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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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篇1

福安市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统一”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统一规格上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严格按照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安全生产法》、《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乡镇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乡镇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制度》、《安全监督员职责》、《乡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文书统一格式使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统一使用市安委会监制的专用文书,共两类15种。第一类为安全生产工作专用文书9种:《安全生产问题呈阅单》、《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到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登记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登记表》、《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快报表》、《安全教育受训人员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纸》;第二类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6种:《现场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书》、《整改情况复查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查处记录》、《安全生产问题移送记录》。

三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内业资料统一分类建档。按照《福建省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街道)考核细则》要求,按常规工作、基础工作、监管工作三个方面划分,建立20个门类业台帐档案。常规工作档案8类:日常工作原始档案、发文登记保存档案、来文登记保存档案、安全生产会议档案、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档案;基础工作档案6类: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档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档案、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机构人员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档案;监管工作档案6类:现场检查记录档案、整改通知书档案、督办通知书档案、整改情况复查记录档案、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查处记录档案、安全生产问题移送记录档案。

湄洲湾水域举办溢油应急演习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检验溢油应急反应指挥协调能力和作战能力,日前,泉港区组织福建炼油厂、福炼油港储运公司、泉港兴通公司、“湄港油1”船、区安监局和海事处在湄洲湾水域开展溢油应急演习。溢油应急演习按照演习剧本时间顺序分为事故发生与报告,溢油评估、决策与应急行动,现场指挥清污行动,演习结束、舰艇返航四个部分,演习充分展示了泉港区政府溢油救援应急的实力,为航行更安全、让海洋更清洁营造了健全的机制和先进的管理手段。

南安:农村电工培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近期,南安市安监局与南安市电力总公司联合开展农村电工安全培训,加强农村电工的安全意识。本批学员总共277人,分成六期,聘请了上级安监部门领导及南安职专的教师讲课,讲授了有关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电工操作技术知识。为了使学员学有所得,在培训期间对学员的生活、学习等方面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由部队士兵出任教官,对学员的生活、学习等方面加强管理。在教官的严格要求下,学员的整体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培训结束后由泉州市安监局组织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由南安市安监局联系南安市医院组织对学员进行体检。做到安全意识深入每一个电工的心中,为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农村电工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松溪县建立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举报奖励制度

一是在审查新、改、扩建工程、零星修缮、加工项目资质时,首先严格审查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者一经查实,按照《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二是召开已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持证人员有义务向安监部门检举无证上岗行为。

三是在有线电视台播放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并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秀屿区安全生产检查注重实效

莆田市秀屿区安全生产检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在效果上下功夫。一是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期检查相结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辖区、行业的安全自查,区安委会在“两节”、“两会”、“两个黄金周”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全面性的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确保安全检查不挂“空挡”。二是狠抓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定人、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并定期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实行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区安委会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惩处力度,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四是加强隐患整改情况的督查。区政府适时组织监察等部门,对各乡镇、各牵头部门检查整改本辖区、本行业中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

丰泽区安监局编印“安全生产检查手册”

近期,为方便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专职安监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丰泽区安监局从实际出发,本着简明、直观、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写了《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该《检查手册》涉及对生产性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渔业船舶、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十五个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深受基层安监员的欢迎。

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篇2

近日,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中央有关部门及一些地方负责同志交流了各部门和各地区开展基层应急工作的经验。此间,诸暨市还进行了基层防洪抢险演练。本报摘编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立

251个地市和1079个县(市)建立了相应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

基层减灾救灾目标是自然灾害发生24小时内,灾民生活得到基本救助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民政部门以制定和落实国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为重点,努力推进基层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基本建立。目前,中央和省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已经颁布实施,93%的地(市)、82%的县(市)都出台了救灾应急预案。二是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基本形成。以国家设立的11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龙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251个地市和1079个县(市)建立了相应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三是灾害应急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确立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灾害应急救助联动工作机制。

灾害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认真履行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不断健全灾情报送和会商机制,强化了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基本实现了第一时间转移受灾群众,灾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24小时内救助措施基本到位,保障了受灾群众在应急期间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仅2005年和2006年,全国就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954.8万人,恢复重建倒塌民房379.2万间。

