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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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1

关键词: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转型与创新

证券经纪业务是我国券商的主要业务,也是我国券商的核心收入来源。据统计,2001—2004年经纪业务收入(包括佣金收入和息差收入)占券商总收入的比重分别是62%、59%、82%、90%。因此,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的构建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其经营环境相适应,关系到券商盈利的高低甚至关系到其生死存亡。

然而,对于我国来说,券商在长期的政府政策保护和行业垄断下形成的经纪业务经营模式存在很多问题,而且在新形势下还面临诸多挑战,从而使得我国券商经营步履维艰,并陷入连续几年行业整体亏损的极端困境。因此,分析我国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及其如何转型与创新是目前我国证券业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我国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券商经纪业务模式总的来说是一种营业部模式,有的学者也把此叫做通道模式。之所以说是一种营业部模式,是因为其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证券营业部进行的;之所以又叫做通道模式,是因为我国券商的经纪业务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交易通道。然而这种模式是在长期的政府政策保护和行业垄断下形成的,其问题如果说是在过去高度垄断、政府倍加呵护的环境下有所掩盖的话,则在证券市场日益市场化、国际化、金融混业经营的形势下,暴露无遗,其主要表现在:

粗放式经营,成本高

在过去的高佣金政策和行业壁垒的保护下,证券公司只要能够开设证券买卖的证券营业部,就能为其带来丰厚的利润。因此,券商增加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手段就是靠广设营业网点。在这样一种经营理念下,券商的营业网点越来越多。

到2004年,我国券商的证券营业部达到3700多家,营业网点的增加必然增加人员、硬件、管理等相关要素的投入,从而导致经营成本的提高。据业内人士估计,我国平均每家营业部的年费用支出约550万元。

依靠政策生存,自生能力弱

券商经纪业务从理论和西方投资银行的实践来看,主要可分为三类:一是买卖业务,即收取佣金;二是为客户提供与其交易相关的投资咨询业务,即收取服务费用;三是为客户提供高层次的代客理财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即收取服务费用。

我国券商目前从事的经纪业务主要是低层次的买卖业务,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因而券商经纪业务模式又称为佣金模式。这种买卖业务又叫通道业务,即券商为客户提供买卖通道而进行的业务。在过去由于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这种通道是政府给予的,是一种垄断资源,券商仅靠这种垄断资源就能获高额垄断利润,他们不必、也没有自主性去开拓投资银行的其他业务,特别是投资银行的现代业务,如公司理财、项目融资、投资顾问等业务。因而其自生能力很弱,一旦这种垄断被打破,券商的生存就成问题。

经营模式基本相同,缺乏经营特色

目前,我国130多家券商不管是综合券商还是经纪券商,其业务结构、经营内容、盈利来源、盈利方式都基本相同。经纪业务主要是低技术含量的通道业务,而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业务和投资理财服务的很少,而能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高附加值服务的就更少。

故笔者认为,券商的经营模式是“千店一面”,缺乏经营特色,因而券商之间低层次的恶性竞争、违规竞争不可避免。

消极经营模式,风险大

既然我国券商的经纪业务主要是通道业务,通道业务与市场的兴衰是息息相关的。如果市场兴望,交易活跃,手续费收入就多;如果市场衰落,交易额就减少,手续费收入也相应减少。而受市场影响比较小的投资顾问等业务基本没有开展,或者其所占的份额很小,这样券商只能被动地受制于市场,在市场面前无可奈何。所以这种经营模式完全是一种靠天吃饭的消极经营模式。

券商的盈利完全取决于市场行情的好坏,如果市场行情不好,券商的盈利就会大大地缩水甚至亏损。自2001下半年以来由于证券市场的持续萧条导致我国券商的全行业亏损就是一个有力的说明,所以这种经营模式的风险大。

委托交易方式较落后,网上交易不发达

投资者还是以传统的网下委托交易方式为主,网上证券交易不发达。网上证券交易是指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为股民提供高速、稳定的实时行情和安全可靠及时的委托交易服务。

网上证券交易作为一种全新的电子交易的方式,与传统的交易模式相比,具有不受时间地域限制、交互性强、服务范围广、成本低、高效便捷等优点,因此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韩国等证券交易的主要方式。据报道,到2003年底,韩国网上证券交易占其交易总额的比例为70%左右,美国约为75%,而我国仅为14.9%,取得网上交易资格的券商只有89家,可见,我国证券委托交易方式比较落后。

我国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面临的挑战

不仅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自身存在很多问题,而且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升及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趋势的演变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正面临券商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佣金下调和佣金自由化的挑战

为了降低证券交易的成本、维护投资者的信心、活跃市场交易,以及为了尽快与国际惯例靠拢,应尽快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步伐。我国政府从2002年5月1日起,取消了一惯实行的、固定的高佣金制,调低券商的佣金收费标准并实施浮动佣金制度。这一佣金政策的改革对我国券商现有的经纪业务模式无疑是个巨大的冲击。因为我国券商绝大部分主要是靠佣金生存的,佣金收入至少占到了券商总收入的50%以上。

佣金下调,肯定会导致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大幅减少。有测算显示,以2001年沪深两市的股票基金成交金额为例,如果按新的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计算,则全行业的佣金收入可减少46.82亿元(不考虑券商以前的佣金返还);而以新佣金标准上限为基准,则佣金下调10%,全行业将减少24.52亿元收入。自2002年起,我国券商由盈转亏,佣金下调不能不算是一个重要因素。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挑战

近几年来,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在加快,我国证券业和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既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也是走向国际的需要。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有四方面:外国券商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外国券商机构设立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中国所有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允许设立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以后3年内不超过49%;加入WTO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

我国加入WTO后,内资券商一统天下的格局将成为历史,外资券商将纷至沓来,因此,券商的“蛋糕”将面临境外超级投资银行的瓜分。众所周知,我国券商无论在资本势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还是在业务经验、人才素质等方面都无法与比外资券商相比。

行业壁垒被打破的挑战

中国券商现有的证券经纪业务模式是在证券行业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下形成的,而目前这种行业垄断壁垒正在逐渐被打破,券商经纪业务模式受到各种力量的挑战。由于网上交易的发展,证监会已经允许IT企业涉足证券经纪业务,中国移动甚至已推出“移动证券”业务。

如果我国金融业允许混业经营,对券商证券经纪业务构成最大冲击的是商业银行,因为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广泛的营业网点和庞大的客户资源,已经具备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技术条件,现在只缺准入规则和会员资格两个条件。此外,新兴的保险业拥有强大的营销力量,保险作为投资的替代品之一,也将给证券业带来较大压力。

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挑战

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网上金融如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已成为现代金融的普遍发展趋势,尤其在发达国家,网上金融、网上证券交易更是突飞猛进。

而我国网上金融、网上证券交易都比较落后,证券委托交易的方式还是以传统的网下委托交易方式为主,这种交易模式不管是采取柜台委托还是电话委托、磁卡委托都必须通过证券营业部才能把委托交易的指令传递到证券交易所,证券营业部在证券经纪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与交易方式的创新,必将对这种经营模式构成强大的冲击。

客户需求多元变化的挑战

随着投资者收入的提高和金融意识、风险意识的增强以及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增加、市场情况的变化,投资者的需求也随之变化,不仅只对证券交易的需求。还有获得咨询服务的需求、规避风险的需求、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的需求、学习证券投资知识和技巧的需求。甚至还有社交、娱乐的需求等等。

但是目前,在我国券商证券经纪业务几乎只有单一的通道服务,因而这种单一通道模式必然会受到客户需求变化的巨大挑战。

我国券商经纪业务模式的转型与创新思路

我国券商经纪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种种挑战说明这种模式是落后的,有缺陷的,它早已不能适应我国券商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券商为了摆脱经营困境,迫切需要对现有证券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进行转型与创新。券商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转型与创新思路是由通道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由佣金模式向费用模式转变。具体对策如下:

经营理念的转型与创新

以产品为中心向客户为中心转变,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客户是证券公司盈利的源泉,证券公司要想有源源不断的利润,就必须有源源不断的客户,而券商赢得客户的最好办法是交易要让客户盈利、服务要让客户满意。所以,券商的经营理念必须以产品为中心向客户为中心进行经营理念转变。

为此,券商必须做到服务方式由“坐商”向“行商”转变,服务内容从以提供交易通道为主向以提供咨询信息为主转变,服务特色由大众化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总之,券商经纪业务模式的转型与创新,首先必须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正确的经营理念。

经营方式的转型与创新

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降低经营成本。我国券商必须快速转变以往高收益、高成本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以控制和降低其经营成本。成本控制对于券商经营的影响是显著的,成本控制得好就能使亏损的业务变成盈利,反之则盈利的业务变成亏损,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是推行集约式经营。

推行集约式经营主要有两条途径:其一是券商要转变营业部经营模式,经营载体要由有形营业部向无形营业部转变。我国券商在经历了一段长时间的粗放式扩张后,现有的有形营业部数量众多,短时间内要做到这种转变比较困难,过渡的做法是实行“大集中”战略。所谓的“大集中”战略就是对现有数量众多的证券营业部网点、人员、设备、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将各营业部的资金、股票等全部集中到总部,保留几个关键点位的营业部作为销售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即可,这样经营成本肯定会大大降低。其二是要转变经纪业务传统的网下委托交易方式,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资源,大力发展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这是实行“大集中”战略的前提条件,也是券商降低经营成本的主要手段。

经营特色的转型与创新

由大众化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实行差别化战略。差别化战略就是利用品牌、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实行差别化战略是券商经纪业务能否取得成功的核心战略。券商经纪业务成功与否的标志在于券商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的高低。要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和吸引客户,关键在于券商能否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而要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就必须实行差别化战略。证券投资客户是形形的,如按投资额的多少分大户、中户、小户;按投资期限的长短分有长线投资者、短线投资者;按风险偏好分风险规避者、风险中立者、风险偏好者等。因而客户的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个性化的,如果券商提供的服务是大众化的或单一化的势必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从而就得不到客户的青睐。

实行差别化战略对于赢得客户非常关键。实行差别化战略的重点是要对客户进行细分,了解不同类型客户的特征、需求,进而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另外,实行差别化战略也有主有次,券商要集中主要精力做好黄金客户、核心客户的个性化服务。对黄金客户、核心客户更要做好量体裁衣式的服务,商业银行的“二八规律”在证券公司同样适用。

经纪业务内容的转型与创新

由以提供交易通道为主向以提供咨询服务为主转变。通道业务是技术、智能含量相当低的业务,只要管理层赋予这个资格,任何机构都可以做,不存在技术障碍。而研究咨询服务则是技术、智能含量相当高的业务,它主要运用基本分析、技术分析和数量组合管理等分析方法,通过深入的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大盘走势预测、投资价值分析和投资组合构造为投资者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获取收益,提供咨询信息、分析报告、操作建议等。

券商开展这些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如何是其核心能力的体现,也是券商提高经纪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高质量的投资咨询服务是券商吸引客户、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最主要手段,同时也是券商实施差异化服务的基础。因此,经纪业务内容的转型与创新对我国券商来说非常必要,经纪业务咨询化是券商经纪业务的发展趋势。

