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技术规范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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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术规范范文1篇1

一、充分认识推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

多年以来,各种外墙外保温技术在我市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性能,促进我市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暴露出了明显的弱点:一是外墙外保温层与外墙主体结构不同寿命。保温层理论寿命只有25年左右,远低于正常建筑物主体50年的设计寿命;二是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二次施工,增加了施工环节,提高了施工难度,保温施工质量难以保证,造成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三是目前外保温材料多为易燃材料,难以保证建筑物的防火性能;四是外保温层自身强度相对较低,在结构上难于适应外墙装饰材料的设计变化要求,影响建筑物造型美观。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指集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墙体不需另行采取单独的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该技术具有与建筑同寿命、安全可靠、施工方便等优点,是对传统建筑保温设计和施工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是有效解决上述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和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对于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促进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步伐

(一)推广的时限和范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应用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推进。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市各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工程全面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2013年1月1日起,在市各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50米以上的新建高层建筑中必须使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二)推广的重点技术:CL结构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非承重墙砌块自保温体系等技术已经具备批量使用条件,结合因地制宜原则,确定上述技术作为我市重点推广技术。随着产品和技术进一步发展和引进,将定期公布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三)加强鼓励措施: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纳入我市建设管理程序,对于积极采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项目,将在质量评优、勘察设计评优、绿色建筑认定、节能示范工程评定及申报上级科技节能奖励、新型墙材示范项目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必须应用而不应用的项目,不得通过各类建设工程审查和验收。

(四)加快发展本地技术和产业: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新型的建筑节能技术,目前各地均处于起步阶段,鼓励和促进我市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抢占制高点,是节能产业升级提速,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战略。各地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技术经济条件、建筑结构特点等,抓住机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合理确定最适合发展、最具应用前景的一体化主导技术。

三、强化过程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工程质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施工、检测等环节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省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产品认定条件》有关要求,对一体化技术产品进行专项认定,未获得专项认定的不得作为一体化技术产品应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依据一体化技术相关标准规范,增加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应用专项设计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和水平;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出现质量通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认真查验专项认定证书及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型式检验报告等,确保入场施工的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和一体化技术要求;工程质监机构要明确见证取样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提高一体化技术应用效果和工程质量。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2

1对策

1.1把节约用水放在解决我国城市水资源问题的优先地位,并作为一项国策,大力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以节水为先,即将节水作为解决城市水资源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首要对策。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高度看,节约用水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任务,应通过坚持不懈的节水宣传教育,在全民中树立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使节水成为全民行动和社会风尚,使我国逐步成为节水型社会的国度,其潜在作用是深远的。

应特别注重对儿童和青少年的节水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加强全国城市与工业节水工作统一领导与管理

城市与工业节水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与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应实行在全国水资源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的各有关行政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以克服目前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松驰、无序状态,使节水工作纳入科学的、以全局利益为重的统一协调的管理轨道。

1.3全面制定和实施城市与工业节水规划与计划

在科学分析评价全国、各地区和城市水资源条件与用水(节水)状况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城市和工业生产用水特点,自上而下地制定全国及各地区的城市与工业近远期节水规划。规划应明确水资源供需平衡情况、节水目标、节水指标、节水计划与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应将节水规划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规划或经济建设发展计划、分步实施。节水规划目标或计划指标应列入相应国民经济统计序列,定期审查公布。

1.4加强立法,统一制定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节水技术法规体系

依法治水管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节水的统一立法,是改变目前“多龙治水”、政出多门而又无法可依、管理松驰的无序的状态,将节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步骤。随节水工作的深入发展,原有技术法规在数量和技术上已日显不足,为此须从我国国情、城市与工业行业实际情况和节水实践经验出发,制定一系列有关节水的技术法规体系,包括标准、规范、规程、方法、指标、规定等,使之与节约用水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等配套实施,以便将节水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其中至少应包括:

(1)基础性节水技术法规,如名词术语定义,节水考核指标定义、计算方法,节水指标体系等;

(2)节水统计数据与考核指标的上报、审核规程及分析评价制度;

(3)水量平衡测试方法、规程;

(4)企业用水合理化分析评价方法及实施办法;

(5)循环用水和冷却塔使用管理规定;

(6)城市与工业废水回用(包括中水回用)规定;

(7)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废水回用(包括中水回用)系统水质指标;

(8)节水装置、器具使用规定;节水装置、器具质量审查标准、方法及审查办法。

1.5水资源市场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费体制

水资源市场化是推动节水工作最直接、最有效、最便捷的对策之一。水资源是国有资源,但从市场经济观点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应有偿使用。为此应改变传统计划经济用水模式与状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其关键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与工业水费体制,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水费体制的建立是水资源市场化的核心,应兼顾水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水费体制包括水费类别、标准(基准)系列及收费制度。应改变目前简单化的水费类别、比较单一的水费标准,建立各种水费类别与标准,全面推行浮动、累进收费制度。水费体制的建立,应在国家有关领导部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逐步推行,应采取系统优化与社会公平原则,应考虑不同地区及其城市的水资源特点,应有利于提高城市供水部门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水资源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的良性循环。水费体制的建立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技术性极强的综合性课题,应专门立项研究。

1.6在工业节水中,研究引入节水机制——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

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工业生产成本中用水成本不及1%,因此在经济杠杆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之前,在工业节水中引入节水机制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对生产者运用节水鼓励性对策,以激励其节水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其节水的主人翁观念;对生产管理者,通过运用经济杠杆和实行节水计划目标责任制等,以加强约束。这样,可以补充用水(节水)计划管理的不足。工业节水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应作为节水管理科学课题,加强研究。

1.7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提高用水效率是工业节水的核心。从广义上讲,它体现了从提高用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济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进步、到实行清洁生产和科学管理等所产生的全部节水效果。因此,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是一项涉及面广、科学技术性强和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它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步,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总体上讲,提高工业用水效率,近期应侧重于系统节水和管理节水,以后应逐步把节水工作的重点转向工艺节水。有关技术措施后述。

1.8鼓励和提倡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水,包括中水)、其它低质水和海水

回用水、低质水和海水的利用,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水质、可利用范围、地点或地域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应因地制宜地判别其适宜的技术经济条件,解决好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管理以至社会问题,应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

1.9控制污(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改善水源水质

1.10以科技为先导,加大城市与工业节水的科技与资金投入

城市与工业节水具有丰富的科技内涵。从发展观点看,不加强节水的科技导向和投入,将难以推动节水工作向深入持续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单纯依靠目前节水技术力量也难以承受日益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节水任务。因此,必须提高节水人员素质,加强科学技术力量的横向联合,此外必须加大节水资金投入,注重节水技术经济分析,以提高节水经济效益。

上述各项对策是互相关联的整体,采取这些对策是我国城市与工业集约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2关键技术

2.1加强节水技术基础工作

技术基础工作薄弱,至今仍是全国、各城市和工业节水系统的突出问题,而加强节水技术基础工作又是作好城市与工业节水工作不可逾越的首当其冲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有:

(1)提高节水基础数据质量

节水基础数据直接关系到节水统计、分析、评价是否正确和判断的准确性。这方面须迫切解决的问题是: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相关统计口径,严格进行节水统计中的行业分类;

·统一节水名词术语、节水考核指标、指标计量单位与计算方法;

·通过统一的统计、上报、汇总和审核,确保统计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连贯性;

·分析、筛选、审定各水平年(1985、1990、1995、2000年)的基本节水考核指标数据与节水水平。

(2)建立较完整的基础数据库

其中应包括有关水资源开采利用数据、相关宏观经济指标、城市和工业行业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用水节水统计数据、节水考核指标等,使资源共享。

(3)建立各城市、各工业行业和企业的用水、冷却水、回用水系统技术资料库、冷却塔技术资料库。

2.2完善并加强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开展企业用水合理化分析

水量平衡测试是开展企业节水工作的基础。原来的水量平衡测试成果已逐渐失去实际应用价值,应在新方法和规程指导下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并切实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判定实际用水效率与节水潜力,为开展企业节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3提高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和冷却效率

提高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和冷却效率是系统节水的主要途径。

应根据有关法规对冷却水循环系统和冷却塔实行科学监督管理,以提高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和冷却效率。按文献规定目标,我国各类城市的有关指标如表1所示。

我国各类城市冷却水系统效率指标表1

指标

Pr(%)

Pcy

冷却效率(%)

浓缩倍数

城市类别

2000

2010

2000

2010

2000

2010

2000

2010

75

85

85~90

95~97

65~75

75~80

2.6~3.0

3.1~3.5

70

80

80~85

92~95

55~65

6~75

2.1~3.5

2.6~3.0

65

75

≥80

≥90

≥55

≥60

1.5~2.0

2.1~2.5

注:城市类别:一类为直辖市、开放城市、重点城市;二类为省会城市,日供水量大于40×104m3/d的城市;三类为其余城市

为实现上述目标,须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有:

·扩大冷却水循环利用范围,这对大量的小型企业尤为重要;

·关停或改造一批质量或性能不合格的冷却塔;

·开发、推广使用新型、高效(冷却效率>65%、吹散损失<0.2%~1.0%)、低噪音(<50dB)冷却塔;

·推行循环冷却水处理,提高冷却水处理率,这是提高冷却效率和浓缩倍的关键;

·全面监测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冷却塔运行情况,加强运行管理;

·研究开发适合于不同水质条件、气象条件下的水质稳定、杀生和旁流处理技术——处理方法、设备与水处理剂,并分析确定其优化运行技术经济条件;

·研究推广冷却水系统(包括空调系统)的清洗技术,提高冷却效率;

·研究运用高效热交换器及其优化组合技术。

2.4因地制宜地研究推广各种节约循环冷却水量的其它技术

如空气冷却、汽化冷却、人工制冷冷却、大气冷源技术和物料换热技术。这些技术在一定条件下可大量减少冷却水量或不用水冷却,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5提高废水回用率

对于工业企业,废水回用是仅次于冷却水循环利用的另一个主要节水途径。

目前我国废水回用总水量不过5×108m3/a,实际回用率很低,为此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提高工业废水的回用范围,例如将其用作冷却补给水、锅炉补给水、空调除尘水、洗涤水、清洗水、冲渣(灰)水、熄火降温水和厂区部分生活杂用水等。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工业企业内部进行废水回用比外部污水回用经济可行。

·研究开发一系列经济实用的工业废水或其它废弃资源的减污排放、处理回收或回用技术。

·研究开发经济适用、高效的中小型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特别是含油、重金属、有毒物质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的废水处理装置,提高这些废水的回用量,以减少环境污染负荷。

·研究开发工业回用水系统水质稳定、杀生技术。

·对工业回用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监控,加强运行管理。

·扩大城市污(废)水处理回用规模和范围。

扩大城市污(废)水处理回用范围和规模的关键技术措施是:

·结合不同地区和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城市污(废)水回用的技术经济条件分析,确定污(废)水直接回用的范围和规模,作为制定污水回用发展规划的依据;

·制定不同回用水水质标准,研究确定回用水(特别是与人体接触的回用水)安全评价方法;

·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地区和条件的适用经济的污(废)水处理特别是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

·研究、推广安全可靠的中水处理技术和设施;

·研究、建立城市、小区和建筑物的分质供水系统,其中城市分质供水系统应与工业企业、市政设施与农业灌溉分质供水系统相配套;

·污(废)水回用系统的监管技术措施。

从我国城市与工业废水回用发展情况看,除受到废水处理率(包括合格率目前二级生化处理i<5.6%)低和一些客观条件限制外,归根到底将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估计回用率的年递增率会远低于20%。在考虑废水回用时,应考虑对人体健康和生产的影响。

2.6扩大海水、低质水可利用范围,建立各类分质供水系统

据估计,我国1995年海水利用总量约为100×108m3/a,2010年预计达350×108m3/a,后者还远低于目前日本、美国海水利用水量。为此,要研究经济、有效、安全可靠的海水利用技术,如管路、冷却系统防腐、海生物防治、水质稳定技术及海水淡化技术。应积极研究开发海水循环冷却专用技术以取代海水直流冷却系统,同时应加强相应专门技术研究,如专用水质稳定剂、海水冷却塔等。此外,应开展海水冲厕污水处置问题的研究。

2.7开展工业生产工艺节水技术研究

近期可结合工业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加快工艺节水步伐。从长远考虑,应注重下列因素对工业节水的影响:

(1)经济规模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生产工艺方法、技术、流程与装备的发展进步;

(3)原料路线与政策的改进或改变;

(4)清洁生产技术的实施;

(5)工业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提高;

(6)市场因素变化。

以上因素都可对工业生产用水情况产生深远影响,而且从发展趋势看绝大多数因素的变化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不断地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减少水污染,致使单位产品(或产值)用水量、取水量逐渐减小,使水环境得以改善。对此,应按行业开展专门研究。

2.8研究开发性能优良的节水器具采用节水器具,一般可节水10%~30%。

我国目前节水器具多处于低水平、盲目、重复研制开发状态,近10年来几无进展,质量低劣,因此有必要有组织地进行研究开发,其重点是应用范围广、使用频繁、易造成浪费的用水器具。例如,开发推广小容量(6L)或无“介质”的成套卫生洁具、限压节流水龙头、延时自闭水龙头、冷热水洗浴水龙头等。应坚持对节水器具的基本要求。

2.9加强对重要节水问题的技术经济分析、研究,提高节水工作水平和节水效益

节约用水是关系到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大事,属跨行业(专业)的综合技术领域。很多节水问题的决择,都须从技术、经济、社会以至政策等方面权衡利弊、得失,而技术经济方法则是在这类问题的多方案比较中取得最佳效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当前,对下列有关节水问题的分析研究具有普遍意义,例如:

·地区或城市范围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地区或城市在长距离调水与节约用水之间的权衡;

·地区或城市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的确立、节水基本对策的制定及其定量评价;

·城市节水规划的制定;

·地区、城市或企业范围,循环用水、污(废)水回用及低质水或海水利用中的利弊权衡;

·循环冷却水系统状态优化控制;

·污(废)水回用方式——直接回用与间接回用的选择与协调;

·污(废)水直接回用范围规模与水质指标;

·城市群污(废)水回用与流域污染控制技术经济分析;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3

(一)能耗与节能科技现状

我市能源消耗结构以煤炭为主,XX年能源消耗结构中,煤和焦炭占64.1%;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由XX年的2.77吨标煤下降到XX年的2.09吨标煤,下降了24.5%,但较全省平均水平仍高出0.92吨标煤。我市规模工业高耗能产业主要集中在钢铁、电力、建材等行业,其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到全部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7%。从电力消耗情况看,XX年全市电力消耗量为32.1亿千瓦小时,XX年为43.1亿千瓦小时,年均增长6.1%。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的比重接近80%,几乎全是工业耗电。此外,我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从XX年的21.97%提高至XX年的35.5%。

我市社会用电量和各产业的用电量都呈不断增长趋势,说明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能源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而且高能耗产业多,主要工业装备技术水平不高、能源利用率较低,节能降耗空间大。

我市围绕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开展创新性技术攻关,突破了一批瓶颈技术,开发并应用了一批重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

钢铁企业重点推广“三干三利用”(即焦炉、转炉和转炉煤气干式除尘技术及对水、煤气和固体废渣的综合利用技术),XX年全市钢铁企业综合能耗下降了8.89%。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循环锅炉后,遵循能源梯级利用原则,年节省原煤1.1万吨,节水60万吨。在国内率先抢滩风力发电装备市场,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突破了兆瓦直驱式风电机组的整机系统集成、机组控制系统及大型直驱动低速风力发电机制备三大技术瓶颈,成为全国最早确立的三个风力发电整机制造产业化基地之一。交通领域,突破了混合动力汽车等一批关键技术。

尽管如此,我市仍然没有形成系统的工业能耗指标体系和项目节能评估指标体系;用能结构不够合理,高效清洁能源缺乏;高效节能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力度不足。

(二)污染排放与减排科技现状

我市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粗放式经营带来的环境隐患较多,部分地区环境容量已趋饱和,环境污染呈加剧、生态风险加大趋势。其生态与环境问题无论在类型、规模、结构、性质以及影响程度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

1.水污染问题突出。XX年江段监测出现超标的项目有10个,其中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等为主要污染因子,镉、汞、砷重金属污染超过国家标准。城区江段水污染主要表现为工业污染及城市生活污水的复合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23%。

2.城市空气质量较差。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火电、建材、化工和冶金等全市经济发展的优势行业,其排放量占全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8%。工业废气排放量呈总体增加趋势,从XX年的620.7亿标立方米增加至XX年的750.3亿标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位居全省前列,也属于我国的重酸雨区。

3.固体废物污染加重。工业固体废弃物增长幅度较大,由XX年的196.2万吨增至XX年的436.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生态风险加剧。一些冶金、化工等企业排放的“三废”对周边土壤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乡老工业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的铬等污染物普遍超标,境内江两岸也出现较严重的土壤镉超标。

我市的“三废”排放量总体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反映出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资源消耗过大;全市工业门类虽然齐全,但是产业链条短,企业之间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低,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研发与推广了一批资源高效利用和减排的系列关键技术。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采用陶瓷膜过滤处理技术实现循环再利用生产污水6000万吨;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用电石渣代替生石灰,每月用量约6000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脱硫石膏替代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实现20万吨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但是,我市对污染物减排的环境科技仍有很大需求,主要体现在:

(1)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关键节点技术;

(2)竹埠港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

(3)乡老工业区废渣无害化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4)重点区域大气、水体、土壤复合环境污染相互影响及调控技术;

(5)区域大气细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空气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术等。

二、主要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指导,深入实施“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突出科技创新在节能减排中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xx”万元gdp能耗降低22%,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so2(二氧化硫)、cd(镉)、as(砷)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7.5%、6%、23.7%、25.3%的节能减排总目标,以江流域和乡工业区地区的环境改善为核心,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为契机,着力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xx”期间,通过攻克10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推广10项实用技术,开发20个科技新产品,实施6项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简称市节能减排“1126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大幅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显著削减废物排放量,使我市的节能减排技术及指标居省内领先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攻克10项关键共性技术

1.钢铁企业污水生物制剂除重金属回用技术

研发钢铁企业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各工序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设备与设施,开发生物制剂,采用总排放口污水生物制剂法脱除重金属及回收利用工程,实现污水回用4600万吨/年。

2.含氟、铬废水综合治理技术

研究开发新型除氟试剂及工艺技术,使含氟废水中的氟离子与试剂作用生成沉淀物,经分离后清液回用,渣浆过滤后综合利用。解决目前含氟尾气净化采用的纯碱洗涤除氟工艺造成的na盐累积问题;

研究采用含铬废水在还原塔内洗涤含h2s的煤气或含so2的燃煤烟气,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被还原为三价铬,加碱液后沉淀析出,过滤出铬渣,铬渣返回工艺系统作为原料使用的综合治理技术,达到以废治废目的。

3.含镉废水处理和零排放技术

开发“生物制剂配合—水解法”深度除镉技术,使废水中重金属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并实现废水循环使用,消除工业园区对江造成的镉污染。

4.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化联合修复或固化技术

开发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物化学联合修复技术,对污染严重,重金属浓度高的土壤,采用客土修复技术、钢铁厂烧结的方式进行固化、在堆土表面种植经过选择的植物吸收等方法修复,减少铬、镉、铅、锰等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含量,以消除重金属污染土壤对环境的威胁,实现低成本的生态恢复。

5.冶炼废渣高效利用技术

研究开发工艺流程短、低能耗回收利用冶炼钢渣、铬渣技术,通过对冶炼废渣特性的研究,使之成为炼钢、烧结、水泥生产等的原料,并回收热渣的余热,降低能耗,达到安全、经济、环保的有机统一。

6.粉煤灰深加工和新型墙体材料制备技术

研究开发粉煤灰提取微珠、制承重保温节能墙体材料等深度综合利用技术,年利用粉煤灰30万吨。

7.工业炉窑计算仿真优化技术

应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大型工业炉窑的运行参数和节能降耗改造方案进行优化,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设备的运行电耗。

8.低浓度烧结烟气脱硫除尘技术

钢铁行业的so2主要来源于烧结工序,占生产工艺排放so2总量的60%以上,烧结烟气气量大,温度高,so2浓度较低。针对烧结烟气的特点,克服传统脱硫技术投资费用过大,运行成本过高,含杂脱硫石膏易产生二次污泥的缺点,开发低阻力、高效率、低运行成本和低建造投资的脱硫工艺技术和装备。

9.低品位锰矿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开发高效锰矿选矿技术,提高锰元素的回收率和锰精矿的品位。研发利用锰矿石中氧化锰和碳酸锰可以用作脱硫剂进行烟气脱硫,回收硫资源和硫酸锰,生产电解二氧化锰和金属锰产品的集成技术。

10.含酚氰和氨氮废水的治理和零排放技术

氮肥和纯碱企业的废水主要是煤造气和合成氨工序含酚氰和氨氮的废水。采取源头控制、封闭循环的措施,减少其排放。将联碱废水加碱汽提回收氨,在造气含酚氰废水装置采用硝化—反硝化工艺,利用凉水塔的吹脱作用减少总废水氨氮和酚氰含量,实现净化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

(二)推广10项节能减排实用技术

1.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技术

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烟气湿法脱硫装置的副产品脱硫石膏为原料,采用脱硫石膏生产石膏板技术生产纸面石膏板和石膏型材,防止脱硫石膏的二次污染,减少脱硫石膏堆放对耕地的占用,同时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2.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信息系统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监控和管理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研究钢铁企业能源管理的关键技术,建设集过程监控、能源调度、能源管理为一体的能源管控系统,以强化能源生产与管理合一的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能源生产安全、稳定和环保,能源使用优化和高效,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

3.工业炉窑余热、余气回收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水泥干法窑尾和钢厂烧结机余热进行发电的技术,实现节能降耗,降低水泥生产和烧结过程的成本。回收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湖铁)矿电热炉、钢干息焦和高炉煤气和转炉的余热或烟气中的煤气,用于各种炉窑代替重油作为燃料,余热发电或作为水煤气原料,节省煤和燃料油的消耗。

4.电机变频与软启动技术

推广风机和水泵的变频调速技术,具有明显的节能效果,并且投资小、节能效果好。推广大型电机的功率补偿节能技术,实现大型电机节电运行。对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能耗企业所有负荷波动较大的压缩机、泵与风机等机电设备实行变频节能与软启动技术改造。

5.燃煤锅炉煤改气技术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优质、廉价的燃料。对市内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进行天然气化改造,可以大大减少so2和粉尘的污染。

6.养殖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以农村集约化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有机废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对污染物沼气发酵综合利用与复合肥生产及生态种植等措施,有效解决集约化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的污染问题。

7.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根据本地区的建筑采暖特点,建造建筑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相结合的绿色建筑,集成供热、空调节能技术、建筑节能监管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水源热泵等单元技术。推广实用的新型建筑节能围护结构技术和节能产品,主要包括保温墙体及保温措施、通风墙体和屋面、节能窗户、真空双层玻璃、热泵设备、太阳能热水器、生产生活废热在建筑中利用设备、公共建筑能源优化管理系统等。进行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等节能改造,解决大型建筑高能耗问题。

8.公交车、出租车新型燃料替代技术

在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应用混合燃料和油改气工程,并逐步扩大推广至其他燃油装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

9.制革清洁生产及废物回收综合利用技术

推广生物脱毛和鞣革制剂等制革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皮屑、废毛等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改变传统的皮革脱毛和鞣制方法产生污染物数量多、危害大的状况。形成能降低物耗、水耗及全过程污染排放的清洁生产工艺,达到cod减排40%~60%、硫化物减排90%~100%、氨氮减排90%,同时缩短工艺流程,降低成本,减少环保运行费用。

10.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

推广采用医疗废弃物分拣新技术、新设备将医疗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废水分解处理。使用竖型燃却炉等将医疗固体废弃物和各种有害物质及二恶英等成分在900℃以上的高温进行完全燃烧与分解,解决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采用投放生物试集中处理医疗废水,减少抗菌素、抗生素及各种有害病菌的排放。

(三)开发20个节能减排科技新产品

1.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

采用整机系统集成技术及机组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组的动态控制技术、状态检测技术和故障诊断技术;开发综合自动控制系统实现风电系统的远程、现场监控;建立风力发电机组的试验平台和整机系统集成平台,研发出兆瓦级低速永磁和复合励磁同步发电机、兆瓦级变流器和高性能复合材料叶片等产品,实现年生产300套整机的生产规模。

