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例(12篇)

来源:网友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1

扬州市政府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机构设在扬州市环保局污控处,负责全市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对危险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三化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治理的防治措施,并建立了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对固体废物的有毒有害的废物的产生,实行全面的动态跟踪管理。

危险废弃物可以用多种不同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其目的是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减容,固定有毒有害成分和解毒等。目前一般采用两种路线,一是填埋:填埋是一种把危险废弃物放置或储存在土壤的方法。对危险废弃物来说,填埋往往被认为是减少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危害,在对其进行各种方式处理之后所采取的一种最终处置措施。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主要是存置,而不是处理或解毒,并且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因此有其局限性。二是焚烧:焚烧作为一种处理处置方法,适用于那些不能再循环、再利用或安全填埋的危险废弃物。焚烧温度很高,是一种热氧化的过程。其中危险废物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生成气体和不易再燃烧的固体残渣。所产生的气体需要净化后排放,固体残渣须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一般采用焚烧的方法,不应采用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堆肥、分选再生利用等其他处理方法。

我市已建仪征福昌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一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已于2004年底开工建设,采用高温、高压灭活技术,日处理能力达10吨/天,该设施运行以来,使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理率达到100%。

目前我市的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理程度跟苏南发达地区相比并不算高,且大部分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处理场地已面临饱和的困境,为了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议采取措施如下:

1、鼓励大型化工企业如扬农化工等对本企业的工业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完善仪征福昌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日处理能力40吨的扬州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采用先进工艺集中安全处理各类工业危险废弃物,确保我市工业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率达100%。

2、建立健全规范我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收费、处置体系:医疗废物的处置设施均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污染控制标准》,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并尽快出台《扬州医疗废弃物治理管理办法》。

3、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控制系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辖区内的重要污染源的管理和对危险废物的识别。做好危险有毒有害废物事故的风险防范工作,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化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的监测管理,确保安全处置率达100%。

4、建立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通过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推动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控制减少各类废物的产生量。同时为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筹集资金,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行。

5、加强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运营体系的管理。废弃物综合处置是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不但设施投资高,而且需要高素质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这就需要运营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处置设施的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鼎永丰.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

2.黎汝深.危险废物处理的市场动态分析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1篇2

随着我国工农业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体现在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几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基本状况属于局部在改善,整体在恶化,环境的破坏速度远远超过了我国环境的治理速度,生态赤字程度在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全社会共享的公共财产,它的好坏程度,直接影响着所有人的利益。

2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实际应用

随着分子生物、细胞融合以及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生物技术的研究领域也在不断的扩大,现已经发展成为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2.1生物技术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生物技术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重金属污染的修复中,修复重金属污染的过程,主要是通过植物或者微生物的生物作用来达到净化和消减土壤中的重金属,从而降低重金属的毒性。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生物作用转变成化学形态,其化学形态可以使其固定或者解除其毒性。经过净化和削减的重金属通过生物吸附功能又进一步的减少了其在土壤中的含量甚至消除。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减少或者被完全去除后,其有机质的含量才能够提高,生态结构才可以得到很好的改善,从而得以更好地固定土壤,避免水土的流失。

2.2生物技术在水处理中的应用

污水中含有很多成分复杂的有毒物质,生物技术有利于改善水体的质量以及治理水体污染。水体中的一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可以通过微生物自身的新陈代谢等生命活动来去除;在污水处理方面,固定化酶技术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生物技术。固定化酶技术通过化学键合法或者武力吸附法来使得水溶性酶与水体中不溶性载体结合,使得固定化酶变成保留催化活性但不溶于水的衍生物,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处理污水中的有机物污染。另外,活性污泥法、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工程、生物膜处理法等等方式都是常见的改善和处理水污染的生物技术。

2.3生物技术在废气净化方面的应用

将生物技术应用于水体的改善和水污染的处理方面已有很长的历史,但是该技术应用于废气治理方面的时间还很短,研究范围和深度也是有限的。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很多学者已经开始研究将生物技术应用于工业废气的净化处理方面。吸附法和过滤法是目前生物技术应用于废气污染处理的主要技术,在含有乙醛、酚以及胺等空气污染区主要采取吸附法来净化空气,通过吸附法处理后,上述污染物气体的去除率可以高于百分之九十。生物过滤法主要用于臭味废气的降解方面。当代采用生物技术处理废气方式与传统废气处理工艺相比具有高安全性、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

2.4生物技术在固体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加深,固体废物也越来越多,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和农业生产废物等。生物技术可以将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通过这种方式的处理,固体废物可以成为用于农业生产的肥料或者其他有用产品,实现变废为宝。生活垃圾一般采取堆肥工艺进行处理,具体可以分为厌氧堆肥和好氧堆肥,高温好氧堆肥是当下研究的最为热门的工艺。采用高温好氧堆肥产生的肥料可以有效地改良土壤、增强土壤中的肥效。通过生物技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可以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3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发展前景

3.1微生物脱硫技术的开发

煤的燃烧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SO2,造成空气污染。如果利用微生物脱去煤中含有的无机硫和有机硫,就可以有效地控制煤在燃烧过程中有害气体的排放。这些微生物包括氧化亚铁硫杆菌、硫杆菌、酸热硫化叶菌等。日本已通过利用氧化亚铁硫杆菌来脱除H2S,且脱出率已达到99.99%。在燃煤的处理过程中,可以将微生物脱硫技术和浮选工艺相结合来实现煤与黄铁矿分离,达到清除或者降低燃煤排放SO2的目的。另外,微生物还可以应用于石油的脱硫。今后,微生物脱硫技术以及高活性脱硫菌种的研制和培养,配以清洁技术的研究领域将会备受关注,同时也会成为解决原煤燃烧产生SO2污染的最佳途径。

3.2其他方面的技术开发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3

第一条为了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对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产生、贮存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电子类危险废物相关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全国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二章拆解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前款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是否纳入地方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三)选择的技术和工艺路线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是否与所拆解利用处置的电子废物类别相适应;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五)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方案;

(七)对本项目不能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或者液态废物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

前款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竣工;

(二)是否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建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和计划;

(三)是否建立电子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四)是否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

(五)是否落实不能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或者液态废物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六)是否具有与所处理的电子废物相适应的分类、包装、车辆以及其他收集设备;

(七)是否建立防范因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

第七条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布:

(一)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近三年内没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没有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违法行为的列入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予以公布并定期调整:

(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二)随意倾倒、堆放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

(三)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

(四)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

近三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违法行为记录的,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新设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得列入名录。

名录(包括临时名录)应当载明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经营范围。

禁止任何个人和未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活动。

第八条建设电子废物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的,应当严格规划,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措施验收的要求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日常定期监测。

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电子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的规定,如实记载每批电子废物的来源、类型、重量或者数量、收集(接收)、拆解、利用、贮存、处置的时间;运输者的名称和地址;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以及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

监测报告及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三年。

第十条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经验收合格的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

