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传统技艺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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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传统技艺范文

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概念

民间表演艺术通过表达形式来体现,有效保护民间表演艺术,准确理解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概念是当然之义。关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概念,理论与实务界均无统一结论。理论界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涵义给出多种表述。部分学者立足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空间性,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特定群体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作并演绎的民间文化表现形式的总称[5]。部分学者基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延续性,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一种通过世代流传、连续、缓慢创造的艺术作品[6](172)。还有的学者突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集体性,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某社会群体(而非个人)创作”的艺术形式[7](203),或是指“由特定区域的社会群体或特定民族集体创造、体现该特定区域的社会群体或特定民族的特定品质或文化”的艺术成果[8]。此外,有学者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词源出发,主张按照其英文的涵义,称为“民间文学艺术”或“民间艺术”[9](307)。法律实践上也无统一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定义,国际间立法采用列举法且差异较大,但都要求表演者的群体性、内容的民族性。《班吉协定》的附件所保护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包括: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表演艺术的传统表现形式。而依据《示范条款》,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可见,《班吉协定》将其界定为由“群体”而非“作者”完成的东西,从而排除了可通过常规版权法保护的民间“作品”;示范条款则包括可认定由一国国民或者该国之部族群体完成的创作。在具体国家立法中,摩洛哥版权法仅指符合创作条件的未出版的作品;阿尔及利亚与突尼斯两国的版权法对是否出版无要求;塞内加尔版权法则限定在艺术领域的创作……笔者认为,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指在一国领域内,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表演,或能够推定为来源于某国或某一社区内成员表演,经世代相传,构成独特的文化特征、民俗风格、表现形式及方法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展现艺术方式的种类,这些种类是被认为符合该民族、种族或社区集体期望的表演形式的总称。民间表演艺术发展史、国际间立法实践都表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具有明显区别于著作权法上“作品”的法律特征。民间表演艺术特殊性决定了其表达形式的特征。在武汉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学者们归纳民间艺术表达特征为多样性、不确定性、传承性、无形性、实践性、开放性等。基于前述概念,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具有三个主要特征。第一,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是由某社会群体表演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舞蹈等表演艺术形式,它产生后会在区域间、民族间不断创新、丰富。因此,它并不是完全等同于传统版权法上的无形的“智力创造成果”。由于民间表演艺术源于民间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不受“宫廷艺术”规矩束缚,与之伴生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自然竞相发展,形式与时俱变,从最初的杂耍到传统舞蹈,从活表演“百戏”到“人机合作”表演。因此,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至少包括原始民间艺术表演结果如原创音乐、戏剧、舞蹈;在原始民间艺术表演结果基础上形成的载体如同一舞蹈的不同表演方式;以及以流动形式存在的民间表演艺术,如口技、评书、宗教传统仪式、传统竞技、传统游戏、民间习俗;等等。第二,创作主体的群体性。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存续主要通过家族或群体传承,即使个别形式是某一特定个体原创,但由于社会发展原因,原创个体呈现“不知名”状态,但总体属于特定群体一员。正如学者所言:“它不是一个或若干个自然人或者团体的产物,相反,它是在不断地被民族内的众多成员传播、演绎过程中”受到无数的表演者不断加工,“同时,也融入了许多听众、观众的意见和情趣,从而使文化内涵不断丰富”[10]。第三,流传方式的实践传承性。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出现取决于生活生产实践的需要,一种表达形式的发展也基本决定于社会实践的需要,可以说,没有民间的生产生活需要,就不可能有民间表演艺术,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缺少“宫廷”及“科班”标准,“口传身授”成为其流传的主要方式。

