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整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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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1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2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即参加了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xx年工改后至20xx年7月31日前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新增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

成员:xxxx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6、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四)工勤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必获得技师技术考评资格;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评资格;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资格。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七、岗位聘用

1、学校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的决定。

3、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若前几项均相同,则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聘用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为期三年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人员类别确定:以现行的工资类别确定人员岗位类别

2、借用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参与岗位设置。

3、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的聘用问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核定的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聘用。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在学校岗位总量内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富余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双身份”人员问题

对于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作为“双身份”人员对待,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参与分级;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到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5、在编不在岗(经批准因病休息人员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暂缓聘用。

6、从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九、具体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步骤

(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口洞县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定各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7)签约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组织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制定方案阶段。编制、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3、聘用、上报阶段。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

4、审批落实工资及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3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4

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3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4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4分/年

(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1.5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1分/年。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

江苏省特级教师(6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5分)、镇江市骨干教师(4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2分)、丹阳市骨干教师(1.5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1分)、镇级骨干教师(0.5分)。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

(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

(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

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5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一线优先、平稳实施的原则。

在首次岗位聘用时将执行平级过渡。保证现有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先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既不低聘,也不高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等级内部升级。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15个,其中管理岗位8个,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1.3%。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8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7%,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其中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6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八级岗位19个,九级岗位25个,十级岗位19个。

3.初级岗位3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十二级岗位1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2%。其中:,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技术工四级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

⑴完成本职工作。

⑵工作纪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学校后勤各项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具有相应管理岗位资格认定。

⑸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1、副高五级(依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市直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试行)》和盐都区教育局《盐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副高六级

岗位职责: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且高效的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效果好。

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承担校本培训工作,带头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完善。

⑸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不断提升个人专业水平。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40周岁及以下人员聘用到本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直(县)教育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或市直(县)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5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⑸原则上应该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能主动的承担学校内部的督导、指导和命题工作。

⑺特级教师有岗位可直接晋升,获市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3、中级八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修养。

⑷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制订和执行学科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⑻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35周岁及以下人员聘用到本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直(县)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或市直(县)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4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4、中级九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修养。

⑷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制订和执行学科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⑻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3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坛新秀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5、初级十一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⑷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⑸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⑹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⑺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1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1年以上者优先。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坛新秀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岗位职责:

⑴完成本职工作。

⑵工作纪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学校后勤工勤各项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1、技术工三级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⑸初中及以上学历,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2、技术工四级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⑸小学及以上学历,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主要采用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其中,量化积分占个人总分的60%,民主测评占个人总分的40%。

1.量化积分表如下:

岗位设置量化积分表

积分内容自评分考核积分备注

综合表彰考核(10分)

表彰

县以上综合表彰(6分)

市直以上单项奖(3分)

校内其它表彰(1分)

考核

记三等功(4分)

优秀(含嘉奖)(2分)

能力水平(28分)

优质课及基本功竞赛

省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8分)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市直一等奖(6分)

市三等奖、市直二等奖、校一等奖(4分)

市直三等奖,校二、三等奖(3分)

校对外公开课或示范课(2分)

论文

省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分)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市级刊物发表(5分)

课题

省级以上课题主要成员(5分),非主要成员(3分);市级课题主要成员(4分),非主要成员(2分);校级课题主要成员(3分),非主要成员(1分)

业务能手

市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5分)

市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市教坛新秀(4分)

教研组长(3分)、备课组长(2分)

指导青年教师(1分)

教学实绩(32分)

循环教学

一次小循环或任教毕业班两年以上(含两年、非毕业班学科除外)(12分)

未承担循环教学及其它情况(6分)

工作量

满负荷出全勤(8分)

由于学科教师配置或课程设置的因素,工作量达满负荷70%以上(6分)

工作量满负荷,病事例一年累计超过10天(5分)

其它情况使工作量不足的(4分)

教学实绩

中高考、市调研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优(12分)

良(10分)

中(8分)

下(6分)

班主任工作、包括管理工作(16分)

资历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高级5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高级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6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实计算

班主任或管理工作

获得市直及以上表彰(6分)

获得校级表彰(4分)

兴趣小组指导学生

获市(含市)以上一等奖(4分)

获市二、三等奖或市直一等奖(3分)

获校一等奖(2分)

获校二、三等奖(1分)

交流或支教(2分)

实地工作满一年(2分)

因学校需要中途回校工作或未到实地工作的(1分)

送教下乡(1分)

职龄(12分)

聘用现职以来(1分/年)

合计积分

审核积分

2.民主测评分三批进行,先对申报五级岗位和八级岗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择优提出拟聘五级岗位和八级岗位的人员名单;然后对申报六级岗位和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择优提出拟聘六级岗位和九级岗位的人员名单。剩下的分别聘用至七级、十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和十三级岗位。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书记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并提请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予以表决。

3.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并公示。

4.做好岗位设置中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七、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2月17日-12月20日,做好准备工作: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和管理机构,制定合适的计划。