禁止使用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

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

禁止使用冲天炉、简易反射炉等设备和简易酸浸工艺利用、处置电子废物。

禁止以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电子废物。

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应当在专门作业场所进行。作业场所应当采取防雨、防地面渗漏的措施,并有收集泄漏液体的设施。拆解电子废物,应当首先将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多氯联苯电容器、制冷剂等去除并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贮存电子废物,应当采取防止因破碎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电子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措施。破碎的阴极射线管应当贮存在有盖的容器内。电子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单位定期报告电子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抽查和监测一年不得少于一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时条件、情节轻微的,可以责令限期整改;经及时整改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2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列入临时名录,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文件:

(一)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二)环境保护设施已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三)已经符合或者经过整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条件,能够达到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及所产生固体废物或者液态废物的利用或者处置符合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的要求。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列入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列入临时名录经营期限满三年,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条件的,列入名录。

第三章相关方责任

第十四条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限制或者淘汰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或者设备中的使用。

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进口者和销售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开产品或者设备所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不当利用或者处置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的信息,产品或者设备废弃后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利用或者处置的方法提示。

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进口者和销售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回收系统,回收废弃产品或者设备,并负责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贮存、利用或者处置。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拆解、利用或者处置:

(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单位,未自行以环境无害化方式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

(二)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翻新或者维修者、再制造者,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的;

(三)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不能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电子废物的;

(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非法生产或者进口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需要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

第十六条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单位,应当记录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贮存、拆解、利用、处置情况等;并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电子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拆解、利用、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记录资料应当保存三年。

第十七条以整机形式转移含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或者电子电气设备等电子类危险废物的,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止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或者电子电气设备破碎的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现场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但尚构不成刑事处罚的,并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任何个人或者未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获得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

(二)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

(三)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的;

(四)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

(五)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的;

(六)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

第二十二条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一)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

(二)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随意倾倒、堆放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

(三)造成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

(四)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分别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造成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规定,责令限其在三个月内进行治理,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在三个月内停产整治;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关闭:

(一)危害生活饮用水水源的;

(二)造成地下水或者土壤重金属环境污染的;

(三)因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造成环境污染的;

(四)造成环境功能丧失无法恢复环境原状的;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4

关键词:固体废弃物;污染;种类;危害性;防治方法;防治措施

一、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及其危害性

1、固体废弃物的种类。(1)生活垃圾。在人类的平常生活中,经常会相应的产生固体废弃物,比如:旧的电池。与此同时,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不断发展的经济,不同领域也产生了不同的垃圾。而在这些固体的垃圾中,主要包含:包装类的废气物品、厨房产生的垃圾、废弃的旧电池等。而在其中包含的主要成分中,通常会因为生活水平、习惯和质量、气候季节等不同因素而产生差异。(2)工业产生的固体垃圾。工业进行生产过程中,一些工程任意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粉尘。废渣以及含有化学成分的废弃物排入至自然环境中,从而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除此之外,工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形成较大的堆积,并且成分极为复杂,同时还具有多样化的性质,这些经过工业过程产生的废弃物,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毒的,并且这些有毒的成分被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不仅给环境带来污染,同时对人类的身心健康也产生了影响。(3)农村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学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两种;按照危害情况可以划分为一般废物与有害废物两种类型;按照其形状则可以划分为泥状废物与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农村固体废物一般有农作物秸秆垃圾、牲畜养殖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塑料残膜垃圾等。

2、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危害性。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危害有很多。(1)如果管理不善,导致出现随意抛洒、倾倒、丢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那么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弃物一旦随着雨水流入江河湖泊或渗入地下水中,将对水质产生恶劣的影响,对水生动植物和人类身体健康都能造成严重的后果;(2)如果贮存固体废弃物的场所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建设,贮存在其中的废物可能因温度等的影响挥发或分解产生的有害气体,对大气造成污染,也会影响周边人群的身体健康,这也是常常导致企业和群众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之一。

二、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方法

1、焚烧法。焚烧是将固体废弃物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一个重要方法。焚烧法可以使固体废弃物的体积减少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并且将其中的有害成分破坏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很多固体废弃物含有较高的能量,通过焚烧可以将其转化为热能、电能等能源形式。但是用焚烧方法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后会产生二次污染,需要设置废气净化装置。

2、热解法。有机固体废弃物都具有热不稳定性,热解法正是利用这一特点使有机固体废弃物在无氧或缺氧的条件下受热分解。热解法的温度较焚烧法温度低很多,所以可以从有机固体废弃物分解产物中直接回收燃料油和燃料气等原料。热解法主要适用于对处理有机废渣、橡胶制品、塑料、油泥和有机污泥等有机物的处理,而且对设备的要求较高,但其代表了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一个新方向,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生化处理法。生化处理法是利用细菌、放线菌和真菌等微生物分解固体废弃物的方法。其主要原理就是利用微生物将固体废弃物中碳、氮、磷等有机成分转化为肥料、沼气和其它化学品,从而实现将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4、终极处理法。对经过焚烧、热解和生化处理后无法继续处理的固体残留物通常使用卫生填埋和深井灌注等方法处理。采用填埋方法需要注意病原菌的消除。深井灌注适用难以破坏、转化或者采用其它处理法代价较高的废弃物。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1、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立法管理作为环境管理中的强制性手段,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国人大、国务院、建设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均对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条例与标准,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子法”与实施细则,依法管理有一定困难。建议在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共同强调一个原则,城市垃圾的处置应以回收利用为手段,并颁布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减量化与无害化的细则。

2、提升废物处置能力。当前很多地区的处置企业实际处置能力不足以满足现实需要,每年都有不少固体废物需要通过跨境转移达到安全处理处置的目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型企业相继投产,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的安全规范处置问题日益突出,废物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因此,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处置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技术,进一步拓展废物处置范围。另一方面要加强调研,对当地产生的废物的种类、产废量进行科学统计分析,对新上的处置项目或扩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进一步提升处置能力,努力使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能够始终适应社会需求,在固体废物管理中发挥中坚作用。

3、推行清洁生产生活的方式.清洁生产是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以全新的思维方式,它要求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生态和资源效率,减少对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因此清洁生产是促进工业发展和深化工业污染综合防治,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可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有效地控制产业垃圾。推广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清洁生活”是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的起点。“清洁生活”的推广、实施将导致社会生产结构一系列的良性转变,人们的素质将得到全面整体的提高,日益恶化的环境也将出现新的转机。“清洁生活”观念将引导人们遵循适度生产、适度消费和健康生活的方式,最终实现垃圾产生与处理的动态平衡。清洁生活观念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如衣、食、住、行、保健医疗等。当务之急是建议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或市区进行源头分类、集中收运的试点,将固体废弃物分类袋装。同时,拓宽现行的废旧物质回收利用范围,重视废旧电池一类物质的回收利用。

4、废物利用。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理全过程不仅需要高难度的技术、巨额的资金,而且因为处理容量有限,焚烧、填埋等处理场地的选择也比较困难。但是,通过优惠政策等措施激励危险废物在产生和处理环节充分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的发展和规模化,既减少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又减少进入焚烧、填埋处理的危险废物数量,所以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收集运输网络及先进的回收再生工艺,一些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资源化也可能产生新的、严重的二次污染。对于具有有害特性的固体废物,在推进废物资源化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资源化全过程的管理,避免产生的二次污染。

