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体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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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体系篇1

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2)》的要求,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主要目标到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重点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两个领域,农业投入品领域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领域的重点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收购贮运企业、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部门推动,社会共建;健全制度,规范发展;积极创新,加快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任务

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与本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保证所采集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征信工作,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

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进一步完善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征集会员的信用信息,积极开展非营利性信用等级评价。

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制度建设。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三是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四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五是建立信用监督机制。

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诚信教育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在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其他专业培训等途径,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企业诚信文化理念,提高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信典范,使全行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重点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成立本地区、本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借助其专业性强、组织化程度高、与生产经营者联系紧密的优势,合力推动行业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行业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失信行为多发的地区、行业予以通报。

农业产业体系篇2

1.基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农业机械管理局是东辽县农机维修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县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县农机维修销售网点。县级和乡镇级设立的农机管理站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学校,以及个体修理网点,负责全县农机维修服务,主要从事农机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的维修保养,维修方式以换件维修为主,维修设备以手工维修工具为主,设备简陋。从业人员中,文化水平以初中文化水平为多,技术等级以初、中级为主。维修网点以专项维修和三级维修为主,初步形成了农机维修服务网络。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还没有摆在应有的地位县、乡两级农机维修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差,办公简陋,办公经费难以保障,有的地方甚至没有电脑和交通工具,开展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有一定难度。

2.2农机维修人员的自身素质比较低农机维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知识陈旧,经营管理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

2.3农机维修行业体系不健全农机维修行业还没有形成规模,数量少,农机维修服务网点、维修服务能力还跟不上农机装备迅速增加的需要,尤其在农忙季节根本不能满足农田作业机具维修的需要。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设备简陋、规模小,不能从事大型农业机械的大修保养,只能以换件维修为主,维修厂点急需升级改造。

2.4三包服务不能落实到位三包期内的维修由农机生产厂家负责,但由于生产企业很多三包维修站多设在市一级农机销售单位,而县乡两级一般没有三包维修站,不能及时维修,农民需等待很长时间,特别是大型动力机械的三包维修靠一两个三包维修人员是根本解决不了的,维修质量得不到保证,修理时间较长,农机大修更是无力承担,使购机者的作业时间缩短,减少了作业收入。

3.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3.1明确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按照“重点扶持县级、逐步健全乡级、积极扩大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大力扶持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农机维修网点,按区域优化发展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有一定维修能力的高新农机具维修区域中心”的要求,以推进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为目标,使农机维修服务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3.2加强基层农机维修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机维修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现代化设备和技术,只有具有现代知识的人使用、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和提高效率。同样,农机维修服务水平的提高,也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因此,按照“科教兴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机维修服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技术精通又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机维修服务队伍,使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步入健康和持续发展的。

3.3加大对农机维修的资金投入制订具体政策,确保县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办公经费,确保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稳定,适应农机维修行业日益壮大的需要,满足县级对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的日常需求。投入一定资金补贴基层特别是县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农业产业体系篇3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产业体系篇4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诸多要素相结合而形成的,根据其内涵可分成资源要素、支撑要素和效益要素3大类。资源要素包括自然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支撑要素包括生产要素、科技要素和环境要素;效益要素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有利于农业自然资源的不断更新和永续利用,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要重视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水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全面提高农业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支撑要素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必要条件,社会经济效益的体现往往是从投入和产出情况的对比角度来分析的。农业生产的效益提高最终要体现在生产总量的提高和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且主观性较强,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如下原则:1)要有科学性。指标体系是建立在一定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每个指标的定义都要清晰、明确,能够量化,鲜明地表达评价对象的特征、发展方向和主要问题。2)要有逻辑性和层次性。设置指标时,要注意各指标间及指标与目标层间的客观关系,注意设计指标体系时的层次性,并要有逻辑。3)指标之间要有独立性。建立指标体系时,要摒弃信息交叉的指标,选择具有独立性的指标参与评价过程,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3]。4)确保指标数量得当。指标数量越多,则方案之间的差异越明显,越有利于判断和评价;但指标类别的确定和指标重要程度的排序越困难,歪曲方案本质特性珠可能性也越大。所以,在保证能反映系统的主要特征和功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精简评价指标的数量。5)要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设计在实践中要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农业系统的情况复杂多变,不同的时空条件导致差异较大,因而如何从实际出发,既能进行全面准确的衡量,又可使指标的获取具有可能性,易于量化,便于操作,是十分重要的。6)要与特定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要求相结合。各个生产部类有其不同的特点和评价要求。例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设置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评价指标。7)有普遍适用性。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适用于评价1个地区、1个省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要适用于评价1个国家和多个国家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把共性问题作为评价指标而尽量不涉及个性问题,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时,指标应具有可比性。8)要有前瞻性与指导性。选择的指标既要很好地把握评价对象的特征,又要能反映主导优势产业的构成与规模。9)要有延展性。评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时,指标主要在农业的范畴内。然而,目前我国农业的领域正在向二、三产业延展或融合,因此其指标体系需要有一定的延展性,适度超出农业的范畴。

