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收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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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目的

让山区更多贫困学生过一个温暖幸福的.寒冬

二、活动口号

为了孩子,我们在行动

三、捐助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宽口井生态移民区贫困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贫困生

四、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五、捐赠内容

1、御寒衣物(尽量不要寄夏天的衣服)

衣服大小适合5岁——14岁左右、身高在90cm——120cm之间的儿童穿着;衣物请不要有破洞,不要有明显的污渍,扣子、拉链、鞋带必须完整;不要太时髦,不要是吊带等;如是旧衣服请清洗、晾晒。所有衣物必须折叠整齐再装包。

具体可以是:棉衣、羽绒服、绒衣、毛衣、外套、棉纱衣裤、保暖内衣、衬衣、长袖t恤、棉裤、毛裤、绒裤、牛仔裤、长裤、棉鞋、旅游鞋、休闲鞋、袜子、围巾、帽子、手套。

2、爱心善款

我们将把爱心善款直接发放到贫困学生监护人手中,并督促他们要专款专用,给自己的孩子买过冬衣服、棉被等。我们会将他们用爱心善款买的衣服(棉被)拍成照片,连同收款证明一起寄给捐款人。

六、邮寄信息

1、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2、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3、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建议用邮政、韵达、圆通、中通、宅急送快递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2

寒冬已至,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切实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街头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冬季送温暖”街头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必根。

副组长:陈清涛、张小春、李满凤。

成员: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救助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四、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街道辖区内车站、码头、主次干道、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和露宿的重点区域。

要将救助工作的对象延伸至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护、监护差、辍学、患病、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资,确保安全过冬。

五、时间和人员安排

1、专项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行救治、救助活动。

2、春节前后,各镇(街)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

3、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街道乡镇民政办、社区负责镇街驻地辖区的巡查和救助,督导村居巡查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街道辖区内不出意外。

2、标本兼治,长态管理。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动,又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媒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和与救助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

救助热线:XXXX、XXXXX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

四、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成员: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成员: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二)实施救助内容

1、

2、

3

4

5

6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5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6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一的基本生存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xx〕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规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城市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县乡(镇)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使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确保不冻死、冻伤一名流浪乞讨人员。

三、时间及范围

专项救助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结束,工作范围是我县行政区范围,重点是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县救助站要组织协调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以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县救助站根据冬季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对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均要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别协调接送返乡或安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易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救助档案,切实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特别在降温降雪寒冷天气要加强夜间排查登记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置工作。

(三)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县救助站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电话接听、救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环节做细、做好,依法依规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发自愿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发挥村(社区)对群众宣传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讨现象及时拨打救助热线电话,方便救助工作及时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指导县救助站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接待服务。遇到重大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紧急救助事项,要立即启动救助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突发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县局。

(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县救助站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工作风险隐患漏洞;重点做好防火、防盗、放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感染等环节。

各乡镇、县救助站要及时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xx年4月19日前上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赣救助联办【20xx】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1.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

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

3.政府、社会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各乡(镇、街道)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8

为保障全乡困难群众“两节”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有效解决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并安全过冬,按照《彭阳县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xx〕6号)、《彭阳县20xx年“两节”困难群众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彭党办发〔20xx〕7号)和《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8日开始,1月31日前完成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二级审核、三榜公示”原则,将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款物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受灾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作为救助重点,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社会互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

(三)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慰问对象搞好生产生活,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时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自强自立意识,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三、工作内容

(一)“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对象

1、乡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春节期间保障全乡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单位;

2、城阳乡部分生活困难农村党员;

3、各村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包括低保、高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退役军人“三群体”)50人,每个村5户,救助金每户500元,需资金2.5万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每户救助25公斤大米1袋、25公斤面粉1袋、5公斤胡麻油1壶,需救助资金1.985万元,用乡救灾支付,物资在1月31前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送到户。

4、县级退役军人“三群体”(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及子女)救助,救助名单由乡镇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救助金每人500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5、各村未脱贫人口救助,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二)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彭党办〔20xx〕6号文件精神,对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受灾群众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需救助情况的详细台账,按受灾困难群众(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胡麻油(2.5公斤)、面粉(5公斤)、大米(5公斤)各一份标准进行救助,全乡共需发放基本生活救灾物资3493户38.4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对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252户854人受灾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按照100元/人·月标准给予2个月一次性生活救助,共需资金17.08万元。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及“三留守”人员关爱活动。当前已进入寒冬季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xx〕194号)和县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局《关于印发<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救助管理工作。乡民政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乡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协作,健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助力度,配备棉衣、棉被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全面开展冬季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同时,各村组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干部带班制度,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响应,科学分类施救,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集中开展全乡“三留守”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及时更新数据库,全面掌握全乡“三留守”困境人员动态,对特困留守人员实施必要救助和帮扶,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基本权益。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

1、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由各村按实际困难群众人数确定,主要包括因灾造成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特困户、单(双)老户、农村低保户、因病返贫户、困难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鳏寡孤独、20xx年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救助政策的G327征迁户、部分“三留守”人员和乡村易风移俗建设中涌现中的“好人好事”代表等,以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由各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完成,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组织精细救助,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助人员信息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同时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

2、20xx年未脱贫人口包括刘河村的3户4人、城阳村3户7人、陈沟村1户4人、韩寨村4户5人、杨坪村2户5人、沟圈村2户6人、长城村7户26人、涝池村3户11人、杨塬村2户7人、北塬村1户5人,以上28户80人的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各村收集整理并统一上报,确保将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3、精神病患者家庭人员家属根据现掌握实有人数进行确定,共计68户,与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救助对象重复的,以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慰问为主,不重复救助,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收集整理并统一收集上报,确保及时将救助资金落实到户。

五、慰问安排

1、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小组到乡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开展慰问;

2、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各村进行慰问,从解决慰问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乡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慰问对象手中,体现政府的关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寒冬送暖”专项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本次慰问活动是开展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精心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配合乡党委、政府切实为本村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等慰问对象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程序,落实制度。各村要组织人员逐组逐户开展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救助结束后各村要将《20xx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灾物资发放表》经领取人、村委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村委会盖章上报,上报之后将由乡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要严格公示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监督,及时准确地把救灾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强化“红线”意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丰富载体。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营造“寒冬送暖”活动氛围。通过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对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寒冬送暖”活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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