服务方式的转型与创新

由“坐商”向“行商”转变,推行经纪人制度。随着券商由垄断暴利时代走向竞争日趋激烈的微利时代,原先“坐商”式等客上门的服务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了增强其自身的竞争力,券商必须进行服务方式的转型与创新,大力推行经纪人制度。所谓经纪人是指专业从事客户买卖证券,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佣金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在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经纪人制度已相当成熟,西方证券经纪人模式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投资者买卖证券的金融机构,这是法人层次上的经纪人即经纪商,类似于我国的证券经纪商;二是受雇于经纪商,直接与投资者接触的证券从业人员,这是自然人层次上的经纪人即狭义的证券经纪人。目前,我国主要是要发展这种层次的经纪人。推行经纪人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利用经纪人的灵活性、能动性去开发客户,通过经纪人提供的代客交易、融资融券(我国现在还不允许)、投资咨询等一揽子服务去吸引客户,推行经纪人制度还可降低经营成本。西方投资银行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实施对于其经纪业务的发展与创新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制度建设才起步,今后需通过完善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经纪人专业素质的培训、强化经纪人行为规范和制度管理等措施不断推进。

竞争策略的转型与创新

由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2002年我国调低佣金标准并实施浮动佣金制度后,券商从此由过去那种固定佣金制的相安无事卷入佣金大战,各券商为争客户、争市场纷纷降低佣金标准,有的甚至到了不计成本的零佣金制度。调低价格从短期看可能对吸引客户有一定的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如果持续这种恶竞最终结果只能导致整个行业的崩溃。

从客户的需要来看,客户注重的不仅仅是佣金的高低,他们更注重的是券商是否能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为其带来增值收益。佣金下调后,据有关部门对投资者如何看待券商佣金大战的调查,70%的投资者认为佣金的高低无关紧要。因此券商为了自身和整个证券行业的生存,也为了迎合投资者的需求,必须转变和创新竞争策略,由低水平的价格竞争向高水平的服务竞争转变。实施服务竞争策略的重点是要提高投资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要树立服务特色,做好差别化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晓求.中国证券业盈利模式路在何方[J].投资与证券,2003.12

2.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04)[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2

目前国际通行的石油合同模式主要有:产量分成合同、服务合同、回购合同、现代租让制/矿税制合同、联合经营合同模式等。伊朗作为重要的产油国,有着丰富的油气资源,在中东地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仅中石化从伊朗每年进口原油就达1000万吨,伊朗现已成为我国石油勘探开发的重要目标市场国家。中石化胜利油田已于2001年成功进入伊朗石油勘探开发市场,并于2004年1月发现了工业油流,预计不久将要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签署回购合同(BUY-BACK)。本文主要就伊朗的回购合同及其最新变化进行简要的阐述,并与目前国际石油勘探开发业使用最为广泛最为流行的产量分成合同进行简要的比较分析。

回购合同概述

回购合同主要被伊朗等国采纳。目前外国投资伊朗石油上游工业的主要方式是签订回购合同。伊朗政府采用“回购协议”的概念,实质上是NIOC授予国际石油公司的一种有限获利的风险服务合同。伊朗之所以采用回购合同,是由于伊朗政府一直把宪法第81条的禁止“向外国公司让步”解释为采用“生产分享协议”的法律障碍,而后者恰恰是国际石油合同所普遍采用的石油合作开采方式。根据伊朗的宪法和石油法规定,为了控制国家的资源,1997年下半年,伊朗石油部同意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采用“回购”的合同方式引进外国投资者,开发石油项目。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承担勘探投资并独立承担勘探风险。如果获得商业油气发现,合同也就终止,但是这家外国公司具有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协商谈判开发合同的优先机会。如果协商不成功,NIOC偿还外国公司的勘探费用并根据原先的协商结果支付勘探阶段的报酬,也就是说,项目由伊朗政府以向承担商支付报酬的方式购回。NIOC再举行面向其他公司的开发阶段项目招标。如果协商成功,外国公司根据新的合同条款从事开发作业。在油田投产后,外国承包商按照预定的比例以货(油气)代款回收资本投资。但是,一般情况是,发现石油的承包商通过与政府协商后,继续担任油田开发者。回购合同项目分勘探阶段和开发阶段。

伊朗的回购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模式,它既不是产量分成合同,也不是服务合同,而更像是一种风险服务合同。

回购合同的特点

伊朗回购合同一般有以下主要特点:

1.合同公司不是通过获得产品来实现利益,而是通过承包建设获得回报。在项目投产后,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回收投资和相应的作业费用,并取得一定的利润。利润水平根据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谈判确定。

2.合同公司承担全部油田勘探开发费用和建设投资。合同公司必须为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资金、设备等全方位服务,从油田设计开始,直至油田按合同要求建成后交由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管理。

3.合同公司可以在合同期中从原油销售收入中回收全部投资和生产成本,但是,在回购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成本回收限额,如果可回收的成本超过成本回收限额,超出的部分可以向以后的年度结转;但是,如果总成本超过了预算,必须经过再次报批同意,否则由外国承包商承担。

4.在执行回购合同中,合同双方通过谈判确定项目的报酬指数,外国承包商得到的实际总报酬为报酬指数乘以开发阶段实际的建设总投资,但每年得到的实际报酬又不能超过年产量的一定比例,即报酬“天花板”限制。但未支付的报酬可以结转到下一个商业生产年。

5.回购合同允许油田进行滚动勘探开发,但在获得政府批准前,资本预算不得超支,否则超支的部分由合同公司承担。

6.合同中油价风险由政府全部承担,合同公司收入的亏空可由资源国政府进行补偿。当合同公司收回其协议的投资和报酬后,不再拥有该项目的权益。

开发阶段的回购合同一般有以下规定:NIOC有权监督项目的进程,国和外国承包商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联管会成员双方占有相同的人数;(2)所有的争议交由联管会处理,并作最终裁决;外国承包商必须提供资金、技术、经验和设备;外国承包商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伊朗的“现有资源”,如雇佣和培训伊朗员工,购买伊朗国内生产的材料;外国承包商必须递交具体的“总体开发计划”,详细说明每项工作的内容、性质和成本预算;资本成本的偿还受成本最高限度的限制,只有双方签订调整工作计划的协议之后才能改变;投资回收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回收比例(15―17%)计算;外国承包商获得的报酬是按照国际市场价计算的原油;根据资本成本的百分比计算报酬,年资本回收率一般为18―24%;外国承包商收益的所得税率为12%。

回购合同模式的最新变化

2004年1月28日伊朗在荷兰海牙召开会议,公布伊朗新一轮勘探招标区块情况,并对回购合同的某些规定做了一定的调整,推出了新的勘探开发合同模式,调整后的回购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将更有利于伊朗石油工业的对外合作。

从1997年伊朗开始采用回购合同模式以来,伊朗石油工业的对外合作发展较快。这种合同模式对项目的风险收益的上限进行了封顶;同时将项目勘探开发过程分段进行招标,上一段的承包者,不一定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该模式对于开发项目还可以接受,但对于勘探项目,承包商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外国投资者对伊朗的勘探项目投资兴趣不高,而热衷于开发项目。

经过外国公司长时间的的游说以及两轮招标的教训,伊朗方面意识到这样下去,对今后石油工业的长期发展不利。为了提高本次推出的勘探区块的吸引力,经伊朗国家议会批准,本次16个勘探区块招标将主要采用勘探开发的一体的BUY-BACK合同(EDC合同),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参与新的勘探区块的勘探与开发。新的合同模式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回购合同性质。主要变化是由过去将勘探开发分成两个阶段的做法改变为将勘探开发合为一个阶段的做法。尽管新的合同模式没有根本性改变,但是,投资风险的降低,毕竟增加了合同的吸引力。

过去,投资人在勘探阶段有了商业发现,并不一定能进入开发阶段。如伊朗卡山项目,一旦商业发现并确定,中石化如何进入或能否进入开发阶段有四种情况。一是双边谈判。中石化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就开发方案进行双边谈判,如谈成,就进入开发阶段。二是公开招标。如中石化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谈判不成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开发商。中石化有同等优先权利。三是强行转让。如中石化未能中标,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有义务说服中标的开发商将30%的股份转让给中石化。四是决定不进行开发。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有权决定不进行开发。中石化只能获得合同规定的勘探费用的回收与55%回报率的补偿。

新的合同模式将勘探开发阶段合为一体,使投资人在勘探阶段有了商业发现,有权直接进入开发阶段,减少了投资者的风险。但是,开发阶段的回报率由双方谈判确定,也是投资者投标报价的主要内容。

与产量分成合同的比较

回购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勘探开发合同,也是伊朗和伊拉克根据法律设计出来的特殊对外合作模式。回购合同与产量分成合同主要有以下不同:

1.合同的经济模式(收益分配方式)不同。

回购合同的核心内容是,确定通过承包建设投资,获得相应投资报酬。因此投资的大小,报酬指数的高低,对于合同公司来说影响较大。回购合同模式类似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交钥匙工程)。对于资源国来说,能够清晰地了解合同公司实现的利润和回收的成本,年利润按照实际的投资总额乘以固定报酬指数即为合同公司每年获得的报酬。合同公司不存在投资无法回收的情况,只有投资回收之外报酬大小的区别。对于合同公司来说,自有资金投入后的盈利水平集中在项目的前几年,而整个油田开发后期的产量所带来的利润,伴随项目的移交而无法得到。

产品分成合同模式的本质是产品分成,因此产量的高低,换言之储量和油藏的风险对于承包公司效益影响较大。对于一个长期的油田开发项目,产品分成合同模式能够保证承包公司在每一个生产期间获得原油的份额产量,用于回收投资成本和获得利润。对于油藏潜力较大的油田,承包公司可以获得该油田中后期高额产量所带来的超额效益。相反,若油藏潜力不佳,承包公司也将损失较大。

2.合同者承担的法律风险不同。

回购合同中,合同者如依约履行合同,尽职作业,其成本的回收和报酬的取得相对来说是有保障的;产量分成合同中如合同者在勘探阶段对合同区块未能发现任何商业油流,则其资金全部沉没。

3.投资收益率不同。

回购合同的投资内部收益率是固定的,一般为15%;产品分成合同的投资回报的基础是合同中产量分成比例的约定,以印尼为例,投资者在回收成本后,利润油在国家石油公司与合同者之间分配,分成比例一般为73.2143%:26.7857%;对于边际油田和提高采收率合同,分成比例为64.2857%:35.7153%;对于下第三系油藏,按产量滑动比例分成。投资者投资的最终回报率为资本投资的10―15%。

4.合同者的身份不同。

回购合同中,NIOC保留合同区块的石油开采权。根据回购合同条款,合同者是合同区内开发作业的作业者,在合同规定的开发期内进行预期开发作业时,对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负责,在合同区内以NIOC的名义,代表NIOC进行开发作业。NIOC是合同区内所有现存设施的作业者,是合同者按合同完成开发作业后,经试运转、测试并移交NIOC的所有设备的作业者。产品分成合同中,合同者可以是作业者,并赋予作业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5.联管会的规定不同。