3结论

农业产业体系篇5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农村金融

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是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具体特征,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目标是要建立相应的金融支持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内涵及内容

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是指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以农村合作金融为基础,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保障,以证券市场融资为重要补充所形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农业产业化要长期全面发展,产业循环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需要金融支持。从目前来看,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建设。二是支持市场体系建设。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四是支持专业农户、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五是支持农业科技的创新、推广和运用。六是支持信用担保和农业保险机构的建立。七是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目前国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民间金融等共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格局已经形成,但从总体上说,金融支持并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当前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

二、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面临的困难

(一)从金融支持体系自身角度分析

1.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组织形式不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现存的组织形式,是政府主导的金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长期以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着支农资金供应主渠道的任务,而农村信用社则成为支农的唯一“主力军”;四大商业银行大规模从农村地区撤离,民间资本型的中小商业金融和互助金融缺失,缺少全国性的、多区域性的、地方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有金融支持体系的组织形式缺陷带来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严重损害产业化金融需求主体的利益。

2.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功能不健全。现有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功能不健全,农业发展银行农村政策金融功能单一化,主要承担的是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贷款的政策性任务,没有真正担负起支农重任;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致使国有商业金融在农村金融领域内的功能弱化;农村信用社未能构建彻底的股权结构、未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等制约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民间金融缺少监管,发展存在很大隐患;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覆盖面较窄,不足以抵御农业生产存在的各种风险。

3.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服务水平较低,很难满足产业化的需求。服务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金融创新严重不足,现有金融机构业务发展仅停留在存贷款业务的扩展,保险、投资、担保、租赁、信托等中间业务发展严重不足。

(二)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需求角度分析

1.金融支持体系与农业产业化主体需求不相适应。现有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表现为市场分割背景下的垄断格局,无法为产业化经营主体提供灵活、多元的金融服务。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单一,服务产业化功能残缺;农业银行主要支持信用级别较高但数量较少的大型龙头企业,尤其是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农村信用社是农户主要的信贷来源,但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区域是按行政区划严格分割的,所以农户贷款市场是完全的卖方垄断。农村信用社本身因体制和技术等因素而未能实现经营上的协调配合,且与农业银行业务发展缺乏协调,也不存在功能互补的业务而使产业化主体的信贷满足率较低。

2.金融支持体系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域和环节过窄。目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支持领域基本上局限在龙头企业本身,支持的环节基本上局限在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但由于风险大、利润水平低,缺少抵押物等问题,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依然非常困难;对种养殖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的信贷支持不足;农村信用社主要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在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农户需要;金融支持体系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资金支持也非常有限,分摊在各个组织中更是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更好地推进产业化的需要。

3.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风险防范理念和措施存在不足。农业产业化经营受自然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多重压力是不争的事实,金融支持体系审慎的信贷支持方略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在对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实际审批中其往往是审慎有余。对一个项目、一笔贷款从怎么不行的角度思考得多,从怎么能行的角度研究得少,积极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理念不强。在风险防控措施上大多局限在信用担保和财产抵押上,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农惠农政策结合得不够,与有关行业合作研发防控风险产品的举措不足。

