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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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篇1

一、提高对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特别近几年极端天气频发,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年,我市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通讯、电气、微电子设备受到破坏。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和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希望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对雷电防护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认真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工作

使用防雷装置的单位应当经常性地做好防雷设备的维护工作,在做好防备直击雷装置安装的同时,也应重视低压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信号系统过电压保护器的安装、维护,以防止雷电电磁脉冲造成通讯、电气、微电子设备损坏,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严格执行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制度

凡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油库、加油加气站、厂矿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医院、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力、金融、证券、通讯、广播电视以及通讯基站、天线、计算机房、信息系统等,必须严格执行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制度,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

四、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市气象局将统一安排被检测单位和检测时间,并进行过程监督,确保不留死角。市防雷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要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完善和落实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场所以及应当定期申报检测的防雷装置,要按照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和法规规定,督促安装到位以及定期检测到位。

五、强化新建(构)筑物的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凡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中不合格的,将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新建建(构)筑物无《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不得进行施工;无《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要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落实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场所和应当定期申报检测的防雷装置,要按照安装到位、定期检测到位、及时整改到位的“三到位”规定,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而改善防雷安全条件。

六、规范防雷工程设计或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防雷减灾监督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各单位的防雷减灾意识,推动防雷减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消除雷击事故隐患,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防雷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防雷政策法规和防雷科普宣传进一步推广;新建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制度全面落实;既设防雷设施年检工作普及开展,其中:防雷监管单位的防雷设施年检率达到85%以上,重点防雷监管单位的防雷设施年检率达到100%。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保险、证券、医疗卫生、学校、宾馆、网吧、综合商场、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场所和设施;公安、工商、税务等主要部门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具体单位名册见附件2。

四、实施方法、步骤

按照“准备、自查、实施、检查”四个阶段组织落实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准备阶段。时间安排:20*年5月10日前完成,主要工作:成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市单位、企业的防雷设施配套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防雷安全监管单位和重点单位,并编制成监管单位名册;研究、制定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通知。

(二)自查阶段。时间安排:20*年5月11日至6月10日。主要工作:各整治单位按照《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1)明确的自查内容,组织、落实自查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表的填报工作(联系单位:*市气象局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单位地址:工人路24号;联系人:伍国荣;联系电话:*,*)。

(三)实施阶段。时间安排:20*年10月31日前完成。主要工作:各整治单位结合本单位防雷设施的年检周期,完成年检工作,并对年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制定书面整改工作计划。

(四)检查阶段。时间安排: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气象局组成联合工作检查组,对整治单位的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主要措施

(一)成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每季度向市安委办上报整治工作相关信息。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童建跃(*市气象局负责人);

副组长:胡水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詹红,伍国荣,吴宏。

(二)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要经常性地深入各整治单位,帮助、指导、监督整治单位落实整治工作和推广防雷安全政策法规、防雷安全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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