法律保护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

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因其依存的文化环境而丰富多样并不断演变,但由于法律的局限性、民间表演艺术的特殊性、演出法调整对象的发展性,司法实践对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保护不到位。“如果整体所获得的力量等于或者优于全体个人的力量的总和,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立法已经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高的完美的程度了。”[11](154)因此,民间表演艺术要受到法律保护,必先使之成为演出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得到合理界定,是民间表演艺术法律保护的起点。(一)界定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基本理论在艺术上,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民间表演艺术的载体,也是民族文化的表达形式,必然体现审美观念。而人类的生存发展决定着民间表演艺术的丰富发展,民间表演艺术的表演形式的审美观念与审美形式,逐渐成为审美意识,并显性为审美观念的符号语言。这些符号语言通过民间艺术,再现人类改造客观与主观世界,从而形成民族表演艺术文化模式。因此,界定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首先必须坚持“原生态”标准。在民间表演艺术领域的“原生态”,是指在特定民族、地域生活环境内自然形成、表演、流传,域外文化影响少,没有经过人工依据外来标准改造的表演艺术形式。由于民族、地域的文化内涵与艺术价值取向不同,民间表演艺术的“原生态”内涵不是简单、统一、固定的。因此,民间表演艺术形式的差异不是技艺水平,而是形式创造者的思想观念。正如贡布里希所言:“因为整个艺术发展史不是技术熟练程度的发展史,而是观念和要求的变化史。”[12](18)“原生态”要体现民间表演艺术语言系统、表演情感呈现方式、表演者审美观念、表演者心理结构、表演者思维方式、表演动作要求等舞台元素,也要体现民间表演艺术生存、流传的实践环境,以及确切传达民族(群体)文化心理。为此,确定“原生态”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应该使它的文化形态完全回到原生态的生成环境,至少“原生态”应该体现“传统”和“习惯”内涵。依据WIPO解释,“传统原生境”被认为是特定群体基于一直延续的用法在适当的艺术框架内使用民间表演艺术传统的方式;“习惯原生境”则指依照该群体每天的生活实践对民间表演艺术的利用[13](17)。在法理上,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应符合法定要件。首先,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民族文化财产,是在民间经过长期流传而形成的表演艺术载体。形成时间短,或非特定民族或群体自觉形成的,不是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有些国家立法要求表演艺术已存在100年以上并能反映本民族文化,如特利尼达和多巴哥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法》(草案)。其次,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创立者是民间特定人群,而非官方指定或许可人群及组织,其引起原始权益不能够完全归属于特定个人或者该人群以外的社会组织。“群体性”不仅指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中所表达的感情、反映的愿景、展示的内容,对特定群体具有普遍性,还指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从原始创作到流传、到再创新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与群体艺术创作分不开。至于认定“群体”,一般考量民间表演艺术的生长环境,而民间跨区域流传的同一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则可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①。再次,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灵魂是民族文化内涵,即特定群体对本民族文化的自然认同与自然情感。“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14](103),而“法的观念,尤其是自然法的观念,显然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14](64)。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是表演艺术本身的载体,以民族民间文化为依托,是后者的表现形式,而不限于具体形式的有形或无形性。因此,与民间表演艺术无关的表演形式,如从国外引进的音乐、舞蹈、戏剧,非民间的官方艺术表演形式都不是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最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具备主观要件,即已经被公开的、被特定群体在心理上认可的“正式形式”。“公开”是向所在区域或人群公开,是表演的法律要件之一,非公开的表达形式自然不符合法律保护要件;而且,这种形式应该得到特定群体的承认,公认其区域的、人群的效力,如果该形式没有得到社区多数人的认可,则不是法律保护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此外,这种主观认可,还体现为民间艺术表演者都为表演结果的完成做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而非为表演创作提供素材、理论指导或记录等辅的行为②。(二)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国际间立法实践关于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保护范围,国际间立法实践不一致,但都规定了大致分类。从国际公约规定来看,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别,这反映出国际社会对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的曲折认识。狭义上,将民间表演艺术的表达形式排斥在口头表达、社会风俗、礼仪、节庆等之外。