(三)从农业产业化外部金融环境角度分析

1.农村信用环境欠佳,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一些企业和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借债不还,甚至认为各种支农贷款都是无偿的救济款,加上支农贷款的申请条件相对宽松,所以贷款的收回率很低,以至一些地方把争取专项贷款作为追逐地方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使金融支持体系在支农过程中谨小慎微、瞻前顾后,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

2.证券市场融资较困难。农业产业化利用资本市场实施证券融资非常困难。目前通过债券方式筹集资金数额少之又少。上市的农业类企业占比低,筹资数额少且筹资比例也偏低,而且部分上市的龙头企业所募集的资金也多转入非农领域以取得短期回报,同时农业类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普遍偏低,有些农业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往往达不到再融资的条件。

3.农业保险不发达。目前,农业保险主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没有专门的政策性保险机构,由于农业保险回报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加之保险公司实行商业化经营管理,缺少推广的积极性,同时,农民的保险意识不强,缺少购买农业保险的热情。多数省市的人保分公司撤销了农业保险机构及业务,加剧了产业化金融支持的紧张状况。

为解决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支持之间的矛盾,应优化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

三、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优化

(一)加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

不良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已严重影响到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运营机制的建立,必须重塑新型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一是强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设。完善金融立法,积极赋予农村民间合作金融组织合法地位,并依法规范其行为。努力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秩序,提高金融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二是营造农村社会的信用环境。培养农民的信用意识,同时加大对龙头企业的管理、引导和监督,严厉打击各类恶意拖欠、逃废债行为,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三是强化龙头企业、农户的信用管理。当前应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管理系统,进一步建立和规范企业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形成对二者的市场约束机制,保证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从而促进社会金融信用环境的根本好转。

(二)构建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

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当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一是要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对农业产业化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进一步改进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办法,适当延长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使其符合农业的特点,同时人民银行要改进对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监管考核,既要有利于其防范风险,又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二是给予农业发展银行准确的定位。农业发展银行必须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拓展其发挥作用的范围,把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功能定位的目标。三是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思路。把支持的重点转移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涉农企业上来,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做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四是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五是政府应在一些领域给予一些民间金融组织正式地位。如扶贫社、社区性互助金融组织、专业性金融服务组织等,允许其从事存贷款,为区域内农民及中小企业提供一些专业化金融服务。通过合理分工,组成一个既分工协作,又适度竞争的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产业化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第一,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农业保险,单纯靠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力量是不够的,政府必须介入,给予资金支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同时国家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在政策上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给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第二,探索高效、合理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鼓励发展多种组织经营形式,如国家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和互助合作性质的保险组织,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业务,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并探索除不动产抵押之外的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第三,引进擅长农业保险的外资保险公司。这既带来了有效供给,又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进而建立相对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

(四)明确金融支持的重点和主要环节

今后还必须注意转变各金融主体的支持重点,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产业化的长期稳定、健康的外部农村环境的建设,发放一些中长期贷款支持地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银行则主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从而让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产业化“火车头”作用。特别是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龙头企业集团,对高科技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农村信用社则面向产业化基层微观主体,重点为基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引导民间性金融向农户和基地建设提供一些小额的、分散的短期资金融通,弥补其他金融机构对产业化资金融通的遗漏和不足,从而实现产融双赢目标。

(五)拓展并完善龙头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应将龙头企业育大育强,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张。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打好基础。其次发展专业性中介机构,为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和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提供条件。再次制定一些倾斜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为涉农公司融通资金的作用。最后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证券,吸收更多的资金,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化服务。

【参考文献】

[1]唐邦勤.我国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的研究进展及趋势[J].生产力研究,2009(9):173-176.

