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6篇)

来源:其他

火灾事故篇1

关键词:火灾事故,民事侵权责任

一、火灾事故民事责任

火灾事故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属于侵权民事责任。所谓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它包括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火灾民事侵权行为;二是火灾民事侵权责任。

(一)火灾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火灾事故侵权是一种由火灾”特殊原因引起的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酿成火灾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火灾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责任

火灾民事侵权责任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对受害人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救济的问题,而不是像刑法和行政法一样对行为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制裁。侵权责任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责任关系,并采用不告不理原则”,且赔偿问题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维护的是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除少数自诉案件以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主动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且责任的承担也不可能由受害人决定,行为人与受害人不能私下和解。

二、火灾事故与民事侵权责任

(一)刑法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制裁造成火灾事故责任者的作用。

在过去的法律制度中,人们更重视的是刑法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制裁造成火灾事故责任者的作用,忽略了民法手段在这方面的重要作用。例如,在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就只在64条和68条中分别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我国《刑法》第114条、115条规定了失火罪的刑事责任。

(二)以侵权责任法处理火灾事故责任的必要性。

侵权责任法确认火灾事故责任者实施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而使其有可能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认为,任何造成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都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的侵权责任。火灾事故责任者实施的行为引起火灾,会造成公民和法人的损害,包括人身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这都是侵害民事权利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求,构成侵权行为,其后果是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三、火灾事故中的侵权责任追究

(一)火灾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此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已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或以公平考虑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在确定一种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时,首先必须确定这种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用证明的方法证明过错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用推定方式认定过错的过错推定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通过惩戒有过错行为的人来指导人们的正确行为,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论文格式,民事侵权责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的归属,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制裁,以减轻社会危险因素,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火灾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须有失火或者纵火行为的违法性。2、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客观事实。3、违法的失火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的要件。论文格式,民事侵权责任。

(三)抗辩事由

火灾事故责任的抗辩事由,就是指火灾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行为人提出的,以免除侵权责任或者减轻侵权责任,而对抗受害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

三、火灾事故中的民事赔偿

因为火灾原因的多样性,所以在实际赔偿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赔偿原则,以实现民事赔偿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火灾民事赔偿的原则

l、全额赔偿原则。2、考虑责任者的赔偿能力原则。3、财产赔偿原则。4、其他赔偿原则。

(二)火灾损害民事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当事人之间随之形成火灾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火灾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即为火灾损害赔偿主体。

(三)火灾事故民事赔偿的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论文格式,民事侵权责任。人身权利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论文格式,民事侵权责任。火灾事故中的人身损害主要包括对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对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范围,确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论文格式,民事侵权责任。

2、物质损害赔偿。论文格式,民事侵权责任。这里的物质损害指财产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

在火灾这种极度难忍、充满恐怖的环境中引起的应激反应心理反应和生理反应会导致瞬时间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对能力下降,若这种应激状态持续下去,处于火灾中的人对环境的判断力和分析力会持续下降,更甚者会丧失理智,从而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火灾造成的绝不仅仅是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对于遇难者的家庭、灾难生还者、灾难现场的救援人员,乃至全社会,都会造成看不见的心理损伤。

四、完善火灾民事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

由于火灾事故涉及面广,有很强的专业性,仅是消防建筑方面的技术规范就达上万条,法官不一定熟悉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故笔者提出可以建立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来弥补这一缺陷。美国司法实践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就引入了认定损害事实和造成损失的数额以及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专家证人制度。这个制度是一个很科学、很先进的做法,对于正确认定侵权案件(包括违约案件的损害赔偿和其他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值得我国的司法实践所借鉴。

(二)火灾保险制度

新《消防法》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这是首次将商业保险写入消防法规,为保险行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提供了无限可能。在救济火灾事故损害的制度中,保险制度是最好的分担责任的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

[2]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下)》,法律出版社1998一8版.。

火灾事故篇2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值班人员,生活辅导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阳罗二中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班子成员为主,除组织疏散的老师外,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火灾事故篇3