如联合国《伊斯坦布尔宣言》列举了三大民间表演艺术领域: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而依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民间表演艺术包括肢体语言、音乐、戏剧、木偶、歌舞等表现形式。在广义上,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外延更广泛,且符合民间表演艺术本质特征。如《班吉协定》附件7规定,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至少包括口头形式表达、艺术产品、宗教传统仪式[15](375);突尼斯版权示范法则包括音乐表达如民歌、器乐,动作表达如民族舞蹈、民间游戏及民俗活动①。国内法示范法条的规定更宽泛: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及器乐;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民间游戏或民间宗教仪式;有形的表达形式;等等②。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国内外专家将传统表演文化表现形式概括为:音乐表现形式,如歌曲和器乐;行动表现形式,如舞蹈、游戏、典礼、仪式和其他表演,而无论其是否已浓缩为某种物质形式③。从国际看,21世纪的联合国公布三批亚太地区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31项,表演类占总数的93.55%,所有项目均涉及民俗。纵观各国具体立法,由于对民间表演艺术范围的理解,发达国家与传统资源较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常相去甚远,保护民间表演艺术的国家多是经济不发达国家,如突尼斯、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肯尼亚、马里、布隆迪、象牙海岸、几内亚等国。各国具体规定存在差别,但基本可以归结为四大类: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动作艺术形式,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杂技等;综合艺术形式,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民间游艺活动等。从国内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予以保护民间表演艺术,依据我国公布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表演类分别占总数的51.4%、56.7%、57.1%,它们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与节庆等形式④。(三)法律关系客体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类型根据国际间保护民间表演艺术的理论与实践,能够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民间表演艺术表达形式主要有三大类。1.民间表情艺术。它是指借助于艺术载体要素媒介,通过表演塑造的艺术形象,反映表演者感情的民间艺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杂技、民间戏剧等;后者专指民间音乐和民间舞蹈。本文专指狭义民间表情艺术,它最直接、最充分展示表演者情感;通过表演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与受众情感共振;凭借时间流动性形成意境。民间音乐是相对于专业创作音乐的概念,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是指特定群体在生活和劳动中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它是以口头创作、口头流传的方式生存于民间,并在流传过程中持续不断地经受着群众集体改造、加工和提炼的表演艺术。民间舞蹈,也称“土风舞”,是历史流传下来的,由群众自创自演,具有固定舞蹈程式、动作术语,体现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传统的自娱性、群众性的舞蹈。民间舞蹈历史久、题材广、形式多、数量大,内容包括农业生活、娱乐活动、祭祀礼仪活动。民间舞蹈特点是:载歌载舞,多用道具,表演形式自由。从舞蹈功能角度看,民间舞蹈可以分五大类:节令习俗舞蹈、生活习俗舞蹈、礼仪习俗舞蹈、信仰习俗舞蹈、劳动习俗舞蹈等。2.民间综合表演艺术。民间综合表演艺术是戏剧、戏曲等艺术的总称,汲取了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艺术优点,将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再现艺术与表现艺术、造型艺术与表演艺术的特点融合在一起[16](195)。民间综合表演艺术主要包括民间戏曲、曲艺、皮影戏、民俗表演。民间戏曲是指包含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表演艺术各种因素综合而成的艺术。它是综合舞台艺术样式,以歌舞演故事,离形取意,运用虚拟手段塑造形象。它源于民间歌舞、说唱、滑稽戏三种艺术形式。中国戏曲源于原始歌舞,经过汉、唐到宋、金才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艺术,鼎盛于清代,主要包括宋元南戏、元杂名句、明清传奇、近现代京剧和各种地方戏。曲艺亦称说唱艺术,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以带有表演动作的说唱来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形式。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古代宫廷中俳优歌舞表演就含有曲艺因素,主要有相声、数来宝、快板、快书、评书、弹调、大鼓坠子、琴书等。曲艺是最具民族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集成,以“说”和“唱”为主要,以“一人多角”的方式表演,曲种各自独立。皮影戏,又称影子戏或灯影戏,是中国民间一种古老的表演艺术,以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在灯光照射下用隔亮布进行演戏。皮影戏的演出是演员通过操纵皮影来展现形象。皮影戏始于先秦,兴于汉朝,盛于宋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和欧洲。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篇2

