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的重要性(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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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的重要性篇1

关键词:独立学院税务会计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

立学院是我国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工作是独立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独立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学科,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专业会计,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税务会计的作用日益突出。企业急需既熟悉会计业务又精通税收法规和涉税会计业务的应用型、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人才。CJ学院只有强化教学环节,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才能提高,教学工作才能取得新的进展。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特点

(一)内容的时效性。近年来,我国的税制建设进入快车道,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配套法规的陆续颁布实施,“营改增”的大力推进,资源税与车船税的改革,出口退税政策的改进等。与此同时,我国会计制度建设也有不少新的变化,这些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导致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内容往往滞后于现行最新税收法规,因此税务会计课程时效性很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修改与完善课程内容。这就要求CJ学院学生平时应密切关注最新税收热点、关注税收法规的变化。

(二)知识的综合性。我国现行税法条款繁杂,涉及各个行业。税务会计与税法、经济法、税收筹划、财务会计等学科密切联系。税务会计课程打破了传统的税法教材体系,一方面高度概括、归纳了主要的税法条款,突出各税种税额的计算;另一方面又解决了税法教材和会计教材相互脱节,互不相联的问题,将不同情况下税额计算和会计处理紧密连接在一起。税务会计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企业涉税会计方面的知识,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三)实践操作性强。税务会计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课程,是会计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目前,CJ学院已开设的税务会计课程要求学生兼具较高的动手能力和实务操作技能。在现代社会中,大中企业需要更为专业的会计人才,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会计、税收理论知识,还应具有较强的会计、税收实际操作能力。许多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企业税务会计事项,规范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税务会计核算能力。加强税务会计实践教学,可以使毕业生更好更快地适应社会的要求。

二、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不足

(一)课时安排不够。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全称为《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是教学内容涵盖范围宽、知识章节多而且非常厚重的一本教材,全书共400多页。教材分两大部分:1―10章为税务会计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税务会计概论、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关税会计、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营业税会计、资源税会计、所得税会计、土地增值税会计、其他税会计(如城建税会计,房产税、车船税会计,印花税等小税种会计);11―12章为税务筹划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筹划概述(原理与方法)和税务筹划实务(企业组建税务筹划、企业经营的税务筹划及企业投融资的税务筹划)。教学任务繁重,但CJ学院一般只安排32―54学时,课时安排明显不够。上课时,教师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解释课程所涉及到的税额计算和会计核算等相关知识,更谈不上采用启发式教学等较为先进但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课程安排年级不合适。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近几年来一般都安排在大学四年级的第一学期上课,课程安排年级不合适。原因为:第一,众所周知,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即将面临毕业,毕业前需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有条件的学生也可直接就业,按照CJ学院的规定,应届毕业生一般是在第一学期的12月就要结束全部的课程并完成科目的考试,这直接影响了本科目的授课时长及课时安排;第二,在大学四年级讲授税务会计课程时,学生之前学习的会计、税法及经济法知识多半已生疏,或是相关政策已有最新的变化,相关知识无法做到很好的衔接,教师授课时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帮助学生复习之前学习的相关知识点,而用在新知识点的时间相对缩短,大大影响了教师授课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方法的单一和教学手段的滞后。目前,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还不够丰富。大部分教师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过程中,仍然以传统的讲解为主,虽然课堂教学中也会使用一些案例,但只是简单地运用税法计算,并不能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并且由于税务会计大量表格示范和计算的特点,使课堂教学中对于教材的依赖性较强,容易给学生“照本宣科”之感,造成课堂气氛的涣散。此外,由于CJ学院相关纳税申报软件的利用水平不高,学生不能很好地从现代技术中受益。

(四)课程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税务会计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型课程。目前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实际操作的时间少;二是专门供学生进行税务会计实训操作的模拟实验室较少;三是税务会计的实训软件较少。虽然CJ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比传统本科院校能够突出实践教学环节,这主要体现为CJ学院在课程设置方面重视实践课程的开设,学生实习实训课程学分占总课程学分的比例明显高于传统本科院校。但CJ学院对于如何构建真正符合社会需要的实践性人才教学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

三、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建议

(一)合理设置相关课程与课时。CJ学院在税务会计的前置课程中,除有关的会计课程外,应明确将税法、经济法科目列入授课任务中,并区别于一般的选修课、通识课,将税法、经济法作为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设置,并针对税务会计有关业务的需要,讲解税法中相关经济业务的税种计算。目前,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是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收筹划课程合二为一的一门综合性兼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该教材知识章节及内容太多,建议将该课程分作两学期讲授;或适当增加该课程的课时,建议安排64―72课时为宜。

(二)合理安排课程所在年级。税务会计是时效性、综合性及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建议将CJ学院税务会计课程安排在大学三年级较为合适,一方面可以增加授课时长,另一方面可以与其他相关科目同步学习,相关知识点可以做到很好的衔接,并且可以利用各门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将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相互促进。

(三)丰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由于税务会计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课程内容繁琐、细碎,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CJ学院应对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方式进行创新。(1)丰富教学方法。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案例教学法、直观演示教学法、情景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经典习题评讲以及小组讨论教学等教学模式,全方面多渠道进行教学方式改革,通过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思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了学生沟通、组织能力,更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利用多媒体课件演示教学、校园网络及网站在线实训,也可以在校内的电算化实验室安装财务软件进行仿真实训等。

