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七年级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300字四篇(整理9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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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读后感篇1

暑假里,老师让我们多读书。还给我们列了必读书目。有《海底两万里》、《长袜子皮皮》、《我的儿子皮卡》等书。我先看的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这本书共有三个主人公,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的性格很特别,勇敢、坚强、独立、大方。

皮皮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她的爸爸是个船长,出航未归,皮皮总认为她的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皮皮和一个叫“尼克松先生”的小猴子住在一起。有一次,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他们开始以为“尼克松先生”是个人,没敢偷。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开了门,发现“尼克松先生”竟然是只小猴子,就不怕了。可是,他们刚拿到钱包,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皮皮把一个小偷举起来,狠狠地扔到了地上,吓得小偷直喊救命,说自己只是来讨饭的。皮皮就善良地带着小偷到楼下,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看到这里,我真的佩服皮皮,力气大,又勇敢,又善良,真了不起!

书里面还讲了一个故事:镇上有位叫卢森布鲁姆的小姐,她非常有钱但很小气,她每个学期装作很慈善的样子,给孩子们发一次礼物,但却总提一些刁钻的问题为难孩子们,让孩子们紧张害怕。皮皮很不喜欢卢森布鲁姆小姐这种做法,买了很多糖果、连自己的金币都送给孩子们。孩子们都喜欢皮皮,乐意和她在一起玩耍。

此外我也喜欢书里面的杜米和阿妮卡。杜米是一个活泼又勇敢的男孩子,阿妮卡是一个温柔文静的女孩子,但是他们都喜欢皮皮,和皮皮是特别好的朋友,他们常常和喜欢和皮皮一起去冒险。享受冒险的快乐。

看过这本书后,我也希望和皮皮、杜米、阿尼卡他们一起去旅行、冒险,那肯定特别快乐!

七年级读后感篇2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很有钱但是很吝啬的大富商,他生活得很不幸福,年轻时,就去世了。

这位大富商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可是他是一个败家子,花光了所有的钱财后,他的朋友们都远离他,不愿和他来往。只有一位心地善良的朋友送给了他一个飞箱。可是他太穷了,没什么东西可装,只得把自己装进去。

富商的儿子进入箱子后,一扣上锁,箱子就飞了起来,越飞越远,最后飞到了土耳其。他把箱子藏在一个树林里,朝城里走去。城里的每个人都穿着拖鞋、裹着睡衣,都跟他穿的差不多。

遇到了一个路人后,商人的儿子指着城边的那座大宫殿问为什么宫殿有那么高的窗户呢?路人告诉他,那座窗户里住着国王的女儿。曾经有人预言这位公主将因一场爱情而变得非常不幸,国王不许让任何人接近她。

商人的儿子立刻返回森林。到了晚上,他钻进箱子,飞到宫殿去看望公主。美丽的公主正在睡觉,他吻了吻公主,公主惊醒了,商人的儿子自吹自擂的告诉公主,自己是从天上来的土耳其的神。他还编了许多故事讲给公主听,公主听得很入迷,答应了他的求婚。离别时,公主送给他一把镶嵌着许多金币的宝剑,并告诉他,礼拜六,他一定要来,给国王和王后讲故事听。

商人的儿子离开公主后,他给自己买了一件新衣服。他开始专心致志的编起了故事,他编了很多故事,等他编完故事已到了礼拜六。

商人的儿子正前往宫殿见公主的时候,国王和王后已经正等着他来讲故事。到达宫殿后,他开始给国王、王后和大臣们讲述他所编的精彩的故事,大家都听的很入迷。等他讲完故事时,国王和王后答应了他娶自己的女儿。

婚礼的日子定在了礼拜一。在婚礼的头一天晚上,全城灯火通明,商人的儿子想拿些礼物款待大家。于是,他买了些鞭炮,放进了飞箱,边飞边点燃鞭炮。整个飞箱像空中飞越的火球,土耳其人看见了,以为是土耳其的神。

商人的儿子坐着飞箱返回森林,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大家对他在飞箱上点燃鞭炮的看法。于是,急忙走进城里,他听到一个人说他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星星,另外一人说他飞行时穿着火披风。他听到人们对他的评价都的很精彩。

