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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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篇1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沧州市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沧州市住建系统扬尘污染防治指导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起来,坚持政治高站位、工作严举措,全面推进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完善和巩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为目标,通过专项督查、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降低PM2.5和PM10,推动全市治污减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督导内容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及重污染天气应对举措。

(二)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工程建设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现场关于《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措施检查标准》的自查、整改、达标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机制。一是完善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案件移交资料清单、案件移送受理制度、案件调查配合制度、处罚结果反馈制度,形成及时、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属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现场执法人员法规和业务的培训。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保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实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并按照《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措施检查标准》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重污染天气期间,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确保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效果开展巡查、暗访和考核,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篇2

1.1大气污染问题的原因分析

1.1.1城镇化发展失衡导致人口过度膨胀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一味追求城市规模的扩张,过于片面的城市规划导致城市结构体系发展不均衡。中心城市无序地持续扩张,导致大城市的城市功能过于集中,从而导致人口过于密集,使得城市趋于饱和,资源消耗速度过快,废气排放量巨增。大城市产业的发展并未抵消交通拥堵等大城市病”,管理水平未能跟上大城市发展扩张的速度。而此种现象并不是大城市应存在的普遍现象。据调查,与其他国家大城市的大气污染程度相比较,我国大城市的污染程度明显过高。

1.1.2环保制度不健全,污染治理效率低

持续恶化的大气污染治理问题需要健全的环保制度调动各方主体,形成合力对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在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下,积极调动各方主体共同治理大气污染问题迫在眉睫,但由于当前我国对大气污染问题制定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现有法律保障制度体系也未能完全覆盖,导致现行环保法在执行过程中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大气污染的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制约,积极提升企业自主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并帮助企业完善自主节能减排的经济手段。

1.2某地大气污染问题治理的分析

某地因大气中的二氧化硫、粉尘和一氧化碳含量超过环境负荷引发了雾霾事件,当地人意识到了雾霾的严重性,开始从各个方面研究如何治理大气污染。

1.2.1国家立法治理废气排放

国家立法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基本方略。在某地雾霾事件发生之前,当地政府就已经颁布《工业发展环境法》与《制碱法》,其中包含了一些需要严格监管的行业,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各种有毒气体。同时,这也是法案中第一次规定了氯化氢的最高排放量。20世纪50年代某地烟雾事件后,当地政府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案》。此法案中着重提出了无烟区的设立,并且无烟区中的居民必须改造自己的锅炉、燃料,并使用集中供暖的方式。经过多年的努力之后,有毒雾霾终于从当地消失不见。而当地政府继续颁布了《污染防止法》,这个法案对大气、河流、海洋、土地各方面都有了全面、系统和有针对性的条款。

1.2.2控制重点变为机动车尾气排放

某地的机动车数量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迅速增加。当年的监测报告中显示,某地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已成为机动车尾气排放,其占大气污染物含量的比例也在持续增加。于是,当地对大气污染的控制重心向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始转变。政府还是推出各项政策,比如宣传公共交通、自行车等无油耗、无污染的出行方式;改变城市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降低对私家车的依赖;改进机动车燃油机的基础设计和燃油结构;建设自行车道路系统等。

2对大气污染进行标本兼治的治理研究

2.1实行城镇化发展均衡化策略

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应实行均衡化的发展策略。一方面,为了解决中小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资金问题,通过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达到使流动人口在中小城市充分就业的效果。并在依托县城的基础上带动发展一批有实力前景的中小城市,通过利用现有的地方产业基础和基础设施吸引更多人实现就地城镇化,使得人口聚集起来,共同发展中小城市。另一方面,合理利用大城市的凝聚力和扩散效应,形成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合理化的城市群,将中小城市融入城市发展体系内。

2.2加快建立绿色产业体系步伐

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调整不均衡的产业结构,转变粗放型的工业化发展模式,通过积极地控制产量并调整存量的方式提升产业健康发展的水平。在产量增加问题方面,在进一步提高化工、石油、钢铁等耗能量、排放量较高和产能过剩等行业的基础上,建立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机制,有区别地对待和要求不同产业,以达到调整过于偏重的产业结构的目的。在积极、有效遏制地方企业扩张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对于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实行严禁批准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3结束语

