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文化的认识(6篇)

来源:网络

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篇1

一、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抽取本地医学院校2013级、2014级、2015级护理专业9个班级360名学生参与调查,其中男性17名,女性343名。

2.研究方法

采用整体抽样的方式向参与本次调查的360名护生发放调查问卷,闭卷作答。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中国传统文化对护生的重要性;②传统文化受到全球化影响情况;③对传统思想道德的认知与接受程度;④对传统文化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情况。

二、结果

1.中国传统文化对护生的重要性

本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360份,回收352份,问卷有效率为97.78%。其中,51.7%的护生认为传统文化很重要,44.6%的护生认为其有些作用,3.7%的护生认为可有可无。

2.传统文化受到全球化影响情况

4.8%的护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受到全球化影响很大,40.6%的护生认为二者互不影响,并行发展,54.5%的学生认为传统文化能够得到传承与发扬。

3.传统思想道德认知与接受程度

在对传统思想道德中“仁、义、礼、信、忠、孝、廉”的认知调查方面,41.8%的护生从小了解并能够完全接受,52.8%的护生认为其中一些思想难以接受,仅有5.4%的护生完全不接受。

三、讨论

从本组调查结果来看,当前有部分护生未能充分意识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更有少数护生认为其可有可o;在当前全球化影响下,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有一些护生认为传统文化和全球化二者可以实现并行发展;对于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思想道德,大多数护生持有部分接受的态度,更有少数护生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道德持拒绝态度。在本次调查中,绝大多数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与掌握不够深刻,未能全面掌握传统文化的精髓。

针对当前护生传统文化缺失现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①政府应当加强全程教育,做好整体规划。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护生教育整体规划纲要之中,将民族文化、民族精神融入护生教育教学工作中。②对医学人才培育考核体系进行完善。构建并完善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均衡护生的人文知识、理工知识和医学知识,使其能为未来医疗服务事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对当前的护士资格考试内容做出调整,在考核内容和模式上增加人文内涵考核,使之成为一名职业护士的必备素养。③医学院校应当做好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一方面,医学院校应当在经费设置、人才培养以及课程建设方面给予足够重视,并且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与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加深护生对传统文化的感悟与认知,利用传统文化使护生形成优良的修养与品质。另一方面,学校应当加强师资、课程与教材建设。做好传统文化教育和医学教育结合的教材编写工作,改革现有课程体系,增加护生传统文化类选修课程,让越来越多的护生参与其中。④护生应当正确认识传统文化,努力学习传统文化的精髓,并积极践行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赵敏.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提升医学生医学人文素质[J].西北医学教育,2015(5):789-792.

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篇2

《传统与现代:人文主义的视界》中的文章写于不同的时期,跨度也很大,但有一个鲜明的主题,就是“围绕儒学价值传统在现代社会的意义,对近代以来有关的文化讨论和社会科学研究作一种反思。……肯定儒学价值传统与其他大的宗教传统一样,在现代社会仍有其意义,而对全盘反传统的激进主义文化观持批判的态度”。概括言之就是思考传统(确切地说是儒学)的现代性问题,致力于化解传统与现代的紧张关系。书中陈来先生重点探讨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以及传统文化中具有的现代性成分,并因此反思“五四”时期激进主义的局限,同时他也梳理了一些典型的文化保守主义者的思想,像梁漱溟等人,发现他们同样不认同“保守”的观念,而追求现代化的立场,其不同只在于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他在绪言中强调:“文化保守主义和文化激进主义的分歧并不在要不要社会改革,要不要吸收西方近代文明。”我想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应该是知识界的一个共识,差异在于如何实现,特别是因此如何对待自身文化传统的问题。陈先生虽然不太认同于自己被划分为文化保守主义者,但他的思路与追求庶几近之。

遗憾的是陈来先生在此书中没有将传统进行明晰的定位,而且传统在他这里更多化为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文化中的主流:儒学。因此我感到他在阐扬儒学中的积极内容以及对现实和未来社会的建设意义时难免忽视了传统以及传统文化中落后、不适应乃至是阻碍中国现代化的内容与现实,或者是一笔带过。自然,儒学是陈来先生专攻的领域,我们可以理解这种肯定个人研究价值的心理需求和对研究对象的认同感。

陈来先生倡导文化多元化,而在这个基础上探讨儒学的意义与发展是极为有益的,只是若将这种多元化的思维贯彻到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之中则需要一个过程。固然儒学是传统文化中的主流,但是传统文化本身是多样与发展的。他的这种文化多元的意识也应该体现在他对我国传统文化的认识与态度上,而且“五四”时期那些知识分子在反儒的同时也注重挖掘传统文化中积极的内容,比如对墨子的推崇等;自然“五四”时期反传统者的内部也是多样的,并非全部激进,即使那些激进者所坚持的立场和态度也差异很大,需要具体分析;我们可以质疑反传统主义中的问题与局限,肯定并阐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内容,却不必因此坚持“反――反传统主义”的立场,无论是反传统,是文化保守主义还是引进外来的文明,这些都是存在的,都有其独特的意义与作用,且在不同时期其重要性各有偏重,我们应该各自坚持自身的信念,在这些方面挖掘、发挥各种有益于现实的可能性,而不是相互排斥与攻击。这也是由于他没有从现实以及文化的多样性出发来反思个人的立场和认识其他的存在。

当然这是一个小问题,陈来先生思考的一个悖论在于他反思激进主义的局限时没有意识到一百多年来我们激烈反传统,导致传统文化发生了断裂,但是在现实层面上我们并没有因此达到现代性的追求,或者说我们民族在很多方面的表现都还是传统的,这一点也是陈来先生认同的,他在《现代中国文化与儒学的困境》中强调主张全盘西化的代表性人物傅斯年、胡适“虽然在思想方面已完全西洋化,但这并没有妨碍他在安身立命方面仍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显然他在这里是强调传统文化中的伦理价值的现代意义,但在我看来这首先表现为胡适等人思想上的肤浅。我们的思想若不能体现在自身的生活之中,则意味着这种思想并未成熟,另外也表现出传统作用的潜在性与现实性。而这一方面表现为我们反传统的使命没有完成;另一个就是我们应该因此意识到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是一体的。现在我们仍需要坚持反传统与学习引进新知的立场,乃至说这仍是我们当下的首要主题,我们还没有达到重构自身文化主体性的阶段。

