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的概况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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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1篇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盈利质量;因子分析

尽管不同国家之间的通信基础设施状况不同,但以此为依托的电子支付迅速蔓延,网上交易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不同国家的网络金融发展呈现出共性[1]。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网络金融”已逐步发展成为“互联网金融”,智能与大数据分析成为现代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表现[2]。自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开始,中国互联网金融呈现“爆炸式增长”,无论是学术界、实体经济还是政府部门,均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表现出高度的兴趣。这段时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在种类与规模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发展规模。许多企业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甚至放弃原有发展方向转型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A股上市公司中互联金融概念板块的公司。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初期阶段,没有成熟的发展模式,因而目前大部分企业都属于“摸石头过河”的形式,其面对的系统性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监管风险也更大[4]。同时,行业准入壁垒不是很高,广阔的市场会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市场,但此市场尚未饱和,未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模式。这些因素导致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盈利质量各有差异。为进一步了解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特性以及盈利的侧重方向,本文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盈利质量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健康、有序发展。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取SPSS进行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分析对象为我国A股上市公司互联金融概念板块企业的盈利质量财务数据,指标选取如下:

(一)指标属性

1.反映的信息真实可靠根据会计信息可靠性原则,选取的指标需要满足真实性、可验证性以及中立性。这要求选取指标的数据来源需要体现出企业客观发生的实际情况,同时是可以被审计验证的,且数据来源客观中立,被准确记录,不会被人为因素影响。2.指标持续可获得数据的指标数据来源能够持续获得,即指标所反映的企业生产过程来源是持续性的而非间断性的,这使得指标之间可以具有对比性,在分析过程中可信度更高。3.指标稳定可靠指标稳定可靠指的是指标自身存在一定的稳定性,不易受到某件突发事件的影响而产生较大变动,稳定的指标可以减少分析过程中因指标因素导致分析结果不准确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周期缩短,市场形势变化相比以往更快,因而所选取的指标需要自身存在一定的稳定性。

(二)具体选取指标

根据指标选取要求,本文在具体指标选取时,根据传统行业盈利质量分析的指标体系,可从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性、盈利获现程度和成长水平情况等方面入手[3],具体指标如下:1.反映企业盈利能力情况基本每股收益(元)=(税后净利润-优先股股息)÷普通股股数每股现金流净额(元)=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数量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销售净利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2.反映企业盈利获现程度净利润现金含量%=现金净流量÷净利润销售现金比率%=现金净流量÷营业收入3.反映企业成长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利润总额增长额÷上年主营业务利润总额经营现金流净额增长率%=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长额÷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4.反映企业持续性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二、数据分析

本文数据选取2015年A股互联金融概念板块股票的财务数据,选取其中62家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其中部分上市公司的部分财务数据在该年度或连续年度中为负,导致指标缺失。在本文中,采取对原始财务数据取绝对值的方法,然后重新计算指标代替缺失的指标数据。本文使用SPSS的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数据。根据之前确定的指标体系,在SPSS中将指标使用简称代替,具体表示方法如表1所示。

(一)可行性检验

本文可行性检验采用KMO检验以及Bartlett检验(见表2),KMO值在0至1之间,一般来说,KMO值超过0.6表示数据可用,KMO值越大表示效果越好。本文KMO值为0.653,通过检验。在Bartlett检验中,近似卡方为997.247表示显著,自由度为55,卡方检验概率为0,说明变量之间显著相关,本文也通过检验。

(二)提取公因子

本文通过主成分分析方法,将原有变量降维提取,得到解释原有信息的因子(见表3)。一般来说,因子的贡献率越高,则包含了总信息中越多的信息。本文选取了前四个因子,其初始特征值分别为4.285/2.665/1.544/1.120,累积贡献率达到87.402%,意味着这四个因子可以包含原有信息中87.402%的比重,能较好解释原有变量的信息。

(三)因子旋转、分析与命名

本文将已经提取的公因子建立载荷矩阵,然后进行因子回归并进行正交旋转。采取最大方差法进行,旋转在5次迭代后收敛。具体旋转成份矩阵的结果见表4。各个公因子由原有指标解释组成,指标对应载荷值越高,则对该因子的影响就越大,根据每个因子上各个指标的载荷值,本文归纳出解释因子的主要指标,对该因子进行命名,进而将影响方向显现出来。可以看到,影响F1因子的指标有X3(加权净资产收益率)、X9(营业利润增长率)、X1(基本每股收益)、X4(总资产收益率),其表达式可以视为:F1=0.905X3+0.886X9+0.849X1+0.762X4+ε其中ε表示剩下的指标所产生影响的尾数,由于影响很小可以忽略,因而可以用ε来表示。这些指标均与公司收益情况相关,且指标X3、X9、X1、X4均为正相关,可以将F1因子命名为收益性因子。影响F2因子的指标有X6(净利润现金含量)、X2(每股现金流净额)、X7(销售现金比率),表达式为:F2=0.991X6+0.979X2+0.852X7+ε其共同点为现金流,且因子解释指标X6、X2、X7均为正相关,因而可以将F2因子命名为现金性因子。影响F3因子的指标有X5(销售净利率)、X11(营业利润率),表达式为:F3=0.962X5+0.96X11+ε解释的指标强调了利润率,且指标X5、X11对因子解释也为正相关,可以将F3因子命名为利润占比因子。影响F4因子的指标有X10(经营现金流净额增长率)、X8(营业收入增长率),表达式为:F4=0.812X10+0.763X8+ε这些指标主要表示公司增长情况,且指标均为正相关,因而将F4因子命名为增长性因子。

(四)因子检验

本文将得到的四个公因子得出其成份得分协方差矩阵,矩阵的值在0到1之间,值越小说明越独立。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发现在四个因子两两之间,其协方差的值均为0,这说明四个因子互相独立没有影响,表示因子分析效果较好,公因子之间互不影响,四个因子解释效果较好。

三、结论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2

关键词:农村非正规金融;民间金融;地下金融市场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3-0008-05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在美国学者麦金农(1973)的金融发展理论中,曾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系统划分为二元式金融结构,即一部分是以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有组织的现代化金融组织及金融市场,另一部分则是以私人借贷、合会、钱庄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组织和金融市场。对于麦金农所说的传统金融市场部分,许多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也相应地提出了不同的概念,尤其国内研究更是如此。称谓亦是多种多样,如有非正规金融市场(InformalFinancialMarket)、灰黑色金融市场(GrayandBlackFinance)、地下金融市场(UndergroundFinance)、民间金融(FolkFinance)等。这些概念的研究对象大体一致,但其侧重点和观察的角度又有所不同。其中国内普遍使用的是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两个概念,为了避免这两个概念的混淆及研究的需要,在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相应区分。

一、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概念辨析

非正规金融概念与正规金融相对应,在国外文献中使用的较普遍,有时也将二者称为非正式金融和正式金融,而民间金融概念在国内学术界以及媒体中使用得较为普遍。事实上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因经济交易的需要,由下而上自发形成,即都具有内生性。而区别则表现在对其概念界定的角度不同。首先,从相关的文献上看,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主要是从法律或者政府监管的角度进行分析,即某一金融组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国有(官方)金融与民间金融则主要从所有制的角度进行分析,即由某一金融组织的产权主体归谁所有进行界定。其次,两者的差异与国内外的习惯用语有关,在国外主要是从“法”的意识上界定;而在国内很大程度上包含着原有的意识形态成分即“所有制色彩”,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意识中国有(官方)与民间是一个鲜明对立的概念,非国有的则就是民间的,如我们在经济体中有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称谓,因此相对应地在金融领域就使用了国有金融与民间金融的概念。

因此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概念实际上是从两个角度进行界定,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内在逻辑关系,从具体的金融组织形式上看,两者在大部分情况下是重合的,如私人借贷、钱背、合会、互助会、私人典当、私人钱庄等既属于非正规金融又属于民间金融。但两者又存在不一致之处,如民生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所有制或产权角度上属于民间金融,但是它们已被官方承认,并纳入了官方的监管范畴,因此它们又属于正规金融组织;而如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形成之初的行为,初期并没有纳入官方的监管范围,属于非正规金融活动的范畴,但是它们又不属于民间金融,因为其行为主体本身是以国有形式存在(如四大国有银行)。

按照以上思路,我们认为非正规金融并不代表就是民间金融,同时正规金融也并不意味着就是国有金融,两者之间概念不存在等价关系。为了保持与国际上的学术惯例相一致,以及避免公有或私有等国内意识形态上的争论,我们运用非正规金融这一概念。在本文中我们把非正规金融理解为由于市场主体交易需要,在经济体内部由下而上自发形成,但不被监管当局所认可,并以隐蔽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来取得收益的金融中介组织及其行为活动。对于参与、贩毒、洗钱等地下违法交易活动的黑色金融活动既不能得到现行制度规则的许可,更不具有经济合理性,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演变分析

我国非正规金融活动历史悠久,分布广泛,而且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依据各种形式出现的历史时间先后顺序,相对应的组织化程度,以及与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状况的功能演变,农村中非正规金融经历了民间自由借贷、各种合会、钱背、钱庄等由简单组织到复杂组织的历史演变过程。

在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变迁的过程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两种功能属性即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地位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在民间私人借贷阶段,其起源于农村乡土社会,主要表现为亲戚、朋友之间的交情借贷,这种借贷方式几乎没有利息。可以认为在私人借贷方式中,交情借贷是源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最原始意义,这个阶段的借贷需求基本上是以平滑生活需求为主,生存性借贷是其基本要义。因此这个阶段,刚从农村乡土社会中脱胎而产生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其社会属性远远高于它在高利贷所表现出的经济属性,其社会属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

但伴随着农村经济逐渐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开始以合会形式出现时,其经济属性日益突出,而且开始超过原有的社会。在这个阶段,合会分成了两种不同模式,一种是互质如轮会等,这实际上是从民间私人借贷中的社会属性发展而来。另一种是以赢利性为主要目的抬会等形式,这种形式在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区,其规模影响越大,如在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这意味着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农村非正规金融逐渐脱离了原来“乡土气息”的社会属性,经济属性日益重要。

当农户收入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大多数交易者将倾向于节约人情成本,更愿意通过支付利息的商业行为来完成交易,于是原先的友情无息借贷逐渐向有息方向发展。因此当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到钱庄形式时,原有的社会性属性已基本上不存在,基本上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性组织。所以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的历程是其从乡土社会中产生,由最初的社会属性为主导,然后从其社会属性中衍生出经济属性,最终又脱离原始的社会属性演变成为具有经济属性的金融组织。

同时伴随这一过程,也是信用类型发生变化的过程。在起初,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中所表现的只是简单的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交易基本以口头协议为主,我们可以把这种信用类型理解为简单的关系型信用。当农村非正规金融以合会的形式出现时,由于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和其经济功能逐渐增强,原来依托于社会属性的“简单关系型信用”将难以保证交易任务的完成。于是出现了一些简单、松散的章程安排,原来的口头协议也逐渐转变为签字协议,与原来的相比,可以理解为“复杂的关系型信用”。当其进一步发展到钱庄等形式时,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属性已经主要表现为经济意义上的属性,在这一

属性下形成的信用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今天金融现代信用所具有的功能,可以认为是“准契约型信用”。因此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化的进程中,实际上是其属性由以社会属性为主,发展到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并存,最后转变为以经济属性为主;信用类型从简单的关系型信用,到复杂的关系型信用,再到准契约型信用的过程,具体如表1所示。

三、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分析

由于非正规金融交易活动具有隐蔽性等特征,使得对其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十分困难,因此其真正的市场规模也就难以确定,目前大部分数据主要是通过调研获得。表2显示了亚洲发展银行和世界银行在1990年的一组数据,这些数据表明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农村非正规金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且在各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非正规金融主要存在于农村和中小城市,尤其在沿海地区如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更为普遍,国内学者大部分通过案例调查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推算,近年来部分学者的调查情况如表3所示。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3)对全国20个省份的实地调查,发现全国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50-8300亿元之间;若按照郭沛(2004)年估计,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从1997年到2002年,按窄口径计算大致在1802亿元至2001亿元之间,按宽口径计算规模大概在2238亿元至2750亿元之间。我们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数据,可以得到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的一个更为长期发展状况,如图1所示,从中可以发现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在不断加强。

上图中反映了自1986年以来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趋势,从地区差异上看,可以发现非正规金融在农户整个借款比重中,东部地区的比重最高,中部次之,西部较低,而且从1989年开始东中西部各地区所占比都已超过了一半。从全国趋势上看,农村非正规金融呈现出递增的趋势充分反映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平滑农户的消费与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显示出其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在分散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中,非正规金融基于在信息和履约机制上的相对优势,使得它与正规金融相比更能节约交易费用,降低违约率。在一定程度上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有利于农村社会资本的形成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正如IFAD(2001)指出,在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对于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

四、政策选择分析

(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变迁的三种可能方向

从各个国家和地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经验来看,大致有三个可能的演化方向(姜旭朝,2004)。第一种方向是一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继续保持其互助合作的“原始形态”,如以轮转会等形式,作为一种临时性松散组织,只在约定的时期内存在。这主要是由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现代主流正规金融组织不愿进入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国家实施的政策性金融尚不完善,使得这些具有传统互质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得以存在。

第二种方向是由互组织演变为非法的地下金融,以诈骗或洗钱等为目的的各种合会,则其形成机制和背景较为复杂。这种形式在经济发展较快而政府金融监管缺乏效率的地区比较普遍。严格地讲,这种形式属于本文定义中的广义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已经脱离了经典意义上的非正规金融,属于非法范畴,不是本文讨论的对象。

第三种方向是从具有合作性质的非正规金融逐渐演变为带有商业性质的正规金融组织。其运作机制在转变过程中也会发生较大变化,如从轮转模式(Rotating)转变为非轮转模式(Non-rotating);从短期金融组织转变为永久性金融机构;从只存不贷变为存贷结合;从定期运营转变为每日运营等(Seibel,1999),这种存在形式有如日本的“无尽”、韩国的“契”、中国台湾地区的合会公司等。

