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整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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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1

当太阳从地平线冒出淡黄色光芒时,黎明来临了,照耀大地的是这一天的新开始,是最耀眼的光芒。是一个追逐希望的时间,破晓希望的开始。

当那糯动的软体冻结在密闭的茧时,一个新希望在悄悄的开始。每个茧的梦想也不过是破茧成蝶,茧的开始是破茧成蝶的开端。初晨的第一抹阳光打在茧时,有隐隐的振动,曾近那个触手不及的生物如今将有一个焕然一新的生命。时间的转动,事物只要有了一个希望的开始,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生生不息。

破茧而出,华丽丽的翅膀下是一个颤动的小生命,色彩斑斓的翅膀令人赏心悦目。一个希望的开始是美好的开端,万物生生不息都循环着生命的开端,希望的开始。

初三的生活将会是我的人生第一个转折,第一个开端。

初三,有着强大的竞争对手,有着隐隐的.压力,有着繁重的学习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将有一个新的开始.新的希望。张爱玲曾说的感觉也不尽于此,那如同坐火车般的心情,开始觉得那火车很慢也很远,后来却被他的速度和力量震住了。期待中又有些恐慌。

我们是铁轨旁捡着石子奔跑跳跃,在夏日阳光下眯着眼睛笑的不懂人情事故的孩子。而终于,有一趟火车学要自己去等待,等待一个新的开始的感觉。

时代在我们身后跳舞,我在时间的围城里坐井观天。人生一旦有了开端,就绝不停止。初三的生活如同单脚站立在绷紧的弦上,苟且并忘乎所以的活。窗外金黄色的阳光被玻璃分割成小块的快乐和忧伤,折射成不规则的形状落在厚厚的参考书上。我在认真地听几何题,仔细的做化学.物理,耐心地背文学常识,偶尔停下来看飞鸟,他们寂寞的振动翅膀。

初三,这个人生的开端,在一个唯唯诺诺的岁月里,为曾获得的是张扬的青春,但我们确实在感受到青春的热泪盈眶。我们也将会看到一个独具特色的开端,一个不一样的开端,一个实实在在需要等待的开端。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1篇2

抓一把时间的微光,细嗅平淡的美好。

早晨,阳光柔柔地洒下,以其润泽万物的胸襟拥抱每个角落,风儿轻轻地拂过你的身体,草木和泥土混合发酵的后的香气悠悠地溜进你的鼻腔。迈着轻快的步子哼着小曲走向学校,刚出单元楼不久,我就看到了那个挺拔的身影——一位年过七旬的老爷爷。他正在锻炼,看起来精神矍少,但花白的眉毛和那深深浅浅的沟壑无声地诉说着老人历经的岁月沧桑。见到我,他眉毛一挑,干瘦的嘴唇弯成了一弯新月;“早!”他中气十足地喊道。“您也早!”我报以微笑。几乎每天早上都会遇到这位陌生老人和他的问候。不知为何,因为有了这句普通的问候,感觉空气都格外新鲜。

中午,回家的步子经常是疲惫的.。半天的紧张学习,加上体育课,使人兴奋也让人劳累。上楼梯的过程尴尬又痛苦,但当手搭在家门把手的那一刹那,所有的疲惫都仿佛被吸走了一般,留下的,只有对家的期盼。钥匙熟练地插入锁芯,不管这个动作重复过多少遍,心里都是不会厌倦的,满心想着那咔嗒的声音以及开锁后父母欣喜的笑容,伴随的还有厨房飘散出的食物的浓香。又是我喜爱的排骨汤,我奔向厨房,迫不及待地拿起碗。汤锅里排骨汤的颜色很浅,只是略带一点米黄色,文火慢炖使得排骨软糯,山药绵软,汤面上飘散的几多葱花碧绿可爱。我恨不得立刻饮下这琼浆美味。在吃货的心中,美食和家人才是最温暖的搭配。

