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实践活动方案(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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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实践活动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让XX籍高校学生了解我县社会发展现状,开阔视野,引导他们对外宣传推介我县发展优势和人才政策,提高社会责任感,更好服务家乡建设。

二、招募原则、对象及数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专业对口”的原则,面向XX籍在校大学生、硕博在校生,计划招募优秀学生30人左右。

1、全日制本科以上XX籍在校大学生、硕博在校生;

2、政治觉悟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中共党员优先,有学生会、团委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一定的活动策划、公文处理、计算机、新媒体应用等工作能力,具备参与社会实践岗位的专业知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够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相对应的工作;

4、能够足额保证社会实践时间,自行妥善处理好食宿和交通问题;

5、如报名人数过多,原则上按照综合表现、单位工作需求和报名时间先后进行安排。

三、实践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一个月时间(可根据学校暑期时间适当调整)。

四、实践岗位

县内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一线。

五、报名时间、方式

有意者请下载填写《县20xx年“优秀学子家乡行”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需提供学生本人、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和本人照片,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报名时间截至20xx年7月8日。

六、活动流程

1、报名结束后,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团县委共同筛选,与实践单位协商,初步确定到县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战线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学生名单。

2、组织大学生参观考察我县经济建设新成就,观摩我县重点企业、项目,亲身感受家乡发展变化,激发热爱家乡、回报家乡的热情。随后召开学生与接收单位对接会,接收单位根据情况给学生安排实践岗位和适当的工作任务,确保大学生得到实践锻炼。

3、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原则上实践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请至少提前2天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4、适时举办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介绍、宣传南召人才政策和创业环境,了解、收集大学生思想动态、返乡创业需求以及对家乡发展建议等,为返乡创业大学生创造优越条件。

5、社会实践结束后,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要填写《南召县20xx年“优秀学子家乡行”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用人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建立档案。经考核合格者,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团县委、用人单位将联合出具社会实践报告,颁发《南召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证书》,并对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七、有关要求及待遇

1、本次活动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团县委共同组织,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统筹整体活动开展,具体负责协调县内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实践活动岗位和相关费用。团县委负责大学生志愿者招募,配合组织部做好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日常管理。要运用电视台、亲民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2、社会实践结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团县委根据考核意见,向圆满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的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的社会实践补贴。

3、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在活动期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为每位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暑期实践活动方案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暑假期间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美美的暑假美美的成长

四、活动内容

(一)“欣赏美”家校共育活动。各学校要动员广大家长支持、陪同孩子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支持、陪同孩子赴校外美育实践基地、中小学生旅游研学基地和自然人文景点游览研学,丰富审美体验,增加审美兴趣,提升审美能力。

(二)“表现美”主题创作活动。各学校要结合美育教学,引导学生利用暑期时间进行美育创作活动,在创造美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对美的理解和感悟。美育主题创作活动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自身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由学生自选表现形式、自定创作题材、自拟作品题目,让学生充分体现美育创作的乐趣。

(三)“感悟学习之美”征文活动。收获理想成绩后的开心快乐、从学习挫折中走出的激越豪迈、冥思苦想后的豁然开朗、收获新知时的心情激荡、一堂好课中的如沐春风……无论知识本身,还是学习过程,都会让学生产生美的体验。各学校要利用暑期总结反思学习的有利时机,广泛组织开展“感悟学习之美”征文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发现、体验学习的美好与乐趣,在乐学中增进美的体验,在体验学习之美中提高学习兴趣,更好发展成长。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美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丰富学校美育形式、构建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学校要着眼学生长远发展,高度重视暑期美育实践活动,认真研究,及时部署,抓紧抓好。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课外美育活动记录制度,将暑期美育实践活动纳入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借机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二)夯实活动效果。各区县、学校要广泛动员,将活动开展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名学生,实现全覆盖。暑假期间和开学后,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集中推送、展示一批优秀美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活动典型,加强学校交流,扩大活动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展示活动进行抽查,进一步了解、验证活动成效。各区县、学校要逐级遴选一批“感悟学习之美”优秀征文,以适当方式在学生中间交流学习。各区县、局属学校在初步评选基础上,于9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推荐5—10篇优秀征文,供全市中小学生相互借鉴交流。

(三)注重活动安全。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美育实践活动安全,放假前根据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密切家校合作,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陪同孩子参加实践活动、亲子共成长的家校共育意识。小学和初中低年级学生外出参与美育实践活动,应由家长陪同。学校集体组织美育实践活动的,应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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