回购合同中,联合管理委员会(JMC)应由双方各派5名代表参加,在合同的第一个完整的公历年,NIOC担任JMC的主席;而产品分成合同中JMC的代表按双方投资比例派出,由作业者担任JMC主席。

6.国内市场义务的规定不同。

回购合同中,没有国内市场义务油的规定;产量分成合同(以印尼为例)中,在商业生产后,合同者应将利润油的25%以实际价格的15%出售给印尼国内市场。

回购合同的优缺点分析

回购合同作为伊朗、伊拉克等国在特定历史与现实背景下创造使用的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有它一定的局限性和鲜明的特点。

1.回购合同对双方都存在着明显的缺点。

对伊朗政府而言,由于NIOC负责规定回报率,因此就承担了油价下跌的风险。如果油价下跌,NIOC将不得不出售更多的石油或者天然气,才能达到全部回收款项的目的。此外,由于合同周期较短,而外国石油公司更希望参与长期投资,因此,回购合同不能吸引到伊朗急需的足够资金。

对石油公司而言,回购合同的问题是,一是不符合国际惯例。二是没有国际仲裁。由于伊朗内部的管理僵化,一旦合作双方发生纠纷,则完全交由联合管理委员会处理并终裁,难以保证公平。三是由于回收成本的方式是以货代款,导致回收周期较长。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1篇3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战略投资者;模式选择;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1-0059-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1.16

一、引言

1995年9月,国务院《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通知》,决定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分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后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2004年6月,城商行开始大规模重组整合,并开始大规模引进战略投资者。无论是前期以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为主的模式还是后期出现的引进境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先进城商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都是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城商行的渴求在于获得先进管理经验、先进发展模式、先进信息技术、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以此突破发展瓶颈,走出一条适合城商行的发展道路。本文分析2004年至2008年末引进各种境外或境内战略投资者的22家城商行在策略与模式的差异与特点,为进一步推动城商行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二、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模式与策略

引进战略投资者是一项巨大而艰难的工程,能否物色到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事关战略合作的成败,更关系到城商行此举的核心目标――通过战略合作打造并提升城商行的核心竞争力的实现。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有两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一是战略投资者的数量选择;二是战略投资者的国别选择。

(一)战略投资者数量的选择与风险分析

引进战略投资者数量分为以下三种:

1.引进单个战略投资者。这种案例占到已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城商行的一半以上,包括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天津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成都银行、吉林银行、长沙银行、厦门银行;引进境内的日照银行、台州银行、廊坊银行、九江银行、莱商银行及德州银行。这种单一的战略投资者模式有助于战略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责任的落实,权责明确。不过,这种模式对被投资者而言风险集中、挑选的难度较大。

2.“1+1”模式。即引进一家银行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引进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或者同时引进两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这种模式也较普遍。包括南京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在内的城商行引战中都有IFC的身影;而烟台市商业银行则引进恒生银行及永隆银行两家香港的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杭州银行也是如此(澳洲联邦银行与亚洲开发银行)。此种模式往往是基于两家战略投资者相互认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合作,两者往往能形成合力,增加对被投资银行的援助力度。当然,这种模式需要引战者花费较长的时间进行广泛寻觅和筛选,并且投资者之间要深入沟通,难度比较大[1]。但就预期效果来看,此种模式显然有助于降低第一种模式所带来的风险集中问题,引战者可以各取所需,从两家战略合作者身上获取技术及管理援助显然更能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就被投资者的股权分布来看,两家战略投资者持股既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又能降低持股集中度,优化股权分布。另外,就南京银行及杭州银行的“1+1”模式而言,两者都选择在不同时期分别引入两家战略投资者,适应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而这也是值得后来者学习的。

3.引进多个战略投资者。此种模式多出现在盘子大的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而在城商行中不具普遍性。就目前而言,上海银行是个特例,分别在两个阶段(1999年、2001年)引入IFC、汇丰银行和上海商业银行(香港)这三个战略投资者,至2010年底持股比例分别为7%、8%、3%。这种模式进一步降低了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股权更加分散,但带来的问题是持股比例的不足也降低了战略投资者参与管理的激励。因此,相比于“1+1”模式,多个战略投资者模式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际操作来看都较缺乏可行性。

(二)战略投资者的国别选择

随着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从事银行业务或者投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更加常态化,这也为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2]。

总结引进战略投资者的23家城商行的选择可以发现,2006年7月之前有10家城商行引入战略投资者,而这10家城商行无一例外地都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又以欧美的国际知名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主。前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城商行除重视战略投资者的实力外,一定程度上还青睐更具国际知名度及影响力的金融机构;2006年7月后,这种形势才有了转变,13家城商行中有6家选择境内的商业银行(包括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领先城商行),另外7家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城商行也由之前以欧美、澳洲的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和国际知名银行为主向多样化发展,出现包括马来西亚、韩国、意大利、法国(引进的意法金融机构不再是那种在国际处于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知名度较前期有较大的差异)、香港的金融机构在内的战略投资者,显示了城商行在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上更趋理性。

三、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亚洲金融机构的案例研究

城商行引进的亚洲金融机构具体包括:汇丰、香港恒生、香港富邦、新加坡华侨、马来西亚丰隆、韩亚银行、马来西亚联昌国际证券银行集团等10家金融机构。引进亚洲战略投资者,特别是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业的金融机构有一个比较优势在于其与中资银行相近的文化渊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引入欧美金融机构所带来的双方合作中存在的文化冲突[3]。

下面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两家城商行――厦门银行(代表后发中小城商行,引进的是有台资背景的香港富邦银行)、成都银行(代表非上市的大型城商行,引进的是马来西亚的丰隆银行),分析其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经历。

(一)厦门银行引进香港富邦银行的案例研究

这一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在当时影响不小,它是香港银行业首例依据CEPA4的规定投资大陆商业银行,也是台湾金融机构首例借道第三地投资大陆商业银行,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1.香港富邦银行入股厦门银行过程概述。厦门银行从2001年开始开展增资扩股工作,但由于大量的不良贷产,于2005年才正式启动了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增资扩股方案。并在2005年11月首次接触香港富邦银行和台湾富邦金控。除此之外,厦门银行也和其他国内外多家潜在投资者进行意向性谈判,最终确定了香港富邦银行、捷克PPF集团、比利时富通银行三家为谈判对象。由于富邦报价最高,并且在台商业务、台币兑换、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上与该行有很好的互补性;同时,其母公司台湾富邦金控旗下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信托、证券,以及关联企业富邦旗下的电信、传媒、房地产等企业也将跟进加大对厦门市的投资,加上第一家投资大陆商业银行的台资金融机构在所能产生的巨大影响,最终确定香港富邦银行拥有第一优先谈判权。香港富邦出资2.3亿元人民币(约合2.6亿元港币),以每股2.3025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厦门银行9995万股的股权,占增资后总股本的19.99%,成为仅资于厦门市财政局(增持212.16万股,共持有增发后总股份数的26.7%)的第二大股东。2008年12月20日,厦门银行宣布增资扩股项目圆满完成。

2.厦门银行与富邦银行的战略合作特点

第一,在人员方面,2009年厦门银行引进富邦银行资深管理人员与专业人员共计19名,其中包括3名高管,分布在厦门银行台商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财富管理部、产品发展部(国际业务部)等多个关键部门。其中,台北富邦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高朝阳担任厦门银行行长,成为大陆首位台籍行长。第二,在营运方面,截至2009年底,双方共启动33个项目,其中已完成16个,项目总体完成80%以上:完成了对信用风险组织架构的调整,实现了风险的集中管控;完成了人力盘点和薪酬改革项目,并对绩效薪酬进行了进一步设计和优化;完成了网点转型和鹭通支行网点改造试点;对作业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设计,改进了服务效率;完成了组织条线优化改革,成立公司、零售事业部,实行条线化管理;成立台商业务部,大力发展台商业务;成功开发“两岸通美元速汇”、“传真交易”等新业务;借鉴富邦银行在小企业业务和零售业务管理上的技术和经验,大大增强了该行在小企业业务和零售业务产品开发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

厦门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各项内部改革稳步推进,实现了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资产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资本和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实现跨区域经营,取得一定的经营业绩。

(二)成都银行引进马来西亚丰隆银行的案例研究

成都银行的综合实力稳居西部城市商业银行前列。引进战略投资者之前(截至2007年9月末),该行存款余额为433.03亿元,贷款余额292.98亿元,总资产504.48亿元。

1.引进丰隆银行过程概述。2007年,成都银行正式启动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工作,决定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以每股不低于2元的价格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20亿股。邀请马来西亚丰隆、法国兴业、新加坡发展银行(现新加坡星展银行)等3家境外银行开展尽职调查。该行提出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方案,并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了突出价格因素同时兼顾技术转让、长期合作和协同发展等条件的评选标准。最终,丰隆以人民币19.5亿元认购6.5亿股新股份,占该行增资扩股后总股份的20%,并与该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及业务发展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帮助该行打造核心竞争力。

2.与马来西亚丰隆的战略合作特点

第一,智力引进,指导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丰隆银行向该行推荐了两名具有丰富境外银行管理经验的董事。其中,风险管理专家、丰隆银行首席营运官何维忠担任该行副董事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加强董事会的风险管控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治理架构,成立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专门负责对超权限授信业务的授权管理工作,并设立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IT委员会,强化全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IT建设工作。第二,合作培训及技术指导,提升员工素质。成都银行积极利用丰隆提供的培训基金,选派中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新进大学生赴马实地开展培训学习。同时邀请丰隆的专家到成都为干部员工开展相关培训,内容涉及分行营运、商业信贷、个人金融、财务及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控、客户服务等。第三,提升资金营运能力。在丰隆的积极协助下,成立了资金部。并通过学习、借鉴丰隆的做法,快速确立了资金业务的管理架构、运作模式、风险管控措施等,大大缩短了探索过程。在资金部成立后,丰隆派驻1名国外专家进行指导,资金运作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运作渠道不断拓宽,收益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日平均资金运作规模达到334亿元,全年实现收入近9亿元,成为该行利润增长的重要来源之一,也增强了该行在资产负债、流动性管理方面的主动性、灵活性。第四,协助系统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效率。2010年,财务管理一期项目――财务核算和大总账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费用报销的集中化管理和流程控制,并为费用预算控制、业绩评价等奠定了基础。目前正在建设财务管理二期项目,有效提升该行的风险计量和评估水平。第五,技术支持及协助提升IT支撑能力。丰隆银行选聘多名技术专家协助该行开展系统建设,在相关的系统选型、技术标准制定,以及开发建设等方面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在丰隆的协助下,该行完成了网银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建设。此外,成立了数据分析团队并开展了数据仓库项目,完成了对核心系统、个贷系统、信贷台帐系统等八个主要系统的数据整合工作,显著提高了数据查询、分析的效率。数据分析结果已经广泛运用到客户分析、理财产品营销、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为经营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持,促进了管理的精细化。

截至2010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到1513亿元,存款达到1225亿元,贷款达到679亿元,分别为引资之初的2.9倍、2.6倍和2.3倍。

