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工作总结(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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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工作总结篇1

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我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进取创立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制度完善,管理顺畅,操作严谨,精细认真”为工作准则,推进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作如下:一、开展五项工作,做到操作严谨。

1、细化管理职能。进一步明晰各科室及单位的管理职能,开展《公司机构设置及所属单位管理职责汇编》的修订工作。汇编工作涉及管理处7个科室、3个直属、5个附属、9个基层单位、2个多种经营单位,覆盖到基层队站,编制过程中,综合近几年机构调整文件,对科室及单位管理职能进行重新划分界定。为公司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内部资源,明确管理职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定期按单位核对清查文本数量,并做好文本清查记录登记,确保文本不遗失。健全劳动合同台账,对以前不被重视的电话和住址,补充全面,做到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实时维护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及劳动合同信息表,合同续签及变更情景及时录入,基本做到“劳动合同签订资料、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员工实际岗位”三者一致。

3、严格劳动合同执行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严格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下达《新签劳动合同书面要约》,办理新员工劳动用工相关手续,就业登记备案资料完整、准确,人力资源系统劳动合同信息维护完整,并建立了新增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台账。

劳动合同的续订。严格按照《港狮矿区管理处劳动合同续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劳动合同到期考核,续签前严格按程序开展续签考核,充分利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改变我们追着员工签合同的状况,变被动为主动。

劳动合同的变更。严格履行合同变更手续。确保了员工实际岗位与人力资源系统的一致性。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退工手续,及时维护人力资源系统。加大合同督查力度。

针对公司开展的两次劳动合同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基层单位先后两次开展操作岗及管理岗劳动合同自查活动,此次自查活动历时二个月,覆盖管理处全部员工。为确保检查不漏一人不少一本,在检查过程中,将个人手中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并收回,组织基层单位人事员严格依据二代身份证与连续工龄认定表及人力资源系统,认真核对个人劳动合同信息,将问题项逐一登记。

经过地毯式筛查,共整理汇总十个大项问题,主要有个人保管合同丢失、文本错误、工时有误、合同资料涂改、填写不规范,个人信息不准确,工作资料与人力资源系统不一致等,涉及员工近300余名。针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立即开展了逐项整改。目前,因填写不规范,资料有涂改的重新签订32人,个人丢失文本补办20人,更换错误文本67本,学历变更50人,岗位变更112人。尤其在开展是劳动合同中岗位资料与人力资源系统和实际岗位“三岗”统一的整改活动中,我们将岗位名称与技能鉴定工种逐一对照,调整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系统,规范岗位调整审批程序。目前,经过一系列的整改,管理处劳动合同已基本贴合人事处的规范要求。

三、明年想法:

经过全年两次公司开展的劳动合同管理专项检查,我了解到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易存在的风险,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抓好劳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油田公司劳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劳动合同规范管理,规避风险。

1、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各项人事劳资管理的基础,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我将进一步提高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抓好劳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劳动合同规范管理。

2、强化监督,落实职责。作为劳动用工管理的归口部门,我们将加强对基层各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检查、指导,定期进行不在岗人员摸底调查,并要求各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劳动用工关系合法合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篇2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劳动工资与劳动关系工作。现将20xx年劳动关系科工作汇报如下:

一、用工基本情景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源头,今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创新,促使我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19538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全市职工总数的96%,全市劳动用工备案率到达了92%。

二、劳动关系工作存在一些及待解决的问题:第一类问题,《劳动法》实施十四年来,经过实践发现有些国有企业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上不完全到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只限于原固定工或在计划经济时期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合同制工人,而对原有的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是规避这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能够减轻企业各种福利费用支出的负担;三是企业在改制或关掉破产时能够减少成本;四是使企业用工具有灵活性;五是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问题的存在,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二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团体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个体私营企业情景更为严重。

第三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条件,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是延长工作时间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制就能够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加班加点已成家常便饭。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针对国有和团体企业,很少涉及个体私营经济,也不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他们那里,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观念比较淡漠。二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异常是个体私营业主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能随意用工,又降低用工成本。三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只要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要纠正这些问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化治理措施。

三、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思考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应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供给法律保障。需要配套强化执法、普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工资支付情景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二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经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

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其次,完善以平等协商和团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包括协商的原则、时间、资料程序等,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经过团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一方面,推动健全内部监督组织。在各类用人单位异常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必须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异常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拖欠职工工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进行政府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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