一转眼就到了下午,第三节课的课间,被各科轰炸得头昏脑胀的我呆呆地望着窗外。阳光依然浓烈,金子一般的颜色,密密匝匝地撒在桌子上,映在还未完成的作业本上,真是印证了一个词语:流金岁月。原本有些破旧的书桌也变得厚重起来。窗外翠竹依依,晚风微凉,窗内的我嘴角含笑,正值年少。拿起搁置的武器——中性笔,继续在题海中破关斩将,不过原本有些烦闷的心情早已烟消云散。

时光如水,安然流淌。每一天都是平淡的,每一天都是琐碎的,却总有快乐的微光闪耀,用心生活,用心感受,诗与远方就在那里!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3

度过了四年的初中生活,我已经开启了高中生活的新征程。尽管只成为两个多月的高中生,但高中的生活让我感慨颇多,人在高一,充满了辛苦与欢乐,充满了色彩。

身为一名高一学生,我们告别了冲刺的初四,忙碌的中考,却要面对六科的来袭;告别了原来的同学,身边多了一群新人,而高一的生活,如同彩虹一般,五颜六色。

黑色的考试

上了高中,学的课程不知怎的一下子变难了数百倍,难度提升的五科外加新主科生物,让人很是吃不消,而每隔一周周三下午的数学考试,更是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梦魇。打开试卷,题不认识我,我更不认识题,时间仅有一个半小时,没办法,只能使出浑身解数,绞尽脑汁,抓耳挠腮,最后无奈地交了卷子。看看窗外,乌云压顶,大雨倾盆,雷声隆隆,闪电轰鸣,唉!人在高一,这黑色的考试,令人无奈!

绿色的课间

每到课间,在老师说出“下课”两个字的一刹那,原本正常的班级顿时变成了菜市场。我们这群学生发出的声波好像能把房盖掀起来一样,对于我们来说,这时间仿佛就像小草得到了甘泉,整个课间充满了象征着生命的绿色。但同时我们也知道,如此闹下去,老师肯定又会大发雷霆,但我们这些人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啊!唉!人在高一,这绿色的课间,让人无话可说!

金色的'课堂

话分两头,虽然我们班这些学生特别能说,但学生成绩并不差,上课的状态也可以。而在课堂上,老师们则展示着他们的才能,无论是数学课上的谆谆诱导;语文课上的幽默搞笑;英语课上的小组讨论;物理课上的稳稳当当;化学课上的稳抓基础;还是生物课上的全面发展,都让我们流连于知识的海洋中。而老师们所展示出来的学问之深厚,更让我们这些刚上高一的小孩叹为观止,像植物汲取养料一般疯狂地吸收着知识,丰富着自己的内心。这金色的课堂,让人惊叹!

人在高一,生活中充满了各种颜色,在高一的生活中,我们开始蜕变,开始长大,我们无法让时间倒退,那就只能向前看,为了未来,努力前行!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4

他天生是一个浪子诗人,对寻根的执念,对生活的热爱,对归根的渴望,这三种与生俱来的、与时代交相辉映的、剪不断的情怀充盈着他的一生,像那段永恒的乡愁一样,把那些大事小事串联起来,告诉他自己为什么值得活着。

他要寻根。首先是因为,从1928年出生开始,就是那个不得不面对的战火纷飞的年代。他没有概念,只是看到无数被此夺去生命的年轻面庞,他们被一群不知名的人用那样大块头的炮弹击倒,他看到无数中华儿女在自己的土地上死不瞑目。之后,他开始有了概念,他得活着,这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困难的事儿。在南京、上海、重庆、台湾、香港之间辗转,可这一次次的辗转却离他亲爱的故乡越来越遥远。与大陆隔海相望,在溯源与寻根之间回望。一次次的奔波里,他的愿想变成了执念。

他为了面对所以必须要坚强且热爱生活。他找到了精神寄托——诗。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诗魂,他也因此成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诗人"。他的脑海里总有那么多的形象,联想,感想,疲了,眼睛,酸了,肩颈,用心灵慢慢去调整。描写精雕细刻,抒情细腻缠绵,一唱三叹,意味深长。让你不得不觉得,他活着就是为了诗歌与创作。无论是雄辩滔滔或情话喃喃,无论是风琴的圣乐起伏如海潮,我们这些听众只是愈发敬畏着这个热爱生活的拥有诗心的文坛巨匠。

