现状不能与经济大开发相适应。具体来说,目前农村人力资源现状如下:

1.农村地区人口身体素质低下,劳动力人口过剩。虽然人口的数量及其自然增长率的高低是决定区域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因素之一,但由于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人口自然增长率快,这就造成较之于全国平均水平劳动力严重过剩,农业人口比重过大,大量的农业劳动力闲置,城镇就业门路少,失业和待业人数不断增加。

2、农村地区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人力资本存量低。农村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制约农村地区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人才总量不足,尤其缺乏高层次人才,在就业人口中高层次人才的比例明显低于城市地区。

3、农村地区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人才流失严重。相对于城市地区,农村的人才资源较缺乏.农村地区教育不发达,劳动力文化素质低,观念陈旧,劳动力人口过剩,人才大量流失,科学创新能力薄弱,从而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作用,使人力资源开发有序进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政府的作用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的。政府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应积极进行干预,调控投资机制。此外,各级政府要转变资源观念,从传统的重自然资源、轻人力资源的思维误区走出,树立科学的人力资源观。这就要求地方和各级政府要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思维入手,寻求农村的发展突破口。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和根本途径,政府在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人时,应积极深化农村教育体制改革,使教育的调节机制由计划化转向市场化。

3.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农村人口的高出生率,坚持少生、优生,为从整体上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创造一个良好的前提。计划生育政策决不能动摇,工作方式、方法要改进,采取适合农村现状的措施,促使对计划生育物质投入和精神投入稳步增加,促进人口发展迈上健康科学的轨道。同时,政府应充分利用自己拥有的部分立法权积极探索,加强计划生育立法,使这一人口政策法律化、稳定化,避免政策的波动性给人口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4.推动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带动人力资源的开发。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全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中央的这一战略性决策,把农村的实际与国家的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变革,改变农业劳动力的存量大大超过可耕地承载能力的现状。一是改革农村土地经营体制。目前广大农村土地的流动性极差,政府应积极立法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债权向物权转化,使劳动者真正享有对土地的市场化使用权,以弥补土地制度的诱致性变迁遗留下的法律等制度供给不足的缺陷,依法保障耕者的权益,为农村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前提。二是发展多种经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劳动力的充分利用,使人尽其才、地尽其利,减轻农村目前的超负荷运作。

5.构建农村人才市场,以市场推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大批实用新型人才的短缺,已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巨大的物质投入如果没有高素质的劳动力与之结合,是不能发挥其最大、最优经济效益的。所以,在农村这片小农经济的大海中,找出一条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道路是至关重要的,构建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则是这一发展飞跃的重中之重,这将能促使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总之,农村人才市场的构建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步出被动局面的重要一步,是快速提高西部农村人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加快这一市场的建设,意义非同一般。

四、结论

我国农村目前仍处于资本积累阶段,这不仅是物质资本的积累,而且是人力资本的积累,制度的积累,其中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基础。为此,加快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步伐及相关开发制度的创新工作,是我国广大农村能否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摆脱困境、走向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理论界应加大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力度,各级政府应真正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一方面加大对这一资源的投资开发力度,加快农村人才市场的建立、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此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收益率,特别是教育的投资收益率,从而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对教育投资的积极性。总之,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要始终高举制度创新的旗帜,把制度创新摆在这一开发工作的核心地位。只要如此,农村这块的大地,一定会在改革开放中崛

起,我国广大农民一定能谱写出人类开发史上最壮丽的凯歌。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7

【关键词】盘活;利用;措施

Abstract:thestockoflandeffectivelyactivateanduse,tothereasonableplanningandadjustmentofcitylandusestructure,improvethecitylandusefunctionandusebenefit,andthedevelopmentofcityeconomyandsocialprogressisofgreatsignificance.Onlythecorrecttreatmentintheprocessofsustainabledevelopmentofallaspectsoftherelationship,especiallythedevelopmentofeconomyandtheprotectionoffarmland,tosolveanddealwiththeproblemsanddeficienciesinthework.

