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放假通知四(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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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放假通知篇1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执行10月5日(第六教学周周四)的教学计划。因放假影响的课程计划,补课安排另行通知。10月9日(星期一)上课。

院长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国庆中秋放假通知篇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中秋、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经海高集团研究决定,特将放假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共2天,含周末公休。

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四)-10日(星期六)上班。

各公司、部门有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各公司、部门的安排实行。

二、假日期间安全要求:

请各公司、各部门注意加强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节前重点做好以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注意关闭门、窗、电脑、打印等电器设备。财务部门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做好财务安全管理工作。

三、值班部署工作:

1.如各公司、部门安排人员在假日期间加班或值班的,请部门负责人于9月21日(周一)下班之前将人员名单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处。

2.假日期间加班或值班人员应保证手机畅通。

3.若有紧急情况,可致电综合管理部

预祝全体员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相关知识:国庆长假出行,勿忘消防安全

国庆假期临近,很多市民会选择外出旅游,或者出门逛街等。消防部门在此提醒,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时刻留意身边的消防安全细节。

外出时,请及时清理阳台、楼道上堆积的可燃物,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乱扔火种。探望长辈时,请帮助检查家用电器、燃气安全,教会老人紧急时刻的报警和疏散逃生方法。

乘坐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驾车出行前要检查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不要在消防车道上停放车辆。

进入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须留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从最近的出口快速逃生。进入景区游玩,不要动用明火,不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遇到火灾,要辨明方向,有序逃生,不要返回火场拿取财物。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要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穿过浓烟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防止吸入有毒烟气;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遇有火情以及其他自然灾害,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现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以及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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