这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避免那种文化断裂的担忧,这即传统与传统文化适当的断裂是有益的;另外只要传统文化生成的根基没有断――也不可能断,这一点陈先生多次强调――传统文化定会有其“贞下起元”的时机,而这最为关键的不是我们如何以及是否正确对待我们的传统和传统文化,而在于我们民族是否能够屹立于世界强者之林,这不是一种互为因果而是一种反向的因果关系。可以说目前的“传统文化热”也部分源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的经济成果,我并非否认精神与文化对于政治、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而是希望我们更加关注、吸收那些能够促进这种进步的文明与文化,只要我们的民族强大地存在、发展着,就会形成我们的民族文化,或者说这么一个强大的过程就是我们民族精神文化的体现与成熟的过程。因此我也不赞同陈来先生对他所认知的功利主义批评,抽象地看任何理念都没有优劣、高下之分,只有它是否适用于其对象和环境的问题,我们理应反思的是各种功利意识所应用的领域与方式,我们在推进中国的现代化以及对之认识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现实的态度,这也是坚持自身主体性的表现。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传统作为我们民族的根基以及其潜移默化的作用,而直到目前我们民族还没有达到现代的目标,其根本原因之一也在于我们传统的源远流长和根深蒂固。这也是我依然坚持反传统的一个原因,当然现在是可以对传统文化采取较为温和的态度,这本身也是我们反传统和引进新知所需要的。

反思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探讨儒学在现代社会的可能意义,本身就建立在中外对比的基础之上,更是以西洋的文明为参照的。我们现在能够如此自然得益于早期的反传统和现在的对外开放,而这样的基础和前提在目前并没有改变。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拿来主义”――自然这应包括一切的文化形式,在这个前提下正确对待我们固有的文化并在这个基础上改造我们的传统。

固然在认识、对待传统文化方面我大多认同于陈来先生的理念,比如说传统文化虽然与西方文化是不同类型的文化系统,但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共存的,同时传统文化也不是像早期人们所强调的那样会阻碍中国的现代化。但是我更推崇他所反思的陈独秀等人激进追求和实践的社会作用,他们的这些意识和实践是有问题的,但却是对于中国现代化的追求最为有效的,况且他们当时还有着“拆掉屋顶”的自觉,激进有时只是他们所需要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思想上的,并非如陈来先生在《“五四”思潮与现代性》一文中所说:“而‘五四’思潮把整个文化传统看成巨大的历史包袱,要传统文化对中国的落后负全责,以为经过简单激烈的决裂才能对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作出贡献。”从另一个意义上看陈先生这段话体现出的也是一种激进意识。

当然陈独秀等人激进的追求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看来都是有问题的,不过我们在不断解决问题的同时也会制造问题,这是一个事实。我们通过不断地反思来改进我们的思路和解决问题,却不能因此质疑我们的作为,这里我将陈来先生对激进主义的反思当作我们思想进步的一个体现,而不是作为对“五四”时期一代人追求的质疑和评价。而陈来先生在《20世纪文化运动的激进主义》一文中将“五四”时期的文化激进主义和“”中的过激行为联系起来,显然也有失公允。

另外我个人并不认同激进的思想与态度,特别是在当下的社会形势中,但是我们在思想层面上应该能够包容这种思维与行为,即使在和平的环境中,激进也是存在与需要的。我们要克服在思想上的激进或者说那种一元化式的思维习惯,极权、纳粹的根源就在于此。我们可以容忍死刑,但不能包容杀人的思想。陈先生在《现代中国文化与儒学的困境》中认为“儒学并未死亡,它在离散之后作为文化心理的传统仍不自觉地以隐性的方式存寓于文化和人的行为之中。但是也正是因为它是支离的、隐性的,其表现便不能整全和健康,当前中国世态与文化的病症悉由于此。只有在去除儒学不合时代的内容的同时,理直气壮地正面肯定其对于现代社会生活有价值的精神和原理,使之合法化地作用于国民教育和文化建设,才能重建统一的国民道德与稳健的国民精神,走向合理的现代社会。而排除政治化的干扰,克服一元化的思维方式和片面的启蒙心态,辩证地理解道德性与现代性的互动,在文化层面纠正种种对儒学的偏见,是健康发展儒学积极精神的基础和前提”。这一段话体现出陈先生思想上的某种一元化思维以及逻辑和认识上的悖论。

我们应该注意到“五四”时期支撑陈独秀等人反传统的内在动力之一恰恰是他们所激烈反对的儒学。所谓爱之深,恨之切,鲁迅在这方面的反省是深刻的,他们的反传统来自于对传统的深刻感知及其在现实中的表现与作用,自然也是内在于他们对传统中优秀精神的继承,而且鲁迅也是坚信传统文化价值的。在我看来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民族意识在传统文化中儒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资源,这一点也表明传统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异,传统是异质浑成的,传统文化只是其中一个部分且往往处于顶端。这也使得他们反传统首先表现为反传统文化。现在我们给传统文化以合理的认识与评价是反传统不断深入的一个体现,更是建构我们以自身民族传统为主体的新文化的开端与表现。而且传统文化的创造性的转化其主体可能也是儒学,这一点我是认同于陈来先生的。

设想人们在“五四”时期不激烈地反传统文化,我们何以反传统又何以引进、吸收外来的文化呢?而且我们起初没有强烈的反传统意识,那么这个反传统的使命就需要在更长一段时间里得以成为共识和实现。陈来先生也注意到从我们传统以及传统文化自身的发展来看,能否积生出现代的文明是无法预料的。