农业产业体系篇6

我国农业正在向规模化、机械化、绿色有机、多功能化、低碳化方向发展,这也是国际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趋势。原有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已经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带来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现实需求,“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因此,需要在农业流通方式、科技推广、品牌营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组织和制度创新,建立起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但是,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由专业经济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网络,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提供服务,是提升农业竞争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业的低碳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系统。从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环境来看,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农业作为弱质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单纯依赖农业与农村自身的力量来建立一个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体系面临着大量现实问题。

据我们对哈尔滨农户农业合作服务和经营需求做过实地调研结果表明:一方面,农户对农资供应(化肥、农药、良种、农机具)、病虫防治、新(品种)技术应用、农产品收获(割)、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统一服务具有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农户对农业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从简单的统一服务向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层次拓展的综合转变,即包括资金融通、农资租赁、灾情预报、农业保险、农业经纪、农产品加工、农业休闲、检验检测、销售网络建立及产品品牌宣传等内容的综合服务。农户对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需求十分强烈,但现有的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不了农户的需求。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更好发挥大城市服务功能,带动农村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实现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的高度融合,推动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因此,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推动“服务下乡”。哈尔滨作为我国副省级城市中农业增加值最大的城市,在推动服务下乡、建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有积极的推广和示范意义。

二、哈尔滨推动服务下乡与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

从现有的实践来看,各地在建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方面,大多数都是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在农村建立一套服务体系,服务供应商在农村建立大量实体机构。第二种是龙头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通过对哈尔滨进行调研发现,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服务下乡,使农村获得城市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是建立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途径。

(一)哈尔滨推动服务下乡的主要方式

哈尔滨通过运用“政府推动、市场牵动、龙头带动”为手段,实现以“城市延伸、农村靠拢、专业组织衔接”的农业与城市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方式,大力推动城市服务下乡,利用城市服务资源建立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通过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普遍服务制度等多方面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市物流、金融、营销、品牌、渠道、研发、咨询等专业服务业下乡;另一方面,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创造对城市服务业的需求,吸引城市资本、技术、人才与服务下乡。通过构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产业链的延长,使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润,增加农民收入。

政府推动。以政策措施形成“推力”,积极推动城市服务提供商向农村提供金融、物流、营销、信息、研发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市场牵引。通过鼓励农民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购买专业化服务,形成对专业化服务的“拉力”;同时,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通过培训提升农民素质,使农村能够利用专业化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的效能,扩大服务需求。

对龙头企业进行积极扶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龙头企业作为城市专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的纽带,积极将农业相关服务外置化,以拉长农业的产业链条。

对广大农民及其所组成的“专业合作社”、“产品协会”提供各方面的帮助,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中的市场主体。

(二)哈尔滨以服务下乡支撑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经验

1、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核心,以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基础,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根据不同的土地经营方式,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利”模式和土地确权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的“确权确股”模式。在各区县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中心等土地经营权交易服务机构,为土地经营权交易提供登记、评估、交易、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促进农村土地向合作社集中。推广农民自发组织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探索“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靠分红”的土地经营模式,促进土地集中开发和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村企共建,促进农村土地向产业化生产基地集中。推广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探索“龙头企业带动,村企合作经营”的土地经营模式,加快土地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公司等市场主体集中,连片开发高效规模农业。在实现规模化生产中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土地规模经营不一定要通过流转集中,也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土地还是农户的,但是生产和经营可以通过组织化实现规模化经营。

2、以产业资本为纽带,以金融资本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化生产单位为载体,大力推动资本下乡

在金融资本方面,哈尔滨是全国第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为农金融服务体系的城市。在政府建立的担保体系配合下,市政府控股的哈尔滨银行成为全国开展农户贷款业务最早、涉及范围最广的城市商业银行,该银行长期坚持“普惠金融,和谐共富”,自2004年以来,在黑龙江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涉农贷款业务。截止2010年4月26日,该行累计投放农户贷款82万户237亿元,其中农场地区12万户79亿元,农村地区70万户158亿元;贷款余额25万户86亿元。帮助农户实现增收20亿元,农户满意率达到99.5%。真正实现了金融资源的下乡。全市积极进行金融体制创新,目前已筛选了10个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且有一定积极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兴办资金互助社试点,拟由政府对每个合作社提供10万元有偿性引导资金,进行成员资金互助融通,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3、通过吸引城市商业企业对农村进行设点,大力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现产销对接