(四)强化实践教学。

1.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CJ学院会计专业培养目标为:会计专业依照“能力为重,通才+专才”的培养理念,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质和诚信品质,具有会计、理财、审计、税务、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尤其在会计核算方面有所专长,熟悉有关财会法规和业务规范,掌握财会软件和专业外语,能够在一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从事会计、理财、审计、税务、金融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CJ学院会计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注重应用,强化实验课程。CJ学院应突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特点。每门主干专业课都应设有相应的模拟实验课,把一般院校开设的“财务会计模拟实验”分为“基础会计模拟实验”“中级财务会计模拟实验”,还应增加有些院校没有开设的“财务管理模拟实验”“管理会计模拟实验”“成本会计模拟实验”等课程以强化实验教学。

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CJ学院应与企业、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等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会计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参观学习、调查和实习,并与财税人员进行座谈,以便发现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间的差异。同时,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CJ学院应将税务会计列入学生的毕业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亲自动手进行税务筹划,从而使税务会计真正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通过学期实习和毕业实习,使学生能够接触到企业纳税的实际问题,以提高学生认识和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S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08).

[2]陈文芳.基于翻转课堂理念的《税务会计》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5,(05).

税务知识的重要性篇2

Abstract:ThereformofTaxLawteachinghasbeencarriedoninviewofitspresentpoorsituation.Weshouldbuildteachingreformmudel,basedontheprojectguidanceanddutyactuation,throughtheanalysisandsummaryofitsteachingpracticeandreformelements.Basedonthepostofmanagingthetax,weshouldfocusonpracticeoperationsandevaluatingitsapplicationeffect.Weaimstostimulatestuduents’interest,teachstudentswhattheyneed,creategoodenvironmentandconditionwitharangeofresourses,andreachagoodinteractionofteachingandlearningofTaxLaw.

关键词:税法;课程改革;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情景模拟;实践

Keywords:TaxLaw;curriculumreform;projectguidance;dutyactuation;scenesimulation;practice

0引言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已逐渐成为国家参与国民经济再分配,取得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企业和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政府要依法课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会计专业人才要适应依法治税的形势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会计服务,税法知识和技能是其专业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专业知识中,税法是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重要基础。企业越来越重视税务工作,税务工作是财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个企业能否合理纳税,对企业的效益具有较大影响,因此有些企业已经将税务业务从会计部门单列出来,单独设立税务部门。因此,税法是会计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但是,近年来,在税法的教学上,我们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理论和实践相脱节,实操重视程度不够,学不能以致用等,教学效果不令人满意。因此税法课程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分析,税法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理论实践相脱节,教师年轻化,缺乏经验,课堂教学缺乏活力,教学过程中不重视实操,注重理论而忽视实践,考核方式落后等。

1税法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理论实践相脱节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单依靠对于各类理论知识的讲解,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也达不到我们对于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我们开设税法课程的目的是要满足市场的需要,市场需要各类型的涉税人才,我们要朝着这个目标迈进,重点培样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以致用。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该多举现实案例,将理论联系实际,应用于实际,增强学生综合应用的能力。

1.2教师年轻化,缺乏实践经验学院是正在蓬勃发展的学院,近年来招收不少年轻教师,他们有热情有朝气,但是他们相对来说,缺乏实践经验。虽说每年的寒暑假会安排年轻教师去企业实习,增加实践经验,但是,经验的积累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1.3实操的重视程度不够受传统教学的影响,税法教学中注重理论,诸如各知识点的讲解、各种税种的计算,但是缺乏实际操作,使得社会经验较少的学生难以建立感性的形象认识,教学效果不佳。只知道知识点,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

1.4考核与评价方式税法考试一般是闭卷考试,考试形式单一,考试范围大多是教材中的基本知识点,考试内容大部分是书上例题或是课后习题的翻版。这样的考试,起不到引导、督促学生平时认真学习税法的作用,也考察不出学生真正的税法水平和能力。

2税法课程改革模型

针对上述税法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结合学院对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及人才培养方案,近年来,在税法课堂教学方面,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2.1自编教材组织教师,重新对税法教材进行整编,建立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体系,融入必要的纳税申报和税务等实操性内容和练习,增强教材对学生的指导性,方便学生预习复习。从而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2.2建立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根据十六号文件,我们在税法教学上引入项目导向,过程驱动的教学模式,将税法课程中涉及的各项内容――比如各个税种,以一个个项目的方式出现,每次课程给学生一个具体的任务,将知识点贯穿于各个任务之中,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讲解各个知识点,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点的能力,学为己用。

2.3理论联系实际,采取情景模拟的实操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操。我们给出的任务,都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碰到的实际问题。带着这样的任务完成课堂教学,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此外,我们还以一个个案例的形式,模拟情景,分组示范,让学生分角色练习――比如让学生扮演办税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等,以真实的资料,进行情景的模拟,使学生了解到办税的整个流程以及可能接触的人和事。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此外,还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

2.4引入多媒体,精心编制税法课件,优化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引入多媒体设备,精心编制教学课件,利用多媒体强大的视听感受和对于图形文字的处理功能,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5建立税法课的网站,搭建与学生沟通的教学平台目前我们的税法课程已被列为院级精品课程,网站上有大量的教学资源和信息,还设有专门的师生沟通答疑的栏目,搭建师生沟通的桥梁。我们的学生可以利用强大的网络力量,解决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疑问,是学生学习税法知识的第二课堂。