结束语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会对生态环境有着长期的、潜在的、间接的、综合性的影响。其重在减少排放量和实现集中化处理,同时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姚耀.我国研究固体废物分类标准及技术[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8(06)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固体废物;资源化;废物利用

建筑固体废物,一般指在构筑物的新建、改扩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构筑物包括建筑物、公路、桥梁等。其构成与区域特定发展阶段的构筑物结构类型、经济发展程度及社会消费水平相关。1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旧城区拆迁改造、新城区建设当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物主要破碎混凝土、砖瓦、沥青等惰性物料为主,占到总量的80%以上,给我国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

一、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现状和防治方式

(一)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工程建设不断,在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规划设计中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建筑垃圾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彻底的解决计划,而是露天堆积,施工之后集中处理的方法,但是施工之后施工方往往会忘记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有处理计划也只是简单的将其丢弃在城郊,造成了严重的固体废物污染。并且在经济发展中,很多人只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了环境的保护,导致在一些地方走上了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导致固体废物污染越来越严重,到现在已经成为阻碍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固体废物污染当前的处理方式

由于很多人现在不具备环境保护的观念,在固体废物的处理上采取的是简单粗暴的做法,也就是在没有将固体废物分类处理的情况,运往政府制定的垃圾场,或者随便到小区或农村找一个地方采取露天堆放或就地掩埋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不能彻底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且堆放或掩埋以后里面的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还会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处理成本很高,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每年的总额不在少数。因此寻找一个能够彻底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途径,避免二次污染,并利用固体废物创造经济效益是当前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的迫切需要。

二、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

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也就是要转变对固体废物的认识,将建筑固体废物看成一种资源,对固体废物进行二次利用,既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问题,又能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的处理方法。现在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对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这种防治方法没有普遍开展起来。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主要分为两步,也就是将固体废物分类和选择合适的处理技术。

(一)固体废物分类

根据建筑固体废物的主要材料类型或成分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为建筑水泥石块垃圾、金属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垃圾。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建筑垃圾进行预处理,也就是根据分类将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存放,以便于下一阶段的技术处理。

(二)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处理方式

1.再生骨料混凝土

再生骨料混凝土主要是指利用建筑固体废物中的一些水泥块、石块等代替骨料混凝土中的石子,以增强混凝土硬度和强度一种技术。对建筑废料中的废弃混凝土进行回收处理,作为循环再生骨料,一方面可以解决大量的废弃混凝土的排放及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天然骨料的消耗,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的日益匮乏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

2.废砖的综合利用

建筑过程中的废砖,如果形状比较完整,而且强度、硬度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则可以作为砖块重新利用起来。如果已经破碎,就可以采取将其粉碎,作为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骨料使用。或者重新将破碎的砖头与水分搅拌,通过压力模具再次成型,利用高温蒸汽支撑蒸养砖,这种方法虽然成本较高,但是所二次生产的蒸养砖与红砖在强度和硬度上都差不多,完全可以应用各类建筑,创造经济效益。在这里国内企业可以选择欧洲、日本等国家常用的集装箱型移动式的成套处理装置,这些装置多采用颚式破碎机,产量约150t/h,破碎后的骨料直径为0-60mm,成本较小、容易形成规模。

3.废陶瓷的综合利用

对建筑固体废物中的废陶瓷,可以采用破碎成砂的方式,将其破碎到5-10mm,这是因为建筑固体废物中的废陶瓷一般是炻质类陶瓷,具有吸水率较低,坚硬,耐磨,化学性质稳定的特点,这是天然砂和碎石子为原料的彩砂原料所不具体的物理性能。将破碎后的废陶瓷作为人工彩砂原料,烧成彩釉有很好的耐高温、不易脱落等特点,可以广泛的应用于建筑物的外墙装饰。在解决护体废物污染的同时,也创造一种较高的经济效益。

总之,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可以看成一个产业,具有很大的经济潜力可以挖掘,在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的基础上,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袁芳,李启明.建筑固体废物的资源化价值实证研究.建筑经济.2008年第1期;

石峰,宁利中,刘晓峰等.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2007年10月。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固体废物资源化法律构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意识逐渐增强,我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然而,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相关立法不完善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现就以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浅析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法律。

一、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一)固废的含义和固废的性质

生态和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生态和环境的世界性危机日益凸显,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的焦点。我国的环境问题也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令人们开始重视起来。其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成几何式的增长。

研究我国固体废弃物的立法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固体废弃物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规定,所谓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可见,废弃物的概念是具有相对性的,它只是丧失了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是被抛弃的,并不是完全不存在任何价值。自然条件、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重要因素。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的价值大的特点,这和我国的国情分不开。所以,被人们抛弃的固体废弃物,某些使用价值依然存在,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废物”。固体废弃物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二)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现状

对于这些放错位置的“资源”,我国是如何处理和处置的呢?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置主要是填埋,其次是高温堆肥,最后对少量的固体废物予以焚烧。但是我国固废处理处置水平的落后,导致了相当严重的环境危害,污染事故频发,污染日趋严重。首先,就填埋而言,由于技术落实,压实不到位,很多填埋场未达使用年限就关闭,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这使得土地本就紧张的部分地区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场地。并且,还可能发生隔离不到位,滤液渗透造成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的严重污染。其次,堆肥的危害也很严重。

简单的堆放,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大量的土地被侵占,并且废物中的化学杂质污染了土壤环境甚至破坏了土壤性质。堆肥产生的“污水”也会污染水体、污染大气。而在目前对这些污染水或者气体尚无有效的方式处理。最后,就是现在较少应用的焚烧了。焚烧主要危害对象是大气,污染气体无法控制,而且焚烧产生的渣滓也无法控制。现在,国际上已经基本禁止了焚烧。

目前,我国因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已经引发人们忧虑。除了技术问题的原因,根本原因还在于关于固体废弃物立法理念的落后。还停留在污染防治的阶段,虽有提起回收再利用,但是没有真正重视“资源化”。这种陈旧的理念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避免浪费更多的“资源”,更有效的回收和再利用固体废弃物,我们有必要从新审视我国固体废物的法律制度。

二、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析

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模式多年以来一直都是由政府一种采取社会福利事业的模式。废物的收集运输、废物的处理处置,都由政府包揽。尽管这种方式在早期符合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在传统的模式下,废物管理由政府负责,即使国家鼓励、支持对固废实行充分回收和利用,但是由于缺乏相配套的激励措施,效果不好。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和收集,主要依靠宣传教育,没有采取其它的有效措施,效果微乎其微。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固体废物具有两面性,如何使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与再利用结合起来成为现在关注的焦点。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固体废物的处理对资源化还没有重视,重点仍是放在减量化和污染防治上的,对资源化还不够重视,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式。改变现有形式成为当务之急,而最有效的保障和依据就是对立法理念进行革新,对现有立法进行优化。

我国固体废物的立法对回收利用还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指导思想仍以污染防治为主。尽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经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梨园废弃物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固废的产生量,但这些法律规范内容分散,尚未系统性。

