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资金使用方案(整理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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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

20xx年我县遭受雪灾、风雹、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受灾人口151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8公顷,成灾面积282公顷,农业经济损失387万元。为了切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人员因今年冬令和明年春荒在口粮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和标准

救助对象:20xx年度因雪灾、风雹、干旱、台风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导致缺少口粮且生活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家庭等受灾家庭和人员。

救助标准:100-300元。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救助时限:20xx年12月-20xx年5月

三、救助程序

县应急局资金分配方案下发后,各乡镇根据下拨的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冬春救助方案,在7日内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村委会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将相关材料提交乡镇政府审核公示(乡镇政府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应急局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二)审批程序。实行受灾人员个人申请,村组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应急局审批。

(三)建立台账。各乡镇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并报县应急局备案。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救灾款发放情况。

(四)款物发放。各乡镇根据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要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四、监督检查

(一)从县应急局下发冬春救助资金之日起,各乡镇要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直至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对救助对象进行抽样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冬春救助时段内或结束后,各乡镇要随时掌握本辖区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密切关注春节前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切实帮助灾民群众解决好面临的`困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县应急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各乡镇灾害信息员为成员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冬春救助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采取乡镇包村组,村干部包救助对象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管理。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春救助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20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一、安排原则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二、安排范围及规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

三、资金管理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2、各项目各村和帮扶工作队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3、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各村要迅速按照该办法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

4、所有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要在项目实施村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达标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工作流程进行,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3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桃扶领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一、安排原则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二、安排范围及规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

三、资金管理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2、各项目各村和帮扶工作队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3、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各村要迅速按照该办法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

4、所有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要在项目实施村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达标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工作流程进行,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4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好“十个一定要”,利用好上级部门优惠政策,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围绕七项重点任务(村街道路硬化、农村垃圾处理、安全稳定用电、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缺什么补什么,开展项目帮扶工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二、主要任务

(一)村街道硬化

村修长265米,宽5米的水泥路,并且铺设路沿石、街道两边铺砖、大街两旁安装路灯共计1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55万元,其余资金由上级部门帮扶,以上工程6月底动工9月底完工。毫村修长1150米,的水泥路,造价22万元,8月初动工,12月底完工。村修长500米,宽6米的水泥路,造价13万元,7月份动工,8月底完工。

(二)农村垃圾处理

村建垃圾池4个,需资金1.2万元;毫村建垃圾池6个,需资金2万元;村需配备垃圾运输车辆;以上工程8月份建设,10月份完成。

(三)安全稳定用电

村线路改造4千米;新增变压器4台;村需添置100千瓦变压器一台,1200米的输电线路;毫村需上100千瓦变压器2台。

(四)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

农家书屋升级,配套DVD、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村实施体育工程,配备10000元健身器材,投资48.4万元建设的文化体育广场,该工程6月底动工12月底完工。、东纪毫2个村新建农家书屋,10月份完成。

(五)农村危房改造

毫村3处危房急需改造,需资金9万元;村2处危房,土房6间急需改造,需资金18万元;乡党委政府协调住建局落实补助资金,10月底前完成。

(六)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3个村均编制示范村环境整治规划,落实好上级财政补助。

(七)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帮助村发展成为瓜果蔬菜示范村,发展设施蔬菜种植,帮助东纪毫村壮大养殖规模,发展成为畜牧养殖专业村,帮助村发展成为优质小麦特色种植村,落实上级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加强村幸福乡村建设。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乡帮扶项目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扶项目涵盖农业农村各个重点领域,要综合协调,全面推进。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乡帮扶项目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苏计林同志担任,成员由其它党政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协调调度项目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组织实施。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驻村工作组的.联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项目工作组织体系。

(二)包村领导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每村分别由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分包,包村领导定期深入到村,调度项目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5

20xx年,我乡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冬春期间有部分受灾群众还存在生活困难的'问题,需要进行救助。为确保我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冬春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字〔20xx〕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必须是20xx年受自然灾害致使冬春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切实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缺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分类救助,重点考虑受灾群众中的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患重病等特殊群体,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二、救助资金分配及救助原则:

1、今年我乡各村均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自然灾害,各村要在上报的冬春救助人口台账的基础上,对受灾群众应救尽救,在资金发放程序上要严格按“民主评议、登记注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进行,救灾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不得预留资金。

2、各村根据受灾状况对受灾群众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80天,每户救助资金一般不低于600元,不高于3600元,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吃、穿、住、医、暖等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家庭中有小轿车、经营性车辆、商品房、经营性商铺、公职人员等条件较好的家庭不得救助。

三、工作要求

各村务必于1月13日前将资金发放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乡应急办,由乡应急办汇总经乡审核后报县应急办。各包村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会议研究决定,张榜公示的程序,严禁变更资金用途,严禁截留挪用,并建立好申请、评议、公示、会议记录、发放花名册等档案材料。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6

xx年我县共统计发生风雹灾害2次,日期分别为7月17日、8月11日,涉及闽宁镇、望洪镇、胜利乡、杨和镇四个乡镇,上报受灾人口共计576户2520人。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宁应急函〔20xx〕87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结合我县受灾情况实际,制定永宁县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需救助人数

经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确定闽宁镇武河村共计25户104人为永宁县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需救助人员(25户104人均为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助资金标准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xx〕19号)规定,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次100元。

根据《永宁县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发放二次;一般受灾群众发放一次。

三、资金来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769号)规定,我县20xx年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5万元。

四、资金分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769号)和我县20xx年受灾情况,向受灾乡镇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计75万元。

其中:闽宁镇人民政府分配30万元;

望洪镇人民政府分配20万元;

胜利乡人民政府分配20万元;

杨和镇人民政府分配5万元。

五、资金使用和监督

闽宁镇人民政府可用此次分配的3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付闽宁镇武河村25户104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计20800元。并在20xx年2月10日前将资金发放至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需救助人员账户。

请望洪镇、胜利乡、杨和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进行管理,严禁私自发放、挪用。

县应急管理局将在3月底邀请县纪委监委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2篇7

根据20xx年4月2日全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视频会议上的通报,我县保障性住房滞留资金1900余万元。经进一步核查,截止目前,实际滞留资金为1605.12万元,原因为县审计机关审查上报后,我县又陆续支付300余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款。为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滞留资金的有效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滞留资金组成情况

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47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607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83万元,租赁补贴34万元,廉租住房租金6.12万元。

二、滞留资金整改计划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二标段435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将于开工令下达后进行开工,年内完成。

(二)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144户,其中教师公共租赁住房(教师周转房)80套,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按照资金比例,应拨付186万元,我县将庚即从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中拨付。

(三)按要求拨付20xx年177户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补助资金160余万元。

(四)廉租住房租金6.12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小区管理、维护经费。

(五)四期、五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节余资金48万元,将用于廉租住房小区活动中心质保金、公厕建设和小区维修等。34万元的租赁补贴结余资金用于弥补今年的.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

(六)余下的资金将按基础建设程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1篇8

20xx年,我县范围内不同程度遭受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部分群众房屋因灾倒塌和不同程度损坏。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的意见》(晋应急函〔20xx〕23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基础上,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的办法,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受灾救助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益,帮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1、冬春救助和过渡期救助物资及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受灾的群众。

2、坚持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4、特困户、脱贫户、监测户、“五类人员”(因灾、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及其他重受灾户可适当给予倾斜。

三、时间安排

(一)核实灾情阶段(20xx年12月29日至1月3日)。

各镇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准灾害情况,确定救助对象,核准对象要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将《20xx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调查摸底表》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建档立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月11日)。

各镇要积极帮助重建户解决重建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受灾户重建或维修顺利进行。20xx年未动工重建的',要向村委会写出保证书,写明开工时间,确保按时完工。