(二)政策选择

中国的金融制度变迁历程已经告诉我们,其并不是简单的遵循节约交易费用和增进资源配置效率的路径,而是与按照政府的偏好密切相关。显然政府的介入要么推动金融制度向更为有效率的方向演进,要么阻碍这种进程(官兵,2005)。因此,政府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甚至决定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变迁方向。与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变迁的三种方向相对应,政府亦有三种政策性选择。

第一种是政府采取放任自由政策,在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中充当无为之手,无所作为。在这种政策下,政府完全不干预,任其自由发展。但农村非正规金融是基于特殊信任基础上的,当其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会存在社会资本“失灵”现象,如发生的各种倒会风潮,都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这种形式长期得不到法律认可,交易契约又不能受到政府有效保护,这使得农村非正规金融很可能被一些食利者或金融诈骗分子所利用,偏离其原有的发展轨道,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二种政策选择是采取强行干预政策,无所不为。事实上,这种强行“拔高”做法亦会中断农村非正规金融原本正常的演进方向。经典的案例是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农村中兴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曾在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在1990-1996年间全国农村基金合作会的支农资金合计达63.2%,远远高于农行、农信社同期支农的比重,但由于地方政府的强行行政干预导致了其最终失败(温铁军,200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地方政府强行介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行为,打断了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的正常路径,正是这种不正当干预造成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最终衰弱。

第三种是政府采取有所作为的政策。前面分析了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政府采取“不作为”或“无所不为”的政策都不能使其从“关系型信用”演变成“契约型信用”。因此,政府应当意识到既然执意打压非正规金融和任其自由发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考虑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适当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引导并扶持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对各种不同形式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交易给予法律上的有效保护。将其信用关系纳入到正式制度的调节范围,使其最终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

五、结论性评语

农村金融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的脱节。现在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中遇到的问题是:已有的正规金融组织由于产权的模糊性,难以有效行使所有权、控制权与监督权;同时非正规金融组织的产权虽是独立完整的,但却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而正是因为这种不被认同使得这种组织只能以非正规或地下的形式进行隐蔽活动,这种不规范的交易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成本。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3

【摘要】有效市场假设(EMH)作为现代金融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石,由于其过于简单的假设并不能完全解释现实市场中的金融现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行为金融理论日益兴起且影响不断扩大,对EMH形成了挑战。本文介绍了行为金融理论的主要内容并基于行为金融理论提出证券投资策略。

【关键词】有效市场假设(EMH);行为金融理论;证券投资策略

一、引言

有效市场假设(EMH)自问世以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EMH认为,金融资产的价格总是完全反映所有信息,并且排除了利用现有信息就可以获得超额回报率交易策略的存在性。EMH建立在三个假设基础上:(一)假设投资者是理性的,因此投资者可以理性评估资产的价值;(二)即使有些投资者不是理性的,但由于他们的交易随即产生,交易相互抵消,不至于影响资产的价格;(三)即使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并非随机而是具有相关性,他们在市场中将遇到理性的套期保值者,后者将消除前者对价格的影响。在EMH开始形成的10年内,学术界和理论界都为上述假设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EMH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而行为金融理论恰好为传统金融理论提供了补充,从此行为金融理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二、行为金融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期望理论

1979年Kahneman和Tversky提出了期望理论,对行为金融产生巨大影响。该理论认为,人的理性表现为个人效用的最大化,而其数学含义就是加权效用的最大化,权值就是样本发生的概率,这个概率被称为真实概率。但是由于人的行为和心理作用导致真实概率总会发生变异,在此我们将变异后的真实概率称之为心理概率。

传统金融理论中的经济行为人都是理性人,而行为金融理论中的经济行为人则是正常人。理论上讲两者的行为判断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金融资产都是风险资产,而风险的大小都是采用真实风险系数来度量的,但是投资者对风险的判断往往都带有主观因素。投资者常常忽视非常小的概率事件,重视大的概率事件。也就是说人们往往会对相应事件发生的概率进行夸大或缩小,由此产生心理概率与真实概率的函数关系。

(二)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

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是对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发展。Markowitz认为,投资者关心的只是资产组合的期望收益和方差,在观点相同的理性投资者的相互作用下,得出一个决定期望收益的风险测度β系数,最终达到市场均衡,形成均衡价格。但是BAPM模型认为投资者并不是都具有相同的理性信念,因而市场上的投资者可以分为信息知情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两类。前者不会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将严格按照CAPM理论形式,后者由于会犯认知偏差的错误,因此并不是严格按照均方差偏好进行资产选择的。

(三)行为资产组合理论(BPT)

Markowitz的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认为投资者都是将其资产看作一个整体,并考虑资产之间的协方差,而不必分析单个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但是资产组合理论(BPT)认为现实中很少有投资者能够做到这一点,投资者实际构建的资产组合是基于对不同资产风险的认识以及投资目的而形成的类似于金字塔状的行为组合。每层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不同,因而各层之间的相关性就被忽略了。

(四)羊群效应模型

羊群效应理论是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经济人在信息不完全、不确定的环境下的行为特性的理论。在刻画羊群效应中,比较成功的有序列型羊群效应模型和非序列型羊群效应模型。在序列型羊群效应模型中,投资主体通过典型的贝叶斯过程从市场噪声以及其他个体的决策中获取自己决策的信息,这种依次决策的过程导致市场中的“信息流”。非序列型羊群效应模型也是在贝叶斯法则下得出来的。模型假设任意两个投资主体之间的仿效倾向是固定相同的。这样,当仿效倾向较弱时,市场总体表现为收益服从高斯分布;当仿效倾向强时则表现为市场崩溃。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不会得到像股票市场中那样的零点对称,单一模态的厚尾分布特性。

三、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证券投资策略

现实的市场状况证明,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并不是像传统金融理论描述的那样完全理性,相反由于存在认知偏差,投资者常常表现出非理性。行为金融理论的意义就在于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考虑进投资决策和市场定价行为中,使得其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外证券市场的一些情况,同时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基于行为金融理论总结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

(一)反向投资策略

反向投资策略是相对于证券市场经常出现过度反应现象提出的,所谓过度反应最早是由WernerdeBondt和Thaler在1985年提出的,他们将股票按照过去3—5年的回报分类后发现,过去的赢家一般是将来的输家而过去的输家一般是将来的赢家。即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没有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导致股票价格超出其内在价值。

针对这一现象,行为金融理论学家提出了反向交易策略。就是指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之所以采用这种策略是因为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往往过于重视上市公司近期业绩表现而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导致对业绩好公司的股价过分高估。至于业绩差的公司股价会被过分低估,这便为套利交易提供了可能。

至于如何应用这一策略,以我国的基金市场为例。自我国2001年9月第一只开放式基金设立算起,到2011年6月底,中国基民投入偏股型公募基金的总成本大约是6.18万亿元。但是投资者在过去10年的投资总收益为3487.60亿元左右。以此估算基金十年的收益回报仅为5.66%,远远跑输了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有不健全之处,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缺少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当前基金管理人因为急于追求基金收益的增长,容易导致受“羊群效应”的影响。而反向投资策略恰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帮助,当庞大的个人投资群体联动推进投机性正向及负向泡沫放大时,基金管理人就可以利用能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的投资策略进行套利交易。

(二)动量交易策略

Jegadeesh和Titman在1993年对资产股票组合的中期收益进行研究时发现,以3到12个月为间隔所构成的股票组合的中期收益呈现出延续性,股票的中期价格具有向某一方向连续变动的动量效应。Rouvenhorst在1998年通过采用12个国家股票市场的数据进行研究,同样证明了动量效应的存在。我国学者通过对我国股市的统计分析发现,动量效应也存在于我国的股票市场。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4

关键词:金融交易;信用担保;风险;金融市场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7-0006-05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Basedonasymmetricinformationinfinancialtransactionthispapermakesanin-depthstudyontheexternalmechanismofcreditriskguaranteesusingqualitativeanalysisandquantitativeanalysis.Ithasgreatsignificantofbuildingcreditriskguaranteesystemforsmallandmiddle-sizedenterprises,andofgreatpracticalandtheoreticalvalueinsmallandmiddle-sizedenterprisesfinancing.

KeyWords:FinancialTransaction;CreditGuarantee;Risk;FinancialMarket

一、引言

在金融市场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广泛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原因,银行在与中小企业的博弈中对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配给”就成为银行的理性选择。考虑到信贷配给及其界定现象,抵押资产不足、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将被配给出信贷市场,以规避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Berger[1][2]以及Banerjee[3]-[5]等从引入中小金融机构角度,通过双方的长期合作而拥有优势资源这一核心原则展开理论研究,以解决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该理论最大的不足在于,它仅仅是从银行内部结构与成本差异的角度,为小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比较优势提供了一种解释,它并没有证明小银行的存在降低了银行搜集与处理信息的边际成本,从而并没有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另外,均衡信贷配给是将银行与企业作为整体性因素进行考虑的,并由此来确定均衡利率与信贷配给的数量,这其中已包含了结构性因素。

因此,引入中小金融机构仅仅是银行的专业化分工,而不是小银行融资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的引入并没有改变信贷配给的均衡位置,而只是通过增加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弥补了部分“信贷缺口”。

而在金融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失衡的条件下,引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以改变信贷配给的均衡位置,促使信贷配给的局部均衡向总体社会福利均衡收敛[6]。而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时,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成为信息不对称下风险的最后“买单者”。

深入探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形成机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定价与控制机制的重要理论基础,因此,本文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形成的外部机制研究,为构建完备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识别机制,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和理论意义。

二、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

从国家角度来讲,必须有办法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金融市场就不可能健康发展,金融资源就无法实现最优化配置。衡量金融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取决于制度本身在多大程度上能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因此,讨论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认识和提升金融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是至关重要的。

米什金[7]讨论了金融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及其引发的金融结构问题。金融体系使资金从缺乏生产性投资机会的经济人向拥有这种机会的人转移成为可能。除非金融体系能够高效地完成这一过程,否则,经济体系将不能良性运行,经济增长将受到阻滞。金融体系高效运营的一个关键是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也就是金融合约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少的精确信息。

例如,借款人(债务人)常常比贷款人(债权人)对贷款用于的投资项目的潜在回报和风险程度具有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引发了金融体系的两大基本问题,那就是金融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金融市场中的逆向选择是签约之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当越有可能陷入不利境地的借款人越有可能得到贷款时便出现了逆向选择问题。冒的风险越大,借款人越是想得到贷款,这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可能不会归还贷款。因为逆向选择使贷款人很可能承担坏的信用风险,因此,即使金融市场上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借款人也不愿放贷。

为便于讨论,我们把借款人的借款行为视为对外发行债券。当贷款人不能决定借款人是好的风险(具有低风险的优良投资机会),还是坏的风险(具有高风险的不良投资机会)时,贷款人愿意支付的债券价格是反映债券发行公司的平均质量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高质量的公司来说,这一价格低于其合理的市场价值(预期现金流收益的净现值);对于低质量的公司来说,这一价格则高于其合理的市场价值。高质量公司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在知道其公司质量并且知道其公司债券价值被低估的情况下,便不会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其债券。然而,对于低质量公司而言却是非常愿意出售其债券的,因为他们知道其公司的债券价值被高估了。

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干扰了投资者对公司质量的准确判断,造成高质量公司将只能发行较少的债券,其拥有的许多具有正净现值投资项目因资金缺乏而无法正常实施;而低质量公司通过发行较多的债券,将贷款资金投入到许多具有高风险的不良项目上,这样将导致金融市场的功效不能得以有效地发挥。

金融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是签约之后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借款人存在激励从事从贷款人角度来看是不良的投资活动时,贷款人便遭遇了这种风险,因为他们使贷款归还的可能性极小。借款人存在激励投资于高风险的项目,这种项目如果成功,借款人将获得丰厚的利润;一旦失误,损失由贷款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道德风险就会产生。借款人也存在激励把资金用于个人目的,于是他将偷懒而不是勤奋工作,或者把资金投向能增加自己的权力和地位的非赢利项目。产生于道德风险的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意味着许多贷款人将放弃贷款,因此,贷款和投资的规模将处于次佳水平。

当然,信息不对称并不是道德风险的惟一根源,即使贷款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行为,假如阻止借款人道德风险实施的成本足够高昂,也会发生道德风险。

但是,信息搜集和利用上的搭便车问题使金融市场不太可能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8]。为了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限制性契约(具体规定借款人活动的债务合约中的限制性条款)的监督和实施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通过监督借款人的活动来确保借款人遵守限制性契约,贷款人完全能够阻止借款人用贷款人的资金去从事冒险活动,问题是限制性合约的监督和实施是成本高昂的活动[9]。

而搭便车问题却削弱了金融市场中这种活动的积极性,这是因为,如果一些投资者知道债券持有人正在监督和实施限制性契约,他们便可以搭这些债券持有人的便车。一旦这些债券持有人认识到他们也可以这样做,他们便会停止正在进行的监督和实施行为,因此,道德风险依然是金融市场的一个严重问题。

三、金融交易中信用担保风险形成的外部机制分析

在信息不对称下,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问题,实际上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引入信用担保就是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提升中小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然而这种信用担保保证商业银行在很少甚至几乎不承担任何信用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贷款平均收益等于甚至大于无风险投资收益,与此同时,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不能谨慎地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结果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还款概率。

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因无法完全消除其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的可抵押资产缺乏,担保机构难以实现对中小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成为信息不对称下信用风险的最后承担者。下面我们就被担保企业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分别进行讨论。

(一)被担保企业不存在抵押的情形

为便于深入讨论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外部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形成的外部机制,因此这里我们更关心的是考察担保介入后的情形。

