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的监督职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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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的监督职能篇1

一、指导思想

服从于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监督各项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责;通过日常化、制度化的财政监督管理,及时、正确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财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管理机制

在财政内部实现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密融合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财政内部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原则。财政监督是财政各业务处室和财政监督机构的共同职责,要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专门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融合,把财政监督有效地融入到财政管理中去。

(二)财政监督为管理服务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相结合,从单纯查处问题转到规范管理上来,从临时性事后检查转到经常性的全过程监控上来,从个别问题的查处转到规范全系统、全行业的财务管理上来,切实服务和促进被检查单位规范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依法监督原则。通过完善财政内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依法实施监督,促进被监督对象加强财政、财务制度建设,按法律法规办事。

(四)内外并举的原则。内外结合,统筹兼顾,既要重视对部门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又要重视对财政部门内部资金分配过程的监控,实现“查外促内,查内促管”。

四、财政监督体系

逐步建立以“财政内部监督、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会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四大财政监督体系。

(一)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业务处室日常监督、监督机构专门监督、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关联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框架。实现财政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核证相结合,涵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二)财政收入政策制定、执行、管理的收入监督体系。重点是对农税征收和收缴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征管质量进行再监督;对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的监督。

(三)财政支出审核、调查、跟踪管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支出监督体系。重点加强行政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四)会计人员、机构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相结合的会计监督体系。主要是对各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以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为目标,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逐步健全会计监督社会化体系。

五、财政监督职责划分

财政“大监督"的核心理念是在财政机关内部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格局,确立各业务处室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体系,充分体现新形势下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高度融合的特征。各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应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对财政管理活动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事后检查和评价的多层次监督,使业务流、资金流的每个节点都能得到有效监督。按照上述财政监督的四个体系,将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的具体监督职责划分如下:

财政业务处室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作用,按时进行预算指标和收支执行情况的核对,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预算单位具体了预算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财政资金(资产)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牵头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

1.收入监督。主要是对农税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收入政策执行、收入进度、收入结构、征收措施、征收质量以及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票据使用等情况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执行情况分析等。

责任处室:

(1)农税收入征管监督—办公室(农税征管)、预算处。

(2)非税收入征管监督—预算处、经建处和收入管理相关业务处室。

2.支出监督。主要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等的支出结构、支出范围、资金流向流量、使用效益的监督。涉及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决算管理、支出标准、银行账户管理、支出绩效考核等。

责任处室:预算处、行政事业处、经建处、企业处、办公室(农财职责)和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

3.内部监督。主要对各业务处室的制度建设、内控机制、指标分配、资金拨付、预算追加和履行职责等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等。加强财政内部业务流转环节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

责任处室:预算处、行政事业处、经建处、企业处、办公室和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

4.会计监督。主要是对单位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情况、会计账簿设置规范性、会计资料真实性、会计核算合规性、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及会计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进行的监督。

责任处室: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和相关业务处室

局监督检查机构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按照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对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对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实施监督检查。

1.负责全局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统一制定、组织实施、总结考核等工作。

2.负责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性操作制度、处理处罚协调操作规程、建立财政检查法规库等。

3.负责对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的牵头并促进落实。

4.联合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如:围绕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选择教育、社保、科技、农业等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开展专项检查;对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局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应根据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明确如下:

各业务处室要强化对预算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将财政监管工作延伸到财政“资金链”的末端──用款单位。一是每年对所有预算单位预算、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核查。二是每年对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或部门预算综合检查。三是对已完工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四是每年组织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项专项资金检查要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年终,各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形成综合监督检查报告,专题检查报告与综合监督报告报送局领导的同时抄送监督检查部门。

(二)办公室(农税征管)每年组织对农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进行稽查,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三)预算处在国库集中收付、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环节的监督必须全部覆盖。每年组织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稽查,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四)国资及绩效评价(会计管理)处不定期组织对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五)办公室(财政监督职责)配合业务处室完成年度确定的专项检查计划,并督促全局检查计划的完成。

七、实施步骤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9年上半年,在全局进行财政“大监督”理念宣传,统一思想,使每个财政干部自觉把财政监督融入具体的财政管理工作中。

(二)设计制度、进行试点。2009年下半年起,各业务处室应按业务流、资金流设计管理与监督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的作用,制定或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确定1-2个处室进行试点工作。