他要归根。说其一生若是只寻不归,那上天自然是太过残忍。直至73岁高龄那年,他终于第一次看到我们的母亲河——黄河。不禁探身去摸黄河水,他心中的热血触到了黄河的体温,凉凉的,令人兴奋。这一瞬等了七十多年了,在此之间经历了多少事情,即使活着为了这个也绝对值得,至少指隙曾经流过黄河,至少已经拜过黄河,至少黄河已经认亲。那样的情怀是阔别已久的'祖国的温暖。

这样的活着是有意义的活着。他肉体的离去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他的一生也被公认为是一部跨世纪的疼痛文化史。如果有机会,我想他愿意再活一次。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5

还因为老师可以接触一批又一批不同的学生,每次都倾注自己的心血,让学生成长;老师可以每天都和青春打交道,活在那些充满活力的学生群体中,人也可以变得更年轻。

记得学生时代学过的韩愈的《师说》,其中“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给老师以精辟的定义,告诉我们身为老师,就是要给学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学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

这句话同时也对老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老师不仅要具备渊博的学识、丰富的知识,还要有很高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才可以坦荡地站在三尺讲台面对几十学子,为人师表。

社会及历史赋予这一职业以美好的人格、丰满的内涵,所以我喜爱教师这一职业,也时刻以老师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力争成为一个学生爱戴的好老师。

都说老师是园丁,是蜡烛,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室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老师在讲台上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我有一种想模范的冲动,我立志将来当一名受学生爱戴的老师。

当老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我会努力充实自己,为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而努力。

当我成为一名老师时,我会试图以平等的尊重和真诚的爱心去打开每个学生的心门,因为我知道,每一扇门的后面,都是一个不可估量的宇宙,每一扇门的开启,都是一个无法预测的未来。

我要成为一名和学生平等对待的好老师。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6

随着时间的流逝,三年初中生活悄无声息地过去了,随着短暂而又漫长的暑假的结束,我摇身一变,从一名初中生变成了一名高中生。

刚进初中时记得老师对我们说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要读初中?读初中就是为了三年后的中考,所以你们要努力学习,争取进入重点高中……。”而进入高中时,老师的第一句话跟这句话也差不多,只不过改了几个字。把“中考”改为“高考”,“重点高中”改为“重点大学”。辛苦三年就是为了应付两个字“中考”或“高考”。

三年,掐着手指算,一年12个月,三年36个月,一个月30天,三年1095天,一天24小时,三年大约26280个小时,一小时60分钟,一天……唉,不敢再算下去了,待会会被这个天文数字吓得不敢再在校园里待小曲。唉,多么漫长得奋斗与等待呀!简直可以跟中国的抗日战争相提并论。但学习本来不就是一场持久战吗?掰着指头一年,两年,三年,好像只有三天那么长,三年得时间就在指缝间不知不觉地溜过了,没留下一丝痕迹,就像弹指一挥间那么短暂。

又是一个三年,又是一个36个月,又是一个1095天,又是一个……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应该怎么度过呢?我可以碌碌无为,任凭我埋没再这尘世间;也可以激流勇进,去寻找一个全新的自我。如果可以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后者。我不甘被埋没,我要像一只雄鹰,在那广褒的.天际里自由的翱翔;虽然,中考失败了,但,我不能甘心与失败。无湘不成军,湘军的英勇,不正是靠着那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不甘失败的精神而拼出来的吗?我是湖南人,我也要像那英勇的湘军,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总有一天,胜利的大门会向我敞开的,我坚信。

高一,一个新的开始,我不能输再这新的起跑线上,我再也不会选择沉默,我要以昂扬的激情,积极的心态,全新的面貌去迎接那一个一个新的未知的挑战,我相信,我能行!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7

世界在变,生活在变,身边的一切都在随时间而变,一份真挚的母爱是不会变的。这种爱是一种无尽的爱。我想即使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也会牵着我的手,告诉我要好好生活,好好照顾自己。这是母亲,这是母爱。