首先,固体废物法律规范的效力较低,我国目前关于固体废物防治的只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一部综合性法律,其它法律规定虽有涉及,但由于只是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法律效力并不高。其次,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等过程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和其它关于工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专门规定,但是仍然缺少相应的子法的支持。就固体废物的再利用而言,并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关于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立法应该是一个综合地、完整的立法体系。因为,根据不同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的方法,要求也是不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专项立法,仅仅有一些简单笼统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最后,固体废物立法还是处于较“软”的阶段,缺乏强制性的措施。通观我国固体废物的立法,指导性的法律规定较多,强制性的措施较少。众说周知,对于违反者的惩处必须有法律的规定。从法理来说,法律后果在法律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不能有效的制裁违法行为,那么法律就不能称其为“法律”,不能发挥其应当具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就以废物回收的法律责任为例,在《固废法》中相关额法律责任主要有第74条第3款、4款,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得违反法律行为难以追究,这样就使得法律规定缺乏保障和力度。我国的固体废物法主要是以法律责任追究形式的行政处罚,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较轻,震慑力较低,这是我国固废法的一大软肋,也是我们必须加强、完善的一大方面。

三、国外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制度

工业发达的国家在20-30年前就已经相当的重视固体废物的治理,并且都由单纯的处理向综合利用方向转变。德国对单种物质的回收率设置了目标,美国、奥地利、希腊等许多国家也制定了废物回收计划。

20世纪50年代以前,各国几乎都没有系统的有关固体废物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也不够完善,只是个别规定。但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尤其是70年代以来,各国也开始了对固体废物的立法管理。特别是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可持续”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思想地指导下,固体废物的立法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以德国为例,1994年联邦议员在《关于避免和处置法》的修改基础上颁布了《关于避免、循环利用与废物处置法》(简称《循环经济法》),使垃圾处置达到一个新的标准。在此法中强调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再只是对废弃物进行简单处置,而是让废物成为再生资源,废物再利用,实现物质“从摇篮一一到坟墓一一再到摇篮”的闭合经济的循环。《循环经济法》是目前最完整体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符合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废物管理法。借鉴德国循环经济的理念,世界也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积极出台了符合本国实际的法律。我国的立法也积极学习德国、日本、美国和瑞典等比较完备的国家的经验,帮助和改善我国固体废物相关立法。

尽管有人称德国的循环经济为“垃圾经济”,但德国确实从垃圾经济收益颇丰,因为这种理念尽管源于垃圾处理,但以后逐步渗入到生产和消费领域。

德国完善的垃圾分类系统成为各国的典范,而垃圾分类恰恰是我国最薄弱的地方。在此,就以德国垃圾分类为例,汲取经验。德国居民门前垃圾桶上都贴有简明易懂垃圾分类图案,并且黄蓝黑绿四只色彩鲜明的垃圾桶各有分工。这些措施受到居民的普遍认可,人们的环保意识也相应提高。德国还设立了中介监督组织,负责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垃圾分类离不开公众的支持。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可以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德国,地方主管机构为方便居民,在每年年初,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垃圾分类说明”挨家挨户地投到各家的信箱。这些方法使得可再生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率大大提高,降低了废弃物的处理量。

四、我国固体废物法律体系的立法构想

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固体废弃立法。努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吸取西方资源节约、废物减量化、废物循环利用和进行环境友好型处理处置的先进理念,建立完善我国的固体废弃物立法。

(一)固体废物立法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所谓的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内涵为: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强化管理,实行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资源与环境得到合理持续利用和保护的条件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给联合国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并迅速得到人们的认可。全球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废物进入环境后进行分解处理需要时间,自然资源的补给和再生也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两个方面超过了极限,必然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要想恢复十分困难,甚至不可你装。因此,在固体废物立法中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在环境的承载力内发展经济,废物的最终处理不能超过环境的承载限度,在使用自然资源时,废弃量将到最少;生产中利用效率达到最高,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建立完整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法律体系

处理和处置固体废弃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为了使其更加的有效,规范,我们需要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缺乏相应的子法支撑,不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固体废物的分类尚不明细,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尚不规范,所以,很有必要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几项专门立法。例如:制定一部专门的《包装废物管理法》规范包装废弃物问题。这类法律西方国家早已制定,如德国为了规范废旧塑料包装的生产、销售、回收使用和处置专门制定了《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日本专门制定了《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值得我们借鉴。再例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法》,对危险固体废物的危险性、污染环境的长期性、污染后果的严重性,予以重视。再有可以效仿德国或者日本细化垃圾分类,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学习分别回收的做法等等。我们需要做的还很多。

(三)我国政府、企业、公众在固体废弃物法律中的责任

就固体废弃物的相关立法来看,政府应该起到引导监督的职责。首先,政府需要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就是立法的义务,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法律,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其次,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各种激励措施,积极为企业、事业、商业单位及社区的环保教育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最后,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各级的政府的职责,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审批力度,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限制或制裁。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7

关键词:电子废弃物污染;刑法规制;危险犯

一、问题的提出

电子废弃物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特殊形式,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与人类健康。广东汕头市贵屿镇是全国最大的电子废弃物拆解处理集散地,由于拆解工艺简单落后,使得该地环境污染严重,居民健康受到威胁。2005年汕头大学对该地165名一至六岁儿童的血铅水平进行了调查,发现血铅负荷偏高,其中135名儿童铅中毒,中度铅中毒者达到24.4%。在我国,像贵屿镇这样的地区远不止一个,广东清远、浙江台州、河北黄骅等地都面临着严重的电子废弃物污染。面对这样的污染现实,我们不得不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电子废弃物?针对其污染,我国刑法进行了怎样规制?其他国家和地区如何规定,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二、电子废弃物概念

何谓电子废弃物,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从国家颁布的法律性文件来看,对于其概念,我国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的《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首次从生产、维修、消费三个环节(简称“三环节”)进行了规定:“电子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设备及其零部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及废弃零部件;消费者废弃的设备”。2004年修订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则从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两方面(以下简称“两方面”)将其规定为“丧失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2006年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继承了2003年《公告》的特点,从“三环节”角度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定义为“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要求而被丢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2007年颁布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则融合了上述三个法律性文件的特点,结合“两方面”和“三环节”,将其综合规定为:“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从定义的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角度看,电子废弃物是指电子电器产品达到使用寿命后的报废物;广义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还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其零部件、边角余料、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及废弃零部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广义还是狭义,它们都建立在“两方面”和“三环节”的基础上。哪种定义角度好呢?笔者认为,针对我国现状,适合采取广义概念。一方面,我国电子废弃物污染状况严峻,采取广义概念,有利于将电子废弃物各种污染形态纳入到规制范围内,更好地起到惩戒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随着电子产业不断发展,电子废弃物污染形态也将更加复杂,采取广义概念,有利于应对未来出现的新情况、新种类,从而避免电子废弃物新种类出现时无法可依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状况。

