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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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篇1

据悉,为巩固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成果,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近日,市教体局结合我市实际,在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恢复测量体温等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执行测量体温等措施,同时坚持“四个持续”,早筹划、早部署,努力保障秋冬季师生的健康安全。

持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深刻吸取个别地区疫情反弹教训,思想上一刻不放松,措施上一点不松懈,持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师生及学生家长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及学生家长尽量不出市、不外出、不聚集,尤其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去、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持续完善师生健康档案

各中小学校要对逐人建立的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每日(含暑期)根据师生健康、活动变化情况对健康档案进行更新,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及出行、校外人员接触情况。紧盯“重点人”和“重点单位”,紧盯假期及双休日外出人员、学校临时员工、发热等身体不适人员,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紧盯人数较多、师生来源广泛的学校和幼儿园,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在防控措施上从严要求。

持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开学后,持续落实校园全封闭管理,恢复校门口测量体温措施,体温正常的方可入校园,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开学前15天持续落实学生居家健康状况摸排,开学后持续落实上午、下午师生进入校园和教室的健康监测制度。坚持学校晨午晚检制度,持续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持续落实缺课、缺勤、早退登记与追踪制度,人数较多的学校持续落实“错峰”制度,持续落实物资保障制度,持续落实校园卫生管理制度,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的人员时,立即转至学校隔离观察室,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属跟进。对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做到核酸检测无遗漏。

持续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区教体局要切实落实教育主管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学校纳入整体防控工作体系中,持续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学校、幼儿园持续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级领导包抓年级、中层干部包抓班级、班主任包抓学生的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暗访形式督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工作落实。

市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严格落实好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校时刻保持应战状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做好秋冬季常态化防控,全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篇2

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

一、环境空气消毒

开窗自然通风为主,有条件的采用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时,注意室内温度不能过低,避免学生受凉感冒。冬天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课间活动时间保持打开门窗通风;天气暖和后,建议一直保持通风状态。无人情况下,对于密闭不易通风的房间,可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按照1.5W/m3,即每20立方米空间使用一只30W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

二、地面、墙壁消毒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使用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三、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消毒

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四、餐(饮)具消毒

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毛巾、衣物被褥等织物消毒

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贵重衣物使用环氧乙烷方法。

六、终末消毒

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戴医用防护口罩(N95以上)、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空气、污染物、地面和墙壁、物体表面、衣服等纺织品、餐(饮)具和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生活垃圾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需要对空气采取化学消毒剂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时,使用0.2%—0.3%的过氧乙酸或1.5%—3%过氧化氢消毒液,按照20ml/m3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60分钟后开窗通风。

七、注意事项

(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同时要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二)含氯消毒剂有腐蚀性和皮肤黏膜刺激性,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专人指导,避免儿童触碰。

(三)消毒要在无人的环境下进行,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降低腐蚀性。消毒后开窗通风60分钟。

(四)应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的消毒产品。

师生健康教育制度

1、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意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疫情防控的知识。

3、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主任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疫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5、健康教育课每周安排一节课并排入周课表,有专任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

2、传染病防控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曹丹副组长:张建涛成员:全体教职员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曹丹。

2、坚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3、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有发热,腹泻等新冠肺炎病状的师生,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4、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流坡坞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开学工作预案。

一、开学前期准备工作

(一)合理安排到岗时间。学校中层领导提前一周返岗,谋划本学期相关工作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教职工提前3天到岗,做好本职准备工作。

(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备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表等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设立留观室和隔离室。

(三)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安排专人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工作。开学后,持续落实消毒措施,按专业要求及时加强日常通风换气。

(四)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疫情情况统计表。

(五)做好学生开学通知工作。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内传达给每位师生。

(六)随时关注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指示。

(七)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二、开学后需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一是凡是有到过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近距离接触或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干咳症状患者的学生,开学前14天内身体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

二是告知每一位师生每日出门前在家自行测量体温,凡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不得出门,自行居家留观或就医,留观就医期间耽误课程的,由学校事后安排免费补课;

三是所有教师、学生入校必须佩戴口罩。科学合理安排师生体温检测程序,确保在每天上、下午上学前,安排有专人在校门口对教师、学生体温进行逐一测量,发现体温超标情况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是严格落实体温晨午检测制度,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及时对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并要立即通知家长,暂缓返校。

(二)严格校园进出管制和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解除前,严把学校大门关,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校,确保学校平安;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不组织其它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对教师车辆和校车管理。每天对教师车辆和校车进行消毒,告知学生在校车上应佩戴口罩并减少语言交流。

(四)加强上放学时对学校门口的管理。制订错时放学时间或安排值班教师加强对校门口的快速疏散管理,减少人们聚集的时间。

(五)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Ⅰ级响应中师生可能产生的心理变化、心理障碍,以及返校开学后可能的心理矛盾和情绪,要预判、研判,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加强食堂管理。要加强对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监管。严格落实对炊具、餐具等用品定期消毒。严把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蛋类、奶类和肉类;不食用生冷食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七)加强舆情防控。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实况和单位出现的新状况,广泛动员、组织、凝聚全体师生力量,及时解疑释惑。教育全体师生保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明确职责,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李建军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管,分管同志做好具体落实及督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通知家长与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学生最新动态,向学校做好疫情信息报告;任课教师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生的最新动态,及时做好临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切实做好防控管理及督查工作

