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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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篇1

一、总体现状

*县是劳务大县,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连续三年超过50,本县现有农村劳动力32万人,外出打的达20万人之多,而妇女就占有一半以上,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随着进城务工人数的年年增加,劳务人员被侵权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把孩子留在家里,由此,产生了一大批“留守儿童”,也产生了比如亲情缺失、自控能力差、价值观念扭曲、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等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县妇联依托法律援助站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妇联职能,切实为外出务工的妇女和“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

1999年,*县妇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路子,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首先制定法律援助接待日制度;定为每周四上午为援助站外接待日,接待法律援助来访者接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特别是妇女群众和有关法律咨询的申请援助。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为受援妇女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信访等单位参加,政法委、妇联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典型侵权案件,调研工作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统一协调、各方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工作格局,扩大了妇联维权工作的领域。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妇女维权良好氛围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要依据法律武器,才能把维权落到实处,而妇联则是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唤醒女性维权意识的重要力量。*县妇联主要开展以下宣教活动:一是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以“送法进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和“三八”维权周等多种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等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二是以演讲比赛、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或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进行宣讲,使法制教育更贴近群众,更具实效,以此来提高受害妇女的抗争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大外出劳务人员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县妇联和县司法局宣教科联系,制定一年至少两次到本县妇女较为集中的杭州、苏锡常等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开展“千里送法维权到江南”活动,举办了8期法律讲座,向务工妇女送去1万余本《宪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和2万多张“*维护外出劳务人员法律联系卡”,讨回拖欠工资款45万元,受理各类工作、工伤等纠纷26起,调处17起,追回各种欠款97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和务工妇女的一致好评;如:2005年11月份,*籍在杭州某环卫所务工的刘孝忠夫妇从1999年来一直都是每月372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20元,此前,刘孝忠夫妇和他的老乡曾两次要求环卫所增加工资,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理睬,正在杭州维权的*妇联、工会的同志知道了此事,立刻和当地妇联、工会联系,出面与当地环卫所协调,圆满解决了此事,使包括刘孝忠在内的翠苑环卫所*籍工人及时达到了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次有了加班工资,并且从2005年7月起一次性补算了他们被克扣掉的工资。同样,在杭州的别墅、下城等地,不仅仅是*籍务工人员,就连外省在杭州务工的人员也落实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健全维权网络,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为了切实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原有网络的基础上,以县妇联法律援助站为龙头,在各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出劳务人员密集的地方成立妇代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在苏州、无锡、上海、杭州等地设立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司法维权网络。

一是强化信访窗口建设,信访是接受妇女群众个案投拆的重要窗口,是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有针对性法律咨询服务阵地,建立领导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值班负责制,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是强化乡镇维权站和联系点建,维权站是最基层的工作阵地,是维权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妇联工作最贴近群众,维权工作重心下移,为方便群众,县乡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热线电话和联系卡,聘请专家参与,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

三是强化维权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自身培训,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执法能力,法律援助站所有同志紧密联系,互相支持,相互连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特邀陪审员的作用。形成统一的规范化运行网络。

(四)实行齐抓共管,增强妇女法律维权合力

援助站成立后,县妇联十分注重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妇女问题,对在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严重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有关部门共同查处,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如本县三口乡女青年宋某在苏州某发廊卖淫被当地警方抓获,该女青年盗用同村邻居女青年封某的名字,苏州警方未经审查,即用邻家女封某名字对卖淫决定劳教一年,并向其家里邮寄劳教通知书,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封某知道权益受侵害后,但是家里贫穷,无力为自己讨回公道,无奈之下到妇联上访,在妇联法律援助站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调查研究后,指派王德智律师负责,王律师两次南下苏州,深入地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做工作,终使受害者挽回了影响,并得到一万元的精神赔偿金;《连云港日报》、《苍悟晚报》等媒体报道了此案。