陈来先生立足于人文主义视界,特别是儒学重构的立场来审视我们的传统,以及一百多年来我们对待传统的态度,自然是有其局限性的。同时这种拨乱反正的态度与追求自然会有些偏离事实的现象,不知他是否有鲁迅这样反传统者自觉“偏至”的意识?这样他就难于从现实和民族发展的全局性的视野来看待儒学发展的问题,而且对于儒学的认识也有些静态与纸面化。他在《现代中国文化与儒学的困境》中说:“……儒学及其价值传统在近代化社会中究竟有无意义,这些问题不解决,儒学就只能存活在少数思想家的头脑之中,不能落实在社会文化的空间与个人的精神人格,而无法改变反传统主义和反儒思潮带来的社会失序与价值混乱,这也正是我们不仅在1980年代经历而且1990年代仍然面对的儒学的困境。而这不仅是儒学的困境,也是中国文化的困境。”这里我有两点难以认同:其一,儒学作为从我们民族自身的传统中生发出来的文化其根本并非表现为各种儒学的经典,而是其中体现出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思维习惯和心理定势,或者说是中国人在生存的现实中创造、发展了儒学,当然我也不否认儒学对中国社会发展和国人生活和习性的各种影响与作用;其二,儒学是我们民族长期发展、选择和重构的结果,在漫长的历史中我们的传统文化是极为丰富多样的,只是其中的很多内容由于失去了现实的土壤而在萌芽的状态就被遏制了。即使作为经典的儒学被中国人淡忘也不能表明中国文化的衰微,我们可能生成不同于儒学的文化传统但是发挥着儒学的功用,这也可能被称为儒学。这里的儒学我强调的是那种“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的基础”的功用。而这样的儒学自然是中外、古今融会贯通的,而传统的儒学只能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同时我们若着眼于这样儒学的建构是不能仅从自身的资源出发,也不能局限在我们民族存在的传统与现实,而要具有世界性的视野和胸怀,这一方面表现为建设我们的民族文化是不可能在自身内部完成的;而面对世界文化的多元状态,我们也不能放弃追求在这个尚未确定的文化格局中占据主导的地位,要超越那种封闭的偏安意识。

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篇3

关键词:传统文化辅导员现代意识工作路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丰富的人文底蕴和精神内涵。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①。大学生群体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理应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和熏陶。然而当前的高等教育往往注重学生的专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导致部分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知之甚少,缺乏认同感,未能充分意识到中国传统文化在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灵魂工程师,承担着加强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塑造民族精神的使命,有责任也有义务引导学生成为有理性、有品德和有灵魂的优秀青年。

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辅导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教育部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大学阶段,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高校辅导员虽然试图贯彻此项精神,通过第二课堂及学生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在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非技术层面问题。首先,一些辅导员所在的高校未能从政治高度全面认识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性,也就不能在机制建设和系统分工等多个层面给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机会和便利;其次,一些辅导员开展相关学生活动仍只停留在简单宣传阶段,致使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性不高;再次,在发展思路和开展路径上,一些辅导员依然延续以前的风格,主要通过灌输相关知识、翻新活动主题及扩大活动规模等方式适应文件要求,活动路径单一,缺乏整体性和规划性,无法实现依托活动促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和行为转化。这些问题影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高校学生中的传播效果,也偏离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和弘扬的初衷和预期。诚然,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重担绝非辅导员一己之力能承担,但在高校转变思想及保障传播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辅导员的现代意识和工作路径扩展已然成为突破问题的重要着力点。

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辅导员的现代意识提升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战线的重要群体,高校辅导员应顺应时代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培养现代意识,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过程中,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

1.传统文化拥护意识

做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应从意识层面上认同并拥护中华传统文化。目前,高校辅导员多为“80后”、“90后”,受其思想及生活的某种局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未必深刻透彻。因此,辅导员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存在价值深信不疑,在各种社会思潮前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其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所起的价值、道德及精神引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要积极主动学习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掌握其历史渊源、政治背景、价值理念及时代价值,努力提高自身的研究兴趣,争做传统文化的研习者和传播者;三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武装自己,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显于行。辅导员要以身作则地向学生传递中华文化蕴含的精神能量,展现中国声音内在的思想动力,全力以赴立德树人。

2.现代媒介运用意识

在媒介融合时代,信息传播的效果往往取决于传播途径和媒介运用,是一种传播者和受众双向互动的交流关系。面对每天接收海量信息的大学生群体,辅导员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过程中转变简单的说教式宣传观念,具备传播意识,善于综合运用现代媒介,融合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等多种方式实现传播目标。大众传播方面,辅导员要有利用QQ、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深耕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营造文化氛围意识;人际传播方面,辅导员要有引导学生深入讨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及精髓、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时代主旋律意识;组织传播方面,要有抓好团学干部和班委队伍,使其在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中自觉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识。最终打破多种传播形态自成一家的局面,建立起以大众传播内容深耕、人际传播深入讨论、群体传播强烈互动的综合叉传播网络②。

3.文化内涵挖掘意识

《纲要》明确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在于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诱惑力,中国传统文化既包罗万象,又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其传承和延续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慢慢积累、慢慢沉淀的过程。因此,辅导员在发扬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既不能墨守成规又不能过分夸大,而要本着追本溯源的态度,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传播内容应包括古典诗词、文学名著、书法、绘画及音乐艺术等,提高第一课堂讲授、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及学生课外活动的效果,着力打造精品校园活动和王牌社团,依靠活动的文化特质提升学生认知,实现态度转变和价值认同,真正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心灵、涵化思想的作用。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辅导员的工作路径拓展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氛围建设

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隐性和显性两个层面。隐性文化源于历史形成,而显性文化则靠人为打造。作为校园文化体系构建的重要角色,辅导员要从可塑的显性校园文化着手,将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情境化”氛围,让大学生学习和生活于其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一方面,可通过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让学生知悉校史、校训、校徽、校风、校园建筑及人文景观所折射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并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式,结合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系统的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学生在潜意识中接受和认同中国传统文化。另一方面,积极打造弘扬传统文化的校园精品项目,引导学生成立与中华传统文化相关的协会或社团,通过学生团体组织形式各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对学生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和传播,增强大学生的使命感和爱国主义情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贡献。

2.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

根据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是高校辅导员加强大学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路径。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特点,辅导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突破:第一,倡导以民族传统礼仪教育为主题的日常行为规范活动。我国是礼仪之邦,注重内在德行的修养,引导学生争做遵守“静、敬、净、竞”的华夏人有助于培养学生端庄得体、文明礼貌的言行举止;第二,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重要的历史纪念日等机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主题活动,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民族精神;第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相关的文艺活动,让学生在展示自我的过程中领悟传统文化的内涵价值,如国学经典诵读、传统手工技艺展、民族舞蹈晚会、书法大赛、传统文化讲座等,都是很好的活动形式;第四,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让学生感受文化大家的风采,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同时还可以向学生推荐或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国学经典,如《四书五经》、《资治通鉴》、《论语》等。通过学习报告、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交流等让学生了解民族代代相传的思维方式、道德情操、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风俗习惯等,从而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人。