(一)组织核查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1月30日)。

各镇负责对本辖区恢复重建房屋进行评估验收,对组织领导、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进行全面总结。20xx年1月30日前,县应急局组织现场抽查、核查不少于全县总数的10%,确保专款专用、重点救助。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根据晋应急函〔20xx〕23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镇在汇总上报因灾倒损房屋户时,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实施。

1、坚持本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损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民小组提名。

2、坚持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损、需重建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坚持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核。

4、坚持镇审核。接到村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乡镇及时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因灾倒损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对住房倒损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

5、各镇要认真审核把关,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在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标准后,采用“一卡通”发放方式,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确保专款专用。

(二)接受监督检查。救灾资金发放到位后,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核查,对没有按要求进行公示或弄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重建或修缮的,由相关部门负责追回救助资金。

(三)资料整理归档。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后,各镇要按照救灾款的使用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档案完整有效。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9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二、资金来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三、资金安排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直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相关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11月底全面竣工,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通渭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设立项目公示牌,将安排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县脱领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0

今年7月以来,受持续干旱影响,全区农业生产受损,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早救灾保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最大限度降低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稳定粮食生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抗旱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发〔20xx〕55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2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通过玉米秸秆青贮、劳务输转、就近就业、田间管理等措施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和对象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受灾严重的新集、白碌、石峡湾、葛家岔、鲁家沟、巉口、称钩驿、青岚山、西巩驿、凤翔等10个北部乡镇,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金来源及投向

(一)资金来源。省市财政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1400万元。其中: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投向。999.1544万元用于受灾严重乡镇的`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抗旱救灾补助,300.8456万元用于饲草收贮主体抗旱救灾补助,100万元用于水利抗旱救灾补助。

四、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

1.种植方面:因旱灾减产较为严重的177家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909户“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

2.饲草收贮方面:以实施20xx年粮改饲项目的71家主体为主。

3.水利方面:引洮一期安定灌区内的巉口、鲁家沟水利工作站。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种植方面:“三类户”马铃薯受灾7291.7亩、每亩补助100元,玉米受灾7461.74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147.5344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农户购置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补助。合作社(企业)马铃薯受灾97328亩,每亩补助87.5元,共计851.62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企业)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的补助。合计补助资金999.1544万元。

2.饲草收贮方面:对实施主体在9月10日前(含9月10日)收贮的饲用玉米每吨补助40元,补助75212吨,共计300.8456万元。

3.水利方面:在灌区内修复的输水渠道、管道、渠系建筑物,购买的应急灌溉设备等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

(三)资金拨付程序。

1.种植方面:按照摸底上报数据,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三类户”、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受灾面积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2.饲草收贮方面: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实施主体的饲用玉米收贮量完成自验,然后向区畜牧兽医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查看饲草收贮情况,查阅饲草收购磅单和向农户支付草款的银行兑付凭证(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且必须支付总草款的30%以上;自种部分需提供流转土地和购买种子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管种植部分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收贮量。验收完成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3.水利方面:9月下旬由各相关水利工作站对水利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实施内容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及时向区水务局申请竣工验收,水务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事关受灾农户、主体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抗早措施落实到位,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资金发挥实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户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高质量落实到户。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畜牧局负责饲草收贮主体收贮数量的审核、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作站资金使用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资料及绩效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助对象确定、人员组织、公告公示、资金落实、自查自验,同时要积极督促各相关主体及时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引导受灾农户储备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抗旱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到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

(四)加强公告公示。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有效方式对抗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抗旱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细致、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知晓度,坚决杜绝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1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帮困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立足民政“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优势,强化扶贫帮困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扶贫帮困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建设幸福新作出新的贡献。

二、帮扶对象

xx店镇曹庵村30户低收入家庭。

三、参予帮扶对象

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帮扶的人员。

四、帮扶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开始,用3年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经过全系统帮扶人员的共同努力,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在就业、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被帮扶困难家庭稳定脱贫。