下面我们引入如下基本假设及标记:

1.申请担保的企业拥有若干个潜在投资项目,但企业所获得的贷款金额只能投资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运作资金相同C(其中C为一常量),企业没有自有资金(若有自有资金也不影响推导过程),担保贷款是企业资金的惟一来源,项目运作的成功概率为P,运作成功后的净收益率(已扣除了除贷款利率i、担保费率m及信息费率I之外的相关成本后的收益率)为r。

2.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只有申请担保的企业清楚每个项目的风险收益程度,但担保机构清楚企业所有潜在投资项目具有相同的期望净收益X(其中X为一常量)。

3.申请担保的企业运作项目的成功概率P服从[0,1]区间上的概率分布,并且f(P)和F(P)分别为概率P的密度函数和概率分布函数。

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时,除了(事前)收取约定的担保费(与担保贷款数量成一定的比例)之外,为增加对被担保企业的了解,担保机构必将加强对被担保企业的信息调查搜集工作,而信息调查搜集工作是需要一定的成本的(与担保贷款数量成一定的比例),而担保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一旦企业项目运作成功,(事后收取的)信息费还将通过各种途径转嫁给被担保企业。

如果企业担保申请通过而获得银行贷款,则企业成功运作项目后可获得的利润为C(r-i-m-I);如果申请担保的企业项目运作失败,尽管不存在利润,但企业也需承担担保费;事实上,担保申请企业的利润服从两点分布,根据两点分布概率特征,可得到中小企业的期望利润(记为Y)为:

Y=PC(r-i-m-I)-(1-P)mC(1)

根据假设(2),有右边的关系成立:P・r・C=X(2)

式(2)表明,项目运作成功时的净收益r・C越高,则成功的概率P越低。此外,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其根本目标的,只有当Y≥0,企业才会申请担保贷款。因此,存在对应的一对数(P*,r*),它们同时满足式(1)、(2)构成的方程组,即可得到下面的惟一解:

P

=

r

=(3)

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运作项目成功之后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r≥r*)时,企业才会申请担保贷款去运作项目,而此时所对应的项目运作的成功概率满足关系式:P≤P*。显然,企业运作项目的成功概率并不乐观,下面我们来考虑企业运作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这一指标。

设企业运作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记为P,由于企业仅在P≤P*条件下申请担保贷款,因此,P为区间[0,P*]上的概率平均值,于是根据假设(3),可得

P==(4)

显然,P为贷款利率i、担保费率m及信息费率I的多元函数。我们利用高等数学中多元函数相关理论来分别考察P与i、m及I之间的内在关系,现分别对i、m及I进行计算偏导数,即可得到下面的关系式:

=

=-・[PF(P)-Pf(P)dP](5)

同理可得:

=-・[PF(P)-Pf(P)dP](6)

=-・[PF(P)-Pf(P)dP](7)

Pf(P)dP

而X-mC>0(否则企业不会进行投资)

从(8)可以发现:中小企业通过申请担保贷款来运作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P不仅是贷款利率的单调递减函数,而且与担保费率、信息费率呈负相关的关系。

也就是说,一方面,在担保机构的参与下,由于向中小企业收取的担保费是在银行利息基础上的,是企业为了获得担保贷款必须增加的成本,而企业承担的成本越高,某些成功概率较高、风险较低的良好投资项目就会逐步推出担保贷款市场。而剩余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降低,平均风险水平提高,即坏项目驱逐了好项目,担保市场上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增大。这样,对于申请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不存在任何的资产抵押,担保机构又无法对其形成有效制约,为了担保贷款的成功申请,申请企业的博弈对策必然是选择成功概率低、风险大、收益高的投资项目。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由于担保机构的介入,一旦贷款失败,担保机构将承担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责任,一般不愿承担大量的信息和监管成本去控制中小企业,而最后的风险承担者非担保机构莫属。

另一方面,担保机构为了控制担保贷款项目的风险,将展开针对申请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息搜集和调查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信息费用最终会部分甚至全部转嫁给申请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这势必成为中小企业在承担贷款利息、担保费之后额外附加成本,又进一步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这样可能加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在信用担保机构的介入的情况下,也会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随着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这种信息不对称程度的深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也将不断深化。

(二)被担保企业存在抵押的情形

在上面的基本假设条件及标记不变的前提之下,我们这里再假定被担保企业提供价值为W的抵押标的,则企业的期望利润为:

Y=PC(r-i-m-I)-(1-P)(mC+W)(9)

通过解方程组:

PC(r-i-m-I)-(1-P)(mC+W)=0

PCr=X

得到如下形式的(P*,r*):

P*

=

r

=(10)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需要得到的P还是为贷款利率i、担保费率m、信息费率I的多元函数。于是我们分别考察如下关系式:

=-・[PF(P)-Pf(P)dP](11)

=-・[PF(P)-Pf(P)dP](12)

=-・[PF(P)-Pf(P)dP]

(13)

下面分别对上述进行讨论:

1.对于式(11),若W>X-mC,则>0,当企业提供的抵押标的的价值足够大时,不会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若W≤X-mC,则≤0,当企业提供的抵押标的的价值不足时,对被担保企业的信息搜集调查还是无法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对于式(12),当W

3.对于式(13),一般情况下,总是有X>i+m+I,否则企业不会投资该项目。因此,总有>0成立,说明企业申请担保贷款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与企业提供的担保标的的价值成正相关关系。

也就是说,企业提供的担保标的的价值越大,企业申请担保贷款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就越大,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就越小。因此,企业提供抵押是有效抑制或消除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及由此而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关键和必要条件。只有当企业提供足够的抵押标的时,引入信用担保才可能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规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促进融资交易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小企业融资的帕累托效应。

四、结论与展望

在现实情况中,往往是大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抵押标的,而具有充足抵押标的的往往是资金充裕的大型企业。

而在这些无法提供足额抵押标的的中小企业参与的融资活动中,由于信用担保机构将展开对中小企业经营活动、运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项目的前景及其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的调查搜集,以获得尽可能准确的中小企业资料,必然会产生与此有关的各种费用和成本,而这些费用和成本最终是要转嫁给中小企业的。

这样,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由于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此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较大的制度性缺陷,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10]。信用担保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仅凭着一腔热忱,没有一个良好的担保运作宏观市场环境,没有一个公司化的管理运营模式,担保机构自身便难以生存,难以持续发展[11],更谈不上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即使是由政府出资组建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向公司体制过渡是一种必然趋势,只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才能促进我国担保业的正常发展[12]。

因此,坚持市场化运作是担保机构生存和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如何吸引民间资本不断进入信用担保行业,形成政策性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以解决结构性制度缺陷所导致的功能性缺陷,有待于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Berger,A.N.andUdell,G.F.Relationshiplendingandlinesofcreditinsmallfirmfinance[J].JournalofBusiness,1995(18):230-242.

[2]Berger,A.N.andUdell,G.F.SmallBusinessCreditAvailalibityandRelationshipLending:TheImportanceofBankOrganizationalStructure.[J]JournalofEconomicForthcoming,2002(15):613-617.

[3]Banerjee,A.V.andBesley,T.G.TheNeighbour’sKeeper:TheDesignofaCreditCooperativewithTheoryandaTest[J].QuarterlyofEconomics,1994(3):107-110.

[4]AlianL.,RidingandGeorgeHainesJ.R.LoanGuarantees:CostsofDefaultandBenefitstoSmallFirms[J].JournalofBusinessVenturing,2001(16):595-612.

[5]Gopinath,C.BankStrateyiestowardFirmsinDecline[J].JournalofBusinessVenturing,1995(10):75-92.

[6]阿罗.信息经济学[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8).

[7]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10).

[8]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5).

[9]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4).

[10]吕薇.借鉴有益经验,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0,(5):58-63.

[11]曹凤岐.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1,(5):68-70.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5

从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概念入手,分析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对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相互关系,提出了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如果协调之间的关系而采取的相应措施,使人们对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的了解与掌握。

关键词:

金融体系;实体经济;关系反思;实体经济关系

金融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它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市场经济的波动和周期之间的关系,才能够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体系能够体现出社会资金的流动趋势和发展方向,其中包括了社会经济和运行规律,是通过对社会经济状况的语言描述而反映出的人类思想。而实体经济是表现出当前社会经济运作的情况,也可以切实地展现出金融体系运作。分析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规律,可以高效的规避经济风险,从而达到更高经济效益。我们可以看出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是有着必要联系的。

1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概念

金融体系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它的概念:①宏观概念角度;②整体角度。宏观概念角度是金融制度在国家整体经济中运作时所形成的一个重要的模式,每个国家之间都不尽相同,都有一定的差异性,这根据每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与发展速度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有些国家是根据金融市场发展的情况来决定国家的金融体系,还有些国家是由国家来进行宏观调控或者金融管理机构来决定的。整体角度分析,可以把金融体系看作是国家的综合性体系,能够体现出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情况,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经济发展的框架,金融交易平台、中介管理机构、市场资产联合构成了金融体系,而企业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更好的生存,需要了解市场环境的不稳定性来综合分析全局情况。金融体系能够实现登上融资、整合企业流动性资产,这是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还具有细化股权、指导资源配置、加强风险管理、激励经济运行、提供企业关键性信息的作用。实体经济包括所有物质产品生产和精神消费的内容,从宏观的经济学概念角度包含了各种经济经营活动,涉及到交通、工业、文化、信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产业,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经济社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从经济特点的角度来看,经济实体主要包含了提供人类基本生活生产资料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作用。实体经济活动能够保障人们发展经济和生产消费活动的关键所在,可以通过实体经济活动实现人们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文化消费[1]。

2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

在我们国家的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中,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趋于金融体系发展,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由于实体经济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比较倾向于利益的获取,发生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存在脱节的现象,这就需要侧重于优化配置实体资源和生产要素。金融体系的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需要有完备的信息支持,但在实体企业进行融资贷款时许多金融机构通常都有求必应,使金融体系出现门槛低、缺乏稳定发展的情况,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不协调。还有一些金融体系发生非理易,使很多企业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切实际地进行金融交易,出现了金融体系失控的现象。只有加强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政府部门也积极主导,给实体经济提供大力的支持,促进经济的发展,并对实体经济加强构建进度,给实体企业提供便利的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近几年,我们国家对各行各业加大了相关的扶持力度,促进了实体经济的飞速发展,整个实力都有所提升,资本市场也随之快速发展。出现经济危机的时期,出现了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脱节,这是由于金融体系当中的理财规模过于膨胀,使银行的可贷款资金快速降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随时会出现金融泡沫的现象。我们国家的债务问题比例虽然已经很相似于其他发达国家,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很成熟,不会出现经济增长量透支的影响[2]。金融体系需要从不同的阶段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规律而不断进行完善,前提是需要了解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出它的运作规律,这样才可以使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更稳定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使实体经济从初期的单纯货币式交易发展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而这个模式就是金融体系。实体经济的运行规律离不开金融体系的发展,同时金融体系的发展可以适当的规避实体经济运行中所遇到的各种风险,可以看出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稳定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体系的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可以给实体经济提供可信度较大的中介平台,为实体经济转移相应的经济风险,以保障实体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3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规律

3.1金融体系自身的运行规律

金融体系的发展是有一定的逻辑和固定规律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金融体系已经演变得非常复杂,它涉及多个方面,从“投机”我们可以来解释金融体系自身的运行规律。“投机”交易在金融体系的运行中起到剂的作用,投机所存在的高收益和高风险同时也扩大了金融体系的资金配置和风险范围。金融投机是在供大于需、价格比较低的时候买进,在供不应求、价格比较高的时候卖出,投机者不参与消费和生产,而从买卖之中获取差价而谋利。掌握好投机的适度更加方便实现资金的跨期配置,同时促进了市场的价格波动,增加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另外,有些金融体系的交易看上去是与实体经济脱离的,但是却具有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的功能,所以,这也是实体经济发展所经历的过程之一。

3.2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匹配程度

在传统金融体系的发展影响下各个国家都希望通过金融体系的迅速发展来带动经济增长,不断推出对外开放、促进金融自由化的相关政策与举措,这也成为放松金融监管的依据。在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体系还在不断的发展中,不断加强金融全球化的时候还是爆发了国际金融危机,一些经济学家为了解释传统理论和经济实践的对立现象,重新说明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且认为金融发展不只是单一的促进经济增长,而且还存在一定的范围,金融发展超过了范围反会阻碍经济的增长。在评估私人部门信贷规模、银行信贷供给增长、金融体系就业比例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时发现,金融体系的发展规模对经济增长存在“阈值效应”[3]。这种“阈值效应”说明过度复杂化的金融体系会加大监督资源的投入范围和规模。在国际性的金融安全发展滞后、政府制度治理缺失的情况下,政府是每个国家的政府,而金融市场却是国际的市场,金融过度国际化并不一定能实现全球资源优化配置,反而会有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的负面影响。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讲,金融全球化会带来更多的运作资金,能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但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比如像我国这样经济增长比较快的发展中国家,并不是资金流入国内,反倒向高收入的国家进行投资。另外,金融体系过度发展也不利于监管机构与市场参与主体充分了解金融体系的风险情况。所以,需要政府通过市场准入限制以及利率管制等系列管理政策,来加快资源合理配置,不但使金融机构主动降低风险,还能防止金融抑制的危害,从而促进金融体系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4协调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有效措施

4.1金融体系自由化改革

金融体系想在整体的市场经济中起到良好的作用就需要进行未来自由化发展,对金融体系进行改革,使金融体系在复杂的金融行业内发挥更大的功效。政府要在金融体系进行自由化改革时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指引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利率的变化来实现稳定经济的控制,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有利保障。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改革不但能加强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与盈利能力,还能实现多元渠道拓展经济融资,从而增加实体经济效益,更加协调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全面发展。

4.2完善实体经济资本市场的发展

无论是金融体系的发展还是实体经济的发展都受到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如果想加快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就需要对资本市场进行改革,这样才能稳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体系可以分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直接金融就是资本市场,而间接金融就是各类的金融机构,这两者结合成为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对于实体经济来说起到了中介的作用,而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的是直接金融。所以,在进行资本市场改革时,要依靠各类金融机构的宣传与推广,让实体经济及时了解到资本市场的各种金融信息,促使资本市场更加完善的发展。与此同时,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实体经济进行制约,从而避免实体经济用非正当的方法获取利益。另外,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还要对金融信用结构进行完善,增加融资渠道,以保障实体经济拥有良好的金融体系环境,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促进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共同发展[4]。

4.3加快金融体系发展发挥实体经济更多作用

实体经济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起到主动的作用,需要发展经济需求的导向,完善金融体系,解决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发展出现脱节的问题。比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强调实体资本的积累,然后融入到金融体系中,使金融体系扩大规模。对实体经济进行有效的改革,激活市场金融需求,促进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使二者发展目标达到最佳融合状态。现在我们国家的实体经济已经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金融体系往多元化发展,为金融体系扩大规模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

5结束语

金融体系的发展变化在我们国家的现代化经济建设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不断的探索,并且成为一项研究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变化,近些年发生了对这方面课题的研究产生了偏差,使一些地区的金融业没有正确的指导而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几率。所以,有必要深刻认识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使地方经济能够健康稳定发展,掌握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规律,制定出适用的相关决策,从而规避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出现失调的现象。

参考文献:

[1]余悦.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财经界(学术版),2015,(10).