关键词: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

随着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不断的深入,行政诉讼实践的活动也在全面的开展,在整个行政诉讼行业当中亦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而存在的这些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其中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可诉性问题就是非常受关注的一个话题。

一、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本属性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对火灾事故的事实进行详细的、全方面的调查之后,按照当事人作出的行为与火灾事故之间存在的一些关系,在整个火灾事故当中占据的作用,从而得出的一些结论。”从行为主体上来说,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主体实际的执行单位为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我们国家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当中第六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火灾事故的调查是由公安消防机构来全权负责的。”在国家颁布的第二十八条当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安消防机构一定要根据发生火灾的原因以及火灾产生的损失等情况详细的进行调查,对火灾的事故责任详细的进行调查,才可以出具《火灾事故责任书》。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必须要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详细的查明后,才能够处理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这就要根据以下几种处理的办法:(一)对单位或者是个人进行行政处分,必须要由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相应的意见书,之后交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二)对于已经违反了消防法律规定的人员或者是单位,一定要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三)已经达成犯罪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上面所描述的我们就能够得知,认定的火灾事故的责任就已经引起了公安消防机构还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主要就是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当中的各方当事人根据相应的责任来进行认定。而实际的情况就是,当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完成之后,就是对每一方有责任人员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已经完成确认的责任与当事人之间的义务是没有办法脱离的。所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而且,完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益。所以说,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在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当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本篇文章认为,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的火灾事故,全方面的、详细的查明事实的真相后,根据当事人实际的行为动态来进行相应的认定工作,还有就是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在火灾事故当中占据的作用,从而最终认定当事人的责任,这就已经产生了法律关系。

二、有关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

规范的法理思考我们国家颁布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还有《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已经认定的火灾事故责任就是最终决定,认定的火灾事故责任在国家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当中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不属于受理的范围。《行政诉讼法》当中第二条有非常明确的说明:“公民、法人还有其他的一些组织,认定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采取的行政行为,对其已经造成了侵犯合法的权益,那么就有权根据相关的流程向人民法院提讼。”所以,公民、法人或者是组织如果有,对行政行为有不服的情况,就可以对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诉讼,这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当中属于受案的范围内。已经完成认定的火灾事故责任行政可诉性,我们也必须要承认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具有特别高的专业性,包含了很多专业的设备装置还有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公安消防机构在我们国家是对消防专业知识掌握最为全面的一个行政主体,对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工作有着非常大的优势。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的做法来说,法院虽然可以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司法审查,但是,这一审查通常情况下都是在依据行政机关对事实的判断条件上进行的。”所以说,我们国家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中,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基础上,对其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全方面的进行审查工作。

三、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纳入司法审查后的几点建议

(一)消防执法人员应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有执法资格。在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还有对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公安消防监督资格管理的规定,持证上岗。在进行庭审的时候,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资格产生异议的时候,消防部门就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来表明自身的执法资格。(二)高度重视火灾调查中的程序问题在发现火场物证的时候,必须要使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再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对物证进行提取,对证据进行提取的时候,一定要两名或着是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而且要在提取记录上签字,盖上公安消防的印章。(三)建立火灾司法鉴定听证制度。随着新材料飞速的发展,火灾产生的原因也越来越复杂,对火灾原因进行认定的技术难度也不断的提高。为了更好的保障火因认定的真实性,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举办火灾司法的鉴定听证。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行为已经被纳入到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中,行政行为也具有相应的可诉性,不能够以是否为具体的行政行来当做衡量的唯一标准。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纳入到行政诉讼的范围当中,一定能够更好的维护公民、法人还有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的提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行政的透明性以及公正性,这也是我们国家的行政司法制度不断完善的一种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黄国波,黄国涛.火灾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及审查[J].法制与社会,2014,(13):119-120.