关键词:虚拟现实技术;云南特色民间工艺;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

一、云南民间工艺的概念与保护难度

广义上讲,民间艺术是劳动者为满足生活需求而创造的艺术形式,包括工艺、民乐、舞蹈、戏曲等艺术形式。按照材质分类,有各种各样的民间工艺制成的纸,布,竹,木,石,皮革,金属,表面,泥,陶瓷,草柳,涂料和其他材料。它们一般以天然材料来制作,以手工方式进行制作,带有大量的地方风格和各个民族文化有大量联系,与生活方式关系密切。按照建造手艺的区分,又可以将民间艺术分为绘画类、编织类、剪刻类、印染类等等。云南对民间工艺保护意识觉醒较晚,这几年才开始保护,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现实保存设备都起步较晚,有大量珍贵的民间工艺文化遗产丢失,民间艺术濒临灭绝的境地。因此,需要把人们对民间工艺保护的意识给唤醒,但对民间工艺的保护却有很大的难度。

地区偏僻、交通的不完善起先使云南省的民间工艺保护得相对完善,大量民间工艺仍保留着起始的自然生态与地区风格,民间工艺传承保留完整。但因为社会的逐渐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发展与变化,云南省特色民间工艺的保护现在面临严峻形势:第一,传承关系。民间艺人先阶段年龄偏大,现在年轻人对传统民间工艺缺乏兴趣,使的本地的一些民间工艺传承出现危机。第二,民间工艺在很多人心中失去了优势地位。艺术的发展离不开传统,民族艺术更具吸引力,意蕴。第三,民间工艺的教育缺失。在目前学校课程中基本没有设计民间艺术的课程。另外,由于资料匮乏及意识上的不重视,都是云南民间工艺所面临的现状。

二、虚拟现实技术的概念及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

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Reality,VR)是综合计算机图形技术、多媒体技术、传感器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网络技术、立体显示技术以及仿真技术等多种技术,科学技术综合发展起来的计算机领域的最新技术,也是力学、数学、光学、机构运动学等各类学科的综合利用。目前,虚拟现实技术已向增强虚拟现实和交互虚拟现实方向飞速发展。

虚拟现实(VR)技术发展至今,只是还处于摸索阶段。普遍认为:虚拟现实是一种综合利用各类技艺制造传神的人工摹拟情况,并能有效地摹拟人在自然情况中的各类感知体系行动的高档的人机交互手艺。虚拟现实的概念的基本特征。总结起来大概包括以下几点:沉浸感:让人模糊化真实世界与计算机世界界限沉浸其中。交互性:人们能够通过肢体语言与计算机模拟世界进行交流,主要是通过可穿戴设备采集信号和语言等方式的交流,改变了以前传统的展览方。

由于虚拟现实具有的大量不可替代的优势,虚拟现实技术现在被用于工业、建筑、教育、娱乐等方面,具有美好的前景。虚拟现实技术利用了大量现代科技并且加以融合,虚拟现实的关键技术有①基于图形的环境建模技术,②实时、限时三维动画技术,即实时三维图形生成技术③人机交互技术,包括头盔式三维立体显示器、数据手套、力觉和触觉传感器技术的研究④系统集成技术。

(一)环境建模技术

基于图形建模技术是利用三维软件进行虚拟环境建立。它是以计算机图形学为基础,开始对现实场景抽象化处理,用多边形建造虚拟场景的三维模型,并模拟虚拟场景中的光和材质。再在输出渲染场景,从而完成整个场景的漫游。