[2]王艳枝.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重新审视[J].中国外资,2013,(18).

[3]蒋智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率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4.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6

引言

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对于中小企业进行建设性的扶持,显然中小企业已经引起了国家方面的重视。而中小企业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如何有效的最大化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成为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点。对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进行融合,应于他们之间的切合点进行研究分析,以达到较为完美的融合,最大化的提高企业的运营能力。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概念及融合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概念分析

财务会计在学术界中一直没有比较明确的概念定论,只是在所有的企业之中都默认着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即对于企业的财务情况信息进行报告,采集出企业财务情况报告结果等等一系列与企业金融管理密切相关的职业岗位。

管理会计这一概念,在国内国外的学术界都有着不同的概念概括,不过殊途同归,综合起来可以对于管理会计进行一个概括,即管理会计是为管理企业活动与管理企业的活动,调节协助财务会计与企业高层决策人员的工作,最大程度的加大企业整体运营的效率。

财务会计主要需要对于企业一些资金流动具体情况整合信息,随时准备着企业高层决策人员的需要,而管理会计处于财务会计与企业管理决策高层之间,从财务会计整合到所需要的具体信息,并对此进行一个信息整合,最大化的提高企业整体运营的效率。

简单来说,财务会计主要是对外而言,而管理会计重点落在企业内部,二者相辅相成,在企业的既定生产经营目标与实际生产值之间进行综合性协调,同步化的提升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与生产力,提高企业的效率,同时也加强了企业对外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在生产资料方面更具备话语权。

(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虽然是会计中两个不同的分支,但是两者之间的基本方法与原理都是一样,不存在着矛盾性和排斥性,所以两者之间还是有融合的可能性。

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对于企业各种具体信息需要有着准确细微的掌握,那么这一切的根源都在财务会计身上。财务会计不仅仅需要掌握企业的各种资金去向,还要时刻掌握着企业可用流动资金的具体动态与分析,管理会计能够在这其中起到一个协调缓冲作用,弥补财务会计的不足之处。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内外兼施,不仅仅可以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而且对于企业总体的经营效率也有着极大的效益。

两者之间存在着融合性,而两者之间的总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两者之间的融合是中小企业在企业管理道路上远走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小企业改革与进步的产物。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进行融合,同样不只是对于个别中小企业有着好处,这同样也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在改革进步的路上进一步成熟。

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具体内容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人员调整融合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企业能够走得下去的最大因素来源于企业的资金,而对于资金的掌握全依靠于会计,这就要求企业对于会计人员进行严格性的审核调整。

首先就是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人格考核,不同于其他工作岗位,企业会计因为掌握企业的金融,绝对不可以有一丝差误,若是因为会计人员的原因而导致企业的资金流动出现断层,有极大的可能性会导致企业系统出现短暂性的瘫痪,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岗位人员长时间处于休克状态,那么整个企业的运营速率会造成极大地后退,严重点直接导致企业在市场经济方面失去竞争能力。

而对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考核也是一项极大地事项。随着现在中小企业的扩大,人员运行情况也比较复杂,资金流动情况更加的不清晰,这对于财务会计是一项极大的考验,能够准确而时刻掌握整个企业之中的资金动向,计算出能够运动的资金,方便高层管理人员作出决策。

管理会计人员起到一个协调缓解作用,并且能够在财务会计步骤中得到精确的信息,进而进一步的做出一些企业运营的各种信息,调节财务会计与企业高层决策人员之间的工作,防止因为两者之间的脱轨造成企业的运行效率受到影响。

(二)财务会计及与管理会计融合所需考虑问题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具有可行性与实用性,可毕竟是一个企业,两者之间的融合是一个很大的事情,需要从多个方面考虑分析,进而能够找到一定的切合点,在此处下手,实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之间的完美融合。

对于两者之间的融合,中小企业必须全方位的进行预算,所谓全方位的预算,是指企业在考虑到企业本身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资金流动过程,企业发展方向等因素后对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一个融合,对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资金与非资金需求及其运用情况,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能力与财务会计?c管理会计在这其中的作用一个具体化的综合考虑。

只有全面考虑到整个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度以及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在这其中的协调,才能将两者之间的融合建设,从而整体性的提高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在企业中协调的效率,最大化的解决企业问题,完成企业对于既定生产运营内容任务有组织性的运营,完成企业对于既定生产经营目标与最终实现值的统一。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7

关键词:融资租赁高新技术企业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界定

(一)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人,按期收取租金,回收的租金总额相当于租赁资产价款,价款利息和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对租赁资产享有优先处置权(即选择继续租赁或者购买)的一种租赁形式。与银行贷款相比,融资租赁具有以下一些比较优势:

(1)担保的安排比较简单;

(2)比较容易获得融资机会;

(3)加快设备更新速度;

(4)灵活性。

(二)租赁决策的因素

1.风险因素

首先,由于技术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设备陈旧过时的可能性大大地增加了。其次,由于市场利率变动,某几种贷款利率也随之一起变动,这就会导致企业固定成本的变化(例如贷款等)。再次,估计残值对承租人和出租人来说都是比较困难的。最后,估计一项资产的经济寿命是很困难的。

2.通货膨胀因素

首先,公司的分析人员和有利害关系的外界人士在得到反馈信息之后评价执行结果或再进行预测。其次,传统的财务会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而不是根据受到通货膨胀的重置价格为基础的。

3.税赋因素

租赁的主要动机之一为了取得纳税利益。对于租赁设备的企业来说,减税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二、决策可行性分析的方法

以上我们对风险因素,通货膨胀因素和税赋因素作了定性分析,至于它们怎样对租赁决策过程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计算分析才能得出,为此需要对以上三因素进行量化分析。

在这里主要针对某一高新技术企业介绍净现值法。1

(一)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净现值法

所谓风险,用数学的观念来看待这一问题,就是用概率分析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收益的权衡通常采用算术平均数或预期值,其计算公式是:

其中:R为预期值或预期的收益;

Rj为同概率分布第j次结果有关的收益;

Pj为出现第j次结果的概率"

概率分布的标准差:

标准差越大,分布风险或分布变异性就越大,可能出现的最终预期值的代表性就越小;反之,则相反。考虑风险因素条件下的净现值需要采用风险调整贴现率法:用公式表示如下:

其中:为某设备使用寿命期间折现后的现金流量的概率分布预期值;为第t期内现金流量分布的预期值;i为决策者已观察出的风险而计算的风险调整贴现率(既无风险的贴现率加上风险补偿率)n为项目的使用寿命年数;为原投资额"风险调整贴现率i是一个估计数,此数估计的精确度取决于决策者的经验。一般来说,下列因素是决策者用来确定风险补偿率的依据:

(1)决策者对该方案本身有关的风险认识;

(2)决策者对风险与收益权衡的看法;

(3)企业的原始财产状况;

(4)该方案对企业其它目标的影响。

标准差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当设备使用寿命期的现金流量分布彼此无关时:

当设备使用寿命期的现金流量分布彼此有关时:

(二)通货膨胀条件下的净现值法

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的作用,货币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但是,通货膨胀这一因素的作用则意味着每一货币单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对于通货膨胀的影响,通常是用一般物价指数增长的百分比来描述的,其定期(例如一年)的增长率称之为通货膨胀率。如果设通货膨胀率为f,则n期后的1元现值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因素和通货膨胀率是同时发生作用的,在这种情况下,n期后的1元现值将是:

下面通过数学公式的推导来证明如何排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设i为包括通货膨胀影响在内的投资报酬率,为不受通货膨胀影响的真实投资报酬率,f为通货膨胀率,那么就有下面的关系:

再设i为排除通货膨胀因素影响的风险调整贴现率,则有:

i=+风险补偿率

由此可以推出:同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因素的作用,排除通货膨胀的影响,n期后的1元预期值(现值)的计算公式仍为:

其中i为排除通货膨胀影响的无风险贴现率与风险补偿率之和。

(三)赋税对净现值法的影响

假定某公司按规定,每年未支付的租金可按一定比例(设为q)抵减上缴的税金额,也就是说可以少交税金,这就是企业所享受的纳税利益,这等于企业每年的现金流出量可减少。如果该企业租赁一项设备,其每年的租赁成本费(包括租金、维修费等)为。按规定,租金部分进入期间费用,抵减收入,则企业可享受的纳税利益即为少交的租金考虑免税利益的影响,则:

其中,T1为商品税税率,T1=营业税税率+产品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T2为利润税税率,T2=所得税税率+资源税税率+调节税税率

三、结论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与项目融资相结合并应用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对其理论与应用的研究可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还能促进融资租赁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拓宽融资租赁业的市场领域。本文从融资租赁理论与应用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以下的主要成果与结论。

(1)基于项目融资租赁的特性和应用空间,考虑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租赁创新的相关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本文认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是可行有效的方式之一。

(2)项目投资环境是项目融资租赁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项目自身的财务状况则决定了项目的投资价值,项目承租人的信用则关系到出租人能否顺利回收租金,因此出租人对项目可行性评价及选择必须需要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方面。

(3)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残值估计风险等四大类风险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赁经营期的主要风险因素。为防范上述风险,出租人首先在项目选择时要做好承租人的信用评价,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租金总金额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对于利率风险,出租人可以同承租人签订浮动利率的融资租赁合同,即租金按照利率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因此,可以通过项目融资租赁实践来推动融资租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和完善,从而进一步为项目融资租赁的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参考文献

[1]梁飞媛.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若干意见[J].商业研究,2006,(07).

[2]杨国兴,李国兵.以融资租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J].消费导刊,2009,(20).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8

关键词:金融生态;面板数据;实证评估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1-0137-04

1.引言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对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起着重要的“杠杆效应”和“中枢效应”。而金融市场量的扩张和质的改善离不开其所处环境的支持,所以,金融生态就成为金融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就西部地区而言,金融生态的改善不仅可以优化西部金融体系的筹资用资功能、资产流动与重组功能、企业融资的风险约束功能[1],而且可以很好地促进西部地区的资本形成,缓解西部地区发展的资金约束,改善西部产业结构,从而进一步提高西部企业在规模经济、产业结构、技术层次、内部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本文首先拟对金融生态水平的衡量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然后对1997~2005年西部十二省区的金融生态状况进行面板数据分析,最后对西部地区金融生态水平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文献回顾和研究目的

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来自于金融现实的发展,随着全球范围内经济货币金融化的迅猛发展,国内外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理论日益关注,在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成果。

2.1西方学者对金融生态理论形成的贡献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概念,它的理论来源是生态经济学。英国生态学家A.G.Tansley于1935年生态系统学,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的内容,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理论基础.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Mekenzie首次把首次把植物生态的概念与动物生态学的概念运用到人类群落和社会的研究,提出了经济生态学的名词,主张经济分析不能不考虑生态学过程。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Kenneth.Boulding在其重要论文《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中,正式提出了生态经济学的概念[2]。

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RonalMcKinnon和EdwardS・Shaw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3],其主导思想是取消政府对金融系统的一切干预和管制,让货币金融系统按照市场机制自发运行。金融深化理论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从而形成了金融生态学的萌芽。

20世纪末,演化经济学获得了里程碑式的发展。演化经济学把经济系统的演化看作一个渐进的变化和发展过程,认为选择机制是演化机制的一个关键性部分[4]。金融体系作为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会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优化的演进过程。不断深化的生态经济学为我们从生态角度透视金融环境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2.2国内学者对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成果

胡章宏(1998)采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将金融体系视为有机系统,提出了金融质性发展和良性发展的概念。这些观点跳出了传统经济学对金融内生发展研究的理论范式,开始用系统学的观点审视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注意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而为金融生态环境理论的提出提供了较为明确的目标指引。白钦先教授(2001)较早注意到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业发展的约束作用,首先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当时所刻画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会产生的约束性影响。兰州大学高新才教授(2004)针对西部落后地区如何谋求经济发展,如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的问题,提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问题[5]。

2004年11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博士在经济学50人论坛上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6]。随后,其他学者也进行了相应的研究,苏宁(2005)研究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不是指金融业内部的运作,而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来比喻金融业运部环境。韩平(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徐诺金(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通过比较以上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研究者的学术背景差异和所考察对象空间纬度和时间跨度的不同,其对金融生态的研究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总体而言,笔者认为,目前的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还有以下三点不足之处:一是缺乏对金融生态水平的评估指标的研究;二是对金融生态的定量化实证研究不足;三是对金融生态的作进一步的区域化考察较少。正是本着弥补上述不足,本文试图结合西部十二省区的面板数据,对西部地区的金融生态水平进行定量化的实证研究。