接着,商人的儿子回到了森林。正当他准备坐在箱子里休息的时候,鞭炮里的一颗火星落到箱子里,把箱子烧成了灰烬。他再也不能飞了,也无法去见他的新娘了。

此时,这位美丽漂亮而可怜的公主,还在房子里正苦苦地等待着她丈夫。可是这位商人的儿子已变成了一个四处流浪的流浪汉,他正在疯疯癫癫地给路人讲述他那忧伤的故事。

故事中商人的儿子是一个依靠别人、只顾享乐、贪图荣华富贵的人。他以为得到了飞箱,见到了公主,凭他编造的故事就能换回幸福的生活。可是,在他很得意的时候,随着飞箱化为灰烬,他的美梦化为泡影,变成一了个四处流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故事告诉我们幸福是要靠脚踏实地的去追求,任何妄想不劳而获,都是泡影。我们要以实力自强。

好词有:吝啬、宫殿、预言、款待、疯疯癫癫……

好句有:“他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星星,胡子像起了泡沫的水”……

七年级读后感篇3

提到狼,我们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冷酷,自私,凶狠,残忍,在读沈石溪先王写的《狼王梦》之前,我也和你们一样,提到狼想到的便全是一些贬义词,但是现在,我有了全新的评价——狼,一种深沉的爱。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岗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的遗愿——成为狼王,而努力培养自己的孩子。然而却失去了四只小狼,为了自己的狼,最终与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恢书要数,蓝魂儿被捕兽夹捉到时。紫岗没有办法将在困境中的孩子解救出来时,但是它也没有选择将孩子留给猎人和猎狗,而是做出了而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定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咙,动作干净利落如闪电如疾风。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怎么回事,死的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毫无痛苦。甚至,她还将蓝魂儿的尸体咬成两断叼走。

从来表面上看,紫岗确实残忍,亲口要死自己的儿子,甚至让它死无全,在残忍冷酷的背后,却是深沉的母爱。将蓝魂儿留下,蓝魂儿也许会绮到猎狗放肆的侮辱,猎人也许会用更残忍的手段,让蓝魂儿用狼血和凄厉的狼啤束来庆贺他们的胜利。留下蓝魂的命来让她面对这些侮辱和痛苦,还不如让他毫无痛苦,毫无知觉的死去。这更维护了蓝魂儿做为一只狼的尊严。

母爱似水,但是,冰是水的另一种状态,紫岗用残忍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冷血,是一种深沉的爱,母亲没有将我娇养,而是要我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也是是一种伟大爱!

请允许我向你推荐这一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到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山雪线,站在狼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传奇故事!

七年级读后感篇4

刚买到《西游记》,虽然用的是“白话”,但是它那个时代的白话,其语言习惯,俗语俚语,都跟今天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各部作品的情节复杂,头绪繁重,今天以快节奏生活的人们,不一定能很快理清。所以,我要好好地理解理解,因为阅读名著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在民间流传的唐僧取经的故事,和有关话本,杂剧的基础上,经过在创而成的。《西游记》中的词句是精妙绝伦,很有韵味的,是传统积累新作品,经过民间艺人和文人,演讲及戏剧的反复加工,才写定的。这部作品,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成就,从多角度反映了作品产生时的社会人情的方方面面,在艺术上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我们也要学着古文的诗词句去写好我们的作文。这样我们的文章才更有看点。

《西游记》中的主人公:唐僧师徒四人。虽然徒弟都犯过错,但他们的本性是好的,他们有这样助人为乐,坚持到底的精神,才能齐心协力战胜妖怪,西天取经路上,再难的事他们也能从容化解,这种精神,这种智慧,值得我们学习。《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运用了很多的手法,巧妙地将几个回合串接了起来,像这种手法很精妙,“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能做到天衣无缝。

《西游记》之所以能成为一本名著因为里面的妖魔鬼怪哦都有他们自己的特点。作者把她们描写的都很生动,故事情节也都愉快动人,让人看了真想发自内心的笑一笑。

七年级读后感篇5

《野草》一直没有怎么被大家重视,人们往往都是在分析他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药》、《祝福》,而忽视了对《野草》的研究。

很多著名的作家现在都已经意识到了《野草》的伟大。著名的先锋派女作家残雪就认为《野草》是一部不朽的巨著;是一部一直以来都被世人低估的巨著;是一部在思想层面上可以与《神曲》媲美的巨著。

当然,这只是残雪的一家之言。但不论是否贴切,不论能否得到人们的认同,获得大家的共识,都是值得借鉴、参考的。而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喜欢、很欣赏《野草》。

《狗的驳诘》是对人性*的讽刺,因为狗再狡猾,再势力,也不如人那般,懂得区分“铜和银、布和绸、官和民、主和仆”,并且以深谙此道为荣。对此,我也只能长叹,只能长叹而已。这确然是一种悲哀!