2.6考核方式的改进方法传统的考核方式下,一次考试就差不多将成绩定了下来。考试也就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而对于实操部分的考核非常匮乏。因此,我们增加对于实操部分的考核,注重平时成绩所占的比重,考核形式多样化,课堂提问、课后作业、情景模拟、小测验、任务完成状况等等,多方面的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公平的给出成绩。

3税法教学改革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想法和建议

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我们利用分组的方式进行实操,有很多的优点,可以增强学生的团队意识,可以逐个认识涉税实务中的各个角色等等。但是,分组要进行很好的筹划,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这就要求教师要有很强的课堂驾驭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是需要时间的。

此外,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增强实操,真正的学以致用?还有没有其他更好更有效的途径?如何才能正真发挥税法课程的作用?使得我们培养的学生可以适应企业的需要,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税务知识的重要性篇3

关键词:税收课程;会计专业;教学研究;高职院校

随着法制社会的规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和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力度的加强,税务行为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关系将日趋密切,社会对能独立处理各种涉税事物的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同时税务咨询、税务等涉税服务将成为未来社会服务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

一、市场需求和教学现状

(一)市场需求。首先,在会计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的现场问卷和网络调查中发现,16家企业中要求“熟悉国家和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有9家,占58.33%;要求“熟悉各项税收业务的工作流程”的有12家,占73%;要求“具有较强的纳税筹划能力或擅长纳税筹划”的有10家,占63.69%。由此可见,企业对既懂会计实务又熟悉税收法规和纳税业务的会计人才是有较大需求空间]。此外,根据我国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将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其次,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各类企业数量统计表反映:现代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占较大比重,为节约企业运营成本,其财务部门一般只设置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其实企业设置会计的真正目的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专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的“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是否具备税务知识已经成为各用人单位衡量会计类专业人才素质的重要参考标准。会计岗位的综合化也使得会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和操作核算技能,还要具备全面的税务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的涉税事物处理能力。

(二)教学现状。近年来,部分高职院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在培养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方面做了些改革。但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育仍拘泥于传统会计岗位人才的培养,普遍存在“重会计类课程,轻税务课程”的现象,造成会计专业毕业生大多数会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扎实,税务理论和税务操作技能欠缺、匮乏。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多岗位性、综合性理念缺乏。首先在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方向上缺乏对税收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重视。殊不知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纳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也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其次是不了解在经济、法制社会下,市场对会计综合人才需求。部分高职院校在对会计人才培养的方向上还局限于传统的核算岗位,人才培养定位于完成经济业务的分类、归集,整理、核算。只把税收教学相关课程作为会计专业选修课,甚至认为税收相关教学课程可有可无。2)税收教学课程开设不足、设置不甚合理。笔者在对重庆市26所开设会计专业的高职院校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各个院校开设的税收教学课程不尽相同,有“税收会计”、“税法”“企业税务筹划”“税法与税务会计”“税务实务”等等,大部分院校仅开设其中一门课程,这样导致所开设的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在税收课程安排方面缺乏按照知识的递进性开设课程,课程设置片面为满足招生和就业需要而开设的热门课程。存在没有任何税收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下开设纳税筹划课程情况等等不合理情况。税收课程本身知识点多,学生掌握慢,遗忘快,税收教学课时又严重不足,大部分高职院校仅安排一个学期,课时安排在30学时左右,税收课时间紧张税收知识老师讲解起来只能一带而过,学生学起来也是略知皮毛。3)税收实践教学环节仍然薄弱。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备受企业欢迎的是他们实践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这是高职与普通高校学生竞争的最大优势,在税收教学方面,教学形式已经由传统“粉笔+黑板+教案+教材+嘴巴”的教学模式逐渐向多媒体教学等多元化教学转变,单一的教材教学逐渐转向老师的案例教学和互动式教学,但陈旧的教学思想还根深蒂固的影响着部分教育者,任然存在着理论教学占到80%以上,实践环节很少,课堂上教师讲的多,学生练得少,知识训练量总体偏小,教学效率低下。有的毕业生工作后,甚至最基本的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填开都不会。4)考试考核方法单一,有待改进。税收课程在课程教学结束后考核方式较多还是采用卷面考试,更多关注的是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记忆程度,虽然考试也是一种培养学生能力的途径,可是多方位、多角度、灵活的考核方式也可以促进人才多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改革建议

(一)创新教学理念。一方面,在人才培养理念方面要将市场需求和学生的专业知识理论体系有机的结合,准确定位会计专业所面向的岗位群,深入分析岗位工作任务,全面认识会计专业面对的多岗位和综合性岗位的适应力,创新教学理念。另一方面,从税收与实际生活联系紧密的角度,从会计专业的职业规划以及社会需求等角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科学设计教学课程和组织教学内容。对于税收课程的设计总体思路必须以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为依据,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企业要求和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根据工作程序和事物认知的规律组织教学内容。1)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特点,科学课时安排,递进知识掌握。根据税收课程本身知识点多,学生掌握慢,遗忘快特点按照专业方向科学设置课程内容,合理课时安排。如: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课程至少60学时,作为必修课程,课程开设层次由《基础会计》到《财务会计》递进到《税收会计》,《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安排30学时;《国际税收》课程安排28学时,作为选修课程。另外增加《税务会计》实训课程。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务实务》40学时,必修课;《国际税收》安排28学时,作为选修课程。同时增加《税务实务》实训课程。2)根据高职教育特点,按照岗位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内容。把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工作过程衔接,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教学方法,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专题方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讲授实践、操作;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学习。又如《税务筹划》可以以企业投资、筹资、日常经营以及资产重组等各主要经营活动类别为主线排列知识,会让学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也可以更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满足高职学生实践应用的需要。3)规范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由于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普遍存在缺少系统教学大纲,因此实践教学环节实施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为了防止税收实践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应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组织方式和方法,制定系统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有效监控。实践教学内容的设置要具有层次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注重按照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就业素质的要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和拓展实践教学内容。