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基层不仅第一时间要直接面对灾害,也要第一时间处置灾害,因此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提高基层灾害处置水平意义重大。当前,在基层减灾救灾工作方面,还面临四方面的挑战: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灾害隐患和减灾能力尚不完全清楚;各级救助能力远远不能适应救助工作的需要;各级综合减灾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基层减灾救灾工作是国家综合减灾工作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基层减灾救灾的工作目标是:自然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灾民的生活得到基本救助;创建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灾后恢复重建倒塌民房90%达到设防标准;社区、乡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85%;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95%以上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为完成上述目标,进一步推进基层减灾救灾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打算:一是制定完善基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启动自然灾害隐患普查与评估。三是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和“减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四是深入推进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五是继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协同有关部门一道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伟:北京社区应急网络形成

基层构建监测预警网络

评估突发公共事件风险

近年来,北京市按照“重心下移、面向基层,预防为主、平战融合,加强指导、动员群众,依靠科技、完善手段”的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首先是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着力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北京市制发了《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314个街道(乡镇)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社区(乡村)编制完成3683个简洁易行的应急预案。还着手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街道(乡镇)从落实责任主体入手,组建了本辖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或指挥部。部分社区(乡村)还成立了应急工作组,初步形成社区应急工作网络。

其次是预防为主、平战融合,构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道坚实防线。加强隐患管理,强化排查监控。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奥运期间突发公共事件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基层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和监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将事故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部分基层单位构建监测预警网络,摸索出了一些简单且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是加强指导、动员群众,提高市民参与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北京市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北京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实施总体方案》,全面启动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工程。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市充实了管理机构,在市应急办增设“宣教动员处”,将市人防办改组为市民防局,调整职责,强化其在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区县党委和政府大力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深入。基层单位组建了义务消防队、义务巡防队、生态林管护队、防震减灾队等各级各类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组织和带动市民参与到应急管理工作中。

四是依靠科技、完善手段,提升基层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北京市在建设基层应急技术支持体系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提升了基层应急指挥技术含量。城区基层单位将应急管理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了容纳治安、市政、应急等多项功能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和应急指挥联动系统。为实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准确与高效,开发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乡村)四级值守应急软件应用系统,已在所有区县开始运行,并在部分街道(乡镇)、社区(乡村)试点。

总体来看,北京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我市将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安全举办而努力。

浙江省诸暨市市长王继尚:建突发事件信息平台

“枫桥经验”拓展到应急管理领域

坚持资源整合,完善基层网络

近几年诸暨市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全市没有发生特大或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连续3年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县(市)。

首先是坚持“枫桥经验”,拓展应急领域。“枫桥经验”是在乡镇(街道)建立综治工作中心,在村(社区)设立综治工作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其精髓是“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将“枫桥经验”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创造了应急管理的“五早”法,即: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除,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

其次是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诸暨市在27个乡镇(街道)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把应急办和党政办合署办公,平时设1—2名专职干部抓预防,应急时即转为党委政府的应急办事机构。在534个村(社区)、611个企事业单位、187个学校相应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是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预防准备。到目前为止,诸暨市已制订市级专项应急预案52个,乡镇、企事业基层单位应急预案320个,坚持重大节会活动编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责任人及联系方法,把预防和应急准备作为应急管理的基本功。我市启动建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了预警信息与农村有线广播系统的对接,确保了实时预警信息直接入户。

第四是坚持提高能力,抓好队伍建设。近年来,诸暨市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专兼结合、互相配合、整体提高”的原则,抓好多层次的应急队伍建设。目前,市级层面建立应急管理队伍30余支,共有人员1547名。乡镇一级有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276支,共有人员7199名。村(社区)有护村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731支,共有人员13010名。企事业单位有护厂队、消防队等应急管理队伍1087支,共有人员9355名。

第五是坚持资源整合,完善基层网络。诸暨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村(社区)、厂矿企业和学校设置自然灾害预防员、消防安全员、公共卫生信息员、综治员,形成了全市的网格化。诸暨市在各村(社区)设置了1366名公共卫生信息员,形成了农村公共卫生信息网。

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应急管理加强五项工作

省级教育部门和1635所普通高校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

各省级教育部门每年应急管理专项经费近2000万元

目前,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311所。普通中小学校41.8万所,在校学生达1.9亿。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