四、小结

通过以上对厦门银行、成都银行引进香港、马来西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例分析,笔者发现,无论是非上市大型城商行(成都)还是中小型城商行(厦门)在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上都不再仅限于引进如IFC等国际知名大型银行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而更理性的向具有相近文化渊源、具有相似市场定位、发展理念、双方在规模,实力上更“门当户对”的东亚、香港地区的银行靠近。正如成都银行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时所坚守的选择具有战略性投资意向,与自身发展战略具有协同效应,具备技术、人才等智力输出意愿与能力的金融机构,而不一味追求大机构、知名机构,选择“门当户对”,合适的才是最好的。而厦门银行的引资案则在很大程度上考虑了政治、经济合作因素,金融合作为该引资案攒足了人气,也为顺利通过监管层审核打下了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马政.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研究[D].天津:天津南开大学,2009.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4

关键词:最优控制;利率市场化;贷款定价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8-0013-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8.03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推进,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日益市场化。而许多商业银行长期以来贷款定价的主要依据仍然是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还款能力,没有形成系统的、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1]。商业银行对贷款利率是否进行浮动或浮动多少一般都缺乏规范、精细的标准,其利率浮动的幅度通常也不能反映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及贷款项目风险程度[2]。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定量化的定价机制以灵活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势在必行。

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不是通过中央优化集中来决定的,而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分散决定的[3]。在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机制主要有成本相加定价机制、客户盈利分析模式等。但是,这些方法只考虑了贷款价格的短期优化决策或银行发放贷款的短视行为,即认为在信贷市场中,贷款定价在每个决策时期都是独立的,优化的目标为单个时期的利润最大化。实际上,贷款需求会随着经济的波动而变化,这种变化又会造成信贷市场的波动。因此,可用动态系统模型来描述商业银行贷款的定价机制。给定系统的这种动态性,商业银行的信贷定价机制实际上就是一个最优控制问题。

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商业银行首先向市场发出各自的贷款价格。企业根据市场上的贷款报价和利润最大化原则决定接受某家银行的贷款,并通过信贷市场将这一信息反馈给银行,直至信贷市场供需平衡,市场出清。市场出清后,每家商业银行知道了信贷市场的市场出清价格,在下一轮定价中,商业银行会基于这些市场信息来调整自己的贷款价格以获取更多利润。因此,把信贷市场的竞价过程视为一个动态反馈系统能够更好的描述这一机制。此动态反馈过程,可以通过图1来反映。

本文通过对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贷款定价的动态反馈性进行描述,并假设企业贷款的目标是为了获得贷款投资收益最大化,然后在这一假设基础上求出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需求的动态方程。将动态方程中的市场信贷需求作为状态变量,信贷价格作为控制变量,得到一个标准的非线性动态系统的最优控制问题,并采用Matlab11.0对上述最优控制问题进行求解和数值模拟。

二、系统方程描述

在这一部分,我们应用最优控制理论构建一个企业贷款投资收益最大化模型。为方便分析,在此假设信贷市场不存在不确定性。特别的,在我们的描述中,信贷市场的动态性将被考虑在内。然后我们在企业贷款投资收益最大化模型的基础上构建描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动态机制的最优控制理论模型。

(一)企业贷款投资收益最大化模型

假设信贷市场存在n家商业银行,在竞争性信贷市场中,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供需平衡,市场正好出清。而商业银行产品差异仅为信贷价格间的差异,即商业银行之间仅仅能够通过贷款价格的调整来参与市场竞争。我们假定商业银行i面临的信贷市场的需求函数,也即对应的企业i对贷款的需求函数为:

其中,qi是商业银行i面临的信贷需求,即企业i的贷款需求;ri是商业银行i的贷款价格,即贷款利率;ai,bi为商业银行i发放贷款的需求参数;dij为不同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替代系数;rj为商业银行i以外的其他银行的贷款利率。

假定银行和企业用有相同的生产成本函数,假定都是线性的,即

其中,C(qi)为企业的生产成本,该函数包含了企业贷款的利息支出等费用。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假设ci对企业来讲是相同的值,对各商业银行来讲各不相同。

假定企业贷款的投资收益率为r,则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润最大化函数为:

其中,qi是r的函数。对式(3)中的企业投资收益率一阶求导,得到满足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最优条件,即:

解得:

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只有满足式(5)时才能达到利润最大化,即企业满足该条件时企业才会向银行借款,也只有满足该条件时银行发放的贷款才会有需求。在这里,我们可以把1/(r-ci)称为银行i的贷款调整因子或贷款调整强度。式(5)意味着银行只有按照该条件调整贷款时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

(二)商业银行贷款的最优控制模型

在目前使用的定价方法中,商业银行主要关注的是个体单个时期内的最优,目标函数是单期利润最大化,即:max?仔■(t)。而长期最优意味着经营期内的利润之和最大化,即max■?仔■(t)dt。如果系统总是静态的或者只考虑单个时期内的利润最大化,则各期的利润是独立的,此时单期利润的最大值之和等于利润最大值的和,即max■?仔■(t)dt=■max?仔■(t)dt。然而,各期利润可能不是独立不相关的,所以各期利润之和的最大值应该大于各期最大利润的和,即max■?仔■(t)dt>■max?仔■(t)dt。在动态系统中,长期最优被用来研究最优控制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阐述最优控制在贷款定价中的应用。

据上所述,使用长期最优控制考虑了系统动态性是更加合理的。在这一部分,最优控制问题将被描述成单个银行i进行长期最优决策的目标是使各期利润之和最大化,即:

目标函数式(6)受约束于式(5)。因此,式(5)和式(6)构成了商业银行长期贷款最优决策的最优控制系统。式(5)为状态方程,式(6)为目标函数。ri为控制变量,qi为状态变量。即:

式(7)即为反映商业银行贷款长期动态定价机制的最优控制模型。通过求解该模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均衡解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与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三、模型求解与数值模拟

(一)模型求解

为了求解上述最优控制问题,我们构造如下汉密尔顿函数:

其中,λi(t)为协态变量。

式(8)两边对ri(t)求一阶导数并令其为零,得到汉密尔顿函数的最优性条件:

式(9)两边对qi(t)求一阶导数得到汉密尔顿函数的共态方程:

汉密尔顿函数式(8)的横截性条件为:

通过对式(9)、式(10)求解,可以得到式(12)和式(13):

式(15)即为商业银行i贷款利率调整所需要遵循的动态方程。对其他n-1家银行进行类似分析,可得到一个n维动态系统。显然可以表示为n个微分方程,即为n家银行进行信贷价格调整的动态系统。若将有关参数代入,则可得到每家银行信贷定价的调整过程,通过其特征值还可以判断商业银行利率是否存在均衡。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假设只有两家银行,银行1和其以外的其他银行,即银行2。于是可将(16)式化为微分方程组:

化简上式得:

式(17)中,当r1'=0,r2'=0时,对应的方程组的解即为商业银行1和其他商业银行2进行信贷竞争的均衡利率(r1*,r2*)。该均衡解满足:

通过对式(18)进行数值模拟可以得到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与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二)数值模拟

在这一部分,我们对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贷款定价进行数值模拟。首先,我们给定银行1和其他银行2的各项参数(如表1)。

将参数代入式(17),我们可以求动力系统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通过使用Matlab11.0我们求出动力系统的特征值为为0.0270和0.0030。有动态系统的奇点理论可知,当两个特征根同为正值时,是不稳定的。因而我们可以判断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不存在纳什均衡。

将参数代入式(18),可以得到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与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见图2)。从图中可以看出,当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不超过某个临界值时,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利率随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的增加而上升,而且商业银行1和2的利率基本相同。当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超过一定临界值时,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开始下降,且银行利率随着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的下降而增加,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将超过贷款投资收益率。

出现这样的原因主要是,当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在一定临界值之内时,表明社会经济处于正常的稳定运行状态,产品市场供需稳定,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稳步提高,商业银行贷款供需平衡,因此,银行利率随着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上升而上升。银行利率随着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下降而上升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运行逐渐出现失衡,此时企业产品销售不畅,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增加,因此,银行会提高利率对冲风险。预期还款可能性较高的优质企业虽然经营风险小,但是由于利润率偏低,不能获得正常的贷款;相反,预期还款可能性较低的高风险企业,反而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所以此时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下降而银行贷款利率上升,出现了“逆向选择”行为。同时,高利率会诱使企业从事高风险的项目,放弃从事低风险的项目,从而使得信贷市场出现“道德风险”行为。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上拒绝了一部分优质贷款,使得贷款利率的上升提高了银行的平均信贷风险,降低了预期收益率。这说明,即使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也会存在斯蒂格利茨所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四、结论

本文将信贷市场描绘成动态反馈市场,将贷款定价机制描述成一个动态的、非线性的系统。根据企业利润最大化原则建立了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动态的、非线性的最优控制模型。并使用Matlab11.0进行了求解和数值模拟。研究结果表明,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并不存在纳什均衡点。而且,在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商业银行贷款供需平衡,贷款利率一般低于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并随着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的上升而增加。而当市场经济运行失衡时,企业贷款投资收益率降低,贷款利率随着投资收益率的下降而上升,使得正常企业无法获得贷款,而高风险企业却因为不惧利息高而能够获得贷款,信贷市场便会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李丽滢,刘钟钦.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定价研究[J].商业研究,2006(23):162-165.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1篇5

日前,在线生活服务商城千品网启动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广告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的地铁、楼宇等场所进行广告宣传。在国内电子商务步入资本寒冬的今天,团购网站以及电商企业融资越来越难,该网站已获得上亿元融资。而创新工场的首个O2O孵化项目布丁,也获得来自清科创投领投的近千万美元A轮融资。

O2O模式企业延续了团购的优势,规避了团购的风险,包括窝窝团在内的众多团购网站,都纷纷向O2O转身。但由于O2O脱胎于团购,这决定了它同样要面临流量、回头客以及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柳暗花明

2010年3月,团购网站犹如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在国内互联网上燃起。然而,好景仅维持了近一年的时间,团购网站便纷纷倒闭,由巅峰时期的数千家网站,滑落到现在的数百家。

进入2012年,团购网站更是大批死亡。这个朝阳产业,在蜂拥而至急功近利者的哄抬下,迅速跌入低谷。随着资本寒冬的到来,一批电商网站不时传出资金短缺的新闻。

团购网站遭遇资本冷淡的境遇并位发生在主打O2O模式的电商企业身上。千品网副总裁元鹏告诉记者,与其他电子商务行业步入资本冬天不同,主打O2O模式的在线生活服务商城却“逆势而上”。

千品网成立一年后,如今不仅在入驻商户、上架服务商品数量等数据增长迅速,而且在消费者心中也打造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品牌。据他介绍,目前千品网日增新品新单过千,日在线商品10000单。百度搜索指数在3个月内涨幅500%,超过了团购导航二类梯位的网站。

所谓O2O模式就是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为万千商家搭建的一个线上商业营销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便捷的优惠享受,最大化地实现信息和实物之间、线上和线下之间、实体店与实体店之间的无缝衔接,创建了一个全新的、共赢的商业模式。

在团购网站最火时,元鹏去美团网、拉手网和爱帮网拜访。一圈调查下来,他发现团购的发展规模虽然很快,但并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同时,他获得一个启示:本地服务是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去运作的。