(三)跟进市场,发挥优势,深度推进实践教学。1)整合资源,有效利用。利用现有的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和会计电算化实验室,在财务会计模拟实验中增加税务会计的实训内容,具体可以是依据同一套业务资料,增加全面的涉税业务,要求学生同时做两套账,一套是依据会计准则提供反映投资、融资和经营活动信息的账簿,一套是以税法为准绳的,反映纳税义务的账簿,并且填制配套的纳税申报表,模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以此保证学生锻炼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2)加大投入,缩短适岗期。首先要加大税收实训经费投入,建立仿真性强,能全方位模拟税务工作流程、工作环境职能岗位的税收模拟实验室,税务会计课增加模拟电子报税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验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3)真刀实枪顶岗实践,满足多方需求,把税收工作有创新、有成果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民营企业作为首选目标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让学生走出校门在企业办税员或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岗位上进行的半年顶岗实习,真项目真做。由于周边地区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必须附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周边的事务所在每年的1-5月人手非常紧张,学生实习的及时加入,既为事务所及时补充了人力资源,也让学生们真实的体会到了现代化企业的职业要求,实现了税收实务操作与企业的零距离。

(四)改革考试方法,完善评价体系。考试内容的变化,可以起到导向教学的作用,促进在一般课堂教学中贯彻实践性教学的思想,重视技能教学,改进考试模式和方法。改变常规卷面考试内容,加大对技能的考核。课程结束后考核方式可采用理论与实践结合比例考核方式,对基础的理论知识采用试卷考试为主,对技能考核方面,采用随机抽取税收工作任务,通过纳税申报表填报、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等涉税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考核学生,从而完善评价体系,全面灵活评定学生成绩。

总之,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对反馈会的信息科学分析等方式,掌握市场需求,了解人才培养的大体结果,发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教学过程及考核评价中的缺陷和问题,积极思考,探索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教学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费兰玲.高职会计专业税收教学改革初探合肥学院学报[J]2010(5)

[2]何晓岚.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教学探讨时代教育2011(8)

税务知识的重要性篇4

关键词:会计专业;税法实务;教学改革

通过走访调研多家中小企业,我们发现其财务部门普遍存在人手短缺、一岗多职现象,会计从业人员不仅要做好会计账务处理工作,而且还要进行相关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以及税务筹划工作。尤其是在2012年营改增之后,企业面临着更多新的问题,比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等,这些问题对企业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专业要求。基于税务处理的重要性,大部分高职院校已将税法实务设置为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能够进行主要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以及相关会计业务的处理。近几年从用人单位的反馈来看,应届毕业生的税务处理能力还很欠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现实的税收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会计专业税法实务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应用型的会计人才,成为高职院校必须思考的问题。〔1〕

一、会计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培训机会欠缺、师资力量不足。税法实务这门课程综合了税收法律条文、会计业务处理以及税收实务操作技能,知识点多、技术性强,它不仅要求任课教师要同时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财务税收知识,而且还要求任课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但是,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缺乏综合型的教师。在从事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中,部分教师是法律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但他们不熟悉财务税收实务知识,所以在讲税法课程的时候只讲法而不讲会计处理〔2〕,远离了会计专业开设这门课程的出发点;而会计类专业出身的教师,会计税收知识比较通晓,但对法律条文领悟不深,无法深刻解释相关的税法规定。教师本身具备的知识决定了其在讲授过程中能否深入浅出,从根本上影响着教学质量的提高。当然,会计专业也存在个别既懂税法条文,又精通会计税收知识的年轻教师,但他们多是硕博毕业后直接到高职院校任教的,企业实践经验缺乏,讲课重理论轻实践,导致学生学了税法之后却不会税收实务操作。(二)教学模式单一、知识点串联不够紧密。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均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这往往容易造成学生跟不上教学进度,学生参与度不高。在这种你讲我听的模式下,会计税法理论大部分知识点是很枯燥无味的。一旦枯燥无味,学生又没有动手操作的机会,那么教学效果会非常不理想。知识点串联不够紧密。教师一般按照教材章节的先后顺序对各个税种进行逐个讲解,由于时间有限、内容较多,教师会忽略前后税种之间的联系,更忽略了税法知识与相关学科的衔接;孤立的章节知识、脱离了财务体系的税法课程,是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的。(三)实训条件有限、课程重视度不够。税法实务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需要有足够的实训时间和齐全的实训设施。然而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税法课程的实训学时仅占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师重理论轻实践。另外,税法实务虽然被设置为专业核心课程,但得到的重视程度却远不及财务会计。在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中,财务会计的实训设备较为齐全,比如财务会计有与之配套的金蝶软件、用友软件。相比而言,大部分高职还没有配备相应的税务实训软件,实训条件较差。在目前的课程安排中,税法实务的实训课程基本上都是在课堂上进行的,学生通过做课堂练习来完成实训内容。在这种实训模式下,学生通过认真学习确实掌握了各种税种的计算方法,但是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能力无法得到锻炼。(四)教材实用性不强、时效性较差。大部分高职院校选用外来教材进行教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经常发现教材内容和课程标准相差甚远。外来教材一般具有通用性,不仅要适用于会计专业而且还要适用于法律相关专业。这种通用性的教材忽视了会计专业学生的特殊性,即会计专业学生学习税法的主要目的是能够服务于税务岗位或者能够服务于会计业务处理。很多教材都是重点讲税法法律条文,忽视了税务操作和会计处理,而且编者无法结合每所学校实际情况编写,实用性不强。我国正处在税制改革时期,税法条文更新较频繁,这就要求税法教学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二、会计专业税法教学改革的定位与目标