2.交流驱动百吨级矿用自卸车

采用车辆发动机与交流传动系统最佳能量匹配的控制策略和车辆交流电气传动系统,研发出交流电机驱动的154t、220t矿用自卸车,与小型液力机械车型相比节约开采成本20%,与直流电机驱动车相比提高效率5%,形成年产60台整车的生产能力。

3.滚轮驱动无机房电梯

采用欧洲重驱动曳引电梯技术,开发具有底坑折叠支撑保护、限速器、对重驱动、轿厢护脚板等装置的滚轮驱动无机房电梯,比有机房电梯节能30%,实现年产1000台的生产规模。

4.矿用智能局部通风系统及装备

开发高风压、大流量的双速多级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配以智能组合专用开关、瓦斯浓度监控装置、专用高强度风筒、自动分风装置、掘进防灾风门等装备,组成智能局部通风系统,对通风机风量智能调节,实现按需通风,降低矿井通风系统的能耗,形成年产XX台套的生产规模。

5.高效节能环保型沼气灶具及配套设备

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缝隙孔旋流集中燃烧”技术专利与独特结构的新型净化脱硫装置有机结合,开发出新型安全、高效、节能的沼气燃具及沼气脱硫净化装置,实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居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在节能方面使热效率提高3%~5%,实现年产100万台的生产规模。

6.轨道交通逆变型再生制动吸收设备

根据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需求,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轨道交通逆变型再生制动吸收设备,对轨道车辆制动中产生的能量进行吸收转化为电能,再反馈到电网,有效节能达到10%~15%,形成年产40台套的生产能力。

7.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机组

推广使用地下水热泵系统和地热热泵系统,建造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机组,实现低位能源向高位能源转化,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地源热泵(地表水)机组的能效比达到4.2~6.5,比其他类型的中央空调机组节约能源20%以上。ld系列地温(源)中央空调形成年产400套规模,直接膨胀式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形成年产100套规模。

8.ytz系列渣浆泵

研发出ytz型、smx型、isy型渣浆泵及脱硫泵等高效、节能、无泄露环保型产品,比国内外同类产品效率提高5%~6%,节能8%左右,形成年产4000台套的生产规模。

9.高性能节能环保发动机活塞

重点针对活塞专用材料工程化技术、产品设计进行研究和攻关,设计高性能(欧iii、iv排放标准)活塞,开发活塞新材料和活塞特种铸造技术,16升重型柴油机发动机活塞形成年产18万件规模,车用多缸柴油机形成年产420万套规模。

10.高效节能变频焊割设备

采用zvzcs核心技术和igbt软开关逆变技术,提高焊机的动态响应速度,减少焊机硅钢片及绕组铜线用量,节约有色金属资源,完成逆变软开关等离子切割机、埋弧自动焊设备、数字化交流两用手工/氩弧焊接设备等产品的开发,达到年产4000台的生产规模。

11.高效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

开发湿法脱硫和除尘一体化脱硫除尘塔,通过增强气液间的湍流程度,提高传质速率,提高作用面积,阻力损失小于1kpa,脱硫效率达到96%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形成年产300套生产规模。

12.节能型灌排防洪阀

是优化国内、外水阀的结构性能,自行改进设计而成的全自动水阀系列产品,不需要电动机、减速器,也不需要液压站,介于无自闭能力的自由侧翻式和自由悬浮式两种拍门之间。该产品能够节省大量的电力能源,实现年产1000套的生产能力。

13.热敏材料专用超低温固化粉末涂料

采用混合型的多组分树脂,新型固化剂及新型的固化促进剂配合使用,在贮存稳定性、熔融性、流动性和固化性之间具有良好平衡的粉末涂料。该产品相对传统粉末涂料实际节约能耗30%,形成年产2680吨的规模。

14.自水循环智能冲洗环保公厕

采用大小便厌氧生化处理和节水循环冲洗技术,开发出智能控制环保公厕,减少环境污染,达到年生产规模XX座套。

15.液体醇基燃料及气化燃烧器

开发液体醇基燃料及气化燃烧器,采用醇基液体燃料在无氧环境下的高温气化技术,燃料燃烧更加充分,烟气中有害物生成浓度很低,达到燃烧器1000台、醇基燃料2125吨的生产能力。

16.大功率变频器

通过采用复合补偿方法,提高变频器的逆变效率和运行的可靠性,使输入功率因数达到98.9%,解决传统变频器需要同步控制器进行比例联动的缺陷,根据用户要求,开发出适合不同场合的专用大功率变频器,满足用户对扭矩、调速范围等特殊要求,形成年产30000套规模。

17.高清洁生物柴油

采用“一步法”生产新工艺,探索利用废弃物、植物等新型原材料的应用,开发生物柴油,达到40吨/日的生产能力。

18.三元催化净化器

研究开发高耐久性和高活性的车用纳米贵金属钯/分子筛低温起燃三元催化剂,使催化剂具有低温起燃的特性,能有效控制汽车排放物中有害成分对空气的污染,达到欧洲4排放标准,达到年产40万套的生产规模。

19.大功率led节能灯具

研究半导体光源的工作电压、电流特性要求,研究提出发光效率、寿命光衰之间的关系特性及技术性能指标,采用合理的、使半导体光源的色温接近自然光,设计耗散功率尽可能小的恒流驱动电路,以减少热量产生使led提高发光效率和寿命,形成年产20万套规模。

20.高效y系列节能电机

研究采用低损耗新型材料及新型退火工艺,降低定、转子铜耗、铁耗,优化定、转子槽配合,降低附加损耗,采用新型通风结构、降低通风损耗,优选低损耗润滑脂,降低机械损耗,进而降低电机的各项损耗,达到高效节能目的,形成年产5000台套规模。

(四)实施6项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

1.潭竹埠港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示范

通过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废水中多种金属离子,循环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实现废水零排放;回收利用挥发性有机气体,烟气锰矿脱硫制硫酸锰等技术,在园区内形成循环经济模式;通过建设园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中心和冷热电联供中心,实施天然气代煤工程,实现工业园区的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工业园的目标。

2.钢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示范

通过“三废”资源化利用和综合治理,实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建立以烧结工序为核心的含铁固废资源利用基地,开发高炉水淬渣低耗制水泥,转炉泥生产炼钢用冷却剂和造渣剂,钢渣热能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提高铁素利用率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基本形成固废含铁资源全利用格局。建设各工序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总排放口污水生物制剂法脱除重金属及回收利用工程,彻底解决钢水污染问题。开发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建设高炉炉顶压差发电(trt)和余热发电设施,降低吨钢能耗,提高电力自给率;开发低成本烧结烟气脱离技术,推广干法除尘技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3.乡老工业区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示范

乡老工业区的废渣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贯穿化工、冶金和建材行业的循环经济途径,实现工业固废减排。开发铬渣解毒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铬污染土壤特异功能菌原位修复技术,实现低成本的生态恢复。应用微生物解毒技术,解决五矿湖铁的铬渣污染和皮革废水含铬污泥的危害;推广干法氟化盐生产技术,开发湿法氟石膏干化技术,氟石膏制水泥技术,含铁废液提取氯化铁技术,解决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氟石膏和含氟铁渣的污染问题;推广矿石尾料搭配生产水泥熟料技术,减少水泥厂废石外排后造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推广造气煤渣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锅炉煤灰制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利用碱业有限公司和企业锅炉粉煤灰和炉渣,达到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4.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生物质能源开发集成技术示范

对污染严重、重金属浓度高的土壤,开发客土修复土壤技术。轻污染土壤采用植物修复技术。利用植物对重金属的富集作用,逐渐清除土壤中的重金属,把重金属由地下转移到地上部分(含根茎)。对植物修复产生的植物或受污染的农产品,开发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制备燃料酒精和生物柴油技术、秸秆发电技术、生产过程产生的尘泥和废渣提炼有价金属技术。

5.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结合不同农村地区特点,选择典型农村,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利用示范,包括:沼气与农业生产结合技术、生物质颗粒燃料、被动式太阳房、生物质气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等。

6.节能绿色小区建设示范工程

根据建筑节能的技术需求,集成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节能建材、高效用水以及维护结构保温等建筑节能技术与装备,开展综合应用示范。全面按节能环保要求建设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的节能绿色小区。

(五)建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支撑平台

结合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任务,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节能减排科技支撑型示范企业。建设市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如节能减排技术成果库、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公共服务队伍、科技服务中心、科技支撑行动及产学研合作联盟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专家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长和大型企业主管和各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节能减排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为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提供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协调组、审核监督组和宣传服务组,负责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市区和其他部门对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的支持与保障作用,整合各方资源,推进节能减排。

(二)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引导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退出、准入和奖惩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减排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优先做好节能减排领域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优先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落实技术开发费用抵扣等有关激励措施。试行节能减排评估审核制度,将节能减排列为入园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以及各类科技计划评价的重要指标。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等部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目录,给予优先支持,凡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一律不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建立节能减排科技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认定、挂牌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工作责任制和以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的考核体系,将节能减排技术列为考核各地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分解节能减排实现指标,层层落实到各级职能部门。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对于不能完成考核任务的主管领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三)建立多元化的节能减排科技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争将我市的重大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纳入国家计划,“xx”期间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的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节能减排科技的投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科技合作,力争将重大环境科技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本计划;县(市)区政府要增加节能减排科技投入,在科技计划中设立节能减排专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扶持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和共性技术的推广示范。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为节能减排的公益性科研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企业自主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际资金或基金,积极拓展外资投入渠道,充分吸纳国内外资金用于能源、环境的科研和技术开发。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

着力抓好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固废综合利用、废水回收利用、废气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和示范项目。加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积极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废热、废气开发,推动节能降耗。

(五)建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支撑平台

1.市节能减排工程技术中心

依托有关大学或科研机构,建设市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节能减排研发平台,针对主要节能减排问题,研发关键节能减排技术。

2.市节能减排科技服务中心

依托国家环保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水污染控制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在(德国)工业园或九华,建立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成果中试基地、科技产业孵化器和节能减排科技服务中心,构建节能减排成果转化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指导,为居民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援助,提升我市节能减排科技的整体水平。

3.市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围绕节能减排的突出问题和战略需求,有序、高效推进科技资源整合。重点支持一批重点企业与本市、本省及国内具有优势和特色的高校院所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构建若干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产学研”结合的节能减排科技攻关队伍。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4

智能建筑;科学技术;电气技术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4-0042-01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应用到建筑行业中,已经成为了推动行业发展的不可或缺因素。许多智能化工程的管理与施工,都急需掌握电子技术和懂得专业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中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且涉及的专业领域及其宽广,综合性也极强。

随着中国日新月异的发展,对建筑行业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节能、科学、实效、美观成为新时代建筑的四大标准和要求,也成为现代建筑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由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传感技术结合而成的新型智能建筑逐渐以独特的优势和地位成为了建筑业发展的先锋,引领着新时代建筑行业前进的潮流。

1建筑电气的含义以及电气设计在建筑设计中发现的问题

建筑电气设计一般来说只包括供电和照明两个部分,但是现在电气设计的内容则主要是弱点和强电这两个部分。强电系统技术的发展,为我国的建筑电气建设方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作用是非常巨大的。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建筑智能化技术的深化应用,为了达到系统之间的互通及互联关系,为了跟上发展的步伐开放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通信协议。我国通过多年的实践,建筑电气注重务实的态度和注重理性,重视投资的合理设计理念,从建筑工程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不同工程的投资标准、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以适用和实际使用为标准,根据具体情况找出可靠的、合理的、先进又经济的最佳方案。

电气设计在建筑电气设计中主要存在,建筑电气设计的规定深度不够、偏离了设计的安全性和计划规定,违背了设计规范、设计文件在衔接不清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等三个大问题。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深度来进行必要的的计算或者是进行标注,那么设计文本就极有可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并且会严重影响到建筑在建成后的各项使用功能。目前来看,建筑电气设计偏离设计规定,违背相关的设计规范,施工图的设计达不到建设部深度规定的要求等现象在建筑设计中比较常见。如果主要设计文件在可实施性方面存在缺陷,那么可能会直接导致安装上出现错误,或者是施工遇到困难。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如果不重视设计文件衔接不清的问题,那么就很容易出现不按规定协调配合的问题,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建筑电气设计文件是工程监督与工程施工的主要根据,设计文件能否与相关专业密切配合,设计方案是否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这些对工程的质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2电气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重要性