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篇3

雾霾倒逼修法

前不久,由前央视记者柴静自费拍摄的一部环保纪录片《穹顶之下》,通过网络播映,引起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一天之内,几大互联网网站点播下载量加在一起已近上亿次,在手机上,该影片被反复“刷屏”。

在获得网名激赞的同时,也有人指出,影片存在一些事实错误。2015年3月1日,履新刚满2天的新人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迅速回应了这场舆论风暴。陈吉宁说,这部纪录片让他想起了美国作家蕾切尔・卡森,正是其著作《寂静的春天》唤起了全球对环境的关注,而柴静的这部纪录片对唤起公众对环境及环境健康问题的关心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我特别赞赏这样一个片子”。

一部环保纪录片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强烈的共鸣,正是因为对于大气污染,人们早已都是“局中人”。

2011年入冬以后,持续数日的灰蒙天气突袭全国多个地区,两个令人陌生的新词――“雾霾”和“PM2.5(细颗粒物)”,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2013年,堪称雾霾进入历史高发期的拐点之年。据中国气象局监测,2013年全国平均霾日数达35.9天,较常年偏多27天,创下1961年以来的峰值。2014年,共出现13次大范围持续性霾天气过程。进入2015年仅仅十多天,华北、黄淮、江汉等地又遭遇严重雾霾侵袭……毫无悬念,在未来的许多年,“十面霾伏”仍将不断上演。

学校停课,航班停飞,高速封闭,公交瘫痪……每当雾霾袭来,城市运转的节奏就会被彻底打乱,医院呼吸科人满为患。2014年的最新评估则表明,过去5年因大气污染造成的公众健康损失,已超过6000多亿元。

具有标志意义的是,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该计划同时确立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因此被简称为“大气十条”。

我国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在于,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逐步出现、分段解决的大气污染问题,在我国却在最近20年内集中爆发。传统的煤烟型污染尚未解决,由机动车尾气、重化工业等因素构成的复合型污染已接踵而至,形成了多种污染物挤压、叠加的独特环境困局。

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大气污染已不再局限于一地一城,而是呈现出连带成片的区域性污染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城市群已陷入集体“沦陷”的险境,治理难度因此进一步加大。

法律的滞后,构成了防治大气污染的另一个瓶颈。早在1987年,我国就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1995年和2000年又先后两次修改。但法律改进的步伐,远远赶不上污染发展的速度。随着复合型、区域性等大气污染新问题的迅速爆发,现行大气法日益暴露出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问责机制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缺陷。

事实上,早在2006年,大气法的第三次修改就已启动,起初的修法重点依然是针对煤烟型污染,但雾霾天气的出现,直接促成了修法思路的根本改变。而“大气十条”和2014年4月完成大修的环境保护法,又为大气法的修改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诸多推力下,大气法修订草案于2014年12月22日正式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审。

与现行大气法相比,修法草案由66条增加到100条,仅有1条未做任何修改,诸多新理念和新机制纷纷入法。面对再也拖延不起的呼吸保卫战,正如一位参与修法的人士所言:“大气污染防治法必须改变过去立法不严的状态!”

违法成本低,政府责任过于简约

作为最重要的环保义务主体,企业社会责任防线的脆弱,呈现了大气污染防治令人揪心的又一个侧面。

强制推行的环保政策,或许能迫使企业投资购置治污设施,但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能保证这些设施真正运转。在“开机欢迎,关机欢送”、“昼停夜排”、瞒报虚报的恶性循环中,一些企业和执法部门之间的博弈似乎永无止境。2013年3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河北钢铁业的调查就显示,60%的钢铁企业存在环保违规现象,七成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

根据现行大气法,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治污设施的,最高罚款仅为5万元;超标排污的,最高罚款仅为10万元。相较之下,治污设施不仅安装成本巨大,运行成本也极为高昂。以一个中等规模的钢铁企业为例,如果关停设施,每年可节省数千万元,而一旦被查处,不过罚款数万元。这就必然触发“花钱买排污”的冲动,有的企业甚至每年设立上百万元的专项基金,用来应付罚款。

据环保部统计,2012年至2014年的3年间,全国大气环境违法处罚案件达9110件,处罚金额共计3.05亿元,平均每起案件仅罚款3.11万元,远远低于治污设施的运行费用。