(五)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解决务工妇女的后顾之忧

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留守儿童”成了“问题孩子”,就不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因此,关爱“留守儿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应该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方方面面协同配合的综合工程。*县妇联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县妇联和县教育局联合搞调查,充分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与他们交朋友、做知己,通过妇联、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尽可能多地关心帮助他们,通过“一帮一”和上门补习、分担家务等形式,使他们从被动到主动参加集体活动,融入到大集体中去,通过家访、通电话等情感教育的形式,通过学习指导和理想教育等情感教育的内容,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引导“留守儿童”正确认定自我,帮助他们树立成长的信心,让“留守儿童”生活在一个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大家庭中,切实感受到生活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2、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留守家庭”的子女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平时受的批评较多,往往有自卑心理,因此,县妇联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教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教缺失。使他们的心理能够健康发展,提高教育实效。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与关工委、教育局、文明办联合组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采用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生动有效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儿童”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耐心教育引导,预防青少年犯罪。与学校和公安、司法、法院、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及时清理、整顿、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刊登未成年人教育有关法律、管护知识或以案说法的案例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引导家庭对“留守儿童”成长问题的共同关注。通过发放有关家教知识的宣传材料,让监护人通过阅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成长环境等因素,增加管护知识。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大家庭。县妇联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奉献爱心,争当社会妈妈“活动,从精神上关爱他们,从学习上鼓励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经济上资助他们;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整个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目前已成功结对帮扶300多名“留守儿童”。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平等观念,创造良好氛围。

在外要消除少数人歧视打工妹的陈旧观念,正确评价她们对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真诚地理解她们、认可她们、接受她们、把她们作为“新市民”进行管理,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内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解决“留守学生”教育缺位,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要对她们进行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建立学习、考核、发证、上岗的管理机制。要切实提高她们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还要不断地对她们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使她们尽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大环境,并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而对“留守儿童”则建立村组干部对生其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构筑维权网络,铺设绿色通道。

在务工地点建立有关维权机构,充分利用司法部门和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维权热线,为她们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司法部门要对涉及侵害务工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立案,并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向她们实行“司法倾斜”,以体现法律保护弱者的原则。妇联、团委、文化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如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

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篇2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建议

前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文科性和综合性大学都设置了法学专业,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就是为社会培养出实践型人才。从目前的形式来看,高校对法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设置不够合理,教学过程中对实践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生缺乏理论与实际联系的能力,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以后往往不能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因此,高校急需加强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

一.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时间少

我国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以理论教育为主,对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实践普遍较少。从师资队伍层面来看,大多数高校法学相关专业的教师都缺少在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一般都是法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或者是博士生,这些教师虽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但是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从学校设置的实践教学层面来看,学校很少为学生安排实践课程,大多数都是毕业前几个月为学生安排实习场所,由于时间紧迫,学生很难全面了解具体的司法程序,不能循序渐进的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实习过程往往都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1]。

(二)法学实践缺乏外部条件的支持

法学实践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实践,它对于外部条件的要求较高,需要学校、教师乃至整个社会的支持。首先,实践场所非常少,经费不足,使很多实践活动的开展受到阻碍。其次,在实际应用法律条文的案例中,往往需要对人际关系以及利益关系进行处理,与道德标准和当地文化相结合,这就对指导教师提出很高的要求,需要教师肯投入精力和时间。但是,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与教师的职称评定没有直接关系,教师往往更愿意将时间和精力放在科研上,也就是说,缺乏相关制度激励教师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2]。由于法学的实习基地都是法院、检察院等重要严肃的场所,本身所能够接受的实习人员有限,很难完全使用解决实践场所问题。

(三)对实践教学的规范性较差

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没有建立一套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实践教学的内容不丰富,范围较窄,很多环节具有一定的随意性[3]。各个实践环节之间的关联性差,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实践体系,这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将实习集中在毕业前夕,学生面临毕业论文、就业、考研等多方面的压力,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认真对待实习,很多学生都抱着“应付”的态度,学校也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监管不严格,没有明确的实习目标,没有规范的考核标准,通常只是对学生的出勤进行考核,至于具体的实践中学生的表现则没有硬性的规定。学生本身接触实践的机会就不多,对实践教学的监管又不科学,操作性不强,无法发挥实践教学的价值。

二.加强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实践教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学生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对案件进行重演。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使学生温习学过的理论知识,还能够全面了解司法程序,在模拟的过程中提升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检验法学的理论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开展这种实践活动对外部条件的要求低,可操作性较强。