智能建筑依靠多种电气技术来支持,是在建筑平台上实现的,智能建筑离不开电气技术这个平台。智能建筑的弱电系统中,微电设备和电子设备较多,这些设备耐受电压较低。信息系统设备在遭受电磁干扰或者雷害时,必然会使信息系统中的设备、布线、网络等遭受电磁干扰和感应过电压的危害。这将导致各种超高频或高频的通信设施不断涌现,相互间的电磁干扰和电磁辐射则会日渐严重。通过实践和运行证明,电磁干扰对智能化设备的危害极大,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在智能建筑中,弱电系统的缆线和设备的安全问题必须要依靠电气技术,如防接地技术、抗干扰技术、电源技术、屏蔽技术等都需要电气技术来支持方可奏效。

智能建筑以及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并形成了以智能建筑为引导的新型建筑潮流。而电气技术的应用也为智能建筑的实施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激情,不仅促进了智能建筑的进一步发展,还更加保障了智能建筑的实际安全,适应了未来社会对建筑行业的不断要求,真正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3电气设计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原则及安全减灾系统

考虑经济效益、性能化设计方法,性能化规范、满足建筑的实际使用需要,这是建筑电气设计的三项主要原则。在建筑电气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经济效益,不要为了能够大限度的节能而增加运行资金,过高地进行投资消耗。节能的定义是节省无谓消耗的能源,节能方面的设计应该从实际经济效益方面考虑。采取节能措施之前,我们应该先找出与发挥建筑功能无关的能量消耗。在满足使用需求方面,就是满足建筑的照明设施、显色和色温等指数;满足畅通无阻的运输通道;满足特殊工艺要求;满足舒适卫生等条件。在建筑电气设计性能化规范中,大多数情况下只确定能够达到规范要求的方法,通过功能目标、政策性的目标和性能要求进行对建筑内要求的表述。选用以性能为基础的替换就是性能化设计,性能化设计也就是一种设计过程的专业术语,性能化设计也是一种工程设计方法,当然性能化设计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达到某种性能水平规定的。必须要有一套要求功能目标、固定总目标、性能要求的规范,这样才能同时使用性能化规范以及性能化设计方法。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5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要求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总书记6月25日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一系列要求的措施,总结去年节能新标准颁布实施,特别是全省建筑节能住宅小区建设现场会以来,全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对下一阶段全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传达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这次会议采取现场会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典型引路,使同志们进一步了解掌握建筑节能和住宅产业化有关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参观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冠亚星城"小区建设现场以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听取济宁、济南、烟台、莱芜、聊城、青岛市和济宁怡景地产有限公司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住宅小区建设经验,听取江亿院士和徐伟总工两位著名专家精彩的技术报告,大家对推进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有了更深刻地认识。近几年来,济宁等市建委(建设局)不断加大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力度,加强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了建筑节能和"禁实"要求落到实处。六个市的经验表明,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建筑节能和"禁实"任务,重点在落实,只要我们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推动全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下面,我就全省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明显,为全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省建筑节能住宅小区建设现场会以来,全省各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节能降耗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全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6年,全省新型墙材生产量234亿标块,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分别达到66%、75%,同比提高7个、9个百分点;完成节能建筑面积28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目前,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40个设市城市(14个设区市、26个县级市)、21个县城实现"禁实"目标,其中,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等10个市城市及其所辖县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全面"禁实"。一年来,通过推进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实现节能190万吨标煤,节地3.87万亩,利废2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509万吨,为全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曾培炎副总理去年到我省视察时,对我省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设部汪光焘部长、仇保兴副部长在今年第三届国际绿色智能与建筑节能大会讲话中多次表扬了我省。

一年来,全省各级围绕实现"禁实"和建筑节能目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建筑节能和"禁实"等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去年9月份专门召开全省房地产与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部署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任务。建设厅党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召开厅资源节约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在建设领域各项评比活动和示范项目中,实行了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度。最近又印发了《2007年厅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及分工》,对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各市普遍加强对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聊城、滨州等市政府召开了工作会议,烟台、东营、泰安、莱芜、临沂等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文件,为墙改与建筑节能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去年我省实施了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两个节能新标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节能新标准的省份,展示了我省推进建筑节能的坚强决心,得到建设部充分肯定。一年来,组织编制了与节能新标准配套的《聚氨酯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图集》等9项技术标准、技术导则和标准图集,济南、淄博等市加强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应用技术研究,完成了粉煤灰蒸压砖、砼多孔砖应用技术标准规程的研究编制工作,全省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等文件,各市以贯彻执行节能标准为重点,严格建筑节能审查监督,济宁等市将建筑节能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确保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三是加大节能技术产品应用管理力度。印发了《关于将节能门、窗纳入省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统一认定管理的通知》,将对建筑能耗影响较大的建筑门窗纳入节能管理,提高了门窗质量和节能技术水平。今年5月,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出台文件,在全国率先禁止使用"浆料类外墙外保温"和"膨胀珍珠岩、蛭石类屋面保温"做法,确保节能技术产品质量和节能效果,促进建筑节能技术健康发展。

(三)多措并举,"禁实"工作扎实深入

去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全省"禁实"情况调查,组织人员对京沪、京福、济青、青银高速公路沿线城市"禁实"情况和实心粘土砖厂生产情况进行暗访,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181号令的要求,坚持禁推结合,堵疏并举,一方面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大工程建设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程项目依法处罚,另一方面根据当地资源特点,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适应当地建筑结构体系的节能利废型新型墙材。去年全省关停和改造实心粘土砖厂260余家,新上新型墙材生产线300余条,新增生产能力87亿标块,900余项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获得了省认定证书。各市按照省规定加强了认定产品动态管理,规范了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市场。严格执行专项基金政策,较好地发挥了政策调控作用。今年3月,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对全省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市积极落实要求,拆除砖瓦窑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四)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去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经贸委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墙改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省检查组共检查设区城市17个,县(市)17个,抽查工程(小区)12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依法处罚了13项工程。检查结束后,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检查通报。这次检查标准高、要求严、力度大、效果好,有力推动了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最近,省建设厅又与省监察厅联合成立督察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对全省县城以上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实施调度、督察和通报。

(五)典型引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组织实施了第八批省墙改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几年来,在各市的大力配合下,共组织省级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760万平方米,通过试点示范,积累了建筑节能工程建设经验,完善了节能技术,也宣传了建筑节能,发挥了带动与导向作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试点,积极争取财政部、建设部的支持,青岛、威海、德州3个城市列为国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城市,5个项目列入国家首批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名单,占全国的五分之一,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创造了条件。

(六)加强宣传培训,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以两个节能新标准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了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培训。组织编印60多万字的培训教材,全省统一计划,省、市两级精心实施,一年来,共培训17000余人,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加大宣传,各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墙改与建筑节能,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全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工作有难度,可以慢慢来。二是执法监管不到位。有的地方部分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和"禁实"规定的工程项目没有及时得到查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照样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德州、滨州、菏泽3个设区市,5个县级市,以及39个县城目前还没有完成"禁实"任务,一些地区新建建筑还没有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四是热改工作滞后。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将难以如期实现。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推进建筑节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提出:"十一五"规划提出节能减排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4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理在会议上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总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最近,国务院又印发国发15号文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我省是经济发展大省,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大省。我省人均占有耕地和矿产资源分别只有全国的49%和72%,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十五"期间,我省能源消费年增长速度,既高于能源生产增长速度,也高于GDP增长速度,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长此下去,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在刚刚闭幕的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李建国书记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指导上要进一步从加快发展转到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来,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姜大明代省长上任第一天就主持召开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承诺,更是政府的责任。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省委、省政府将今年确定为节能减排攻坚年,提出了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4.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7%、化学需氧量削减5%的年度工作目标。

建设领域是资源能源消耗较大的领域。国务院《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建筑节能作为除工业节能之外的第二个节能降耗重点领域。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管理,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2006年,全省城镇既有民用建筑面积11.4亿平方米,90%以上是非节能建筑,建筑使用能耗约为410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23%,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建筑能耗必然快速增长。推进建筑节能,降低建筑能耗,对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建筑节能和"禁实"任务,是检验建设系统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是检验建设事业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是对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验,是建设工作的大局。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建筑节能作为硬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建筑节能和"禁实"目标的实现,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的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和省政府181号令,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禁实",确保实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认真贯彻省政府181号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县以上城市全部"禁实"的目标要求。省政府181号令从200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快两年了。在"禁实"问题上我们不能再等待,不能再留有余地。目前尚未"禁实"的城市和县城,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禁实"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确保今年年底前"禁实",达到政府令的要求,对行动不力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追查责任。要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建立长效机制,为"禁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国家已明文规定予以保留,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作用。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关闭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场,指导实心粘土砖厂转产新型墙材。

(二)严格全过程管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我省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两个节能新标准已于去年6月1日起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根据国家法律和省政府181号令,以及最近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要求,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就是不合格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容许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就是容许违法,本身也要承担违法责任。目前我省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和相关配套政策已基本满足需要,关键是落实。要改变以往传统的思维方式,由渐进式推进工作改为一步到位式落实标准。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监督程序,切实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管,严格把关,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所有新建工程,不准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全覆盖,不出空档,不留死角,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放一平方米建筑。按照国家要求,从明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节能措施、耗能量等信息。严格实施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提高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水平。加强节能施工专业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节能效果。认真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资金筹措、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认真贯彻国家八部委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和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建筑供热采暖按热量收费的政策,加大推进热计量工作力度,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

(三)加强政策标准体系建设,为推进建筑节能提供支撑

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是保障。目前,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随着工作逐步深入,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也相继出现,需要更完善的法规政策予以调整和规范。今年,要将制定《山东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对制定这部条例非常重视,专门听取了建设厅工作汇报,到德州市进行了视察调研,目前各项条件已基本具备。我们将积极配合人大做好起草和调研工作,力争早日出台这部法律。这次会议印发了条例讨论稿,希望大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要制定完善推进建筑节能的规划计划和经济激励政策,加快组织编制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质量验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等技术标准,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为建筑节能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技术支撑。

(四)加大科技创新,推动建筑节能技术进步

要积极支持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攻克一批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建筑节能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要适时和调整鼓励、限制(淘汰)的建筑节能技术目录,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和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加快成熟节能技术和技术集成的推广。要继续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对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加强对示范项目技术服务和设计、施工监管,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尽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规划,积极研究开发、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督察考核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181号令和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确保"禁实"和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省建设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建立了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督察制度,成立了督察办公室,这是推进墙改与建筑节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督察机制作用,加大对"禁实"情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管情况和主管部门执法等情况的督察力度。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每个季度调度并通报工作情况,同时不定期组织对设区市、县(市)墙改与建筑节能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各市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调度、督促和检查,并做好情况的上报和协调工作。对没有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瞒报或漏报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切实落实《关于建设奖项评选严格贯彻建筑节能要求的通知》要求,在建设领域各项比活动和示范项目中,严格实行建筑节能和"禁实"一票否决制度。今年,将会同监察、经贸、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第二次墙改与建筑节能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地方、单位要公开曝光。检查的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地落实省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创建康居示范工程,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

今天会议的另一个主题就是传达建设部刚刚在大连召开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康居示范工程及产业化工作。6月28日~29日,建设部在大连召开了"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齐骥副部长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主要精神已经印发了传达提纲,希望各地认真学习贯彻。根据大连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山东实际,我提两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大连会议精神,组织实施好康居示范工程

各开发企业要全面学连大有恬园及济宁冠亚星城项目的做法,提高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大建筑节能减排成套技术,推行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和太阳能设施的一体化应用,建设小区中水回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示范工程的各项任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重视创建康居示范工程工作,认真抓好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至今还没有申报示范项目的设区城市,要抓紧时间积极行动,认真筛选项目,尽快予以落实,争取每个设区市都有1-3个康居示范项目。要学习淄博等市的经验,积极探索,给予示范项目必要的鼓励和扶持,保证示范项目的以高水平达标验收,发挥应有的示范效应。

(二)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

目前,住宅的建造方式仍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工业化水平和施工效率低下;技术集成度和住宅性能价格比不高;资源消耗高和循环利用率低,住宅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三倍;住宅生产使用造成的污染严重。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通过产业化手段建造住宅,可节材20%、节能70%、节地20%、节水60%。因此,推进住宅产业化是加快住宅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住宅建设高效率、高质量、低消耗、低污染的重要途径。