3.金融生态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金融生态是一个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它由许多子系统构成。各个子系统均从不同方面对金融市场中的经济主体产生影响。一般而言,这些子系统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市场孕育水平、法制健全水平、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市场服务和监管水平等五大部分。

为了方便建立面板数据模型,我们将本着数据的可得性、易量化性和简洁性等原则来选取相关的评估指标。本文中,笔者选取金融生态系统内的五大部分共16个评估指标来衡量某一区域的金融生态水平。具体指标如下:

3.1经济发展水平指标

①GDP增长率

②金融业投资比例=金融业投资额/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3.2金融市场孕育水平指标

①经济的货币化程度=M2/GDP

②金融业内主要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

③金融从业率=金融业从业人数/全部就业人数

④本地金融机构资金流入与流出状况

3.3法制健全水平指标

①金融案件结案率=金融案件结案数量/金融案件案发数量

②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数量

③金融交易规范化程度

3.4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指标

①金融市场交易主体诚信意识、诚信文化的文明程度

②本地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比例=本地不良贷款额/全国不良贷款总额

③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④本地间接融资比例=本地贷款总额/全国国内贷款总额

3.5市场服务和监管水平指标

①金融中介总数量(包括会计和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信用担保和资信评估机构)

②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效率和监管效率

③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的完善

当然,经济体系内还有其他指标对金融生态系统起着作用,但是考虑到建立模型的需要和指标的重要程度,其他因素不予考察。尽管上述各项指标可以很好的在总体上反映某一区域的金融生态水平,但是对其中的一些难以量化但是对金融生态有着重要影响的指标,如金融交易规范化程度、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效率和监管效率等,我们在建立模型时对其进行虚拟变量的等级量化。还有一些可以量化但是数据却很难获得的指标,如金融案件结案率、金融中介总数量等,我们将其进行剔除。这不会对整个评估体系产生根本上的影响。简化后的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图1修正后的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

4.基于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4.1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

我们对西部金融生态的研究使之所以选用PanelData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因为影响金融生态的因素非常多,再加上数据的限制,我们无法将有关变量纳入到计量经济模型中来,而PanelData可以很好的避免造成遗漏变量所导致的误差(omittedvariablebias)[7]。

在模型中,我们把西部金融生态的状况作为模型的因变量,用Y表示,将其划分为三个等级:较差、一般和良好。同样,我们也把法制健全水平和市场服务监管水平两个虚拟变量指标划分为上面的三个等级。金融生态的各个评估指标:GDP增长率、金融业投资比、经济货币化程度、金融从业率法制健全水平、企业资产负债率、本地市场主体间接融资比、市场服务监管水平等分别用GDP、INVEST、MONEY、JOB、LAW、DEBT、LOAN、SERVICE来表示。从而,根据经济理论和PanelData的分析方法,我们建立如下的初始计量经济模型:

其中,Y、LAW、SERVICE都是虚拟变量,它们的取值如下:

Y、LAW、SERVICE=1较差2一般3良好

4.2模型框架的说明和数据的来源

模型(1)中μit表示随时间变化,不可观测到的因素对金融生态水平的影响,也即随即扰动项。αi则表示在时间上恒定的条件下,不可观测到的因素对金融生态水平的影响。根据PanelData的相关理论,αi假设的不同,初始模型(1)又可分为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三种情况。如果各个截面的αi都相等为α0,模型(1)为混合估计模型;如果αi与其他自变量存在相关性,即Cov(Xitj,αi)≠0,t=1,2,...T,j=1,2,...K。则模型(1)为固定效应模型;反之,如果αi与其他自变量不存在相关性,模型则为随机效应模型。由于不同的模型具有不同的估计方法和估计值,我们首先应用统计结果作Hausman检验,来确定应该选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然后,再应用相关的F统计量检验,来分析混合估计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8]。

数据来源:根据1997~2005各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测算得出。部分数据根据各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测算得出。

注:MONEY=M2/GDP指标中的各省份的M2数据较难获得,这里用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代替。为了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JOB指标中的金融从业人员数量用各年末金融业从业职工数量来表示。同时为了更好地衡量各地的信用状况,DEBT指标用“三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来表示。

为了使模型更具一般性和代表性,也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在选取西部十二省数据的基础上,又选取了北京、上海、天津三个金融生态较好的东部地区作为样本数据。本文所选用的数据大部分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为了保证各年省级层面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我们对相关指标数据作了变通处理,但这并不影响对评估指标的解释能力。对于模型中虚拟变量具体值的选取,我们是根据相关材料和各省份具体的经济表现而确定的。表1提供了样本中各省份的自变量平均值(mean)的时序变动情况。

4.3估计结果和模型检验

我们对模型(1)分别进行了混合估计模型估计;固定效应模型估计和随机效应模型估计。具体估计结果见表2.

针对上表中的三个模型的分析结果,我们首先进行Hausman检验。利用Eviews5.1可以直接进行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Hausman统计量H=34.758364>x20.01(8)=20.09。所以模型存在固定效应,应该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其实在Paneldata分析中,随机效应模型是针对当个体成员单位是随机地抽自一个很大的总体时来考察总体的情况而设立的,由于本文是考察全部西部十二省的金融生态状况,所以固定效应模型更为合适。再来比较混合估计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的情况。我们根据F统计量的取值来分析:

F=[(SSEr-SSEu)/(T+k-2)]/[SSEu/(NT-T-k)](2)

其中,SSEr,SSEu分别表示混合估计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的残差平方和(Sumsquaredresid)。N为截面数,T为年数,K为解释变量。根据面板数据的分析结果知:SSEr=14.0057,SSEu=3.142874,带入(2)式可得,统计量F=27.18983725>F0.01(8,118)=2.66。所以拒绝原假设,应该建立固定效应模型。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我们最终选择固定效应模型作为我们分析的依据,着重用固定效应模型来测度西部各省份的金融生态水平。

5.西部地区金融生态水平的评估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实现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在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西部各省区的金融生态水平到底在什么样的水平上?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部地区金融生态建设的差距又在哪里?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考察,可以得出西部地区未来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水平建设的着力点。本文将根据前文中论述的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利用西部各省区在1998~2006年的评估指标的平均值来,测度各省区的金融生态水平,然后我们再进行各省区的比较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的金融生态水平Y值介于2和3之间,说明这三个省份的金融生态状况比较良好。2007年第三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将西安评价为西部金融生态城市高速发展的引擎[9]。另外,2007年重庆市政府提出要用13年时间把重庆打造成西部金融中心[10]。本文的数据比较好的支持了这两种观点。甘肃、内蒙古、广西、新疆的金融生态水平Y介于1和2之间,但接近于2,说明金融生态状况正由一般向良好发展,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而宁夏、云南、贵州、青海、几省的金融生态指标值Y较接近于1。这些省份的金融生态状况不容乐观,必须予以重视,应大力加强金融生态水平的构建与优化。从固定效应模型的系数值和西部金融生态的差距来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水平建设应该从以下两点加以考虑:一是要大力强化法制健全水平的建设,因为法制水平的作用在模型中表现特别突出,同时也是西部金融生态水平的软肋。二是要优化本地区的信用体系水平,加强金融市场的中介服务建设,以吸引金融人才和金融资本的大量进入。三是要着力培育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深化度,特别是要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注意用金融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谢丽霜.西部开发中的金融支持与金融发展[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2-18.

[2]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N].上海证券报,2005-10-11.

[3]张莉萍,衣长军.海峡西岸经济区金融生态环境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7,(2):7-8.

[4]代金奎,腾春强.金融生态问题研究综述[J].济南金融,2007,(2):11-16.

[5]张新记.构建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理性分析[J].社科纵横,2007,(2):4-5.

[6]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EB/OL].pbc.省略/detail.asp?col=5110&ID=46.

[7]Irvine.Eviews5UserGuide、Version、QuantitativeMicrosoftware[M].california.USA.2004:46.

[8]AazrulIslam.GrowthEmpirics:APanelDataApproach[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5,Vol.110:1127-1170.

[9]中国金融大典[EB/OL].news.省略/zhuanti/2007032201.

[10]重庆金融宏图:13年建成西部金融中心[N].第一财经日报,2007.4.9.

[作者简介]宁文娟(1982-),女,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现代西方金融发展理论、西方金融结构理论。

韩占兵(1982-),男,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现代西方金融发展理论、西部产业发展研究、西方经济学。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风险早期预警体系;信号法;神经网络

中图分类号:F830.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15(2)-0083-04

一、引言

自1825年第一次爆发金融危机以来,频繁发生且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诸多破坏性影响。据IMF统计,1980-1995年期间大约有65个发展中国家发生过银行业1危机,而公共部门用于处置银行业危机的成本约为2500亿美元。在至少12起的危机事件中,公共部门的处置成本约占到该国GDP的10%以上。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泰国和韩国的银行重组成本高达GDP的30%,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则为20%。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深入和金融业务与工具的创新,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也较以往大幅延伸。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世界主要经济体至今尚未从危机的泥潭中摆脱出来。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35万亿美元。

除巨大的经济损失,银行危机也导致全球经济的严重衰退,阻止国民财富向最具生产效率部门的配置,限制了各国货币政策运作的空间,增加了货币危机发生的概率2。IMF(1998年)调查发现,在作为分析的31个发展中国家样本中,平均需要三年多的时间才能使其产出增长恢复至危机前水平,产出累计损失平均为12%。在严重的货币危机中,新兴经济体遭受的损失平均达到实际产出的8%。

二、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理论综述

正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巨大,因此各国理论界和监管机构均试图建立适当的风险早期预警模型对其加以预测。Edison(2003)认为早期预警模型体系应包括危机的准确定义和对危机进行有效预测的机制安排。总体上,这些分析都是针对宏观经济、金融部门等宏观审慎指标,然后采用各种分析技术与模型,从而得出分析结果。根据所采用的方法途径不同,国外对于早期预警模型的研究分为参数和非参数模型两种:参数技术包括probit/logit和向量自回归VAR模型,非参数技术则指的是主要指标法和信号法。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指标或信号法。通过选取宏观经济与金融主要指标(宏观审慎指标MPIs)作为分析变量,确定作为危机信号的阀值,并统计MPIs的“报警信号”的次数来预测危机发生的概率。当与危机相关联的指标触发其特定阀值时,报警信号就会产生。

二是采用线性回归或受限因变量probit/logit技术。主要用于检验不同指标在确定金融危机发生概率时的重要性程度和有用性,通过监测危机发生之前指标的行为变化来计算危机发生概率。

三是最新技术。包括使用二元递归树来确定主要指标的危机阀值,人工神经网络和基因演算法来选取最合适的指标和马尔科夫区制转移模型。

(一)指标/信号分析法

Honohan(1997)认为,金融风险起源主要分为宏观经济事件、微观经济不足和区域性危机,那么风险预警则对应不同的警示信号。宏观经济事件导致的危机通常涉及内生性的衰退与繁荣周期,微观经济中能够发生的危机通常因为风险的过度承担和内部人融资,而区域性危机通常与政府主导下的金融体系相关。针对这三种情况,他设定了选取变量的基准条件,如贷款余额、存贷比、利差收入、流动性比率、政府债务等作为分析变量。虽然其指标分析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者的主管判断,但仍被理论界和市场分析人士经常使用。

Kaminsky和Reinhart(1999)的KLR法针对危机前的表现出异常行为的指标的演变进行分析,当指标超过既定阀值时,该指标将发出信号,表明危机在未来24个月内可能发生。变量主要包括:M2乘数、国内信贷/GDP,真实利率、存贷比、M2/储备、银行存款、进出口、贸易条件、真实汇率、股票价格等。Kaminsky(1999)提出构建基于单个指标基础上的金融脆弱性多种合成指数方法。其中第一个指数是所有可以作为危机信号的指标汇总;第二个合成指数通过界定单个指标极值的第二阀值来解释信号的严重程度;第三个指数旨在通过添加最新信号来表示基础面情况的持续恶化,最终的合成指数是所有解释变量根据其统计上重要性程度的加权平均值,合成指数的拟合概率可以作为危机概率的重要预测。

Berg和Pattillo(1999)模型对KLR模型的部分特性进行了修订。其构建的合成指数在考虑了各个变量的相关性和边际贡献的基础上汇总了解释变量,可以验证每个变量的重要性和回归系数的稳定性,从而消除了KLR法无法检验变量及合成指数对于危机预测的边际和真实贡献度。

Borio和Lowe(2002)利用信号法分析了银行危机与资产价格、信贷、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了资产价格、信贷等指标对银行危机的警示作用。Davis和Karim(2008)则针对105个国家的银行危机事件,研究了102次系统性银行危机事件。Christain(2008)详细介绍了信号法在工业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银行危机预警的应用。

(二)受限因变量模型法(受限probit或logit回归法)

鉴于危机的爆发是一种二元性的离散事件,因此可以运用受限回归法(probit或logit模型)来对危机的发生进行预测。将危机指标作为二元性变量,通过一系列的解释性变量来加以估算。采用logit或probit预测法,预测出的结果被限定在单元区间,并被解释为危机发生的概率。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可以评估每个解释变量对于危机的贡献度,并可通过数理统计技术进行检验。

Frankel和Rose(1996)首次采用年度数据和probit模型来预测金融危机的发生。Eichengreen和Rose(1998)在分析新兴经济体的银行业危机时,采用了多元二项式probit来进行预测,结果显示国外环境变化对于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危机的重大影响,其国内变量贡献度相对较小,但是汇率的估值、国内商业周期和外债水平非常重要,并为金融问题的产生创造了现实舞台。另一方面,财政政策变量、汇率机制和结构则作用较低。但年度数据的使用导致危机发生的概率的上升几乎与危机同时发生,从而限制了概率作为银行业危机的主要指标的使用。