1.过程

第一步,要做好准备工作。学生对所模拟的案例进行熟悉,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角色,教师对学生组建的团队进行综合管理。模拟法庭中,教师的职责不单单是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监督,而是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学生进行启发式的指导。整个准备阶段要细化到怎样接待当事人,怎样对证据进行调查,怎样在法庭上进行有效辩论,怎样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在指导法官这一角色的时候,要将重点放在如何控制审判进程以及制作裁定书上,在指导原告这一角色时,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运用证据上,在指导被告这一角色的时候,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辩论、回击对手上。第二步是对庭审过程进行模拟,每位学生应该充分掌握自己所扮演角色的特征,整个过程应该遵循法律的要求展开,教师旁听,即使发现问题也不能当场打断。最后一步是对模拟进行总结,旁听的学生谈谈对本次模拟法庭的感悟,参与角色扮演的学生总结哪里没有发挥好,哪里还存在问题。参与旁听的教师对整个模拟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指出程序中出现的错误,帮助学生进步[4]。

2.建立模拟法庭的考核标准

开展模拟法庭的目的就是巩固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为了使这项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价值,学校应该建立模拟法庭的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规范的考核,并将这一活动的考核结果纳入期末或者毕业综合成绩中,引起学生的重视。具体评分应该依据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学生所选择的案件是否具有模拟的价值,案件是否涉及到足够的专业知识,案件是否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第二,模拟者对整个案情是否足够熟悉,是否能够掌握整个司法程序,庭审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得当。第三,组织工作中对人员的调配是否合理,学生所模拟角色的难度有多大。第四,模拟者的着装是否符合角色的要求,辩论中语言的条理是否清晰等。考核由旁听的学生以及指导教师共同完成。规范的考核标准能够使学生更加重视模拟法庭的活动,端正态度,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能力。

(二)实践教学中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法律援助是我国为经济困难的公民设置的专门机构,该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律文明程度。国家在立法上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各个高校就是支持这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学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利用了社会资源,不仅支持了国家的法律援助事业,学生还能在活动中接触真实案例,增强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5]。

1.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途径

学校应该抓住各项契机,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首先,选择我国的法治宣传日,学校可以组织各类活动:可以发放宣传单、组织街头咨询、举办法学论坛交流会等,通过这些活动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次,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尤其要抓住“三下乡”活动的契机,到农村地区宣传法律知识,对农村地区作法律调研,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第三,就地取材,将校园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训基地。很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平时消费、勤工俭学、签订毕业劳动合同等方面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不了解,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直接为本校学生提供法律帮助,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第四,面向社会开展案件活动,为需要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学校要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目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这项活动长期开展下去。学校应该将其纳入实践教学的管理中来,为该项活动提供经费以及场所,同时与当地政府和司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支持[6]。

2.建立法律援助活动的考核标准

要建立法律援助活动的考核标准,对学生的参与情况以及活动效果进行考核,并纳入期末或毕业的成绩评定中。具体要求如下:首先,开展各项法律援助活动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国家的规章制度,禁止损害法律援助中心的名誉。其次,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参与者必须毫无偏见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热情接待,合理运用法律条文清晰的回答当事人的问题。第三,参与者要对手中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给自己的任务。活动报告中,参与者要填写具体参与活动的时间、地点以及主题。对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并写出自己的体会,教师根据这些基本信息以及受益者的反馈对学生的成绩做出评定。

(三)在实践教学中开展“旁听”活动

这里所指的旁听是指对真实的审判案件进行旁听,这项活动的开展需要学校与当地法院积极沟通,为学生争取到法庭旁听的机会。与庭审模拟不同的是,学生能够更加直观的观察整个庭审的真实过程,了解每一个环节的细节。

1.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

学校与当地法院沟通后,选择与学生理论知识联系紧密的案件,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或学校直接在网站上公布近期法院的庭审案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自主选择。要求每位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旁听。另外,法院也可以在高校里选择合适的场所审理案件,方便学生参与其中。庭审过程中,学生要仔细聆听每一方的陈述,总结庭审中的要点,将案件与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联系起来,庭审后要积极与法官、指导教师沟通,对于不明白的问题要积极提问[7]。

2.建立庭审旁听活动的考核标准

学校要严格要求参与庭审旁听活动的学生,旁听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首先,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其次,没有经过允许不可以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或者摄影。第三,不能随意走动,不能进入审判区。第四,不能做出发问、鼓掌,喧闹等妨碍庭审的行为。最后,保护庭审现场的卫生环境,不准随地乱扔垃圾等。庭审结束以后要完成旁听报告,教师根据学生的旁听表现以及报告的完成情况给出成绩,并纳入期末或者毕业成绩的评定中。

总结

高校设置法学专业的目的就是要为社会培养出具有一定实践能力的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效应该积极开展模拟庭审、法律援助以及庭审旁听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法学实践教学的管理体系,对实践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史卫民.完善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07:48-49.