火灾事故篇4

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工地成为当前城市中最常见的作业场所。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多、出入人员杂乱人为潜在火险因素多的特点。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2004年3月16日库尔勒市唐明房产综合楼施工工地发生特大火灾,过火面积1799m,直接财产损失400余万元。因此,认真研究火灾发生机理,最大限度地减小伤亡事故,是每位消防工作者和安全工作者面临的课题。事故树分析方法是安全系统工程中进行系统安全分析的核心,是安全评价的基础。它应用数理逻辑方法,从一个可能的事故开始,一层一层逐步寻找引起事故发生的触发事件、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分析种种事故原因之间的相互逻辑关系,是一种演绎分析方法。其目的是识别导致事故的基本事件与人为失误的组合,为人们提供避免或减少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线索,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导致事故灾害事故的各种因素间的逻辑关系作出全面、简洁和形象的描述,便于逻辑运算,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系统评价。其优点是以系统、综合的观点,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对各类事故进行系统安全的分析,着眼于事故的整个过程来找出事故的本质原因。本文用事故树分析法来分析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通过分析对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各种因素及逻辑关系做出全面阐述,并根据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找出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止该类事故的发生。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监督提供理论依据,并且为该类事故的安全评价提供科学、可靠的参考依据。

1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源的识别

根据经典的着火三角形原理,燃烧的发生必需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三要素,在施工现场火灾中助燃物即为空气可以不考虑。由此可以看出,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具备可燃物和点火源两个条件。同时燃烧的产生并不意味着一定发生火灾,只有在燃烧失去控制的情况下,火灾才发生。因此火势的蔓延也是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所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1)引发起火的易燃、易爆,可燃物。建筑工地存放着大量的屋面墙面保温材料、建筑装修材料、油毡纸、草垫子、油漆等可燃材料及汽油、柴油、油漆等易燃、可燃液体。同时建筑工地中的作业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等设施,绝大多数都是用可燃材料搭设而成的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另外,施工时遗留的废刨花、锯末、油毡纸头也都是易燃、可燃物。(2)触发起火的点火源。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特别多,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间,电焊、气焊、熬制沥青、喷灯、煤炉,以及在冬季施工中,水、砂子、河石等均要用火加热,还有工人宿舍、休息室内的取暖、食堂的用火用电等。施工现场临时电气线路多,缺乏系统正规的设计,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同时由于管理不力,电气线路老化现象较多,容易发生漏电短路,超负荷用电等火灾隐患。施工现场人为起火因素多。由于建筑施工的工艺特点,各工序之间都相互交叉、流水作业,建筑工人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乱动机械,乱扔烟头现象时有发生。(3)火势蔓延因素。建筑工地内低耐火等级的临时建筑多,而且往往相互连接,缺乏应有的防火距离,所以一旦起火,尤其遇到风天,蔓延非常迅速。一般工地往往只有临时消防水源,在某些重要临时设施附近放置几个手提式灭火器,不可能设置比较完善的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并且施工人员的消防常识大多比较匮乏,所以很难及时地将发生的火灾遏制在初起阶段。