其主要优势:构造的三维模型比较符合人的感觉;其实现虚物实化,制作初期可能资料不完善,基于图形建模依据图纸就可以建立仿真的环境。弊端:主要是人们工作量大,数据更新难。简化模型数据量小,有较好实时性,但真实感差,而精细模型复杂,数据量大,直接影响实时性;一旦建立了固定的输入的基本模型,在虚拟场景中的模型本身不能实时修改,此外,场景的复杂性和保真度受到约束。

(二)实时三维动画技术

三维图形的建立已经发展好久,现在问题就是资源更新的问题,三维图像的质量与资源更新是现在最大的矛盾。此外,虚拟现实技术还依赖于设备的发展,如今设备还有所欠缺,需要硬件的继续发展与进步。

(三)人机交互技术

人机交互技术主是指摆脱原有的操控这令,通过我们的自然动态与设备沟通,并且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该技术是通过一个特殊的传感器设备来实现,比如,数据手套,运动跟踪,力反馈装置,用户可以签署的身体相关的信息反馈。

(四)系统集成技术

由于虚拟现实系统包括大量的感官信息和模型,系统集成技术为首要任务,包括信息同步技术,模型校准,数据转换技术、识别和合成等系统集成技术,简而言之,将构成一个虚拟现实环境应用于技术兼容的技术完美结合,回放速度和显示效果成为一个系统的过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最明显的区别是:前者是“生活”的文化空间。它是与特定的文化空间存在。问题是,过去的文化环境,在当代新的文化环境是如何存在,如何开发和改变?我们使用数字变换形式的虚拟现实技术来完成信息。用户可以通过多维信息交互的虚拟环境,获得理解客观世界的真实的东西。使静态到动态的文化遗产,通过生活形象,动态图像技术等静态的文化信息,动态地反映,它不再局限于写作和绘画等检查表面状态,真正将生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现实环境发展方向,不仅可以再现真实的环境,也不存在或不可能发生。

三、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重要意义

据中国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从上述调查中发现,吸引游客的着力点是原汁原味的本土文化和民俗风情,而不是大量的人造商业设施。云南拥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文化。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当地的旅游经济一起开发,对于非物质文化的宣传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虚拟现实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不仅能够保护传统文化,还可以带来大量文化收入。

四、结论

随着外界因素的不断变化,原有的传统文化保护形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环境的需求,虚拟现实应运而生。相比传统有大量优势,在资源节约等方面的优势是无可取代的,虚拟现实应用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是大势所趋。但现在由于虚拟现实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式不完善,还需要时间来发展。

参考文献: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推广

当前有关民间剪纸艺术教育的研究较多,但专门关注其在现代职业教育推广中的研究并不多,这是当前空白。笔者聚焦于这一研究主题,结合自身长期教育教学实践和相关成熟案例,对“剪纸艺术教育在职业教育中如何实现推广”进行策略探析。

一、立足文化精髓

在现代职业教育中推广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必须明晰一个重点,即推广发扬传统文化、传统艺术,具体的推广的形式要秉持多层次、多样性。因此,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的推广,必须立足传统文化的精髓。具体来讲,要在梳理和总结民间剪纸艺术精髓的基础上,分析在不同历史阶段这一文化精髓的发展特质,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其内涵,从而有效降低教育推广过程中的难度,提升推广的具体效果。另外,还需要注意民间剪纸艺术与其他艺术的交融性,在分析其共同特质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和吸收不同艺术形式的特色,取长补短,助力推广。

以笔者所在地区的某中职学校为例,进行简要说明。该学校坚持“文化立校”的宗旨,其文化的内涵除了特色学校文化外,还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诸多举措中,鲜明的体现出其对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的重视。笔者通过针对其在现代职业教育中推广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举措的调研发现,该学校十分注重对民间剪纸艺术文化精髓的梳理和理解,专门组织教师力量,对这一艺术形式的发展历程及各阶段特色进行了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精华总结,有效融入到了推广过程中,成效显著。