[2]邵文涛.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行[D].山东师范大学,2008.

[3]姜发根.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池州学院学报,2012,05:138-141.

[4]马勇,张晶,张晓林,于京珍.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反思与出路[J].中国外资,2012,24:342+344.

[5]张晓萍,王铁.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J].北方经贸,2013.06:137-138.

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篇3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悟: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千千万万弱势群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我们的工作就是为他们为政府分忧解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经济困难人群,他们这些弱势群体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在法律面前他们同样需要公平公正。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就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与党保持一致,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在法制报社工作期间,该同志勤学好问,勇于钻研,研读了《版面编辑学》《新闻写作》《优秀新闻精选》等业务书籍,同时将各大媒体的版面设计思想融合贯通,顺应时代潮流并结合法制报的特点,将标题与图片有机结合,使版面生动活泼,吸引眼球。除担任美编外,该同志还负责每期报纸的跟版工作,这项工作需要耐心细致,稍有疏忽就会出现错误,并会给报社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在该同志认真负责下,跟版过程中从未发生过重大失误,维护了报纸的形象,使报纸多次受到司法部的表彰和表扬。此外,该同志还从事了一些重大新闻事件采访工作,如古文化艺术节、经贸洽谈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公判大会、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工作、市打击盗版光盘活动、全市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省电力医院幼儿园经济纠纷等,发表新闻稿件30余篇,受到报社领导与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于1997年、1998年两次荣获新闻奖二等奖,1997年版画作品《望》荣获陕西省第五届版画作品展览优秀奖。

8月,该同志调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间,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中心设计制作了中心牌匾、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证、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荣誉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一览表、办案数量一览表、案件分类一览表、各类规章制度展板、案件受理流程图、受案范围展板、法律援助进农村联络卡等。再设计牌匾时参考了大量装潢书籍,考察了诸多门头店牌,结合中心实际设计了灰底铝塑板、黑色烤漆字、红蓝相间标志,悬挂式牌匾,既稳重大方又富有时代气息。为了更好地向群众展示中心的各种荣誉,该同志利用一周时间,整理分类中心自成立以来所获的各类锦旗奖牌,并制作成美观大方的荣誉榜。再设计案件数量及案件分类一览表时,将中心成立以来的各项统计数据逐一核对无误后进行分类设计,清晰详细,一目了然。再设计规章制度展板时,将中心所立规章制度收集整理,借鉴其他单位经验,最终设计出了即时尚又简洁明快的展板。在制作过程中,该同志每次都要反复比较各家报价,与商家讨价还价,力求尽可能压低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最终都获得了比较低的价格。如在印刷《法律援助进农村联络卡》时,为节约开支甚至联系到县某印刷厂,仅此一项为中心节省了一半的费用,约合400余元。这种节俭行为受到中心领导与同志们的肯定。

该同志在负责统计报表工作期间,每年6月、11月分两次向省中心报送全市的汇总数据。这项业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次统计数据前,该同志都要提前一个月逐一通知十三家区县,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司法部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对不能按时上报的区县反复打电话催促,对报来的各区县报表要反复计算核对,对不准确的数字要核实,最后将中心及十三区县民事、刑事、行政办案数、结案数及咨询数、受援人分类、案件分类及人员、经费等数据准确填报并制成软盘,及时上报省中心,多次受到省中心的表扬。

该同志在中心工作期间,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如宪法宣传日、助残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宣传、为农民工讨薪宣传、法律援助进工地宣传、法律援助进劳务市场宣传、为劳教所挂牌宣传等,在每次宣传活动中,认真做好照相、摄像工作,为中心保留了一大批珍贵图片并整理入册,成为外界了解中心发展情况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中心形象的一个自我展现。