2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树的建立与分析

2.1事故树的建立从火灾事故的机理来看,起火和火势蔓延是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造成损失和伤亡的主要影响因素。而起火和火势蔓延又是由多个因素综合影响制约的结果。根据上述事故树分析的原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火灾发生的各项因素,可以作出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树(图略)由事故树可知,造成促使该事件发生的初始原因有16个,分别用X1,X2,,来表示,这些原因即为事故隐患。在众多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初始原因都同时发生。只有当部分的初始原因发生时,就可以使顶上事件发生,这些集合称为割集,即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集合。如果割集中任意去掉一个基本事件后就不是割集,那么这样的割集就是最小割集。最小割集是顶上事件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应用布尔代数简化,共得到81组最小割集,整理结果列于表1中。在事故树中,某些基本事件不发生,顶上事件就不会发生,这些不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径集。在同一事故树中,不包含其他径集的径集称为最小径集。即如果径集中任意去掉一个基本事件后就不再是径集,那么该径集就是最小径集。所以,最小径集是保证顶上事件不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同样利用布尔代数法,得到该事故树的最小径集列于表1中。共得3组。结构重要度分析,是从事故树结构上分析各基本事件的重要程度。即在不考虑各基本事件的发生概率的情况下,分析各基本事件对顶上事件发生所产生的影响程度。基本事件结构重度可以由下式得到:公式略式中:k为事故树包含的最小割集合数目;m为包含第i个基本事件的最小割集合数目;R为包含第i个基本事件的第j个最小割集合中基本事件的数目。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计算结果见表1。(1)在逻辑门结构中,或门表示至少一个输入事件发生时,输出事件就发生,或门相当于一个通道不能起到控制作用;而与门表示仅当所有输入事件都发生时,输出事件才发生,因此它能起到控制作用。可见事故树中或门越多,危险性也就越大。从施工现场的事故树图来看,事故树中或门较多,而与门较少。所以从与门与或门的数量比例来看,可知该系统的危险性是比较大的。这与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多发,频发特征是相吻合的。(2)任一割集就是造成系统分流短路的分支集合。事故树中有几个最小割集,顶上事件发生就有几种可能;最小割集越多,系统就越危险,最小割集反映了系统的危险性。最小割集中基本事件数越多,事故就越难发生;反之,基本事件数越少,事故发生就较容易。从分析计算可以看出,由于该实例的最小割集有81组,表明导致事故发生共有81种途径。事故树分析中,最小割集有如下两种用途:①在进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分析时,人们可以从k1开始,依据k1提示的{X1,X14,X6}三个基本事件逐一检查、核实和分析,就可以确定事故是不是由k1所造成的,这样就可以检查出基本原因。②可以利用最小割集来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由最小割集定义可知,当每一割集中的全部基本事件同时发生时,则顶上事件就发生。因此若对第ki个割集中的基本事件发生条件破坏一个,则该割集失去了造成事故的危险。所以可以通过对以上事故树的分析,为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调查和事故的预防提供理论依据。(3)从最小径集来看,它是使顶上事件不发生的各基本事件不发生的基本组合。在事故树中,如果最小割集比较多而最小径集比较少,则用最小径集来分析更方便。在本事故树中,其中最小割集81个,最小径集3个,因而用最小径集来分析则比较方便。只要采取3个径集方案中的任何一个,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即可避免。由该事故树的3个最小径集可以看出,第一个方案并不容易实现,因为施工现场的可燃源大多都是施工中的必要材料;第二方案虽然基本因素较多但是应用于施工实际中最可能实现,只要注意施工过程中的用火,电气焊作业,加强线路和个人行为的管理,加强可燃存储的管理,即可以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案表明只要是阻止了火势的蔓延,即使是起火,也能有效地防止施工现场的火灾,但由于施工布局的必要性和局限性,这种控制火势的方法并不可取。所以通过对比分析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案为最佳方案。(4)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越大,它对顶上事件的影响就越大,反之亦然。从上表结构重要度一栏中,可以看到不同的基本事件在系统中结构重要度是不同的。在该事故树中,基本事件X14,X15,X16结构重要度最大。表明控制火势的扩展在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控制中也是相当重要的。

3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防治策略

通过对上图事故树的定性分析,为理论上防止施工现场的火灾提供了依据。但是由于施工现场的诱发火灾事故因素的复杂性,单一的采用某个方案控制火灾的发生并不现实,只有通过对各基本因素的综合考虑,多方控制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防治措施。

火灾事故篇5

[关键字]:工业场所火灾事故预防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的工业企业迅速崛起,为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物质基础。

安徽省马鞍山市是一座由工业作为支撑发展起来的中小型城市,有着全国闻名的马钢建设集团和号称中国第一刃具镇的博望镇,同时有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市区级工业园4个,集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生产、纺织轻工和物流仓储等企业数千家,仅仅博望镇就有大小工厂近千家。在工业场所日渐增多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一些单位的经济成分、利益主体和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私营者,在盈利性原则的驱使下,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完全漠视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终酿成大祸。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工业场所的防火防爆进行系统的讨论和研究。