针对目前高职会计专业税法教学的问题,有效的改革途径,首先应当是明确会计专业税法教学的定位和目标。在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涉税业务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学校培养的会计人才,不仅应熟悉税法相关条例,而且还要能够进行税务操作、会计处理以及简单的纳税筹划。具体地讲,高职的税法教育应分以下四个层次:第一,让学生在系统理解税法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强化学生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第二,对各个税种具体内容有正确理解,并能完成税种的计算和相关会计处理;第三,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使之能够胜任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第四,引导学生研习会计税法相关规定,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

三、税法教学改革的路径思考

(一)优化师资队伍,提高师资专业水平,丰富教师实践经验。在课程安排上,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会计专业教师来讲授税法实务,理由是会计专业教师承担会计专业的税法实务课程比较符合课程设置的目标,讲解的侧重点更符合课程体系要求。考虑到会计专业教师对税法学科涉猎较少,税法规则理解不够透彻,因此学校应鼓励教师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或与税务部门展开合作,进行联合培训,以此来加强教师对税务知识的理解。同时学校应加大与企业联系,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企业实习调研,熟习税收实务操作方法,为税法实训教学积累实践经验。(二)改进税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是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模式虽有弊端,但由于税法课程内容较多,传统的模式不能一味地摒弃。教师在兼顾传统教学方式时更应该大胆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比如项目教学、结构式教学、融合型教学等。税法实务课程的项目教学是一种以任务驱动为核心的教学模式〔3〕。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要颠覆传统教材的框架结构,按照税务岗位工作内容重新确定教学内容,模拟办税员的业务场景,让学生在仿真情境下完成税款计算和纳税申报等工作。这种方法赋予了学生不同的角色,可以充分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和参与程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税法实务课程内容较多,如果教师孤立地讲授各个税种的知识点,就会导致学生无法将所学知识点串联起来,所以税法课程应当广泛使用结构式教学法〔4〕。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税法学科的整体性,不要将各章节割裂开来讲解;其次既要把握各税种之间的共性,又要注意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点,比如通过对比增值税和消费税之间的异同点,来加深学生对两者的认识;最后可以通过专题训练,培养学生对各税种综合运用的能力。会计专业学生学习税法主要是为了将来在工作中能够灵活应用涉税会计处理,所以教师应当采用融合型教学方法,将会计处理贯穿税法教学的全过程。教师在讲完相关法律条文之后,可以要求学生回顾相关的会计处理,一是让枯燥的法律条文有了生机,增加会计类专业学生学习税法的积极性,二是加深理解会计处理。比如,在增值税章节中,教师介绍完税法中增值税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形后,应将其与会计中不能抵扣的情形进行对比,然后进一步介绍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通过这种融合型的教学方法,学生既学习到了新的税法知识,又巩固了相关会计知识。(三)加强实训室建设。高职院校应建立纳税模拟实训室,组织模拟实训来完成理论与实务的对接〔5〕。首先学校应加大硬件投入,配备相应实训机房,购买相关的实训软件,比如税务实训平台。在该平台上,学生可以进行增值税开票实训、增值税进项发票网上认证实训、增值税发票网上抄报实训、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实训。其次学校应该加强与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局等企事业单位联系,为学生校外实训牵线搭桥。(四)调整课程设置。因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大部分都进入企业一线岗位,其动手能力要求高,所以在理论学时和实训学时分配方面,应将实训学时至少调整到总学时的一半。实训包括过程实训和集中实训,其中过程实训穿插于理论课中,教师可以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集中实训可以安排在学期末,时间不应短于1周。(五)提倡使用自编教材。一方面,自编教材立足于本校,又结合了会计、税务岗位的需求,因而更能够满足教学需求。另一方面,教师只有通过对教材的研究才能从总体上合理把握这门课程的重难点以及授课进度。因此,会计专业教师应加强研究,根据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流程来确定教材体系,按工作流程展开介绍税法知识和会计处理。在每个章节之前可以设置引导性案例,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带着问题思考本章内容;章节内容的安排方面,可以提供一些仿真的税务原始资料,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生动的案例;章节最后应建立案例题库,以供学生复习之用。

参考文献

〔1〕解青芳,孙学辉.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9):45-47

税务知识的重要性篇5

一、主体性教学观剖析

主体性教学观是我国近年兴起并日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种教学理念。主体性”最初是在哲学范畴存在的,而当代流行的主体性”概念是哲学历史性发展的产物,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具体到教学中的主体性”则是从对特殊主体(教师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能动性、地位与作用等方面经过评判而得出的,强调的是主动性、能动性与创造性。其中主动性反映的是教师与学生对知识客体的态度,能动性折射的是教师与学生在面对知识客体时的愿望与兴趣,创造性是主体性的最高表现,意味着教师与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认识或者动手的突破能力。