即便是造成了大气污染事故,现行大气法规定的最高罚款也只是50万元,与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巨大损害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抬高违法成本、扭转处罚偏软,是持续多年的社会呼声,也是此次大气法修改的一大焦点。修法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大幅提高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比如,未经批准闲置防治设施的最高罚款提高至20万元,超标排污的最高罚款则增至100万元。

对于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修法草案取消了50万元的罚款上限,改为按损失倍数计算罚款,明确规定,对造成一般或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罚;造成重大或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未来不仅将出现严罚大气污染事故的“天价罚单”,践踏环保底线的个体也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新环保法确立的“按日计罚”制度,也引入了大气法修法草案,并明确了四类适用行为,对于那些屡查不改的企业而言,其震慑作用不言而喻。

不过,正如一些人士所担忧的,目前修法草案所设定的一些罚款上限依然偏低,不足以彻底解决违法成本低的痼疾,有必要进一步增强重典治污的力度。同时,也应当更多考虑对守法企业的激励机制,只有让违法者得不偿失、守法者有利可图,企业环保责任的防线才会真正坚固,并且恒久。

谁该挑起治霾的重担?除了企业之外,各级政府无疑是“关键中的关键”。在立法层面,以往环境立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仅仅侧重于企业责任,政府责任却过于简约。2013年9月出台的“大气十条”强调,地方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次年5月开始试行的相关考核办法,标志着史上最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正式确立。

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环保目标纳入政府考核内容。此次大气法修改也必然引入这一立法突破,修法草案明确规定,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要求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编制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限期达标。

不过综观目前的修法草案,对考核不合格或不达标地方的责任追究,还仅仅停留在“要求整改”之类的行政约束,而缺乏刚性的处罚手段,因而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加强追责力度,直至引入责任官员引咎辞职等严厉机制。而在另一个方向,改革现行的环保管理体制,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掣肘,也应当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从知情权到公民责任

与政府责任、企业义务相比,公众参与和公民责任构筑的,是阻击大气污染的社会防线。

公众参与的前提是知情权,PM2.5的成名史堪称其中典范。尽管上海、北京等地早就开始PM2.5监测,却长期处于“内部研究”的保密状态。2011年入冬后,随着多地遭遇灰霾袭击,美国驻华使领馆的PM2.5监测数据经网络传播后,终于使PM2.5成为举国追问的公共话题,并最终推动PM2.5纳入了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可以说,围绕PM2.5公开化的博弈,既见证了公民知情意识的觉醒,也见证了政府执政思维的转变。

对于PM2.5的敏感,对于蓝天的渴望,使得饱受雾霾侵袭的民众已不再满足于自救和抱怨,而是日益焕发出监督的激情。最近几年,环保部门收到的大气污染举报直线上升,占到了举报总量的约六七成。

更为鲜活的是现实中的公民行动。石家庄市民李贵欣向法院该市环保局,要求对方承担起治霾职责,成为因空气污染状告政府的全国第一人;郑州网民“大花猫”发出《致郑州市长马懿的公开信》,痛批政府治霾不力,而市长亦以公开信予以良性互动;四川达州市宣布熏腊肉是当地空气污染的祸首后,志愿者立即展开自测活动予以证伪,并督促政府不应转嫁治污责任……所有这些,都佐证了公民高涨的监督意识。

相比于生机勃勃的公民参与热情,大气法修法草案的相关制度设计却显得乏善可陈,仅仅规定了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举报,制定、修订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划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等等。寥寥数个条款,并不能为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

正因此,进一步强化公共参与制度,应当是未来完善修法草案的重点所在。比如在信息公开方面,应当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公开本地的污染排放数据、严重污染企业名录以及对污染行为的处罚记录等长期“保密”的信息,以便公众知情监督;在公众参与方面,应当在制订与大气污染有关的环保标准、治理规划、产业政策等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听证会、论证会等公共参与机制;在公众监督方面,应当增设对公民举报的回应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明确并细化针对大气污染的公益诉讼规则。