一、工业场所火灾事故的危害

每起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幸的,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更是不幸的,事故所带来的是:鲜活生命的终结,伤者的终身残疾,亲人悲伤的眼泪和永久的痛苦以及事故企业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历史上国内外的工业火灾及爆炸事故在给人类社会造成惨失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这些事故血的教训,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预防,才能杜绝事故,从而保证生产安全。表1列出了2005-2008年我国较大工业场所火灾及爆炸事故的统计情况。

在表1中所列38起工业火灾及爆炸事故中,直接财产损失约3.1亿元,死亡111人。其中仓储(包括冷库、酒库等)火灾共有16次,占总数的42.1%;直接财产损失1.7亿元,占总损失的55%。由此可见,目前仓储火灾不论是发生的次数,还是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都成为我国工业火灾中最主要的危害形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石油化工火灾发生的次数不多(只有2起),但是其中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的爆炸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其危害、影响甚大。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除了爆炸、报警不及时等主要原因外,另有将生产、办公和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称“三合一”场所)也是造成群死群伤的重要原因。

从上图看起火原因,列前三位的分别是:电气故障起火16起、违章操作(包括焊接)8起和放火5起,可见电气故障仍是工业场所火灾事故的主要起火原因。

二、工业场所火灾事故原因构成

火灾事故之所以会发生,是由于有潜在危险因素的存在,这是发生事故的先决条件。一般来讲,各种事故都不是某一天某一时刻突然形成的,而是潜在危险因素日积月累逐渐形成,然后在某一个时刻爆发的。通过分析火灾事故形成的因素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质的不安全状态、技术的完全性保障及环境(自然和社会)的不良影响等因素相互作用造成的。一般认为,火灾从初始状态发展成为火灾事故,通常可分为四个原因层次。

(一)基础原因

基础原因是造成事故并可能导致成灾的最原始、最基本的原因,主要包括管理的原因、基础教育的原因、法规制度建设的原因和历史的原因等。基础原因由国家、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所负有的责任构成。

(二)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火灾爆炸事故的第二个原因层次,它是火灾爆炸事故的先导基因,主要包括技术的原因、管理的原因、教育的原因和员工的身体及精神状态。间接原因主要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负有的责任构成。

(三)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在间接原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要包括人的原因(行为失误、行为错误和错误指令)、物的原因(物料和设备)和天灾及第三者行为(雷击、战争和人为破坏)。直接原因应有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

(四)火灾蔓延扩大原因

火灾事故蔓延扩大的原因主要包括事故发现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得力、防火防爆措施不完善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等方面。

发生火灾爆炸灾害便是存在事故的证据,事故的背后必然存在不安全的物的形态和人的行为。即事故表现上由直接原因造成的,直接原因又是间接原因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而间接原因的构成又与基础原因密切相关。显然,只要我们能够控制其中一个层次的原因就可以防止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业场所火灾事故预防对策

工业火灾的预防与控制主要包括固定建筑消防系统防护和安全管理两大方面,下面笔者就以上两方面简单谈谈。

(一)固定建筑消防系统防护。随着现代工业规模越来越大,工艺设备更加的复杂,潜在的火灾爆炸风险更高,因此面对现代工业的的复杂性,需要采用更有效的固定火灾扑救方法来应对工业产所面临的消防安全挑战。

固定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者必须仔细核算过所有行之有效的固定火灾扑救系统,固定火灾扑救系统对于保护高火灾危险设备的整体安全和功能有三个关键性的效用:

1、为紧急事故救援赢得时间。

2、通过检测系统的检测,在火灾的初期,整个系统就能在火场中心自动操作,从而能以较少的资源迅速、容易地控制、消灭火情。

3、减少人为错误导致事故的可能性。

固定火灾扑救系统是工业场所安全性准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依然无法代替人工操作轻便式灭火扑救设备。固定系统一般设计用于火灾进行自动抑制,为紧急救援人员的集中和调度赢得时间,而在处理初期火灾扑救,便携式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工厂企业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功能和操作,这一点同样很重要。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事故之所以会发生,是由于有潜在的危险因素的存在,这事发生事故的先决条件。从消防安全管理的角度讲,人的因素是根本的因素,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如果日常消防预防工作做好了,必然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在有准备的条件下,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所造成的灾害。