我省住宅产业化工作自2004年7月开始起步以来,先后在修订的省房地产开发条例和新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条例中增加了住宅性能认定、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等若干条款,是全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推动产业化工作的省份;会同地市先后举办了9次《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培训班,共培训开发企业技术骨干2000余人;组织申报了18个康居示范项目,建筑面积达558万平方米;对53个住宅项目进行了性能认定,建筑面积达1030万平方米;开展了3项部品认证,建立了2个住宅产业化基地;重点推广了太阳能与住宅建筑一体化应用和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等成套技术,较好地提高了我省住宅产业化水平,得到了建设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省住宅产业化工作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入到以转变住宅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为特征的新阶段。今后,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建立三个推进引导机制,突出两方面重点工作,培育两类实施主体,抓好两项实施载体。

1、实行三项制度,建立住宅产业化的引导推进机制

第一,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建立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产品的供应机制。各地要依据省开发条例的有关规定,学习烟台市的做法,把以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获得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必要条件,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与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都是开发企业委托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的主要依据。各市、县开发主管部门要把"建设条件意见书"列为与开发企业签定的"开发建设合同"的重要内容,作为颁发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等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使之成为加强开发项目管理、推行四节一环保技术、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总抓手。

第二,推行"住宅部品认证"制度,建立与住宅产品相配套的符合建筑模数化要求的优质住宅部品生产供应机制。要依据建设部关于推动住宅部品认证工作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住宅部品认证工作,促进住宅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生产,提高产品性能透明度,保证产品质量。

第三,实行"住宅品质状况表"制度,建立住宅部品和产品的市场消费监督机制。依据自2006年3月1日实施的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相关规定,我省要全面实行"住宅品质状况表"制度。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住宅、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时,必须同时提供住宅品质状况表。表中要注明住宅产品节能、节水、防火、环保、隔声、设备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和达标情况,并注明是否已进行性能认定,便于消费者对照标准进行监督,引导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节能效果好、性能价格比更高的住宅。

2、突出两项重点,选好住宅产业化工作的突破口

住宅产业化的内涵就是转变住宅的建设方式、提高住宅的技术含量,从而达到延长住宅全寿命周期和提高住宅品质的目的。近期关键是选好工作的突破口。

一是要突出抓好住新建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把住宅装修的产业化作为推进住宅建造方式的第一步转变。目前,建设和销售毛坯房以及由此引起的住宅二次装修,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和室内环境污染,不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必须予以尽快扭转。我省年内将争取出台《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把新建住宅的产业化装修作为重要内容单列一个章节。今后,在康居示范工程和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中,要逐步提高工厂化一次装修到位的比例,其他新建商品住宅也要分地区、分阶段推行,减少毛坯房的销售供应。

二是要突出抓好住宅建筑太阳能一体化应用,作为提高住宅产业成套技术集成的突破口。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在住宅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省厅转发了该文件。烟台的做法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韩寓群省长专门作了批示。目前,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已被建设部确定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我厅也正在牵头编制《山东省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规程》。各市要认真学习烟台经验,引导开发企业提高成套技术的集成能力,加大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生活垃圾生化处理、智能化系统等成套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3、打造住宅产业化基地,培育住宅产业化的实施主体

转变住宅生产方式,提高住宅成套技术的集成能力,迫切需要发展新型的住宅产业主体。要依据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选择以大型住宅开发建设企业为龙头、由住宅部品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参加的产业联盟,或者选择具备较高技术集成度和研发生产能力的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型或部品生产型的住宅产业化基地。目前,我省已拥有了海尔集团和力诺瑞特太阳能公司两个部品生产型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但产业联盟型基地还是空白。我省开发企业数量虽多,但规模偏小,技术集成能力较差,缺少像深圳万科、南京栖霞建设、大连大有房屋开发公司那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进行技术集成、善于创新模式、进行专业化运营的大型开发企业集团。只有一流的企业才能建造供应一流的住宅产品,成为推动住宅产业化的主力军。我省必须加大对大型开发企业集团的扶持力度,发展产业联盟,培育住宅产业化基地。

4、抓好A级住宅性能认定,发展住宅产业化的实施载体

康居示范工程和A级住宅性能认定是从点、面两个层次推动住宅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积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不断拓展性能认定范围,切实抓好住宅性能认定项目的落实,努力实现年初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率达到30%的目标。省里将结合实际,抓紧拟订《山东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积极稳妥的培育发展专业化的住宅性能评审机构。

五、切实加强对建筑节能和康居住宅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现建筑节能与住宅产业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抓落实,再明确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今年的工作要着重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要全面落实责任。建筑节能与"禁实"工作是政府行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自今年起,省政府将建筑节能和"禁实"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考核责任制中,并要严格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要建立建筑节能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建筑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要将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的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研究具体推进措施,狠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节能主体责任,对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

要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建筑节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节能与康居示范工程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建筑节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要深入开展建筑节能与康居示范工程建设,让老百姓体会到建筑节能带来的好处,增加对建筑节能的感性认识,培育节能建筑的需求市场。对在建筑节能与住宅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违反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反面典型。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1篇6

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法规政策、标准、技术、应用模式,提升实施能力,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上规模、有水平、能推广、可持续,确保完成应用示范工作各项任务目标。

完善相关政策方案。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步伐,我市选定了中城建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支撑单位,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划》,编制了《市建筑节能总体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

编制下发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技术路线和资金安排等事项;制定下发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补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程序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使用范围、补助标准、拨付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求。

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今年3月,我市年至年被国家评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5个项目全部通过国家检测,安装了能效监测系统,成功将数据上传至建设部。自治区建筑能效测评总站也对我市的示范项目进行了能效检测,均达到了要求。为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6月初,我们编制了《市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了79项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审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58项在线监测项目设计工作。6月19日,建筑能效测评东部区分站在我市成立,这对提升我市建筑节能展开能效测评和标识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深入开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强化工程技术监管。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管,初步形成了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的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体系。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建筑节能施工监督检查制度、节能产品和新型墙材备案管理制度、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

加大技术推广力度。针对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负荷急剧增大的情况,我们采用吸收式热泵技术,对工业余热进行回收,项目建成后可以大幅提高工业供热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当前城市供热紧张的局面。及时引进一批太阳能光热光电、地源热泵等生产企业,促进了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规定自年6月10日以后,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实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这些新技术、新标准的采用,提升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7

【关键词】建筑电气;节能;控制系统

作为能源消费大国,我国的能源相对短缺,石油和天然气每年都要依靠进口,其次由于其能源利用率低,所以在每平方米建筑中的能源消耗约为发达国家的2至3倍。因此我国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发展空间巨大。近年来,电气能源供需矛盾激化,建筑用电是能源消耗的主要部分,所以我国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发展迫在眉睫。如大量使用节能产品,不仅每年可节约用电数十亿度,同时可以延缓温室效应,这样同时造福了经济与社会环境。

1、传统建筑电气技术在应用中的问题

传统的建筑电气技术在当前的建筑体系中应用较为广泛,而且产品的种类也很丰富,从某一个产品而言,技术发展成熟,总体上讲传统的建筑电气技术在应用中相对独立,特别是末端电器产品,缺乏相互联结,随着产品本身功能发展的复杂化,人们对于办公和生活环境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所以传统的

电气技术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方面包括:使用的繁琐性,建筑电气技术非节能性,管理效率地下,安全性低。

2、主要的建筑电气节能技术

2.1风力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机的运行方式包括独立运行方式,风力发电与其他发电形式结合,或是在一处风力较强的地点,安装数十个风力发电机,其发电并入常规电网使用。在传统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应用过程中,我国主要开发研制小型的风力发电机,并将其作为农村独门独户使用。由于电网不能实现为偏远地区供电,所以近六十万居民正在使用风力发电机进行发电。但目前的发展趋势表明,我国的风力发电机制造由小功率向大功率发展,为满足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用电需求。其次不再实行独门独户的风力发电形式,而是采取联网供电,由村庄集体供电等形式。从长远角度看,风力发电技术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单纯用用与家庭,更扩大到众多公共设施及政府部门。

2.2太阳光伏发电技术在北欧的部分国家正推广一种“零能”住宅的理念,这种住宅是由“太阳能屋顶”提供该建筑的全部能量的。而这就应用到了太阳光伏发电技术,在屋顶安装太阳光伏电池,当阳光充足时太阳光伏电池可以适应某一家庭的全部用电需求,并将剩余电量反存于电网,供用电不足时使用。目前由于太阳光伏电池的价格过高,我国仍没有大范围的推广计划。据专家预测,这种光伏发电技术通过技术革新与大规模生产,可于2030年后在市场上大规模出现,并对传统的建筑电气节能技术产生冲击力和竞争力。

3、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发展中应该遵循的原则

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在建筑工程中不能盲目使用,不能以节能为目标损害了建筑的原本功能,更不能为了节能而忽略其成本的规划。所以在建筑电气的节能技术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适用性。满足建筑物照明的亮度、色温,满足空间的舒适性或满足某些建筑的特殊要求。这是对于满足建筑物内的人工环境完整而提出的条件。建筑电气的技术应用必须要满足建筑物创造的环境要求,为建筑设计中的设备提供能源供应。其次,实际性。节能问题本身应从国情和经济条件角度考虑,不能盲目为追求节能效果忽视其经济效益的考虑,要对合适的节能设备与节能材料进行性价比比较,使节能所增加的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未来的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得到回报。最后,节能性。作为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必要条件就是其节能性的考量。必须要采用必要的措施,来减少甚至消除建筑物中不必须的消耗,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着眼于建筑电气设备自身电能消耗,传输线路上的电能消耗等问题。

4、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发展方向

4.1利用天然光源作为节能工作中最为主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对照明工程的节能应用。而照明节能工程最为主要的内容就是对天然光源的利用。随着人们对能源的重视,建筑物中充分利用天然光源来节约照明用电已经广泛应用在各建筑电气技术中。天然光源作为一种无限再生资源,在照明节能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扩大应用。制定一系列建筑物的采光标准和采光方式,并推广于日常生活中。

4.2太阳能照明技术太阳能和天然光源一样,属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限能源。太阳能照明技术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同时节省资源,保护地球环境。科学合理地利用太阳能照明节能技术,可以将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发展推向更高的台阶,这可以将其最为本质的原则和内涵得以展现。

4.3能源综合利用控制能源问题的主要方式并不单纯依靠电力使用上的细节,此外还包括对风能等自然的,可再生的能源的综合运用。这就需要技术的革新发展,也是我国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

5、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发展前景

我国的节能体系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的各具特色的建筑节能体系稍有不足。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先后建立起了节能评估体系,在各国的建筑节能技术实施过程中都依靠该体系的规范和准则,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对电气节能的效果和电气节能技术进行评估。相比之下,我国的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评估体系并没有建立,显示出了相对的不足性。因此需要我国尽快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并分析自身的不足之处,扬长避短,这将有利于我国在短时期内取得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发展的巨大进步。我国现在实行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定对电气节能内容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加大了操作的难度。所以,国家建筑行业的相关部门有必要对电气节能和建筑节能测评体系的建立采取硬性措施和实施内容的规定。近几年我国开展的基础数据统计的工作,对各地区不同气候特点评估,已着手对当前用电情况和建筑电气运行的数据统计,在进行比较分析后,就将进行定量分析,针对不同的问题和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节能技术改造,针对各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出现,国家出台对应的鼓励措施,这都有助于科研效果和科研动力的加大,使科研成果快速传换为大范围应用的产品,从而形成科研进步和生活节能的良性循环。在此基础上,国家可指定出操作性强、实施审核简便的科学测评体系,明确划分一些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强制性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使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发挥实效,以取得长足的发展。我国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发展前景直接关系到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发展大计,将创造我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参考文献: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8

关键词:BIM技术;全生命周期;建筑节能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在推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展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些辉煌是耸立在巨大的消耗与浪费之上的。建筑业消耗着世界上40%的能源和原材料,相比其他行业,它的效率十分的底下。

2BIM

2.1BIM的定义BIM是以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集成建设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同时又是一种应用于设计、建造、管理的数字化技术。它是从CAD技术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它更加的宽泛,直观,把人们的视觉从二维带入三维的世界,甚至可以发展成4D、5D的模式。