不过,在当时,因为商家和用户还没有培育起来,千品网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业务介入。然而,团购的虚火吸引风投砸了近百亿元资金后,迅速把这一市场炒热了。虽然最后团购没有取得成功,但却为市场培养了一批商家和用户。

“千品网能有今天的规模,其实是借了团购的热风孵O2O的蛋,占了点便宜。”元鹏说,“未来,千品网可能会成为用户和消费者休闲娱乐、吃喝玩乐的一个入口,其本质则是一个售卖吃喝玩乐等服务的淘宝商城。”

风投青睐

互联网曾是风投最钟爱的产业,随着去年中国概念股遭遇诚信危机,曾被誉为“吸金窟”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陷入困境,上空笼罩着一片乌云。IDC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一季度,整个电商行业的融资从近20多笔降到仅有8笔。

而来自清科集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获得融资的企业52家,2011年飙升至116家。而融资金额也水涨船高,从2008年的2.2838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6.6941亿美元。

在VC保持沉寂时,要打动资本不是容易的事。但坚持O2O模式运营的电商企业,不少都获得了他们想要的资金。

《IT时代周刊》了解到,鼎信集团的旗下公司――冠旗投资有限公司,就与广州街库网达成战略合作,而街库网也是一个依托O2O模式的商务社区化综合平台。国内创投大鳄清科创投和李开复也将目光瞄准了O2O项目。创新工场的首个O2O孵化项目布丁,便获得来自清科创投领投的近千万美元A轮融资。

据悉,布丁成立于2010年11月,专注于移动O2O范畴,为用户提供移动电子优惠券业务。而在此前,家居类O2O电商空间网也获得了高德软件创始人、天使投资人肖军以及盛世巨龙创始人闫志峰、美遐科技董事长李圆峰联合投资,资金规模达千万元人民币。

坚持O2O模式的电商企业,能获得资本的认同,在于他们在整个商业模式中扮演了一个承上启下的角色。上游连接于当地的线下商店的服务,下游连接着消费者随时的恒久需要。O2O模式的火热,连江南春现在都开始心动,推出互动屏,进军O2O。

业内认为,这种“线上加线下”的营销模式,使信息和实物之间、线上和线下之间的联系变得愈加紧密,让电子商务网站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此,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说:“你如果不知道O2O,至少知道团购,但团购只是冰山一角,只是第一步。”

现在,获得外界资本认可的这些电商企业,业绩均表现得不错。其中,千品网创造了上线三个月日均销量破万单的记录,公司也获得了来自中赫技能的上亿元投资后,目前正在尝试做iPhone和Android的客户端。

问题依旧

业内认为,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其实并不陌生,在中国台湾和日本已经很流行。当企业的规模到达了一定的阶段后,这个平台不但能掌握消费者的需求,更能掌握客户的资源。而事实证明,能掌握这两种稀有资源的企业,未来不会让人失望。

现在,众多团购网站也开始向O2O转身。在各种团购网站转型、升级的行动中,窝窝团的行动是最早、最快。目前,窝窝团形成“精品团购+生活商城”的业务架构,其生活服务电子商务战略逐渐清晰。

业内观察家认为,资本选择投资O2O模式而不是团购,是因为O2O的商业模式投入不高,盈利前景可观。最重要的是它延续了团购优势,规避了团购的各种风险和短板。

对此,清科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倪正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2年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投资融资肯定不如2011年,但并不代表VC和PE(私募)对于互联网电子商务失去信心了,我们仍然坚定支持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司。”

事实上,O2O能获得资本认同,还在于它背后拥有的一片巨大蓝海市场。据一份来自风投机构的数据显示,中国有着超过13亿的庞大人口,这预示着中国的网络商务增长空间非常广阔。2010年,中国网络零售总额是6000亿元,未来这一数字只会上升。

更为诱人的是,这仅仅是来自于网络,只占居民整体消费的5%。中国电子商务的未来,在于充分挖掘95%的潜在市场。其中,O2O就是挖掘这一蓝海的新模式。这对资本来说,毫无疑问是一块诱人的大蛋糕。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6

关键词:商业地产、融资渠道、发展趋势、多元化

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CPI的持续居高不下以及追求国际化和时尚化不可遏止的潮流,都给中国的商业地产,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成长空间。近些年,在商业地产在整个房地产行业中的比重越来越高的同时,资金短期化和单一化,总量缺失,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成为了制约商业地产大步发展的瓶颈也愈发明显,困扰着中国商业地产的开发商们。

一、我国商业房地产的特点与难点

(一)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是商业地产开发尤为突出的特点。国内开发的购物中心,体量一般在十几到几十万平米不等,可以包含多种业态形式和不同的经营内容,如商品零售、餐饮、娱乐等;开发建设不仅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而且一般还要经过2-3年的建设周期,因此,资金问题成为了开发商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以较为常见的商业地产项目——大型购物中心为例,投资一个超过10万平米的购物中心平均需要10亿元以上。与此同时,商业地产投资开发周期较长,通常15年才能收回初期投入。因此,任何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否进入商业房地产市场,很多程度上取决于其筹措资金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使用资金的本领。

(二)商业房地产收益方式多样。主流的商业房地产经营多采用开发商整体开发,项目统一经营管理,以收取租金为投资回报形式的模式,但也有一些商业房地产项目将其中的住宅、公寓、写字楼等物业的底商、商业街区整售、散售,零散经营。

(三)商业房地产经营难度大。首先,商业房地产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而能否获得租金很重要的在于物业本身的情况状况和物业价值的提升。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城市特别是大都市,商业项目鳞次栉比,商业竞争趋于白热化,商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大。其次,商业房地产周边的经济环境、交通状况、客群状况、居住人口的变化、政府的相关政策都会对商业地产的经营和收益产生极大的影响。再者,商业房地产“养商期”的存在也使开发商在开业前期随时可能面临调整和亏损。这些因素都在无形中加大了商业地产的经营难度。

(四)商业地产整体运营中,商业是核心和本质,项目的成败最终取决于其商业运营的成败。商业房地产运营主要由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和资本运营三块构成。地产开发是基础和表现,没有主要包括拿地和建设的地产开发,附着其上的商业运营则失去了必要的基础和载体;资本运营是线索和目的,商业地产运营的各环节都由资本运营实现耦合,并且任何商业项目都是以良性的资本运营为最终目的。因此,对于商业地产而言,融资渠道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商业房地产融资现状与需求背景

(一)目前,我国商业地产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商业地产自筹资金比例较低

我国房地产金融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融资比例高。二

是以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比重过大。三是融资渠道单一,以银行信贷为主。

目前我国商业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商、商业经营者自身的积累和传统的外源融资方式。开发商自身资金积累主要是指开发企业自身的资金和以企业为基础的股权融资,前者积累过程相当缓慢,而后者目前在我国利用有限。传统的外源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信托投资、承包商带资承办等,其中尤以银行贷款为主,是向商业银行贷款。据统计我国商业房地产开发银行贷款已经占到了商业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资金的70%以上。

(二)商业地产开发商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增加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房地产开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特别是大型商业设施的依赖性更强,动辄十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一旦出现商业经营差、利润下降,达不到盈亏平衡点,就会造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增加银行的金融风险。而商业银行也基于风险的考虑,对于提供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期限都有严格的限制,并偏向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不能因为缺乏金融支持而出现大的波动。因此,迫切需要金融业与房地产业一道探讨拓宽融资渠道。

(三)在我国商业房地产更多地向资本市场融资必将是未来的融资趋势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方式中,直接融资所占比例很少,房地产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融资数量明显偏小,商业地产企业就更小。目前,我国商业地产企业中只有极少数实现了在证券市场上上市融资,难以满足需要长期资本的企业发展的需要,也就不能保障我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按照市场导向和社会需求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形成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共识和努力的方向。在我国商业房地产更多地向资本市场融资必将是未来的融资趋势。

现阶段,开发商融资越来越难,为了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分散资金风险,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开发商资金紧缺的问题,我国亟待建立全面的、多元化的房地产开发融资体系。

三、商业地产融资渠道的探索

针对我国房地产、商业地产开发融资难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多层次的房地产融资市场,丰富投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我国的直接融资模式,建立风险转移、转嫁、分担、分散机制,有助于分散和降低集中于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成为整个行业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上市融资,鼓励发行公司债券。目前,我国众多房地产企业中只有极少数实现了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有关监管部门有必要适当放松对房地产公司上市的严格限制,允许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寻求海外上市的方式融资。同时可以积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在目前我国的二级市场还未真正形成,上市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而言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发行融资期限较长、利率比银行贷款低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可以由房地产企业发行,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也可以由类似于房地产投资信托机构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将分散的资金集中到房地产建设中来。

(二)推动不动产证券化,向社会大众筹集开发资金。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起源于美国的金融创新,因其融资成本低,风险小,回报高等特点使它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商业地产作为持有产权的经营性资产,在经营阶段会产生长期稳定的现金流,非常适合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目前在我国它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极少应用于商业地产的融资当中。

为了扩大融资渠道,我国商业房地产融资有必要借鉴美国的不动产证券化模式,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吸收社会上大量小规模闲散资金。通过证券化吸收多元化投资主体,让民营企业和社会个人投入新的资金,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房地产公司的投资风险。比如可以借鉴美国商业房地产融资的模式选择如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商铺抵押贷款证券化、土地证券化等融资模式扩大我国商业房地产融资渠道。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集合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集合后的资金可以用于发放抵押贷款,也可以持有物业,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

实际上,绝大部分REITs都是公司型的上市基金,通过长期持有各种房地产物业获取稳定的租金收益,所以REITs是一种风险较低,收益适中的房地产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相比,REITs具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优势:REITs股本金低,持股灵活;属于多元化组合投资,风险低于证券市场整体水平,市场回报率适中;REITs的资产是分散化了的房地产资产组合,基金单位可以转让和上市交易,流动性强;REITs取得的收益免征公司所得税,避免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重复征收,提高了股东收益。正是因为REITs拥有许多其他融资工具不具备的优势,所以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得到了蓬勃发展。

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三)将保险资金与商业房地产融资市场结合。由于保险资金稳定、数额巨大、运用周期长的特点,它比较适合投资于商业房地产的开发和运营模式。近年来,中国的人寿保险业收益年平均增长速度较高,有专家预测,中国不久将成为亚洲第二大保险业市场,所以在我国的保险资金是非常庞大的,保险资金投入房地产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国外保险业对房地产业的介入很深,对房地产的投资很大,而我国保险业刚刚开始涉足房地产业,所以我国应大力借鉴海外经验,推进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与房地产业的结合。

(四)积极引入外资,引导国外资金进入房地产融资市场。外资的引入不仅能解决商业房地产的开发和运营资金,同时,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将带来先进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法,有助于我国金融体系和商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此外,针对商业物业开发和运营周期长尤其是长期持有和整体运营的特点,银行信贷有必要设计和推出针对商业地产开发和持有阶段的中长期贷款品种,解决商业地产被迫散售回笼资金带来的整体招商和运营管理的系列问题,从而保证核心土地资源的商业价值和资产价值最大化。