2.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准确操作;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二)20xx年12月22日-24日,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1.开展校内岗位调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分解学校115个编制,岗位说明,岗位分析。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学校岗位总量,岗位类别,岗位等级。

3.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认真核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4.上报教育局和人社局,核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三)20xx年12月25日-12月28日,合理准确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听取多方意见,合理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仔细推敲,规范编制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并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提请学校教代会通过。

3.坚持原则,竞争择优上岗,并公示。

4.完善合同(20xx年版江苏省统一聘用合同),强化聘用管理。

(四)20xx年12月28日-30日,建立聘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现代化

1.录入编制分解,岗位说明,岗位分析。

2.录入聘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3.报盘至区教育局和人社局,上报有关审批材料。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6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7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8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为办公室主任,x为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细则。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五、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4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13、2%;专业技术岗位92个,占岗位总量的86、8%,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4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13个,“双肩挑”1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106个。其中高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8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1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具备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且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且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2年;或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4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具基本体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且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年。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八、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九、岗位竞聘优先次序

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校将按以下条件的优先次序依次聘入相应等级职务(岗位)。

(1)资历:按照个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资格的时间

长短排序,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2)工龄:若任现职时间是相同的,按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3)学历:条件1、2相同者,以取得最后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进本校工作年限:条件1、2、3相同者,以进本校工作的服务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5)荣誉:条件1、2、3、4相同者,以获得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6)职务:条件1、2、3、4、5相同者,按现任行政职务的高低及年限的顺序聘用。

(7)年度考核:条件1、2、3、4、5、6相同者,按近三年学年度考核优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8)以上优先还不能确定,最后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上报相关报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9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xxxxxx的通知》(xxxx)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七级职员x个,八级职员x个,九级职员x个);专业技术岗位xx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x个〈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xxxx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10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xxxx〕)93号)精神,结合《xx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xx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xxxx〕137号)

(三)《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xx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11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xx〕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xx〕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xx〕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校设置岗位总量23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管理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8%。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5%。

(一)首次设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五级岗位14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

2、中级岗位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21个,九级岗位28个,十级岗位21个。

3、初级岗位7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级岗位38个,十二级岗位38,十三级岗位0个。

(二)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其中:技术工三级5个,四级1个,普通工1个。

(三)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2%。其中:八级3个,九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xx〕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xx]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xx]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表)。

(一)管理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工,负责学校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师生满意度;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教育教学服务,完成工勤岗位的工作任务与教育教学辅助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xx]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拟受聘人员;

6、公示拟受聘人员情况;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考核过渡等形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同时设立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工作班子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切实组织好本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校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任职一览表;

2、按规定程序,对本校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9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按照核准的设置方案,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任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实施人员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12

根据湖大人字20xx50号文件精神,经某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某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遵照学校人事处提出的"幼儿园主要职能是为校内子弟服务"的精神,幼儿园20xx年定编定岗方案之一是:缩小规模。具体做法是:放弃科教新村幼儿园,缩小北校区的.办园规模。在20xx年xx月的子弟人数核定过程中,幼儿园曾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求学校对于北校区的编制核定能酌情核定,但人力资源处给予的回复是:"幼儿园教育系非义务教育,人员编制原则上应由市场需要来配置",也就是不为北校区幼儿园单独核编,北校区幼儿园只有4个子弟,核不到1个编制。无奈之下,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停办北校区幼儿园,将北校区幼儿园的子弟收入南校区幼儿园。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13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篇14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8个,包括管理岗位9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7%;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六级,岗位设置数为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9个,其中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3个,九级(科员级)4个,10级(办事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69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四级岗位3个。

(2)副高级岗位18个,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七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

2.中级岗位3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九级岗位14个(非主系列1个),十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

3.初级岗位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

其中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三级(试用期)岗位2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济同中学各等级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民主党派和教师代表组成: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章文炬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根据评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由丁连伟校长担任组长,徐亚勤副书记、张加红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俞瑛具体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任职条件,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负责上报各类材料,负责考核聘用,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核定兑现岗位工资。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成员有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陈钢、章文炬、贾秋萍、张晓霞、周丽、蒋继盛、于仁娟共13人组成;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本单位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职级分别打分,并根据教职工得分情况和学校岗位需求情况,评定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岗位聘任。

(二)、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1、岗位设置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

(1)编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制等事项。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2)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4月—7月)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学校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xx〕7号)、《关于同意常州市济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常人社复(R)〔20xx〕102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3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①专题培训(5月31日下午第四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是本部门、组室编写岗位说明书的责任人,学校首先召集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学习相关文件,传达岗位等级层次设置情况,明确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编写岗位说明书的操作步骤。

(3)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常教人〔20xx〕10号)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4)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①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②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5)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①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②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③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④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⑤.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3、检查验收及认定阶段(8月)

①学校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报教育、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及认定。

②教育、人社部门验收认定学校岗位聘用合格后,兑现岗位工资。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已过35周岁的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轮聘任不再加分。

5、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7、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8、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9、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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