2.2BIM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2.2.1BIM的国内应用现状

在我国BIM技术最早应用于香港并于2009年成立了香港BIM协会。当时在大陆,大部分的行内人士都只是听说过BIM,相当的一部分人还认为BIM是一种软件。此后,BIM技术开始在中国大陆发展,成为中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逐渐的被应用于科研院校、设计院、施工单位、地产商等建设行业相关机构。部分地区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而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还处于观望状态。

2.2.2BIM的国外应用现状

BIM最早从美国发展起来,后逐渐的传入欧洲、日韩等发达国家。目前BIM在这些国家的发展趋势和应用水平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平。美国的威斯康辛州在2009年7月成为第一个在新型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使用BIM结束的州政府;2009年8月,德克萨斯州开始应用BIM技术并计划发展详细的BIM标准;2010年9月,俄亥俄州颁布了BIM协议。BIM技术发展迅速,而且国外的研究也不仅仅如国内一样停留在建筑项目之上,而是开始研究BIM本身的作用。研究的主要方面是BIM应用对组织的影响、BIM应用的优化路径、BIM理论框架的改进以及BIM效能测度的研究等等方面。

3建筑节能

3.1建筑能耗现状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33%;高能耗建筑的比例不断增加,我国目前有近400亿平方米以上的高能耗建筑,仅到2000年末我国建筑品能源消耗已达3.76亿吨标准煤,温室气体排放占全国的25%,预计到2022年我国的建筑能耗将达到1089亿吨标准;而我国的建筑节能状况落后,节能水平、相关标准远低于发达国家等这些都加剧了我国的能源危机。

3.2BIM技术在建筑节能全生命周期的应用

在进行建筑节能分析时,ANSYS、CFD等一些软件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在分析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而BIM全生命周期的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和优化型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上述软件所带来的问题。在建筑设计阶段由设计人员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数据共享减少综合多方面因素优化设计,重复修改所浪费的人力物力,缩短设计时间,同样的设计阶段利用BIM的能耗分析功能,进行节能优化;在施工阶段利用BIM技术建立模型,提前演绎为实际操作中控制施工进度以及质量控制奠定基础;在暖通工程以及线路的安装阶段运用BIM技术的可视化特点提前模拟进行碰撞试验,避免重复问题,减少检修程序;运营维护阶段提供空间管理、设施管理、隐蔽工程管理、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管理(此阶段管理合理可以有效地减少能耗)等等。

3.3BIM在建筑节能技术上的应用

资源匮乏在当今社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尽管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但是再多的资源平均在每个人身上也就少得可怜了。近年来建筑业逐渐成为三大能耗产业之一,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还多,且有增加的趋势;因此控制建筑能耗,在BIM基础上发展节能技术对于降低整个社会的能耗很有帮助。建筑节能主要应用于建筑护结构、建筑供热制冷系统和建筑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节能技术等三个方面。建筑护结构节能技术在BIM中进行热工分析,材料转换、墙体的厚度、屋面形式、门窗材料类型等都可以在设计阶段转换;建筑供热制冷系统和建筑设备节能技术在BIM中进行碰撞模拟实验,为施工阶段做准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与损失,而且在可以进行新型的设计尝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节能技术在BIM中,如房屋在不同的角度对于太阳能的利用率,地热能丰富地区的冬季取暖,利用风能为单个建筑物发电减少火力发电的使用,减少环境污染,在沿海地区使用潮汐能以及雨水的房屋形式等等。BIM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是建筑业降低能耗,利用可再生能源不能能够减少化石资源的使用、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源。

4展望与结语

4.1展望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信息传播方式越来越普遍,而BIM技术为建筑行业所带来的信息化时代,对建筑项目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都能实现全面的实施管理与信息共享。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方式中信息管理不完善的漏洞,在提高管理的效率同时为建筑业带来更大的效益。而对于建筑节能方面,有BIM技术的加入,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都方面都可以降低能耗,不仅可以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也能从根本上解决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在节能的建筑设计、护结构、建筑供热制冷系统、建筑设备的节能以及建筑的自动化与计算机控制方面可以利用BIM技术来做更多的尝试。

4.2结语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9

第一条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发展,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管理,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产业等活动,以及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第三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财政、税务、统计、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建筑节能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扶持和促进建筑节能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建筑节能资金,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建筑节能资金应当用于鼓励和扶持新建建筑节能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设,以及相关的科技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

建筑节能资金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市、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房地产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管理、节能技术应用、绿色建筑和节能产业发展等内容。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建筑节能意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知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知识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并对建筑节能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建筑节能的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和建筑节能评估等活动,参与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市场培育等工作。

第二章建筑节能技术和产业发展

第九条本市优先发展和推广应用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绿色建筑和低能耗生态建筑应用技术;

(二)住宅产业化技术;

(三)新型节能墙体与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四)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节能空调技术和产品;

(七)建筑电气、绿色照明、给排水等节能技术和产品;

(八)采暖、空调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九)新风处理及空调系统的余热回收技术;

(十)建筑遮阳技术与产品;

(十一)建筑节能能耗检测评估技术;

(十二)建筑物屋顶绿化技术;

(十三)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节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取得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能效标识的项目给予必要的扶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与新兴节能产业融合,培育发展新兴节能产业。

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第十一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和产品示范工程,并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扶持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培育技术和产品市场,促进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第十二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广、限制和淘汰政策以及本市气候和资源情况,开展认证工作,编制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广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使用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省、市禁止使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节能改造服务的企业,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分享因能耗降低带来的收益。

企业从事建筑节能项目所得,以列入国家税收优惠目录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节能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用于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建筑节能投资担保方式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三章新建建筑节能

第十四条制定城市、镇详细规划应当在建筑物平面布局、形状、朝向、体量、采光、通风和绿化等方面符合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的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第十五条投资主管部门对下列民用建筑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时,应当会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通过审批、核准。

(一)单体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单体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十六条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当按照规定同步明确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余热利用以及集中供热等条件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能源利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能源利用方式。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规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降低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三)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节能材料和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见证取样检测。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节能技术、产品信息和采取的建筑节能措施。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节能设计,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符合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说明和节能计算书。

第二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专项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报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查验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的质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配合建设单位开展现场见证取样检测。不符合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公告要求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并进行监理;出具的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建筑节能的专项内容。

对采用列入国家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产品,以及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职责,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督方案。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包括建筑节能专项内容。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专项查验,验收报告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项内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从事建筑节能检测的机构和能效测评机构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对建筑节能材料及设备进行检测、对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进行热工性能检测、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

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和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完整。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明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建筑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

建筑物的走廊、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控制的节能灯具。

第四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八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既有民用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按照经济实用、技术可行、防火安全的要求,分步实施。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改造重点,实行行政强制推行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十条改建、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既有公共建筑进行二次装修时,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区改造等,应当同步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和防火安全,不降低建筑的抗震和使用功能。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权人共同承担。

第三十二条居住建筑和本规定第二十九条之外其他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扩建、改建逐步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纳入征收范围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不再进行节能改造。

第五章可再生能源应用

第三十三条民用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工业余热,并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新建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第三十四条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外,新建十八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十八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十二层,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应当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予以公示。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鼓励既有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不影响建筑质量和安全、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并符合城市容貌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公约的规定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三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且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设计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未安装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工程验收。

第三十六条鼓励下列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系统的应用:

(一)有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二)大型屋面和建筑幕墙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三)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太阳能光电照明系统;

(四)建筑的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立体绿化;

(五)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能技术。

第六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市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管,制定相关年度用电标准,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第三十八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民用建筑用能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测和维护建筑用能系统,加强建筑用能管理,并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耗情况。

第三十九条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定,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出现损坏的,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换。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使用、装修、改造和维护已采取节能措施的建筑物时,不得擅自改变或者降低建筑物的节能维护体系和节能设施的要求及标准。

第四十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不得低于二十六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二十摄氏度。

严格控制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景观照明的能耗;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景观照明应当采用LED、光导管等节能环保产品。

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

鼓励建设单位进行节能建筑能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建筑物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四十二条建筑工程集中供热(冷)系统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并安设供热(冷)系统调控装置、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冷)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第四十三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民用建筑能耗信息传输和监测平台,组织有关机构开展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评价分析、监测、公示等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将使用的节能技术、产品信息和采取的建筑节能措施公示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民用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

关键词:生态住区;实施机制;市场调控;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8-0040-02

1生态住区建设的实施促进机制

1.1市场调控机制所谓市场调控机制,简要地说就是指通过价格手段对资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资源流向最需要的地方,争取最高效率地使用有限的资源。对于广大房产开发商来说,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他们的天性,如果没有得到经济效益上的回报,他们在住宅开发中是不可能主动地运用生态技术的。同样对于普通居民来说,经济上是否合算,是他们重视节能、环保,选择生态住宅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采取合理有效的市场调控机制,让广大开发商、居民群众能够从生态住区建设中得到经济实惠,才能让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于生态住区建设当中。

根据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理论,在商品生产、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将环境与资源费用计算到产品成本中去,从根本上反映了产品的真正价值,从而有效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同样,对于生态住区建设来说也应该把原来消耗的那些不计入成本或背离价格关系的那些资源重新计入成本中。具体来说,生态住区的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手段主要包括有税收、收费这两种。

1.1.1完善税收制度税收是指政府征收一定的环境税,又称绿色税收,包括排污税、能源税、产品税等。国外都很重视通过税收这个有效的经济手段促进建筑的节能。如德国,为了改善能源结构,倡导人们对新兴环保能源的开发和使用,现在已经对非环保能源的产出折合成电单位,每度征收2欧分的环保税,此项收费加上一定的财政投入,共同设立成为政府提供给社会的新兴环保能源开发建设无息贷款,而通过太阳能等新兴环保能源开发提供给社会的能源,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这一政策的鼓励推动下,如今德国人对发展新兴环保能源兴趣越来越浓,新兴环保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在德国的使用领域和比例更是得到了大幅拓展和提高。

通过能源税收的手段可以引导人们对能源问题的进一步重视,树立能源节约和环保意识,促进传统能源的环保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人们通过科技创新发掘新兴环保能源的潜力,从而最终达到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的目的。相比之下,我国目前还没有能源税,针对越来越突出的能源问题,提高建筑的节能效能,中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尽快设计开征“能源税”,以便推动中国能源结构的优化以及建筑节能的发展。

1.1.2完善资源与能源的收费制度目前我国的水资源、能源使用的收费制度很不合理,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是收费过底,不能反映这些资源的稀缺性和真正的价值,导致大家对节约资源和能源不够重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通过对国内一些采用中水利用系统的小区的调查,如南京咏梅山庄、扬州栖月苑、上海的康桥半岛等小区,发现由于设备的运营成本比节省的水费高的多,因此基本上都是建了不用,或等到上级领导来参观、检查时偶尔才开一下,纯粹变成一种摆设。又如北方集中供暖的收费不合理。长期以来,集中供暖的收费都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而不是按实际消耗热量计算收取,造成了热费与热量的脱钩。在这种情况下,采暖户用多用少一个样,根本没有节能意识。而在国外尤其欧洲,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采取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方式,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供暖体制。这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供热体制改革有一定借鉴作用。因此“热计量”计费方式,即按用户实际耗热量收取暖费,可以说是今后供暖的收费的发展方向。由于各家供暖设施有了一定独立性,用热与不用、用多少都由自己做主,也可大大提高居民的节能意识。

总之,为了提高人们对节能、节水、节地的重视,重要一点是如何通过对这些自然资源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让人们通过节约资源消耗的行为来获得经济上的受益。

1.2行政管理机制

1.2.1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对生态住区建设的管理却比较混乱,存在各部门多头管理、彼此又缺乏合作的问题。例如目前国内与生态住区创建有关就有“国家康居工程”、“全国健康住宅建设试点工程”、“全国绿色生态住区示范项目”等多个项目(见表1)。由于每个部门都对生态住区有不同名称以及技术标准,真是让人眼花缭乱,摸不到头脑,不知道哪个更权威、更科学。而作为房产开发商则更多的是把生态小区拿来炒概念,搞噱头,提高自己楼盘知名度,乘机抬高楼价,获得更高利润。因此当前亟须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和决策机制,特别是形成统一的名称、评价标准和行业管理。