首先是突出教育系统特点,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教育部于2005年10月制定完成并印发实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省级教育部门和1635所普通高校于2006年底完成了预案编制工作,其中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全部完成。截至目前,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总纲、以各地教育部门预案为主体、以各级各类学校预案为支撑的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已经形成。

其次是健全综合防控体系,抓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以维护稳定工作体系为基础,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和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全国有1172所普通高校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坚持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

第三是整合各种工作力量,抓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保卫工作干部及广大教师的作用。各高校通过建立“学生护校队”、“义务交通疏导队”、“校园消防志愿服务队”,组织学生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此外教育部门还加大了宣传普及力度,抓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抓应急预案演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坚持用制度化的形式将应急演练固定下来。教育部门还切实增强应急投入,抓应急管理工作条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省级教育部门每年用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项经费近2000万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以建立健全维护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为统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将集中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制订应急体系建设长远规划,完善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化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细化应急预案工作环节。

二是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部署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全面深入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推进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警校共建,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对学生住宿和食堂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安排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发挥教育系统各类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总结推广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举办多种形式的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把公共安全知识普及到全体师生。

江西省赣州市副市长刘建平:提高农村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村庄规划进行安全性评估

推广农村和谐110模式

近年来,我们立足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80%的市情,以加强农村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了农村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首先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农村应急保障能力。赣州市要求全市所有圩镇和自然村庄在编制规划时都要进行规划安全性评估,组织专业设计人员,设计选择了175套新房型供农民选用,加强了消防功能,并对地处地震带的会昌、寻乌等县的新房型增加了抗震设计。做好“三清三改”,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有效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播,杜绝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同时还加强了消防安全、信息发送设备等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应急宣传、通信、交通等保障能力。2006年,在公安部消防局的大力支持下,在赣县、兴国等县的一些行政村开展了消防安全试点工作。水文部门、林业部门、气象部门、地质矿管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防范自然灾害的合力。

其次是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一方面,建立健全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山洪灾害联户防范责任制。另一方面,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职能部门,明确监测方法及预警信息方式、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等应急预案内容,根据因灾受威胁农户的具体情况,逐户制定山洪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卡,于汛前发放到农户手中。赣州市还注意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赣州市还健全预案体系,强化应急队伍。编制印发了《赣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包括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在内的20个专项应急预案、48个部门应急预案。结合新农村建设,防疫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时组建了乡镇动物防疫站,设立了动植物检验检疫站。在一些行政村组建了群众义务消防队,在乡镇设立治安指挥中心和应急联动小组,农村社区指定了专人为应急管理信息员。

三是加强农村管理机制创新,着力提高农村应急管理能力。赣州市及时把农村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其中,让农村应急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解决应急管理网络最后“一公里”问题。注重发挥村民理事会载体作用,把农村应急管理工作延伸到村民理事会,实现了市、县有应急管理委员会,乡、村有管理机构和人员,自然村有群防队伍。

在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中,我们正向全市推广瑞金市的“农村和谐110活动”。2005年防汛抗洪期间,瑞金市云石山乡沿坝村宋东北等两户人家共6口人就是接到乡镇“和谐110”发出的紧急汛情指令,在村综合处置服务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及时撤出,成功地躲避了因山体滑坡推倒房屋的危险事件。

重庆市郭家沱街道党委书记廖庆平:综合应急、志愿者和兼职人员并存

坚持属地管理加强应急协调联动

建综合应急、志愿者和兼职队伍

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地处城区近郊长江北岸,街道地域狭长,紧靠铜锣山,有8公里的森林线和6公里的江岸线,公路弯多坡陡,水路滩险水急。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和水运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我们在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的同时,以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建设应急队伍为重点,全面提高基层应急能力。

郭家沱街道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核心、部门和单位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2005年5月,成立了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还在重庆市率先组建了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日常开支。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基本摸清了辖区内灾害点、危险源分布情况,建立了应急信息动态管理、灾害点及危险源监测预警、应急资源及队伍等应急管理制度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灾害点、危险源排查。

我们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应急协调联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去年夏季,重庆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高温干旱持续长达61天。面对严重旱情,街道党工委、政府统一指挥,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打了一场抗旱救灾的攻坚战。实现了“无一人缺饮用水、无一人断粮、无一头牲畜渴死”。

我们坚持把建设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作为街道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做好应急队伍的规划、组织和建设工作。根据街道辖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频率,按照先期应急处置的要求,坚持分类建设、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了街道综合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兼职队伍建设。