Keywords:makeuseof;measures;

中图分类号:S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城市建设用地不断扩大,城市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矛盾十分突出。如何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直接关系到下一步的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努力提高存量土地的使用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是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措施。

一、盘活存量土地意义重大

存量土地的有效盘活和利用,对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和调整城市土地使用结构,提高城市土地使用功能和利用效益,以及对发展城市经济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摸清家底,开展存量土地调查,

开展存量土地调查,是落实中央、国务院加强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平稳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利用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掌握存量土地的数量、面积、权属和分布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可盘活路径,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提升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胸中有数,才能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才能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利用向节约和集约用地转变。

三、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

全面掌握城镇和开发区存量土地面积、类型、用途、权属与分布等的状况,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体系,展开城镇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实施方案和积极稳妥的政策措施,促进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

(二)鼓励利用存量土地

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存量建设用地的意见》,发挥政策的机理作用和导向作用,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综合杠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由于存量建设用地的收购成本较高,要采取措施,调动原产权单位以及主管部门盘活存量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投资企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财政要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项目给予必要的扶持,以减轻投资企业工作负担,降低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凡利用城镇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政府可根据实际,制订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置费等鼓励政策。鼓励增资扩建,凡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对申请增资扩建的用地单位,优先使用已有的建设用地,在核定供地面积时,将已使用土地与新申请的用地数量一并计算。建立存量土地台帐,对各类闲置土地未用、空闲未用、征而未供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逐宗制定具体的盘活计划。建立督查制度,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消化利用闲置土地

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执行土地闲置满一年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的法律规定,采取依法改变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和纳入政府土地贮备等多种途径进行处置利用。对涉及司法查封、设定抵押权的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途径,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方式先将土地处置变现,所得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处理。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应履行承诺,创造条件,促进闲置土地处理利用。

(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空间布局。重点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鼓励迂村并点,建造多层、公寓式农民住宅,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住宅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因国家、集体建设拆迂安置需要建设住宅的,对土地整理涉及村民住宅建设和农民新村建设的,统一建设农村住宅小区。

(五)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

通过“易主”、“易位”、“易权”、“易用”,促进零星分散土地的有效盘活利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可以置换;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之间可以置换;农用地、未利用地不能置换为建设用地。权属有争议、已设定为抵押的土地,不能置换。在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和相关土地权利人的书面认可后,方能进行土地置换。为土地置换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明确产权归属,减免相关税费。

(六)加强信息资源平台建设,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1篇8

关键词:空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127-02

一、空心村背景下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一)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所面临的空心村现状

1.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农村空心化造成大量土地荒废,而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少,质量也不高。农村空心化是与居住用地的扩展同时产生的,这就更加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空心村中大量人口流失,农民不再在土地上进行耕种,农村田地都荒废,同时农村又存在着土地荒漠化、农业环境污染等严重的生态问题。

2.空心村中的养老问题突出

空心村的出现不仅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同时使农村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出现人口集中向城镇流动的问题,造成农村人口空心化。由于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更多年轻人选择离开农村,去城镇从事非农业的工作,农村的常住人口就是老人和小孩。而老年人在农村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这就引发了空心村养老的问题。

3.宅基地的闲置

由于大量空心村的出现和蔓延,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非常严重。“空心村”宅基地的闲置主要为:一方面由于村庄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出现农民乱占、超占宅基地的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人口外迁造成了大量宅基地不能充分利用起来,大部分荒废。

(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空心村的对接

近些年来各地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非常突出,尤其是一些地方没有能够做到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的意愿与现实需要,只是一味根据某些官员的一厢情愿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结果酿成了一定的社会矛盾,使农村社区建设在一些地方遭遇困难。因此,笔者认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应在准确把握农村社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真正构建一个符合农民意愿、服务农业发展、功能设施齐全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解决空心村所面临的问题,更好地对接空心村,做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1.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可以在社区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活跃老年人的生活,使他们能够身心愉悦,而且可以较好地排解空心村老年人的子女不在身边所造成的孤独感。二是可以通过建立社区养老院,解决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各地可以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契机,本着就近和实用的原则,规划建设社区养老院,以人为本,解决这些空心村老人的生活起居及精神层面的实际需求。三是要重点构建空心村老人居家照护服务体系。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助老志愿队伍,帮助空心村老年人解决切实困难。

2.编制科学合理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集中对农村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并且也要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和利用率,要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进行规划,这都有利于解决空心村问题。在规划过程中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好农村特有的民俗文化和稀有资源,同时还要考虑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的总体要求及空心村的整治要求,做到各方面的协调,找好平衡点。