1、工厂企业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针对企业防火防爆事故隐患的自身特点,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工艺流程做好日常各方面消防管理、检查等工作。

2、工厂企业应当针对消防安全管理的全天候性、全过程性和全员性的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地措施,并需要有一定的强制性管理制度。由于火灾的破坏性大,危害员工、企业乃至社会公共安全,为严格管理,保证安全,必须运用强制的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从而引起员工的高度重视。

3、所有存在火灾危险性的工业场所都需要做一个完整的危险评价,其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明显的和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2)把损失减至最小所采用的措施;

(3)预测火灾的后果;

(4)减少和克服火灾影响所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工艺过程的设计、车间结构以及布局火灾危险的检测方法、以及火灾的遏制、控制、扑救及消灭。火灾检测系统的方法和水平要与工业场所的特点和危险程度相适应。

火灾事故篇6

2010年2月19日,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气氛中,杭舟线(杭州至舟山)上两辆客车发生了火灾事故。这天中午时分,一辆杭州至舟山岱山的班车行驶到甬舟高速金塘跨海大桥上,驾驶员发现车辆发动机尾部开始冒烟,马上靠边停车,打开车门,关闭紧急断气开关,疏散旅客,立即报119火警。在旅客协助下,共使用6只灭火器进行自我施救,但火势未能及时控制,最后导致客车整车和大部分行李烧毁。

所谓祸不单行,就在同一条高速路上,当日晚上9时许,一辆舟山至杭州的旅游大巴在杭甬高速萧山境内发生火灾,客车整车和行李全部烧毁。由于抢救疏散及时无人员死亡,但有10多名旅客受伤,全部经济损失达80多万元。

不及时处置火患是主因

上述事故中的第一辆事故客车于2003年4月购置,已累计行驶达100万km。该车是从发动机仓内起火燃烧,因在高速公路上未能及时控制扑救,整车烧尽(见上图),车上凡是易燃物已全部烧毁,发动机上的铝质附件也已熔化。现场地面留下近百米的油渍。

该车的康明斯发动机为后置式结构,发动机右边附件有机械式高压泵、熄火电机,外侧有中冷器和水箱;发动机左边附件有起动机、发电机和涡轮增压器,外侧有空调机、电瓶和排气管。车型老旧,发动机仓内没有其它用电设备,该车的低压进油管和回油管都采用亚太胶管。

整车烧毁后,车内一片狼籍,发动机仓内的橡胶件、电线护套和发电机已全部烧毁,涡轮增压器壳上部、增压器与中冷器之间的连接管和气门室盖等铝制件已熔化。事故车辆停放在金塘服务区停车场,因为车上铜质电线均被剪盗偷。发动机下部及排气管和空调机清晰无异常。

根据目击者反映,火灾是在行驶途中从发动机仓内先自燃起火的,这说明电瓶和轮胎都是整车燃烧后烧毁的,也可排除车内人员的人为因素原因。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没有感觉发动机动力不足现象,是车上旅客先发现发动机仓起火的。事故车辆是驾驶员正常操作停车的,说明在停车前发动机的进油系统正常。地上的油渍是回油管烧破后的柴油或机油渗漏所致。因为电线被盗和整车烧尽,根据驾驶员的描述,具体的起火点基本确定是熄火开关工作不正常或电路磨损短路引发。驾驶员发现客车后部冒烟停车后,先下车察看情况,再想上车去取灭火器,但因全车旅客争先逃身,无法拿到灭火机,延误了最佳灭火时间,导致大部分行李烧毁。