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口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政文〔20*〕14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下,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有效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城市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重大、特大事故为: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四)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五)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

(六)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七)重大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九)重特大二次环境污染事故;

(十)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

(十一)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急救援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有关部门建立严格的重特大事故(险情)防范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对救援抢险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延误时机或不履行职责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及职责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总工会、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用事业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工业经济发展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火车站、文化局、电业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4321987。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旅游、林业、水务、铁路、文化、电业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三)各乡镇、办事处和驻项武警在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参加市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专业指挥部成员。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及分工

(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⒈启动、终止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

⒉按照《预案》程序,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⒊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和《预案》实施进展情况,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⒋在本辖区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要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场地和相关设施等,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必要时给予补偿。

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⒈传达总指挥部命令并监督执行。

⒉及时与专业指挥部和事故单位保持联系,掌握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⒊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⒋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⒈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⒉协调相关专业组的救援工作。

⒊事故对*边造成威胁时,组织协调人财物的疏散工作。

⒋检查和掌握事故现场的救援状况,适时与总指挥部联系。

⒌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⒍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专业指挥部指挥长职责。

⒈负责召集各专业组和抢险救援部门及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会议,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⒉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

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⒉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干警抢险、救助、侦察、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⒊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⒋市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察、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抢修设备。

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救护。

⒍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对泄露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助牵头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⒏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⒐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前提条件

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根椐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向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提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启动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人员伤亡多。

(二)险情重大、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三)企业或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救援的。

预案的启动应遵循最小化启动和分级启动原则,即下一级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上一级预案。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总体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乡镇(办事处)预案、市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预案、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先后顺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或市专业指挥部提出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预案》全部启动须市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启动命令;部分启动预案,由市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启动命令。

(二)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灭灾工作时,市相关部门专业指挥部按照命令,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无力完成救援工作时,可根据情况部分以至全部启动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启动命令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市相关部门各专业指挥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情况,结合事故单位《预案》进行施救。必要时可将事故(险情)情况通报驻项武警,请求抢险救援。救援情况应及时报告*口市政府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应急救援的终止程序

事故(险情)被完全控制或灭灾结束,经事故现场指挥部确认后,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人宣布《预案》终止,应急救援状况解除。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令由其人视情况适时宣布。

事故单位应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完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

复发生,并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章应急救援体系

一、构建企业、乡镇(办事处)、市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分级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即: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乡镇(办事处)应急救援预案、市应急救援预案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企业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即启动企业预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抢险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若需外援时,则请求当地乡镇(办事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施救。

(二)乡级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在同时有市相关专业指挥部实施救援时,现场指挥长由乡镇(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人担任。若乡镇(办事处)确定重大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三)市级应急救援预案。

市辖区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需及时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市属企业或乡镇(办事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启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请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市级预案施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预案第二章第一条第2款中《项城市应急处理专业指挥部设置表》内所列事故负责范围制定各自重特大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二、市有关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的编制

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图及安全通道示意图。

(二)应急救援组织、分工、职责、联系方式。

(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质装备保障、运输保障。

(四)事故应急启动和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五)事故报告和事故现场保护。

(六)企业预案应有事故预防措施,救援路线和外援方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物资

各乡镇、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情况,配备一定标准的必要的救援物资、设备和防护装备,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性能可靠安全。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二、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行业的企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在救援中,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下设的专业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辖区内的救援物质、救援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补偿。

三、应急救援经费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企业应纳入财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六章应急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险情)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内容为:

⒈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⒉事故(险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⒊事故(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⒋事故(险情)的发展情况、波及范围及涉及的危险材料和数量。

⒌事故(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⒍事故(险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⒎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⒏报告单位、报告人(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方式。

(二)有关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交通局、卫生局、

建设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

局、火车站等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通告有关单位。

(四)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并根据事故类别和伤亡程度,建议总指挥长启动《预案》命令,同时赶往事故现场。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程序和分工。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事故在向市下列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报告。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总工会向*口市总工会报告。

⒈道路交通和火灾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局。由市*局上报*口市*局。

⒉水上运输和公路工程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报*口市交通局。

⒊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上报*口市卫生局。

⒋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工程质量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建设委员会。由市建设委员会上报*口市建设委员会。