Demirgü和Detragiache(1998a,1998b)运用多元二项式logit模型研究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系统性银行危机的决定因素,认为一系列的解释变量包括:宏观经济变量、金融变量和机构发展进步的估值等。结果显示宏观经济变量是银行脆弱性的主要决定因素,尤其是当通胀率和利率水平均处于高位时,随着增长放缓,危机的概率将会增加。同时,当存款保险机制不明确和机构发展疲软时,危机的概率通常较高。在其进一步的研究中,他们将probit预测用于早期预警,并认为阀值与三个因素相关:与阀值相关的类型1和类型2错误的概率、银行业危机的无条件概率和提前采取措施预防危机发生的成本与发生危机的成本比值,并认为不良贷款率超过10%或者银行救助成本超过GDP的2%时,银行危机发生。

Hardy和Pazarbasioglu(1999)采用多元多项式logit模型来预测银行业危机,根据危机时间分别将一个离散变量定义为2(危机发生期)、1(危机发生前的一年期)和0(其他时间段),由此建立独立于危机年度的主要变量的预测能力。当因变量达到阀值时,银行业危机的早期预警随之启动。

Hutchinson和Mc-Dill(1999)建立了多元probit模型,发现包括产出和股权价格的下降的宏观经济变量与银行业危机密切相关,而其他变量(如汇率波动、通胀、真实利率信贷增长、储备/M2)总体上与银行业危机的爆发无关。但体制因素(央行独立性、显性存款保险、道德风险)与银行业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密切相关。

Kamin,Schindler和Samuel(2001)、Bussiere和Fratzscher(2001)分别运用了二元多变量量化分析。Lestano、JanJacobs和GerardH.Kuper(2003)运用因子分析和logit模型,并将因子分类作为解释变量,采用1970年1月-2001年12月的嵌板数据,对象是6个亚洲国家的预警体系,研究发现货币增长率(M1和M2)、银行存款、人均GDP和国民储蓄水平、M2/外汇储备、国内利率水平及通胀率与银行危机密切相关,

Bussiere和Fratzscher(2006)设计了多元logit回归早期预警模型,对安全期、危机时期和后危机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发现这种模型比二元logit模型更好地预测了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危机。Beckmann(2007)采用20个国家的1970-1995数据,比较参数和非参数早期预警模型,发现参数预警模型可以更好地预测危机事件。

(三)神经网络3ANN模型

Nag和Mitra(1999)用ANN来构建货币危机的早期预警体系,通过预测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的货币危机来进行检验,并将结果与信号法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认为ANN的效果要好于KLR模型。

Kolari等(2000)提出了非参数特征识别模型TRM。他们认为受限因变量回归法存在两个缺陷:无法确定哪个变量在预测银行破产中最有用,结果只能反映变量在区别破产与非破产银行的有效性;预测结果没有就每个变量如何影响类型1和类型2错误给出信息;这些模型不能很好地检验变量间的互动。

Franck和Schmied(2003)证明了一个多层级感知器在预测货币危机方面优于logit模型,尤其是能够预测发生在俄罗斯和巴西的货币危机和投机冲击。

三、金融监管部门的早期预警体系实践

借助这些理论,目前已有若干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建立或正在建立危机早期预警体系的模型。根据他们对危机的预测、破产和破产时间以及预期损失模型,这些具体实践活动可以分为:

(一)评级预测法

这种方法旨在预测金融机构在现场检查中的可能评级。该模型得以确定银行定期报告中的一系列变量和现场检查评级的历史关系,其结果将再次被用于评级的定期检查中。预测可以反映银行的当前状况,并可以定期反映银行状况的恶化情况。如美联储的SEER评级模型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SCOR模型。

SEER作为风险排序的模型,可以预测两年内的银行破产概率。该模型收集1985-1991年的横截面和时间序列数据,用probit回归模型来预测概率。除了每个银行的破产概率,该模型还可以就风险属性分析得出结论,比较既定银行的结果,与其历史演变及与属于同类的类似银行进行比较,为银行体系的整体风险提供了一种估量。

SCOR基于季度财务数据,运用CAMELS等级的有序对数模型来估计当前CAMELS等级为1或2的银行在未来信用等级下降的可能性。模型将上年的财务报表与当前现场评级相匹配,从而估计被评估银行未来的等级次序。若银行当期评定等级为1或2,则其未来降级的可能性等于分别转变为等级3、4、5的概率之和,且模型将临界值设定为30%。

美国OCC运用这种方式也设计了两种模型,第一个估计破产概率和银行在两年后复活的概率,第二个模型(银行测算体系BankCalculator)运用标准化logistic回归模型来预测破产概率。其解释变量包括:来自银行报告的金融变量,以及可以解释银行业务环境变化的变量,并根据风险种类(银行投资组合风险、银行状况风险和银行环境风险)进行分类。

(二)预期损失模型

这种模型主要适用于那些银行破产情况不多发,没有足够的数据来支撑的国家或部门。法国银行业委员会的银行业分析支持系统SAAB通过估计潜在预期损失来预测银行的破产。该系统借助数据库和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等级数据,估计个人和企业贷款的违约率,然后对每一笔个人或企业贷款提取损失准备金,计算未来三年的潜在损失,并将损失总额从银行准备金水平中扣除,如果调整后的准备金水平仍高于其法定标准,则预期该银行在未来三年内可以持续经营并免于破产。

(三)其他类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宏观审慎指标评估通过众多指标变量反映金融和实体经济体系面对冲击的脆弱性程度,如通胀率、资产价格等,和微观审慎指标如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商品价格风险和收益率等。借助这些指标,宏观审慎分析可以来评估和监测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对一国的经济或金融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机构和监管框架现状或与国际标准的契合度等。其中,金融稳健指数FSI主要用于定期监测金融机构和市场、公司和储户的健康与稳健性。

英国RATE系统综合地评估银行风险,评估每个业务部门、机构及银行整体框架。其中业务因素包括银行的总体业务和外部环境。除了银行当前风险,还评估下一阶段风险演变,运用综合性评估中得到的信息和监管部门对于市场的预测。这种方式可以识别潜在脆弱性的部门并根据每个机构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同时从整体上勾画银行业活动的蓝图。

亚洲开发银行的“早期预警系统VIEWS”(2005)以信号法为基础建立了东亚地区的银行危机预警非参数型模型。模型构建步骤为确定历史上危机发生的时段;选择主要指标如经常账户、资本账户、金融业、财政账户、实体经济和全球经济等六大类;设定噪声/信号比例最小化的百分位值即阀值;构建综合指数确定比较某个时期有多少个预警指标发出了危机信号;估算以综合指数为条件的危机概率。

四、启示

在总结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标准接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在研判金融体系的风险走势进行科学的同时,对高风险金融机构予以标识。可综合考虑我国宏观经济状况、金融市场运行、金融机构风险,选取相应的多个层次、指导性强、易于操作的预警指标,以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全面监测和管理。依据国际标准已有的相关指标设置金融风险预警指标的临界值,并根据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危机的发展变化特点,对各个指标的临界值加以修正,同时注意早期预警模型应在两类错误4间进行权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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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tudyontheTheoryontheFinancialRiskEarlyWarningSystem:ALiteratureReviewofForeignTheories

SONGYing

(HefeiMunicipalSub-branchPBC,HefeiAnhui230091)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篇10

一、问题提出

美国次贷危机后,“金融消费者”及相关概念进入我国理论界、实务界视野,围绕金融消费者的讨论方兴未艾。汲取历次金融危机教训,各国着力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构建,我国以金融消费者身份识别为中心的保护机制框架也逐渐清晰;然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实务与理论界未形成统一意见①,甚至各自内部尚有分歧。学界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范围呈扩张态度;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看,多见于行政执法对于行业的整顿,缺乏具体条文对司法进行具体指引,且效力层级各异的法规中,难以梳理出一条“主体确定、保护方式明晰、救济方式统一”的逻辑主线,因此司法适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态度较为谨慎。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理论、立法与司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前者的争议往往导致司法的不确定性,金融消费者司法裁判结果目前尚无明确梳理,金融消费者研究也鲜有实证研究方法②。

本文对“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进行梳理,对整个体系过度依赖体系解释、扩大“消费者”内涵以解决体系逻辑不畅提出质疑;结合2012―2016年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阐释或演绎的司法判例,将部分涉及的问题置于实践范畴中进行考量,针砭以金融消费者概念为核心的保护体系在实践中的弊端,以期找到其他替代性思路,从而对当下“金融消费者”理论研究、立法工作产生一定指导性作用。

二、体系解释与上位概念疏漏

既往研究对金融消费者概念主要存在两种阐述模式:体系解释的阐述与比较法的引证,但后者往往是前者论述的注脚、补充,因此实为一种界定方式――现有立法与理论框架中金融消费者概念从属于消费者,以属概念的定义范围对其进行确定,而后兼顾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对其展开种差内涵的具体补充。但是属概念即消费者之定义中存在的争议在种概念的讨论中也会涉及,在金融领域中甚至会产生异化,进而影响整个解释体系。体系解释背后难免存在着“法教义学”的影子,而经济法、金融法领域对教义学的概念较为陌生。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解释逻辑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最早的成文“金融消费者”规定来自银监会2006年颁布并施行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该指引对商业银行提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监管要求,过于原则化的条文没有厘定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这也是次贷危机前金融消费者保护未受重视的一个缩影。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13年印发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金融消费者做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使用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自然人”。该定义实则突破了消费者属概念中强调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限制,但从效力级别与适用范围来看,该试行办法与理论界的期望相去甚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保护金融消费之措施做了进一步说明,但对于其定义依然没有正面回应。

学界试图通过将“金融消费者”概念纳入到“消费者”概念之下,这也是体系解释使然,但不论属概念逻辑的自洽还是种概念特殊性的演绎都难言圆满。理论界将《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法》)第二条进一步归纳为“消费者”若干基本特征:自然人主体,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行为以及生活需要目的(梁彗星,2001),并将该特征延伸至金融领域③。思及传统消费者概念适用于金融领域时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现有金融行业立法在保护性上的不足,因此在种概念之外,有必要对属概念进行进一步明确。对于属概念的忧虑来自现行立法――由于我国消费者保护体系自身尚未成熟,在传统消费者领域还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以此延伸的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举步维艰。

从性质上看,金融消费者较消费者而言权益更易受到侵害,若不采取精细、针对性规范,难以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对种概念特征的具体论证,学者多引入域外事件或观点相左,譬如本轮次贷危机中美国住房贷款次级抵押贷规则、信用卡市场的坏账处理方式等等,甚有引用激进观点认为消费者保护不力为次贷危机产生原因者(PWG,2008)。同时引入外域立法经验对自身观点进行佐证,反复出现的立法例有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2012年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2000年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以及2011年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等,各国法律对于金融消费者定义或宽松或?揽粒?因而总有自证之据。当前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大意可概括为,“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且对其具体保护当建立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以具体实现。

(二)上位概念模糊界定

消费者被视为金融消费者的上位概念,消费者定义的分歧并未在金融消费者的讨论中消弭,上位概念本身的不明确性给实践带来很大困难。《消法》颁布至今历经两次修正,就概念而言未对其内涵、外延做出正面界定,而是通过调整范围“间接”阐明“消费者”为何。详言之,1993年《消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该条也为2009年、2013年两次修法所沿袭。从纠纷看,体系内部未形成统一意见的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对于“生活消费”的具体理解与对于单位是否能构成消费者的讨论。

其一,法条中“生活消费”措辞框定的狭小行为范围让很多行为难以纳入《消法》保护。消费者是消费主体,但从字面看《消法》中涉及的消费者仅指“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并未囊括所有消费者,概念的错位难以区分个人消费行为与个人经营行为。实践中对于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生产原料的认定,难以划入“生活资料”的范畴;另外对于“知假买假”行为的判断,非“生活目的”的行为是否构成惩罚性赔偿各地判断亦不同。

其二,《消法》未言明单位能否受其保护。1985年《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第二条明确排除单位消费者的规定已被1993年《消法》抹去,然而近年来持有单位亦受《消法》保护的观点应者寥寥。主流观点认为消费者是指个体社会成员,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最高法院近期明确了该观点④。客观上看,合伙、公司等商事主体为自身存续、维系组织基本运转,的确存在购买或接受一定服务的需求;该问题当前在实践中依司法惯例已得到了解决,但无法依原本概念体系获得圆满解释。

(三)体系解释延续与扩大的问题

体系解释必然会使属概念的争端进一步延续。从当前争议看,“消费者”概念的若干问题悬而未决对整体法律适用及消费者保护产生很大影响,这些问题往往处于解释学的边界点、传统消费者理论未讨论之处。

一方面,与上文所述“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基本确定不同,“金融消费者”是否限于自然人尚未有定论。有观点认为仅自然人可构成金融消费者,非自然人进入金融领域一般具有相应技术与经验,不应当受特殊保护。另有观点认为决定是否参照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情况是具体判定“交易双方实力悬殊、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邢会强,2009),若符合该条件均可以金融消费者处之;金融作为一种资金融通方式,非自然人亦有平等接触之机会。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并不是依据是否为自然人而定,自然人亦可能为金融专家,而“不具备金融专业知识,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可作为其标尺。从立法来看,前述《管理办法(试行)》将金融消费者界定为自然人,但是该条款效力仅限于人行下辖系统而非整个金融行业,囿于人行监管业务的传统与特殊性,自然人与法人原本即分而视之,鉴于当前“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该条效力是否扩张适用于整个金融行业尚不确定。