《立论》有一种马克?吐温、欧?亨利式的幽默,把中国人的老于世故以及圆滑的刻画得淋漓尽致。说真话要挨打,说谎话有悖于良心,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什么都不说,或者说,不说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东西。不愿意鲜明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立场,多少年以来,我们一直秉承着这样的理念。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让我不禁有一种读《阿q正传》的感觉,中国人的奴性*被描绘的想象生动,跃然纸上。聪明人、傻子、奴才、主人,四种人在我们身边似乎都有写照,仿佛都有缩影,它的现实意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而我最喜欢的却是《过客》。这是一篇剧本,一篇有史诗般感觉的剧本,一篇让我觉得荒诞、沉重的剧本。剧本没有多少人物,没有什么情节,可是有一种和读《等待戈多》时相似的感觉。纵然两个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可伟大的作品的境界是一样的,都是对人类的终极人文关怀,也可谓是:殊途同归了!

七年级读后感:野草读后感

七年级读后感篇6

“你相不相信,历史留下来的只词墨点都有一段属于它的故事,这故事或情意拳拳,或惺惺相惜。然而年华深远,时光漫漶,那些人或事因渺小被尘埃湮天,或被遗忘书写。就像是先人在千年前种下的一颗颗红豆,虽然没有人直到它后来是否萌芽与开花,但都真真实实的存在过,在我们不知道的年岁里......我相信。”

在拿到锦色这本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位手拿浅花小扇,一袭红衣的女子。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繁华盛唐。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诗。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流传百世的诗词。锦色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到那个古风荡漾的年代。从上古之音到清明之韵,每一阙词每一首诗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那里,我走过柔软又坚毅的蒹葭丛,嗅南国的荔枝香甜,看渡头杨柳艄公泊船小憩,站在宫墙里政局动荡的明朝末年,坐小竹屋与人对弈十三局......我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我更喜欢经书墨香,茶话古韵。得闲处静听鸟儿杂谈,一盏茶的功夫,一朵落花就翩跹着坠在阶前了。

再来,就是枫叶下书卷在旁,鹅黄浅袖的女子了。我能想到,在那个落叶翻飞的季节里,虽说翻着墨香,心却在眺望远方。红叶落下,染了一池秋水,仍不惊不扰。那池水一定能流过长安城外的泾河,那里住着最后一条文鳐鱼。

长安城泾河外,我又走过诗词最绵长的一笔十年,红尘匹马,离合老矣。

在那里,我遇见过最契阔的十年,是在苏子的词里:十年生死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隔断的不是天涯,是生死,是咫尺之间阴阳两错,是点点滴滴的凄凉。十年终究是漫长的,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白驹踏过的痕迹,星星白发,生于鬓垂。

容若说“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十年踪迹,便是十年心迹。当这十年踪迹沾染了铁血时,那一段惆怅的痕迹才真的刺目,那是剑的划痕,是枪的刺穿。彼时满目山河空念远,十年的光阴尽是战马的嘶啸、枪戟的交鸣。

十年的风月,带着烟尘、梅花、灯火、白雪,从那些织鸟相催的梦里拥了出来。

再后来啊,只见一名气质清清淡淡,拎着精致的小包,留着松软的卷发,裹着一袭浅绿旗袍的女子,行走在弄堂里面。

饶是无情也动人。

第一次走进旧上海的我,还有些仿徨。弄堂、黄包车、留声机、旗袍、有轨电车、月份牌、黑白电影......这些独具老上海的生活印记,像是泛黄书卷被翻开的一页,留待在暮黄的灯光下去细细摩挲和品读,回忆那些旧生活的日子里,十里洋场的无限风情......却又在那一瞬间追溯回上古山海。

梦里山河遍踏,诗酒年华。

醒时落笔天涯,锦色入画。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雪白的衬衣发出肥皂泡的香气,你是否想起,妈妈的那双被水洗的发白的手?