而另一辆旅游大巴的事故完全是驾驶员的责任事故,该车在行驶途中旅客已闻到有柴油味,很显然是燃料渗漏了。车辆进入高速服务区检查,因检查站内无人修理,在没有解除隐患的情况下继续行驶。驾驶员于安全不顾,存在侥幸心理,想把车开到杭州后再修,行驶不多路就酿成了惨祸。

俗话说:火烧全光。火灾猛于虎,客车火灾事故更令人谈虎色变。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资料表明,汽车火灾事故逐年大幅上升,客车火灾燃烧迅猛,蔓延快,危害大,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防范客车火灾事故已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车辆结构等隐患是帮凶

随着客车使用要求的大大提高,客车配置越来越多,空调、缓速器、视频设施、电脑控制系统等层出不穷,用电设备、负荷越来越大。客车上的易燃材料多,客车内饰都是棉布织物,海棉、塑料件和汽车轮胎等都极易燃烧。而客车的整车技术没有轿车那样成熟完美,我国的客车改装选配又特别多,线束多,连接点多,电线布局及整车设计不尽合理。后置发动机冷却效果相对来说要差一些,客车高速大负荷运转时,发动机仓内温度很高,柴油机供油系统复杂,易发生渗漏故障,柴油的自燃点又低。客车自重增加(12米的客车装备质量超过12000kg),高速运行的汽车底盘负荷大大增加,车轮制动器和轮胎等机械温度随之升高。因客车附件多,控制系统复杂,维修检查空间很小,造成检查维修困难,导致隐患故障难以及时发现排除。

客车设计缺陷,线束、油管、排气管、蓄电池布局不合理,电线、油管与排气管或蓄电池之间没有很好的隔离措施。没有采取总线技术,线束多而乱。车辆改装选配多,有的擅自改装,随意搭接电线,用电负荷大大增加,电线超载运行。

重使用、轻维护,维修制度不落实,检查、维修不规范。简化维修作业,留下隐患如导线绝缘层破损、电线老化、接触不良、电器短路、蓄电池不清洁或电源线损坏短路,或进、回油管漏油。因漏油漏电引发火灾。

大功率发动机工作时排出大量高温废气,如排气管接口垫、排气歧管接口垫或排气管石棉隔热层损坏,则高温废气极易引燃周围可燃物。

夏季高温,客车长时间大负荷运行,车辆散热困难,发动机仓和制动器、轮胎等机械温度高,如果制动器发生咬死故障或轮胎缺气时,则极易诱发轮胎起火。

上车前安检把关不严,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如民工乘车时常有携带柴油、煤气瓶、鞭炮等物品,或携带发胶、打火机、清新剂等物品在太阳光的直射下极易引爆导致火灾。有的司乘人员在车内吸烟,安全意识淡薄。

驾驶员收车后,未能仔细检查车辆,没有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和电源总开关,导致一些用电器继续耗电,长时间用电发热,电线温度升高皮层熔化,易导致电线短路起火。

预防火患驾驶员最重要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的管理,重抓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防患于未燃,警钟常鸣。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车辆选型时要选购技术成熟、配置合理的车型。车辆设计中必须全面考虑用电负荷的平衡性和合理性,采用总线设计。线束与进油、回油管不能捆扎在一起,线束和油管要避开高温区和摩擦区,尽可能减少接触点,用橡皮减振包扎固定。电瓶箱内要整洁,加装、改装用电设备时一定要计算好用电负荷,合理取电、布线,确保绝缘效果,包扎固定可靠。要有专业人员完成改装作业。千万不能随意乱接电源,否则不仅会留下火灾隐患,还可能损坏其它电器设备或控制系统。

中、高档大客车都采取后置发动机,发动机工作环境较差,后仓的隔热防火设计要周密,JT/T325—2010《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高级客车后置发动机舱要有自动灭火装置。随车配备大容量灭火器2只、安全锤不少于4只。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了解掌握汽车的燃烧特性,提高防火意识,组织培训旅客逃生自救和实际灭火操作的能力。

