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游览安全承诺书(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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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游览安全承诺书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游览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景区游览安全承诺书篇1

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了实现景区“十一”黄金周安全接待,杜绝和消灭事故隐患,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我园景区对外良好的旅游形象,特别承诺:

一、各摊点户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地面清扫、保洁及绿化带、树坑的杂物捡拾,定期清扫污物、积水等,做到责任区域内地面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域内晾晒衣物、乱搭乱建棚亭,乱堆杂物,占道经营。责任区域内一切安全设施维护及绿化带等设施维护。

二、各摊点出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符合卫生标准,杜绝出售变质、过期食品,确保饮食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摊点户要诚信经营,严禁欺诈、盗抢、敲宰游客,严禁发生同游客吵架斗殴现象。

四、各摊点户要时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遇恶劣天气要做好避险,同时对于各自摊点范围若有滑落山石的隐患,应劝阻游客勿滞留。否则,因自身疏忽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摊点户承担。

五、各摊点不得将摊位的桌椅、板凳、吊床等物品搬移责任区,否则后果经营户自己承担。

六、积极配合公园对进入景区游客做好安全宣传。

七、服从景区统一安全管理,对景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后果自负。

八、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区用火规定,各摊点严禁销售香烟,并有义务协助景区管理员提醒游客禁止吸烟,如因摊点管理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火险,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

景区经营户签字:摊点户编号:

年月日

景区游览安全承诺书篇2

为切实做好我乡在李花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消防安全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明确防火责任,做到有责可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业主是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业主对所经营食用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保证提供顾客新鲜、安全、合法的食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捕杀的野生保护动物及其肉制品。

三、本业主严格遵守有关食品质量管理条例,并严格把好安全质量关,同时做好进货记录。

四、本业主使用的原辅助材料添加剂均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及有关条例。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失效的食品添加剂。

五、本业主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污染,保持整洁干净。上岗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六、认真开展农家乐餐饮住房“三合一”“多合一”的消防安全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七、要求配齐一些必要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老化电线开关。严禁在旅游景区野外用火。

八、本业主若违反规定,将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承担赔偿及民事和刑事责任。

承诺人:XX

时间:二0xx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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