在办公室工作期间,积极协助领导做好日常各项繁杂事务,按要求管理好单位的公章,及时收文交由领导审批,做好公章及收发文的登记,做好中心周一例会及行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力求准确、全面。能够管理好中心的各类文件,将文件分门别类造册便于查询。积极按市局要求及时领取、报送各类文件、材料、报表等。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将市局、省中心、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兄弟省市法援中心电话内容通知领导,做到万无一失。做好中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买,力求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积极与物业联系沟通,保证了中心水、电、暖气、空调的正常使用,为大家创造了舒适的工作环境。与宣传科、业务科积极配合办好多次培训会,受到领导及区县好评。按领导要求及时、准确、全面、高质量完成了各项交办事务。

该同志能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积极主动、热情饱满、勤于思考,努力为单位出谋划策,开辟新的工作思路,使单位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自学了《民法》《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较好的掌握了法律援助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为受援群众答疑解惑,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篇4

“支架”原是建筑学上的一个术语――脚手架,在人们建造房屋时所用的一些暂时性支撑,在房屋完工后又全部撤除的辅工具.教学过程中,在学生已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和将要达到的知识、能力水平之间架设支架(教师,同伴等的帮助),让学生更容易达到学习的目标,在学生知识、能力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逐渐撤除支架(教师,同伴等的帮助),从而让学生自己完成学习任务.不同的学生自身已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他们所遇到的问题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创设一个“有援”的学习环境,这个环境能够给他们以帮助,这个帮助不是直接提供他们答案,而是一个个“助学”的支架.如何在教学过程中设计“助学”支架,创设“有援”的学习环境呢?结合“欧姆定律”一课谈几点自己的做法和体会.1设计“实验”支架,让学生从实验中发现问题物理是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更注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探讨知识的形成过程.也就是让学生自己设计实验,亲身探究实验、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中心和主体.构建科学的课堂必须建立一个科学体验平台,而物理学科科学体验平台的建立离不开物理实验,而一个熟悉的实验是学生参与课堂的有效支撑.如《欧姆定律》一课中学生课前对电流、电压和电阻之间的定性关系并不明了,对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理解上存在困难,笔者在此构建了三个支架:支架1根据前面学过的电学知识,利用桌面上的器材尝试改变灯泡亮暗,并思考共有几种方法,并对每个方法进行评价.学生活动动手设计并连接电路,并通过展台展示不同组的电路连接方式:①改变电源电压,②串联定值电阻,③串联一个滑动变阻器.学生讨论得出:改变电源电压和串联定值电阻都不能连续改变灯泡亮暗,只有串联滑动变阻器才能连续改变灯泡亮暗.目的和作用“尝试改变灯泡亮暗”这个实验是电阻、变阻器知识的一个综合应用,学生比较熟悉,有几种方法呢?引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发散思维,体现“后现代主义”理念.创设了问题情境,以任务驱动的方式,激发学生求知欲,为学生的学习做好必要的铺垫,为后面的探究活动提供了学习的支架.支架2出示灯泡的铬牌“3.8V0.3A”,让学生观察上面的电流值、电压值.它的含义是什么?若要知道通过灯泡的电流是多少,应在电路中接入哪个仪器?该怎样连接到电路中呢?如果想知道灯泡两端的电压是多少,那么在这个电路要接入哪个仪器呢?该怎样连接到电路中呢?请画出电路图.学生活动小组间交流、讨论得出在这个电路中串联电流表和在灯泡两端并联电压表并画出电路图.目的和作用引导学生发现电流、电压和电阻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为后续猜想提供支架;同时为后面探究“电流与电压”和“电流与电阻”的实验电路设计提供铺垫.支架3请2位同学按照电路图把讲桌上器材连成电路.调节滑动变阻器的滑片,请同学们观察灯光的亮度变化,你还发现什么现象?调光台灯亮度发生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学生活动学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寻找调光台灯亮度发生变化的原因目的和作用通过台灯的亮度发生变化实验,设置了一个支架,便于让学生得出电流与电压、电阻之间存在一定的定性关系通过三个支架的设置让学生实现了从已有的知识“改变灯泡亮暗的方法”到“电流与电压、电阻存在一定的关系”的跨越,获得了探究的激情.2提供“锦囊”支架,让不同层次学生亲身感悟探究的过程初中学生由于社会、家庭的环境不同加上个性的差异,进入初三以后各校学生差异更加明显,两极分化严重,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要求,使所有的学生都得到发展,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的学生创设不同的“支架”,使每一个学生都处在“有援”的学习环境中.在学习《欧姆定律》之初,绝大部分学生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实验能力和一定的电学基础,但三个电学元件的综合应用尚属首次,三个物理量的综合探究对学生来说是一个挑战.在这节课的教学中笔者就为多层次的学生设计了“锦囊”支架,以下就是其中两例:锦囊1在导入过程中“改变灯泡的亮暗”实验:对层次较高的学生当他们连接电路出现问题时及时给出“锦囊”支架(内容是预设大部分电路连接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对层次较低的学生连接电路时给出“锦囊”支架(内容是预设电路的连接注意事项).目的和作用层次较高的同学在“改变灯泡的亮暗”中实验器材已经能够顺利连接,但是对于进一步的问题如灯泡不亮有可能是什么原因,用电表如何判断等等还不甚了解,给予帮助对他的后续发展大有裨益.对层次较低的学生由于还不能顺利连接电路,给予帮助后能够连接好电路,对后续探究作了一定的保证.锦囊2在“如何探究通过导体的电流与电压的关系?”活动中:①电流表、电压表示数太小、太大如何解决?②如何选择坐标,并绘制图像(折线图与曲线图的区别)目的和作用实验过程中电表的示数太小或太大对实验的结论都有很大的影响,出示锦囊后对得到普遍性的结论起到很好的作用,部分学生对图像绘制还不怎么了解,不能很好的绘制图像,就没有办法根据图像得出结论,利用“锦囊”支架体现了学习环境的“有援性”.由于一节课的时间限制,物理实验探究过程中往往不能给每个学生以现场指导,教师在发现问题以后都是直接给予解决,这就不能让学生真正地去解决问题.我引进“锦囊”支架后,对大部分问题进行了预设,当发现学生问题后给予“锦囊”,“锦囊”里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提示,这样学生自己动脑去解决问题,使学生的再学习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同时也大幅度的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3利用“工具”支架,让学生更好的认知物理世界,乐于作业和反馈随着计算机的大规模普及,网络也进入我们每个家庭,计算机工具和网络工具已经成为我们教学不可或缺的“工具”支架.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图像的同步生成以及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学生进行复杂的计算和交流思想的工具.支架1在“探究电流与电压的关系”时,小组合作完成实验并记录三组数据后先让学生描出图像.接着用传感器演示连续的输入电流和电压,得出图像与学生所画图像进行比较并得出实验结论.目的和作用多种方法的训练,培养学生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传感器拖动连续的数据输入,直观呈现图像,让学生体验数据的连续性,感悟图像的形成过程,让学生克服把几点描成折线图的片面认识.通过这个数据多种处理方法可以培养学生严谨的态度,建立正确的科学观.支架2课后作业采用网上作业超市形式,它包括必需营养区(如图)、加强营养区、营养套餐区、评价区以及需求区.目的和作用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以网页形式设置作业超市,让学生乐于作业,并能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足的发展.作业情况不再用单一的、平面的评价体系,让家长、学生也能参与其中,同时让学生的需求得到及时反馈.总之,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助学”支架,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在不同阶段创设“有援”的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充分发掘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使学生实际发展水平与潜在水平之间距离不断减小,直到消失.如何设计支架,何时呈现支架,使教学支架更加有效,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探索.