1.2.2加强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制定、执行、监督、管理

①加强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工作。规划设计是整个生态住区建设过程的龙头,通过制定完善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确保住区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能达到较高的生态化水平。以建筑节能为例,各国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都结合着本国的特点,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对建筑节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制,作为推行这些政策的保证。

我国的生态住区建设才刚刚起步,有关生态住区的法律、法规和评价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大家对于生态住区的内涵和评价标准等问题仍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需要尽快完善生态住区的评价体系,出台真正切实可行的生态住区技术标准。以上海为例,目前的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建筑的节能、环保、健康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很少。如建筑节能主要是依照国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执行。而在《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1994)中,涉及住宅的节能、环保、健康的技术规范几乎没有。正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技术规范对开发商的约束,开发商从节省投资费用的考虑,当然不会主动增加建筑的节能、节水、保温隔热、新能源的利用等方面的投入。

②加强强制性技术规范的执行、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后,还需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这些法规、技术规范的严格贯彻执行。正如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就曾指出―“在设计阶段全国95.7%的建筑是节能的绿色建筑,但是在竣工后真正是节能建筑的仅有53.8%。”,其主要就是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为节省成本,改变了原始设计,也暴露了在建设监管中存在漏洞,这是当前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生态住区的快速发展。因此如何更好贯彻相关法规,特别是那些强制性技术规范,对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建筑、住宅小区项目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这是今后政府进行管理的重点。

③建立完善的认定制度和标志系统。为了规范生态小区、生态建筑的开发建设,杜绝房地产市场的“伪生态”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认定制度和标志系统。根据每个地区的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建筑物类型,制定科学、公正、操作性强的生态小区和生态建筑的评价体系。对住宅部品、材料、设备也应进行品质人证并建立目录。经过认证的产品和部品材料应明示统一的标识,据此享受优惠政策。

1.2.3推动生态型住区建设的综合示范与管理工作生态住区建设在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上都是全新的,它不但是一个观念和技术上的更新,同时涉及生活模式、管理模式和制度的创新。其开发建设过程也是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过程。另外生态建筑初期投入比较大,在技术条件和市场还不是很成熟时期,完全依靠市场进行推广和研究有很大的局限性,政府的扶持相当重要。

我国的许多生态建筑示范项目,往往是以政府委托的科技攻关课题为契机,有关部门搭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在研究机构和企业的通力协调配合完成。从而实现政府、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双赢的局面:政府可以降低开发成本;研究机构可以从生产企业得到设备和技术的支持,降低研究经费和时间;生产商的产品得到很好的展示、广告作用,提高其产品的知名度①。

因此,今后我国应加快生态住区的综合示范工作,推动生态住区建设。生态型住宅小区试点工程的规划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计划公示、申报立项、评估审查、中期检查、竣工评定、后期管理监督(图1)。

2结语

总之,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住宅开发背景下,必须通过市场机制与政策激励机制相结合的方法,如对建筑征收绿色税、提高自然资源、能源的价格等经济手段,以及信贷支、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让开发商从中得到实惠,提高他们对住区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的制定、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力度。通过完善以上多种实施促进机制,共同推动我国生态住区的快速、健康发展。

注释:

①引自钟力,“我国生态建筑的示范性实践――兼评上海示范建筑示范楼”.建筑学报.2005(9):P13.

参考文献:

[1]翁奕城.上海城市生态型住区建设的规划对策与实施机制研究.同济大学工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

为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减少和防范市场技术风险,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经营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亲自抓《规范》的实施落实工作。

二、《规范》适用于依法成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制定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及各证券经营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须根据本《规范》作相应修订。

三、本《规范》从之日起实施,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上半年要根据《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第二阶段,1999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更新与调试营业部信息系统软、硬件工作,达到《规范》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工作进度。

四、本《规范》将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年检范围,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营业部,中国证监会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该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营业部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五、年内中国证监会将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并适时安排培训和技术交流。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标

第二节原则

第三节制定与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一节组织结构

第二节人员管理

第三节安全管理

第四节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章硬件设施

第一节计算机机房

第二节远程通信

第三节计算机设备

第四节局域网络

第五节电子交易设备

第六节设备管理

第四章软件环境

第一节系统软件

第二节应用软件

第三节软件管理

第五章数据管理

第一节交易业务数据

第二节系统数据

第六章技术事故的防范与处理

第一节技术事故及其防范

第二节技术事故的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标

1.1.1最大程度地防范技术操作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经营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1.1.2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国内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技术管理水平的协调发展,提高证券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1.1.3指导证券经营机构下属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优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加强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防止数据遗失、损坏、篡改、泄漏,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稳定性。

第二节原则

1.2.1安全性原则。营业部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各环节和硬件、软件、网络通讯、数据、管理制度各方面,都必须贯彻安全性原则。应当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信息技术管理的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应当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技术风险的防范意识。

1.2.2实用性原则。营业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管理,注重采用先进成熟技术。在确保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力求避免因不切实际地提高系统安全级别而造成投资浪费;避免因引用任何未经消化吸收的境外安全保密技术和设备而对信息技术管理造成消极影响。

1.2.3可操作性原则。信息技术管理规范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营业部根据本规范细化与完善其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时,也应当力求简单明确,便于对照检查,便于操作。

第三节制定与实施

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国证券业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3.2本规范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实施。

1.3.3本规范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1.3.4本规范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一节组织结构

2.1.1各证券经营机构计算机信息技术工作必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应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部门(以下称电脑中心),营业部相应设立计算机工作管理部门(以下称电脑部)。

2.1.2电脑中心是证券经营机构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电脑中心内部应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分工体系,可设置运行、开发、管理等工作部门。电脑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制定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证券经营机构业务目标与计划制定计算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审核营业部电脑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5)负责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6)负责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选型;

(7)审核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购置、报损、报废;

(8)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购买;

(9)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为营业部提供技术支持;

(10)负责交易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

(11)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

(12)负责对营业部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13)指导和监督电脑部工作;

(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

(15)公司授权的其它管理职能。

2.1.3电脑部负责本营业部信息系统日常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电脑部在技术上接受电脑中心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电脑部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本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开市之前做好系统的运行准备工作,开市期间实时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收市以后配合清算员完成日结清算等盘后工作;

(2)及时处理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播发的涉及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与文件;

(3)负责对本营业部业务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指导,协助电脑中心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完整、准确地记录信息系统的运行日志,详细记载发生异常时的现象、时间、处理方式等内容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资料,发生技术事故及时报告;

(5)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6)负责交易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

(7)根据营业部业务发展的要求,提交软件需求报告及硬件采购计划;

(8)编制营业部计算机设备的维修、报损、报废计划,报电脑中心审核;

(9)处理经电脑中心核准的其它事务。

第二节人员管理

2.2.1为保障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运行管理质量,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技术人员编制应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十。

2.2.2信息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经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再学习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富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2.3禁止录用有犯罪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人员从事证券行业计算机工作。

2.2.4关键技术岗位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5电脑中心应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2.2.6定期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严禁上岗。

2.2.7营业部电脑负责人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轮换。

2.2.8离岗人员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信息系统的口令必须立即更换。

第三节安全管理

2.3.1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证券经营机构要指定一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营业部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由公司总经理(总裁)主管计算机安全工作,营业部负责人为营业部计算机安全工作责任人。

2.3.2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广泛开展计算机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检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2.3.3计算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保障机制,以有效降低系统风险和操作风险,预防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作案。

2.3.4建立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资料;

(2)交易时间内机房必须有当班值班人员;

(3)定期检查安全保障设备,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机房进出管理制度,无关人员未经安全责任人批准严禁进出机房;

(5)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2.3.5建立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

(2)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口令必须由电脑中心专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换。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3)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4)必须启用系统软件提供的安全审计留痕功能;

(5)各岗位操作权限要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应定期检查操作员的权限;

(6)重要岗位的登录过程应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

(7)营业部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不得担任清算员从事结算记帐工作;

(8)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管系统,定期进行独立的对帐,核对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保证金数据、证券托管数据以及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9)对数据备份和审计记录建立定期查验制度。

2.3.6建立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电脑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电脑部应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报告;

(2)新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禁止运行未经电脑中心审核批准的软件;

(5)应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第四节技术资料管理

2.4.1技术资料是指与信息系统有关的技术文件、图表、程序与数据,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源代码、系统配置参数、技术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

2.4.2各级管理机构应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执行管理制度的责任人。

2.4.3借阅、复制技术资料应履行必要的手续。

2.4.4重要技术资料应有副本并异地存放。

2.4.5技术资料应实施密期管理办法。

2.4.6报废的技术资料应有严格的销毁和监销制度。

第三章硬件设施

第一节计算机机房

3.1.1计算机机房建设应符合国际GB2887-89《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和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3.1.2供电系统

(1)机房应有单独的配电柜,计算机系统要设有独立于一般照明电的专用的供配电线路,其容量应有一定的余量,建议采用双路供电;

(2)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源设备,其容量应保证机房设备和关键交易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维持到后备电源供电。无备用发电机时,不间断电源设备应能够持续供电4小时以上。

3.1.3接地与防雷系统

(1)机房应采用独立的工作地和防雷保护地。工作地和防雷保护地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米;

(2)工作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3)各类通信线路和设备宜增加相应的防雷设施。

3.1.4机房环境

(1)机房的使用面积(不包括不间断电源放置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2)机房的操作间与设备间应作分隔,布局应有良好的人机工作环境,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机房宜安装独立空调设备;

(4)机房应有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磁、防鼠等设施;

(5)机房应配置备用应急照明装置。

第二节远程通信

3.2.1证券经营机构与所属营业部之间必须建立可靠的通信线路联接。

3.2.2营业部与交易所之间的通信联接必须安全可靠。

3.2.3重要通信线路必须建立后备线路。

3.2.4通信线路接口部分应采取防止非法进入的安全措施。

3.2.5通信设备应具有防干扰、防截取能力,具有加密传输功能。

3.2.6通信设备应建立设备备份。

第三节计算机设备

3.3.1服务器

(1)服务器应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和充足的容量;

(2)服务器应具有一定的容错特性,宜采用镜像、阵列、双机、群集等容错技术;

(3)服务器应有备品备件。

3.3.2工作站

(1)工作站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及可靠性;

(2)除计算机机房外,一律使用无软驱或光驱等可卸存储装置的网络工作站;

(3)重要工作站应有冗余备份。

3.3.3数据存储设备

(1)应配备安全可靠的数据备份设备;

(2)交易业务数据的存储应采用只读式数据记录设备。

第四节局域网络

3.4.1布线系统设计可参照CECS72: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在现行技术条件下,不宜继续使用同轴细缆。

节能技术规范范文篇12

关键词: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文件;技术说明;竞赛规则;评测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5)07-0075-05

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将于2015年8月在巴西圣保罗开赛。2013年以来,世界技能组织在德国莱比锡、中国香港和瑞士卢塞恩召开了系列技术工作组会议(TechnicalWorkingGroupMeeting),并在卢塞恩召开了世界技能组织成员2014年度全体大会(GeneralAssembly),就第43届世赛项目的有关技术说明、技术标准规范、评测策略和竞赛细则等进行了调整,并正式宣布将有18个竞赛项目于第43届世赛中进行综合评分试点。

研究我国即将参赛的29个项目的最新技术文件发现,第43届世赛对相关技术文件进行了较大调整。此外,相关技术文件的调整、新增技能标准规范、部分竞赛项目的综合评分试点、技术翻译随机抽签试点等改革内容,将在今后进一步推广到其他竞赛领域及项目。经过评估修订之后,预计在第44届世赛扩大试点范围,并在45届世赛中全面推行。

本文的分析结果主要涉及如下内容:相关竞赛规则等技术文件更新情况,及更新后的文件内容简介;28个项目技术说明更新对比及简要分析;新增内容技术标准规范和评测策略的相关背景及内容介绍;其他评分规则及竞赛相关调整情况分析。

一、世赛技术文件体系

按照对竞赛技术信息的描述层面分类,第43届世赛的主要竞赛相关技术文件体系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所有项目必须遵守的整体规则;二是各项目的具体技术文件,如表1所示。

相关文件内容解释如下:

1.竞赛规则(CompetitionRules)