(二)阶段目标

1、20xx年底确保60%的帮扶对象脱贫。

2、20xx年底确保80%的帮扶对象脱贫。

3、20xx年底确保被帮扶对象全部脱贫,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五、帮扶措施

(一)政策帮扶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职能和政策优势,要及时将帮扶对象纳入到各项政策保障范围内,使帮扶对象充分享受到政策惠民的成果,引导帮扶对象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既要帮助他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更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发展信心。

(二)结对帮扶

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予整体联动立体帮扶活动,局领导挂村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帮扶到户,实行计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要帮助帮扶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帮扶对象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发展家庭经济提供服务。要坚持走访慰问,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供资金和物资的支持。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结成相对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三)就业帮扶

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就业要求,积极扶持家庭自主创业,要联系一批企业单位和民政福利企业,协作帮扶,优先为帮扶对象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其家庭收入。

(四)慈善帮扶

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力,有效运用各项慈善资助活动资源,进行扶贫帮困,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实际情况,优先纳入到各级的慈善救助、春节慰问和助医助学活动中去,让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慈善救助活动的成果。

(五)志愿帮扶

要充分利用民政的职能效应,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动员行业协会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参与帮困活动。二是发挥双拥共建平台作用,动员军地共建单位积极参与到扶贫帮困活动中来。三是组织开展爱心大使、慈善大使活动,动员民政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为帮扶对象“献爱心、送服务”自愿帮扶活动。四是开展福彩扶贫社区行活动,利用五一、春节等时机,深入到民政帮扶对象家中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宣传福彩、弘扬善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实施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是履行民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民生促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道、建立帮扶台帐、督查推进等工作。各直属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人,为帮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创新帮扶途径,提升帮扶实效

局将以科室为基础,成立6个帮扶小组,在局帮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局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各组自行安排好每季度一次的帮扶活动(原则上不少于1次),紧紧围绕各自的帮扶目标任务,在落实局帮扶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帮扶经验,创新帮扶方法,拓展帮扶途径,不断提升帮扶能力,切实做到帮扶手段多样化,帮扶措施具体化,帮扶效益最大化。

(三)制订帮扶计划,完善建档台卡

各帮扶小组要摸清帮扶对象家庭的详细情况,及时登记在册,一户一档,并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年度帮扶计划,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做好帮扶记录,及时填好帮扶记录卡,同时将帮扶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局将形成动态帮扶档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结对帮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各帮扶小组、各帮扶人员要根据提出的帮扶目标,定期走访慰问。做到年有规划、季有活动,形成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要将结对帮扶纳入到年度考评工作,把帮扶的业绩作为评优评奖的条件,凡未能完成帮扶目标任务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2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金来源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二、资金使用范围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三、资金申报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资金拨付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五、资金管理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六、资金考核评价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2篇1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xx]7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洪涝灾害)使用的指导意见》(桂农厅办发[20xx]8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9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受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等各个环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力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稳产增收。

二、救灾资金补助范围

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范围,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性天气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且已直接造成农作物受灾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为使受灾地区群众灾后恢复生产进行资金补助以修复农业基础设施损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如水毁农田及设施的修复。

三、救灾资金补助对象及金额

(一)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

马路镇大和村石九渠道损毁塌方约20多米,涉及水田灌溉面积300多亩;马路社区北村渠和中林村中林坡坝水毁,需要投入资金修复。补助资金30万元。

(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

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4000米,影响面积1080亩,由于水利设施受损,农田水毁给归义镇新圩片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尤其今年发生的严重干旱由于水利不通使粮食等作物均发生一定程度的灾害,部分粮食作物受灾严重。补助资金20万元。

以上两项自然灾害共计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

四、补助方法

根据受灾影响的紧急程度,对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按受损程度进行补助,该项补助由马路镇人民政府、归义镇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后直接给付施工方。

五、其他事项

(一)强化绩效督查。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恢复生产,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资金执行率100%,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桂财规[20xx]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确保档案资料完善。救灾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相关单位及经办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受灾对象信息、受灾影图片、视频等资料。