教学观是与学习观相对应的概念,专指作为教学主体一方的教师对教学的认识或对教学的主张,教师从这一认识出发,确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方法。教师的教学观将决定教师对教学对象(即学生)的态度,并将影响学生的学习观、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国外既有的研究表明,高校教师在教学观上存在较大差异,研究结果将高校教师的教学观归纳为了三种类型:片面的教学观、中层教学观和全面的教学观[1]。三种类型的教学观下,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存在明显的不同。片面教学观下,学生仅仅是知识的受体与教学的客体,学生主体的地位是被否定的;中层教学观下,学生不仅仅是知识的受体与教学的客体,其教学主体地位也得到了肯认,课堂教学带有一定的互动性;全面教学观下,学生与教师一样是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学生的主体意识强烈,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主体性教学观是从教师对教学对象的认识层面反映教师对教学的认识或主张的,主体性教学观的提出,是对传统教学反思的结果,意味着对被动式教学理念的摒弃。长期以来,大学教师格外注重自身专业素养的提升,对本文由收集整理教学观念的探讨、研究重视不够,更缺乏教学观的交流。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教师讲求师道尊严,认为教师在学生面前拥有毋庸置疑的权威,大学的教学活动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着教;二是以教为基础,先教后学。这种以教为中心、以教为基础的教学是典型的片面教学观之下的行为体现,其背后蕴含的是一种视学生为教学客体的被动式教学观,这样的教学观已经成为了遏制学的力量”,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了压抑,能动性受到了束缚。

二、法学本科教学中主体性教学观分析

片面的教学观支配下的教学,整个教学过程重教师而不重学生,重传授而不重探索,重统一而不重多样,抹杀了学生的能动性,磨灭了学生的个性,束缚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这种教学观只能适应知识匮乏时期传授知识的需求,或是满足统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需要[2],在法学本科的课堂上自应摒弃。而中层教学观与全面的教学观虽然肯认学生的主体人格,但学生的主体地位依然有差别。究竟在法学本科的课堂上,该奉行什么样的教学观,给学生以什么样的主体地位呢?笔者认为,对此不能简单划一。

我国的法学教育不同于美国的法学教育,学生在进入法学的殿堂之前对法学的认知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知识,这就决定了由教师主导课堂教学的中层教学观在法学教学中具有存在的现实必要性。中层教学观因其要开启学生对概念及概念间相互关系的感知,展示理论如何应用于实践,宜在低年级的课堂及高年级具体部门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教学中秉持,如法理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部分。法律学科兼具理论性与应用性,教师应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现法学的学科特点,在传输法理知识的同时,要穿插大量的案例,一方面帮助学生理解相关概念与原理,展示法理与法律规范如何应用于社会及经济活动;另一方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从应试性教育的表层学习方法中摆脱出来。期间,通过课堂提问、讨论等方法来了解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判断学生采用的学习方法并加以适当引领,对于采用表层学习法的学生应通过加重学习负荷、增加课堂案例分析、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小组讨论等方法,使他们逐步调整为深层学习法。中层教学观下的教学实践中,学生既是知识受体与教学客体,也是教学中的主体,但学生总是率先以知识受体和教学客体的身份出现。在教师与学生间呈现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下,教师应通过灌输前人的思想和传授自己的知识,教会学生基本知识、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法律的严谨思维,使学生具备能动的基础。中层教学下的学生同时是教学的主体,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这一点,在教师与学生共为教学主体的关系下,教师除了传授知识并在学生法学知识的阶梯架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外,还要发挥引领者的作用,教师要有洞察力、与学生平等的意识,引导学生掌握方法、总结规律。当学生在他人面前显示出不自信时,教师又要做促进者,调度学生的热情,鼓励学生的参与。总之,基于中层教学观进行的法律教学,教师要担当一定的责任,要实现学生由教会到学会进而到会学的过渡,为高年级教学及部门法学后续教学采用全面的教学观奠定基础。

全面教学观是最能激发主体的主动性与能动性的一种教学观念,这种教学观也最易于挖掘人的潜力,发挥主体的创造性。法学教育的目标是近年来争论较多的话题,尽管存在分歧,但是,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法学普及教育后,法学教育界更加认同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法学教育要培养的是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功底,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较好地为社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即培养社会医生”[3]。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学科的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学中,尤其是高年级的课堂教学中必须确立全面的教学观,教师的角色定位是教学内容的设计者、课堂的组织者、学习方法的引领者、教学中的合作者、问题的发现者、学生前进道路上的促进者与帮扶者。学生则要有自信心、竞争与合作的意识、质疑的胆量。全面教学观下,课堂教学除了继续采用案例分析、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组织模拟法庭等常规教学方法外,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带来的

便利,通过电子邮件、建立qq群等方式随时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或是小组活动。全面教学观的确立,需要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做相应的调整,如打破僵化的课程教学时数限制,大量开设课时长短不等的研讨课、前沿课,为部门法的案例课程、实务课程、诊所课程等由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完成的课程提供人力(如配备教学助手)、物力保障,对教师带领学生走进实务部门进行的现场教学与观摩允许与认可。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由校外主要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人才库,在高年级的课堂教学中拿出一定量的课时请课外兼职教师承担完成。在专门的法律院校中,因法律专业学生较多,为更好地实现学生的自我人生设计,学校可以考虑从三年级开始,重新分班,将有志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学生和准备进入公检法等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学生分开教学,前者着重法学专业教育,可以更多地比较、分析各国法律制度的异同,使学生在开扩视野的同时,奠定理论上向纵深方向发展的基础;后者着重法律职业教育,应尽可能地锻炼学生应用实践能力。