3.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途径

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得以检验和内化,高校辅导员要积极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社会实践途径,可依托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假期社会实践。一方面,可以引导学生利用所学专长服丈缁幔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使命感。另一方面,可以号召学生开展“家乡故事”、“民俗民风”等假期调研,增强学生的家国情怀,弘扬爱国爱家精神及民族精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有兴趣的学生建立民间传统文化调研小组和拯救小组,针对民间传统文化存续现状展开社会调研,以视频采集、访谈记录、照片留存等方式反映现况和问题,并在学校组织相关展示和交流活动,达到以学生和现实的视角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进而产生共鸣。同时可以整合当地传统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加深大学生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③。

4.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是大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直接反映。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职业价值观呈现功利主义倾向,个人职业追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相背离”④。在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下辅导员应积极调整创业指导思路,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导向作用,用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观。首先,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创新创业理想,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引导大学生将个人发展同国家、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社会发展尚待完善的区域去就业创业;其次,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情操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传统,也是用人单位非常看重的职业品质,辅导员要注重用中华传统文化中诚实守信的准则引导学生,加强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诚信道德建设⑤;第三,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行为准则和思维方式培养学生,让学生遵守爱岗敬业、自强进取的职业操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志存高远、吃苦耐劳,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注释:

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②朱尉.高校辅导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的现代意识与职业能力[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8).

③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N].中国教育报,2014-4-2.

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篇4

【关键词】诉讼文化诉讼意识认同

意识、法律意识、诉讼意识是处于三个不同位阶层面、内涵呈递进关系的关联概念,诉讼意识这个概念,显然是“意识”的下位概念。诉讼意识,就是诉讼主体对诉讼环境、诉讼文化、诉讼制度、诉讼法规的有意掌握。具体地说,诉讼意识就是诉讼主体始终站在“客位”的立场,去、审察、理解、接受、控制和创造各种诉讼的因素,自觉地去建设诉讼主体,适应诉讼环境,建设诉讼文化。包括诉讼心理和诉讼法律认知等等。[1]

“法律”是一个具体的文化现象,它可能因时空、文化、民族、国家等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由此,便不同的诉讼主体便有着不同的“诉讼意识”。但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法律只考虑人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决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2]同样,诉讼意识不是指个别人的意识,是一个共同体的意识。不同的法律文化中主体对“诉讼”会有不同的意识、观感与评价,在诸多社会规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法律等)中其被信任的程度与来排难解纷的比重也会有所差异,这便牵涉到所谓“诉讼意识”(procedureconsciousness)的。[3]

的几千年文化造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如费孝通(1985)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到的,有三方面特征:追求无讼、存在“绅权”、礼治[4]。总体看来,中国人不好讼。即使须讼,到了一种忍无可忍的地步,也只信仰包青天式的人物。中国人有着深层的“包青天情结”,相信司法正义只能诉诸包青天式的典型人物,误认为神奇、权宜、不畏权势和尚方宝剑等人治色彩浓厚的手段,是达成社会正义的不二法门。[5]但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渐渐开始西方(具体说从大陆法系到英美法系)法律思想、制度、文化。深刻地着本土的诉讼文化,进而中国人的诉讼意识开始转变,趋于对国际主流法律文化的认同与接轨。

1诉讼意识的认同与接轨是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

中国的本土资源和外来法律文化的认同和接轨是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人类宝贵的文化现象是不分国界的,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边际模糊,界限不清的。法律文化亦是如此。无论那个方面,都能认同、接轨和合体的。例如,中国有调解,西方国家也有调解;西方国家是先告诉,法院审判权才启动,中国也是如此。

再则,诉讼意识的认识作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诉讼意识的认同和归属是历史的必然。世界各国的法律文化,当然是以你有我也有,我有你也有的趋势纷呈于世的。地球村、信息发展、全球化等都将驱使法律文化的认同和接轨。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靠拢,当事人主义吸取职权主义的精髓,民诉的两大模式必定向模式的统一转变。法律文化的冲撞、认同和嬗变,总是在无数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法律(诉讼)关系中实现的。两大法系能够在“互喻”法律文化关系上彼此适应,求同存异,采人之是,摒已之非,相互创造,携手共进;法律文化也是这样的,先进的法律文化总是会被人们所认同,所接受,成为一种新的法律文化结晶。从而,形成一种新的诉讼意识。

2诉讼意识的认同与接轨是两种文化的交流与碰击的结果

本土文化(或称本土资源)与外来文化这两种文化之间经常会发生文化进化、文化播化和文化涵化的现象。在这类现象中两种文化之间就会出现交流与碰击。文化进化,认为文化的发展过程是持续的有阶段的,每个阶段既是过去阶段的产物,又在未来阶段中起一定的作用,文化除了有积累的性质之外,还包含着进步的性质,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文化播化,指的是文化现象通过人类的交往联系,如商业、战争、迁徙、等而传播开来。文化涵化,是文化传播以后出现的一种现象。当一种文化传入某一地区后,势必引起这一地区原有文化的抵制,两种文化在经过剧烈的冲突斗争后,双方都不能维持原有状态,在原有文化和外来文化之间出现了一个边界模糊,交叉渗透的局面,最后经全社会有意识和无意识的调整,一种非此非彼,即此即彼的新文化就被综合出来了。所以,文化涵化,一般要经历文化传播、文化冲突、文化融合和文化更新四个阶段。法律文化也是如此。中国人传统的诉讼意识被外来法律文化冲击,也变得“好讼”,经常出现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活安宁权、日照权、亲吻权而诉诸法律。所以说,诉讼意识的认同与接轨是两种文化交流与碰击的结果。