也许你工作忙的时候忘了妈妈,但是妈妈不会忘了你。如果你想吃,桌子上总会有你喜欢的热菜。也许你出事了,不管多远,你妈妈都会通宵来照顾你。也许你离家很远,出去打拼,有时候会想妈妈,但是妈妈的思念会一直想你。她的`思念会化作浮云飘入你上方的蓝天,飘香飘入你的甜梦!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个故事,让我热泪盈眶:‘一位母亲三十岁时生了一个儿子,但她的丈夫第二天死于车祸。我妈妈以前在医院工作。因为没人照顾孩子,她只好把孩子锁在家里。终于有一天,她因为担心儿子,抓错了药,差点害死病人,所以被开除了。为了生活,她自己做了几份工作。经过漫长而艰辛的旅程,儿子终于26岁了,娶了一个小气的老婆。孙子六岁时,母亲生病了。虽然她已经六十出头了,但还是满头白发,咳嗽不止。儿子因为买药,吵架时间比媳妇长,但母亲的病还是没好。一天早上,儿子把药煮好,放在妈妈床边,去上班了。中午回到家,他惊讶的发现,母亲割脉自尽,床下滴下一滩黑血。床头柜上压着一张用药瓶压着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心爱的儿子,你忘了我妈妈以前是药剂师吗?我喝了你的药死了。公安局肯定会立案调查。到时候我心爱的儿子会被起诉入狱,所以我选择了割脉。我把这碗药倒进水池,清洗干净。来生再见。”

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谚语:‘母亲给儿子东西,儿子笑;儿子给她东西时,妈妈哭了。这个世界上,只有父母才会对你百依百顺,只有父母才会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孩子想在亲戚不在的时候睡觉’,一万个遗憾都没用,所以要抓住一切机会孝敬父母,不要让遗憾陪你到老。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1篇8

翻了几页书后,我的目光集中在孙犁的一首诗上:“每当我梦想着回到家乡,我就越知道如何在晚上回家读书。”

手不再能翻动薄薄的书页,眼睛也不再能移动。思念家乡的感觉是如此强烈。

具体原因是什么?我真的不能肯定。

我五岁时离开了家乡。我可能没什么好担心的。也许我经常回去,但是我什么也感觉不到。我的家乡仍然是我固定的巢和稳定的家。直到今年春节后,我们一家搬到了这个远离家乡的城市。我们家乡拉的风筝突然飞得很长,变得不稳定。

我知道回去一次不容易。回家是不可能的。

人们对家乡的感情难以割舍,并将越来越深地留在意识的'深处。连续梦的形成。就像烈酒一样,它尝起来又浓又烈。收藏时间越长,耐力就越强。

那里的河流确实已经干涸,但是沙尘暴仍然很常见。屋顶上的烟不见了,在炉子下做饭的人也早就不见了。旧屋顶上长满了苔藓,已经破旧不堪了。村里的人经过时仍然指出:“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出去了,不会回来了。”

我越来越想念我的家乡。

一个村民来到我家,对他父亲说:“现在村子里到处都是新房子和果树。你的旧房子太破旧了,不合拍。”

父亲回答说:“不要把它拆掉或卖掉。顺其自然,顺其自然。”

乡下人说爸爸太依恋那些老房子了,无法忍受。

我问爸爸,“保留那个房间。你能保留什么?”爸爸只是抚着我的头,看着我家乡的方向。“这总是表明我是这个村子的一员。当人们路过并看到房子时,他们会想起我,并为我歌唱。否则,这是真的。我忘了。”

我知道我父亲指的不是村民们是否记得我们。我只是希望我的家乡不要失去我自己。我在外面闲逛,当我想家的时候,总是立刻给人一个印象。

人必须有根,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根都不会改变。你来自那边,有那边的血。

在我的家乡,我紧紧地抓住了远行男孩的风筝线。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9

我喜欢很多水果:又红又圆的苹果,又大又甜的西瓜,又甜又诱人的香蕉,让人垂涎三尺的葡萄……但我最喜欢的是又香又凉的柚子!