3.建立有效农村土地流转使用制度

首先,必须开展农村宅基地的综合整治。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清查整治,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空心村一户多宅的现象。其次,对于土地的流转,应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全物权化,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土地相关制度运作的合法性。最后,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对“空心村”空心部分进行资源的整合利用,在更大范围内规划产业布局,为农村新型社区的整体规划提供条件,保障农村经济发展。

4.推进农村集居化建设

政府应大力支持推进农村集居化建设,积极引导村民集中到规划区建房,或将小村合并成大村,有步骤地整体搬迁,使空心村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推进农村集居化建设,要合理引导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民流向和研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5.探索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

近年来,人们更多关注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向外流动,而忽视了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伴随农村空心化现象的日益加剧,使得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具有了更加突出的现实意义。这不仅能够解决人口增长给城市带来压力的问题,也是一条有效应对农村“空心化”背景下农村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实地调研和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发现,可以从下面这四个方面共同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一是逐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向特色农业;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向农产品深加工领域;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向农业之外的领域;四是不断创造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环境与条件。

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

(一)加强城镇规划,科学规范城镇布局

在空心村这个背景下,通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合理规划农村布局和土地使用的情况下,必然会面临城镇的规划和布局。城镇规划就是在原有城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布局和规划,充分利用城镇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使城镇发挥应有的各种功能,大城镇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同时促进城镇与农村的统筹发展,最终能够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基于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加上传统村庄建设与规划的不合理等诸多因素,导致了村庄空间形态上空心分布,出现空心村的现象。户籍制度改革将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突破口,人口城镇化成为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应当去除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一切私人利益,恢复户籍制度本应有的人口信息统计的基本功能。同时还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的均等化。

(三)充分利用土地,提升产业水平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应当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重点围绕保障农民利益和节约用地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实现城乡土地统筹管理,这正顺应了空心村的整治趋势,同时也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路径。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切实保护好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切实推进土地整治,加强农村土地规划,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有效化解城镇化进程中建设用地需求和耕地资源保护的矛盾,这也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要求。

三、空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整治空心村的必要途径

农村“空心化”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整治农村“空心化”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社会稳定问题。在农村“空心化”背景下研究农村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我国农村社区的建设进而整治空心村,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新型城镇化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必然结果

城镇化水平低是制约我国发展的最现实问题,人多地少是我国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情况。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在保障农民的利益、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前提下,推动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的一个方法和措施,是解决农村落后问题、城乡统筹发展问题非常有效的手段,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等各方面的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各大中小城市、各中小城镇、各农村社区统筹发展、共同促进的城镇化。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恰好符合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以新型城镇化为结果产生的一种推动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因而,新型城镇化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必然结果。

(三)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共同推进空心村的有效治理

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通过规划整合农村空心村的资源可以推进空心村的有效治理。通过合村并点建社区,改变了空心村零散的现状,优化了空心村建设布局,并且节约了大量土地,解决了工业项目发展用地的问题;通过流转复垦土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空心村各项产业全面发展,大大提升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

新型城镇化将是中国未来改革发展的重心,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将促进空心村的有效治理。新型城镇化能够解决空心村农民的收入问题、劳动力问题、农业生产和污染问题,彻底改变空心村的落后面貌。新型城镇化必然会促成农业现代化,解决空心村整体的发展问题。因此,新型城镇化也是农村长久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困惑与思考

在治理“空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考虑政府扮演了什么角色,是独立主体、仲裁者还是保护者,政府是否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上由于考虑自身主体的利益而出现与农民争夺土地的现象。这就需要学者们对此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应当思考怎样避免这一过程中的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

在当前社会的各种矛盾中,其中有一多半是农村土地制度带来的,、贪腐案件也大多跟土地连在一起。从2004年开始,中央下决心把房价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但事实是房价还是涨而没有降。经观察,全国655个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每年都在1.5万亿左右,占财政收入的60%以上。耕地大量减少,必然导致粮食生产萎缩,也必然导致农民既失地又失业的经济和政治风险。新型城镇化是一个新领域,应在不触动既得利益集团存量的情况下,通过改革实现增量,在妥协中稳步向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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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英.“空心村”中看得见的孤独[N].中国青年报,2011-09-23.