⒌其他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乡镇、办事处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

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⒉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⒊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

行调整、修订、补充。

⒋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⒌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边单位和人员安全和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⒍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⒎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⒏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⒐做好事故(险情)的信息工作。

⒑办理市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行。

⒈事故抢险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牵头单位即为组长单位)市政、供水、供电、通讯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抢险救护队和事故单位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搜救、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项工作。

⒉治安管理组:市*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维持秩序、伤亡人员身份确认,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监控等工作。

⒊技术指导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组、事故单位、相关部门等,根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预案,负责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的制定,灾情分析监控和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工作。

⒋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组织急救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⒌后勤保障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应和运输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⒍善后处理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参加,负责接待、安抚伤亡家属及善后工作。

⒎信息新闻组: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工作。

⒏事故调查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纪检监察、总工会、检察院、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参加,按有关规定展开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章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是市政府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和事故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单位所在地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业应在本《预案》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修订和完善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将预案和救援机构设置情况报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掌握预案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适时进行演练并建立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切实保证施救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六)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均有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和接收伤员。

(七)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监控,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预案》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特大事故的;

(二)未及时到位,延误救援时机的;

(三)未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在抢险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四)阻挠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调用的;

(五)对事故受伤人员有意拖延或拒绝抢救医治的;

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篇4

各镇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县镇乡、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自然灾害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救助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应急救助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和进度。年月底以前,各镇乡要完成本级预案的制定,月底前完成所辖村(社区)预案制定,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二、认真组织制定,切实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发生自然灾害的种类和范围,评估本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危害特点,找准潜在的自然灾害隐患,并以此为依据,切实提高预案制定的质量。在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七个方面:一是预案覆盖的自然灾害种类要全面;二是确保要素齐全,完整的预案应当包括预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保障部门、乡镇、村(社区)基本情况、灾情隐患、救灾指挥机构、预警信息、信息传递、人员转移及其路线设计、避灾安置场所、灾后救助等内容;三是要切实摸清辖区内所有的灾害隐患和人员转移数量,转移路线的设计和避灾安置场所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四是信息的传递方式和途径要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五是注意与上级其他预案和上下级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六是要细化响应流程和措施,明确各项应急救助工作内容;七是规范文本体例,要严格按照预案范本的格式要求进行制定。各镇乡制定的乡镇、村(社区)救助应急预案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完善管理机制,着力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管理水平。各镇乡要进一步加强救助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预案制定前要对本地自然灾害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做好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按程序审批等工作,后要做好实施、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预案评估制度,通过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检验预案质量,特别是要在每次灾害应急救助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预案执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8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就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建设更加富裕、秀美、创新、文明、和谐的新*”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体制。

2、坚持依靠群众,共享共建。鼓励社会参与,依靠群众,多渠道、全方位构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3、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立足于基层自我防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载体,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基层组织和单位,是指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学校、企业、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等。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广泛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自救队伍,基本形成基层应急工作网络,使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突发公共事件明显下降。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

(一)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1、20*年底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应急管理责任办公室,落实专职干部抓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年底前,县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确定应急管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规范预案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构建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横向上,结合实际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保障等各类专项预案框架,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可能发生的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在纵向上,初步构建完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的预案体系。

到20*年底,所有乡镇(街道)、50%的村(社区)制订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村(社区)要达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制订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80%的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防生产事故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学校要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规范,对信息报送的渠道和责任进行明确,不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系统。

到20*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重点区域、群体、行业要设立基层应急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乡镇(街道)和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责任主体和报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加强应急信息、预警的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街道、社区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援体系

到20*年底,全县所有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办事处建立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100%社区建立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各社区居委会要重视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培训,每年开展二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加强社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对居民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社区居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培训、板报宣传等形式宣讲应急处置和安全知识。到20*年底,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到20*年达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居民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务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群众热线电话

到20*年底,50%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热线电话,到20*年达到70%,到2010年,群众热线电话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五)规范农村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乡镇、行政村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农村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在每年开展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应急管理知识“下乡”,编印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宣传资料进农村;到20*年底,农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60%以上,到20*年达到70%以上;20*年农村居民对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认知率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规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

在农村用电方面,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供电局)

在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管理方面,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脱保、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违法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通运输活动。(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局)

在农村消防管理方面,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农村道路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建设局)