三、德美关于电子废弃物的刑法规制

(一)德国

德国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罪名,而是将其统称为“垃圾”。首先,《德国刑法典》第326条对“垃圾”范围进行了广义上的界定,包括“具有公共危险性的可传播的毒剂和病原体;可能会导致疾病发生或遗传基因改变以及易燃、易爆、具有放射性的垃圾”。在对“垃圾”进行界定时,德国并没有明确告知哪些属于刑法规制的“垃圾”,而是从可能导致的危害结果角度思考,对所谓的“垃圾”进行了一个包容性的概括,即只要某些废弃物能够导致某种损害结果,该废弃物即可视为刑法上的“垃圾”。其次,德国广泛引入了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刑罚严峻。《德国刑法典》第326条规定:“在许可范围之外或者违背许可的处理程序存放、储存、排放上述垃圾的,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再者,德国刑法综合考虑了各种具体情况。《德国刑法典》第326条还规定了未遂犯、过失犯的处罚以及范围很窄的免责事由,周全地考虑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二)美国

在电子废弃物污染刑法规制方面,《固体废弃物处置法》是美国最重要一部法律。首先,同德国一样,美国也没有专门设立电子废弃物污染相关罪名,而是将电子废弃物纳入到固体废物范围内进行规制。该固体废物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固态、半固态、液态等各种形态的物质。其次,美国广泛引入了抽象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惩罚力度大。《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第3008条规定:“故意产生、贮放、处理、运输、处置或采用其他方式保存任何有毒废弃物的。根据其行为情况可以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每天不超过5万美元罚款或者两者并罚”。再者,美国刑法概括性较强,对现实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得较为全面。《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第3008条规定要对“在明知情况下进行明显的、不公正的,且对人类生活来说是不可饶恕的行为或者是明显地置人们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进行惩罚,语句概括性很强。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在惩治电子废弃物污染犯罪时,如果遇到一些较为模糊的难题而犹豫不决,我们便可以通过这样概括性的规定进行规制范围上的选择。

(三)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在电子废弃物污染刑法规制方面,德国、美国都广泛采用了危险犯形态,且以抽象危险犯为主。同时,三者刑法规制范围较广,将电子废弃物很好地容纳了进来。德国将电子废弃物包含在“垃圾”范围内,美国包含在“固体废物”。此外,两者刑罚力度大,手段多样。德美两国结合自由型和罚金刑,设置了较为严厉苛刻的刑罚,犯罪之人往往面临着巨额罚金和长达数年的自由刑。

四、我国电子废弃物刑法规制

首先,对于电子废弃物污染,我国刑法从两个角度进行规制。对于国内电子废弃物在回收处理造成的污染,主要适用刑法第338条的污染环境罪。如果将国外电子废弃物进口到国内,则适用刑法第339条,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走私固体废物罪。其次,从刑法第338条、339条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专门设立与电子废弃物相关的罪名进行规制,而是统一将其纳入到污染环境罪中。这样会忽视各种污染源的特点,起不到保护环境的作用。虽然刑法第339条设置了固体废物犯罪,但其主要针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规制,对于常见的电子废弃物污染犯罪,仍以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为主。德美两国也没有专门设立电子废弃物污染罪名进行刑法规制,但是并不同于我国。德国专门针对“垃圾”,美国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再者,针对于环境类犯罪,我国刑法仍采用实害犯形态。根据刑法第338条,对于电子废弃物污染,只有达到“严重污染环境”或者“后果特别严重”时,才会受到刑事制裁。这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所采用的危险犯形成了鲜明对比,实害犯更多的是惩治犯罪,但是很难起到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最后,相关刑罚并不明确。这主要针对罚金刑而言。我国刑法采用了无限额罚金制,但是罚金数额多少并未提及。无限额罚金制能够使审判人员根据犯罪情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罚金判决譺訛,但是也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预留了过大的空间,容易导致刑罚擅断。罚金数额的不确定,容易使得罚金刑仅仅成为象征性的惩罚,不利于有效规制电子废弃物污染。

五、思考与建议

(一)增设电子废弃物污染相关罪名,增强针对性

刑法价值更多在于预防犯罪,环境类犯罪更是如此。我们要根据各种污染的特点设置罪责罚,具有针对性,而不是将大部分环境类犯罪大都纳入到污染环境罪中,使得污染环境罪笼统而不明确。因此将电子废弃物在内的污染主要规制在刑法第338条的现状势必需要做出改变,我们需要在环境犯罪的相关章节增设电子废弃物污染相关罪名。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增设一个规制范围广、针对性强、能够包含电子废弃物污染的废弃物犯罪。在对“废弃物”进行范围界定时,我们不妨借鉴德国刑法对“垃圾”的界定方法,从可能导致某种结果出现的角度,对“废弃物”进行定义。这样规制范围更广,考虑情况更加周全。

(二)引入抽象危险犯,发挥刑法的前期屏障作用

电子废弃物污染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其危害结果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潜伏期才会显现。由于人类认识水平有限,就会导致污染行为实施若干年后,人类可能最终确认其实害后果,但是因已超过追诉时效或因犯罪主体因素而无法追究刑责,鉴于此,学界一直建言污染环境犯罪应从结果犯转变为危险犯。对于环境,我们要遵循预防为主原则,不能在环境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时才去惩治犯罪,而应该提前对那些具备“严重污染环境”的危险,但还没有出现“严重污染环境”实害结果的行为予以惩处,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因此我们要广泛引入抽象危险犯犯罪形态,充分发挥刑法的前期屏障作用。

(三)明确刑罚,丰富刑罚方式,加大惩罚力度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8

关键词钻井作业;柴油机尾气板框压滤机;废弃物;井场污水

中图分类号TE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13)85-0184-02

目前,国内钻井作业和完井作业结束后,井场废弃物的通用处理方法主要是采用终端处理即对废弃的钻井液完井液先进行固液分离,然后对固体和液体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即对污水部分用化学药剂进行达标处理,经化学处理后的液体被排放或回注到地层内;而废弃的固体则是将淤泥部分直接固化,固化后的废弃物填埋到地下或加工成建筑材料另行处理,其工作量大,且需专业队伍进行处理。

现有新的无害化治理方案,其一是在钻井过程中利用柴油机尾气处理污水部分结合新型板框压滤机压榨废弃物,开展随钻废弃钻井液无害化治理的新技术;其二是在钻井过程中利用真空浓缩蒸馏装置和螺旋压榨机降低废泥浆中的含水量;其三是完井后对废弃物统一进行进行简单的水泥固化处理或转运。

1废弃钻井液处理措施

利用柴油机尾气装置和新一代板框压滤机开展随钻废弃钻井液无害化治理,该项技术用两套装备组合完成:即废水处理由与钻井190型柴油机配套的ST系列消声减排一体化装置开展工作;固形物的压榨脱水由板框压滤机开展工作。

钻井废水废气同步处理技术原理为:钻井废水与柴油机废气两相直接接触传热传质,废气余热消减废水,废水吸收废气烟尘,使废气降温同时降噪、减阻,可以替代柴油机排气消声器的功能。

利用新一代板框压滤机对废弃液中的固体成分进行压榨脱水,形成的固形物(泥饼)可烧制建材加以利用或被转运填埋处理。

1.1板框压滤机工作原理

该装置由一定数量的滤板被紧密排成一列,滤板面和滤板面之间形成滤室,废弃泥浆在渣浆泵产生的强大的正压下被送入滤室,其液体部分透过滤布而排出滤室,固体部分被滤布截留形成滤饼,固液分离完成。当拉开滤板时,固形物自动脱落,固形物含水量可低于50%以下。