[3]张茜,张俊.农村“空心化”现象的经济学解释[J].生产力研究,2008(8):35.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1篇9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2-3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立即对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2022年10月-12月)

各村、社区要按本村、社区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1、农村区域。重点完成对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馆、饭店、餐馆、商场、市场、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侯车厅(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城镇区域。重点完成对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对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四是对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上六类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2022年10月-2022年6月)

一是在2022年全面完成六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査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城乡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统筹全镇各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

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合,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多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社区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组织验收。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社区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社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10

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力资本投资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09)07-0016-04

如何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已成为制约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要迅速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这些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人力资源开发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路径。而由于当前农村教育事业的落后现状和基层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内涵

关于人力资源开发(humanresourcedevelopment简称HRD)的定义,国内外学者有很多不同的解释。Mclagan认为,人力资源开发是训练与发展、职业生涯发展与组织发展三者的综合运用。①LeonardNadler认为,人力资源开发是在一定时期内为提高工作绩效与促成个人成长而进行的有组织的学习活动。②宋晓梧等人认为,所谓HRD,就是通过提供稀缺资源和服务,使初始形态的人力资源得到加工改造,成为具有相当健康水平、知识水平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合格人力资源的过程。③在本文中,笔者采用了北京大学教授萧鸣政2002年在《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与方法》一书中的观点,把人力资源开发界定为:开发者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管理等有效方式,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与发展战略,对既定的人力资源进行利用、塑造、改造与发展的活动。在这里,开发者既可以是政府、机关、学校、团体、协会、私有机构,公共组织等,也可以是企业雇主、主管、个人、被开发者自我等。本文中,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主要指政府、社会团体等公共组织。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充分就业、高效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实现社会经济效益与社会稳定的最大化,以及提高全民素质,包括提高健康卫生水平与文化教育水平,造就各种专业技术与创新性人才,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

二、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人力资源开发困境

农村人力资源是指农村范围内人口所具有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这里的人力资源质量,主要是指农村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力、知识、技能水平。作为传统的农业国,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始终占绝对优势,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大、素质低的特点,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1949年建国后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的质量与建国前相比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建设现代化农业的要求相比,农村人力资源的素质还很低。国家统计局《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表明,2007年我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59379万人,乡村人口为72750万人,全国就业总人数为76990万人,乡村就业人员47640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数61.88%。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大,每年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数量也很大,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供给还将大大增加。由于耕地日益减少,土地收益增加很慢,无法承载如此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人口流动转移剩余劳动力就成为必然选择。而农村人力资源质量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否顺利转移的关键。我国现有的农村人力资源素质低下,导致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更加困难。

1.农村人力资源科学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可以看出,2007年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5681所,其中城市6132所,占总数的39.1%,县镇7637所,占48.7%,乡村1912所,占12.2%;从在校学生数来看,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为25224008人,其中城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为8932723人,占总数的35.4%,县镇14198003人,占56.3%,乡村2093282人,占8.3%。与城镇相比,无论从学校数量还是在校人数来说,农村地区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由于农村教育水平低,绝大多数农村学生只能上到初中,初中毕业后无学可上,便过早地进入就业市场,增加了就业市场的压力。这些既无技能又缺乏知识的未成年人过早进入就业市场,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导致农村人力资源素质更加低下,就业竞争力更低,就业和再就业更加困难,对其未来的发展十分不利。我国目前农村人力资源的素质与经济发展和就业要求相差甚远,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各职业的需要。农村人力资源科学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直接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建设现代化和实现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最根本的基础。

2.相当一部分的农民思想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建设先进文化的需要。改革开放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大发展,也促进了农民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近年来,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衷心拥护,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科教兴农和民主法制意识逐步加强。但也要看到,农民群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封闭的小农意识、传统的家庭观念、愚昧落后的封建习俗、追求短期行为等不良习性,很不适应建设先进文化的发展需要,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3.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农村人力资源身体素质水平偏低。人力资源的开发需要医疗卫生和保健等方面的保障。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虽取得了巨大进步,农民看病难的状况有了相当大的改变,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卫生和保健需要,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的恶性循环在一些地区比较普遍,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极不利于农村人力资源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4.政府缺乏一套人力资源培训开发的规划和组织体系。农村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长远的规划和有效的组织,但某些地方政府实施农村人力资源培训,仅出于完成上级任务的考虑,缺乏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使命感、紧迫感、主动性和自觉性。培训的盲目性以及责任意识淡薄无疑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造成消极影响。