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商品双向流通。一方面,着力培育建设大型专业农产品和农资批发市场,拥有两个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定点市场,其中哈达果蔬批发市场全年成交额近30亿元,辐射整个东北地区;先锋农资大市场是东三省及内蒙范围内最大的农药化肥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大型龙头企业的产销对接,全市的大米、蜂蜜、木耳等特色产品通过配送中心成功进入北京、上海的大型超市。此外,全市还大力推进基层农产品流通网点建设,农家店在全市乡村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4、积极创新产业模式,吸引服务下乡

现有的农业分散经营模式很难吸引服务下乡,因此,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等新型业态。在城市区域内有条件发展都市农业的地区,则有条件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依托科技园区、市民农园、观光农园等形式,打造集农产品生产与观光、休闲、度假及生态环保于一体的新型产业,从而达到城乡一体、农业持续发展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哈尔滨充分利用其“大城市、大农村”等特点,在其近郊区建立了休闲渔业、农业观光园、农业科技园、农业生态园、市民农园等一系列多功能农业,积极吸引城市各种服务资源下乡。

5、培育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与城市服务企业进行合作,对区域农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带动作用,并使城市服务资源下乡的积极性大幅度提升

近几年来,哈尔滨市通过培育北菌集团、中粮美裕等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对区域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6、由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实现信息服务全面下乡

由政府主导投资的黑龙江农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一个实时、动态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使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二手货交易、农产品网上交易、农资网络团购等涉农业务得以通过网络实现,提高了农业的信息服务水平。该公司已在全市大部分行政村设立了信息终端,聘请了信息员,真正实现了将信息服务直接送到农民手中。而且,该公司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合作,拟将农旺网打造为一个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使农民能够通过该平台享受到更为全面的现代金融服务。中国大米网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大米电子商务的网络运营公司,建立了一个立足哈尔滨、面向全国大米网络交易平台,是全国首家专业面向大米B2B交易的网络服务商,为哈尔滨市农民实现大米的虚拟交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在政府方面,2002年7月开通了哈尔滨农业信息网,实现了市、县、乡、村互联互通,农业信息化开始实现进村入户。

三、问题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目前,制约哈尔滨服务下乡的因素包括社会化服务水平低、农户小规模经营、农产品信息和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业标准化水平低、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等,而经营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及城市农业整体功能偏弱是主因,并与农业生产组织化的创新不足紧密关联。从发展来看,哈尔滨还需要从以下方面推动服务下乡工作: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

标准化生产是引进金融、营销、品牌、科技等城市相关服务资源的关键,而在这方面,政府还应加大支持力度,创造服务下乡的良好环境。在专业合作组织中广泛实现农产品产地证明,继续选择有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终端市场较稳定的“三品”生产基地作为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在试点基地建立农户编码系统和投入品记录卡制度,逐步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高度重视品牌效应,继续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品牌认证、登记和评选工作。制定颁布《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细化国家法律的内容,保证我市对农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管有法可依。以政府资金支持,在农产品监测体系中积极引入物联网等新技术。

(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方面,通过建立农产品标准、规范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大专业合作社规模、促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措施,打通农产品流通到城市的各个环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仓储、配送等生产外包,在增加配送品种、扩大配送范围的同时,提高配送效率。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建立独立的、辐射力强的市场网络。另一方面,大力促进邮政、供销社、农机公司等销售网点的改造和整合,推进涉农商品和服务的一站式网点建设。

(三)出台如同家电下乡等一样的支持服务下乡的补贴政策

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以及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相比所存在的差异,使城市服务下乡的成本一般会高于城市相同的服务。因此,为了促进城市服务下乡,有必要建立市场化的补贴机制。主要包括:对品牌运作、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农产品物流等服务机构在农村设立网点的,对服务提供商进行补贴;对农户与服务商签订合同购买相关服务的,对农户进行限额比例补贴;中央财政建立农业服务扶持基金,按照产业链方式对农业上下游服务进行扶持。

(四)对金融服务等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行业实行强制性普遍服务制度

在我国,银行、保险服务等行业需要经过政府许可方可进行。为了避免这些服务行业只在收益较高的城市提供服务,可强制其承担普遍义务。普遍服务义务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承诺网点、资源等在支持农业方面的比例,另一种是缴纳普遍服务基金。而政府在收取普遍服务基金后,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在农村为农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进行补贴。

(五)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投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资源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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