(五)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4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目标,建立冬春救助档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收到冬春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愉快过年。

二、救助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主要是解决当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因灾致残致伤、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家庭财产损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三)救助标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据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30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划分需救助对象类别,并分类登记造册,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

(二)评议公示阶段(分配款物10日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

(三)款物发放阶段(收到上级通知5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告知救助对象救助数量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资金通过农商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在备注栏标注“救灾”二字。实行实物救助的,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20xx年1月18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统计表,有关人员签字、加盖乡镇公章,报县局存档备案。

(四)督办检查阶段(20xx年1月10日—20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力量按照分线分片责任制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查看乡镇党委会记录、款物分配是否发文、是否专款专用、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查看村级评议记录、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物资发放签字情况等,确保县、乡、村三级台账一致;督促乡(镇)按照时间规定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到户;了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晓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通过救助后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和解决途径。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强指导乡镇,严格救助程序,把住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做好村级评议和公示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底数清、对象准、程序严、台账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做实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需采取实物救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商财政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机制的有序衔接,提供资金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调,推动在职干部职工“暖冬行动”帮扶机制,给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

(三)加强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乡、村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1篇15

今年以来,义安区洪涝、台风灾害连发,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该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92万元。日前,该区应急局、财政局依据各乡镇(办)不同的受灾情况及前期冬春需救助摸底数据,结合乡村人口总体情况,经会商后及时制定方案将全部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办),并对资金的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合理确定救助对象。

本次安排的`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当年12月至次年5月)基本生活救助,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重、不错、不漏。

二要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各乡镇(办)要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一个平台”和冬春救助工作规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明确要求在“村评”阶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三要规范资金发放管理。

各乡镇(办)要根据资金分配数额,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按每人不少于270元(户均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的救助标准,及时安排部署,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保在20xx年1月20日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场会精神,全力打好扶贫“双到”硬仗,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宜居幸福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帮扶方案,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开发水平,确保20xx年被帮扶的80%(70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基本实现“八个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基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主动与帮扶单位沟通联系,组织驻村工作组继续深入调研,进一步了解贫困村经济收入、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等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完善电脑资料档案,对已实施的项目及时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数据详实准确可靠,及时反映帮扶成效,为迎接上级考评打下基础。

(二)突出抓产业扶贫,加快脱贫步伐。一是计划投入资金85万元,采取入股水电站分红、兴办经济实体等方式,稳定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以建设产业发展平台为抓手,结合贫困村实际,找准有效帮扶方式,扶持发展蜜柚种植、禽畜养殖等项目,积极构建与特色主导产业对接、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接的产业发展体系,做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市场机制健全,使每个贫困村有1家以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与之对接发展。三是引进企业在xx村兴办千亩蜜柚场、在xx村兴办大型养鸡场和在密坑村兴办大型养兔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蜜柚种植和鸡兔养殖,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突出抓设施完善,改善村容村貌。按照“多个一点”的方法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完成贫困村村庄整治规划,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二是解决行路难问题。在实现自然村通机耕路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43万元,完成贫困村自然村道路硬底化改造4.15公里。三是解决用水难问题。今年计划解决1个村112人安全卫生饮用水问题,兴修水圳、陂头8条(座),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00亩。四是继续推进大自然村通电、通邮、通讯、通电视广播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的基本生产生活环境有大改善。五是积极开展“洁净家园”创建活动,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1.5万元抓好贫困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村容村貌整洁、卫生的目标。六是实行重建与修缮相结合、政府(帮扶单位)补助与贫困户自筹相结合,组织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按时完成5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四)突出抓宣传教育,加强技能培训。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抢抓发展机遇,增强脱贫信心,破除“等、靠、要”思想,在外力的帮助下,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快脱贫致富。二是继续抓好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抓好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青壮年的定向培训、短期培训,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免费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增收。今年计划组织157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实现转移就业75人。三是加强种养实用技术培训。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0.4万元,组织举办贫困户种养实用技术培训班和开展“三下乡”、“送农技上门”等活动,确保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能接受免费技能培训2次以上,学会一至两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四是把初中生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每月考核,严格检查,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发生因贫辍学。五是大力开展扶贫助学,今年计划筹集助学资金13万元,资助95名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各阶段的学历教育。六是开展智力扶贫,实现有意愿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智力扶贫技工学校。