在今天的聚会上,老师要求我们邀请各种水果。教室变成了水果世界,柚子是嘉宾之一。柚子穿了一件金色的外套,可能是因为感觉冷吧,你要暖暖身子!从正面看,它像一个巨大的桃子,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一滴巨大的雨水。当老师把它翻起来扔出去的时候,柚子突然变成了一个可以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热气球!哦!柚子有大有小!老师让我们先摸柚子,再摸桌面。啧啧!有什么权威?我们有点被两个和尚搞糊涂了。耶!我真的不知道。我一摸就惊呆了。原来葡萄柚皮好粗糙,还长满了小疙瘩!

过了一会儿,教室里弥漫着水果的香味。我闻到了刚才触摸葡萄柚的手的味道。哦,你手上还有淡淡的香味!这时老师拿出一把水果刀,告诉我们切柚子的正确方法:把柚子倒过来,用小脑袋按住,然后用水果刀轻轻削去外皮,剥下来。去皮的葡萄柚就像一朵盛开的□,与花争奇斗艳!中间像一个白色的雪球,雪球外面像棉花一样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柚子棉。柚棉拉开,里面有一片片排列整齐的果肉。果肉的形状像一艘船,一个白色的新月和一个甜香蕉。老师把每一块肉都拿下来,给我们尝一尝。又甜又酸,还有点凉凉的味道。它非常美味可口。这是世界上必须的!柚子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丰富。它富含维生素C!

柚子皮可以有奇妙的用途!把柚子皮放在家里的冰箱里,可以让冰箱里的气味飘得无影无踪;对于新装修的新房,还可以多放些柚子皮进去,可以让室内空气很清新。

另外,柚子还是礼物,因为柚子和犹自的音一样,意思是祝福孩子平安。因此,人们在送礼物时,会放一个柚子来表示祝福。

嗯,你也喜欢吗?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10

有一座山叫生命。到处都是山或荆棘,或者风景宜人。每个人生来就是要站在山脚下的,山顶是他们的目标,但也有一部分人不小心踩在了空中,掉进了峰顶的底部。-注意你的脚。

苍鹰,为了实现飞遍天下的崇高理想,苦练飞行技能,却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死;水滴承载着入海的梦想。但我不知道如何避开太阳,最终会在天地之间轮回。成功之路很宽广,但并不坎坷。不要只顾眼前的希望而绊倒在地上的青石上,摔得遍体鳞伤。

为什么扫世界不扫房子?被称为反派的汉高祖刘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最初的泗水亭,到最后打败西楚霸王,建立了汉朝。它的智慧是任何人都达不到的。从底层做起,抓住机遇,抓住所有人的心。慢慢建立自己的实力,直到可以和项羽抗衡。试想一下,如果刘邦只想当一国之君,去见一面,去打仗。他如何才能在原状上与他抗衡,如何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建立自己的王朝?

我同意有“我总有一天要乘风破浪”。但是我们能扔掉“把我浑浊的`船帆竖起来,跨过深深的大海”吗?要不要我们跳进水里用手玩巨浪?只有从一点一滴做起,把每一颗钉子钉在床上。设置每个板。是的,我们应该有“其他的山在天底下都显得矮小”的崇高理想,但是光靠看书爬山,连最基本的生存技能都学不会。我们是不是就像爬到山顶一样?我怕在半山腰前饿死。

怀着报效祖国的梦想,我进了大学,后面跟着背着大包小包的父母。他们真的能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吗?父母陪着他们帮他们穿衣叠被子,他除了死读书和看死书什么都不懂。这样的人真的能在社会立足吗?

勾践服,百万秦关终归楚。怀着振兴国家的远大抱负,他是个阶下囚。如果他不注意脚下,他只知道如何回到自己的国家重新组合,统一全国。

在生活的山上,我们应该向山顶看。以此为目标,我们不断向上攀登。还要注意脚,或者蛇,或者陷阱。

不要像苍鹰一样,实现每一点;不要像一滴水。小心点。小心脚下,不要低头。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1篇11

今天是星期六,天气格外晴朗。我在村子里散步。每走过一处,我都能回忆出童年时有趣的事。每件事都是那么清楚,那么令人怀念。

走到五王府旁的榕树时,我想起了小时候在这里捉迷藏。每当下午三四点,尽管天气热,我都会和三四个伙伴在这里玩捉迷藏。大家轮流捉,我记得那时候我最会捉人了。每次我都会装着疑惑问:“开始了吗?”这时伙伴们会异口同声地说:“开始了!”这时我不用找就将他们一一捉住了。这时候想起来,我觉得我还挺机灵的。