3诉讼意识的认同与并轨是历史演进的必然趋势。

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既有以往历史长期积累起来的传统形成客观影响的一面,同时又有向前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的一面,所以在当今社会化已日益成为人们迫切追求的发展目标并不断变为社会现实的情况下,传统影响和现代要求的矛盾就越加暴露出来。特别是对于像中国这样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国家,这种矛盾就表现得更为突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矛盾与冲突,正是社会本身这种矛盾冲突的一种文化表现和观念反映。整个文化现象领域是这样,法律(诉讼)意识领域毫不例外。如何区分传统的和现代的法律意识,一般说来,人们总是把那些由过去历史上长期作用、沉积并世代传承、绵延下来的,表现有明显既往时代特征的法律(诉讼)意识视为传统的法律(诉讼)意识;而与之相对,人们总是把那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能够跟上时代步伐、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法律(诉讼)意识视为现代的法律(诉讼)意识。

毫无疑问,任何传统的或现代的划分都只能是一种相对的划分。因为,传统事物中并非没有优秀成分可供现代事物借鉴和继承,现代事物也绝不可能完全割断历史、抛弃传统,在一片空地上产生。对待法律意识也当采取这种历史的、辩证的态度。中华传统法律意识有其固有的封建性、封闭性等弱点和局限,但也不乏有值得弘扬的合理因素;中华传统法律意识必须走向现代化,因为这是时代的呼唤,是中华民族实现现代法治的先决条件,但是中华传统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又不能离开自己的国情、丢掉自己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成分。“我国诉讼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制度化建设问题,而在于诉讼观念和意识的培育上,其重心应当放在改造或重构国民诉讼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上,使其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6]可以坚信,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人的诉讼意识将大大增强。

[1]孙育玮对意识结构的再认识人大复印资料数据库

[2][法]卢梭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3]林端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社会学观点的探索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转引自王铭铭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575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篇5

关键词:传统体育文化;价值认同;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7)03-0053-04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集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之大成的一个复杂的体系。它包含着丰富的养生内容,多样的武术、乐舞、气功等运动形式,以及很深内涵的民俗习惯和风格等等,它包容各个民族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不同价值取向,即各个民族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识。但是,由于受儒家思想的束缚,封建专制的辖制,以及封闭内陆环境的制约,传统体育始终没有走到社会文化的中心地带,及至今天,它似乎更加无法承载社会发展的动力,愈加淡出人们的视野,发展危机也从深层次表现出来。面对这一情况,厘清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内涵、特征,以及表现形式,从而在较高层面上形成一种价值认同就成为进一步解读传统体育,建构其发展前景的必经之路。

1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基本价值内涵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虽然受不同民族母体文化的孕育,表现着不同民族社会的思想和要求,但是经过漫长的发展历程,逐渐成为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蕴含了文化学所认同的各个层面的价值内涵和文化特征。第一层主要表现为各个民族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观念逐渐突破民族之藩篱,在传统体育文化系统层面出现了集中、交融和整合,由此内化为传统体育文化固有的思想体系和精神内涵。其中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就成为中华民族对传统体育所形成的价值判断和思想共识。虽然在每个时期,每个民族都会对传统体育文化重新产生出新的价值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但无不遵循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进一步将这些价值和思想蕴含在传统体育文化的精神内涵上。因此,从整体上看,传统体育文化精神内涵的形成就是各个民族不同文化思想、价值判断、民族精神经过整合后的产物,这些思想和价值内涵是传统体育文化之所以具备民族特征的根本标志。第二层是指传统体育文化具体的组织形式以及表层的风俗、规则等。中国传统体育体系复杂,很多项目就是从民族的各种风俗习惯和宗教活动之中孕育产生的,它们不仅“为早期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规范和社会传播提供了有力的舞台”,而且成为联结各种群体参与体育运动的纽带,如舞龙、舞狮、赛龙舟等都是源于民间的祭祀神灵及庆祝丰收等风俗活动。第三层是上述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思想意识物化为传统体育项目实体,即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多种多样的传统体育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它是传统体育文化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但是受这些因素的制约,传统体育自形成之初就强调动作的非自然性,基本上采用的是和人正常姿势相悖的动作,多模仿动物,动作以圆形、环形、球形、向心形为主,强调小肌肉群、小关节参与动作的完成。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三个层面上都体现出民族的特征,这些特征在确立自身文化身份的同时,也形成了有别于其它体育文化的价值内涵。这些价值内涵之所以能够延续两千多年,在于它能够满足不同时期人们的需求,也就是说由需求而引发了不同阶层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取向和思考,进而形成了对价值内涵的某些共识。首先,受母体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精神内涵不像西方体育那样过于注重“物质”、“竞争”、“超越”,它包涵了老庄倡导的冲虚周行妙道,儒家标榜的道贯乾元,墨家崇尚的天志兼爱等思想,由此形成了一种注重“和谐”、“整体”,“由外及内”实现道德升华和逍遥的基本价值指向。虽然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精神价值内涵不像西方体育文化那样具有鲜明的“体育”特质成分,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还包含在母体文化精神的孕育和更迭之中,但这种不充分的或不完全独立存在的传统体育精神文化价值体系仍然在母体文明的土壤中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具有了普遍存在的现实意义。其次,传统体育文化价值观念和价值表现形式自成体系。等级森严的礼系观和嬉戏观是对传统体育文化影响最深的两种观念,前者把体育运动纳入到道德培养和教化民心的轨道上,要求体育只能在“礼”的节制下发展;后者将体育运动归为不同阶层筵享之余、闲暇之时的娱乐节目。这两种价值观体现出的是人们对儒家学说的推崇,从本质上确定了体育的社会地位,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体育的特性、价值内涵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因此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价值反应机制中时刻都体现着“相生”、“相克”、“相乘”、“相侮”的基本特性。最后,中国传统体育与外界的联结上凸显母体文化的特质。在母体文明中,中国传统体育虽然无法像西方体育那样引入“物质”、“自然科学”的基本理念,但人们在哲学高度上把它看作是具有“生命力”的文化现象,把它看成是能够实现实践者自身,以及和外界达到“和”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他们对传统体育的文化规范和范式没有更高的要求,只要能够摆脱身体对道德和精神升华的桎梏,从而达到“逍遥”的境界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因此,从整体上看,人们的价值认同并不是指向传统体育本身,而是指向了身心与万物的和谐统一的关系上。