对世界技能大赛的基本原则、组织、竞赛项目的数量及项目引入与淘汰机制、可持续发展、健康与安全、专家选手领队裁判等参与者、大赛管理方式、技术说明、测试项目(赛题)、评分方式、奖牌与奖励规则、质量保证、争议及突发事件解决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组织、实施世界技能大赛最重要的技术规范文件。目前为2014年11月14日的6.0版,竞赛现赛分为两个规则:世赛的组织(FortheOrganizationofWorldSkillsCompetitions)、世赛管理与实施的规则与流程(RulesandProceduresfortheManagementandConductoftheSkillCompetitions)。

2.道德规范(CodeofEthic)

道德规范内容相对较为宏观,对如何确保竞赛公平透明、问责机制、回避制度、环境与可持续性进行了规定。目前,官方对外公布的为2014年2月21日公布的1.3版。

3.技术说明(TechnicalDescription)

技术说明为针对具体竞赛项目的核心技术文件。规定了竞赛项目的工作角色和职业范围、赛题开发形式、以及评分方法等重要技术信息。

4.基础设施列表(InfrastructureList)及相关文档(SupportingILDocs)

基础设施列表包括了竞赛主办方提供设备的清单、型号、乃至制造商名称、设备规格型号等信息,在赛前通过首席专家向世界技能组织提交的资料逐步更新,对于针对性训练、集训设备、工具采购熟悉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5.职业健康与安全规则(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Regulations)

职业健康与安全规则规定了世界技能组织、大赛主办国的职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及认证要求,并对参赛所需穿戴的个人安全防护设备认证标准级别乃至竞赛中的安全操作、检查方式进行了规定。对于竞赛项目所采购携带的设备、工具的使用集训,竞赛中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认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技术说明更新情况

相对于41届、42届的技术说明而言,第43届世赛的技术说明进行了全新改版,其版面、图、文字、表格等均进行了较大改进,各方面变动较大,相关变动情况主要如下:

(一)技术说明新增章节及内容

所有竞赛项目新版技术说明均新增两章,分别为第二章“技能标准规范(WorldSkillsStandardsSpecification,WSSS)”;第三章“评测策略与规范(TheAssessmentStrategyandSpecification)”。

1.技能标准规范

在第43届世赛的技术说明中,将技能标准规范(WSSS)单独作为一章,取代了原有技术说明中第二章的“工作范围与相关能力(CompetencyandScopeofWork)”。该规范从职业技能培训的角度出发,对构成特定的竞赛项目(职业)的“国际范围内的最佳技术、职业实践方法与惯例”等要素进行了定义,包括理论知识、概念的理解、专门的技能等。此规范将用于指导竞赛项目(赛题)的设计开发以及评测策略的制定。对该职业的国际性的工作角色、职业表现进行定义,包括对选手专业方面的自律(Self-regulation)、认知能力(Recognition)等关键素质、最佳实践方法等。

技能标准规范旨在“有目的性地将世界技能大赛与各成员国、地区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联系起来,以帮助技能标准规范成为一个稳健的、被全球认可的最佳实践标准,并反映技能在全球经济发展及社会中的变化和多样性”。该规范从职业技能培训的角度出发,规定了构成特定竞赛项目职业国际性实践方法与惯例的要素,即理论知识、理解力、特定的技能等。此规范将指导竞赛项目(赛题)的设计开发以及评分规则的制定,确保最终的赛题既能反映业界的最高水平,也具备在竞赛中实施的可能性,而且评测策略能够兼顾各竞赛环节配分及权重及总体上的均衡。

2.评测策略与规范

评测策略旨在确保技能标准规范(WSSS)规定的内容在评分环节得到正确实施,以反映更多的专业内容、体现技术新趋势、突出专业性,并使评估流程更具有可操作性及连续性。2012年8月以来,世界技能组织对标准和评估、实际效果进行了回顾性测评,自2013年5月以来,世界技能组织对评测策略进行了为期三个阶段的开发。评测策略的主旨在于以职业标准为基准、测量(客观评分)与人工评判(主观判断)相结合、评估方法的稳健性、更加注重质量和差异化、在技术文档中的变化、强调专业领队、开发和实践、对不能反映优秀技能的因素加以消除及制约的措施等。其最终目标旨在“确保表现最优秀的选手胜出”。以下为其建议的评测策略的循环流程,如下页图1所示。

其中,流程各环节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如下:

(1)标准(Standards)。标准将作为每个竞赛项目的评估、评分的唯一依据。标准的开发主要由以下几步构成:一是以技术、专业及职业技能形式,确立技能竞赛的内容范围;二是确定在工作角色中构成高级技能的相关要素;三是以权重(百分率)对每一个能力项目,就其相关性及重要性进行标识。在今后的大赛中,将以标准为引领,相关的变化趋势包括:测试项目(赛题)将成为备赛、训练、能力开发和相关准备的基础;评分方案将做出相应调整,以能体现技能规范中的权重(百分率);将对选手的技能进行更全面的考核,即按职业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增加对选手工作组织管理能力的考核。

(2)选择评估方式(ChoiceofAssessmentMethods)。2013年竞赛项目评估顾问报告指出:“部分裁判的偏好、个人品味和主观感受,在专业的集体评判环节限制了专家们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建议在竞赛中应合理地划分主观与客观评分方式,即合理采用测量与判断等评测方法,如通过观察选手是否能按时完成工件,以判断选手是否具备了良好工作组织能力;通过对选手提问话及根据选手的反应及回答,从而判断选手是否掌握了与客户、主管领导的有效沟通与互动等高层次技能。

(3)选择评测媒介(ChoiceofAssessmentVehicle)。评测媒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测试项目(TestProject)的设计与开发。通过拟定整体框架、通过赛题样本(模板)、引入外部参照标准、实施质量监控、测试项目协同开发等措施,对测试项目进行改进。二是评分方案(MarkingScheme)的开发。评分方案的开发需要严格按照技能标准规范(WSSS),与测试项目同步进行,采用过程和结果评判相结合、客观测量与主观判断相结合、分段评估或集中评估相结合、合理采用整体评估等方法,以鼓励“最佳的技能和表现”。三是选手赛前不能拿到完整评分方案。

(4)选择评测用的技术及辅助手段(ChoiceofAssessmentTechnologyandAids)。赛前6个月左右,按照相关指南及现场支持,各项目专家需确定评测方法的实现方法、方式,并进行相应的计划修订,以确保在竞赛环境下正确实施,避免专家们因竞赛环境的压力而出现错误。同时,也要考虑并避免对评估标准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

(5)质量保证与控制、回顾(PreparationQualityAssuranceandControl[QAC]andreview)。本环节将着重对世界技能竞赛最终的准备、实施、回顾总结等环节进行重点实施,并为下一轮循环流程做出安排。

鉴于在职业教育及培训中的评测是一项复杂、专业性极强的活动,世界技能组织的报告专门提出了“持续性专业知识发展(Continuous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这一概念,要求所有专家,尤其是首席专家(CE)、副首席专家(DCE)、裁判长(JuryPresidents)以及相关的特殊职责的专家(ExpertwithSpecialResponsibility,ESR),应积极参与、持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以确保上述评估循环的实施。同时,需要成员国(地区)对各项目专家合理选拔,并给予相关的培训,确保他们能有效参与到这一持续性专业知识发展中。此外,质量保证与控制(QAC)在2013世赛中开始实施并在今后将逐步增强,基于以下两个环节进行监控:一是评测之前:框架、指南和建议、批准与签发;二是评测中和评测完成后:入门培训与训练、文档与返回体系、监察、抽样、审计、分析。

(二)章节名称及位置调整

原来的技术文件中1.1.2项,技能描述(DescriptionofSkill)更新为“对相关工作角色或职业的描述(DescriptionoftheAssociatedWorkRole(s)orOcupation(s))”。对竞赛工作内容描述乃至职业相关信息有较大篇幅的增加,对技能(职业)的分支领域、应用范围进行了更详细的分析及描述。

此外,评分方案与测试项目的位置顺序有所变化。新版强调评分方案与测试项目一同开发,故在技术说明先对评分方案进行了说明规定,然后再介绍测试项目。老版则是测试项目在前,评测在后,顺序相反。

(三)内容的进一步规范及调整

首先,新版技术说明2.2部分“技能标准规范(WorldSkillsStandardsSpecification)”替代了老版2.1“能力规范(CompetencySpecification)”。

其次,新版技术说明格式进一步规范,统一以表格形式列出,各项目的技能标准规范均新增了“工作组织与管理(WorkOrganizationandManagement)”。

最后,在技能标准规范中的各项专业能力规定了权重(百分率),从标准层面上对赛题开发、评分标准开发进行规范。

三、评分规则及竞赛相关变动

(一)评测策略(AssessmentStrategy)与综合评分试点

1.双重评分(DualMarking)

世界技能组织的评测顾问珍妮・夏克顿早在第42届德国莱比锡世界技能大赛的竞赛准备周提案中就提出对客观评分实施双重评分,并在第42届大赛中对数控车、数控铣等5个项目进行试点。从第42届世赛开始的连续5届试点,竞赛评测时可以由两组不同的专家对同一内容进行客观打分并比较结果,如果分差较大,将两组专家再次共同评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在第43届世赛中,将继续保留客观评分子项目的双重评分试点,是否采用双重评分为可选,由担任评分的专家组决定。

2.综合性评分(IntegratedAssessment)

第43届世赛将对18个竞赛项目进行综合性评分试点,并计划于2019年完成并在第45届世赛正式全面实施。其中涉及我国的综合性评分试点项目(IntegratedAssessmentPilotProject,IAPP)有12个,如表2所示。

此前的评分较为强调尽量利用客观评分,尽量减少主观评分。本次更新更加强调竞赛作品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评判,并鼓励选手掌握“行业通用技能”。本届世赛将进一步提高主观评分比例,使之支持专业判断,并探索联合和互相补充的评分方法。

新的试点综合评分将主观评分原来的1-10分改为评判为四个等级即“0-1-2-3级”,对应关系及得分如表3所示。

试点的综合性评分方式可为如下三种之一:对操作过程的观察;对产品或结果的检验;以及对选手进行提问。其最终目标旨在“确保表现最优秀的选手胜出”,评测方式如表4所示。

另外,为鼓励选手在竞赛中按职业角色工作,避免赛前按照评分方案项目针对性训练以及按照评分方案实施竞赛可能导致整体表现不好但得分较高的情况,从第43届世赛开始,选手在赛前不能拿到完整的评分方案,取而代之的是评分计划摘要。

(二)测试项目(赛题)和评分方案的开发

根据近期技能标准规范和评测策略的实施建议,为了尽可能地反映国际性的最佳实践方法,建议将来的测试项目和评分方案将同时设计及开发。为了适应评估和打分的新模式,竞赛信息管理系统(CIS)也将进行相应的改进或升级。

(三)技术翻译改革动向及试点

在近两届的大赛中,对技术翻译是否对选手存在直接帮助、对竞赛公平是否构成影响一直存在争议。此前,在2014年6月在香港举行的技术工作组会议上,世界技能组织的技术主任简・斯托克(JaneStokie)曾提议进行翻译试点:“在2015年,由世界技能大赛主办方及巴西提供技术翻译。”

伴随着世界技能组织的品牌重建计划,以及相关技术层面相关计划的进行,在第43届世赛中,无论是技术说明内容及格式,还是竞赛规则均进行了全面、大幅度更新,并引入了全新的技能标准规范、评测策略等全新内容。相关部门、我国参赛项目的专家组长、专家、教练等应对此高度关注,在竞赛前充分研读并了解新版技术说明、新版竞赛规则、职业健康与安全规则的基础上,通过不同渠道与方式,积极与首席专家及其他国家专家保持密切沟通,参与相关讨论及决议,充分了解竞赛相关技术细节,以做好技术相关准备工作,最终在2015年第43届世赛中创造佳绩。

参考文献:

[1]陈晓曦,袁名伟.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文件、竞赛规则评分规则变动及相关分析[EB/OL].(2014-12-19).[2015-01-02].http:///.

[2]WorldSkillsInternationalPETITIONRULES-Rulesandproceduresforthemanagementandconductoftheskillcompetitions[DB/OL].(2014-11-04).[2014-11-23].http://.

[3]WorldSkillsInternationalPETITIONRULES-FortheorganizationofWorldSkillsCompetitions[DB/OL].(2014-11-04).[2014-11-23].http://.

[4]WorldSkillsInternationalpetitionRules[DB/OL].(2013-02-01).[2014-10-22].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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