(三)制定目标、全面推进。2010年,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确定年度监督目标任务后,各处室按各自职责履行财政监督任务,形成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各负其职的财政监督大格局。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局成立“财政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和国库支付中心、契税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财政监督部门)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审查并通过财政监督的重大制度、确定年度财政检查的重点项目、听取年度财政监督情况汇报、研究财政监督重要问题的处理处罚等。各业务处室和支付中心契税所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的有关精神,各业务处室应结合局内部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制定并完善相关财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度,办公室(财政监督职责)、企财处(税政法制职责)应进一步细化、规范具体的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2.建立监督检查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财政监督依法检查、有效检查,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真正使财政监督工作融入财政管理中。

财务部的监督职能篇2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机制

一、财务总监及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

财务总监即CFO,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主管财务的领导。财务总监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企业制度下,财务总监受董事会聘任、委派,为维护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以满足企业所有者经济监督的需要。

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是指财务总监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承担着理财、控制和监督职责,包括价值管理(理财)和行为管理(控制和监督)两个基本方面。在公司智力结构中的具体角色包括四方面:一是财务总监作为“战略计划管理者”,要将公司战略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结合起来,制定建议并监督实施公司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推行其经营战略;二是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的价值管理者”,要将价值与财务管理融为一体,全过程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战略的制定,并与CEO一起全方位培养公司的价值管理能力;三是财务总监作为“流程系统管理”者,要负责实施与公司战略计划相配套的价值管理系统和流程管理策略;四是财务总监作为“公司控制管理者”,要发挥卓越的能力,集战略管理控制能力、价值管理控制能力和业绩管理控制能力于一身。

二、财务总监委派制两种模式的比较及建议

实务中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纯监督型”财务总监,即企业集团总部向子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另一种是“实职型”财务总监,即委派的财务总监既参与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又代表股东对其他经营班子成员进行财务监督,这种模式被许多股份制企业采用,特别是在上市公司采用较多。

(一)“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模式的利弊

1.“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点。(1)制度设计相对简单。这种模式下,企业集团总部制定一整套详细的制度,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和完善,再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制度进行微调即可。(2)财务总监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外派的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所以其独立性相对较强。(3)集团总部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管控力度相对较强。集团总部与委派的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财务总监作为集团总部的员工,人事关系保留在集团总部,享受集团总部的各种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集团总部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绩效奖金。若财务总监工作有渎职行为,派出机构可以扣发工资和绩效奖金,甚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因此,集团总部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管控力度较强。(4)财务总监汇报的情况会相对客观。由于委派财务总监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因此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与财务总监无直接关系,集团总部对财务总监的考核着重其工作表现,一般不与子公司经营业绩好坏直接挂钩。因此,委派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等切身利益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无关。财务总监没有业绩粉饰的动因,汇报的情况会比较客观。

2.“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模式的缺点。(1)“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欠缺。《公司法》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权分立,各司其责,监督职责由公司监事会承担,而“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游离于公司法设置的法人治理机构之外,其法律地位欠缺。(2)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可能会受限。“纯监督型”财务总监不参与子公司决策和运营,不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没有纳入子公司财务管理的正常签批流程。因此财务总监无法深入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很难完全行使监督职责控制和降低企业风险,很多情况下只能起到形式上的监督和审查。(3)“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的委派可能会影响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和谐和团结。“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的定位决定了其与企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处于一定的对立面,往往会被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排挤和孤立,不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整体和谐和团结。这种情形下,财务总监也无法掌握足够的信息和线索,无法起到真正的监督职责。(4)集团总部无法对财务总监实施有效激励,导致财务总监队伍稳定性较差,人员流动性过大。由于“纯监督型”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运营,集团总部对委派财务总监的考核往往不与子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而只看其工作表现,而工作表现往往又难以量化。因此,财务总监实际工作的好坏在绩效考核中很难得到体现,考核所起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二)“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利弊