在《菱子的选择》里,当菱子和旅伴被中途赶下车,遇到歹徒时,第一时间出现的,是一直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妈妈,平时菱子最讨厌的人也是妈妈吧,妈妈让她选则了自己不喜欢的高中,让她读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妈妈组织茶话会在会上大肆表扬菱子,妈妈总是对别人说菱子的体重,总是拿菱子小时和现在比……但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在背后一直呵护她的人是妈妈。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以及平常和妈妈相处的我自己。

平时,我也常常抱怨妈妈,每天早上,她总要六点就用河东狮子吼喊破我的美梦,逼我起来背单词,我讨厌她;每天,她总要做一大桌菜,还时常煮一大锅骨头汤,让我喝来喝去,唯恐我吃不胖;每天,她都会在我仅有的玩电脑时光里把我赶去练琴,还总要添油加醋的来一句:你看看人家某某某,弹琴从来不用爸妈说。等等。

往往在那些瞬间,我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心里默默抱怨,可是仔细想想,这些看似讨厌的事背后,其实都是一些温暖的小细节。

清早难道只有我们想要睡到自然醒吗,妈妈何尝不是,但她和我们起得一样早,在我们六点睡眼惺忪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时,也许她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我们的工作只是背背单词,写写作业,然后吃点喝点,背起书包去上学,有时还因为睡不醒发点小脾气;而妈妈检查完我们的作业,她还要像陀螺一样飞快的转着——去做家务,去上班,她的工作比我们多得多,但她没有怨言。

她每天为什么要做那么多菜,还有难喝的大骨汤,细想想,还不是为了我们!那个妈妈不想保持身材,饮食清淡,可是考虑到小树一样飞速长个的我们,她又一头扎进厨房,剁菜切肉,忙得满头大汗,再追着挑剔的我们,一遍遍用我们认为的唠叨,说:多吃点这个,别挑食,长个要紧。可我们总是不理解她的苦心,只会埋怨,妈总是逼我吃饭。以后,在妈妈上菜时香喷喷的吃一满碗,然后洗干净碗,给妈妈一个笑容吧,说一声:老妈今天做的饭真好吃。

再说练琴,换位思考,我们会发现,也许弹钢琴是妈妈儿时的梦想,贫苦的时代她没有条件,所以现在,她将梦想寄托在我们身上,希望有一天,她曾经梦想的坐在琴边让指尖像精灵一样跳跃,能在我们身上变成现实。因此她会一次一次的提醒我们,努力点吧,别虚度光阴。而我们有几次真正理解她,电脑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们的好奇心,练琴时心里恐怕都是些花边星闻,球星电影吧,草草应付过学琴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不理解母亲的心?当我们再次坐在琴边,静下心来,扎扎实实的练习每一首曲子,让没有学过音乐的妈妈,能听一曲动人的乐章,让她的梦想在我们身上实现。

七年级读后感篇7

记得很多年前读过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被书中的壮丽所震撼,但当时并没有从作者的角度看文章,而是从自己的角度纯粹感受到了壮丽。

直到前段时间有幸读了余老的《山河之书》,我才真正开始尝试从余老的角度看历史、文化和中国山河。

当我们描述我们的国家时,我们经常骄傲地说:我是中国的孩子,中国的后代,没有错,但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一个不必要的敌人蚩尤。作为王权争霸的失败者,蚩尤成了一个兽人语言和铁头妖魔。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它应该是这样的,但事实呢?蚩尤是九里苗寨的英雄,是长江文明的骄傲。作为赢家,我们确实有权写历史。作为后人,我们应该有能力区分是非。余老在书中也说:“无论是体制体制、文化文化,还是文明文明之间的争端,总是血淋淋的开始和结束。多客观的一句话啊,说尽了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

让我们来看看中国的山川。一寸土地沾满了王道士的悲哀不是民族的悲哀。莫高窟的道路一次又一次地被黄沙淹没,宁古塔埋葬了多少文人墨客,也不知道明年鸡鸣山下的新月泉是否还在那里。这些只是中国山川的`一个角落,也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巅峰之作——都江堰。秦朝太守李冰向后人展示了古人对水的理解:顺势而为,把雄伟变成温柔,把活力变成安静,把灾难变成福音,于是首先有了都江堰,才有了天府之国。来自天涯的一只眼睛凝视着别墅的背影,避暑胜地的兴衰展现了清朝统治从繁荣到衰落的全过程。我的思绪从唐古拉山口流放到江南水乡,感受到了这里的温柔,却忘记了三峡的水险十八弯。直到我进入大海,我才回头看。这不是中国山川的全部。这只是中国山川的一个角落,就是这样一个角落,足以让我们陶醉。