三、税法本科教学中主体性教学观的运用

1.法律院系中税法主体性教学观的运用

税法是法律院系普遍开设的一门课程,但由于法律院系依存的院校不同,税法课程的设置情况与选课学生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法本文由收集整理学本科教学中进行的中层教学观与全面教学观下的主体定位分析能否运用于税法教学及如何运用于税法教学,有必要结合税法课程的设置情况、选课学生的情况与课程特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以笔者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为例,税法是作为专业选修课设置的,开设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与此同时学校还在大学三年级设置了税法实务课程,为有志于从事与税法相关职业的学生深入学习与应用税法提供选择。从学生选课情况来看,大约2/3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这些学生已经在法学教育阶梯的攀爬中走到了一定高度,因而在税法的课堂教学中可以秉持中层教学观与全面教学观,具体而言,税法基础理论部分要由教师主导课堂,教师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富有趣味性的典故或是实例向学生传授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与基本理论,展示税法理论鲜活性的一面,激发学生学习税法的兴趣;税法的具体制度部分(包括实体税法与程序税法)则不必再由教师完全主导课堂,有些内容(如营业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房产税制度)相对简单,教师可以事先让学生准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共同分析现行制度内容与存在的问题、讨论改革试点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探讨如何通过制度的完善贯彻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观。而在税法实务教学上,应限制学生的选课,以修读完税法为前提,自始至终宜秉持全面的教学观,教学不一定在校内进行,可以安排学生去法院聆听税务案件的审判,去税务机构观摩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的具体程序,去律师事务所跟随律师感悟一下税务律师的业务流程,去税务师事务所或是会计师事务所参观税务师、会计师的工作流程,课堂上学生应进行的是问题的探讨、经验的交流与实践技能的切磋。

2.财经院系中税法主体性教学观的运用

现今,税法也是财经院系普遍开设的一门课程,但是,财经院系税法教学面对的学生与法律院系税法教学面对的学生存有较大差异,财经院系的学生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却缺乏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律感情。不仅如此,财经院系税法教学目标与法律院系税法教学目标也明显不同,财经院系税法教学着眼于现行税法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应用,要培养的是熟悉、精通税法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的关注点不在公平、正义理念与权利、义务关系。知识受体的知识结构差异、教学目标的不同,决定了法律院系中税法主体性教学观下教、学双方的定位分析与运用不能简单套用到财经院系的税法教学中去。

财经院校的税法教学主要是两部分内容:基本理论与具体制度。税法基本理论并非教学的重点,但是,基本理论是通向税法最高境界的基石,学生对此必须有正确的认知。面对缺乏法学基础课程的洗礼、不具备或较少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的财经专业学生,基

本理论的教学只能由教师主导,教师的课堂讲解要以必须、够用为原则,做到通俗易懂。税法的具体制度内容及其应用乃教学的重心,该部分内容实践性强,课堂教学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实训室由学生实际演练、通过录像观看税务机构的工作运行实况、到税务师事务所或是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企业财务部门进行观摩成为必要,但由于涉及计算,其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也很复杂,课堂教学依然是教学的主要阵地。要使学生熟悉税制操作和运用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应用税法,具备将税法文字规定转化成数字的能力与处理税收征收实际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中去,学生的教学参与不仅仅在课堂教学中体现,更多的要通过课下作业与实训室的操练加以体现,对于课业或是操练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同学间的交流也是教学参与的一种体现。要明确的是,学生在税法具体制度教学中的参与,并不表明此部分内容的教学可以秉持全面的教学观,其只不过是中层教学观下学生主体地位有了较为明显的体现而已。

税务知识的重要性篇6

[关键词]税收人才;培养;研究

[作者简介]贾庆寅,广西财经学院财政系教师,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C9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4-0042-03

专业培养目标是学校专业教育教学活动与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相联系的衔接点。因此,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应立足于市场,既要看到社会对税收专业人才需求增大的光明前景,树立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信心,又要充分了解市场对税收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找准专业定位,调整培养方向,以完全的“市场思维”做好优秀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

一、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传统的税收专业是在国家统招统分的高等教育体制下开设的,毕业生最终的走向是国家的税务行政机关,税收专业教育主要是为税务行政机关服务的。可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这种单一的人才培养目标已不能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选择。因此,高等财经院校税收专业教育要生存和发展,首先也就要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重新的定位。

(一)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就业方向定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国家的税务行政机关,还是社会的税务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都迫切需要大批能承担税收管理重任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由此可见,税收专业人才的市场前景是广阔的,用长远的眼光来看,高素质、强技能的应用型税收专业人才需求将是长期的,税收专业教育应紧盯市场的这一需求,不断转变观念,面向市场,培养人才。因此,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的就业方向可定位为:

1、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将有利于那些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过硬的毕业生的就业。那些具有真才实学的毕业生可以考虑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方式到税务机关工作,具体可从事一般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为国家税收征管部门、税收稽查部门和海关等部门服务。

2、税务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税务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服务。在我国,税务是新兴的产业,它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而发展起来的,目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存在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开展好税务业务的核心,就是要积极培养和吸纳高学历的复合型人才,以优化税务的人员构成,这是发展税务行业的关键。因此,税收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应主要定位在这一方面上。

3、企事业单位的报税员。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对我国的税收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很可能做出各种违法行为,也有可能因为没有充分运用国家的税收鼓励政策,而加大其经营成本。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当多的企事业单位迫切需要一批精通税收理论和税法以及掌握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来为本单位办税、节税。这也为税收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方向。