(五)突出抓保障帮扶,改善生活条件。建立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对老、弱、病、残无劳动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实施救济式扶贫。一是加大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工作力度,目前,符合低保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口已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把60周岁以上的仍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61户贫困户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贫困村贫困户家庭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同时,完善村级卫生站建设,加快实现“小病不出村”。

(六)突出抓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广筹帮扶资金,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村的道路改造、饮用水安全、医疗卫生、垃圾收运、义务教育、农田灌溉设施、危房改造等工作任务。同时,严控扶贫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七)突出抓示范带动,提高扶贫实效。重点建设好xx村万只养鸡场、xx村千亩蜜柚场和密坑村千只养兔场等产业帮扶示范点,每村办好3户示范户,推动产业帮扶上水平。

(八)突出抓基层党建,强化组织保障。围绕“双到”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创建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双到”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贫困村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负总责并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贫困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攻坚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扶贫“双到”攻坚战各项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挂村办点和挂村帮户,镇机关干部全部安排到村到户,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打好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扶贫“双到”工作汇报会,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汇报各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每季度召开扶贫“双到”工作座谈会,加强情况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帮扶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成立由常务副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督查组,严格按照《xx镇扶贫“双到”包村包户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强对各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定期予以通报。对工作抓得紧、抓得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7

鉴于20xx年我省已出台资助农业户口大学新生的政策,今年福彩公益金资助对象为非农业户口大学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本省家庭特别困难的非农业户口新生。

二、资助金额及人数

福彩公益金总金额1000万元,一次性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210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600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500名,每人4000元。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城市低保户家庭,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新生。

(三)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优抚家庭新生。

(四)各级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孤儿被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全部新生。

(五)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

(六)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资助对象的推荐产生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录取学校通知书、户口所在居委会(社区)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

(二)乡镇(街办)审核把关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分配资助名额上报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确定,于8月15日前按分配名额将《资助申请表》、《资助对象登记表》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查核准。

(四)资助对象确定后,由各市民政局在8月底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五、活动宣传事项

(一)省民政厅将与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举办“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媒体座谈会,邀请各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二)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要在新生入学前集中发放资助金,发放过程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监督工作。

(三)在助学活动进行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机构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宣传、扩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

六、具体要求

(一)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准确足额发放到户,不能影响新生入学。

(二)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须与市福彩中心签订资助协议,保证在寒暑假期间参加1—2次市福彩中心、县民政局组织的爱心帮扶活动。

(三)为了确保特困大学新生及时拿到资助金,各市民政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资助对象的选定工作。

(四)在推荐资助对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资助条件认真筛选核实,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各乡镇(街办)要对选出的资助对象进行公示。

(五)各地要注意发现资助对象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8

根据市帮扶办《关于做好年“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去年“抓启动,抓发动,抓联动”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分析年帮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明确帮扶重点,科学谋划,确保各项帮扶目标和事项落到实处并见成效。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

乡村是县最偏远的一个纯彝族村,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549人,党员10名,现有250余名农户已享受低保。主要产业有魔芋、核桃、牲畜、药材。农户每年有几个月时间可以上山采药材,主要以虫草为主,年收入几千至2万元不等。

存在问题:

(一)居住环境差,人畜混居现象严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个组通公路,尚有5个组未通公路。

二、年帮扶产业项目

(一)年内发展核桃200亩,发展魔芋100亩;

(二)计划完成全村10户农户的厕所改造;

(三)完成3组、4组、7组约4公里的联户路建设,55户农户院坝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导帮扶村村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指导村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2.进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动室的建设,帮助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习阵地作用。