在农村自然灾害预防方面,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应对地震、洪水、暴风潮、冰雹、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保护农作物不受病虫害侵蚀、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环保知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

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学校、用电等可能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推广应急管理“枫桥经验”的“四早法”,每年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实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应急演练定期化、处置突发事件自主化,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严控在指标之内。

1、编制完善企业预案

到20*年底,各类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内容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2、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20*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3、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

每年的年初、年中和事故高发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大排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4、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七)规范学校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全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常识纳入课堂教育,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的报告,各类事故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学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年,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3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2、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全面推广学校食堂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防火、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进程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对推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下乡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以县应急办《关于印发县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为重点,设置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各地、县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提高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考核目的

强化县、乡政府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

县直19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交管大队、县水务局、县工信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外侨办、县安监局、县地震办、县消防大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气象局、地方海事处、县电信公司。

四、考核内容

(一)建立健全乡镇应急管理机构。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及时调整乡镇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成立乡镇应急办(要挂上乡镇应急办牌子),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配齐应急办主任,明确1名信息员。要按照去年我县5个乡镇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建设标准做好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具体要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宣传培训。要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救援能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

(二)强化应急值守。

县应急办要按照市应急办的要求做好全天侯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县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和值班登记制度等。特别是在汛期、森林火险期、双休日、节假日、国家重大会议、活动等期间,要做好值班安排以及值班事项登记。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及时、准确、规范报送各类信息。

(三)基层应急预案修订。

县19个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省、市相应工作部署,及时进行县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并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发文。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乡、村基层应急预案修订任务。要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与方法等内容,按照“通俗、简便、总揽、管用”的原则,对基层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使预案既简明扼要、贴近实际,又职责清晰、实在管用、便于记忆、易于执行。

各责任单位修订基层应急预案的职责如下:

各乡(镇)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要全面完成本级、所辖区村(分场、居委会)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全县各重点水利设施(即水库、水闸等)的应急预案。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全县各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全县所有学校的应急预案。

县工信委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所有规模以上的非国有企业的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所有危化企业的应急预案。

县卫生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全县医院的应急预案。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其下属正在生产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

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编制并收集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预案。

县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负责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

以上应急预案初稿编制完成后,要送县应急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要加盖好本单位的公章,装订成册送至县应急办备案。同时,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预案文本存档。

(四)开展宣传培训。

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应急办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地及县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应急救援队伍、乡镇、村、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安全生产活动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县消防大队要加快建立健全“一专多能”的县应急救援大队;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队伍救援队伍,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演习制度,要按照各自职责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或参加1次联合演练,对演练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抓好应急平台建设。

依托县人防办、县政府政务信息网,按照整合信息化资源的思路,建成包括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满足全县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并实现与省、市应急平台对接。

县人防办要在年底前完成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与市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图像看得见、声音听得见、数据调得出。

(七)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要切实落实应急保障责任制,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一是在人员、经费保障上,各地、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均要明确一名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信息员,保障一定的办公经费,并将分管领导、信息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县应急办备案。二是在物资保障上,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及县有关部门要按《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在动用储备物资后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市应急办将不定期开展物资储备情况督查。三是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资料存档,各单位要有应急管理档案专柜,做好本单位应急文件、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资料的存档。

(八)信息报送。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应急系统信息网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均要明确1名信息员,并将信息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县应急办备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督促所辖下属各基层单位(含行政村、学校、医院、企业)明确1名信息员,并负责收集其信息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县应急办备案,从而建立起全县应急信息网络,使县应急办信息接收触角延伸到全县各个角落,做到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接收无盲区。

二是规范信息报送方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事发后30分钟内)向相关县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报告。同时,各地及县直部门向市级及其以上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除上级有明确特殊规定外,必须在报经县委、县政府审核后再予以上报,做到本县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各口子时间同步、口径统一。

三是注重信息质量。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反馈要全面真实、及时准确。信息的采集应重点关注事件发生地,兼顾其他地区,其范围和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经过、诱因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损失情况、善后处理协调情况、应急能力、社会反映等。信息上报渠道畅通,报送的信息要注重时效,真实准确,具体,文字精练,总结性材料有案例、有分析、有借鉴意义。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思路、做法、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选派政治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文字水平的人员担任信息员,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高质量的信息,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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