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篇5

为了让大家了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很多地方都会在12月4日开展各种活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感悟1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根据市普法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立足扩大法制宣传活动的影响力,重点围绕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开展此项活动的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明确

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日这一活动作为进一步营造落实《劳动法》的良好氛围、作为宣传《劳动法》、贯彻落实《劳动法》的良好契机来抓。为抓好此项工作,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明确了通过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分别开展了“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组织劳动保障系统职工、部分企业参加的《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x劳动法咨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在电视台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精心组织,全面提高劳动保障意识

为组织好宣传咨询活动,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第一、认真组织“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竞赛活动。复制了《人民日报》“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试题,组织企事业单位共计2000余人参加竞赛,通过竞赛,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第二、开辟电视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开辟了劳动保障电视宣传专栏,在专栏中,重点宣传就业及再就业、失业保险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在主要街道、重点路段等悬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十周年”,“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标语,第三、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十二月四日,我社区开展了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真正让广大劳动者懂法、并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认真抓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感悟2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x市紧紧围绕“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法治x”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12·4”宣传活动和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绍建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委法治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治办。市委法治办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切实开展各种活动。活动期间,刘绍建书记多次过问活动开展情况,市委正厅级干部、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李媛明,市司法局长、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彭建民,专职副主任张热忱到现场督阵的同时,还向群众作法制宣传工作;慈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铁军,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田际平现场督促指导,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永定区司法局于12月1日召集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等20余名相关人员就“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实施作了安排,为12月4日国家宪法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重点突出,内容丰富