1.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点。(1)“实职型”财务总监法律地位明确,聘任依据充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由子公司董事会进行聘任,该财务总监相当于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因此,“实职型”财务总监的聘任依据充分,法律地位明确,成为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一。(2)“实职型”财务总监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实职型”财务总监是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相当于企业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能深入企业内部,完全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全过程监督公司各项业务,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财务总监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时,还可对董事其他经营班子成员是否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关注。(3)“实职型”财务总监有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和谐和团结。“实职型”财务总监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公司领导班子中的核心一员,该定位避免了他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处于对立的地位,有利于领导班子的和谐和团结,更有利于实现价值的最大化。(4)集团总部能对“实职型”财务总监实施有效的激励,财务总监队伍的稳定性会较好。“实职型”财务总监是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分管企业财务,因此,财务总监工作好坏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相关。集团总部对其进行评价和量化考核比较容易,一般将其直接纳入子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通过子公司董事会进行有效激励。由于财务总监工作的好坏通过考核得到了直接体现,且其薪水与同级别的企业副总经理一致。因此,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财务总监队伍的稳定性会较好。

2.“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缺点。(1)“实职型”财务总监独立性相对较弱。由于“实职型”财务总监既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又负责监督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因此,与“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相比,其独立性相对较弱。(2)集团总部对“实职型”财务总监的直接控制力可能有所减弱。“实职型”财务总监虽然是由集团总部委派,但由于其人事关系工资薪酬在子公司,其利益关系与子公司一致。因此,集团总部对财务总监的直接控制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3)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可能有所减弱。这种模式下,财务总监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并且其工资、奖金等切身利益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相关。财务总监也成为“内部人”之一,有可能进一步成为“因内部人控制而损害股东权益的”一员,特别是当某些经营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与业绩指标好坏相背时,财务总监就做出与其监督定位相背的职业选择。

三、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选择及其关键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从法律角度、实务角度看,“实职型”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大型企业集团委派财务总监的最终选择。“实职型”财务总监委派制在运行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一)财务总监设定双重身份

双重身份是指财务总监既是集团总部派驻子公司的财务总监,代表集团总部履行对派驻子公司财务监督的职责,同时又是派驻子公司的总会计师,组织、管理派驻子公司的所有财务活动。在履职过程中,当两种职责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财务总监要对集团总部负责。在双重身份下,财务总监可以相对充分地行使职权,通过直接参与派驻子公司决策,促使集团总部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得以顺利实现和严格贯彻,及时发现派驻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止和纠正派驻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

(二)财务总监接受集团总部业绩考核

对委派的财务总监实行有效的约束控制、业绩考核及激励机制,是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安排上,可采取单向考核和双向考核两种方式。前者是指财务总监只接受企业集团总部的业绩考核,薪酬水平由企业集团总部决定并发放;后者是指财务总监同时接受企业集团总部和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但以母公司的考核为主,薪酬水平由企业集团总部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决定。企业集团总部在考核和薪酬安排上的绝对话语权和决定权,是财务总监有效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这样能保障财务总监的财务监督职责能够充分发挥,保障企业集团总部的管理意图和要求贯彻和落实。

(三)执行联签制度

建立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签制度,明确需要执行联签的具体事项。具体事项的确定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同时要体现企业集团总部的管理意图,可视派驻子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特点、基础工作水平等因素差异确定,并报企业集团总部审批通过后执行。执行联签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开立公司银行账户;提供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质押;超过年度预算和超过费用开支标准的损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款项结算;超过规定限额的提取现金和银行转账结算;重大经营性垫付款项和非经营性垫付款项等。联签制度的执行,使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

(四)异地委派

异地委派可以保障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和执行力会更强,因为异地委派的财务总监与派驻公司之间没有历史关联,不易发生串通、舞弊等行为。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设初期,为了使财务总监更好地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责,保持其在工作中的独立性,应考虑异地委派财务总监,不宜从派驻公司直接选派。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运行一段时期,可考虑调整异地委派的方式,使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更加人性化,因为当制度执行进入相对成熟期后,财务总监对其身份的认知已更加深入,在经过异地委派后,其独立性的职业要求得到了强化。

(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在集团总部与财务总监之间,应通过报告制度建立稳定、畅通的沟通渠道,以确保集团总部及时获得派驻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做出科学的决策。报告的内容包括:派驻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变更情况;派驻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及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派驻子公司与财务活动有关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派驻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营计划和资金运作方案的实施进展和管理情况,以及派驻子公司相关经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情况。

(六)财务总监年度述职

年度结束后,集团总部应组织所有派驻子公司财务总监进行集体述职,由集团总部主要高管成员以及财务、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评委组,根据财务总监的述职情况进行评分。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果、财务运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派驻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的整体评价以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及计划。述职程序包括述职人做述职报告以及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等环节,并根据述职报告结果进行奖惩。Z

参考文献:

财务部的监督职能篇3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如何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调整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如何转变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二、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坚持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氛围越好,财政监督职能越能得到充分发挥。

财务部的监督职能篇4

【关键词】部队会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E2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8-0231-01

会计准则定义为“反映和监督”。反映职能就是反映经营活动情况,对经济业务进行核算,提供有关数据。监督职能是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确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财务监管贯穿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的整个过程。

一、部队会计监督职能

部队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按部队经济管理的要求,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制度和法令,对部队经济活动本身进行检查、监督,以便控制经济活动,使之按一定方向、目标,遵循一定的原则正常进行。部队会计监督的职能与反映的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只有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及时、完整的反映,才能为监督提供可靠的资料。同时会计反映的本身,也是实行监督的重要环节。但是,会计监督长期以来却游离于会计现实,未能扎根于实际工作之中。部队会计监督作用呈现出低效率、弱化事态,会计监督面临严峻挑战。

二、当前部队会计监督的主要问题

1、法规不健全,监督乏力

只有建立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才能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从目前情况看,部队还没有部完备的适合其特点的会计管理法律规范。增强会计法规对新形势的适应性,保证会计法规严密性和科学性。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监督的态度问题上也不够端正,不敢说、不敢管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监督权依附和受限于行政权,财会人员的组织人事、工资奖金待遇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独断专行的长官意志,使得财会人员“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谁敢轻言监督?凭领导意志办事,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敢抵制,对明显违规违纪的各种开支也不敢揭露。尽快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条例》,以确定会计监督的体制和职能,保证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尽管各级先后下发了一系列规定,但这些规定大都从宏观上讲的较多,真正从微观上如何操作和实施讲的还不够,且没有法律效力,给部队内部会计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

2、会计监管难度大

部队会计监管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法违纪,导致会计监督丧失效力。领导干部带头私分预算外资金;更有甚者指使会计人员隐匿收入、转移资金、虚报开支,会计人员畏于权势,丧失原则,共同作弊,加剧了有章不循、违章不究,以单位领导意志为转移的情况。单位领导拿部队的经费办自己的事,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行方便。二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关系无法理顺。特别是支队设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后,支队兼职审计人员与负责大队账务的会计、出纳人员同属于核算中心管理,对大队财务审计的独立性难以保持,审计监督职能弱化,无法与会计监督形成应有合力。

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差、政策水平低,不仅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更无法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被人为地割裂开来。会计信息来自各部队单位内部,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会计人员之手。财务人员管财观念相对落后,对财务工作停留在收与付的肤浅认识上,忽视财务工作的控制、预测作用。财务人员不稳定,出现断层现象,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得不到保证。

三、强化部队会计监督的对策

部队会计的首要目标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取得最佳的经费使用效益,揭示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根据部队的财经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部队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所进行的监察与督导。

1、健全监督法规

只有建立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才能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财经法规是进行经济工作的规范,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合法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必须予以维护。。尽快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条例》,以确定会计监督的体制和职能,保证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要在广泛宣传《会计法》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会计准则》关于会计监督的规定的同时,还要对不认真履行监督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扭转会计监督弱化的不正常现象。

2、科学编制、严格执行预算

首先,要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地编制预算,细化预算支出项目,明确支出方向和用途,对不确定的项目留有一定的余地。其次,规范预算执行环节,通过完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等方式强化预算执行;要严格预算调整,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防止随意变更预算,超预算或扩大预算范围的行为发生。今后财务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方法上与其他监督机关明确分工划清职责权限,互相协调,形成合力,进行分类监督和避免重复检查,共同完成财务监督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财务监督信息网络系统,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这对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及时了解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起积极作用,又是搞好财务监督的基本前提。

3、加强部队会计人员的培训

加强部队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的执法意识。要建立会计人员双重领导制度,即单位会计人员在接受直接上级领导的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完善考评制度,按照“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原则,每年组织财务干部工作实际和综合能力考评,分别采取相应奖惩措施。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建立独立的会计监察机构,加强会计执法检查。可以比照地方税务部门的稽查机构,设立会计监察大队等类似组织,专司会计监督监察职责。

参考文献:

[1]乔磊,论会计监督-群言堂,2007(04)

[2]李亚君.张艳华,浅谈会计监督的必要性,2007(01)