综上所述,当人们对传统体育内涵的各种价值特性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之后,其价值体系就会以一种普遍存在的姿态出现,并通过各种价值实现形式在历史的长河中表现出来:一是传统体育文化中蕴涵深厚民族特色和民族精神的价值体系“生命力”日渐旺盛,成为价值实现的主体;二是那些保守的,有时甚至是反动的,被时代淘汰的价值体系。日渐衰微,最终走向死亡。因此,就今天的传统体育而言,能够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就是能够承载这个时代和民族精神的传统体育就应该成为其价值实现的主要载体,而那些无人问津、不符合时代潮流、违背民族精神的传统体育则应该被列入淘汰的范围之内。

2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价值认同的内在机制

价值认同主要是指根据人的先验价值判断能力,综合各种感知而形成同一认识的一种价值思维活动,简单一点说,就是指人的一种价值思考、取向和价值思维判断活动。它不仅是人的价值判断形式,也是人的文化主体性的重要表现。同样对中国体育文化价值的认识,也表现为中华民族在一定文化和体育文化意识支配下进行的一种综合价值思维活动。中国传统体育形成和发展始终深受儒家、道家学说的影响,在此氛围之中,大多数人就把它和神秘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紧密联系起来,认为传统体育纳入了过多的“玄学”成分,而不像西方体育那样自形成之初就蕴含了尊重人的价值和充满了人本主义的精神。无可讳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确实蕴含了许多神秘主义色彩,但是要一棒子打死则显武断。

在传统体育形成之初,它如同刚刚出生的婴儿,虽有肌体但缺乏各个层面的文化内涵,人们对体育文化价值认同的意识并不强烈,其价值性质和品质也不明确。因为此时人们对体育的价值意识正在形成中,许多体育文化的特质还只是作为人们能够普遍接受的一般文化价值中的一部分,除了较高级阶段的或某些特定的体育文化现象外,大多还没有形成稳定、统一的价值体系。因此,人们的体育文化心理和体育价值意识也多处于不稳定、不统一的状态,其价值认同的思维活动虽然带有预先思维和判断的性质,但还不具有强烈的体育价值意识倾向。但是当传统体育逐渐成为一种实现身心与万物“合一”的独立的工具的时候,人们便对它的价值判断和认同出现了另一种局面:整个中华民族对体育文化系统都逐渐有一个稳定、统一的结构和价值体系,人们对体育文化价值认识的思维活动不仅带有强烈的、独立的价值意识倾向,而且对其价值思考和判断也具有普遍的先验性质。这种价值判断和认同不仅标志着人们开始用怎样的母体文化理念或范畴概念去认识体育,而且标志着人们开始用一种主体性的身份参与到传统体育实践之中,共同促进其价值体系的实现。也就是说在人们还没有获得体育文化独立的价值意识之前,先天道德本性和知性思维能力只是作用或蕴含在母体文化价值塑造的历程中,而无法进行具有传统体育文化特质的价值思维判断活动,更谈不上去认同和综合。

2.1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思维形式

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同度,集中体现在人们对传统体育价值取向之中。它作为一种价值思维的抽象形式,显示着各个民族对传统体育的不同体验和价值认同。离开了孕育传统体育项目实体的民族和文化背景,是无法对本民族体育文化进行价值判断的,特别是他们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观念,或在本民族中普遍存在的稳定的价值思维模式,在综合判断中是起到关键作用的。中国人看待外部世界缺乏西方人的“物质”概念,也不把宇宙看成是冰冷的物质世界,而是把它看作普遍、整体存在的生命世界。这种思维方式作用到传统体育之中就深刻地表现为一种原始朴素的体育生态观――在周天“气”的流动中,充满了“道”、“仁”、“义”、“信”的生命精神,讲究在厉炼过程中“意静而神游”、“澄悟天机”,要达到天地与我为一,万物与我并生的境界,同时强调人只有融合到大自然中,去聆听宇宙的生命声音,与万物的生命精神保证和谐统一,使自己的生命精神与整个宇宙的生命精神融合在一起,自我的身体、道德和生命的历练过程才具有了永恒的意义。因此,中国体育文化虽然对“肌肉”、“健与美”的认同感比较淡薄,但对实现道德升华和生命的和谐精神感受却非常强烈:不仅在精神内涵的引领下,实现自身历练与万物的和谐关系,而且强烈地体验着由外及内的生命美感与价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人们自古对“体育”就没有准确的认识和定位,仅仅把它作为一种实现精神升华和道德修养的辅助工具,虽在鼎盛的唐朝,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体育依然没有获得强势文化的社会身份。因此,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思考就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甚至在很多阶层中参与体育活动还成为了“不务正业”的代名词。这种价值思考模式本身就是一个矛盾集合体,它源于长期农耕文明和儒家学说教化下不同阶层所形成的固有的价值观和价值思维模式在作祟。

2.2传统体育文化价值感知和认同的同一性和统一性

各个民族或阶层感知传统体育文化的方式大不相同。尤其是在传统体育形成了稳定、统一的价值认知模式之后,每个阶层对传统体育文化各个层面的感知都会纳入自身的价值认同体系中,从而到达到自我认知同一性。传统体育虽然从来没有走进过社会文化的中心地位,但在两千余年的发展中,也在不断地从母体文化和其他外来文化中进行着缓慢的交流。尤其是各民族文化交融的氛围中,不断地综合和整合着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这种自主性融合,充分体现着传统体育文化系统认知的同一性。