此次宣传活动日期间,市、区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市委法治办联合桑植县在瑞塔埔镇设立宣传点,开展免费送书和法制咨询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4500多册,悬挂横幅12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8余人次。武陵源区开展了一次由区委法治办和区农村工作部牵头,组织信访局、民政局、国土局、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局、计划生育局、水务局、安监局、交通局、x十多个部门深入农村、城区、景区,向群众宣传x,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这次活动共悬挂横幅12条,标语130多条,出黑板报10期,设咨询台6个,出动宣传车30台次,发放《宪法读本》、禁毒禁赌法律法规以及与广大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单行本或资料2万余份。永定区司法局牵头在市城区新一佳广场设立城区宣传点,区x大队、区疾控中心、吉x院等单位20多人参加开展免费送书和法制咨询活动。在整个宪法宣传日期间,共发放法律书籍4500多册,悬挂横幅12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x市电视台派记者对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将当天开展的活动内容及时在电视上进行了播放。各乡(镇)通过设立咨询台,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利用播放广播和社区腰鼓队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中小学校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制定法制宣传栏,为学生上法制课。慈利县在“12.4”全国宪法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普法宣讲团成员先后在金慈实小、一鸣中学等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师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1个乡镇均纷纷设立宣传分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桑植县组织法制宣传车在县城街道巡回宣传。该县委法治办在街道繁华地段设立专门法律咨询台,结合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12名工作人员为广大市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慈利县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12月5日,该县委法治办联合零阳镇政府、零阳镇司法所集中到县人民广场宣传,发放《宪法读本》、《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近年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万份,展出各执法单位法制宣传展板50块,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人次。全市教育系统要组织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桑植县贺龙中学组织1800多名学生参观贺龙故居和贺龙纪念馆,瞻仰贺龙元帅的光辉人生。各区县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与此同时,各区县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市直住建局、旅游局、交通局、海事局、农业局、民政局等各部门按照市委法治办统一部署,号召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与宪法宣传有关的教育影片,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市电视台对“12·4”宪法法制宣传活动也进行了跟踪报道;通过网络宣传宪法,使我市的宪法宣传活动达到了x

三、主题鲜明,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群众的宪法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全市各项事务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加快我市旅游经济建设和构建法治x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截止目前,我市共开展宪法讲座86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8万份,出动宣传车86台次,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60万余人,为全市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力推动了我市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

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感悟3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谱写伟大中国梦芦山篇章,奋力夺取灾后重建新胜利”的主题,在“法制日”宣传活动中,准备工作充分,宣传到位,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法制宣传日活动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宣传活动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了安排,并从各科室抽出骨干人员、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调动全员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限度的扩大参与面,确保了法制宣传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集中学习了《宪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与县级各部门一同开展了与本部门密切联系的相关法律学习活动。在县范围内形成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谱写伟大中国梦芦山篇章,奋力夺取灾后重建新胜利”这一主题,创造普法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我局在法治宣传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开展“弘扬宪法精神,送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旨在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环保理念,提高环保意识。

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大家时刻都能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全县公民充分认识到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意义,把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

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感悟4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县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x”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x”。

我县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为载体,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x建设,为构建和谐、平安、幸福x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及时制定了《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该次活动中应该履行的职责和宣传事项。

3、积极做好“12.4”宣传活动内容的实施工作。

弘扬法治精神,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为了在全县营造浓厚的“12.4”宣传氛围,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在“12.4”期间,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织宪法法制讲座,制作宣传栏,发送宣传短信,组织普法考试,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x建设视频,制作“12.4”宣传活动专题新闻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12月4日上午,县司法局普法办在县盱江大道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咨询各类涉法问题,现场受理法律援助和调解案件,展示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展板,散发宣传传单、普法手册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在“12.4”活动期间,通过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通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我县“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县营造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的浓厚氛围。

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感悟5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西宁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本周我校各个中队在大队部的号召下,紧紧围绕“x”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小组成员、落实任务