财务部的监督职能篇5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事业单位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事业单位在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国力增强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而国家对事业单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以促进其更快发展。我国事业单位实行预算管理方法,就是以相关规定为依据,采取对收支进行核定等措施。因此,事业单位财务监督职能的加强,是其有效执行财务预算,使经济和社会效益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另外,事业单位在近些年,由于财务监督的匮乏,为很多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事业单位频频发生经济事件,直接损失和减少了事业单位的财产,扰乱了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进展,并使事业单位的形象受到损害。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现状

(一)忽视财务监督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相关领导负责开展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活动。由于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存在较少环节,而且业务比较简单,同时还有单位领导自身观念的影响,导致在对财务监督的认识上,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认为没有必要重视和关注事业单位对财务监督的作用。也有部分事业单位只把眼光定在个人利益或单位小团体利益上,对财务监督职能进行限制或假造财务监督报告。同时不配合外部财务监督工作开展,严重的甚至对相关监督工作进行阻碍。

(二)没有明确内部财务监督的地位

就事业单位内部来看,财务监督行使部门和其他内设部门为同一等级,这就使财务监督陷入通尬境地,而且财务监督没有清晰的职责。因而,在财务监督过程中,其他部门不积极配合财务监督活动的现象,将不可避免的出现,严重的还会导致财务数据信息失真状况的出现,对发挥财务监督职能造成极大的影响。而财务监督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内属机构,当整体与局部利益发生矛盾时,单位领导意见就发挥重要的作用,财务监督的作用就很难独立,其应有的作用很难真正发挥出来,这是财务监督功能停留在表面层次的具体体现。

(三)财务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业单位的性质,对部分财务人员影响极大,致使他们主人翁意识匮乏,财务责任感不强,监督意识肤浅,核算资金与效益观念弱化,对于财务管理遵循但求无过的思想,严重阻碍了财务管理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二是就当前财务人员专业及知识结构而言,单一化是其主要特征,而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财务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对财务评价和监督的要求也日趋提高,因此当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状况很难适应该要求;三是事业单位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到财务监督活动所发挥的作用,重视培训财务人员力度不足,投入较少。致使财务人员不能及时的更新专业知识,很难真正的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原因分析

(一)相关审批部门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相关部门没有深人分析和审核事业单位预算方案,是否具备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效益性。对执行预算情况没有从全方位视角出发,使检查和监督达到及时有效,预算与执行出现严重脱节。在各审计部门间没有建立起联动机制。致使监督效果受到影响,监督成本也被提高。另外,一般情况下,都是采取定期的方式,为事业单位实施财务检查与监督的方式,这样监督的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无法得到突击性检查所获得的约束力。

(二)有待进一步完善财务监赞制度

就我国财务管理整体情况来看,财务管理制度逐渐趋于完善,成为其发展的主旋律,但从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具体实施来看,之前的相关制度很难适应新规则下所要求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而财务监督规定缺位程度尤其严重,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更是欠缺,不能为发挥财务监督职能提供保障,无据可依是当前财务监督面临的状态。

(三)财务监督范围狭窄

就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来看,范围较小也是其主要特征之一,财务监督和检查只针对最终结果,而经济活动在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则被忽视,主要表现为:一是有效监督单位预算编制情况缺位,致使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与实际脱节、不合理及不科学等问题存;二是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匮乏,不能及时的督促整改预算与执行脱离的情况。三是检查乱支滥用收支情况严重缺位,致使单位运行成本被增加等。另外,重问题轻建议倾向存在,整改和完善单位相关措施很难实现。财务监督事业单位效益工作欠缺。

四、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监督对策

(一)明确财务监督范围

在新《规则》中规定: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等等内容都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范围之内,而财务监督范围在旧《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新《规则》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内容,财务监督内容涉及财务活动的方方面面。在当前我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情况下,更加重视预算的管理和执行,在有些事业单位中存在重执行和轻管理倾向,为使预算支出进度完成,则存在严重浪费资金现象。有的单位在预算中管理使用项目支出资金,不能划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致使专款专用很难实现,重预算、轻核查、轻实际效果的情况严重存在,有效的监督和考核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效果缺位。