每个阶层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判断和认知是建立在已有文化感知经验和价值思考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的基础上的,也是建立在自我“天然合理”的母体文化心理结构和价值秩序基础上的。不同的阶层在传统体育文化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多样的、特殊的体育文化经验和价值思维形式。但若以此来分析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认同,是不具有普遍的合理性和统一性的。因为具体语境中所出现的这些价值感知和认同方式并不具有新时期普遍存在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和秩序。不同阶层对传统体育的价值感知和赋予的价值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当这些作用连续的同一性或一致性达到某个临界点后,会自然进行内层和外层的经验综合,这时又会在更高的层次上形成一种统一或同一,即形成对传统体育价值思考和认同的统一。当然随着母体文化的更迭,会产生一些较为偏颇或错误的感知综合,如传统体育中的家长制、神秘主义色彩、专制主义色彩等。因此只有在社会文化主流氛围或趋势能够长期正确把握并引导不同阶层对体育的认识和理解的时候,他们对多样的传统体育才能够有较为深刻的感知和认识,才能够以较为正确和宽泛的眼光来看待不同的体育文化现象,也才能真正实现传统体育的持续发展。《周易大传》(简称《易传》)中讲“刚健”’,刚健就是永远运动,永远前进。《易传》中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封)’,‘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乾封)’”。这种大道运行的中华民族精神之魂,在铸造传统体育价值体系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自强不息,就是要效法天的“健”,要始终保持传统体育文化的完整性,有机地丰富其价值内涵和反应机制,并不断完善发展;厚德载物,以宽广的胸怀接受不同的外来文化资源,保持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价值的独立性和多样性。这种对传统体育价值感知的同一性使其具备了清新的文化精神,内涵母体文化的气质也彰显在自身文化的各个方面。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受母体文化心理结构的作用,中国传统体育价值体系也始终圈缩在农耕文明之中,这就形成了传统体育文化价值中的诸多先天不足:一是体育项目的抽象性和非标准化使其很难在知识经济时代迎合大众的需求,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其价值表现形式和效应;二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缺乏民主传统,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虽然有过资本主义萌芽,但始终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而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内涵一直处在“传统与现代”的争论之中,无法从始而终地进行改革。

3知识经济时代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价值认同的基本指向

新时期,寻求中国传统体育价值认同的本质就是构建其价值趋向。任何文化的发展都要符合时展的潮流,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代表之一,也应该建立“促进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价值认同。中国现在多种体育文化并存,它们之间相互冲突、交流,形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局面,因此,今天的传统体育应该利用这些丰富的资源,为自身的持续发展找到一个有力的平台。

首先,走向传统体育价值认同的多元构建。传统体育文化日渐缺乏承载时展内涵的驱动力,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要在全球化的现实语境中,利用多种优秀的文化资源,从根本上树立不同阶层都能够接受的价值认同。既要尊重每一种体育文化不同的特色、不同的属性,从民族背景资源中寻求改革的切入点,又要考虑当今中国各个阶层的现实需要,从而找到其发展的正确轨道。

其次,寻找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基本定位。大众体育在我国方兴未艾,因此,传统体育走向大众,走向他们的休闲娱乐生活就成为其发展的立足点。其一,开发和大众体育联系紧密的传统体育项目,确立“满足大众休闲娱乐”的基本定位,使它们能够真正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享受运动。其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如社区、高校,以及竞技体育发展平台等强化传统体育的传播机制、运作模式,把弘扬民族精神、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作为传统体育并轨现代化道路基本起点。

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篇6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jhlt.net.cn

*基金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11-12D121)

作者简介:史铁杰(1967―),安徽阜南人,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余妍霞(1979―),女,安徽舒城人,安徽师范大学宣传部政工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一、传统文化及其教育价值解读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解读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事实上很难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多数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都是以一种描述性的方式来进行陈述,如:中国传统文化在整体上是指中华民族在生息繁衍中所形成积累起来流传下来的至今仍在影响当代文化及整个社会的相对稳定的共同精神、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行为规范、风尚习俗等的总称。[1]有学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归纳为以下12个方面:天人和谐、道法自然、以民为本、忧患意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诚实守信、仁者爱人、尊师重道、和而不同、日新月异、天下大同。[2]也有研究者从个体与社会等层面将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概括为“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天人合一、惠鲜鳏寡、仁者爱人、互助相扶的价值实践”[3]

事实上,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侧面进行分析与解读,在这些解读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较为统一的观念。从时间范畴上说,多数人认为传统文化是一种古典文化体系,从时间上界定为清晚期之前;从性质上说,传统文化以中华民族为创造主体,是根植于本民族土壤中的具有稳定性价值承载,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征;从具体内容上说,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融合了道家、法家、墨家等思想以及佛教文化;从外在表现上说,包括了体现政治伦理的价值观念,以建筑、艺术为载体的物质形态以及反映民俗、风尚的动态体现。

(二)传统文化的教育价值分析

从以上传统文化的理念来看,不论对于社会发展还是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传统文化都有其不可忽视的教育价值。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传统文化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坚守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并且势必还会将这种具有规训与引导意义的价值体系延续下去。近些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中就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再次强调教育内容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使学生具有“人文素养”并“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更是把传统文化上升到体系的高度,强调“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4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而,必须强化传统文化在学校中的传承与传播,真正通过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引领风尚、教育师生中的重要作用。

二、当前传统文化在高校中的传承现状

(一)对于当前高校传统文化传承的调查

1.调查的研究预设

理论上来说,传统文化对于学生的个体社会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在高等教育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应当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那么这一重要性如何能够有效地转化为现实性,这其中有两个方面至关重要:一是学生的认同程度,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对于传统文化的内化与否,从而影响传统文化传承的信度问题;二是传统文化传承的路径与方式,这会影响到传统文化传承的效度问题。我们围绕这两个方面自制了调查问卷,从学生的态度情感、接受传统文化影响的方式与效果等方面来收集信息,以作出客观的分析与判断。

2.调查对象的选择

由于师范院校培养对象与培养目标的特殊要求,关注传统文化在师范院校的传承情况更具有其特定的研究价值,因而本次调查选取安徽某师范院校的学生为主要调查对象,同时选取了少量其他综合类院校的学生,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426份,有效回收率94.7%。

(二)当前高校中传统文化的传承现状

1.从认知层面来看,当前学生对于传统文化有着较为积极的态度

当前大学生对于传统文化在社会意义方面总体上持肯定的态度。54.5%以上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传统文化对于当今社会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32.4%学生认为传统文化对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只有10%左右的学生不认可传统文化对于当今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另外,有66%的学生认为当前传统文化正在发挥着作用,其中19.2%的学生认为当前传统文化的力量很强大。而在对传统文化的后继发展的认识上,有83.3%的人认为大学期间要加强传统文化的学习,仅有2.8%的人认为没有必要。从弘扬传统文化层面,大部分学生认为传统文化有继续发展的必要。