1.2技术特点

1)自动化程度高,保障了持续稳定的压紧力;

2)明流过滤以及暗流过滤提高了固液分离的效果;

3)新一代板框压滤机显著降低了固形物含水量,解决了旧式板框压滤机固形物脱落效果差的问题,脱水效率提高,人工成本降低。

2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钻井废弃物零排放

钻井完井废弃物处理新装备的引用:

该技术消化国外对石油工业废弃物(钻井废泥浆)处理的技术思路,强化了用真空浓缩蒸馏机和压榨脱水机对钻井完井废弃物处理的脱水环节,将污水进行浓缩蒸馏,降低待处理废弃液的含水量,减少了固形物的总量,意味所需处理的化学药剂减少,固化物减少。对污泥进行压榨脱水提高固、液分离的效率。

2.1螺旋压榨脱水机

螺旋压榨机有别于离心机的工作原理,是螺旋慢速压榨对处理物进行高度分离,将钻井废弃物中的固相含量较高的固体物进行固体和液体分离。关键技术是降低其固形物中的含水量可达50%以上。

2.2浓缩真空蒸馏装置

这一流程主要是将废弃物中的一部分污水蒸馏,以减少待处理物的总水量。浓缩真空蒸馏装置主要用于钻井废弃液体的浓缩处理,它主要由钛合金盘管、热交换器、真空负压反应釜、循环泵几个部分构成。由于浓缩真空蒸馏装置利用了高原反应原理,在真空负压状态下进行热蒸馏,温度不需要达到正常压力下水的沸点,比起传统蒸馏设备,大大降低了能耗成本。

钻井废弃液体固相含量很高,进入该装置的废液,首先需要通过化学分离处理,再经过自然沉降,其固相物的含量降低到10%左右,然后才能进入浓缩真空蒸馏装置进行蒸馏,得到的蒸馏水最后经过净化处理,回收至井场再利用。

3无害化治理中的固化作业

目前油田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大多数是指对钻井完井废弃物或酸化废水进行固化处理的技术,是先通过在废弃物中加入一定数量的絮凝剂、助凝剂等系列处理剂与之发生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实现固液分离,再对固相污染物和液相污染物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适当使用固化剂,主要以水泥、矿渣为原材料,将固相污染物相对稳定的固定在固化体中,降低固化体的沥滤性和迁移作用,并对固化体进行转移,或在固化体上直接覆土还耕造林等,对液相污染物按污水处理的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从而完成对废弃钻井液的无害化处理。这一方法是在环保投资较低的情况下较为节约成本的方案,其缺点是处理不够彻底。

4环境治理效益分析

4.1检测效果要求

1)固化物抗压强度测试(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标准);

2)固化物侵蚀后水质检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标准);

3)污水水质分析(污水蒸发或回收利用)。

4.2环境效益

1)利用柴油机尾气开展随钻废弃钻井液无害化治理的技术可使废水消减与钻井作业同步进行日集日清,废水池功能仅为短周期循环,可使其总容积缩减1/3,从而大幅度减少井场征地与基建投资,对不具备回注条件、不便于长距离运输的钻井作业区建立废水零排放清洁生产体系意义重大;

2)钻井废弃液中的固体部分经过压榨成型后烧制而成的建材可用于井场地面铺设和外墙修建,实现了废物再利用,使废弃物达到无害化治理,提高环境效益;

3)如果采用方案1对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过程处理,环境效益可观,但设备的租用投资会稍有所增;

4)如果引用真空浓缩蒸馏装置和螺旋压榨机可以减低废弃物的含水量。工艺技术先进,井场废水污水零排放,回收的蒸馏水可利用。固形物用压榨机脱水后减低废弃物总的含水量。使用该项技术可以实现石油钻探作业清洁生产,是目前世界上的领先技术,环境效益十分可观。

参考文献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9

该条例针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中面临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作了许多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手段,强化和落实政府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的职责,注重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是对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细化和补充,有关规定更为具体,增强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列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条例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管理,并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世界银行在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包括五项最基本的责任,保护环境乃是其中之一。环境问题是通过市场机制所无法解决的,政府掌握公共权力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决定了其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和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团体所无法替代的。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保年度目标管理,并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这一规定,对于克服单一以GDP作为政绩考核主要标准的弊端,引起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重视,促进和实现我省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加大政府财政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投入

由于环境保护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政府不仅责无旁贷地承担环境保护的职责,同时还应对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给予财政和政策支持,承担染疫畜禽和为防止疫病传播在一定区域内捕杀的畜禽处理费用。同时,在无明确责任人或者责任人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承担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处置费用、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的处置费用、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此外,条例还规定,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丧失责任能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偿。

加强土壤污染的防治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被污染土壤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处置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这一规定,是针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我省一些地方业已造成对土壤严重污染,以及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如何清理和处置被污染土壤的问题设立的。条例从防和治两个方面作了规定,并明确了污染土壤的评估和修复制度以及清理和处置费用的承担,这一规定在国内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创,对于加强我省土壤污染的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举报制度

公众的知情权是公民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环境法律法规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条例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排放数量、污染情况及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为公众查询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务。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工作仅靠环境保护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为此,条例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举报制度,并对为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或者证据的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给予财政补助

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个薄弱环节,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条例从我省农村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实践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区)处置”的原则。同时,考虑到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因此,规定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费用由政府给予财政补助和支持。

规范电子废物拆解和利用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10

【关键词】固体废物;一般废物;危险废物;环境工程;治理措施

1引言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民注重经济的同时更注重生活环境的品质,因此,环保成为新时代的新主题。固体废物污染作为普遍存在于人类日常生活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环境工程建设应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2固体废物的定义和特点

2.1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而工业固体废物按特性又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由于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因此,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更大[1]。了解固体废物的定义,有利于对它进行全方位的理解和分析,进而明确它在生活中的危害性。

2.2固体废物特点

2.2.1污染性。固体废物污染分2种:(1)它本身具有污染性;(2)对固体废物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在整个产生、排放、后期处理过程都会造成污染,控制不好将会对人们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2]。2.2.2资源性。固体废物可通过再开发,再处理,挖掘出在一定条件下可具有的使用价值,进而成为有经济价值的资源,比如,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燃料等。2.2.3社会性。固体废弃物的前期产生、中间排放及后期处理整个过程都离不开社会的作用。固体废弃物的存在是由社会每个成员在生活工作等过程中产生的,对社会经济都有影响,其排放和处理过程中的经济投入都会再影响到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

3固体废物污染对环境的危害固体废物污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对土壤的污染

固体废物中存在很多有害物质如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等,这些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后,会对土壤结构造成改变,同时也会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改变土壤性质,导致土壤健康状况恶化。对于生长在农田的农作物来说,有害成分会直接被农作物吸收,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3.2对水体的污染

固体废物造成水体污染的原因有很多,最直接的一种污染方式就是将固体废物直接倾倒在海洋或者河流中,破坏了水质,同时它会直接对海洋生物和河流的动植物等造成伤害;另一种污染方式就是随着天然降水或者随风飘移进入地表径流,进而流入江河湖泊,造成地表水的污染。