另一方面,消费者概念行为需符合“生活所需”要件延伸至金融领域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金融行为”与日常消费行为不同,难以满足“生活所需”的要求。普遍认为当下除金融企业从事金融投资服务外,大多数个人或家庭的财产都存在投资金融服务获取利益以保值、增值之需要,“金融行为”可使个人、家庭的生活水平提升。另外,带有“投资目的”的行为是否依然能涵摄于“生活所需”扩大解释的范畴,何为“投资目的”亦难获得清晰解释。事实上该问题与前述问题存在一定重合之处――对于保护主体之确定前述问题以“自然人”标准区分,而此处讨论行为以是否带有“投资目的”纳入保护范围。有观点认为基于“投资者的适当性”应当区分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身份,其中有理由认为依据原有证券、银行等立法,对于投资者之保护已然足够;又有观点认为机构无法构成消费目的因此难以归入金融消费者之列,“金融企业的经营客体不是消费品不能用来进行生活消费,金融企业客户实施的主要是投资行为而不是消费行为。”反对者认为传统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买者自负”理论有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金融交易中的买方依然有必要受一定保护(陈洁,2011)。

体系解释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解释、补漏目前并未达成一致,未回应之问题并非在司法实践中不会出现。因此很多学者尝试从消费者体系解释之外对两者进行解释,譬如有学者认为金融消费者之概念独立于消费者概念,应当尊重其自身发展轨迹,也是“对投资服务的消费者保护法制独立发展的回应”。当然,金融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并非利用体系内部逻辑解释新概念,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创新,金融法采用相应创新方式应对,较之英、美立法进程,金融消费者内涵与外延的确立非理论推演的结果,而是实践产物。因此对金融消费者解释的未圆满之处进行实证研究,有助于了解实践赋予该概念体系的含义。

三、“金融消费者”司法现状:一个实证研究

金融法领域实践往往给理论带来极大支撑,甚至有学者指出金融法的规制路径并非法律指引,而是社会、政治甚至文化的选择,因此研究裁判性文书中对金融消费者展开的阐述实有必要。囿于金融消费者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等制度尚未成型,司法判决依然是金融消费者获取救济的主要途径。笔者以2012―2016年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为样本,对于司法实践中“金融消费者”进行实践问题的归类。笔者发现金融领域消费者纠纷案例较多,但鲜有在判决书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概念,并进行进一步说理的案件。本文在比较理论、实践差异的基础上,对判决书中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一定梳理。

(一)研究方法综述

本文以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1日,时间跨度47个月的57份判决书为研究对象,最后检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笔者以“金融消费者”为关键词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目标结果97个,其中包括行政案件5个(具体包括(2016)沪03行终273号等五起行政诉讼案件)。因检索报告将数据库判决书中含“金融消费者”语词案件全部纳入检索结果,笔者进一步筛选样本中目标民事案件,将内容不合格的判例剔除出?颖荆?共得原、被告诉求及法院说理中提及并适用“金融消费者”含义案件57个。该筛选中剔除案件包括以下三类:第一,判决书中“金融消费者”仅为指代作用,未对具体含义展开;第二,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说明非金融消费者相关问题;第三,涉及“银行金融消费者投诉书”等具体适用中非为说明“金融消费者”等情况证据(譬如(2015)株中法民二终字第141号)。

从数据库检索结果看,数据存在数据缺失现象。本次实证研究对象为涉“金融消费者”且民事诉讼中对其含义展开讨论之案件,在符合要求的57起案件中包括36起二审判决、22起初审判决,但所有36起二审民事判决中有13起裁判文书数据库中并无对应一审判决文书。从样本分布时间看明显存在2013年前的数据断层期,虽有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尚未普及之因,但从数据内生原因看不能排除数据库2012年前数据残缺因素。

(二)案件数量

将57起涉及金融消费者裁判案件按判决时间归类,2012年以来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从增长趋势上来看,以每年接近2―3倍的速度增长。因研究未统计2016年全年数据,且判决时间与上传时间存在时间差,导致2016年数据偏少,笔者预计2016年案件约50―60起。从具体判决时间看,现有2016年数据以8月之前的案件为主,若以平均数处之约50起;若参照2013、2014年涉及金融消费者案件判决书上网时间,大约为8个月,如此计算2016年案件大约为60起。

金融消费者保护在实践层面案件的匮乏并非个案,以金融消费者保护起步较早的美国银行业为例,金融消费者保护成效远未达预期:有实证研究表明,1990―2004年,美国货币监理署(OCC)没有提起一起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条款的诉讼;2000年至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在OCC职权范围内进行的69起件行政罚款案件中,仅6起涉及金融消费者(Levitin,2009)。由此也可以看出,实践中即便存在“金融消费者”制度,其运行也并非顺理成章。

(三)案件地域性

从案件发生地点上看,案件分布于上海、内蒙古、北京、浙江等14个省份。笔者统计、归类案件属地时以审判地原则为主,兼考虑民事诉讼?l生之特殊情况。譬如(2016)内01民终120号等8个案件实际由内蒙古法院管辖,但该管辖权基础为指定管辖,具体来看天津爱尔爱司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诉讼前两年已撤销,因此笔者将其依然归入天津市。

从数据看,上海、天津、北京、广东发生的案件远超其余省份,其中自然有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保护意识较其他地区强的优势,亦有金融服务和产品复杂,纠纷经常产生的原因;尤其笔者注意到在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小额借贷等金融交易频繁的城市往往诉讼案件发生频次较高,譬如涉及天津期货交易所的纠纷与温州法院判罚的一系列案件。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一种嵌入原有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新内涵,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入司法实践的“试验田”也不失妥当。

(四)消费者弱势地位

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间关系较为一致,57起案件中有55起围绕客户与金融机构间的委托合同、服务合同等契约关系展开,主体涉及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仅有的两起非契约关系案件为不同原告起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均以原告败诉结案((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61号、(20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323号)。

在全部的57起案件中,适用“金融消费者”概念的主体以法院为主,在47起案件中法院主动在说理过程中加入了对于“金融消费者”特殊身份的保护,另有9起案件由原告提出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之诉请、1起案件由证监会认定金融消费者身份((2014)闵民四(商)初字第108号)。

法院援引“金融消费者”概念主要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认定金融消费者在诸如举证能力、过错分担、告知义务等程序与实体方面存在保护必要。在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请的47个案件中,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技术疏忽过错不应由其承担而支持原告的案件居多,为22个;一般法院通过利益衡量得出该结论,“从利益衡量角度来看,对于本案因伪卡盗刷产生的损失风险,由被告先行承担能更好地真正保护原告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整个银行卡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2015)浦民六(商)初字第1525号)。另有小部分案件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收集证据困难,法院将部分举证责任转嫁于金融机构,此时法院认为,“因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提供者,相比储户以及其他金融消费者而言,举证能力更强、距离证据更近,故根据公平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对储户资金异常变动的情况,银行应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2016)鲁1002民初3329号)。另外,基于消费者尤其是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法院特别强调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从数据整体来看,金融消费者在司法程序中的地位依旧不甚明确,适用标准也远未统一,相关问题正在得到重视却依然远远不够:金融消费者涉及的诉讼虽逐年增多,但是整体的数量依旧十分稀少;从案件体量分布看,金融活跃地区的案件较多;对于金融消费者具体含义的理解各地均有自己的经验,但是整体并不统一;案件整体种类较少、类型化现象严重。从样本所反映的情况看,理论对于“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界定模糊,司法实践正逐渐形成既有的一套裁判经验,但这种裁判经验颇受地域限制。

四、理论争议的司法回应

实证研究与解释学并非矛盾,而有取长补短之功效。司法并未直接回应金融消费者概念之问题,对于其保护的裁判逻辑也未有统一,在讨论焦点与高频案件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理论未给予实务足够的支持,且学界未有争论结果的问题给实务带来了负面影响;其模糊地带正是体系解释延伸问题:消费者针对的具体对象。尤其是“投资行为”是否应当纳入保护范畴存在很大争议。

(一)理论与实践关注点偏离

体系解释在阐述金融消费者特点时往往将其置于P2P、小额贷款等互联网金融体系中予以讨论,从现实情况看,金融消费者涉诉案件远未涉及该方面,反而多见于“银行卡”相关纠纷案件,具言之,审判文书内容集中于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信用卡、储蓄卡纠纷,亦有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问题。

上述案件类型单一亦体现在案件模式的类似,统计的57起案件中有26起信用卡“盗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又因持卡者是否存在过失分为两种保护模式:若为盗窃、抢劫或其他不当方式取得消费者银行卡,并利用该卡盗取财务的,法院判定对于持卡人密码的保护存在疏忽情况由银行举证;若为伪造持卡人银行卡盗取财物的,法院则认定由银行先行承担责任,后由银行向违法人追责。

涉及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类案件尚未出现援引“金融消费者”定义,并非该定义无适用余地,更多体现着法院对未有明确指引概念的谨慎态度。这在大多数案件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援引被用于举证责任的分担和判断是否存在过错方面可见一斑,两者均为法官自由心证判断范围。互联网与新金融业态下的金融运行的确可能使消费者更多地暴露在不利环境之下,其具体行为规范指引等实有讨论必要;但对于传统金融常见不当行为,亦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之适用。

(二)地区性判例习惯形成

对于单一案件类型,笔者发现对于金融消费者内涵与救济措施的具体认定存在着一定分歧,但这种分歧体现出地域效力――不同地域对于案件审理、消费者权利的认定往往不同,而相近法院在具体裁判方面达成一定共识。

在消费者与金融消费者差异方面,各地法院也达成共识,“在金融领域消费者处于更为弱势的地位,在信息搜集、获取、了解方面更为薄弱”;虽然基于一定共识,但对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保护停留在“理念”指引层面,法院除《消法》外难以援引更为贴切的条文,判决书的说理仍须依托其他法条,甚至出现了法院以未生效法条说理的情形。

对于具体案件的判断,地域相近的法院基本统一意见。譬如信用卡纠纷案件,法院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大致有过错减轻、告知义务与举证能力弱三方面,相同法院对于金融消费者之内涵及救济判断大致相同。譬如浙江温州中院在(2015)浙温商终字第2320号与(2015)浙温商终字第2331号案件中认定银行比信用卡被盗刷的金融消费者“举证能力更强、距离证据更近”,而判决支持部分诉讼请求。同样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内01民终120号等8起案情类似案件中,均认定一般金融消费者不具备辨认金融机构是否具有一定资质的能力,并确?J金融消费者与涉诉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关系。整体上看,上海各区、浙江各地法院亦基本保持同案同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认定标准也比较统一。

(三)理论的“弱实践性”

前文提及体系解释延伸产生的两个问题:对“投资者”身份判定困难与金融消费者之主体是否当为自然人。前者在个案中频繁体现;后者并无相关争端,即当前案件未有单位援引金融消费者保护维护自身利益。

各地法院对于投资行为是否属金融消费者保护涵摄之范围意见不同,有判决书承认“包括业余证券投资者在内的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人的消费者身份”((2016)粤03民终4548号),也即法院认为符合金融消费者的投资者需具有两层特征:个人与非专业。亦有法院认为,“股票交易属于投资行为,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证券投资活动,并非消费,不适用《消法》”((2016)辽02民终344号)。

但是从救济的行为看,涉诉案件的投资行为绝大多数包括银行存款、保险、股票以及其他理财产品,投资行为的具体界定对个案的法律适用十分关键。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占到了所有案件的23%,此类案件中一般法院判令金融机构对其金融产品负解释、明示告知风险等其他义务。从判决看,对于银行存款、保险各地法院均视其为金融消费者正常之行为;但是对于股票投资,各地法院均视其在金融消费者常规行为之外,法院争议大多聚集在个人理财产品是否构成“金融消费者”保护之范围。

在57起案件中共有24起涉及理财产品,笔者发现对于理财产品处理问题中法院存在“骑墙”做派:对于投资者以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或其他基本权利起诉之案件,除个别特例外均以因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权利为由支持,“将消费者保护理论及立法扩展到金融领域,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费意识,规范金融市场服务行为,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有效维护金融创新、发展和安全,是中外金融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领域的普遍理论共识和立法趋势”((2016)粤03民终4548号);但对于投资者以金融消费者身份起诉,以获得惩罚性赔偿案件,法院无一例外驳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适用惩罚性赔偿”((2016)沪民终146号)。

五、解释学反思与可能路径

整体上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在理论上的讨论对司法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案件发生数量变化趋势上;但是囿于高位阶规范的缺失,整体诉讼案数量偏少,各地裁判结果、适用法律差异较大。对于学界讨论的自然人主体、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实务界体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立法、理论对于司法的作用不但体现于法条、学理指引上,对于司法实务中法院具体问题适用法律明确性的要求亦需要有足够的关怀。虽当下司法裁判环境并不理想,但司法仅仅只是法律适用的一个环节,还有诸如行政执法、守法等等环节,金融消费者定义对整体立法构架的作用当纳入一个更宏大的背景进行讨论。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金融消费者保护既不能简单理解为普通消费者保护在金融领域的延伸,也不能狭隘理解为金融监管目标的扩张”(林越坚,2015)。

不论金融消费者保护采取何种制度,其初衷与归宿均是保护特定交易中的交易方。目前立法主张对“特定行为人”进行优先识别,而后针对分类主体提供不同的保护与救济措施;囿于前述情况,短期内对于金融消费者概念达成一致,并将其成文化难度较大。金融并非一个封闭的系统,对于金融的规制也应随着创新而改变,基于“消费者”的解释学难以适应外部环境迅速的变化,且金融创新可能在短时间内对社会带来毁灭性打击。