三、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包括农业内部的转移和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向非农产业转移是有效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鼓励农民进入乡镇企业和进城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切实可行的途径。但要有效地实现这种转移,必须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使农民掌握非农产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转移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农村人力资源的大规模开发。

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职能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开发的规划、引导、组织、筹资、市场和环境建设、信息和法律服务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首先应根据我国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和农村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并赋予规划以法律的形式和效力,使规划的实施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执行力。其次,增强地方政府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引导作用。农村各级行政部门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培养农民的自我开发意识。在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基础上,引导群众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对各方面、各层次人才的需要,接受农业科学技术和非农生产技术的教育和培训。再次,通过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履行政府职责。政府相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农民和物质资源,进行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最后,政府应作为投资主体,广开渠道,多方筹集教育和培训经费,不断增加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

2.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人力资源开发的良好环境。要重视宏观环境、硬环境的改善与微观环境、软环境的优化相结合。一要改革城乡二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制度,加快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尽快将农村各类优秀人才纳入市、县(市、区)级人才库或专门建立农村人才库,加强定向培养和使用,使其成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排头兵。二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劳动力市场,切实保护农村劳动者权益。三要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讲技术、学技术、重技术、用技术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民学习自觉性,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进建设学习型社会。

3.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要把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改革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农民的转移就业愿望和非农产业的用工需求,认真搞好规划,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按照培训农民、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总体要求,建立农民培训体系,扎扎实实做好农民培训转移工作。为此,可建立创新投入机制,即建立县级统筹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基金,较大幅度地增加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并与农村基础教育紧密衔接,提高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水平。要稳定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一般文化知识的学习与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结合起来,为农村提供受过良好基础教育、有能力接受新知识、新信息、掌握新技能的后备劳动力。强化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重点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失地农民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引导性培训以及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青年农民和农村后备劳动力的战略性培训,尤其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紧密连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扩大转移就业一体化,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企业)参与培训。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与上岗就业相衔接的制度,严格实行劳动岗位准入制度,尤其是关键技术工种岗位必须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促进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社会保障。建国后我国在城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人口大多数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而占较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则缺乏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二元化和不公平性,导致农村人口的流动成本大量增加,对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带来不利的影响。要逐步拆除城乡分隔的户籍壁垒,适当加快人口城市化步伐,大力推进农业的现代化、企业化、市场化,营造有益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改革的经济环境。积极发展市场取向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稳步推进强制性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应当在提高现有社会保障水平的情况下,建立覆盖全体人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所有人口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以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

5.构建合理的人力资本投资与回报机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投资也是一种经济行为,投资主体要求以经济利益的形式得到回报,保证有限的就业机会优先分配给最优秀、最有效率的群体。就业岗位也是一种资源,也同样具有有限性和稀缺性,当不能保证全社会劳动力的就业需求都得到满足时,就业机会分配的基本原则就应当是首先向最优秀、最有效率的群体倾斜。人力资本投资是有高回报率的,但我国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特别是农村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不够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与我国现行的就业制度和分配机制不尽合理有关。因此,要调动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积极性,还必须深化分配领域的改革,构建人力资本投资与回报的合理机制。

注释:

①李声吼:《人力资源发展》,五南图书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11页。

②LeonardNadlerGarlandD.Wiggs,ManagingHRD,1986。

③宋晓梧主编.《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中国劳动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122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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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HumanResourceDevelopmentintheProcessofSurplusCountryLaborsTransfer

XuXiangfeng

(DepartmentofPoliticalandPublicManagement,YibinCollege,Yibin644000,China)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篇11

现状:全国330亿平方米村镇房屋建筑面积中20%为小产权房

根据近年来村镇建设统计公报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我估计,截至2007年上半年,中国内地城镇和村镇房屋建筑面积已经达到510多亿平方米,村镇房屋建筑面积达到330亿平方米左右,其中村镇住宅270亿平方米左右,村镇公共建筑近30亿平方米左右,村镇生产性建筑30多亿平方米左右。