四、合理选择融资渠道,降低商业地产融资风险

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商业地产企业选择融资渠道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资金来源的可靠性,主要是分析项目所需总投资和分年所需投资能否得到足够的、持续的资金供应;(2)分析不同融资渠道的特点,如融资成本、融资风险等,从而比较其优劣。融资渠道直接影响着融资成本的多少,关系着开发风险的大小和开发效益的好坏。每种渠道各有利弊,关键是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资金状况、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3)确定合理的融资结构,分析项目融资方案中的资本金与债务资金比例、股本结构比例和债务结构比例。

多元融资的最终目的是在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间建立一道防火墙,使得金融体系风险和房地产体系风险不会互相传递并放大影响,既保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又保持房地产的财务稳健性,不会由于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而出现“断供”现象,不会使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由于某一政策的影响出现剧烈的波动。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企业要在确定一个合理的资本金比例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筹资手段或分阶段通过不同的渠道,以最有利的方式、最低的成本筹集到资金,以谋求企业长期而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红.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1

[2]赵娜新.我国房产企业融资渠道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3]陈朝萌.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问题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0

[4]李燕楠.困局中寻找希望,房企融资渠道多元化将成趋势[N].中国建设报.2010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7

关键词:商业模式转换盈利性现金流

随着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行为、通讯技术、物流、金融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变化,企业之间不再只是先进技术、产品差异化、低成本等传统方面的角逐,好的商业模式已成为企业保持竞争优势或消除成长瓶颈的利器。商业模式简单讲代表的是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企业在分析自身所处的商业环境、拥有的商业资源、面临的商业竞争后通过战略定位以及市场定位选择出自身的商业结构以及运行方式,从而实现企业价值。当然,企业的商业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保持竞争优势,企业需要适时地重构自身的商业模式。

一、商业模式的基本内涵

对于商业模式的基本内涵,有一种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可,即商业模式表达的是企业从价值定义到价值创造与传递再到价值获取的经营逻辑。首先,价值定义是指企业的定位是什么,即企业承诺它可以给顾客带来什么价值。其次,价值创造与传递反映的是企业如何实现承诺,即企业怎样将自身的资源转化为顾客的价值,并将创造的价值可以传递给目标顾客。最后,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只有能够从创造的总经济价值中获得收益才可以支持企业持续经营。

二、商业模式转换的财务评价

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一定是一个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并通过提品和服务使系统持续达成赢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因此判断一个企业的商业模式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即:持续的赢利。另一方面,不同的商业模式在现金流入与流出的时间序列和规模上也会表现不同,使得现金流具有度量企业价值、诊断交易结构优劣的功能。只有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值为正才表明企业采用的商业模式是有创建与投资的必要的。在企业的现金流量信息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反映的是企业自身创造现金的能力,如果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在现金流量总额中占的比重越大,就表明企业自身创造现金的能力越强,偿债能力以及对外筹资的能力也越强,经营活动现金盈余是企业具有活力的主要标志。因此,在利用财务数据对商业模式进行分析评价时应该对企业采用新的商业模式后利润的质量、盈利的持续性及现金流给予格外关注。

三、案例研究

(一)公司简介:传统主业唱衰,商业模式转换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商)在上市之初主要经营商品零售业,尤其以中高档名优商品的零售业务为主,在国内逐步发展大型连锁商场。之后为了拓展连锁网点,下属子公司融发投资公司积极开展房地产业务,采取以商养地、以地保商的发展策略,降低经营网点的使用成本,促使本公司连锁商业经营发展。近年来,由于国内商业发展形势发生变化,公司原有的商场已不能适应市场竞争,于是深国商改变自身的价值定义,重新进行定位,公司的商业模式开始由传统零售百货业向经营大型购物中心转型,同样是满足消费者的购物需求,但深国商商业模式的转换使得满足方式发生变化。对于商业模式转换后的深国商来说其应关注的价值主张包含了来自商业地产租户的直接顾客价值以及来自最终消费者的间接顾客价值,价值定义改变后公司建立起新的经营系统及盈利模式,收取租金将成为深国商主要的收入来源,相对应的物业管理等活动会成为重要的成本支出。在2010年公司完成重组后,确定了以商业地产经营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自此,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自有物业出租、林业种植与销售、物业管理、商业零售。

(二)因计量模式转换导致的财务业绩“大翻身”

在深国商商业模式转换的前两年,公司的净利润一直呈现亏损的状态,该公司2010年的净利润-171211827.94元,2011年的净利润为-129900924.74元,公司难逃被警示退市的风险,于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披露2011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A、B股票简称由“深国商、深国商B”变为“*ST国商、*ST国商B”。但是就因为公司转变了商业模式后公司的财务业绩实现“大翻身”,2012年公司的净利润为18186252.87元,2013年更是达到了2320696,950.25元,同比增长128倍左右,每股收益也高达10.64元,原因就在于企业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2013年9月30日皇庭广场全部竣工达到可开业状态,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皇庭广场的评估价值为76.48亿元,因对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使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本期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40.94亿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24.57亿元。因此在报告期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投资性房地产皇庭国商购物广场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转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三)商业模式转换的动因及操作可能性分析

市场中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必是在某种动力的驱动下进行的,因此,一个企业商业模式的转换必有其动力原因。对于深国商来说,扭转近几年以来一直亏损的局面无疑是其转变商业模式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许多投资者不免因其商业模式转换的动因而怀疑公司利用会计手段操纵利润。对此2013年1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文件中指出:根据深国商2013年三季报显示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达55.1亿元,但皇庭广场项目以前是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直到2013年三季报才转换成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而深国商却直接计入了利润。深国商的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故深国商认为按照上述规定将差额计入利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而对于投资者投诉所涉及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适用于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即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深国商并不属于此种情形。基于此,2014年3月13日深国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向深交所提出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自2014年3月31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8日停牌一天,于2014年3月31日起恢复正常交易。深国商“摘帽成功”。

深国商是利用转换商业模式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实现当前净利润扭亏为盈,亦或是通过商业模式转换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从实质上拯救企业,对于深国商商业模式转换成功是否存在问题的回答,则需观察其今后的财务业绩。

(四)商业模式转换后盈利性及现金流透视

深国商租金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在2013年仅为7.55%,而林木以及物业管理产生的收入却占到了约93%。2014年租金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的比例提高到了49.50%,商业地产的经营对公司收入的贡献大幅提高,这似乎与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一致的,但是,公司新的盈利模式是否让企业在实现顾客价值的同时提高盈利能力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虽然皇庭广场在2013年底开业后成为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公司也仅仅围绕皇庭广场的运营管理开展工作,加快签约进度,提升皇庭广场的开业率,但截至2014年公司新的商业模式并没有明显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显示为亏损。

另一方面,在“现金为王”的时代,现金流已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存的决定性因素。深国商商业地产租赁成为其主要的经营活动,企业转型的初期,现金流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从深国商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企业商业模式转换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都是负数,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也显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255.93万元,仍呈现净流出状态。可以看出深国商商业模式转换后经营性的活动目前并没有带来持续的正的净现金流,现有商业模式创造现金流的能力目前较弱。

四、结论

深国商在原有的商业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竞争时找准契机进行商业模式的重构,从自身定位着手,改变盈利模式,转换后企业持续的盈利性以及经营活动是否可持续获得净现金流入是我们应关注的焦点。深国商试图由传统的零售行业转为主营经营商业地产,商业模式的转换使得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由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这一会计计量手段的转变如魔术般使得深国商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但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截至2014年始终呈现出亏损状态,说明商业模式的转换后企业的盈利性并没有明显改善。同时,现金流作为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深国商截至2015年半年报显示经营活动尚未给企业带来正的净现金流,因此深国商商业模式转换的方向是否成功仍需拭目以待。X

参考文献: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8

【关键词】环境;外商直接投资

1.背景及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自1992年起,我国连续16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010年我国外商投资额达到1057.4亿美元,同比增长17.4%,仅次于美国,占到全球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9.4%的份额。经济增长的同时带来的是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环境恶化、资源枯竭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因此向低碳、节能的绿色经济转型迫在眉睫。2010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2374732万吨;全国工业废气排放总量519168亿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864.4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320.7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603.2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448.7万吨;201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0944万吨。90年代初,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00多万吨,到2000年增至2800万吨左右。粗放型的经济增长不仅加剧了当前的环境恶化,而且还给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巨大的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上外资流入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外资的涌入是否跟目前严峻的环境污染有关呢?本文结合数量模型与实证检验,对外资进入所产生的环境效应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以试图解决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

2.理论分析

2.1外资与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分析

图2.1是一个环境的H—O模型。假设商品X是资源密集型产品,国家A是环境富裕的。反之,商品Y是环境资源匾乏产品,国家B环境资源匾乏。在OR线上,国家生产两种商品的比例相同。OR线与国家A和国家B相交于H1和H2,由于国家A的价格边际转换率要大于国家B的边际转换率,因此,商品X在国家A的价格要低于在国家B的价格。按照比较优势理论的推理,国家A将在X产业进行专业化生产,并获得商品X的比较优势,而国家B则在Y产业进行专门化生产,并获得比较优势。进行商品贸易时,国家A将出口商品X,而国家B将出口商品Y。在环境标准比较高的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费用一般也比较高,为了减少在这方面的支出来增加总利润,企业可以加大对外投资,把污染密集产业转移出去,向环境标准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转移污染密集性产业是一条捷径,所以在发展中国家接受的外商直接投资中,资源密集型产业大幅度增加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以我国为例,近些年来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污染密集型产业占外商投资总金额的35%左右。

图2.1环境的H—O模型

2.2模型分析

2.2.1模型建立

我们用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作为参考对象,假定该国用资本K和劳动L两种要素生产最终产品X和Y。X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假定X会引起污染;Y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Y不会产生污染。根据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我们能够分别用成本函数和来描述产品X和Y的生产技术特征。令Y产品为标准产品,因此可以用Y来代表X的相对价格,由于国家地理方位,商品的类似性及相关的贸易壁垒等原因,国内价格将不同于世界的市场价格。因此,我们有:

(2.1)

其中代表对外直接投资的成本支出,是X产品的相对世界市场价格。

此外,我们用Z表示污染排放量。厂商在生产X产品时会排放污染,我们假定厂商在生产过程中有减少污染的意愿,而减少污染同样需要生产要素的投入,如果我们用单位产品来衡量厂商减少污染的投入,那么X产品的净产出为,其中商品的总产出为X单位,用于减污的投入为单位,代表着厂商减污的程度。因此,我们可以将污染排放量写成:

(2.2)

式中:是生产每单位X所产生的污染,它随着的增大而递减。

我们用简单的形式将污染排放与主要的经济要素联系起来。为了分离出外资的作用,我们仍用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的概念来完成表达。经济规模s是:

(2.3)

污染排放量可以表达为:(2.4)

其中,是占总产出的份额,上述方程表明:环境取决于污染产业的污染程度,污染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以及经济规模s,其微分形式:

(2.5)