3.3对大气的污染

固体废物对大气的污染随处可见,比如,生活垃圾任意堆放散发的恶臭,直接影响了空气质量。有的固体废物的细小颗粒在一定条件下还会被微生物分解,有害气体进入空气,也会影响居民的生活。

3.4对市容环境卫生及美观的影响

城市角落中存在垃圾堆、粪便等,会影响到环境卫生,还会降低城市居民生活的舒适度,也破坏了城市的美观性和好感度。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不同的废物应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常用的处置方式包括预处理、一般物化处理、生物处理、卫生填埋、安全填埋、焚烧处理及热解法。预处理是采用压实、破碎和分选技术将复杂的固体废物进行预处理,然后再送去填埋、焚烧和堆肥或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一般物化处理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某些含油、含酸、含碱或含重金属的废液进行物理化学处理,这种方法也属于预处理方法。生物处理是通过微生物作用,使固体废物中有机物转化为稳定产物,这种方法适用于有机固体废物,如动物粪便、污泥等。卫生填埋是利用地形或人工构造,将固体废物填充、压实再覆盖,主要处理生活垃圾,不能处理未经预处理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填埋是针对危险废物的一种处理方法,通过把危险废物与环境隔绝,以达到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方法。焚烧处理是通过高温热处理技术,使固体废物氧化分解,这种方式可用于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甚至危险废物也是可以处理的。热解法区别于焚烧法,是利用热能将有机物裂解为小分子量的化合物或燃料等有机物质,适用于具有一定热值的有机废物。无论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废物的处理,其防治原则都是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处置这些废物时首先要进行预处理,结合多种处理技术,从而达到最终的处理目的。

5环境工程建设中固体废物的治理措施

在人类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污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物质提取及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质、煤炭开采中产生的尾矿和煤矸石等、石油天然气开采中产生的泥浆、锅炉产生的炉渣、工业加工过程中回收粉尘、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畜禽和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动物粪便和动物尸体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作物秸秆、科研和医疗等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和化学药品以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根据不同固体废物的特点和危险特性,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如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置;厨余垃圾应由获得餐饮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的单位进行处理;凡是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医疗废物应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另外,为了进一步减轻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还应采取如下治理措施:1)加强管理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管理宣传工作,就是要向全民倡导环保,引导全民学习环保知识,提升爱护环境资源的意识。2)完善法律法规。关于固体废物处理方面的法规在施行过程中,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生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对法律法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逐步解决各种矛盾。3)积极鼓励绿色消费行为。鼓励全民进行绿色消费,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注重对垃圾的分类处置,实现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达到安全消费、经济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的目标。

6结语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篇11

[关键词]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排放控制

中图分类号:X7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7-0337-01

一、引言

在有机废气排放行业中,印刷行业的废气排放占据较大比例。当前,我国印刷行业中普遍使用的是溶剂型油墨,该油墨挥发性较大,在调整油墨粘度过程中会使用到稀释剂。当印制品处于干燥时,油墨的挥发性分组约在70%~80%,向空气中排放大量的甲苯、苯、二甲苯等有机质工业废气。印刷行业中的有机质废气一方面会造成严重的大气光化学污染,若室内空气不流通将会形成温室效应,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废气排放造成的污染甚至会影响植物的成长,人一旦将这种废气吸入体内,将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该废气较大的挥发性会对有机化合物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企业自身要对废气无组织的排放进行严格的管控,引进先进的废气治理工艺和设备,遏制有机废气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印刷行业中的有机废气治理技术主要有:热力氧化法、吸附法、等离子体氧化分解法和膜分离法等,这些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将挥发性有机物分离回收;第二类,将挥发性有机物分解成为CO2和H2O。

(一)热力氧化法

热力氧化法由直接焚烧、催化燃烧和蓄热式氧化三种方法组成,其工艺流程为:当废气经管道送入热交换器时,废气加热到催化燃烧所需的起燃温度,经过催化剂床层会发生催化作用,促使有机废气发生无焰燃烧,将废气强制分解为CO2和H2O同时释放大量热能。这种方法能够有效的除去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在高温环境下发生的催化作用而降低活化性能,由于催化剂的存在和反应物的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反应,降低了耗能。

(二)吸附法

吸附法的关键在于吸附剂和吸附工艺设备的配置,吸附剂中含有:粒状活性炭、活性炭纤维、沸石和分子筛等,它可以促使废气充分与它表面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将污染物吸附在固体表面,使其彻底与其他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的目的。在吸附回收工艺流程中,废气的会经蜂巢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排放到空气中,VODsZ在蜂巢活性吸附炭上加热而发生氮还原反应,当废气冷却凝结为精蒸馏之后可以进行回收利用。活性炭吸附饱和之后,使用水蒸气进行脱附清洗,活性炭便可以使用多次。这种方法适用于低浓度的废气治理,但与活性炭产生反应的VOCs和大分子高沸点有机物不能进行回收处理。

(三)等离子氧化分解法

等离子氧化分解法主要是通过电子射线激活、电离、裂解废气中的有机物,促使废气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使用等离子氧化分解法通常会采用两个系统。其中,一个系统利用高频等离子体技术加热等离子,促使其快熟上升到较高的温度,充分利用等离子体与蒸汽水相接触,在高温状态下进行分解。另一个系统则是将高温分解后的废气冷却到约80℃,有效的防止二垩英等有害物质在高温状态下再合成。该方法使用与低浓度的废气治理,具有操作便捷,运行成本低的特点。

(四)膜分离法

膜分离法治理废气效率高,它通过有机蒸汽结合体中压力推动透过过膜的传递速率,从而实现分离,该方法的关键部分在于膜元件。为了确保膜分离法能够顺利进行,要求膜的进料侧压力要高于渗透后的物流侧压力。当压缩后的混合物进入冷凝器中时,膜蒸汽分离后亚太VODs可以进行回收利用,而混合物中没有冷却的有机物则会通过膜的表面分成两股物流,渗透物流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未透过的有机物会从系统中排除。膜分离法具有节能高效的特点。

三、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当前,我国大部分印刷厂在生产过程中都存在着VODc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问题,难以从根本上控制和治理废气污染。根据我国印刷废气污染的治理现状,在我国新的印刷废气排放标准中,VOCs法律要求对印刷厂和幽默制造厂严格控制有机挥发物的排放,并对有机废气的排放作了严格的规定,表一为印刷车间有机废气接触限制及排放浓度标准。

(一)控制有机溶剂挥发浓度

在印刷工作完场后,应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设施进行密封,可以考虑采用密封刮刀结构,通过密封管道传送溶剂,这样可以极大的减少传送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采用溶剂浓度实时控制系统对溶剂挥发浓度实现反馈控制,最大限度的控制溶剂挥发。通过检查发现,若将溶剂中碳的含量进行计算,每千克碳会释放0.3千克的VOCs物质。在热固轮转胶印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挥发性的低沸点溶液,可以通过回收装置回收有害的有机溶剂。