同时,公共参与并不仅仅体现于监督的权利,亦应体现于治理的义务。机动车排放、餐饮、烧烤等等无不与公民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可以说每个人都逃不脱为雾霾作“贡献”的嫌疑。如果不愿节制露天烧烤之类的个人嗜好,不愿放弃开大排量豪车之类的奢华,就无法避免“戴着口罩开宝马”之类的尴尬,最终陷入人人受害、人人加害的“公地悲剧”。

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篇4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具体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噪声污染

1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的应用

(1)在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中,一系列的生态基本要素构成了环境污染的源环境。这些元素包括了噪声因素、水源因素、空气因素等。这几个要素共同构成了环境污染的处理体系。为了切实提升城市环境保护的效益,需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协调。只有具备充足的客观物质基础,才能为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在日常生态环境维护过程中,做好噪声处理方案、水源处理方案、空气污染处理方案等的协调是必要的。针对不同城市、不同环节的污染问题展开相关防护计划的开展,要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目标贯穿全程。根据相关空气监测单位的权威数据来看,我国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并且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趋势。北上广等超大城市的PM指数已经超过安全的空气质量指数。一些城市的雾霾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北京就是一个雾霾污染严重的城市。为了解决客观存在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要强化城市环境的防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好协调。如果任由环境污染持续下去,我们生活的环境将不利于自身健康的维持,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也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2)为了实现对城市污染问题的良好控制,我们必须要明确相关的环境安全方案。首先要进行空气污染状况的处理。空气污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其成分包括了化工厂排除的废气、汽车尾气、发电厂废气等。在这些空气污染成分中,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是主要的构成要素。为了满足现阶段空气污染处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业废气排放限制方案的应用是必要的。相关的发电厂及其工厂,需要做好自身的环保技术应用工作,确保自身工艺的升级及其改造,保证工作效率的提升,实现对资源的循环使用、节约使用及其高效使用。针对汽车尾气状况,需要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提倡自行车代步,减少普通汽车的使用量。相关单位需要进行城市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全。在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是必要的,强有力的法律条规能够为环境保护创造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国家的相关环境部门需要进行空气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做好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护及其处理工作。

(3)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进行新能源的应用是必要的,资源的应用状况是产生环境污染的源头。这就需要实现新型清洁能源的应用,提升能源的应用效率,降低工业及其民众的资源依赖率,通过对新型清洁能源的应用,取代传统的能源,从而满足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要求。

2水源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

(1)在城市环境污染的处理应用中,水污染状况是常见的环境问题。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水资源的应用,不论是社会经济发展还是社会民众的生活,都离不开水资源的应用,这就进一步说明水源污染问题治理的必要性。水源污染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污染状况,进行水源污染处理模式的应用。为了控制好城市水源环境的污染源头,城市相关环境管理部门需要进行污水源头的控制,强化对水污染源头的治理。需要根据实际污染情况进行污染源头的找出,进行水污染情况监测点的建立,要有计划、有规律的进行水污染情况的检测。这一环节的开展,需要国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针对那些污染排放的钉子户,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惩罚,从而避免水污染问题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在公司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需要给予一定的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良好运作。

(2)城市的相关部门需要进行水资源污染检测方案的优化。针对城市水资源污染的原因,展开不同防治措施的开展。从水资源污染状况上来看,水资源污染状况分布广且地区分散。在水资源污染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较大的水污染问题,再去处理其他的水污染问题。城市的相关环境管理部门,需要针对不同的水污染区域展开持续性的监控及其管理。

(3)生活污水及其工业废水是水污染的重要构成要素。在城市水污染的处理过程中,要做好水污染原因的分析工作,为了有效提升城市的水污染处理效益,城市的相关部门需要落实水污染公司的处理工作。重点监控那些较大污水排放的公司,针对不同的水污染登记,进行污染处理等级制度的应用,切实提升水源处理的处理效益。在生活污水的处理过程中,要强化生活污水的循环利用性,保证生活污水的循环使用,降低生活污水的污染状况。无论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城市环境管理部门都需要积极做好相关的监测及其管理工作,扼杀导致水源污染的源头,确保城市水源污染的积极处理。