目前通过带房入城、旧城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城镇居民依法建造、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发的房屋中,涉及城市居民和公司拥有的农村小产权房已达到现存全国村镇房屋建筑面积330亿平方米的20%以上,其中涉及村镇住宅的大约50多亿平方米;涉及村镇生产性建筑的规模也很大,甚至已成为许多中小企业、三资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

成因:诸多社会原因不改变,小产权房的存在基础就不会改变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近20年来的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高速进程。中国目前城镇人口已达到5.8亿,城镇化水平已超过了45%,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城市化转型。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预期,按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测算,到2022年还将从农村转移出3亿左右的人口。

截至2007年年中,全国共有建制镇、集镇3万多;村庄300万个左右;村民委员会所在地50多万个。但是全国近年来每年村庄减少数万个,建制镇、集镇减少千个左右。《2005年建设部村镇建设公报》显示,截至2005年年末,全国建制镇数量比上年末减少了59个,集镇减少1134个,村庄减少70215个。全国小城镇平均现状用地面积由2004年的0.76平方公里提高到0.82平方公里,其中建制镇用地由1.26平方公里提高到1.34平方公里,集镇由0.36平方公里提高到0.38平方公里。2005年年末,全国建制镇平均人口8352人,比2004年增加293人,比2000年增加1496人;集镇平均人口2501人,比2004年增加74人,比2000年增加395人。

大规模的城市扩展直接促成了小产权房以规模化的方式不断蔓延。目前,小产权房住宅数量总体上已相当于我国120亿平方米城镇住宅的40%以上,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房产权利类型之一。而且,由于中国城乡房屋不采取一元化的管理体制,伴随着高速度的城市化,小产权房的运转规模不断扩大。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第二个根本原因,就是近20年以来中国没有根据《宪法》落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宪原则和法规运转体系,有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非常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是空白,突出表现就是城乡不平等的国家垄断性征地制度。有数据显示,2006年各级政府通过招拍挂和协议转让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13168.98亿元,相当于同年国家财政收入的30%,成为中国地方政府推进改革的主要资本。不可否认,土地的开发肯定有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贡献,但是对原土地权利人的利益侵占也是关键的利润来源,这是村民和村集体推动小产权房发展的巨大利益动因。目前仅依靠广东、成都、重庆、天津、上海等地的集体土地流转试点方法已不足以应对小产权房利益的调整,以新的、全国性的法规统一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已成为改革的必然。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第三个根本原因,是近10年以来中国的房改没有根据1998年7月3日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规定,推进房改进程。该通知强调:“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事实上,由于政府没有“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没有广泛发展个人合作建房、合作社建房、单位建房、集体改扩建原住房等合作建房形式,以平抑急剧住房商品化的运转风险,而主要依赖商品化房屋的开发以解决城市住房需要,导致了中国最高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和最高城市房价并存的“怪胎”。以上海为例,利用了这个改革缝隙,营造了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带动资产高速膨胀的中国财富运转形态,引发了住房消费的恐慌,影响了社会和谐,形成了购买小产权房的整个社会基础。与此同时,有关公务员等利益相关者也充分利用集体土地限制流通的低价土地政策,营建了比较高档的小产权房。

倘若政府依据当年国务院全国住房改革要求,提供足够的低价房以适应从福利分房为主到商品化住房为主的过渡时代的需求,就会极大抑制小产权房的发展。因此,小产权房是一项改革的历史欠账,目前中国已经没有完全取缔小产权房的道德力量了。

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第四个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在对付通货膨胀和管理人民币纸币本位制的经验不足。近几年,中国通货膨胀指数统计剔除了房价,导致政府使用的通胀数据与居民客观上承受的通胀严重不符。政府不以房价为通胀指数的统计内容,同样民众也不以小产权为非法的通胀对冲。过高的城市房价也构成了金融过剩,截至2007年年末,中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余额为40.34万亿元,与年初比增加了5.1902万亿元。这客观上使外国纸币本位币绑架了中国的资产价格,推高了中国通胀指数,也使小产权房成为防止人民币贬值最理想的投资、投机目标。