(2.5)式中符号“”是百分比变化。第一项为规模效应,它说明当商品产出比例和生产技术保持不变时,经济规模增加后的污染变化状况;第二项是结构效应,如果我们保持经济规模和排污强度不变,那么外资在资源密集型产业内投资越多,那么产生的污染也就越多;最后是技术效应,当其他条件不变时,污染排放强度的增加也将会增加污染。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9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市场结构;市场集中度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保持增长,2015年上半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434.3亿美元,同比增长23.6%,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创新高,达63.5%。自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逐步放宽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市场准入限制,外资进入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中国的市场结构和经济绩效的影响越来越大,直接投资进入对本国市场结构效应的分析一直是学者们所关心的问题。

二、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市场结构的机理分析

Hymer(1960)首先提出了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并指出跨国公司是“市场不完全性”的产物。市场的不完全让少数企业拥有垄断优势,从而进行企业规模的扩张,形成跨国投资。Dunning(1977)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阐释了跨国企业选择海外投资方式的动因,当企业同时拥有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时,会选择直接投资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直接投资方式也可分为绿地投资和并购投资两种。绿地投资又称作新建投资,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新建厂房,购置新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绿地投资会增加厂商数量,在东道国市场引入竞争效应。并购投资是通过合并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获得股权,形成对东道国在位企业的控制,并购投资方式没有直接增加东道国市场厂商数量,初期不会对东道国市场结构产生明显影响,但长久看溢出效应的作用使东道国在位企业效率提高,市场竞争程度加剧,会对东道国市场结构产生影响。

三、基于我国信息服务和软件业的分析

1.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市场结构现状

通常刻画市场结构特征的一个重要量化指标是市场集中度,它能够比较真实的体现市场中企业相对规模的大小,综合地反映出市场的竞争状况。经常使用的集中计量指标有:CRn、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本文将采用CRn指数反映行业集中度,式(1)是CRn指数的基本计算公式,其中,xi/X表示第i家厂商的市场份额,该指标的数值越大,表明前n位的企业对市场的操控能力越强,本文计算了2005年-2014年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中度指标。

2.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现状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一个存量的概念,准确估算FDI的规模能够如实反映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状况。本文采用永续盘存法估算FDI存量,根据国家队外资企业的最低残值率10%,折旧年限15年,用固定资产折旧的平均年限法,最终按照年折旧率6%计算得到各年的FDI存量,计算方法如下:

2005年-2014年,我国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外商直接投资资本存量总体增加,其中,2006、2008年增幅较大,分别由584337624.3万元、1784867185万元增至1401269652万元、2796713019万元,涨幅达139.8%和56.69%。2008年后,除2012年达到最高2823027243万元,其余各年无较大幅度增减。

3.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与市场结构关系

我国信息服务和软件业行业集中度与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现状呈先大幅上升后略微下降的趋势,可以推测两个变量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为了进一步验证两者间的相关关系,本文拟通过简单的回归分析加以验证,将信息服务和软件业行业集中度作为因变量,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作为自变量,建立二元线性回归方程,运用Eviews7.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表3:

模型总体R方达0.504693,整体拟合情况良好;F检验中,模型在5%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行业集中度与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存在回归关系;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系数为正,T检验P值为0.0213,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信息服务与软件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与行业集中度存在正向相关关系。由此,可以认为在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对行业集中度有正向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竞争力。

4.影响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市场结构的其他因素

首先是政策因素,国家对不同行业实施的产业政策的异同也会对行业集中度产生影响。其次是行业因素,市场容量的大小会对行业集中度产生一定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结合以上理论分析、行业分析的结果,外商直接投资与行业集中度之间确实存在着关联,合理利用外资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会使企业生产率得到提高,技术更新升级的速度越快对行业整体水平提高有利,但也要防止过度竞争造成效率损失。本文认为:1.针对不同服务行业的外资进入条件应当有所不同,对于市场化程度低、竞争不充分的一些服务业应当积极引入外资,增加行业竞争程度,以达到市场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改进;在一些市场竞争程度本身就比较高的行业,如本文分析的信息服务和软件业,要更加注重引进外资的质量,引导优质外资投向技术含量高、关联效应强、前景广的领域。2.鼓励外资进入方式多样化,通过外资企业间的竞争促进我国国内市场的竞争,避免市场只被少数外资企业控制。同时,也要适当鼓励国内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兼并和收购扩大自身规模,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S.H.Hymer.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麻省理工学院出版,1976.

[2]唐晓鹏.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市场结构研究[D].山东大学,2007.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篇10

政府职能的转变直接影响和促进基础领域改革。代表们提出,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政府改革是由经济建设型的大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的小政府。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创立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财政将逐步减少在基础领域的投资,亟需引进非国有资本替代逐渐退出的政府投资。根据国际经验,世界各城市地铁项目的投融资、管理模式大多采用“国有国营”的模式,即完全由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并运营。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原因在于地铁项目投资大,盈利低,投资回收期长,社会投资者投资地铁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不高。世界主要的特大型城市,如纽约、柏林、巴黎、莫斯科、汉城等城市的地铁项目都采用“国有国营”这种模式。

为了拓展资金来源,提高建设、运营效率,一些国家或城市在传统的“国有国营”模式的基础上对地铁的融资渠道、建设和运营环节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良,建立了多种的收益模式,不同程度地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达到对地铁项目市场化运作的目的。其中,PPP模式作为近年来在国外基础设施领域新兴的一种项目运作方式逐渐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笔者也关注PPP模式多年,希望通过本文与业内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将PPP模式引入我国轨道交通领域,从而促进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PPP模式定义和特点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称,中文涵义“公共民营合作制”,主要指为了完成某些有关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服务项目的建设,公共机构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以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完成。该模式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英国。PPP的基本特征为共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PPP模式的本质即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监督,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在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广泛采取民营化方式,向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PPP模式中,通常将公用事业的大部分甚至整个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交给社会投资者,从而引进专业化管理,达到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PPP模式的核心就是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最佳投资商、建设商和运营商,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的成本,从而保证公共事业的服务质量,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利益。

二、PPP模式实施的条件

PPP模式能否成功运用于公用事业项目取决于多个因素,从国外近年来经验来看,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因素是成功运作PPP模式的必要条件。

1、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

在PPP模式中公共民营合作双方的角色和责任会随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政府的总体角色和责任——为大众提供最优质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却是始终不变的。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设施或服务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但并不是对政府有效智力和决策的替代。在任何情况下,政府均应从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立场,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组织招标,理顺各参与机构之间的权限和关系,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等。

2、清晰的法律、法规制度。

PPP项目的运作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对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保护双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都可以采纳公共民营合作,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参与双方进行有效约束,是最大限度发挥优势和弥补不足的有力保证。

3、专业化机构和人才的支持。

PPP模式的运作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这需要比较复杂的法律、金融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参与方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对项目的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提供具体专业化的服务。

三、切合国内轨道交通项目的PPP模式

PPP模式没有固定的投资方式,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各参与主体的具体情况,形成每个项目自身的投资模式。笔者结合我国轨道交通行业的实际特点,从结构融资的角度,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运作方式(这里特指BOT),创新性地总结出两种国内地铁项目的PPP运作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实质是由政府与社会投资者共同参与地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这两种模式下,政府资金都将参与到整个地铁项目的不同阶段。

在项目建设期,政府直接投资可理解为资本补贴或前补贴;在项目运营期,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可理解为运营补贴或后补贴。简便起见,将这两种在不同阶段介入政府资金的PPP模式命名为前补贴模式和后补贴模式。

1、前补贴模式,又称建设期补贴方式,即SB-O-T(SubsidizeinBuilding,OperateandTransfer)模式

具体作法:

把整个地铁项目分为A、B两个部分。A部分包括地铁车站、轨道和洞体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和建设,由政府出资的投资公司来完成;B部分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的投资、运营和维护,由社会投资组建的PPP项目公司来完成。政府部门与PPP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提供服务的质量、安全、效率等指标,对PPP项目公司进行考核。在项目成长期,政府将其投资所形成的A部分资产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租赁给PPP项目公司,为PPP项目公司实现合理的投资收益提供保障;在项目的成熟期,通过调整A部分资产租金的形式,收回部分政府投资,同时避免PPP项目公司产生超额利润;在项目特许期结束后,PPP项目公司无偿将地铁项目的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或续签经营合同。

此模式的特点:

优点是通过对项目的分拆,降低了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吸引了社会资金,降低出资双方的风险;同时,在引入社会资金的同时带来了规范管理和专业经营,比较有效地建立了地铁项目的市场化收益机制。难点是政府在建设期资金投入仍然较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则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并相应增加部分中介费用。

此模式的实质:

即把项目的投资分为公益性与赢利性,公益性部分由政府投资,赢利性部分吸引社会投资,从而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投资风险。

2、后补贴模式,又称运营补贴模式,即B-SO-T(Build,SubsidizeinOperationandTransfer)模式

具体做法:

按照目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制度,国有企业与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新线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部门以预测客流量和实际票价为基础,预先核定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收入,对产生的运营亏损给予相应补贴。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当实际发生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一定比例,假定为2.41%(运营期内客流量的年均增长率)时,其超过部分所形成的损益,由政府和项目公司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或享有,即相应增加或抵扣项目公司年度政府运营补给;预测客流量每三年作为一个调整期,当第三年的实际发生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增减的幅度超过2.41%,对以后年度的预测客流量进行调整。特许期结束后,企业同样要无偿将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

此模式的特点:

此模式即运营补贴模式,是在国内现行政府补贴制度基础上,结合我国基础设施多元化市场融资的实际,进行了大量创新,具有一定优点和适用性。

此模式的实质:

是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运营补贴,并建立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项目的良性运转,达到项目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统一。

四、将PPP模式运用到国内地铁项目中还需注意的问题

前文中提到了PPP模式成功实施的几个关键因素,在此笔者结合地铁项目的特点具体分析如何保证PPP模式成功实施。

1、加强对地铁融资的指导,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

在国内,PPP模式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专业性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处理具体问题时缺乏权威指导。例如,针对PPP模式中政府无偿投入部分不提折旧、象征性租赁等产生的财务问题,应协调好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如何建立政府与地铁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建立政府对企业在安全、服务、运营、票价等方面进行监督、约束、激励的规则与机制。

2、加快前期准备工作,丰富项目储备,作好项目包装。

在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PPP模式需要吸引社会资金。从以往经验看,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几个比较大的现实问题。一是操作程序的颠倒紊乱,国家独立对项目进行投资时,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必须确定融资方案,然后才能获得审批。但在引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项目投资方出于对风险的控制,要求先提供可研报告,证明项目的可行性才能同意投资;这样就形成项目审批和融资方案孰先孰后的问题。二是项目储备滞后,当前基本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筹资现象,项目规划滞后。为了赶工期,没有时间或条件确定最佳投资者,造成项目只能依赖更多的政府力量去完成。因此,要成功实施PPP,必须从项目的提出、规划、可行性研究、投资者确定、开工建设等各个环节保持一致性和前瞻性。三是项目的包装工作,以前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大多是国家投资和银行信贷,只要编写可研报告,批复后即可组织施工。但在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PPP融投资模式中,必须要对项目本身进行商业化的包装,在可研基础上制定商业计划书,通过专业机构向广大潜在投资者进行路演,最大限度地挖掘、展示项目的盈利性、可行性,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融资结构。