3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

(1)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有赖于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在城市生活中,噪声污染是随处可见的,这些噪声污染的来源广泛,比如交通街道、施工场地、音乐厅等。这些噪声污染都是非常常见的。为了解决好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噪声污染的特点,噪声污染具备多源性、复杂性等的特点。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必须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不能用传统的噪声处理方案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需要及时更新噪声污染的处理理念,进行噪声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找出城市噪声污染的源头,采取相关措施,切实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在城市噪声污染处理过程中,做好噪声污染源的控制是必要的。噪声污染源是形成噪声的直接因素。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要做好不同方面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及其处理工作。针对噪声污染状况做好相关处理级别的划分,进行噪声污染危害程度的等级化,强化每一步的噪音处理步骤,提升噪声污染的处理效益。这需要进行噪声污染等级的确定,控制好噪声污染的源头,切断噪声污染的传播途径。确保噪声污染源监控工作的良好开展,提升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力度,保证城市噪声污染整体效益的提升。

(2)这需要国家进行相关噪声污染处理体系的健全,以满足城市噪声污染工作的处理需要。针对城市噪声污染的实际情况,实现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改进,提升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效益。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工作体现在多个细节上,比如街道噪声阻挡板的应用,减少汽车的使用,限制禁鸣区域等。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工作是涉及到社会民生的大事,国家有必要进行噪声处理体系的健全,保证不同噪声处理制度的确立,保证这些制度的科学性及其可执行性。

4结束语

城市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进步,有必要实现城市环境保护体系的健全,做好噪声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的处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平.东昌湖水质变化及水环境管理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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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卢少勇,金相灿,余刚.人工湿地的磷去除机理[J].生态环境,2014(2).

[4]武琳慧,吴林林,黄民生,等.人工浮床及其在污染水体治理中应用进展[J].净水技术,2014(4).

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篇5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莲池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自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区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辖区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全市领先位次。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被环保部评为“优秀”等次。1-6月份莲池区综合指数6.97,去年同期6.84,同比上升1.90%,全省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92,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第5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第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在全省168县(市、区)排名第107,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79,同比变化幅度在全市排名第14;PM2.5平均浓度69,去年同期69,全省168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排名第94,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第60,全市PM2.5平均浓度排名第14。PM2.5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在全省168个县(市、区)排名第81,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第61,PM2.5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在全市排名第13。

(一)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区委、区政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保定市莲池区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莲池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莲池区散煤强化治理三年作战计划》等9个专项计划和《莲池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方案》等4个保障方案《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保定市莲池区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督查方案》《莲池区大气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方案》《保定市莲池区“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麦收期间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莲池区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十几余件综合或专项工作方案,为推进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有效遵循。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有效夯实。

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三级干部包联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分包乡办、区直部门分包村和社区、村和社区干部包联企业责任制。明确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承担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功同奖、有过同罚、奖罚相当。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9年,区委常委会6次听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汇报,为推进工作鼓劲定调。区政府常务会6次讲生态环保工作,并召开15次大气污染专题调度会,而且多次不打招呼,深入一线督导调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错峰生产、散煤查禁、道路工地扬尘管控等工作,发现问题,当场交办、督促落实。区四大班子包联领导积极认领、主动参与各项重点工作,与部门、乡办一道攻坚克难,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1)强化企业监管。一是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长效打击,露头就打、管住管死,确保辖区“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二是深化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结合我区实际前期对涂装、印刷、家具制造等21家涉VOCs重点企业,按要求加装了在线监测或超标报警装置,并全部与市局监控平台联网。截至2019年5月底,新增装超标报警装置27家,与区局联网19家,正在与区局联网8家。目前我区安装VOCs监控设备单位共计47家。三是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对辖区3464家餐饮单位全部建立监管台账,落实全时段管控,并探索建立餐饮油烟在线监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技防支撑。2019年以来,对餐饮企业下达监督意见书191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00份,责令停业整改359家,先后取缔占道经营摊点4700余次、行政处罚2户、罚没3万元。

(2)强化散煤监管。对全区所有吊销、注销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场所、企业进行7轮次“回头看”,均未反弹。以村内住宅、老旧小区、出租房为重点,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昼夜巡查,严防散煤复烧,确保燃煤动态“清零”。2019年以来,共计清理散煤20余吨、销毁燃煤炉具113余个。