(二)明确财务监督的时间和方式

在新《规则》中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必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者结合的方式,实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事业单位是从财务活动的时间上进行的划分,实质就是对于事业单位的整个财务活动过程,实现整个时点的无缝隙监督,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监督、事后检查稽核以及跟踪问责属于统一的整体,在财务监督中占据重要地位,其目的都是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加强规范财务收支程度,提升财务监督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在财务监督中结合日常监督和和专项监督,有利于加强财务基础规范,对突出的问题有利于解决与整治。实现监管的常态化和经常性,是日常财务监管活动的内容,有利于督促并改正出现在日常则务活动中的问题,专项监督就是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某项则务活动,通过专项监督手段,能够把存在于财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解决。

(三)明确各项监督制度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在新《规则》中规定:在事业单位中应把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对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事业单位应以规定为指导,

并与部门和系统内部相关管理要求规定进行结合,以本单位业务特点为依据,把与其适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来,而计算机技术在财务管理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应与会计电算化发展相适应。在事业单位不断深入改革的背景下,事业单位的财务关系的复杂性日益凸显,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制度的完整建立与健全必须坚持充分的结合权责利和合法性以及目标性原则,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体系必须具备多层次特征,其中决策层和执行层以及基层等都涵盖其中。

财务部的监督职能篇6

一、加强武警边防部队财务监督的重要性

武警边防部队作为保卫国家边防地区安全的主力军,肩负治安秩序、打击走私、缉查毒品等多项任务,其部队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如果监管不力将会对武警边防部队的日常经济生活造成影响,因此提高财务监督工作的质量是很有必要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致力于提升监督人员的水平,加强综合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完善和健全岗位的职责,只有做好武警边防的财务监管工作,及时发现、提出财务上的问题和不足,避免违法的行为发生,这样才可以更高效地为武警边防部队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二、目前武警边防部队财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武警边防部队在财务监督方面仍旧存在不少问题,就现阶段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财务监督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足

受传统部队的财务管理方式影响,大多数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对财务监督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甚至有的工作人员会认为部队财务监管可有可无,这样的观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武警边防部队的经济开支,对财务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会忽略财务监督的日常工作和细节,长此以往,会弱化武警边防部队的财务管理职能。

(二)缺少法律约束,监督力度不够

就目前武警边防部队现状而言,在财务管理上缺乏完整的法律体系,虽然武警边防部队颁布过一些监督工作的规定,但在财务监督上并未详尽说明,导致财务监督工作效率低下,出现一些财务工作人员思想不端正的现象,使财务管理工作很难有效开展。

(三)独立审计弱化,增强了工作难度

在武警边防部队的财务管理中,仍旧存在不少领导滥用职权的违法现象,使得财务监督职能发挥受限,另一方面,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两者之间的混淆,造成财务审计独立性能的弱化,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难度。

(四)监督能力的模糊,财务风险扩大

在如今武警边防部队的会计核算中,虽然已经抵制白条抵库诸类问题,但不排除有的部门钻财务监管的空子,将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隐蔽,例如:开虚假发票、收入不入账、不按上级指示拉赞助等等违规活动,使得监督工作的作用模糊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财务监督的风险。

(五)经费保障受阻,使用率低下

在武警边防部队中也存在部门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由于核算部门没有将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合理化分开计算,有的被勇于维护部队日常经费,或者发放个人工资等等,挪用了专项资金,造成资金使用率低下的问题,使得专项资金的投入和目标效果大打折扣。

(六)财务工作人员水平不一,工作效率不高

财务人员的理财观念与工作基础良莠不齐,大多数监管人员只重视资产监管等客观问题,忽略了理财观念,对资金的监管认识不足,从而导致财务监督的职能发展受到制约。

三、强化武警边防部队财务监督工作的优化策略

(一)转变监督意识,树立良好观念

现当下加强财务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转变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树立财务监督意识,将监督任务切实落实到全面工作中,严格地执行职能的管控,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二)加强法规制定,完善保障体系

武警边防部队必须构建健全可行的财务监督体系,强化制定的实施管理,才可以做到监督工作的有法可依,进而对武警边防部队的经济管理运行起到积极作用,加快构建明确的监督体制,严格履行监督行为,加大严惩力度,强化财务监督综合效率。

(三)完善监督机制,提升财务人员综合能力

要保障武警边防部队的经费规律化,必须从资金、资产等方面作为监督核心出发,建立良好的三级财务监督机制,进而保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武警边防部队的财务监督职能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人才的选拔工作,根据武警边防部队财务工作的业务特点,选拔综合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在人才任用上谨慎考察,强化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的工作业绩评估体系,从而培养财务监督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提升财务监督领域人才的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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