(二)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就业能力定位

社会需求的变动,必然引起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改变。为此,我们经过广泛的社会调研,在分析涉税行业、涉税工作及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体和岗位职责能力的基础上,明确了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就业能力定位: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应以社会对税收专业人才的强劲特色需求为导向,利用财经院校在税收方面的优势师资资源,突出培养学生在国家税收管理部门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等行政执法的能力;突出培养学生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财税政策、税收法律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等工作方面的能力;突出培养学生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等工作方面的能力等。由此形成税收专业教育的特色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税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改革教学方法和质量评价体系,提高税收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增强税收专业人才的核心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确保其足够的人才市场竞争力,满足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和不同规格人才的需求。

(三)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知识结构定位

财经类专业多属于知识应用性专业,税收专业人才教育的目标也就是要培养具有较强适应性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因此,在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应科学地、合理地定位其知识结构。税收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应由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技能基础知识和技能专业知识组成。相应的课程支撑:基础理论知识有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微积分及有关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理论有财政学、税收基础、经济法、税收管理等;技能基础知识有基础会计学、金融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应用文写作等;技能专业知识有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国际税收、税务实务、纳税检查、税收筹划等。在知识要求的实现途径上,除教给学生最基本的知识外,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获取、应用、创新知识的方法和思维,使学生走出校门后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不断改革的税收制度,能够及时地更新知识,提高应用知识的能力,并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性地使用知识、创新知识,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价值。

二、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思路

税收专业人才教育改革的目标,取决于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在传统的税收专业人才教育中,培养的学生就业面窄,而且重理论、轻实践,重税务公务员人才培养、轻纳税人涉税人员培养,重专业知识、轻相关知识,学生的应变能力较差,缺乏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根据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应遵循的规律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所具有的简约性、再现性特点,税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为知识、能力和素质兼具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因此,税收专业人才教育应当从发展专业、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不断拓展税收专业的生存空间,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加强素质教育,最终实现其特定的培养目标。

(一)改革理论教学体系

理论教学体系的改革,应当充分体现社会各界对税收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客观要求,在借鉴国内、外科学的理论教学体系的基础上,广泛进行调查研究,以社会对毕业生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的要求为主线构建理论教学体系,逐步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先进性,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突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1、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背景明确培养

目标,构建税收专业的主干课程。税收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应根据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分设理论主干课和实践主干课。理论主干课应依据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需要,从理论知识结构出发,按照“重组基础、反映现代、注重能力、自成一体”的原则进行设计,一般应该包括:税收概论、税法、税务管理、税收筹划、税务、纳税检查、税收会计、税收综合模拟、管理信息系统、国际税收、软件操作与维护、比较税制等。实践主干课应依据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客观能力和实际工作岗位能力的要求来设置,侧重训练学生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包括中国税制实践教程、税务管理实践教程、税收筹划实践教程、税务实践教程、纳税检查实践教程、税收会计实践教程和税收综合实践教程。

2、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理清课程的开课顺序。每一种职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养成都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一般认为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局部应用能力的养成过程、连贯应用能力的养成过程和应用能力的熟练与自如过程。按照技术应用能力培养的这一规律,在安排课程的开课顺序时,必须注意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然后综合点拨,达到热能生巧的目的。我们设计的税收学专业知识脉络是:税收概论-税法-税务管理-税务管理实践教程-纳税检查-纳税检查实践教程-税务-税务实践教程-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实践教程-税收会计-税收会计实践教程-税收综合实践教程。

(二)改革实践教学体系

通过理论课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从事税务专门性工作应具有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但要真正消化运用这些理论,必须通过实践。税收专业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实践性,这是由税收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的性质所决定的。要提高税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专业理论教育,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理论教学体系改革的同时,突出、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学生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培养模式,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要加强实践教学,就要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我们可以根据税收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针对税收专业特点进行岗位能力分析,根据国家税务行政管理机关、中介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等的岗位要求确定学生必备的实践能力要素和结构,将各要素分解到各个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中,构成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一方面,应逐步增大实践教学的比例,打破旧的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课程模式,真正做到把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强化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根据培养目标和实践能力素质结构要求设置实践课程模块,按照基本技能实训、专业分项模拟实训、专业综合模拟实训、校外见习、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五个方面重新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形成“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由专项到综合、由模拟到实际操作”的“五步阶梯型”实践教学模块。在实践教学方案中,重点加强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总而言之,实践教学体系既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又能与理论教学体系相互渗透与结合。形成良好的应用能力培养系统。

(三)加强素质教育

税收专业人才培养首先应当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出发,以全面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扎实的税收理论基础、较强的税务实践能力以及健康的身心素质和个性为宗旨。要实践上述宗旨,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就必须实现人文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双向提高。因此,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及其健康人格为宗旨的素质教育,是顺应新时期税收专业人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税收专业人才培养中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对以往习惯中的教学结构进行调整,使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并重,专业课程和人文课程并重,知识教育与理想教育、品德教育、价值观教育、体能和文化素质教育并重,理论教育和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并重,促使经验性教学向科学性教学、价值性教学方向转化,使现实中的越来越强化的考试式评价,向德、智、体、美、劳等各项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评价方面转化。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素质拓展教育是在学生必修的理论和实训课程计划以外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的、由学校组织引导的课程或活动。素质拓展教育是以素质能力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要求,在修完素质拓展必修课的同时,学生通过选修课程和参加活动来扬长补短,拓展自身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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