(3)强化机动车管控。一是严格监管油品质量。严格开展油品及车用尿素质量抽检,今年以来,完成抽检608批次,不合格14批次、立案4件,罚没25.8万元。二是严厉打击黑加油点(车)。制发了打击非法加油站和手续不全加油点宣传条幅500条,宣传资料3000份。深入开展黑加油点(车)专项整治,对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高限处罚。截至目前,共打击取缔黑加油点(车)6个,包括非法加油点4个、非法加油车2辆,其中1名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另一名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4)强化控尘抑尘。一是实现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全覆盖”,推进“6+2”扬尘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手续不全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封停,严厉打击野蛮施工违法行为。共计巡查、检查建筑工地2000余家次,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扬尘问题200余次,查处违规施工问题8起、处罚49万元。二是持续加强保洁工作,每天出的作业车辆120余台次实施机械化清扫、洗扫,低尘保洁作业,快速清理垃圾废弃物,减少地面垃圾停留时间。对辖区农村及小街巷全部实施市场化保洁运作,城乡环卫实现一体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规范整治辖区裸土地面,高标准覆盖裸土面积37万余平方米。四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控,配合市综合执法局检查规范违规渣土运输车200余辆。五是加强料场料堆扬尘管控,9家铸造企业全部完成料堆场整治工作,完成率100%。六是狠抓低端污染行业整治,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对已清理取缔的废品回收站、驾校、砂石料场等低端污染行业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死灰复燃”问题。

(5)强化禁烧监管。坚持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为目标,深化“区、乡、村、户”四级禁烧防控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处置火情,依托秸秆禁烧红外监控系统,有效构筑起“人防+技防”一体化监管格局。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

(6)促进问题整改

截至上半年,区大气办共接上级督办问题: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交办问题20件、2019年-2022年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问题14件、河北省第二季度大气环境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问题38件、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察问题34件、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问题55件、市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97件,均已完成。

(四)环境执法和司法力度切实增强。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和专项整治行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下达整改决定、实施查封和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安排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考核问责。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积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努力完善治污设施设备,更新工艺流程,加快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污染治理的热情高涨,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积极开展“环境治理盯防”等环保监督、宣传和公益活动,推动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虽然完成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但环境空气质量不高、优良天数结构不优。我区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来源除自然扬尘外,主要是建设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臭氧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在大气中尤其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形成的产物;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石化燃料燃烧、车辆尾气排放等,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干洗、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废气排放和加油站油气的挥发。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主要来源于石化燃料燃烧和车辆尾气、锅炉废气排放等。由此可以看到,我区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既有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的因素,也有需加强管理的因素。

(一)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迫性的认识有所松懈。20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大气污染防治,莲池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不少同志没有看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距全国达标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1至8月份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等污染指数上升、空气复合污染治理难度增大的严峻形势,放松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关注,工作标准降低,工作力度减弱。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功能不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陈旧、历史欠帐多,城区供热、供气等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小,管输能力低,管道老化严重、承载能力不强,城区道路网络不完善,车流不畅通,交通拥堵,加剧了车辆尾气污染。

(三)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不彻底,许可证发放没有涵盖全部排污企业。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莲池区监控点位少、布局不够合理。

(五)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工业污染监控力度不够,清洁生产工艺推广应用不够。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不精细,城市街道湿法保洁面积小,建设、拆迁工地降尘、冲洗、覆盖措施落实差。餐饮污染量大面宽,治理任务艰巨。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燃杂燃非现象突出,特别在冬季烟雾缭绕、气味刺鼻。

(六)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相关责任部门存在职能分散、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联动协作不够,整体合力不强。基层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少、装备差、专业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执法监管任务。大气污染案件调查取证难,鉴定周期长、费用高,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对环境违法案件犯罪主体、证据采信、处罚标准要求不够统一,影响司法办案效率和震慑作用。