对于传统文化价值引领作用较为认可。在调查中就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四分之三以上的学生认为二者是一脉相承、有内在关联。同时,对于传统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22.7%的人选择了对于个人修养的意义,是所有选项中选择人数最多的。再从对于传统节日的认识来看,75.8%的学生认为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节日对于思想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反仅有6.6%的学生持反对意见。由此说明对于传统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大学生在认识上还是给予了肯定。

2.从实施效果层面看,传统文化传承的效果一般

从调查结果的统计情况来看,学生总体上对于传统文化的了解并不理想,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表示不了解或是仅仅粗略听说,表示非常了解的只有5.4%。这说明在高校中的传统文化传承并没有达到理想中的效果。

从不同学生的认识差异情况来看,学校的传统文化影响作用并不明显。从性别对比看,在调查中男生表示对于传统文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数占到其总数的58%,而女生的这一比例只有33%。从专业对比来看,文史类的学生对于传统文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占55%,而理工类这一比例只占37%。

3.从途径上看,传统文化缺乏有效的传承方式

从学生所获得的传统文化影响途径来看,主要来自于其自身的生活经历。如对于仁、义、孝、忠等传统美德的认识与情感,44%的学生表示是自小耳濡目染形成的,另有45.9%的学生表示是在课外书中了解的。在问及学生“主要通过怎样的媒介接触到传统文化”时,有22.9%的学生回答是电视,有20.4%的学生回答是互联网,只有约18%的学生是通过书籍接受到传统文化。而对于从学校教育中所获得的传统文化影响,64.1%的学生表示很少。

学校对于传统文化传承没有有效的途径。从较为正式的课程角度来看,在统计中有51.4%的学生表示在大学没有开设过与传统文化有关的课程。从学校的组织与活动开展情况来看,仅有9.6%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学校有关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社团组织,相反一半以上的学生明确表示所在学校没有类似组织。从相关活动的开展与参与情况来看,仅15%的学生表示参与过与传统文化有关的活动,有近三分之一的学生表示自己甚至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活动。

三、促进传统文化在高校中有效传承的思考

1.在观念层面对于传统文化要能够积极认同

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主体的文化认同,即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与意义。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当前高校中在传统文化传承方面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首先存在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的问题。从学校方面看,缺少对于传统文化传承的总体规划,诸如课程的开设、内容的选择、活动的开展等。从学生方面来看,表现在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拓展获取传统文化信息的渠道,满足于被动、消极而零散的获取有限的传统文化内容,并且对于所获得的有限内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从当前学界的研究来看,诸多研究者都指出传统文化的传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认识问题,这种认识首先是准确的定位,正确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所在;其次是科学的评价,包括评价传统文化内容自身的现实意义以及传统文化传承的现实状况。就当前来说,研究者较为多数的评价意见指出当前的传统文化正在日益“式微”[4];批判的继承,这也是在践行教育的创造与更新文化的功能。

具体来说,从学校方面必须充分意识到传统文化传承对于人才培养及培育过程的重要意义,在目标预设时将传统文化提升到与学校正式课程内容同等重要的地位,将传统文化与各学科内容之间有机整合。

2.在行为层面以多元、立体的方式践行传统文化

从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来看,学生对于传统文化的了解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的方式,不自觉的、被动接受,缺乏有效的传统文化传承形式与载体,因而,在促进高校传统文化传承中具体的行为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方面,有研究者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提出创造让人感受“天人合一”的学校自然环境、加强伦理规范的社会舆论环境建设以及提升学校文化的价值引导力等途径以实现学校的文化传承。[5]在此我们将传统文化的践行从内容和途径两个方面相结合,建构一个多元、立体的传承模式。

首先,从内容上来说,传统文化传承一是要全面客观的进行传统文化的内容选择,将具有代表意义的传统文化呈现给学生,这其中包括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思想价值观,民族性文化传统,特色化文化艺术等。二是要在批判与扬弃的基础上选择经典性的传统文化著作,并以中肯的态度指导学生去学习、理解。正如有学者指出,但凡一个大国、一个强国,都具有能在世界上足以称道的本国文化,这是一种真正的本国特色的非物质力量[6]。三是将传统文化与当前的思想价值观相对比融合,即将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以与时俱进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引领,从而有效发挥传统文化的育人意义。

其次,从途径上来说,传统文化的传承一是要形成一个立体层次,包括以学校网站为代表的校园网络媒体,以校报、校刊、宣传栏、社团期刊为代表的平面媒体的文化传播,也包含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建设中的文化内涵,课程选择、课堂教学中的传统文化内容解读,再到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对于学生评价中的传统文化意义显现等,从而形成一个由外到内的学校立体传承体系。

再者,整合社会的媒体资源,积极利用诸如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书籍、报刊中涉及传统文化的栏目或相关内容,使学校内部小环境与外部大环境形成合力,从而使学生自觉或不自觉的在生活与学习中理解与践行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取向。

3.在制度层面要给予传统文化传承以有效保障

从调查中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在制度层面没有发现有效的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对于传统文化的重视与否没有在制度层面体现,在实施层面更是没有明确的指导、激励与制约,因而传统文化传承只是停留在理论上或形式上,而无法真正落实。因此有效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具体来说,这种制度体系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在课程与教学层面,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建设中都要充分展现传统文化的魅力,诸如以学分选修的形式将传统文化内容融入到常规课程体系中去;二是在学生活动层面,将传统文化相关的活动开展及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纳入到对学生工作管理考评制度体系中;三是在学校管理层面,从学校的宏观办学思想,到对学院及部门的管理要求,再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都将传统文化传承在观念上、在措施上体现出来。如此,不论是宏观的方向指引还是微观的具体操作,都能建构起一个立体的,以规范、激励等方式保障传统文化有效传承的完整体系。

4.在社会层面要创造传统文化传承的良好氛围

高校中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高校自身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行为措施,还需要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面都能给予足够的重视,这种重视既包括政策层面的激励与引导,也包括物质层面的支撑。

在政策层面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评价考核机制,激励与引导高校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比如把校园文化建设、教育质量评估、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具体实施情况作为评价高校教育教学的组成部分,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学校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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