总的来说,导致小产权房的社会原因不改变,小产权房的运转规模也就不会改变。

《城乡规划法》:拉开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序幕

治理小产权房应该土地和规划两法并用,而且理想的方法应该是先有土地法立规矩,后有规划法划方圆,但是目前恰恰相反。

2007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原《城市规划法》废止。《城市规划法》转变为《城乡规划法》表面上仅一字之差,却标志着中国将从2008年起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人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而与此相反,商品化的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却仍然用征地制度这个独木桥来连接城乡两

个世界。

本来,集体土地制度应该是《城乡规划法》运转的前提,也是其实施的基础,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土地管理法》还没有根据《宪法》的原则建立集体所有土地完整的法规体系,集体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根据《宪法》的原则进入市场流转,由此导致了《城乡规划法》成为一部跛脚的法律,本应与《城乡规划法》同期出台的集体土地管理法规延缓出台,导致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问题获得了巨大的灰色运转空间。《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使中国的600多个城市、1600多个县获得村镇规划的主导权,这是中国规划史上最大的一次放权,也是地方政府主导集体土地利益调整的最大的历史机会。一些“有本事”的地方政府借此机会可以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转为合法,比如对于小产权房和农村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县、市政府就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等进行行政调整。因此,《城乡规划法》实际上强行拉开了解决中国小产权房问题的序幕。

解决途径:分步骤逐步建立中国集体土地管理制度

彻底解决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小产权房问题,大体可以有四个途径:其一,修改《土地管理法》,建立有关集体所有土地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体系和权利安排;其二,在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同时,制定有关行政条例,初步建立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其三,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有关集体的行政通知,以行政政令的方式确立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路径和架构;其四,确立由地方政府试点解决的过渡性安排,因为《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并没有限定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是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

从目前情况分析,《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不仅是主体内容的问题,也不仅是抽象的立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当代中国转型和城乡居民利益的革命性调整。因此,近期以《宪法》为基础,全面实现《土地管理法》的体系修改是不太可能的,全面修改的历史机遇大约应是2010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后。

也正是基于此,目前解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可以选择两个路径:其一,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通知,这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修改的前置程序。但由于它还不是法律法规,仍不能据此解决集体土地的系统性问题。当然从形式上看,这种政令也可以是系列的通知并分多次颁布,但其效力和影响力都必定是有限的。其二就是采用分步骤的方式逐步建立中国集体土地管理制度,进行《土地管理法》的个别条款的修改。

目前来看,小产权房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违规问题,决不可能因为一两个严格的行政通知就会得以纠正,也决不会因为若干法律条款的修改就会得到有效解决,中国集体土地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需要全面的、整体的制度突破。

现行法律:有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空间

由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对农民是比较有利的,这是中国集体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基础。但是,作为下位法的《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农民集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财产还是不明确的,它事实上确立了国家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土地利用的垄断权,这致使中国土地权利运转具有诸多困难,致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推进现代化的主要原始资本积累,致使开发商成为土地资产价格暴涨的主要受益人,也必将导致农民集体的社会抗争。

对此,既要推进改革,又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法律的除外条款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中国的法律中也保留了多条途径可以使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合法转移,这实际上是打开农村土地流转的一道大门。

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这里确定了农村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前提条件有三个,即: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破产、兼并等并购手段实施权利转移。据此,一部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实现转移。

除此以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还有两种情况也可享受除外条款待遇:其一,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其二,依法抵押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此,当农村土地使用权实现转移和流转时,土地上的房屋也就可以转让了。

上述条款虽然还不能全面地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但是也说明部分小产权房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可以转为合法。

城中村改造途径和方法范文

赋予农民工组织32会的权利

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基本权利得不到法律制度的有效保障,使得社会矛盾激化,对国家发展、社会稳定构成了严峻挑战。

建议:赋予农民工以地域为纽带组织农民工工会的权利。立法规定农民工工会纳入现行工会组织管理,并对各农民工工会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以工会为依托使农民工的就业权及社会保障权逐步得到充分的、全面的保护,引导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合法的博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资双方的争议,使农民工合法的利益诉求不再依赖上访途径或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危房改造提供更多技术支持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还需拓展专业人员参与渠道,加大对新建住房和改造危房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推广危改图集时,结构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紧凑实用。

建议:在建筑材料选取上,引导农户选择新型墙体材料和其他经济环保的建材,节约资源。对农村工匠加大专项培训力度,按照危房改造规划和进度,分期培训工匠。利用各地区建筑设计院所、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有政策鼓励地开展工作,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在农村危改中的积极作用,拓展专业人员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途径。

