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精选3篇)

来源:网友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篇1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隔离观察室管理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教职工管理办法篇2

(一)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返岗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拟返岗教职工信息备案与证明开具

(1)A类:xx市内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提供手写签名的(在x连续居家隔离14天期间的)健康卡、承诺书,关注xx健康码(绿码)。病例小区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14天无感染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上报至副园长处。

(2)B类:xx市外(含省内、省外,除湖北外)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返长,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疫情防护,提前一天报备相关园领导,当天第一时间报备xx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提供手写签名的(连续居家隔离14天期间的)健康卡、承诺书,关注xx健康码(绿码),在x居家隔离14天,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无感染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住幼儿园内无法在x隔离14天的教职工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上报至副园长处。

(3)C类:湖北省(包括14天内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由本人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填报《湖北省(包括14天内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返)xx区)人员备案表》,到xx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制定医院进行免费核酸筛查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幼儿园说明相关情况,严格按要求实施医学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满且无感染症状,由镇(街)开具由区卫健局下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上报至副园长处。

(4)教职工完成备案工作、健康卡申领及相关证明的教职工经幼儿园通知后,上班前一天将所有资料拍照打包报备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上报至副园长处。

2.返岗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

(1)教职工返岗入园当天,分批组织保健医生在门卫室对每位返岗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建立每位教职工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了解其身体状况,如发现返岗教职工身体异常(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发热、咳嗽等),要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无异常情况后,教职工方可入园进行下一步返岗审核工作。

(2)保健医生在检测其他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前,相互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检测要求与其他教职工一致。

3.返岗教职工签订承诺书与上交健康卡

经保健医生检测身体健康状况正常的教职工、新职工及顶岗实习生均需至行政部门与幼儿园签订《幼儿园教职工及新入职返园复工承诺书》、《顶岗实习生承诺书》并上交《幼儿园教职工返园健康卡》纸质签字版,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4.返岗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室保健医生每日对全体返校返岗教职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嘱其居家观察或就医诊治。

(2)疫情期间,保健室保健医生协助党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5.返岗教职工后期工作要求

(1)疫情拐点尚未到来,幼儿园疫情防护物资紧缺,为预留更多的防护物资作为应急情况的处理,教职工做好自我返岗后相应疫情防护物资(口罩、喷雾酒精、一次性手套)的准备。

(2)返岗教职工按照幼儿园相关管理办法与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6.对违反规定擅自返园的教职工,以及返长后不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按违纪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并实行按责任倒查追究。

7.本管理办法仅限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疫情解除后即废除。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篇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