闭上眼睛,继续追求余老的脚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七年级读后感篇8

当回过头去看,或幡然醒悟,或悔不当初都成了最大的嘲讽。可是我们只能向前看,并且好好的活在当下,继续新一轮的拼尽全力。生命本就是无奈的坚守,需要我们在最渺茫的尽头寻找生的意义并为之献出自己的一切。

人物的经典就在于他写出了所有人要面对的问题和必须经历的命运。年轻时,我们不能洒脱的说一句,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因为当下的那个稚嫩而热情的自己对这个世界怀抱着多大的希望和勇气,做什么都是对的,至少证明我们爱过、恨过、失望过,可是后来生活的面目总得全部都展露在阳光下给我们这些热情过火的人看,最终我们都该醒悟、面对、认清,再去把稚嫩交给岁月,把热情交给理智。我们总得被现实打回原型,再次回望时,山不是山,水亦不是水,在充满疑惑和疲惫的心里一次次的去寻觅和思考。也许我们认为我们热情的很坚强,可事实是我们刚强的不能弯曲只能折断。伤过、痛过,一次次的去切肤之痛教会我们在原来的地方再长出一些智慧,生出一些柔软,这也许就是韧性。

当高加林看到昔日的家乡和亲友其实无比雄壮和亲切,当巧珍决然另嫁他人时,当黄亚萍明白自己更爱的是自己时,当克南敢于面对全部的自己时,所有的人其实才启程,所有的路其实才刚刚现出眼前。

不必为加林重回土地而扼腕叹息,不必为亚萍选择放弃而愤愤不平,不必为巧珍爱而不得而唏嘘不已,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你来时的路为当下做了决定,而当下的决定不再有曾经的盲目。我们只需再次扬帆起航,莫问前程!

七年级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飞箱》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商人,非常有钱,他的银元可以用来铺满一整条街,而且多余的还可以用来铺一条小巷。不过他没有这样作:他有别的方法使用他的钱,他拿出一个毫子,必定要赚回一些钱。他就是这样一个商人后来他死了。

他的儿子现在继承了全部的钱财;他生活得很愉快;他每晚去参加化装跳舞会,用纸币做风筝,用金币而不用石片在海边玩着打水漂的游戏。这样,钱就很容易花光了;他的钱就真的这样花光了。最后他只剩下四个毫子,此外还有一双便鞋和一件旧睡衣。他的朋友们现在再也不愿意跟他来往了,因为他再也不能跟他们一道逛街。不过这些朋友中有一位心地很好的人,送给他一只箱子,说:把你的东西收拾进去吧!这意思是很好的,但是他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进去,因此他就自己坐进箱子里去。

这是一只很滑稽的箱子。一个人只须把它的锁按一下,这箱子就可以飞起来。它真的飞起来了。嘘箱子带着他从烟囱里飞出去了,高高地飞到云层里,越飞越远。箱子底发出响声,他非常害怕,怕它裂成碎片,因为这样一来,他的筋斗可就翻得不简单了!愿上帝保佑!他居然飞到土耳奇人住的国度里去了。他把箱子藏在树林里的枯叶子下面,然后就走进城里来。这倒不太困难,因为土耳奇人穿着跟他一样的衣服:一双拖鞋和一件睡衣。他碰到一个牵着孩子的奶妈。

喂,您土耳奇的奶妈,他说,城边的那座宫殿的窗子开得那么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那是国王的女儿居住的地方呀!她说。有人曾经作过预言,说她将要因为一个爱人而变得非常不幸,因此谁也不能去看她,除非国王和王后也在场。

谢谢您!商人的儿子说。他回到树林里来,坐进箱子,飞到屋顶上,偷偷地从窗口爬进公主的房间。

公主正躺在沙发上睡觉。她是那么美丽,商人的儿子忍不住吻了她一下。于是她醒来了,大吃一惊。不过他说他是土耳奇人的神,现在是从空中飞来看她的。这话她听来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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