为村培训防灾联络员

进一步在非工程措施上细化防灾减灾方案。

建议:一是全面启动我省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部门帮扶到基层,基层民政工作细化到村到户,建立我省灾害风险管理的基层预防体系。最好能培训到村、到自然村落的防灾联络员,让他们掌握防灾减灾基本知识,依靠他们协助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预案制定,预报预警、监察监测、清查隐患、预案演习、灾害管理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监管等等;并在突发性灾害一旦发生时,迅速有效启动危机救治的应急体系,有效控制危机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二是建议我省按制度化要求完善灾害应对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商会议、专家决策分析会议、网络信息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渠道。

让残疾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贵州现有239.2万残疾人,涉及全省800万家庭人口。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总体十分薄弱。

建议:在残疾人养老政策性措施上提高对残疾人的待遇;在医疗保险上要增加康复项目内容;要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做好残疾人救助工作,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设部门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中对家庭没有匹配资金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安排、提高扶持标准;要发展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改善对残疾人的公共服务,在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建立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提高已建特校生均经费。

多管齐下缓解贵阳交通拥堵

交通拥堵是城市一大通病,贵阳市和其它城市一样也深受拥堵之苦。

建议: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及站点,将城区公交1路、2路、3路等主要公交线路延伸并直接驶入金阳、龙洞堡等新建城区,实现老城新城融通;建立公交换乘枢纽站,实现郊区、城区公交分流;中华路改造后封闭了路中部分匝道,车辆通行能力大大提升,这一成功经验应该推广,可逐步封闭中心城区主要干道的匝道、岔口,同时建设新的立交桥、地面和地下人行通道;主要城区一环内不应再有新增项目开工,应该出台中心城区“只拆不建”的相关政策,保持主要城区人口、建筑物“只减不增”,合理疏导交通矛盾。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棚户区”(低、矮、旧、危房屋)拆迁力度,及时清理临时建筑。

扩大廉租住房对象

目前廉租对象覆盖面过于狭窄,房源的供给不能满足旺盛的需求,廉租住房建设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收入准线难以划分,监督难度较大。

建议:进一步扩大廉租对象覆盖面,对城市中既买不起房又非低保的“夹心层”和大量的流动人口,特别是刚刚参加工作的人口、迁调人口、城市打工人员、进城民工和失地农民这些住房弱势群体,逐步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范围内。保证廉租住房的供应房源,寻找新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来源途径,弥补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不足。准确划分收入准线,加强信用监管。

农村低保认定方式要改进

2008年以来,贵州省农村低保政策实际运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富人”领低保,以“吃低保”为荣,“羡贫”、“争贫”,甚至有的低保户死亡之后其亲属还在代其继续享受低保等等。原因是保障面过于狭窄,认定依据方法欠妥,优亲厚友、人为操作现象普遍存在。

建议:县、乡制定可行的有效机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动态变化;从完善评定方法人手,合理核定农村低保对象;从切实解决民生人手,适时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人手,积极构筑农村社会保障网。严厉查处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在实处。立法强制性回收,根治“地沟油"

有不法分子利用餐饮业食物垃圾(潲水)炼制食物油(俗称“地沟油”)再回销餐饮业让广大市民深受其害。政府有关部门主要从销售环节进行监控,效果甚微。一定要从源头上彻底根治“地沟油”的危害。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健康。

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所有餐饮业食物垃圾(潲水)进行强制性回收处理。餐饮食物垃圾处理机构可考虑政府非盈利机构或按一定市场准入制度经营的企业。制定餐饮食物垃圾处理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主要制成饲料及部分制成肥料的成品标准,以及其余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的液体或废弃的固体物质的标准。

确保农村公路“建一条、养一条”

目前我省农村公路管养方面仍存在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公路等级较低,质量较差,道路受到较大程度的损坏。

建议: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可以采取省、地政府、村镇受益人多方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的办法,共同参与到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中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设立透明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账户,保证养护资金专款专用。政府在公共基金建设投资方面应向农村道路建设倾斜,确保农村公路“建一条,养一条”。努力完善道路的安全管理。加大路政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形成爱路、护路舆论氛围。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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