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范文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简短,试用期间个人自我鉴定(整理4篇 )

来源:网络

关于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范文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简短篇1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已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关于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范文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简短篇2

>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给了我在公司工作的机会以及在此期间您所给予的帮助和关怀,由于一些个人的原因,很抱歉今天我在这里将提出辞职。希望公司领导能给给予同意和谅解。

由于本人仍然在试用期内,未能算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故烦请领导在我正式提出辞职请求后一天内尽快找人接手我的工作,谢谢领导的理解。

对于由我而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真心希望xxxx货运的业绩以后会一路飙升,在以后的发展中蒸蒸日上,也衷心祝愿各位领导与同仁在以后的工作中开心顺利,谢谢!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范文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简短篇3

招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_个年)。即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在试用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乙方若发现甲方未履行合同,也可解除合同。)

第二条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职务,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___天,星期_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规定,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应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有一方表示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如有违纪甲方将给与乙方警告或辞退;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职务或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时候;

(4)甲方内部调整需要调整人员时。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不愿继续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条款,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不违反劳动合同条款,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费,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其他补充事项。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参照以下两条款解决处理:

(1)依法向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范文试用期个人自我鉴定简短篇4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相信这是许多人特别关心的问题。其实,我们常说的赔偿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很少听说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一般情况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试用期个人工作

    - 阅0

    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篇1首先很感激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看我的工作总结,也很荣幸地能够成为贵公司的一员。我从入职至今已快三个月了,这几个.....

    销售员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收集6篇

    - 阅0

    销售员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篇1本人于年月日正式加入公司,在这之前是我前公司的客户之一。接到面试通知时,询问过以前与有过交道的同事,他们建议说:你去吧,这是目前在业界最有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