二、提升主题内涵

传统文化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其主题内涵是关键因素,同样,在现代职业教育中推广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亦需要注重和提升民间剪纸的主体性内涵。民间剪纸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形式,鲜明的主题是其必须具备的元素之一。具体来讲,主题内涵的提升,可从两个层面着手:一是深入挖掘现有主题,可从历史、生活等诸多层面着;二是积极进行创新,形成新的主题,可紧密围绕时展大势,与时俱进,结合热点,进行主题凝练和创造。提升主题内涵,不仅仅有利于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推广,其更是发扬传统文化、创新传统艺术的重要举措。

本部分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进行简要说明。学校采取了多项措施帮助教师进行剪纸艺术主题内涵的提升,并鼓励创新。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学校传统民间剪纸艺术的主题形成了深层次的梳理和凝练,内涵较为丰富,主要包括民俗主题、生命主题、抗战主题、祈福主题、景观主题等,同时,学校还鼓励创新,学校教师紧跟时代步伐,密切社会联系,出现了航天主题、网络主题等不同内涵的创造。这些有效激发了学生对民间剪纸的学习动机,推动了该项艺术的普及程度。

三、增进知识技能

知识技能的掌握,是影响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中推广效果的直接因素。鉴于其重要性,必须加强剪纸艺术的知识技能培训。该项技能的培训,具体可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了解剪纸艺术的核心理念,这是学会知识技能的前提;二是积极进行剪纸艺术创造活动,这是学会知识技能的关键,是搭建理论和实践的有效平_;三是进行榜样示范效应。在学生剪纸艺术的知识技能培训中,教师需要发挥示范效应;当培训对象转变为教师时,需要真正剪纸从业者给予操作示范和原理讲解。

本部分以笔者自身教学为例,进行简要说明。学校为教师提供了很多培训机会,笔者曾数次参加剪纸艺术培训,在学习中具备了较好的剪纸知识和技能,这为笔者自身教学奠定了基础。在具体教学过程中,笔者树立了三个理念:剪纸知识需要学习、剪纸技能需要练习、剪纸需要创新和传承。因此,笔者从剪纸艺术发展历史、工具及其相关的艺术(如染纸等)进行讲解,让学生在理论层面学会知识。同时,笔者会发挥示范效应,帮助学生学会操作技能,从实践层面练习剪纸。另外,笔者会向学生传授艺术传承与创新的理念,树立学生的历史责任感。

四、拓宽活动体系

活动作为民间剪纸艺术教育的载体,对于其在现代职业教育中的推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积极拓宽活动体系,发挥其成效和功能,是在现代职业教育中推广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不可忽视的一方面。具体来讲,活动体系的拓宽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活动思路的拓宽,即要实现接受学习向发现学习的转表、剪纸课堂教学向生活体验教学的转变。二是活动评价的拓宽,即要改变原有的单一评价体系,实现多向评价体系。三是活动资源的拓宽,即充分挖掘地域资源,融入其中,助力活动开展。

本部分以笔者自身教学为例,进行简要说明。在教学过程中,笔者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第一,积极转变自身活动教学思路,将自身角色转变为活动引导者;第二,改善活动评价指标,除书面成绩外,引入活动表现、活动态度等其他指标,使得评价更为多元化;第三,积极安排学生走向生活,充分利用寒暑假等长时间假期,鼓励学生把在生活中的感悟记录下来,形成剪纸素材,着拓宽了活动资源。实践证明,活动体系的拓宽,进一步推动了民间剪纸艺术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交融度。

概言之,上述四点可为传统民间剪纸艺术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中的推广提供借鉴和参考。我们必须清晰认识到,推广和发扬传统文化、传统艺术,是这一主题的核心内涵,而其能否得到有效实现不能仅靠学校的相关举措,政府层面必须加强重视和鼓励,积极为传统民间剪纸艺术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搭建有效平台。

参考文献:

[1]王晓玲.传统民间剪纸艺术对平面设计民族风格形成的影响[J].美术大观,2011(9):1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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