三、帮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确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减灾局和县防震减灾局共同帮扶。原则是:市局落实帮扶资金,县局落实驻村干部;市县两局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联系村找路子,找项目,做好信息服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19

一、扶持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发展家庭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20xx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优先扶持。

二、扶持标准

1、种植油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开发油茶产业的,每亩扶持3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00元;

2、种植果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种植果树的,每亩扶持4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00元;

3、发展蔬菜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蔬菜产业的,每亩扶持4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00元;

4、发展西瓜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栽种西瓜的,每亩扶持4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00元;

5、养鱼。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鱼,水面达1亩及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00元;

6、养猪。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生猪1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扶持6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00元;

7、养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牛在1头及以上的,每头一次性扶持15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3000元;

8、养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羊5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扶持300元,扶持上限为2000元;

9、养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鸡100只以上的,每只一次性扶持5元,扶持上限为1000元;

10、养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鸭100只以上的`,每只一次性扶持5元,扶持上限为1000元;

11、其它产业。由各乡镇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根据产业投入成本测算确定扶持标准及扶持方式,力求科学合理。

三、资金管理

1、立项及申报(建档)材料:立项程序是由贫困户提出申请意愿,帮扶责任人经办,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初审,乡镇扶贫办审核,乡镇政府审批,报区扶贫和移民局备案。申报材料主要有:

(1)贫困户发展产业立项申请表;

(2)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表;

(4)项目实景及公示照片。

2、严格专帐核算。采取结对帮扶责任人携资帮扶的形式,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服务和监管,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帐核算,项目完成后,经结对帮扶责任人、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验收认可,在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申报程序经乡镇研究后向区扶贫及财政部门申请扶持资金。区财政通过“一卡通”一次性拨付到位。

3、严格资金监管。乡镇财政所、扶贫办要加强对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管。监管资金是否落实到具体的项目,项目是否按要求建档;监管资金是否做到公开、公示;监管扶持的项目是否取得实效,贫困户收益是否真实。严禁套取、骗取、挪用、贪污产业扶持资金,对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要求

各地要根据此扶持标准迅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充分发动贫困户的积极性,早推动,早收益。要准确把握好政策,不能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对象纳入本扶持范围,要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定。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20

一、实施单位及帮建单位

实施单位:

帮建单位:

二、基本情况

通化乡何岔村(已并入新庄村)位于庄浪县东北部,北水洛河上游河谷。处于关山林缘区,距乡政府6公里,耕地面积1974亩,人均3亩。现有劳动力322人,其中男174人,女xx人。现有大家畜200头,鸡存栏1000多只,猪存栏124头,农民人均纯收入1736元。有贫困户59户236人。

全村共有道路4条,总长11公里;人饮工程1处,全部通上了自来水;现有四年制初小一所。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认真贯彻县委及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稳定解决低收入人口温饱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2、规划原则

(1)坚持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在抓好经济发展项目的同时,统筹兼顾,搞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该村的基础条件、经济结构、社会发展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要从实际出发,集中有限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解决的困难,在产业开发上走多业并举,一业突破,科技致富的路子。

(2)坚持整村脱贫与扶持低收入农户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扶贫开发的特征:在着眼于整村开发脱贫致富的基础上,针对贫困户特殊情况,因户制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扶持其尽快实现稳定解决温饱。

(3)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国家扶贫政策,把国家的投资、部门帮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群众自筹、信贷资金、投工投劳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加大物资、资金投入力度。

3、建设目标

(1)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75%以上。

(2)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彻底改善。

(3)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元,人均产粮达到340公斤,全村所有农户实现稳定解决温饱。

四、建设内容

1、计划投资7.5万元,治理防护河堤100米。

2、计划投资6万元,改扩建道路6公里,达到通村四级公路标准。

3、帮扶贫困户30户,年内解决温饱。

4、发展养殖大户(养牛户)10户,种植优质牧草100亩,种植洋芋500亩,输出劳务人员200人,完成“三荒”造林300亩。

5、计划投资9.6万元建成沼气户60户。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帮扶帮建,使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合理,村民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增强“造血”功能。使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元,从而达到整体脱贫致富的目标。