落实好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校实际,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细化措施,严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和领导在岗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篇4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防控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导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防控要点和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合理确定开学时间

(1)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学校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院一策""一班一策",并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2、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防控组),由校领导亲自兼任组长,学校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总务、教务、后勤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建立学校、年级(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到班、到人,压实防控包干责任。校领导(院系领导)分年级包干、班主任(辅导员)跟踪到人,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跟踪管理。(具体见附件1、附件2)

(4)学校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上班。校(园)长、书记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5)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

3、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强调"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纪律。

(2)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做好开学保障准备

(1)物资保障和全面消毒

①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工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②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浴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见附件3),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③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域(基本要求见附件4),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2)校园安全工作

①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

②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实行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③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需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室外场所仅对留校师生员工开放。

④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加大校园巡查和食堂、宿舍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饮用水、通勤校车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排除问题隐患。

(3)教学任务保障

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立足校情,"一校一策"细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区别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规律,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

①"一校一策"强化居家学习指导,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资源选择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利用好本地本校优质资源,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

②"一校一策"做好教育教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思想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对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特别是离泉在重点疫区的学生,加强家校联系,实施精准帮扶。

③"一校一策"组织网上教研,发挥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的团队教研力量与专业引领作用,加强网上集体备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新课题研究。

④"一校一策"用好学习资源,合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专用电视频道以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指导学生居家学习。

(4)信息化工作

①疫情期间,学校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使用线上OA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返校报到工作

1、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时间一并通知),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下列情形的,一律暂缓返校。

(1)假期从重点疫区返泉人员,未达到隔离观察14天的,需继续居家观察(已返校的高校教职工,需继续在校隔离观察)。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2℃的,要暂缓返校(或复学、复工)。

(2)除需达到本市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3、师生应根据家校距离,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要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进校。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4、学校应结合实际,实行多入口组织当批返校的师生排队(间距1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和健康问询,对有相关症状者进行劝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落实专人随后跟踪管理,彻底阻断一切疫情输入渠道。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5、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有关精神视作上班处理,并统筹安排他人顶岗。从事饮食、饮水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以做好学校开学的防疫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开学后工作

1、健康教育管理

(1)学校要将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抗击疫情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教育、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生命与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2、健康监测管理

(1)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在校门以及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师生员工在每日(次)入校或进入密集场所前,均应接受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午间两次测量学生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

(2)班主任(辅导员、保育员),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学生健康全日观察巡查。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人事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4)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送医、消毒和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立即上报处置,按照规定开展人员分流、消毒工作,并做好专家研判后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的准备。

3、学校活动管理

(1)所有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指导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原则上不安排课后服务,确有需求的由学校妥善安排。

(3)一律不组织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体育课以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适度的健身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5)适度控制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通校生原则上在家上晚自习,住校生上晚自习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6)学生因新冠肺炎误课,学校应对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

4、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留验)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

(2)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学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

5、师生心理健康管理

(1)学校应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地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

(2)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邮箱、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

(3)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突出分类管理,开展心理干预。

(4)提倡和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

6、重点区域管理

(1)卫生保健室

①加强卫生保健室消毒,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②卫生保健室在疫情控制期间,接到师生员工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等信息,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做好临时隔离、转诊和记录。

(2)门岗(校门值班室)

①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住校学生返校报到后以及非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返校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②驻校服务单位应压缩人员数量,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纳入教职员工管理。

③临时进校来访、服务人员由对口部门提前报备,到校当日核对身份后,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入校。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在需活动区域行动,不得在校内流动及就餐。活动结束后,立刻离开学校。

④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且体温不超过37、2℃的,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3)食堂

①在学校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设置进行手卫生的醒目标识。

②学校食堂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人员聚集及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为就餐人员配备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备饭盒,取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③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班级就餐,也可以食堂分餐配送。走读生只提供午餐,取餐回班级就餐,寄宿生回宿舍就餐。就餐要保持适当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

④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每日2次(上午、下午)保持开窗通风,桌椅每日2次(上午、下午)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

⑤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⑥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实名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垃圾。

⑦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管,督促落实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学生宿舍(教师公寓)

①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一律不聚集、不串门。

②每日2次(上午、下午)定期对宿舍、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宿舍楼道、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21:00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喷洒消毒。

③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④学生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设立宿舍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

①在这些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卫生。

②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一律暂停活动、自习。

③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实训室等共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④每日夜间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用湿巾擦拭消毒。

(6)电梯

①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电梯使用。

②确需使用的,可采用保鲜膜覆盖电梯按键或在电梯按键旁设置提供面巾纸。

③每日上、下午定期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以及按键进行消毒,视电梯使用频次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及更换保鲜膜次数。

(7)车辆

①在校车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提示,进车时先进行手卫生。

②学校公车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后,对车内进行消毒后,关闭门窗保持30分钟。

③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

④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三、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5)

1、学校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

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3、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二)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立即由书记(校长)、校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情况。

2、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3、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基本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并安排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配合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5、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安抚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督查调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7、疫情处置完成后,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特别是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生健康等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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