(七)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现象,有的地方在破难题、补短板、项目把关、强化监督等方面缺少决心和狠劲。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主动履行防治污染责任,管理粗放、设施设备不健全,存在超排、偷排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一)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是推进莲池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统一认识,凝心聚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决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自加压力,提高标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力争早日建成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创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目标,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光伏、风力、生物发电等清洁能源,支持石油、煤炭等传统工业转型发展,加快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把项目准入环保关口,尽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加快补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断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尽快打通城市环线和“断头路”,下大决心疏通城市交通。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群众生活条件,加快延伸城市集中供热、供电、燃气等管网,提高承载能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防治措施。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得更严、更细、更实。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按照“六个”100%的要求,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落实各项降尘措施。改进城市卫生保洁方法,更新保洁设备,积极推行湿法作业,努力降低道路扬尘。倡导清洁出行和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监测、国六标准清洁油品使用,严格限行和淘汰老旧车辆和“黄标车”。加强餐饮门店和露天烧烤摊点管控,坚持常态化巡查,切实搞好餐饮油烟治理。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和延长石油等有关企业,加快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利用设施建设。

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篇6

(一)*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为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方面确定专门领导、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污染源整治。目前在综合协调方面,对*河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实行周调度,及时上报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在污染治理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召开会议,部署污染治理工作。4月17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关停一批、监管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决定对*河流域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分别下达了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整改或搬迁的要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二是加强点源治理,改善局部环境。目前,已关闭cc制线、ff金属、ss五金、ww五金、yy五金、kk电泳漆、gg五金等7个企业;完成了dd染线、vv染线等2个印染企业和城关复新等4个电镀企业的治理设施验收工作,vv漂染已停产,vv利染线正在进行新厂址建设,准备搬迁。ee染线厂新厂址确定为原缫丝厂,现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规范印染企业,提高废水达标率。为加强印染废水监管,我们制定了《*河流域印染废水监督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分时段排水、规范化管理、严厉处罚等措施,确保印染废水达标排放。5月23日我们召开了*河流域16个印染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进行全面落实。自实施以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二)加快了创模工作步伐

为提高各责任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创模工作调度会,下发了《20*年创模工作责任分工表》,对62个责任单位的创模任务进行了再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创模工作的督查力度。

一是完成两台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验收。自4月18日起在电视台开始了大气环境质量日报。大气质量日报包括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描述以及首要污染物四个项目。通过日报,市民可及时了解当日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完成了创模档案整理。创模档案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又申请*市环保局对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技术性进行了技术审核。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我们又组织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已完成档案的整理工作。

三是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进行刮吸泥机和总氮削减系统的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二期工程自3月27日开工以来,进展顺利,aao池、沉淀池等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鼓风机房及其它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协商合同和征调土地等有关事宜。

四是大力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与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市级绿色学校评选活动,目前各校的资料已上报,正在逐个进行评选;和光金属的“环境友好企业”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和光金属的清洁生产工作已完成了发动宣传、制定中高费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进入方案贯彻落实阶段,目前正在探讨电镀污泥的妥善处置方案,完成这一工作后即可申请进行验收;东真电子已完成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验收;dd金属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已完成组织发动业务培训阶段,正在对工艺流程进行排查,编写质量管理手册,下一步将针对工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是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组织了多次广场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设了创模专栏,每周一期编写《创模工作简报》,已编写52期。在中环报、*日报发表稿件4篇。

(三)按时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先后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对93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组成了普查办公室。

二是完成污染源清查。2月份组织进行了污染源的清查、补查工作。我市共确定清查工业源1710个,生活源789个,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共2501个。

三是开展入户调查。环保局组成了6个调查组、1个协调督察组、1个监测组、1个技术保障组、1个后勤保障组,共入户调查工业源692个,生活源286个,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医院10个,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14个,独立燃烧设施10个。

四是完成上报工作。4月底开始数据录入工作。在对直报的1021份报表经过三级审核后,5月底按时上报*市普查办,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四)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2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07年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4%,化学需氧量削减6%。在具体减排措施上将主要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相结合。

在工程减排方面,一是实施了锦宏纸业中段水处理后回用工程,每小时可回用150方;二是建设了污水处理厂。第二座污水处理厂自3月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年底投入运行后,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到90%。行村污水处理厂合同文本已经律师审查,正在进行完善;三是实施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发区、方圆园区及高职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主管网实施对接,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正在进行;四是实施了污染治理工程。除*河流域印染企业再提高工程,在行村已完成协力海洋生物、青岛洲际海藻的污染治理,宇龙海藻已完成设备安装工作。对中怡制线实施关停。上半年新增cod削减量394.3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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