停留了一会儿,我又往上走,许久后,走到了我们小时候上幼儿园的嶝崎小学。这时已经冬天了,可我依然听得见小家伙儿们的欢呼声。小时候,每当下课,我便火箭似的`闪到草丛里。看,我又在捉螳螂了。我像侦探一样,仔细地走过每一棵草。可螳螂们却是伪装的高手,个个变成一棵棵小草,长在草丛里。要是我认真起来,你们可逃不了了。看到了,原来你在这儿。我一声不响的靠近,尽量蹲下身子,逃过你的视线;等到你毫无察觉的时候,我就会慢慢地伸出双手,这时你毫无防备之心。“啪!”我迅速地合拢双手,紧张得额头上直冒汗珠,脸上的肉微微抖着。这时我悄悄地张开一条丝大的缝儿,瞅瞅看,你有没有在里面。“哇!我抓到你了!”这时伙伴们会一拥而上,看看是什么宝贝。我除了抓螳螂外,就是趴在草丛里神游:那是一个快要上战场的黑甲战士,一旁的农民一个劲儿地为他鼓励。而这边是一个绿色保卫者,他显得有点儿害怕,腿有点儿发软,一直抖。到了战场,双方规矩地握握手,随后各就位,听到蟋蟀裁判的一声令下,两人直冲在一起。黑战士用非常快的速度冲到绿战士跟前,用双手将他压住,但随后又被绿战士的两只利爪抓了下来……一场激战后,双方两败俱伤。裁判为两位勇士高歌了一曲,接着就解散了。现在我发现草丛里有两只蝈蝈,刚伸出手,就让它给飞了。“哎!是你们变聪明了,还是我变笨了呀?”

职业高一优秀语文作文篇12

清晨,燥热的空气弥漫着,眼前一片灰蒙,地面看起来有些湿润,深浅不一的颜色不均匀的分布着,看来是下雨了。

来到室外,天边阴沉沉的一片,世界黯淡无光。打着雨伞,闷热环身,低着头在路上行走,等候着红绿灯,看着车水马龙,行人来往。一根根细细的银线,从天而降,最后悄无声息的落在地上,化作一滴微不足道的雨水可能瞬移之间蒸发消失,或是沿着缝隙渗进入地面。

雨越下越大了,从一开始的若有若无到成群成片,仿佛是天幕里储藏已久的圣水倾泄万里。静听那哗啦啦的声音,久而久之便组成了一群美妙的乐章,听似平淡无奇,但却别有风趣。旋律轻轻的敲击在心弦发出共鸣,情不自禁心生惊喜与愉悦。从一开始的杂乱无章,到现在的整齐壮观,不像夏日中记忆中那般大雨倾盆时的汹涌澎湃,也没有冬日里那样,有气无力、优柔寡断。而是带着孩童的一丝调皮,但不会过分淘气有时又想婷婷少女那及腰的长发般温柔。茫茫钟雨丝像被镶嵌着晶莹剔透的珍珠与宝石一般洒向大地。它给世界蒙上了一层纱,虽然来得让人没有防备但也却毫无突兀之意。“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雨淅淅沥沥的.下了大半天,接近傍晚时天空的一角终于放晴,太阳金色的光芒从云间射出把那小小的地方染成金色,天神像个顽皮的孩子,还没开够玩笑似的又下起了雨,在阳光的照耀下,雨滴折射出彩虹,两道圆弧跨过天空。孩子们兴奋地欢呼,手指着那座天空之桥,高兴的跳着,大人们也抬起头露出微笑,纷纷拿出手机拍下这难得的一幕。

乌云终于散去,天空恢复了他最纯真的湛蓝,淡淡的云,漫无目的的随风飘动。时而汇聚在一起,形成个什么动物,尔后也散向各方。世界又充满了生机与活力。露珠安静地躺在嫩绿的新叶上安睡过去。麻雀的叫声此起彼伏,悦耳动听,隐约听见楼下的童谣在轻轻地唱,也许这就是春天,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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