金融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并非局限于个人与金融机构间,在非自然人主体与金融机构间亦可能存在,且非自然人主体无可避免主动或被动地参与某些金融活动,因此仅针对主体分类进行保护并不合理。金融消费者识别并非弱势群体保护的唯一途径,从美英立法看,通过不同的风险评级识别金融消费者并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进而对相应投资者提供不同的保护亦是一种思路。此种立法模式的思路为“特定行为―主体―规制”,由行为确定保护主体并提供相应保护。通过产品分级,对购买风险标识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提供同质保护,并对特定金融产品投资市场进行准入限制。高风险产品依然按“高风险、高收益、风险自负”的机制,遵从“买者自负”原则,仅针对专业投资者放开;而其余金融产品的购买视为金融消费行为,对其进行适当保护。

概念的厘定依然十分重要,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很难清楚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上文简略提及之方法也仅是一种参考思路。金融风险防控、规制几乎不可能出现解决问题的圆满方案,这与解释学方法在理念上是相冲突的;不论选择何种立法路径,为保证法院作为金融领域相关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的有效性与统一性,立法机构迅速、明确地出台条文明确法院在金融案件中对弱势方的保护是理论与实务界共同的目标。

注:

①参见杨东:《论金融法的重构》,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4期。传统金融法未将因金融创新而诞生的新金融法客体、新金融法主体金融消费者以及由此构建的新的金融法律关系即金融服务关系纳入其调整对象。基于出发点的不同,之后展?_的论述学界与实务界多有冲突。

②相关研究参见齐萌:《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实证研究――以40部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性文件为样本》,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马一德:《解构与重构:“消费者”概念再出发》,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6期。直接实证研究文献较少,譬如有学者曾对我国现行涉及“金融消费者”立法进行穷尽式检索,位阶之低、数量之少、规范冲突之剧烈,让人咋舌。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

关键词:股市;证券;金融;银行;经济

1我国金融板块股票的概念和市场背景分析

金融板块股票即我们常说的金融股,金融股的概念是指处于金融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公司发行的股票,金融股主要由银行股、券商股、保险股、信托股和期货商股组成[1]。长期以来,金融业的发展状况都关系着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好坏,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输血系统。2008年由雷曼兄弟申请破产等一系列重大且突发的金融世界变故,使全世界都陷入了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震惊和恐慌当中,很快这次金融危机的不良影响就席卷了全球,各国股市市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创,其中受影响最直接的就是金融板块股票。新的市场背景和环境下,如何来判断金融股是否值得投资,其中一部分投资人认为我们可以在A股市场估值较低的时期,从市场中挑选那些未来价值较高的企业进行投资;另一部分人则依据金融深化论中经济发展与金融体制之间存在着相互推动并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其通过经济发展和国民金融需求之间的相互促进,形成一个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此外,完善的金融制度也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以此来看我国的银行业发展和经济是一定能够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循环。综上所述,我们能够发现经济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着银行股的发展走势和状况,因此我们在对银行股进行投资时,对于国内外经济市场动向和当前经济环境的分析和关注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帮助金融投资者更加准确地把控市场方向,作出最理性和回报率高的投资判断。

2我国证券市场金融股价值分析

我国当前的银行股现状是银行股在沪市的市场总值中占比最大,因此这一板块股市的涨或者跌,都能够直接地影响我国A股市场的整体走向和状况。接下来,笔者将以招商银行为例,对其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并从当下我国银行的具体实际出发,就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中的股权自由现金流这一概念和计算方式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2.1股权自由现金流的估算

股权自由现金流,实际上就是指公司的现金流量,不过这里的现金流量是指公司在各项财务义务得到履行之后所剩余的部分。同时这里所指的财务义务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利息与本金在内的债务偿还部分;二是为维持现有资产而产生的资本支出;三是新资产的增加所产生的资本支出。根据以上概念能够得到股权自由现金流的公式如下:股权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费用-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追加-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但是在我国的股权自由现金流计算过程中,由于我国银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计算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这里的特殊性和差异可以归纳如下:一是关于资本性支出的概念问题,会计概念中的资本性支出是指固定资产的建设和制造,纳税人对外投资和购置等组成的支出;会计概念中的资本性支出指的是建造固定资产、购置和对外投资组成的支出,这里的对外投资主要由企业通过实物、无形资产和货币资金等形式进行的投资部分,与通过购买股票这种形式进行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部分。二是关于净营运资本的界定问题,上面我们提到的计算公式中,净营运资本主要是指企业流动资产的总额与企业流动负债之前的差额。就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而言,若以上面所讲述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其中的资本性支出及净营运成本增加这两项,则会出现诸多的盲区和困难点,从而影响计算的精准性,首先来说银行针对个人和企业产生的长期贷款这部分资产就很难明确划分到哪一项来,而且银行的长期贷款部分资产的增加,区分时会发现它既不属于会计概念上的资本性支出,也不属于营运资本的增加,但是它在银行资产组成中又占有较大的比例,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很难把这一部分忽略不计的。综合上述种种原因,为了解决传统计算公式带来的困扰,我们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公式为:每年股权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摊销+当年资金来源-当年资金运用[2]。

2.2股权资本收益率的估算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公式为:E(R)=Rf+茁[E(Rm)-Rf]。其中,E(R)、Rf和E(Rm)分别代指的是股票预期收益率、无风险利率和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这三个概念。计算投资者要求的股权资本收益率r,需要首先确定以下几个参数:一是无风险利率。当前我国尚处于向利率市场化过渡的特殊性阶段,在现有的利率体系关于市场基准利率这一概念还没有较为统一的、可供参考的标准;二是β值。对于茁值我们可以较为直观地理解为某个股票对于金融市场变动的反映灵敏程度,计算茁值的具体公式能够表示如下:Y=琢+茁x+滋,Y:目标股票的周收益率,茁:斜率,x:市场的周收益率,Q:纵轴截距系数,滋:随机误差。

2.3增长率的估算

关于增长率计算,我们能够通过每股股票前期收益增长率数值,进行相应的推算和预测。相关券商和研究机构对招商银行过去几年的股票收益率进行了统计分析,对招商银行未来几年的股票收益率进行了推算,研究结果显示[3]:我们发现,近年来招商银行一直处于一个高速、稳步发展的良好时期,未来也处于趋势良好、前景良好的状况。

3对金融股未来发展的估计和推测

3.1发展趋势比较

我国银行和世界上较为先进的银行之间的差异,我们会发现:在美国的银行中,证券和债券的经营活动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银行中,由于产品的结构较为单一,主要的活动中企业贷款所占的比重很大。另外,我国银行与世界先进银行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集中在经营管理环境和水平,以及整体竞争力上。未来,我国银行的发展将朝着更加国际化,服务范围更广、服务能力更强、综合实力更雄厚的方向发展。伴随着我国金融业向混合经营方向的过渡和发展,我国的银行将逐渐成为综合全面的银行,从而为客户提供多元的、高品质的金融服务。同时,银行的国际化发展也成为大势所趋,加强银行紧跟全球金融互联互通的进程,稳步地推进银行国际化发展。此外,银行发展的网络化也是迎合新形势下国际互联网发展的必然项目。

3.2盈利趋势

当下,伴随着以美国为首的国家经济逐渐向好发展,全球的经济也进入了恢复的重要阶段,股市作为反映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前文的一系列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以招商银行为首的银行股是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的。我们参考关于整个银行股的各项研究结果和数据也能够发现,近年来各个银行的年净收益也是呈现一个逐步增加、一片向好的实况和趋势,收益率也在稳步增长。尽管金融危机对全球的金融市场都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但银行业却因其特殊性而顽强地抵御住了打击,这里所体现出来的高度的抗风险能力是不容忽视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银行股的安全性和收益回报性都是很高的,投资者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可以放心的选择,也能够获得较为可靠、稳定的收益,值得我们长期持有。

参考文献

[1]杨绮霞.内地与香港股市金融板块的联动性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2]廖娇阳.中国证券市场金融板块投资价值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04).

金融行业的概况范文1篇12

关键词:农户;信用质量;影响因素;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7-0078-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7.17

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民的信用状况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部门对他们的支持力度。研究农民信用质量的影响因素,既有利于农村金融部门评估贷款农户规避信用风险,也可以使信用质量好的农户易于获得贷款。本文通过对山东省桓台县有信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利用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logistic分析,探索影响农户信用质量的因素。

一、实地调研的农户数据状况

(一)数据来源

本文分析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笔者对山东省桓台县起凤镇、田庄镇、荆家镇、马桥镇等8个乡镇有信贷农户的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问卷276份,其中无效问卷45份,有效问卷231份。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1)农户自身特征。农户的自身特征包括农户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身体状况,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不良社会记录,是否在村委任职;(2)农户家庭特征。农户的家庭特征主要是指家庭人口数、家庭年总收入、家庭土地种植亩数、家庭所从事行业、从业年限、家庭的总资产、总负债;(3)其他调查问题。其中包括用以评价农户信用的农户贷款是否按时还清,本年是否发生自然灾害,农户发生的借贷的品种[1]。

(二)农户数据状况

调查问卷的数据状况主要有:样本农户平均年龄42.35岁,其中男性有256人,占总样本的97.8%;女性仅有5人,占2.2%。样本中男性居多的原因主要是受制于农村的传统观念,男性在农户家庭中占主导地位。所调查农户的婚姻状况主要是已婚有子女,占总样本的97.4%,其他未婚、已婚无子女、离异及其它总共占总样本的2.6%,这是因为问卷调查的年龄范围主要集中在青壮年。通过问卷可以发现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有202位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占总样本的87.4%;高中文化程度的有28位;大专及以上只有1位。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文化程度比较高的人都已经离开农村。身体状况方面仅有9人存在重大疾病或者发生过车祸及其它事故。在对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不良社会记录、是否在村委任职、本年是否发生自然灾害,绝大多数被调查者的选择都是否,大约占样本数的90%。农户土地种植亩数有104户,种植亩数在3~5亩之间,有67户的种植面积在5~10亩,有30户的种植面积在3亩以下,仅有21户的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被调查者主要从事行业为种植业,其中蔬菜种植占38.1%,瓜果种植占11.7%,粮食种植占26%,其他种植占24.2%。农户的主要贷款种类为农户信用评定联保贷款占70.6%,其他种类占29.4%。

二、农户信用质量的Logistic分析

(一)Logistic模型简介

Logistic回归模型是对定性变量的回归分析。二分类Logistic模型主要应用于因变量的水平数为(0,1)时。Logistic回归模型为:Pi=■。其中,Pi为第i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它是一个由解释变量构成的非线性函数;a、b分别为回归截距和回归系数。1-Pi为第i个事件不发生的概率,因为0<Pi<1,将其转化为线性函数,那么事件发生概率与不发生概率之比为:■=ea+bX,这个比称之为事件的发生比,且事件的发生比为正值,并且没有上界,将事件的发生比取对数就能够得到如下线性函数:ln(■)=a+bXi[2]。在对山东省桓台县农户信用质量的实证研究中,基于二分类Logistic模型,Pi为农户没有按时还款的概率;1-Pi为农户按时还款的概率。

(二)影响农户信用质量的Logistic分析

1.定义变量

在对所得调查结果进行Logistic回归前,先对数据进行处理,即定性数据定量化处理,设置虚拟变量,如表1所示:

在本文中将农户是否按时还款作为被解释变量,它是一个离散型变量,不符合统计学意义上的正态分布情况,所以不能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或者是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影响农户是否有按时还款的因素之间不存在有序的排列,它是一种无序的选择问题。由于被解释变量只取0和1两个值,因此被解释变量是离散型随机变量[3]。在二元离散随机模型中,本文选择二分类Logistic模型对影响农户是否按时还款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2.Logistic模型构建

借助于spss17.0中的二元Logistic回归对整理好的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使用向后wald进入法。从Hosmer和Lemeshow检验表中可看出:经过14次迭代后,最终的卡方统计量为12.273,卡方统计量0.05来看,模型能够很好的拟合整体,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从Hosmer和Lemeshow检验随机表中可看出:“观测值”和“期望值”接近,不存在很大差异,说明模型拟合效果比较理想,印证了Hosmer和Lemeshow检验中的结果。经过14次迭代的迭代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结果可看出,在置信水平为95%的情况下,通过检验的变量有所从事行业的年限(cynx)、种植土地的亩数(zzms)、总资产(zzc)和贷款品种(dkpz)。可写出Logistic模型为:

ln(■)=0.046cynx-0.752zzms-0.019zzc+2.657dkpz

P(y=1)=■

(三)Logistic模型结果评析

从模型可看出,居民从业年限以及贷款的种类对农户信贷质量的影响是反向的。从事行业的年限越长,客户不能按时还款的概率越高。对于农户而言,从事某一特定种植的时间越长,不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调整种植种类,盈利能力相对降低,农民应采取多样化种植的方法才能促进增收,从而提高按时还款的积极性。贷款的种类和客户不能按时还款的概率影响是正向的。对于相关金融部门来讲,金融机构应根据不同的贷款群体设定不同的贷款种类,多方考察农户的情况,发放与其还款力相匹配的贷款,从而降低农户贷款违约率,提高信用质量[4]。

农户种植土地面积和农户的总资产对农户信贷质量的影响是正向的。对于农户而言,主要收入来源是种植业,种植面积越大收入相对增加,那么按时还款的积极性越高,农户的信用质量相对较好。种植业的系数为0.752,可以得出种植业面积对还款率的影响比较显著。贷款农户总资产值越高,按时还款的积极性就越高,信用质量越好。该分析结果对于相关金融机构在评估农户信用质量提供一定的现实依据。同时,农户也可以据此有针对性的提高自身信用,从而更易于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三、结语

本文对山东省桓台县起凤镇、田庄镇、荆家镇、马桥镇等8个乡镇有信贷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影响农户信用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农户的总资产、农户的土地种植面积、农户所从事行业的从业年限以及从银行所获得贷款的种类。通过研究可以为农村相关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提供对农户信用评价的依据,同时为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提高农户信用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华宁.农民素质的内涵探讨及实证研究——基于河北省农户问卷调查的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9-54.

[2]庞素琳.Logistic回归模型在信用风险分析中的应用[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06(2):12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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