(二)应用环保油墨

对油墨中的所含成分要严格的进行检测,不断研制新的油墨配方,例如:可以采用水性材料替代有机溶剂,减少原材料中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在油墨的生产过程中减少对有害金属的颜料的使用,以提高油墨质量。应用环保油墨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辐射固化油墨。该油墨不含溶剂,无VOCc问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第二,水基油墨。针对凹版印刷、柔版印刷和丝网印刷,可以代替溶剂产生水基油墨,这样可以极大的降低水基油墨中的醇含量;第三,植物油基墨。该油墨在胶印印报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使用以上三种环保油墨事,还应该加紧研发用于高速轮转胶印机使用的无醇润版液,并推广使用专门的油墨清洗剂。

(三)高效干燥固化工艺

要想在生产过程中节约用料缓解VOCc问题,还需要研制和推广新型干燥装置控制系统和新的油墨干燥固化方式,并不断优化干燥系统工艺。在确保印刷品的质量的前提下,高效干燥固化工艺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降低VODc排放量;提高干燥系统在印刷过程中的热能利用率;干燥系统的干燥效率要与印刷速度保持同步,确保印刷制品的质量;针对溶剂含量高的印刷机可以在印刷过程中回收利用溶剂,降低VOCs挥发量。

在干燥装置控制系统的的优化工艺结构中,以确保干燥效率为前提,优化干燥箱热风喷嘴结构,最大限度的减少热风耗量,将系统调至最佳的工作状态不仅可以节约能源,还能减少VODs的产生。在干燥装置系统运行过程中,要对温度进行实时控制。首先检测印刷制品干燥表面的温度,如发现温度异常,则应该在线反馈调整锋风速和热量,这样做同样能够达到节约能源减少VOCs产生的目。

固化优化工艺具体可分为:反应固化型、压力固化、调温固化、水基UV固化、热燃烧固化和催化燃烧固化。下面将重点介绍反应固化型、热燃烧固化型和催化燃烧固化。在反应固化型中,相互能发生反应油墨与纸张充分接触,油墨中的有机成分与纸张表面的涂布层发生反应而迅速固化,不会额外产生VODs;热然固化是在600℃~1000℃的高温下,将油墨中的有机物蒸发为CO2和H2O,挥发物质的除去率在90%以上,若生产过程中不考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影响,可热燃烧固化后的有机物可以进行循环回收利用。催化燃烧固化能将VODs挥发量降低在10%以下,干燥温度保持在350℃~600℃,相比直接燃烧干燥温度,它可以节约投资成本,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一氧化氮残余含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的治理印刷行业中的废弃排放,企业必须规范环保审批,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政府机构有义务引导印刷行业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从源头上控制印刷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既要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治理,还要对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刘杨.印刷行业中有机废气治理技术[J].科技创新导报,2009,(29).

[2]黄清明,许鹏,包能胜等.包装印刷有机废气排放控制与治理研究[J].轻工机械,2009,27(3).

固体废物治理方法范文1篇12

论文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污染;环境问题

一、城市环境和资源的压力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问题跟经济活动和人口的密度成正比,因而,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也接踵而来,加上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猛增的人口,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和升级的消费,都带给了紧张的城市环境和资源更重的压力。

(一)大气的污染和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目前已知的约有100多种。主要由自然因素(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引发,后者更甚,特别是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死带来的。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1、工业:工业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因为工业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性质复杂,种类繁多;2、交通运输:尤其是城市汽车,数量多又集中性强,它所排放的污染物能对人呼吸器官直接造成很大的危害,严重污染城市空气,是城市空气的重要污染源;3、各种喷雾剂,新增了空气中的有害成分,造成空气污染(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城市化日渐加快,相伴相生的工业、交通运输业也发展迅速,这些发展就导致了更多空气污染。当污染物:大量的废气、粉尘、硫氧化物、碳氧化物、氮氧化物、臭氧等被排入大气中后,空气的质量就受到了严重的破环。

(二)废水污染

城市水污染主要涉及如下三点:

1、工业废水;2、生活污水。生活排放污水的数量正在逐渐增加,有资料显示,有一半的废水是生活排出的;3、农业中用的化肥、农药,通过雨水进入到到河流中后,使地表水受到污染。据相关环境部门调查,我国城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中的污水每天至少有l亿吨。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的河段水已受到污染,全国不适合鱼类生存水占到1/3,不能用于灌溉的占到1/4,严重污染的已达到了90%,有一半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标准,40%的水已不适合饮用,甚至水体污染已经成为导致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的罪魁祸首。

(三)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主要涉及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另外,也包括农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废物。固体废物一定要妥善处理后才能丢弃,否则就会对大气、水体和土壤带来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固体污弃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于不同的人而言,被废弃的某物品有可能是废物,但如果转换一定条件,废弃物也能变为资源。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就是利用废物的这个双重性,使固体废物减量、无害化,并且变成资源。对于不能利用和一定会产生污染的固体废物,一定要妥善处理。

(四)噪声污染

噪声一般可分为高、低两种。一般而言,低强度的噪声对人体是无害的,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但高强度的噪声则会对人体有害,使人疲劳,情绪低落,甚至引发疾病。高强度噪声,无论是对人的听觉、视觉、智力还是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都有伤害。高强度噪声主要来自工业机器、现代交通工具、高音喇叭、建筑工地以及商场、文体娱乐场所所带来的喧闹声等。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音污染已发展为城市污染的严重灾害之一。城市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机动车数量的猛增。

二、防治污染的举措

(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的治理应当在维持现有城市的能源与交通状况的前提下,找出危害广,影响大的最严重污染物,以便能有针对性的有效治理。城市规划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法主要有:1、合理工业布局;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3、绿化造林

(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生活污水主要是有机物的污染,工业污水主要的污染物就没那么简单了。虽然每个城市水污染的程度各异,但仍可普遍采取如下措施加以防治:1、提倡节约用水,对废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实在不能用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再排入水管道中;2、划分区域用水,在污染严重区域开办废水处理基地,尝试多种处理方法,采用新的科学方法净化水,严格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倒入江河湖海中。

(三)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计划

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填埋,另一种就是焚烧。虽说目前,我国填埋生活垃圾已经发展到稳步推进的阶段,但实施填埋时一定要妥善处理土地资源,确保最大限度的减少填埋场的污染和浪费,变填埋气体为资源。焚烧垃圾主要适用于可燃垃圾,东部沿海城市因其土地资源的宝贵性,就决定了焚烧处理会慢慢演变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四)综合整治和规划噪声污染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年级写人的作文范例(整理5篇)

    - 阅0

    年级写人的作文篇1我最熟悉的人当然是我的弟弟啦,我的弟弟是个瓜子脸,乌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还有一张会说的嘴,如果你和他斗嘴,他肯定斗得你无话可说。我弟弟特.....

    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精选3篇)

    - 阅0

    2020年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篇1尊敬的交警同志: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

    网络软暴力的认定范例(12篇)

    - 阅0

    网络软暴力的认定范文篇1【关键词】网络安全;现状分析;防范技术;对策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这一技术的了解与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它不仅大大改变了人们衣食住行方.....

    当代儿童心理健康现状范例(3篇)

    - 阅0

    当代儿童心理健康现状范文现代人称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心脑血管疾病等,统称为文明病或现代病,也有称“富贵病”。它的诱发因素,主要是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良的生活习惯.....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计划范文(精选5篇)

    - 阅1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计划篇1一、培训目标和培训重点坚持以师德建设为中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