2、社会效益分析

规划的项目一次性启动和全面实施,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深层次挖掘村域资源潜力,有效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村民科技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3、生态效益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基础,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既加快了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又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主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任副组长,驻村干部、贫困户代表、妇女代表、致富带头人、小学校长、村民代表和社长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以群众广泛参与实施管理为目的和手段,编制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组织技术培训,对村规划实施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价;规划完成后,建立健全保障村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2、科学规划,规范建设

结合村上实际,因地制宜,把提高贫困户经济收入和提高整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各类项目建设综合化、配套化。

3、加强服务,搞好培训

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切实搞好技术服务和培训。对村干部和重点示范户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培训,使其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

4、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在全面落实扶贫项目的同时,要把现有贫困人口作为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扶持,按照全村的整体规划,逐户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扶持方案,对所开展的基础建设、产业开发及其它项目以实物形式落实到户,使每户有一项稳定的增收产业,有一名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对个别确因天灾人祸出现返贫的户,适当予以补助,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真正实现整村发展,共同致富。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1篇21

为加大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保障力度,促进、维护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达20xx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xx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界定村级经费保障范围

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村干部报酬是指村定补干部和误补干部补贴,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构成;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可纳入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予以适当补助。村办公经费是指必要的办公用品、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其他必要支出是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终端站点管理维护等支出。农村五保户供养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其经费按规定划出后,纳入市乡财政预算专项保障,不再列为村级经费保障范围。

二、合理确定村级经费保障标准

村级基本运转资金是将各村上年末统计年报农业人口按2500人/村折合成标准村,每标准村12万元,(原来在村级经费中开支的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按村均2.5万元标准划入“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专户”管理,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为9.5万元。)

村定补干部按每人每年12000元补助,其中村定编干部报酬按文件确定,不低于我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补助,鼓励交叉兼职、精减在职干部人数,合理增加干部报酬。

村办公经费以每标准村9000元计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村办公经费报销范围为村级报刊订阅费(村级报刊订阅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扎口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直接划转至报刊发行单位,每个行政村每年不得超过2000元,村级办公经费中不可另行支出报刊订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必要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三、统一会计核算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

各村要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科目,设置专户、专账核算村级资金,全面建立健全村级经费预、决算制度。年初,各村结合实际编制年度村级资金的支出计划,报乡镇长审批,各村根据审批后的'村支出计划,编制乡镇村级三项资金年度预算,经镇政府审核上报市财政局。年终由各村编制决算并报市财政局、农工办备案。

四、规范村级基本运转资金支付程序

村级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截留、挪用。村干部基本报酬(40%部分)每季第一个月根据各村编制的发放清册,通过“一折通”软件平台直接打卡发放。村干部考核报酬(60%部分)年底由各镇考核,市农工办审核同意后通过“一折通”软件平台一次性打卡发放。村办公经费和其他经费分上半年和下半年由市专户拨至各村三项资金专户,三项资金会计按要求拨至农经服务中心。

五、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监督管理

各村、镇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平调、挪用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超编使用村干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村级基本运转资金规范运作。

各村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编制到村村级基本运转资金预算明细表,报市财政局、农工办审核备案。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1篇22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xx-20xx年冬春救助)的通知》(保财资环〔20xx〕143号),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xx-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函(20xx-45),结合木城灾情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木城乡20xx-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23万元分配如下。

一、分配方案

乌木寨村5万元,其余4村(社区)每个村(社区)4.5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保财资环〔20xx〕143号文件要求,本次分配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专项用于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

(二)各村(社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占用、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情况请于20xx年1月7日前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xx,邮箱:xxxxxxx)。

(三)各村(社区)要持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做好辖区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为做好冬春救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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