车内严禁吸烟,车内醒目处张贴标语,温馨提示,做好旅客的宣传工作。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防易燃易爆物品带上车,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安检和监控,做到防患于未燃。加强对安检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

驾驶员要全面掌握各电器设备的功能,正确使用,并加强汽车的日常维护,做好“三检”、保持“四清”、防止“四漏”。做好“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的坚固情况,油、电路系统要重点检查防范。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燃油、空气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电、漏油、漏气。要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消除隐患。行车途中要经常观察汽车仪表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油味、焦味。回场停车时一定要先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再切断电源总开关。

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是安全运行的首要前提。要认真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修制度,强化维修工作职责,重点是加强修理工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维修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客车回场例检,完善一、二级维护和维修作业的完整性,重点检查并确保油电路系统、发动机冷却系统、排气管和车轮制动器等部件工作良好。要定期检查整车线束在车体上的固定状况及绝缘层是否清洁、完好;检查各配电板中的继电器座的导线连接、插座板中的接插件是否良好;检查导线绝缘层有无破裂、缺损或老化现象;检查保险丝是否齐全、完好,各开关工况是否正常。检查供油系统是否有渗漏或管路损伤现象,排气管各接口及保温隔热层工作是否良好。蓄电池清洁、连接良好,发动机冷却系统和车轮制动器工况良好。发动机正常水温在80—90℃,车轮制动器轴承松紧度适当,制动无拖滞现象,轮胎气压正常。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或故障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绝不能让客车带病行驶。

车辆自燃时应急措施要到位

安全是人们对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第一需求,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创建和谐社会首先就要树立“人的生命权至上”的理念。客车一旦发生火灾,驾驶员要沉着冷静、勇敢果断地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如万一发生起火异常情况,先靠边停好车,打开车门和应急门,切断电源,组织旅客逃生,并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顺风方向对准着火部位喷射,不要谎乱,冷静应对,如事态严重应及时拨打119求救电话。如无法打开车门,就用安全锤或其它坚硬器具打破玻璃(现在客车上用的大都是双层夹胶玻璃比较坚固)。

小部位起火,轻微烟雾溢出,此时驾驶员应马上靠边熄火停车,取出随车灭火器找准起火点,迅速进行自救,喷射冒烟部位。这类火情只要发现及时,施救得当就可解除。如发动机处有浓烟或火光时,在还没有施救增援情况下不能盲目打开引擎盖,否则空气的大量进入反而会加剧火势。因为保持引擎盖关闭状态,会阻止氧气的补充助燃,减缓燃烧速度,有利于扑救。

如是供油系统起火,则要迅速切断油路,避免油箱爆炸,且不能用水来灭火,只能用灭火器或沙土及其它覆盖物覆盖使其熄灭。

行车途中如发觉有油味或焦烟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再继续行驶。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3年级日记范文300字400字(精选10篇

    - 阅0

    3年级日记范文300字篇120__年_月_日星期_天气_今天,天蓝得像一张蓝纸,几多轻柔的白云飘在空中,雪白雪白的,像棉絮一般,随风缓缓浮游着。我的心情如同今天的天气似的。于是,我拉着.....

    我的老师作文500字范文(整理28篇)

    - 阅0

    我的老师作文500字篇1我有一位可亲可敬的老师,她就是我的语文杨老师。杨老师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黑葡萄一样又黑又明亮的大眼睛,短短的头发看起来非常整齐干净,白白的皮肤,红彤.....

    销售部门工作总结范文收集(整理5篇

    - 阅0

    销售部门工作总结篇1时间在飞速,转眼我们又走完了xxxx年,而我们的每一天,好像都是紧张而忙碌中度过,就我的工作而言,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总结:一、商务方面:1、了解专业知识,不断的学.....

    推广普通话宣传标语(优秀范文)(精

    - 阅0

    推广普通话宣传标语篇11)、说普通话,交四方友2)、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3)、文明语融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贯通东西南北情4)、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我自豪,我说普通.....