3、建立地铁项目的成本体系和票价调整机制。

目前,国内地铁缺乏客观、合理的成本数据,如地铁运营、维修等方面的业内标准,客流量等重要参数。但是,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效益曲线,才能使政府的资本金投入、财政补贴的适度投放有据可依,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也为地铁商业化运作提供技术、财务等基础资料。

另外,地铁票价问题是地铁项目市场化的核心。如何在政府为保证项目的公益性而实行的政府定价与地铁项目商业化所需要的自主定价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票价调整机制,也是地铁项目进行市场化操作的必要条件。

4、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

1.1超国民待遇问题

(1)外商投资企业与中资企业举借外债审批门槛悬殊。在现有“内紧外松”的外债管理模式下,国内中资企业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事前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和申请指标,举借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也需事先取得外汇局的短贷指标。而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不需事前批准,只需按“差”管理模式要求,在“差”范围之内自行举借外债。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借用外债方面形成巨大天然优势,而中资企业则因受政策限制导致融资渠狭窄,外债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客观上造成了“扶外限内”的局面。

(2)对于外债的结汇使用,中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存在差异。目前,对于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视同国内外汇贷款管理,其借债资金的使用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得结汇,只能用于进口支付。而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实际自行结汇,虽然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支付结汇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商投资企业借债资金结汇的增长,但并未对大幅增加其融资及结汇成本。借债资金使用上的区别对待,使得外商投资企业在融资环境及资金运用效率远优于中资企业。

1.2管理模式问题

(1)“差”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需求。作为一个静态的管理模式,“差”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规模发生的变化。假如一家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其差为500万美元,历经10年发展,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已大大超出原有的投资总额限定,而此时500万美元的差额可能已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倘若企业在此10年之中已借用中长期外债,则其无法再继续通过对外借贷的方式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而,静态的“差”管理模式存在不合理因素。

(2)“差”管理模式弱化了外汇局对外债规模的监管。2003年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汇局联合了《外债管理暂行办法》,使得“差”额度(即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短期外债余额与境外机构担保项目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管理趋于规范化,也体现了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借债规模总量控制和企业自主借债的相结合。但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外经贸部门审批确定,且只要企业借用的外债在此范围内,外汇局就需为企业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规模实际上由外经贸审批部门间接决定,而外汇局在外债规模的控制上处于被动地位。

(3)“差”管理模式不能有效约束外债短贷长用的现象。由于在控制指标设置上将流量指标(中长期债务发生额)与存量指标(短期债务余额)简单相加进行考核,因而企业在签约时可选择一年以内的短期外债,利用债权人通常为外方投资人和目前对于短期外债展期没有次数限制的漏洞,将一笔到期短期外债展成中长期外债使用,造成短期外债实际长期使用,甚至逾期不还。基于目前“差”管理政策对于逾期短期外债,是视为中长期外债还是短期外债尚无明文规定,因而外汇局在监管中无章可依。

(4)“差”管理模式易造成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弱化”。按国际经合组织标准则认为企业权益资本(自有资本)与债务资本(借贷资本)比例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而按我国现行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越高,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越小,可以借用的外债额度也就越多。如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为1:2。故企业为减低经营中的权益资本风险,往往倾向于借入更多的债务资本,获得更大的财务杠杆效应,而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也成为企业避税的重要手段。

(5)“差”管理方式易催生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出现。现行“差”管理政策除对外方投资比例在25%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进行特殊规定之外,对外方投资比例在25%(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则无需考虑中外双方投资比例即可在差100%范围内借用外债。部分中资企业为享受上述政策优势,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方式转变为外资企业,再投资国内,而这一方面形成了招商引资的虚假繁荣,另一方面也导致大量税款流失和资本外逃,不利于国内经济健康发展。

(6)“差”管理模式难以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差”管理模式中,对企业外债额度的核定标准未能充分考虑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故在管理上难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1.3外债结汇问题

(1)外债结汇对于国内宏观调控及货币政策实施将产生一定影响。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经济过热、银行信贷规模增长过快的势头。在国内银行普遍压缩信贷规模之后,一些高负债经营、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资金链吃紧,转而向境外股东和金融机构寻求支持,大量借入外债并结汇使用,这显然会加剧基础货币的投放,进而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及货币政策实施效果。

(2)外债结汇资金真实性难以审核,可能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通道。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结汇实行“支付结汇制”管理,对20万美元以上的外债结汇,要求提供支付命令,对2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结汇,只要求企业在办理下一笔结汇时,提供上一笔结汇资金用途的明细清单。但外汇局对于企业提供的结汇申请材料凭证真实性难以判断,只能审核表面一致性和合规性,其交易的真实性无法进行检验和监督,这也加大了对境外热钱以外债结汇资金的形式流入进行监管的难度。

2政策建议

2.1超国民待遇方面

(1)统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内外债。将外商投资企业本币债务纳入“差”限额控制,从而收缩其外债规模,并进而实现对其内外债的统一管理;对随意进行外债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限制,包括实施期限限制和经济制约等多种方式。可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后未按期提款、导致外债登记失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申请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以及在原外债到期(包括展期)未得到清偿之前,不得再举借新的外债;对于外债登记管理的相关审核细则以法规方式予以明确,如通过法规规定外债登记后,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首次提款日3个月内未提款,该笔外债登记自动失效。

(2)实行外债管理一体化。对于企业的对外借债需求,不再区别对待中、外资企业,而是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支持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确有需要的企业到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对于已经出现投资过热的行业要限制或禁止其借入外债,从而在控制外债数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外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2.2外债管理模式方面

(1)按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比例核定外债借用额度。对于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以外资股权占比来控制“差”差额,即要求其外债借用额度应与外方出资比例相对应并按如下模型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债借款额度:企业外债借款总额度=企业注册资本(或“差”×外方出资比例×所在行业系数×借款期限系数)。对于属于环保类或高科技类企业可赋与较大行业系数,同时,按借款期限赋与不同系数,外债借款期限越长则系数越大。由此,在有效控制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规模的同时,合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内经济转型。此外,应进一步明确对于注册资本金按期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资本金足额到位之前,应禁止其举借外债。

(2)实行外债余额管理。继续保留“差”的限额管理,但可改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为余额控制。对于企业借用的无论是中长期外债还是短期外债,外汇政策应统一以其余额计量外商投资企业已借用的外债规模。这一方面可改善当前短期外债占比过高的状况,另一方面,也能配合按注册资本比例核定企业外债借款额度的管理模式。

(3)建立外债存款准备金制度。此举是按照银行存款准备金管理方式,对企业借入的外债规定按借款金额的20%作为无息存款准备金,并可按企业外债规模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增加投机资金流入成本,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当然,有关指标的选择和制度的制定必须统筹考虑,既照顾到正常资金的需求,同时也要防范套利资金进入扰乱我国金融市场。

2.3外债使用方面

(1)规范短期外债展期行为,严格控制短贷长用。对短期外债展期实施期限控制,具体可参照《贷款通则》规定,明确短期外债展期时限,规定每笔短期外债只可展期一次,累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到期后仍不能偿还的,按中长期外债管理,防止企业通过连环展期方式短借长用。此外,应明确规定,对实际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未办理展期的逾期外债亦应视同中长期外债管理。

(2)合理引导外债流向,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结汇的监管。一是完善“支付结汇制”,设立企业结汇专户,外债资金结汇后直接划入结汇专户,再根据企业支付指令划往规定收款人账户;二是要求企业在进行小额结汇后提供用途明细清单的同时提交相应的采购、销售凭证或发票,以加强对小额结汇外债资金的监控;三是将外债结汇的频率和单位时间内结汇总额作具体的量化规定,防止外债结汇化整为零现象发生;四是加强对异常情况的监管。对存有疑点的企业要及时跟踪结汇用途,对利用其关联企业规避外债结汇真实用途的借债企业要严历查处。

量化投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发展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的冲击与促进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业务规模的拓展及金融工具的深度开发越来越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资本市场运营效率的不断提高和规模不断扩张,也越来越依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推动。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企业和个人有可能更多地利用直接融资方式融通资金或进行证券投资,相当一部分社会资金出现“脱媒”现象,导致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出现某种程度的萎缩;同时,商业银行通过不断开发金融新产品和大量运用新技术,越来越多地涉足投资银行业务,甚至借助资本市场使传统的信贷扩张途径发生质变。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这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使金融体系内部的发展关系日益复杂化。

(一)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冲击

一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所引起的社会资金分流,使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证券市场股票和长期债券投资抽走了商业银行较为稳定的定期存款和长期存款。二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使流出和流入商业银行的资金期限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使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的不稳定性增大。三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存款增加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的减少,而且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本身对于间接融资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影响商业银行贷款量的增加。四是资本市场发展所造成的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性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贷款期限结构短期化,同时,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资产结构等也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五是由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影响,商业银行为保持其传统业务的市场份额,被迫降低存贷款利差,加上资本市场众多新金融工具竞争的打压,使得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获利空间越来越小。

(二)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促进

其一,利用发达的资本市场,商业银行能够超出传统的融资渠道开展多元化筹资业务。其二,利用发达的资本市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买卖有价证券,实现其各种资产的有效组合,从而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获取资产收益。其三,利用发达的资本市场及依托其形成的新型金融工具,有助于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引起的金融风险(如对不良贷款的资产证券化)。其四,利用发达资本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证券市场价格变动、证券交易量变化等信号,调整信贷资金的投向和投量。其五,利用发达的资本市场,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介入或独立操作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并开展与此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和中间业务。

二、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融合及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一)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融合

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从社会再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来看,企业既需要筹集短期流动资金,也需要筹集长期资金,各类投资者也会根据自己所拥有或可支配资金的性质,分别将其闲置资金投向货币市场或资本市场获取利润,两种市场缺一不可。而且两种市场的规模、结构合理与否,会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两种市场的利率随资金供应总量和需求总量的变化而相互影响。尽管货币市场短期资金利率与资本市场长期资金利率的变动不可能完全同步,甚至经常出现不对称性差异,但总的说来,两者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短期资金利率的变化与长期资金利率的变化呈正相关关系。两种市场是彼此沟通,相互包容的。虽然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各自大致有其自身运动的范围,但相当一部分资金运动的弹性较大,没有严格意义的运动区间。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交易的对象都是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本质是流动性和逐利性。两种市场上货币资金收益率的变动,会引起货币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流动。就筹资者而言,某些资金的筹集主要是根据资金的获取难易程度和成本高低来决定筹资市场;就投资者而言,某些资金的运用主要是看哪个市场具有更为有利的获利机会。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这种收益率传导机制和自由流动机制,使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融合为一个统一的联动体。资金供求双方都可能集短为长或化长为短,灵活调整资金借入和运用的结构。事实上,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只是人们为了分析之便而作的一种理论划分,现实经济生活中两种市场是相互包容,彼此沟通的。

(二)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所谓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模式,是指法律限定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短期工商信贷业务,长期金融业务及证券买卖、信托业务等由其他专门的金融机构来经营的一种银行经营与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基本上被限定在货币市场范畴之内,几乎不允许涉足资本市场业务。

在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以发放1年以下的短期工商贷款为主,贷款的偿还期很短,流动性很强,有利于保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且,职能分工型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商业银行集中人力财力开展专门的信贷业务,提高其在相应金融业务上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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