本月初,学校特别成立了宪法宣传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的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及各班主任为组员。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少先队活动课、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都能做到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依宪法办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举行了以下活动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师生激昂的发言,使学生了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国旗的认识。

(12月1日)

2、各班利用每周二下午的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

(12月2日)。各位中队辅导员布置好主题队会氛围,在黑板上写明本次队会活动的主题思想,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进行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

在应校长的主持下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从根本了解宪法的内涵。并组织全校老师进行了宪法知识答题活动。(12月3日)

4、周四我校大队部联合德育处,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宪法知识的普及,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了解。

四、拓宽教育渠道,借助多方力量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长期以来,我校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坚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纪的教育,并通过定期开家长会、发校迅通、打电话加强与家长沟通,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防患于未然,把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五、活动成效显著

对法律援助法的感悟篇6

随着小学语文教学改革与实践的不断深化,我们认为,小学语文感悟试教学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感悟式教学强调的是以学生为本,体现在学生的知识和文化固有的认识的基础上,内化为自己的文化;它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必须经历感悟,主动学习,拥有独立的见解和批判性思维,包括母语意识、终身学习的意识。

感悟式教学中的积累、运用、感悟都是基于对学生语文的学习、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感悟是我们的目标,只有感悟才能反映学生的人文提升。积累包括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和生活的积累、经验的积累。重感悟就是的要求学生深入到学习过程中,揣摩比较、感悟思想。有了感悟才会有兴趣继续学习。

感悟式教学是以语用为原则,通过创设情境,达到增强语感为目的。结合上下文的语感和语境,去感悟。语用的原则体现在多运用上,第一是口头表达能力,其次是写作能力,专注于学生的个人经历,灵活运用语文知识,在运用中积累感悟。

这种教学方法强调了评价方式的转变,语文应该是人文的语言,但也是艺术、精神的享受,不能简单的以分数来衡量。因此,抓住感悟式教学的内涵有助于指导感悟式教学的实施,因此,在感悟试教学实践之前,应仔细反复研究,把握感悟式教学的内涵,这样在采取实际行动时会心领神会,得心应手。

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有它的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感悟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文本教学,也不同于其他的语文教学方法。把握好感悟式教学的特征,有利于在实践中良好地运用感悟式教学。

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具有学科性特征。语文学科表现在以语言文字作为一种工具的文学作品,如诗歌、戏剧、小说等是它的教学内容。客观现实可通过文学作品而反映出来,不仅具有语言学习的价值还具有审美教育的功能。

语文学科教学内容决定了它具有其他学科无可比拟的文化内涵。语言学科的教学应该是充满人文关怀的。自古以来,语文学科一直是修身养性的一门学问。以语文学科的人文素质教育为中心,教学生如何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活着,从而使学生了解人类,了解人性,重视人权。感悟式教学不仅符合这些语文学科的特点,并充分发挥语文的功能。

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具有思维性特征。小学语文教学应遵循小学生思维发展规律。感悟教学要引导学生学习正确的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感悟出道理。感悟教学强调学生的语言学习中的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认知。感悟式教学的成功与否是衡量学生能否感悟出道理为标准的。语言学习不应囫囵吞枣,人云亦云,没有主见,应该是充满想象力,有自己的思想。

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的具有针对性特征。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针对的是小学生,虽然有些感悟是相同的,但在感悟的内容,方法,速度等方面都具有小学生的特点,针对性强。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的方法,应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进行。充分激发孩子的好奇心,让学生在游戏中轻松的学习、感知,在好奇中质疑。学生质疑或感悟出的道理可能很简单或者比较稚嫩,但是这毕竟是孩子的感悟,对他们的成长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宝贵的援助。

小学语文感悟式教学法的实施,就是教师应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和手段,让学生们感悟文章中丰富的感情并获得美的享受,如:

阅读中的感悟式教学。阅读中的感悟就是对文章的审美和情感的感悟。教师通过对文章的审美,以情感人,以情育人,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语文学科的性质和教育目标,确定了我们应该将情感教育融合在教学中。自古以来,这么多感人的文学巨著,被传送的经久不衰,因为作家的笔墨饱蘸着丰富的思想感情。小学语文教材大部分是“情动而辞发”的文章,都是带有强烈感情的产物。学生通过阅读语文教材,理解和掌握运用语言工具,表达深刻的情感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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